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观后感 > 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 > 地图 > 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

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互联网

影片《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

观看电影或者视频,已经是人们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从一个好的作品通常有能引起我们共鸣的地方,在观赏了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老师都提倡用写观后的方式来提升作文能力。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观后感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影片《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影片《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

昆汀最初的整个设想《被解放的姜戈》就是一个黑奴后来变成赏金猎人的故事。昆汀解释: 在这个国家继续着的痛苦和苦难是难以想象的,这使它更符合意大利式西部片的诠释。所以也就有了这部致敬意大利导演塞吉奥`考布西1966年执导的经典作品《迪亚戈》的意大利式通心粉西部片。

电影带着政治指向就容易引起争议,昆汀用他黑色幽默细说着美国历史上的那段黑暗的历史,历史在常人眼里是沉重且带着积淀,电影里无厘头的台词对白,背景,好似那个年代只是一个黑暗的童话,3K党出现在故事中(美国内战时期),这实际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只是昆汀用他一贯的乖张讲述着故事,影片《被解放的姜戈》带着浓厚的昆汀色彩。只提供纯粹的审美判断,昆汀在《被解放的姜戈》里表现的淋漓尽致,将动作的形式美用唯美化,浪漫化的处理手法表现到极致炫目,忽视弱化其中的社会和道德教化,这就能理解昆汀为什么让3K党提前出现了。

说起动作片,我想到了香港导演徐克。徐克,喜欢在乱世中创造故事,乱世是现实的写照是对历史,对现实,对人生的观点和看法,更多的批判着人性与政治。徐克的反叛与颠覆,跟之于自我意识的强化,他的《地狱之门》,《第一类危险》,《蝶变》是他最初的离经叛道之举,而《黄飞鸿之男儿当自强》,《黄飞鸿之狮王争霸》,则是他在不断破而立之中,沉淀着的哲理化的思辨。

从视听上来说说我喜欢的两个导演,他们都在动作片领域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标志。徐克,喜欢在旧原型的框架基础之上,传承经典武侠叙事文本,进而融入新的演员,场景,代表作有《新蜀山剑侠》。昆汀,喜欢用非线性叙事来讲述故事,个性化的对白,传承暴力美学之精髓,取得算是独立电影的成功,代表作有《低俗小说》;徐克,注重对动作的展示,结合运用广角镜头和加强透视效果的仰拍镜头,代表作有《笑傲江湖》。昆汀,将美国本土B级片的黑色暴力风格发扬光大,以视点切分剧作结构、利用声音剪辑进行故事衔接等电影手法都对以后的影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代表作《落水狗》;徐克,对动作的独特展现,在形式上借鉴戏剧和杂技的动作,清晰展现动作和姿态的速度感,节奏感和美感,代表作有《龙门飞甲》。昆汀,经典个性化的对白,令人难忘,热衷于暴力与血腥的结合,秉承了《发条橘子》中的戏谑和仪式化以及《出租汽车司机》中的真实和残酷,并在此基础上赋予新的内涵,产生了自己独一无二的特质,代表作有《无耻混蛋》;徐克,引入喜剧元素,冲淡暴力呈现的负面影响,使动作的呈现方式更富情趣,代表作有《最佳拍档女皇密令》。

昆汀,影片的圆型结构和暴力主题成为众多电影竞相模仿的对象,它还引发了黑色帮派影片和疯克音乐的复古潮流, 代表作有《罪恶之城》(他为特邀导演);徐克,在视觉图谱和造型上吸引了民俗的营养,代表作有《青蛇》。昆汀,视效上追求夺人眼球,喜欢将纯白的事物染上诡谲的血,代表作有《被解放的姜戈》;徐克,潇洒自如的情义书写,代表作有《笑傲江湖2之东方不败》。昆汀,擅长用极端而黑色的手法表现暴力 其作品常以分格镜头,非线性叙事法进行,场景中常有大量的脏话,以及夸张的血腥与死亡场面。其血腥画面不着重写实与恐惧感,而在人物对暴力轻松舒畅的态度及幽默造成的有趣不协调感,将暴力娱乐化 。其中也常出现墨西哥式决斗场景,即好几人持枪互相指著对方的场景,这是刻意模仿19601970年代意大利风格Spaghetti Western电影的做法,代表作有《杀死比尔》。

先破后立!我们在生活中是冷眼看世间百态还是笑看他人指点江山?在其中我们的故事有多少真实性,多少欺骗在里面,只有处在故事中的人们才知。每天有人往生,带着负担的回忆是否有着不可承担的重量,我们能否去埋怨那些转瞬逝去的事物呢?人们只能凭借自己稀薄的记忆去做痴痴的回想。尼采常常纠结着众劫回归观,那些预先的事情,它是否美好,是否恐怖,是否崇高,是否会死去,都带着影子的重量。

HdH765.cOm更多精选观后感阅读

电影《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


电影《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

黑奴Django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德国赏金猎人Dr.King解救,成为一个自由人。为救回自己的奴隶妻子,他选择继续跟随Dr.king,并且从Dr.king身上学习到了至关重要的抓捕和跟踪技巧,成为了一名彪悍的、逍遥自在的赏金猎人。经过多方查探,终于找到了妻子的下落,为把她从邪恶的大农场主Calvin Candie手中救出,一场硬仗即将拉开....,以下部分是个人对电影《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

一、 豪华的卡司阵容,顶尖的怪咖导演,浓郁的西部风情,《被解放的姜戈》让我们经历了一场淋漓尽致的暴力美学的洗礼,在血浆四溅中被黑色幽默狠狠逗乐。这是一个典型的黑人小人物逆袭的故事,凭借着自己快狠准的枪法和坚强的意志,Django将敌人杀个片甲不留,一雪之前所受的一切屈辱与苦难。最后救得美人归,不得不感叹,结尾张狂恣意的复仇,的确让人看得热血沸腾,酣畅淋漓。

二、 饰演Django的是奥斯卡影帝Jamie Foxx,他以精湛纯熟的演技将一个小人物的黑奴到酷帅的赏金猎人过渡的诠释得真实细腻,酷劲十足!老戏骨Christoph )这对Leonardo来说,是个新的巨大挑战,不过Leonardo的表演还是那么犀利,那么令人震撼,把那个叼着一杆烟枪,怪腔怪调的咆哮怒骂的狰狞暴戾的农场主Candie演绎得准确到位,个性张扬。

三、不过,《被解放的姜戈》还是有些违和与不妥的地方,如英雄主义色彩过于浓烈,不得不感叹下Django在几次枪战中的神奇能耐,或是几分好运气?身经百战的Dr.King都光荣的死在枪口下,而他却能神乎其神的从几十杆枪口下幸存下来,甚至没有中弹受伤!?!看来英雄是注定会在腥风血雨中屹立不倒,笑傲最后的。

还有,想着昆汀导演能否考虑把血腥场景稍微黑化下,因为这样到处一片红色,血淋淋的暴力场面,特别是人中枪后的血肉横飞,血色四溅,观看时爽快,回想起却是极其不舒服的。

四、然而,还是要为昆汀高超的驾驭暴力美学与黑色幽默的能力而深深折服,尤记得Django与Candie那边的白人们在激烈枪战时,有个白人被当成人肉垫,腿被双方的枪打成血肉糊糊,可就是死不了,在那可怜的哀嚎怨愤,我看着这居然能捧腹大笑(我承认我邪恶了。额~~~)

也许也只有昆汀才有这种能耐:可以很自然的在血腥暴力的严肃场景中透露出浓烈的幽默,不矫揉造作,不夸大其实,拿捏有度,自然细腻!

