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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情人观看心得

发布时间:2021-12-20 来源:互联网

心得: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心得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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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1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24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2

是因为不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关系才看了下去,这种故事相对来讲比较隐晦,在社会法律道德允许之外,边看边疑问主人公一些行为的理由与目的在哪里,又如何叙述的明白合理

这里是真的赞叹作者的心理描写功力,修子不是单纯的爱着远野,正如很多感情都是复杂一样,远野和冈本要介都没有理解到她,同样在看身为读者的我对于后来的结局也有点惊喜,世俗上情人是望利可图,不管是有一个名分和钱财,这本书的确一定程度上刷新自己的三观。

自由有时候说来是很自私的东西,这个社会可能是对于女性的要求多了些,这个社会接受了包括女性自己,所以是可怜的,对于这本的表达也是新思想的迸发。

很多都在追求单纯的幸福,傻傻的简单,在社会规则内没有任何矛盾没有非议,同时理解简单就是幸福,而复杂的情感,对于当今,还是难以理解与接受,文学越来越突出个人内心的感受,这是不是人性与道德法律的冲突,可能成熟是看过复杂矛盾的事物而遇到事情时多了份从容与理解,但维护哪个方向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3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了,本来一本不算长的小说是用不着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中间有三个星期都没有看,今天再看起来也完全没有断层的感觉。之前对于《情人》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完全没有与书有太多联系起来,将其作为拥有较多独立性的存在。直到再次拿起书一口气读完最后的几百页才豁然理解“情人”这个词起着怎样点睛的作用,修子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看法其实跟我理想中是很像的,当爱情锁进婚姻的契约里就很难保持爱情的纯粹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婚后感情破裂的例子,我们能说他们当时都不是相爱的吗,显然是不能的。

在古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封建意识也很浓,所以我们基本不会看到会有感情破裂的婚姻,好像之前每一对人都能从一而终,白头偕老。而现在,人们活到六七十岁实在是太平常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里都深刻的爱着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我想真的不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生活的琐碎不仅能磨灭理想,更能浇熄爱情。不是说一起旅行是检验情侣合不合拍的有效方法吗,一起生活能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对方。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不是爱上了他(她)的全部,我们爱上的只是一部分。所以对于修子不想做妻子只想做情人的想法我还是挺能理解的。“情人”和“妻子”,看起来似乎都觉得“情人”更好看一些(微笑)。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些有外遇的人士找借口,也不是提倡外遇,只是想说,如果你已经对自己的爱人做出了承诺,那就别招惹承诺外的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每个人都应该的。暂时就说怎么多吧,要去吃饭了。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4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5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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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发表于1830年。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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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1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3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4

这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5

在这个短促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人与海》,它那包含曲折的故事,让我读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其实,读这篇作品之后,它也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大事小事,只有不抛弃,不放弃才会做得完美无暇。不放弃,不抛弃会给你非凡的创造力,在危急时刻你没有放弃,而是毅然挺住,这样危难中的你想尽一切方法以求生存,慢慢的,求生本能使你已经得出了克服危难的方法 ,就像书中的老渔夫,他就做到了,不放弃,不放弃生命,不放弃生活,勇敢努力的活着,这样的生命才有阳光,才获得了灿烂,老渔夫,他真的很棒,他做了一些很多年轻人做不了的事情,他会奋斗,他懂得 不放弃!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 ,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

心得:小说《谈美》读书心得学生感悟


当看完《谈美》这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心得了。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谈美》读书心得学生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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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谈美》读书心得学生感悟1

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中这样写到"牛希济的"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两句词就是好例。词中主人何以"记得绿罗裙"呢?因为罗裙和他的欢爱者相接近,他何以"处处怜芳草"呢?因为芳草和罗裙的颜色相类似。这是朱老先生对联想中的接近联想和类似联想的一个好例,在本章中,对美感和联想的关系论述可以说十分精彩,下面我们就跟着朱光潜先生的思路,细细品味这其中奥妙。

介绍了联想的含义后,作者写到"联想有时可以意志控制,但大多数情境中,联想是自由的、无意的、飘忽不定的",这是在写联想的性质。我认为是非常真实且贴近生活的,比如我们晚上休息时,本应是一个意识渐去,身心放松的过程,但白天所见所看的一切就是在你脑海中不受控制的浮现,你越想摆脱他们,联想就越活跃的进行,由此可知意识在活动时就是联想在进行。而且这个联想线索前后相承,虽有关系可寻但它们都是偶然的。于是作者写到"多数人觉得一件事物美时,都是因为它能唤起甜美的联想"

