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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观看心得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是美食,能让人垂涎三尺。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书心得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读书心得: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看完整本《鬼吹灯》系列后,最戳中内心的就是,里面讲的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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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1

那天阿水借了一本名叫《鬼吹灯》的书给我,感受很深,虽然我看不懂讲的是什么,反正我就是喜欢里面那些鬼故事,昨天我还讲给我同桌丽丽听了,吓得她直发抖,还气呼呼的不停的捶我,其实我蛮喜欢她捶我的,我觉得蛮舒服而且又不痛。还有就是主人翁不畏艰险,勇敢执着勇于挑战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我立志长大后我也要像主人翁一样做一个勇敢的摸金校卫。

平时总是在网上找一些各式各样的小说看着,各种题材的都有,可是很多都是每天在等更新,有的时候我连着看几本小说,每天都只有三四章节,让人等着有点闹心,于是我总会找一些比较写完全的书柳州卡菲团购网看,前几天刚把一本书看完,于是就琢磨着重新找一本,最后在书海中挑来挑去就挑到了《鬼吹灯》,一直都有听说这本书比较好看,而且连游戏都有出了。

但是一直以来我的潜意识就告诉我关于这类宛如鬼片之类的小说我还不如去看电影来得实在,但是就在我仔细的开始读这本书之后,我发现我以前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这不是我想象中的就如聊斋之类那般小说纯属写鬼怪之类的题材,虽然我只是看到了第一卷,但是确实这本书让我震撼,全书构思新颖,而且所富含的知识面之广阔让我对作者之敬佩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所囊括的层面让我大为惊叹,里面所提到的人文,自然,地理,历史,考古,文物,枪械,宗教,周易八卦等方面都是我从未涉及过或许了解过的,更别说一些地域文化更是闻所未闻,或许我曾知道过楼兰,但是我免费算命绝不曾知道还有精绝,还有西夜古城,还有黑沙漠,特别是关于我国富有很强烈神秘色彩的风水相术这方面更是引起我强烈的好奇,为此我还曾在百度上仔细的搜寻一番,而这更让我对作者如此博大精深的知识面打心里佩服。此书还有就是文笔幽默,或许谈不上幽默,但是很多地方有点搞怪的意味在里面,特别是偶尔还会弄一些毛主席语录,或者是一些俗话之类,使得本书看起来韵味十足。

很偶然间的机会,路过一个小书摊,看到这本书,因为平时老是身边有人念叨着这本书如何如何的精辟,于是我顺手就买了下来,回到宿舍,一打开,我就完全甩不掉了,仿佛有种魔力在深深的吸引着我,让我不停的读下去,主人翁(胡八一)彪悍的人生经历一次次的碰撞着我的心门,我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住了,那包罗万象的知识面,囊括了关于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真可谓无所不有,无所不谈,这让我的知识层面猛然间就来了一个质的飞跃,太强悍了,终于发觉自己的知识面跟作者之比较真乃十万八千里啊,于是我觉得明天开始我每天泡在图书馆,需要把握每天的每分每秒充实自己。

那天老水借了本《鬼吹灯》给我看,我一下就迷上了,上课看,下课也看,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在看,看的我废寝忘食,看的我上厕所忘了带厕纸,书中所写囊括万象,涉及众多层面,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文字组织紧凑自然,是本难得的好书,而且里面太多的冒险经历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所以我决定以后多了解关于一些考古,文化,人文还有地理,历史,医学之类的知识,为毕业以后独自冒险做好充分的准备。

前面我也提到了,我也只是刚刚开始看这本书,而且还是看到第一卷而已,很多地方的想法不够成熟,对此书的认识还是很片面,或者我此时此刻根本就没有发言权,所以我也不敢写太多,或许等我确确实实的仔细研读之后,或者我的感受会比此时更加深邃些。

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2

在西单图书大厦买了一套四本《鬼吹灯》这几日都在手不释卷的研读,每天都到凌晨两三点,今日总算读完。有如下感想,不吐不快。

首先,对作者表示敬意,全书构思新颖,题材独特,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真可谓上下五千年,纵横几万里!西域文化,古滇文化,西藏宗教随便那方面的知识都是深不可测的,我真是对作者的知识面表示由衷的钦佩!

其次,情节组织紧凑,虽然书中内容庞杂但作者还是能有条不紊的一一展开,就象带着读者打一个电脑游戏一样层层过关,引人入胜!

但我认为本书也有一些不足,在此提出也是希望看到作者更精彩的作品。

一,主题模糊:全书给我最大的印象是各种惊险情节,各种古怪生物和一些墓穴风水知识,但所有这一切过后的深刻精神主题稍若,这样显得小说思想深度不够,是网络流行小说的通病。

二,缺少重点:书里的内容实在太多太杂,全书分四部其实是四个不同的探险故事,但这四个故事构成基本雷同(只是地点,生物,任务不同)有些重复的感觉,也许去掉些东西可能更精炼。

三,人物描写不够:这是我对全书的最大抱怨,小说太注重惊险的情节过程,但人物之间的关系,感情过于苍白,我认为这真的是另外一条重要线索,侠骨柔情是我们永恒的主题呀!

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3

《鬼吹灯》充斥着惊悚,神秘,探险,盗墓等元素,作者构建了一个半真实半虚幻的盗墓体系:摸金校尉,卸岭力士,搬山道人和发丘天官。跟随着这些盗墓者的脚步,我仿佛踏上了接天的险峰,又仿佛钻进了漆黑的地底。

可以想象,在夜深人静的封闭墓室,在杳无人烟的奇险洞穴,去瞻仰古人的遗迹,搜寻遗失的珍宝,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智慧,每次主角们出生入死,都有一种动人心魄的共鸣力量,一个个超自然的现象挑战这我们神经的承受极限,古人奇异的思维方式震撼着我们的科学理念:在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有超越生死的存在?缥缈的周天易卦是否真能预示这命运的走向?千古一墓的墓主门是否真能在死后羽化升仙?在死亡的尽头是否真的有虚无的幽冥?

当我真的踏上高峰,潜入水底时,我就能感到那总粉身碎骨,灭顶之灾的恐怖,或许,真正在死亡面前战栗过的人们才会感觉到自然的威力,才会理解古人为了脱离死亡的疯狂,光是道听途说,总总诡异至极之事已让我头皮发麻,在此我以一种谦卑的身份记下我在陪同《鬼吹灯》主角走遍十多个省,涉足千山万水,踏入无数神迹般古墓的经历,即使阅尽千百番轮回,生命依旧短暂而渺小,而生者当敬畏死亡!

