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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雨读书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范文: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读书心得范文: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赫尔岑说:“书——这是一代对另一代精神上的遗训,这是行将就木的老人对刚刚开始生活的青年人的中选,这是行将去休息的站岗人对走来接替他的岗位的站岗人的命令。”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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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1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__。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简·爱在洛伍德时的一个朋友,她的观点与简是杰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宁可耐心忍受一次除你自己以外,别人谁都不会感到的痛楚,也远比做出件冒失的事来,让跟你有关的人全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好,”“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__你们的要待他好,”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很令人吃惊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也是我们所没有的。我想: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量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简在桑菲尔德府的主人,她的丈夫,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段我觉得描写得既生动又有趣。

“你细细地看着我,爱小姐,你觉得我漂亮么?”罗切斯特先生问。“不,先生。”简爱脱口而出,其实原来她是想考虑一下的,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毕竟是她的主人,她总不能太莽撞。但她却冒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然而这是纯粹的真心话,不加任何掩饰。尽管简的回答有些不中听,但是却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赞美,因为他喜欢简的真诚。由此也可以看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简发自内心地吻了吻她,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然而她那顽固无情的本性很难被软化,她回避了简·爱。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她让简回来的原因。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

所以我觉得简·爱就像一个巨宝盆,它教会了我们许多,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

简·爱的大表姐伊丽莎是一个把整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溜走的人;而她的二表姐乔治娜则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需要别人来陪的昏庸的人。这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们也是很难谈到一起,她们两人没有一点儿合的来的地方。不过有一天,伊丽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狠狠地教训了乔治娜,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你非但不像一个有理智的人那样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却反而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应该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而不应该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很赞同她的这种观点,我们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有能力靠自己的本事来闯出一片天地,只要自己能有毅力,坚持不懈地奋斗。依靠别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它只会让自己惰落下去,没有任何能力,一旦别人放手,就会瘫软下去,永远无法翻身,这种人是可怜的,也是愚蠢的。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当然我们更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着作。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相信你们看过后,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女生永远的灰姑娘梦想。这种小说女性读者会比较多,作者也多半是女性。

如果以荣格学说来分析,灰姑娘童话能反映许多女生的心理原型。这种原型的要素与结构如下:

女生受难或平凡的童年。不漂亮,但善良。(因为漂亮是天生的,是遗传的,女生自己改变不了了,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品行能吸引白马王子。这样的梦相对比较有可能实现。)受难容易让人同情,由怜生爱好象也是一种套路。

由于相貌是天生的,由于它对女生更为重要,由于女生更敏感、更脆弱、更富于幻想、更重感情,所以易受到伤害。因此,长年的幻想与失望、受伤与舔伤,让她们长出一身的硬壳。表现在简爱身上就是自尊与独立。表现在灰姑娘身上就是,不主动,比较矜持,似乎对财富不太重视,不功利,不追求很世俗的东西。——事实上,她们也不能免俗。

不能免俗就表现在她们所幻想中的爱人,要么英俊,要么有钱,要么就是社会地位高的王子。与此相类似的是武侠小说中女主角绝大多数很漂亮。——这没办法,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好看的,估计就是矫情。但灰姑娘们也有矫情的地方。她们喜欢王子,却又幻想出欲迎还拒的样子,故意制造出一些苦难与变故来考验与磨练爱人。

简爱所要嫁的罗彻斯特是个富人,且出身上层。为了避免让人说自己嫌贫爱富,就有了简爱的遗产,就有了罗彻斯特的受伤等。这一切是为了证明爱情,也是为了回击对爱情的指责——你嫁的怎么是王子,是富人!在灰姑娘故事中,这位灰姑娘要么原本出身不错只是受了__,要么曾在王子落难时有过卓越的表现。总之,爱情还是需要显得超脱,要平等。

这种平等只是一种需要,为了表现爱情的需要。——也是她们的梦想,她们希望自己有钱,自己高贵,再加上善良与缘份(这个词最是自欺欺人),赢得爱情似乎就是理所当然了,尽管她们不漂亮。

幸福结合,止于婚礼。与武侠小说一样,通常不会涉及结婚后的情形。这有两种可能:婚后没有爱情可写了,如果还会有戏剧性的情节,那就是离婚或再而复婚了;作者对婚后生活陌生。

男人也有类似的灰姑娘情结。只是在他们的幻想中,遗产也会有,但通常是他们读书考上了进士,他们做生意发了,他们练武功成了天下第一。总之,他们也在努力制造平衡,为了爱人,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简爱中,罗彻斯特下场是比较惨的。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那么处理。可能是奉劝男子不要乱来,不能随便找女人?如果是男人写的小说,通常不会让心爱的女主角有多个男人,不会让她破相、致残,尽管他们也说,不管如何,我会依然爱你。——这种显然是假话,不然,他们的小说不会这么写。

呵呵,由此可见,还是女生比较重视纯粹的情。

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2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0年,是凡尔纳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__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__、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备注:小说中的长度单位“里”是法国历的古里,长度因省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还有古驿里、古陆里和古海里之分。阿罗纳克斯教授在书中用的是古陆里,一古陆里大约等于四公里,因此,海底两万里就是能够绕地球两圈的八万公里。

凡尔纳在作品是我所十分喜爱的。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十分震撼。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海底两万里》是他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象。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比如生物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是不足为奇的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都不喜欢,而且是有点厌恶情绪的。这些所谓的名家之笔在我看来是无聊之至,有很多语句是前后不通,大有卖弄文采之嫌。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又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鸡皮疙瘩》书系想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逝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真好!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他自己隐瞒了全世界造成了性能非凡的“鹦鹉螺”号,并和着那么多忠心耿耿的水手们在海底探险,这并非是常人能够完成的。也许他的思想有些扭曲,他的做法有些偏激,他的行为是在逃避。但是他仍然是位勇士,是位尊重大自然的勇士。他的消失也是凄美的,让我看后感觉鼻子也是酸酸的。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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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边城》的确写得很漂亮,把小说当散文来写,意境非常美。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

