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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读书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模板: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读好书,好读书,一直都是长辈教导我们的至理名言。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对于读书心得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读书心得模板: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赫尔岑说:“书——这是一代对另一代精神上的遗训,这是行将就木的老人对刚刚开始生活的青年人的中选,这是行将去休息的站岗人对走来接替他的岗位的站岗人的命令。”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希望您阅读完读后感大全网的读后感后,能够收藏。http://www.dhb100.com

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1

“正月十五正月正,家家户户挂红灯……”

耳畔仿佛响起了荒凉的歌声。从那安静且了无生气的大院子里,从那间破旧的草房里,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小说名篇,也是萧红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它用平淡又带着孩童稚气的笔调,慢慢涂抹出萧红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平凡的北方小城,一群善良又愚昧的百姓。

呼兰城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和围绕大泥坑发生的趣事,真是令人忍俊不禁。跳大神、放河灯与野台子戏,读来新奇,还保留着一股古朴之气。在那个年代的人们,心里还念着古时候传下来的规矩,使人动容,虽然这些又带些许封建迷信的味道,但是让人觉得,这么长的时间淌过,还有一些事、一些人是没变的,怀念又心安。

通读全书,其中最让人痛心的故事是小团圆媳妇的故事。她是一个十二岁的普通的小姑娘,被赶车的胡家接来做小团圆媳妇。之前,她的大娘婆婆是不主张接她来的,她来了之后也只是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可见,就算是小团圆媳妇来了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生活过。她黑乎乎、笑呵呵的,长得很高,于是她的婆家让她说自己十四岁。在那个年代里,女子长得高了居然也是一件羞事。

“过了没有几天,那家就打起团圆媳妇来了,打得特别厉害,那叫声不管多远都可以听得见……邻居左右因此又都议论起来,说早就该打的,哪有那样的团圆媳妇,一点儿也不害羞,坐到那儿坐的笔直,走起路来,走得风快。”难道因为坐得直、走得快就应该挨打吗?

邻居们对团圆媳妇也没有一丝心软和心疼,反而说该打,而这样的邻居也大多是女性,想必她们的少女时期也是挨打挨过来的,对待下一代时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却不能想到去帮助她、拯救她。可见,数千年重男轻女的思想和对女性心灵与身体的束缚甚至已经将她们压得接近扭曲了。

然后,天天夜里跳起了大神,她的婆婆说,小团圆媳妇病了,跳神给她赶鬼。但是怎么赶都不管用,“于是有许多人给他家出了主意,人哪能够见死不救呢?于是凡有善心的人都帮起忙了。他说他有一个偏方,她说她有一个邪令。”足以见到,左邻右舍们还是有着善心的,谁都想救救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有人说吃一个全毛的鸡,有人说吃黄连和猪肉。人们心中的善良和愚昧像是一枚硬币的的正反面,他们不知道,小团圆媳妇落到这种地步,是因为他们心中的愚昧纵容了胡家的人。多荒诞啊!问题竟全部出在每一个出主意救人的人身上。

来了一个画帖的云游真人。小团圆媳妇的大娘婆婆说:“……我只打了她一个多月,虽然说我是打的狠了点,可是不狠哪能规矩出一个好人来。……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让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地抽了她几回,打得是有点狠了,打昏过去了。……”让人不忍卒读!才十二岁的小姑娘,每天遭受的是婆婆的毒打,就算身体不出问题,心理也会有很大的阴影了。

吃了多少偏方,看了多少方士,都没有用。小团圆媳妇活活被胡家折磨死了。临死,她的婆婆心疼的还是钱,却不在乎那条鲜活的人命。

整个《呼兰河传》的故事基调,从这个故事开始,就渐渐的悲凉起来,诉说着那个年代下人们扭曲、萧索的内心,深刻地揭示了封建主义对人们的荼毒。茅盾说,《呼兰河传》真是一串凄婉的歌谣。正是如此!

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2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爱情,当我知道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知道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爱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3

大晚上的开始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在被子里滚来滚去,精神亢奋热血沸腾,整个过程唏嘘不已。凌晨4点看完,居然完全没有睡意。刚看完80万字的《美国的悲剧》,来这么一个10万字出头的中篇,世界立刻柳暗花明。菲茨杰拉德比德莱塞高明太多。都是1925年写的小说,写作技巧上又相差了何止一个世纪。巫宁坤先生译得很酣畅。最近有个叫李继宏的人,跳出来说巫老的译本糟糕透顶,没有一句译得对的。看了看他例举重译的几个片段,实在很牵强,远不如巫先生译的精彩。书名译得就很好,要是直译成“伟大的盖茨比”,远不如“了不起”琅琅上口。

小说很难复述,三言两语地说不清楚。在纽约沿海有两个长的像鸡蛋一样的小岛——东卵和西卵——隔海相对。故事的叙述者尼克,是个事业刚起步的债券生意人,住在西卵,与神秘的大富豪盖茨比为邻,尼克去拜访住在东卵的表妹黛西和她的丈夫汤姆,认识了有作弊丑闻的女高尔夫球手乔丹。黛西是个富家女,生活极尽奢华却并不幸福。汤姆爱打马球,从中部运了一整支马球队的马匹到纽约,包养了加油站老板娘威尔逊太太,当着尼克的面,毫无隐瞒地和情人风流快活。到此小说写了四分之一,盖茨比这个一号主角对于读者仍然很陌生。他拥有一座白色宫殿一样的豪宅,每个周末通宵达旦地宴请社会名流。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物,怎么发的财。尼克收到请帖赴宴,发现盖茨比居然是个和自己年龄相当的小伙子。

盖茨比丝毫没有富豪的架子,诚惶诚恐地和尼克交往,渐渐地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盖茨比是黛西的初恋情人,两人轰轰烈烈地恋爱过。黛西嫁作他人妇后,盖茨比仍不死心,原本是穷小子的他为了发迹,退役后做起了私酒生意,终于赚了大钱,在西卵置宅,以便能每天看见心上人隔海相望的家。在尼克的安排下,两人相见了,旧情复燃。尼克与乔丹也开始了有一搭没一搭的恋爱。终于有一天,黛西与妒意横生的汤姆闹翻,慌乱中开着盖茨比的车,阴错阳差地撞死了与丈夫吵架后逃跑的威尔逊太太,肇事逃跑。汤姆以为盖茨抢走了自己的老婆,又撞死了自己的情人,怀恨在心,对精神崩溃的威尔逊慌称其死去的太太是盖茨比的情人。最后盖茨比死在了威尔逊的枪下,在自家游泳池里水床上。

