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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儿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3)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3)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 第(1)篇

 虫鸣、鸡叫、农忙、丰收、狗吠,村庄、伙伴、童趣,这一阵童年的风吹得我想起最美好的童年,那时我爱的所有人都还在,生命像一场风,我们不知道刮过一个人的生命中已经刮歪几棵树、吹倒几堵墙,吹散多少人。

今日 蚌埠  风雪交加

是夜 这样的季节难免有些伤感 下班的路上一个人静静的听着莫文蔚 想着两年前的冬天 。。。。

只是他还没垂垂老矣 只是他还一个人静静的在白雪中 遥远的跪拜。

冬天该很好 你若尚在场!回过头风已停

所有的人,会在风停之后永远消失?会在风停之后远走他乡?还是会在风停之后留下来?

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 第(2)篇

我选书看是只看书名选,不关乎经典,不关心作者,我知道这样是要多走弯路的,我看书是一种心情,只看自己喜欢的,这无疑给自己带偏了。这书选了许久都不曾翻看,一边做着手里的工作,一边翻着微读书架上的书,《风把人刮歪》好奇心来了就看了下来,同事在边上玩着游戏,我就带上耳机听书,依然继续手里的工作,分配给我的内容出乎自己的预料完成了,就索性把同事甩出来的事也做了,不为别的,只为练手,有些时候我看似吃了许多亏,换种心态对待就会有另一种收获。 写个读后感吧,我是要把谁带偏了,哈哈哈......文字是那么的朴实,故事确是细腻的,让我随着刘亮程的文字回忆自己的童年,自己的故乡也变的更亲切,还有那村里住着白发苍苍的父母,居无定所的我是想念他们的,可有的时候我只有把所有想念便成文字已解思念,我不想父母为我操心,向来只报喜不报忧,也为让他们更放心我过的很好,也把自己养的圆润了许多。

故乡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

故乡的夜空有明亮小眼睛

那里的一草一木都载着我童年的记忆

父母叮咛的话语就如音乐在耳畔想起

好了,不太会写东西的我,就先写这些吧,什么时候想写的时候在来补几笔。

风把人刮歪 读后感 第(3)篇

刘亮程先生的散文,用词从来都不是特别华丽,也没什么生僻字,全是地地道道的“家乡话”,读起来就像跟他拉家常,舒心,明理,还能养心;读着读着就让人废寝忘食,直到一口气读完才算。

我之所以喜欢这样的文字,是因为同样的环境下,有人的眼里全是苦难折磨,而有人眼里则全是幸福快乐;刘亮程先生的文字传达给我们的就是后者。身处“一个人的村庄”,把人畜都能写活,而且带着满满的爱意,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只有真心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懂得生活和生命的作者才能写出朴实无华而又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文字,让人百读不厌。这不是多有教育意义的经典,但会成为热爱生活的经典文字。

之前买了一本纸质书,细细品味了一个暑假。几年后再读电子版,依然还是爱不释手。我从这些文字里能读出乡土、乡情和乡音,甚至能嗅出到牛羊的味道……炊烟袅袅,黄风漫天,以各种姿势存在着的生命。那里是人人闻风丧胆的大西北,却是我无论如何也割舍不掉的乡土。

强烈推荐!这部作品比欧莱雅更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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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儿读后感


歪儿读后感(一)

读完这篇写人叙事的《歪儿》,我也感触良多。

每次中午我都出校门买午饭,在那条人来人往的小吃街上总是见到一对讨钱的老夫妇,坐在路牙边上,一个拉二胡一个颤着手里的白色杯子向人们伸去,口中呓语,有气无力地也听不明白在说什么更听不清楚在弹奏什么,有人视而不见,有人去给钱,我也曾犹豫,给吧,以怕是骗子,也怕会被人说是作秀,不给吧,这万一又不是骗子呢,心里也实在难受,最终,我还是绕不过他们拉的那悲苦至极的乐音而被缠绕,飞快地放了一元钱,有些难为情地跑开了,事后安慰自己,哪怕是骗子吧,又不是多了一元钱就能飞黄腾达的,无妨,无妨!

像那些给十元的大慈善家和不给钱的聪明人以及我这样有点善意却又不敢善意大发的人大有人在!可是成千上万的那种弱势群体并非是靠一两个慈善机构一两个小有善心的人就能救活的,要扶持他们的也许不仅仅源于这个社会物质文化的力道,还有一种精神是要由人的真性情自然地交递的,那些一直被受无视以至嘲笑的弱势群体可不是每一个都有歪儿那份天性和主动,也不是每一个都愿拉下脸放下架子像老夫妇一样讨钱的,没有人的关怀与真心相待,让他们怎么活?

语文老师曾讲过她自己关心过一个小吃摊主的事,说实话,不是恭维,我听了以后挺惊叹的,我的父亲也是这样一个人,有时遇上卖菜的主儿,也会聊上几句,听他们聊生活,他常爱倾听那些人的生活琐事,我那时以为他话太多,整个儿一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总说我是冷血动物,对于纹川也好,海地也好,智利也好,玉树也好,我总是面无表情,我的做法就像在效仿灾难和命运,它们和我一样无情。

庆幸的是,任何无情的背后总是有情在支撑。

希望我这样的人少一点,或是我这样的人多一点能转变成像老师、父亲一样的人,像《歪儿》中的我这样。


歪儿读后感(二)

冯骥才先生又为读者塑了一个活泼善良的男孩子,让人眼前一亮,之所以事隔多年,仍能自己记得儿时的事并将之记录下来为为后人欣赏,只因那时一段年少往事委实让他太过怀念太过心酸,太过感动也太过内疚。

歪儿在身体方面有些残疾,但他的心智却是完好无缺的,这又与文中的自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文章中的冯骥才是个人高马大身强体壮的男孩子,但从他的内心世界,一次次的嘲讽歪儿逗笑歪儿,却无疑又是个心智不全的孩子,而最终是一个健康人被一个不健康人感动,使人们正眼去看待歪儿。

所以,这样的歪儿不歪,是天真的真挚的质朴的普通的。

全文采用了对比、夸张、比喻、似人,更重要的是欲扬先抑,前文写尽了歪儿的丑态,他仿佛真是个活宝,是别人用于消遣和戏耍的摆设,这样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他的价值只在于他自己提供最捧的罐子和最佳的笑料,而对于伙伴的笑话,歪儿自己没数吗?也许他知道,但他从不指责他们,要不然也不会那么乐于奔命;也许他不知道,要不然也不会当母亲伤心地阻止他和他们玩耍时他还那般急切地抛出罐子等待伙伴的呼唤,歪儿知道也好不知也罢,可看在人们眼中的是一种淡然的伤感,这份伤感却被歪儿的纯真善良所替代,所以,我才会由取笑到内疚到惭愧再到和歪儿交心,这样的变化是因为歪儿的迷人,他最迷人之处就在于那双总像睁不开的眼睛。

这篇文章,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道歉与感谢,而类似的同样的错却将因年少无知涉世不深而在少年时代屡见不鲜,人因年轻而易失手,但倘若年老后仍怀有愧疚之心也必当是不枉年轻的。


歪儿读后感(三)

之所以叫歪儿,是因为他走路的样子是斜的,而我身高腿长,游戏中我用我的威风迅猛让歪儿疲于奔命,并以此为乐。后来歪儿终于一屁股坐在白粉圈里大哭起来,他的妈妈叫骂着把他拉回家,歪儿离开我们了。

没有歪儿,我们也照常玩踢罐电报,但没有的歪儿提供的罐子,踢罐电报却没那么好玩减色许多。我们猜想歪儿一定在家眼巴巴的瞧着我们玩,却发现歪儿慢慢地打开窗,扔下一个罐儿。我的心刺痛了,迫不及待叫歪儿一起来玩。

当我们俩藏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歪儿的眼睛像晨星一样明亮。原来他有这样一双又美又动人的眼睛,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双眼睛,就看我们能不能把她点亮。

