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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三书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目送:龙应台“人生三书”之三》读后感_800字。

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读后感”才是你读完长篇大论之后真生能剩下留给你的知识。对于读后感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目送:龙应台“人生三书”之三》读后感_8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目送:龙应台“人生三书”之三》读后感800字

陆陆续续看了龙先生的人生三书,仿佛把人生三个阶段经历了一遍,感触良多。
第一本【孩子,你慢慢来】读的是纸质版,看到孩子两字还有封面安安可爱鲜艳的配套就读起来了,文字细腻感情温柔,无论是开篇说到的他赤裸滑溜的身体跟我的手心接触的一刹那,我就开始爱他了,还是后面对安安肥肥短小手腿喜爱的描述,初为人母的自己都深有体会,整书是在无数次的共鸣和感动中完成,可以说自己现在所处的就是这个阶段。
第二本【亲爱的安德烈】开始就在这里读的,一眨眼安德烈从那个洋娃娃般的婴儿长大成六尺帅气混血男儿,即便在文字中能看出他的教养和成熟,但还是有份特定年龄段的叛逆,渴望自由,希望摆脱MM的爱,而作为母亲的龙先生深切希望能走进儿子的内心世界,于是开始了与儿子之间的书信往来,一路以来谈到了音乐、种族、人生还有衰老,内容探讨的深入真没有几对母子能达到。整本下来自己体验了一遍孩子叛逆期将要面对的问题,还有那种整天在你怀里粘着的孩子一下挣脱出来,把你抛开去投入自己世界的失落。好希望孩子快高长大健康成长,但也害怕自己在他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渺小......
第三本【目送】,龙先生诠释了母亲目送孩子成长以及作为女儿的她目送父亲离去的情感,失落、无奈中龙先生对人生必经阶段进行了思考,也是中年人经历人生多个阶段后对人生的感悟,读起来淡淡的忧伤。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彼此的身份,是在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完成转换,只是第一次目送是成长,最后一次的目送却永别。龙先生说这是生活和生命的本真。
一位40多岁的前辈说看完这本感触很深很深,有种泪流满面的感叹,也许自己再过几年也会有这样的感悟。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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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目送》有感800字(精选)


浅浅的阳光里,树荫下,一本浅绿色的书侧卧着-《目送》。翻开这古老泛黄的书页,我却能感受到生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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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描写了龙应台在人生的道路上,目送着逐渐长大的儿子与业已辞世的父亲曾经那渐行渐远的背影。儿子长大了,展翅高飞,不再回头;父亲年迈了,长辞人世,音容不再。是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不正说明了这个道理吗?

或许,从依恋到陌生,中间有许多爱挣扎的痕迹,到最终,缘分会淡去,隔阂会增多,爱的波澜也仿佛平息。

但是,爱却从不改昔日的炽热。“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只要我们珍惜当下,珍惜难能可贵的爱,爱会日益稀薄吗?

我不禁伏案沉思。回想着,儿时的我曾牵着母亲的手去上幼儿园,依恋无助仿如暴风雨中的一叶扁舟。每个清晨的校门口,我在泪眼朦胧中目送着母亲仓皇逃离,望着她的背影久久不肯离去,熬过了一天又是一天。而今,我上初中了,也离家了,地点不变——校门口,人也不变,仅仅只是一个变高了,另一个变苍老了。记得某个台风天的前夜,天气骤冷,母亲来为我送衣。细雨绵绵中,对着母亲关切的眼神,我敷衍一番后便跑回教室,仓促回到座位上,正庆幸铃声比我慢时,内心却多了一丝不安。我跑进走廊,趴在栏杆上,透过雨帘,依稀看见母亲仍伫立在校门口,一动不动呆滞着。那一刻,我想任性地去拥抱母亲,我想像小时候那般嚎啕大哭,却是不可能的了。年龄似乎限制了一切,上帝却不知道,它唯独限制不了爱。我恍然间发觉,在日复一日连轴转的学习中,爱被我搁置一旁,如宝珠蒙尘。我想冲出校门,再与母亲说上几句,上课铃响了……

花开花落总有时,或许,正如《目送》中所说的,爱也许会慢慢淡却,渐渐疏远,那我愿一颗初心,在感恩中珍惜爱,保鲜爱。而《目送》这本书,将一直陪伴着我,度过寒冬酷暑,品悟人生别离。(杨祺悦)