小说的结尾是盖茨比的葬礼,他爱了一生并为之莫名死去的女人黛西,那些他曾经慷慨宴请过的客人,一个都没有来。小说中的精彩,倒不是故事本身。菲茨杰拉德把黛西写成一个说起话来像唱歌一般高低起伏的女人,前一分钟萎靡,后一分钟疯癫,作态,又有点神经衰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会和盖茨比离开的时候,却以最冷酷的方式抛弃了他。1974年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是大导演科波拉写的本子。勉勉强强才把片子看完。小说里尼克和盖茨比第一次相识,充满了喜剧效果,也最让人难忘。电影里的这段被彻头彻尾地改写了,完全简单化,甚至教父化。尼克在黑手党一般仆人的带领下,穿过大半个豪宅,见到了临窗而站的英俊的盖茨比。小说原来要塑造的喜剧感,被大刀阔斧得一扫而光。当大明星瑞德福德演的盖茨比,为了表示自己的发迹,把一件件衬衫扔得满房间到处都是,黛西哭诉着,这些衬衫这么美,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我简直以为自己在看一出令人尴尬的无厘头闹剧。小说中的同一段,一点喜感也没有,盖茨比的疯狂和黛西的空虚,让人哀从心底起。

当初写剧本的时候,科波拉想把乔丹改写成同性恋。尽管只是个女配角,戏分很少,我还是很高兴这样的想法没有被付之于行动。这是个挺重要的角色,小说中这个从头到尾都有点莫名其妙的女人,以冷淡地方式表达着自己的神经质,她最后和尼克分了手,因为车祸发生的当天,尼克心情沮丧无心逗留,忽略了她的感受。原来大导演不一定能写出好剧本。总觉得《了不起的盖茨比》能拍出很好看的电影。也许现在没有,以后会有的。

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4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

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5

从资本的总公式看,剩余价值不可能发生在货币本身上,因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实现商品的价格。它如果还是采取货币形式,价值量也就不能增大。剩余价值也不可能发生在商品的出卖上,因为这个行为只是价值的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因此,剩余价值只可能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不是发生在所购商品的价值上,而是发生在所购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因为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不可能因交换而发生价值变化,只能从所购商品的使用上发生。“要从商品的使用上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所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因此,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种特殊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

“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这句话指出了三点:(1)劳动力是在“活的人体中存在的”,它既不能离开人体,又不等于人体。(2)劳动力是“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它只能在运用时,即在劳动时才表现出来。(3)劳动力是“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不能把劳动力等同于体力。一个白痴和疯子即使有体力,也不能算劳动力。

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条件

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在商品交换本身除了包含由它自身的性质产生的从属关系以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从属关系的前提下,劳动力只有被它的所有者自己当作商品出卖,它才会出现在市场上。第二个基本条件就是:劳动力所有者只有自己的劳动能力可以当作商品出卖,没有别的东西可卖。其实,不仅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历史的产物,而且前所考察的商品、货币这些“经济范畴”也都带着历史的痕迹。资本的出现,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这个“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是,对工人本身来说,劳动力是归他所有的一种商品的形式,他的劳动因而具有雇佣劳动的形式。另一方面,正是从这时起,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才普遍化”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

作为商品的劳动力,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决定劳动力价值的要素有三个:

第一,因为劳动力只是活人的能力,所以劳动力生产要以这个活人的存在为前提。活人维持生命,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因此,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至于这些生活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应该是多少,“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体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所谓正常生活的维持,不仅包含着自然条件如地理环境和气候决定的自然需要,而且还包含着一个由历史形成的生活习惯所决定的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

第二,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人是会死的,必须依靠人口繁殖使自己永远延续下去。“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总和,要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

第三,使人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知识和技能,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这就得花费一定量的商品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

总之,“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归结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生活资料的价值改变,劳动力的价值也随着改变。

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和它的使用价值的让渡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劳动决定的。货币所有者在交换中得到的劳动力使用价值要在使用中即消费中才表现出来,而劳动力的消费是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现在,让我们跟着劳动力买卖双方到生产场所去看一看吧!在那里,原料等等生产资料是按十足的价格支付的;而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

劳动力的买卖是在流通领域进行的。“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自由”是指交换双方都出于自愿、自主,“平等”是指等价交换,“所有权”是指“双方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是指“双方都只顾自己”,为自己的特殊利益结对的。然而,这些只是外部表现,不是经济关系的实质。

一旦离开流通领域,进入生产领域就会看到,“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这才是自由、平等、所有权背后的真实关系——资本剥削关系。

马克思的资本理论最能反映他生活的时代和实践中心的要求,这种理论也因其与实践中心紧密对应,而形成对时代精神能更好把握的理论硬核。理论之树常青,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在当今社会仍闪烁着耀眼光芒。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以“资本动力学为核心的生产力理论、哲学智慧对现代化建设实践的贯注、社会人文关怀或是以人为本”也顺应时代的要求,成为时代思想的弄潮儿。以资本动力学为核心的生产力理论,从理论上直接把马克思《资本论》的建设性内核和邓小平的一贯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哲学思想的内核联系起来了,从实践上提供了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国内现代化建设实践所需要的哲学理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一方面充分利用资本的动力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现代化建设的财富增长目标,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同时,我们也可能减轻资本野蛮面的破坏性和给人民带来的痛苦。为此,我们也需要在经济全球化与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注入哲学智慧及弘扬其人文关怀,促进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邓小平同志把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智慧运用于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既使中国经济的发展呈现了“跨越式”态势,又避免了过去资本主义发展中的曲折与苦难,建立了经济发展的新规则。以江泽民、胡锦 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沿着邓小平开创的建设道路,继续着把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智慧贯注到经济建设中去的创造性活动,又创造了新的实践和成功。

社会人文关怀是自由与权利在法制与民 主制度架构内的哲学弘扬,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建设实践中的运用。

