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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乐与我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书心得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读书心得: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咀嚼书中的宁静,体会其人生滋味。读书,可以让读者在迷茫中找到出路;在书海中,找见自身的启迪。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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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1

看到《喜乐与我》这本书,我一口气把它读完。马提为了救出喜乐,狗。受尽了狗主人的压榨,最终救出了喜乐。

喜乐是一只遭主人欺负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那里偷偷逃跑,向马提求救。马提决定不顾一切地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自己的食物偷偷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后来不幸的是喜乐被一只巨大的德国牧羊犬咬伤,马提拼命的为有钱人家干活,细心地照顾喜乐,为了喜乐,他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给喜乐吃。可见他是多么喜欢喜乐。最终马提治好了喜乐的伤。

为了赎回喜乐,马提答应给喜乐的主人做二十小时的苦工。在狗主人的恶意压榨下,马提最终坚持了下去,喜乐终于归马提所有。

马提的执着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2

《喜乐与我》这本书所讲的可一句话代替:男孩子马提如何帮助一条狗的故事。

喜乐是一条被主人虐待的小狗,它两次从主人那里逃走,跑到马提家的附近向马提求救。马提很喜欢喜乐,并决定帮助它。马提把喜乐藏在自家的山坡上,给它造了个窝,他每天吃饭都会留一些,偷偷带到山上去喂喜乐。

为了喜乐能有足够的食物,每天马提都会去捡饮料瓶、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有时甚至自己忍饥挨饿,把饭菜省下一半给它。在喜乐受伤时,马提用他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给喜乐治病。为了买下喜乐,马提答应为喜乐的主人干二十小时的苦工,他经常被弄得精疲力尽、汗流浃背,因为他有买下喜乐的愿望,所以他坚持下来了。最终他得到了喜乐。

读完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对于弱者的救助与关爱,不仅把我们变得更加善良、勇敢、更让我们懂得了爱与生命的意义。

以前我只喜欢健康、可爱的小狗,读了这本书后,让我明白狗是很聪明很感恩的动物,应该什么狗狗都喜欢,而且更要关心那些被主人虐待、遗弃的小狗。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3

《喜乐与我》是一部非常棒的小说。这本书中,体现出很多:爱心、热情、友谊……整部小说自然流畅,就好像马提在你耳边娓娓道来一般。

小说中十一岁的马提是一个爱惜动物的男孩。这一点文章开始就体现出来了:虽然人类因为身体所需,就得吃动物,但是马提对吃下可爱的兔子还是有些于心不忍。马提从来不会刻意伤害动物,对待它们像对待朋友一样,这也许就是喜乐会找到他的原因吧,因为有时候动物的直觉比人类更准。

第六章《和贾德的谈话》给了我很深的感触。“小时候,我爸爸常常用皮带打我,把我的背打得皮开肉绽,几乎没办法穿衣服。可是我还是留在他身边,因为我无路可走。结果我就变了,不是吗?”贾德这种可恶的人原来也有故事,也值得同情。是不是很多坏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呢?以后我千万不要再以表面来判断为人处事了。

这本书中所有的情节都充分展现了一个小男孩子在关爱一只小狗的经历中,如何学会了成长、信任与尊重,是一部十分有教育意义的小说。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4

“喜乐”是一只遭主人伤害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那里偷偷逃跑,来向男孩马提求救。马提他决定不顾一切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下自己的食物去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还给喜乐治好了伤。

为了赎回喜乐,马提答应给喜乐的主人贾德做满20小时苦工,在狗主人贾德的恶意压榨下,马提熬住了所有的苦,经过重重考验,最终使得贾德不得不同意交出小狗,终于把喜乐赎了回来。

读这本书,不仅带给我了温暖,还告诉我了世界上没有完全的黑与白、对与错。这本书中的狗主人贾德对待动物非常的`粗暴,男孩马提在跟他不断接触的时候逐渐发现:这是因为他小时候父亲没有好好爱护他、教育他,还经常痛打他,才造成了贾德粗暴的性格。在贾德长大成人后,本性并不坏,虽然他设置重重关卡考验马提,最终还是信守承诺,把喜乐交给了马提。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翁男孩马提,因为他心地很善良,爱护小动物。读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成长、信任与尊重。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5

《喜乐与我》是我从学校借来的,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

“喜乐”是一只受主人虐待的小狗,在一次打猎中,它逃跑了。主角马提遇到喜乐,喜乐就赖上马提了,他很喜欢喜乐,可是回家后,爸爸知道那只狗是贾德的,便把喜乐物归原主。过了几天,喜乐受不住主人的虐待,又逃跑了,向马提求救。马提将喜乐藏起来,每天喂给它食物吃。有一天,一只牧羊犬咬伤了喜乐,他不得不把喜乐送到医院。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喜乐失踪的消息被主人贾德得知,便气冲冲地找上门来,要求把喜乐带走。马提为了救回喜乐,答应帮贾德做二十个小时的苦工。最后他终于把喜乐给买回来了。马提真是一位有爱心的男孩呀!

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马提为了拯救一只猎狗而付出的代价很深,表明他很有爱心,不像有些人抛弃自己的宠物不管。人有生命,动物也有,所以请大家不要伤害动物呀!

人有人的目标,主角马提目标是拯救小狗,无论怎样,他都不会放弃,最后小狗终于属于他的了!