被解救的姜戈影评


被解救的姜戈影评(一)

《被解救的姜戈》前半段讲述了一个非常老套的故事,直到进去糖果庄园开始,影片才好像进入了主题。无法否认的是这是一部好的影片,带有复仇式的。舒尔茨医生死的有点突然,这么一个传奇式的赏金猎人就这样死去了,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不惯、不想握手这样令人荒唐的原因。这就是人生的奇妙之处,我们有些事明明可以忍受,

《被解救的姜戈》前半段讲述了一个非常老套的故事,直到进去糖果庄园开始,影片才好像进入了主题。无法否认的是这是一部好的影片,带有复仇式的。

舒尔茨医生死的有点突然,这么一个传奇式的赏金猎人就这样死去了,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不惯、不想握手这样令人荒唐的原因。这就是人生的奇妙之处,我们有些事明明可以忍受,可是违背了本心之后,只想疯狂的毁灭,于是医生开枪了。

影片探讨了黑人这个族群为什么习惯于顺从和臣服,是呀为什么?一个在庄园里当侍从56年的奴隶,在给主人刮胡子时完全有无数次机会杀死主人,他为什么不这样做?难道仅仅是怕死吗?我认为是他们向命运臣服了,生不起一点反抗之心,像这样的人现在到处可见。我们明明可以改变,哪怕是一次失败的尝试,为什么不敢呢?这是我问自己的问题,也是问大家的。

一个枪法奇快、奇准的Django,他有能力复仇,像这个种族主义制度进行最暴力的反抗。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无法复制。在我们身边,你我都可能无数次梦想过这样的复仇,对象可能是前女友、欺负我们的人、坏蛋、看不起我们的人。Django的复仇是暴力式的,是令人向往的,有时候每个人心中都藏着这种欲望。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勇气,坚韧,还有浪漫。

《被解救的姜戈》影评里喝彩与嘘声参半,声源几乎全部来自昆汀个人的粉丝群。面对这样的回馈与奥斯卡上的结果,他对自己的“禀赋”应是了然于胸的。他血液里自然流淌的邪典,取之不竭,是潘多拉盒子里收服着的“希望”,借此可登上荷里活奥斯卡山尖;不过,温情与喜剧同他无缘,还是忍痛割爱吧。

毫无疑问,《被解救的姜戈》兑现了“致敬”的支票,单单电影长度,再费点镜头,多循环播放Luis Bacalov的Django,就能剪出两部前作《姜戈》了。主要是对主题曲《Django》的偏爱,细致临摹开场白,让听歌的人把歌听完,向老版如此献殷勤,太合我心意了,这是心里话。

当然,分析电影故事及人物,看完后,都不需做表格,就能合并同类项。反对种族歧视的主题,英雄救美的明线,神枪手传奇的传记塑造技法等等。这些都把《被解救的姜戈》紧紧地捆在了老版《姜戈》的影子上。说来,这样敲定新片的路子,挂任何导演的牌子,都有可能让片子成为蹩脚的东施。昆汀翻拍,吸金的噱头不是问题,质量也不会太差,看片的目的只有一个,想知道他是跳过标杆了?还是趴在了杆下?

至于三池崇史,同为“致敬”,他早几年涉水,胜利抵岸,这有赖于他的狡猾。《寿喜烧西部片》貌似讨好姜戈,其实放飞了想象力,各种拼凑,大杂烩,借菊与刀之力。最显著的在于他的挪移大法,整个星空都是他要来的,请施主认领,旁观者指认,辨后,发现三池崇史似乎悄悄爱慕着昆汀本人,其次他只中意赛吉奥.考布西考究的数字、颜色符号,及对阵部署方式。再有,他就是在自得地“掉书袋”,倒也不让人讨厌。

《被解救的姜戈》与之比较,致敬的态度十分有诚意,且有八分的遗传基因。摘掉为奥斯卡而生的、姜戈的师父克里斯托弗.瓦尔兹的横空出世段落,四十多年后,此姜戈依旧是完全的彼姜戈,只是需要一番小动脑筋。让我佩服昆汀之处恰在他的“化装术”,人物、道具、故事几乎全盘吸收,可是妙在“重新设计”,细节处贴着他昆汀的标签,并与美国历史套近,搞得一副正经西部史诗派,有模有样。

小伎俩也很惊艳,“搞笑混沌”的三K党,自然不是昆汀原创,但他把红色头罩换成了白色的,如此“出柜”,算昆汀的功劳。把老版的妓女换成会德语的黑人少女,自然给爱情戏加了罗曼蒂克的面纱。再有披在姜戈身上的毯子,您一定认得,那在老版里早裹过被鞭打的妓女了。忘了说,鞭人的戏码,昆汀发挥出了他的暴力美学。而老版里放着炮筒式机关枪的棺材,跟那辆戴红菱球的马车,变成新版中牙医舒尔茨的座驾,装炸药的巨牙模型,这一切都那么熟悉又新鲜。类似的不胜枚举。

叫人称道又引人怀疑的始终是昆汀自身延展纵深的剧情。整剧,是不是太过冗长了?一个名字,引出德国传说,就能讲五分钟,这算不算尿点?唯美的大自然衬托神枪手诞生前的射击训练,又一段漫长的尿点。最后的剧情是彻底掠走观众的矜持的败笔,那位黑珍珠骑在马上,为爆破成功的姜戈鼓掌,这段太香江了,我坚信在音像店看港片儿成长起来的昆汀,有深沉的怀旧情结。只是遗憾,我怎么这么不适应昆汀的“喜剧”呢?

不好的少说,让我啧啧赞叹的还是有很多的。姜戈自选的几套戏服,诙谐有趣,以及后来姜戈被俘、至脱身复仇,这一段回归昆汀的风格,话痨、讲哲学讲圣经、玩轮回,能感受相识的乐趣。舒尔茨医生的设计,与赏金猎人的角色安排,看来是最成功的,奥斯卡的肯定我亦十分赞同,并非从众,真心觉得其为此片最大亮点之一。

世界上就一个昆汀!他的稀缺性、娱乐性和独特的暴力美学都会无法复制。一边让你看着暴力血腥一边能让你笑喷饭,也就昆汀能够做到了。相对《低俗小说》、《无耻混蛋》,这部《被解放的姜戈》更加强调娱乐性,昆汀式的标记减弱了。脱离了五段式的讲述方式,正儿八经地讲故事,虽然有些不适应,但昆汀讲故事的能力还是让我折服!让暴力变得如此可爱,昆汀是第一人,他的痞气~他的不正经~他的幽默都是无可取代的,也正是这些,让电影充满了无限的魅力!

“被解放的姜戈”,关键词是这个“被”字,对于“解放”来说,姜戈是被动的。1858年的美国南方,所有的黑人都是奴隶,就算你是自由人,也得让白人解放你才算数~影片中的牙医,就是这样一个白人,他救下了姜戈,但为了得到姜戈的帮助,仍然需要维持姜戈的奴隶身份,“一方面我鄙视奴隶制,另一方面我需要你的帮助,如果你没有拒绝的余地就最好了。”他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不断改变着他跟姜戈之间的身份关系,姜戈从最开始的牙医的奴隶,变为牙医的侍从,然后变为牙医的合作者,最后成为自由人。这个转变过程的完成首先有赖于牙医对道义的遵守,其次才是姜戈对奴役的反抗和对自由的追求。

牙医可以说是片中道德及规矩的楷模,作为美国司法体系中一员——赏金猎人,他所作的一切事都在维护现有道义和法律的尊严,他作的每一件事,杀的每个人都有理有据可查,而他最后杀死庄园主坎迪( 莱昂纳多,真是又坏又帅~)却只是出于公义而不是出于法律,就因为坎迪太过于操蛋,但并没有违法,而牙医对被狗咬死的达达尼昂(大仲马哥哥哭了~)念念不忘,于是他违法杀死了坎迪,牙医无法面对自身破戒的负罪感,所以他对举枪对他的坎迪助手说“对不起,我没忍住”而并没有继续对他们开枪(就这样才变成了配角,拿奖了哦~)。而姜戈则不同,姜戈所要作的不是遵守规矩,而是要打破规矩。所以姜戈杀人和牙医杀人是不同的,牙医杀人是为了违护体制,而姜戈杀人是为了打破体制。牙医是影片中道义和法律的化身,而姜戈却正好相反。影片前半部是牙医所代表的体制,后半部是对体制的打破。主演一黑一白,相得益彰。

被解救的姜戈影评(二)

这部电影让我很意外。看的缘由是因为前天一个好朋友的提起,最初听到这部电影完全是因为禁播,而不是奥斯卡奖提名什么的,至于它是否得到了奥斯卡奖,这些我不关心。

从始至终,我脑海里就两句话,一是我想我喜欢上了这个医生,二是在和平年代的晚上看这种到处爆血的电影太虐了,我得看多少无聊搞笑片才能弥补上被虐的心情。

看美国电影,电影中总会出现典型的美国幽默,记得看“眼镜蛇崛起”的时候,那个女杀手把电梯里的人赶出来的时候,不忘说一句I like your shoes,同样,在本片里,医生的幽默拿捏的恰到好处,姜戈杀死第一个通缉犯的时候,通缉犯和儿子在田地里劳作,姜戈不忍心下手,医生却说通缉犯死在儿子面前也会会留一些遗言。这些点缀在影片里的元素,令人在紧张的情节里,稍微的放松了一下。

