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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12-02 来源:互联网

2024最新读书心得:大学精读心得体会。

“古来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对于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最新读书心得:大学精读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书是船只,凯勒(瑞士作家)说: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精读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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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精读心得体会1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跟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跟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一切!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2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小说——《老人与海》。作者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他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打鱼老人桑迪亚哥的故事。他运气不佳,已经八十四天没钓到鱼了,可他不肯向命运屈服,而是决定去更远的海域探索。在那里,他果然钓到了一条大鱼。可这条鱼太大了,反而拖着他的小船往深海游去。老人并不服输,决心与大鱼对耗。尽管他的右手被钓索割伤,左手也累得抽了筋,肩背被钓索勒得疼痛难忍,但是老人凭借着必胜的信念,咬牙与大鱼周旋,苦苦坚持了三天,终于制服了大鱼。他把大鱼绑在船舷上返航,可大鱼的血引来了一拨又一拨鲨鱼。老人并不服输,他勇敢地跟鲨鱼搏斗,先是用鱼叉刺,鱼叉丢了就用刀子扎,刀子断了就用短棍揍,短棍被抢走就用舵柄砸,舵柄断了仍继续用断了的柄杆戳。经过不懈的奋战,老人终于回到了家。可不幸的是,他的大鱼却被鲨鱼啃得只剩一副骨架。

虽然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老人这种不服输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

我过去下围棋,总喜欢欺软怕硬:一见到比我弱的对手就格外勇猛,可遇到高手则心里犯怵,稍落下风就赶紧推盘认输。有一次,我在网上碰到一个高手,连下几盘都早早举了白旗。没想到他竟在对话区里笑话我。后来每次再遇见他,都被他叫做“投降小能手!”,气得我鼻子都快歪了。可是,这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认真磨练棋艺,还经常找他去对局。尽管总是大败而归,但我决不肯再早早认输,而是每次都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终于有一天,我下赢了他。那一瞬间,我开心得差点蹦起来。

在《老人与海》中,老人桑迪亚哥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练棋也好、学习也罢,都不能轻易服输。只有抱着必胜的决心去做,才有可能成功!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3

在这世间中,每个事物、每种生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存在的意义。

今天,我读了《守着树墩的兔子》,这本书令我感概万千。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守着树墩的兔子》,它主要讲了:一只流浪兔彼得喜欢冒险,他认为兔子不能总过吃草晒太阳的日子,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在世上存在的意义。它流浪了几十年,经历了许多事,它累了,接受了一颗树墩的请求,守护着树墩。树墩觉得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理由。然而彼得的到来改变了树墩,它帮树墩穿上了“新衣裳”,让树墩成为了“指南针”……使大家都接受了树墩,明白了自己也有存在的价值。

从中我懂得了我们人不能只做吃饭和玩耍的事情,还要读书识字不浪费生命;我们还要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自己。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任何生物不管它是善、是恶、是美、是丑,它的存在都有价值与意义。就像狼和鹿是天敌,在童话世界里鹿是美好的化身,狼是凶残的代表。当它们生活在一起,虽然会给鹿造成一定的伤害,但从一方面也是在保护鹿群的数量不会增多。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可爱、有理想、有追求。当别的兔子都只是满足于吃草和晒太阳的日子时,它勇敢地离开家乡,到处流浪,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善良、乐于助人。当迷路的小鹿来到它的面前时,因为它及时地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所以让小鹿成功地找到了回家的路,回到了自己的家。

我们不也应该做一个特别的人吗?当我们选择好自己应该前进的方向后就该勇敢前进,做一个自我、率性、特别的人!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4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通过仔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并且详细地记录编写的。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全书包括10大册,暑假里我读了一小部分。

通过读书使我们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法布尔观察的仔细,就连小小的萤火虫怎样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了迷宫主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为了观察石蚕的生活习性,他亲自养了一些,讲述了石蚕室如何利用简易房子金蝉脱壳。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读了《昆虫记》使我增长了很多知识,例如:蚂蚁和蝉之间的斗争,知道了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蝉才是勤劳的生产者;螳螂善于运用心理战术,是一个真正的心理专家,但它却自食同类,凶残的很;还有在各种昆虫当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学家,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从《昆虫记》这本书的描写,可以看出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语言生动、活泼,而且充满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观察当中,使我们了解到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以后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一缕明媚的阳光从窗外探进头来,轻轻地告诉我新的一天开始了。星期天我最开心的事就是看书,今天的精神食粮该轮到《昆虫记》了。

走进《昆虫记》犹如走进了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有充满想象的建筑家白蚁,有美丽杀手螳螂,伪装家竹节虫……其中的歌唱家—蝉深深吸引了我,当火辣辣的阳光烤得大地都快熔化时,只有蝉还在树枝上引吭高歌“知了”“知了”。

人们常以为蝉的歌声是为了呼唤同伴,但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经过多次观察,发现好几只蝉在一起时,它们仍在高声唱歌。这时法布尔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不会是整天高歌的蝉没有听觉吧?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法布尔用二支猎枪同时射击,震耳欲聋的枪声连他自己都堵上了耳朵,可在几步之遥的蝉却没丝毫动静,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样,法布尔证明蝉原来一天生聋人。

但是人们为什么不容易抓到蝉呢?是因为没听力的蝉却有着发达的视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能养成对每件事多细心观察的好习惯,那么你就会发现些前所未有的新东西。让我们感受一下科学家的发现吧,就请你和我一起走进《昆虫记》。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5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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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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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之后,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以往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感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可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我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2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3

沉静于大地的阴霾,蛰伏于寒冷的冬季,四月的芬芳唤醒着沉睡的灵魂,在无边黑暗后找寻到未来的光明。朴实无华的种子,黑暗的世界,造就美丽与坚强并进的心灵。

童话故事总会有美好的一面,但恶毒恐怖的人物也如影随形。她的豆蔻年华没有父母相陪,没有朋友相交,没有新衣相衬。可是世界不会像听童话世界一样会天降王子,从此灰姑娘变成了公主,与王子相依相守。冷漠惯了的世界,怎么会为一个少女实现质的转变呢?但她不愿就这样走在这个世界底层受尽屈辱,至少心灵上不可以。与讨厌自己的舅母的痛斥,与欺负自己的表兄打架,她在反抗,不解与朋友海伦的沉默,这个敢爱敢恨,拥有强大自尊的少女最终蜕变,得到自己的幸福和自尊。

“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叫简?爱。她是倔强的灰姑娘。没有仙女棒,没有善良的女巫,没有精灵的帮助,12点的钟声敲响后她却不会再次成为灰姑娘,她是12点的公主,等到了她的王子,等到了她的幸福。

有人说,自尊心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可是,即使在肮脏,每个人都必须要自尊的相伴,这是一个金钱至上的世界,如果连自尊都丢弃了,变成就了真正的奴仆。总说要快乐的人生,但快乐从何而来,多少人的麻木被看作了快乐。快乐就像一株树,要自己浇灌,枝繁叶茂固然是好的,但只是活过了一个春季就枯败了,随风而逝遗忘了便再也找不到。自尊是快乐的养料,自尊得到了满足,不再害怕空穴来风的繁华会逝去,快乐才会永驻。简?爱是一个神话,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神话,我们可以自己造就毁灭,可以自己造就幸福,转眼一瞬的事,却决定了我们的人生。短短的数十年人生,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经历,跌宕起伏的,一帆风顺的,自尊让我们学会怎样寻找自己的幸福。简?爱追求自己的幸福,平等自由,简?爱追求自己的快乐,独立完整。