接下来作者在颜色,有历史性的作品和音乐方面论述了联想势力,然后提出了本章的关键"联想所伴的快感是不是美感呢?"朱先生介绍了对这个问题的两个学派,肯定的是内容派而否定的是形式派。而作者赞成形式派的主张,即反对杂联想于美感中。作者认为联想是妨碍美感的,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联想最多只能增加对一个作品的好感,但并不能增加美感。

这就是本章中作者传授给我们的道理,看起来很平淡,但运用到生活中,却可以反应出很多事实。比如你在街上听到一首曲子,而那首歌正是你喜爱拿手的,脑中就不免有许多回忆联想,想到某年某月的演出,抑或是这首歌的歌手,心中可能会充满甜美快乐,但这这是联想所带来的快感,并不是真正的美感经历。真正的美感经历在于"无所为而为",摒除内心的一切联想杂念,宁静专一,只在意那件事务本身,如此美感才出现在心中,否则只是无端的快感。

在放眼当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金钱世界中,朱老先生教会我们的就是静下心来,拥有一颗纯粹纯洁的心,一颗感受世界之美的心,更是一颗只属于自己的心。

小说《谈美》读书心得学生感悟2

什么是美?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许多人认为,看过去舒服的就是美的;也许更深一层,会说心灵美也是一种美。但这些感受都比较浅显,看过朱光潜的《谈美书简》后,我知道了朱光潜先生眼中的美。

光潜先生信奉“三此主义”,即此身、此时、此地。“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由此身担当起,不推诿给旁人”;“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该在此时做,不拖延到未来”;“此地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在此地做,不推委到想象中另一地位去做。”这是朱光潜先生不尚空谈、脚踏实地的治学精神的体现。这很值得我们广大中学生学习。

也许第一眼看到上面那段话,你不会有太深的感触,但如果你专注地把这一整本小书读完,你必会为朱先生治学为人的态度所折服!书中其中最能领略到的是光潜先生非常经典的对美的分析论证:美是最不实用的经验,但是人类历史生生不息的;美是无处不在的,但是要靠人们细心发现的;美是客观事物加主观态度产生的,但是缺一不可。物质是可以用尽的,而无形的美是可以代代流传供世人享用的。

而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在满足基本的物质需要后人们也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心灵、精神的健康成长。其实美感无时无刻都冲斥在我们生活当中,从最简单的吃穿住行来说大多人们都会选择环境优美安静的餐厅就餐,因为感官的满足可以提高食欲。穿衣打扮已经是现代人每天必备的功课,这可以让人更有信心每天可以有一个好的开始。房屋装修也是一门美学功课,明亮宽敞、舒适已经是老掉牙,而自己感觉和概念才让它与众不同,比如:欧式概念、田园风格、东南亚感觉、日式家居或者中西合璧等。独特的家居风格可以代表主人的独特性,更能让他享受其中。车子基本性能就是带步,而且现代人更追求的是外观流线性、颜色等。所以美感不是实用主义,是不带有功利心态的心理活动,美感可以让人们得到心里上满足和精神上的享受!

在《谈美》这书中,通俗易懂,使我对美学有了第一次有了清晰的认识。最美丽的人生一定有美的人生态度,所以,我想每个人都应读一读《谈美》深入浅出,引人入胜的语言,会让你喜欢上《谈美》,读完后,一身轻爽,净化了心灵,提升了精神世界。相信它会对你有所启示的。

小说《谈美》读书心得学生感悟3

美的本质。从柏拉图开始许多的哲学家、美学家以及文艺理论家都进行了不懈的探讨和研究。但最终的回答仍然莫衷一是;可见美的问题本身有着不可测度的奥秘。这同样也告诉我们:美学是一种概念。美学之路,自然就艰难远久。

朱光潜先生却强调:“美的研究,一定要从现实生活出发,从生活中捕捉美的本源。”即人类对美的追求源于日常生活和经验。

学美学,首先应知道什么,了解什么。或者必备什么认知呢?朱光潜先生回答的是“条条大路通罗马。”理解起来似乎就是:各人资凛不同,环境不同。学美的性质自然也不相同。美源于一点;自然最终也会归就于一点。在探讨和研究的道路上。尽管途径各不相同。其结果却都一样。

谈美与审美。最直观的就是人。因为无论是对人的批评还是欣赏。都源于美的界定和价值。

对美的判断力并非人类诞生时就存在。而是随着我们人类的进化而逐步完善所成为的一种情感意识。

人是一个整体。一个多方面的内在联系着各种能力的有机统一体。它会将自然中的一些单一性适当融合。正是由于这种融合,才促使美体现在人类的“认知、情感、意志”中。

马克思主义是现代美学的基本;但也并非学懂了马克思主义就能学通美学。如果一个人学懂了马克思主义,但是他并不具备认真刻苦、勇猛前进的时代精神;那么,他也不会在坎坷的学美之路上创造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