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4

依稀还记得当时买到鬼吹灯第一部精绝古城的时候,翻开书页读完第一章,作者的口气让人有种想笑、想一直看下去的冲动,新奇加点儿逗趣,又满足我的猎奇心理,附页的地图也是我一开始超爱这本书的原因。

接下去,一个恐怖离奇、充满死亡、暴力、血腥的世界展现在我的面前,各种从未听说过的古怪工具和术语,玄学易经种种神秘的理念,还有摸金校尉的各种规矩对我来说都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引力。三个主角胡八一、胖子和shirley杨的对话,动作,像是电影画面般的在我脑海浮现,陪着他们看精绝古城的独眼雕塑,精绝女王棺墓,爬秦岭神树,斗诡异面具虫,在虫谷盗献王墓,去龙陵迷窟历险,上大雪山闯鬼门关……他们失去战友的悲伤、找到财宝的喜悦,仿佛都能感受得到,他们的激情永远让我佩服。鬼吹灯I写完后我爱上了鬼吹灯,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灯迷。

其实我看的玄幻小说并不少,但是头一次这么喜欢一个系列的故事,喜欢盗墓主题的书。之后,我还觉得不过瘾,看了盗墓之王,看了盗墓笔记,但是总觉得和鬼吹灯有点儿差距、随着盗墓笔记越写越多,渐渐被吴邪和小哥这两位主角吸引,小哥的身世之迷直到最后都没有揭晓,感觉写的太大有点儿收不住的感觉。不拿盗墓笔记与鬼吹灯做比较,都很喜欢。

随后,看了鬼吹灯II第一本黄皮子坟、倒退到之前,感觉好幼稚,而且探险也远没有昆仑神宫那么惊险,只是处处透着诡异,停滞了好长一段时间。其实II感觉写的有点儿不像之前的风格,让我颇为失望。不过本着看完的信念,看了南海归墟和怒晴湘西,感觉还是不错的。巫峡棺山是胡八一探险的最后一部,真有点儿舍不得看下去,待看完了再来写个结尾。

鬼吹灯终于是看完了,这本书对我来说有太多的记忆,一直舍不得读完。所有八本读的跨度大概要从20xx年到至今了八年了吧。各种惊悚恐怖的探险,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物,还有因为这本书认识的人,真的很感谢上天让我遇到这本书,感谢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让我体会到也许是我这辈子都感受不到的世界。

到底是因为我爱探险冒险的内心让我这么爱这本书,还是因为这本书而让我喜欢探险类的各种影视资料,无论是书、电影、电视剧等,到现在都有点儿分不清了。记得在这本书之前是非常爱看玄幻的小说,但是大都是各个作者幻想出的异世,这么有年代感的现实题材小说,那个时候的读完的感觉大概用惊为天人来形容都不为过。

鬼吹灯2最后一部巫峡棺山是点睛之作,比前三部写的都要精彩。印象特别深的包括过燕子桥、神笔画门,棺材山移山和尸仙出世的场面尤为让人印象深刻,还有一路同行的孙教授和老猿也让人觉得诡异异常。结尾还是一贯鬼吹灯的风格,总要有人死才罢休。最后胡八一刀山火海闯过后和miss杨海外逍遥还是很HE的。

人点烛,鬼吹灯,堪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5

《鬼吹灯》是一部悬疑、恐怖惊悚的盗墓历险的小说,作者在整部书当中时时处处设置悬念的写作手法,使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且其架构比较宏大,想象非常丰富,描写十分生动,剧情也很曲折。《鬼吹灯》不仅充斥着惊悚,神秘,探险,盗墓等元素,还讲述了70年代的中国,以__为大背景,可谓是反应了一代民风。

书中并没有向读者叙述那种老套路的鬼故事,可以说书中基本就没出现过鬼魂,当然除了胡八一祖父胡国华遇到的那个女鬼之外,而大多是古灵精怪的描写,作者天下霸唱的文笔很是让人欣赏,他把气氛渲染得很诡异,让人觉得只不过是些怪物在作祟没什么新奇的。

全书以三位当代“摸金校尉”——“胡八一”和“胖子”还有那个“Shirley杨”为主角,人物个性生动鲜明,描写了他们利用胡八一家祖传的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那些失落在大地上的一处处龙楼宝殿的离奇经历。

作者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实在是让人折服,昆仑山大冰川下的九层妖塔,中蒙边境野人沟中的关东军秘密要塞,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西藏喀喇昆仑山中的古格王朝无头洞,陕西的龙岭迷窟……这些种种绝难见到的离奇事物,在书中主角足迹遍布沙漠、雪山、森林、峡谷、急流、草原等等时一一呈现了出来。

因此,可以说,全书构思新颖,题材独特,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

西域文化,古滇文化,西藏宗教的知识都是深不可测的,可想而知作者的知识面,阅读面得有多么广,也算是作者文化背景的一种显示吧。这倒是可以作为我们多读书,读好书的一种激励,想想只有知识面广才能或者说有可能“吹得起来”,亦或者说为“吹”提供一种可能性。

惊悚小说《鬼吹灯》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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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


《盗墓笔记》这套书,悬疑、引人入胜,可是三胖子结尾太潦草,只是为完成十年之约而匆匆结局,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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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1

那天从班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鬼吹灯》的书给我看,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一口气用了五把书看完了,这本书写得太好了,里面讲了很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一些人文,历史,地理等等。

还述说了很多一些关于动植物方面的知识,这些都是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虽然主人翁是一个盗墓贼,但是他所见所闻,所经历的很多东西都让我很是向往,每每跟着主人翁的思路我的思维也渐渐开朗,仿佛置身于书中一般,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也有了一种想去冒险的冲动,而且自从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每次看到一些坟地或者墓地我都忍不住的在想里面是不是有书中所说的大量的古董,总是让我有种想撬开墓碑打开来看看的冲动。所以我要努力的读书,考上好大学,做一个考古学家,到处挖墓。

书中所写,涉众多层面,引人入胜,而且里面太多的冒险经历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所以我决定以后多了解关于一些考古,文化,人文还有地理,历史,医学之类的知识。

