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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场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西藏生死恋》读后感_800字。

书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方向。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的“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经常写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那么,读后感应该怎么样写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西藏生死恋》读后感_800字,感谢您的参阅。

《西藏生死恋》读后感800字

断断续续读完这本书。
原本以为枯燥无味的藏族生活俗套的爱情故事。阅读起来却深深的被吸引无法自拔。
被大藏北的蓝天白云、雪山草原、神湖山谷而打动,更会为如此深执勇敢恒久的爱而感动,叹息,温暖,动容。不止一次因故事细节落泪。尽管故事以男女主人公不同视野穿插叙述却能引人入景丝毫没有违和感。在风还没有出现前对公扎的描写一匹老马,扛着一条老枪,独自行走在神秘而又危机四伏对无人区,一边存在喀果报仇,一边缅怀他与措姆相处的岁月,就已经对公扎充满了好奇与爱慕。现世最忠贞的男人,当代最干净的爱情,蓝天白云下透明的空气。
这个故事让我沉浸其中不能自拔,渴望像措姆一样享受碧天白云的爱。在这个充满利益的都市,一切都隔着一层薄薄的纱,一切又那么的飘渺虚无。而故事中每一个人物刻画栩栩如生,没有什么比真实更能吸引读者。色嘎一个勇敢坦率的四川姑娘尽管为了争取爱情不惜想杀掉风,可是也洒脱的放手成全风和公扎。雍西善良率真的姑娘对公扎由爱情转化为亲情,尽管一直对自己的男人嘴上说不爱,却给他生了孩子,只是希望自己的男人不要在做违法的事情安稳过日子。这样人物性格鲜明的刻画让我无法忘记每一个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
措姆是公扎的爱情,是公扎在困顿中的希望;而风之于公扎,则更多意味着救赎。当看到公扎对措姆的爱,羡慕措姆的运气。当看到风与公扎超越生死的爱恋是一种直击内心的震感。于此同时,草原人的生活让我心驰神往,在草原人看来,一草一木都是生命,打猎和宰杀只是为了获取食物的迫不得已,因此他们只取所需,绝不多拿。让我不禁想起纳西族相同的生存法则,夜不闭户,只取所需,绝不多拿。即便纳西人、草原人并没有一线城市对物质利益的强烈追求,但他们更懂得束缚欲望,更多的时间丰富内心,由心而发对生活的满足。
《西藏生死恋》不仅仅是一本由真实人物及草原传说构成的小说,更是打开了一扇通往了解西藏的窗。值得阅读。[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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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突然就走到了西藏》有感800字


读《突然就走到了西藏》有感800字

说到读书,不得提一下最近几年我一直都很喜欢的《突然就走到了西藏》,第一次知道这本书,还是在2013年的夏天,因为一场选秀节目,作为评委的陈坤会在节目中有意无意的推荐着他的这本书,出于对陈坤的喜爱,也出于对西藏的憧憬和好奇,买了这本书,而这本书一度成为我的枕边书。

首先,我要介绍一下这本书,与其说这是一本明星自传,不如说是一本心灵告白。书中不仅有陈坤关于童年,亲情,友情,学生时代,家庭,事业,信仰的心灵纪录,还有和十名大学生志愿者在西藏一起行走途中的所感所悟。陈坤组织"行走的力量 1+N 去西藏"公益活动,通过行走净化心灵,特别强调的是,陈坤在挑选这十位大学生的时候,除了要有一些过硬的身体素质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是他自己的粉丝,因为他只想这是一场最纯粹的行走。文中的内容很多,每个故事线都有些不同,我就简单的说几个内容。

在陈坤述说西藏之行的章节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个盲童学校。在盲童学校里,有一个小男孩格外的引人注意,好像是这个男孩长得特别像小陈坤,陈坤很喜欢这个男孩,甚至在离开学校前产生了将男孩带走的想法,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觉得对待人生最好的态度就是"学会接受一切既定的事实。"

除了在文中分享的自己过去的种种经历,亲情、友情、梦想,以及在行走中的所见所闻,西藏的人文自热,陈坤更重要的是想传达了两个字,也就是整本书最核心的两个字就是"行走".

