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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看书名以为这是一锅鸡汤,想到现在的我,对鸡汤不感冒,想找毒药却没找到,无奈只好借借鸡汤来熬药……

看着看着,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都是些什么啊,我最不喜欢的电视剧剧情,不喜欢的都市言情小说……好几个场景在脑海里熟悉掠过,不知是不是小时候陪大妈们看的电视剧看太多了。

看着我几次不想看下去,不少书友也边看边评论放弃了。我回过头想想,觉得女主还是挺厉害的。好了,我就是冲着女主继续熬夜读完整本书的。

远离家乡,在繁华都市漂泊,在熙熙攘攘的人海之中,遇见形形色色的人,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即使生活抛出很多难题,也要自己内心假装非常强大地去扛!

直到那个愿意陪伴在身边的人出现在眼前,因为需要,也因为爱,才能卸下厚厚的面具,将内心最深处最真实的自己表现出来。哭也好,笑也罢。

独自一人时,努力奋斗,脚踏实地,仰望星空;那个人出现时,生病了,有人带去看医生,有人陪着。开心时,有人一起共享欢乐。无论是宅一天,还是在外面多种交通之间的奔波,都是那么快乐的一天……

夜深人静的时候,边看书边想了很多……有个人需要在夜间工作,而你在夜间读书陪伴……女主最终的爱情不也是选择了陪伴她的那一个?

有智慧的女子  会说话  会处事 至少有一技之长  会尊重他人更会尊重自己及家人  在危机来临时能尽最大努力去力挽狂澜  为了自己  家人和最爱的人

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必须得先尊重别人

想得到爱,就要努力付出爱

而这努力付出之间蕴藏着无数的努力和理智!

自勉~

2018.03.03晚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

 书中语录。

• 这就是工作。如果你爱的人在你身边,他会更尊重你。如果你爱的人不在你身边,你会更加尊重自己。

• 家庭背景的不同不仅仅表现在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上,更体现在无处不在的生活习惯上。当你搬入一个男人家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在他面前再没有隐藏的余地。

• 奢侈品不会给人带来额外的快乐,却可以给人不多的一些自信。这些自信,往往有时——尤其是在你爱的那个人面前,是那么重要。

• 工作狂的标志之一就是视应酬为生活必需品,甚至将之视为生活中的享受。

• 生活不是不公平,只不过有的时候,公平会来得晚一些。

• 人生何尝不总是这样:你以为你遇见了对的人,他爱你珍惜你,你却任性地掉头就走,你以为总还有机会再去回报他的关切,甚至可以试着去爱他,结果,他再也没有出现。或者,那真的是酒醉后的一场梦而已。

• 钱确实不是最重要的,但对于女人而言,自己能赚钱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 爱情的魅力正在于它的不可持久,太多的因素可以扼杀它,即使我们都很努力。

• 职场真是个奇怪的地方,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 钱不是用来奢侈的,钱是用来投资和充实自己的。

• 赌博的风险是不可控的,而投资的风险是可控的。

• 投资之前要充分怀疑,投资之后要充分相信。其后的逻辑是如果成功了就不在乎这点股权,如果失败,连一分钱都保不住。所以,做事不如大气一点,这样以后大家才可以继续合作。

• 野心是个中性词,有的人为了野心不择手段,有的人可以把别人的野心为己所用。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

以前看过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但是觉得太玛丽苏,女主被赋予了各种金手指,就弃掉不阅了。这次,有可能是因为失恋抑或是想要找一个治愈一点的文章的原因,开始了新一轮的翻阅。尹从森是金字塔顶层的人,苏之薇只是一个底端人士,因为尹从森,苏之薇开始了奋斗的过程,正切题到了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我一直以为,尹从森会和苏之薇相虐相杀到底,直到王旭的出现,这一个权利家族的人。在苏之薇身边一直静静的陪伴,“你终究会是我的”,两人又经历过从有到无,从无到有的过程,继续,“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这不是一个玛丽苏的故事,这是一个女生成长成熟,从底层拼搏到高层的故事。略有点小治愈,但是,确是我期待的成长。当我足够好,会遇见你的。这次,我不会抱怨,“你为什么来的这么晚”,我会用尽全力,修善自己,“等我变的足够好了,你再出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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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_800字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800字

终于把它看完了,决定写一篇读后感,几度心痛到无法再看下去了,不管是女主失恋时的悲哀,还是女主对事业对爱情的那份坚强,都让我差点泣涕,为了结局我还是坚持看完了。


开始时,女主见到自己暗恋已久的男神Elson,一下就像个害羞的小女生,Elson后来也看上了她,又和她各种搞暧昧,女主对这个男人毫无免疫力,但她只要想到她与他的差距,她想到自己只是个小小的员工,而人家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每每想到这里,她就有自卑感,但如何才能缩小这种差距呢??她想只要她努力工作,只有拿出那拼命三郎的那股劲,所以,自己自卑的时候就工作,自己想Elson的时候就工作,就好像除了工作就没有其他的事情了。

由于Elson 在她和另一个女人纠缠不清,而男人两边却放不下,但天底下没有哪个女人能够和其他女人共享一个丈夫的,所以女主也看清了这个事实,男人再优秀再有钱也没有一个顾家的,能陪伴自己的男人暖心,所以女主忍着痛提出分手。

女主的第一段恋情告一段落,在调职出差的时候,遇到了官二代王旭,王旭不同于Elson 最后死缠烂打的追到了女主,而女主此时非彼时,如今她靠自己的努力加上有点幸运理财赢了很多,显然已经是一个小富婆了,她说过她至少和王旭在一起的时候是快乐的,是啊,每个女人都是这样的,都希望与自己在一起的人能够多陪伴自己,在一起能够快乐就足够了,后来又因为王旭母亲与她说的一句话却决心分手了,因为这句话让自己没了一丝尊严,而后王旭以父母之命媒说之言娶了和他一样的官二代,可后来王旭家败落,没了钱没了身份,身边的朋友什么的都躲了他,与那个陌生女人也离了婚,反而是女主伸出了援助之手,对王旭不离不弃,最后的结局是很完美的。

作者说的对,当女主足够好,才能遇见Elson 和王旭,

抛开金钱和光宗耀祖的影响,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只有自己喜欢,才能努力去做,才能获得最快的进步。这个时候,金钱和地位就不知不觉地来了。千万不要舍本逐末。

只有自己足够努力才能遇见最好的那个。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_900字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900字

【后感】花了两天的时间没日没夜看完了这个故事,哪怕是半夜醒来第一件事也是打开继续翻着,梦想着活成女主的样子。
就像女主一样,学生时代的我们总觉得自己意志坚定,无法撼动,直到开始接触社会,直面现实,才知道自己那点可怜的意志是多么弱小,面对灯红酒绿的世界,欲望就像一个巨大的布袋一样,张开大口,逐步吞噬着仅存的一点纯真,可能会越走越高,看的风景越来越美丽,可是却也必将付出极大代价,搁浅直到最终抛弃的理想还有苦苦追寻的信仰。无从辩驳值不值得,因为这本身就没什么意义,因为这就是生活。没有谁会轻而易举就得到某些东西,在收获之前必定承受了无数别人所不知的苦难和磨练。
面对爱情的时候,同样都是不惜一切,犹如飞蛾扑火般的奋不顾身,也同时像讨得了心仪已久的糖果似的,在明知可能甜蜜背后是注定的悲剧,还是一如既往的向往着。同时爱一个人,也总是希望将心比心,总是希望得寸进尺,渐渐演变成攻城略池,变成占有和要求。哪怕一开始只是最初的单纯与无求?
在即将失去或者已经失去后,才后知后觉的害怕失去,就像女主说的那句话:只要一想到要离开你,只要一转过这个念头,我就从灵魂里感到寂寞。哪怕能纠缠你一辈子,哪怕你爱了别的女人,只要我能在你身边,无论以何种方式,我都会觉得幸福。
女人大都一样,一旦深爱了就会变得卑微。同样,也许是出于自我保护,也许是过去的经历让我们太没安全感了,于是,我们开始对万事万物持怀疑态度……同样的,当这个世界的所有美好都失去后,你也就会变得无所畏惧。人患得患失是因为拥有太多,如果什么都没有了,那就什么都淡然了。人生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持续的低迷。人生有很多时候,我们自认为做了很对很对的事,到最后才发现,原来所谓的正确都那么肤浅,那么不堪一击。
回望来时的路,无论舍与不舍,无论爱与不爱,这一路的寂寞与繁华,终究是个失去自我,和找寻自我的过程。很多时候,我们就犹如河底的泥沙,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前进,中途或被浪涛打在河滩,或随着潮水奔向大海,以各种姿态,呈现在我们还未做好准备的刹那,但无论怎样,我们终须直面以对,抬头微笑,你要向上飞,就不要往下看…………
(完)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_600字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600字