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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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模板: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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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1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__。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简·爱在洛伍德时的一个朋友,她的观点与简是杰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宁可耐心忍受一次除你自己以外,别人谁都不会感到的痛楚,也远比做出件冒失的事来,让跟你有关的人全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好,”“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__你们的要待他好,”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很令人吃惊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也是我们所没有的。我想: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量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简在桑菲尔德府的主人,她的丈夫,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段我觉得描写得既生动又有趣。

“你细细地看着我,爱小姐,你觉得我漂亮么?”罗切斯特先生问。“不,先生。”简爱脱口而出,其实原来她是想考虑一下的,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毕竟是她的主人,她总不能太莽撞。但她却冒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然而这是纯粹的真心话,不加任何掩饰。尽管简的回答有些不中听,但是却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赞美,因为他喜欢简的真诚。由此也可以看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简发自内心地吻了吻她,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然而她那顽固无情的本性很难被软化,她回避了简·爱。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她让简回来的原因。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

所以我觉得简·爱就像一个巨宝盆,它教会了我们许多,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

简·爱的大表姐伊丽莎是一个把整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溜走的人;而她的二表姐乔治娜则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需要别人来陪的昏庸的人。这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们也是很难谈到一起,她们两人没有一点儿合的来的地方。不过有一天,伊丽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狠狠地教训了乔治娜,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你非但不像一个有理智的人那样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却反而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应该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而不应该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很赞同她的这种观点,我们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有能力靠自己的本事来闯出一片天地,只要自己能有毅力,坚持不懈地奋斗。依靠别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它只会让自己惰落下去,没有任何能力,一旦别人放手,就会瘫软下去,永远无法翻身,这种人是可怜的,也是愚蠢的。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当然我们更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着作。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相信你们看过后,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女生永远的灰姑娘梦想。这种小说女性读者会比较多,作者也多半是女性。

如果以荣格学说来分析,灰姑娘童话能反映许多女生的心理原型。这种原型的要素与结构如下:

女生受难或平凡的童年。不漂亮,但善良。(因为漂亮是天生的,是遗传的,女生自己改变不了了,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品行能吸引白马王子。这样的梦相对比较有可能实现。)受难容易让人同情,由怜生爱好象也是一种套路。

由于相貌是天生的,由于它对女生更为重要,由于女生更敏感、更脆弱、更富于幻想、更重感情,所以易受到伤害。因此,长年的幻想与失望、受伤与舔伤,让她们长出一身的硬壳。表现在简爱身上就是自尊与独立。表现在灰姑娘身上就是,不主动,比较矜持,似乎对财富不太重视,不功利,不追求很世俗的东西。——事实上,她们也不能免俗。

不能免俗就表现在她们所幻想中的爱人,要么英俊,要么有钱,要么就是社会地位高的王子。与此相类似的是武侠小说中女主角绝大多数很漂亮。——这没办法,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好看的,估计就是矫情。但灰姑娘们也有矫情的地方。她们喜欢王子,却又幻想出欲迎还拒的样子,故意制造出一些苦难与变故来考验与磨练爱人。

简爱所要嫁的罗彻斯特是个富人,且出身上层。为了避免让人说自己嫌贫爱富,就有了简爱的遗产,就有了罗彻斯特的受伤等。这一切是为了证明爱情,也是为了回击对爱情的指责——你嫁的怎么是王子,是富人!在灰姑娘故事中,这位灰姑娘要么原本出身不错只是受了__,要么曾在王子落难时有过卓越的表现。总之,爱情还是需要显得超脱,要平等。

这种平等只是一种需要,为了表现爱情的需要。——也是她们的梦想,她们希望自己有钱,自己高贵,再加上善良与缘份(这个词最是自欺欺人),赢得爱情似乎就是理所当然了,尽管她们不漂亮。

幸福结合,止于婚礼。与武侠小说一样,通常不会涉及结婚后的情形。这有两种可能:婚后没有爱情可写了,如果还会有戏剧性的情节,那就是离婚或再而复婚了;作者对婚后生活陌生。

男人也有类似的灰姑娘情结。只是在他们的幻想中,遗产也会有,但通常是他们读书考上了进士,他们做生意发了,他们练武功成了天下第一。总之,他们也在努力制造平衡,为了爱人,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简爱中,罗彻斯特下场是比较惨的。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那么处理。可能是奉劝男子不要乱来,不能随便找女人?如果是男人写的小说,通常不会让心爱的女主角有多个男人,不会让她破相、致残,尽管他们也说,不管如何,我会依然爱你。——这种显然是假话,不然,他们的小说不会这么写。

呵呵,由此可见,还是女生比较重视纯粹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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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0年,是凡尔纳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__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__、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备注:小说中的长度单位“里”是法国历的古里,长度因省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还有古驿里、古陆里和古海里之分。阿罗纳克斯教授在书中用的是古陆里,一古陆里大约等于四公里,因此,海底两万里就是能够绕地球两圈的八万公里。

凡尔纳在作品是我所十分喜爱的。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十分震撼。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海底两万里》是他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象。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比如生物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是不足为奇的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都不喜欢,而且是有点厌恶情绪的。这些所谓的名家之笔在我看来是无聊之至,有很多语句是前后不通,大有卖弄文采之嫌。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又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鸡皮疙瘩》书系想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逝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真好!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他自己隐瞒了全世界造成了性能非凡的“鹦鹉螺”号,并和着那么多忠心耿耿的水手们在海底探险,这并非是常人能够完成的。也许他的思想有些扭曲,他的做法有些偏激,他的行为是在逃避。但是他仍然是位勇士,是位尊重大自然的勇士。他的消失也是凄美的,让我看后感觉鼻子也是酸酸的。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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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边城》的确写得很漂亮,把小说当散文来写,意境非常美。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

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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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__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__,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5

看《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

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__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__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

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感谢本书的作者姜戎先生。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他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直到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

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姜戎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__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

有关狼的种种细节,均使作者沉迷于其中,写出了这部有关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长篇小说。如今,正值中国社会转型,而农耕文明衍生的国民性格已成其沉重羁绊之时,姜戎终于为他这一部倾其半生心血的鸿篇巨制画上句号,最终完成了他再现“狼图腾”的使命,成为“有关狼的真理的终结者”。