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4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__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__,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5

看《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

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__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__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

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感谢本书的作者姜戎先生。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他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直到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

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姜戎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__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

有关狼的种种细节,均使作者沉迷于其中,写出了这部有关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长篇小说。如今,正值中国社会转型,而农耕文明衍生的国民性格已成其沉重羁绊之时,姜戎终于为他这一部倾其半生心血的鸿篇巨制画上句号,最终完成了他再现“狼图腾”的使命,成为“有关狼的真理的终结者”。

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国语·周语》提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而周幽王和西周就亡于以狼为图腾的犬戎。直到隋唐,汉民族还把一切北方游牧民族统称之为“犬戎”和“戎狄”,也仍然用豺狼比喻北狄胡人。

在唐代宗年间,太常博士柳伉上疏说:“犬戎犯关度陇,不血刃而入京师……”在唐德宗年间,大臣柳浑对德宗说:“戎狄,豺狼也,非盟誓可结”。李白《古风》有云:“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皇甫冉《太常魏博士远出贼庭江外相逢》则云:“烽火惊戎塞,豺狼犯帝京”。李曾伯《满江红:得襄阳捷》:“狼吻不甘春哨衄,马蹄又踏寒滩入。向下洲,一鼓扫群胡,三军力”。清代更有“狼子野心,信不诬哉!”一说。而华夏的图腾是龙。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

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做为男人就应该像狼一样,有着狼的野心狼的气魄和狼的霸气,让我们狼奔狼啸,狼子野心地做一番狼的事业,开创狼的时代吧!

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知道这是狼的血液在我的身体复苏,燃烧,燃烧。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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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读书心得:大学精读心得体会


书是船只,凯勒(瑞士作家)说: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精读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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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精读心得体会1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跟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跟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一切!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2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小说——《老人与海》。作者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他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打鱼老人桑迪亚哥的故事。他运气不佳,已经八十四天没钓到鱼了,可他不肯向命运屈服,而是决定去更远的海域探索。在那里,他果然钓到了一条大鱼。可这条鱼太大了,反而拖着他的小船往深海游去。老人并不服输,决心与大鱼对耗。尽管他的右手被钓索割伤,左手也累得抽了筋,肩背被钓索勒得疼痛难忍,但是老人凭借着必胜的信念,咬牙与大鱼周旋,苦苦坚持了三天,终于制服了大鱼。他把大鱼绑在船舷上返航,可大鱼的血引来了一拨又一拨鲨鱼。老人并不服输,他勇敢地跟鲨鱼搏斗,先是用鱼叉刺,鱼叉丢了就用刀子扎,刀子断了就用短棍揍,短棍被抢走就用舵柄砸,舵柄断了仍继续用断了的柄杆戳。经过不懈的奋战,老人终于回到了家。可不幸的是,他的大鱼却被鲨鱼啃得只剩一副骨架。

虽然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老人这种不服输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

我过去下围棋,总喜欢欺软怕硬:一见到比我弱的对手就格外勇猛,可遇到高手则心里犯怵,稍落下风就赶紧推盘认输。有一次,我在网上碰到一个高手,连下几盘都早早举了白旗。没想到他竟在对话区里笑话我。后来每次再遇见他,都被他叫做“投降小能手!”,气得我鼻子都快歪了。可是,这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认真磨练棋艺,还经常找他去对局。尽管总是大败而归,但我决不肯再早早认输,而是每次都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终于有一天,我下赢了他。那一瞬间,我开心得差点蹦起来。

在《老人与海》中,老人桑迪亚哥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练棋也好、学习也罢,都不能轻易服输。只有抱着必胜的决心去做,才有可能成功!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3

在这世间中,每个事物、每种生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存在的意义。

今天,我读了《守着树墩的兔子》,这本书令我感概万千。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守着树墩的兔子》,它主要讲了:一只流浪兔彼得喜欢冒险,他认为兔子不能总过吃草晒太阳的日子,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在世上存在的意义。它流浪了几十年,经历了许多事,它累了,接受了一颗树墩的请求,守护着树墩。树墩觉得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理由。然而彼得的到来改变了树墩,它帮树墩穿上了“新衣裳”,让树墩成为了“指南针”……使大家都接受了树墩,明白了自己也有存在的价值。

从中我懂得了我们人不能只做吃饭和玩耍的事情,还要读书识字不浪费生命;我们还要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自己。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任何生物不管它是善、是恶、是美、是丑,它的存在都有价值与意义。就像狼和鹿是天敌,在童话世界里鹿是美好的化身,狼是凶残的代表。当它们生活在一起,虽然会给鹿造成一定的伤害,但从一方面也是在保护鹿群的数量不会增多。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可爱、有理想、有追求。当别的兔子都只是满足于吃草和晒太阳的日子时,它勇敢地离开家乡,到处流浪,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善良、乐于助人。当迷路的小鹿来到它的面前时,因为它及时地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所以让小鹿成功地找到了回家的路,回到了自己的家。

我们不也应该做一个特别的人吗?当我们选择好自己应该前进的方向后就该勇敢前进,做一个自我、率性、特别的人!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4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通过仔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并且详细地记录编写的。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全书包括10大册,暑假里我读了一小部分。