这本书是我最近这忙忙碌碌的两个月以来看的唯一一本书,起初是因为学习打瞌睡了,随便在热推里找一本书点开看的。从来都不看言情小说的我,在一开始读的时候,依旧是忿忿地骂故事太假,简直就是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狗血都市言情剧嘛,超级玛丽苏的情节真的让我难以接受,所以我果断地弃书了!可是就在我弃书后的第二天,又鬼使神差地打开了这本书,什么嘛,什么操作?!就这样搞不清楚状况地读完了![衰]

事实证明,情节依旧很普通,故事依旧很虚假,可我又能怎么办呢,评论都是关于Stella的奋斗史,男主女主的情爱史,对待爱情的观点,如何在职场立足云云,其实我多写一条感悟也不多,少我一条也不少,算了,看的人那么多。我不想学着语文阅读分析课文一样分析这个故事,可能我资历尚浅,不足以来评论,但是作者写的内容和道理都很易懂,不管故事真不真假不假,我们能学到点什么总是好的,若是把太多的个人感情投入到故事中去,那就不太理智了,不以女主的辛酸经历而悲,也不以爱情事业圆满而喜,这些都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东西,不论是爱情职场还是理财交际。

我自坦然看待书中的故事,不去效仿,不去追随,不去嗟叹,不去悲悯。

我十分尊重作者耗费三年时光写完这篇具有教育意义的小说,读书本来就是消磨时间,至于有没有太多个人感悟,那就等我下次认认真真看再做详细笔记吧,毕竟瞌睡着的脑袋不够清醒……[捂脸]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优选9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优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1】

看了三遍了,不得不说,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甚至可以说,它是我生命中的一盏明灯,一个转折点。

曾经的我与相恋了7年的男友分手,随后父母相继生病住院,作为独生子女的我也曾感到心力交瘁,甚至脆弱到随便找了个男人就嫁了,只为了寻找一个依靠。后来才知道,所谓的依靠,一定要建立在心灵的基础上,物质是给不了人依靠的。我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更不喜欢小说,却无意间看到了这本书,更不喜欢小说,也许是上天送给我教我成长教我坚强的礼物吧,我竟然接触到了这本书,刚开始只是好奇这个苏之薇到底能做到怎样的足够好,后来慢慢的跟着她成长,看完以后心里竟然是久久的不能平静。我不记得第一次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想了些什么,但我记住了一句话: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所以,当我面对后来的离异以及离异后的空窗,我都能够坚定的、毫无顾念的孤单的走下去。我竟然从此不惧孤单。虽然偶尔会脆弱,偶尔会伤心,偶尔会无助,但是我不再畏惧孤独,我看书、锻炼、学琴、学烹饪、加入社团,一步一步一点一点的完成我曾经的梦想,在过程中学习、成长、收获。

现在虽然我依旧单身,但我不会把时间浪费在麻将桌上,我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经营、完善自己,因为我坚信,当我足够好,就会遇见你。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2】

花了3⃣️个夜晚看完,我的感受是:工作狂的标志之一就是视应酬为生活必需品,甚至将之视为生活中的享受。

•生活不是不公平,只不过有的时候,公平会来得晚一些。

•人生何尝不总是这样:你以为你遇见了对的人,他爱你珍惜你,你却任性地掉头就走,你以为总还有机会再去回报他的关切,甚至可以试着去爱他,结果,他再也没有出现。或者,那真的是酒醉后的一场梦而已。

•钱确实不是最重要的,但对于女人而言,自己能赚钱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爱情的魅力正在于它的不可持久,太多的因素可以扼杀它,即使我们都很努力。

•职场真是个奇怪的地方,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钱不是用来奢侈的,钱是用来投资和充实自己的。

•赌博的风险是不可控的,而投资的风险是可控的。

•投资之前要充分怀疑,投资之后要充分相信。其后的逻辑是如果成功了就不在乎这点股权,如果失败,连一分钱都保不住。所以,做事不如大气一点,这样以后大家才可以继续合作。

•野心是个中性词,有的人为了野心不择手段,有的人可以把别人的野心为己所用。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3】

“爱的尊严”。这四个字谈起来很空洞。读读苏之薇的故事,它是对爱的尊严最好的诠释。

虽然结局部分,有钱有地位的苏之薇觉的曾经自己把尊严看的比爱情重要,仿佛很可笑。但此时的苏之薇已经经历了种种,她内心的自信给了她思考爱比尊严重要的勇气。王旭,曾经觉的爱苏之薇比什么都重要,等到自己没落了却逃离了苏之薇的世界,选择保留自己爱的尊严。

估计很多女孩一旦爱了都会迷失,相信什么天长地久的鬼话,只有苏之薇即使爱的那么深,还在考虑自己在这份感情里是否有尊严,是否有结局,是否最终会受伤。然后潇洒离去,不给任何人伤害自己的机会。大部分女孩和她一样既输不起也伤不起。我们没有本钱去受伤,然后看着自己辛苦经营起来的一切毁之一炬。在没有资本去爱的时间段里,依附一个男人的资产和地位,以爱情为借口,未免太过天真。所谓的天长地久都不会仅仅是一见倾心,不想在感情里受伤,就要和对方一样强大,有相同平台的发言权,才能获得被爱的尊重。如果苏之薇没有离开Elson,结局我推断,将是无休止的被伤害。最后就没有结局里她能和Elson坐在一起云淡风轻的喝茶聊天这和谐一幕了。如果没有拒绝王旭?只能多了一个候门不幸的婆媳故事。苏之薇没有成为任何男人人生的配角,她成为了自己故事的主角,两个高富帅的男人成了她的配角。“苏式尊严”:除了我自己,没有人伤的了我,除了我自己,没有人能践踏我的尊严。没有狗血剧情,没有王子和灰姑娘的童话。除了女王乔安,她是另一个女王。

脑海里还会重复王旭在海边唱《别爱我》

的情景~~

~别爱我~如果只是寂寞~如果不会很久~如果没有停泊的把握~别爱我~不要给我借口~不要让我软弱~别再把我推向海市蜃楼~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4】

终于看完了,看到结局的那一刻突然觉得自己好幸福,仿佛那个小小的苏之微就是未来的我。全书记忆最深刻的部分是,苏之微和Elson说过的相同话语:我爱你,从你不知道的开始,到你不知道的将来,每一天,每一夜,我爱你。苏之微和Elson的爱情,是我哭的最多的地方。我感受到了他们彼此尽管那么相爱,却在自尊心和爱情的占有欲面前不得不放手的心痛。我想,到最后,苏之微还是会感谢Elson的出现,没有Elson就没有现在的苏之微,尽管往后只是回忆,至少也是生命的印记,让自己知道多年以前自己曾经发疯的爱过一个人。关于苏之微和王旭,我想他们应该是彼此最适合自己的人。对于苏之微来说,王旭和Elson完全是不同感觉的两个人,王旭是相处不累的人,Elson却是带来痛苦最多的人。在王旭家庭情况发生动荡之后,苏之微砸锅卖铁想方法到处求人,用自己的智慧和决策拯救了王旭以及男人的自尊心,在这里我看到了爱情应有的模样,不离不弃共渡难关。而苏之微真正的寂寞孤独和想念也是在王旭失踪的这段时间,好在一切努力没有白费,好在苏之微终于找到了尊严和爱情两全的法子,在一波一折之后,苏之微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永远的幸福了下去。看到结局我想起了几天前看到的一句话:所有的远行都是为了更好的回家。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5】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却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苏之微能得到幸福,

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实实在在地去努力了;

她有自己的理想,并且坚持不懈,在那样花花绿绿的大环境里坚持做自己,没有膨胀,没有迷失,试问现实生活中有几个女子真的能做到?

她得到尹和王的爱不是偶然,这样努力勇敢坚韧的她,就连我都会爱上她,

如果言情小说都是这样真挚诚恳励志的话,我愿意拜读无数次,

这样的好故事不怕推敲,值得真心推荐,它不仅让我感同身受,

真切的体会到如果想要幸福,就要自己去努力,不是因为谁运气好才能到幸福,而是谁付出了多少努力才得到了多少幸福,

对于爱情,

如果开始时就有所保留,患得患失,注定不会幸福,就像尹和苏;

如果开始时就不做作,诚实以待,无论对方是什么样子,你都能爱,就会幸福,就像王和苏;

如果爱了,请深爱!