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这篇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引入,讲述三位当代校尉,为解开部族消失的千古之谜,利用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一处处失落在大地深处的龙楼宝殿。

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2

《鬼吹灯》是一部悬疑、恐怖惊悚的盗墓历险的小说,作者在整部书当中时时处处设置悬念的写作手法,使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且其架构比较宏大,想象非常丰富,描写十分生动,剧情也很曲折。《鬼吹灯》不仅充斥着惊悚,神秘,探险,盗墓等元素,还讲述了70年代的中国,以__为大背景,可谓是反应了一代民风。

书中并没有向读者叙述那种老套路的鬼故事,可以说书中基本就没出现过鬼魂,当然除了胡八一祖父胡国华遇到的那个女鬼之外,而大多是古灵精怪的描写,作者天下霸唱的文笔很是让人欣赏,他把气氛渲染得很诡异,让人觉得只不过是些怪物在作祟没什么新奇的。

全书以三位当代“摸金校尉”(盗墓贼)——“胡八一”和“胖子”还有那个“Shirley杨”为主角,人物个性生动鲜明,描写了他们利用胡八一家祖传的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那些失落在大地上的一处处龙楼宝殿的离奇经历。

作者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实在是让人折服,昆仑山大冰川下的九层妖塔,中蒙边境野人沟中的关东军秘密要塞,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西藏喀喇昆仑山中的古格王朝无头洞,陕西的龙岭迷窟……这些种种绝难见到的离奇事物,在书中主角足迹遍布沙漠、雪山、森林、峡谷、急流、草原等等时一一呈现了出来。因此,可以说,全书构思新颖,题材独特,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

西域文化,古滇文化,西藏宗教的知识都是深不可测的,可想而知作者的知识面,阅读面得有多么广,也算是作者文化背景的一种显示吧。这倒是可以作为我们多读书,读好书的一种激励,想想只有知识面广才能或者说有可能“吹得起来”,亦或者说为“吹”提供一种可能性。

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3

“人点烛,鬼吹灯。鸡鸣灯灭不摸金。”鬼吹灯里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了。

《鬼吹灯》是一套盗墓小说,而我今天所写的是第六部(南海归墟)。

相传在南海深处有一个地方,叫“恨天之国”则为“归墟”。那个神秘国也神神秘秘的消失了。那个地方被称为南海海眼,那海眼像极了精绝城里的鬼洞,众人大惊。他们为了“秦王照骨镜”来到那里,但更为了那的南珠。不惜下海寻那玛丽仙奴号,玛丽仙奴号唯一幸存者说那有阴火,实则龙灯。众人海上寻宝,惊险万分。先是去瘟纸船,惊天的海啸,黑潮浮棺,闹鬼等等。

(鬼吹灯6南海归墟)的确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不像(盗墓笔记)那样的情节复杂,(盗墓笔记)虽比《鬼吹灯》的文字更加紧凑细腻,但大结局太过复杂,看了几遍都不懂。而《鬼吹灯》虽松散,但我总之是看得懂的。

《鬼吹灯》是一部探险小说,而我只看到了(南海归墟),如果单看简介,我觉得(怒晴湘西)会比(南海归墟)更精彩,更清楚。

胡八一和王胖子,当然还有shirley杨是雷打不动的三个人。从美国治病回来的陈教授借举行家宴之机,请求胡八一去寻国宝秦王照骨镜,这面镜子的失落之地正是南海的珊瑚螺旋。众人商议过后,决定去南海寻觅失落的宝物,顺便做些“采蛋”的生意——采捞南海明珠。

—艘无人驾驶的幽灵血船出没于白雾茫茫的海面:天空中下起了鱼雨,海面上出现了一堵巨大的水墙,难道是传说中的“龙上水”?还没接近珊瑚螺旋,匪夷所思的怪事接连出现。这时,座船底舱的夹层中不时传来嘀嘀咕咕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密谋着什么,要将这帮探险者置于死地……

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4

你看过《鬼吹灯》吗?我看过一点点,他不是什么儿童文学,我只看了一本,因为他好看,但是我又没看完,因为内容好吓人!这是一部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或者会有人觉得盗墓不是好事,但是把盗墓的故事说出来,那是相当的惊险刺激!

第一次看到这套小说是在姑姑家。姑姑说这书原本只在发表在作者的博客里,后来实在是太火了,就出版成册了。这还是她几年前收集的,算算时间,这书发表的时候我还是个念大班的小不点,谁知道几年后也能分享这读书的乐趣。

言归正传,让我来告诉你《鬼吹灯》为什么好看:

第一个故事叫《精绝古城》。传说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古代的西域曾有一个精绝国,首都精绝城曾经的繁荣华美,鼎盛时期,在西域罕有匹敌。他们的女王是一位美艳绝伦的女子,拥有着非凡的力量,后来国中发生了一场灾难,从此这座古城便消失不见了。昔日的光荣被黄沙掩埋,只能从一些古老的文献的零星记载中,依然告诉后人它曾经存在过。

我们的主人公深信精绝古城的存在,誓要找到精绝女王的陵墓,于是根据那些零星的记载,和一群考古专家领着一几十头骆驼向无人沙漠中走去……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肆虐的狂沙、四处的断壁残垣几千年来堆积了无数的尸骨、沙漠里的行军蚁像潮水一样围攻,在损兵折将地一名队员被毒蛇咬死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那精绝城女王陵墓的入口……女王的陵墓里那大量精美的壁画活生生地证明了精绝古城真的存在过,但是,古墓是同样是十分危险的:大批大批的&后的话,可能真的是位奇人吧,结果确实80后一代。越看越深入人心,了解了从未知道的风水知识,或许那些都是捏造的,但是却让人深信不疑,有种很想去一起探险的冲动。

每次看过一篇以后,就会期待下面故事的延续,几篇看下来,从历史书中不想去记忆的历史,这里却历历在目,关东军,日寇在东北的地下军库,日军用中国人体做试验等,一切心痛的历史,都记忆犹新,并正面的去剖析,挖掘,打破传统观念,用故事中的正面人物克服一切困难捣毁读者心中的痛。而且在文章中经常出现一些像“龟”这样的生僻字,却让我狠长了一次识字的能力和历史知识,这个“龟”是读作“QIU”,在文中有个古城域名为此。