在西藏行走,其实是一件很艰苦的事情,要忍受着高原反应,强烈的日晒。但是每个大学生志愿者都坚持了下来。从为梦想坚持不懈地"大强和小梅",到最后部分十位大学生的"行走日记",每个文字浸润着眼泪与心血,也洗涤了我的心灵!他们一路上有争吵,有沮丧,有悲伤,有误会,也有欢乐,他们互相争辩,不断的挑战自我,最后又团结在一起,真实而又动人!

看完整本书,对我的感触就是,行走不仅仅是一种肢体上的行动,更是心灵上的一种净化行为。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如何在行走中,去寻找早已丢失的心;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如何在行走中,将内心磨炼的强大;不是所有人都懂得,如何在行走中,去寻找那份最真的自我!

其实这本书还有许多内容,许多故事,每读一次就会有不同的感受。行走,虽然累的是身体,但净化的是心灵。

最后借用文中的一句话,"人生最伟大的意义就在于往前走。不走,你怎么能看见世界呢?不走,又怎么能看见自己?"

政治部 邢洋

生死疲劳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优秀5篇)


《生死疲劳》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中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这50年的历史发展过程。小说《生死疲劳》获得第二届红楼梦奖和第一届美国纽曼华语文学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死疲劳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优秀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1

我终于把《生死疲劳》读完了,心情很激动,这么厚厚的一本书,每天读两小时左右,坚持了整整20天,书中那吊诡和磨砺真的让人百感交集。全文脉络清晰,语言流畅,思绪天马行空,用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会的农村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部记实作品。这真是当代最具想象力的作家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力作。

书中很多生动的片段,我读着读着偶尔会扑哧而笑,比如小三和西门猪去偷杏子吃的过程,比如莫言把尿液落到马力带上,回答是想给皮带降降温。当然好笑归好归,这部小说最打动人心的还是蓝脸的那种信念,那种自己命运自己作主的信念。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他,我觉得除了动物的形象生动外,只有蓝脸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也许是他的执拗和毅力打动了我吧。他在月光下坚持劳动的形象在我心中很高大,那个朴实勤劳的农民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坚持也迎来了精神上的胜利,土地实行了包产到户。不过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土地却因开发商无节制的开发而越来越少,真想说让土地适度开发吧,土地是农民的生命。

佛教说有六道轮回,主要是让我们与人为善,而莫言把生死轮回融入到小说创作上,一次次的轮回,使得整篇文章结构清晰利落,让人一目了然。这点上我很佩服他的创作构想。莫言能用酣畅淋漓的语言和生动无比的情节把故事一一展现,他的想象力也让我惊叹,让读者看到他一流小说家的才华。他是当代作家,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能阅读他的小说,我觉得很幸运。

再说说我认为的缺点:莫言很会调侃,经常莫名其妙地插进:莫言在他某某书上说,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协调,我阅读讲究顺畅和全身心投入故事情节,被他这样一弄,我看得累,也许是我的品文境界没达到吧。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至今还没明白他为什么要加这样一些跟故事情节没多少关系的内容。再说说叙事者,突然变化之快,这个我是动物还是人要极力地去琢磨,特别是转成狗后,真是多变啊,本人这个笨拙的脑跟不上他的速度。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2

高中时期有幸看见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莫言,在老师的推荐下,尝试着读了一下莫言的《生死疲劳》,开始时以为大作家所作应该会比较难懂,但读下来,莫言用着直白却又不失大家风范的文字,朴素而又深刻地揭示着一些生活现象,于是,越看越停不下来,沉浸在书里的世界。

书中主要是讲一个被冤死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又转生成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的种种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解放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本书描写的情感可以说十分复杂,有人与牲畜的相惜之情,也有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相待。而其中主角作为不同动物所发生、所看见的故事,也让人感到真实,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感动、或是惋惜。总的来说,这本书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本书的叙事手法,这本书采用了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结合,首先以主角这个转生为不同动物的视觉,以第三人称的视角阐述着故事的大概,然后又以故事中的人物进行第一人称的叙述。这种写法不仅让人感觉耳目一新,也让人能更加明白事情的发生经过以及每个人物的不同内心活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丰富的心理世界。也许并不是每一个性格、每一个想法都那么让人喜欢,有的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愤怒、鄙视,但这些心理活动却又十分真实,因为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次,书里的主角在经历了转生轮回之后,摆脱了他作为地主的颓败命运,让我看见了一个人大概只能在经历许多苦难才能真正成长。这本看似荒诞滑稽的书却又在揭示着旧地主时代农民的辛酸生活和人性的美好与丑陋,让人唏嘘感叹。