简爱,追求自我简单的爱。

简爱,追求平等坚强的爱。

简爱,追求幸福美好的爱。

她叫简.爱。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4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讲了三国时期吴,蜀,魏三国鼎立。一场刀光剑影的战争还清晰可见,显示三国时期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动荡不安的现象。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接着就是诸葛亮,这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可以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5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2024最新读书心得:大学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


读好书,品一样积极向上的文字;好读书,聚一方学识渊博的睿智;读书好,养一种博大内敛的气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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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1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轻生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大学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2

阳春三月,姹紫嫣红,正是在这个季节里,老师带领我们一起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当我拿着这本书时,我激动万分,开心不已,因为在这之前,在电视上、报纸上我都领略到了各个人物形象奇异的风采。

当我读完故事简介时,我就禁不住地瞪大了眼睛。《西游记》是一部神魔小说,小说的成就是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憨厚的沙和尚、一心向佛的唐僧、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佛法无边的如来佛祖……其中,特色的人物形象就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他的七十二般变化、腾云驾雾的本领、敢作敢当、敢爱敢恨又喜欢耍些小聪明的性格,都让我过目不忘。

尤其是当我读到第十八章时,我被这曲折动人的情节所吸引了:唐僧师徒在天仙的一再挽留下,又停了五六日,继续赶路,悟空在半空中看见有桃,便去采摘,没想悟空走了之后,唐僧便遇到了白骨精,悟空采桃回来,火眼金睛便认出了妖怪,举棒就打,白骨精便变个假尸逃走了。那白骨精那肯善罢甘休,变做了一个老婆婆,又被悟空认出,一棒打了下去,那妖精故技重施,又一次逃脱了。

谁知,她又变成了一个老公公,说是妻女不见,特来寻找,不料,还是没逃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悟空一棒打在了头上,顿时,老公公变成了一堆白骨,八戒却说这是悟空哄人的,于是悟空被逐出取经队伍。

读了这些,我受益非浅。在这篇文章里,孙悟空表现的英勇顽强、敢作敢当,坚持自己正确的看法和见解;我倒觉得唐僧太优柔寡断了,轻易相信了别人的话,以后,他会后悔的;而八戒呢,则很小心眼儿,明明人家是对的,他却硬说成错的。通过这些,我也明白了:以后我无论遇到了什么,都要坚持自己正确的见解,也不能轻易听信别人,更不能小心眼,因为这样害人害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的家庭飘满清新的书香!

大学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3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间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现在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曾经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悲剧体现在哪里呢?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可以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谢和酬劳;现在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努力使你繁茂。”

面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形成鲜明的对比。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必须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面。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对比里我们可以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现在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达到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可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__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人”,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人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人。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同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人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人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人最喜欢把自己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人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后的承担者只有一个,便是男人。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己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可以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但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知道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可以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因为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可以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要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要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可以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知道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希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不过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可以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要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因为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希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希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应该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应该出现。可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大学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4

小说《倾城之恋》中“倾城”的意思指的是“城市沦陷”这一事件,所以小说的重点是:在“倾城”的时候,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恋。

之所以“倾城”这个时间和事件那么重要是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男主人公范柳原和女主人公白流苏之间才产生了最纯粹的爱。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看来,首先白流苏之所以想要和范柳原谈恋爱是因为想找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男人,和他结婚,获得经济上的保障,爱不爱对她来说并不重要。而范柳原是爱白流苏的,但这份爱还不够纯粹,里面有很多自私的东西。小说里就有写到他对白流苏说:“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他知道自己喜欢白流苏,知道这桩婚姻对她的重要性,但是他不想做这种划不来的事,娶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因为他对爱情有着高标准的要求,也因为他对白流苏的真心还不够。在“倾城”的时候,“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彻,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在苦难面前,他们终于互相敞开心扉,读者也终于能感受到一点他们之间爱情的温暖和真诚。我记得有位老师说过,张爱玲是不相信爱情的,她笔下的爱情多是悲凉的,不完满的。我想这个故事也一样,且不说他们俩在“倾城”前那互相猜忌,步步为营的恋爱,即使是“倾城”那一刻出现的真爱的火花也是不能长久的,只能让他们“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小说中“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做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惆怅”这段话已经是一个暗示了。因为恋爱不易,婚姻更不易,结婚以后,爱情由热烈变得平淡再转化为亲情的这一过程,更是对双方的一个巨大考验。

另外小说也反映了张爱玲对旧社会封建思想的批判和女权主义思想。白流苏出生的家庭,居住的白公馆就是封建社会的缩影。因为生于望族,流苏始终放不下身段,即使在家里长期受气也不愿“寻个低三下四的职业”,怕“失去了淑女的身份”。家中的女子生下来也不过是等着嫁户好人家,她们没怎么受过教育,也没有谋生的本领,这就是旧社会女性的生活地位。白公馆用的是老钟,比上海所有人的都慢一个小时,这是在暗示白公馆里面的人是墨守成规的,落后于时代的,他们还在用旧社会的标准来衡量女性。白流苏离婚是因为前夫经常打她,但是家人并不重视,反而更在乎她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的事实,从后来兄嫂们对她的冷言冷语可以看出这个家里家庭成员间的冷漠。所以白流苏奋力想要离开这个家,即使没有爱也想和范柳原结婚,这是个多么无奈而又悲壮的举动,她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来做赌注。当范柳原发来电报让她第二次去香港时,老太太让她去,她为自己的身份变得如此下贱,仿佛是范柳原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而感到悲伤,但是她没有办法,她没有青春可以再消耗了,只能在家庭的压力下屈服。这段描写令人感到心酸。其实现在也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很多人为了满足家人的期望与不爱的人结婚,很多人给“孝顺”一词道德绑架,在父母的催婚下仓促结婚。之前看爱奇艺一档辩论节目《奇葩说》里面就有讨论过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张爱玲对于被束缚于旧婚姻思想和制度下的女性给予了同情和理解,从她塑造的白流苏这一角色中可以看出一点反抗精神,一点懂得争取相对的幸福的可贵。同时小说也告诉了读者,女性应该有独立的人格和经济能力,挣脱传统婚姻思想和制度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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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是于连执着追求幸福的热烈的心,而黑则是残酷的现实和社会。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了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马蒂尔德)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级阴谋的牲品。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而且,我也不认为他完全是个利欲熏心的人,于连有一颗深邃的心灵,他不爱财富,否则他就会接受好友傅凯的提议去做一个木材商人,那样的话对他这个草根出身的人无疑是发财的途径.他的奋斗,归根结底是为了证明自己.

有人人认为,于连完全在利用侯爵小姐,我不这么认为.若仅仅是利用,他何不答应俄国的柯拉索夫亲王,与他的表妹结婚,她岂不比侯爵小姐身份更显赫?在后期侯爵小姐不爱他时,他如果丝毫不伤心,以他的头脑难道发现不了欣赏他的元帅夫人只要动动嘴便可让他得到梦寐以求的主教之位?