最后,愿我也能像苏之微一样,

当我足够好时,能遇见你.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6】

看到名字已然知道是一个很强大的故事。一开始零零碎碎的读,到今天早上一口气看完。纠结的心也舒了一口气。说实话特别羡慕内心强大的人。回顾自己的前半生,打小我是一个很爱哭的人,被亲戚说了,朋友冷落了,跌倒了,罚站,哪怕我的一支圆珠笔坏了,我都会哭。大人们总会说:你看这个小孩,有什么好哭的。哭什么哭。然后我知道原来不可以当着他们哭。慢慢长大了,性格孤僻,迟迟不敢走出交朋友的第一步,好在有个邻家同学关系较好,不过在初二的那年关系断了。后来去了海川,认识了当时的同桌,认识了隔壁班的小邢。天生智商有限,又不懂发挥情商,那几年兜兜圈圈就跟她俩玩得好。毕业了,实习期在酒店认识了一菇凉,泼辣胆大做事果断的她带走了那个胆小不会思考遇事腻歪的我。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被她训得最惨的一次在07年,哭了大半宿。跟她吵的最厉害的那次在08年,一夜无眠依旧泪水连连。在宾馆呆了四年,应小邢邀请,第一次果断辞职直奔上海。一呆就是4年。现在我跟她一起回到了我们的小县城。偶尔想念上海的日子。我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如何,我庆幸碰到了很多有能力的人,尽管我还是内心脆弱。只是我也会像小学生一样好好学习叻。

纯属有感而发。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7】

在热搜榜上看到书名,毫不犹豫就点开看了。和苏之薇一样,我也爱着一个大神一般的男子。也很幸运的是我现在正和他恋爱。

苏之薇对尹的那种想克制而又抑制不住的喜欢和激动,我完全能够理解。有的时候喜欢上一个人会忍不住把自己所有的好都给他,但是如果你喜欢了一个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年,那在一起的时候你就会束手无策,不说怕他不明白自己的心意,说了又害怕自己热烈的爱会造成他的负担。敏感的神经绷着,希望他爱自己,又希望他爱自己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爱他。

现在的我勇敢而又坚定,好不容易和自己爱的人走在一起,我会用心对待我们的现在,维护好这份爱。如果所有的故事都需要配酒才能讲,那估计我要喝成醉佛才能把我们的故事像作者讲苏之薇一样讲出来。

不管是对尹还是对王旭,不管自己爱的有多深刻,苏之薇的爱都是有尊严的爱。尊严是自己给的,本事也是自己挣的。爱情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我们应该庆幸,爱情不是一切。

要不然这充满太多不确定因素的爱情一旦显示出它自身的不可持久性,那自己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而我们是不能这样子的。我们要养自己,将来还要养家人呢。

就像大多数姑娘一样,我们都并非含着金钥匙出生,我们成长的那个小村庄有着大城市不能理解的穷、没品位、有时还不开明。可是,当我们在大城市受到委屈的时候,那个小村庄里始终有两个人是我们永远的慰藉,当你无意中提到今年冬天没有暖气,他们在降温的时候就打电话要给你寄棉花被子;他们在秋收的时候把新鲜的玉米保存在冰箱里等你过年回家煮给你吃,只因为你说外边买的玉米不像是自然长熟的;你曾恬不知耻地被养活成人,而他们在晚上手机停机的时候让你帮忙充话费都觉得不好意思……

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才能保护别人。苏之薇支撑自己努力工作坚持不放弃的信念中有一个也是要给父母赢得尊严。

不知道书中动辄上千万上亿的工作是什么行业,我们只能在自己的现实生活中高标准的要求自己,以求有大的突破。还这么年轻,还有两颗滚烫的肾,我们还用怕什么?

苏之薇在自己带团队之后手把手地教自己的队友,带他们真正的成长,还帮自己的团队成员申请涨薪申请工装福利等等,对团队成员的用心值得每一个带团队的人去学习。苏之薇说“小米加步枪是对部队不负责的做法,你是长官你就有义务为你的士兵配备最好的武器,否则就不要怨士兵发挥不好,导致战斗失利。”

乔布斯的一句话是:“…youcantconnectthedotslookingforward;youcanonlyconnectthemlookingbackwards.Soyouhavetotrustthatthedotswillsomehowconnectinyourfuture.Youhavetotrustinsomething—yourgut,destiny,life,karma,whatever.Thisapproachhasneverletmedown,andithasmadeallthedifferenceinmylife.”

我好喜欢karma这个词,“因缘际会”,以后得到什么样的果子取决于现在播种的是什么。自己一直坚持的好习惯、知书达理、修养、原则一定会在某一个关键的时候发挥到很大的作用。

总体来说本书可读,看似是灰姑娘通过努力终于找到白马王子的故事,但背后透露出来的坚强和聪明实在令人佩服。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8】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

第一次遇见你,

你的睫毛很长,眨动眼睛时犹如天使的羽翼,

阳光下被同事簇拥着仿佛钻石一般光辉熠熠,

好想告诉你,

恋爱并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博弈,

它好不容易,得下好每一步棋。

也许我并不美丽,

未脱学生稚气,

我喜欢扬起梳得一丝不乱的发髻,

脚下一双恨天高是我的必杀技,

wave舞姿会让你窒息,

借着零星的醉意,

心脏一阵乱跳又一阵麻痹,

大声喊出我爱你。

你的眼睛深不见底,

你的吻火热而又神秘,

洗个澡,穿好你给的睡衣,

选好音乐CD,

一切都像一场仪式,

付出我的全心全意,

追求生命的意义。

你消失在人海的那一天,半抹残月,不见星光,天边微露晨曦,

我这一天过得生不如死,

一分钟看表十次,

好想告诉你,

人生是一场残酷的游戏,

如果爱的人在你身边,他会更尊重你。

如果爱的人不在你身边,你得更加尊重自己.

回头看看自己,

在一个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城市,

孤独无依,

骨头里都刻着你的印记,

每一个神情都值得记忆,

泪水一点一滴在脸上留下爱你的痕迹,

我会变得足够好,再次遇见你,

把你留在我的生命里。

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读后感【篇9】

剧情是有点玛丽苏的情节,两个优质男都喜欢上了灰姑娘苏之薇。

欲望有时候是让人进步的开始,苏之薇为了接近伊从森,拼命提高自己的品味,从穿仿的奢侈品服装到慢慢的拥有自己真正的品牌包。纵使知道自己跟伊从森是两个世界的人,也依然努力变的更好,不放弃每一次机会,这何尝不是勇气?

然而即使两人在一起,即使他真的爱她,两个人之间的差距致使苏之薇依然被动,真正让我欣慰的是,小说结尾,苏之薇自己开着法拉利,穿着原先见到伊从森都会逃避的面包鞋,自信坦然,这一刻的她真正成长了。