最后依旧是美好的结局,姜戈带着心爱的姑娘离开了,两个人都有了自由,糖果庄园的主人们被姜戈打死,房子被炸毁,最后那几分钟,真的可谓是痛快淋漓,忍不住心里为姜戈感到痛快,真想来一句,干得漂亮!唯一的不足,我认为是医生的死,原谅一下我的私心,因为我喜欢这个医生,在医生眼里,黑人不是奴隶,反而是平等的,在那样一个歧视黑人的年代,像医生这样的人出现,是否也预示着即将爆发的南北战争呢?故事设定的时间是美国内战的2年前,用一个中国电视剧的名字来说,这就叫黎明之前。每当提到南北战争,我总是想起“飘”,不是电影而是书,北方的工业与南方的庄园,黑人与白人,自由与奴隶,这样历史总是沉重的,并不让人轻松,每一个历史的进步,都是写满了鲜血。

请让我先赞扬我喜欢的医生,应该更多的是敬佩。医生死于不肯和糖果庄园的庄主握手,因为他“看不惯”庄主用狗撕咬奴隶,想想看,只要握个手,就可以带着人离开,虽然花了天价,但是这些钱早晚会赚回来,总比丢了命好吧,杀了人之后,还一脸无辜的表情说“我没忍住”,多可爱的人。在医生的世界里,人是平等的,没有卑贱之分,与卑劣的人没有必要打交道,这也是医生为什么不想说“再见”而是说“永远不见”的原因,我想,医生是捍卫自己的世界而死,与庄主握手,代表什么呢?代表了屈服,代表了认输,代表了自己价值观的妥协。为捍卫自己所认同的一切,死又何妨呢?或许从医生一出场,我就喜欢上了他,霸道,独行,果断,慷慨,善良,随着情节的发展,又看到了他的幽默,善良与责任。一开始,只要姜戈帮助他找到三个人,他们之间的合作就结束了,但是后来,他不仅继续与姜戈合作,还努力帮姜戈找回妻子,至于这件事情,本来他是没必要做的,虽说他和姜戈有些互惠互利的因素在里面,但是最后医生赔了钱还搭上了命。姜戈对医生的死,应该是怀有遗憾吧,看到他与医生的遗体告别时,眼里明明出现了泪水,我无法理解姜戈心里什么感情,但我知道这很难受,医生对姜戈有恩情,是医生的出现改变了姜戈,医生教他自己选衣服穿,教他猎手的生存,教他有尊严的活着。影片叫做“被解救的姜戈”,很明显告诉我们姜戈是主角,那么在电影开始之前,我们有没有想过是谁解救了姜戈呢?姜戈的命运发生了逆转,是医生的出现,才有了这一切。

至于姜戈,当看到医生死去的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他要这么拼命卖力的寻找自己的妻子呢,自己获得了自由,还有着不错的职业,姑且让我称“黄金猎手”是个职位吧,姜戈为什么不放弃这个女人,过着衣食无忧不用担心被卖被打被虐待的生活呢?后来,我想这或许就是爱情吧,谁说曾经的黑奴不能有爱情呢?爱情在什么时候都有,方大同一首歌名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爱无处不在”。我只能说,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有个说法是人都是自私的,谁不为自己着想呢,姜戈从一个被压迫的阶级到了一个自由并有自己的事业的人,还想着当初的那个女人,我佩服的是这一点。对于医生,我钦佩他对价值观捍卫的勇气,对于姜戈,我钦佩他对爱情的执着,正是这两个人,为我们展现了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的小小世界。

看完之后,不得不说说禁播的事情,在优酷上看的,没有裸露的镜头,但是枪林弹雨的镜头很多,人被打得血肉模糊的镜头很多,最虐的就是狗撕咬死黑奴那一段,确实,中国的电影也应该分级,而不是靠着禁播与剪辑来避免这些镜头的出现。

被解救的姜戈影评(三)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姜戈》的剧情确实很一般,节奏很慢,前面近一个半小时的铺垫,让人不自觉的认为那一定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导演却让姜戈解救妻子的过程显得那么轻松。而失败的原因以及导致血腥混战的理由也显得那么简单和不可思议!也因此让我对整部影片的评价直线下跌!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导演这样的设计是意有所指,只是,还不够聪明的我无法体会而已。

回归主题,且不论该影片拍摄的成功与否,作者或者导演究竟想要表达什么?他希望我们从中体会怎样的领域和境界?

影片反复给观众灌输一个概念:白人是绅士,是社会的上层,是社会的主宰。而黑人不过是和人长得很像人的动物而已,他们没有思想,不认识代表文明的文字,甚至不会说话(白人使用的交流语言)。作为奴隶的姜戈受尽以前主人残暴而冷酷的虐待。因为他认识凶残的布利特尔兄弟,因此而结实了赏金猎人金·舒尔茨,只要他肯协助抓到逃犯,无论死活,他都会让他摆脱奴隶身份,获得真正的自由。当然,如我们所料,他们成功击杀了逃犯,他也获得了自由。两个人并没有分道扬镳,相反,舒尔茨带姜戈去搜捕南部一伙罪孽深重的通缉犯。学习至关重要的抓捕和追踪技巧的同时,姜戈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真正的目的,那就是找到并解救他失散的妻子布鲁达姆希达。姜戈和舒尔茨的搜寻最终集中在加尔文·坎迪身上,他是一个臭名昭着的种植园“糖果农场”的所有者。经一番合谋和推演,他们假借高价购买搏击黑奴的名义进入农场,并确认了希达的所在。在他们的计划即将成功的时候却被坎迪最忠诚的家奴识破,因而本来只花300美金的生意瞬间变成生与死的抉择。我原本以为他们失败后花费一万二千美元购买来希达的自由后影片就结束了。导演却设计了高傲的坎迪向内心同样高傲的舒尔茨握手的要求,而计划失败、花费巨资就将达成的目的,就在舒尔茨高傲的且莽撞的行为下宣布报废。坎迪和舒尔茨都为自己的高傲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姜戈经过一番血腥的战斗后,为了妻子,为了爱情放弃了生存的机会,再次沦为奴隶,再次接受主人非人的虐待。我想最后的一段才是导演隐含深意的设计吧。再次沦为奴隶的姜戈没有选择被动接受被买卖和虐待,而是用舒尔茨潜移默化中教给他的思维和生存技巧重获自由,并杀回农场救出妻子希达。

故事很平淡无奇地描述着,正如导演昆汀·塔伦蒂诺所说,这是一部用意大利式西部片的西部电影4手法拍摄的美国南部的奴隶史。慢节奏的叙述,血腥、性感、火辣、暴力等刺激眼球的镜头让影片又不至于沦为催梦片。

看完这部影片,这几天我忍不住去想,什么是绅士,什么是邪恶?言谈举止中处处注意细节、讲究礼仪的坎迪,对待黑奴的逃跑却是让人和狗将他现场活活地撕裂!而他,却满脸享受的欣赏整个过程!外表绅士、彬彬有礼的他内心却充满了邪恶!这让我不自主地想,我们现实生活中不也如此吗?有调查显示,做导游两年及以上者多数都会有心理疾病,他们对社会的认识往往都是非常消极和黑暗的。当然我们不否认为社会中存在黑暗,但当你的眼里心里充满了黑暗,那我相信你的生活质量也好不到哪里去!为什么会导致这样的现象?因为往往在一个地方是上层、绅士的人,在本地,他们处处展示他们绅士、成功、儒雅的一面,然而,到了外地后,多半都会展示他们“最真实”的一面:行为举止不再彬彬有礼而是非常恶心失礼的,为几块钱争得面红耳赤的,语言低俗恶趣味的……在这样长期见识人性的丑陋之后,又有几个人能保持当初那份对生活的热忱与期望呢?或许更多的是麻木吧。是的,见多了也就麻木了。电影里坎迪的家奴斯蒂芬同样是黑人,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自己也是黑人,他对待黑奴的残暴程度不必白人差!而长期被剥夺生存权的黑奴们更是忘记了反抗!正如坎迪在餐桌上所言,他的老家奴伺候了他家三代人,他每天拿着剃须刀给主人刮胡子,却从没有想到过他只需要割破主人的喉咙就不需要再接受作为奴隶的命运,是的,他没有那样做,他和其他长期沦为黑奴的黑人一样,因为恐惧那失败后令人恐惧的惩罚而选择了忍受,慢慢的也就忘记了反抗。影片最后姜戈再次被沦为奴隶,押送他们的只有几个带着炸药和枪支的弱小的白人,一路上没有人想到要逃跑或反抗,直到姜戈运用他在舒尔茨那里学来的智慧和口才,骗得几人的信任而逃脱时,那几个黑人在被打开的牢笼里,用着羡慕、崇拜的眼光看着姜戈时,才意识到他们是可以通过智慧来选择摆脱命运的!他们需要的不仅是身体的解救,更需要的是思想和心灵上的救赎!我想这才是导演想要表达的深层次的含义吧!

