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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高中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雷雨读后感范文欣赏。

有时候读书对人的影响不如观影,有很多想法在看中不断涌现,不能消失,您也许正在观看,也为相关的情节呈现所赞叹,写观后感的过程,也就是我们提升自己的过程。优秀的观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雷雨读后感范文欣赏》,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雷雨》是一部由曹禺著作的小说,相信很多网友都已经看过这本书,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看完书,查完资料,细读完《曹禺剧作论》,已经好几天过去了,却迟迟下不了笔。它就好像是,自序幕起,浑暗的乌云慢慢地聚拢了来,蓄着声势,而后拼尽全力向大地砸下了一场雨,一场无法抵抗的震魂的雨。又忽地停了,就像在闷热的夏季的下午做了一个沉闷的梦。那姐弟俩得了手套,跳着到了门外去,于是云也慢慢散去了。

第一次看的时候,是怎么也没有看懂的。我最恨的人是周繁漪,最可怜的人是四凤。后来,读第二遍、第三遍,看了序,看了剧作论,那场雨才逐渐在脑海里明朗起来。

我最着迷的人是周繁漪,最可怜的人是周冲。

没有遇见周萍的繁漪是一汪深水,困在周家偌大的园子里。雷雨落到陆地上,溅出了水花;落到那死寂的水面上,激起的是反复的涟漪。那本已经是一潭死水了,等着耗尽了自己的生命,就这样沉闷着死去的,结果那涟漪惊动了她。她的命运决定了这样残忍的结局。(命运在雷雨里是如此重要的一环,以至于我们不能忽视了它。)周家,因为鲜少有风吹散凝固的空气,是落满了灰尘的,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但繁漪,她就像是被尘埃掩盖着的一团火焰。她是什么时候从那死水变成了不顾一切又努力克制的火的?是周萍。

周萍让她眼前明亮了起来。

她是悲剧里最奋力逆流而没有成功的最可怜的人。但我并不将她在我心里划为可怜:她是迷人的。她有那样疯狂而又纯粹的希冀,像刺透乌云的光一样勾着她,撑着她用有亮光的眼睛去寻找她名义上的儿子。她可以不做母亲,不做妻子,什么都抛了什么都忘了,去跟随一个不可能的人,去抓住那缕亮光的尾巴,恳求着离开这浸满灰尘的地方。她在黑暗里待着,压抑了太久,以至于在看到那束光的时候都忘了:光的尾巴,怎么抓得住呢。她的拼命,她的放肆,她的挣扎,她的绝望里的笑。她每走一步,身边就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每走一步,就毁灭掉一些东西。最后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走到这个地步,整个悲剧爆发出来1。这笑声清越的近乎悲戚2。这样不顾一切而带刺的美,怎么让人招架得住呢。

她是周家的一个变数。虽然最后也没有逃出那个灰暗的房子,她却实在地冲击着那禁锢着自由的房梁。

为何又说周冲是最可怜的?

因为他太清澈了。他才十七岁的年纪,并无感受到乌云压顶的窒息与压抑,整个剧里就像做了一个干净的梦。他太鲜亮了,让人不觉怀疑为什么这样灰蒙蒙的周公馆里忽的跳出一个拥有纯净笑容的人来。他是全剧的希望,是唯一的出口。就这样倒在电线下了。他甚至比四凤还要单纯,在明确知道之前,他从未怀疑自己的哥哥与四凤有什么关系,他就那样很清澈地喜欢四凤。他想着要把自己的教育费分给她,向她求婚,被拒绝了还欢喜地觉得她更加高贵了。他的天真使他忽略了那些灰尘,就如序里所说,他看不清社会,他也看不清他所爱的人们。

然而他最终还是被铁锤砸醒了,梦悄然飞走了。他因为先前看不到那尖锐的现实,忘了保护自己,于是被刺得伤痕累累。

所以这才是让我觉得《雷雨》最残酷的地方。他就这样将一个有着清洌眼瞳的人杀死了。

他们两人是这场剧的灵魂。他们平衡了这里面其他那些让人深感灰暗的人,鲁贵,周朴园,周萍,鲁大海(鲁大海也是反抗着的人物,但是毕竟太冲动,人物并不显得那样立体)悲剧的灵魂,打散了之后,才是最醉人的美。

1 该句出自《细读雷雨》陈思和

2 该句出自《雪国》川端康成

*该从正直角度分析的,什么封建资本家的丑恶,什么控诉了对老百姓的压迫,这些在《曹禺剧作论》还有其他一些党认可的官()方文章里都说得明明白白了,无需我多说。

*整篇下来理性的分析实在不多,都是洋洋洒洒写下了脑中一时所想。本是为了在写作时放松心情听点音乐,结果就不知不觉跟着音乐写下去了。音乐是情绪泛滥的罪魁祸首。

《雷雨》并不是一部宣扬宿命论思想的家庭乱伦悲剧,而是一出有着极其严肃主题的深刻社会悲剧。

人物形象

周萍周冲鲁大海,三个同胞弟兄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特征。

周萍,是他父亲的儿子,他自私怯懦,始终无法拜托资产阶级的丑恶嘴脸。和钱谷融的观点不同,我并不觉得周萍爱着四凤,即使我们把对于爱的标准定的更低一些。他不愿意带四凤离开,对四凤也没有绝对真诚,四凤之于他,只是平凡生活里的些许趣味,假设这时候出现一个门当户对相貌尚可的小姐,毫无疑问周萍的选择一定是放弃四凤的。既然四凤对他来说都可有可无,那繁漪更不用赘言。我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没有什么好纠结。繁漪作为长辈,她心比天高,她有着她独特的女性魅力,吸引周萍,又被周萍吸引,这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他们之间仅仅是『露水姻缘』,甚至谈不上感情二字,都是繁漪自己,和周朴园没有情感基础,又觉得一个女人不能受两代人的欺辱,放不下周萍,她对周萍又能有多少单纯的感情呢。她的委曲求全也和爱没有关系,只是害怕被抛下,害怕自己一个人,是她恐惧令人窒息的独居生活而已。

周冲,作者概括他是烦躁多事夏天里的一个春梦,我实在喜欢周冲。他对感情的向往是两个人一起泛舟,他告诉四凤,脑海里不该只有家长里短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应该读书,应该像那些小姐一样。周冲是一个和他的父亲他的哥哥截然不同的角色,他理想,他骨子里充满了浪漫主义。他爱做梦,他想在梦里带着自己爱的人一起遨游。但是他爱的人不是四凤,他爱的是单纯、美好、不浮华、踏实肯干、能做事的女性化身。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作者本身回归自然的美学观点。

鲁大海,典型的工人阶级,但他的思想也就囿于工人阶级。他觉得自己的妹妹只能嫁个工人,洗衣做饭,这是未来的生活。他爱妹妹,但他消极。他一身正气,但社会大环境限制了他。

周朴园繁漪鲁侍萍,三个人纠纠缠缠,三十年的功夫。我只想从感情角度分析他们。

周朴园没有爱过她们其中任何一个,如果美色和地位也算爱的话,那他爱过。

周朴园一直都是在自己感动自己,夏天不开窗,家里的摆设也不更新,他觉得他是在纪念鲁侍萍,那么为什么不去调查她的下落呢。还是他完全就更愿意相信鲁侍萍已经死了,他几十年前的负心举动不会再有任何人得知,这样一副的伪善面目或许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怀念鲁侍萍的。

繁漪是剧里的雷雨,我毫无疑义。但我觉得繁漪一切举动都是『反抗』,她只是不甘心,并不是为爱反抗,但是从女性角度来说,这种反抗依然很有意义。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

鲁侍萍,我对她有莫名的好感。我觉得她有涵养,温柔,贤淑,只是没有门第。她对周朴园是赤诚的,她本性善良慈厚。

鲁贵,明显的小人嘴脸。他根本配不上鲁侍萍。

作品主旨

作品宣扬的是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不是单纯的感情纠葛。

我觉得这部剧作里没有『宿命观』,仅仅是一些人物的一些话语显示了消极的态度,这是作者对主观意识,而不是作品反应的客观事实。

我希望我今天变成火山的口,

热烈烈地冒一次,

什么我都烧个干净。

那时我就再掉进冰川里,冻成死灰,

一生只热热地烧一次,

也就算了。

一本《雷雨》读完,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周朴园和鲁侍萍二人一生纠缠,永远扯不清的爱恨,繁漪这个美丽又疯魔的人物形象倒是深深地烙进脑海。说是疯魔,因为总觉得疯癫这一词用到如此一位大家闺秀身上恐怕不妥,而疯狂又程度太过,唯有疯魔二字,形容她刚刚好。