虽然书本语言比较直白,但其结合着庞大的历史背景,所以也并不是所有故事都能一下子看明白。但这本书确实值得观看和思考,感受大家魅力和不同时代的那些故事。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3

一轮皎月,几束月光,让莫言的文字在静静的夜里,走进了我的世界。此刻,我的灵魂,仿佛受到了生死的洗礼。

《生死疲劳》是莫言笔下幻觉现实主义的又一骄人之作。它冲破了宗教对文学的束缚,以大胆的思维讲述了西门屯的地主西门闹被枪毙后,几经转世成为驴、牛、猪、狗、猴、大头婴儿,以动物之眼看农民与土地关系变迁的故事,讲述了中国乡村50年的历史。

我知道自己已经焦煳酥脆,只要轻轻一击,就会成为碎片。我听到从高高的大堂上,从那高高大堂上的辉煌烛光里,传下来阎王爷几近调侃的问话:西门闹,你还闹吗?刚刚翻开《生死疲劳》这本书,里面西门闹对自己此刻状况细腻的描写和阎王爷极具诙谐幽默的话语,就深深的激起了我对这本书浓厚的阅读兴趣。同时也深深地启发了我: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必须拥有大量极具生动而细腻的描写。

当我秉着一颗对这部作品十分的尊敬之心将它彻底读完时,我发现了这是一本讲述农民的书。全书上下几乎都是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

书中就有这样的两个主人公。一位是蓝脸,另一位是洪泰岳。蓝脸因坚持单干而拒接加入合作社,因此遭到了社会上对自己的巨大冲击,虽然过程十分痛苦,路程十分艰辛,但历史与结局证明他的坚持是对的。而洪泰岳这个忠于国家的基层干部,伊始,紧随着错误的步伐,而光明时期却又顽固守旧,最终在抗争中死去。面对这两个似同非同的人物,作者深深地感慨这是个性相似的两个人走了不同的方向,互为正负,合起来是一个人,像一枚硬币的两面。

其实,作者这也是在告诉我们,无论处在了多么模糊而多变的环境中,都要学会擦亮自己的双眼,辩证世事的是非,清楚自己选择的错与对。只有这样,人生的追求才会有完美的结局,哪怕过程再艰辛,都是值得的!

生死疲劳不是对生的过程充满厌倦,更不是害怕死去,而是对灵魂的追寻与死后对求生的执着。莫言用《生死疲劳》告诉了我,只有不断执着的追寻,才有生的希望!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4

仿佛亲身经历了驴的一生,这是我读完《驴折腾》后的总体感觉。莫言的《生死疲劳》抓人心。小说从一开始我西门闹在阎王爷那里叫冤的荒诞不经的描述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极大的兴趣,再加上出神入化的语言特点,一下吸引着我,激发着我继续读下去,让人上瘾。正如诺贝尔委员会给他的颁奖词所讲: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在《生死疲劳》中有着突出的体现。他的语言看似不经意间,侃侃而谈,娓娓道来,而且明显朗朗上口,有时平淡真实,有时如诗如词一般,即使没有出声朗读,目光扫过,也觉得起伏有致,一气呵成。用动物的眼睛窥视人类的生活,视角独特、新颖有趣,用笔简练、生动,人物刻画形象入目。这也体现了莫言强大的想像力与观察力。在读后,常让我认为生活中的一些动物都很灵异,都可能是某个人的投胎转世,可见《生死疲劳》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章回体的形式也使它像《西游记》一样吸引人,让人想一口气看完。

家长对这本书备感亲切,除了土改就是人物的名字,什么蓝解放,庞抗美让我的家长想到什么张建国、李红旗名字具有时代特色,可看得出莫言的心有多细,但令我吃惊的是《生死疲劳》莫言仅用了43天创造出来,看来真是有感而发呀!从许多农民身上我还读出了他们特有的乐观、顽强、坚韧的精神!