文章的内容让我觉得很真的不仅是这些历史遗迹,而且在刻画人物上,也是生动与新鲜的,在鬼吹灯第二部也为四本,分为:《鬼吹灯之一黄皮子坟》,《鬼吹灯之二南海归墟》,《鬼吹灯之三怒晴湘西》,《鬼吹灯之四巫峡棺山》中,感受到科幻大片的力量,如果我是导演,制片,会冲动去用电影的方式刻画,塑造人物,让大家看到中国也有这样的科幻片,甚至比那些机器人还要神秘诡异,因为我们,有历史,有文化,有古墓,有亡灵。

文中“僵尸”与“行尸”区别也做了详细说明,很多不知的知识,让我们懂得了世界上并非有鬼魂,却有很多科学难以理解的事情,但是那些却可以用大自然的语言来进行剖析得出结论。例如“诈尸”确实很容易出现的事情,那是因为遇到自然界空气进入或是遇到人体阳气,使得尸体皮肤收紧,阴气减弱,弹跳的作用。

非常喜欢《鬼吹灯》全集的作品,每本书都各有千秋,希望大家去看看,真的是很棒的惊悚小说。

我现在还在继续看着《鬼吹灯2之三怒晴湘西》(有的却叫做湘西尸王),与刻画着的摸金校尉一起探险各大陵墓亡穴的惊险旅程。

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

读书心得: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


咀嚼书中的宁静,体会其人生滋味。读书,可以让读者在迷茫中找到出路;在书海中,找见自身的启迪。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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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1

看到《喜乐与我》这本书,我一口气把它读完。马提为了救出喜乐,狗。受尽了狗主人的压榨,最终救出了喜乐。

喜乐是一只遭主人欺负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那里偷偷逃跑,向马提求救。马提决定不顾一切地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自己的食物偷偷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后来不幸的是喜乐被一只巨大的德国牧羊犬咬伤,马提拼命的为有钱人家干活,细心地照顾喜乐,为了喜乐,他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给喜乐吃。可见他是多么喜欢喜乐。最终马提治好了喜乐的伤。

为了赎回喜乐,马提答应给喜乐的主人做二十小时的苦工。在狗主人的恶意压榨下,马提最终坚持了下去,喜乐终于归马提所有。

马提的执着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2

《喜乐与我》这本书所讲的可一句话代替:男孩子马提如何帮助一条狗的故事。

喜乐是一条被主人虐待的小狗,它两次从主人那里逃走,跑到马提家的附近向马提求救。马提很喜欢喜乐,并决定帮助它。马提把喜乐藏在自家的山坡上,给它造了个窝,他每天吃饭都会留一些,偷偷带到山上去喂喜乐。

为了喜乐能有足够的食物,每天马提都会去捡饮料瓶、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有时甚至自己忍饥挨饿,把饭菜省下一半给它。在喜乐受伤时,马提用他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给喜乐治病。为了买下喜乐,马提答应为喜乐的主人干二十小时的苦工,他经常被弄得精疲力尽、汗流浃背,因为他有买下喜乐的愿望,所以他坚持下来了。最终他得到了喜乐。

读完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对于弱者的救助与关爱,不仅把我们变得更加善良、勇敢、更让我们懂得了爱与生命的意义。

以前我只喜欢健康、可爱的小狗,读了这本书后,让我明白狗是很聪明很感恩的动物,应该什么狗狗都喜欢,而且更要关心那些被主人虐待、遗弃的小狗。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3

《喜乐与我》是一部非常棒的小说。这本书中,体现出很多:爱心、热情、友谊……整部小说自然流畅,就好像马提在你耳边娓娓道来一般。

小说中十一岁的马提是一个爱惜动物的男孩。这一点文章开始就体现出来了:虽然人类因为身体所需,就得吃动物,但是马提对吃下可爱的兔子还是有些于心不忍。马提从来不会刻意伤害动物,对待它们像对待朋友一样,这也许就是喜乐会找到他的原因吧,因为有时候动物的直觉比人类更准。

第六章《和贾德的谈话》给了我很深的感触。“小时候,我爸爸常常用皮带打我,把我的背打得皮开肉绽,几乎没办法穿衣服。可是我还是留在他身边,因为我无路可走。结果我就变了,不是吗?”贾德这种可恶的人原来也有故事,也值得同情。是不是很多坏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呢?以后我千万不要再以表面来判断为人处事了。

这本书中所有的情节都充分展现了一个小男孩子在关爱一只小狗的经历中,如何学会了成长、信任与尊重,是一部十分有教育意义的小说。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4

“喜乐”是一只遭主人伤害的小狗,它先后两次从凶恶的主人那里偷偷逃跑,来向男孩马提求救。马提他决定不顾一切拯救喜乐。他将喜乐藏在山林中,每天节省下自己的食物去喂它,捡拾铝罐卖钱给它买食物,还给喜乐治好了伤。

为了赎回喜乐,马提答应给喜乐的主人贾德做满20小时苦工,在狗主人贾德的恶意压榨下,马提熬住了所有的苦,经过重重考验,最终使得贾德不得不同意交出小狗,终于把喜乐赎了回来。

读这本书,不仅带给我了温暖,还告诉我了世界上没有完全的黑与白、对与错。这本书中的狗主人贾德对待动物非常的`粗暴,男孩马提在跟他不断接触的时候逐渐发现:这是因为他小时候父亲没有好好爱护他、教育他,还经常痛打他,才造成了贾德粗暴的性格。在贾德长大成人后,本性并不坏,虽然他设置重重关卡考验马提,最终还是信守承诺,把喜乐交给了马提。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翁男孩马提,因为他心地很善良,爱护小动物。读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成长、信任与尊重。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5

《喜乐与我》是我从学校借来的,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

“喜乐”是一只受主人虐待的小狗,在一次打猎中,它逃跑了。主角马提遇到喜乐,喜乐就赖上马提了,他很喜欢喜乐,可是回家后,爸爸知道那只狗是贾德的,便把喜乐物归原主。过了几天,喜乐受不住主人的虐待,又逃跑了,向马提求救。马提将喜乐藏起来,每天喂给它食物吃。有一天,一只牧羊犬咬伤了喜乐,他不得不把喜乐送到医院。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喜乐失踪的消息被主人贾德得知,便气冲冲地找上门来,要求把喜乐带走。马提为了救回喜乐,答应帮贾德做二十个小时的苦工。最后他终于把喜乐给买回来了。马提真是一位有爱心的男孩呀!

