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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2-09 来源:互联网

日常生活阅读对《乡土中国》的心得感悟 (3篇)。

历史是不断进步的,我们的国家也在不停地成长,它将会变得越来越美丽。我们中国的本土文化源远流长,是一代代人造就并传承下来的。那么,你在读完《乡土中国》后,有什么感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常生活阅读对《乡土中国》的心得感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日常生活阅读对《乡土中国》的心得感悟(篇一)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日常生活阅读对《乡土中国》的心得感悟(篇二)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日常生活阅读对《乡土中国》的心得感悟(篇三)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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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阅读对《敬畏生命》的心得感悟 【精】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日常生活阅读对《敬畏生命》的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日常生活阅读对《敬畏生命》的心得感悟【篇一】

读罢此文,我不由得钦佩起那靠风力吹动纤维的树木。那些树,在有风之际,不停地,不断地播送着自己的种子,种子定不大。但包裹种子的白色纤维大团大团,竟似云库,足可以见树木空投了多少种子。

花费那么多种子,却只有一粒成为树木,值得吗?也许不值得,但我知道为了生息繁衍,即便万死一生,那树木也必须这样做,这便是生命的价值:千万种子中的一粒种子成活足矣!我又联想到了人生,人生不也是这样吗?人生之中,有许多机遇,我们只要把握住了去拼搏,胜败都不重要。因为你拼搏万次后,定有一次会成功。过去,我常常因为失败而抱怨自己不如意,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我投资不够大,竭力拼搏才会如意。今天,我钦佩那种树木,在我奋力拼搏后的明天,我定会钦佩自己的。作文

日常生活阅读对《敬畏生命》的心得感悟【篇二】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荫,但造物主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初次遇到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里,当时还读不懂,随着阅历的不断增多,我似乎慢慢地对此有了一些想法。

从小我就听说了生命是伟大的,当时我只知道当一个人不存在时,就不能吃糖和玩游戏了,那是我对生命的最初想法。可是,在这次暴风雪灾害中,看着广州火车站的民*们日夜维持秩序,以防发生踩踏的事故;看着高速公路上民*们为滞留旅客送水送食物送棉衣,医生们为生病的人看病;看着许多领导慰问,安抚民心;看着电缆维修工人日夜抢修电缆,武*战士不断铲雪;看到新闻中传来的几个人因公殉职的讯息……我明白这敬畏生命不仅是为了自己生命的延续,为了下一代生命的延续,更是为了那些素不相识的一家人。这些暴风雪的战士们离开的妻子儿女,离开了舒适的家,毅然来到*天雪地中,为了那素不相识的没水喝,没食物吃,没被子盖的老人,年轻人和小孩。

他们奋战在暴风雪的前线,不计成本地奉献着自己,温暖着他人。这是为*服务的代表,是生命价值的完美展示者。我敬畏他们,暴风雪中的英雄。

日常生活阅读对《敬畏生命》的心得感悟【篇三】

《敬畏生命》一文是我侄女推荐我看的,是中学的一篇阅读课文。由*女作家张晓风所写。整篇文章谈到了生命延续的不计成本的壮举。作者起先是对生命不经意,接着到没有十分注意,再到吃惊,到诧异,最后产生了一种敬畏之情。

在读到树絮送种的景象时,我想到了珊瑚,我在电视中也看到过类似于树絮送种的珊瑚送种。在海水中,数以千计,不!是万计、亿计的珊瑚被母体送出。在珊瑚母体旁游着许多小鱼。它们正在吞噬珊瑚“宝宝”。在这样的毁灭下,也许只有少数的珊瑚可以成长。珊瑚同样在展示着生命的豪华、奢侈、惊心动魄的壮举。我也不得不为此折服,为此感动。这样的行为究竟为了什么?

生活中,父母给了我们支持,上一辈为我们所作出的一切足可以使我感动得大哭一场,但我并没有这样做。活着,就该珍惜一切,包括父母,周围的亲人。

日常生活阅读对《敬畏生命》的心得感悟【篇四】

人拥有生命,享用生命,却并不在意生命。在这个光怪流陆离,变幻莫测的世界中,人更注重的是身外之物,金钱,权力,名望等,甚至天气,穿衣,吃饭都让人留意经心。“偶然间才觉察到生命的存在,作为负载生命的人来说,是多么可悲的事”。第一次去关注生命,为生命感到诧异和震撼,而且满心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

“诧异和震撼”的是生命那种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人世间的投资都要计算成本,一本万利,最好是无本万利。但柳絮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可以长成树。在经济学看来,这是无谓的消耗,甚至被视为浪费。但生命之所以为生命,就在于它是无私繁殖后代,一代一代相传,不求回报,不炫耀自己,没有丝毫功利之心。而享受生命的人,却只追求形式而忽略了本质。

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有死之苦恼,才要乐于生,以好好的生来对待死。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好好的活一回,这样才有意义,才不会为死感到烦恼;只是为了死而等死,就浪费了自然缔造的生命,抛弃了生活的机会,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只有好好地享受了生活,对死亡才不会感到遗憾!

日常生活阅读对《麦琪的礼物》的心得感悟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阅读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日常生活阅读对《麦琪的礼物》的心得感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日常生活阅读对《麦琪的礼物》的心得感悟(篇一)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年轻的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丈夫卖掉手表为妻子买了许多梳子,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也许他们很傻,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深情却让人万分感动。读完了这本书,发现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故事总是很戏剧性、行文幽默让我很喜欢。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弃恶从善》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刑满释放刚出监狱的犯人,因缺钱所以又参加了两次偷窃活动后隐姓埋名跑到了另一个小镇,却又因爱神的捉弄喜欢上了银行老板的女儿,所以留在了这个他不熟悉的小镇。有一天,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是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在找到跟踪他的警察之后自首,可警察竟然没有抓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一副好心肠:警察因知道事情原委所以没逮捕主人公基米,基米则因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所以成为了小镇上小有名气的富翁,而老板的女儿莉则因为听了基米的解释后相信他,并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常常在想,假如我们的社会中也多一些这样的人该多好呀!像我的同桌倪心源,虽然成绩不好,但每次我问他借东西,他总是能答应我。还有葛卜瑞,也有一副好心肠,每次遇到班上同学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的。还有姚佳辰、张忻恒等等,在我们班上都是有着一副好心肠。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小说的结尾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往往对整部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日常生活阅读对《麦琪的礼物》的心得感悟(篇二)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感人的文章。它讲述了圣诞节前夕,一对住在公寓里的贫穷夫妇德拉和吉姆的故事,德拉想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丈夫吉姆,送他一个惊喜,但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分,她明白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最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然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为自豪的金表,为德拉买了她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玳瑁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乍一看,这个故事里,两个人在圣诞前夜都收到了各自无用的礼物,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送给对方的礼物已经不再适合对方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的得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犯了这样一个秀丽的错误,才有了这样一个感人的结局。

第一遍读完这篇文章,我笑这对夫妇的傻,觉得看了一篇冷笑话,是二个愚人在圣诞节前犯下的愚蠢的错误;但是第二次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因为我懂得了真爱,感受到了无悔的真爱。在这么凄凉、窘迫的生活中,这对天使般的夫妇却有着天使般的爱,宁愿为自己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关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真正的温情和友爱,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才会变得如此得贴近。

一场大雨后,狭窄的街道上,因为坑坑洼洼而积成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坑。一辆小汽车与一位骑自行车的老者在同一个水坑处停下了,几乎是“头顶头”的“车祸”。司机把头伸出窗外,不解地问那老者:“老伯,我特地把车开在水坑里,把身旁干的路面留给您,您为什么不走,偏偏要骑在水坑中呢”那位老者却抱着歉意地一笑:“我是想把干的路面留给你,免得你走在水里,溅起污水,弄脏别人的身呢。”好一对差点酿成交通事故好心人,好一对始终为他人着想的好心人!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正如一首歌中这样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转成完美的人间。每个人都愿意把内心深处对家人、对亲友、对社会的关心和爱献出来,这就是博爱。南京人的“博爱”精神,其实正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关心和呵护!

愿天下感人的错误常犯,感人的爱常在!

日常生活阅读对《麦琪的礼物》的心得感悟(篇三)

第一次读《麦琪的礼物》是在高二的时候,还记得这是我的一位好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第二次读是在高考之后,两次读它的心境都不一样,心得体会也不一样。故事讲的是一对穷困夫妻为在节日时互送礼物而煞费苦心,最终礼物拿出来却没用,牺牲了自我最宝贵的东西给对方买来了不再有用的礼物,结局令人感到叹息。可是悬念的设置和情节的巧合给了我们以期待感和意想不到的感觉,赞美了主人公纯洁的感情,体现了人性的美的一面,让我们为之动容。

萨尔丹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麦琪的礼物》就道出了爱的真谛。即使到之后那两夫妻发现礼物都没有了用处,但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有人曾说过,爱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也有人说,你的幸福取决于你为别人做了多少事。当自我真心地为自我最爱的人付出时,你会发现,无论有没有得到回报,你都必须会很开心很开心。故事中的主人翁之间纯洁真挚的爱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需要爱,也需要我们去奉献爱。仅有这样,世界才会变得更完美!

相信,爱永远在心中,爱一向存在!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在人间》的心得 【精】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读了高尔基写的《在人间》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在人间》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优秀的《在人间》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在人间》的心得》,希望对您有帮助。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在人间》的心得【篇一】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多读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过早地接触一些猥亵、龌龊的事。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在人间》的心得【篇二】

一本好书,让我们受益匪浅。它们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的内心,也不限于感受到社会生活各式各样的人性,它们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净化着我们的心灵;也是一轮轮明亮的太阳,照亮着我们的前程。《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把这沉甸甸的智慧化作一个又一个的文字,一段一段的小节,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一本好书交给了我。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由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所著。记述了主人公阿辽沙因父亲去世,而迫不得已来到外祖父家,在本应该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遭到外祖父的殴打,看到舅舅们为外祖父将来要留给他们的遗产勾心斗角,断裂了兄弟感情;同时,也感受到了外祖母对他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失去了童年时该有的绚丽的色彩。随着阿辽沙一天天的成长,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在鞋店当徒弟、给画师当帮工、到轮船上洗碗……做着远远超于自己年龄的活,饱尝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不知不觉间,他爱上了读书,他的读书生涯也由此开始,他先来到喀山市寻找心中的大学,寻求读书学习,但一切都是浮影,他需要维持生计,其实,他早已进入了社会大学的生活,只不过这个大学竞争更加激烈,比拼更加残酷而已。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三部曲充满着坎坷和艰辛,让我看到了阿辽沙的成长中那股积极向上的精神。而在文中经过生活磨练变得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的阿辽沙正是生活中的高尔基。他曾经说过:“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确,只有苦难,才能让我们意志坚定,心胸宽容坦荡。没有猛烈的暴风雨,就没有缤纷的彩虹;没有环境的考验,就没有动物的进化;没有困难的磨练,就会被他人替代……即使高尔基在这么多困难面前,仍然不忘用心读书。“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梦想大学生活,甚至甘愿忍受任何拷打”可见,高尔基从小就和书本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愿意用一顿毒打来换取看书的权利;他愿意用休息时间来换取阅读的时间;他愿意遭人侮辱来换取一本好书……这样意志坚定、热爱阅读的高尔基怎么不会站在世界文学的金字塔的顶端呢?

人生就像一次航海,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有大风大浪,有许许多多绊脚的礁石,只要能有一颗坚定自信、从容不迫的心和用书本不断充实自己大脑的精神,就可以在航海的路上越走越远。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在人间》的心得【篇三】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认为,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帮助,它可以教会我们坚强、学会忍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小孩成长的历程。这个小孩子就是我们的——小阿廖沙。小阿廖沙从小就开始接触小市民那种恶习,不过,可以看出,小阿廖沙非常讨厌这种小市民风气。小市民最喜欢吵架、给别人制造丑闻。而且,小市民还非常自私,自私一点儿也就算了,可是,他们不仅自私,而且,他们还保守、贪婪!不过还好的是 小阿廖沙并没有受到什麽影响。可是,小阿廖沙生活在这些人当中时常感到郁闷、处处感到压抑。

在《在人间》里,小阿廖沙接触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厨师——斯穆雷、码头装卸工人、洗衣女工——纳塔莉娅、格里戈里……这些好人告诉了小阿廖沙这个社会有多麽好,不过,也告诉他这个社会有多险恶……很多有益于小阿廖沙以后到社会上闯荡的一些忠告。其实,有时候,坏人也可以告诉我们很多道理,比如:这个世界上不是你想像的那麽容易,并不是你想怎麽样就怎麽样的世界,知道吗?……所以,我觉得,坏人有时候也会帮我们的大忙呢!

在那个连看书、读书都认为是 “歪门邪道”的小市民圈子里,小阿廖沙为了读到一本书,受尽了屈辱,他年纪小小,就要出去打工,打工的那个老板也属于小市民圈子里的人,也认为读书是一种耻辱,所以,一当他发现小阿廖沙晚上做完事之后在看书,便把小阿廖沙呵斥了一顿,并再也不让小阿廖沙在他家看书了。小阿廖沙只好做罢了。不过,小阿廖沙为看书受到的苦是非常多的,比如说:什麽打骂呀;什麽用鞭子抽呀,都不在话下。甚至可以说,小阿廖沙什麽苦他都受过,什麽累他都 “享受” 过。他还只个跟我们一样的小孩子呀!

我很敬佩小阿廖沙,因为,为了看书,他可以不顾一切的.克服困难。为了自己的梦想,他受尽了屈辱!我敬佩他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他的坚强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在人间》的心得【篇四】

前些天,妈妈从网上给我买了老师让我们自己读的高尔基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巩家骏比我买的早一些,他的有六百多页,但是妈妈给我买的只有一百九十一页,并且还有很多图画。妈妈说我第一次读这本书先让我读有图有画的,不要一下子就读那么一大本书。其实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读古文三国的时候就觉得很有趣呢?

读这本书之前,我还以为只有中国的旧社会是昏暗的,没想到俄罗斯(前苏联)在以前的时候政治也是这么腐败!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字叫阿廖沙,他带我深入的了解了当时前苏联的黑暗:弱小的人受到欺负、小偷很多,十个人里面就有八个人是小偷、想要让国家和平的革命人士被那些眼睛里只有钱的人举报给警察、雇主丝毫不管奴隶和雇员的生死……

这本书里有很多人,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廖沙的外婆。外婆很温柔,任劳任怨,别人犯了大错误也是温和地教导,并且别人怎么欺负她她也不会怀有报复心理。如果外婆生活在现在的世界她一定会受到人们的爱护和拥戴的!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阿廖沙外婆的妹妹的女儿和阿廖沙外婆的妹妹的女儿的婆婆了。阿廖沙去他们那里当学徒,在我们这里,亲戚之间都是很友好的,而她们两个坏女人却不是这样。她们俩整天对阿廖沙呼来喝去的,特别是阿廖沙外婆的妹妹的女儿的婆婆,这个人是个坏老太婆,阿廖沙本来睡得就不多,况且还要干很多活,但是这个坏老太婆还总是叫阿廖沙“小懒虫”,还和自己的儿媳一起到自己的儿子面前去说阿廖沙的坏话,还好绘图员(就是她的儿子)理解阿廖沙,要不然阿廖沙可“悲了个催”了!