这本书讲得是19502000年得时代变革,关于书中提到的土改和农村变革还需要向父母多加了解。

不知冥冥之中,我们不知已经轮回多少次?但却如何折腾不能逃脱生死疲劳这个下场!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5

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啊。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相信大家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比较了解,我就不多作解释了。

当大家都成群结队下田务农时,只有我们的蓝脸同志抵住时代潮流,他就是了不起的单干户。当大家都成群结队去食堂吃大锅饭时,蓝脸一家便在家里啃他们的馍馍。他们享着单干户的福,也受着单干户的苦。你可能奇怪了,哪来的苦啊,入不入人民公社不是自由决定的吗?话虽如此,但当全村全县全省乃至全国都只剩了你一个单干户,你还能扛住舆论的压力吗?你还能对领导的劝说无动于衷吗?蓝脸的家人可受不住了,他们纷纷加入了人民公社,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蓝脸,但是我们有骨气的蓝脸硬生生地坚持了二十年。此等气魄,我真没有。这也是我打心底里佩服他的原因,硬汉!

身为最后的单干户,蓝脸受尽了排挤,而他那没有人性的养子西门金龙为了逼他入社不惜对他拳脚相加,可他蓝脸偏偏不怕死,用自己的大半辈子开启了一段短暂的单干户幸福时光。可他终究是悲凉的。熬了大半辈子,受尽了乡邻的唾骂,遭到养子的殴打,一次次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物死在自己眼前却又无能为力,他心底的悲凉又有谁能体会呢?于是,他寄情于月,日落而耕,日出而息。在那个人人都爱火红太阳的年代,他爱上的是与繁尘俗世截然不同的清冷的月儿。

人人都说何以琛对赵默笙足够痴情,等了她七年,可相比之下七年又算什么呢?蓝脸用大半辈子去热爱土地,用他的热血去浇灌土地,这样的情愫又何尝比不上那为人们津津念道的爱情呢?

蓝脸平凡了一生,他对土地的热爱是每一个平凡农民的平凡情感。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平凡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未曾走过平凡之路,便在心中早早断定那是迫不得已的结果。我们渴望着拥有一切,就连那镜中花也要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拼命向前走,寻觅着人生的黎明。到最后,在经历所有悲欢离合之后,我们恍惚明白,年少时最厌恶的平凡竟是人生最好的归宿。

《生死场》(精选)


《生死场》读后感900字读完整本书,尤其是其中呼兰河传这一部分时,忽然发现原来是老早就与作家萧红见过面的,呼兰河传中的几章选入过我们的课文,至于是哪一年级,不记得了。首先不得不说不愧是鲁迅先生的门徒,萧红笔下透着的也是那冷眼观世界的文风。记得第一章是王阿嫂之死,形容最贴切的一段说,王阿嫂和那些妇女们向麦苗一样,风一到伏下去了,地主一走,又直起头聊起来了。王阿嫂总归是死了,但也只是生死场里不起眼的一例而已,这样的死亡司空见惯,萧红看似平淡的描述里似乎要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再接着是看风筝,刘成仍是这大生死场里的一位过客,他死了,却是为了革命而死,“我”是在看风筝的路上看到他的,亦如我在牛车上听闻那赶车人和路人的辛酸,我不是讲述者,“我”也和你们一样,是位看客,也同我们一样冷漠和后知后觉。在接着是主篇生死场,这回是一个大的村庄的生死,三户人不同的辛酸和生死印证了生死场这三个字,孩子一个个生着,大人怀着各自的苦难和不幸死着,谁都不记得谁,谁都那么渺小,生着有其欢乐和苦难在前方,而死者也不是永久的解脱,他们还在东桥下呐喊哭泣,似乎永久得不到安宁。“我”有二伯死了,歪脖子磨倌的老婆死了,团圆媳妇也死了,每分每刻都有人死,而“我”只是他们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悲亦不喜,这大的生死场,他带走了“我”可爱的祖父,可恨的祖母,然而“我”只是看着。团圆媳妇死的那一段让我记忆犹新,开头我还骂着那胡老太太的假仁慈,后来我才发现了莫大的悲,不是那老太太,是所有人,是所有人的麻木和冷漠,是所有人的假仁慈害死了团圆媳妇,我和他们一样是看客,也是把她按进滚烫热水的一份子,我没有阻止,我即有份,团圆媳妇呢,她也有罪,她像是在看别人一样看自己:“看着吧,一会有人要洗澡了”,团圆媳妇眼睛大大的,笑呵呵的说(摘自原文),这是一个人人不自知的生死场,人们冷漠到连对自己都是那般冷漠,这是封建社会最大的悲。祖父理应是很善良可亲的,但他也只是说二月份要让他们搬走,哪有这样虐待孩子的;抽贴的理应是个有良知的,但他也只是受了一百吊钱走了,谁来救团圆媳妇呢,连团圆媳妇自己都不想救自己。打梆子的人还在彻夜的打着梆子,“我”有二伯还在叫嚷着上吊,他是怕死的吗,不是吧,不是吗?“我”只是客观的存在和记录者,“我”不说对错,亦如我们一样叹着可悲却也只是叹着。