再说王旭,如果没有之前与伊从森相处积累的品味,她能吸引住或者抓住王旭的注意力么?正是因为见过伊从森这样的男人,她知道,王旭是一个各方面也不错的男人。

从一开始卑微不自信的苏之薇,三个人之间的差距,在苏之薇一步一步的努力之下,逐渐缩小,她的工作能力,她的为人处世一步一步成熟,到最后,她足以匹配他们。

想要遇见更好的人,就把自己给修炼好来,但是也别等,当你遇到足够好的让你心动的人时,何不像苏之薇那样,一边接近一边变好,否则,可能会错失机会。

遇见你之前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遇见你之前》作为一部情感类作品,是与众不同的。在它饱含着笑与泪的情感深处,深藏着超越爱与死的自由和尊严。有一部西班牙电影《深海长眠》,曾获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还有一部法国电影《触不可及》,同样高口碑。我想起它们的原因除了个人很喜欢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它们同《遇见你之前》一样,触及和探讨了同一个沉重的主题:安乐死。有记者问过作者乔乔,这样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人的死亡权,在写作时会感到难以操作吗?nn她说,在写这部小说之前,听说了丹尼尔•詹姆斯的案子,这个年轻的橄榄球运动员瘫痪后,劝说他的父母让他去安乐死。一开始,乔乔很震惊——什么样的母亲会同意做这样的事?但是随着她对这件事情更为深入的了解,她发现世上的很多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的。谁有资格来评判你的生活品质?你怎样面对一个与之前截然不同的人生?对于一个四肢瘫痪者来说,生存不仅仅是坐轮椅,生存是与痛苦和感染进行恒久的抗争,生存更是精神和意志力的无休止的挑战……太多问题无可回避了。书里的威尔也是如此。每一个太阳升起的日子带给威尔的都不是希望,而是新的充满煎熬和痛苦的一天。高位截瘫,脖子以下不能动弹,且永远不能治愈。每个时间段成把成把的吃药,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牵动整个身体去顽强抵御。不能自己吃饭,不能自己穿衣,不能随心所欲的做任何想做的事,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不能拥抱自己喜欢的女孩,在爱与冲动来临时完全无能为力……n最终威尔向母亲表达了想安乐死:“过去的那个我已经死了,不可能再回来,我可不可以体面地在肉体上选择离开。”nn所以恕我直言:如果你是威尔,你还有多少继续活下去的勇气?你会不会去做出像他一样的决定?n最终,威尔还是义无反顾的主动选择离开了这个世界,尽管在他生命的最后半年,上帝为他带来了一个如阳光般灿烂温暖的女孩:克拉克。然而即便每天醒来的意义都是因为她,即便他在最后的信里写着:n”你刻在了我的心上,克拉克。从你第一天走进来——穿着可笑的衣服,讲蹩脚的笑话,完全没法隐藏自己的情绪——你就刻在了我的心上。”nn他也依然尊严而高傲的选择了离开……nn所以这部小说挺现实的,它不是那种玛丽苏作品,它没有写着写着就飞起来,它很冷静。它让我们知道:爱的感觉,在某种程度上,会让高位截瘫的患者减轻一点痛,但最终也只是一根救命稻草而已,它不会也不可能变成人生的接盘侠。因为活出怎样的人生,又怎样活下去,只能靠自己,而不是谁给你的爱情。你是爱我的,而我是自由的。高晓松写过这么一段话:n”如果每个人都是一颗小星球,逝去的亲友就是身边的暗物质。我愿能再见你,我知我再见不到你。但你的引力仍在。我感激我们的光锥曾彼此重叠,而你永远改变了我的星轨。纵使再不能相见,你仍是我所在的星系未曾分崩离析的原因,是我宇宙之网的永恒组成。”nn所以我愿意相信,凡我们爱过的,都不曾离去。关于这部小说,以及同名电影,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收听我的讲书——当小说遇上电影之 《遇见你之前》。

电影几乎80%还原了故事情节,在调性上比小说轻松些。这一点很佩服国外的电影,和原著差异不大,国内很多电影感觉只用了原著的书名,情节没多大关系。威尔最厉害的地方是激发了露的潜能,就像一个智者用耐心和陪伴让自卑迷失的人找到自我。而他自己所做的决定却异常坚定不容改变,即使露使出全身力气,奉献了自己都徒劳无功。男主女主之间的故事确实让人难忘,但我最有感触的却是露和威尔的成长历程,威尔的母亲坚定,理性和感性兼备,给了孩子最大成就自我的鼓励和理解,懂得控制情绪,所以威尔一直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露觉得这家人从来不直接说话,看似彼此有保留,实则是不想完全用自己的思想去控制别人,所以威尔的妹妹在妈妈希望他去陪哥哥旅行是时,拒绝了,看似无情,却是家庭追求民主自我的教育结果,每个人都为自己活。而露几乎一直是在父母老师将她与妹妹的比较中长大的,露觉得自己处处不如妹妹,通过奇装异服显示自己的独特,深深自卑又不认命。在迷宫坚信自己笨走不出去而被嘲笑侮辱,那件事让她觉得自己变强大了,在我看来却是从那天开始她再也走不出镇子了,如果她后来没有遇到威尔,外面的世界于她永远都停留在迷宫的那一天。威尔爱母亲,即使知道父亲出轨也依然尊重他,他富有丰富的情感,但却不为这些情感迷失自己,露也爱自己的家人,却因为这份爱一直委屈自己,不敢离开,不敢说分手,不敢不工作,我不能想象,她没有遇到威尔,在妹妹学业有成后,父母老了,她自己的人生会有多少遗憾?n现在想到为时不晚。

威尔死了。

一直读到最后几页,还在期待整个故事会有所扭转,希望在法兰克的街头,威尔会突然出现在露易莎面前,然后跟她面对面,安静地说一说在瑞士最后他如何改变了要自杀的念头,如何又出现在这里。但,威尔死了。真的死了。

文章语言一点儿也不优美,更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但很吸引人,很触碰人的内心,就像是那种遇到特别喜欢的电视剧,迫切地等更新或者更出后熬夜也要看完的吸引。

不能准确的说露易莎和威尔到底是谁影响或是改变了谁,他们互相影响,都变成了更好的人,即便威尔去了另一个世界。我有想,最好的改变是什么呢?应该就是像他们这样,很用心的生活,很用心的在做有益的事情,很用心的在对待身边的人,然后,好的改变,对自己,对他人,自然而然就发生了。

语言真的不美。可人物,真的很丰满。我喜欢威尔,那么骄傲不可一世的人,天壤之别的生活,但他坚持了好久,他也改变了露易莎,他让她成为了一个更好的自己。我喜欢露易莎,她偶尔懦弱没主见,但她勇敢,她很用心,她是一个隐藏有小宇宙的能量体,她很棒。我讨厌特丽娜,有梦想很好,去勇敢地追逐梦想也很好,但,不能以牺牲身边人的各种权利为基础。也或许是我的阅历不足,把生活看的太简单,才不能理解她,但,确实不喜欢。

威尔死了,或许这是最好的结果。但如果,不死,是不是也会很好?

如果没有遇见你读后感


如果没有遇见你读后感

法国男孩马丁在美国邂逅了女孩嘉布丽埃,一段动人的恋情却随着马丁的回国戛然而止,女孩也没有如约与他相会。此后马丁成为了一名艺术品警察,神秘的艺术品大盗阿奇博尔德成了他矢志追捕的要犯。在斗智斗勇过程中,马丁发现自己与大盗竟然十分相似,同样专情而悲伤,孤独且胆怯。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深深爱着一个离开了自己的女人。在与阿奇博尔德面对面较量失败后,马丁动身前往与加布里埃相识的美国,发誓要将大盗绳之以法,没想到却牵扯出了女孩的身世,引发了一场生死追逐。

马丁与嘉布丽埃的爱情:一开始因为害怕与误会而选择放弃,多年来他们彼此心系着对方;多年后再次遇见,他们学会了要勇敢。他们最终明白了爱需要勇气,不能因为害怕而退缩。其实人生亦是如此,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勇气。她们之间的爱情,有着爱的力量。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相爱,不是因为那爱的力量,马丁也不会从死神的手里拼命地逃出来。

阿奇博尔德,是嘉布丽埃的父亲,是一个痴情而胆怯的人。他,深爱着她的妻子。因为妻子的离去,无法面对自己的女儿,选择逃离。即使不在女儿面前出现,他也会默默关注着女儿的一切,在他得知他的癌症后,终于鼓起勇气去当面见自己的女儿。他亦知道女儿依然爱着马丁,于是想办法把马丁引到纽约。最终他们双双陷入了死神的手里。他把属于自己生命的航班机票给予了马丁。因为他明白女儿需要马丁,女儿很孤独。真是因为这种爱的力量,才会让他做出这种决定。

瓦伦汀娜,一位善良而美丽的女人。她,长期陷入昏迷状态,实质上她得到生命目的地的机票,但为了不成为她女儿和丈夫的累赘,她选择放弃回到清醒状态。正是因为这种爱的力量,她才选择做一名睡美人。

如果世界上有什么东西能抵御痛苦,那便是爱,并且唯有爱。爱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亦是强大无比的。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如果没有遇见你,那侵蚀一切的孤独,怎么破解?人生就是不停的遇见,也许他们是关联的,或许毫不相干,但是无论如何,请尊重并珍惜这场相遇。因为相遇,有可能得到那爱的力量。

世界这么大,还是遇见你读后感600字(3)篇


世界这么大,还是遇见你读后感600字 第(1)篇

如果不是看了《你的名字》估计都不想写什么,虽然有强制自己不要太颓废而下的任务,但是47篇文章,喜欢的文章貌似只有《再见旧情人,我是时间的新欢》和《就当我是浮夸吧》,尤其是《就当我是浮夸吧》写出了一个成熟男人给予的爱,热烈而单纯,成熟而真诚。因为书名和《你的名字》比较搭,所以感动之余决定写点什么。