疯魔,是剥离贤妻身份与养子畸形的欢爱,是断然拒绝精神科医生的诊断,是声嘶力竭对母性强烈的否认。

她是一个疯魔到极点的女人,是一个活该被封建而强势的男权社会送入精神病院的反叛女人。她背叛了丈夫,也是背叛了她痛恨已久,在层层防弹玻璃严密保护下的旧式礼教社会。她用弱女子的小小身躯向它挑战,没抱成功的念想,也没考虑失败的后果,只是径直冲向它,撞裂它,玉石俱焚也未必不是她预计的结果。

先从头梳理起她的一生。出生在典型的旧式权贵家庭,妥协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嫁入周朴园家中,成为担负起为周家生儿育女重任的周太太,此后的人生便是日日重复,相夫教子、料理家庭杂务、与其他阔太太们在下午茶会中聊着干瘪瘪的话题,直至白发苍苍,寿终正寝。

可是这个看起来毫无瑕疵的人生,在我们的繁漪演练时,除了一点差错。

她本以为自己可以顺利地接受既定的一切,但有点不巧,这条流畅的流水线上的某个小齿轮坏掉了,于是她开始怀疑自己自己所经历的,开始尝试着踏上一条未曾有人敢于踏足的小径。可能没有意识到,但戏谑地看着人间的命运之神不容她回头。她必须和脱离的那条轨道永别,即使她面临地注定是在电光火石中毁灭。

在她脱轨时,她以女性敏锐的直觉一定会发现自己的异样,恐惧包裹她,如同被粗糙的麻绳捆住。她或许后悔了,甚至祈求着那根绳子放她逃出生天,向它发誓自己会乖乖地做资本家的贤妻。但绳子没有心,看不懂繁漪梨花带雨的心在哭喊着什么,不留情面地随着她的挣扎一下下勒紧,把她年轻饱满、怦怦跳动的心脏勒出丑陋的印痕,像蛇一样盘踞起来,让她痛苦地不可救药,直到她的血液被痛苦酿成蛇的毒液,从伤口中渗出来,流成一条溪,汇集出一条蛇形,诱惑了不谙世事的亚当,抓他作最后一根稻草。

此时她成为最可怜的人,也成为最可恨、最疯魔的人。

她成了绑架她的那条蛇,她成了永远保持清醒的女妖,她成了不折不扣的精神病人。

那个雷雨夜的悲剧,是出伟大的悲剧,是她蓄谋已久的爆发,殃及池鱼。

如她所愿,她变成了火山的口,把对男权的委曲求全,把木偶化的自己,把所有希望和绝望、斗争和妥协,都热热地烧干净了。

从此以后,她是空,没有任何可能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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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读后感范文欣赏


《墙》是一部由作家黄复彩著作的书籍,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们看过呢?故事根据一位老人的爱十年人生经历改编,剧情丰富,扣人心弦,耐人寻味,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墙》是作家黄复彩根据老家和悦洲一位老人,七十年人生经历写成的长篇小说,讲述主人翁韩七枝,在特定的年代,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同时也反映当时一代人的命运。

本书跨年度很长,从抗日战争到二十一世纪,跨地域广泛,虽说发生在和悦洲澜溪街,在过去动荡年代,文中人物奔赴不同地域。如和悦洲码头、上海、苏州、白湖农场、美国等地。

本书以继子沈知柏的口气,通过他父亲的讲述,描写养母一生的经历。

年少的韩七枝,从小有很好的教养,骨子里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沉稳和持重,对婚姻有自己的主见。

从小订下娃娃亲,小丈夫江家毛头幼年去世,韩七枝依旧嫁到江家。和毛头父亲江义芳日久生情,结为夫妻。

生下残疾儿子,经历解放战争,江义芳失踪,韩七枝一直坚守妇道,其间生活千辛万苦,有很多男人爱她并想娶她,她依旧守着这份残缺的爱情。

直到老年,收到从美国寄来的江义芳全家福照片,她心中爱情的希望破灭,精神瞬间崩溃。韩七枝失忆,得了阿尔茨海默病。

书中韩七枝对婚姻的坚守,值得现代人学习,在那动荡年代,男人失踪,她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一个家。

新时代的男人和女人,稍有不合,离婚成了家常便饭。我们当代青年人,可以学习韩七枝的坚守和忍辱负重的品质,给这个社会和家庭多一份安定!

本书写了十四章,内容摄及很多方面,除老家和悦洲描写之外,有各种人物描写,如老师、非非寺担当和尚、医生、怡和药业老板、手艺人、生意人等等。还有地方戏傩戏、黄梅戏,这些人物形象有作家的人生阅历和作家平时细心观察揉和在一起。

通过看黄老师以前的书,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黄老师简历,黄老师与共和国同龄,文化大革命时初中毕业,之后下放农村当知青。

1978年毕业于池州师范中文系,并开始发表文章,曾经学习过一段医学,当过老师,八十年代中期任《安庆曰报》编辑,安徽省禅宗文化研究会理事,九华山佛学院客座教授。这些丰富的人生阅历,附于书中人物形象,为这本小说增加厚重感。

书中细节描写生动感人,各行各业描述自然妥贴,韩七枝为生话所迫,在盐场当搬运工,在扫盲班当老师,在招待所当清洁工,让读者身临其境每一种工作场所。

描写主人翁生活的同时,穿插这些时代中发生的各种历史事件,澜溪街遭受日本人轰炸,国民党部队进入澜溪街,地方土匪横行霸道,文革运动标语墙,改革开放等等。

看完这本书,感到黄老师不仅是作家,更是生活中的大杂家,他用敏锐的观察力结合手中的笔为我们呈现了一幅立体的生活画卷,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

高级的写作是家国情怀,一个人在写作上的成就最终取决于自己的思想觉悟和对文学的态度。

孟子读后感范文欣赏


《孟子》是一部儒家经典著作,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大学》、《中庸》和《论语》共同被列为四书,书中主要记录了孟子和他的弟子们的正直、教育和哲学等方面的思想理论。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最近几天有些浮躁,感觉心神不宁。或许是过年前巨大的能量场感染了我,或许是自己太过于敏感,身体的疲惫不觉涌上来。今天发现,工作了要保持每天的阅读,身体锻炼,整理,这三件小事,都是不容易的。

人会有惰性,会有情绪,会喜欢吃喝玩乐一切不动脑的东西,这也是天性使然。

阅读《孟子》,这段时间是看不下去的,归结原因是心绪不宁,工作了的我特别容易受到周围能量场的影响,这两天一直都在购置年货,也是受大环境的影响。

现在发现,读《孟子》实际上是在吸收来自国学文化的高频能量,《孟子》,久石让的音乐,优人神鼓的《托钵僧》,这些都是很纯粹的能量,每天站桩,每天听音乐,每天阅读,每天做这一件件小事来改善自己生命的状态,这些都是养人的宝物。每天下班后留出一段时间和他们相处,去感受他们一点一滴。今天站桩的时候对他有了更深层次的链接,我感觉到腹部的气在一点点往下沉,优人神鼓的音乐不断进入我的身体,我通过身体不断抖动将身体的负能量和情绪排泄出去,完成了整个能量的循环。

阅读《孟子》,我感受到孟子对世人的仁爱和精神境界。一个人的言语是他思想最直接的体现,我感受到这位智慧的老人对世间的仁爱。

阅读《孟子》,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在人世间为自己的内心建立起一个屏障,让那些浊气远离在外,之前我一直不太懂得保护自己,也是自己傻傻地全然接受很多东西,这也让我受了很多伤害。

现在我渐渐地为自己的内心构筑一个帐篷,好好保护自己的赤字之心,而立之年,立身后齐家。

红与黑读后感范文欣赏


《红与黑》是一部由法国作家司汤达著作的小说,剧情精彩,扣人心弦,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本书的作者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原名叫马里-亨利贝尔,司汤达是他的笔名。1783年生于法国格勒诺布尔,1842年在巴黎逝世,享年59岁。虽然他著作时间比较短,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他的代表著作有《阿尔芒斯》、《红与黑》、《巴马修道院》。其中《红与黑》这部小说,是根据当时一个死刑案件而改写的。

书中男主于连是锯木厂老索尔的儿子,因为身体不够强壮,又一门心思看书,在锯木厂不好好工作,经常偷懒看书,被父亲逮到就是一顿打骂。于连还有两个哥哥,对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完全不顾及他的感受。因为拉丁语说得好,并且可以熟练背诵《圣经》,被市长看中,请到家里当家庭教师,从此脱离了父亲,过上了舒适的生活。可他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却与市长夫人,一个古怪的美人,日久生情,背着市长在一起了,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就被告发到市长那里,并且大家开始风言风语,两人经过商量,于连到神学院去躲躲。在神学院于连表现的很优异,却不讨好,大家都不愿跟他做伴,还好被神学院院长皮拉尔神父看中,皮拉尔神父像父亲一样,既喜欢他得聪明,又对他很严肃,关心教育指导于连,还把他举荐到巴黎。给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在工作的期间,于连表现的相当出色,不但受到侯爵的重用,还得到侯爵女儿的爱慕,就他在飞黄腾达,步入上流社会,处于野心蓬勃的时候。市长夫人被诱骗写了一封,揭发他的信,这封信让侯爵拒绝把女儿嫁给他,并且要他放弃眼前的一切。于连看着曾经心爱人的笔迹,非常生气,当下买了手枪,在教会给了市长夫人两枪。虽然只是胳膊受伤,生命没有危险,再加上于连一心求死,很快判决书就下达了。