通过读书使我们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法布尔观察的仔细,就连小小的萤火虫怎样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了迷宫主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为了观察石蚕的生活习性,他亲自养了一些,讲述了石蚕室如何利用简易房子金蝉脱壳。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读了《昆虫记》使我增长了很多知识,例如:蚂蚁和蝉之间的斗争,知道了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蝉才是勤劳的生产者;螳螂善于运用心理战术,是一个真正的心理专家,但它却自食同类,凶残的很;还有在各种昆虫当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学家,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从《昆虫记》这本书的描写,可以看出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语言生动、活泼,而且充满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观察当中,使我们了解到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以后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一缕明媚的阳光从窗外探进头来,轻轻地告诉我新的一天开始了。星期天我最开心的事就是看书,今天的精神食粮该轮到《昆虫记》了。

走进《昆虫记》犹如走进了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有充满想象的建筑家白蚁,有美丽杀手螳螂,伪装家竹节虫……其中的歌唱家—蝉深深吸引了我,当火辣辣的阳光烤得大地都快熔化时,只有蝉还在树枝上引吭高歌“知了”“知了”。

人们常以为蝉的歌声是为了呼唤同伴,但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经过多次观察,发现好几只蝉在一起时,它们仍在高声唱歌。这时法布尔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不会是整天高歌的蝉没有听觉吧?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法布尔用二支猎枪同时射击,震耳欲聋的枪声连他自己都堵上了耳朵,可在几步之遥的蝉却没丝毫动静,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样,法布尔证明蝉原来一天生聋人。

但是人们为什么不容易抓到蝉呢?是因为没听力的蝉却有着发达的视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能养成对每件事多细心观察的好习惯,那么你就会发现些前所未有的新东西。让我们感受一下科学家的发现吧,就请你和我一起走进《昆虫记》。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5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

心得: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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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之后,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以往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感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可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我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2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3

沉静于大地的阴霾,蛰伏于寒冷的冬季,四月的芬芳唤醒着沉睡的灵魂,在无边黑暗后找寻到未来的光明。朴实无华的种子,黑暗的世界,造就美丽与坚强并进的心灵。

童话故事总会有美好的一面,但恶毒恐怖的人物也如影随形。她的豆蔻年华没有父母相陪,没有朋友相交,没有新衣相衬。可是世界不会像听童话世界一样会天降王子,从此灰姑娘变成了公主,与王子相依相守。冷漠惯了的世界,怎么会为一个少女实现质的转变呢?但她不愿就这样走在这个世界底层受尽屈辱,至少心灵上不可以。与讨厌自己的舅母的痛斥,与欺负自己的表兄打架,她在反抗,不解与朋友海伦的沉默,这个敢爱敢恨,拥有强大自尊的少女最终蜕变,得到自己的幸福和自尊。

“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叫简?爱。她是倔强的灰姑娘。没有仙女棒,没有善良的女巫,没有精灵的帮助,12点的钟声敲响后她却不会再次成为灰姑娘,她是12点的公主,等到了她的王子,等到了她的幸福。

有人说,自尊心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可是,即使在肮脏,每个人都必须要自尊的相伴,这是一个金钱至上的世界,如果连自尊都丢弃了,变成就了真正的奴仆。总说要快乐的人生,但快乐从何而来,多少人的麻木被看作了快乐。快乐就像一株树,要自己浇灌,枝繁叶茂固然是好的,但只是活过了一个春季就枯败了,随风而逝遗忘了便再也找不到。自尊是快乐的养料,自尊得到了满足,不再害怕空穴来风的繁华会逝去,快乐才会永驻。简?爱是一个神话,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神话,我们可以自己造就毁灭,可以自己造就幸福,转眼一瞬的事,却决定了我们的人生。短短的数十年人生,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经历,跌宕起伏的,一帆风顺的,自尊让我们学会怎样寻找自己的幸福。简?爱追求自己的幸福,平等自由,简?爱追求自己的快乐,独立完整。

简爱,追求自我简单的爱。

简爱,追求平等坚强的爱。

简爱,追求幸福美好的爱。

她叫简.爱。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4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讲了三国时期吴,蜀,魏三国鼎立。一场刀光剑影的战争还清晰可见,显示三国时期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动荡不安的现象。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接着就是诸葛亮,这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可以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5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读书心得模板: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


赫尔岑说:“书——这是一代对另一代精神上的遗训,这是行将就木的老人对刚刚开始生活的青年人的中选,这是行将去休息的站岗人对走来接替他的岗位的站岗人的命令。”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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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1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__。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简·爱在洛伍德时的一个朋友,她的观点与简是杰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宁可耐心忍受一次除你自己以外,别人谁都不会感到的痛楚,也远比做出件冒失的事来,让跟你有关的人全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好,”“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__你们的要待他好,”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很令人吃惊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也是我们所没有的。我想: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量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简在桑菲尔德府的主人,她的丈夫,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段我觉得描写得既生动又有趣。

“你细细地看着我,爱小姐,你觉得我漂亮么?”罗切斯特先生问。“不,先生。”简爱脱口而出,其实原来她是想考虑一下的,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毕竟是她的主人,她总不能太莽撞。但她却冒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然而这是纯粹的真心话,不加任何掩饰。尽管简的回答有些不中听,但是却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赞美,因为他喜欢简的真诚。由此也可以看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简发自内心地吻了吻她,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然而她那顽固无情的本性很难被软化,她回避了简·爱。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她让简回来的原因。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

所以我觉得简·爱就像一个巨宝盆,它教会了我们许多,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

简·爱的大表姐伊丽莎是一个把整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溜走的人;而她的二表姐乔治娜则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需要别人来陪的昏庸的人。这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们也是很难谈到一起,她们两人没有一点儿合的来的地方。不过有一天,伊丽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狠狠地教训了乔治娜,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你非但不像一个有理智的人那样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却反而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应该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而不应该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很赞同她的这种观点,我们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有能力靠自己的本事来闯出一片天地,只要自己能有毅力,坚持不懈地奋斗。依靠别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它只会让自己惰落下去,没有任何能力,一旦别人放手,就会瘫软下去,永远无法翻身,这种人是可怜的,也是愚蠢的。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当然我们更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着作。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相信你们看过后,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女生永远的灰姑娘梦想。这种小说女性读者会比较多,作者也多半是女性。