个人精神的结合产生了情感。人与人的结合产生了社会。当人们心中具备某些东西后;他们就会开始宣释自己内心的美的感受。这其中自然就会要劳动。用劳动将自己的内心展现在这个社会。

展现的内容,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繁复的。这其中不禁要包括许多的学术限界。即不要因为不超越学术界限而宣扬单一的美学。这样不禁使美学空洞和抽象了。

艺术体现美,反映了现实中的自然。艺术是人对自然的加工创造,是一种劳动产物,所以艺术又被称为“第二自然”。

艺术叙述了人们心中的情感,思维和梦想。通过艺术,也可以知道一个人的思维高度和精神生活。

艺术源于生活。生活通过修辞转化成艺术。艺术也就无形式。尽管在过程中存在着多种“主义思想。”但艺术的终端。我想也会回归于生活。

小说《谈美》读书心得学生感悟4

什么是美?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但毫无意外地,我们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它的确切答案。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美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每个人对于美都有不同的定义。在《谈美书简》中,朱光潜先生给了我们一个答案,虽然这个答案不一定正确,但至少比毫无头绪要高明许多。

许多人都认为,看过去舒服的就是美的,也许更深一层,会说心灵美也是一种美。但所有的这些都比较浅显的,而深入研究,又是望尘莫及的事了。通常我们对于美、美感、美的规律、美的范畴等等这些问题感到很深奥,也研究甚少,关于这些问题,朱光潜先生在此书中都一并回复了,而且回复的很详尽,对于思想,文学,方法,理论等等也有详细的陈述。对于美,我们看到的都是片面的,也可以说成的表面的,而看完这本书,我对于美则有了全新的看法,这也是读此书的收获吧。

这本书是以信件的方式组成的,大多都是给读者的回信,因此也就比较浅显易懂。在知识链接一栏中,编者提到了许多有关学术方面的美的知识。这让我们也提前了解了一些有关美的知识。

虽然此书不是一本完整的美学著作,却也从一些很重要很关键的角度对美学的入门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很有帮助。

例如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一文中,作者比较具体、完整地讲解了在文学与戏剧作品中人物与环境的关系。他首先回顾了这一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而指出,典型人物是能够体现社会历史发展的某些规律并且具有鲜明个性特点的人物形象,而典型环境则是典型人物所处的能够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具体情景和背景。典型人物应生活在典型环境中,而不能与环境相脱节。在这里,共性是通过个性来表现的,是在特殊中显示一般。文学之所以能在偶然性中见出必然性,是与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一理论分不开的。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在此也就不一一详谈了。

朱光潜先生信奉三此主义,即此身,此时,此地: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由此身担当起,不推委给旁人。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该在此时做,不拖延到未来。此地(我的地位、我的环境)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在此地做,不推委到想象中另一地位去做。这是朱光潜先生不尚空谈,脚踏实地的治学精神的体现。这很值得我们青少年去学习。

小说《谈美》读书心得学生感悟5

本以为《谈美》会是一本结构松散的散文集,却没想到朱光潜先生可以把这么抽象的概念用以类似一篇结构清晰、逻辑严谨的论文形式呈现出来,且语言通俗易懂,对初涉美学的读者来说十分友好,即便如此,却依然能感受到文字背后作者深厚的美学、文学、历史和哲学功底。

朱先生先是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对古松的态度引出了美感的特点,接着指出想要发现美,就必须要和实际的人生保持一定距离,毕竟太熟悉的事物是很难产生美的。之后又对美感与快感进行了区分: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接下来还对其他关于美的问题进行了论述。但其实全书最打动我的就是一句话,而这句话回答了困惑我很久的一个问题——人类为什么需要艺术?朱先生的答案是:“艺术本来就是弥补人生和自然缺陷的。如果艺术的最高目的仅在妙肖人生和自然,我们既已有人生和自然了,又何取乎之艺术呢?”