歪儿的眼睛是被谁点亮的呢,是被真心点亮的。

歪儿太喜欢玩踢罐电报了,虽然小伙伴们不照顾他甚至还联合对付,使他没踢罐电报玩,但他的心里一直是惦记和关注着小伙伴们,当听到小伙伴儿的罐不好玩时,主动扔出一个罐儿给小伙伴儿玩。这一扔,让小伙伴儿的心刺痛了,迫不及待的叫歪儿一起来玩。

歪儿回来了,小伙伴儿不约而同的不让他坐庄,情愿让他抓住,大家互相配合心领神会。歪儿用他的真心感动了小伙伴儿,小伙伴儿也用真心来回应他处处照顾他,是心甘情愿的,即使自己受累吃苦也甘之如饴。

歪儿身体弱者,但内心却是强者,让自己成为点亮他人的那盏灯。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被歪儿感动的小伙伴儿们心里充满甜蜜,这时看歪儿,才发现原来他有一双那么明亮又动人的眼睛。而歪儿呢,被小伙伴儿们真心的照顾心里也是甜蜜的,眼睛里自然闪着动人的光芒。

是歪儿主动点亮友谊之光,小伙伴儿们接棒并被点燃了,彼此都被真心点亮。这时,一切都奇妙又美好的发生了变化。

杨柳风读后感(精选3篇)


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被感动了。读后感可以整合我们的想法,记录并且加以吸收。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杨柳风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杨柳风读后感【篇1】

今年的暑假里,我依旧保持着读书这个好习惯,几乎每半个月去一次图书馆。我阅读了许多图书,其中就有老师布置的必读书目《杨柳风》。在图书馆里,爸爸和我一起寻找《柳林风声》这本书。我们先找到了一本插图特别多的《柳林风声》,不过,里面内容不多,我一会儿就看完了。在我看书的时候,爸爸继续帮我找着。不一会儿,爸爸递给我一本《杨柳风》。我奇怪地说:“我要的不是这本呀!”爸爸笑了笑,让我打开书来看看。我翻开一看,呀!原来《杨柳风》就是《柳林风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肯尼斯·格雷厄姆。他喜欢文学,常用晚上和假日的时间写作。他也很爱研究自然。这为他的以动物为主角的童话准备了丰富的材料。他先后出版了《黄金时代》《梦幻的日子》《杨柳风》三部童话作品,深受英美读者的喜爱。《杨柳风》描述了河鼠、鼹鼠、獾、蛤蟆等动物的生活。它们都曾在追求新鲜、刺激、冒险的心态下远离了家园,过着探险的生活。但最终都在家的召唤下回归了家园和自我。书里有厚道、聪明的河鼠,可爱、憨厚的鼹鼠,受人尊敬的獾,还有喜爱冒险的蛤蟆。它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危难的时候,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团结。

杨柳风读后感【篇2】

水晶球华而不实,外表精美绝伦,内心则虚无缥缈,但却承载着一个个甜美的梦。它虽美,却易碎。如果你掌握不好,便会失去。幸福、生活亦是如此。 一整天都在家做大扫除的鼹鼠因为实在太累了,扔下刷子,跑出屋外,来到了河岸边 河岸边的世界梦幻迷人,丰富多彩。鼹鼠在这迷人的河岸边结识了众多伙伴。他忽然意识到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神秘,生活是多么自在欢愉。当鼹鼠与河鼠在绿意当然的春日划船,在清幽的草丛间野餐,那是多么唯美的画面?当鼹鼠独自走在危机四伏的野树林中,有多么恐慌与颤抖?当他在雪夜中嗅到家的气息时那份惘然、激动,谁能忘怀?当拂晓前潘神吹起动人风笛,鼹鼠河鼠多么陶醉?当大家欢庆蛤蟆的归来时,又是怎样的愉悦?那扣人心弦的黑暗森林,令人心惊肉跳的越狱逃亡,使人魂不守舍的迷离歌声,让人热血澎湃的战斗计划,在《杨柳风》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本书载满了生活的多姿多彩和冒险的乐趣,主人公们面临着友谊、勇气的两大考验,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坚毅的精神换取了属于自己的快乐与生活。他们的友谊坚不可摧,他们的勇气令人敬畏,遇到危险时团结协作、共度难关,发现快乐时一同享受最终过上了自由逍遥的幸福生活。 当我细细品完此书后,我感受到了鼹鼠的聪慧;河鼠的勇敢;貛的从容;蛤蟆的狡猾。他们的那份坚强、毅力,那份决心,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他们对生活充满了渴望,对未来拥有着美好的憧憬。 《杨柳风》是一本充满童趣的小说,令我爱不释手。看完后总觉得回味无穷,还沉浸在那温暖的春风中。作者描写细腻,人物对白精彩,情节惊心动魄,很经典的一本小说。它让人很着迷,特别是当你面对自由的召唤,能抵挡得住这种诱惑么?面对刺激的冒险,能压抑住内心的渴望么?打开它,用友谊的可贵、生活的多彩来唤醒你沉睡的守望。 《杨柳风》让我们的心灵接受洗礼,让我们的灵魂受到净化。如春日柔逸的杨柳风抚慰我们稚嫩的脸颊

杨柳风读后感【篇3】

杨柳风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如果你爱大自然,你就要读读这本书;如果你想爱大自然,你就读读这本书吧;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一定会爱上大自然。不信,你买本读读。用你的眼和心去读啊!知道河是怎么样的吗?——河是这样的:“这个弯曲、明亮、壮实的家伙在追逐着、欢笑着,呵呵地笑着抓住一个东西,又呵呵笑着扔掉,向新的游伴扑去。新游伴刚摆脱它又被它抓住。一切都在摇摆、颤动——明亮、闪光、耀眼,哗啦哗啦,打旋子、说闲话、昌泡……”这样的河水是多么地快乐多么地真实啊!还有很多,我实在不能一段一段地抄下来了。你自己看吧——虽然我很想和你分享这本书的乐趣。还有一点:性价比超高,这么好的一本书,排版、纸质都相当好,价格却只9.9元。现在哪本书不是十几块钱的?还有一点遗憾:并不是所有城市都能买得到,上次那本是寄到成都托人带回武汉的(为了达到当当满29免运费,还多订好几本书,累死朋友,欠一大堆人情。),这次还想买本送人,却不好意思再发成都了……

《歪儿》读后感


《歪儿》是冯骥才先生的一篇回忆童年往事的叙事散文。它写的是作者小时候同男孩子玩耍时的游戏风波,文章将男孩子们玩“踢罐电报”游戏从欺负歪儿到帮助歪儿的转变过程娓娓道来,让人感到丝丝入扣。文章以“踢罐电报”游戏为线索,串连起了歪儿坐庄——歪儿挨骂——歪儿退出——歪儿回归等事件,呈现了少年生活的本来面目,形象可感。

精美的名家美文,常常能抓住生活中的细微而又具体的典型情节,加以生动细致的描绘,往往用极精彩的笔墨将人物的特点呈现出来。《歪儿》恰到好处地运用细节描写,起到了烘托环境气氛,刻画人物性格和揭示主旨的作用。把握细节是阅读《歪儿》的难点,读透细节才能真正领略作品的文意。

文章第四段极力渲染“我”在游戏中的迅猛威风:“尤其是我踢罐儿那一脚,啪的一声过后,只能在远处朦胧的暮色里去听它丁零当啷的声音了,要找到它可费点劲呢。”这一细节刻画作用有二:一是与歪儿的疲于奔命形成对比,表现了“我”和伙伴们对歪儿的欺负;二是为下文写我们对歪儿态度的转变作了铺垫。写歪儿的善良,“忽见窗子一点点开启,跟着一个东西扔下来。这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那么熟悉,那么悦耳,那么刺激,原来正是歪儿那长长的罐儿”,这个细节折射的是歪儿这样的心理:听得出来,没有长铁罐儿,大家玩的都没那么起劲了。真想下去同伙伴们一起玩,可妈妈不许呢。不管怎么样,还是悄悄把罐儿扔下去,让他们玩得开心点吧。歪儿的善良就此展现出来了。这一个细节所传递出的宽容和感动,更让人眼前一亮。