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国语·周语》提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而周幽王和西周就亡于以狼为图腾的犬戎。直到隋唐,汉民族还把一切北方游牧民族统称之为“犬戎”和“戎狄”,也仍然用豺狼比喻北狄胡人。

在唐代宗年间,太常博士柳伉上疏说:“犬戎犯关度陇,不血刃而入京师……”在唐德宗年间,大臣柳浑对德宗说:“戎狄,豺狼也,非盟誓可结”。李白《古风》有云:“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皇甫冉《太常魏博士远出贼庭江外相逢》则云:“烽火惊戎塞,豺狼犯帝京”。李曾伯《满江红:得襄阳捷》:“狼吻不甘春哨衄,马蹄又踏寒滩入。向下洲,一鼓扫群胡,三军力”。清代更有“狼子野心,信不诬哉!”一说。而华夏的图腾是龙。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

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做为男人就应该像狼一样,有着狼的野心狼的气魄和狼的霸气,让我们狼奔狼啸,狼子野心地做一番狼的事业,开创狼的时代吧!

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知道这是狼的血液在我的身体复苏,燃烧,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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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每个人从小到大都要写个人读书心得体会,读过那么多书却总是学不会个人读书心得体会,那么如何编写个人读书心得体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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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800字作文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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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桑提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

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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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越接近真理,道理越简单。”《活法》中,被尊为日本三圣之一的稻盛和夫先生给我们阐释了他人生的经验和感悟,诸如人的本质、人生的哲学、经营的艺术、劳动的魅力等等。他认为,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

最让我产生共鸣的则是贯穿全书始终的一个哲理:简单。简单,是我信奉的处事原则。从小的教育,“不给别人带来麻烦”成为我的基本人生准则。这个准则对我的影响,可以说利弊参半。“不给别人带来麻烦”,让我时时处处考虑他人感受,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让我领会到换位思考的魅力,通常不会给他人带来相处上的不适;但是同样这一点,也让我常常做事情思前想后,因太多的顾虑而错失良机甚至止步不前。现在想来,其实我仍没有做到“简单”。为他人着想是应该提倡的,“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也符合和谐的本质;因担心他人不适而瞻前顾后则思想太复杂,考虑太多,背离了简单的本质。其实,本着遵规守法、利他利己、和谐共赢的原则,每天踏踏实实去努力,每天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每天比前一天前进一小步就够了,日积跬步,方之千里,最终定是个和谐共赢的结果。还记得曾经向领导请教“授权”的问题,即主动分担和获得授权的平衡。如何既不越权,又能多做事、多为公司分担。

领导给了一个简单的判断法则:只要经过认真思考后,认为这件事是有利于公司发展、有利于和谐共赢局面的,就可以做,而且要大胆去做。事后反思我的困惑,也就在于背离了简单的原则,顾虑过多。领导的答疑,很好的阐释了“简单”的含义:围绕一个核心,放手去做就是。现在看来,“简单”一词,实则不简单;要想真正做到“简单为人,简单处事”,也不是一件易事,那是需要气魄的。这也正是我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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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本《意林》又到手了,在这本书里,我又看到了一篇感触颇深的文章——《拒绝北大、清华的保送生》。一个叫吴畏的男孩从小就是数学神童,从小的他就有很强的求知欲,爸爸带着他走路时认那些招牌,五岁时他竟然可以推算出业绩表,并知道那个股票会发财;到现在参加数学竞赛已经捧回了几十本数学一等奖证书。但他在背后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两个月竟共做了2000道题,在屋里看书能坐一天,所有的课文都是自学后再听课。当大多数高中生还在为高考奋斗时,吴畏手里已经握着复旦大学、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他选择了放弃,选择了不是最好,但是自己最爱的学校——中国科技大学的中科院华罗庚班,而这所学校意味着吴畏在校学习八年后又将被一路保送到底……为了参加数学竞赛,他刻苦的做练习题,并没有觉得自己的数学天赋很强,数学成绩很好,在考场上无论多难的题自己都能够答对就不去努力了。仅仅两个月他就做了2000多道题,可见他付出了多少的心血啊;当然仅仅数学好那也不算好,吴畏每一科都很优秀,从小他就爱读书,一看能够连续看上一天。再加上他从不熬夜,所以学习时精力旺盛,效率高。并且他还不是书呆子,手风琴、象棋、围棋、乒乓球都是他的课余爱好。吴畏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这点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每天早上的时光是最宝贵的,利用这时候背背古诗;一回家学校的作业就及时做,而不是玩电脑,写完作业复习功课、弹钢琴、看课外书,然后休息。这样就算有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想想自己,我们做到了吗?复旦大学、清华大学是名校,是许多人梦寐以求学习的学校,吴畏手里早早的收到了两所名校的录取通知书,但他热爱数学,所以他放弃了人们眼中的名校,选择了相比之下“低调”很多的中国科技大学的中科院华罗庚班。能被两所名校录取,真了不起啊,我想我也要加油了。神童吴畏的梦想是将来做一个科学家,想要为祖国做贡献。其实哪有什么神童呢,他们都是努力学习,付出努力洒下汗水,一步步一个个台阶上的,所以现在,我们也一起努力,为祖国争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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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导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优婉的安慰者。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初中读书心得体会700字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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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读书心得体会700字作文1

午后手捧一本书,静静地品读书中的“黄金屋”、书中的“颜如玉”,总会觉得时光流逝的很快很快,好不惬意。读书对不一样的人而言有不一样的见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能够在享受中得到体会。”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能够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能够在享受中得到知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之,读书,给了我许多欢乐。

读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它能够引导我们奋力前进,更进一步。一本好书就像教师、家长,在我们出现纰漏或者错误时,她都会帮忙我们指出错误,并指引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例如《世上最伟大的促销员》她教会我在工作途中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充满信心的做好工作,帮忙自我走向成功。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脱离无知,走到那里仿佛都有一种属于书的清香伴随着我们,书香弥漫。有文化底韵的人,都会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一种高贵的气质,仅有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努力地学习,才能为自我幸福的将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读书更是人类的亲密朋友。我们能够从书籍中品出欢乐的味道,品出人生的乐趣,就像知心好友与你分享他的乐趣,有时也品出艰辛的味道,好似一位友人向你诉他的忧愁。书,让我们体会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之类的琐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能培养文化修养;若果经常地去研究,去读,去思考,便能从中央到地方找到新的知识点,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还能够把知识点都牢牢地记住,就像刻在脑海里一样。