宫崎骏后还想着没有什么好看的电影了,新海诚的电影来了,《你的名字》男女主角因为梦见过对方,神奇的可以没有征兆的互换身体。为了不扰乱对方的生活,两个人写下注意事项,写下日记和备忘录,以至于让对方知道在交换身体的日子里都发生了什么。交换身体的三叶时而内向时而勇敢,交换身体的泷时而迷糊时而细腻。

随着彗星的接近,故事不断发展,泷突然意识到好像在某一次之后再也没有类似的梦境了。他开始怀疑一切,怀疑这梦中的故事究竟是梦还是事实,梦中的那个少女到底存不存在。为此,他踏上了寻找那个梦中小镇的道路。

然而他所发现的事实不仅让他大吃一惊,原来梦中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空间的穿越,还是一个时间的穿越。少女三叶是三年前的少女,而少年泷是现在的少年,他们共同做的这个梦的终极意义是试图拯救整个小镇的居民……时间与空间的转换让人不知道真假,好像可以时光倒流,改写历史一般,三叶所在的小镇的村民最后幸存了下来,生活又这样平淡的过了五年……

电影多这结束都不为过,好在导演居然给了一个催人泪下的happy ending。毕竟梦里两个人都忘记了对方的名字。两个人心心念念,一遍遍重复着那个重要的人,不能忘的人,不想忘记的人的名字,可是就在刚刚喊完还是忘记了彼此的名字。尽管不知道过了是五年,还是八年,泷还是像在寻找着什么一样,尽管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干嘛。

冬去春来,日子和往常一样,情节像极了《向左走,向右走》,某天,错过的地铁上的偶然一瞥,惊人的似曾相似的感觉,让他们努力奔跑互相寻找对方。可是见面之后,却又没有勇气说话,强忍着冲动,最终还是默默低头插肩而过。

直到走过以后,泷一低头,一咬牙,大喊一声:请问,我在哪里见过你吗?

少女泪如雨下,微笑着说:我也是。

感动在这一瞬间达到极致,这种纯粹美好的爱情让人无比羡慕,中二病和少女心在这一刻都值得原谅,真是抵挡不住的美好。

对于感情,外人无法评价,但是多多少少会让人心生感慨,一个因异地而被失恋没几天的同事,身边已经有了一个挎着他胳膊倚着他的小姑娘,不知道是真的遇见了,还是彼此都寂寞,速度之快,让我们几人瞠目。不得不让人想到文中那句,老子若不是孤单,哪里有你下手的份。好吧,趁年轻,趁爱得起,多感受多勇敢的爱吧。

看中一款手串,上面可以刻字,但是想了几天还是不知道刻什么好,名字?诺言?没有,格言?喜欢的话?艾玛,太逗,所以,还是不知道能刻什么……像电影一样,那么多次机会还是没有记得对方的名字,也许是梦境,也许是幻想,遗忘才能更好的享受当下的生活,就像泷,不过,也正因为他把这些当真,才找到了三叶!

用《牛人都结婚了》的一句话结尾吧,娶我吧,娶我吧,我想用鲜血在衣服后面写上你的名字,在写上“这是我的丈夫”。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复,即使没有真正的遇见过彼此,但或许是在梦中。毕竟梦这种东西,醒来之后就会消失的。所以,享受梦境吧,或者珍惜每一个相遇的人,或者告诉ta你的名字吧……

世界这么大,还是遇见你读后感600字 第(2)篇

这本书我是当做鸡汤文来读的,呃,事实上它就是一本鸡汤文。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们这代人对于鸡汤文接触得太多太多,以至于对于这类东西已经产生了抗体,写得再豪言壮志的励志鸡汤,在我看来也不过如此。

毕竟当年高考前夕,为了给自己加油打气,为了不让自己在闯独木桥的过程中因为缺乏自信而被挤下去,阅读了大量的《破茧成蝶》,那里面的鸡汤,熬得更鲜,入味更浓。

爱情鸡汤也提不起了阅读的兴趣,这些年过来,年龄一年又一年的狂奔而去,大大小小也谈了几段或感动,或无助的恋情。

对于影视剧里完美爱情的憧憬早就没有那么强烈了,早就明白了白马王子跟灰姑娘的故事只是童话,古时美女配英雄,当下也没有佳人下嫁放牛郞。

年龄越来越大,心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分得清梦幻与现实,所以就算鸡汤熬得再好,也不愿意去尝一尝,因为已经懂了,懂了,自然就不必去飞蛾扑火了。

这本书,说实话,我看得很快,虽然每一章,每一个文字我都阅读了,但是将书往回翻,我发展我找不到一点儿记忆。

我原本以为,就算是鸡汤文,也有可能会有一两张打动我,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可是读到最后,我发现没有……

或许这是一本文集,收录的是很多作者的作品,文笔风格跨度有点大,以至于我记不住,也有可能就像我开头所说,或许是因为我们这代人接触的鸡汤文太多了,已经产生了抗体,所以无感。

总的来说,这本书有些章节的有些文字写得不错,但是故事并不吸引人。

世界这么大,还是遇见你读后感600字 第(3)篇

看完一本书后总想写点什么,表示自己确实有在做一件事情,可是却又什么记不住。总是特别偏爱治愈系的文章,那些暖心的文字,那些产生共鸣的思想,哈哈!!原来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在经历着我经历过得生活,原来很多人也与我有着相同的困惑。虽然处在不同的时间空间,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欣慰与庆幸(我也不知我在欣慰啥)n不过,会发现治愈系的文章,好像总是千篇一律,学会读写真正值得细细品味,不随时代而失去其价值的书,才是最最重要的。治愈系偶尔来一两口,也是不错。最后,用自己很喜欢的一段话,来表达我对治愈系文章内容的总体感觉。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 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村上春树 《挪威的森林》n哈哈,胡诌的[调皮][调皮][调皮]

《穿越时空遇见你》读后感


世界上最神奇、最多变、最温馨的地方,就在书的字里行间。《穿越时空遇见你》就是一本充满魔力的书。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天和他的表妹小鸟来到一家有一池荷花的图书馆看书,却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崭新的书《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神奇的人物图书驯服师,驯服那些不听话的书的故事。这本书很薄但迷住了小田和小鸟,他们热切的去寻找那个很冷门的作家叶西奇。在此同时也挖掘出了一个重大秘密朗诗是一个图书驯服师!还发现了朗诗和叶西奇有着不一样的关系小天和小鸟还经常穿行在书中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他们还一起去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朗诗把自己做图书驯服师最大的秘密武器揭晓时,他却和莲花池一同消失
读到这本书的末尾,我的鼻子也有些酸酸的。也许这本书想告诉我们得就是爱吧。书中图书驯服师朗诗说过,很久以前驯服都是用锁链捆绑着的,这让缺少关爱的书们愈发孤独,最后变成黑暗系的书了。而能拯救它们的并不是多么巨大,多么厉害的武器,而是世界上人人皆有的最普通最善良的爱了。这就象书中所提到的非洲断肠草一样,虽然它们极度敏感,被人不小心碰了会慢慢枯萎后死亡,但如果同一人每天都去触摸它,它就会活很长时间。
那些调皮书就象我们的心灵,那些驯服诗就象是我们自己。心灵是需要呵护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每天用爱滋润自己与别人的心灵。当它们孤独是,我们应该用爱去慢慢温暖它,将附于表层的冰冷融解,是心灵重新焕发光彩。这本书地故事充满魔力一般,将快乐、感动悄悄地流进我的内心深处,让我在成长的每个时刻学会珍惜,学会关爱,学会感动,并牵着我的手,让我又在不知不觉中穿过了一道成长的门槛。

《遇见你 真好》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遇到你,真好》。这个故事让我好感动。我们还一起表演了这个故事,我演霸王龙,妈妈演“抽抽搭搭”,妈妈最后都感动的流眼泪了。


以前,我认为霸王龙是一个非常残暴的恐龙,它光知道吃小动物,没有一点爱心。但是,看完这本书,我不再这么认为了,原来霸王龙也会很温柔,也会不吃肉,也会有爱心,也会心疼“抽抽搭搭”和他的妈妈。我喜欢这只霸王龙。妈妈说,是因为“抽抽搭搭”的纯真和善良感动了霸王龙,也因为“抽抽搭搭”的“赞美”温暖了霸王龙。