《奇风岁月》读后感 3篇


奇风岁月,奇异幻想
吴维
少年科里跟父亲送牛奶的路上,看见一辆汽车沉入湖底。父亲跳入水中去救人,眼前的景象却令人毛骨悚然:车里人已经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浑身赤裸并被打的体无完肤……经历事件的父亲从此被噩梦纠缠,在惊恐中日益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科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拯救日渐憔悴的父亲,少年行动起来,从事故现场留下的一根绿色羽毛,他一路追查事情的真相……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平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平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平静的奇风镇本不平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强暴,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妓女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平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成人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 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在奇风岁月中奔跑

胡熠扬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

黑暗世界中的光明
周任坤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们固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风之王》读后感500字3篇


作品是作者写的作品,阅读过程之中,有所领悟的内容,需要我们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你是否还不知道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有请阅读我们为你编辑的《风之王》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风之王》读后感 篇1

风拂过它们的耳边骏马在荒野和草原上自由自在的奔驰,它们的速度令人佩服不已;在两千多年前发生了一个令人心震撼和感动的事情,事情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和一匹拥有高贵血统的马。

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的皇家马棚里的宠儿,意外的机遇是它来到了法国,又转移到了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城市中,但这一切的一切并不能将闪的高贵血统改变,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而在这之前,也是闪出生的那一刻,哑巴男孩对闪许下了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所以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就是为了这个诺言,他和闪犹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然而功夫不费有心人,他们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这部小说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伟大,同时也明白了只要坚持就是胜利!

《风之王》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一口气看完了老师推荐的一本书《风之王》。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是它来到了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在捉弄它,它在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辛苦中,它最终成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啦!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虽然最后“闪”死了,但它的孩子继承了他爸爸的特点,跑得快并且有一个不屈不挠、永不服输的精神。

“风之王”——“闪”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身处逆境时决不能自暴自弃。只有像“闪”那样充满信心和希望地与命运抗争,才能绝处逢生!我们这些“花朵”一定要学会锲而不舍,永不言弃,勇敢地面对挫折!

书的封面写着一句话:“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了这句话的真正含意,让我回味无穷。

《风之王》读后感 篇3

阅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令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这是一个发生在两个多世纪前的一个传奇故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一匹母马生下了一匹小马,小马的右腿有一个白点象征急速的的记号,还有着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阿格巴给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让闪成为受人尊敬的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就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金马。闪长大以后,一个意外的机会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却不全是公平的,一匹宝马在人的压迫下,埋没在了市井里。但阿格巴的诺言买没有实现,为此,他和闪不断向命运挑战,终于铸成了真正的辉煌,用血书写了一张自己的证明。闪和阿格巴及时在皇宫贵族们鄙夷的眼神中,也尽力证明自己;在嘈杂的市井里,闪也差点沦为一匹工作马,但在他们不屈不挠的抗争中,终于坚强地迎来了生命的春天。

看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想到阿格巴为了让闪成为风之王,付出那么多。只有努力过的人,才能到达成功彼岸。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风起陇西读后感(合集3篇)


读书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读完作品之后,可以把他的思想给简要记录下来。写读后感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你知道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是怎样完成的吗?为此,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整理了风起陇西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风起陇西读后感【篇1】

李光洁的版本呈现了一个忧国忧民的诸葛亮,此时的他已经不再年轻,没有羽扇纶巾的英俊潇洒,更没有草船借箭的意气风发,有的只是衰老和疲乏。把他视为肱骨的主公已经去世,曾经让魏军闻风丧胆的虎将也已经不在,他有心在死前替蜀汉把疆域稳固,却遭遇北伐失败,外有强敌虎视眈眈,内有同僚处心积虑夺权,上面坐着那个不知人间疾苦的阿斗。丞相不能不疲乏啊,多年的呕心沥血,多年的君臣相得,眼看要付着东流,但他仍然肩抗重担,李光洁将那种疲惫的力挽狂澜展现出来了。

李光洁的版本呈现了一个忧国忧民的诸葛亮,此时的他已经不再年轻,没有羽扇纶巾的英俊潇洒,更没有草船借箭的意气风发,有的只是衰老和疲乏。把他视为肱骨的主公已经去世,曾经让魏军闻风丧胆的虎将也已经不在,他有心在死前替蜀汉把疆域稳固,却遭遇北伐失败,外有强敌虎视眈眈,内有同僚处心积虑夺权,上面坐着那个不知人间疾苦的阿斗。丞相不能不疲乏啊,多年的呕心沥血,多年的君臣相得,眼看要付着东流,但他仍然肩抗重担,李光洁将那种疲惫的力挽狂澜展现出来了。

风起陇西读后感【篇2】

一口气看完前面几集觉得还不错,作为看过原著的人觉得电视剧故事改编后似乎比原著更复杂了,前面三集看的时候稍微有些不注意,一不小心走神了,漏了某些情节,就有点接不上后面剧情的感觉,必须得盯紧着看,所以看得有点紧张。整体感觉而言,故事的发展目前看来觉得还不错,悬疑谍战的暗黑氛围有了,主角配角全员都是演技派,曹魏与蜀汉斗,蜀汉内部几派势力互相斗,演员们互相飚演技让人看得很带感,目前觉得很不错,不知道后面的故事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先观望一下。

整体来说,剧里服化道看起来比较朴实,服装几乎都是以素色为主,饱和度偏低,很少有花里胡哨的亮色系。偏暗色调的滤镜风格也挺有电影质感的,让人有点想起了路阳导演的绣春刀系列电影。虽然色调偏暗但人物和细节看得也挺清楚的,何况间谍本来就是要隐藏在黑暗中伺机而动,这样的风格倒是跟这部剧的谍战风云故事相匹配,毕竟这也不是什么要发糖的古偶甜宠剧。

风起陇西读后感【篇3】

这部由路阳执导,陈坤、白宇领衔主演,杨颖、聂远、王骁主演,李光洁、郭京飞和董子健特别出演的二十四集古装谍战剧所讲述的故事并不复杂。

该剧主要讲述了在魏蜀相争的大背景下,两个秘密情报线上的“小人物”——陈恭与荀诩跌宕起伏的命运变迁随即展开。

作为《风起陇西》的导演,拍摄电影出身的路阳做足了准备。在此之前,他有多部作品都成为爆款,比如《绣春刀》《刺杀小说家》,都是这两年悬疑剧领域里的上乘之作。

而《风起陇西》也是一部披着古装剧外衣的悬疑谍战剧。

无论是从整体的故事节奏,叙事风格,剪辑手法还是道具布局等多方位多角度来考量,都可以看出《风起陇西》这部作品有着强烈而明显的路阳执导风格。

除此之外,作为双男主的电视剧,陈坤和白宇两个人在剧中有着非常多的对手戏,两个人互飙演技简直太酷了!

有观众表示:“看完陈坤和白宇两个人之间的对手戏,我知道什么才是好演技!”

也有观众说:“这部电视剧真的很不错,非常值得大家去观看!”