于连执着的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只是他用错了方法,也没有真正理解幸福的含义,在他被送上断头台前,他和德瑞纳夫人在一起的一段日子才是他最幸福的时光。实际上,在生活中,没有追求是不可能的,只要在执着追求的过程中不时的驻足停留,欣赏一下路边的风景,就是幸福;又或其实在追求的过程中,保持一种平和的心境,那就会感受到幸福了。切记,在追逐的路上,我们不能迷失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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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1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跟《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跟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跟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2

《荆棘鸟》读完了,不免有些感慨,读这部书和其他的著作不一样,我不是完全奔着情节去的,而是在阅读中分析作者的写作手法,和现在的通俗小说的写法做以比较。

首先,作者用大段冗长的景物描写和心理描写来衬托情节,如果放在中国当今,许多作者是读不下去的,但在这里,真实细腻的景物描写和人物心理描写,让人并不感到烦。

在情节构造上,并不是完全靠冲突来吸引读者,例如写到阿尔夫和麦基去澳大利亚珊瑚岛偷情,我合上书本,为它设立了若干个结果,我设想他们在偷情的时候会被陆克莱撞上;我又设想其他的游客认出阿尔夫神父;我甚至设想阿尔夫神父灵魂出窍……但最后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们在岛上平安度过了蜜月期,这个和现在文学创作的手法完全不相同。

读到小说最后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小说的主题思想,在信仰和爱情的取舍中,阿尔夫选择了信仰和仕途,而麦基选择了爱情,甚至麦基有些排斥宗教,作者硬着心用戴恩的死,把阿尔夫从宗教拉回到爱情,是一部讨论信仰的小说。就像印度电影《小萝莉和大叔》,到了影片结尾,我们才发觉是一部政治电影,这也是作者高明之处吧。

阿尔夫死去之后,我拒绝读后面的部分,我觉得这是作者画蛇添足,本来全篇描写麦吉一生的爱就很圆满了,其他部分都显得有点多余。

所有的人物中,卢克的设计是最完美的,卢克是一个狂热的劳动者,一个完全的利己者,一个吝啬地把钱能榨出油的人,但有着和阿尔法夫相同俊美的外表,他穿着小短裙跳舞的情节,让人着迷,但又不免感叹,上天真有些暴殄天物,让这么一个美男子成为一个有残缺的人,小说的最后,他不知所踪,也可以理解,小说写到最后,线头有点多,往往婉不起来。

和琼瑶小说不一样的是,琼瑶的小说里描写的男女主角不是极致的漂亮,只因为爱情到了极致,所以所有的人物都漂亮起来,但这部小说阿尔夫和麦基都是极致漂亮的人,从写作者的角度来看,用精致的面容和健美的身材来诱惑读者的不是写作者的上策,这也是我感到小说很遗憾的一个部分。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3

一本很有名的小说改编的,电影是黑白的,Paris的交际花玛格丽特生活奢侈内心善良热情直爽活泼,找不到词来形容她了,看完电影真是超级喜欢她。

她遇到了亚芒,她短暂生命里的挚爱,其实看完电影好不喜欢亚芒,觉得他根本就配不上玛格丽特,就是个任性的小孩子,只会怀疑玛格丽特对他的爱。最后还赌气不去看她,好在还在玛格丽特生命的最后来见了她,让玛格丽特不至于有遗憾地离开这个世界,不然作为观众的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玛格丽特真是俏皮可爱,就一开始和那个长得丑还任性的那个最后还以低价买了玛格丽特的珠宝什么的交际花,那个男爵不理她的时候真是爽歪歪。

还有为了和亚芒独处时,赶走那个老老的那个叫什么来着的胖女人把她的披肩给扔到楼下,真是任性的可爱,像个傻傻的陷入爱恋的小女孩。

玛格丽特真是纯洁善良如她所喜欢的茶花一样,变卖自己的首饰为好友准备婚纱,筹备嫁妆。爱上了亚芒,为了他去尝试着过与以前完全不一样的朴素的生活。

为了和亚芒一起去乡下,去向男爵借钱时,被男爵给打了一记耳光,真心心疼死她了,亚芒却一直误会他。当亚芒的父亲找来时,为了亚芒的未来,要想办法使亚芒恨自己而离开她,当时她的心该多痛呢。

生病了拒绝男人们的帮助,一心等着亚芒,坚守着他们的爱,多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交际花也不是她的错啊。她敢爱敢恨,不卑不亢。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4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5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__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

读书心得范文: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


赫尔岑说:“书——这是一代对另一代精神上的遗训,这是行将就木的老人对刚刚开始生活的青年人的中选,这是行将去休息的站岗人对走来接替他的岗位的站岗人的命令。”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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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1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有悲欢,也有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__。而且她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一次,简·爱正在看书,约翰不但要过了那本书,还无理地说“你没资格拿我们家的书。”还疯狂地用书砸了简·爱,她跌倒了,血从伤口流了出来。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像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简·爱在洛伍德时的一个朋友,她的观点与简是杰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宁可耐心忍受一次除你自己以外,别人谁都不会感到的痛楚,也远比做出件冒失的事来,让跟你有关的人全都受到不利的影响为好,”“你们的仇敌要爱他,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__你们的要待他好,”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也是很令人吃惊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也是我们所没有的。我想: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量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简在桑菲尔德府的主人,她的丈夫,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有一段我觉得描写得既生动又有趣。

“你细细地看着我,爱小姐,你觉得我漂亮么?”罗切斯特先生问。“不,先生。”简爱脱口而出,其实原来她是想考虑一下的,因为罗切斯特先生毕竟是她的主人,她总不能太莽撞。但她却冒失地说出了这样一句,然而这是纯粹的真心话,不加任何掩饰。尽管简的回答有些不中听,但是却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赞美,因为他喜欢简的真诚。由此也可以看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尽管罗切斯特先生失明了,但我还是瞒喜欢这个结局的。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简发自内心地吻了吻她,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然而她那顽固无情的本性很难被软化,她回避了简·爱。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也是她让简回来的原因。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

所以我觉得简·爱就像一个巨宝盆,它教会了我们许多,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

简·爱的大表姐伊丽莎是一个把整天的时间都利用起来,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溜走的人;而她的二表姐乔治娜则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需要别人来陪的昏庸的人。这两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然他们也是很难谈到一起,她们两人没有一点儿合的来的地方。不过有一天,伊丽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狠狠地教训了乔治娜,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感触很深。“你非但不像一个有理智的人那样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却反而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你应该为自己、按自己、靠自己生活,而不应该一味想靠别人的力量来支持你的软弱。”我很赞同她的这种观点,我们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每个人都有能力靠自己的本事来闯出一片天地,只要自己能有毅力,坚持不懈地奋斗。依靠别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明智的选择,它只会让自己惰落下去,没有任何能力,一旦别人放手,就会瘫软下去,永远无法翻身,这种人是可怜的,也是愚蠢的。

所以说:简·爱又是一面镜子。它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烂的一笔。

当然我们更要感谢《简·爱》的作者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感谢她为我们留下了这样一部伟大的着作。而作者又选取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使人读起来倍感亲切。我想这也是《简·爱》最有魅力的一方面吧。当然,《简·爱》这本书中要细细体味的地方还有许多,我的分析只是比较浅显的。相信你们看过后,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女生永远的灰姑娘梦想。这种小说女性读者会比较多,作者也多半是女性。

如果以荣格学说来分析,灰姑娘童话能反映许多女生的心理原型。这种原型的要素与结构如下:

女生受难或平凡的童年。不漂亮,但善良。(因为漂亮是天生的,是遗传的,女生自己改变不了了,只好寄希望于自己的品行能吸引白马王子。这样的梦相对比较有可能实现。)受难容易让人同情,由怜生爱好象也是一种套路。

由于相貌是天生的,由于它对女生更为重要,由于女生更敏感、更脆弱、更富于幻想、更重感情,所以易受到伤害。因此,长年的幻想与失望、受伤与舔伤,让她们长出一身的硬壳。表现在简爱身上就是自尊与独立。表现在灰姑娘身上就是,不主动,比较矜持,似乎对财富不太重视,不功利,不追求很世俗的东西。——事实上,她们也不能免俗。