最后,阿廖沙成为了一个很成熟、很理智的人。虽然不是那么富有,但是他依然生活得很快乐。

我觉得黑暗的社会非常的不好。不但人民痛不欲生,就连一些有能力的人才或者在某些方面可以称得上是天才的人不会得到重用,所以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黑暗,政治就会越来越腐败。所以我们只有人人都用功读书学习,才能够阻止这种可怕的情况发生,才能让我们国家的明天更加强大,更加美好!

日常生活阅读对《笑猫日记》的心得感悟 (集锦4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常生活阅读对《笑猫日记》的心得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日常生活阅读对《笑猫日记》的心得感悟(篇一)

灾难无情,人有情——《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 在那个黑色的下午,每一个微弱的生命气息,都象征着希望。“灾难无情,人有情。”杨红樱阿姨所写的童话故事——《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就把汶川大地震的情形细致而生动的描绘了出来。在他的笔下,每一个小动物,没一个普通的人都显得伟大。还有那些救助队员们.白衣天使们也都付出了很多。每一个故事都能体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句话。其中的主人公——笑猫也有悲伤,也有激动。在这次地震中包含着喜.怒.哀.乐各种情绪。我也被深深的感动了。

曾今美丽的樱桃沟,现在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客人们的心灵依然是美的,有着坚定的信念。他们坚信,只要努力就能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从死神手中夺回。还是那樱桃树上的掉下的蓝樱桃救了人的命。积极的搜救犬,还有笑猫的一个孩子三宝也成为了搜救猫,以前多管闲事.不务正业的母狗阿黄天天上山采草药,还有马小跳善良的奶奶……笑猫寻妻寻子,他的地下朋友老老鼠还是那样跟着他,无论笑猫走到哪,他都可以找到。现在樱桃“大红大紫”没了,樱桃节也没了,不过,人们还是有这颗心,下一年的樱桃节过得更快乐。 为救人而献身的搜救犬,美丽的女民警,“是婚礼还是葬礼”让我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为了救活马小跳的爷爷,看门的大白鹅把自己的蛋中的蛋青喂给了马小跳的爷爷,大白鹅和爷爷被压在了房梁下,而大白鹅奄奄一息,爷爷却活了下来,已送去抢救。一个个多么动人故事·。每天不分昼夜的搏斗,也得到了回报。还有那唱着那欢乐歌曲的小女孩,她很坚强。那位伟大的母亲在临死前还紧紧抱住小宝宝,母爱的力量让小宝宝活了下来,他自己却永远地离开了,他还发了一条短信,更是让我想哭,“妈妈永远爱你!”。他们也都化成了人们永恒的回忆。

黑暗和光明已都不再清晰,每一个微笑.每一个动作都是阳光的。是爱的力量让人们重新振作起来,也是爱的力量让将要走向黄泉之路的人从“睡梦”中苏醒。我们也会衷心祝愿他们。那些小英雄们都非常勇敢,也不顾一切地去救他人,很值得赞扬。回想那时地震,大家都泪流满面。他们也都很伟大,我觉得他们就像小天使,永远是快乐的。小天使当让就会在人们身边围绕。还有那位成立的年轻教师“郑美丽”在乡下支教,因为爱心,他为了让最后出来的那个同学平安出来,便拉了她一把,自己却被压在了塌下的房梁底下,一个多么伟大的老师呀!其实还有许多这样感人的故事。在看书时,我就流下了晶莹的泪珠,我很佩服他们。我也要学习他们的勇敢,面对着困难要勇于面对,不要退缩。面对危险是要冷静面对。还要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学习他们的助人,学习他们的精神。这本书很值得一看,可以让我们懂得很多的道理。让没有碰到灾难的人对自己生活满足。有许多人是痛苦的,所以要知足。

光明永远会打败黑暗,人们的心是团结的。我们要珍惜每一个生命。一本好书能让人终身受益。

日常生活阅读对《笑猫日记》的心得感悟(篇二)

我读过很多书,但《笑猫日记》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的角色是小白,一只贵妇狗寻找主人的故事。小白是一只没有主人的狗,另一只贵妇狗菲娜和一只会笑的猫——笑猫,一起帮它寻找主人,从而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小白一共找了三次主人:第一次去了阿贝哥家,他是个明星。有一次他打阿贝嫂,小白去咬阿贝哥,差点儿被阿贝哥掐死。第二次去了一位富有的人家里,他们每天吃喝玩乐,什么活都不干,小白到了他们家,养成了整天除了吃和睡,还是吃和睡的习惯,差点变成胖的狗狗,变不回原来的样子。第三次小白对一位美若天仙的女主人一见钟情,想当她的宠物狗。一次小白救了她,她也很喜欢它,就收养了它,由于她身上的谜太多,所以笑猫就给她取名叫“谜一样的女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慈眉善眼的人不一定是好人,就比如书中的那对夫妇——心肝的主人。人要做善良的,做有真诚,做有爱心的,做懂得感恩的人。要用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才是幸福的,而不是选择做“寄生虫”。我们应该要拥有真实的,内在的美,而不必追求虚伪的“美”。只有真“美”,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回味这些故事都是很纯真的。在此,我也推荐大家去看看杨红樱的《笑猫日记》,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有所收获的。

日常生活阅读对《笑猫日记》的心得感悟(篇三)

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真是百看不厌,令我回味无穷,其中《樱桃沟的春天》和《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最好看。这两本书中笑猫虽然有时悲伤,有时愤怒,但还是很多时候是快乐和欢喜的,并且他会思考、会笑,还是个外语专家呢!

《樱桃沟的春天》中动物们都非常可爱,特别是黑旋风,他会拉车、会滑冰、跑步的速度可以和马比一比,他还希望学会骑自行车和摩托车,还想要学会游泳。他每天晚上喜欢在月光下思考,而想什么则没有一个人知道。还有鹩哥,它不仅会唱《青藏高原》,还会唱《再别康桥》,只是《青藏高原》那最后一个高音总是唱不上去。阿黄则整天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还给熊猫妹妹介绍了三个熊猫哥哥结婚,可他自己的工作确是由母白鹅来负责。所以母白鹅不光要每天生蛋,还要时刻看着门,她每次发现有陌生人的时候都会用嘴巴狠狠地啄人,不过母白鹅遇到小朋友时脸上则会露出慈爱的表情。她这种尽职尽责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阿黑,他是只全身漆黑的公猫,整天想着隔壁那只白猫,就算老鼠从旁边走过也视而不见。还好有笑猫和他的妻子虎皮猫经常帮他和白猫见面,还把他和白猫生的孩子都找回来了。我们要学习他们这种乐于助人精神。

《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里面的万年龟是主角。万年龟是一只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孩子味到底是什么味,万年龟自己也说不清,只说一个字:纯。在我看来爱玩、想玩、经常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时常生活在幸福里面,只要具备其中一项的人身上就有孩子味。万年龟只在秋天和冬天是原来的样子,春、夏两季它的背上就会长满花草。因为他背上刻有甲骨文,所以他还是一只万年神龟,万年龟这个名字也是由此而来。他说,只要一直闻着孩子味就不会老,没有孩子味的地方就会干枯、人会长皱纹、大家都易怒、也不爱说话,一切都会看起来死气沉沉。

这两本书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和笑猫一起欢喜、一起幸福,最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朋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学会了包容一切。

日常生活阅读对《笑猫日记》的心得感悟(篇四)

当我读完了《孩子们的秘密乐园》后,我又读完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这本书,对我来说,这本书是目前我在笑猫日记里最喜欢的一本了,下面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森林一年一度的菊花会到来了,小猫们都交到了很多朋友,但二丫,三宝,胖头三只小猫却没交到好朋友反而交到了坏猫雪里拖枪和乌云盖雪的孩子做朋友,在笑猫的努力下,将他们的坏孩子朋友驱赶出去了。这时,三宝决定,去找到以前的搜救犬黑骑士,在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后,她和黑骑士终于在月圆之夜做了永恒的朋友。

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由于在地震中救人是摔下山谷,摔折了一条腿,现在在一位盲人调琴师那当导盲犬。在这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笑猫,球球老老鼠经历了风雨,炎热的考验,终于找到了黑骑士。在这一条艰辛的路上,三宝他们在这条路上,见到了彪悍猫,黑狐,黑狮,黑狼,金毛导盲犬等动物,在这一路上,三宝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朋友要交好朋友,不能交坏朋友,不然就会误入邪道。黑骑士是是一个坚强,勇敢的拉布拉多巡回犬,他才是三宝真真正正的朋友。

在月圆之夜里,三宝和黑骑士在这个绝佳的环境里,随着调琴师的《月之曲》心与心相连,成为了无可比拟的朋友!

再说说为什么三宝和黑骑士友谊这么深厚,这是因为在地震中黑骑士受伤后,是他和二丫捡来草药,才使得黑骑士没有伤口化脓更严重,之后,是三宝把黑骑士背上山才找到笑猫他们的,不然没有三宝无微不至的治疗,黑骑士早就想公爵那样牺牲了,因此三宝是黑骑士的挚友,黑骑士也是三宝的挚友!

虽然黑骑士的一条腿瘸了,但是他们仍是好朋友!这就是友谊。虽然,三宝最喜欢的搜救犬公爵已经死了,但是他永远活在了三宝心中,这就是有友谊的力量!这也是作者杨红樱所要表达的真谛!

从这个故事中分析,杨红樱杨阿姨也肯定有过同样的经历,她也经历过想三宝那样的艰辛旅程,但是杨阿姨都克服了,因此,她才会写这个故事,要告诉我们:朋友有好有坏,不是所有的朋友都是好的!为了朋友不管多少困难都要克服它!友谊是天长地久的,只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灭的意志,就能克服所有的困难!为了对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人,才是真真正正,绝对友好的挚友,相反,如果一个人心狠手辣,小气的人,如果有人跟这种人交朋友,肯定吃大亏的!因此,我们交朋友,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要慎重的交友,不然害了自己,也会害了其他人!!!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交朋友要谨慎,不能教坏朋友。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会向三宝一样关心帮助朋友,建立真挚的友谊,与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勇往直前!!!

日常生活阅读对《肖申克的救赎》的心得感悟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在读肖申克的救赎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该如何去写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常生活阅读对《肖申克的救赎》的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日常生活阅读对《肖申克的救赎》的心得感悟【篇一】

此书收入作者小说四篇,只为《肖申克的救赎》而来,情节和语言都具有一种非一般的吸引力,对感觉和神态的描写尤其准确,对现实和人性的洞察直击人心。

摘抄~

比如写史特马的神情:史特马五短身材,一双冷冰冰的棕色眼睛,脸上永远带着一种痛苦的微笑,就好像他已经憋不住了、非上厕所不可、却又拉不出来的表情。

写汤米发呆时的神态:但是汤米听到警笛声后,只顾站在那儿发愣,张大嘴巴,下巴都要碰到胸口了,呆呆地瞪着查理。

形容恐慌的心理行为和神态只要一只闯入公路的野兔就完全贴切了:整个缅因州南部都因为这十四个“顽强的罪犯”陷入恐慌,但其实这十四个人大都吓得半死,完全不知该往哪儿逃,就好像误闯公路的野兔,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车头灯一照,就动弹不得。

化无形于有形以及眼前一亮的比喻也是神奇:

你可以告诉我你家的历史,你的阿姨、叔叔、父亲的同事、母亲的小嗜好,我会记下来,两天后我就会全忘了——这些日子我的记忆力好像弄湿了的毛巾,一拧就干——但我会把东西记得够久的。

他已经做好人生规划,也一一排除障碍。他的人生有如母亲的厨房一样明亮而充满阳光,到处都用铬、不锈钢和丽光板铺成的光滑洁净的表面——只需按钮,便万事OK。当然厨房中还有深邃阴暗的碗柜,但是你可以把许多东西藏在碗柜里。

他感到自己的脑壳好像透明玻璃一般,脑子里想的所有事情都大大地映照在上面,无所遁形。

对人性的洞察:

这里极端缺乏美好的东西,而真正令人遗憾的是,许多人甚至不怀念这些美丽的东西。

他是个不知感恩的人,对任何人从来没有一句好话,认定全世界都跟他作对:这个世界骗走了他一生中的黄金岁月,而且会把他下半辈子也榨干。

当罹患关节炎的布鲁克穿着波兰西装和法国皮鞋,蹒跚步出肖申克大门时,已经六十八岁高龄了。他一手拿着假释文件,一手拿着灰狗长途汽车车票,边走边哭。几十年来,肖申克已经变成他的整个世界,在布鲁克眼中,墙外的世界实在太可怕了,就好像迷信的十五世纪水手面对着大西洋时一样害怕。

是呀,政府还蛮会报仇的:他们把他训练得习惯了这个粪坑之后,又把他扔了出去。

要生存,希望不可少:

“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当你生活在压力锅中时,你得学会如何生存,也学会放别人一条生路,否则会有人在你的喉咙上划开一道口子。你得学会宽容。

最美不过安迪对自由的想望:

我问过他那些海报对他有什么意义?他给了我奇怪和惊讶的一瞥,“怎么?它们对我的意义跟其他犯人一样呀!我想是代表自由吧。看着那些美丽的女人,你觉得好像几乎可以……不是真的可以,但几乎可以……穿过海报,和她们在一起。一种自由的感觉。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最喜欢拉蔻儿·薇芝那张,不仅仅是她,而是她站立的海滩,她好像是在墨西哥的海边。在那种安静的地方,一个人可以听到自己内心的思绪。你曾经对一张照片产生过那样的感觉吗?觉得你几乎可以一脚踩进去的感觉?”