《歪脖子树林》读后感300字


《歪脖子树林》讲述的是:树林里长着一棵很美的小松树,由于它的松针刺痛了旁边的枫树,为了不伤害旁边的枫树,所以这棵松树只能歪着脖子长,时间久了它就成了一棵歪脖子树了,以至于它的根不能吸收水分和养分,最后枯死了,但它坚持站立着不倒下。在秋天里,这片美丽的枫叶林引来了诗人和画家,但是晚上也招来了狼,当他们烧光了所有的叶子最后发现了这棵枯死的松树,他们直到将这棵松树完全烧光天也亮了,他们安全了。多亏了这棵被遗忘的松树才救了大家。


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以貌取人”。虽然歪脖子树是一棵很丑的、又枯死的树,但是他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了诗人和画家,它还保护了枫树。歪脖子松树是美丽的、伟大的

《把伤痕当酒窝》读后感3篇


把伤痕当酒窝读后感 (一)

其实,当一个人被伤害后笑得越潇洒,越无所谓时,他的心可能就越痛。题记

当那个老人慈祥的笑着时,有谁会注意到,老人背后那种心酸。他也许只是故作潇洒,也许是真的无所谓。可我认为,前者的可能性。老人不想得罪人,他要吃饭,他要带孙子,他不能没有钱。其实你们可以注意到,身边的人总是伤害着我们,也被我们伤害着。我也是,被人伤害,却还是装成无所谓,只是一味的让自己心中的伤痕不断加深,不断扩大。我也出口伤人过,他们的痛我也明白,我想我们都能注意到,北上后笑得越无所谓的人往往是被伤的最深的人。

我把原文给大家看一下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滑过。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她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的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它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点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的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它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笑容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把伤痕当酒窝读后感 (二)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我坐在写字台前,津津有味地读了《把伤痕当做酒窝》这篇文章,心中好像平静的湖面,被人扔进了一颗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久久不能平静。也许是因为生活中有太多相似的场景,像把伤痕当酒窝这就话感悟到很多生活的真谛,思考生活和现实所带来的真切含义。

记得余华曾说过:活着就是纯粹生活,并不是为了生活以外的事而活。是的,劳动人们生活艰辛,在社会上饱受欺凌,有时连最基本的人性自尊都难维护,而这一切都是为了生活。文中的老人虽然生活艰苦还要带一个小孩子,但是他的精神世界是充实的富有的,活得坦坦荡荡,清清白白。即使如此,当被他人误会,在遭到他人偏见时,老人只是如此简单的证明了自己,用微笑掩饰着自尊受辱后的悲伤,我们非常赞同欣赏老师的做法,这是何等的胸怀!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心态,看待事情的角度截然不同,收获的也将是不一样的人生。试想一样,如果我们周围的人遇到老人的遭遇,会有怎样的反应呢?不难想象的人会极力的去解释,去证明,觉得没什么了颜面发生口角,甚至大动干戈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为了一个座位去争抢,为了泄私愤砍伤无辜幼儿的事件等等一切不文明的现象,其实很多时候心态决定一切,遇事往往退一步,结果可能会是截然不同的。文中的老人以一颗宽容的心处理了事情,不仅开心了别人,又快乐了自己。

人生的路很长,我们要用坚强而平静的心去看淡一切,坦然面对,不怕伤不怕疼不怕痛理所当然的把伤痕当酒窝,在微笑里长大。

把伤痕当酒窝读后感 (三)

其实这篇文章很早就看过了,当时感受最深刻的就是,底层劳动人民生活很艰辛,在社会上饱受欺凌,连最基本的人性自尊都很难维护,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两个字生活。余华说,活着就是纯粹的生活,并不是为了生活以外的事而活。我觉得这句话最贴近的还是底层劳动人民。文中的老人用微笑一掩而过他那自尊受辱后的悲伤,仿佛成了习惯,却把那种无奈刻画的很深刻。这是给人最直接的感受,而我却不想过多注重这种理解,我非常赞同老人的做法,好多时候,当某种事情成为了一种习惯,我们就没必要刻意的想它的无奈之处,微笑,淡然,是最好的回答。

离上次写博文有一年多时间了,这一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算短,经历了好多事情,但现在想想,也就几秒钟的事情,自嘲的笑笑高考也过了,结果我很满意,努力的也算是得到了回报吧,虽说学校也不是特别好的。爱情呢,也经历过了,不算刻苦铭心,但也让我流了许多泪,最后的一句决绝的话,让我清醒了不少,爱情吧,就这么回事,伤痕吧,也就这么回事,我还有酒窝呢。

现在一个人,渐渐的没有了以前那么浮躁,一个人,渐渐的也懂得了生活的品位,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做自己的事,听自己的歌,看自己的书,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看夕阳,看日落,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发现心态其实很重要,好吧,以后我还是奉行,把伤痕当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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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3篇


篇一:《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

近日,拜读《把事情做到最好》一书,实实在在感觉到这是一本不可多得能全面提升自己综合素质的工具书,是一本教人如何做人、做事学问的好书。《把事情做到最好》共分十章,分为想做事、肯做事、能做事、会做事、敢做事、善做事、做对事、做成事、做好事、不出事,该书紧紧围绕“把事情做到最好”这一主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独特鲜活的案例,全面而又系统地总结出一套在实际工作中极具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的做事方法。另外还精心提炼出许多耳目一新的做事理念。“聪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好,精明的人把事情做得更好,高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到最好。 ”比尔·盖茨这句话千真万确。只要熟练掌握本书中的做事理念,就能把事情做到最好。把这些为人处事的道理和法则熟练掌握并去实践,才能在工作上取得可喜的成绩,才能在事业上获得大成就。

在我近30年的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有很多事情做不成、做不好,并不是不会做,而是不敢做、怕做。太习惯于循规蹈矩。很多事情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么难,并不是因为事情难我们不敢做,而是因为不敢做事情才难的。有这个致命弱点,缺乏挑战极限的勇气,只愿做谨小慎微的安全专家。对不时出现的那些异常困难的工作,因觉得不能做好而不敢去挑战,不敢主动发起进攻。作为网络舆情工作者要发扬时不我待、敢为人先的精神,克服资金投入、人员编制等方面的瓶颈约束,居弱图强,开拓进取,实现主要工作突破性进展,针对事件的突发性,网上舆论也不平静。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网络舆情监管尤其是对论坛、博客、论坛等互动栏目,监控迟缓,掌控不力,造成涉陵舆情在一定范围内蔓延。“没有平台你要能够争取平台;给你一个小平台,你能把小平台做成大平台……”这些话很有道理。作为网络舆情阵地这个平台,网上正面宣传主题鲜明,引导得力。按照省市县统一工作部署,坚持用正面声音占领网络阵地、用正确舆论引导广大网民,形成了和谐、健康、向上的正面舆论强势。一是围绕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突出网络特色和优势,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网上宣传。同时,为进一步宣传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我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宣传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树立和维护陵县改革发展的良好形象,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加强与大众网合作,办好“陵县新闻网”。力争使新闻网版式新颖大气,更加突出陵县新闻版块,重点宣传陵县发展成就。同时把经济、乡镇、文化、社会等20余个版块办得有声有色,全面反映陵县各项事业发展情况,成为我县对外宣传、展示形象的一个重要平台。另外,中国东方朔文化研究会官方网站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建成后必将为弘扬历史文化,提高我县对外形象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4年,网络舆情工作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为使命,默默无闻,倾力奉献,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

□秦国华

篇二:《把事情做到最好》心得体会

捧读《如何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本励志读本,受益匪浅,感触颇深。这本书通过列举大量成功人士和职场人士的做事实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做事、做人的方法和道理,指明了职场前进的方向,让人耳目一新,也深受启迪。个人也得到了一次思想上深刻的洗礼。

进入职场,人人都想做点事,也无法逃避做事,做事将伴随我们走完这一生。既如此,就要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做得更好,唯有此,年华不会虚度,人生才有意义。

把事情做到最好,要有心。或经历、或借鉴、或传授,在岁月长河中,有心人会不断累积做事经验、方法;无心人则被动应付,推一下动一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心人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面对任务,积极寻求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反之,而不是犹豫不决、片面夸大困难的压力。

把事情做到最好,要无畏。敢做要无畏,要有不怕失败的豪情壮志。挫折往往是通往成功的必由之路,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跌倒了再没有重新站起来的勇气。“跌倒了也要抓一把沙子”的网易创立人丁磊在演讲中说道:“在30岁以前,我最大的收获并不是赚了两三个亿,而是有过一段亏掉两三个亿的经历。 ”无畏不因年龄增长而渐渐褪色,身患糖尿病且心脏不好的任正非在1978年创办了华为公司,那年他43岁,在那之前他一事无成。如今,华为已是中国最伟大的公司之一。