不完美是人生的常态,或许就是对不完美的遗憾和对完美的向往,让人类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总是会对美丽的事物发出赞叹。人不可能永生,但是一幅好画、一幅好字、一本好书却可能流传千百年。人类喜欢音乐书画、热爱创作,或许都是为了抚慰不安的灵魂,能在艺术中找到一份平静,来以此弥补现实生活中的缺憾的方法。“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不是艺术的。”所以,尽量不要把自己的人生活成无生趣的牢笼,不要去过度追求快感,慢点走,可能反而会更快活出属于自己的艺术人生。

小说《谈美》读书心得学生感悟

读书心得: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看了《绿狗山庄》。这本书,我们知道人不能自私自利,不能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而伤害别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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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1

每天晚上我都要看《笑猫日记》,所以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本《笑猫日记》,妈妈前几天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绿狗山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当秋风吹开满园菊花的时候,球球老老鼠终于又回到了翠湖公园,他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在群山深处,有一座神秘的绿狗山庄,我和球球老老鼠,找遍了山庄的每一个角落,却始终不见小白的踪影不久,地包天也神秘的失踪了,我和球球老老鼠终于发现了,隐藏在山庄里的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可是,我们无法将那一百只绿狗从噩梦中拯救出来,一瓶有魔力的红酒,竟让球球老老鼠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深夜,绿狗山庄里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故事很精彩,吸引得我想一直看下去,看着看着我领悟到一个道理:人不能自私自利,不能为了自己的快乐,而让别人失去快乐,其实你带给别人快乐的同时,你也收获了快乐,予人玫瑰,手留余香(公交车上的话),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2

这本书里写了一个自私的画家,为了自己的艺术,为了雕刻一百只千姿百态的绿狗。他就抓来了一百只狗,还给每一只狗狗做手术让耳朵竖起来,还把每只小狗都染色绿色的。把这一百只狗全关在绿狗山庄里。为什么叫绿狗山庄呢?就是因为他的山庄门口就立了一只绿狗雕塑。

笑猫带着地包天去绿狗山庄找小白,没想到地包天也被抓进去变成了一只绿狗。然后笑猫和一只球球老老鼠一起把地包天和小白救了出来。然后其它狗也想出去,让笑猫救他。笑猫在趁艺术家开庆祝会时都喝醉后,救了所有的狗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不能自私自立,只考虑自己,不顾别人的感受。就算是狗狗,他们也是自由的,是有生命的。我不会向他学习的。

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3

《绿狗山庄》主要讲了一百只自由的狗被一个自私的雕塑家捉去,把这些各种各样的狗的毛染成绿色。还把钢丝埋进它们的耳朵里,硬让它们的耳朵支起来。之后,笑猫和球球老老鼠让它们都逃了出来。并让其中的两只恢复了原样。

书中说道,那位雕塑家不可能成为一位成功的艺术家。我也同意这种看法。因为一个艺术家不仅作品要好,人品更要好。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作为艺术家,也可以雕出绿狗,但这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这就是我的想法,我希望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4

《绿狗山庄》里面说的是因为这本书,当秋风吹开满园菊花开的时候,球球老老鼠终于又回到了翠湖公园,他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在群山深处有一座绿狗山庄”。在那里他看见了地包天日夜思念的小白。地包天、球球老老鼠、笑猫来到了绿狗山庄。球球老老鼠和笑猫找了山庄的每一个地方,也没有看见小白。不久,地包天也不见了。笑猫和球球老老鼠终于发现了在山庄里的秘密。可是他们不能把那一百只狗救出来,于是在一个深夜,山庄有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我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思念,有勇敢,有坚强,就像陪伴我们成长的“心情宝典”。书中思念是小白和地包天朋友之间的思念,我感受到了朋友之间真挚的情感。书中笑猫明知道有危险,可还是去救了自己的朋友,这就是勇敢和坚强。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也会有思念,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感情;我们也会遇到困难和挫折,我们应该学会勇敢和坚强。

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5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绿狗山庄》的书,使我深受启发,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当秋风吹开满园菊花的时候,老老鼠终于又回到了翠湖公园,他给我们带了一个又惊又喜的信息,惊的是在群山中有一个绿狗山庄,喜的是在那里遇到了地包天日思夜想的小白,就这样地包天、笑猫、球球老老鼠连夜赶到了绿狗山庄,但是不但小白没找到,反而地包天也被绿狗山庄的男主人抓走了,一说起这个男主人笑猫就生气,因为他为了完成100件绿狗雕像,而把小狗们关起来。后来球球老老鼠喝了一种有魔力的红酒,借着酒力能够一蹦三尺高,于是就在一个深夜,球球老老鼠跳过高高的围墙把绿狗们一只只救了出来。