我不想让这只霸王龙就这么沉到海底,我不想让他死,我想他一定会得救的,他会在另一个岛上生活着的。


穿越时空遇见你读后感


穿越时空遇见你读后感(一)

星期天,我在书城看书,突然我发现一本书,书的名字2020很特别,叫《穿越时空遇见你》。我带着疑问翻开这本书。书的作者是辫子姐姐郁雨君,我刚读几页,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便拿在手里爱不释手的读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读完了。

这是一本魔法书,主要讲述的是:酷爱读书的张天飞翔和古怪精灵的表妹欧阳小鸟,在有一池古老荷花的老图书馆,无意中发现了一本从没被人借阅过的崭新小书,书名叫《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带着好奇与疑问,兄妹俩展开了对真相的调查,朗诗先生是不是图书驯服师?最终,他们查出了真相朗诗先生的确是图书驯服师!并见到了冷门作家叶西奇并交为朋友。主人公们一起穿行在书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迷幻、动荡、古怪、俏皮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形象逼真,引人入胜,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有趣。我读得津津有味,仿佛自己也在故事情节里,与小天和小鸟一起去研究各式各样的问题,一起和朗诗先生愉快的交流世界上最有魔力的地方,就在图书里。这是辫子姐姐说的一句话,也是这本书告诉我们的一个道理,要多读书,读好书,因为书是有魔力的,是有魅力的,只有书才会给我们带来知识和乐趣。让我们在书中遨游吧!

我爱你,《穿越时空遇见你》!是你把我引进书的海洋,让我知道读书的乐趣,我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展开自己的翅膀,发挥想象力,希望能写出和辫子姐姐一样的书,我会加油的!

魔力不仅在魔术里有,书本里也有,在穿越时空遇见你这本书里,就有魔力。书中的故事,将带你见识一个前所未闻的神奇人物,那就是图书驯服师。

张天飞翔是个特别爱读书的男孩,他有一个表妹叫欧阳小鸟,欧阳小鸟是一位个子矮小的女孩。有一天,张天飞翔带着欧阳小鸟,去图书馆查音乐词典,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没有人读过的小书,书名是谁来训服不听话的书。书中讲的是一个神奇的人物图书训服师,专门驯服搞恶作剧的人。这本书吸引了小天和小鸟,寻找冷门作家叶西奇,同时,还找到了真正的驯服师朗诗。主人公们,共同穿行在书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迷幻、动荡、古怪、俏皮他们共同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当朗诗图书驯服师的最大秘密武器被揭晓时,他也随之消失在荷花池中,叶西奇流泪不止

图书驯服师,把放错地方的书,一本、一本的放回原来的地方,还把书折角压平

图书驯服师,将一切都献给了书,但是,有谁知道他们为了拯救书,为了让我们好好地阅读完整的书,自己一点点的变小,变薄,最后,变成空气?

虽然,我做不到驯服书,但是,我知道,我应该更加爱护、保护好学过的每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大家一定不是很陌生,她是花衣裳组合的成员之一,号称辫子姐姐。写了好多本关爱成长,呵护心灵的书,比如,《世界上的另一个我》《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超酷天使大肚子爸》这些都是辫子姐姐心灵花园里的书,每一本都让人感动,但我觉得最感动的还是《穿越时空遇见你》

世界上最有魔力的地方,就在书本里。欧阳小鸟和表哥张天飞翔,再有一池荷花的古老图书馆里,无意发现一本书,书名叫《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里讲的是一种奇特的任务图书驯服师。兄妹俩被这本书迷住了开始寻找冷门作者叶西奇,同时也挖出了真正的驯服师朗诗,最后,朗诗消失在荷花池里,叶西奇泪流不止

这本书对我启发很大,在故事里,小天和小鸟跟着叶西奇和朗诗一起穿行在书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我好像像一只松鼠一路拾着榛子,跳啊跳,不知不觉就蹦到森林深处去了。合上书的最后一页,仿佛又回到了现实,我还是穿着睡衣,躺在床上手里捧着书,好像刚刚我也跟着魔法驯服师开始了迷幻、动荡、古怪、俏皮的旅程。读完后,我思考了很久,觉得世界上可能真的有图书驯服师这样前所未闻的神奇人物。我还明白了许多事情,世界上最有魔力的地方,就在书本里,很多书里藏着真实、爱、知识,他们是有灵魂的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变得更加爱惜书了,妈妈说,我真的变了好多。所以真是好书,让我以后多读!

同学们,你们知道了吧,世界上最有魔力的东西是书本,希望以后你们能多读书,而且一定要好好对待书本哟,不然你就真的要去找图书驯服师了!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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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1

今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名叫《穿越时空遇见你》的书。

看到书名我就认为非常有意思,再加上封皮是我最喜欢的紫色,和一些很漂亮的花纹,还有两个小孩子在荡用书做的秋千和书名下面写的五行很有含义的字:世界上最有魔力的地方,就在书本里。这本书带你见识前所未有的神奇人物——图书驯服师!所以,我就开开心心的把它捧回家。《穿越时空遇见你》这本书主要写了酷爱读书的张天飞翔和古怪精灵的表妹欧阳小鸟,在有一池古老荷花的老图书馆,无意中发现了一本从没被人借阅过的崭新小书,书名叫《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里讲的是—种神奇的人物——图书驯服师,驯服叛逆又恶作剧的书的故事。

被这本书深深迷住的兄妹俩热切追寻那个冷门作家叶西奇,同时也挖出了真正的驯服师朗诗,发现他俩之间竞存在着某种天然牵连。主人公们一起穿行在书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迷幻、动荡、古陉、俏皮……他们—起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当朗诗作为厉害的图书驯服师的最大秘密武器被揭晓时,他也随之消失在荷花池,叶西奇流泪不止……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总是觉得读书很枯燥,乏味无趣,但是自从那天读了《穿越时空遇见你》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最有魔力之处其实是在不用搭宇宙飞船,不用搭飞机,不用搭火车,甚至不用两只脚行走的地方。

那个地方,只要你轻轻打开,就能瞬间到达任何地方。那个地方,就是书本里!从此,我便爱上了读书,因为我感受到了图书带给我的魔力与快乐。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2

今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名叫《穿越时空遇见你》的书。看到名字就认为非常有意思,再加上封皮是我最喜欢的紫色,所以,我就闹着爸爸把它买回家。回到家,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开始兴致勃勃地看书。这本书非常有意思,主要讲四个主角分别是欧阳小鸟、张天飞翔、朗诗和叶西奇。他们分别演绎着不同的视角来介绍这个故事。我认为最厉害的还是朗诗,担当起那么厉害的职业图书驯服师。而叶西奇写的文章我认为应该是最棒的,可是残酷的现实还是打击了叶西奇,叶西奇从作家改成果酱女。虽说叶西奇不是作家了,但她做得果酱一级棒,名字也超好玩。还有张天飞翔,一个不愿意运动却超喜欢泡在图书馆里看书学习非常优异的男生。而和他截然相反的小鸟竟然是他的表妹。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天和他的表妹小鸟来到一家有一池荷花的图书馆看书,却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崭新的书《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神奇的人物图书驯服师,驯服那些不听话的书的故事。这本书很薄但迷住了小田和小鸟,他们热切的去寻找那个很冷门的作家叶西奇。在此同时也挖掘出了一个重大秘密朗诗是一个图书驯服师!还发现了朗诗和叶西奇有着不一样的关系小天和小鸟还经常穿行在书中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他们还一起去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朗诗把自己做图书驯服师最大的秘密武器揭晓时,他却和莲花池一同消失读了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书确实是有灵魂的,这个灵魂不是走路,不是说话,它是活在你的脑海里,它最大的魔力就是,它所讲的故事像一盘DVD,书本上的每个人每件事,就像放电影一样,在你的脑海里活灵活现,所有情节一幕幕在你面前呈现,每次带你走入不同境界。记得小的时候我不爱看书,觉得看书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事,看书时间长了不是发呆就是想睡觉,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明白了,书中真有黄金屋,它能让你学到好多好多东西,拓展你的思维,更主要让你明白好多东西。读了这本书使我开阔了眼界,感受到了书对世界的美好。同学们,让我们在同一片阳光下,共同体验书为我们带来的乐趣和快乐吧!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3

今天,我去书店看到了一本名叫《穿越时空遇见你》的书。看到名字就认为非常有意思,再加上封皮是我最喜欢的紫色,喝一些很漂亮的花纹,还有两个小孩子在荡用书做的秋千和作者在上面写下的两行很有含义的字。所以,我就开开心心的把它捧回家。