把事情做到最好,要专注。如今人们很世俗,什么能挣钱做什么,成为一些人的追求,这山望着那山高、“吃着碗里又想锅里的”,抱着这种心态的人终将一事无成。俗语有云:“业多不养家。 ”除了吃喝拉撒睡,用来做事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唯有专注于某一领域、行业,才能把事情做到最好。万科集团当年放弃了多元化的经营策略专注于地产行业成就了近20年的辉煌。

把事情做到最好,要坚韧。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就是胜利。作为一名宣传部的干部如何在其位尽其职?如何把事情做到最好?书中说:基层工作人员每天接触的都是非常具体的事情,更多的是要研究如何把事情做正确。的确如此,正如普照大地的阳光是由七色光谱组成。奔涌的河流是由无数个水滴组成。一个团队、一个系统的每一名员工就是光谱就是水滴。不要感到自己在岗位上做的事情很渺小很平庸,实则很光荣很崇高。因为哲人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上级的每一项决策,每一项要求,都需要基层人员去完成去落实,也更需要基层人员把事情做正确。正如盖高楼和造汽车,光有设计人员设计得完美、组织施工人员组织到位还不行,还需要各个工种的全力配合,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所以,作为普通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用正确的方法,去把事情做正确,这也是我们的价值所在。

在文中,有一段非常富有哲理和让我回味的话:一个绝望的组织,每个人既不抬头看路,也不埋头拉车;一个失败的组织,每个人都争着抬头看路,却没有人埋头拉车;一个平庸的组织,只有领导者会抬头看路,其他人只会埋头拉车;一个卓越的组织,每个人都会抬头看路,也会埋头拉车。看来,无论我们身处一个团队一个系统的哪一个层面,都要学会“既要抬头看路,也要埋头拉车”。“抬头看路”,我们就不会迷失方向;“低头拉车”,我们就会用眉尖的汗水换来成功。

□李惠芳

篇三:《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

学习了《把事情做到最好》一书,很受教育,深受启发。该书集思想性、哲理性、通俗性、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于一起,既给人指向引路,又帮人改错纠偏。

《把事情做到最好》以想做事、肯做事、能做事、会做事、敢做事、善做事、做对事、做成事、做好事、不出事为题,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把做人和做事有机结合,朴实的案例,成功的故事,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缺限不足,指出了人们成才的道路和途径,诠释着成功的秘诀。学习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用心做事,力求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把事情做到最好关键在态度。做任何事情,态度很重要,是马马虎虎做,还是认认真真做,抑或是精益求精做,其结果是截然不同。在工作中我们不能说“这事差不多”,不行的事就是不行,可行的事情要把它做到最好。只有实事求是地把每个小事做好落到实处,并把每个细节考虑到位,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好。比尔·盖茨曾说过:“想做事的人永远在找方法,不想做事的人永远在找理由;世上没有走不通的路,只有想不通的人。 ”所以,无论我们现在从事什么工作,都要以积极的态度去对待,拿出自己全部的热忱和满腔的激情来热爱自己的工作,想做事、肯做事,只有这样工作的过程才会变得其乐无穷。

把事情做到最好要有好方法。光有想法还不行,还得有办法。整天云里雾里,说得天花乱坠,不着边际,拿不出现实做法,更有甚者还对现实大加抱怨,抱怨条件不成熟、抱怨领导不支持,抱怨同事素质差等等,从来不问自己面对现实如何去做。只有想法,没有办法和做法,只会误事,不可能做成事。要把事情做到最好,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方法。首先是要尽力做事,也就是说要把事情做到位。一项工作任务下来,简单的事要用心尽力完成,复杂的事不仅要用心尽力而且要用智慧去完成。其次是要用理性做事。理性做事才能抛弃自己的个人感情色彩,才不会感情用事。再次是要灵活做事。灵活做事就是要在工作中善于变通,不是简单的按部就班。因为很多工作都是出于不断的变化中的,这就需要我们要有强弱、主次之分,要把握时间和节奏,切忌不分主次,一通乱做,结果是什么事情都没做好,适得其反。

把事情做到最好要追求完美。把事情做到最好最终要看结果。书中阐述了“做对事、做成事、做好事、不出事”的方法和学问。我觉得做对事最重要,因为只有做对了,才会有好的结果。但很多时候,我们在工作中,“把工作做完”的愿望胜过“把工作做对”的愿望,注重了过程而放松了对结果的重视,结果是忙没忙到点子上,更没忙出结果。书中讲到:高层做正确的事,中层正确地做事,基层把事情做正确。因此,只有每个岗位都尽力尽心地把事情做到最好,并且为之付出汗水努力,那么我相信,人人都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并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赵洪州

风山的狼读后感(集锦3篇)


在写作品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格外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注意客观准确地介绍该著作的基本信息,包括书名、作者等。其次,要清晰展示该作品对我们产生的震撼和感悟,可以结合具体的观点和情节进行阐述。最后,经过小编的反复打磨和精准修改,我们呈现出最新版本的“风山的狼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欣赏这部著作。

风山的狼读后感 篇1

《风山的狼》是一部充满亲情、友情和爱情的小说。故事背景设置在中国西北的风山,描述了一只异常聪慧、灵性极高的狼群领袖——风山之王的成长历程。这位老狼并不是凶猛的野兽,而是一只充满智慧、仁爱和同情心的雄狼。他生活的世界中危机四伏,但他通过智慧、勇气和人性化的行为赢得了人狼共主的地位,成为了狼群与人类和平共存的象征。

狼,作为古代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交伙伴和狩猎工具,在人类心目中一直被视为野蛮、凶恶的动物。然而,在《风山的狼》这部小说中,人们逐渐发现,狼群会自由分工、有非常严密的组织、沟通和合作,其中的领袖也能够胸怀大义、识大体,冷静而聪明地管理狼群。作者用温情的笔调描写了狼的 智慧、品性和宁静的生活状态,让人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深厚情感以及对自然世界的尊重。

在风山之王小狼时代,他经历了一系列修炼与成长的过程。他学会了与狼群沟通、领导、保护和训练新一代的能力,也遇到了自己的良师益友。故事中还讲述了主角发现并与人类建立信任的过程,他化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探索了人与自然共生的可能性。在分享资源、保护领地以及在遭到威胁时采取智慧行动等方面,主角给人们带来了启示。

小说充满人性和温情,尤其是它强调了人类和动物之间潜在的和谐关系。在这个越来越多的人类成员感受到自然灾难和气候变化问题的年代,这部小说的内容尤为重要。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我们自己在自然世界中的位置和责任,同时发展出一种更可持续的协作方式。我强烈建议阅读《风山之王》,它将为你提供一个更广阔的视角,帮助你看到世界上不同的生命,激发出更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风山的狼读后感 篇2

《风山的狼》是无数读者心中留下深深印记的一部小说。它描写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达了作者对传统生活方式的理解与追求,使得人们在感受生命的同时更加热爱生活。

小说的背景是中国西南部的一个山区,那里交通不便,人民没有受到具有极强景观力的旅游业的影响,仍保留着傣族的生活方式。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少年,名叫楚枫。在他双亲羸弱、年幼弟弟和家中失去唯一收入来源之后,他不得不靠狗狩猎维持生计,并因此练就超群的枪法。然而在一次误伤之后,他被狼群所包围,危在旦夕。被傣族老猎人相救后,他也结识了珠玑,和自己并肩作战、互相扶持着的好朋友,也学会了信仰众神的祈求和感恩之心,在面对困境时能够更加坚定不移、克服困难。楚枫还通过跨越山峰、深入大雪和逢山开路的艰辛经历,领悟了传统文化中有关人性、道德和伦理等重要的真理和价值观,这些都激发了他内心深处对于融入和珍惜自然的强烈愿望。