如果以荣格学说来分析,灰姑娘童话能反映许多女生的心理原型。这种原型的要素与结构如下:

女生受难或平凡的童年。不漂亮,但善良。(因为漂亮是天生的,是遗传的,女生自己改变不了了,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品行能吸引白马王子。这样的梦相对比较有可能实现。)受难容易让人同情,由怜生爱好象也是一种套路。

由于相貌是天生的,由于它对女生更为重要,由于女生更敏感、更脆弱、更富于幻想、更重感情,所以易受到伤害。因此,长年的幻想与失望、受伤与舔伤,让她们长出一身的硬壳。表现在简爱身上就是自尊与独立。表现在灰姑娘身上就是,不主动,比较矜持,似乎对财富不太重视,不功利,不追求很世俗的东西。——事实上,她们也不能免俗。

不能免俗就表现在她们所幻想中的爱人,要么英俊,要么有钱,要么就是社会地位高的王子。与此相类似的是武侠小说中女主角绝大多数很漂亮。——这没办法,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好看的,估计就是矫情。但灰姑娘们也有矫情的地方。她们喜欢王子,却又幻想出欲迎还拒的样子,故意制造出一些苦难与变故来考验与磨练爱人。

简爱所要嫁的罗彻斯特是个富人,且出身上层。为了避免让人说自己嫌贫爱富,就有了简爱的遗产,就有了罗彻斯特的受伤等。这一切是为了证明爱情,也是为了回击对爱情的指责——你嫁的怎么是王子,是富人!在灰姑娘故事中,这位灰姑娘要么原本出身不错只是受了__,要么曾在王子落难时有过卓越的表现。总之,爱情还是需要显得超脱,要平等。

这种平等只是一种需要,为了表现爱情的需要。——也是她们的梦想,她们希望自己有钱,自己高贵,再加上善良与缘份(这个词最是自欺欺人),赢得爱情似乎就是理所当然了,尽管她们不漂亮。

幸福结合,止于婚礼。与武侠小说一样,通常不会涉及结婚后的情形。这有两种可能:婚后没有爱情可写了,如果还会有戏剧性的情节,那就是离婚或再而复婚了;作者对婚后生活陌生。

男人也有类似的灰姑娘情结。只是在他们的幻想中,遗产也会有,但通常是他们读书考上了进士,他们做生意发了,他们练武功成了天下第一。总之,他们也在努力制造平衡,为了爱人,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简爱中,罗彻斯特下场是比较惨的。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那么处理。可能是奉劝男子不要乱来,不能随便找女人?如果是男人写的小说,通常不会让心爱的女主角有多个男人,不会让她破相、致残,尽管他们也说,不管如何,我会依然爱你。——这种显然是假话,不然,他们的小说不会这么写。

呵呵,由此可见,还是女生比较重视纯粹的情。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2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0年,是凡尔纳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__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__、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备注:小说中的长度单位“里”是法国历的古里,长度因省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还有古驿里、古陆里和古海里之分。阿罗纳克斯教授在书中用的是古陆里,一古陆里大约等于四公里,因此,海底两万里就是能够绕地球两圈的八万公里。

凡尔纳在作品是我所十分喜爱的。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十分震撼。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海底两万里》是他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象。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比如生物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是不足为奇的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都不喜欢,而且是有点厌恶情绪的。这些所谓的名家之笔在我看来是无聊之至,有很多语句是前后不通,大有卖弄文采之嫌。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又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鸡皮疙瘩》书系想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逝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真好!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他自己隐瞒了全世界造成了性能非凡的“鹦鹉螺”号,并和着那么多忠心耿耿的水手们在海底探险,这并非是常人能够完成的。也许他的思想有些扭曲,他的做法有些偏激,他的行为是在逃避。但是他仍然是位勇士,是位尊重大自然的勇士。他的消失也是凄美的,让我看后感觉鼻子也是酸酸的。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3

沈从文的《边城》的确写得很漂亮,把小说当散文来写,意境非常美。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

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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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__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__,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5

看《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

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__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__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

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感谢本书的作者姜戎先生。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他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直到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

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姜戎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__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

有关狼的种种细节,均使作者沉迷于其中,写出了这部有关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长篇小说。如今,正值中国社会转型,而农耕文明衍生的国民性格已成其沉重羁绊之时,姜戎终于为他这一部倾其半生心血的鸿篇巨制画上句号,最终完成了他再现“狼图腾”的使命,成为“有关狼的真理的终结者”。

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国语·周语》提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而周幽王和西周就亡于以狼为图腾的犬戎。直到隋唐,汉民族还把一切北方游牧民族统称之为“犬戎”和“戎狄”,也仍然用豺狼比喻北狄胡人。

在唐代宗年间,太常博士柳伉上疏说:“犬戎犯关度陇,不血刃而入京师……”在唐德宗年间,大臣柳浑对德宗说:“戎狄,豺狼也,非盟誓可结”。李白《古风》有云:“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皇甫冉《太常魏博士远出贼庭江外相逢》则云:“烽火惊戎塞,豺狼犯帝京”。李曾伯《满江红:得襄阳捷》:“狼吻不甘春哨衄,马蹄又踏寒滩入。向下洲,一鼓扫群胡,三军力”。清代更有“狼子野心,信不诬哉!”一说。而华夏的图腾是龙。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

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做为男人就应该像狼一样,有着狼的野心狼的气魄和狼的霸气,让我们狼奔狼啸,狼子野心地做一番狼的事业,开创狼的时代吧!

