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唐朝3读后感 > 地图 > 唐朝3读后感

唐朝3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独坐读后感(3)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也许"独坐读后感(3)篇"就是你要找的,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仔细算一下,开始认真翻看我汪的散文已经快一年了。然而只有这本《独坐》最终点了“看完”。可能因为这是微信读书中为数不多他本人写了自序的散文集(好吧,承认另一个原因是我懒)。

这份读后感分两部分,涉及到人生感悟的趴,想等到读完老舍先生的文集后对比着写。第一部分先随便扯扯吧。

*

太喜欢文中对于一些稀疏小事细致而不冗杂的描写,本以为真的像书的开头说的,“庾信文章老更成。”年纪大了,自然而然就比较会下蛋了。但是读到最后的文·谈部分,才发现,没有任何成就是建立在不费吹灰之力上的。

在当时能成为作家,想必都阅读了相当多典籍。但是,汪老却在做到“渐老渐熟,乃造平淡。”的同时,一点都不丧失趣味和烟火气。究其原因,大概是一种就像坐在你对面的藤椅上和你唠嗑一般的姿态吧。为什么他能有这种姿态?一方面,下放的时候,愿意随遇而安,融入普通劳动者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对各地民风民俗和戏剧这类接地气的文化有很深的兴趣。

*

这本书,尤其是最后一部分的很多片段,让我回忆起和三角刀女士和纸巾女士前后桌的日子。当时,我们在不理想的氛围中(比如此起彼伏的“别学语文啦!”)每周写周记。

就像《独坐》自序中所说,近年来涌现的散文女作家很多,因为女作家感情细,文笔清新。很欣赏两位后桌清新细腻的文笔,这种天赋也是喜欢直进的我永远学不来的。所以选择更简单粗暴的方法:有空就看各种报纸和杂志,收集整理案例,写作文的时候疯狂旁征博引。偶尔撞大彩能被老鲁表扬后,就分析分析这篇八股文的结构。

现在想想,无论长期还是短期,都很感谢当时的坚持呀。

当看到汪老说自己在写作上是个爱好多样的两栖类“杂家”时,产生了一种“虽然我是个渣渣但是我能get到为什么我欣赏的作家为什么兴趣广泛因为我也有这样的好奇心啊。”的共鸣感, 果然没喜欢错人!!!

所以说,书还是要广泛地读,淡还是要坚持不懈的扯。虽然在各种社交媒体写的小作文,像老阿婆的裹脚布一样,但是某种意义上也是笔耕不辍吧。

毕竟,我也会变老,也有感慨较深,寄兴稍远的机会嘛。到时候一肚子感慨无法言说,肯定特别憋屈,说不定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和寿命的。

*

涉及到人生感悟的部分初有头绪,但还得组织语言,放个哈韩知乎体预告好了。

不是很喜欢爱豆的亲故是种什么体验?

*

最后说下减一星的原因。

排版太辣眼睛了,每一篇文章的标题都和正文一个字号,也不换页。严重影响阅读效率,真滴烦。(x_x;)

大家之所以被称为大家,不是没有道理。读着汪老写的散文,真是感觉如沐春风。没有华丽的语句,没有故作悬念,于一片平和中趣味盎然。他写西南联大跑警报的地方,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林,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他写他被打成右派的期间,去嵩山正值桐花盛开,漫山遍野摇曳着淡紫色的繁花;从林县出来,有一条小河,河的一面是峭壁,一面是平野,岸边密植杨柳,河水清澈,沁人心脾。他还写葡萄灌藤,是葡萄藤中通有小孔,水可从地面一直吮到藤顶,简直可以听到它吸水的声音。生活中处处都是美的享受。

汪老还真正的做到了他所说的“随遇而安”哇,做到了对生他养他的故国满含深情。被下放到农村的期间,他收集民谣,研究风俗,在马铃薯研究站,蹚着露水,到试验田里摘几丛花,插在玻璃杯里,上午画花,下午画叶子,马铃薯成熟后开始画薯块。他也曾因生活的穷困和卑屈而表现出悲观色彩尖刻、嘲弄、玩世不恭,沈从文发觉后,要求他对生活“执着”,对生活充满热情,即使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也不能觉得“世事一无可取,也一无可为”,可以说是深刻地影响了汪老。无论是跑警报,还是下放农村,都能用对生活的执着和热情支撑自己苦中作乐,化作美,化作健康的人性。

读汪老先生的书,这是第二本。这一本书里有的文章我在读《汪曾祺散文精选》时已经读过,但并不影响我认认真真地再读一遍。

        读汪老先生的文章,特别放松,老先生的文笔质朴无华,还有一些小幽默,即使是写“跑警报”这一类抗战时期的事,也写得极具趣味,有时令人忍俊不禁。写他文革里被打成“右派”下放到张家口劳动,也只是点到为止,并没有一字字一句句地为自己诉苦。这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历经沧桑,看到的还是生活里的美好,依然保持一颗热爱生活的心,不能不令人敬佩!