读了这本书我有一些感受。第一,我们不能自私自利,只为自己着想。比如文中的艺术家,为了完成100件绿狗雕像,就把小狗关起来。剥夺他们的自由。我们在生活中也不能只为自己着想。比如有的人好吃懒做,又不想去干活。就去偷别人的东西,结果被抓住进了监狱。第二,做事要大胆冷静,不要怕坏人。比如文中的笑猫和老老鼠,冒险进入绿狗山庄,冒着被抓住的危险。勇敢的把绿狗们救了出来。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笑猫和老老鼠英勇的精神,克服困难。比如又一次,我和爸爸出去吃饭,可是走着走着。我突然发现爸爸不见了。开始我有些害怕,可是后来我急中生智,有了一个办法,就在原地等着,不一会。爸爸果然回来了,原来爸爸去了银行,忘了告诉我。

我一定做一个为别人着想和勇敢的孩子。

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6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是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绿狗山庄。现在,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当秋风吹开满园菊花的时候,球球老老鼠终于又回到翠湖公园。它给我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消息:在群山深处有一座神秘的绿狗山庄,在那里,它遇见了地包天夜思念的想小白。地包天、球球老老鼠和笑猫,日夜兼程地来到了绿狗山庄。它们找遍了绿狗山庄里的每一个角落,却始终不见小白的踪影。不久,地包天也离奇失踪了。笑猫和球球老老鼠终于发现了隐藏在山庄里的那个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

可是,它们无法将那一百只绿狗从噩梦中拯救出来。就在它们沮丧不己的时候,一瓶有魔力的酒,竟然让球球老老鼠拥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深夜,绿狗山庄上演了惊魂动魄的一幕……

听了我的简洁介绍,你是否也想看一看这本书呢?

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绿狗山庄》。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笑猫与虎皮猫的婚礼之后,京巴狗地包天对婚礼的伴郎——小白,念念不忘。然而,就在这不久后以变成球球的老老鼠为大家带来了小白的消息。它在一个偏远的绿狗山庄里,看见了小白的踪影。可想而知,当地包天知道这消息时欣喜若狂。可当笑猫与一群人寻找小白时,不但没见到小白,就连地包天也跟着神秘的失踪了......

在这个故事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那个自私的艺术家了。他为了达成自己的梦想,从四处寻找到了100多种不同种类的狗,用颜料把狗的毛都漂染成了绿色,并且,用铁丝把他们的耳朵固定住,关在了小黑屋子里。而那个艺术家每天来观察狗狗们的不同神态......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向那位艺术家一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如果,我们人人都只为自己着想,从来都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那么,我们将生活在一个自私自立的世界中!

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8

这个暑假,我仔细地读了两本书,一本是《大宇神秘惊奇》,另一本叫《绿狗山庄》。《大宇神秘惊奇》神奇而又恐怖,吓得我心惊肉跳。绿狗山庄里的男主人自私自利,为了完成一百件绿狗雕塑,剥夺一百只狗的快乐和自由。这两本书都十分好看,但是我还是喜欢看《绿狗山庄》。

当最后一朵荷花在瑟瑟的秋风中凋谢后,菊花开了。我喜欢菊花,它虽然不如春天的花娇艳,却有傲霜的风骨。这是出自《绿狗山庄》中的一段,我非常喜欢这段话。从这里看出,菊花非常坚定。当然,我也喜欢荷花的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

我仿佛和马小跳一起来到秘密山洞,耳朵里仿佛听到山洞外传来的阵阵脚步声。先是张达的“赶去救火一样”的跑步声,紧接着是毛超的“轻飘飘”的跑步声,最后是唐飞的一串串“沉闷”的跑步声。原来,不一样的人,脚步声也不一样啊!

当我读到笑猫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在它热心的朋友们的帮助下,终于救出了这一百只生活在噩梦中的绿狗时,我悬在半空的心终于放下了,我真替它们高兴!我佩服笑猫的智慧和勇气,这正是我所缺乏的。以后我在学习上一定要积极思考、勤动脑筋,大胆举手,敢于发言,用自信和勇气书写自己的人生!

小说《绿狗山庄》读书心得个人感悟

读书心得:小说《俗世奇人》的读书心得感悟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俗世奇人》的读书心得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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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俗世奇人》的读书心得感悟1

《俗世奇人》这本书写的是老天津的奇人异士,这些人都有一技之长如正骨的、卖药糖的,看牙的……又热又辣又爽又嘎又不好惹。这本书幽默有趣,运用了人物描写和环境描写,文章内容引人入胜。