“等我出去后,”安迪最后说,“我一定要去一个一年到头都有阳光的地方。”他说话时那种泰然自若的神情,仿佛他还有一个月便要出去似的。“你知道我会上哪儿吗,雷德?”“不知道。”“齐华坦尼荷,”他说,轻轻吐出这几个字,像是唱歌似的,“在墨西哥,距墨西哥三十七号公路和仆拉雅阿苏约二十英里,距太平洋边的阿卡波哥约一百英里的小镇,你知道墨西哥人怎么形容太平洋吗?”我说我不知道。“他们说太平洋是没有记忆的,所以我要到那儿去度我的余生。雷德,在一个没有记忆、温暖的地方。”他一面说,一面捡起一把小石头,然后再一个个扔出去,看着石头滚过棒球场的内野地带。不久以后,这里就会覆上一英尺白雪。“齐华坦尼荷。我要在那里经营一家小旅馆。在海滩上盖六间小屋,另外六间靠近公路。我会找个人驾船带客人出海钓鱼,钓到最大一条马林鱼的人还可以获得奖杯,我会把他的照片放在大厅中,这不会是给全家老少住的那种旅馆,而是专给来度蜜月的人住的……。”

日常生活阅读对《肖申克的救赎》的心得感悟【篇二】

初读《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是在高中,再读这本书是在前不久。一本好书,总是想要让人读了一遍又一遍,回味良久,像是刻骨铭心的一件事,在心中留下烙印,久久不能忘怀。同名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观看之后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即使困难重重,也坚定不移的相信希望。

我们读的每一本书,最终的目的都是读到自己,在书中与内心的自己相逢,使书中的力量转变为自己的力量。在今后的生活中充满希望,更加从容,满怀自信。

没有经历痛苦,就没有真正的快乐,是故救赎之前,必先承受痛苦的煎熬。如果说不幸是一种巧合,那对于银行家安迪来说,当他发现自己妻子有婚外情时,内在的良知他并没有选择枪杀他们,而时间上的巧合让他背负了永远无法赎清的罪孽,不幸的生活从此由肖申克监狱开始了。

然而,虽然身体和精神上在饱受折磨,但是安迪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每天坚持看书,磨石头,下棋,二十年如一日,用毅力和坚持挖通了将近五百米的隧道。在这世上,有些东西是石头无法刻成的。在我们心里,有一块地方是无法锁住的,那块地方叫做希望。

含冤入狱却也只能安于现状,深陷围墙但也对自由充满向往。对比一位在监狱里生活了五十年的老人,出狱后不知道该怎么样去活着所以选择了自杀。体制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一开始,人们抗拒它,后来慢慢习惯它,到最后,离不开它。

当安迪无意从汤米口中得知杀害妻子和第三者的凶手时,开心的找到监狱长请求翻案被拒绝时,汤米也惨遭杀害。安迪意识到只有自己才可以救赎自己,他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帮助监狱长洗黑钱。逃走后,取出没有污点的钱,将监狱长贪污与谋杀的证据寄给报社,彻底击垮了监狱长的势力,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有些鸟儿是永远关不住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

日常生活阅读对《肖申克的救赎》的心得感悟【篇三】

《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银行家安迪的“自我救赎”和为了重见光明而追求自由的故事。它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美国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主角安迪在不健全的法律制度下被陷害进入了—肖申克的监狱。在黑暗的监狱中,安迪遭受到了许多不公,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生存的渴望和对希望的热诚期盼,正是靠着这份信念,安迪最终越狱成功并获得了自由。与主人公安迪不同,这部书的另一关键人物瑞德,虽看清了监狱的本质,但他从没想过要抗争,他只是顺应监狱的规则以求自保。直到安迪出现,改变了他,并引导他最终走向自由的彼岸。

我认为一本好书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更在于它能给读者带来深远持久的影响,而《肖申克的救赎》正是一本值得发人深省,耐人寻味的书,它需要我们细细去品味,去感受其中的人生百态。监狱的一堵高墙将自由挡在外面,长久地困于高墙内,囚徒们已经习惯了没有自由,没有希望以及存在在监狱中的一切,所以就算他们出狱了,也最终因无法适应自由的社会而不得不选择逃离。拯救安迪的不是监狱,不是圣经,而是希望,希望拯救了自由,一种心灵的救赎。无论陷入什么样的绝境,思想永远是自由的。当躯体被禁锢,如果灵魂能够继续追求希望和自由,那么,你也是自由的。

拥有自由是美好而幸福的,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自由,更是指精神上的自由。当身处绝望的谷底,我们仍需满怀希望,为自己的自由而活着。希望是关不住的,锁不住的,是有翅膀的鸟儿,是流动的空气,是息息尚存的呼吸,是永远无法遏制的',是任何黑暗都无法染指的。有了希望就有了一切,有了希望就一切皆有可能。

日常生活阅读对《肖申克的救赎》的心得感悟【篇四】

最近看了部好电影,叫《肖申克的救赎》。感触颇多。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叫安迪的银行家因被污告杀人,无辜入狱,谋划了二十年成功越狱的故事。肖申克是那所监狱的名字。希望和自由是贯穿整部影片的重要线索。而正是拥有希望和自由的信念,一个囚犯才有能力有决心实现自我救赎。

安迪作了囚犯后,是否也失去了自由?我想,是没有的。至少他会时不时地召唤自由的降临。在阳台上,阳光尽情散在他和朋友肩头;他让音乐飞遍肖申克,甚至是那最无人问津的角落,告诉每一个不自由之身,听,这就是自由。他用六年撰写了一段自由传奇--那就是他一手复舒的图书馆。在里面每一个不自由的人至少拥有一个读书的自由权。正如影片所说有种鸟是关不住的,因为它的翅膀太过耀眼。是的,安迪正是这种鸟。自由便是翅膀,一只永不失翅膀的鸟,怎肯永屈于栏杆之下,毕竟鸟会飞。安迪用二十年用一把小刀挖出了鸟的翅膀,记得那夜电闪雷鸣。有五十个橄榄球场的长度的下水道又如何,置之死地而后生,何况那只是下水道。全身恶臭又如何,人的外在莫不过皮囊一张,何况只是脏了囚衣。正如破茧的蝴蝶,安迪从下水道钻出时,上帝赐于了他渴望以久的翅膀,这双翅膀不再是虚无飘渺的,它真实的如同手脚。喊吧,安迪,叫吧,安迪,让雨水冲走蚩伏于你身上的一切一切的恶臭。哭吧,安迪,我想,正如天上的电闪雷鸣,泪和着雨一起殒落。

一个人因有了希望才会想拥有自由。当希望占据一个人的心时,他就会想“我需要自由”。毕竟自由有种魅力,它可以去触摸希望。瑞德似乎最明白这点,至少他知道希望在肖申克不是件好东西,会令人发疯。他学会忘记希望,告诉安迪希望不可再妄想。肖申克的铜墙铁壁,足以让一切希望成为笑话。老布,一个假释犯,一个失去希望的自由人。当他寻不到活下去的意义时,他选择了死亡。死亡解脱自己又无碍于他人。生死对自己已毫无意义,对于他人又值什么呢?老布,一个假释犯,一个老头子罢了。相同的命运似乎也要降临到瑞德身上,然而安迪的一封信,几张钞票,填充了瑞德的希望空白。在老布辞世的房间,瑞德提起行李,起程了。为看一看太平洋的海是否蓝得正如他所希望的。

安迪是伟大的,一个人的自救,那是勇者,一个人自救的同时,又实现他人的救赎,那是圣人。芝华塔尼欧某个海岸边,有家小旅馆,旁边有一条旧小艇。上面站着一个人,是安迪。安迪,看,瑞德来了,该出发了。

日常生活阅读对《肖申克的救赎》的心得感悟【篇五】

《肖申克的救赎》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优秀励志型的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充满了好莱坞的传奇色彩:被诬谋杀自己的妻子及其情夫的银行家安迪被判终身监禁来到了肖申克监狱。他的与众不同引起了黑人囚犯瑞德的注意并最终结成了很好的朋友。安迪总是沉默寡言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保有的一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开始用自己丰富的金融知识帮助狱卒们“合法”地逃税,甚至帮助典狱长洗钱,以此换得一些对囚犯、对自己稍微宽松的待遇。他甚至不厌其烦地给州政府写信,并在几年后得到了回应---州政府向肖申克捐赠了图书、唱机、甚至史无前例的监狱图书基金—每年500美金。然而安迪终于从一个新来的囚犯那儿得知了自己妻子被杀的真相,当他向典狱长提出申诉的要求时却遭到了粗暴的回绝。因为此时贪婪的典狱长已将安迪当作自己谋取暴利的摇钱树,他甚至不惜杀掉那个知情的囚犯从而将安迪永远地留在肖申克来满足自己对于金钱无止境的贪欲。安迪对于法律公正的幻想破灭之后,终于不动声色地走上了自我救赎的道路—在一个月黑风高、闪电交加的深夜,安迪成功地穿越了自己十九年来挖成的秘密通道,重新获得了自由。

书中有几句话是非常经典的。(1)瑞德:“监狱是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2)安迪:“世上有些地方是石墙关不住的,在人的内心,有他们管不到的东西,完全属于自己。”瑞德:“你指什么?”安迪:“希望。”瑞德:“朋友,我告诉你,有希望才危险。希望能把人弄疯,希望无用,你最好认命。”

这无疑是本具有深刻的小说。高大森严的肖申克监狱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象征,仿佛我们在现实中经常遭遇的一种冷酷的权威的代表。当我们对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不断地接受这种权威的训练、锻造和暗示,我们不断地被告诫要完全清除干净自己内心的道路,竭力地、由衷地接受它的教化,从而赢得它的奖赏,以期获得我们做人的一切需求:被尊重并实践自己单纯的梦想。但权威却正不可感知地、潜移默化地变成了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我们的心脏和呼吸拥有了权威所赋予我们的统一的节奏,而我们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他形象的表达了制度化之下的人是顺从制度失去自我,还是怀有希望找寻自由。

它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它让我知道人的一生中所应该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从而珍惜你现在还拥有它的机会。因为我们人类始终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真正意识到它的价值,才又拼命地去争取夺回来,然后又不去珍惜。希望、自由、友谊是我们最基本、最起码的感觉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么难道还祈求别人去珍惜和维系吗?

同时安迪的形象也刻画得非常出色。他看上去懦弱,但实际却非常坚强。他不怕毒打,坚持自己的意见。他聪明而有学识,善待他人,善待自己,从没忘记自己是个有尊严的人,从没忘记希望和自由。 于是呢,在完工前一天,49年春的公差犯人,在早上十点坐成一堆,喝着冰凉的啤酒。鲨堡历来最狠的狱官请客,这王八蛋还装大方呢。阳光洒肩头,仿佛自由人,像在修缮自家屋顶,我们像是造物之主般自在。安迪呢,他窝在阴凉下,脸上挂着奇异微笑,看着我们喝他的酒。你可说,他想拍狱方马屁,或想博取囚犯友谊,但我认为他只想重温自由,即使只一刹那。他敢于冒险却很细心。当瑞德认为用一把小锤要100年才能打洞逃生的时候,他实际只用了19年就做到了。他有信心和勇气。

说实话,我被这本小说彻底的震撼了,灰色高大的围墙隔开了目光,隔开了一切。漫漫无期的岁月,寂寞无望的日子,精神一点点被磨蚀,灵魂逐渐在扭曲,心灵走向麻木,直到自己已经感觉不到麻木。哀大莫过于心死,所谓的“希望”,“信念”已然连同他们的肉体一同被禁锢起来。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什么。当一片羽毛缓缓飘荡的时候,生活被幻化成了一首优美的圆舞曲,因为不管拿到的是什么,巧克力永远都是可口的。只有《费加罗的婚礼》响起的那个一刻,所有的犯人被这恍如隔世的声音震撼了——一丝来自俗世的气息带着自由的感觉。哪怕只是刹那的停留,哪怕只如一个飞掠而过的闪光,却似乎唤醒了囚犯心底里一丝尚未完全泯灭的东西。或许这片刻的清醒,刹那的释放,将带来更沉重的压抑,就如揭开伤口上的血痂。

《肖申克的救赎》把生命变成了一种残酷的选择。肖申克的救赎是我们简单的生活中值得一再回味的东西。相信自己,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努力,耐心地等待生命中属于自己的辉煌,这就是肖申克的救赎。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基地的心得 (推荐4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那么,你看完《基地》有什么感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基地的心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基地的心得【篇一】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看完书有什么感想呢?

1、作者想象力强大,尽管还是早期的科幻小说,却依然有它的魅力。这个很值得自己学习,只有让自己思维活跃,才能思考敏捷,更好的理解事物。

2、心理史学,老实说,我很喜欢这个理论。不过很含糊,而且貌似是不可能存在的,但相对来讲,它的地不亚于机器人三大定律。可惜这本书讲得太少,谢顿也只露面几次。

3、唉,控制思想,有如此简单么,也许,要认清很多事物,一定要充分。

4、看下能找到下几部不,这部也只是草草看了下,感触不是很深。以后再研究。

5、就是这样了。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基地的心得【篇二】

整部小说感觉像是总分总,第一部和最后一部的风格很像,谢顿和崔维兹都是为了自身的目标,四处游历,许是细节的角度从个人的旅行入手。而中间的几部分都是落笔于基地大环境发展,社会变迁。

觉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中间的第一基地、第二基地面对各种危机的奋斗,场面恢弘,解决之道又极富寓意。而第二基地和骡斗,掩饰自身存在这两部更是斗智斗勇,让我大呼科幻还可以写成像武侠小说,别样的观感。

看到一半的时候,很纳闷,为什么丹尼尔销声匿迹了,十分不科学。作为谢顿计划的sponsor,能这样酱油么?还好阿西莫夫安排了他的戏份,最后机器人的出场让人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但是有一点让我十分好奇,崔维兹具有以直觉正确判断的天赋(姑且认为这个设定正确),那在星际旅行中他反复强调的索拉利人小孩菲龙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但全书结束也没有看到菲龙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值得注意的是,全书结束的几句话,;菲龙这个懂得转换能量、雌雄同体的异类,此刻正望着他,眼神深不可测。崔维兹并未低头迎向那对出神的目光。我怎么都觉得这句话是阿西莫夫埋的另一个坑。好吧,难道有下文?