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马提为了拯救一只猎狗而付出的代价很深,表明他很有爱心,不像有些人抛弃自己的宠物不管。人有生命,动物也有,所以请大家不要伤害动物呀!

人有人的目标,主角马提目标是拯救小狗,无论怎样,他都不会放弃,最后小狗终于属于他的了!

喜乐!你拥有了你个爱你的主人,你是不是很幸福呢?

小说《喜乐与我》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


《子夜》是中国著名作家茅盾描写20世纪30年代上海畸形发展的文学作品,是一部适合青少年对的读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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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1

最让我感觉到失望的是蓬勃的理想火焰被时代的洪水扑灭,心里猛地一沉,突然想到自己曾经拥有的理想是多么的不现实,说过的那些大话是多么的可笑,而置身于时代的洪流之中的人们,是多么的渺小。

矛盾的《子夜》,无疑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悲剧,在那个1930年式汽车咆哮着奔驰过飘散着“共产主义”传单的混乱街道的时代,在那个军阀混战,革命镇压乱作一团,经济跌荡起伏毫无规律的年代,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看完之后,盘踞在我心头的诸多疑问和重重忧虑,像春日沉闷的乌云一样,久久不能散去。雄心勃勃的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失败,买办金融资本家的回回得手,富家子弟的无所事事和铺张浪费,实在是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魁梧刚毅,紫脸多疱的吴荪甫,曾经游历欧美,见多识广,用尽了他的心智想要实现他伟大的梦想,但是因为身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是没有免得失败的命运,实在可悲。撇开时代背景等其他的因素,他在发扬民族工业上的努力和决心是不可否认的,虽然他也有剥削工人的一些表现,但是国际丝价一路下跌,作老板的也有苦衷,既然我们恨的是剥削的行为,就不要去恨那些同样被现实逼迫的人,他们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他在厂里奖罚分明,重视人才,又能合理规划,也确实是位不错的领导者。然而在公债市场上,他又被机智狡诈的赵伯韬逼上了绝路,又是由于他贪心不足。如果老老实实办厂,因为上海的工潮此起彼伏,当然不会容易,但是至少不会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毕竟时代接受有能耐的人啊。气派威风,不可一世的他在数月之间厂房、银行、公馆全没了,最后的结局静悄悄的,灰溜溜的。是因为罢工风潮搅乱了他的实业,金融魔王卷走了他的一切积累,革命军队打开了他老家深院的大门,还有他公馆里那一群成天游手好闲的女人和青年们,把他一步步拖向衰亡。

不光是工业人,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也不好过。吴公馆的常客李玉亭是当时上海的一位经济学教授,必然是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而受人尊重的人,但是他习惯于资产阶级闲适奢华的生活,看到共产主义革命的一步步成功,整天忧心忡忡,唯恐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其实无论是怎样的时代,有知识的人都是受人欢迎,被人需要的,他的杞人忧天与杜家大少爷杜新箨的毫无忧患意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书中形容杜新箨总是一副“什么都看不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那就是他从法国学回来的“巴枯宁主义”,当李玉亭在他耳边重复着现在面临的危机时,他却能不以为然的把视线投向遥远的海外:“不要紧!至少明天,后天,下星期,下一个月,再下一月,都还不要紧……再不然,日本,法国,美国,总该不至于要紧!供我们游乐的地方还很多呢,不要紧!”即使“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言语也不能刺激这种人奋发上进,那他花了那么多人民的血汗钱到国外去学了什么呢?真正可恨的是杜新箨一类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剥削工人的人!

然而资产阶级家庭出来的青年也未必各个如此,这让我们还不至于绝望:吴芝生、杜学诗都是典型的代表。杜学诗“国家的铁掌应该强制人们在丝业上压倒日本”,吴芝生与同学柏青一起走入“五四”游行团队,不都是他们对未来积极的表现么?他们的出现,就像正待勃发的春草,可以染绿整个田野。

然而这部著作的中心还在资本家之间的斗争,公债市场上的残酷斗争。股票就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公债也不例外,大人物在里面做手脚,谁最后接到那谁都不想要的“花”谁就倒霉。虽说我这样的评论十分幼稚,但是这种智商上的游戏实在太残忍,完全就是在那些利欲熏心的人之间玩的一场在他人头上妄加噩运的游戏,这样的游戏太不人道,太急功近利了。在我的概念里,那些单纯用经济来衡量社会进步的手段太片面,也太自私。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是什么?是某些人毕生的追求,是他们灵魂的最终归属吗?我一点也看不出其中的奥秘,是我的知识太欠缺了也罢。但是所谓股市、公债不都是以赚钱为目的,以损人利己为表现形式的无聊勾当么?那些为此疯狂的人有没有想过有些人还在饥饿的魔爪下挣扎,那些赢家的心里有没有一点对自己手下败将的留意——他们或许会变为危害更多无辜的人的冤鬼。

有没有一种行业是真正造福于社会,能让人们共同享受幸福,共同进步的?答案当然数不胜数。认认真真地做好实业,让人们共同富裕起来,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然而正是因为资本家的贪心,造成了这一系列的悲剧。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真的很多,也许正如作者矛盾所说“显不出中国革命进行的伟大气魄与最后必然胜利的前景”,但是我相信忧患是激励人前进的最大动力,我会因此而更加明确今后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2

《子夜》是一部一直以来充满争议的作品,但肯定和赞扬的声音始终占据主流,作品为读者们淋漓尽致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都市生活,引人深思。

作品开篇是一段景色描写,为下面一系列的人物出场作铺垫,紫脸多疱的吴荪甫、封建腐朽的吴老太爷更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结尾更是匠心独运,整体结构宏伟严密。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贯穿《子夜》全书的主线,反映了三十年代中国半殖半封社会的全貌。吴荪甫就像一个永不知疲倦的战士,战斗在民族工业的第一线,与赵伯韬勾心斗角;使劲浑身解数平息罢工;吞并其他小厂来扩大自己工厂的规模。只可惜他生不逢时,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半殖半封的社会背景扼杀了民族工业,虽已力挽狂澜,却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是吴荪甫一个人的失败,更是当时国家和社会的失败和悲哀。然而吴荪甫也是一个血腥的剥削者,克扣工人工资,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吴荪甫人性恶劣和冷酷无情的一面可见一斑,因此,吴荪甫形象的评价一直都是毁誉参半的。但无论怎样,吴荪甫也算是有魄力、有手段,是那个时代的民族英雄。