喜乐!你拥有了你个爱你的主人,你是不是很幸福呢?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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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


《子夜》是中国著名作家茅盾描写20世纪30年代上海畸形发展的文学作品,是一部适合青少年对的读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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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1

最让我感觉到失望的是蓬勃的理想火焰被时代的洪水扑灭,心里猛地一沉,突然想到自己曾经拥有的理想是多么的不现实,说过的那些大话是多么的可笑,而置身于时代的洪流之中的人们,是多么的渺小。

矛盾的《子夜》,无疑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悲剧,在那个1930年式汽车咆哮着奔驰过飘散着“共产主义”传单的混乱街道的时代,在那个军阀混战,革命镇压乱作一团,经济跌荡起伏毫无规律的年代,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看完之后,盘踞在我心头的诸多疑问和重重忧虑,像春日沉闷的乌云一样,久久不能散去。雄心勃勃的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失败,买办金融资本家的回回得手,富家子弟的无所事事和铺张浪费,实在是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魁梧刚毅,紫脸多疱的吴荪甫,曾经游历欧美,见多识广,用尽了他的心智想要实现他伟大的梦想,但是因为身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是没有免得失败的命运,实在可悲。撇开时代背景等其他的因素,他在发扬民族工业上的努力和决心是不可否认的,虽然他也有剥削工人的一些表现,但是国际丝价一路下跌,作老板的也有苦衷,既然我们恨的是剥削的行为,就不要去恨那些同样被现实逼迫的人,他们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他在厂里奖罚分明,重视人才,又能合理规划,也确实是位不错的领导者。然而在公债市场上,他又被机智狡诈的赵伯韬逼上了绝路,又是由于他贪心不足。如果老老实实办厂,因为上海的工潮此起彼伏,当然不会容易,但是至少不会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毕竟时代接受有能耐的人啊。气派威风,不可一世的他在数月之间厂房、银行、公馆全没了,最后的结局静悄悄的,灰溜溜的。是因为罢工风潮搅乱了他的实业,金融魔王卷走了他的一切积累,革命军队打开了他老家深院的大门,还有他公馆里那一群成天游手好闲的女人和青年们,把他一步步拖向衰亡。

不光是工业人,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也不好过。吴公馆的常客李玉亭是当时上海的一位经济学教授,必然是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而受人尊重的人,但是他习惯于资产阶级闲适奢华的生活,看到共产主义革命的一步步成功,整天忧心忡忡,唯恐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其实无论是怎样的时代,有知识的人都是受人欢迎,被人需要的,他的杞人忧天与杜家大少爷杜新箨的毫无忧患意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书中形容杜新箨总是一副“什么都看不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那就是他从法国学回来的“巴枯宁主义”,当李玉亭在他耳边重复着现在面临的危机时,他却能不以为然的把视线投向遥远的海外:“不要紧!至少明天,后天,下星期,下一个月,再下一月,都还不要紧……再不然,日本,法国,美国,总该不至于要紧!供我们游乐的地方还很多呢,不要紧!”即使“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言语也不能刺激这种人奋发上进,那他花了那么多人民的血汗钱到国外去学了什么呢?真正可恨的是杜新箨一类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剥削工人的人!

然而资产阶级家庭出来的青年也未必各个如此,这让我们还不至于绝望:吴芝生、杜学诗都是典型的代表。杜学诗“国家的铁掌应该强制人们在丝业上压倒日本”,吴芝生与同学柏青一起走入“五四”游行团队,不都是他们对未来积极的表现么?他们的出现,就像正待勃发的春草,可以染绿整个田野。

然而这部著作的中心还在资本家之间的斗争,公债市场上的残酷斗争。股票就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公债也不例外,大人物在里面做手脚,谁最后接到那谁都不想要的“花”谁就倒霉。虽说我这样的评论十分幼稚,但是这种智商上的游戏实在太残忍,完全就是在那些利欲熏心的人之间玩的一场在他人头上妄加噩运的游戏,这样的游戏太不人道,太急功近利了。在我的概念里,那些单纯用经济来衡量社会进步的手段太片面,也太自私。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是什么?是某些人毕生的追求,是他们灵魂的最终归属吗?我一点也看不出其中的奥秘,是我的知识太欠缺了也罢。但是所谓股市、公债不都是以赚钱为目的,以损人利己为表现形式的无聊勾当么?那些为此疯狂的人有没有想过有些人还在饥饿的魔爪下挣扎,那些赢家的心里有没有一点对自己手下败将的留意——他们或许会变为危害更多无辜的人的冤鬼。

有没有一种行业是真正造福于社会,能让人们共同享受幸福,共同进步的?答案当然数不胜数。认认真真地做好实业,让人们共同富裕起来,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然而正是因为资本家的贪心,造成了这一系列的悲剧。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真的很多,也许正如作者矛盾所说“显不出中国革命进行的伟大气魄与最后必然胜利的前景”,但是我相信忧患是激励人前进的最大动力,我会因此而更加明确今后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2

《子夜》是一部一直以来充满争议的作品,但肯定和赞扬的声音始终占据主流,作品为读者们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都市生活,引人深思。

作品开篇是一段景色描写,为下面一系列的人物出场作铺垫,紫脸多疱的吴荪甫、封建腐朽的吴老太爷更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结尾更是匠心独运,整体结构宏伟严密。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贯穿《子夜》全书的主线,反映了三十年代中国半殖半封社会的全貌。吴荪甫就像一个永不知疲倦的战士,战斗在民族工业的第一线,与赵伯韬勾心斗角;使劲浑身解数平息罢工;吞并其他小厂来扩大自己工厂的规模。只可惜他生不逢时,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半殖半封的社会背景扼杀了民族工业,虽已力挽狂澜,却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是吴荪甫一个人的失败,更是当时国家和社会的失败和悲哀。然而吴荪甫也是一个血腥的剥削者,克扣工人工资,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吴荪甫人性恶劣和冷酷无情的一面可见一斑,因此,吴荪甫形象的评价一直都是毁誉参半的。但无论怎样,吴荪甫也算是有魄力、有手段,是那个时代的民族英雄。