关于心理史学:

如果真的能预测未来,那么谢顿说是1W年的混乱状态,但是改进以后就是1000年,那他之前的预测就不准了,有种悖论的味道在里面。当然,可以这么理解,因为1W年是没有将心理史学这小部分人的因素考虑进去。

另一个感受,任何保佑都无谓的,唯有自己自求多福。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基地的心得【篇三】

躺在菲律宾的海边,仰望着故乡所没有的星空,我不禁又想到刚刚读完的基地三部曲,心中又充满了对群星的敬畏和无限的遐想。

诞生于1947年的基地系列,作为一部科幻作品,在其科技感方面必然对于当今的读者来说是有所欠缺的,但作者阿西莫夫给我们所描绘的“未来”却也不得不说是别具一格的。

不同于很多主流科幻小说,基地系列的背景虽然也在我们所居住的银河系,但其主要的故事线却不在地球展开——直到第七部,所有的线索才最终引向这个共同的起源——而是在一个纷繁复杂的,以超级钢铁行星“川坨”为核心的银河大舞台上展开。另外一点不同,则是在千千万万行星上的生物没有什么奇形怪状的所谓外星生物,而都是我们熟悉的面孔。

作为一篇被人公认为非常优异的文学作品,基地系列显然也没有只描绘令人炫目的新颖设定和元素,而是以科幻为表,实际上则探讨的还是人性的真谛与社会的构成。基地1—2部曲描绘了在银河系中统一的政权——银河帝国——崩溃后,保存了文明种子的第一基地利用其先进的科技,在心理史学(预测未来的数学学科)的指引下逐渐繁荣昌盛,突出了在一个政体中“科技”,“宗教”,“经济”等软实力的重要性,描绘了一个个传奇人物。第3部中,似乎绝对正确的未来预测却出现了偏差,一个在数学统计学上无法计算到的变数,有强大心灵控制能力的敌人,征服了第一基地,最终被第二基地的精神力量征服。

这部在情节上,让读者脱离了原有的“虽然形式很艰难,但这都是计划的一部分”的思维框架,让书中人物——也包括读者——受到了巨大的震撼,恰好证明了没有什么是决对恒定的,同时又在隐隐之中传递出了精神意志的重要性,将科幻作品升华了一个层次。第四,第五部则主要描述了在银河帝国末期,心理史学创造出的“谢顿计划”的来龙去脉,把在理论上不可能实现的预言通过一个科幻的设定予以实现同时又引出了背后的一切——神秘的机器人,被称为人类起源的地球等等。这两章则承上启下,又抛下无数个线索,让读者去自行思索。最后两部则描绘了整个宏大的银河系史诗的起源,同时又探究了人类与机器人的关系,解释了为何银河系有某种单一性——我们都起源于地球。七部曲总体来说环环相扣,每两三部后又大有升华,这也有部分源于作者写作的时间有些断层,将科幻上升到了探究人类及人类社会本质的高度上,也对未来各种人类社会极端的情况作了可能的猜想,描绘了一幅简约却不简单的银河系史诗,的确值得一读。

不过本书在我看来也有一些缺憾,作者可能陷入了某种惯性思维,或者我们所谓的“套路”,每种极端下面必然影藏着另一种极端,热情招待背后总有冷枪暗箭,单一纯朴背后必有复杂动机,虽然可能想传达出一种物极必反或者人类虚伪表象的意图,但是却导致了某些情节可以超前地揣测出结果,让本书的魅力有所下降。

总而言之,本书十分值得一读,可以给人以深思。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基地的心得【篇四】

仰望星空,天外那浩瀚的银河曾引起无数人的遐想;仰望未来,人类那未知的前途唤起许多人的猜测。而艾萨克?阿西莫夫所著的“银河帝国”系列便是其中最明亮的结晶之一。

虽然我只读了其中的一本——《基地》,但已经被它那宏大的世界观和层层推进的剧情所吸引:这本书讲述的是人类开启了星际殖民运动进而统一了银河系,建立了银河帝国。一万年后,哈理?谢顿开创了能够精准推演未来的“心理史学”,从而预言出帝国即将覆灭。为了让覆灭后的文明尽快获得新生,他在帝国流放自己的“端点星”上建立起基地,正式启动了一个伟大的拯救计划。

实际上,我一开始读时是有点失望的,因为这本书虽美其名曰“银河帝国”,但作者对帝国和宇宙的宏观描写着墨其实很少,而更多是以许多个人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作支撑来讲解帝国的政治和科技。我习惯了《三体》这种通过猎奇想象震撼心灵的硬科幻,《银河帝国》这样主要讲述人文世故的软科幻确实有些不合胃口,但是,当我深入阅读进去,发现了它的超凡魅力。

《基地》通篇是以基地的起源和经历的三次危机为线索,串联起许多中短篇小故事。每篇都是从一个人物的视角讲述他的事迹和思想,和其他小说常用的“上帝视角”相比,这种方法表达的内容很有限,也让我初读时倍感困难。但每当里面的人物以个人的口吻、平淡的语气讲解那令人赞叹的计划,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时,这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荡气回肠,却让我领悟到一种与上帝视角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的剧情就是基地与周边王国产生冲突,以及基地的几位英雄力挽狂澜。第一次危机起因是周边四王国对基地的科技虎视眈眈,而基地军事上的弱小而难以反抗。基地的一位英雄塞弗哈定游说各国,使得他们相互猜忌进而相互制衡,谁都不敢将基地占为己有。基地又将科技以一种宗教的形式教育王国国民,于是在第二次危机,其中一个王国的执政者试图发动战争,结果尚未开战就被疯狂的教徒们瓦解。第三次危机时,一个禁止传教、售卖技术的科瑞尔星球向基地宣战,但此前基地一直与其进行科技贸易,贸易的中断使得科瑞尔星球民不聊生,于是只得结束战争。

威慑平衡、宗教统治、经济制约,仔细一想,这些危机的解决方案都影射着现实世界,且每一个都印证了塞弗哈定的一句话:“武力是无能者的最后手段”。确实,在联系了现实中两国之间的碰撞,我明白了有时动用武力的确未必是最佳的选择,这也让我坚信《银河帝国》是一本披着科幻外衣的社会作品。

虽然目前我仅仅读了《银河帝国?基地》,即便它的世界观和主旨还未完全展现,但是其中幽默的语言风格和绝妙的剧情发展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软中有硬的科幻小说也让我体会到不同凡响的快感。

我期待着去看这一系列的其他十四本书。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偷影子的人》的心得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这个作品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偷影子的人》的心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偷影子的人》的心得(篇一)

影子或许就是我们内心最真实的自己,是那个可以在孤独寂寞的时候倾诉的对象,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的一种体验,小时候经常和伙伴们在太阳底下比影子长,然后互相追逐着踩彼此的影子,一天不断的好奇为啥影子方向老不一样,为啥影子会有和我一样的动作,仿佛在那个时期影子也占据了我们平常生活的点滴,我们和他玩,和他说话……知道后来明白了长短方向不同是由于太阳直射太阳高度的不同,渐渐的长大了,知识储备的增加把我们少年那种懵懂童趣也一并带走了。不知道这是快乐还是忧伤。

主人公幼年没有玩伴,他渴望得到爱,影子就是他内心深处的缩影,他借助自己的超能力去读懂别人的内心,去帮助他人带去温暖,无论是那个医院的小男孩还是吕克,他拥有着一颗善良的内心。他不敢去和吕克的影子重叠去读懂他,可是当他知道他想做医生的愿望时毅然决然的去找他的父亲去谈话,去帮助吕克,即使吕克后来有重操旧业,但他的做法也曾经帮助吕克实习了愿望。

再来看吕克,当努力成功成为一名医生后觉得 自己人生中好像缺少了什么东西“我的生活”,他作为医生并不快乐,是啊,人的一生是那么短暂脆弱,我们能做的不就是快快乐乐的活着吗?我敬佩他的决心能够去追寻内心,父亲的伟岸形象一直照耀着他。他渴望着和父亲一起做面包看着早晨店里人们脸颊的微笑。

他做医生想何时何地地保护母亲就像小时候母亲对自己的关爱一般,他一直自责父亲的离开在于自己的不懂事,却不曾真正的读懂妈妈的内心,母亲的去世让我预料未及,难以相信,也不知道作者为什么会写出这样一个篇章,难道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但关于母亲去世后的描写令人潸然泪下,无论是再读母亲给主人公写的那封信“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你能够开心茁壮的成长,找一份让自己快乐的工作,不管主人公人生中做出什么选择,不管是去爱还是被爱,都希望实现母亲对主人公的寄予的期望”这难道不是普天之下所有母亲的内心独白?

他在和母亲度假时认识了克蕾儿并与之相恋,后来种种的世事变幻使他们分开,他也试着去和苏菲去相爱但发现仔细内心深处仍爱着克蕾儿,苏菲的大度让我们难以企及,她爱主人公但发现之间有隔阂后,不去强迫主人公说自己的秘密,她等待他,默默地,主动退出怕连友谊也失去,然而温情的是她也记得他。一个为爱放弃一切的男孩,一个会用风筝写出我爱你的女孩总不会让人失望,难以忘记。

书中充满着亲情,爱情,友情,以及自我内心的追寻。难道我们的成长过程不就是一步步的接近内心的那个自己吗。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偷影子的人》的心得(篇二)

《偷影子的人》情节虽易,感动却溢于言表。

如果你的生活中,拥有爱你的亲人,可以互诉衷肠的朋友,以及爱彼此的恋人,一切是不是很美满?《偷影子的人》就是这样的一则童话故事。小时候青梅足马的恋人失散分离,偶然的巧合又使他们得以相聚,然而事情并不如预期那样顺利,历经了妈妈的离开后男孩鼓足勇气唤起了女孩的记忆,最后他们美满而幸福地在一起了。

书中的男孩无疑是幸运的,因为拥有着妈妈赋予他的许多爱,才能在爸爸离开后,坚强而又勇敢地生活下去。每天晚睡前的亲吻,每周六和妈妈一起逛超市,学习医学远离家乡,妈妈不辞辛劳地一遍遍地探望,生重病后善意的隐瞒。这点点滴滴的暖意汇聚成一条河流,温暖着男主角敏感而弱小的心灵。

妈妈离开作者时,他意识到,只有碰到毫不起眼的小细节时,深爱的人已经不在的事实:“床头桌上的闹钟仍在滴答作响,一个枕头落在凌乱的床边,一张照片立在五斗柜上,一支牙刷插在漱口杯中,一只茶壶立在厨房的窗台上,壶嘴面向窗户以便观看花园,而摆放在桌上的,还有吃剩的淋了枫糖浆的苹果卡卡蛋糕。”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离开我们的事实。最开始是很难接受的,你觉得冥冥之中他是一直存在着的。慢慢地,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习惯了自己的状态,柔软的心变得坚硬起来,不需要爱你的人保护你,自己也可以变得强大。强大到这世界上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再伤你一毫一分。年少时的我们总为许多人而活,畏畏缩缩,小心翼翼,讨好这个讨好那个,渐渐失去了真实可贵的自我。突然间,你明白,我们要好好爱自己,自己最重要。这样,也才能对得起那些深爱我们却离开的人。也能在每次跌倒之后爬起来对勇敢地自己说声谢谢。

漫长的岁月中,每个人都会经历伤害,背叛,欺骗种种残忍的事情,但只要想到曾经爱我们如同爱生命的那些天堂里的人们,我们还能在这个世界上好好地活下去,用我们的眼睛去代替他们记住这个精彩世界的温暖和美好。心中的怨恨早已烟消云散,留下的是一颗慈悲和怜悯之心。

我们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力,只希望在爱里受伤害的我们,还能拥有爱人的力量。

唯有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救赎。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偷影子的人》的心得(篇三)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

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偷影子的人。

如果头天晚上流泪,第二天铁定赖床,今天早上我8点才爬起来,却保持着满足的欣喜。也是这本书让我理解了忧而不伤,含泪回味中更多了一份对于温婉的感动。

饱满的童年记忆

很多人追问为何学了艺术教育却没有坚持这份工作,多是以“没有想过谋生,只是想可以带着儿子漫无天际的作画”为答。不过也这是我最真切的感受,一直固执的认为没有想象力的童年是极其灰暗的,而激发儿童想象力最好的方式则是涂鸦,五彩缤纷的世界在他们面前一点点展现,直到生活的终点……

整部小说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的童年,如梦幻一般,充斥着画面感的文字带给我是一幅幅场景图,仿佛生活的蒙太奇,在他的视觉和感受中,自己童年的那一幕幕活灵活现的展现在眼前。回不去的曾经,也只因为曾经无忧无虑的美好,我们才一遍遍追忆。打动我的多是细节,好像里面的很多故事自己的童年也有过,或者是类似经历的。

主人公因为12月出生早上了半年学,成为班级中最弱者,我想到电视剧《手机》中严守一奶奶去世的遗言,让严实晚上学不要学他爸爸那样在班级里因为弱小受人欺负。而小主人公这种淡淡的忧伤却因为他可以偷别人影子读懂别人愁绪而转化为一种伸出援手的友爱,不自觉的将一种负担升华成美好。

从伊丽莎白到克蕾儿,还有伊凡、马格、尼克简单的人物关系,因为影子勾画成一个丰富多彩的童年,愿,在这里,你也可以读到你自己。

美妙的亲情

有一天她小心翼翼地擦拭茶壶,一边对着它说话,最后把茶壶放回阳台时,不但祝它有愉快的一天,还把壶嘴转向外,让它欣赏风景……偷影子的人

有这么一个有爱的妈妈,生活怎么会不多姿多彩呢,更有趣的是她是可以一起分享秘密的人,“妈妈”离开消息传来,我就开始流泪了,含泪读完的以后篇幅。如此的亲情却缺失了父爱,也是主人公一辈子的痛,我能理解那种渴望长大的年纪却因为想给爸爸最好的印象尽最大限度的收拾衣服的憧憬,也能理解“爸爸”爱上其他女人的离开,可是我不知道为何妈妈会储藏了“爸爸”那么多年的关爱以及“爸爸”离开的决然。

不知道是不是教育的背景,我很失望于有未成年孩子的婚姻破裂,大人怎么都行,但是孩子的内心,谁来关注呢?

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

关于爱情的篇幅很多,可是我希望是你自己感受的,至于我的,我只想说:我不能用风筝写出“我想你”,可我会静静的等待……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偷影子的人》的心得(篇四)

《偷影子的人》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

刚拿到新书的时候,最先看到的腰封上为了宣传而打出的广告语——“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翻开品读之后,发现这确是一本很神奇的书,就像是哈利•波特里的冥想盆,一旦触及,就会立刻被它吸引进去,置身于一段尘封的回忆。所有的那些宣传噱头统统都被忘却,喜怒哀乐,都由书中的主人公说了算。

整本书给人的感觉都是很清、很淡,却又回味无穷,如一品香茗,或是一支悠扬的安眠曲。故事没有交待时间、地点,甚至连主人公的名字都无从知晓,或许这正是作者的刻意为之,因为这个故事,放在任何一个时间、任何一个国度、任何一个人的身上,几乎都能引起共鸣。主人公遭遇的故事,也恰巧是我们每个人正在经历的、真实可触的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男孩,意外地发现自己拥有一项非常神奇地能力:他能够偷走别人的影子!并且还能够跟影子对话,更重要的是,每个人的影子都知道主人心里所有的小九九,并且会毫无保留地讲给男孩听。这样一来,男孩可以了解到每一个被他偷走了影子的人的过去、以及心里的伤痛,看到每个人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很少有一部小说能像《偷影子的人》这样,包含着如此魔幻的元素却让人感到无可比拟的真实。

小男孩因为自己的特殊能力而能看透别人的心思,听见人们心中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某年的夏天,男孩和母亲一起到海边度假,在那里邂逅了一位又聋又哑的女孩,两个人还为日后的重逢许下了承诺。长大后,男孩成了一名医生,终日忙碌,和女友的关系也时而缓和时而紧张。他帮助儿时的好友实现了成为一名医生的梦想,好友却发现还是自己原来在面包店的生活更能让他感到幸福。女友也觉得与他在一起并不合适,最终选择了分手。当男孩的母亲离世之后,他决心去寻找真正的所爱——那年海边邂逅的聋哑女孩。如今的女孩已经成为一名大提琴手,两人重逢之后,影子重新重叠在一起……