如今社会总是不断追逐成功,追逐金钱和欲望的满足…在些这追逐的过程中,有多少人会停下匆忙的脚步,用心思考活着的意义呢?他们出卖身体换来的虚荣和满足对他们究竟意义何在?还是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有时候,我不禁想,我们犹如影片里的黑奴,被生活的皮鞭鞭笞着前行,在社会的压力下艰难的生存,已经忘记了曾经的梦想,忘记了要反抗,而是随波逐流地服从!姜戈因为有理想有机遇而获得了救赎,而其他的黑奴还在继续艰难的生存着。那么,我们呢?

被解救的姜戈影评(四)

电影讲述了,1859年在美国有个好心肠的德国赏金猎人金救了黑人姜戈,要他帮忙指认犯人以获得赏金。成功杀掉犯人后他们两个开始了合作,来年春天他们去了南方密西西比的糖果庄园,酝酿了一个计谋去救姜戈的在庄园里当性奴的妻子,无奈计谋被识破,奴隶主坎尔文逼迫他们签下了高额的赎身契赎回姜戈的妻子。一切本可完满画上句号,奴隶主要求要和金握手才放他们走。猎人拒绝并杀了奴隶主,随后引发枪战,猎人被射死,姜戈投降。他们把姜戈卖给了煤炭公司。在送往煤炭公司的途中,姜戈逆袭并血洗了糖果庄园,重新救回了妻子。

在影片中看到了很多平常生活中看不到的比较残忍的画面。四处飞溅的血,被狗撕咬的黑人,两个互相搏斗的黑人,但是故事我不是很喜欢。人不是单纯的黑与白,是有很多复杂成分在里面,当这部电影强调白人给黑人带来的痛苦时,《飘》写的却是奴隶制瓦解给南方白人奴隶主带来的经济兼心灵上的痛苦。当姜戈在不停杀人的时候,他有没有想过白人的妻儿。当他那样做的时候,不知不觉他就成为了那群虐待别人的人当中的一个。但是,新秩序的建立必定要流血,整个人群的素质没有高到可以用理说服的程度,只有使用武力要他们服从。这也是动物世界中的生存法则。当然,我们反对暴力,我们坚持人人平等。

前半部拍的很动人,后半部成了黑人姜戈的英雄主义表演。当然不否认姜戈的帅气。自信让男人帅气,让女人美丽。另外,结局有必要拍的那么帅吗,姜戈都忘了自己杀了人要被通缉了吧。

《被解救的姜戈》观后感(一)


《被解救的姜戈》观后感

看完《被解救的姜戈》这部电影,脑海中首先映出的就是村上在《且听风吟》里的这句话。大概当时读了不懂罢。正常情况下应该先讲一讲故事梗概。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前两年,正是奴隶制有没有必要存在的决定性时刻。黑人奴隶姜戈被来自德国的赏金猎人,对外自称牙医的金。舒尔茨解救,目的是为了让姜戈陪他找通缉犯将其杀死以得到丰厚的赏金。

故事的主线清晰简单,姜戈的条件只是想找到他的妻子同样被卖掉的会德语的黑人。姜戈和舒尔茨找到通缉犯并得手将其杀死,舒尔茨发现姜戈 很有射击天赋,教授姜戈枪法。在未来的整个冬天里,姜戈和舒尔茨合伙杀死了很多通缉犯,得到了丰厚的赏金。在冬天过去后,舒尔茨兑现承诺和姜戈去找姜戈的妻子。

彼时姜戈的妻子在密西西比州,被一个糖果庄园主买到,由莱昂纳多饰演的卡尔文。坎迪。姜戈他们筹划了许久,最终计谋被庄园的黑人管家史蒂芬识破,双方僵局打破,爆发冲突。最终姜戈解救了妻子,舒尔茨和坎迪身亡。

《被解救的姜戈》这部电影所选题材宏大,整个奴隶制社会的结局。很全面的映射了西部奴隶制乃至所有又奴隶制存在的弊病。接下来分析电影所表现出的深层次的含义。

首先说说《被解救的姜戈》电影本身人物所代表的意义。姜戈,一个黑人奴隶,如果不遇到舒尔茨,将会和所有黑人的结局一样悲哀。同样他有勇气为了自己的爱情和自由冒险。被解救的姜戈,姜戈是代表着所有想要突破体制的黑人奴隶,解救姜戈就是解救这个卑劣的体制,和这个体制下可怜的奴隶。

舒尔茨代表的是大多数不赞同也不反对奴隶制存在的人,他们只要自己过得好就得过且过的那些人。最后的改变是由于亲眼看到坎迪让几条恶狗咬死另一个黑人奴隶达达尼亚 的事情。他脑袋里全是死亡的惨状,也许是因为他也杀了太多的白人。现在看到白人的内心如此残忍,又怕又怒。最终导致失去冷静,在杀死坎迪的同时也被坎迪的枪手布奇杀害。

布隆希达是姜戈的妻子,也是姜戈所有努力的目的。布隆希达代表的就是整个黑人所追求的梦想,可以拥有自由的婚姻,可以主宰自己的爱情。而并非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让白人的欲望剥夺,即使这个白人的欲望只是一时兴起。

还有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人物:史蒂芬。坎迪的黑人管家,自由之身。他是整个片中最低劣的存在,为坎迪一家为奴还引以为自豪 。他出身黑人,在为奴的几十年间看多了黑人悲惨的命运,他不敢也不想反抗。这就是后来坎迪所说的奴性,将上一代的管家头颅抛开,解释奴性的存在。在七十几年的时间里,同一个庄园,他有无数次机会可以杀掉他的主人而摆脱束缚。可是七十年的时间里,都只是惟命是从,卑劣的奴性。

最终是史蒂芬发现了姜戈和布隆希达的关系。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是这个人。后来觉得设置史蒂芬的目的在于史蒂芬也是黑人,而且是七十年间看遍了所有悲惨命运黑人的人。他了解黑人,他可以看透他们。只是最终他无法相信竟然有黑人可以突破固守的奴性思想限制,可以直面白人,更甚可以以白人的命换取赏金。

整个影片以个人的突破为中心表现出奴隶制度的病态存在和种族歧视。即使现在,也有种族歧视的存在,卑劣的行径和心理被展露的一无是处。

其次不由联想到中国,五千年的传承,余秋雨在《借我一生》一书中表述这个传承不是常例,而是奇迹。她从原始社会走到奴隶制社会,走过封建主义制度后被半殖民,知道现在特色的社会主义。仅奴隶制所产生的弊病就是如此之多,现在更为根治于民族意识里的是封建社会的影响。从鲁迅先生笔下可以知道整个民族的劣根性,听起来很难让人接受,可是体制遗留的弊病真实存在,无可避免。

五千年来,无数朝代更迭,无数英雄黯然陨落,无数美人香消玉殒。直至今日,社会仍存在诸多弊病。弊病的根源不全是体制,更多的是民族意识。整个的民族意识处在落后的封建里,体制也很难改进。

最后对于这个奇迹般流传下来的民族,我不仅相信她会继续奇迹般的传承下去,更相信她会创造出更多的奇迹。


《被解救的姜戈》观影笔记


《被解救的姜戈》观影笔记

昨天看了《被解救的姜戈》,总觉得要写点什么留作纪念,可能不会写的多好、多深刻,但假以时日若想起这部电影,这也能给提个醒,就算都不是,仅用来证明看过这电影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电影从一开始的字幕显示到电影中的镜头切换、一部分的背景音乐都流露出上个世纪或更早期老电影们的遗风。