孩子你慢慢来:龙应台“人生三书”之一读后感800字(3)篇


每次都是这样,读完一本书不会马上写书评,而是过几日再来写。倒不是没时间,而是希望在这几天更加深刻地理解这本书的内涵。

    书中有很多处的细节写的很好,动词用得生动传神。如:

……

“抹”“放肆地”“喘着”,看到这些用词,忍不住为作者的才华大大赞扬,把物都写活了。

     下面谈几点自己感触比较深的地方

引用1――

    这大概是中国的普遍现象吧。男人忙于事业,没时间陪伴家庭,似乎理所当然,甚至这是值得赞扬的;而一个女性事业成功若对家庭付出的较少,反而不怎么被社会认可。似乎,赚钱养家是男人的职责,生儿育女则是女人的职责。

    但是这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很高。若是成为职业女性,会有人说你不顾家;若是成为全职母亲,有人说你没有梦想,经济独立的能力都没有。

     虽然当代的法律条文上写着男女平等,但是女性遭到歧视的现象无处不在。去年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发表的言论就是对女性的歧视;在日本东京一大学女性被录取的门槛更高;每年毕业季公司招聘上写着只招男生的规定。

    在中国男尊女卑的思想有几千年的根源,在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根除。写到这里,不由得想起“白百何事件”。她在国外对一男子做出一动作被偷拍时,各种骂声铺天盖地地向她砸来。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要骂她呢?不是说她和她的丈夫早就离婚了么?为什么要说她出轨了呢?为什么大家都同情陈羽凡而要辱骂她呢?她不过是做了男欢女爱中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动作啊,就算大家说她骗钱,那也应该两个人一起骂啊,为什么只骂她一个人呢?

    从网上的言论来看,大家骂她的原因基本上就说她出轨了(虽然不是,因为他们离婚了)。其实我就在想,就算她真的出轨了,哪又怎样呢?(在此我并不是赞同出轨,我觉得那种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更让我向往)。男性出轨,有人就会说女性不爱打扮,跟黄脸婆似的,男性出轨无可厚非。而女性要是出轨,就是被指水性杨花、沾花惹草,是不可饶恕的。有时候我就真的觉得对女性特别不公平,为什么男性就值得被原谅,女性就不可饶恕了???

    思想上的男女平等真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所以,我从小就特别喜欢那些为人类做出贡献的女性:居里夫人、林巧稚、香奈儿……在这个时代,女性更是要坚强独立,才能够进一步拉小男女平等的距离。

引用2――

    大概龙应台听到也会尴尬吧,其实老板娘有“哇,你长得不怎么样,怎么会生出这么好看的孩子”的意思,书中有几处提到了,还有一次别人误认为她是孩子的保姆。

    书中有龙应台的照片,其实她并不是一个很好看的女性。在我看来,女性有才华很重要,但是外表也不能丢。

    在我看来,内涵是最最重要的。但外貌方面也要花点心思,就算天生不好看,也要朝着美貌与智慧并存的方向看齐呀。

引用3――

    很多读者在这里就抨击中国的家庭――越穷越要生。(当然,这是以前。不过现在有些贫困地区也是这样)“为什么越穷越生呢”这个问题,我问过我奶奶,我奶奶有4个孩子。

    她说“中国是以家和万事兴为理念呀,而且人多家里的劳动力就多啊,那个时候饭都吃不上,多个人就多份力啊。还有就是,大家都这么生啊”

    这个说法可能很多人都不怎么认同。后来我去看了中国人口方面的一些书籍。里面就说到那个时候,中国婴儿的存活率不高。若只有一个孩子,要是不幸离世,对家庭的伤痛是巨大的。另外,中国历来有以多子多福为家族兴旺的传统。所以那个时候生太多孩子也不应该被批判,不同的时代塑造不同的人。

引用4 ――

    哈哈哈,当时看到这忍不住笑出声来,以前刷知乎有人分享这样的童年趣事。难道每个男孩子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嘛?好奇,想知道。若是看到此书评的男孩子可以评论一下嘛~

引用5――

     看到这段话,脑海里瞬间浮现小学期间,与小伙伴们一起去学校走在田间的小路上,那里有一片荷塘。男生发现了一条去学校的近路,就会带我们女生一起走,在路上嘻嘻哈哈,追逐打闹,一起捕蝉抓鱼……那段旧时光一去不复返。