此外,我认为,《子夜》最值得称颂的是刻画了各赋性格特色的都市现代环境中的女性形象。林佩瑶是众多女性中最丰满的,她憧憬着浪漫伟大的爱情,然而现实生活中,她的丈夫吴荪甫却是汲汲于功力的资本家的特性,她所期盼的浪漫和诗意都不属于这个家庭,虽表面接收了现代文明,实则却只能默默反抗。爱情是林佩瑶的全部,而吴荪甫却把全部心力献给了他的事业,没有给妻子必要的关心,面对初恋情人雷鸣,寂寞的心再次燃起热情的火花,却也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然而对于丈夫的不忠却当做理所当然。林佩瑶活在这种精神痛苦中,更是在寂寞和愧疚中煎熬着,可以说,林少奶奶的一生是悲剧的,是一种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精神上的悲哀,她的人生让人怜惜,可悲可叹。

四小姐惠芳是最能体现封建文明与都市文明碰撞和冲突的女性形象。在父亲吴老太爷严厉的管教下,“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男女授受不亲”等封建思想更是禁锢着惠芳,支配着她的思想和行动。当走进这个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大上海,旧有的价值观受到强烈的冲击,地位虽然显赫,却与都市人之间存在这隔阂,四小姐就这样孤独悲哀地在夹缝中生存,精神上的矛盾让她产生了臆想。心中虽希望去追逐爱情,但禁欲思想时刻牵制着她,内心软弱的她只能学着死去的老太爷的样子,捧起《太上感应篇》潜心修行,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最后也算是有一个比较光明的结局,离开吴公馆,追求新的自由天地。

这些女性的爱情与人生比起主角吴荪甫和赵伯韬及其斗争并不是主要的和完整的,但每个女性都带有理想的色彩,形象的丰富,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对一类女性的欣赏。

《子夜》整体上显现出一种浪漫与颓废、真实与虚无的交织,也是展现了一定历史时期的历史性巨作,《子夜》的诞生更是显示了无产阶级文学的不可战胜。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3

日记《子夜》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1896一1981创作的长篇小说,茅盾近乎以写史的态度创作小说。《子夜》的情节,是被镶嵌在一九三零年五月到七月这一真实的历史时空里的。

小说中描写的一些情景,如公债交易、蒋冯阎大战等,都是有据可查的真实的史实。同时,《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

茅盾的小说,素以全景式地展现宏阔的社会生活画面见长。《子夜》的舞台设置于三十年代初期上海。作家并没有截取某条小巷或某个街角,而是从居高俯视的视角,整体展示这座现代都市的方方面面:资本家的豪奢客厅、x总会的光怪陆离、工厂里错综复杂的斗争、证券市场上声嘶力竭的火并,以及诗人、教授们的高谈阔论、太太小姐们的伤心爱情,都被组合到《子夜》的情节里。

同时,作家又通过一些细节,侧面点染了农村的情景和正发生的中原的战争,更加扩大了作品的生活容量。所以,《子夜》在全局上不仅具有史诗般的宏伟,在细节描写上也极其细腻委婉,他宏图巨制般的展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奢华与滚滚商机,也极其细腻的描写了吴荪甫这个生不逢时的民族资本家,具体展现了吴荪甫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身上所具有的投降性和斗争性。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4

往往最难以忍受的,不是漫长的深夜,而是微露朝意却依旧遥遥无期的子夜。子夜,黑夜与凌晨的交界。处在这一时期的所有事物,都面临着黑暗与光明的选择。而那时中华大地,列强鞑虏,内贼患打碎了千年的安息沉寂,也在那时失去了习惯常规的中华大地陷入了无尽的迷惘。黑暗贪婪的侵吞着一切,包括那就在眼前的光明。《子夜》是矛盾长篇小说代表作。读完了《子夜》,心中不由的产生许多感慨。文章中写了许多多姿多彩的生活画面,通过这些画面,艺术地再现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城市风云,也间接反映的当时革命发展,星缭乱的中国社会风貌。小说中成功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最令我影响深刻是吴荪甫。吴荪甫是《子夜》中的主人公,是三十年代中国民族资本家的典型。吴荪甫的准要性格特征是精明强干,有雄心,敢冒险,是一个铁人物。他有雄厚的财力,很有才干,曾留学欧美,懂的一套企业管理的方法。他有着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要和倾销中国市场的外货竞争。为此,他和交通运输资本家吴吉仁,矿业资本家王和甫一起创立了兼办金融和实业的益中信托公司。他的理论是,把那些平庸的企业家毫无怜悯的打倒,把他们的企业掌握到他的铁腕中来,以实现他的吴记资本主义王国的美梦,充分表现出他的野心、魄力、冒险精神和竞争中心狠手辣的性格特点。

《子夜》的艺术结构是宏伟而严谨的。从开头和结尾就可以看出。开头,上海的软风一阵一阵吹上人面,苏州河幻成了金绿色,轻悄悄地向西流去。黄浦江边充斥着“光、热、力”,此时的吴荪甫有财有势,气派威风;而结尾,吴荪甫的工厂、银行、公馆全都没有了,自己的梦想也破灭了,惨败于赵伯韬的吴荪甫带着姨太太灰溜溜地到牯岭消暑。一头一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我们惊叹于一位民族工业巨匠在帝国主义和军阀统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惨象。小说中的环境描写,是小说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小说《子夜》选取了大都市上海作为人物活动的中心。围绕主人公吴荪蒲,作者精心描写了“吴公馆”,“交易所”和“裕华丝厂”三个主要活动场所。在这里,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依次的展开,不论是民族工业资本家与买办金融资本家的矛盾斗争,或是军阀混战和报机市场的微妙关系或者是农村阶级斗争和金融市场的曲折关系等,都得到集中的表现,小说故事情节也一步步顺利发展也成功塑造了各个阶层的许多典型人物形象。“子夜”,即半夜,既已半夜,到黎明就不远了。