不过最后于连应该是幸福的,因为在最后的光景,他几乎每天都和市长夫人一起度过。不论曾经于连是没有半点地位的平民百姓,还是后来发达以后的伪贵族,到被判死刑,市长夫人对于连的爱是不变的,于连也是一样,他们的爱超乎了金钱,地位,甚至道德。虽然他们的爱不应被歌颂,毕竟婚外恋不在伦理道德,但他们偏偏就看对眼了,也注定了悲剧。

这本书看着是写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实际上作者写得是当时的正直,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不是因为难再现,因为他不可能再现。它是一种楷模,一种能都体现人类精神的东西。司汤达最擅长的就是刻画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通过对人物的内心描写揭示想要阐述的主题和意义。每个时代的英雄故事在谈论他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总也会有一段爱情故事,或者佳话或者备受诟病,世界的复杂性与个体之间的矛盾也体现于此。

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处死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以及他的王后玛丽,波旁王朝覆灭。一个王朝覆灭,贵族阶级的权利、地位、财富便变得岌岌可危,随之,各个阶级为了生存,为了利益,纷争不断。此后属于下层阶级的拿破仑掌权、创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影响整个欧洲。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时代具有荒谬性,同时也包含着伟大的自然法则。拿破仑的野心造就了他,同时也迫使他最终被囚禁在圣赫勒拿孤岛,死去。波旁王朝复辟。重新掌权的贵族阶级厌恶、排斥、惧怕着下层阶级受过高等教育的孩子。置千百生灵于一处,把坏东西剔除,笼子里就不那么扑腾了。

书上说,司汤达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黑则意指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在我看来,放在一个小个体身上,红是于连性格中善良真诚的一面,黑则是其伪善愤恨的一部分。于连的形象最大的魅力在于他的矛盾性,他仇视着上层阶级,却也渴望成为那个阶层的人,于是他不得不遵循着物欲横流社会之下的种种虚伪而唯心生活着,这是一种时代的惯性。他极端鄙视周围的人,同时也为周围的人所憎恶。他心里总不服:一帮怪物!或一群蠢货!有趣的是,尽管他自视甚高,但对他们所讲的事,却常常茫然不解。

书中于连人生的三个阶段,两段爱情故事。我更喜欢于连与市长夫人瑞那之间的爱情的你来我往,他像是一个孩童般眷恋着母亲温存一样天真而纯洁。于连与瑞那夫人的感情正如弗洛依德所提到的俄狄浦斯情结那样,是潜意识中被压抑的一种本能倾向。但在那个强烈腐蚀他的年代,瑞那夫人是他心里的真,便也只想得到她的理解尊重,受不了她任何的诅骂。

瑞那夫人毫无人生经验,爱的幸福,微妙难传,对她就是新奇的。没什么愁郁的事来扫她的兴,更不要说未来的威胁了。至于道德观念,誓忠丈夫等,当她真正沉浸在爱情里想起也是枉然。在瑞那夫人想象中,所有的男人,都跟他丈夫一个样,对一切麻木不仁;凡与自己相左的看法,就不分青红皂白,盲目仇视。男人的天性,在瑞那夫人看来就是如此。就像穿长靴带毡帽一样天经地义。而于连的出现,让她像是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的可能性:感受一新,殊觉甜蜜。于连的稚拙无知被看做可爱之处;举止粗野,就更有劳她去纠正。她发觉,于连的谈天尽管讲的都是寻常事儿但都值得一听,瑞那夫()人在美好的心灵中激起的全部同情,甚至钦佩,她全倾注给了于连一人。

于连对瑞娜夫人的感情,最初就像一场战争,带着拿破仑式的野心。是一种占有的快乐: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是的,我打了一场胜仗,但应当乘胜追击。趁这妄自尊大的贵族向后撤退之际,得把他的傲气彻底打垮,这才是地道的拿破仑作风。但是生性多疑,又自负不浅的于连,在面对伟大且分明,没有半点儿虚伪和矫饰,时刻做出牺牲的爱时,他连带着又产生的知名怀疑坠入了爱的疯狂。于连对瑞那夫人的感情在其小儿子斯丹尼生病的那场严重的精神危机里变了质。不再是仅仅对美貌的倾倒,不再是对拥有娇姿艳质的的得意娱情悦意,充满疯狂,带有犯罪的色彩。

至于为什么瑞那夫人会写信去揭发于连,于连又为何开枪射杀瑞那夫人?

爱,使你眼明心亮,同时又盲动胡来。

音乐剧《红与黑》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唱的是于连和玛蒂尔德。

凭借高人一等出身和外貌,玛蒂尔德几乎从没正眼看过哪个人,但她碰上了于连这个才华与抱负远超过许多贵族,还几乎明目张胆地蔑视他们的下层阶级。两个无比高傲的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得不通过互相伤害来证明对方对彼此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想看看究竟谁能成为征服者,谁又能从这征服中获得比对方更多的快感。

这是爱情对人的自尊心发起的一场屠杀,而于连和玛蒂尔德无一幸免。没有什么比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更让人又激动又心碎的了。在轮番的试探,妥协与崩溃之后,在互相抛洒血和眼泪之后,他们终于拥抱起来。

在这种互相伤害中,我好像瞥见了爱情一个伟大的侧面。

对于年轻人来说,好像没有放下的自尊心更能证明爱情的存在的东西了。

玛蒂尔德像雷纳尔夫人一样都被于连这与众不同的过分的自尊心吸引,也都为此被折磨的苦不堪言。于连的自尊心是一只充满攻击性的野兽,雷纳尔夫人为了爱情,要通过时间和耐心来驯服它;而玛蒂尔德猛然抓过这野兽来,将其一顿痛打。

她不止一次的成功地摧毁了于连。她不断地把他打碎又重塑,直到于连在她热情与冷漠的交织往复中终于找到了规律:在他显得不那么爱她时,玛蒂尔德才能爱上他。那时候他诅咒玛蒂尔德的性格,又珍爱她像珍爱一位王后。

毕竟玛蒂尔德看起来的确像是最能与于连相配的那一个。这样惊心动魄的势均力敌、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不免令雷纳尔夫人对于连一味的奉献和包容显得有些索然无味。或者是在看倦了于连一味的自私行为和被害妄想之后,我想看到他彻底败在某个人脚下。

于连很高傲。他的高傲源自他以往的经历,是一种为了保护自己因为出身而格外容易受辱的自尊心而自我产生的武装。

玛蒂尔德也很高傲,因为她一出生就得到了一切。这也让她最大的特点不再是高傲,而是厌倦。高傲这种对于连是赖以生存的必需品的东西,充其量只能算她的一顶皇冠而已。没有高傲,玛蒂尔德不会死,她至多会在她的那个圈子里变得不那么特别。

所以第一次被伤害的感觉让玛蒂尔德感觉新奇,而被一个平民伤害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在于连极力融入进贵族的社会时,玛蒂尔德正想方设法地在这个圈子里显得不同。她看见了于连,她宽阔而沉默的生命上面唯一一个可疑而危险的礁石,于是连忙抓住了他。她从和于连的爱情上看到了一点希望。

玛蒂尔德打算让于连成为自己幻想中的英雄,和她一起为她的家族再添上一段历史。她生怕于连配不上她那因为姓氏而注定要变得伟大的爱情和牺牲,所以不得不时刻询问自己是否应该动心。带着这份自视的骨子里的高人一等,她被自己最终做出的牺牲深深感动了,这种牺牲感动她自己的程度远远大于感动于连的。

而于连真正需要的,是在自小就受尽的伤害之后雷纳尔夫人式的牺牲,而那是玛蒂尔德是断然无法接受的事情。玛蒂尔德无法忍受悄无声息。

于连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一点,那时候他已经在狱中。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我看见生活的尽头离着我这么近的时候,我才学会了怎样享受生活。 他和玛蒂尔德不是同类。他们只是自己那批人中最大的异类,一个向上,一个往下,把偶然的相遇当成是和对方那一星半点的相似之处的命中注定的原因。

大概在年轻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玛蒂尔德,非要用波澜壮阔来证明爱情的存在及其必要性。

在于连和这两个女人所有的不对等里,雷纳尔夫人看到了年龄,年龄的差异让她把自己看得很低;玛蒂尔德看到了社会地位,这让她以为这是一次美丽的冒险。

雷纳尔夫人最终随于连而去,因为于连的存在本来就是她对这世界最大的依恋;玛蒂尔德也曾有类似的想法,那一刻心里想的还是这死亡一定能永远成为巴黎社交界经久不衰的话题。

玛蒂尔德更像是于连对其所向往生活的一个缩影。于连在来到巴黎并遇见她之后,一边像以前一样诅咒着自己所鄙视的人,一边向他们靠近,朝着他的理想人生大步迈去,期待着自己从狼的影子变为一只真正的狼。