小说的文学价值十分显著。作者将自己的人民情怀与死亡哲学、道德伦理、民俗风情等涵义融合在一起,刻画出了小说中充满人性的形象。小说通过细致的呈现,描摹了那个时代普通人民的生活状态、感受到的生命与人性的尊严以及他们尽力维系这些的努力。作者通过对这种民族文化和信仰观念的描述,让读者看到文明不一定等同于现代化,而传统与现代之间并没有二分的界限,这也彰显了中国文脉流淌下的历史与人文底蕴。

《风山的狼》无疑是一部融合了自然美学、传统民族文化和思想教化的小说,它透过两个小麻烦孩子的角度为读者所展示的只是一个深藏震撼力和哲理的世界观。本书深情抚慰着我们久违了的青山和流淌鳞甲的河流,表达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祈愿。推荐这本书,因为它可以让人们更好地感受生命、感受自然、感受社会,而它所表达的精神的价值,也不仅是傣族民族的文化观和培养情操的意义,它在当今时代的中国文学中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

风山的狼读后感 篇3

《风山的狼》是一部富有深情、感人至深的小说。故事讲述了一只野生狼的生命轨迹,从小狼开始,一路诉说了他成长中的孤独、勇气及无奈。

小狼出生在风山,这是一个寒冷而荒凉的地方。在这里,小狼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捕猎食物,保护自己的领地。他不断努力地学习,通过不断地经历和探索,逐渐成为了一位出色的狩猎者。小狼的生命充满了挑战和突破,也让人深深地感受到他的孤独。

尽管小狼在山林中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但他也时常感到孤独和无助。他的家人和朋友常年远离他,独自面对严酷而又无情的自然环境。在那如刀割般的痛苦中,小狼展现了他坚强的胆魄和冷酷的残忍。在他心中,生存和成长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小说让人们了解到了野生狼的心理和行为,让读者意识到生命的宝贵和珍贵。同时,小说还传达了一个深刻的思想——生命的价值不在于自身的困难和挑战,而在于我们如何面对生命中的种种零碎,如何对待自己的个性和自由。

在《风山的狼》中,作者细腻地描绘了自然的美妙和狗兽的威严,也表现了他对生命和伟大的自然力量的崇敬之情。小说里的描写细致而饱满,把读者带入了情节的深度,聆听岩石和风对狼的忠告,领略自然的壮丽和生命的价值。整个小说给读者的感觉就像是在溯流而上,一步一步走进狼的内心深处,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感悟他们对生命的执着和对生存的渴望。

小说《风山的狼》令我们感受到生命力和生命的卓越。在这样的环境中,狼的生命充满了挑战和斗争,他必须通过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去寻找生存之路。在风山的北国里,小狼从一个孤立无援的小生命逐渐变成了一个独立自主的狼王。即便如此也依旧不敌时光的无情,最终还是迈入了那永恒的长夜。他的一生无愧于一个真正的狼王,用自己的努力和精神成就了无数的传奇,成为一道令人心醉的风景线。

因此,我认为这本书是了解野生狼生命的一份著名悲歌。它用平淡而又感性的语言,赋予狼的生命以不朽的战斗之美,抒发他们走向宁静与和谐的勇气和力量,帮助我们认识到自然和生命的关系,也能从狼身上汲取淋漓的生命力,引导我们热爱自然,珍惜生命,愿我们都能获得这些能量涌动的力量,为自己和他人,为这美丽而神秘的自然充盈着智慧和勇气!

一把老黄土读后感3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特别编辑了“一把老黄土读后感3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一把老黄土读后感 篇1

近段时间,利用工作偶尔闲暇,读了樟楠的散文《一把老黄土》,心有感之。

《一把老黄土》是樟楠同志身在边疆,回忆中原家乡及家乡亲人的一部亲情散文,里面收录了《端起羊肉泡馍》、《一把红薯皮》、《妈在月亮里》、《大姐如母》等文章,刻画了作者儿时在社会大环境下生活的艰难及家人的爱犊情深,读来让人心里暖暖的、酸酸的。无论身份、无论地域、无论国家,亲情总是最能引起心灵共鸣的。《一碗炖鸡蛋》里,父亲得了癌,我从千里之外回家探望,九十岁的老父亲一早起来,给我做了一碗炖鸡蛋,虽然已黑糊糊,但我大口大口地吞完了那碗鸡蛋。《一把老黄土》里,我少时离家,母亲一夜没合眼,要分手了,母亲拽着我跑到院子的墙角儿,抓了一把老黄土,用手绢包好塞到我的背包里,这把老黄土,陪伴着我走南闯北三十年。还有大姐对我的爱,兄弟对我的情,岳父对我的慧眼识珠,都融入到这部不到200页的散文集中。

全书语言朴实无华,娓娓道来,大量方言土语的运用,使一篇篇文章乡土气息浓郁,带有一种黄河沿岸历史沉淀的厚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文章都是作者在出差的飞机上写就,情怀可敬可佩。

一把老黄土读后感 篇2

《一把老黄土》是一部描写中国农村生活的小说,作者是萧红。全书以一个女人命运的变迁,展现出了中国农村社会那种“富不过三代”的现实。小说中的主人公,就是那个曾经拥有一定家产,却最终被逼上绝路,最终只能选择卖身投靠的独立女性阮玉。

小说中,萧红笔下的阮玉是一个勇敢、有原则的人。她在一路走来,虽然遇到了许多自己无法选择的困难和抉择,却从未放弃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观。她不愿为了钱财而妥协,选择了自己的人生道路,这种坚定的信念值得我们每个人都去学习和追求。

萧红通过这部小说,揭露了中国农村贫穷困苦的生活现实。而通过阮玉的人生经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良心、爱情、责任感和勇气的女性形象。这个形象不仅深刻了解了女性在中国社会中的困境,也让我们发现了人性力量的本质。

阮玉的境遇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她的父母早亡,继母无情跟她断绝关系,阮玉则被迫从小到大独立闯荡。在这个陌生、残酷的世界里,阮玉用自己丰富的看人经验,分辨对错,辨别是非,挣扎到最后,自己逐渐成长成一个充实而有内涵的人。这类痴迷于自我价值,并敢于奋斗以实现自我价值的形象,可以激发人们的同情和共鸣。

小说中最感人的情节是,当阮玉由于家庭的变故被逼卖身,但这一次她并不是无助的牺牲品,她独立、坚强的面对命运所带来的打击。她不抱怨,不叹气,她用自己的力量,重新获得自由和尊严,这种意志的坚强和自信,无不感人至深。

《一把老黄土》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其中的阮玉形象和经历展现了新社会时期女性在实现自我价值过程中所面对的无数困难,更重要的是,表现了女性的勇气、自信,以及自我价值的追求。在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小说中感悟到很多的启示和教益。

一把老黄土读后感 篇3

文贵情真,亲情散文尤甚。

《一把老黄土》被花城出版社誉为世界上最感人的亲情散文能让所有读者掉泪。并非他有华丽的言辞,深远的立意,而是因为他的情真意切,他洗练简白的语言传达着人类最本真的情感亲情。

能引起人们共鸣的,正是这种最本真的情感。

正如福建省委宣传部研究室主任吴访益所说:樟楠用他朴实的笔墨真实描绘着中国家庭特有的真挚情感,也难免勾起我自己的往事。这种共鸣是心灵深处最柔软的碰撞,一旦触碰便声泪俱下。所以,樟楠给我的感动有他的故事,有我的故事,其实更准确的说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故事。

新疆着名评论家何英说:樟楠的散文之所以能抓住读者,与他写好了情之中的亲情是密切相关的。读樟楠写父亲的羊肉泡馍、一把红薯皮、要分开时母亲抓一把老黄土用手绢包好塞到我的背包里那些文章,能不感动落泪的,一定是超人。

读者黄玉香说,读完樟楠的亲情散文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马上给两月未见的父母打了个电话。

因其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的亲情描写,《一把老黄土》的一些经典文章被广播人制作成朗诵作品,让浓浓的亲情和乡音通过电波飞进了听众的耳朵里。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3篇