此外,我认为,《子夜》最值得称颂的是刻画了各赋性格特色的都市现代环境中的女性形象。林佩瑶是众多女性中最丰满的,她憧憬着浪漫伟大的爱情,然而现实生活中,她的丈夫吴荪甫却是汲汲于功力的资本家的特性,她所期盼的浪漫和诗意都不属于这个家庭,虽表面接收了现代文明,实则却只能默默反抗。爱情是林佩瑶的全部,而吴荪甫却把全部心力献给了他的事业,没有给妻子必要的关心,面对初恋情人雷鸣,寂寞的心再次燃起热情的火花,却也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然而对于丈夫的不忠却当做理所当然。林佩瑶活在这种精神痛苦中,更是在寂寞和愧疚中煎熬着,可以说,林少奶奶的一生是悲剧的,是一种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精神上的悲哀,她的人生让人怜惜,可悲可叹。

四小姐惠芳是最能体现封建文明与都市文明碰撞和冲突的女性形象。在父亲吴老太爷严厉的管教下,“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男女授受不亲”等封建思想更是禁锢着惠芳,支配着她的思想和行动。当走进这个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大上海,旧有的价值观受到强烈的冲击,地位虽然显赫,却与都市人之间存在这隔阂,四小姐就这样孤独悲哀地在夹缝中生存,精神上的矛盾让她产生了臆想。心中虽希望去追逐爱情,但禁欲思想时刻牵制着她,内心软弱的她只能学着死去的老太爷的样子,捧起《太上感应篇》潜心修行,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最后也算是有一个比较光明的结局,离开吴公馆,追求新的自由天地。

这些女性的爱情与人生比起主角吴荪甫和赵伯韬及其斗争并不是主要的和完整的,但每个女性都带有理想的色彩,形象的丰富,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对一类女性的欣赏。

《子夜》整体上显现出一种浪漫与颓废、真实与虚无的交织,也是展现了一定历史时期的历史性巨作,《子夜》的诞生更是显示了无产阶级文学的不可战胜。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3

日记《子夜》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1896一1981创作的长篇小说,茅盾近乎以写史的态度创作小说。《子夜》的情节,是被镶嵌在一九三零年五月到七月这一真实的历史时空里的。

小说中描写的一些情景,如公债交易、蒋冯阎大战等,都是有据可查的真实的史实。同时,《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

茅盾的小说,素以全景式地展现宏阔的社会生活画面见长。《子夜》的舞台设置于三十年代初期上海。作家并没有截取某条小巷或某个街角,而是从居高俯视的视角,整体展示这座现代都市的方方面面:资本家的豪奢客厅、x总会的光怪陆离、工厂里错综复杂的斗争、证券市场上声嘶力竭的火并,以及诗人、教授们的高谈阔论、太太小姐们的伤心爱情,都被组合到《子夜》的情节里。

同时,作家又通过一些细节,侧面点染了农村的情景和正发生的中原的战争,更加扩大了作品的生活容量。所以,《子夜》在全局上不仅具有史诗般的宏伟,在细节描写上也极其细腻委婉,他宏图巨制般的展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奢华与滚滚商机,也极其细腻的描写了吴荪甫这个生不逢时的民族资本家,具体展现了吴荪甫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身上所具有的投降性和斗争性。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4

往往最难以忍受的,不是漫长的深夜,而是微露朝意却依旧遥遥无期的子夜。子夜,黑夜与凌晨的交界。处在这一时期的所有事物,都面临着黑暗与光明的选择。而那时中华大地,列强鞑虏,内贼患打碎了千年的安息沉寂,也在那时失去了习惯常规的中华大地陷入了无尽的迷惘。黑暗贪婪的侵吞着一切,包括那就在眼前的光明。《子夜》是矛盾长篇小说代表作。读完了《子夜》,心中不由的产生许多感慨。文章中写了许多多姿多彩的生活画面,通过这些画面,艺术地再现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城市风云,也间接反映的当时革命发展,星缭乱的中国社会风貌。小说中成功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最令我影响深刻是吴荪甫。吴荪甫是《子夜》中的主人公,是三十年代中国民族资本家的典型。吴荪甫的准要性格特征是精明强干,有雄心,敢冒险,是一个铁人物。他有雄厚的财力,很有才干,曾留学欧美,懂的一套企业管理的方法。他有着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要和倾销中国市场的外货竞争。为此,他和交通运输资本家吴吉仁,矿业资本家王和甫一起创立了兼办金融和实业的益中信托公司。他的理论是,把那些平庸的企业家毫无怜悯的打倒,把他们的企业掌握到他的铁腕中来,以实现他的吴记资本主义王国的美梦,充分表现出他的野心、魄力、冒险精神和竞争中心狠手辣的性格特点。

《子夜》的艺术结构是宏伟而严谨的。从开头和结尾就可以看出。开头,上海的软风一阵一阵吹上人面,苏州河幻成了金绿色,轻悄悄地向西流去。黄浦江边充斥着“光、热、力”,此时的吴荪甫有财有势,气派威风;而结尾,吴荪甫的工厂、银行、公馆全都没有了,自己的梦想也破灭了,惨败于赵伯韬的吴荪甫带着姨太太灰溜溜地到牯岭消暑。一头一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我们惊叹于一位民族工业巨匠在帝国主义和军阀统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惨象。小说中的环境描写,是小说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小说《子夜》选取了大都市上海作为人物活动的中心。围绕主人公吴荪蒲,作者精心描写了“吴公馆”,“交易所”和“裕华丝厂”三个主要活动场所。在这里,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依次的展开,不论是民族工业资本家与买办金融资本家的矛盾斗争,或是军阀混战和报机市场的微妙关系或者是农村阶级斗争和金融市场的曲折关系等,都得到集中的表现,小说故事情节也一步步顺利发展也成功塑造了各个阶层的许多典型人物形象。“子夜”,即半夜,既已半夜,到黎明就不远了。