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知道这是狼的血液在我的身体复苏,燃烧,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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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每个人从小到大都要写个人读书心得体会,读过那么多书却总是学不会个人读书心得体会,那么如何编写个人读书心得体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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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800字作文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范文1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桑提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marlin),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manolin)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

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

“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越接近真理,道理越简单。”《活法》中,被尊为日本三圣之一的稻盛和夫先生给我们阐释了他人生的经验和感悟,诸如人的本质、人生的哲学、经营的艺术、劳动的魅力等等。他认为,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

最让我产生共鸣的则是贯穿全书始终的一个哲理:简单。简单,是我信奉的处事原则。从小的教育,“不给别人带来麻烦”成为我的基本人生准则。这个准则对我的影响,可以说利弊参半。“不给别人带来麻烦”,让我时时处处考虑他人感受,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让我领会到换位思考的魅力,通常不会给他人带来相处上的不适;但是同样这一点,也让我常常做事情思前想后,因太多的顾虑而错失良机甚至止步不前。现在想来,其实我仍没有做到“简单”。为他人着想是应该提倡的,“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也符合和谐的本质;因担心他人不适而瞻前顾后则思想太复杂,考虑太多,背离了简单的本质。其实,本着遵规守法、利他利己、和谐共赢的原则,每天踏踏实实去努力,每天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每天比前一天前进一小步就够了,日积跬步,方之千里,最终定是个和谐共赢的结果。还记得曾经向领导请教“授权”的问题,即主动分担和获得授权的平衡。如何既不越权,又能多做事、多为公司分担。

领导给了一个简单的判断法则:只要经过认真思考后,认为这件事是有利于公司发展、有利于和谐共赢局面的,就可以做,而且要大胆去做。事后反思我的困惑,也就在于背离了简单的原则,顾虑过多。领导的答疑,很好的阐释了“简单”的含义:围绕一个核心,放手去做就是。现在看来,“简单”一词,实则不简单;要想真正做到“简单为人,简单处事”,也不是一件易事,那是需要气魄的。这也正是我欠缺的。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范文3

新的一本《意林》又到手了,在这本书里,我又看到了一篇感触颇深的文章——《拒绝北大、清华的保送生》。一个叫吴畏的男孩从小就是数学神童,从小的他就有很强的求知欲,爸爸带着他走路时认那些招牌,五岁时他竟然可以推算出业绩表,并知道那个股票会发财;到现在参加数学竞赛已经捧回了几十本数学一等奖证书。但他在背后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两个月竟共做了2000道题,在屋里看书能坐一天,所有的课文都是自学后再听课。当大多数高中生还在为高考奋斗时,吴畏手里已经握着复旦大学、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他选择了放弃,选择了不是最好,但是自己最爱的学校——中国科技大学的中科院华罗庚班,而这所学校意味着吴畏在校学习八年后又将被一路保送到底……为了参加数学竞赛,他刻苦的做练习题,并没有觉得自己的数学天赋很强,数学成绩很好,在考场上无论多难的题自己都能够答对就不去努力了。仅仅两个月他就做了2000多道题,可见他付出了多少的心血啊;当然仅仅数学好那也不算好,吴畏每一科都很优秀,从小他就爱读书,一看能够连续看上一天。再加上他从不熬夜,所以学习时精力旺盛,效率高。并且他还不是书呆子,手风琴、象棋、围棋、乒乓球都是他的课余爱好。吴畏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这点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每天早上的时光是最宝贵的,利用这时候背背古诗;一回家学校的作业就及时做,而不是玩电脑,写完作业复习功课、弹钢琴、看课外书,然后休息。这样就算有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想想自己,我们做到了吗?复旦大学、清华大学是名校,是许多人梦寐以求学习的学校,吴畏手里早早的收到了两所名校的录取通知书,但他热爱数学,所以他放弃了人们眼中的名校,选择了相比之下“低调”很多的中国科技大学的中科院华罗庚班。能被两所名校录取,真了不起啊,我想我也要加油了。神童吴畏的梦想是将来做一个科学家,想要为祖国做贡献。其实哪有什么神童呢,他们都是努力学习,付出努力洒下汗水,一步步一个个台阶上的,所以现在,我们也一起努力,为祖国争光吧……

读书心得模板: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


书是精彩的动画,让人乐在其中。书是美妙的画卷,让人大饱眼福。书是动人心弦的歌曲,让人如痴如醉;书是韵味无穷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书是色彩艳丽的图画,让人称赞不已。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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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1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3

小王子——一个童话。但是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一个故事,但是也是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小王子——一个寓言,一个孩子可能还无法理解的寓言,告诉我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这是一个童话,平淡的在作者的回忆中慢慢展开的一个记忆。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在变成大人的思想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个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然后和小王子邂逅了。他静静的听着小王子说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听他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听到他来到地球上,遇到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我们做过孩子。是的。为了一颗丢失的糖果而哭泣,为了一条花裙子而开心的孩子。我们那曾经还是孩子的世界里,太阳不一定是金色的,圆的,月亮可能会睡着,草不一定是绿的,只要愿意,我们可以让它像鲜花一样微笑。

但是我们长大了。

就好象修伯里所说的那样,长大了的我们只关心我们字典里那所谓"重要"的事情,那些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年龄,金钱,成绩。长大了的我们就用着大人的眼睛来看待这个世界了,变成了遵守"规律"的忙碌者。

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我们开始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我们开始丢掉了自我。我们开始,开始——长大了。

小王子是个小小的忧伤的人儿,柔情善感,让人心疼。他用他旅行的故事,来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想象力的翅膀就开始变得嬴弱甚至到了最后,我们完全丧失了它呢?是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仰望星空,却感觉只能看到星星而不是许多善良的眼睛在眨动?是什么时候,我们开始认为天空就是兰色草地就是绿色,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开始以为世界就是它所看到的那个样子,而再没有多余的思考和想象了呢?

长大了,是么?如果给你选择的权力,不知道是否愿意,再用孩子的心去感受一下,或许可以是绿色的天空?