    童年的记忆真的美不可言……

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

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

荷把锄头在肩上

牧童的歌声在荡漾

喔喔喔喔他们唱

还有一只短笛也在吹响

笑意写在脸上

哼一曲乡居小唱

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

多少落寞惆怅

都随晚风飘散

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牧童的歌声在荡漾

喔喔喔喔他们唱

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

笑意写在脸上

哼一曲乡居小唱

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

多少落寞惆怅

都随晚风飘散

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荷把锄头在肩上

牧童的歌声在荡漾

喔喔喔喔他们唱

还有一支短笛也在吹响

还有一支短笛也在吹响

还有一支短笛也在吹响

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读着龙应台的作品,时时刻刻想到的都是自己和儿子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每当她写亲吻孩子,仿佛我也正在亲吻着儿子的小脸蛋,眼睛、睫毛、肥墩墩的小屁股、肉乎乎的小脚丫!每天洗澡时不厌其烦的提问他是从哪里来的?我告诉他他在妈妈的肚子里,有一天想出来看看,就用小脚丫和小拳头踢打着妈妈的肚子,使劲嚷嚷着妈妈妈妈我要出去,然后妈妈就跑去医院,医生就帮你从妈妈肚子里出来了。每次他听了都会开心的哈哈大笑,第二天洗澡再重复一遍。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给儿子讲故事,讲完三个还央求妈妈再讲三个,只讲到妈妈口干舌燥假装说不出话来;有时候妈妈拿着故事书睡着了,儿子自己拿过来,给妈妈讲起了故事。第一次去幼儿园,撕心裂肺的哭:我不去幼儿园!儿子在园里哭,妈妈站在楼下望着儿子班级的房间哭…上小学了,看着那小豆丁走进学校,爸爸妈妈站在门口,心也跟着儿子走进了教室。《孩子你慢慢来》勾起了多少回忆?今天早晨给儿子做好早餐,七点一刻儿子的房门开了,那长长瘦瘦的青年晃荡着走过来,坐下吃饭,然后洗脸洗头吹风,然后站在门口说我走了!我默默的看着他走下楼,楼梯拐弯处,儿子回头看了看妈妈,说回去吧!我理解他下面的话:天冷,别冻着。儿子长大了!他的童年我参与的太少了。

龙应台《目送》读后感(读后感范文)


读完了龙应台的书《目送》,正如封面上的一句话评价:“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难以言尽的时候。”虽然龙应台用她那枝最犀利的笔描写人生,但在生死大问面前还是难以尽言。她的文章充满了对时间流逝的无奈,对逝去的人和事物的怀念,以及对生和死的考量。在一篇篇文章中,我们可以深深地体会到母亲对儿子长大的失落,女儿对父亲去世的悲伤,母女亲情的息息牵挂。读完她的书,我感受到一股淡淡的忧伤,人们在成长中总是会伴随着各种痛苦和悲伤的情绪,细心体味你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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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目送》这一篇写了儿子华安在6岁和16岁,分别因为上小学和作交换生而离开时的情景,还有父亲开车送作者去大学报到,倒车出巷口离去,和父亲去世火化时棺木飘入长廊的回忆。最后用一句话,深刻地写出了父母和儿女的关系,“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作者怅然无奈的情感流露笔端,通常人们仅仅伤感于离别的情绪,作者却能看得更加透彻明白,果然是那支最犀利的笔,写下了深情默默的人生感悟。

又譬如《山路》这一篇讲到在耀眼的舞台灯光下和五万人的欢呼中,蔡琴深情地演唱着歌曲。人们都熟识她的歌曲,却并不了解她无奈的人生。而在别人尽情欢笑的同时,某位有名望的人也只能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加护病房里,独自承受寂寞和病痛。人生有欢乐也有落寞,有高兴也有悲伤,正如作者描写:“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读到这里,我似乎明白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为自己人生负责的道理。正如杨绛先生曾经说过: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在《目送》的每一篇文章中,作者总能用一两件事把深刻的道理讲述出来,而我则需要反复揣摩才能逐步理解作者的深意。即使这样,每次读后体会都会更加深刻,似乎又明白了许多道理,好像又多了些许的成长。