小说的题目定为《子夜》,指小说的故事发生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旧中国社会,也表达了作者对中国人民即将冲破黑暗走向黎明的坚定信心。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5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是的,燃烧后尽管会成为灰烬。但曾经为之努力、奋斗过,终究胜于腐朽。吴荪甫虽逃脱不了最后的失败,但他至少挣扎、奋斗过,这便胜于坐着腐朽而不行动了。

处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时期,中国不可能走上独立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也早已决定他的悲剧命运。但他并不为此屈服,凭借自己的见识与资本,企图实现自己的构想,他便是吴荪甫。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雄心的人,但这并不与他镇压工人与农民混为一谈。

在当时的年代,作为民族资本家,吴荪甫并不消沉,抱着一种雄心去兼并八个小厂,成立公司。他始终抱着一种坚定的信心发展民族工业。但面对资金短缺,却从工人身上开刀,扣除20%的工资,不顾手段来为自己的发展做好铺设,这便给他闪耀的精神上抹了一层黑。

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不如让自己的生命燃烧与怒放;与其使自己一生了无成就,不如彻彻底底地拼搏一次。有雄心的人,是从不自弃的,虽然吴荪甫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毕竟他曾经也是辉煌过的。那,便足矣!

蝉的一生短暂,却在生命结束前,将自己“燃烧”了,而不是沉默的等待死亡,默默腐朽下去;刘和珍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与反对派势力的残酷欺压,毅然绽放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光芒,而不是做一个腐朽的国人;屠呦呦尽管年老,却并不腐朽,始终燃烧,终于收获成功。

人的一生需要奋斗,需要胆识,需要雄心,结果怎样,都是未知的,所以也不必去揣测,踏实、无愧的做好现在,让自己的生命燃烧。自己选择的路,尽管可能不平坦,但跪着也要把它走完,因为自己的初心不可轻易违背,况且,我相信,只要坚定不移,知道自己为何开始,就一定会达到终点!

让自己的生命燃烧,成为不可磨灭的经历吧!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之后,你心中有什么心得呢?何不写一篇读书心得记录下来呢?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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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1

读了《火车老鼠》这本书,我感受:斯特凡是一只非常自信,勇敢的一只老鼠。

本来,斯特凡的日子还是过的挺幸福的,他和父母,兄弟姐妹住在慕尼黑天堂大街的地下室里,与一只老态龙钟的猫和一条见多识广的狗为伴。

突然,这条老街的房子要拆除了,它们只能四处觅食。一天,斯特凡在火车里觅食,一不小心在火车里睡着了。

它好不容易来到了老鼠的天堂瑞士,可是,一只名叫:威廉瑞士老鼠告诉斯特凡,这只是个传说,移民法兰西才是所有瑞士老鼠的梦想。

于是,它们一同前往了巴黎。可是,在火车中差点被列车员给灭了,而且养猫是巴黎人的爱好。就在这时,它们俩看见马戏团的车,并且做了马戏团的新成员。不久,斯特凡越来越想家了。

它们俩又溜出了马戏团,它们又回到慕尼黑天堂大街的地下室里,可是新来的老鼠告诉斯特凡,它的家人搬到乡下去了,它们在乡下找到了斯特凡的家人,团聚了。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2

今天,我读了当代德国著名作家乌韦·狄姆写的童话《火车老鼠》后。为老鼠的冒险旅程感到心惊。如果这是人的经历,他可以成为探险家了。

说起来,斯特凡在成为火车老鼠之前,日子还是过得挺幸福的,它和父母、兄弟姐妹住在慕尼黑天堂大街的地下室里,与一只老态龙钟的猫和一条见多识广的狗为伴,其乐融融。

可好景不长,这条老街的房子拆除了,它们只得四处觅食。一天,斯特凡溜上一列火车,并不小心在暖烘烘的车厢里睡着了,火车开了。尽管在火车上有吃有喝又有睡的地方,但是,它感到很孤独。

后来想:以前听传说中的瑞士是老鼠的天堂。还不如去那儿观光观光,它费尽了周折来到了梦寐以求的瑞士。可一只忍饥挨饿的瑞士老鼠告诉它,移民法兰西才是所有瑞士老鼠的梦想,于是,它们一同前往巴黎。没想到在途中就差点被列车员给灭了,而且养猫是巴黎人的嗜好——可这时,斯特凡的冒险生活才刚刚开始……

它们在冒险旅途中,遇到了许多挑战,如跳出猫的手掌,逃出售票员的追杀……每当我看到这些,心里都会为斯特凡捏一把汗。我担心斯特凡再次碰到什么麻烦,但它每次都化险为夷了。尽管它到过很多城市、也吃过不少以前从没吃过的食物,可它再也不想过这种有惊无险的生活。最终还是回到父母身边。

我除了对斯特凡的冒险感到担心外,我还为它的勇气所感染。遇事沉着、冷静、勇敢。生活中不能一味地因循守旧,但也不能莽撞的去冒险,让家人担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其实也很无奈,尽管无奈,一旦遇到了困难,要勇敢的面对,还要居安思危。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3

今天,我读完了“彩乌鸦”系列中的《火车老鼠》这本。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斯特凡的老鼠。有一天,斯特凡在火车站寻找吃的,它跑进了一辆火车里,睡着了,等它醒来,火车已经开动了。它先到了传说中的“老鼠的天堂”——瑞士巴塞尔。可到了这儿它才发现瑞士人很爱干净,老鼠没有吃的。