自打读完故事之后我就一直在想,到底是书中的什么力量给了我这样的一种“真实感”,也一直试图去总结,这本书到底教会了我们怎样一个道理。后来我终于明白,其实这个故事没有刻意地向我们传达任何所谓的“道理”,这个故事最动人的所在,就是它的纯净。男孩的亲情、爱情和友情,所有的挣扎和伤痛、温暖与感动,都是真实的:上学时受到的排挤、遇到的知音,在海边度假时的美好邂逅,工作后高强度的工作压力,没有激情却又难以隔断的爱情,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痛楚……所有的这些,都发生在男孩身上,却也发生在你我每个人身上。所有的幸福,都是看得见的。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大家愿意给这本书冠以“治愈”的功能,因为它不是一个说教者,它从未试图向你传达某种道理。它只是一个倾听者——即使是它在向你叙述一个故事——它不需要你张口就猜中了你所有的烦恼,好像偷走了你的影子。你好象你一下多出一位挚友,安静地听你诉说完所有的苦,然后坚定地对你说:“我懂。我在。”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人间失格》的心得 【精】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这个作品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常生活中阅读对《人间失格》的心得”,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人间失格》的心得【篇一】

人间失格大正和昭和时代下的矛盾体,读的是童潇骁北京联合出版社的版本上评分最低的一本,然而然而当初买的时候是因为折价书籍,翻译阅读上并没有带来不畅快。

一共收录六目录,我看了人间失格一目录字数不多约莫两小时。

因为之前看了《东京百年史》,所以对那个时代的文人小说家多少带了一点世界社会影响的眼镜去看,也便使得对这样的小说或者是作者本人近乎狂魔毁灭而没有衍生出救世反抗的力量,并不那么追随的心境来。

那个时代阴阳怪气,慌乱矛盾表里不一社会思潮野风一般,谁都说不来谁是正确的,谁都急切证明自己剑走偏锋,不少虽然要谨慎的大历史观来看个人,却也正是一大堆这样的个人生灭可能才推动着一个社会的车轮吧,地震空袭太多的绝望了,反倒是如川端康成这般的带着微弱温情和物哀在尘埃中让人开出美丽和希望来才称呼为不枉人世,甚至在世界上受到认同,拿下文学奖。转而也就忽然明白太宰先生笔下的近乎自传体的主人翁确是人间失格草芥不如,在这样矛盾的世间存活,野狗一般,是伤己伤人,越是求越是无,确是多数人的现状,只得一条跳进大川。那是缺少进步教育独立人格封建残存的时代。

家庭的温暖和认同,很重要家庭里面的成员也需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一言难尽其主人翁的酸苦弱鸡,改变吧青年选择不了时代就换一种想法积极推动一些事情吧。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人间失格》的心得【篇二】

我读完了《人间失格》。

这本书由序言、第一手札、第二手札、第三手札、后记共五部分构成。其中序言和后记作者以第一人称,诉说“我”看到了主人公叶藏的三张照片后的感想。中间的三篇手札与照片对应,则是用叶藏的第一人称来叙述了胆小懦弱的叶藏的经历以及他为了逃避这个世界而终日放浪形骸,最终一步步走向丧失为人资格的自我毁灭之路。作者太宰治以纤细的文笔,书写对人生的哀叹与嘲弄。无奈与讽刺,愤懑与惆怅,阴郁颓废的毁灭美学的悲情演绎,表现了战后日本人“精神”与“感官世界”双重萎靡的杰作。

叶藏通过同学竹一,获得了自己的信仰。他决心要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压抑。但接踵而来的是来自家人和朋友的嘲笑与批评,从小养成的弱小的性格也使的叶藏不敢反抗。信仰的种子还没有发芽便已经死掉了。就连他好不容易找到的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被这个社会所夺走了。当失去一切希望时,魔鬼便悄然来临。叶藏最后还是败在了世俗手中,陪伴了他一生的演技也没能让他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

《人间失格》不是在描述一个悲伤的故事,它只不过借一个受害者的口吻来讲述人类的丑恶,自私自利,好逸恶劳……我们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感受:我为什么要活着?来到这个世界我能做什么?《人间失格》问的就类似这样的问题,但我不希望你的选择是和作者太宰治一样的道路,逃避残酷的现实与自身的力量不足,须知存在就是合理,倘若不能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失业,也可以堂堂正正做一个普通人。

在太宰治的心中,叶藏并没有失去做人的资格,而是没有浑浑噩噩做人的资格。他的身上难得有着善良与真诚,却无法得到救赎。人性的光辉终究没有照亮当时的社会,反而被无尽的黑暗所吞噬……

最后的这句话,送给所有人,包括我自己:“愈是敏感、愈是胆怯,愈会企盼暴风雨降临得更加猛烈。”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人间失格》的心得【篇三】

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放下戒心,慢慢的发现他其实并没那么可怕。

书中写的是一个人从小就努力的去讨好别人,不惜做自己不喜欢甚至厌恶的事,慢慢的使他走向了毁灭,在文章中作者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之中。其实在书中的一些情节也像一面镜子反映了我们现实中的生活。残缺的人丑陋,试图迈向完美,接近完美的人却只能迈向毁灭。因为他太过敏感纯粹,所以,注定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

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与其说人间失格是太宰治最后的`遗著,不如说这是他留给这个冷冰冰的世界的遗书更合适。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中,藉大庭叶藏的独白表达他的人生与思想:「信赖是罪吗?」「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不论怎麼做,做什麼,都只会徒劳无功,只会让人觉得更差耻吧了!」「苟活著就是罪恶的种子!我的不幸,是无力拒绝他人的不幸。一旦拒绝,不论对方或是自己心裏,永远都有一道无法弥补的白色裂痕。我被这样的恐惧胁迫著。问问老天:不抵抗是罪吗?」

非常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就是太宰治的成就,也是他的悲剧。

太宰治用书里老板娘的一句话结束这本小说。“我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为人机灵,只要他不喝酒的话……不,就算喝了酒,他也是一个向神一样的好孩子。”叶藏丧失作为人类的资格,不是因为他卑贱丑陋,而是因为他像神一样高尚。他只是一个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纯粹的人类,因为太过纯粹,而被丑恶的人类社会扼杀。对于神来说,人间无疑是个地狱,因为在心里埋葬着最绝对最纯粹的理想论,所以才更加无法忍受着世上的丑恶。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人间失格》的心得【篇四】

一周的时间,读完太宰治的这本书

很多人说这是一本阅读体验不太好的书,很多人说这是一本充满抑郁的书

但我却从中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而直到读完也明白了那句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的真正含义。

先说三章手札,作者不管是在童年还是青年亦或是中年。一直都在为了别人活着,不管是小时候为了博得父亲一笑,把想要的礼物从书换成狮子舞面具,还是长大,成人,懂得世故以后那种完全没有自我活着的状态。所谓我很抱歉,是自己像这个世界妥协像自己的道歉,是一种对如同木偶人生的嘲笑。

手札之后的内容,作者从多个不同的角度去加以论证这件事人是应该活出自己还是成为别人眼中最好的自己。

另外,很多人说,作者对这个世间充满了绝望,但这句话应该还有下句:同时也充满了希望。

只不过,那种留于文字表面的绝望太过浓重掩盖了在深处沉寂的希望。

当你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就是在写自己,比如作者本人的种种表现,比如那个出名以后堕落的画家,比如最后这个故事的父亲。没有人可以做到活出真正的自己,如果你还想悠然的活着,势必要对自己做一些改变,一天天一点点。

最终,你成了所有人都喜欢却唯独被自己讨厌的人。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人间失格》的心得【篇五】

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推崇到很高的地位,闲下来去看了看这本著作。惊讶的发现才255余页,居然不是冗长的故事,倒是让我更能静心读下去。

不过一个下午便看完了整本书,大概不同阶级的人看这本书会有非常不一样的感受。阿叶的愁苦,是在家庭富足,挥霍享乐之后带来的精神上的虚无。而我们,大多是平凡众生,为生活焦虑,几乎没有闲暇的时光去思考自己真正人生的定义。

对于前半部分的阿叶,我生不出多少的共感。只觉得是生活的安逸造就了他不识人间疾苦,烦恼着不知所谓的事情。越往后看,逐渐理解,我们没有办法拿自身的经历去评价别人的苦痛。为生活也好,为身体也好,为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也好,都是苦痛,没有一种苦痛是更加高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种都能让他生出放弃生命的想法来。

看完全书,我感觉到的阿叶至少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子,然后他不过活了二十七载。精神上与这现实世界的格格不入,让他少年白头,用烟酒女人麻痹自己,自身也不能分清是真心亦或是假意。我不经为这种人生感到悲痛,他们实实在在应该是自由的大师,却被污浊冰冷的现实桎梏,变为水沟里的臭石头,眼看着自己污浊。这种痛苦,比死亡来的可怕。

又想到现在几乎是个精神世界觉醒的时代,无数人在重复着这种痛苦。为社会感到悲哀。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 【精】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作者在作品描述了这样的情节:相关情节,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日常生活中阅读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篇二)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篇四)

我觉得真是一本被书名局限到了的名著。因为它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由一个人的爱情穿插起来,可是,在这本书里,如果只关注爱情、只研究爱情,那真的是太肤浅了,也偏离了路径。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加西亚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者说他是以爱情为媒介来表达一个人一生的孤独感,一个人一生的无望之路。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感觉不到任何深刻、美妙的爱恋,包括阿里萨。我只感到每个人终其一生的孤独,刻骨铭心的孤独。

医生爱不爱费尔明哪呢?一个临终的时候对你深情说“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人,你能说他不爱吗?可是他却婚内出轨,而且是那么炙热,那是对费尔明哪从未有过的感觉。可是,他选择了回归,回归到一个合适的人的身边,心灵孤寂的过一生。

费尔明娜爱不爱医生呢?谈不到爱,起码是习惯、是合适的,她对多年的婚姻是感到满意的。她嫁给医生从来就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条件合适。但是,她对婚姻是满意的,并且从未想到过阿里萨,她亦孤独。

在这样的婚姻里,双方都满意,却又都感到心灵上的孤独,也都因为孤独而酝酿着潜藏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老年时爆发了。只因一块肥皂是否摆放在浴室里,两人产生了最大的婚姻危机,差一点分开。最后,却又都委屈着自己,又继续着心灵上的孤独之旅。

费尔明娜爱年轻时的阿里萨吗?也不爱。阿里萨对她而言不过是个幻想,破灭了也就算了。婚姻多年中,她从未想起过阿里萨和她的爱情。

阿里萨爱年轻时的费尔明娜吗?爱,对他而言,费尔明娜是他不可求得的理想。他爱后来的费尔明娜吗?有爱,可是,更多的是一种执着,费尔明娜是他对生活的追求,是理想,如果,他放弃了费尔明娜,那么,他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意义。就类似于盖茨比对黛西的感情一样,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和幻想罢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爱情,可是,我到觉得他只是把费尔明娜当作精神支柱而已,他没那么爱她,他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爱她,只是为了用她作为理想,支持自己走下去。有了费尔明娜这个理想的符号,他便觉得自己的灵魂不是孤独的,是可以通过得到一个人的爱情而得到慰藉的。他一直走在解决孤独,寻求慰藉的路上。而那些露水姻缘们,只是身体的欲望,只要有费尔明娜这一理想,他的心灵就有机会摆脱孤独,获得救赎。

阿里萨是全书里唯一一个为摆脱心灵的孤独而努力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追理想中的费尔明娜,在摆脱孤独的路上前进。但是,医生和费尔明娜都因为要屈服于现实,而抛弃能慰藉自己心灵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最后,医生意外死亡,让阿里萨有了机会再次追求费尔明娜,并且成功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了慰藉,有了陪伴,似乎不再孤独了。可是,他们的爱情得不到理解,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他们摆脱孤独获得救赎的方式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于是,只能挂起霍乱的黄旗,漂泊于海上,永不停泊上岸。他们终于用这样一种孤独、绝望的方式摆脱了世间的一切,获得了心灵上永恒的陪伴,摆脱了那刻入人骨髓的孤独绝望之感。

读完这一切,你还觉得这本书写得不好吗?还觉得不能理解吗?

加西亚不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都写着这种人生的孤独与绝望,他没有直接写,却在全文中弥漫着这些气氛,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心得(篇五)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天龙八部》的心得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天龙八部》的心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天龙八部》的心得(篇一)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殊不知,初读那本书,我竟有些许的伤感:伤感萧峰与慕容复,一个为了忠诚,一个为了理想,都走向了人生的不归路……这本书便是在首段十四字中的“天”——《天龙八部》。

在这部小说中,最有侠气的人莫过于是萧峰。无论是他功成名就时与段誉拜把;或是多次蒙冤,无处伸张;还是虽被逐出丐帮却仍尽力挽回丐帮名声,都令我肃然起敬。

萧峰在他还是丐帮帮主时,曾与段誉拼过酒量,当时二位一口气喝了四十大碗烈酒。只是段誉那时是用六脉神剑将酒从指尖逼出,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而萧峰却全凭真实本领,连尽四十多碗,兀自面不改色,略无半分酒意。真可谓是:剧饮千杯男儿事。

萧峰本名乔峰,是契丹人。可当时汉人可把外族人看得猪狗不如,就连萧峰自己也常常称契丹人为辽狗。可真相被揭露后,他起先是满腹疑窦的,怀疑是否有人陷害他。后来发现是千真万确后,便也心灰意冷了,连名字也改回本名了,见人便自称:契丹人萧峰。此后他便对忠于哪一方纠结不堪。他最后是忠于丐帮多代表的大宋还是忠于大辽,作者并没有交代,我自然也并不清楚。我只知道他陷入无限纠结后自尽时,契丹皇帝耶律洪基说了一段话:

“他到底是与我大辽有功还是有过?他苦苦劝我不可伐宋,到底是为了宋人还是为了契丹?他与我结义为兄弟,始终对我忠心耿耿,今日自尽于雁门关前,自然绝不是贪图南朝的功名富贵,那……那却又为了甚么?”

为了甚么?汉人就一定高尚,契丹人就一定猪狗不如吗?难道在契丹人眼中,汉人也不是最底层的吗?这便是民族分裂造成的惨重后果!我认为,他是为了,民族的统一与团结而自尽的!

胡汉恩仇,须倾英雄泪!

反观慕容复,金老先生渲染了大半本书的“北乔峰,南慕容。”但之前慕容复一直没出场,等到出场却也令人大跌眼镜。

慕容复一心想着复国,下定决心要分裂出一个鲜卑族燕国来。他其实不算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他是有目标的,他是有梦想的,可惜他还拥有的一样不必要的东西——他还有,过人的自傲与自信。

在丐帮脸面丢尽时,萧峰是及时赶来并一声怒吼:“谁说星宿派武功胜过了丐帮的降龙十八掌?”而此时慕容复却想着乘人之危,先拉拢人心,由于星宿派杂人甚多,拉拢来光复燕国有用。可他与萧峰平生并无交集,甚至还是与其齐名的。他也只得以萧峰是外族人为由向其挑战,使得萧峰处于以一敌三的境地。怪不得后来萧峰冷笑:

“萧某大好男儿,竟和你这种人齐名!”