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像发现自己原来根本不向往那种生活一样,明白了自己不爱玛蒂尔德。比起一个可以陪他一起轰动巴黎的女人,他更心疼自己的孩子没能有个温柔无私的母亲。他不想再和这只不能让他坦然相爱的猛兽共同生活,假装惺惺相惜,手里却不得不时刻握着一把上膛的手枪。

于连的心重又回到了雷纳尔夫人身边,像个渴望冒险出走的孩子,在路上摔得遍体鳞伤之后发现还是更喜欢家中那盏暖色的灯。

玛蒂尔德不像于连,她几乎生在了于连此生可以达到的终点,所以她的野心和于连不同。她也要求一种英雄主义,但比于连希望的那种要更高更远。她也没有像于连一样体会到被死神拿着镰刀和沙漏在窗外凝视的那种感觉。

她站在她的起点等于连赶上来,还想要快马加鞭,但此时于连已经累了,因为他比她跑了太久太远的路。

最终,玛蒂尔德如愿以偿地像她所崇拜的祖先一样亲手埋葬了情人的头颅,一切符合她关于浪漫的设想,除了在最后一刻发现这情人并不爱她以外。

于连预言几年后她对自己的爱情就会随着她性格中对浪漫的过度渴望一同消失殆尽,不过她会在继续寻求浩大生命的路上走多远,本书不再探究了。

书籍读后感范文欣赏


很多朋友都喜欢在有空的时候读一些书,有的人喜欢科幻的,有的人喜欢散文的,有的人喜欢诗歌的,不知道你喜欢哪一类呢?很多书籍都会让我们有或多或少的收获,大家看完这些书都有怎样的感受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过去的一个月,断断续续读了四本书,《无所畏》《梦里花落知多少》《金刚经》《遥远的救世主》。

荷西去世了,三毛努力的活着。到纽约学习新的语言,遇到一个寓爱于教的老师,一群性情各异的同学,总是第一眼就知道能不能做朋友,傲慢无礼的躲着,物质市刽的也躲,急功近利的更要躲。剩下的,无论国籍美丑男女老少富贵贫穷,热热闹闹的在一起。故地重游,故地重游,独自故地重游。遇到一个有好感的人,逃了。看望双方父母,卖房子,借房子,买房子,读书写字做家务可她还是撑不下去,跟着走了。

都说三毛洒脱,若是看淡钱财不求名利崇尚自然就算洒脱的话,她是佼佼者。可她却深陷情网,最终追随而去,又是哪门子洒脱?

恩恩爱爱一双人,是命运的宠儿。你懂他,他懂你。无需多言,沉默是灿烂。

所以,心安。也所以,不能独活。

《金刚经》,南怀瑾老师的讲课稿。还没有看完,每一小节都会在心里萦绕一段日子,似乎懂一些的时候才会继续看下去。其实,佛是自然。自然无形无相,又包罗万象。佛教我们不着相,类似于西方谚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时间彼岸若无真理,那么非人力可及的:如山川挺拔河流汹涌日落西沉,如三毛随荷西而去,如世间凡夫不可自拔,该如何面对?

是谓:当生则生,当死则死,自性而为。

道法自然

孔乙己读后感范文欣赏


相信不少小伙伴们都在学生时代的课本中学过《孔乙己》这篇文章,作者是鲁迅,小说中主要描写了主人公孔乙己在封建腐朽制度的毒害下,最终被地址阶级吞噬的悲惨形象。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每一次读鲁迅先生的文章,都会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孔乙己》犹甚。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第一次读到这段文字,我几乎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太真实了,实在是太真实了,不是孔乙己,而是这群孩子。像是杨二嫂似是而非的鄙夷,相信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是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分明是一开始带着好意的大方,但是引来了太多的贪得无厌的人窥伺,于是便不得已将这份好意终止。于是,这个人就变成了伪君子,装模作样,甚至是道德败坏。那些人似乎忘记了一开始的馈赠就是免费的,他们只记得他不再愿意给了。于是在心理拉扯出一种不知何来的快感和高贵感:吓,他也不过如此,装装样子罢了,这下可叫他现了形。然后,便咂摸着这么些不知所云的满足陷入泥潭,不再挣扎。

不知谁说过,孩子们大多数都有着天真的残忍,我一直觉得这个形容极为精妙,但一直似懂非懂,知道看到了这一段。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笑声里,谁的笑声,又是多少人的笑声?如果说只是孩子在笑,他们又在笑着什么?是仅仅笑着孔乙己的之乎者也,还是早早地嘲笑起了孔乙己的装模作样,他们会在心里想着:讨饭一样的人,也配在我面前摆阔?还是会记得这个尚且自己过得不算好的,只点得起茴香豆的孔乙己对他们一次次地展现善意。若是整个酒店的人都在笑,是否有着孩子的父亲在里面,他又会不会在回家之后对自己的孩子说:干得好,又给我们找了个乐子。孩子们的残忍最为残忍(),因为他们的残忍如此的直白而露骨,没有了大人们特有的冠冕堂皇,像是一把直愣愣的刀。他们的残忍又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他们不需要考虑孔乙己刚刚给了他们茴香豆吃,他们只需要知道自己亲爱的父亲母亲总是说孔乙己是个乞丐,是个贼,是个笑话。

孔乙己是这一片雾蒙蒙里唯一的亮色,亮得让人鼻酸,甚至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有几回,到底是多少回?到底是多少回他因为对孩子的喜爱与善意,将自己最称得上奢侈的茴香豆送了出去,又因为生活的桎梏伸开五指。又多少次听着周围一圈圈地笑声,却在下一次伸出手。他是否想过下一次再不送,抑或者是等自己发达了,买上许许多多的茴香豆随便发。可他没有,他还是在小心地努力地挣扎了,却因为姿势太过于可笑又一次沦为笑柄了。太傻了,太傻了!你可是孔乙己唉,你怎么可以善良呢,只要活着不就好了吗?可他也是人,他是一个人啊,难道不应该善良吗?作为一个人,连善良都不配被允许,那他算什么呢?

我看见了,看见一圈圈灰蒙蒙的眼睛发出刺耳的嘲笑,有人在难看地挣扎,没有光。

围城读后感范文欣赏


钱钟书的《围城》是我们很多在学生时代就被建议去读的一本书,当时读完的时候感慨万千,网友们对这本书的感受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我第一次读钱钟书 刚好这是我一直想看的书 但我从前太年轻 无法参透字句的真实奥秘 在我读完杨绛先生的《洗澡》后 我选择了这本书

钱先生和杨绛先生都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将自己置身于事外 安安静静的充当一个说书人的角色 尤其是钱先生 我敬佩他的语言 浑然天成的机灵劲儿 完全不像其他人那样抖机灵的炫技 他的语言有一种天赋异禀的自然感 是我所钟情的

《围城》给我的印象就好像是在置身其中去聆听身边人的故事

先说说男主方鸿渐 我个人并不十分喜欢 因为他其实十分真实 怎么个真实法 倒像是曾经听过的 看过的 遇到的一些男人的集合 有虚荣心 但心并不坏 对待感情就是我们现代社会的直男

各个人的生活 各自围城 不论是职业还是婚姻 大都是人心不知足 得陇又望蜀 罢了罢了 做着这个工作觉得束缚过多 想着换一个 换了又处理不了复杂的人际关系 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又要再换一个 从银行到大学 从大学到报馆 方鸿渐()总是不知足 工作一变再变 感情一再变动 挥之不去的只有他和爱尔兰人那张关于假文凭的 改变命运的交易

苏小姐 苏文纨 孤傲但却因为没有爱情的滋润 所以并不是十分主动的人 她同方鸿渐完全是因为得不到的总想要 赵辛楣只不过是被她利用其实就是不爱罢了 最容易得到的往往都不会去珍惜

唐晓芙 我个人对他俩的感情无感 我个人认为 那种情愫的产生 是离不开想摆脱苏文纨的那种心理 莫名其妙的看对眼儿了

方鸿渐和孙柔嘉小姐 婚后生活 无比真实 吵嘴的理由甚至是千古不变的话题 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一个直男癌 一个又是匆匆忙忙的婚嫁 双方都不尽如人意

总之 我是很喜欢钱先生的作品 也难得给打了五颗星 看完以后有些难过 因为随着年龄越来越大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围城是什么 我也曾陷入过抉择 也曾做过错的决定 可是没有回头路 也没有什么如果怎么怎么样。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初读围城,细细品味,确实如此。

故事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开始,方鸿渐、苏小姐、鲍小姐一行人坐船回国。方鸿渐,衣锦还乡,却是一个无用之人,一路博鲍小姐欢心。那鲍小姐,却是一个有未婚夫之人。船上玩弄鸿渐,快要下船,态度180度转弯,后随未婚夫离去。苏小姐看在眼里。可笑的是,下船后,本来互相陌生的方苏二人,却开始异常亲密起来!他人则诧异、佩服、又瞧不起!