小说的题目定为《子夜》,指小说的故事发生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旧中国社会,也表达了作者对中国人民即将冲破黑暗走向黎明的坚定信心。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5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是的,燃烧后尽管会成为灰烬。但曾经为之努力、奋斗过,终究胜于腐朽。吴荪甫虽逃脱不了最后的失败,但他至少挣扎、奋斗过,这便胜于坐着腐朽而不行动了。

处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时期,中国不可能走上独立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也早已决定他的悲剧命运。但他并不为此屈服,凭借自己的见识与资本,企图实现自己的构想,他便是吴荪甫。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雄心的人,但这并不与他镇压工人与农民混为一谈。

在当时的年代,作为民族资本家,吴荪甫并不消沉,抱着一种雄心去兼并八个小厂,成立公司。他始终抱着一种坚定的信心发展民族工业。但面对资金短缺,却从工人身上开刀,扣除20%的工资,不顾手段来为自己的发展做好铺设,这便给他闪耀的精神上抹了一层黑。

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不如让自己的生命燃烧与怒放;与其使自己一生了无成就,不如彻彻底底地拼搏一次。有雄心的人,是从不自弃的,虽然吴荪甫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毕竟他曾经也是辉煌过的。那,便足矣!

蝉的一生短暂,却在生命结束前,将自己“燃烧”了,而不是沉默的等待死亡,默默腐朽下去;刘和珍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与反对派势力的残酷欺压,毅然绽放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光芒,而不是做一个腐朽的国人;屠呦呦尽管年老,却并不腐朽,始终燃烧,终于收获成功。

人的一生需要奋斗,需要胆识,需要雄心,结果怎样,都是未知的,所以也不必去揣测,踏实、无愧的做好现在,让自己的生命燃烧。自己选择的路,尽管可能不平坦,但跪着也要把它走完,因为自己的初心不可轻易违背,况且,我相信,只要坚定不移,知道自己为何开始,就一定会达到终点!

让自己的生命燃烧,成为不可磨灭的经历吧!

小说《子夜》优秀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之后,你心中有什么心得呢?何不写一篇读书心得记录下来呢?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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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1

读了《火车老鼠》这本书,我感受:斯特凡是一只非常自信,勇敢的一只老鼠。

本来,斯特凡的日子还是过的挺幸福的,他和父母,兄弟姐妹住在慕尼黑天堂大街的地下室里,与一只老态龙钟的猫和一条见多识广的狗为伴。

突然,这条老街的房子要拆除了,它们只能四处觅食。一天,斯特凡在火车里觅食,一不小心在火车里睡着了。

它好不容易来到了老鼠的天堂瑞士,可是,一只名叫:威廉瑞士老鼠告诉斯特凡,这只是个传说,移民法兰西才是所有瑞士老鼠的梦想。

于是,它们一同前往了巴黎。可是,在火车中差点被列车员给灭了,而且养猫是巴黎人的爱好。就在这时,它们俩看见马戏团的车,并且做了马戏团的新成员。不久,斯特凡越来越想家了。

它们俩又溜出了马戏团,它们又回到慕尼黑天堂大街的地下室里,可是新来的老鼠告诉斯特凡,它的家人搬到乡下去了,它们在乡下找到了斯特凡的家人,团聚了。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2

今天,我读了当代德国著名作家乌韦·狄姆写的童话《火车老鼠》后。为老鼠的冒险旅程感到心惊。如果这是人的经历,他可以成为探险家了。

说起来,斯特凡在成为火车老鼠之前,日子还是过得挺幸福的,它和父母、兄弟姐妹住在慕尼黑天堂大街的地下室里,与一只老态龙钟的猫和一条见多识广的狗为伴,其乐融融。

可好景不长,这条老街的房子拆除了,它们只得四处觅食。一天,斯特凡溜上一列火车,并不小心在暖烘烘的车厢里睡着了,火车开了。尽管在火车上有吃有喝又有睡的地方,但是,它感到很孤独。

后来想:以前听传说中的瑞士是老鼠的天堂。还不如去那儿观光观光,它费尽了周折来到了梦寐以求的瑞士。可一只忍饥挨饿的瑞士老鼠告诉它,移民法兰西才是所有瑞士老鼠的梦想,于是,它们一同前往巴黎。没想到在途中就差点被列车员给灭了,而且养猫是巴黎人的嗜好——可这时,斯特凡的冒险生活才刚刚开始……

它们在冒险旅途中,遇到了许多挑战,如跳出猫的手掌,逃出售票员的追杀……每当我看到这些,心里都会为斯特凡捏一把汗。我担心斯特凡再次碰到什么麻烦,但它每次都化险为夷了。尽管它到过很多城市、也吃过不少以前从没吃过的食物,可它再也不想过这种有惊无险的生活。最终还是回到父母身边。

我除了对斯特凡的冒险感到担心外,我还为它的勇气所感染。遇事沉着、冷静、勇敢。生活中不能一味地因循守旧,但也不能莽撞的去冒险,让家人担心。

这个故事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其实也很无奈,尽管无奈,一旦遇到了困难,要勇敢的面对,还要居安思危。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3

今天,我读完了“彩乌鸦”系列中的《火车老鼠》这本。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斯特凡的老鼠。有一天,斯特凡在火车站寻找吃的,它跑进了一辆火车里,睡着了,等它醒来,火车已经开动了。它先到了传说中的“老鼠的天堂”——瑞士巴塞尔。可到了这儿它才发现瑞士人很爱干净,老鼠没有吃的。

于是,斯特凡和瑞士田鼠威廉又搭上开往法国巴黎的火车。不过在这趟火车上,它们被发现了,人们要用灭鼠喷雾器杀死它们,幸亏它们跑得快,从通风管逃走了。到了巴黎,它们又发现法国人喜欢养猫,“有猫在家,担惊受怕”,斯特凡开始后悔了,它想家了,于是,它决定坐火车回到自己的家乡——慕尼黑。不过这一次它们的运气太差了,它们上了一辆马戏团专用火车。没办法,斯特凡它们只好跟着马戏团来到了英国。马戏团里有好多白老鼠,它们教斯特凡学会了走尼龙绳等好多本领,斯特凡也能够上台表演了,并且大受欢迎。

最后,斯特凡还是决定回家,它们向白老鼠告别,逃出了马戏团。斯特凡又坐了轮船、火车、农民卖马铃薯的车,终于回到了家,终于又见到了爷爷、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