于是,斯特凡和瑞士田鼠威廉又搭上开往法国巴黎的火车。不过在这趟火车上,它们被发现了,人们要用灭鼠喷雾器杀死它们,幸亏它们跑得快,从通风管逃走了。到了巴黎,它们又发现法国人喜欢养猫,“有猫在家,担惊受怕”,斯特凡开始后悔了,它想家了,于是,它决定坐火车回到自己的家乡——慕尼黑。不过这一次它们的运气太差了,它们上了一辆马戏团专用火车。没办法,斯特凡它们只好跟着马戏团来到了英国。马戏团里有好多白老鼠,它们教斯特凡学会了走尼龙绳等好多本领,斯特凡也能够上台表演了,并且大受欢迎。

最后,斯特凡还是决定回家,它们向白老鼠告别,逃出了马戏团。斯特凡又坐了轮船、火车、农民卖马铃薯的车,终于回到了家,终于又见到了爷爷、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

斯特凡的冒险之旅真是有意思啊!而且,斯特凡的那种“我一定要回家”的坚定的信念,让我非常感动,我始终相信,斯特凡一定能够找到它的家人。

书中讲到了很多国家,我最喜欢法国。那里有很多美食:比如有一种名叫“巴盖特”的长条形面包是法国人的最爱,还有品种繁多的奶酪、香浓的鹅肝酱、红酒泡橄榄……每次看到斯特凡大快朵颐的时候,我也忍不住要流口水。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4

在暑假我和爸爸读了一本书叫做《火车老鼠》,这本书是德国的乌韦-狄姆写的,是彩乌鸦系列中的一本,也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书中最好看的一本。

书中讲述了斯特凡这只老鼠的冒险经历,故事有些动人,也有惊险的地方。

斯特凡有一个温馨的大家庭,它和父母、兄弟姐妹们住在慕尼黑天堂大街的地下室里,它的身边还有别样不同的伙伴陪伴着。

一只是老鼠的天敌——猫,可是呀,这只猫不吃老鼠,也不是很凶,大家都认为它是异类。还有一条见多识广的狗。这个家庭的生活真是其乐融融啊!

可是好景不长,这条街年代久远又破旧,人们只好把它拆除了,哪知道老鼠们的家就在下面啊!

斯特凡的和家人也只好四处觅食,有一天,斯特凡因为好奇跑到了一列火车上,在火车的一个车厢里睡着了

一睡就不知多久才会醒来,火车开了,它醒来才发现,这列火车是开往巴黎的,斯特法顿时绝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家庭的家境好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家庭是否幸福,家人是否能幸福的在一起。

正如斯特凡的家庭一样,但是斯特凡的好奇心导致了它去巴黎,再也不能回家的后果。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5

今日,闲着也是闲着于是顺手拿过旁边陈组长的一本书,书名叫“火车老鼠”。

封面画了一幅颇有意思的漫画,看起来似乎是一本童话书,但当我看完这本书,却发现这是一本寓意深刻的寓言。

故事讲叙了一只在慕尼黑的小“海狸”(名字)老鼠,在遭受城市大整改的时候,全家人失去了原来温馨的住所,而露宿街头。为了觅食他们经常去火车站,一次,无意中,海狸老鼠跑到了火车里,便开始了自己长达3年的长途旅行。他去了瑞士,去了巴黎,还去了英国。在此次漫长的旅程中,他遭遇到种种,他尝遍了各个城市的不同的生活。其中有碰到了困难和危险,但仍然勇敢的往前行。为了生活,甚至做了一回马戏团的演员。最后又长途跋涉,不谓艰险重新回到家人身边。

故事中的海狸鼠勇敢,坚强且正义。在离开家人的日子里独自一人生活在一列火车上,他没有哭泣,也没有无措的选择被人们所杀死,而是机敏坚强乐观的生活着,甚至把这当成一种旅行。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成年的孩子是多么的依赖父母。记得上大学的第一个星期,我甚至看过有多少学生因为一时忍受不了这样独立的生活而落泪。现在想想现实中的人们其实比老鼠还要脆弱。

或许这是作家刻意编出的一只老鼠形象,但是你敢说现实中的老鼠就没有这么坚强吗?。这其实就是他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选择,他们对于生活必须如此,否则就要失去生存的权利。而我们人类,号称这个世界的唯一主宰者,有时却是如此的渺小与不堪一击。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范文: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


作者托尔金是奇幻小说的鼻祖,《魔戒》小说中的语言、诗歌、地图、传说,种族,以至于历史,都是作者的虚构,是靠着想象创造出来的“奇幻世界”。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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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1

《魔戒》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它的作者是托尔金。我看完《魔戒》后觉得托尔金向我们描写的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这其中的人物,诗歌,种族,地区甚至传说和历史都是由他一个人用幻想创造出来的,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书中所讲的是索伦黑暗魔君在寻找他当年丢失的至尊魔戒,回复他原来那不可匹敌的力量来统治世界。可恰巧,魔戒在比尔博的时候流入了夏尔,那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第二代魔戒持有者弗罗多他们组成了一支9人的“魔戒远征队”,之后,魔戒远征队的弗罗多历经千辛万苦,将魔戒丢到火山口销毁,索伦完全失败,黑塔楼和魔眼破碎,中土和平。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哪怕你是一个很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佛罗多是一个霍比特族人,一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那不为人知的夏尔过着自己的平安日子,就这样一个小矮人,突破重重困难,拯救了世界。看了《魔戒》后,我明白要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但也要向弗罗多那样对自己的理想有信心,最后一点点达成梦想。