刚回到家,我就开始兴致勃勃地看书。等到看完之后,认为作者写的好棒,很有意思。我还把这本书放到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前十名当中。因为写得真是太好了。

这本书主要讲四个主角分别是欧阳小鸟(简称小鸟)、张天飞翔(简称小天)、朗诗和叶西奇。他们分别演绎着不同的视角来介绍这个故事。我认为最厉害的还是朗诗,担当起那么厉害的职业——图书驯服师。而叶西奇写的文章我认为应该是最棒的,可是残酷的现实还是打击了叶西奇,叶西奇从作家改成果酱女。虽说叶西奇不是作家了,但她做得果酱一级棒,名字也超好玩。还有张天飞翔,一个不愿意运动却超喜欢泡在书里。学习非常优异的男生。而和他截然相反的小鸟竟然是他的表妹。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天和他的表妹小鸟来到一家有一池荷花的图书管看书,却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崭新的书《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神奇的人物——图书驯服师,驯服那些不听话的书的故事。这本书很薄但迷住了小田和小鸟,他们热切的去寻找那个很冷门的作家——叶西奇。在此同时也挖掘出了一个重大秘密——朗诗是一个图书驯服师!还发现了朗诗和叶西奇有着不一样的关系……小天和小鸟还经常穿行在书中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他们还一起去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朗诗把自己做图书驯服师最大的秘密武器揭晓时,他却和荷花池一同消失……

这本书讲了一个很奇异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了书的世界的美好。也让我懂得了我们应该好好保护书籍,认真读书等等很多知识。所以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因为这是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故事。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4

世界上最有魔力的地方,就在书本里。这个故事,将会带你见识一种前所未有的神奇人物——图书驯服师!

酷爱读书的张天飞翔和古灵精怪的表妹欧阳小鸟,在有一池古老荷花的图书馆,无意中发现了一本从没被人借阅过的崭新小书,书名叫《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里讲的是一种神奇的人物——图书驯服师,驯服叛逆又恶作剧的书的故事。被这本书深深迷住的兄妹俩热切追寻那个冷门作家叶西奇,同时也挖出了真正的驯服师朗诗,发现他俩之间竟存在着某种天然牵连。主人公们一起穿行在书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迷幻、动荡、古怪、俏皮

他们一起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当朗诗作为厉害的图书驯服师的最大秘密武器被揭晓时,他也随之消失在荷花池,叶西奇流泪不止……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一个迫不及待的心情读的。欧阳小鸟是一个从来都不愿意看书的一个孩子,但是自从遇上了《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以后,欧阳小鸟就不再是那个不爱看书的孩子了,而是变成了一个非常爱看书的孩子了。这让欧阳小鸟为自己的变化很是骄傲。我也很为她骄傲呢!读完这个故事,对我的感触很深:我们要多多看书,成为一个长大以后对祖国有用的人。所以我们今后一定要多多读书、看书!

同学们,今后我们也一定要多多读书、多多看书!长大以后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加油吧!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5

你们知道世界上最有魔力的地方在哪里吗?那个地方不用搭宇宙飞船,不用搭飞机,不用搭火车,不用搭汽车,甚至不用两只脚行走。那个地方,只要你轻轻一打开,就能瞬间到达任何地方。那个地方,就是书!

本书讲了:酷爱读书的张天飞翔和古怪精灵的表妹欧阳小鸟,在有一池古老荷花的老图书馆,无意中发现了一本从没别人借阅过的崭新小书,书名叫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里讲的是一种神奇的'人物——图书驯服师,驯服叛逆又恶作剧的书的故事。被这本书深深迷住的兄妹俩热切追寻那个冷门作家叶西奇,同时也挖出了真正的驯服师朗诗,发现他俩之间竟存在着某种天然牵连。主人公们一起穿行在书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迷幻、动荡、古怪、俏皮……他们一起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当朗诗作为厉害的图书驯服师的最大秘密武器被揭晓时,他也随之消失在荷花池,叶西奇泪流不止……但是只要相信书本的魔力,图书驯服师就会在书里的某一页与你相遇。

“驯服师用尽了所学的本事,和它们斗智、斗力、斗狠。终于,驯服师精疲力尽,运气殆尽。他抹去眼角渗出的血珠,倒在地上,像死了一样睡了过去。

梦中,他听见一个柔和的声音在说:‘让它们找到被需要的感觉,让它们被眼睛一遍遍仔细抚摩,让它们被嘴巴一样样赞美,让它们被手掌一趟趟温暖,让它们被心灵一次次吸收……’

‘明天,明天再说吧。’驯服师咕哝着,一下睡熟了。”这段话令我十分感动:图书驯服师为了不让黑暗系的书危害到人类,用爱去驯服它们。而这种爱是燃烧,是消耗,是牺牲……只要谁去驯服黑暗的书,就会越变越小,越变越薄,越变越透明……他们用爱去驯服图书,用生命去爱书。他们这样做,只为保护更多的人。

爱书吧!无论你遭受多大的打击,无论你变成什么样的人,只有书是不会辜负你的。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6

翻开那厚厚的周记本,透过那淡淡而又整齐的字迹所记载的往事,在那一页页发黄的纸张中,你那熟悉的身影在我眼前浮现。

遇见你,是我初中三年来最大的幸运。与你初识,只见你额头前留着淡淡的刘海,圆圆的大眼睛下是一张小巧玲珑的嘴。每次你微笑时都会在脸颊上留下淡淡的小酒窝,就像刚刚喝醉了酒一样。

其实我算是一个自卑的人吧,在很多时候因为别人的嘲笑而不敢主动与他人交往,因为没有勇气去回复同学的问候而擦肩而过,因为自己胆小而被别人欺负又不敢说……也行我生来就长得不好看,又总被别人排挤,似乎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空。我总是被别人取笑,当自己的缺点被一次次的指出后却失去了改正的勇气,就这样听天由命。自此,我便选择了逃避,也很少与别人交流。渐渐地,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虽然想了好多办法却一直没能有所提升。

自从遇见你以后,你就一直把我当成真诚的朋友。每次我有心事想要诉说时你都愿意做我忠实的听众,每次我有烦恼的时候你总是会认真倾听并给我提出建议,在考试失利时你的一句鼓励让我重新振作起来,在受伤时有你的安抚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在寂寞时有你的陪伴让我感受到里友谊的真谛……也就是从那时起,你让我相信友谊是美好的,往往能给人带来温暖。它犹如在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沙漠里的一片绿洲,寒冬里的一杯热茶,夏日里的一洌清泉……同时我也期盼着能和你永远做真诚的朋友,也希望这一份友谊能够长存。

还记得在中考来临前我们一起拼搏,相互鼓励吗?你考试一次次的失利后又一次次坚持,永不言弃,让想要放弃的我又重拾信心。还记得为了学好理科你用午休的时间来钻研,一直坚持了几年,虽然不见得你有多大的进步,但是你的那一份坚持让我心生敬畏,也愿意去帮助你。还记得我在晨练的时候摔倒导致脚踝受伤,你给我送来了创可贴,而我却忘了说一声‘谢谢’。虽然这样,但是你一次次地帮助我之后却没有想要回报,面对我一时的冷漠你也一笑而过,而后一直帮助我到中考前的最后一天。抱歉,也行我一直顾及自己一时的颜面而未将这一句简单的‘谢谢’说出口,现在我想要对你说一声谢谢,也请你原谅我一直都这么冷淡。

与你的那份回忆总是美好的。还记得那个充满童真的你在我教你问题的时候在我书上乱画,让枯燥无味的学习充满了几分乐趣;还记得你总是喜欢在我空闲的时候捉弄我,让原本不太喜欢说话的我终于开口说话了。渐渐地我也发现自己改变了好多,学会了与人交往,表达交流能力也不知不觉的提升了。还记得那个喋喋不休的你为一件小事与我争论不休,到最后才发现自己的方法原来是错的。与你相伴,让我感受到了那份久违的童真和那份美好的友谊。

而现在,一张张同学录赠送完之后,一张张录取通知书把我们分散在了城市里的不同角落。而我却来不及与你告别,而那份美好的回忆就是给我最大的安慰。都说青春是一场最大的告别,可我更愿意相信友谊会天长地久,愿时光不旧,我们不散。