回国之后,方鸿渐和苏小姐开始紧密联系起来,方鸿渐也由此认识了唐晓芙,一见倾心。苏小姐以为方鸿渐爱的是他,方鸿渐却试图和与苏小姐界限分明,开始和唐晓芙频繁书信来往。中间也出现了赵辛楣等角色。

方鸿渐与苏文纨坦白,苏文纨在唐晓芙面前揭露方鸿渐可鄙可贱的过去,添油加醋捣鬼!唐晓芙误会方鸿渐,唐晓芙想听他解释,他却不肯。后阴差阳错,两人最终分开。

读完围城,感觉人物刻画很真实。但方唐这段故事却很荒谬,好像作者刻意把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唐晓芙和方鸿渐拆散,不想让她陷入围城。

方鸿渐经赵辛楣介绍,同去三闾大学教书,还有孙柔嘉,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生。路上一波三折,方鸿渐体贴照顾孙小姐,孙小姐暗生情愫。来到大学,慢慢的方鸿渐对孙小姐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人搬弄是非,孙小姐和陆子潇通信来往,孙小姐和方鸿渐正谈此事,被他人看见打断情话,阴差阳错,或许方鸿渐藏在心底感情释放,两个人就在数人面前一瞬间订婚了,后方鸿渐被爆思想有问题,不得不返乡,带着未婚妻。

订婚一个月后,两人开始争吵,互相展现不为对方所知的一面。有人说孙嘉柔煞费苦心嫁给方鸿渐,婚后两人更是争吵不断。嘉柔任性、心思多,但懂得退让。鸿渐暴脾气、不近人情、顽固、无用之人。

其实我很喜欢钱钟书先生描写的两人婚后生活,真实,有趣,虽争吵不断,却会让人感觉到可爱幸福。

故事最后两人大吵一架,一人离家去,一人梦中睡。

五个钟头前,鸿渐走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饭,想帮他解决困难。

重读《围城》,是因为偶然得到一本比较老的版本,心里特别喜欢。

《围城》是本可以反复读的书。这本书前半部分我读的开心不已,钱老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段子手,总是用不经意间的信手拈来,让人捧腹大笑,到现在还忘不了那句诗人吟诗和临死呓语都用的是乡音,我若是某个诗人必须揍钱某人一顿。而后半部分却是让人唏嘘不已,忽然发现书中人物都成了自己身边人的缩影,而自己也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大笑之后又让人深思,就像一场喜剧散场之后的落寞。

《围城》里,钱老肆意地挥洒着自己的才华,他像个调皮的孩子,恶作剧般的戏谑着每一个人,把每个人羞于示人的东西全抖搂出来,玩弄一番后又扔还给你,让你一时不知所措。我们就生活在他笔下的那座围城里,围城中也有你和我的故事:有苦心钻营、有惊慌失措、有道貌岸然、有茫然若失,细想之下我们的生活还真就是如此、也不过如此。这就是这本书打动我的地方,围城里的生活就像现实生活的集中体,有些无奈、有些煎熬、有些美好、它总是反反复复,一切的一切却又是那样真实,让人不免无限叹息。

书海浩瀚,写圣贤帝王的书无数,而这本书写平常生活、家长里短的书,被无数人推崇,甚至有人将它作为一门学问来研究。可见读书的人还多是我这样的普通小民,估计也是在拍案叫绝之后又被惊出一身冷汗,隐约看到自己的影子,所以忍不住多读几遍。

故事全篇若要真真仔细探讨,亦可用围城二字概括。表面上是写方鸿渐一人从国外回国后的生活,但内核里通过他来揭露出当时社会的风气与人文交流。由小及大,反映的,讽刺的,统统都如方遯翁所送的每点钟走慢七分的祖传老钟一样荒唐。

年轻人都被赶着去外国留学,留学后自身却仍保留着中国文化里腐朽的部分,像是闭关锁国后主张的洋务运动,只学其形不学其魂,出了中国这一围城,又入名为国外的围城;知识分子的学问只有半桶水,到真正需要显山露水之际,就连这半桶水也化为虚无,只会用课本里背诵过的东西来搪塞。围了自己,逃了知识。

连婚姻,也只是逃离了自己的城,被围进了另一个人的城∶苏文纨设法让方鸿渐和赵辛楣为她一人而转,以此来获得虚荣感,最后也只是委身嫁与他人,学了发国难财的本领,不加掩饰地轻视他人,变得不像自己。

能说是当时的环境造就的人吗?不仅仅于此,还是人的本性作祟。

人的本性,虚伪,贪婪,自私。你越想逃离其一,便越往其一而入。钱钟书对于人之本性的嘲讽,流露于对李梅亭的描写中。

可文中谁又能逃的过呢?是围城,是人生,早已混淆不清,想分离,也分离不了。

哪怕是善于心计的孙柔嘉,也只是乖乖的躲在姑母的围城里,劝诱着方鸿渐一起入内。

是以,人人固有一座围城,围住自己,妄图困住他人。可这有心甘情愿,亦有被迫。

方鸿渐想逃出苏文纨的围城,可他懦弱无能,空无本事,只在受迷惑的最后一刻平白生出些勇气来,拒绝了苏文纨。他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也因误会与害怕,硬生生与唐晓芙错过。他本无意进入孙柔嘉的围城,却在孙柔嘉的策划下一步步被迫进入。

方鸿渐从国外到国内,妄图逃出所有束缚自己的围城,却只能逃出一个,进入一个,一直都困在围城中。

围城不像迷宫,可以凭自己的本事进去离开。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无论人生,婚姻,事业,通通都是围城,围了逃,逃了围,可我们仍努力地逃出,只希望进入自己喜欢的围城。

虽此时仍不能领悟太多围城的真谛,但也愿时时警醒,愿刻刻铭记,方鸿渐,李梅亭,都不要学到他们半成的本事。

变量读后感范文欣赏


《变量》是一部由何帆著作的书籍,相信不少朋友都有看过,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有一些看起来很微小但影响却很大的变化,就像蝴蝶效应,正确了解自己对自己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变量》作者是经济学者,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何帆老师。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想记录这个辉煌而又宏大,发生巨变的历史时期。书中采用鹰眼视角的观察模式,即看见中国的宏观大局,又看到角落里奔走生动的兔子。就像观察一棵大树,看树上的嫩芽枝丫,不是返回大树的母体,这样才能更好的观察和记录中国这个庞大的文明母体。

何帆老师通过自己的观察和记录的历史,向我们展示这样一段改革浪潮下的慢变量: 工业化、城市化和技术更新。这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三驾马车和三个火车头。在大趋势滚滚发展基本已定的后期,改革和发展更多的是看小趋势,何帆老师通过自己的观察,总结了5个小变量: 大国博弈、技术赋能、新旧融合、自下而上的城市革命和重建社群。

1.大国博弈是说由中美贸易战引发地缘正直风险,中美两大国之间的平衡只能由人工智能的挑战才能使两个大国同一战线。

2.技术赋能是说技术总是与市场相适应,不同性格的技术总会找到的性格相似的市场,就是技术和市场的匹配程度。这些技术只有为普通人和新兴力量赋能才能得到广泛应用的发展。

3.新旧融合是指在互联网行业发展进入低谷,要创新必须要尊重并从传统行业找到突破口,而传统行业已经徐汇了互联网打法,会在别人意想不到的地方距地反击,这是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自动融合,重新焕发风采。

4.自下而上,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自下而上的力量能够维持城市系统的多样性。都和城市是城市群未来的发展方向,很多城市比如东莞、义乌都已经实现了精明收缩,更多的城市都在爆发颜值革命,街道、社区正在变得更美、更有生活情趣,比如上海。

5.重建社群,人作为社会动物,只有在公共生活中学会如何彼此相处,一个社会才能更加平等、和谐,只有重建了社群,才能更好的发现自我。原来松散的社群开始自发组织、自发生长,比如北戴河的阿纳亚,教育理念最先进的四川范家小学。最后从这先让我们吃惊、感动,让人顿悟的小趋势里我们看到,这一切的慢变量和正在兴起并最终会改变社会的小趋势都来自于生生不息3000年的中华文明,这棵古老的大树正在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换发生机,实现伟大复兴。

何帆老师的写作脉络是想要写出像美国记者威廉曼彻斯特写的《光荣与梦想》这样的书,于是在罗振宇的推动下他就写了,而且从2018年起,每年写一本,一共写30年,讲述这个时代的中国故事。为了写好这些故事,他给自己制定了7条规则以诫勉自己。