不能免俗就表现在她们所幻想中的爱人,要么英俊,要么有钱,要么就是社会地位高的王子。与此相类似的是武侠小说中女主角绝大多数很漂亮。——这没办法,人天生就是这样的。如果非要说不喜欢好看的,估计就是矫情。但灰姑娘们也有矫情的地方。她们喜欢王子,却又幻想出欲迎还拒的样子,故意制造出一些苦难与变故来考验与磨练爱人。

简爱所要嫁的罗彻斯特是个富人,且出身上层。为了避免让人说自己嫌贫爱富,就有了简爱的遗产,就有了罗彻斯特的受伤等。这一切是为了证明爱情,也是为了回击对爱情的指责——你嫁的怎么是王子,是富人!在灰姑娘故事中,这位灰姑娘要么原本出身不错只是受了__,要么曾在王子落难时有过卓越的表现。总之,爱情还是需要显得超脱,要平等。

这种平等只是一种需要,为了表现爱情的需要。——也是她们的梦想,她们希望自己有钱,自己高贵,再加上善良与缘份(这个词最是自欺欺人),赢得爱情似乎就是理所当然了,尽管她们不漂亮。

幸福结合,止于婚礼。与武侠小说一样,通常不会涉及结婚后的情形。这有两种可能:婚后没有爱情可写了,如果还会有戏剧性的情节,那就是离婚或再而复婚了;作者对婚后生活陌生。

男人也有类似的灰姑娘情结。只是在他们的幻想中,遗产也会有,但通常是他们读书考上了进士,他们做生意发了,他们练武功成了天下第一。总之,他们也在努力制造平衡,为了爱人,追求形式上的平等。

简爱中,罗彻斯特下场是比较惨的。我不太明白作者为什么要那么处理。可能是奉劝男子不要乱来,不能随便找女人?如果是男人写的小说,通常不会让心爱的女主角有多个男人,不会让她破相、致残,尽管他们也说,不管如何,我会依然爱你。——这种显然是假话,不然,他们的小说不会这么写。

呵呵,由此可见,还是女生比较重视纯粹的情。

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2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0年,是凡尔纳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__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__、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在旅行过程中我和尼摩船长以及游客们都可以说是随着事情发展,而有所变化,有时惶恐不安,有时轻松愉快。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备注:小说中的长度单位“里”是法国历的古里,长度因省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还有古驿里、古陆里和古海里之分。阿罗纳克斯教授在书中用的是古陆里,一古陆里大约等于四公里,因此,海底两万里就是能够绕地球两圈的八万公里。

凡尔纳在作品是我所十分喜爱的。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十分震撼。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海底两万里》是他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象。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比如生物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是不足为奇的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都不喜欢,而且是有点厌恶情绪的。这些所谓的名家之笔在我看来是无聊之至,有很多语句是前后不通,大有卖弄文采之嫌。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又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鸡皮疙瘩》书系想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逝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真好!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他自己隐瞒了全世界造成了性能非凡的“鹦鹉螺”号,并和着那么多忠心耿耿的水手们在海底探险,这并非是常人能够完成的。也许他的思想有些扭曲,他的做法有些偏激,他的行为是在逃避。但是他仍然是位勇士,是位尊重大自然的勇士。他的消失也是凄美的,让我看后感觉鼻子也是酸酸的。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3

沈从文的《边城》的确写得很漂亮,把小说当散文来写,意境非常美。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己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

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4

我想,我们大多数人读完之后都会找到一些自己的影子,反正我就感觉他就是我的一个极端,只是我没有胆量把它变成现实。

虽然这本书读起来很怪诞,但是我觉得他的目的和主旨都是很明显的,那就是还我们的生活一片绿油油的麦田。朴实的麦田,微风吹过可以泛起绿色波浪的麦田。

我们都在伪装着生活。就像演戏一样,其实现实比__更富有戏剧性,真正的我们才是演员。我们的检测技术越来越好,地图越来精确,你可以在大洋彼岸看清我手里拿着的冰激凌是什么牌子的,可以看清我脸上的痣,可是我们的心还真的是很远,我们素不相识。能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最典型的东西我只能想起战争,我们拿枪把另一个人的头打爆。

黑暗里更容易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看不清周围的东西,我们的伪装就是让别人看不清我们,让别人害怕进而保护我们自己。霍尔顿多次提到他孤独寂寞的要命,人怕孤独,怕的要死。我们生来有一种被奴役的天性,我们幻想着隐居的生活,认为那是神仙的生活,可待到当真让我们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呆着的时候,我们却要天天盼着有船来把我们带走。有人说“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可是那是因为我们孤独的时间不够长,假设有足够的时间,我们会疯的,一定会的。

做人很累,是因为在别人面前活得累。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很羞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无论是在万人礼堂里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还是在只有两个人的寝室里面,两个人就够了,两个人就足以让你羞涩。让你披着一张皮生活。比如在小说里写老斯宾塞抠鼻子,比如当你确定那个人确实今天不回来睡觉,你想睡他的床之前却还是要问别人一句“他今天回来吗?”。

有一次在餐厅吃饭,一个同学的拉面被另一个同学碰翻了,然后我就看他们的两个的神情,被撞的那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只看着自己撒了一地的汤,撞人的那个则红着脸一面说对不起一面用手很不自然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我看完之后就只有一种想法,就是想让这个餐厅里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都滚蛋。这样他们就不会感觉很窘。其实,我们也真不大注意他们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可是他们就以为整个餐厅的人都在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该怎么办,然后再把他们两个品头论足一番。

所谓我们所固守的那些所谓的规矩,就是纯粹和自己开玩笑,跟耍猴儿似的,悲哀的是我们真会因为别人做错了位置而不高兴,会因为别人没有朝你笑而朝另一个人笑了就抱怨怠慢了你。我们做这么多繁琐的规矩到底有没有用,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我们这张脸。它能带给我们什么,满足感?欺骗自己感觉很满足吗,还是被别人欺骗很满足?

说起来我们都是很自大的,我们疯狂的爱着自己,也以为别人也疯狂的在乎着我们。我们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的看法,别人的再好我们也会找出一两个缺点来的,就算最后实在被证明我们实在是错了,心里反正是很不好受的。

你我都成了表面上的朋友,实际上,我们和周围的一切都在对立着,虎视眈眈的。想一想,我们身边有几个朋友,几个真正懂你的人,几个你想去懂的人。我们一面将自己全副武装,一面拿一把剑,瞅着别人有个地方露在外面,我们便刺过去,直到别人也都全副武装,任何人的拥抱都隔着冰冷的金属,成了冰冷的拥抱。

有朝一日,我们能交给孩子的是怎么样让别人伤害不了自己,怎样在别人打过来一拳还过去一脚,生存的意义在于不受伤害。我们便再也没有了精力去干别的事了。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比赛,那么对手只应该是自己才对,可是我们拼命的爱着自己,并且感觉我们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影响我们的幸福,而我们总想做那个最幸福的,于是,我们便总想证明别人没有我们幸福。所以,但凡别人遭了殃,我们看着只是一种快感,悲伤,也成了一种快感,我们会一边嘴里说着“这小孩真可怜,以后可怎么办呢”,但是实际上我们正在大嚼着他的痛苦,然后心里庆幸,“唉,幸亏不是我,我比他幸运多了”。