整部电影情节并不复杂,人物也不多,电影以主人公复仇-救妻这条线索贯穿。通过奴隶主对奴隶的鞭打、在脸上烙印、放狗撕咬、生死对抗的角斗等,表现出奴隶主的残暴,当然还表现出其他的等等,但我更想着重写写下面的几个。

一是姜戈他们第一次见到庄园主坎迪时那个神情傲慢的黑人女人,不过是有点姿色,当上了坎迪的情人便看不起同是黑人的姜戈,这个傻女人她还没看出来她和其他黑人都一样,都是白人们的财产、玩物,都能被当成待沽的商品,只不过她能卖到好价钱罢了。

二是坎迪庄园的黑人管家,残暴的惩罚、羞辱别的黑奴,这正应了鲁迅的“奴隶变成奴隶主以后,会比以前的奴隶主更残忍,因为他们受过摧残,所以当自己变成奴隶主以后就会变本加厉的摧残别人”,电影最后姜戈在炸平坎迪园前先打断了他的膝盖,我的理解是:他本不需要腿,因为他本来就一直在跪行。

三是坎迪拿出的那具颅骨的主人之一-老奴隶本(old ben),他服侍过坎迪家几代人,五十年来每周三次他都会用剃刀为坎迪父亲刮胡子,但这五十年来本并没有杀死他的父亲,所以坎迪会只有一个疑问“他们为何不杀了我们?”,很明显他找到了原因,当他锯开那颅骨再根据“颅相学”发现“在这个非洲人的颅骨中,与奴性相关的区域比其他任何人中都大!”。

其实上面的三个人还存在,不过是换了包装,更隐秘罢了。

电影的最后姜戈说“我就是这万里挑一的黑鬼”,是的,因为他是被一个鄙视奴隶制度的有着德国血统的白人赏金猎手解救了的姜戈。

电影《阿拉姜色》观后感


此时的雪像一位侍花者,大笔一挥,一切皆成白色的臆想。十点一过,我就出门了。楼下的雪开始融化,雪地上布满凌乱、肮脏的脚印。公路边那些干巴巴的观赏植物,只剩了几片树叶,它们举着沉甸甸的白色华盖,竭力站直。雪并不莳泥,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均匀地饱吸水分。万物均匀地盖着天所赐的白衣。

青城影院。贵宾厅。

楼梯上就听见了开片广告的声音。当我打开手电筒高一脚低一脚进去时,想象中满庭爆棚的影院竟然一个人也没有。一瞬,有点愣怔,遂诚慌诚恐找到自己的位置坐好。

一个人的影院。一个人的殊荣。一个人的电影《阿拉姜色》。

阿拉姜色实际上是一首传唱在康巴地区的藏语祝酒歌,据说,它承载着藏族人最美好的祝福。

如我想象的一样,这部电影还是磕长头,还是去拉萨朝圣,还是有公路片格调的藏片。我是如此喜欢看这种类型的电影。高山草甸,藏族碉楼,经幡,哈达,六字真言甚至是喇嘛们绛红色的僧衣,当这些我熟悉的人文风景跃然于荧幕时,我在观影过程中竟然有了意外的惊喜。

故事在狗吠声中开始。我被女主人公恸哭的镜头吸引住了。这是怎样的一个悲情女人啊!她怎么了?她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委屈?身患绝症的妻子俄玛梦到死去的前夫,半夜从梦中哭醒,她下了一个决心:宁愿付出生命也要完成前夫去拉萨朝圣的心愿。

众所周知,信仰对于藏族人是如吃饭喝水一般的日常。《阿拉姜色》最值得去欣赏的,便是其朴实无华的藏族民众和真实动人的情感宣泄。

无论是镜头语言还是人物性格,《阿拉姜色》将爱意和温情始终贯穿在整部剧中,最感人的是女主人翁俄玛细微的心境变化,那种克制,那种隐忍,那种不能抑制的崩溃,全部用恸哭来表现她极度的压抑和悲伤。很多人不明白女主人的心理动因,也是,不经历人生的苦难不会感同身受。

《阿拉姜色》从描写一个藏民家庭的细碎日常出发,一段一诺千里的朝圣之旅,写下了一个藏族重组家庭的亲情与爱。它用晃动的纪实长镜头连贯起人物情绪,烘出的温情与悲伤瞬间让人沉侵其中。

所谓朝圣,有人是这样说的:朝圣的人,不过是一些心愿未了的平凡人。我深有感触:有的人朝圣的方式是磕长头去拉萨,而有的人朝圣的方式是践行对他人、对自己许下的诺言。

于我而言,整部电影最深刻也最动人的,是男主人翁罗尔基的两次背对他人的落泪一次为挚爱俄玛的离去,一次为重新拼起父母合照的继子诺尔吾的理解与释然。看完电影,我的脑际里,这个中年藏族男人罗尔基的形象一直挥之不去:他略显佝偻的背,他被摩托车撞倒后的无能,他在朝圣途中遇到妻子病重,面对医生的诘责,仿佛像个犯错的孩子站在阴郁的天空下的束手无策这样的罗尔基,简直就是我们身边疲惫中年人的真实写照。都说成年人的崩溃是不露声色、伤痛不露于外的,罗尔基,这个磐石般坚韧的藏族男人,在妻子去世后坚定不移地替她一步一叩首地向拉萨朝圣,作为一个真正的父亲以身作则地教导继子诺尔吾:男人不应当总跟在别人后面、剪下来的头发不能乱撒,不能给别人添麻烦。此时罗尔基的深沉和内敛,一个动作就倾尽内心所有的深爱。是的,他有着性格上的缺陷,有波动的情绪,但也有着自己的信念与善念。就是这样不完美的角色设定,却使影片显得更真实、更生动。

当我看到诺尔吾粘合照片的镜头时,真的为罗尔基捏了一把汗,罗尔基的不懈努力、罗尔基的坚韧付出最终还是敌不过亲情在诺尔吾心中的分量,黑屏下,我们只能听到隐忍中默默崩溃的罗尔基哽咽的哭声,还有那句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的话语:把你父母好好安放在甘丹寺。

最痴情的男人像海洋,爱在风暴里逞强,苦还是风平浪静的模样,周传雄《男人海洋》里的这句歌词正好可以作为罗尔基这样一个中年男人的完美注脚。一次次的嫉妒与不甘,一次次的隐忍与泪水,但他在朝圣之路上慢慢放下了狭隘的血缘观念,慢慢超脱了自私的俗世情感。人只有在隐忍中放下,或者超脱于俗世情感,才能真正活出大我。

罗尔基在朝圣的路上,真正活出了大我。

《阿拉姜色》并没有把磕长头朝圣当做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来描写,整个故事里我看到了信仰、愿望、爱与遗憾,嫉妒与埋怨,挣扎与释然。俄玛下定决心磕长头去拉萨就是在一瞬间做出的决定。甚至朝圣的目的地和一路上的风景也表现的那么不经意。剧情的主线朝圣之旅,不过是个外在载体罢了,承诺、爱情、亲情、成长这条情感的主线才是影片的真正内核。

影片前后遥相呼应的细节,则是点题的祝酒歌《阿拉姜色》。阿拉姜色,意思是请你干了这杯美酒。影片中,这首歌在这个三口之家情感交融的关键节点重复出现。第一次,苍茫夜色中,一家三口坐在篝火前唱起了歌,罗尔基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充当酒杯,唱着祝酒歌阿拉姜色,诺尔吾板着脸不肯和继父说话,在篝火映照下,俄玛一脸温柔,诺尔吾沉默不语,罗尔基一个劲的劝他喝了这杯石头酒:

我们来喝酒

这酒一定要喝

我们来喝酒

这酒要喝干

场面温馨而动人,不是说这个细节设计得有多好,而是觉得事情原本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的家庭生活羁绊。第二次出现是在父子两人在最终到达拉萨前,罗尔基给继子诺尔吾洗头时所唱,在这里,祝酒歌表现了罗尔基即将完成俄玛夙愿的轻松和愉悦,而更多的是体现了在这长久的旅程中,与诺尔吾从争吵到理解的情感变化。