可最后,这一切不过是臆想罢了,富贵梦越做越深,直至发了颠。小说的结尾告诉我们:慕容复坐在一座土坟之上,头戴高高的纸冠,神色俨然,并让孩子向他跪拜才给他们糖吃。凭借着空想来满足自己心中的虚荣,自己根本不切实际的分裂民族、复国之梦!

想到这里,我不禁庆幸如今的民族政策,提倡民族团结一家亲,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与歧视行为。的确,人人生来平等,五十六个民族就应该团结友爱,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的活动。

只是因为那本书,现在的我却少了几分伤感,另一些感慨、惋惜却陡然而生:每当想起慕容复那一幕心中还是不免一颤——

用那红眼睛幽幽地望着纸糊的孤城……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天龙八部》的心得(篇二)

读完小说,像看完一出戏。余音绕梁,好大一盘棋。

这是我完整读过的第一部金庸的小说。不论江湖是什么样子,这部书里所描绘的,就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江湖:快意和残忍。只浅浅读过一遍的我不敢对整部作品做什么草率的评价,就挑几处最震撼的地方一一评说。

我庆幸金庸没有把萧峰塑造成一个在闯荡江湖归辽去,致力于“维护新型民族关系”的典型。于萧峰而言,我看到的是领袖的气魄,和一个悲苦身世造就的英雄。我更愿意接受“乔帮主”这样一个角色的设定,他平息内讧,威震八方。现实一点讲,作为一个领导者,他兼具胜人的能力和服人的气度。重情义而不失威严,依法度而不伤和气,别看只是一个“草根式”的丐帮,这套精准的管理体系,放到今天都让人为之叹服。这是一个让人心疼的纯爷们儿。大概他平生动过唯一一次情就是对阿朱,以至于对阿朱的嘱托时时都挂念在心上。我一直不觉得阿紫有多好,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存在,我会对她恨之入骨。然而萧峰救了她帮了她,宠着她由着她。如果没有阿紫,萧峰的后半生也许不会那么惨,甚至他会不会以悲剧收场,都不好说。然而阿紫就是这样一个让人记恨却不可或缺的人物,是萧峰必须要完成的承诺,是好汉的真性情的鲜活的载体。所以说,萧峰的形象是完整的,而且是伟大的。

真正的好汉不会因为见惯了血雨腥风就失去了内心深处的柔情,能成事者,一定能对苍生保留一颗悲悯之心。就像杀人不眨眼的萧峰,面对宋辽边境的惨状而有的不忍和悲痛;就像次次大难不死的段誉不论被逼到什么地步,杀了人都觉得昧了良心。无情,能让人爬上江湖的高点,却也更加容易跌入无底深渊。最后萧峰自杀了,我心里虽痛,却也不得不承认那是这个汉子人生最好的归宿。他无处可去,无处可依。他心中有大宋,可大宋从未认可他;他所期待的边疆的和平,是那个时代不可能达到的“理想共产主义”。他的境界有点像曾经任何一个时代的天才——

看起来,似乎所有的天才,都有着与他们所处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一面,又或许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他们超凡的智力,也剥夺了他们正常生活的权力。与时代洪流的背离,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触碰到世界目力所及的尽头,他们的眼睛,看到了我们看不见的光。他们所处的高度,亦给了他们无尽的孤独。(节选自观后感《左手灿烂,右手平凡》——《模仿游戏》致敬阿兰·图灵)

是现实把他逼上进退两难的绝路。当复仇结束,身世之谜解开,父亲皈依佛门,国仇家恨注定难以两全的时候,他的内心应该是空虚和迷茫的。如同用尽全身的力气为了一个目标放弃了一切,到头来发现这些放弃与付出是矛盾的,那种痛苦远大于复仇其本身的快感。江湖的残忍,也由此可见了。

我只是忽然想到了,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用来概括他悲情之外的洒脱,是再好不过。

又说,江湖上的人不论性格如何,总给人一种自然的感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论是快意恩仇还是勾心斗角,你都会觉得,他们“本该如此”。不应该凭对一个人粗浅的认识就下定论,一如四大恶人没有谁是性本恶的。先入为主的论断,总是轻易地略过了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去,也缺乏对一个人最基本的尊重。

我喜欢段誉的真诚和“傻气”,虽然他的主角光环的确是很刺眼,大难不死的金身和用不完的桃花运——但我觉得这些都是有理由的,都是他应得的。他没有富家公子的矫情,有的只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别人对他好他恨不得把整颗心都挖出来送给他的真性情。他是一个被江湖养大的孩子,然而万幸的,是他没有在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失去本心。

我痛心慕容最后的疯癫。我不觉得他复燕有什么错,虽然那不是正道,虽然在他的身上没有什么“义气”可讲,可是这样一个在旁人看来荒诞到可笑的梦想,对他来说可能是几代人的热望。他不配“北乔峰,南慕容”的名号,可我心疼的是他太执着,最后钻进自己幻想的世界里,并一无所有。

这大概是他的选择和他的幸福。段誉也这么想。

在书里,喜欢的人有很多,讨厌的人有很多,憎恨的人有很多。我喜欢这样一个江湖,让人可以放宽了心去爱恨。我不喜欢把江湖上升到社会的高度,不是因为它没有现实意义,而是它本该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理想国,哪怕是全书终了,也在每个人的心里,留有完美的逗号,和独特的、待续的结局。

壮歌千里,待与君说。快意,江湖本色。

日常生活中阅读对《天龙八部》的心得(篇三)

看过《天龙八部》的人除了对此书大开大阖,气象万千的气势所震撼之外,或许多多少少都有个疑问,那就是书名与内容似乎联系不大或者是根本找不到丁点的联系。为此我们先对“天龙八部”这个书名做点浅薄的解剖和分析。所谓天龙八部,指代的是佛家的八种道神怪物。八部者,一天,二龙,三夜叉,四乾达婆,五阿修罗,六迦楼罗,七紧那罗,八摩罗迦。以这个解释来看,金庸最初是想借这种神道怪物来象征世间的八种人。可惜我们找不到,抑或着是限于水平的缘故吧!不过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找出了,只听有人说过金庸在执笔的过程中渐渐笔不由心,脱离了原来预想的方向完成一部意料之外的《天龙八部》,这种说法倒也不失合理其令人信服。还有一种说法说此书重在写一个佛教国家,即大理国,听来着实可笑。试想整部小说中写大理国的篇幅仅占三分之一而已,甚至略有不足,更没有着重写大理佛教何等昌盛,佛学何等发达。总而言之,书名与内容的联系仅在全书主旨的一个侧面才略有表现,而主旨为何,且听下文分解。

金庸在写《天龙八部》的时候,也正是他对佛学研究最痴迷的时期。而《天龙八部》整部书对佛学推崇的境地也相当之高。书中三个主角,乔峰、段誉、虚竹都与佛教有莫大的联系。乔峰虽非佛教徒,但师出少林高僧玄苦大师门下,也可说是少林弟子;段誉从一出场就是一个厌于学武,痴迷佛学的人,他出身大理皇家,乃是佛教徒的后人,众人皆知大理国乃是佛教国家,历代帝王多有出家为僧者,而段誉本人也对佛学颇有研究;虚竹本就是个和尚,一心只想安安稳稳地呆在少林寺吃斋念佛,终老一生。尽管后来命运安排,不得不回归红尘,还做了一群女人的首领,但心却始终是一个小沙弥的心。“天龙八部”这个书名与全书内容的联系也仅在此以强化对佛家的推崇之意。而这个意思,绝非金庸可以安排,而是画虎不成反类犬,要写八种神道怪物来暗指八种人却脱轨而成另外一本书,最后仅仅是为书中对佛学的推崇做了一点后人强加的点缀。任何文学作品,无论雅俗都在说人。《天龙八部》也不例外。()人有正反两面,此书说人的正面有乔峰的大义凛然,段誉的嬉笑人间,虚竹的虔诚向善等等笔之不尽,也是读者熟得不能再熟的了。而要说人的反面,却是此书一大亮点。尤其是正面人物的另一面,写得更加透彻,更加有震撼力。譬如武林敬仰的少林方丈竟会有私生子,而且其妻竟然是“四大恶人”之意的叶二娘;武林前辈慕容博竟然是个唆使谗言,阴谋无比的小人…… 这是对人性的深刻的挖掘,也是金庸对自己创作中人性两面的一大发展。双面人性的丰富的白描也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天龙八部》在结构上采取了写完某一个人之后,再写另一个人,而又前后交错,将不同的人联结起来的一种独特结构。这种结构,《水浒传》用过。《水浒传》每一段更有可观之处,整体结构新鲜。小说以段誉上无量山游山玩水,观看无量宫东西两宗比剑开始,一路发展下去直到与乔峰偶遇乡间酒楼,引出乔峰到后来观战珍珑棋局引出虚竹,段誉可谓是一路的引路人啊。《水浒传》中最先出场的王进(不是梁山好汉之一)引出史进,史进又引出李忠等人,后又引出鲁智深,鲁智深引出林冲,一路发展,正式《天龙八部》结构的前辈。

《天龙八部》在结构上是成功的。分别讲述人物却不见散漫,可谓整体与局部结合的一大亮点。对人物性格的塑造上天龙八部也是绝对成功的。在这里但说下全书的灵魂人物乔峰。天龙八部》中乔峰的故事,是典型的悲剧。那样的悲剧,古今中外的小说中并不多见。乔峰从一个丐帮帮主突然跌落到胡狗的境地,之后重重的坎坷际遇纷至沓来,最后悲情自刎。一生之中,尽管有一个弱小却温柔的姑娘阿朱爱过她,最后却死在自己的手中,遗恨一生。乔峰临死之际所说的话完全表达了他的心情。“我乔峰是契丹人,今日却卖国帮助大宋,长于大宋却是契丹人,既不容与大宋,又不容与契丹,天地间竟无我乔峰容身之地。”这是一种怎样的悲苦!乔峰是悲壮的!

我们在读《天龙八部》的时候会奢望得到些什么呢?特别是在文学思想的层面上得到些散漫呢?事实上,很浅。不需要奢望得到很多,仅仅把它当作一部“武侠小说”来读足够了。“侠骨柔情,铁血丹心”这八个字就是我们读《天龙八部》得到的最多感想。

蚂蚁的日常生活


今天,我读了一本科普故事书。它的题目叫《蚂蚁的日常生活》。

原来,蚂蚁家族是一个庞大、神奇、有趣的家族。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一个知识,你不知道吧!那我就告诉你吧!

只要把不同窝的蚂蚁放到一起,它触角一碰,就像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马上混战起来。相反,把同窝的蚂蚁放到一起,就是不认识,只要身体一接触,就能和平相处。

这回,你们也知道这个小知识了吧!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范例8篇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用作者的话说就是乡下人特别多,但它不是贬义词。我被从前没有多大了解的家乡,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那么,你读了《乡土中国》后产生了什么感想呢?读后感大全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 篇1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 篇2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 篇3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 篇4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中国》一书中详细、理性地解读分析了我们与乡土亲密细腻的感情与关系。

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你走多远,身居何职,都脱不掉骨子里的乡土气息,忘不了家乡的山山水水。因此有了虽身在都市高楼大厦里的达官贵人,仍然手持小铲侍弄几盆植根泥土的花花草草,更是奢望能在闲时,自己拥有哪怕巴掌大的一小块土地种点蔬菜,来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普通百姓更是对家对土地无法割舍。

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根据只言片语,苦苦寻找祖上曾经住过的一孔破窑洞或埋葬老祖宗的一捧荒冢;沒文化的老农在老屋拆迁时,死死地抱住院里的一棵老树,老泪纵横,不肯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乡土情怀的影响,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思想哲学认为,凡事都是对立的,非此岸及彼岸,中间有条无形的鸿沟。我们的哲学思想总体是中庸的,讲求包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互相依赖。阴阳学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阳中抱阴,阴中含阳,相辅相衬方能源远流长。这与我们早期由农耕文明发展而来是分不开的。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打乱了我们原有的脚步。我们抛弃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挥手告别对我们忠诚奉献的土地,一窝蜂似地挤进陌生而又拥挤的城市。钢筋结构,水泥硬化,与泥土一刀两断。一座座高楼,鳞次栉比。高空鸟瞰,和密集型养鸡、养猪场沒什么区别。呼吸着不知从那里冒出的被污染的空气,吃着不知怎样生产出来的不时被媒体报道加了什么“氰",或者什么“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思想也因生活环境改变而改变。沒有了往昔乡村泥土中的朴实与亲切。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2000元人道主义的施舍。留守农民辛勤劳作,换来的是,老人有病看不起,娶了老婆又离异,剩下子女无人管。

现实在狂扇农耕文化中“勤劳致富"的嘴巴。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前三十年,一个普通农民,生养四五个孩子,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孩子读书成家,虽困难,却也过得去。然而经过现代科技化的洗礼后,一家有时候连一个孩也养不起。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云:“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说白点,就是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殷切盼望,费先生"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的创作风格,得以延续,探索、引导中华文明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前进。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 篇5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 篇6

通读《乡土中国》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见识颇长。说实话,以前并不怎么关注这方面的书籍,但初读这书后有太多的感受。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也应该多去读读这方面的书籍,不读你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深刻哲理,它会让我们对乡土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书中所说的“乡土中国”,并非指的是中国的乡村或者说中国乡村具有乡土性,而是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土地的影响。尽管,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出现了许多很发达的城市,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但中国社会的文化仍然是乡土性的。一直有种疑问,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为什么中国人不太懂的反抗?很多时候,当我们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通过细读此书,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深以为然,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

顺应。其实,这只是中国社会乡土性的一部分。

通过通读《乡土中国》,我发现: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等很多东西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比如,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再如我们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突然发现,我们中国人是有根的,这个根已深深扎在土里,其最本质的内容很难改变,这就好像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一一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时过境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费老的所思所想依旧在启迪着无数后辈读者,费先生以睿智的眼光透视传统的中国社会,用辩证反思的观点观察中国社会,这样的方法在新时代的今天理应被继承,被发扬。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 篇7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心得 篇8

在刚开始拿起《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有些部分没有读懂,从而对它有了抵触。但是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写的十分有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许多晦涩难懂的专业名词,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把这本书读完。当我读完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一开始没有读懂的部分——第一章“乡土本色”,是全书的重点核心部分。

在章节开头部分,作者首先提出了他的观点“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紧接着,在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的串联下,费老提出了乡土性的三个表现:基层社会的人离不开泥土,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以及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我们的生活习惯和对土地的信仰决定了我们离不开泥土。

费老用中国人在内蒙古、西伯利亚种植物的例子生动形象的为我们证明了撒种子、种东西,好像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标签,不管适不适合,都想种点东西,而这只能说是一种流淌在血液里的习惯,或者说是一种文化了。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有土地信仰呢?当我们离开家乡时,总要带上一捧故乡的土,那样才会让我们有安全感。中国古代总说“社稷”,其中“社”是谷神,“稷”是土神,这有力证明了在中国古代时人们对土地的敬仰之情,支持以农业立国。所以在中国古代,泥土就已经占有了如此之高的地位。直到现在,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就对土地有莫名的依恋。