这个世界似乎也是充满了臭烘烘的味道,我们前进的路上好像挤满了人,一点空间都没有,要想往前边去,就要非把别人挤到后边去不行,我们活的太拥挤了。大家都不肯留出一点点空间来,因为害怕别人会抢占那份空间。我们全体都在麻木的被拽着朝一个方向走,当有一个人举起了反面的旗帜,我们便会齐心协力把他踩死。大多数人在一起,就是一群暴力。

我们的世界成了一个个孤立的高耸入云的山峰,我们在不同的峰顶上,彼此都看不见对方了却还在比着谁站的更高。我们拼命的和别人争,等到把别人统统踩在脚底下,当我们独自一人登上那铺着积雪的山峰顶上的时候,我们才痛苦地有时间去想一想,我们到底得到了什么,荣誉,至高无上的荣誉,可是当偌大的宫廷里面只有我们自己时,那荣誉还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的荣誉我们的威严是为了给别人看而已。我们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只有漫无边际的寂寞。

霍尔顿谎话连篇,可是所有人都吃这一套。我们会苦口婆心的自以为是让别人理智些,可是我们自己理智吗,我们难道不是时时刻刻在撒谎吗,给别人撒慌,也帮着别人欺骗自己吗?到底我们谁是正常的人,谁又是真正撒谎的人。我们真的很可怜,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__,我们说谎话,别人也明白这是谎话,但却是真真地喜欢的要命。更为可怕的是,我们还要告诉我们的孩子们要他们说谎,让他们融入说谎的大潮流中。

我们可怜好些人,可是真正可怜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圆滑的要死,同时会用身不由己来为自己开脱这种虚伪,可是正是我们的一次次所谓的身不由己使得我们自己,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谎言之中,有时候想想也挺好笑的,我们为什么说谎,是为了取悦于人然后自己好办事吗?可是我们为什么会因为别人说你一句恭维的话还这么受用呢?我们是说谎者同时是听谎言者。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你可能会说实际中你就是要这样说才礼貌,生活需要技巧,需要艺术,可这是礼貌吗,是欺骗而已。一开始是谁规定我们对别人说好话是尊重?人的尊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需要用谎言去支撑吗?我觉得真实比心里舒服重要的多,还是一个老问题,如果你这一辈子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直到你死了也不知道,在别人看来你很快乐的过着。你愿意吗?我反正是绝对不会愿意的,我宁愿要一个痛苦的经历。至少,他是真实的,知道被欺骗了的感觉总是不好的。

从一定程度上,我们成了一群奴隶,钱的奴隶,自己这张脸的奴隶。我们应该时不时的对金钱表示一下厌恶才对,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钱来,我想我会恶心死的。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用着金钱又说鄙视金钱的风凉话,对,是的,我离不开它,但它仅仅是一个工具。决不能让金钱冲昏了自己的头脑。我相信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绝对不是金钱,金钱是人创造的,人应该追求自己创造了的东西吗?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安宁,因为真正能够收放自如的东西是思想的精神,而它恰恰能带给我们——自由。

我们真是太看的起自己了,还真把自己当做主人了,还真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本来人类的命运我不该操心,可是我会忍不住想,我们会以什么形式结束自己的旅程,很可能是自己毁灭自己。我就觉得现在西医独大将是一个大大的错误,我一直感觉西方人的办法好笨,非要将自己贬低到机器的程度,把大自然的恩赐当做是一部机器,身上的各个部分只是一个个简单的零件而已,人类确实是很自大的,以为自然界不过如此,认为她只不过是一部大的机器而已,我相信总有一天上帝会让我们知道,人类,不过如此。

人类是有自己的局限性的,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自己的局限性,任意的让你的想象力驰骋吧,撒开欢儿跑吧,最终你还会是局限在你的思维里面。宇宙外面是什么,这句话本来就很幼稚,因为这还是一种空间概念。就像火箭永远有一个极限速度一样,我们永远也超越不了某些东西,比如说思想。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成熟是个什么东西,在我看来,成熟只是别人对我们的一种态度,是为别人的,不是为自己的。我们什么时候能为我们自己造出个概念?有的只是自我,自私,自大,自恋吗?大家都要求我们为别人着想,你为他着想,他为你着想,可是到最后我们并没有为别人着想,反而老是感觉自己亏了,私底下拼命的补偿自己。真是很虚伪,就像两个人都不自信,可到最后,这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相信你,另一个人对这个人说我相信你,难道这两个人就会自信吗?我们连自己都还不明白自己,更何谈明白别人,更何谈要感化别人让别人理智?

我们是失踪了,我们没有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般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的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有谁在想着为自己设计一条锁链?可是我们带着的是别人给我们设计的,其实都一样。你锁住了我,我锁住了你。

我们到底应该怎么样活着,我的态度是要认认真真地活着,生活没有那么多调侃,也没有那么都废话。我们过一秒钟少一秒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秒,便是我们失去的第一秒。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谎话连篇上面,浪费在欺骗上面,浪费在知识的垃圾里面。有的人一半的时间在镜子面前度过,却重来没有好好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好的是我们有镜子照照自己的脸,坏的是没有镜子能照照自己的心灵。

真希望我们能正经起来,好好的活。

2024年大学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5

看《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

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__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__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

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感谢本书的作者姜戎先生。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他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直到1979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院。在草原,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并与他亲爱的小狼共同患难,经历了青年时代痛苦的精神“游牧”。蒙古狼带他穿过了历史的千年迷雾,径直来到谜团的中心。

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草原人对狼的爱和恨、狼的神奇魔力,使姜戎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与楷模;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的崇拜;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__仪式;以及狼嗥、狼耳、狼眼、狼食、狼烟、狼旗……

有关狼的种种细节,均使作者沉迷于其中,写出了这部有关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的长篇小说。如今,正值中国社会转型,而农耕文明衍生的国民性格已成其沉重羁绊之时,姜戎终于为他这一部倾其半生心血的鸿篇巨制画上句号,最终完成了他再现“狼图腾”的使命,成为“有关狼的真理的终结者”。

古代中原王朝用犬戎来指代北狄,即古代北方的突厥系游牧民族。北狄一直是华夏的心腹大患,狼子野心就是取自犬戎。《国语·周语》提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而周幽王和西周就亡于以狼为图腾的犬戎。直到隋唐,汉民族还把一切北方游牧民族统称之为“犬戎”和“戎狄”,也仍然用豺狼比喻北狄胡人。

在唐代宗年间,太常博士柳伉上疏说:“犬戎犯关度陇,不血刃而入京师……”在唐德宗年间,大臣柳浑对德宗说:“戎狄,豺狼也,非盟誓可结”。李白《古风》有云:“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皇甫冉《太常魏博士远出贼庭江外相逢》则云:“烽火惊戎塞,豺狼犯帝京”。李曾伯《满江红:得襄阳捷》:“狼吻不甘春哨衄,马蹄又踏寒滩入。向下洲,一鼓扫群胡,三军力”。清代更有“狼子野心,信不诬哉!”一说。而华夏的图腾是龙。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

然而我们从作者的痕迹中看到了中华龙与狼的相似之处,而唯我们的欠缺,部分狼精神的欠缺,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然而我们同样的渴望大唐盛世、贞观之治,同样渴望只时弯弓射大雕的成吉思汗,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之列,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做为男人就应该像狼一样,有着狼的野心狼的气魄和狼的霸气,让我们狼奔狼啸,狼子野心地做一番狼的事业,开创狼的时代吧!