读一本文学经典,诗情画意随即呈现眼前:北朝民歌《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描绘了北方大草原的辽阔,牧草丰盛,牛羊成群的迷人风光;贺知章的《咏柳》“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经过赞美柳树,进而赞美春天,讴歌春的无限创造力;孟浩然的《春晓》“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则表现了大自然的盎然春意和勃勃生机;王维的《鹿柴》“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描绘了鹿柴附近的空山深林在傍晚时分的幽静景色……诗词们都能让人陶冶情操,益人心智。

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历历在目:“秦王扫六合”、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兴盛和繁荣,发人深省。唐玄宗说过:读史使人知兴替。在科技迅速发展,社会飞速提高的今日,我们更应当多读书,读史书,从这些书中学习史实,明白事理,并跟着老夫子一齐吾日三省吾生。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景在脑海中泛起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述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颂了人民蔑视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

读书,让我学到许多的道知识,为人处事、个人修为、历史政治、科学奇观等等。此刻,我已参加工作,工作之余,我会捧上毕淑敏、郭敬明、泰戈尔等这些文人墨客的书慢慢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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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于我而言,是一种审“苦”。这种审苦,像一位评论家形容波德莱尔的写作状态:他躺在玄色的石板上,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给自我解剖。不一样的地方是我左手持镜、右手持刀;最终发现刀是钝的、身躯是虚空的。

“我”在石板上铭肌镂骨地“观”着。镜子呢镜子还是镜子。我从小人书开始“读书”生涯。村里的大小孩,从初中学校借回小人书。有些大小孩还爬到教师家或供销社里去偷小人书。借回来的第二天就要还,于是一本小人书在村里轮流读到天明,轮不着的干瞪眼。读小学的我放学回家,主要任务是放牛,读小人书的机会比其他人多。当时用得最多的一个短语,可能就是“改革的春风”。在这“春风”中,我感觉到了父辈们一生的“悲惨”。这种“悲惨”感越来越强烈,最终成了未成年的我关注农村一草一木惟一的“眼”。读高中时,我拼命地思考农民的命运。读的书越多,越深入,越感觉到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涯、思考的无穷,而人在其中的命运也越切近,越飘渺。我不知不觉走上抽象之路。当年的“农村之思”远了,“人的命运”这个维度却刻骨铭心了。

为何读书我说不清楚,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时,读书已经是存在本身。但我明白:我读书之所及,无不是“人的命运”,人在盐米油酱醋中的命运,在世界中的命运,在人类中的命运。我关于人的命运的关注就这样地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展开了。

我信奉叔本华的理论:喜欢阅读一目了然的书的人是懒惰的人,仅有阅读那些需要自我反复思考才能明白的书的人,才是真正读书的人。我认为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一个没有比较艰深着作的民族是不深刻的民族。真正的艰深,不是因为它远离我们的日常生活,而是因为它直面世界本身的复杂。我的阅读也是如此。我喜欢阅读艰深的着作。在阅读中我强调想象和联想。再抽象的理论表述,在进行思辨理解的同时,我把它还原成日常生活的图景。有些只需要现成的联想,有些需要想象的构造。我一向认为,无法进入抽象概念的人是缺乏想象的人;缺乏想象的人如果自认为理解抽象概念,这个概念在他那里也已经是一个死的东西了,既没有联结本事,也没有生成本事。

阅读是抽象的,关于命运的感受是具体的。在抽象阅读和现实感受中,我明白自身观念的命运。我们生长在改革年代,但在理解现成的非个人化的观念里长大。许多教育和观念已经深入到生理反应中去。我不得不四面突围。人不能揪住自我的头发离开地球。在自圆其说的内部突围中,惟一的途径是自觉引入差异。遇到能够证明自我感受和观点的事物固然高兴,遇到不一样的甚至否定的事物,我更加高兴。我称之为差异阅读法。我很少单纯地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种观点。我总会同时将观点不一样的许多书放在一齐读。我越信服某种观点或某本书,我越要寻找不一样的书来辩论。

初中读书心得体会700字作文3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真正懂得生命的人,没有觉得拥有生命而可喜,面对死亡来临而可怕。那情形,该像路边的野花,庄子对妻子的去世就“鼓盆而歌”。真人不易,学者说儒家教人入世,道家导人出世,曾经,至亲的人离世,让我感到生命无奈,生活疲惫,很多时连“世”也分不清,混混沌沌,顾此失彼,随波逐流,以为明了的事多了,却是越发失了方寸和方向。我翻开书,参照已心。

有时,成年人比少年成熟,是成年人多经历了几场葬礼。生死是庄子一个永恒的命题,也是的,生死纠集了一切利益所在,物质、精神、爱憎,是人就逃不了。朋友学佛,说人世是苦难的集合体,要历无数生离死别,得失祸患,来日要去西方极乐世界,下世不要为人。“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庄子也说“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悲乎。”所以庄子说,我们要懂得“顺应”,去面对,当你已无能力握着的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时候,去放开。世上没什么是理所当然,或是横加于人的。多经历了葬礼,我懂得无论对人对物,如果只去忧患失去的悲哀,而不感恩曾经相遇相守的幸运,那去到哪个世界,也并不能真正快乐。有人问佛祖,什么是佛?佛说,无忧是佛。原来,现在脚下的土地,也可以是极乐世界,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与众不同的生命力量。生命在思潮里庞杂,回归自然便直观,生命是八个数目字和一条小桥,像德兰修女1910—1997,周总理1898—1976,在看这篇文章的人,生命尚缺四个数字。我是人类社会的瑰宝,也是大自然的一棵草,我笑笑自勉,能踏上小桥赏过风光,“活好当下”活出真我就不“悲乎”。