乡土社会的第二个表现是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为什么乡土社会总不流动呢?其实,它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在此用了“游牧的人”、“做工业的人”和“种地的人”三种人的实例说明了我们中国人对土地的黏性很重,外来文化不会轻易的改变我们现有的文化。而即使中国人迁移了,也改变不了定居的常态。一方面,中国人自古形成固定的居所很难改变;另一方面,即使从这块土地上出去了,他们也会像种子一样,在新的地方扎根,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根据地,继续“繁衍”。虽然中国人在历史版图上迁移了一次又一次,但中国人定居的的本性一直没有变过。由此可见,中国基层的不流动性是有历史渊源的,是农业文明造就了这种不流动。

乡土性的第三个表现是熟人社会。在这里,作者引入了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两个概念。前者因为长时间地在一起生活,彼此熟悉,从而自然生长成一种社会。比如中国;后者则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比如欧美。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差距立现。因为大家都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所以大家都是熟悉的,因此中国是一个熟悉人的社会。因为彼此经常接触,陌生感越来越少,熟悉感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信任和默契。这样的社会形成的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这样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中国人总是自来熟?因为我们生在熟人社会,对于我们而言“四海之内皆兄弟”,即使我们真的不熟,喝完这杯酒,也就熟了。

由此可见,中国的社会确实是乡土性的。虽然这种社会在一定方面之下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但同时也正因为这种所谓“土”的依恋与凝聚,使得我们自己的文化不容易被外来文化同化,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特色。

日常读书对《三体》的心得感悟 (集锦4篇)


读《三体》这本书,可以用“回味无穷”这个词来形容,它的精彩不止于内容!对于未知的东西,我们应当要有探索的心,否则永远都没有进步的可能。不知道你在读完《三体》之后的感悟是什么?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日常读书对《三体》的心得感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日常读书对《三体》的心得感悟【篇一】

我是喜欢看科幻小说的,但是也要分是什么类型的科幻小说。暑假时,我在书店不经意间看到了一套叫《三体》的科幻小说。作者是刘慈欣,我对他也是略有耳闻。随手翻了下,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早在90年代末,中国在北方某个城市建立了一个叫做“红岸”的外星人探寻基地,基地中有一个叫叶文洁的物理学家,她的亲人被文革残害,她极端的认为人类一定要被管理或消失——人类不配在地球。

于是她用特殊的方法向外星人求助,于是,一连串的剧情因此而起。

我买回家后囫囵吞枣般读了一遍,可惜的是我只读了框架,没“吃”到精髓。于是我又仔细研读了一番。这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这本书是非常难以“消化”的“硬骨头”只是可惜遇到了我这个好“牙口”我就尽力消化了一番。

此书我也只能了解大半部分,这本书真是“有滋有味”让我“回味无穷”。

此书涉及的方面很广。物理、化学、政治、哲学、伦理道德等。就举一个例子吧!

在程心接管“持剑人”时,人类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在危机关头,人类却只在乎自己逃命要紧。却不在乎集体安危,还对无辜的程心做出报复。三体机器人智子只好对他们进行屠杀。

在第一次看的时候,我认为三体机器人智子是在对人类进行有目的的屠杀,而不是在声张正义,那些人类是无辜的。可第二次看,我的想法却与之前天差地别。第一,那时人类已经没有威胁,机器人没必要屠杀,而且这也不符合三体人的性格。其次,人类在没有社会时是没有道德可言的。我们在危机时刻真有能想作者描述的一样“回归野蛮时代”。在那时,做人和活下去是分裂的了,没有一致方向的了。

就像我说的一样,这本书实在是太深奥,令人琢磨不透、发掘不尽。

我就要看第三遍了,却仍然非常期待。也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未来令人遐想,令人期待,可能又令人沮丧。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能改变未来,就像《三体》最后程心去了哪里都一无所知。我们总是对未来有着美好幻想,而唯一可以准备的就是心理准备了。谁知道叶文洁会发现外星人,叶文洁又怎么知道她的选择同时改变了两个物种的命运。一切只能用时间解答。

日常读书对《三体》的心得感悟【篇二】

从来不读科幻小说,第一次就读到了科幻文学的最高峰,就像一个从来不爬山的人,第一次爬山就攀上了珠穆朗玛峰,仰观星空的奇幻瑰丽、时间的恢宏壮阔,俯瞰世界的丰富多彩……心境与感想已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有生之年读到此书,何其幸也!

这部书就像一个拥有多重维度、蕴含了无限思考与能量的大宇宙。其所跨知识领域维度之广、对宇宙文明思考之深,只能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来形容了!从一位物理学家的被批致死引发的“三体危机”,到“面壁计划”,到“水滴攻击”,到“黑暗森林法则”,到“威慑纪元”,到“黑暗打击”下三体文明的毁灭,到“掩体计划”“黑域计划”“光速飞船”,到“曲率驱动”星际航行,到“死线”“小宇宙”……

整部书惊奇不断、高潮迭起,作者的想象力“石破天惊”不足以比喻,“奇幻瑰丽”不足以形容!除了丰富的想象,书中更有对历史与社会的反思,伦理与道德的思辨,各种危机下人性的剖析,以及哲学与艺术的品鉴,善与恶的碰撞,大爱与大美的升华……作者用极高深的科学造诣、哲学修养、文学功底,描绘了地球文明跌宕起伏的命运!可谓“一书历尽三千世,此书读后更无书!”

书的.结尾是对文明的终极思考——大宇宙命运的回归。让人只能用“高山仰止”“叹为观止”来表达叹服之情了!在宇宙命运面前,我只能用《大话西游》中至尊宝的话来结束这段读后感了——“生又何甘,死又何苦!”

日常读书对《三体》的心得感悟【篇三】

《三体》是十分赞的小说。整个故事大气辉宏,天体物理知识与曲折的情节完美结合,看完让人大呼过瘾。

当一个世界用光年来表达距离,用亿年来表达时间的时候,我才深深感到自我的渺小,一切一切,在宇宙的进程中,都只是一段微不足道的东西。

当然,除去那些超赞的情节,我更欣赏小说里应对人性的讨论。

当叶文洁向未知的三体世界发送信息,让他们来代替地球礼貌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对人类或者说是对人性的绝望,我没有经历过X也想象不了X,可是从叶文洁身上,还是能够看到这场浩劫给人性的重创——多次失望到最终绝望。想到我的一个朋友也跟我说过,单纯并不难,难的是你经历了许多事情,却还能坚持单纯。

文中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疯狂面前,理智是软弱无力的。”关于这个,我想了一下。我自我本身是一个喜欢理性的人,尽管理智在疯狂面前是多么的无力,可是,如果能在一个疯狂的环境坚持理智,更是不易。

罗辑,一个被选中为面壁者的普通人。在巨大的压力下,运用自我的智慧,震慑住了三体人,保护地球免受侵占。之后又作为地球的执剑人保护了地球几十年,被奉为神灵。

可是最终,他又被控诉多年前他的一次暴露一个星系位置的试验可能毁灭了一个礼貌。那里我不得不感叹人的善变,当别人需要你的时候,可能会客客气气的,当你不再有作用了,便形同陌路。另外,那里罗辑被控诉毁灭了一个礼貌。

人生没有任何决定是错误的,因为你永远无法明白另外一个选择是否是正确的。可是,总有一天,有人会很诚心地告诉你,你一向在做正确的事。我觉得,我们要审慎地做出决定,然后,就去坚持它。

日常读书对《三体》的心得感悟【篇四】

近期一直在学习《马承与英语三位一体教学法》一书,作者马承老师的外语教学法是我国外语教学法的重要流派之一,他的“英语三位一体教学法”包括小学阶段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初中阶段的“词汇、语法、阅读”三位一体教学法。这两种教学法都是深受广大师生欢迎的教学法。

在学习过程中,我对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尤为感兴趣。因为这种教学法对现行的小学音标教学十分适用。在pep小学英语教材里,音标教学虽然被安排在C部分,新课标中也没有明确指出小学阶段是否要掌握48个音标,但音标教学仍是小学阶段英语教学的重要一环。学好音标,将为中学的单词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与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所主张的语音教学观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语音教学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能否使学生保持浓厚的学习英语的兴趣。而培养学生对英语学习有持续的兴趣和爱好正是英语课程二级目标之首。在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中,他把讲授26个字母名称音作为学习音素的基础,把掌握音素作为学习音标的前提。学了字母学音素,学了音素学音标,整个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联系紧密,过渡自然,易懂易记,学生一开始就能掌握字母与音素的对应关系。这相对pep教材所提倡的音标方面按部就班的教学而言,属于跳跃性的教学。到底这种跳跃性的教学学生是否适应和接受,我打算在新一轮的三年级教学中通过实践来检验。

在本书中,无论是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还是他的另一个教学理论——直呼式韵律英语教学法,无疑都告诉我们,在小学阶段,英语教师的任务不仅仅是激发和培养小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要在学生乐于学的时候教会他们如何学习,使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做到学会学习。

反思我自己的课堂教学,一直以来遵循小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坚持设计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单词教学时引入游戏式操练,会话教学时采用情景教学,语音教学时引入竞争机制,阅读教学时口头听力练习和笔头阅读理解练习相结合。通过多元综合,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语音、语调基础,学会用简单的英语表情达意,与同伴开展简单的交流活动。同时,我还致力于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特别是记课堂笔记的习惯的培养。我也十分注重学法的指导,如把马承老师的“字母、音素、音标”三位一体教学法结合到五、六年级的语音教学中,从而提高语音教学的效率。

“马承英语三位一体教学法”教会了我们怎样学习,以及如何学习更有效率。这与《英语课堂标准》里提出的“基础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会学习,即learnhowtolearn”的理念又一次不谋而合。所以,马承老师和他的“英语三位一体教学法”对我们今天的新课改仍然具有不小的参考价值。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范文汇集6篇


时间在流失,城市与乡村都在进步,关键是不忘本心。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只是被越来越多人所摒弃,这是不好的行为。不知道你对《乡土中国》的看法是什么呢?读后感大全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乡土中国阅读感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范文 篇1

这本书该是我看的少有的几本学术味较浓的,刚开始阅读大多是小说,慢慢对很多东西产生好奇心,便在相关书籍中找答案。以后阅读的大方向应该会是这种浅浅的学术著作。乡土中国,应该是本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内容篇幅不长,而且每一章虽然有点递进关系,但是每章单独读理解也不会太困难,所以前面有未理解的,也不会太影响后面的阅读,对于我这样想进入观望的门外汉很友好。每读完一章都像上了一节收获很大的课,虽然不知这些知识有什么用处,但是,收获知识这个过程就让人欲罢不能的读下去。谈谈书的内容,讲的是现代化之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乡土结构的中国同现代社会结构的对比,着重分析乡土结构下文化,家庭,男女之差,道德,法律,权利……这些在其结构下的表现和出现的原因。书看完有点久了,现在我还记得的观点,肯定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能让我信服的。之一就是差序格局,这个文中给的诠释语言较为学术,依我理解,就是相较现代社会,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是私人之间的联系及其延展,文中给的一个比喻很形象,每个人像丢在水中的石头产生的水波,跟相近的人的水波进行干涉,最后的波纹就是我们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跟西方文化里的社会有很大差别,西方注重的是团体的概念,比如他们的家庭,党派,国家,都是指一个特定的东西。反观乡土中国,家的概念是如此模糊,有时指父母子女,有时加上直系亲属,有时还要加上旁系亲属,这个从红楼梦大观园的盛况可见一斑。这个不确定性,很多也是差序格局导致,因为差序就是对人有差别嘛,当然是先血缘近的,后面红楼梦中家族没落,大观园里面的表亲这些都不得不离开。

这个差序导致的伸缩,跟个人处境很有关系,很简单,丢在水里面的石头大,波纹多,能干涉的区域就大嘛。就家庭而言这样,对社会同样这样的道理。还有就是文中谈及的社会中的几种权利,长老权利,即听从长辈的命令;横暴权利,即冲突压迫时的;同意权利,就是为了高效合作出现的权利。这些的划分和出现原因,作者的分析让我能够信服。文中的所谈的乡土中国,其实离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一定差距,但是还是能在生活中找到乡土中国的影子。对这本书理解很浅陋,上述残存记忆,再读起来定会不知所言。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范文 篇2

《乡土中国》由费孝通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乡村社会学”课堂内容组织的。这本书和我们习惯的社会调查报告很不一样,它不是对特定社会的描述,而是从特定社会中提取的一些概念。虽然这是一个概念和概述,但从他的讨论中,费先生从农村生活的具体细节出发,在具体的事物中得到验证,而不是简单的概括。

有人说得很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的入门读物,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作支撑;语言通俗易懂,加上当地的风土人情,没有难以理解的理论术语,但读过之后却有了然于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很难找到像《乡土中国》这样详细、深刻、通俗易懂地描写和分析中国底层农村社会的书。《乡土中国》一书虽然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它所描述的现象至今仍在中国社会引起大家的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以不同的层次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相信所有的中国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有一种默契,然后微笑。虽然费老一再强调,这本书只适合描写处于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但是,城市人不是由农村人发展起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上上一代也一定与乡村有着关系。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隐藏在城市人身上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等,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气息的国家。

城市的强盛与繁荣,离不开农民的贡献,甚至是他们的牺牲,虽然这些牺牲可能并不是自愿的。在这样一个关注“三农”问题的时代,读《乡村中国》这本书确实能带给我们深刻的思考。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范文 篇3

前些时间突然发现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片土地。在网上寻找了好久,说读读《乡土中国》大概可能更能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范文 篇4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中国》一书,准备仔细阅读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说明文字在时间阻隔的情况下有说明不同,对于这一篇章,我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模糊糊只知道在这个篇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化、词、语言、记忆等有关联,我说不清。

在“家族”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认为家庭的大小“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说到了“家族”,啊认为“小家族和大家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大小上。”还有,他说到,“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就可以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但我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夫妇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范文 篇5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土中国阅读感悟范文 篇6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总会想起艾青的诗—— 《乡土中国》。诗中有一句话特别深刻:为什么我总是热泪盈眶,因为我深爱这片土地?我想对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我的看法。

在书的开头,我提到了一个美国朋友,他从内蒙古旅行回来。他说中原家家户户总划一小块地种田,却没有想出其他办法来利用这块地。好像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靠土地发展的,我们对土地的依赖根深蒂固。“光荣的历史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自然会被土壤所束缚。现在飞上天很难。”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片土地,我们珍惜这种乡土气息。

当我看到费老写他的第一次出国旅行,他的奶妈偷偷把一袋用红纸包着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下面的炉子上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朝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节日期间有许多敬神的活动。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内心的信仰。对神的尊重来自祖先和环境。这种尊重代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传统。这种简单质朴的风格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然而不做作。

“当地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当社会竞争不那么激烈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就没有那么难了。彼此之间没有算计和心机,单纯是心中油然而生的信念。这是“土里土气”的一个特点,真实、朴实、迷人。

书中有句话说,只有直接依赖土壤的生命才会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生根。我们生活的土地中国就是这样。久而久之,我们就有了“土气”,没必要觉得丢脸。这本身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我们应该庆幸这是我们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我何去何从?众所周知,落叶归根还是要还的,人也一样。如果忘了根在哪里,怎么回家?