关于玫瑰的寓言

小王子还是要走的。离开他的星球,还有这星球上的一朵玫瑰花。

说再见的时候,他们都很悲伤。

花儿有点责怪自己,其实她很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只是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爱还有小王子的关注。所以她宁可要求得到一个玻璃罩子,隔开了她和这个世界的交流,而仅仅是为了得到小王子一个人更多的关爱吧。但是小王子要走了,那一刻玫瑰花也突然明白,他们两个都错了。她希望小王子可以得到快乐,所以,她没有留他,甚至没有责怪他。

她只是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

从那天起,玫瑰花可以有更多的朋友,比如风,还有蝴蝶,或者其他的什么。虽然小王子走了。她的爱,也就凋谢了。她甚至没有哭,因为要知道,她可是朵勇敢的花。

爱一个人需要他和自己一样快乐的。哪怕眼泪在心里积成了深深的一个海洋。

关于人性和矛盾

小王子开始了在星球中的旅行。除了地球外,他先前去的几个星球都很小,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可以看到许多的落日和日出,每个星球都只住着一个人,他们各不相同。重要的是,那些星球居住者都已经是大人了。他们的世界——用小王子的话来说——很奇特。

第一个星球住着一个国王。他是的统治者也是的居住者。他能统治的只有他自己,但是他感觉自己至高无上。他喜欢发号师令来安排这个和那个,虽然,臣民也只有他。他渴望权力也膜拜权力,但事实上,他拥有的权力,也只是管好自己罢了。其实不可否认地球上也有不少人就是这样,当他高高在上的发着号师令的时候,其实,或许在别人的眼中,不过是一种可笑的自说自话。

第二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戴着奇怪的帽子,听不到任何批评的话。一听到有人的夸奖,他就会必恭必敬的把帽子摘下,举帽子致意。他每天都在等着别人的赞扬,一次次的表演这样的仪式,而毫不理会头顶的那只帽子有多么可笑。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是个矛盾体。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他惭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酒鬼。不要笑他。其实人就是这样。我们总在做自我反省,而做一些事情来对自己进行惩罚,而实际上这种惩罚只是更进一步的堕落而非根本的改变方法。于是就在这种矛盾中不断的自我消化,一直到星球消亡。

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个商人。他很忙碌。他在不停的数着天上的星星。他认为数到了的星星都属于他,他认为自己是个大富翁,因为他拥有了那么多的星星。小王子问:你要拿这些星星做什么呢?可是商人除了觉得自己拥有了这些星星之外,甚至不知道应该干吗?他觉得自己很富有,可是实际上他拥有的也只是他连摸都摸不到的星星罢了。人类有时候追逐太多东西,其实却没有好好的问过自己,要用来干吗?只是为了满足内心的某种感受和需要,而不断的浪费时间和精力在追求着它。

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灯夫,和一盏灯。他很辛苦。因为他的星球转得很快,导致每次落日和日出的时间间隔甚至只有几分钟。他不得不飞快的点燃灯然后在熄灭他,循环往复。他很困倦,因为星球越转越快,而他只能根据日出和日落来工作,他遵循着不变的规律,然后将自己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他是一个不为自己忙碌的人,但是他却因为被"规律"捆住了手脚而永远无法得到真正的休息了。

第六个星球上有一个地理学家。奇怪的是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星球上有几条河流有几个山脉。他只要别人来告诉他。对他来说一朵花的生命并不重要,因为他觉得他追求的是永恒的东西。这是一个不合格的地理学家,因为他太狭隘也因为他被自己的"规定"限制掉了。

最后一个星球是地球,这个我们即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

有许多的故事吗?是啊。在小王子的世界里,连一朵花都会说话,那么这个故事里,能有的角色就太多了。

等爱的狐狸

小王子遇到了一头狐狸。伤心的小王子邀请狐狸和它一起玩。狐狸拒绝了。

狐狸说他需要被"驯养"。小王子无法理解驯养的意思,狐狸说,驯养的意思就是——建立关系。

狐狸接着说: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千万万的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不过是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就将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的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的了。

小王子有点懂了。因为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他应该是驯养了他的玫瑰花的。因为他们是彼此的,彼此需要。

狐狸说:驯养我吧。小王子问狐狸,驯养你需要什么呢?

狐狸说:需要有非常的耐心。狐狸需要小王子离他远一点,然后一点点慢慢的靠近它。它需要小王子给它一个幸福的期待,比如每天4点出现,那么3点的时候,狐狸就可以在幸福的等待中迎接小王子的到来。

这听起来真像美好的爱情等待。那种小心翼翼的靠近和喜悦的等待心情。

小王子驯养了他的狐狸,是的,已经成了他的狐狸。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就好象他离开他的玫瑰花。

狐狸要哭了。小王子说:是你要我驯养你的,其实我不想伤害你。是你错了。

狐狸说:是啊。小王子说:那你除了伤心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呀。

狐狸不同意了。他告诉小王子,原来它从来不在乎麦子的金黄色,但是自从他看到了小王子那金色的头发,它就永远的记住了麦子的色彩。是呀,虽然小王子离开了它,但是狐狸从被驯养的那一刻起,也终于得到了麦子的色彩啦。

然后狐狸让小王子去山底下看看那个花园里盛开着的5000朵玫瑰花。那些美丽的花朵曾经让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小王子原来以为,他的玫瑰花全世界只有一朵,却在地球上看到了那么多的相同。

但这一次小王子不再沮丧了。他告诉那些玫瑰花它们和他的玫瑰一点都不一样,因为他没有驯养她们。就好象那只狐狸,原来它和世界上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现在他们是朋友了,自从他驯养了它之后,它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和他的玫瑰花一样。

离开的时候,狐狸送给小王子一句话: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因为你把时间投注在你的玫瑰花上,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