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金戈铁马,战马嘶鸣,铺天盖地的喊杀声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回荡!我知道这是狼的血液在我的身体复苏,燃烧,燃烧。

个人读书心得体会3000字

2024最新读书心得:读《忏悔录》心得体会


《忏悔录》中他历数了孩提时寄人篱下所受到的粗暴待遇,描写了他进入社会后所受到的虐待以及他耳闻目睹的种种黑暗和不平,愤怒地揭露社会的“弱肉强食”、“强权即公理”以及统治阶级的丑恶腐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读《忏悔录》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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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忏悔录》心得体会1

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己"与众不同"的认识是正确的。

应该是离大革命前的法国太遥远了,不了解其历史面貌和社会阶层,读这本书没有多少带入感。《忏悔录》的上下两部,我完全可以当成两部不同的书,上部要稍微有趣一些,讲述了卢梭从一个钟表匠的儿子,到流浪汉,四处寻求贵族保护和生计,后受华伦夫人的庇护。读到其中一些游历四方、接触各阶层人士的经历令人兴奋。但深受后现代文学艺术影响的人对其中的文学意味实在没什么兴趣,事实上,为了叙述上的平均,卢梭压缩了其优雅的文笔,或者文字中那种遥远的贵族腔调和我的气质没什么共同之处,读起来没劲儿。还有描写自己对华伦夫人的俄狄浦斯情结,充沛的情欲,情感太过泛滥。{《忏悔录》心得体会}.

下半部分出现的众多例如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等思想泰斗,但由于是自传,卢梭只是依据自身立场判断他人。并且站在他的高度上,他笔下的这些人物似乎也没有复杂的人性。甚至也没有进行什么描写,基本上是事件的记录,所以汉译本中要是去掉书信往来的附件,是太大的损失。与百科全书派的决裂。卢梭反复讲述着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产生芥蒂的事件经过。但整个读完还是能感觉到他们本质还存在着重大原则的分歧。

第一次见到一个作者在书里流了这么多的泪水,为他遇见的每个女人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绵长而伤感的眼泪,卢梭在情感方面的敏感和脆弱时惊人的。至少在二十五岁之前,他的智商和大多数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情商远远低于常人,不知道着算不算书里的缺点,对于华伦夫人的美貌和人品,对于自己与她的情欲,卢梭不吝笔墨。读的人头晕目眩,他还是有一篓子情感要抒发,在与百科全书学派决裂后,他也几乎与所有的贵族保护人和社交圈子决裂,对此他的忏悔往往是"因为我有一颗水晶般的心"之类的话,有点不痛不痒,我总觉得卢梭本人也难辞其咎,即使他写了忏悔录这样的大作,也不意味着他的忏悔是完全真实的,他以为他做到了这一点,但还是很难说服我。

譬如与狄德罗决裂的起因仅仅是因为狄德罗新书里有一句话貌似影射了隐士生活的不正确,冒犯了正在退隐庐隐居的他。卢梭为此在书中开始了对狄德罗的批评。直至后来彻底决裂,提到退隐庐,是由卢梭的另一位保护人埃皮奈夫人送给他的,当然到后来,跟这位夫人,他也因为些琐事绝交了,卢梭在退隐庐前后的生活极为重要,奠定了一个最伟大思想家的基础,他在这里写出了《爱弥儿或论教育》《社会经济学》和《感性伦理学》的部分草稿,在此之前他已因《论科学和文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爆得大名。

而他自己与泰蕾兹所生的五个孩子,却被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的他分别送进了疗养院,并且他对此事的忏悔(如果算有的话),一笔带过,"既然是时髦的做法""没见过面得孩子谈不上父爱"。对于泰雷兹,他也一直认为根本没有爱情,并且有一段冗长而诡异的自我解释,实在让人看不下去。与社交圈子一些重要人士的决裂,好像也与卢梭的喜欢诛心和自尊心过强的性格有关。这或许是他追求自由的性格使然,或许只是一个无私追求公理和正义的伟大灵魂的自私一面。通过忏悔录评价卢梭的为人意义不大,因为他有一个观点我很赞同,大致意思是对于宗教,或者道德方面,只是管好自己就好了。

读《忏悔录》心得体会2

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五十五万字的自传是一部情感型人的宣言,卢梭想要通过对自己一生的回顾阐明一个事实,即他在自序中所说的:"人之是否崇高,只是以其情感是否伟大高尚,思想是否丰富敏捷而定。"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卢梭就大声宣称:"我深知自己的内心,也了解别人。我生来便和我所见到的任何人都不同;甚至我敢自信全世界也找不到一个生来像我这样的人。虽然我不比别人好,至少和他们不一样。"他对于自己"与众不同"的认识是正确的。

应该是离大革命前的法国太遥远了,不了解其历史面貌和社会阶层,读这本书没有多少带入感。《忏悔录》的上下两部,我完全可以当成两部不同的书,上部要稍微有趣一些,讲述了卢梭从一个钟表匠的儿子,到流浪汉,四处寻求贵族保护和生计,后受华伦夫人的庇护。读到其中一些游历四方、接触各阶层人士的经历令人兴奋。但深受后现代文学艺术影响的人对其中的文学意味实在没什么兴趣,事实上,为了叙述上的平均,卢梭压缩了其优雅的文笔,或者文字中那种遥远的贵族腔调和我的气质没什么共同之处,读起来没劲儿。还有描写自己对华伦夫人的俄狄浦斯情结,充沛的情欲,情感太过泛滥。

下半部分出现的众多例如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等思想泰斗,但由于是自传,卢梭只是依据自身立场判断他人。并且站在他的高度上,他笔下的这些人物似乎也没有复杂的人性。甚至也没有进行什么描写,基本上是事件的记录,所以汉译本中要是去掉书信往来的附件,是太大的损失。与百科全书派的决裂。卢梭反复讲述着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产生芥蒂的事件经过。但整个读完还是能感觉到他们本质还存在着重大原则的分歧。

第一次见到一个作者在书里流了这么多的泪水,为他遇见的每个女人都留下了或多或少绵长而伤感的眼泪,卢梭在情感方面的敏感和脆弱时惊人的。至少在二十五岁之前,他的智商和大多数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情商远远低于常人,不知道着算不算书里的缺点,对于华伦夫人的美貌和人品,对于自己与她的情欲,卢梭不吝笔墨。读的人头晕目眩,他还是有一篓子情感要抒发,在与百科全书学派决裂后,他也几乎与所有的贵族保护人和社交圈子决裂,对此他的忏悔往往是"因为我有一颗水晶般的心"之类的话,有点不痛不痒,我总觉得卢梭本人也难辞其咎,即使他写了忏悔录这样的大作,也不意味着他的忏悔是完全真实的,他以为他做到了这一点,但还是很难说服我。

譬如与狄德罗决裂的起因仅仅是因为狄德罗新书里有一句话貌似影射了隐士生活的不正确,冒犯了正在退隐庐隐居的他。卢梭为此在书中开始了对狄德罗的批评。直至后来彻底决裂,提到退隐庐,是由卢梭的另一位保护人埃皮奈夫人送给他的,当然到后来,跟这位夫人,他也因为些琐事绝交了,卢梭在退隐庐前后的生活极为重要,奠定了一个最伟大思想家的基础,他在这里写出了《爱弥儿或论教育》《社会经济学》和《感性伦理学》的部分草稿,在此之前他已因《论科学和文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爆得大名。