经受生死考验 读《热爱生命》有感(精选范文)


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读后感简单的说,就是看完书之后的感触写下来的文章。写好读后感,让阅读更有意义。大家一般写的读后感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热爱生命》(精选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杰克·伦敦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贯穿其作品的则是伦敦对生命的永恒的热爱以及对生命意义的无尽的探索与追求。正如高尔基所说”杰克伦敦善于刻画有毅力的人”。《热爱生命》就是杰克伦敦的著作之一.

在这本著作中,写了一名淘金者被同伴抛弃后,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荒野中,面临着场场生死危机,接受着种种生死考验,最终战胜艰险获救的故事。书中的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活着才是痛苦。”也许一个人的一生将面临很多悲苦,得不到之苦,已失去之苦,名落孙山、壮志难酬;食不果腹、疾病缠身。是的,人生皆苦,但是呢?你会如何面对?是就此消沉还是重振旗鼓?有个词语叫“苦尽甘来。”前人用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不经历痛彻心肺的苦,如何品尝来之不易的甜?冬天,这名淘金者拖着受伤的双腿,艰难地走在雪地,一阵阵狂风卷着雪花向他吹来,就在他最虚弱的时候,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病狼一直尾随着他,淘金者不甘被一只病狼吃掉,与病狼勇猛的搏斗,对死亡的恐惧激发了他的潜能,最终战胜了病狼,喝下了狼血,终于坚持到被救。这就像是漫漫人生旅途中无处不在的陷阱,在你偶尔的失利时,是放松警惕,松懈下来?还是严加防范,再接再厉?淘金者选择了前者,你呢?

这是一个坚强,而又有尊严的的淘金者。淘金者在看到比尔的尸体后,没有捡走比尔装金子的袋子,他不想在死人身上发财,在没有任何食物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吃比尔的肉,喝比尔的血,因为他不想侮辱他的兄弟。一个人一定要有信仰,而故事的淘金者同样也很有信仰。在被比尔抛弃后,淘金者却依然坚信他的好兄弟会在不远处等着他。在这种悲壮的背景中,杰克伦敦将人们最好的一面显示得淋漓尽致,也许绝境真的是人类最好的镜子。人生就像了一场艰难的旅程,时而一帆风顺,时而挫折连连。你度过了挫折,也许就会是永远的一帆风顺,反之亦然。

人的生命是多么脆弱,随时都有可能化为乌有,当然它也可能非常强大,强大到整个世界都只是它的陪衬。一个人想死很简单,一把刀,一瓶药,或者是一把枪,如果你死去了,生命的意义又何在,创造你的意义又何在。“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我选择遭遇困难时,坚强面对。

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深刻的启示:一个人想要成功,就要和前进道路上的所有艰难险阻进行生死搏斗,在困境中的主人公也想过死,但他不甘心,不甘心被一只快要病死的狼给吃了,不甘心,不甘心,内心充满着不甘心,最终激发出了他的斗志,最终活了下来。凤凰浴火才能涅槃,人生亦如此。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让我们读书吧,让阳光照耀我们,让清风轻拂我们,让我们的生命散发出无限的七彩光芒,照亮自己,照亮别人,让我们的生命充满意义!