人类已经忘记这个简单的道理了。狐狸说"不过,你不可以忘记,你必须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关于爱与责任。

人与人之间总在建立着关系。其实我们必须明白,在某种关系建立的同时,我们本身就应该为这个关系承担起应该拥有的责任来。

这只狐狸是小王子这个故事里的智者。它看到了人间的一些关于等待和距离还有关于幸福的诠释,它也意识到了重要的东西该用怎样的方法去发现,它甚至还知道,驯养与爱,还有责任之间的关系。她是只可爱的狐狸。

关于死亡

小王子来到地球上整整一年了。他要走了。他一直有条毒蛇朋友,而这个夜晚,他的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来的地方。

小王子说:回家的路途太遥远了,我不能带着这副躯壳,因为它太重了。

我有种落泪的感觉。

小王子轻轻的倒下了,从那天起,天上那无数的星星都变成了一个个会唱歌的铃铛,或许还可以是朵朵漂亮的花。

小王子上路了。没有带他的躯壳,因为太重了。也许他又回到了他的玫瑰花身边,虽然他还驯养了一头狐狸,在地球上。

关于死亡,人类总是恐惧着的。可是小王子说:你没有必要为了老旧的躯壳而哀伤。

幸福可以是种简单的东西,包括死亡。

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另人伤心的童话?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童话的最后,小王子轻轻的消失了。更是因为这个童话,我们看到了太多的过去和哀伤,原来在小王子的世界里,也许都可以是那么微不足道。

这是一个成人也可以看的童话,这个世界里有一个永远不肯长大的小王子。这是一个寓言,看过了以后,你会觉得自己的心好象被温柔的忧伤和感动包围着,让人好想去看看天空,还有在微风中绽放的星星啊。

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4

《傲慢与偏见》出自英国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小说家简·奥斯汀之手,也是她最早完成的作品。整部作品通过对班纳特家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小说的社会背景,探索并讨论影响婚姻的主要因素,从而反映奥斯汀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吉英的妹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底亚的粗俗。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吉英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他的女友夏绿蒂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魏克翰,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做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不久,又见到了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坚决地谢绝了。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魏克翰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魏克翰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底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魏克翰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吉英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现在社会上的一些青年男女,不是贪钱就是贪权,以钱、权来作为择偶标准。有如书中爱慕虚荣、肤浅聒噪的贝纳太太;有些男女则制造各种吸引人的假象,骗人无数,就像书中风度翩翩但内心肮脏无比的少尉、伪君子韦汉;有些男女放纵、无知、轻浮,常常被人看扁,自己乱择偶,最终也没什么好结果子吃,同书中轻佻的五女儿莉蒂亚一样,负债累累,让大姐珍、二姐伊丽莎白补助。而像宾利和珍、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男女,也不是少数。还有些男女,眼见自己的男(女)朋友不喜欢自己,喜欢别人,就百般阻挠,恶语中伤这样的人好比达西姨妈狄堡夫人和宾利妹妹嘉丽莲。奥斯汀的时代已经远去了,但人们追求美好婚姻的共同人生诉求却没有任何改变。《傲慢与偏见》中诠释的婚姻观念也并没有完全脱离我们的时代,仍然给我们启迪。通过她的描写,我们认识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感情不得不服从于金钱的无奈。但现代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人们在谈婚论嫁时又何尝不是进行着金钱与爱情的权衡呢?现代社会的人们,是沉迷于激情,追求一时的快乐呢;还是安于现状,过着平淡的生活;或者大胆追求爱情,为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而奋斗。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有自己的理由。有人问苏格拉底是否要结婚,得到的回答是“无论你怎样做,你都会后悔”。或许这就是《傲慢与偏见》留给当代人永恒的话题吧。

2024年大学3000字的读书心得5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

——沈从文

俱为女子,我却原本并不喜欢翠翠。

十四、五岁时第一次读《边城》,就不喜欢这个与自己差不多同龄的女子。十五岁时的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触目皆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活脱脱就是一个自然之子,有着原始的善良和纯真的可爱,应惹来无数爱怜。

可那时的我却不喜欢,觉得这个女子的纯真过了份,这是她保护自己的盾牌,也是尖锐的武器,一次又一次地刺伤了那些深爱她的人。她的不谙世事,她的含蓄懵懂,全变成一条条致命的引线,引向最终的惨烈。记忆里永远挥之不去的只有最后的悲哀结局,如同改编的同名电影里在昏黄温暖的色调下,却隐隐透出烟水空蒙的凄寒。

这是我一直都不懂的故事,也是我一直都不懂的世界。作者笔下的茶峒山城,只是一个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境小城,在故事里却仿佛真正成了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安静角落。在那个风云变幻、改朝换代的时代中,不管别处的人们如何不幸挣扎,生死存亡的恐慌感都似乎永远弥漫不到这里。热闹充满生气的小河街,妇人聚集的吊脚楼,负责摆渡的老船夫,在难却盛情的收下过客的一枚铜板后会转送一大把的烟草叶。在那里就连世俗最为不齿的__女,“也永远那么浑厚”。她们可以为了生计接待四川商人,也可以把所有的眼泪快乐牢牢地系在归期不定的水手身上,有着古代女子“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的勇气和无悔,“较之讲道德和廉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样的水土和民风养育出的翠翠,有我想象中的淳朴,却没有意料内的勇敢。一如她的那段伤痛初恋,在那时的我看来不过是一个简约和克制导致的悲剧。对于这样一个简单的三角故事,作者舍弃了传统的情节要素,没有门第之见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反倒多了民主和放手。可那个女子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只能回望那一川碧溪,带走自己的爱与希望。