用祝酒歌来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把那一腔热情,两厢祝愿全浸入酒中,是藏族人民的一种风俗。然而这首歌在电影里,并不是唱给远游的客人听的,而是存在于家人之间建立沟通与表达感情的方式上。悠扬的祝酒歌,象征着一家人的心终于团聚在一起。

可以说,《阿拉姜色》这部影片并不主动去靠拢信仰的主题来提升自己的光环,而是试图呈现一种更可知可感的普适关系与情感。正是这样,《阿拉姜色》更趋平实,它所试图传递的情感更容易抵达每一个俗世里像我一样的普通人。如果说信仰的确在《阿拉姜色》中扮演了某种角色的话,这种角色也绝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神圣与虔诚,而不如说是借此引出了包容、理解这些更世俗的主旨与概念。其实,无论你走了多远的路,看了怎样的风景,经历了什么磨难,如果你学不会与自己与生活达成和解,那么,朝圣,就不算完成。影片暗藏意蕴的还有一点则是,世俗的包容与理解,恰恰同样能够带我们去往神圣的信仰应许的彼岸让我们更坦然地接受冥冥中的命运,抚慰我们的心灵。

电影在一声声剪发声中落幕,与大量的人物特写交相辉映的,是这些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丰富细节当信仰终于融入到了生活,当人生的每一个细节都存着善念,当所有值得被爱与珍惜的都不是一个仪式,而成为生活本身,我们就完成了人生的朝圣。

从这个意义上说,《阿拉姜色》最终只是一部淡化表象而专注于人物内心的最普通不过的电影。

《阿拉姜色》观后感


《阿拉姜色》是首部嘉绒藏语电影,除了字幕是汉文和英文,演员全是用嘉绒语和部分安多语表达。“嘉绒”是嘉绒语的音译,嘉绒语区别于其他支系的藏语,记得听到过某次讲坛,说嘉绒语和古藏语有很大的关联,可以说是研究古藏语的活化石。嘉绒人主要居住在四川阿坝州、甘孜州等地,地理上位于川西北高原。
这部电影故事情节也是围绕生活在嘉绒地区的人民展开的。这里虽是高原,但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影片中已经很好地展现出来了。
百度上显示,这部电影在第21届上海国际电影节获金爵奖,具体奖项中获评委会大奖,最佳编剧(扎西达娃、松太加),提名故事片。豆瓣评分7.6,我对这些概念不是很了解,但作为“首”,我想它还是有许多东西值得被纪念。
我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观后感呢?有几点,一是电影本身,它触动了我,我也曾几度流泪,之后我会尽可能分析我感受到的人物及性格特点以及带给我的触动;二是我从小也生活在嘉绒地区,对这里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朝一夕都充满深厚的情感;三是这部电影的出品人是我们耳熟能详甚至亲眼见过的歌唱家容中尔甲。我很敬佩他,他是嘉绒地区走出的歌唱家,他的歌让世界人民认识了嘉绒地区,今天他又尝试用电影的方式,让世界再次认识香巴拉深处,认识嘉绒人。这部电影虽然在全国上映,但据说票房不理想。当我看完整部电影后,我更加敬佩容中尔甲,为什么呢?如果我简单把电影分为文艺片和商业片,文艺片代表思想,代表深度,商业片代表一种交换,即用钱去购买视觉冲击力,购买快乐,购买感官的刺激,那么这部电影无疑是文艺片,没有笑点,没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甚至它的文化背景是小众化的,它的观影体验是像纪录片那样的朴实和真实。
容中尔甲为什么会看中这样一个题材,我想,这和故事中他扮演的人物性格一样,是一个有着担当,有着责任感的人物形象,他本人也在用电影的方式讲述着嘉绒地区和嘉绒人的文化,这何尝不是一种担当呢?我想,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不会记得它获了什么奖,有多少票房,电影本身也不会讲述它的前世今生,电影不是人,不会说话,它就在那儿,像一本书,等待人们开启,等待它的有缘人,有的人来了又走了,但总会有人被触动,而这种触动,会深深地刻人们心里,我想,这就是一部优秀电影的价值。
整部电影看下来会给人一种很压抑的感觉,总体来说,我觉得许多细节还是刻画得很好,展现到位了,很难想象一位歌唱家在参与专业电影拍摄时,演技功课这一关是如何攻克的。
我理解呢,这部电影主要有两个主人公,一位是女主角俄玛,还有一位就是女主角的现任丈夫罗尔基(容中尔甲饰演),以下内容可能对看过的观众能产生共鸣。
电影中俄玛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因为电影带给人的真实感,我不停暗示自己,如果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个人,那他该有多可怜,但同时,她又是坚韧的,她的人生经历是曲折的,她可以有道不完的苦,但导演偏偏让她不言不语,这一段看得心里更加堵,她的人格是充满隐忍的,让人感到压抑。的确,她一出场就哭,连最亲近的丈夫问她原因,她也不说,看病的病情也不如实告诉丈夫,总觉得这个人怪怪的,不像正常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展现的。后来我才知道,她经历了一般人没有的经历,她的前夫因重病去世,留下一个年幼的孩子诺尔吾,后来她改嫁给罗尔基,却查出自己也患了重病,对于这样一个普通人来说,那就是天塌下来的感觉。为什么上天会这样对待一个普通人呢?放在现实生活中,外界会怎样看待这样一个人的经历,而对于她个人来说,人生是可悲的,最现实的是这种痛苦和绝望,好像是没有一丝可以挣扎的余地,即使他的丈夫知道后,说带她去大医院看,可是她比谁都清楚自己的病,她亲眼目睹了前夫满身插着管子的离去,经历一个完整家庭的破碎,而今,这种病痛的悲剧又落在她身上,他们的悲痛最终就落到了一个无辜孩子诺尔吾身上。
诺尔吾好像是有些自闭的,在学校和同学打架,也许在外人看来,这个孩子不讨人喜欢,甚至可能对他产生误会,但是,正如后来他和后父罗尔基磕头去拉萨,在朝圣路上的所展现的情节,这个孩子是一个心地善良、有情有义的孩子,他看见小驴失去了妈妈,于是和小驴一起不离不弃,他也始终铭记妈妈的话坚持走到了拉萨,完成她临终前的愿望,他不是一个讨厌的孩子,他身上有多么可贵的品格,但他又是多么可怜的孩子。
最后是罗尔基,这个人物很真实,他爱俄玛,所以他也会介意俄玛前夫,这种心理是真实的,也是矛盾的,影片中许多细节很好地展现了,尤其是他将俄玛和她前夫的结婚照撕成两半。另一方面,面对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他自然是没有太多感情,但是他的男儿担当,包括他对俄玛,包括到后来俄玛去世,他带着孩子一起,接着一路朝拜,途中给孩子包扎,给他买衣服怕他冻着,给他洗头,剪头发,教育他要像男子汉,这些种种,却是一位亲生父亲的所作所为和担当,他就是那样一个真实的普通人,平凡中显露出人性的光辉,这一刻,我觉得俄玛是幸运的,因为罗尔基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他总想着去面对问题,去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他是真担当。
电影中,我们看到了朝拜路上,沿途中旁人的真诚和友善,看到朝圣者的平凡与不平凡,看到了人性的光辉,这些都值得细细品味。
《阿拉姜色》本也是嘉绒地区广为流传的敬酒歌。

电影《兰戈》观后感


电影《兰戈》观后感

一只在水族箱的变色龙,因一个意外,命运发生了巨大改变:他从水族箱中掉入了沙漠!炎炎烈日、呼啸而过的车辆、死寂的沙漠正如猫头鹰所说:沙漠和死亡是最亲密的朋友

一路跌跌撞撞,逃离了鹰爪,误杀了雄鹰,成为小镇英雄,一切就这样意向不到地发生在他的身上。在发现了镇长的秘密后,被杀手赶出小镇。在传说中的西域之魂的引导下成功找到了自我,并发现了水源。最终用自己的智慧、勇气和他人的援助成功解救了小镇,成为了真正的英雄!