1.未来30年用最多的精力,最大的热忱来写。

2.采访和观察由他自己和团队完成,写作由他自己完成,写不动了就指定接班人。

3.写平凡人做的不平凡的事。4.尽可能采用第一手资料来做研究。

5.坚持独立的个人观点。

6.保留自己对书稿的最终修改权。

7.书中不含任何植入、商业推广、宣传。

要想做好一件事,首先要有想法和点子,还要有热忱,时间和精力最大的投入,坚持个人观点的独立,深入做研究,得到第一手的资料,坚持自己的立场和修改权,制定适应的原则并坚持做到,是最好事的最大保证。

这是2019年读的第一本书,也是非常喜欢的一本。首先,我很喜欢何帆老师,他在得到的大局观可能就让我获益匪浅,他总是具备全球的视野,从历史的纵深和空间的多维纵横相交,建立一个坐标抽,同时又能够以学者深入研究的态度展现局部最生动的细节。

这是鹰眼的视角。同时他也采用了所有文学著作和历史著作最优的记录方法:展示真相的视角,却能窥见真相的全貌。

本书的观察方法也很特别,采取观察一棵树的方法论来细致观察中国的变化。通过观察嫩芽和新枝,并不管把目光拉回母体,才能更好感知中国这棵大树的生命力。以这样严谨而又独特的方式呈现出的中国历史必然是宏大的、生动而又独特,让人充满惊奇、叹服,又看到中国社会发展的希望,从小趋势里看见到城市和个人发展的方向,是一本鼓舞人心,给人信心的好书。

一本好书,值得一读再读。

这本书也给我了很多写作的启发,写作内容要写平凡人不平凡的事,要有宏大的视角,细致而又生动的观察,通过展示真相的一角,让人窥见真相的全貌。叙述方式可以按时间顺序,写出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像河流一样奔流而出。

写作最好给个人以历史感,跨越不同圈子的界限,理解社会的全貌,一窥历史的端倪,了解了历史的进程才能更好的活在当下。

这样宏大而又细致的写作方式很像曹雪芹的《红楼梦》,给人历史感,宏大的历史社会背景,却有着极其细致生动的局部描写,写的是平凡人,做的确实不平凡的事,故事的冲击与反转,总是耐人寻味,却又给人无限启迪。自己的写作,不能瞎写,没有一手资料的研究,人云亦云,不能坚持独立的观点就不会有创新,这是严肃、专业对待写作、写书的态度。这是一个高目标,严要求。

在这样规则的要求的下,写的来的东西必然也会与众不同。说到底,还是一个写作人的选择,最终也会成为他的自由。

异类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异类》是()一部由加拿大作家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著作的书籍,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们看过呢?书中讲述了作者通过对一些成功人士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出了一些关于成功的方法。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请认清现实,成功除了个人的不懈努力外,必须要天时地利人和。

《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看书名会误以为这本书要揭示某项成功秘籍,可能是我太笨,没有get到任何一个 只要这么做你就能成功 的观点,相反,第一感觉,这是一本反成功学的书。因为书的本意只是换个角度审视成功背后的规律,但这些规律大部分是天注定,根本不可能通过个人努力来改变。

举个例子,你能改变自己的出生年月、家庭、社会环境吗?不可能?很不幸,那恰恰是影响你走向成功的因素之一。

影响成功的5个要素

本书开篇就以加拿大冰球队选拔为例,那些天才球星们,大多出生于1-3月,因为这个国家的冰球队员招募年龄是按每年1月1日划分的,所以同年1月出生的孩子要6月以后出生的要多了半年的发育期,他们总日常训练中会有一些微弱的体能优势,从而让教练更关注他们,得到更多训练和指导机会,球技得到进一步提升,又进一步获得关注,如此反复:优势 = 机会 = 更好的优势 = 更好的机会。

所以,一个人一开始的势能,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微弱优势,让他在每次决绝种胜出,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进一步把他塑造得更强。

就好比在中国小学入学年龄是9月1日前,那么理论上来说生日是9月1日后的孩子只能等到次年(真实年纪7岁时)入学,相比于班里大部分6岁的儿童来说,他的智力、体能都会更突出,从而成绩会更好,好成绩会得到老师更多关注,从而有更多提高自我的机会,与班里其他同学的差距越来越大。

在公司也一样,刚入职时,比别人多一点点的势能,是你日后更高成就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家庭因素主要有两方面,先天遗传(智力)和后天培养。

智力优势是有极限的,并非越高越好,和身高一样,女孩喜欢高个子男孩那2米怎么样?恐怕没几个女孩能接受吧。所以高智商是优势,但太高了并不一定有用。诺贝尔奖得主并非都是天才,相反他们智力水平不如天才,但是在人际关系、想象力、创造力、思维跳跃方面要更突出,而这些错综复杂的因素才是获得成果的关键。

所以,能够比大部分人聪明,这就足够了,非要比所有人都聪明,其实对成功的意义不大。同时,有一个聪明的脑袋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你生在一个糟糕的家庭,这颗智慧大脑很可能就此埋没。

良好富裕的家庭环境,在孩子的教育上更倾向于协同培养,深度参与到孩子的教育成长当中,从孩子的身体到心理全面培育。相反,贫穷家庭,家长对待孩子基本是高度一致的散养,认为教育就是校方的事情,他们工作太忙了,没空关注孩子的成长。这种环境下的孩子,会变得封闭,表现欲不强。所以一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心智成长,他的家庭如何栽培,几乎取到决定性的作用。

书中讲了一个天才陨落的故事,一个智商190的天才儿童(爱因斯坦160),从小活在母亲改嫁(4次)、家暴、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环境下,上学、打工、社会体制的遭遇都对他的成长极为不利。他从小就不能获得自我表达的机会,长大了便不能很好的融入社会,终日守着农场,碌碌无为,而他自己也习惯了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机遇分为两种:偶然的运气和时代的机会。

偶然的运气包括关键时刻贵人相助、名额刚好多处一个而且给了你、一次意外致使你更好的完成某事等等,个别人在特殊时刻遇上的好事。

而时代的机会包括某个行业的崛起、国家高速发展、某种体制改革等等,在特殊年代特殊地点出生的人所遇上的好事。

机遇对于成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成功的企业家背后,其实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历史契机,而不单单是他们回忆中的那些艰苦岁月。

文化影响可能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一个成功因素,因为它太习以为常了。 就像犹太人会经商,江浙沪人更懂得做生意,这是民族/地区文化影响的典型。一个人生来看到,同学、朋友、亲戚等都在从事类似活动,而从小被灌输的道德价值观等也会迫使他走向类似的道路。在这些人眼里,走南闯北才是天经地义的,我在家乡朝九晚五反而被当作不务正业。

再如,为什么中国学生数学更好,因为中文对数字的发音更简短 6 0 8 5 7 3 6 ,随便7个数字对应中文是7个发音,而英语的话前两个数字就占了6个发音,能比么?再有, 3/5 这个数,中文念五分之三,而英文念做三个五分之一??。所以数学方面,美国学生先天就弱于中国。

另外,中国常年稻米耕种的历史,让这个国家乃至整个亚洲圈,都认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互帮互助等勤劳、和睦相处的文化思想。在农耕时代,中国农民每年的劳作时间差不多是西方游牧民族的三倍。所以到西方的亚洲留学生只需要正常作息,就能让老外感叹:他们太用功了!老外眼里亚洲学生几乎就等于好学生。

10000小时定律,当你专注在某个行业或领域持续实践一万小时以上,你就会成为该行业的专家。但需要注意一点,这里的勤奋更多来自于实践者自身的兴趣,驱使他全情投入。

比尔盖茨、甲壳虫乐队、冰球队明星球员、著名律师,在他们成名之前,务必要明白,他们早就通过超乎常人的苛刻,把自己打造成了该领域的专家。

书中还说了个有趣的例子,很多音乐家们,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天才。但实际情况是,那些天才音乐家背后往往是一个相对富裕的家庭,他们的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让他们在成年后都不用工作,专注练习音乐。总之,相比于二流音乐家而言,一流的才子其实是因为他们的练习时间要比常人多太多了。

综上

比尔盖茨、马化腾、马云这些巨头的成功背后,他们的艰难岁月、吃苦耐劳这些毋庸置疑,但没有他们的中产家庭、学校经历、公司或者一系列从业经历,没有那一个个机缘巧合,一次次雪中送炭,如果计算机时代早或晚到来几年,情况将完全不同。

这里所说的不成功,并非一无是处,其实现在很多企业内,80后几乎都是中坚力量,担任中高层角色。这里的不成功是指,80后这一代人内几乎没出现什么著名的、数一数二的行业领军人物或企业家。

从如今火热的互联网行业来看,不论BAT还是排名前十的企业中,80后创始人能占几席?更有意思的是,行业巨头们几乎都属于65-75年之间,尤其是70前后。为什么?