篇一:做最好的自己——读《把事情做到最好》有感

“聪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好,精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到更好,高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到最好。 ”这是美国微软公司董事会主席比尔·盖茨的至理名言。如何做一个“高明的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有不同的职业岗位,唯有做最好的自己,施展出自己的全部才华,才会有所成就,才会让生命闪光。

做最好的自己,就要把职业作为事业。工作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施展才华的舞台,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只有端正心态,把职业作为崇高的事业,全身心地投入,无条件地付出,才能把事情做到最好,才会其乐无穷。如果仅把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或填充空虚内心的卵石,工作被动应付,碌碌无为,等时光流逝,再悔人生虚度则已晚矣。想想自己,参加工作已15年,变换了数个工作岗位,但我始终牢记在师范读书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无论到哪里工作,你不要留恋单位,要让单位留恋你。 ”我不断品味这句话所包含的深刻哲理,以爱岗敬业为出发点,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做事,想办法把事情做到最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摞摞荣誉证书见证了自己的奋斗历程,我的努力付出,也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做最好的自己,就要把热血化作汗水。作为年轻人,大都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内心涌动着一股干事的激情、一腔奋斗的热血。但要把事情做到最好,取得骄人的成绩,成就不凡的事业,不能靠自我吹嘘、纸上谈兵、投机取巧,必须要化热血为汗水,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如果急功近利、自以为是,往往会令目标更加遥远,理想更加飘渺。参加工作以来,我记不清自己主动加过多少次班,做过多少职责之外的事,牺牲了多少个周末,熬过多少个通宵。很多人对此不理解,问我:“单位没有加班费,你干嘛要这么拼命地工作? ”我听后总是淡然一笑,无需解释什么,因为我觉得多受点累、多受点苦不算什么,干不好工作,内心才更加煎熬;辜负了领导和同事们的期望,才更加痛苦。

做最好的自己,就要把困难当成考验。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成功的喜悦,也有无尽的烦恼;既有波澜不兴的坦途,也有布满荆棘的坎坷。唐僧取经还要经历八十一难,更何况我们只是平凡人。碰到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坚定信念,把困难当考验,视挑战为机遇,变被动为主动,想方设法解决难题,从而积累丰富的经验,把事情做到最好。困难是一道坎,是一道分水岭,就像鲤鱼跳龙门,跳过去就是一片新天地,进入一种新境界。困难也是工作能力的试金石,能够检测出一个人能力的高低,我们不能一遇到问题就惊慌失措,就逃避责任,就上交领导,而应该勇于面对,主动克服。记得刚参加工作时,为了营造单位文化氛围,领导让我在墙上设计书写文化标语。室外大字标语都是美体字,而我从来没有写过。我当时认为,领导让我写是对自己的信赖,也是对自己的考验。于是,我买来书法教材,用了三天三夜学会了美体字的笔法,顺利完成了任务,令领导和同事们刮目相看。

做最好的自己,就要把教训变成财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做错事,但要“吃一堑,长一智”,努力查找出现错误的原因,不断反思,吸取教训,将其变成受益终生的财富。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吃他人之“堑”长自己之“智”,用别人的教训避免自己的错误,从而把事情做到最好。聪明人不能两次掉入同一个陷阱,每一个“智者”无不善于从别人的教训中寻找对策,避免同样的错误。世界华人首富李嘉诚在商场上创业发展,在半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中,从来没有一年亏损。别人问其中奥秘,他说:“我往往会花90%的时间考虑失败。把失败考虑得越充分,成功的把握才会越大。 ”做小事要细心,做大事要小心,作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上的工作者,一个小错误可能会引起难以想像的不良社会影响。我们要随时随地告诫自己,不能出错,更不能出事。

也许,一个人奋斗一生也做不出壮丽的事业和辉煌的业绩,但只要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就能够把事情做到最好,就可以成为一个“高明的人”!

□王砚才

篇二:做事情先做好自己——读《把事情做到最好》有感

人活着就离不开做事,做事是立身之本。

只有做事才能体现一个人的品质、潜能和素质;只有做事才能实现个人梦想,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成绩。而人生中最难的两件事莫过于做人和做事情,如何将事情做到最好?通过认真阅读、学习《把事情做到最好》,从中感悟到,做好事情的前提,就是先做好自己。做事成功的起点就是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心态。在人生的道路上,打倒自己的不是挫折,而是面对挫折时的心态,培养积极的心态,养成精益求精的好习惯,并以热情发挥这种习惯,让这种习惯变成一种嗜好,与挫折和失败经验断绝关系,建立积极的心态,让这种心态与个人的成长轨迹、品德形成千丝万缕的关系。现实生活中,好的品德处处体现出价值,会令家庭和睦、邻里互敬、朋友帮扶、同事友爱……因此,品德更能体现一个人的修养,表现出无穷魅力。表现在小事及细节方面,体现出谦让、关爱、诚实、勤劳等品质。然而,品德的重要性,不仅仅体现在朋友、家庭、社会中,更应该体现在工作中,会成为个人在工作方面向上的动力。所以,无论是在什么环境里,我都应该通过经常自省的方式,对自己的行为、品德进行自我检查,对自己的行为动机、行为效果及道德认识、道德感情、道德意志和道德价值进行自我检查,在有形和无形中确立自己在群体中的生存的价值。“人的一生正如他一天中所设想的那样,你怎样想象,怎样期待,就有怎样的人生。 ”一位哲人这样说过。个人的心态、品德让“坚持”成为奇迹的萌发点,也是对自己的信心认知的一种心态,坚持才会让工作有所成绩。决定做最好的自己,不是说物质财富的多少,也不是说身份的高低贵贱,关键是让自己拥有实现理想的强烈愿望,坚信让自己身上的潜力充分发挥。工作中,对待任何细节,都应该分析自己的心态,正确认识自己,尽职尽责去工作,只要努力做到这一点,任何工作都能做得很出色。一个成功的经营者说:“如果你能全力以赴地制好一枚别针,应该比你制造出粗陋的蒸汽机赚到的钱更多。 ”是的,哪怕是一件再小不过的事情,都要认真努力尽职尽责的去做,不能因为是小事就不在乎,大事都是由小事积累而成的,关注自己身边的小事,精心去做,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自我,才能有所收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所学的政治理论知识同自己的工作相结合,更加注重工作细节,在工作中思考,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保持良好的心态,抱着尽职尽责的态度去工作,不厌其烦地的做好每一天的每一件事,积极主动的去完成工作任务,争取每天都有新的收获,每天都有新的进步。

□孙君

篇三:干工作就要干到最好——读《把事情做到最好》有感

近日,按照部里的统一安排,有幸拜读了《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本书,读完后让我受益匪浅。该书从想做事、肯做事、能做事、会做事、敢做事、善做事、做对事、做成事、做好事、不出事十个方面阐述了如何把事情做到最好。也许我们不可能把每件事都做的那么尽善尽美,但是这是我们每个人成功的标准,要想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好的成绩,我认为干工作就要干到最好。

干工作就要干到最好,不能疏忽任何一个细节。自参加工作以来,每天接触的工作很多,需要学习的东西都是从零开始,年轻的我有着心浮气躁的特点,做什么事情都想着以最快的速度解决,而忽视了很多细节的地方。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真正找到了自己的一个缺点,就是不太注意自己的细节。作为一名宣传工作人员,大多精力都是在写稿子,写稿子也是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的,哪怕文章中一个人物说的一句话,也都要细心揣摩,就连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也要慎之又慎,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作品完美收官。无论以后是在自己的学习上还是工作中都要做到小事细心,大事小心,像竹子一样,每攀登一步,都做一个小结。

干工作就要干到最好,不要被困难吓倒。在现如今的社会大环境中,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就难免会有挫折,但我们不能因为一点挫折就畏手畏脚,因为“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如果错了方向,停止就是进步。 ”我们要改变方向,继续前行。我们也不能因为无端的悱恻就唯唯诺诺,因为“骨干是要经得起磨炼,千锤百炼才能成钢! ”当然,要想干成事,还要善共事。现如今,社会关系网络错综复杂,要想干好一件事,仅凭个人的热情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事情需要与他人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因为一个人独自行走,会走得很快,但多人结伴而行,才能走得更远。所以,我们要善待同伴,团结共进。避免彩排,就得从折腾中吸取经验,接受批评促使进步,也就是批评使人进步。