这部电影,初次观看,真的就像是一部普通的动画。但会想起,真的回味无穷,你才能发现它的巧妙之处。当你不知所措地进入充满危机与死亡的沙漠,当你又在转瞬间差点成为猎物,当你刚逃出险境又恍惚间成为小镇的英雄。这一切的确太突然,让人难以适应。正在人生顶点,又瞬间跌入低谷,心灰意冷。电影中的主角也常常问自己:我是谁?他放弃过,但他又找回了自己,找回了信心。

其实,人也是这样。在迷失中寻找,在寻找中迷失,直至寻找到真正的目标。就是这样不断起伏,不断跌下又升起。电影中,老镇长的一句话直入人心:他们(镇民)选择相信,他们相信一切都会变好的,他们坚信会有水的,他们相信困难会慢慢变少,人们需要相信什么,现在他们相信你。是的,信仰是人们在绝望中唯一的稻草,是支撑人的精神的支柱。信仰,就是在绝境中生与死的界限。

主角成为英雄,并不是命运安排,而是对信念的追求!他改变了英雄的含义:英雄,不是拥有无上武功,不是拥有无敌神器。而是拥有一颗保护他人、无畏的心!

总而言之,看完这部电影,最大的感受就是:信念,改变一切!!!

阿拉姜色观后感集锦


《阿拉姜色》是一部由容中尔甲、尼玛颂宋和赛却加等主演的剧情电影,影片首播于今年6月份的上海电影节,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网友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四年前我与朋友去西藏游玩,曾经觉得那么遥不可攀的西藏就在脚下,时光荏苒,恍如隔世。

我一直觉得西藏就像我的远方亲戚,只有在别人的口中听过,未曾亲眼目睹。那种神秘感即便你亲临其境也不会消退。

《阿拉姜色》就像西藏本尊带给我的画面一样,虔诚而平静,如果不是女主的哭声,内心的波澜甚至都不会有,我如梦初醒时的抽离,好久好久才回神。

都说没有信仰的人也不会有灵魂。可是为什么在看到一部好电影,听到一段好故事,看到一暮美景时,我的灵魂却出窍。

美景如佳肴,好影如信仰,都让人沉沦。

导演松太加说:这部电影的创作一气呵成,并未有太多波折,我想也许这样的故事在西藏并不罕见,人的信仰可以支撑着你度过难关。

人间不值得,不值得你这么碌碌无为。

电影结束,有人问导演,电影中间出现过三次秃鹰,而且每次都在提到女主前夫时出现,是不是有什么轮回的寓意,导演没有正面答复,只是说留待观众各自解读。制片人很煞风景地回说:在我眼里,秃鹰的出现意味着经费。确实,再想与世隔绝,不问世事,世事也会来找你。

每个人对西藏都有一种向往,对高原、高山有一种敬畏,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幸拥有一种信仰,体会信仰的力量。生与死都不是我们自己能掌控的,面对亲人的离世我们该怎么办?即将面临离世的人她心中有什么念想?我觉得即便至亲至爱也无法当面完整清晰地表达。

容中尔甲说:演戏不是我的本职,我的本职是歌唱。可是我觉得人的一生不就是在演戏么?我们怎么知道自己本来应该是什么样的人?难道不都是在扮演一个我们觉得是我们自己的人么?

喜欢一个人,可以带他去一个你喜欢的地方看一场你喜欢的电影。电影终了会散场,你的人生终究也会散场,珍惜你唯一能够拥有的现在。

《阿拉姜色》又勾起了我脑海中朝圣者的画面,还深深地打动了我,因为它的质地很纯粹,叙事结构很巧妙,人物心理变化的刻画细致深入,前因后果交代得非常完整。

整个故事围绕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朝圣之旅展开,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每个人都在旅途中亲历或是目睹了生死轮转,心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一切的缘起都来自一个梦,一个女主卓玛做的关于故亡前夫的梦。具体梦境是什么,要到卓玛去世前,才被揭开,也揭示了卓玛朝圣之旅负载的双重意义:虽然知道自己得了不治绝症,但她宁可死在朝圣的路上,也不愿浑身插满管子死在医院;她要带着前夫骨灰做的擦擦一起朝圣,因为这是他生前和她的约定。

卓玛对前夫约定的念想和行动虽然让她的现任丈夫有些嫉妒和不满,但在得知她生病的真实情况后,他还是安排好家里老父亲的一切,毅然和卓玛一起踏上了朝圣之旅。

卓玛和前夫有一个孩子,因为现任丈夫不乐意和他一起生活,孩子被寄养在外公外婆家里。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让这个男孩形成了自闭古怪的性格。得知妈妈去朝圣后,他让舅舅带他追上妈妈,要她带他一起走。后爹没有为难母子俩,一家三口就此各怀心事上了路。

旅程的转折点是卓玛路上病发不治身亡。临终前,她把装有前夫骨灰擦擦的包托付给了儿子,嘱咐他完成亲生父亲的遗愿。现任丈夫虽然也愿意完成妻子的遗愿,但在寺院请活佛为()亡妻超度时,偶然之间发现盒子里装有妻子和前夫的合照。在贴遗像的时候,他把照片撕开,不想看到妻子和前夫死后还在一起。这个伏笔,因为孩子对母亲托付的担当发挥了作用,在剧终的时候以令人信服的方式得到了圆满交代。

妻子去世后,朝圣之旅变成了孩子和后爹两人的事儿,但两人的关系要费一番周折才会扭转。还好他们遇到了一个新的小伙伴,一只同样丧失了母亲的小毛驴。似乎它和孩子心有戚戚,一路尾随,最终成为他们不可或缺的旅伴。

故事后半段的铺陈处理相当细腻感人,恰如其分地表现了父子俩身心的重构过程。旅途开始的时候,一家三口夜里围坐火堆,丈夫为讨好孩子,和妻子唱起阿拉姜色,用一块石头当酒杯,轮换敬酒的场景。虽然三个人各自的心事都不相同,但在那一刻,父母关照孩子的爱意还是被他接收到了,虽然没有一起唱歌,但他接过了石头酒杯。最后,当历尽艰辛,厚厚的松木护手板被磨损得变成薄薄一片,旅途的终点布达拉宫终于快到的时候,父亲为孩子理发,阿拉姜色再次响起,孩子跟着唱了起来。

一个因为逆转经筒,在活佛看来眼神不正的问题少年,在后爹真诚而又严厉的关爱中,在和小毛驴的朝夕相处中,逐渐地敞开了自己的心扉,两人的关系变得融洽了。

突然就明白了卓玛和丈夫用身躯丈量出的这趟朝圣之旅,也是一趟精神的修炼之旅。通过它,一家三口不但实现了故亡亲人的遗愿,还在对彼此的敞开和接纳中,找到了完整的自我。

在情感和灵性层面上,能给人带来如此丰盈满足感的电影作品并不多见。这是一部平凡中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笃定中散发出动人魅力的影片。

阿拉姜色,生命和爱的礼赞!

阿拉姜色影评观后感


你和我从自然中走来,最后还是要回到那一片圣洁的土地。在看着一部电影的时候,你能够体验到最真实的游民生活,这里的世界是干净的,是纯粹的,也是渺小的,但是却会让人的内心变得无比的澄净、安静,或许这就是那种力量吧。

这部电影故事情节并不跌宕起伏,在黑暗哭泣中开始的剧情奠定了悲伤的基调,在黑暗承诺中结束的故事,如阴云罅隙中的暖光,让人心怀希望。这是一部温暖的电影,隐忍克制又不失温情,如同大提琴的音色,低沉舒缓地把观众渐渐带到情境中去。

影片这样开头,一只飞蛾落在窗户上,俄玛在梦中哭醒,问身边的丈夫天亮了吗?,在俄玛生命结束时,飞蛾又出现了一次,我觉得是在暗喻俄玛的拉萨朝圣之路,她一开始就明白是条不归路,但还是如飞蛾扑火般地毫不犹豫。

故事情节似乎没张力,一直在很隐忍地进行。人物的面部表情凝重,背景的天空没有印象中的西藏蓝,总是阴云翻滚,就连朝圣路上的山丘都是灰蒙蒙的样子。导演似乎刻意为之,人物的喜怒哀乐皆不形于色。

这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伦理剧,人物关系其实并不是很复杂,一个重组家庭中的妈妈、继父和孩子,还有那个引发俄玛去西藏叩长头朝圣的亡夫,把家庭中常常出现的情感冲突放到有深刻宗教背景下的西藏展开,这是影片吸引我的重要的因素之一。

影片中有大量俄玛叩长头的场景,尽管曾经在青海塔尔寺见过这种宗教仪式,但电影中,不管是柏油路还是泥泞路,不管是风吹还是雨淋,三步一叩,步步相连,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坚定和无畏的神圣朝圣之举,还是引起内心的震颤。不置身那个环境,也许很难想象和理解,当地的人们为啥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来做这样的事情,不用谁去督促,自觉自愿地克服所有的困难,只为去到拉萨?