何为真我?生活的本原,生命的本初,愿望的本真,书里娓娓而出。外面实在太吵了,在信息、物质、欲望膨胀的今天,滋长出原始森林里蔓藤一样的人际网,已天天疲于奔命,却发觉满足更难,快乐变小。“心为形役”原来心被外物奴役着,心当然是高兴不起来。是时候静下心来,听听自己的声音。见过有种培训课程,学员要每日停下来和自己的手手脚脚,耳朵肚子身体各部说说话,关心它们过得怎么样。这近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公于庄子的观心入门。“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庄子说的耳聪目明,不在于听得、看得有多高远,而是能听见自己的声音,看见自己的心。心要见,必先静。“水静尤明,况精神乎,圣人之心静乎。”水能映本文来源:照天地万物,是水清静的时候,风浪大作之下水映不出东西,人心亦然,心湖急流暗涌,世界万物也照不进人的心。

“庄子把真正了解自己内心的人叫善养生者。”以心为镜,才可看清现状,联系过去,看到未来。“前半生不要怕,后半生不要悔。”闭上目,静静的,我问我自己的心,你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梦,怎样努力过?你心里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一幅画卷?“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奈何。”懂得生命真谛的人,不会花时间在不该当的事情上,不会因为执拗、较劲追逐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于丹老师说,为了娶绝色女子,为了虚荣嫁给富商,离开了爱情,于是此生与他(她)错过了;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一撮米,结果猴子给逮着了。“丧己于物,失性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于俗,谓倒置之民。”将眼前的利益和自己的心分开,以心为镜照见自己,再去思索问题,我看到了前面的清朗。“一个人的心态,决定他的生活状态。”且好的心态,比生活中好的技巧和技艺重要,像运动员往往场上显不出场下的好成绩;搭在板凳上的板条我可以轻易走过,但横到悬崖上就我就却步了。静心达而见心,心能“以天合天”,能以一颗清明的心,以规律迎合规律,忘利忘名忘我,做事做人都会游刃有余,做得更好。

书禅明了一种“道法自然”的生命状态,以真求真,以真发现真,“大道合乎自然”是庄子所有理论的核心。“大道合乎自然”,不是人们平常断章取义的无为、懈怠、隐世避事,“大道合乎自然”我们才能最后获到大自然里“和缓的凝聚力”。天地运行,万物更迭,四时有序,生生不息,正是天地间有着一股和缓的凝聚力。大圣大哲,能聚贤纳士传授至理,是他们不可或缺地拥有和缓的凝聚力。中华民族五千年泱泱大国,骨子里就是有着一股和缓的凝聚力,团结共济和谐发展,在大浪淘沙的历史长河里不息不灭。“和缓的凝聚力”,让我们的心恒久澄静清明,精神有了足够的强大,便能找到自己心的大道。

初中读书心得体会700字作文4

书桌上摆着一本妈妈从书柜里整理出来的《冰心作品集》,闲来无事,我翻开了那一张又一张飘着淡淡书香味儿的纸。

一个又一个灵动的文字在我眼前“跳跃”,一个又一个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这本作品集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睛,这种精神力量深深地浇灭了我想要玩的想法。

这时,“小桔灯”三个大字在我眼前出现,我灵光一现:《小桔灯》不是爸爸妈妈常给我提起的优秀作品吗?我便又眯起眼睛认真地看起了这篇深深吸引我的“优秀作品”。

这篇文章内容很少,但却饱含着那位送作者“小桔灯”的女孩深深的爱国之情。这位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地下共产党员,因为党组织受到了别人的破坏,不得不“背井离乡”,离开了有着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女儿的一个温馨的家。而小女孩的母亲因重病在身而卧床不起,小女孩才八岁啊,她那么小就要料理自己和母亲的日常生活,这对一个才八岁的小女孩是多么沉重的打击呀!

这位小女孩见到作者后很沉着,冷静地回答了作者问的话,使我感受到她很镇定,毫不惊慌失措。正是因为她的勇敢和坚强,才使我相信她的父亲一定会尽早回到家,她母亲的病一定会痊愈,一家人幸福美满,生活“节节高”。

当我看到小女孩的年夜饭只是红薯稀饭时,我将我的年夜饭和她进行了比较:炸鸡腿、水煮鱼、红烧羊肉……山珍海味,样样俱全。但我平时吃饭时还是挑三拣四,这个不吃,那个不吃。可小女孩呢?她的年夜饭也仅仅是红薯稀饭,更不要说平时了,也许连吃也吃不饱……想到这里,我十分惭愧,脸上一阵阵的发热。

我们同样是孩子,但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家庭,生活质量和人生命运就大有差别。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们新中国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像小女孩一样,用坚强,勇敢的力量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努力学习,回报祖国对我们的馈赠。也希望这盏小桔灯能照耀每个人的心房,当每人的心情在低谷时,能用小桔灯的光给每人领路,走出那段不美好的路途。

小桔灯,是小女孩用心编织的梦。小桔灯,是点亮作者回家路的引路者。小桔灯,是使我们颇有感触的那一束光亮。

初中读书心得体会700字作文5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初中读书心得体会700字作文

心得: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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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1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m,而这个密ma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xue。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xue;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2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__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__有很多儿童,但没有童年。卡勒德·胡赛尼大获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在最黑暗的夜空,依然有最璀璨的星星在闪烁。这片土地因保守的思想令人压抑,又因对宗教不移的信仰让人明朗;这片土地因战争令人绝望,又因古老的传统让人希冀:这片土地明显的阶级观念令人沉重不堪,又因美好、单纯的思想让她的儿女义无反顾地坚守着这片"灾难深重的土地".这本书一直在传递这样一个思想:珍惜爱,珍惜和平。这本小说让其作者于0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因为这位拿着美国绿卡的医生,原为__移民。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__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__,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但,正如最近流行的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__,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因此,我们都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愿为你,千千万万遍。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3

《人性的弱点》这一本书是二十世纪最的成功学导师:戴尔。卡耐基的著作!这本书汇集了卡耐基的思想精华和最激动人心的内容,是作者最成功的励志经典,无数读者通过阅读和实践书中介绍的各种方法,不仅走出困境,有的还成为世人仰慕的杰出人士!我阅读之后,对在社会上该如何待人接事有了更多的了解,其中第二篇的:使人喜欢你的六种方法,最让我受益良多,它的内容与现实社会有着紧密的联系,如实地放映出生活的点点滴滴。

在第一章中,我明白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你产生兴趣,都会关心你!如果我们只是想使人注意,使人对我们发生兴趣,我们、水远不会有很多真诚的朋友……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是那样造成的。例如老总统罗斯福的仆人爱默士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我妻子问总统,美洲鹑鸟是什么样子?因为她从没有见过鹑鸟,而罗斯福总统不厌其详的告诉了她。过些时候,我家里的电话铃声响了一爱默士和他妻子,住在罗斯福总统牡蛎湾住宅内一所小房子里一,我妻子接了电话;原来是总统亲自打来的。罗斯福总统在电话里告诉她,现在窗外正有一只鹑鸟,如果她向窗外看去,就可以看到了。这样关心一桩小事情,正是罗斯福总统的特点之一。像这样一位主人,怎么不使佣人们喜爱?谁能不喜欢他呢?所以你要使别人喜欢你,必需遵守的第一条规则是:真诚的对别人发生兴趣。看到这里,我又想到,现在的人思想过于自私,总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太强了,导致有点脱群!人制关系需要整理!