其实异类这本书揭示了背后的奥秘,95年中国互联网兴起,2000年互联网井喷,2010年移动互联网爆发。然后95年的他们还在上中学,2000年的他们还在上大学,2010年的他们发现市场造就被巨头瓜分得差不多了,他们就是80后。

白说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白说》是一部由白岩松著作的书籍,相信很多网友都对白岩松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作者在书中主要通过对与公众的交流的总结来反映了作者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读者的心灵净化有着启迪作用。网友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去年双十一淘来的书,今年才打开看,这么好的书,有迟看了一年的遗憾。

每一本书打开看时,都觉得我与它相遇太晚了。没在最美的年华遇到它,遇到它成就了我最好的岁月。与书的相遇总有这样遇见情人般的感觉。

《白说》是白岩松的演讲稿汇编。之前看过的《看见》,是柴静采访汇编。他们都是新闻人,都是媒体人,他们都曾在央视工作,所以他们有一样的高度,一样的层面,一样的广度和深度。对社会对人文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所以他们集结成书,和他们的名气一样成了畅销书。演讲稿的特点就是比较能振奋人心,传播正能量。这本书也不例外,很多观念思想都是非常大众,接地气的。而且与时俱进。值得一读。

全书归类为岁月、价值、沟通、态度、时代五个方面,表述了作者的一些观念和看法。

作者说,幸福就象黄金,没有完全的纯度,只有无限接近纯度。是人,人无完人,就没有完美的幸福。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事事如意,一帆丰顺。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会经历点波折。

记得去年有一段时间心境非常糟糕。干什么都静不下心来,烦燥、焦虑、悲伤。常听的一首歌词里有一句就是:心若平静,才会快乐。深有体会。而白岩松在这本书中也是这样写得。我相信,无论谁,不平静,都不会幸福。所以,只有静下心来,你可能喝出茶的滋味,才能品出酒的醇香,才能感受到自然的美好,才能尝出食物的美味,才能听出音乐的优美。只有静下心来,你才能热爱生活,才能真正的感觉到幸福所在。

有一种情趣是有闲、有钱才可以培养出来的。如我们常说的小资情调,那得要多钱和时间去营造氛围。如果光有钱,没有时间去感受。也是没有的,如果有的是时间,而没有钱那也是不可能有小资情调的。我身边就有大把有钱人,整天忙得不知道享受一下生活的。我有时都觉得他们赚那么多钱完全没有意义。我的邻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在守着店,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赚了钱干什么?都没有时间去花。只能给银行创收。

所以我觉得人生是该做一点没用的事儿。比如读诗没用,但是读诗可以让人更透彻的理解人生。读书似乎也没用,谁的书又是白读的呢?

作者说:有更多的闲,是一个人与一个社会进步与健康的标志。特别赞同。

通常,我们都说喜欢读什么书,不喜欢读什么书。然而作者却说,读书要包容,读你不喜欢读的书,才是打开自己的思路,才能拓展自己的思维。

他这是对学生来说的,学生当然不能偏课了,要广泛的接受和吸纳知识。不过,对于成年人,就没有这么多要求了,俗话说,术业有专功。到了一定的程度,总是要研究一个方面的知识体系。

作者说:歌词容不下的人生况味都在音乐里。

以前我只听歌,从来不听音乐。后来,所有的歌都不想听的时候,就开始听音乐了。刚开始会在看书和喝茶的时候放音乐来听,充耳不闻要。根本就可以两不干扰。可是听着听着,我发现自己在听音乐的时候不能专心的看书了,连喝茶都喝不出滋味了。我的思想会被音乐带走。会跑毛。才明白,原来以前是听不懂,或者是音乐没有引起我的思想共鸣。而现在无论什么音乐放一段,我都只能专心听。

女儿画画的时候一直都是戴着耳机听音乐的。当我发现我被音乐带走思想之后。我坚持再不支持女儿绘画的时候听音乐。难怪她的画一直没有大长进呢,原来()是音乐分心了。她没有动用脑子构思绘画,只少是专注度不够。

所以音乐也是一种信仰。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来源于观察力,如果一个人对生活对事物缺乏观察力,就不会发现细节问题,没有细节就没有说服力。也不能感动别人。

而我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细节,比如一朵花如何写出它的细节处,我就写不出来。更写不出一个人细微的表情变化。

作者写得是传媒人,但是,细节对于写作的人也是相当重要的。有细节描写的文章读起来就非常有吸引力。

因为本书作者是媒体人,自然都是以媒体人的一面为出发点的,多是社会层面的问题。对于新媒体写作者也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一本演讲稿汇集。而且有些观点已经有人拿来写新媒体公号文。

萌芽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萌芽》是一部由法国著名小说家埃米尔左拉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通过产业工人罢工表现资产阶级榨取劳苦大众血汗,掠夺社会财富的罪恶,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我从小就喜欢国外名著。

原因很简单,我从小就是坚定的性价比的追求者。从不因一位杨氏英语老师敲着桌子说我有了窝头就不想吃馒头这种事儿而感到难受,而且还对她带有一种嘲笑的意思十五岁的我不知道三十多岁的她拼来拼去,就凭那块再大也比脑袋小的胃,能吃下几个馒头。

在语文老师那边儿,日子想混得好,最重要的就是多读国外名著。为什么读名著?因为读别的很难得到赞赏,你说你读青春小说、流行小说,还有现在的网文,你好意思引用到自己文章里?名著就好意思,非常好意思。再说,读多了,真的能明白为什么这叫名著,而别的就不行。听名曲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为什么不读中国名著?也不是不读,只是论起经典性,()那自然是当代不如现代,现代不如近代,近代不如古代。这下儿坏了,古代人写文言文,和我说话又不一样,带着任务学嘛是可以学的,但是自己主动看?我没那么高境界,累死我算了。总而言之我早就看出它性价比不高,用同样时间我读三本外国名著,也许中国典籍都看不完半本,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儿我是不干的。

我就在这种阴暗的偷奸耍滑中成长了起来,甚至还看过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名著都讲了些什么这种书。因此一度,我觉得自己特别应该上电视节目,就是那种SK状元榜啊,开心辞典啊的电视节目,后来的一站到底也一样。反正这种节目问的都是XX书是谁写的XXX是谁干的20xx是什么这种款式的问题,经过一番操作,是完全可以屁都没看过,更没有任何思考,然而就真答出来的,就跟当年B站注册100题一样。这也正是我从来不拿这些节目的擂主啊冠军的当回事儿的原因。

扯了这么多,这本《萌芽》又是如何想起来看的呢?

具体的大概是为了凑单。但是后来买的却又不是凑单的那一本。法国作家的书我一贯都倾向于买一本中文版,再买一本法语原版,希望自己能看完中文版,再翻到某些特别喜欢的段落,找到法语的仔细看看。直接看原版那跟看中国古典名著一样,累死我算了。

因为在孔夫子上买化学书,顺带搜了一下发觉居然有原版,六十多块,然后干脆在同一家店又买了一本八十年代出版的中文版,一堆霉味儿书就这样跟前辈们一样到了我那仓库一样的房间里。这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人名翻译和百度百科上不一样,在这里我就都沿用这本的翻译了。

大概看了十分之一,我就感受到了左拉的功底。现在这个时代由于有电脑手机各种游戏的存在,读书量当然大大地降低了,毕竟娱乐度太有限。但是左拉这本书却让我感觉可以把电脑扔到一边不停地看。世界级大文豪全都有丰富到诡异的程度的知识储备,我从来不清楚为什么他们身处于文化人阶层之中,描述起各个行业的生活来却非常专业,而且同一个人不同的作品还要再跨很多界。这也正是当今的知名作家不能比的有那么一些写小说的人,名气也很大了,但他们的作品总靠某种奇想在写,你看后也许会说这个角度我没想到,这个知识我不知道,但绝不会惊讶地觉得他竟然洞悉一切到如此深的境界。

我搜索左拉生平和评价,里面说他强调文学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这个我赞同,因为他描述矿工的生活,之所以让我信服,就是因为从逻辑上看很合理。我不是太想多谈主角艾蒂安、马赫和马赫老婆他们,因为大多数能找到的文学评论都绕着他们转。

我特别关注的,且没怎么见人说的点是这几个:

首先是让兰这个人物。童工,拥有与家庭性格截然不同的精明狡诈。他爷爷长命老是个勤快认命的老头儿,以其亲属们的不幸,反衬出其虽然一口一块黑痰,但至少能活到老居然已经是幸运。他爸爸是那种典型的最好的家庭顶梁柱型男人,所有文艺作品中交口称赞的中年,活儿好人踏实光明磊落。妈妈也是最好的家庭主妇,能生能养能操持,坚韧无比。大哥是个轻佻爱玩儿不成熟但总体不坏的青年,大姐是个善良勤快但不聪明的苦命姑娘,还有个驼背妹妹更是老实厚道勤快的好孩子,后面一堆弟妹尚不能看出性格于是他的存在实在是个异类。