而他自己与泰蕾兹所生的五个孩子,却被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的他分别送进了疗养院,并且他对此事的忏悔(如果算有的话),一笔带过,"既然是时髦的做法""没见过面得孩子谈不上父爱"。对于泰雷兹,他也一直认为根本没有爱情,并且有一段冗长而诡异的自我解释,实在让人看不下去。与社交圈子一些重要人士的决裂,好像也与卢梭的喜欢诛心和自尊心过强的性格有关。这或许是他追求自由的性格使然,或许只是一个无私追求公理和正义的伟大灵魂的自私一面。通过忏悔录评价卢梭的为人意义不大,因为他有一个观点我很赞同,大致意思是对于宗教,或者道德方面,只是管好自己就好了。

读《忏悔录》心得体会3

正如卢梭所说的那样,“我要做的是一项前无古人,今后也不会有人效仿的一件工作,我将要赤裸裸地把自己呈现在读者面前。”确实,卢梭在这本书中可谓是把自己剖析得淋漓尽致,我非常佩服作者的勇气和对于灵魂真诚与坦率的态度。

卢梭有过无忧无虑的童年,尽管父亲只是一个钟表匠,尽管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但是家里的人都很溺爱他,在这种溺爱的环境下,以至于作者所看到的都是好人,这也是作者在今后的生活中对人那么真诚,坦率的原因吧。也正是因为这种溺爱,使得他接受的磨练不多,把这个社会看的那么单纯,以致后来在生活中屡屡碰壁。童年的他没有学会如何与人交往,小时候他就只有表兄这么一个朋友,性格孤僻,以致后来在上流社会屡遭尴尬,甚至对上流社会产生厌倦。

童年的他由于缺乏母爱,竟对他的老师拜尔西埃小姐产生好感,甚至是有肉感产生的好感,作者说这是早熟的性本能。我想正是由于这种经历使得作者产生了严重的恋母情结,从而导致了他与华伦夫人的那段不伦之恋。

卢梭的青年生活是坎坷多变,正是这种坎坷多变的人生积累了他的阅历,使得他的思想变得与众不同,亦或是深邃,因此,我觉得,坎坷并不一定是件坏事,看我们怎么去看待他了。沉思录上有句话说得好,“外物本无所谓好坏,好坏都是由人的态度决定的。”

钟表匠的生涯总不那么不遂人意,他选择了逃避。确实,人就是得在适当的时候做出改变,尽管这种改变会是痛苦的。随后,他遇到了他这辈子都没法忘记的华伦夫人,华伦夫人比他大十二岁,有着上流社会女人的优雅大方,乐善好施,卢梭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这种感情和普通的爱情又是不同的,卢梭甚至一直称呼她为妈妈,以致他一直都觉得占有她是对她品格的辱没,这种感情也一直让卢梭懊恼,尽管到最后,华伦夫人因找到了新欢而冷遇他以致他不得不离开她时,他还是觉得他对华伦夫人忘恩负义。书中有这么一个观点“不为人所知的不忠行为,对于所欺骗的丈夫是不存在的。”这一点对于我们是无法接受的,但在那时的欧洲,似乎成为女人出轨的一个借口,以致卢梭后来会邂逅到那么多的有夫之妇。

卢梭一生邂逅的女人很多,最令他向往和陶醉的场景恐怕是和加蕾小姐与葛莱芬小姐度过的那美好的一天,当然他也曾痴迷于与拉尔纳热夫人的那几天炽烈的肉欲之乐,他甚至找过妓女寻欢,但最终和他厮守的确是戴莱丝,尽管他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友情胜过爱情,尽管他认为戴莱丝的学识品味太低而无法与之倾心交流,但戴莱丝却始终对卢梭不离不弃,甚至是在卢梭亡命天涯的那段艰苦岁月也是如此。。。

卢梭的兴趣爱好很广,在沙尔麦特的那段时光应该是卢梭这辈子最充实的时光吧,沙尔麦特是一个静谧的,田园的,绿色的的隐居之地,他在那里看书,田间劳动,还有他心爱的华伦夫人在身边,广泛涉猎,逻辑学,几何学,音乐,拉丁文,植物学,还有写作等等,这段时光是那么充实快乐。因此我想,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确实应该多涉猎些知识,这些知识或多或少会对今后的人生会有所帮助,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发现那些在我们身上容易埋没的天赋。

对于写作的态度,卢梭是很清楚的,不能为面包写作,任何伟大的,刚劲的东西都不可能从一只唯利是图的笔下产生。这一点或许也应该成为当今作家写作的一个准则。但其实卢梭自己其实也没做到这一点,那是在他晚年贫困潦倒的时候。

他对上流社会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一方面经济上要依附他们,另一方面他对上流社会的那种应酬很是苦恼的,因为他极不善言辞,而且在最后屡受出卖之后,他更是厌倦了上流社会的虚情假意,尔虞我诈。他又不愿与无知小民为伍,因此他注定是孤独的。

此外他对灾难总是忧心忡忡,灾难还没来临,他就总是想着它,想着种种不祥的后果,当灾难降临到他身上时他又能坦然面对,并很快的忘记它,这就导致了他的一生总是充满忧虑,充满恐惧,因而快乐的日子,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寥寥无几。这给我们很大启示,活着就是要快乐,不要对未来不确定的东西充满焦虑,充满恐惧,该来的总会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把握现在,并坦然面对未来,活在当下很重要。

卢梭的作品灌输着平等自由的观念,特别是那篇《论人类不平等起源》一书更是在日内瓦引起了统治阶级的仇恨。还有卢梭的才华,他的出名,让同行心生妒意,因此抓住他的作品,甚至是恣意篡改原著,对卢梭进行狠批,最后他被法国政府驱逐出境,又不敢回祖国日内瓦,就前往瑞士,后来又遭到当地“无知小民”的疯狂迫害,之后来到了圣•皮埃尔岛,这是他理想的境地,他无心在从事写作,整天无所事事,研究植物,这正是他所希望的归宿,身心疲惫的卢梭心向自由,心想田园,一心想归隐山林,与世隔绝,他是多么希望自己能被永远囚禁在这个孤岛上而免受世俗的打扰,然而就这也成了奢望,统治者令他迁出小岛,最后他逃往英国,孤度余生。

当然卢梭也毫不掩饰自己的过错,并深深忏悔,有一次偷窃了主人的丝带,却嫁祸于女仆玛丽永;他曾多次偷窃,甚至在挨打后还心安理得;他曾在关键时刻卑劣地抛弃了最需要他的朋友勒•麦特尔;他甚至抛弃自己五个孩子,把它交给育婴堂,美其名曰然孩子受更好的教育。。。

这就是作者所说的一个赤裸裸的,真实的卢梭。但真和假是相对的,因为任何回忆录都掺杂了作者的主观感情,它是以作者的视角在看问题,必然会有所取舍,因此最坦率的人所做的,充其量不过是他们所说的话还是真的,但是他们有所保留,谁能保证他们保留的真相不会彻底改变人物的面目呢?因此卢梭只是在人类思想存在的缺点所许可的限度里说出了真话——他的真话。他只不过是用真话巧妙地说了谎话,仅此而已。但这种谎话是他本人所避免不了的,所以尽管如此我还是深深佩服卢梭大无畏的勇气和他对自己灵魂的坦率与真诚。而他的这一点,从古自今有几人能做到?