在第二章,如何给人好印象。我看了“一比遗产的妇人”“司华伯”两个事例后,我懂得了微笑可以给人留下好印象!一个人的行动,比他所说的话,更有具体的表现,而人们脸上的微笑,就有这样的表示:“我喜欢你,你使我快乐,我非常高兴见到你,那么喜欢狗,相信也是同样的原因……你看牠们那么的喜欢跟我们接近,当牠们看到我们时,那股出于自然的高兴,所以人们也就喜欢了牠们。一个微笑虽然是小事,但坚持着并不容易。

在第三章中,你要避免发生麻烦,就请这样做!罗斯福总统知道一种最简单、最明显、而又是最重要的如何获得好感的方法,就是记住对方的姓名,使别人感到自己很重要……可是,在我们之间,又有多少人能这样做?当别人介绍一个陌生人跟我们认识,虽有几分钟的谈话,临走时已把对方的姓名忘得干干净净。我觉得能记住你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的名字,是一种基本的礼貌,也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

在第四章中,如何养成优美而得人好感的谈吐。只谈论自己的人,永远只为自己设想,而“只为自己设想的人”……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白德勒博士,他曾经这样说过:这种人是无药可救的,没有受过教育的!”白德勒博士又说:“无论他曾接受过什么样的教育,仍然跟没有受过教育一样。”需要记住:跟你说话的人,对他自己来讲,他的需要、他的问题,比你的问题要重要上百倍。他的牙痛,对他来讲,要比发生天灾死了数百万人还重要得多。他注意自己头上一个小疮愈,比注意发生一椿大地震还来得多。所以,你如果要别人喜欢你,第四项原则是:做一个善于静听的人,鼓励别人谈谈他们自己。

第五,六章是如何使人感到兴趣,如何使人很快的喜欢你。我认为要让别人很快的喜欢你,首先就要产生兴趣!兴趣都没有,又如何谈喜欢呢?所以在日常的交谈中一定要尊重别人的发言!若想别人对你感兴趣,首先你要关心别人,不要一意孤行,这样从感兴趣到喜欢就会得到很快的升级。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可以当成是块镜子,你通过阅读它,就会发现你自身的弱点,它指出了你的在言行举止上的不雅之处!所以我阅读之后,使自己的不文明用语,不雅举止得到更正,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微不足道的小节,可是正是这不可忽略的细节可以决定一切!正所谓细节可以决定成败!阅读了卡耐基这本书后,使我在思想上,精神上得到更新,有利于在社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4

是谁击破神创论的天空,将世界从上帝的手中挣开;是谁以锐利的双眼,看穿时空的阴霾,寻找物种间的联系与存在;是谁以一句“物竞天择”的呐喊,唤起整个大崛起的时代。也许>隨着时代日显其不足,但传承给后人的,并让后人抚卷感叹的始终是那弥漫在字里行间的对科学的严谨与热爱。

少年顽劣,浪子回头。达尔文年轻时用他父亲的话说“除打猎、养狗、抓老鼠以外,无所事事”相对他的兄弟姐妹来讲或者用中国父母常讲“别人家的孩子”来说达尔文可算是一事无成的败家子。可是就是这个常人眼中的败家子却成为英国伟大的科学家、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参加“贝格尔号”舰的全球远航,成为流传后世的的伟大人物,我不禁感叹人的命运是由自己决定的。

大巧若拙,埋头著书。在达尔文那个时代,人们普遍都接受创造论,相信上帝创造世界、并一次就创造出所有的生物,同时上帝也赋予每种生物各自的角色,而每个物种的设计都非常完美,所以物种是永恒固定不变的。这种错误的观点在宗教的神环下成为人们精神的枷锁,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

本书中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可以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正如>所讲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而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

暗夜磨剑,终露锋芒。达尓文的>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撞击在“神创论”的壁垒上,将千百年来的宗教脸上神秘而高贵的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正是因为《物种起源》出版,人类才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理论,而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

改变世界,真理永恒。科学永远是真理与实践的孩子,而非强权与臆测的玩物,“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希腊先哲早在千百年前就有这振聋发聩的话了。当达尔文面对教会的刁难,面对无知者的嘲笑,面强权的胁迫。他没有低头,也不会低头,他以一种“真的勇士”的姿态,艰难的前行,昂扬的前行。他用自己并不坚实肩膀扛了这个世界的明天,孤身一人站到了诸神的对立面。这才是真正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进步的科学。

反观当下中国,应试教育大行其道,论文互抄,研究成果互窃,科学研究充满了权钱交易与利益制衡,大学不再是象牙塔,科研院成了官场,没有学会做人便作学问的人比比皆是,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没有一种敢向权威与不合理存在挑战的精神,都没有静下心来,埋头作学问的毅力,那么何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何谈雄踞世界民族之林。

真的科学是容不是一点杂质的,而真正爱科学的人也不会让它有一点杂质的,所以各位年轻的朋友行动起来吧!用信念与毅力去谱写一首壮丽的科学之歌,为我们祖国正在发展科研事业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5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壁长于心计,次女冰玉娇小任性。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卖买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壁,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在伦敦冰玉与亨特之子奥立佛相恋,可是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却不幸丧生。韩子奇与梁冰玉在海外相依为命十年,旷男怨女终于结合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收留新月为自己女儿,冰玉远走他乡。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可是红颜薄命,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做完了引文,接着就是正文了!