【第2篇】

我在杰克伦敦的笔下,读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淘金者,在穿过一片荒漠时,扭伤了脚踝,被他的同伴比尔,抛弃在了这森林中,四周是危险的天网,突破它们才能得救。他为了活下来,别无选择,只能带着受伤的脚踝,沉重的行囊,忍着剧烈的疼痛,步履蹒跚翻山越岭,而命运往往又是这样的捉弄人----他为了那可笑的金子,竟吃光了所有食物,脚掌又因长途跋涉而磨出了血,有的仅仅是一袋沉重而累赘的金子。在饥饿与疼痛的双重考验下,他选择了坚持原则,带着伤,拖着血,忍着饥,翻过一座又一座小山,穿过一片又一片丛林,一路行来,有风有雨有雪,惨境中就连太阳也被乌云遮住,照射不到大地。终于一艘捕鲸船的轮廓出现在了他的眼前,生的曙光就在前方,可偏偏就是这个时候,一只病狼出现了,就这样,一场残酷的生存悲剧上深了,一人一狼,两个为了填饱肚子的病体,在荒野上追逐着对方的生命,与狼的拼搏中,他胜利了,同时他也耗尽了力气,只能爬着前进……之前扔下他的比尔,战胜不了被狼吞噬的命运,金子最终还是落到生命力超强的人手中,但这些身外之物又何足持齿?当被救起时,他失云了意识,只有生命里潜藏的意志力,让他拖着自己的身躯,极其缓慢地移动,也下是因为此,才让他获救。

重温这篇故事,心中不禁出现一个大问号,是什么让主人公在弹尽粮绝时,在身伤友弃时,在极端环境下生存了下来?是勇气,是毅力,也是理智,更是对生命听渴望所迸发出的力量。面对艰难,他有过放弃、犹疑,但潜藏在深处的生命的力量告诉了他,活着才有生的希望……正如书中说的“只要他体内垂危的生命火花开始闪动,然后他微弱地燃烧起来,他就会慢慢地向前走,他已经成为不再像一个人那样努力地抗争了,那是他体内的生命力,不情愿死亡,在驱赶他一直向前。”

对生的渴望所迸发出的生命的力量,是一个人最强大的力量,可以让人无坚不摧,无孔不入,对生的渴望,不仅仅是人的本能,更是世间万物的本能,为了生存,骆驼刺不得不扎根于地底几十米去汲取水份;为了生存,老鹰不得不经历痛苦的重生,再次称霸蓝天;为了生存,蜜蜂不得不放弃尾刺,来保护全巢的安全……

文章的标题《热爱生命》已不再是一个苍白无力的口号,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呼唤。“失去一切,仍有所坚持----我们活下来,经历了命运的抛掷,这就是人生最丰富的恩赐,即使全部赌注已随风飘逝,可我们仍不放弃对生的渴望,因为我们----热爱生命……”

【第3篇】

荒芜的土地上,风雪夹杂着绝望的气息迎面而来,远处的狼嗥,眼前的骸骨,都在警示着危险的存在……

这就是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所刻画的危险之地。作为一名有着浓郁的北方气息的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诠释和辩证。而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更是在残酷的境遇中,凸显了生命的珍贵和伟大。

主人公作为一个淘金者,怀着梦想来到了荒原。但在恶劣的环境和同伴的抛弃下,梦想早已失去了意义,唯一的选择只有一个--求生。

于是主角开始孤军奋战--为生存而战。但他的对手--死亡却一步步向他逼近着,恨不得立刻掐灭那生命之火:猎枪、猎刀早在行程中丢失,野兽的威胁,逐渐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风雪中,食物早已耗光,他只能靠运气吃路边沼泽的鲦鱼;更可怕的是,自己双腿早已血肉模糊,独行的恐惧使他时刻神智不清绝望在他身边虎视眈眈,生命的火光也越来越微弱。