书中还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它曾被魔戒折磨出双重人格,一是有良知的,二是罪恶的。一句话,它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后来还背叛了弗罗多。我很不喜欢它,不明白弗罗多为什么不杀它。后来想一想,如果没有它的带领,弗罗多也到不了末日火山,不是它在弗罗多被心魔控制时夺走魔戒,一不小心跌入末日火山(并非好意),弗罗多还完不成任务。所以,有时对待坏人,我们也要对他们有宽容之心,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们会给我们带来一定地帮助。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2

伴随着我“呯”的一声我合上书,我花了长达二个月的时间阅读完了《魔戒》3部曲,这册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整册书的主人公——佛罗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哈比人,身高甚至连常人的一半都不到,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平凡的哈比人,肩负起许多伟大都无法完成的艰难旅程——摧毁素伦铸造的黑暗魔戒。远征队的9名队员(至少一开始是9名队员)踏上了一条异常艰险的路,值得庆幸的是良善取得了他们最终胜利了。

我从中领悟到即使我只是一个非常渺小的人,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就如佛罗多,它属于霍比特民族一个被世人所遗忘的民族,但是他却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勇气,面对旁人的质疑。他不抛弃、不放弃;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他心一横,勇往直前面对凶狠险恶兽人,他鼓起勇气,高举刺针,勇敢杀敌。佛罗多在这场无比艰险战斗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名垂千古。

当然,这场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大战,能够几次决出逢生,化险为夷,直至到最终的胜利,这大多在于远征队员相互信任与接纳,友谊是催破一切阻碍的力量,实现各种梦想的辅力。这也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才不枉费我们的短暂人生。

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只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路途,拥有了勇敢的心,加上真挚的友谊,我们便能创造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3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4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5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近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


读后感也指读书心得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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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1

想要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懂得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勇敢,你就可以得到幸福。而幸福往往对某些人很遥远,因为他们很自私,很胆小。而这次,我读了《青鸟》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幸福是那样珍贵。

一位贫穷的伐木工人有两个孩子,一个叫蒂蒂,今年10岁,是个男孩;还有个是是女孩咪蒂今年六岁。他们是一对非常懂事的兄妹。每年的平安夜兄妹俩都会收到礼物,可是今年,父母因为没有钱再为兄妹俩买礼物,他们俩虽然很失望,但他们知道自己家境情况,也没有吵闹,就早早的上了床睡觉了。就在这时,他们会碰到了一个仙女,仙女对孩子们说,自己的孩子生病了,必须找到青鸟才可以挽回孩子的生命,于是善良的他们开始踏上旅程找青鸟。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们去了很多地方,分别是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墓地,可是都找不到青鸟。虽然没找到青鸟,但是他们见到了自己的亲人也收获了不少知识,他们很快乐。到后来,他们因找不到青鸟而回到家里,发现家里的那只鸽子就是他们要找的青鸟,他们很快明白了仙女和光神的用意,并且找到了幸福。

生活中也该这样,大家常常抱怨自己不幸福,其实不是的,幸福是要自己去创造,自己去珍惜!同学们,你们找到自己的幸福吗?

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2

原本以为那些普普通通的童话,都是写着骗小孩的,是的,大人们通常这样说,可却甘愿被骗,还津津有味的去拜读领悟。后来偶尔发现,那是写致9至99岁的人阅读的美好理想。

在物质生活丰富的今天,大家把目光放在了一些抽象名词身上,幸福,什么是幸福呢?幸福的距离,又有多远?

当《青鸟》同《小王子》一同列入我的文学书库时,我并没有对这本封面有着一只大鸟的纯粹性的童话太大重视。当了了翻阅至书尾时,却将目光定格在了“幸福就在咫尺间”几个大字上。

书中蒂蒂和咪蒂兄妹,在光神的指引下帮助仙女寻找一只代表着幸福的青鸟。在路途中,他们见到了已过世的爷爷奶奶,未出生的弟弟及伟大的母爱,快乐等多种情感,却一直与“幸福”擦肩而过。当期限已满时,却没有完成任务。伤心地回到了家。

第二天便是圣诞节。他们惊奇地发现,原来青鸟就在家里!他们把青鸟给了生病的邻居小女孩,也懂得了幸福的含义……

幸福,是给予,而不是索取。

生活中常常听到人们在抱怨:“我是多么不幸!”“看别人多么幸福!”却很少有人从自身找一找,为什么会不幸福,你的青鸟哪儿去了?当你苦苦追寻它时,却怎么也找不到,当你静下心时,发现它就在你身边!

我们离幸福的距离到底有多远呢?1米?1千米?错!答案是0。正是因为太近了,所以才看不到,所以才发现不了。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只青鸟,有时会飞得很高很高,有时会突然落下来。当你以一双明亮的眼睛去望着它时,周围的世界便会突然变得美好,当你用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它时,就会发现幸福就在咫尺间!

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3

幸福是什么?谁都解释不清楚,很多人都想要获得幸福,于是就苦苦去追寻幸福。其实,幸福就一直在我们身边,这是我读完《青鸟》这本书后所明白的道理。

《青鸟》讲述了一个勇敢的小男孩蒂蒂和他天真可爱的妹妹咪蒂一起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遇上了许多被使了魔法能够和人类一样说话的生物,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在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经历了的种种,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细心体会,你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其实被浓浓的幸福包围着。有些人认为只有整天坐在豪华的酒店里大吃大喝那才是真正的幸福,不,其实正如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说的那样: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没有发现幸福。但它近在眼前,那即是助人为乐。可是,这种幸福尝尝被人们忽略。是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一点却要自己慢慢去领悟。需要有一双能够发现幸福的眼睛和能够感受幸福的心灵。

早晨,妈妈在我的餐桌上放了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和几片面包,关切地对我说“快吃吧,补充点营养。”我望着妈妈,心理感动万分,这就是幸福。中午,我为妈妈盛了一晚香喷喷的米饭,给了她一个微笑,妈妈的眼睛里充满了欣慰的目光,这时妈妈是幸福的,而我也很幸福!晚上,临睡前我向爸爸妈妈、还有奶奶道了声“晚安”,此时此刻,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个小小的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能够去发现他体会他,他就会每时每刻出现在你的身边,这时候,你就是幸福快乐的。只要我们都能用一颗无私的心去关爱别人,帮助别人,那么别人在得到了幸福的同时,你也拥有了快乐。幸福快乐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

那么,各位朋友们,你们找到属于自己的青鸟了吗?