读《忏悔录》心得体会4

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这是 卢梭先生最激励我的一段话,他直接写出了他的心声,他的内心世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那个时代真正的他还有那个时代一个普通人民所有的压力。

由于作者的亲身经历,他有条件在这部自传里展示一个平民的世界,让我们看到十八世纪的女仆、听差、农民、小店主、下层知识分子以及卢梭自己的平民家族:钟表匠、技师、小资产阶级妇女。把这样多的平民形象带进十八世纪文学,《忏悔录》就是这样一个激进的平民思想家与反动统治激烈冲突的结果。它是一个平民知识分子在封建专制压迫面前维护自己不仅是作为一个人、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人权和尊严的作品,是对统治阶级迫害和污蔑的反击。它首先使我们感到可贵的是,其中充满了平民的自信、自重和骄傲,总之,一种高昂的平民精神。《忏悔录》中那种平民的自信和骄傲,主要还是表现在卢梭对自我形象的描绘上。他在那个充满了虚荣的社会里,敢于公开表示自己对于下层、对于平民的深情,不以自己“低贱”的出身、不以他过去的贫寒困顿为耻,而宣布那是他的幸福年代,他把淳朴自然视为自己贫贱生活中最可宝贵的财富,他骄傲地展示自己生活中那些为高贵者的生活所不具有的健康的、闪光的东西以及他在贫贱生活中所获得、所保持着的那种精神上、节操上的丰采。

在这里,卢梭致力于发掘平民的精神境界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自然淳朴的人性、值得赞美的道德情操、出色的聪明才智和健康的生活趣味等等。他把他平民家庭中那亲切宁静的柔情描写得多么动人啊,使它在那冰冷无情的社会大海的背景上,象是一个始终召唤着他的温情之岛。他笔下的农民都是一些朴实的形象,他遇到的那个小店主是那么忠厚和富有同情心,竟允许一个素不相识的流浪者在他店里骗吃了一顿饭;他亲密的伙伴、华伦夫人的男仆阿奈不仅人格高尚,而且有广博的学识和出色的才干;此外,还有“善良的小伙子”平民乐师勒?麦特尔、他的少年流浪汉朋友“聪明的巴克勒”、可怜的女仆“和善、聪明和绝对诚实的”玛丽永,他们在那恶浊的社会环境里也都发散出了清新的气息,使卢梭对他们一直保持着美好的记忆。另一方面,卢梭又以不加掩饰的厌恶和鄙视追述了他所遇见的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中的各种人物,首席法官西蒙先生是“一个不断向贵妇们献殷勤的小猴子”;教会人物几乎都有“伪善或厚颜无耻的丑态”,其中还有不少淫邪的色情狂;贵妇人的习气是轻浮和寡廉鲜耻,有的“名声很坏”;至于巴黎的权贵,无不道德沦丧、性情刁钻、伪善阴险。

在卢梭的眼里,平民的世界远比上流社会来得高尚、优越,他曾说“只有在庄稼人的粗布衣服下面,而不是在廷臣的绣金衣服下面,才能发现有力的身躯。装饰与德行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这种对“布衣”的崇尚,对权贵的贬责,在《忏悔录》里又有了再一次的发挥,他这样总结说:“为什么我年轻的时候遇到了这样多的好人,到我年纪大了的时候,好人就那样少了呢?是好人绝种了吗?不是的,这是由于我今天需要找好人的社会阶层已经不再是我当年遇到好人的那个社会阶层了。在一般平民中间,虽然只偶尔流露热情,但自然情感却是随时可以见到的。在上流社会中,则连这种自然情感也完全窒息了。他们在情感的幌子下,只受利益或虚荣心的支配。”卢梭自传中强烈的平民精神,使他在文学史上获得了他所独有的特色,法国人自己说得好:“没有一个作家象卢梭这样善于把穷人表现得卓越不凡。”

他从自己那充满真挚温情的平民家庭中获得了“一颗多情的心”,虽然他把这视为“一生不幸的根源”,但一直以他“温柔多情”、具有真情实感而自豪;他又从“淳朴的农村生活”中得到了“不可估量的好处”,“心里豁然开朗,懂得了友情”,虽然他后来也做过不够朋友的事,但更多的时候是在友情与功利之间选择了前者,甚至为了和流浪少年巴克勒的友谊而高唱着“再见吧,都城,再见吧,宫廷、野心、虚荣心,再见吧,爱情和美人”,离开了为他提供“飞黄腾达”的机遇的古丰伯爵。在他看来人具有自己的本性,人的本性中包括了人的一切自然的要求,如对自由的向往、对异性的追求、对精美物品的爱好。

他崇尚男女之间真诚深挚的情感,特别重视感情的高尚和纯洁,认为彼此之间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它不是基于情欲、性别、年龄、容貌,而是基于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切,除非死亡,就绝不能丧失的那一切”,也就是说,应该包含着人类一切美好高尚的东西。他在生活中追求的是一种深挚、持久、超乎功利和肉欲的柔情,有时甚至近乎天真无邪、纯洁透明,他恋爱的时候,感情丰富而热烈,同时又对对方保持着爱护、尊重和体贴。他与华伦夫人长期过着一种纯净的爱情生活,那种诚挚的性质在十八世纪的社会生活中是很难见到的。他与葛莱芬丽小姐和加蕾小姐的一段邂逅,是多么充满稚气而又散发出迷人的青春的气息!他与巴西勒太太之间的一段感情又是那样温馨而又洁净无瑕!他与年轻姑娘麦尔赛莱一道作了长途旅行,始终“坐怀不乱”。他有时也成为情欲的奴隶而逢场作戏,但不久就出于道德感而抛弃了这种游戏。他是十八世界里那个黑暗社会压迫下生活的万千普通人民的一个缩影,他不是最惨的,但是,他的遭遇一样令人同情。

读《忏悔录》这一本书,让我更加了解了卢梭,品《忏悔录》这杯酒,让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社会

读《忏悔录》心得体会5

不管一个人有多聪明,他终究会死。他将永远保持沉默,化为尘土。不管他有多伟大,在死亡面前众生平等。那么,生命的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爱因斯坦的儿子曾经说过:“活着的意义在于找到生活的意义。”我想知道你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什么?

《忏悔录》被誉为世界三大“忏悔录”之一(另外两个来自卢梭和圣奥古斯丁),是俄罗斯文学巨子托尔斯泰的一次精神探索之旅,他以《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和《复活》等名著而闻名。

作者先回顾了他的生命:出生在贵族家庭,童年父母去世后,在没有方向,质疑宗教优越的环境长大,上大学,加入军队,加入一个作家,成家立业,财富等等都有后,到中年精神危机差点自杀后寻找生命的意义之路,这本书只有一个主题: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书中还简要总结了历代圣贤对人生奥秘的总结,引用了苏格拉底、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所罗门《圣经传道书》、释迦摩尼的大篇幅原作。

简而言之,苏格拉底是第一个为真理而死的人,他的厌倦了肉体感官的束缚,把死亡看作是一个解放的机会,一个与圣贤交流的机会;所罗门的传道书认为一切都是虚空,“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佛祖在菩提树下领悟生命,得出的结论是人必须摆脱各种外在的诱惑,看透自己,才能摆脱生与死的轮回;叔本华认为世界的本质是意志,意志消失了,其他一切都是虚无。

作者对自己的青年和成年经历有着深刻的自我批判态度。毫无疑问,他经历过一些忘乎所以的日子,但他仍然同意,他必须在出生之前进入这个世界,他必须有这样的经历,以获得对生活的最终深刻理解。

作者的结论是理性不能理解无限,不能否定生命。只有信仰才能赋予生命意义;然而,信仰不是少数人谋利的工具。只有人民把握生活的真谛,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读《忏悔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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