但他不愿意死,不愿意生命之火熄灭在这茫茫荒原中。对生命的追求支持着他不断前进,想倒下时,他忍着疲倦向前爬行;面对腥臭难忍的沼泽水,他坦然与生存共饮。即使身后一直有着一匹对自己垂涎三尺的野狼,即使同伴的骸骨是多么地触目惊心,他硬是支持下来,凶死野狼,喝了狼血,终于从荒野中走了出来,留下了一曲震憾人心的生命赞歌。

生命,看似好脆弱,但它小小的火焰中却饱含着让人克服一切,击败一切的力量,正是这力量,主角才能在这个世界不断繁衍,创造美好的未来。

书中一个画面让我一直记忆犹新,面对着同伴死去后留下的一袋金子,主角却选择了丢弃它。是啊,虽然这袋金子可能价值不菲,但对于生存来说,它只是一堆烂石头。同时,我不禁想起前些日子为破产而自杀的一些商人,他们的确失去了金钱,失去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那生命难道只值区区几十、几百万?没有生命,其他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无论何时,都不要让你的生命之火熄灭。《热爱生命》会告诉你,生命是最宝贵的财富。

【第4篇】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第5篇】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是啊,尽管那个淘金者在遇到这样的苦难后,只怀有一丝希望,但在这样的逆境中,那一丝希望如火焰般璀璨、珍贵。比起他来,在同学面前身为“女强人”的我,也显得那么脆弱。在我上幼儿园时,我一直是很文静的,从来没有磕过。但在我即将成为一名小学生时,我磕了一跤。由于失诊,我的右胳膊在两年后被查出“陈旧性孟氏骨折”,我做了三次手术:第一次,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手术后,我被迫插上了氧气管,身边还有一个测试心率的机器,我一晚都被疼痛折磨着没睡,眼泪有时也不自主的落下;第二次,我的手术成功了,在之前,医生曾告诉母亲,我的手术有可能无法成功,我偷听了他们的对话,用眼泪发泄除了我对死亡的畏惧;第三次,我在手术时由于是半麻,我听到医生说“刀”、“针”时,心里总会有一丝丝恐惧。

人在逆境时,恐惧总会出现,坚强,亦是如此。

《干法》读后感800字


我是一名房地产估价人员,从事房地产估价8年有余,工作时间久了,就忘记了自己工作时的初心。在一次偶尔的机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工作造就人格。最终,找到了这句话的来源,这是稻盛和夫《干法》中的一句话。

曾几何时,我也在不断的问自己,到底工作是为了什么,直到看了《干法》这本书籍后,我似乎从中找到了些许想要的答案。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更好的生活也需要努力的工作才能实现,这是我所追求的答案。工作就是生活,而生活就是工作,如果对工作没有什么热情,相反对生活也不会有任何激情,对生活的态度没有积极,同样工作也不会好到哪去。工作给我们的感觉时常是枯燥的无聊的,时常让人感觉到压抑烦躁,这是大多数人的体会。

人为什么要工作?这个问题在当代的年轻人口中大概只能得出几种荒唐的答案。赚钱生存、打发多余的青春、努力过上吃穿不愁的日子。恰恰相反稻盛和夫先生则认为工作是人生最尊敬、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工作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快乐。如果一味的对自己的工作失去信心、总想着山的另一面有更好的差事,就这样在痛苦中徘徊,到最后青春燃尽,终将一事无成。

如何能够真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就要改变心态,心态能改变一切是最有道理的,每天对自己心态的调整有利于一天的工作,无论任何事情都要向良性最好的方面去想,不要把工作当成一种苦差事,与其找喜欢的工作,不如先喜欢上现有的工作,与其追求幻想,更不如爱上眼前的工作,只要是喜欢上了,就能不辞辛苦的工作,不把困难当做困难,一心去想怎样工作,自然就会有好的收获,一定能做出成绩,有了成绩就会获得身边人的好评,你就会更加爱上自己的工作良性循环也就开始了。

在读完此书后,我开始慢慢的改变自己对待工作的心态,开始不断地挑战自己,开始看书、开始学习、开始考证,用一切行动来支撑自己的工作。慢慢的发现,工作造就人格这句话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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