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4

“青鸟无处不在,就在你我身边”。如果我们怀着美好无私的愿望,幸福就唾手可得,相反,在另类人心中,幸福百一不得。

《青鸟》所述的是一位以砍柴谋生的樵夫的两个骁勇睿智的孩子蒂蒂尔和米蒂尔,在圣诞节的前夕,“守候”在窗边,不期而然受一名仙女的委托:辅助她寻求象征幸福的青鸟,颠末种种磨难来救她卧病在床的女儿的故事。

仙女的姗姗而来使得孩子家的小屋雀喧鸠聚,原本寂静沉默的动物与静物都显形措辞,纷纷助主人出谋划策。它们各有赋性,并具有纯粹的灵魂和情愫。在光的引导下,他们相继来到各种斑驳陆离的地方,每一段旅程都泛起过波波涟漪。

青鸟,幸福的铭证,孩子们一路追逐,可每当他们接近青鸟,即将拥有时,青鸟却总是擦肩而过,得而复失。幸福似乎近在咫尺,却又如同远在天边的海平线,可望而不可及。幸福的青鸟看似恍然如有所得,又怅然如有所失,意料外,它又恰恰在自己家中。一路徜徉,我才了然:用一颗乐观豁达的心,去观察整个世界,去细细地品味人生,体会生命的酸甜苦辣咸,幸福自会青睐你。

青鸟所象征的不是尘世中卑微而粗鄙的欢乐,不是常常趋之若鹜的官能之娱和欺世虚荣,而是与悲天悯人的博爱情怀相伴的幸福。冰心先生曾写过一本《小桔灯》,她在书中写道:“倘若你们在风晨雨夕,在父亲母亲的膝下怀前,姊妹弟兄的行间队里,快乐甜柔的时光之中,能联想到海外万里有一个热情忠实的朋友……”在我看来,普遍的生活中我们不也常常与幸福握手吗?

拥有的就是幸福,但不少孤儿总暗自埋怨生母,为何当初要让我降临世界?为何生下我又弃我而去?为何我的幸福从降生就散去?可每次他们痛恨时,可曾念过母亲赠于我们了什么?当我们感触生活中没有所谓的“幸福”时,需常常提醒自己,我们拥有了什么?头脑里闪过的崭新靓鞋,无足之人怎么办?知足常乐,我们拥有的,可能是别人梦想希望的,珍惜自己所拥有的,要时常注意幸福,提醒幸福。

人们只能从意念中去享受幸福,从精神上去体会幸福,与物质生活毫不相干。没有蒲公英,显不出雏菊;没有平凡,显不出超绝;没有苦难,显不出幸福……我们虽然年幼,但幸福未曾阔别我们,它总是,淡淡的,淡淡的,似轻云般萦绕在身处的小事中,冉冉的,冉冉的,向你倾吐与幸福的距离。

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5

读完《青鸟》这本书之后,我感触很深。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幸福的来之不易,让我懂得了,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就在离我们很近很近的地方,有时触手可及,但有时,我们却无法体会到,什么是幸福。

《青鸟》这本书讲述的是森林中靠砍柴换钱而生存的一家。在圣诞节前夜,家中的兄妹俩渴望能过个快乐的圣诞,在这天晚上,他们“守候”在窗边,望着对面富人家过着快乐的平安夜。后来,他们遇到了仙女,仙女说要找到一只青鸟,一只能让仙女家的小姑娘病有好转的鸟。仙女给了兄妹俩一些道具,之后,他们就上路去寻找青鸟了。路途中,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是他们都一一克服了;同时,他们看到了一些新奇的画面;他们看到了他们已故去的亲人、未来之国、幸福的国度……最终,他们并没有找到仙女所要的青鸟。回到家后,他们所经历的时间,全部化为了一个晚上。起床之后,他们发现,自己家的鸟儿,变得格外的青。他们把自己家的鸟送给了邻居家有病的小姑娘,同时,他们发现一切是那么的美好。邻居家的小姑娘拿到鸟后,病马上就好了。

故事中提到,兄妹俩一觉醒来之后,发现一切都没有改变,但是觉得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我觉得,他们之所以觉得一切变得那么的美好,是因为在他们寻找青鸟的途中有了很多宝贵的经历,回到现实生活中后,他们感受到了爸爸妈妈的爱,让他们觉得很知足。

经过这个梦之后,我想,他们会不会想起在遇见仙女之前,他们所“贪婪”的望着灯火辉煌的有钱人家做的Party呢?他们想起来的时候回事什么心情呢?如果我是他们,我觉得我会笑。我会觉得,那时我竟不知道,我也有这样快乐、幸福的生活,但是我却从未感受到……

其实,我最想说的是,我们现在就生活在蜜罐中,但是,我们总是不知道我们旁边都是甜的,总觉得自己不够幸福;总觉得自己没有达到一个想要的,向往的生活。我觉得,我们是最幸福的,幸福是因为有这么好的环境,有这么好的家庭,有这么好的一切。我觉得,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遇到了那么爱我们的人——家人!