感谢龙应台的《目送》带给我的成长和启迪。

《人生三境》读后感(精选范文)


《人生三境》通过历史故事、寓言作品、神话传说、文学创作和现实生活中取材,深入浅出的阐释了“人生三境”中蕴含的作者对生活的智慧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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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总会遇到一些困难与挫折,低下头来,沉住气,冷静的思考分析面对的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努力找到解决办法,并把这次挫折的教育记牢,为自己积累人生经验。在困难与挫折中学会正视自己,重新鼓起勇气向前进,唯有笨鸟先飞,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努力,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胜利。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像金钱、地位、名誉、权力等等,无处不在。诱惑可以使人迷失方向,掉入生活的深渊中。我读过这样一则故事:某大公司准备以高薪雇用一名小车司机,经过层层筛选和考试之后,只剩下三名技术最优良的竞争者。主考官问他们:“悬崖边有块金子,你们开车去取,觉得能距离悬崖多近而又不至于掉落呢?”第一位说“两米。”第二位有把握地说“半米。”而第三位说“我会尽量远离悬崖,愈远愈好”。结果这家公司录取了第三位。这则故事告诉我们,面对金子或者是面对诱惑,首先要考虑的是与之相对应的后果,是否是自己能够承担的。故事中的第三位知道,离悬崖越近,他的生命受到的威胁就越大,相比生命的可贵,金子显得微不足道,拿生命去冒险,去取金子太不值得了。用定力抵制住诱惑,虽可能会落寞一时,却能幸福一生。想要成功就一定要能够耐得住寂寞,想要幸福,就一定要能够经得起诱惑。

看得透人、想得开事,这是为人处世的智慧。在社会人际交往中,只有学会从细微小事中了解他人的个性、心理,看明白周围的人和事,才能在人际交往中得心应手,处变不惊。人在想得开的时候,心灵之门也便随之打开,什么都能看得清楚,人生的是是非非便能解开,才能获得快乐与幸福。常规情况下,看待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你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不如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积极地投入,坦然面对,目光盯着光明的远方,生命则会处于一种开放和旺盛的状态。经得起“沉”的人,“浮”起来后生命力才强。(陈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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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读后感800字


您一定也对作品的读后感十分感兴趣吧!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写读后感时,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以下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三观读后感,带给大家。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三观读后感 篇1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000字: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我理解的一部好作品:首先是能看的下去,其次能引人深思或于人启发,此两点足以。《卖血记》既写了人物的单纯市俗、愚昧悲剧的一面,但又表达了人在残酷现实中表现出的那种同情、关爱、亲情、与牺牲自我精神。可谓现实虽冷酷,但还是会让人觉得有希望与点点温暖。作者也试图应用一些诙谐、幽默的语调来达到微笑中流着辛酸的眼泪的效果。

王安忆曾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三观读后感 篇2

《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前篇带着辛辣的嘲讽意味,后篇则倾向感触同情与关爱。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三观读后感 篇3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作者,当代作家,1984年出版《活着》被百位批评家和文学家编辑评选为九十年代具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铁序,通过此作品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控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主人公许三观特别伟大。他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自己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没有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许家的东西,他只好去卖血;第三次是因为一位女士摔断了右腿;第四次是因为全民大饥荒,为了能够让家人填饱,他再次卖血;第五次是因为一乐生病了。

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只好求丈夫让他再卖一次血,可是却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来是许三观知道有人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害怕了起来。之后,许三观为了救一乐,去借了363元,让许玉兰送一乐去上海自己去找李血儿,李血头不理他,许三观又无奈去卖血,这次可是差点要了他的命。

影片中的许三观多么伟大啊!靠着卖血一次次渡过难关,为了家庭差点丢了性命他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骇演。可在现实中有些人为了利益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叛朋友,眼睛好似充满烈火,一心想将朋友,亲人置于死地。再比如说,社会上一些无良之人,为了赚钱,假装生病或残疾,在大街上博取人之善,真让人恶心。