那时的自己,并不理解这样的含蓄,也不喜欢翠翠的纯真善良毫无机心,当这些品质成为一个人性格的全部时,反倒失去了最基本的一点可爱。于是,我离开这个故事,忘记翠翠,忘记湘西清亮的白河,继续经历自己的青春岁月。

时隔两年,因缘际会下我再次翻开《边城》,只因为怀念起湘西瓦蓝的云天。故事里的翠翠在成长,已经走到了自己命运中最为重要的转折点。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固执地等待,等着那个年轻人回来一同去采最喜欢的虎耳草。故事外的我也在长大,走过豆蔻年华,面临着少年人走向成熟的蜕变。而当我怀着这样的心境再次去读这个早已熟悉的故事、读到最后的那一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时,心底的那份惨然和惋惜尚在,却多了几许释然,并不再过多地执着于因那些巧合误会所导致的有情人未成眷属的收场。若说两年前这个故事让我感到的是温暖中透出凄寒,那么两年后我不仅感受到全篇无处不在的寂寞孤独,也更执著于其中几许温暖的色调,依旧昏黄,却足以照亮我的心房。

而两年后的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俱为女子,翠翠却真是特别的。她不应仅仅只是爷爷疼爱的对象、男子梦中的理想,也是女孩子心中永难消逝的情结。再读时,我不再指责她的懦弱隐忍,而是喜欢她的活泼率真,也爱她的含蓄。因为这才是每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心中最纯真的一面,也是最真实的一面。

再品与翠翠有关的章节,我看到了两条线索推动着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发展。最明显的一条自然是三年的端午节,这也是贯穿全文的线索。第一年的端午节由翠翠的回忆带入,与茶峒山城一样,他与傩送的初遇仿佛也是静止于时光中的美好。黄永玉曾以此为题材作过木版画,画中的翠翠只一低首,回眸间却有不胜凉风的娇羞。这样的画面即使只是最简单的白色,也足以在人的心上幻化出万紫千红。即使后来有漫天花雨,在翠翠的印象里也没有那个端午所经历的事甜而美。第二年的端午节,翠翠和爷爷在顺顺吊脚楼上避雨,那个场景在电影中拍得十分温馨祥和。天保一家送的大白鸭和尖角粽子,船总与爷爷间关于翠翠婚事若有若无的谈论,不仅再次体现了地方人情之美,也为下文情节发展提供了一个小小的契机。而到了第三年的端午,所有事纷踵而来,然后走向最后的终局。这三年的端午节对于翠翠的意义不言而遇,也是她感情最明显的体现地。

不过不同于两年前一直认为的爱情,再读时我却对那两个男子的感情产生了小小的质疑。也许是着墨不多的缘故,天保和傩送的感情仅体现在一次又一次的求婚上。翠翠的纯真美丽,是区别于其他女子的特别,也正是这份特别吸引了他们。可从始至终我都觉得他们只是把翠翠当成一件最美好的东西那样小心翼翼地去追求,可以兄弟相争,可以唱一夜的山歌,可心底其实想要的在这一块纯澈的水晶之外,还是一个节俭持家的女子。但愿这只是我对男子的偏狭。

可是翠翠,在这时却真的初尝到爱情的甜蜜,焕发出少女的光彩。她会在骂人后听到对方名号时“心里又吃惊又害羞”,沉默一个晚上,也会在爷爷提到嫁给天保时又羞又气地掐断话头。而在面对爷爷正式讲起求婚时的心念更是如电般瞬间即是百转千回,她的心会轻轻地跳动,会即使不知所措也装作从容地等待爷爷的决定。而当心上的事落空时,此刻的心理描写犹为精彩:“翠翠弄明白了,人来做媒的是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忡忡的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手把空豆荚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的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她的惊愕和极度失望,以及妄图掩饰的心理过程,在看似随意的动作中暴露无遗。其后面对爷爷的泪水,她的心中又烦又乱,想哭又觉得没有理由哭。就是在这一刻我仿佛明白了过去一直都不理解的事,翠翠并非不愿去大胆争取大胆说出自己的爱情,只是自身少女含蓄的性格,以及对爷爷的顾及使她不知所措,只能以不回应的方式来回应。看似不合情理,却恰恰是人之常情。

而这种人之常情,却恰恰是当年的自己所不懂的。所以很多路必须亲自走过,才能知道坎坷波折,很多故事只有一读再读,才能体会个中情味。当读到另一条暗线时,才蓦地惊觉,翠翠走过的路,难道不就是自己曾感知过的一切。印象中全篇有四次将翠翠与“新娘”二字联系在一起,有年少无知时扮做新娘的懵懂,也有情窦初开后追看花轿的好奇。她会欢喜会红脸,会爱听取茶峒歌声的缠绵,也会为一片云一颗星而孤独凝眸。看到这里,现在的我会抬头微笑,无论上天赋予了女子多少种不同的性格,在此刻的心绪纵横旖旎情思当皆如是。所以当全篇最后一次在爷爷的葬礼上出现“新嫁娘”这三个字时,才会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哀凉。梦起之处,梦终之时,翠翠就这样以痴痴站立的方式无声地回应了自己年少梦想的如此终结。面对至亲的离去,至爱的离开,此刻的翠翠有前所未有的真实感。若说前面的娇羞含蓄引人怜惜,那么这时她的默然更贴近我的灵魂。

是谁说过,不哭过长夜,不能语人生。我想没有经历过青春的甜酸凉薄,大概也不能懂《边城》。就好像当年老师在课堂上一遍又一遍的强调边城的民风淳朴,边城的珍贵难寻,当时的自己却只是不以为然。作者的语言的确很美,平淡如水却自有芬芳,景物描写引人入胜,但是否就真的是独一无二?现在的我已经不会怀疑。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自己,越发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所以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面对似乎再找不回的美好,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同样面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己一个希望。只是语序的不同,但又未尝不可以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我也应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曾经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3000字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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