人物形象最饱满的当属男主角罗尔基。他面临的情感和家庭伦理关系最为复杂。当妻子一意孤行地坚持要独自长叩朝圣之后,不明原因的他,先是反对,接着是担心,最后还是无奈地给她做了一副磕头用的套在手上的护具,从那句听人说松木的结实的话中,体现出对妻子的关爱之情。导演在细节的处理上独具妙心。电影开始了很久,做为男二号的孩子,一直没有台词。父亲病故,妈妈重新组建家庭,继父不待见,只好寄养在姥姥姥爷家。小小孩子,叛逆,固执,搞坏后来,在妈妈朝圣之路进行了三个月后,这一家三人重聚一起。一个夜晚,在一堆篝火前,妈妈和继父,唱起了主题歌《请你干了这杯酒》,孩子冷漠地抗拒不喝,本来是一首祝福的歌,没有激起欢乐的气氛,倒是隐隐让人产生了担忧。

影片结束的那一刻,我松了一口气。因为,这个男人在陪着妻子朝圣的路上,已经完成了一次成长的脱变。他曾经狭隘过,自私过,不接受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孩子,妻子病故在路上,他平静地处理后事,把妻子和前夫的照片撕开摆放的时候,他还没有真正地成长,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在失去连接的纽带后,难免会冲突,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冲突,反而让两个人的心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彼此开始接纳对方,建立了一种彼此相依赖的关系。此时,罗尔基已经超越了俗世的情感,活出了大我。

这里不得不提男主角的扮演者容中尔甲,这是我最喜爱的藏族歌手之一,这是他的首次触电,以我现有的认知,可以肯定地说,这跨界表演足够出色。

在《阿拉姜色》里,一切围绕的是实实在在的藏民生活。在这生活中,有宗教,有生死,有仪式,更有人类普遍的情感困境。

曾经在一部美篇作品里,详细了解了西藏天葬的整个过程,《阿拉姜色》中,罗尔基在按照本地习俗安葬妻子后,镜头中有个秃鹫一闪而过。我脑补了一下,女主角俄玛升天了。

无意对人类的各种安葬形式加以评论,就西藏的天葬而言,无污染,不占地,来自自然,回归自然,这种超然的对待死亡的态度值得尊敬。

《阿拉姜色》,请您喝了这杯酒,不浓烈清香,但清澈清纯,没有商业片的烟火味和情欲味,在平和克制的节奏中,讲述了一个关于爱与道德、信仰与责任的故事。

解放的观后感1000字【汇总】


解放的观后感1000字【1】

电视连续剧《解放》再现解放战争全过程的可歌可泣历史故事。片中以历史事实为依剧,用了大量的镜头描绘了,周恩来,朱德等军事家政治家,叱咤风云,文韬武略,在中华民族历史长卷上,写下了光彩夺目的一页,谱写了一曲“英雄创造历史”的颂歌。

剧情从1946年6月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开篇,描写了国共双方在军事、政治、经济等各条战线上的殊死较量。其中重点对中原突围,延安保卫战,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孟良崮战役和渡江战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史诗再现式演绎,以及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的全过程。从剧情上较完整地反映了我党从生死攸关到发展壮大,再到走向辉煌的历史进程。

《解放》探讨的不仅是军事集团之间的较量,或者两个党派的较量,更是中国两种命运的选择,人民和历史的选择。

看后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共产党会打败GM党?为什么GM党的“飞机大炮”会打不过共产党的“小米加步枪”?想想从1946到1949,才不过三年的时间,国共双方在军事、政治、经济等竟来了个如此大的逆转,这是为什么?我想关键还是在于人。用当中蒋介石对儿子蒋经国说的那样“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根据《解放》这部电视剧,特为蒋介石总结了几点失败的原因,当然,我的历史学的不是太好,完全是根据电视剧描述的那样来进行总结:

首先,蒋介石撕毁停战协议,就本身违背了人民反对内战的意愿,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蒋介石没能领悟到,这也是输给毛泽东的最大原因。用后来蒋介石自己总结一句话“在中国我们没有进行土地革命,结果土地革了我们的命”,解放军的胜利不仅是依靠人民的子弟兵,更是因为有党的正确领导,有翻身农民的潮水般加入,有老百姓源源不断的支前民工,还有因为大量俘虏兵转眼变成王克勤式的我军战士;而GM党军队一败再败,是因为其性质决定官兵缺乏正确的目标,军心涣散,相互拆台,争权夺利,钩心斗角。这样的一直军队,放哪都是不可能打仗的,更不要提打好仗了。

阿拉姜色观后感1000字


这一部电影你们有看过嘛?讲诉的是藏族人的朝圣之路,这是一种常见的民族习俗。对于我们和藏族人相比,究竟有哪一些不同呢?快来看一看小编带来的阿拉姜色观后感1000字。

事前对电影所讲可以说一无所知,字幕里有印象的也只有歌手容中尔甲,镜头出现后还纳闷这是容中尔甲吗?有点发福哦,也可能是为了配合人物吧,对导演也是后来想起看过的《河》才恍然大悟,当时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电影的叙事方式有意思,从偶尔几句对话便可以对藏族人的内心活动自然呈现出来,常常不见声色又能引发旁人一笑,似懂非懂;更多关于故事的情节就不在此剧透了,电影基本以记录片的形式平铺直叙,没有过多的渲染气氛,以炜桑来讲,在藏区是一种常见的民族习俗,不同场合有不同的涵义,影片中第一次出现是女主悼念亡夫,第二次出现是男主悼念女主,煨桑时默念真言,没有嘈杂的哭喊、没有繁文缛节,人过世后请来活佛念经超度,最后实行天葬,用生命完成布施的愿望。

女主过世后,男主在路边煨桑

有人说这就跟汉族人清明节上坟一样,这样理解不能说错,但区别并不仅仅在于仪式上,记得在爷爷去世的时候,我目睹了家人和亲戚朋友们面对死亡的种种表现,披麻戴孝、摆花圈、设灵堂、还有很多我不懂的讲究,当有人前来慰问时,就会从院子里的帐篷中传出阵阵哭喊,姑姑的眼睛几日都是红肿的,临到火化的那一刻,所有人几乎都失控了,至今难忘;在生死这件事上,藏汉之间除了文化形式上表现的不同(),我想更多是一种生死观的不同,影片中女主一路磕长头,身故后罗尔基(男主)为了不让儿子伤心,骗他说妈妈可能先回家了,诺尔吾平静地说:我知道,妈妈已经死了!,那一刻听到后身体一抖,昨天还在妈妈的怀里安睡,今天就要面对分离,是什么让这个年幼的孩子承受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同样面对死亡时,父亲与儿子,我们与藏族人,相比缺少的什么?

路上,难得与儿子相处的时刻

想到死亡,离我们好像还很远,提到这个字眼,就会认为不吉利,而当死亡突然来临时,我们往往不知所措,影片中女主的朝圣之旅潜移默化地影响了这个家庭,诺尔吾(女主的儿子)执意跟随,你也不清楚他是什么时候接受了母亲死亡的事实,坐在河边看着小驴,对罗尔基说:小驴的妈妈死了,然后揪着小驴的耳朵,如同当初罗尔基揪他耳朵那样,从女主许诺亡夫,从男主答应诺尔吾,在这一诺千里的路上完成了关于死亡的教育。

朝圣的路上相遇,是一种缘分

很多时候,我们在繁文缛节里忽略了初衷,流于在各种礼俗中不得要义,人生中最简单的道理,承诺、信用、道德、廉耻,其实用不着听太多,就能过好这一生;反观当下各种造假,贪污腐败、天气灾害、甚至发生一点口角都会酿出惨剧,这一切问题出在哪里?指责,判刑就能避免这种事不会再发生吗?一切皆因没有敬畏之心,为所欲为,我们为之感叹的信仰不过是藏族人的日常生活,引以自傲的文明高高在上不肯下去,不愿反省,那些缺失的、扭曲的、模糊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所造的业都将毫无疑义地得到验证,没有人可以救得了你我,除非自救

喜欢《影片《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电影观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