有关乡土中国心得感悟


我们为你收集整理了乡土中国心得感悟,我们在参加开学典礼或者学习培训结束的时候。都会去发表关于当下那个时候的一些心情感悟,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记住此刻的感受,你知道感言该怎么写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乡土中国心得感悟【篇1】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气息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一览无余。中国在飞速发展中,无论是社会制度、民间风俗,还是人情关系,无不受到这种乡土气息的深远影响。

我也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不懂得反抗的我们总是在无理的矛盾中先约束自己,再用谦让解决矛盾。费孝通先生给了我明确的解释: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我们祖辈的顺应,这种顺应是骨子里的含蓄和人情味。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私人关系就是效率的替代品,人与人之间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干没有实际目的的事,或者说迟迟不进入话题的最终目的,开门见山的中国效率倒是颇为稀少。

中国的文化,稳中求胜,安于现状,儒学中的谦让礼仪让一个民族从此烙上了“圣人”的人格取向,君子之道由古至今,皆为文人雅圣所向。乡土不易变的特点使得这种烙印顽固恒久,就这样一代代顺延下来。

在当代中国的乡土社会,这种熟悉感和不变性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因社会变迁、移风易俗、生活节奏加快而催生的焦虑和被动陌生,乡土社会中那淳朴的民风正在改变,乡村的变迁,城市的发展,新的元素在融入且占领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新元素的融入后将“生于斯,死于斯”的终老是乡思想割裂,落叶归根对现代社会即将成为一个难以实现的念想,对于契约,人们再也没有“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然而,一个民风如黄土般淳朴敦厚的国家,无论社会怎样更替,这个自身带有几分“土气”的国家不变,那个含蓄,面对问题首先想到“克己”的传统在中国人的骨中烙印,传承至今。

乡土中国心得感悟【篇2】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证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一样,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研究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能够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乡土中国心得感悟【篇3】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心得感悟【篇4】

《乡土中国》是费老先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教学内容而编辑成的一本小册子。之所以说是小册子,是因为这本书很薄,由14篇文章组成,但是每篇文章之间又有逻辑联系。

《乡土中国》一书探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乡村有别于城市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与此相对应的就是“陌生人社会”。也正是从这本书开始“熟人社会”这个概念开始流行起来,特别是用在解释乡村社会的一些特性的时候。本书围绕乡村社会的特点分析介绍了“熟人社会”形成的原因、乡村的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秩序等问题。

一、“熟人社会”

乡村就是一个“熟人社会”,即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形成这种社会的原因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是分不开的,所谓的“乡土性”就是指生活在乡村的人世世代代都与“土”脱不了干系,土地是他们最普遍的谋生办法。从我们的历史上看,我们的祖先也是通过种地延续下来的,所以说我们的民族也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土地的一大特点就是不可移动性,而乡下人又是靠土地生活,所以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代代相传,生于斯,死于斯。那么一个村子里“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很特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互相都很熟悉,也就产生了信任,社会关系就是靠这种信赖维持的,而不是法律。乡下人间这种特殊的信任关系导致了今天的法律在乡村不能适用,在城市里是“良法”,在那里似乎成为了“恶法”,有点“水土不服”。而且由于土地的因素,社会的流动性很小,社会变迁速度也很慢,与城市的变化速度形成了天壤之别,所以才形成了“二元城乡结构”,与这“土”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二、语言和文字

城里人眼里的乡下人是“愚”的,这里所说的愚不是智力问题,而是说乡下人不识字,是文盲。这就叫“愚”吗?这个标准似乎不合理了吧。按费先生的说法应该是指“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是不及城市里人多”,否则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乡村里很多人都是“白字先生”,即使识字的也识得不多,但是这与“熟人社会”是分不开的。所以就要考虑文字在乡村的用途,“我们是不是因之可说向下多文盲是因为向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也就是说乡村里是否有文字的需求。

在这种熟人社会,也就是“面对面的社群”,人们的交流用得更多的是语言,亦或通过足声、声音、气味就能辨别对方,亦或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能表达想表达的东西。这是人与人交流最基本的方式,也是最原始的方式,这些在乡村里还是很常见,这种环境下文字似乎显得是那么地不必要。而且文字本身也不是完美的,“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但是在城市却恰恰相反,文字就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交流媒介,工作、生活甚至娱乐都离不开文字,因为有这种需要所以才要识字。

更进一步说,“在‘面对面的社群’里,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语言本事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我们绝不能有个人的语言,只能有社会的语言。”“在亲密社群中可用来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表情、动作,因为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文字下乡》)

乡村社会流动性小,社会变迁慢,生活经验、技巧都是长者口口相传的,不会有遗漏晚辈都是按照老人所说生活处事,根本不需要文字记载。“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乡村社会生活本来就很简单,关系也不复杂,用这个圈子的“特殊语言”就能很好的维持社会秩序,所以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空间。

所以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只有认清了文字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才能使乡村真正接受文字,否则都是削足适履。只有当这种熟人社会被打破之后,才会渐渐有使用文字的需求。

三、社会结构

有人说“私”是乡下人的一大毛病,其实从整个中国的历史来看,应该说中国人的“私”是无处不在的,而不是仅仅专属于乡下人。从中国整个的社会结构格局中就会理解这个“私”——也是就书中所说的“差序格局”,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西洋社会的“团体格局”。如何理解二者的区别呢?

简单地说,“团体格局”中存在一个超越个体的“实在”,它是无形的,但是它却将每个个体联系在一起,对待每个个体都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差序格局”中就不存在这种没有差别的兼爱,它是以“己”为中心,不断地往外推形成了一个网,就像把石头丢向水面形成的一圈圈波纹,每个人都是一个网的中心,也就是没有让人与人牢牢结合在一起的力量。每个个体似乎都是独立的,他在自己的.圈子里就是“老大”。

“这里所谓‘私’德问题就是个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团体格局中个人与群体界限分明,西洋社会里的国家这个团体就是一个明显的也是唯一特出的群己界限,维系着团体秩序就是国家的宪法、法律等等。差序格局中的这种界限却是模糊不清的,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伸缩,所以“在差序格局中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没有明确的公私之分,社会结构式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维持这种社会秩序的就是私人之间的道德。

差序格局这种社会结构在乡村还是普遍存在的,乡村社会秩序就是靠着道德维持的。在这里国家的观念很薄弱,乡村就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在这里法律似乎是维持社会秩序的辅助工具。社会稳定的维持就是靠私人之间的道德,而这种没有明确界定的道德是没有标准的,根据对象不同而不同。所以“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种团体道德的缺失导致人人都以把自己私人间的道德放在首位,而国家的法律规则次之,不承认个人平等主义,这就是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也是法律在这里“不适应”的原因之一。

乡土社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是以“小家族”为单位组成的血缘团体,这里的“家”和西洋社会里的“家”含义就不同了。西洋社会家的主要功能是生儿育女,它的的界限是固定的,而乡土社会的“家”则可有大有小,可以自由伸缩,它是一个事业组织,有点类似于团体格局中的团体,但是又有不同。在家族这种社群中,主轴是纵向的,各人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和差别,这种差别决定了个人在家族中的地位,“孝道”对维持家族内部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家之长的地位是最高的,团体格局中人人是平等的,受到一个统一的规则约束。所以这就是差序格局存在的原因和私人道德重要性的体现。

四、社会秩序的维持

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而要维持固有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激动地情感具有破坏和创造的作用,这也就必然要打破乡土社会的稳定。然而在这个熟人社会里,人们共同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都知根知底,互相了解。这个社会是他们所熟知的,只要按着现有的秩序生活就可以了,不需要去摸索和探险。乡土社会之所以没有“浮士德式”的激情,还因为它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就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这个原则遏制了乡土社会唯一产生感情激动地因素,乡土社会就完全是一个互相了解熟人社会,不存在差异或隔阂。所以说“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乡土社会的熟知维持社会的稳定。

乡土社会可以说是“无法”的社会,但是不能说它是一个“无需规律”的社会。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是怎么维持社会秩序的呢?依法而治的社会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是国家公权力,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制定的行为规范,乡土社会是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这里不需要法律来规制行为。乡土社会自身的特点——安土重迁,不问时代更替,只管季节变换,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决定了社会变迁很慢,社会变化很小,依靠祖祖辈辈积累传授下来的经验就足以应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这种社会我们称之为“礼治”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力量就是传统,乡土社会具备“礼治”的各种社会条件,所以无需国家公权力的干涉。乡土社会的社会秩序依靠传统的力量来来维持的,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而是时间积累起来的文化、经验。如果乡土社会变迁很快的话,传统文化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个时候礼治秩序就会动摇,就会逐渐被法治秩序所取代,如今的乡村就在经历这个过程,但是会很漫长。

“无法”的社会里亦“无讼”,传统式维持社会秩序的力量,所以调解纠纷的过程可以说是说教的过程,而没有任何程序可言,没有任何成文规范可依。乡村里的人也信服这种说教方式,所以它能起到解决问题的作用,法律也就没有用武之地了。人们甚至不喜欢诉讼,打官司的人都是不道德亦或没教养的人,这是一种羞辱。礼治秩序的维持就在于自身的修养,注重克己。

但是随着法律渐渐走进乡土生活,必然会引起法律规范与传统道德的冲突,该如何处理呢?甚至适用法律和按传统办事的结果是截然相反的,若按法律办案必然引起人们的不满,甚至更剧烈的矛盾。所以在乡土社会构建法治秩序的进程中,不是仅仅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更应该注重怎样才能使法治秩序与乡土生活想融通在一起?怎样才能避免或者减少打破礼治秩序引起的弊病?否则司法机构在乡下人的眼里真成了庇护作恶的机构。“送法下乡”“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医疗下乡”这些都是为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做的准备,所以构建法治秩序之路漫漫,现今的乡土社会仍是以熟人为主的社会,传统的效力相较更大。

五、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

乡土社会中存在四种权力,“一是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活动中所发生得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得长老权力,”四是从社会变迁中发生得时势权力。这四种性质不同的权力在乡土社会中可以说是同时存在的,扮演不同的角色,相互制约,相互协作,共同维持乡土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推动着乡土社会的变化。

在自给自足的乡村经济中,横暴权力受到限制。横暴权力直接追求的目的就是经济利益,乡村中人们只需满足自己家庭的生活所需,而不需追求过剩的物质积累,这种自然经济下不会诱使其他的群体来征服它们。所以横暴权力受到了经济条件的约束,也就给同意权力流下了活动空间。

但是同意权力同样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同意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分工出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分工体系越发达,这种权利才会随着扩大,才会愈发显现出这种权力的的作用。乡村经济是以小农经济为主,以家庭为一个生产单位,分工是在一个家庭内部进行的,而且还是闭门自给型的,出了家门人与人之间没有所谓的权利义务,所以同意权力也不能很好的施展。按费先生的话说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专制’、‘独裁’,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续的末代皇帝外,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与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乡土社会普遍存在这长老权力,他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长老权力是不同于前两者的,它产生的基础不是横暴,也不是契约,但是它又是强制的,是不得不服从的。长老权力是教化式的权力,或者说是爸爸式的,是社会成员新陈代谢过程中产生的,目的是将文化性的社会生活规律传授下一代,为的是这个社会的稳定,因为乡土社会认得行为时手传统的礼管束,礼是通过长老权力强制灌输给新成员,保持着社会的安稳。

在历史的进程中,社会不可避免的要发生变动,即使在乡土社会,只是它相对而言变化得速度很慢。社会结构变化得原因是它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乡土社会产生时势权力的原因是长老权力的教化已经不能够有效解决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即社会变迁的速率大于世代交替的速率,这时就需要“英雄”式的人物来带领人们解决问题。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的关系式此消彼长,乡土社会变动少,在很长时期内长老权力都处于主导地位,这样的社会里不允许反对,只有容忍接受。但是随着社会的复杂化,教化权力远远不能应对社会的变动,这时时势权力逐渐居于主导。所以在乡土社会中尽管两种权力是相对立的,但是它是同时存在的,相互配合在稳定中推进乡土社会的变迁。

六、社会变迁

乡土社会说是静止的,只是相较现代社会而言,变化得很慢,但是时间的积累乡土社会还是悄悄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之所以说是“悄悄地”,因为它变化的前提还是乡土社会的稳定,没有引起社会动荡,没有经历翻天覆地的大变革。暮然回首发现乡土社会已不再是那个自给自足的熟人社会,不知不觉中增调了很多新的社会元素。

“在社会变迁中,习惯是适应得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人并不能考经验做指导。”所以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传统经验也受到冲击,对传统文化的依赖也有所减少,不再注重那些亲疏远近关系,不再局限于在村子里过完一生等。这些都是必然发生得,只是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对这种变化不易察觉。

从血缘结合转变为地缘结合,出现了商业,即乡村的集市,集市上即使是很亲近的同乡人也是以“无情”的身份出现进行交易。集市上的交易打破了熟人社会的亲密关系,乡与乡之间的村民可以通过集市产生了交集,乡村生活也更多元化,人们不再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现状。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地缘又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所以乡村野不再局限于血缘的结合。社会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使得传统道德已经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纠纷,礼已经不能维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随之法律就会渐渐介入乡土生活。

乡土社会靠的是经验,是不需要计划的,“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应和与生存的条件”。乡土生活可以靠着欲望去行事,而结果往往是与生存法则是相符的,这种微妙的关系有点儿像是一种本能,其实是相当长时期的盲目地经过错误和试验积累形成的一套传统的生活方案。现代社会人们依据已知的手段和目的关系趋计划他的行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求生存,而不是单纯的欲望,这样的需要使人们以较少的劳力获得更多的利益。乡土社会也不再单单依靠欲望生活,渐渐学会了依靠需要谋生,这样使得以体力为主的乡土生活变得轻松一些,与城市生活渐渐产生了关联,乡土社会不再是一个封闭的世外桃源。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对农村建设的不断重视,乡土社会原有的礼治秩序逐步被打破,熟人社会里多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人与人之间不再是知根知底的亲密关系。乡土社会里融入了更多城市生活得元素——工厂、医疗、社保、科学技术,乡土社会渐渐现代化了。虽然城乡差距还是很大,而且有些乡村还很封闭,很落后,但是乡村已经迈出了历史的一步,最终会实现城乡一体化,只是路还很漫长,很艰辛。

乡土中国心得感悟【篇5】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此书详细地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乡土中国心得感悟【篇6】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日常生活阅读对《乡土中国》的心得感悟 (3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乡土中国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