在看这篇小说之前,我对“穆斯林”知之甚少。只知道穆斯林是对信仰伊斯兰教教徒的统称,甚至不知道他们还有另一个称呼――回回。

花很长的时间,很认真的读了这本小说,才知道回回们是那样的信仰着他们的真主安拉。“啊,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打开《穆斯林的葬礼》,你就会看到写在扉页上的这段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这是一种信仰,一种超越贫富,超越生死的信仰,在有着信仰危机的今天,谁又能忽视这种信仰的力量。

回族女作家霍达巧妙的将“玉”和“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单数章节写玉,双数章节写月。这是一种奇怪的结构形式。“玉”写的是主人公韩子奇从易卜拉欣成为一代“玉王”的艰难历程,这是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月”写的是新月和楚雁潮凄美动人的爱情,是新月这一代的世界。两个世界被一道无形的大门所分割,却又不得不重逢,重逢在那死亡的结界。看这篇文章,你会发现,刚刚在这个世界读到动情处,这一章节却完了,轮到另一章中的另一个世界。调整好自己的心情,深深的吸一口气,重新投入另一个世界,也带着上一章的感情去读。因此,两个世界是紧密相连,分不开的。若是以前,我会把两个世界分开来理解或者把两个世界的感情分开来感受,但读《穆斯林的葬礼》,我却不忍心破坏这种悬念美。

除了文章的的结构奇特,文中所表现的两代人感情故事更是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特别是新月和楚老师之间的爱情,不知曾让多少女孩子落泪。我不忍落泪,不是我不为之感动,不是我不为之悲泣,只是因为我是男子汉,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是也。可是,不知多少次我的眼角也闪烁着泪花,只是这类化不曾落下。泪花闪烁,为的是新月与楚老师爱情的真诚,为的是他们的感动,更为他们爱情的的凄美。读完这篇小数,我甚至抱怨作者为何如此残忍,要赋予妙龄少女如此苦难并短暂的一生,要拆散一对真正相爱的人,让他们明明相爱却又无法逾越这阴阳两地的隔阂。

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了属于他们的爱情了吗?好像找到了,又好像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新月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在茫茫人海中她找到了那个深爱着她,也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另一个世界有着另一份感情。

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主角非新月的父亲韩子奇莫属。对于这位主人公韩子奇先生的评价曾经一味的变化。当最初的易卜拉欣成为梁亦清的徒弟市我看到的是勤劳,刻苦,积极向上的韩子奇。当他背弃奇珍斋而投奔汇远斋时我甚至愤怒,后来才知道那是忍辱负重,那是卧薪尝胆。当他扔下孤儿寡母为了玉而漂洋过海去往英国时,我只有茫然和无奈。因为我了解那些玉在韩子奇心中的分量,那就是他的命。可是一想到我那被弃下的孤儿寡母时,我又心如乱麻。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韩子奇是个血肉丰满的人物。他的一生,为玉而生为玉而亡,为他的玉事业执着的奋斗着,他是当之无愧的“玉王”。

可事情的问题就发生在韩子奇流亡英国的十年。他与另一位主人公梁冰玉——他的师妹,他的妻妹。他们抗拒不住,产生了爱情,于是有了韩新月,有了新月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这是一幕悲剧,无论是对韩子奇,梁君璧,还是韩新月来说这都是一处彻彻底底的悲剧。韩子奇必须回到旧中国的上海,必须面对孤儿寡母,而韩新月,这部书中最美也最苦的人也必须离开她的生身母亲,认自己的大姨为母亲,而一直享受不到那份温暖的母爱,更悲的是这一切的一切她毫不知情。而另一个悲情人物梁冰玉,那个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最终却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的独自漂泊他乡。

在新月离去多年之后,做了一辈子无根飘萍,夜夜沉醉梦中的梁冰玉回来了。这个不被人承认的妻子和母亲,为了寻找遗失的亲情,为了寻找日思夜想的女儿,踏着自己的痛苦急切的回来了。然而一切都是物是人非事事休,博雅宅仍在,可她渴望见到的和不愿见到的却都已被岁月带走。这是一种痛苦,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我们这些未曾体验过生离死别的后辈们无法描摹的。

这是发生在两个不同时代,有着相关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爱情是这篇小说的主题,也是文学小说的永恒主题之一。可是除了这个,我还从《穆斯林的葬礼》中看到了坚毅,看到了自强不息,看到了对热血生命的追寻。而这些都是从韩新月这一形象中散发出来的。

首先,韩新月是一个悲剧人物。她必须叫原本是大姨的梁君璧为母亲,这就决定了她得不到普通孩子那种普通却不平凡的母爱。这是她命运的悲剧,也是上一代的悲剧,而她无法改变。这就造成了她痛苦的一生。这才不够,老天还要让这位原本应该快快乐乐生活的妙龄少女得了个先天性心脏病。原来,上天也是孤单的,她嫉妒地上那些美丽的人儿,希望能让他们早早的陪伴在自己的左右,让自己不再寂寞。这就造成了她短暂的一生。可是我们的主人公没有倒下,她用微弱的心力顶起了自己喜欢的翻译事业,用自己怯弱的臂膀扛起了那份凄美的爱情!

新月对生命的渴望和对不公命运的抗争更是时时鞭策着我:一个重病缠身的柔弱女子在看不到康复的希望之后仍旧积极的奋斗着,作为一名拥有健康体魄的同龄人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和忧虑呢??

分分合合,生生死死,一个穆斯林家庭六十年间,三代人的爱恨情仇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让我们思索。这的确是一场葬礼,庄重而令人痛心。一个个逝去的人物自不必说,它其实也是显赫的奇珍斋的葬礼,是韩家和谐美满家庭的葬礼,是梁冰玉美好人生的葬礼,更是韩新月和楚雁潮凄楚爱情的葬礼。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

关于教师读书心得体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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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书心得了。怎样写读书心得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读书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师读书心得体会

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夕阳之辉。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对于我们教师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上班族们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总的来说,读书对于我们个人成长的好处可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习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习,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更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

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恩格斯就是一位广泛学习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习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恩格斯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有很大的帮助。

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做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三、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的羁绊;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从而使我们入神忘情,灵魂升华。

所以我们要倡导并支持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一个称职的教师,以带动教育事业的蓬勃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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