然而,一场场矛盾打破了夏日原本的宁静与安详,让原本平静的我如置身于茫茫大海之中,一切都显得迷茫。就如清晨时未消散的薄雾将干净的空气笼罩,冲刷下来的泥沙将清澈的河水变得浑浊,广阔的蓝天被一片片乌云遮挡后陷入一片黑暗之中。也许,那件事我做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也行我不随意承认,能够分得清情况的话也不会这样连累无辜的你;也许,我能够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拖累其他人的话,结果可能会不同;也许,我从一开始就说实话少一份欺骗,那我们也不会这样隔着深深的沟壑了。我知道“对不起”这样一句话也终究不能解决得了问题,你也不可能就这样原谅我,毕竟我让你失去了自己亲爱的朋友又是那么难以接受……

也许我们的缘分已尽,但是我已经尽力去挽留了,居然事情不能如预期的一样发展,我们可能就要真正地告别了也不会感到遗憾了。因为,至少和你一起度过了那一段美好的岁月,也成长了许多。

而我更愿意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之后,经历了一场场矛盾之后,我们的友谊会更坚定,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能够和好的。而我,依旧会像第一次遇见你一样等候着,真心希望你能过的更好,希望我们永远都是朋友。

离别,有点难舍,但不怅然;有点遗憾,但不悲观。因为还有相逢的希望在安慰。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7

世界上最神奇、最多变、最温馨的地方,就在书的字里行间。《穿越时空遇见你》就是一本充满魔力的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天和他的表妹小鸟来到一家有一池荷花的图书馆看书,却无意间发现了一本崭新的书《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神奇的人物图书驯服师,驯服那些不听话的书的故事。这本书很薄但迷住了小田和小鸟,他们热切的去寻找那个很冷门的作家叶西奇。在此同时也挖掘出了一个重大秘密朗诗是一个图书驯服师!还发现了朗诗和叶西奇有着不一样的关系小天和小鸟还经常穿行在书中和现实之间的魔力地带,他们还一起去参加了梦幻荷花池夜市朗诗把自己做图书驯服师最大的秘密武器揭晓时,他却和莲花池一同消失

读到这本书的末尾,我的鼻子也有些酸酸的。也许这本书想告诉我们得就是爱吧。书中图书驯服师朗诗说过,很久以前驯服都是用锁链捆绑着的,这让缺少关爱的书们愈发孤独,最后变成黑暗系的书了。而能拯救它们的并不是多么巨大,多么厉害的武器,而是世界上人人皆有的最普通最善良的爱了。这就象书中所提到的非洲断肠草一样,虽然它们极度敏感,被人不小心碰了会慢慢枯萎后死亡,但如果同一人每天都去触摸它,它就会活很长时间。

那些调皮书就象我们的心灵,那些驯服诗就象是我们自己。心灵是需要呵护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每天用爱滋润自己与别人的心灵。当它们孤独是,我们应该用爱去慢慢温暖它,将附于表层的冰冷融解,是心灵重新焕发光彩。这本书地故事充满魔力一般,将快乐、感动悄悄地流进我的内心深处,让我在成长的每个时刻学会珍惜,学会关爱,学会感动,并牵着我的手,让我又在不知不觉中穿过了一道成长的门槛。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穿越时空遇见你》的推荐好书。这本书是由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它呀,一在我手里可就像是无价之宝,让我爱不释手。这本新书,我刚刚才开始看的时候,就先结识了两位书中“密友”——酷爱读书的张天飞翔以及他那矮小又古灵精怪的表妹欧阳小鸟。我和他们走进了世界上最有魔力的地方,见识一种我们都曾未见过、听过的神秘而又奇妙的人物“图书驯服师”。怎么样,这名字够酷了吧?紧接着,我们三又在有一池荷花池的古老图书馆里无意找到了一本是冷门作家叶西奇写的《谁来驯服不听话的书》;同时也意外发现了现实真正的图书驯服师——图书管理员朗诗。

其中,我最喜欢的篇章是第10章《我爱蓝墨水我爱方脚趾》。它里面说有一双是蓝墨水巫婆的咖啡拖鞋从书中蹦了出来向朗诗指责道“读者一投诉巫婆们,你就来抓我。而我每天都和你投诉,那么你理过我没有?”突然,朗诗听到了所有巫婆的投诉声。就是因为这样,咖啡拖鞋才计划利用1个月时间把那些描写仙女的字句统统搬到巫婆的名下。但是,朗诗也从德国童话中的《金鸭子》告诉她们:巫婆也有好的......瞧!作者把书写的活灵活现,让人充满好奇感,忍不住的想往下读。其实,我一读完就幻想着:如果我也图书驯服师一样就更好了。

这本新书深入心灵,神奇。所以,让我们一起畅游辫子姐姐的“心灵花园”吧。letisgo!!!

看《字从遇见你》有感 篇9

《遇见你真好》读书感悟

曾经的我们素不相识,因为阅读,我遇见了你,你遇见了我,而从此之后,遇见了美好的人,美好的事,美好的你,也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时下的图书市场上,漫画书林林总总,蔚为大观,但走心的向上的正能量的漫画却不多。白峻也的新书《遇见你真好》,也是一部漫画,暖心+言情+漫画,这三个元素叠加在一起,画风温暖又格外清新,传递着满满的正能量,共同构成了《遇见你真好》这本书的魅力。

作者白峻也,一位脑洞奇大的双子座暖男漫画家,大部分时间在不安分地画漫画,小部分时间在优雅地流浪。作者还是个爱耍嘴皮子的段子手,被粉丝亲切地成为嘴痒小白。

本书划分了五个章节内容:遇见你真好、今天想见你、迟一点没关系、我们在一起吧、后记、送给你的礼物。尽管本书以一对小恋人为主角展开故事,但是其中还穿插了:逗趣的长颈鹿,勇敢的海星,萌萌的小丑,这些配角透露着那些关于等待、遇见、陪伴的美好。当然还有一些类似这个世界为什么需要门这类的人生哲理,都通过漫画一一展示了作者对此深刻的感悟。读这本漫画,其实是对自己遇见美好的甜蜜回顾,无论过去或者未来,那些曾在自己心中留下美好的人,犹如一件精美的礼物,温暖人心。

当小熊遇见了小兔,每一天开始有了新的期待,害羞的小熊变身情话技能最大化的最佳男友,当小兔爱上小熊,她开始发现生活中更多的美好。还有勇敢的海星,逗趣的长颈鹿,萌萌的小丑,那些关于等待、遇见、陪伴的美好,都定格在这本漫画书里。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泡椒小姐的故事,就是小熊讲给小兔听的一个很好的故事。

咦,小熊,你的瓶子里为什么一直有一只泡椒啊?

这里面装着一个很美的故事哟。

从前有一位辣椒小姐,她的身材很火辣,可是脾气很暴躁。有一位水瓶先生,他内心透彻,性格腼腆不善言辞。他爱着她,默默守护,她不理他视若无睹。直到有一天,辣椒小姐容颜老去,水瓶先生伤心不止。

辣椒小姐这才明白,她努力追寻的东西,其实就在自己身边,一直没有好好珍惜。她无奈地笑着说:傻小子,你恐怕追不到我了。

傻瓜,我心里的位置永远留给你呀。

看到这里,我热泪盈眶!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生命里的某个人,或者自己身边某个人生命中曾经出现的那个他。爱,要大胆说出来,大胆追求,否则,如果遗憾地错过了,再回头已是百年身。遇见你真好,想陪你到终老。让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位出现在身边的你爱的和爱你的人,更热切地拥抱生活吧。

遇见一个暖心的作者,是生命里的一种美好。

遇见一本暖心的漫画书,也是生命里的一种美好。

xx年8月,我来到市区繁华路段人民西路西陵北巷7号巩义市第五小学,为学生一生幸福做准备的校训时刻激励着我敬业奉献,爱生如子,牢记使命,砥砺前行;菁菁的校园里洋溢着书香,良好的习惯陪伴五小的莘莘学子们茁壮成长,严谨的校风指引孩子们前进的方向,加油吧孩子们,相信自己,因为每天进步一定会实现梦想;遇见了五小优雅美丽的女神们阳光帅气男神们,集体备课时我们互通有无,听课评课时我们各抒己见,课堂上有五小人循循善诱启迪智慧指点迷津,运动会上有五小人拼搏的身影,艺术节上五小人精彩的展现,此时此刻,我想大声高呼:

在美丽的五小校园里,我们用美好呼唤美好,我们用行动影响孩子们,我们用爱心温暖孩子们,我们用生命唤醒生命,遇见五小,遇见五小人,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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