干工作就要干到最好,态度是关键。把工作做到最好,是一种对工作全力以赴、务求完美的态度;是不取巧、不敷衍,是凡事精益求精。有一则著名的故事:一天,一位教授上课时对学生说:“这节课大家跟着我做一个小实验。 ”说完,他拿出一个大口玻璃瓶放在了桌子上。之后,他从桌子底下取出一袋鸡蛋大小的石块,一块一块地把它们放进玻璃瓶里,直到瓶子放不下才停止。这时,教授问道:“瓶子满了吗? ”学生齐声回答:“满了。 ”教授又从桌子底下取出一袋小石子,将它们倒进了瓶子里。教授又问:“现在满了吗? ”有的学生说:“满了。 ”有的学生已经开始犹豫:“还没有满。 ”这时,教授又拿出一袋沙子,缓缓地倒进了瓶子里。教授问:“现在满了吗? ”又有学生说:“满了。 ”另外一些说:“还没有满。 ”接下来,教授又拿出一杯水倒了进去,直到水溢了出来。教授又开始提问:“这个实验说明了什么道理?”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教授微笑着说:“做这个实验是想告诉大家,我们有限的时间就像这个瓶子,它只能放进去有限的东西。如果我们不把工作中最重要的事情——这些大石块先放进去,那么,我们的时间可能就会浪费在一些毫无意义的琐碎事情上,发挥不出最大的效用,实现不了最大的价值! ”有很多的人投入了时间,也为完成工作做了不少努力,但效果却不明显,更别说“把事情做到最好”了。如果我们只是有美好的愿望与想法,却认为按照自己平常的办事方式就能解决所有疑难杂症,那么失败就不足为奇了。书中有太多的名人和成功人士的至理名言,这是他们毕生的经历和心血总结出来的,也许现在我们只领会了其中的一部分,很多名言我们还没有足够的阅历去领会其真正的内涵,而只是停留在肤浅的字面意思上,只有我们平时在工作和生活中慢慢的琢磨和领悟,才能真正的把事情做到最好。

干工作就要干到最好,不仅是对工作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我们每一次圆满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都是在树立自己的形象、打造自己的品牌,我们要始终如一,做到芝麻开花节节高。

□杨洪涛

愿风裁尘读后感800字(3)篇


大概是两三年前吧,在书店的新书区看到这本书。一眼扫到书名时,那种得失不萦于怀的淡然让人心头一动,但注意到作者的时候,不免默默扶额,但到底还是拿了起来。

随手翻开的那页,篇名我至今都记得——《你的一生如此漫长》

文中,他谈到自己成名的开端,2001年拿到新概念一等奖的时候,他写道:

不得不承认,这种坦诚,让当时的我有些动容。

后来朋友召唤,只得匆忙撂下了书。直到今天才真正把它看完,似乎又捡回了当时的那份动容。

嗯,除了最后几篇。

看得出,早期郭敬明反复提及的与孤独、迷惘有关的意象——那些浸在香樟里的盛夏味道,漫在弄堂里的清晨雾气,那些分割晦暗不明天空的天线,穿越潮湿闷热甬道的微光,以及那些关于陈旧光墨与寒冷冰原的冗长句式——是这个拥有触感敏锐的少年的内心写照。

而他笔下那些把自己包裹在坚硬外壳的少女,与那些笑容温暖目光倔强的少年,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他自己的影子,是藏在他心里的罗曼蒂克。

然后,他把这些意象相连,写成了小说,以青春的名义出版。

然而,这些故事讲的并不那么成功,至少我并不喜欢。

因为与现实相距实在过远,象征意味多于实质,空有人设而无甚内涵,或许心智懵懂时会萌生些许共鸣和向往,可一旦沾染了俗世瘴气,就会轻易戳破这层外壳,大声嗤笑。

反倒是他把这层故事外壳去掉,以第一人称谈起自己的种种际遇,更能赢得我的好感。

可惜,到了后面,尤其是那篇《献给即将过去的2010》,奔走于各类会场的他似乎越来越享受这种忙碌和曝光率所带来的充实感。后来几年,他甚至不再满于文字的单薄,亲自站到监视器后,再度以青春的名义把它们搬上了荧幕。

得失寸心知,我不作妄议。

只能说,如果这就是他所求的,那么我祝他好运。

成名后和成名前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和处事心境,让人开始怀恋以前单纯的自我,但岁月是一趟只会勇往直前的列车,行进中把你彻底颠簸,才不管你怎么凌乱,它都不会停下来,它只会一直走,一直走……

马不停蹄赶路的时间,常常容不得我们思考太多,我们一边想要享受奢靡的醉生梦死,一边又想强调自己高洁不容世俗玷污的灵魂。可谓是“想风流,又想立牌坊”,这虽是句俏皮话,但却最简明地表达了我们的内心。小四,他也被困在这样的一个矛盾怪圈里,出名了,身边的一切都瞬间变了,昔日要好的朋友,容易满足安然的心境,看事物纯洁的目光,还有他那看人待人的真诚度。于是他开始思索,开始反思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的改变,真的只是外在太迷人的诱惑吗?还是自己内心的对信仰的不够坚定,原因也许还有很多,但源头还是自身,从自身出发去改变,那才是走出名誉怪圈的正途。这书,真实地让我们看到了内心搏斗,交战的小四,他的喜怒哀乐,他的物欲挣扎和崇尚的美好,双子座的他,总是处于一种纠结的状态,上一秒感觉还很幸福,下一秒好像又坠入了深渊,永远都是冰火两重天,两个孩子往两个不同方向的撕扯,让他无奈而又必须承担前行。心疼这样的小四,也许这就是成名后的代价吧。

愿风载尘,也愿时光善待我们最爱的小四,人与人之间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宽容,那世界会是一番怎样的光景呢?难以想象吗?那就践行试试吧,我预感不会太差。鲜花盛开,天边挂满七色的彩虹雨,小草偷偷露出了娇羞的毛绒头颅,小鸟在林间自由欢快地歌唱,鱼儿在河里快活地游来游去,一个小女孩很悠然地在木桩旁绘画这美丽的光景……

郭敬明,提到这个名字,我想但凡对文字有些热爱的人,都会略有耳闻,但在人们心中的位置却略有尴尬。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有点像流行音乐中的凤凰传奇,明明很多作品流行于世,有超高的播放量和下载量,绝大多数人对他们的歌曲都耳熟能详,却又好像羞于让身边的人知道。

初中陪伴到大学,不夸张地说:他是我对文字的启蒙人。小的时候喜欢文字,看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发现词语原来还可以这样组合。

后来,开始关注《岛》。然后发现了一种新型的写作方式:把喜欢的,看不懂的句子,摘抄到小本子上,感觉量差不多了,选一个适当的主题,然后用自己的文字将它们串联起来,就会出炉一篇可以拿出手炫耀的文章。 高中时期,躺在QQ空间中的文字多数来源于有这种写作手法。直到,郭敬明为李宇春填了一首词——《蜀绣》,才发现,原来我不仅模仿了他的文字,甚至也学到了他的写作手法。

在写书人这个职业中,郭小四对自己的营销应该是成功的。不然,那么多届的“萌芽杯”,就只出了一个郭小四,只成了一个“小时代”。他把自己包装成商品,符合那个年纪我们口味的一个商品,借着“非主流”的势,我们跟着他一起在文字里悲伤,一起习惯性地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失眠。

然而,那些日子都是一去不复返了。

我们在文字中长大,开始懂得了“责任”,对自己,对父母,对爱我们的人。文字逐渐变成了喜好,小四在变成他曾经憧憬的人,我们也在为小时候吹过的牛逼努力着。

看到多年以后他的文字,还是熟悉的感觉。

愿风裁尘,望你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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