作者冯骥才,1942年出生于天津,他是中国当代画家、作家,我们学的《珍珠鸟》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在三十六个故事中我最喜欢泥人张这个小故事。泥人张原名张明山,他最喜欢去两个地方:一个是东北角的戏院大观楼,另一个是北关口的饭馆天庆馆。在那他就为一件事:看角色。一日下雨他去天庆馆里饮酒,忽然走进来三个人,其中一位是贩盐赚下金山的“海张五”。这位“海张五”嘲笑泥人张并拿他找乐子。泥人张不急不恼,从鞋底抠了一块泥,左手飞快地捏了起来,捏完后他将捏好的泥团放在桌子上并转身离去。那泥团让人叫绝:好似把张五海的头割下来放在桌子上一样。张五爷不服气,过了几天泥人张就生产了一二百个张五爷的泥像,上面还贴着一个白纸条:贱卖张五爷,后来海张五没办法只好花下大价钱买了这些泥人。这个故事十分生动,让我了解了天津人不一样的生活和奇特的手艺。

在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很平凡但不平庸,他们工作专注,富于创新,也非常敬业。每个人都把拿手好戏做的更精湛,而这些拿手好戏都是他们多年练习所积累而成的,这就是“匠人精神”。记得秋山利辉在所写的《匠人精神》这本书中提到过:“无论在哪个行业,想要成为一流的'人才,只有相信自己的能力,一边挥洒汗水,一边锻炼积累自己的实力,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是啊,勤奋不懈是匠人的基本,不忘初心是匠人的明灯,拥有这两件法宝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小说《俗世奇人》的读书心得感悟2

《俗世奇人》是作家冯骥才的作品。

在冯骥才的笔下,我们读到了人类中奇人的精彩。书中的奇人有很多,如:拥有神鞭的傻二、看病前必需放7锭银子的苏七块、力量惊人的张大力、刷墙不沾衣的刷子李等。在作者的笔下,那些人物各有特点,被刻画得栩栩如生。书中的奇人仿佛立在自己眼前一般,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我想,这也许是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吧!

奇人之所以被称为奇人,是因为他们有着别人没有的独特本领,他们靠自己的手艺生活,靠自己精湛的手艺受到别人的敬佩与尊重!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生活。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界上有了他们,我们的俗世才显得更精彩、更神奇。

《俗世奇人》一书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刷子李。刷子李有一个绝活:就是刷墙的时候衣服上不会染上一点点油漆,如果沾上就不收费。刷子李敢于下这样的赌注,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手艺深信不疑。有一次,徒弟在给刷子李端茶点烟的时候,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徒弟以为那是滴下的油漆,赶紧用手去捏那个白点,结果白点却消失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烫破一个小洞,里面裤子的白颜色从小洞中透出来了,徒弟对师傅佩服不已,并为因一时怀疑师傅的手艺而羞愧。

在我们身边其实也有很多“奇人”。例如:王同学爱看书,口才特棒,同学、老师对他刮目相看;邓班长学习优异,几乎是各学科的“全能冠军”;丁同学人高马大,投实心球无人能比等。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别人眼中的奇人,只要你刻苦努力,专心做一件事,并用心把这件事做好,就能达到精益求精的境界。

小说《俗世奇人》的读书心得感悟3

上学期我在课本中认识了一位身怀绝技的刷子李,对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暑假里,我终于有时间好好读一读了。

这本短篇小说集里收录了冯先生的三十六篇短篇小说,这三十六篇小说充满了生活气息,人物形象活灵活现,它书写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地域风貌和风土人情,也展现了我国民间文化的精艺技艺与其中蕴藏的智慧。最让人叫绝的是里面还配有冯骥才先生亲笔画的人物肖像,个个惟妙惟肖。

书里面的三十六个人物个个都身怀绝技,令我大开眼界。有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嗜酒如命的酒婆……他们都是俗世里的奇人,却个个有独门绝活,在津门享有盛名。

这些人物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苏七块了,他是一个骨科大夫,他看病有个规矩,看病前必须先交七块银元,有一次,车夫张四摔断了胳膊,手头没有足够的钱,不管他怎么哀求,苏大夫就像没听见一般,一直在打他的麻将,旁边的华医生看不下去了,偷偷地给了张四七块银元。等张四付了钱,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捏了几下骨头,张四还没反应过来,苏大夫却说:“接上了”。还给他涂上了药膏,送了几包活血的止疼的药,也不另外收钱。等人都走了,苏大夫把七块银元还给了华医生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这真是一个医术高超的奇人。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随着冯先生的小说穿超到了百年前的天津,这些俗世奇人赋予了天津鲜活的生命力。有机会我一定要去天津走一走、看一看。听听天津人说说“嘛”,尝一尝十八街的麻花、狗不理的包子,再买一个泥人张的泥娃娃。