现在的生活是幸福的,我希望你也能体会到,因为,幸福就在你身边!

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6

今天老师发了一本《青鸟》的书,回家做完作业就看了,没想到看了第一章仙女降临,就感触很深蒂蒂尔和米蒂尔年纪虽然很小,但他们能把自己的不幸当成乐趣并不因贫穷而自卑,同时由于他们小也就不能深入地观察事物的本质,仙女的降临给兄妹俩带来全新的感觉和惊讶,预示着他们将会有一段不同人生的路程。同学们还想听我对下面几段文章的读后感吗,那就等我读完一一讲给你们听吧!

读“孔融让梨”故事有感:今天读《中华美德故事》这本书,其中有篇关于古代小“孔融让梨”的故事,孔融是一个非常有孝心的孩子!四岁的一天,爸爸从集市上买来了一些金黄的鸭梨,他让孔融先吃一个,可是孔融在篮子里挑了许久,却捡了一个最小的留给自己。原因是“自己年纪小,应该吃小的”。

直到读到这个故事我才知道“人小,就要吃小的”。说得有道理,以前家里要是买水果或者其他好吃的,我总是第一个围上来,挑挑拣拣的,深怕大的好的,好吃的自己不是第一个吃,现在我感觉我的那些想法多么不懂事啊!我逐渐改掉我之前的不良习惯和缺点,每次家里爸爸或者妈妈他们要是买些好吃的我都不在像小馋猫似的,盯着看着盼着,而是让他们先来,让他们先吃,不过我爸爸妈妈还是接过后,处理好,再递给我手里,我也习惯的分出一半来送入他们的口中或者手中,让他们和我一样分享吃东西的喜悦.今后我也要向小孔融一样,关心和爱护身边的人,做个21世纪的小孔融!

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7

很多人认为幸福远在天边,然而我却不那么认为,在这个寒假,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好多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叫《青鸟》。

书里讲述了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圣诞前夜,棣棣和咪棣家来了一位仙女,她请兄妹俩为她生病的女儿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并送给棣棣一顶能看到事物灵魂的神奇的帽子。于是,棣棣和咪棣便踏上了长长的征途,他们在回忆国、夜神宫殿、幸福花园、未来世界、墓地和森林里寻找青鸟,但始终未能找到。历经千辛万苦才发现幸福的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描写得非常可爱、逼真:有矮矮胖胖的面包先生,有模样奇特又滑稽的糖果先生,有忠心耿耿的狗先生、娇媚无比的猫女士、脾气暴躁的火先生、温柔美丽的水姑娘,还有特别可爱,带着他们寻找幸福和快乐的光神等等。而每个情节也都描写得非常生动。在寻找青鸟的旅程中,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我不仅喜欢这本书精彩的故事情节,更重要的,在阅读中我知道了幸福的真正含义。原来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身边!当我完成老师交给我的一项任务是一种幸福;帮助同学获得进步是一种幸福;地铁里给老人让座是一种幸福;把一条鱼放回江河是一种幸福……

总之,将爱分给别人就是幸福。就像妈妈说的“我们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

小说《青鸟》的读书心得优秀范文

心得: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心得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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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1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24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2

是因为不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关系才看了下去,这种故事相对来讲比较隐晦,在社会法律道德允许之外,边看边疑问主人公一些行为的理由与目的在哪里,又如何叙述的明白合理

这里是真的赞叹作者的心理描写功力,修子不是单纯的爱着远野,正如很多感情都是复杂一样,远野和冈本要介都没有理解到她,同样在看身为读者的我对于后来的结局也有点惊喜,世俗上情人是望利可图,不管是有一个名分和钱财,这本书的确一定程度上刷新自己的三观。

自由有时候说来是很自私的东西,这个社会可能是对于女性的要求多了些,这个社会接受了包括女性自己,所以是可怜的,对于这本的表达也是新思想的迸发。

很多都在追求单纯的幸福,傻傻的简单,在社会规则内没有任何矛盾没有非议,同时理解简单就是幸福,而复杂的情感,对于当今,还是难以理解与接受,文学越来越突出个人内心的感受,这是不是人性与道德法律的冲突,可能成熟是看过复杂矛盾的事物而遇到事情时多了份从容与理解,但维护哪个方向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3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了,本来一本不算长的小说是用不着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中间有三个星期都没有看,今天再看起来也完全没有断层的感觉。之前对于《情人》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完全没有与书有太多联系起来,将其作为拥有较多独立性的存在。直到再次拿起书一口气读完最后的几百页才豁然理解“情人”这个词起着怎样点睛的作用,修子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看法其实跟我理想中是很像的,当爱情锁进婚姻的契约里就很难保持爱情的纯粹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婚后感情破裂的例子,我们能说他们当时都不是相爱的吗,显然是不能的。

在古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封建意识也很浓,所以我们基本不会看到会有感情破裂的婚姻,好像之前每一对人都能从一而终,白头偕老。而现在,人们活到六七十岁实在是太平常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里都深刻的爱着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我想真的不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生活的琐碎不仅能磨灭理想,更能浇熄爱情。不是说一起旅行是检验情侣合不合拍的有效方法吗,一起生活能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对方。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不是爱上了他(她)的全部,我们爱上的只是一部分。所以对于修子不想做妻子只想做情人的想法我还是挺能理解的。“情人”和“妻子”,看起来似乎都觉得“情人”更好看一些(微笑)。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些有外遇的人士找借口,也不是提倡外遇,只是想说,如果你已经对自己的爱人做出了承诺,那就别招惹承诺外的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每个人都应该的。暂时就说怎么多吧,要去吃饭了。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4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5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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