他仗着自己聪明对于一对男女小伙伴的欺压,为取乐而折磨酒店老板家的怀孕母兔子,实际上正是矿主对工人欺压的缩影。这也和快要结束之时艾蒂安和苏瓦林等人疯狂思索的问题一样人类真的有救吗?难道不是达到平等之后,聪明有力者总会再度占上风,不拿愚钝无力者当人看吗?让兰的邪恶是原始的,原始的是更有生命力的。然而小小的,腿还残疾了的他也是全书第一个开始蓄意杀人的,之前工人们的围攻也最多是恰好导致了奸商的死亡。

最后自诩领袖、爱学习爱琢磨人类的艾蒂安反而要靠他去藏身和活命,而艾蒂安在离开的时候,看见他在选煤棚里工作,还是那么狡诈。如果说罢工虽然失败,但工人的反抗却已经露出了萌芽的话,那么也许未来的一线希望,就在让兰这种小流氓身上吧。

然后是长命老。世世代代的煤矿工人,矽肺病人,手很有力但腿坏了,经历过很多,温顺而胆子当然就并不大。这个人物一开场是现实的代言人,相对于儿子和儿媳来说,他的形象更不那么理想化。

然而结尾之处掐死塞西儿小姐,却又带有一种理想的奇幻色彩按理说他已经不可能再站起来了,他应该不能,但是他就是不但站起来,而且还真的做到了。

在那之前他在人群里掐到过一次塞西儿小姐,从那时起他的性格已经改变,后来真的掐死的这一次,看到的时候只能说,这是多么大的痛苦,才能让他在疯癫和残疾中做到这一切啊。

而塞西儿小姐该死不该死呢?

这件事儿跟让兰杀死的那个士兵一样。从主观上说,谁站在他们的位置上,也很难就想通了一切,但是客观上,他们的存在确实对矿工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以马赫一家为首的矿工村生活困苦,顺则家破,逆则人亡。在这样的局面之下,不管主观的客观的过错,被他们弄死了,没有办法说什么,只能自认倒霉吧。

大哥扎查里的死亡似乎是给整个悲剧的故事最轻却最干脆的一笔。

无论早期还是中后期,他都是那么轻浮拿着钱就想跟伙伴喝酒,没钱就管情人要,罢工期间还要打球。但是到了最后,妹妹危在旦夕,他突然呈现出了别人比不过的焦躁。

这也给我一种真实感,因为这种人的头脑就是这么简单,简单的头脑让他没心没肺,简单的头脑让他奋不顾身,简单的头脑也让他最终丧命。

因为着急挖通道救妹妹,他的灯引爆了瓦斯从开篇就在描述的,遍布矿坑的瓦斯终于像是第一幕时挂的那把剑,杀了人。他被炸得焦黑,头也不见了。

如果说男主人马赫的死亡是悲剧故事的必需品,大女儿卡特琳和二女儿阿尔奇的死亡是其性格人设导致的必然结果,那么扎查里的死亡就是似乎可有可无,但有了,就让人更悲痛的那个设计。

最后要谈的是经理埃纳博先生。

他毫无疑问是个反派,自私冷血,性无能还愤愤不平,再愤愤不平最终也能接受妻子和侄子的通奸以及未来侄媳妇的死亡因为担心万一侄子真结婚了,妻子跟仆人搞上可怎么办。

我比较在意的是,饥饿的人群冲到了他窗口,而他满脑袋都是刚发现通奸的证据,觉得别人没有面包,但也不比自己更悲惨。

他说:这群混蛋!难道我日子过得幸福?

他幻想着自己虽然也没面包吃,但是能够肆无忌惮地纵情,与女人野合。

于是他对着人群狂喊:面包!光有面包就够了吗,混蛋?

就算在这种书里,只要人性的逻辑是对的,反派就仍然能让人理解,虽然仍旧不值得同情。

埃纳博先生的这种思维真的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吗?

就在前一阵子,我跟一个懂球帝谈及某位吃了红牌的球员。该球员资质不错,但是总被更厉害的顶级球员压一头,俱乐部甚至为了引入别人而卖掉他。于是他在场上面对老东家和那人,情绪相当失控。

我说,我似乎可以理解他。

懂球帝说,呵呵,他就算在家躺着也是1700万欧元到手,爽得一批。

我说,如果我拿1700万欧元,那我也觉得自己爽得一批,什么也不求了,为了引入谁谁而卖掉我一点儿都没关系。但是,这个的前提是我根本不会踢球,更不是什么有资质当大牌球星的人。假如我真的是那个样子,那1700万欧元根本无济于事,不管几千万几亿那也是我本就该得到的,我还会觉得自己也应该得到当家球星的地位,而不是为了谁谁就被卖掉的地位,所以就算躺着拿了别人几辈子也赚不来的钱,我还是会痛苦。

这就是我所认知的人心,而且也正是我因为某些事情而悲辛无尽的原因,不管别人怎么说其实你比起已经过得不错了也无济于事。

无济于事,无济于事啊。

方与圆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方与圆》是()一部由丁远峙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对人的品质、人性和处世技巧等方面的研究,对读者的学业和工作的成功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一直很喜欢中庸之论,何为适可而止,方圆之间如何界定,这也是一门长期的学问。这本书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读完,有精有略,不求全数吸收,但也能感悟一二。方为原则,圆为变通,这本身相辅相成看各自如何应用。

前段时间也因工作的事情很苦恼,同事在工作上受了委屈,原本应该为同事解决争取的我,因为上级的和稀泥而无能为力。一方面向往公平,希望与自己的行为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又只能安慰同事,工作中的是与非在争取之后只能学会接受。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否正确,看完这本书之后,些许释然。正如那句话:在想改变环境之前,应先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现在的环境,似乎改变自己会更加容易一些。工作中也不见得都是公平,面对工作各方面的压力,隐忍,进步,适应都是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未必就是拿着道理去理论,达到目的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而初衷不曾改变。

生活中的自己,经常会被别人说成一个太过正直的人。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它不完全是一个褒义词。我也经常会困惑,为什么显而易见的道理,自己去坚持有时候却显得格格不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不懂得在社会中与人相处以圆为主。人与人的相处,着重人性,变化方法。而道理为方,放在内心,只是自己变通的依据,却不是与人争论的论据。我也曾因为别人的评价,因为自己吃过的亏,怀疑过在这个社会中,想安身立命,是不是要违背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坏人。但是看完这本书,却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三观不一定要刻意迎合甚至改变,生活中的相处可以求同存异,对于他人短暂的盈利,也不必太过羡慕,甚至否定自己。比起获得物质的收获,做一个自己认可的人,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努力,直到过完这一生,或许这才叫圆满。

方与圆,正如中庸。两者结合,过犹不及。

窄门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窄门》是一部由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著作的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段主人公杰罗姆和表姐阿莉莎之间的纯洁却又辛酸的爱情故事。剧情扣人心弦,感人至深,很多网友对这本书都给出了不错的评价,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还是在高中,当时和《围城》、《霍乱时期的爱情》一起作为恋爱书籍被推送。这两天有幸拜读,有点被被书中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爱情震撼到了。

窄门出自《圣经》: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书中男主女主都近乎苛刻地让爱情变得更加纯洁,无法容忍任何将其变得不完美、平庸的东西。在男主心里,女主是一切美好的象征,他将她放在最高尚的位置,和她交流高尚的思想,一直敬她若神明。而女主也像一个自我约束甚严的清教徒,她后来把自己看做是男主接近上帝的一个障碍,于是选择放开男主,牺牲自己,让男主能进去窄门。

一开始,男主女主就把他们的爱情定义为想让对方得到比爱情更高的东西,以至于他们后来无法像正常男女那样恋爱。女主说,由于你,我的朋友,我的梦想上升到那么高的地方,以致任何人间的满足都会使它跌落下来。他们似乎更享受见不到面的爱情,因为我终于感到,我们之间的全部通信只是一个大大的幻影,我们每个人只是在给自己写信,我深刻地爱着你,但却绝望地承认,当你远离我时,我爱你更深。当他们在一起时,反而更加局促不安。大概是两个人在见不到彼此、仅能通过信件联系时,总是倾向于将对方想象的特别美好。在《霍()乱》里,费尔明娜达萨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通信的一年里,她总是由那些美妙的信件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幻想的特别美好,甚至决定当她回去时她要不顾一切的嫁给他,可是当她看到那个脸色发青、瘦弱的年轻人时,她内心的想法却是:我怎么会想要嫁给这样一个人?!于是马上转身离开。也许女主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后面再在男主面前故意变得粗俗不堪也正是一种试探吧。

男主女主的爱情我不是特别理解和认同,不过他们的一些做法我还是挺喜欢的。比如男主女主都倾向于默默奉献,爱情里可贵的不是大张旗鼓而是润物无声,不要未做之前就做足前戏,而是做了以后让对方慢慢体会。他们更喜欢在精神上与对方互相交流,会相互探讨古典文集和哲学思想,他们都想要为了对方而变得更好作为旁观者,我想,还是更多的吸收自己认为正确的吧,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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