小说《俗世奇人》的读书心得感悟4

《俗世奇人》写的是天津一个码头的故事,那码头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码头里的人却大多是“能人”。

能人,顾名思义,就是有本领的人。在俗世奇人里,那小码头有不少有本领的人,天津人又喜欢给那些有本领的人起外号,所以那些有本领的人都有外号,比如苏七块、刷子李、酒婆、死鸟……其中我最佩服的是刷子李,刷子李有规矩,刷墙时一身黑,刷完身上没有一点白色的墙粉,并且每刷完一面墙就要抽袋烟,喝杯茶,一天只刷一间,就这样的人,人们只要买了房,必定都让刷子李来刷。

一天刷子李收了个小徒弟,姓曹,名小三,这曹小三表面来学习,真正的意义是来看看刷子李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开始曹小三只是给刷子李点烟,倒茶。终于有一次刷子李带着曹小三去刷新建的洋房。刷子李换上衣服后,开始刷起来,曹小三瞪着眼珠子细看刷子李身上有没有墙粉。刷完了第四面时,曹小三为刷子李倒茶时往刷子李身上一看,天哪,刷子李裤子上有一个豆粒般大小的白点。曹小三想:“看来他不是神,只不过比平常的粉刷匠厉害点罢了”。曹小三不想难为师傅,但情不自禁地又看了一眼刷子李身上的白点,刷子李接着说:“小子,你以为这是墙粉吧”,刷子李说,说完只把裤子轻轻往上一提,白点接着没了,曹小三惊呆了。刷子李说:“你你以为别人的本事是假的?好好学本事吧”。曹小三今天学到的,恐怕别人一生也学不到。

看完这篇后,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如果想成功,必须学好本事,想要学会本事,就必须下苦功夫。

小说《俗世奇人》的读书心得感悟5

俗世奇人这本书中,写的非常生活化,作者冯骥才运用灵活生动的写法,创造了灵活的人物,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这本书的写法语言的理由。这本书大致写的格式是以一些散文为主,关于生物的事,但冯先生能把生物写的活灵活现,让人脑海中能浮现出画面,这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这篇短文,其中悟出的道理,有我记忆幽深。首先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说它有神奇的魔力,而是从凡人炼出的功夫,什么成就都要自己积累。刷子李刷墙漆不会粘到身上,一滴也没有,他从未失误过,这是他练出来的一手本领。为了让别人看到,见证自己的本领,经常穿着一身黑衣服,就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本领是得练出来的。作者还把动作写的很细致,在他笔下的刷子李,比现实中的还要生动!从刷子李的手腕转动刷子开始,就能让读者的脑中想象出刷子李刷墙的画面,作者抓住细节描写,将刷子李刷墙的动作细致化,让我感受到刷子李刷墙时手法熟练,让我最为佩服的就是他刷墙时一滴白点都不会溅到身上,充分地感受到他扎实的基本功,可见他练习刷墙时间长,耐苦耐劳才得到的结果。这篇故事围绕的是一个中心,讲的一个道理。

除了刷子李,就是酒婆这篇文章。酒婆这篇文章的动作描写不多,但不代表就体现不出酒婆喝酒后的那副模样,我敢说,仅凭一个词,就能让我体会到酒婆喝醉后的那种疯疯癫癫的感觉。尤其是最经典的一段,酒婆一直喝老板参过水的烈酒,喝下嗓子时热烈的酒味让我也感同身受。

读完这本书,总感觉意味深长,就凭刷子李这篇文章总结出的道理,大致的意思就是“奇人,并不是有奇特的功能,而是自己练出的一身本领,成就为奇人。”

小说《俗世奇人》的读书心得感悟

读书心得范文:小说《荷马史诗》读书心得感悟


荷马史诗,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读荷马史诗,读者有哪些读书心得要分享的呢?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荷马史诗》读书心得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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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荷马史诗》读书心得感悟1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但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引发的,相反,他认为引发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蒙惑了阿伽门农王的头脑,从而触发了阿基琉斯的愤怒,使得特洛伊人有机可趁。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可以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天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事实上,特洛伊战争之所以会爆发,无非就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统治更辽阔的疆土,联合各方的首领,而他们又各怀鬼胎,且都想从战争中捞到好处,或者说是得到战利品。攻城略地,洗劫一空,占为己有,同样,那个时代的英雄也是如此,抢夺肥沃的土地,俘虏他国的人民,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隶。往往把战争美化的是那个时代的文人。然而,荷马却没有,他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战争的惨烈和残酷,英雄战死沙场,妻离子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他以悲天悯人的叙述力,感动了无数的读者,这就是荷马史诗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是对后世的一种警告,他恸哭着一次次告诉后人,战争的血腥和残酷。