斯特凡的冒险之旅真是有意思啊!而且,斯特凡的那种“我一定要回家”的坚定的信念,让我非常感动,我始终相信,斯特凡一定能够找到它的家人。

书中讲到了很多国家,我最喜欢法国。那里有很多美食:比如有一种名叫“巴盖特”的长条形面包是法国人的最爱,还有品种繁多的奶酪、香浓的鹅肝酱、红酒泡橄榄……每次看到斯特凡大快朵颐的时候,我也忍不住要流口水。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4

在暑假我和爸爸读了一本书叫做《火车老鼠》,这本书是德国的乌韦-狄姆写的,是彩乌鸦系列中的一本,也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书中最好看的一本。

书中讲述了斯特凡这只老鼠的冒险经历,故事有些动人,也有惊险的地方。

斯特凡有一个温馨的大家庭,它和父母、兄弟姐妹们住在慕尼黑天堂大街的地下室里,它的身边还有别样不同的伙伴陪伴着。

一只是老鼠的天敌——猫,可是呀,这只猫不吃老鼠,也不是很凶,大家都认为它是异类。还有一条见多识广的狗。这个家庭的生活真是其乐融融啊!

可是好景不长,这条街年代久远又破旧,人们只好把它拆除了,哪知道老鼠们的家就在下面啊!

斯特凡的和家人也只好四处觅食,有一天,斯特凡因为好奇跑到了一列火车上,在火车的一个车厢里睡着了

一睡就不知多久才会醒来,火车开了,它醒来才发现,这列火车是开往巴黎的,斯特法顿时绝望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家庭的家境好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个家庭是否幸福,家人是否能幸福的在一起。

正如斯特凡的家庭一样,但是斯特凡的好奇心导致了它去巴黎,再也不能回家的后果。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5

今日,闲着也是闲着于是顺手拿过旁边陈组长的一本书,书名叫“火车老鼠”。

封面画了一幅颇有意思的漫画,看起来似乎是一本童话书,但当我看完这本书,却发现这是一本寓意深刻的寓言。

故事讲叙了一只在慕尼黑的小“海狸”(名字)老鼠,在遭受城市大整改的时候,全家人失去了原来温馨的住所,而露宿街头。为了觅食他们经常去火车站,一次,无意中,海狸老鼠跑到了火车里,便开始了自己长达3年的长途旅行。他去了瑞士,去了巴黎,还去了英国。在此次漫长的旅程中,他遭遇到种种,他尝遍了各个城市的不同的生活。其中有碰到了困难和危险,但仍然勇敢的往前行。为了生活,甚至做了一回马戏团的演员。最后又长途跋涉,不谓艰险重新回到家人身边。

故事中的海狸鼠勇敢,坚强且正义。在离开家人的日子里独自一人生活在一列火车上,他没有哭泣,也没有无措的选择被人们所杀死,而是机敏坚强乐观的生活着,甚至把这当成一种旅行。

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成年的孩子是多么的依赖父母。记得上大学的第一个星期,我甚至看过有多少学生因为一时忍受不了这样独立的生活而落泪。现在想想现实中的人们其实比老鼠还要脆弱。

或许这是作家刻意编出的一只老鼠形象,但是你敢说现实中的老鼠就没有这么坚强吗?。这其实就是他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选择,他们对于生活必须如此,否则就要失去生存的权利。而我们人类,号称这个世界的唯一主宰者,有时却是如此的渺小与不堪一击。

小说《火车老鼠》读后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范文: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


作者托尔金是奇幻小说的鼻祖,《魔戒》小说中的语言、诗歌、地图、传说,种族,以至于历史,都是作者的虚构,是靠着想象创造出来的“奇幻世界”。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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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1

《魔戒》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它的作者是托尔金。我看完《魔戒》后觉得托尔金向我们描写的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这其中的人物,诗歌,种族,地区甚至传说和历史都是由他一个人用幻想创造出来的,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书中所讲的是索伦黑暗魔君在寻找他当年丢失的至尊魔戒,回复他原来那不可匹敌的力量来统治世界。可恰巧,魔戒在比尔博的时候流入了夏尔,那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第二代魔戒持有者弗罗多他们组成了一支9人的“魔戒远征队”,之后,魔戒远征队的弗罗多历经千辛万苦,将魔戒丢到火山口销毁,索伦完全失败,黑塔楼和魔眼破碎,中土和平。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哪怕你是一个很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佛罗多是一个霍比特族人,一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那不为人知的夏尔过着自己的平安日子,就这样一个小矮人,突破重重困难,拯救了世界。看了《魔戒》后,我明白要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但也要向弗罗多那样对自己的理想有信心,最后一点点达成梦想。

书中还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它曾被魔戒折磨出双重人格,一是有良知的,二是罪恶的。一句话,它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后来还背叛了弗罗多。我很不喜欢它,不明白弗罗多为什么不杀它。后来想一想,如果没有它的带领,弗罗多也到不了末日火山,不是它在弗罗多被心魔控制时夺走魔戒,一不小心跌入末日火山(并非好意),弗罗多还完不成任务。所以,有时对待坏人,我们也要对他们有宽容之心,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们会给我们带来一定地帮助。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2

伴随着我“呯”的一声我合上书,我花了长达二个月的时间阅读完了《魔戒》3部曲,这册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整册书的主人公——佛罗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哈比人,身高甚至连常人的一半都不到,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平凡的哈比人,肩负起许多伟大都无法完成的艰难旅程——摧毁素伦铸造的黑暗魔戒。远征队的9名队员(至少一开始是9名队员)踏上了一条异常艰险的路,值得庆幸的是良善取得了他们最终胜利了。

我从中领悟到即使我只是一个非常渺小的人,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就如佛罗多,它属于霍比特民族一个被世人所遗忘的民族,但是他却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勇气,面对旁人的质疑。他不抛弃、不放弃;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他心一横,勇往直前面对凶狠险恶兽人,他鼓起勇气,高举刺针,勇敢杀敌。佛罗多在这场无比艰险战斗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名垂千古。

当然,这场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大战,能够几次决出逢生,化险为夷,直至到最终的胜利,这大多在于远征队员相互信任与接纳,友谊是催破一切阻碍的力量,实现各种梦想的辅力。这也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才不枉费我们的短暂人生。

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只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路途,拥有了勇敢的心,加上真挚的友谊,我们便能创造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3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4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5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近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小说《魔戒》的优秀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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