许三观你真伟大!背负重任,可从来不责卸,用责任换来最终的美好。

三观读后感 篇4

昨天,我去电影院观看了《吃记忆的大雪球》。

《吃记忆的大雪球》讲的是一户家庭参加了全家总动员的运动会,可是爸爸在最后一关时看到了刺猬的气球,吓得爬上了旗杆上。就这样,这位爸爸成了史上最胆小的爸爸。他们一家就变得很不开心。有一次,他们的孩子听到有一名叫霍格特的雪山,山上有一只雪怪,那只雪怪可以吃掉记忆,爸爸的记忆被雪怪吃掉了,他们一家就跳进雪怪的肚子里,去寻找爸爸的记忆。当爸爸的记忆找到时,他们一家人的记忆却全没了。最后,雪怪被感动了,它把所有的记忆都放了出来,每个动物也有了自己的记忆。当有人叫他胆小爸爸时,他的女儿说:在我心中,爸爸是最勇敢的!从此以后,没人叫他胆小爸爸了。

在我心中,爸爸也是最勇敢的!有一次,我们在奉化漂流,我和妈妈不小心掉进了河里。爸爸看见了,赶紧跳进河里,拉着我和妈妈,不让溪水把我们冲走。经过爸爸的帮助,我和妈妈终于爬上了船。你说我爸爸勇敢吗?

三观读后感 篇5

本来早上起得早没睡醒的我,在老师播放了《受戒》的片段后,瞌睡全部都没了。

因为时间却是比较久远,影片的画质就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当然我们主要看内容,这点也可以忽略。因家里贫困跟随舅舅到庙里当和尚的明子与荸荠庵旁的英子相识,从一开始在船上英子逗明子,我就知道他俩的故事要开始了。

虽然是在庙里,但这里似乎并没有像我们所想的那样清心寡欲,严苛禁欲。过年大家都会光明正大的在庙里杀猪吃肉,而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奇怪。二师傅仁海也是有老婆的,几个月还会来见一次。打牌什么的也是存在的,在这里是无所谓清规的。这让我对明子与英子懵懂小爱情的担忧有所缓解。毕竟在其他剧情里和尚与尘世中的女子相爱,那便是一场灾难,没有任何人会同意会支持,他们的结局往往是凄惨悲凉的结束。

在明子受戒回来了,听说他要被选做沙弥尾,英子沉默了一会有些小任性的要求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而明子沉默一会就马上同意了。接下来英子凑在明子耳朵害羞的问:“我当你老婆要不要?”明子愣了一会大声的说要,还遭到英子的嫌弃太大声。不过还是很可爱啦,真的好羡慕这种纯真不掺杂任东西的小爱情。

三观读后感 篇6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三观读后感 篇7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三观读后感 篇8

读《三观易碎》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如何打造自已越来越硬的内核与外核。

所谓的内核:就是你内心的信念。而内心的信念又来自哪里?你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只有你的三观越坚硬,你的内核才会越强大;你的内核越强大,你发射的频率或波段,就会越强,强大到你的世界不会被外界频繁干扰,忠实自已的内心与目标,成为那个你想成为的人!

三观中排列第一位的是世界观,所谓的世界观是你看待世界的基本观点和看法。

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世间万物显然是先存在,再有意识。你没有看到或意识到的东西,并不意味着他不存在。

虽然说物质先于意识存在,但是意识反过来又会作用于物质。

三观中排列第二位的是人生观,也就是人活着的意义。

人被抛在世上本无意义,但人有选择的自由和自我控制的自由,人在自由的选择与行动中成为了他自已,人的意义是由他自已创造的。

三观中排列第三位的是价值观,也就是说在你的视角里什么东西最值钱。

所谓的命运,就是想象力就执行后所到达的极限。

三观读后感 篇9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我们心中的理想男人是怎样的呢?是英俊潇洒?是博学儒雅?还是家财万贯?每个人心里的答案可能并不相同,但是我们从不否认那种能为家庭付出所有的男人是我们最该尊敬和敬仰的。我并不否认在许三观身上存在着种种可能另我不齿的恶习,比如和有夫之妇睡觉,比如缺乏教养,但是我仍然认为他是个值得尊敬的男人,仅仅应为他为了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甚至是别人的孩子去卖血、去养活他们。许三观是个男人,一个真正懂得什么是感情的人。人的血液是宝贵的,但是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比他的家庭更值得去维护,所以他一次次地走进了血站,撩起了袖子。当年华老去,生活稳定,孩子们都有了家庭时,他却习惯了那种卖血的生活,习惯了那卖血后猪肝和黄酒的味道。他用自己的血承担了一个真正男人不该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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