荷马史诗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是复杂的,这是几经转手、改编造成的,《伊利亚特》并非出自荷马一人,所以根据书中的某些内容,很难断定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但我们不难发现荷马在歌颂英雄无畏的同时,也提出了鲜明的反战立场。

荷马史诗最精彩的地方就是包罗万象的比喻了。其中,用真实的生活作形象的比喻,让人耳目一新。比喻中,诗人为读者展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文化、生活、习俗等各式历史图景,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尤其第十八卷写匠神赫菲斯托斯为阿喀琉斯制造铠甲的经过,诗人用了长达150行的诗句来描写阿喀琉斯盾牌上的图画,那上面反映了那个时代日常生产劳动的情景及诸多细节,其中包括大自然的景色,农村和城市的风光,战争、婚礼和宴会的情景,竞技场上的表演,等等。

荷马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是栩栩如生的,常常把战场上英雄之间的搏斗比作狮子、野猪同猎人、猎犬之间的搏斗。诗人善于描写战争,场景宏大,尤其是特洛伊人放火烧阿开亚人的战船,两位埃阿斯力战赫克托尔及众特洛伊将士登船那一幕,让人惊心动魄,如临其境。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在以后的史诗中都能感受到,如《埃涅阿斯纪》、《失乐园》等。

小说《荷马史诗》读书心得感悟2

伊利亚特第22卷主要描写了两军主将阿喀琉斯和赫克托耳的决战,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决战的情形和诸多细节,表现出了阿喀琉斯的勇敢无畏和赫克托耳的怯懦惧敌。

两人的决斗结果仅仅由神用天平来决定,这似乎太过于草率,可又是无法抗拒和改变的,从中也透露出了古希腊人对命运的看法--神可以主宰和决定一切,人总是无法逃脱命运的魔爪,无论是怯懦惧敌的赫克托耳还是英勇善战的阿喀琉斯,都无例外。

仔细阅读,可以看出阿喀琉斯是个珍视友谊、骁勇善战,却又有些残忍的人,前两者可以通过他参战的原因(为死去的好友报仇)以及决战场景表现出来,而他的残酷,似乎也正是战争的残酷性的直接表现和例证。令我感到诧异的是荷马对这异常残酷的决斗场景和战后场景采取了写实亦或是近乎夸张的描写,大肆渲染,以此烘托出英雄的英勇,表达出无上的荣耀。也许在古希腊人的眼中,虐杀战败者本身就是荣誉的象征,是英雄气概的体现。而这种血腥下的荣誉在我看来是不值得炫耀的,在荣誉的桂冠下隐藏着滴流不止的鲜血……

本卷不仅形象生动地塑造了两个主角,还通过详略得当的精巧布局和大量的动作语言及神态描写成功地塑造了其他几个形象,包括雅典娜、宙斯、阿波罗、普里阿摩斯、安德洛玛刻等等。其中最感人的莫过于对赫克托耳的父亲普里阿摩斯的描写,语言和神态描写居多,“随我去吧”“痛哭流涕”等等,把一个父亲对儿子深深的爱意体现的淋漓尽致。

事实上,伊利亚特22卷带给人的思考与感动远不止这些,总体而言,人物形象具体生动,故事情节详略得当,各类描写手法运用适宜,近乎完美地体现了史诗的恢弘气场和战无不胜的英雄形象。

小说《荷马史诗》读书心得感悟3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希腊最勇猛的将领阿基疏斯面对节节失利的危急局面,抛开与主帅的个人恩怨,奋勇作战,扭转了战局。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这两篇故事都是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因此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希腊民族历史。阿基疏斯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同时有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这些弱点往往会酿成大错。

《荷马史诗》叙事生动明确,语言流畅。书中的英雄人物热爱生活,给人一种向上的力量。

小说《荷马史诗》读书心得感悟4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被称为"希腊的圣经"。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史称作"荷马时代",因《荷马史诗》而得名,《荷马史诗》是这一时期唯一的文字史料。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以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勇将阿喀琉斯的争吵为中心。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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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6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资料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1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齐,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至8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9?8世纪)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6世纪正式构成文字。公元前3世纪至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修改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日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供给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礼貌时代的主要遗产。”所以,《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述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终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经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到达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抗议。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我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前者只描述了4天的战斗、21天的埋葬仪式和26天的空闲时间共计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述了41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很多“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荷马史诗》在各方面都到达了极高的成就,是古希腊文学中的瑰宝,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是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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