        从书中的最后一章不难看出,作为老一辈的作家,老先生在自己写作的同时,又不乏对后辈的指导,字里行间,处处可见谆谆教诲,言辞温婉,让人信服。至此,我心里的敬佩已然变成敬仰。

        《独坐》这样的书,真的可以让人修身养性。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3篇读后感


3篇读后感范文一

暑假,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路上,经历99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就不要怕辛苦,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个子不高,是只从怪石中蹦出的神猴,他住在花果山,与那里的猴子们成了亲人。后来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500年之后,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所以,我很喜欢他。

在我的同学中,又像猪八戒一样的葛玮。他每天吃得特别多,别人吃一碗饭,它就能吃四碗饭!别人喝一口水,他就能喝三杯因此他长得很胖,啤酒肚子、水桶腰。一次体育课,跑步比赛,全班都得参加。到葛伟跑了,只听一声枪响,葛伟跑了出去,可他太胖了,根本跑不动,还差点么摔倒。唉,葛伟该减肥了,我想:猪八戒也应该减肥了。

读完《西游记》,我终身受益。长大后,我要像唐僧一样善良。看到大街上有要钱的可怜的人们,我总会施舍他们一些钱;看到有希望工程活动,我会第一个捐文具、书和钱;有些有意义的献血,我也会参加。

《西游记》我国四大名着之一,这样的书大家都要看。这些书里都是精华,你把它读懂读透,就吸收了精华。所以,大家都看看吧!

3篇读后感范文二

星期五的晚上,我再次读了语文书上的《向命运挑战》这篇文章,内心再一次被霍金的那种好学,顽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聪明的霍金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但他不知换了什么病,双腿和几个手指都不能动了,连说话都很困难。可他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更努力地去学习,终于成为了着名的教授。

为了与咄咄逼人的病人斗争,他努力锻炼,坚持靠自己的力量上楼。腿的力量弱了,他就用手拉着扶手艰难地走上楼去。读到这,我被霍金的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多么伟大的霍金呀!医生说他活不了多久,可是霍金硬是要靠自己的力量和命运挑战。最终,他胜利了。人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吗?不管有什么困难,只要你能和命运勇敢地进行斗争,你就能胜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做到霍金那样子呢?有些人换了疾病,本来是有希望的。可是他就此放弃,身体一天天虚弱下去,最后,本来可以治好的,却因为自己不努力而走向了死亡。多么可悲呀!还有一些人,身体很健康,却很懒惰,不愿意去学习。结果到死还是一事无成。想到这,我不禁又从内心感叹道:霍金真厉害!

我想,通过这篇文章,我也许以后再次面对困难时,会像霍金那样,顽强地挺过去。因为,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胜利!

3篇读后感范文三

几年前曾看到过这样一段话我在四年前始得此书的日译本,记得曾流了泪三日夜读毕,就是后来在翻译或随便阅读时,还深深地感到刺激,不觉眼睛润湿。这不是悲哀的眼泪,乃是惭愧和感激的眼泪。除了人的资格以外,我在家中早已是二子二女的父亲,在教育界是执过十余年的教鞭的教师。平日为人为父为师的态度,读了这书好像丑女见了美人,自己难堪起来,不觉惭愧了流泪。我一直想拜读这本让夏丐尊先生如此感动的书《爱的教育》,这个寒假终于如愿以偿了。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与神对话(3) 读后感(3)篇


这是我见过最美好的婚姻誓言:

南茜和尼尔来到这里,是为了在诸位面前,大声地公布他们彼此的爱,说出他们的真相,宣布他们选择与对方共同生活和成长;他们希望诸位亲朋好友来这里见证他们的决定,从而让他们的爱变得更加坚定。

他们今晚来到这里,也是希望他们的结合仪式能够让我们所有人变得更加亲近。如果你今晚与配偶或者恋人同来,那么让这个仪式成为一次提示——提醒你们别忘了你们自己的爱情关系。

为什么要结婚?尼尔和南茜都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们已经把他们的答案告诉我。现在我想再问他们一次,以便他们能够肯定他们的回答,确认他们的理解,坚定他们对他们共同的真相的投入。

南茜和尼尔,你们跟我说过,你们清楚地知道,你们进入这段婚姻,并不是为了得到安全感……你们知道真正的安全感并不在于拥有或者独占,也不在于被拥有或者被独占……更不在于要求、期待甚或希望对方将会提供你认为你在生活中需要的东西……

而在于认识到你在生活中需要的一切……所有的爱、所有的智慧、所有的睿见、所有的权力、所有的知识、所有的理解、所有的照料、所有的同情,以及所有的力量……都存在于你的内心……你们与对方结婚,并不是希望得到这些东西,而是希望送出这些礼物,希望对方能够更多地拥有它们。

尼尔和南茜,你们曾经对我说,你们清楚地知道,你们进入这段婚姻,不是想用它来限制、控制、阻碍或者束缚对方,而是要让对方能够真正地表达和诚实地庆祝你们内心最崇高和最美好的感受和想法——包括你们对神的爱,对生活的爱,对世人的爱,对创造的爱,对工作的爱,或者其他任何真正代表你们、给你们带来欢乐的感受和想法。南茜和尼尔,你们曾经对我说,你们认为婚姻带来的不是责任,而是机会……

成长的机会,完整的自我表达的机会,在生活中发挥最大潜能的机会,疗愈每个误解或者贬低你们自己的想法的机会,通过你们两个灵魂的结合而最终达到重归于神的机会……

你们清楚地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神圣结合……与你们爱的人共度生命的旅程,彼此平等相待,相互尊重,有难同担,有福共享。

现在,请你们各自拿起一枝白玫瑰。它象征着你们更大的理解,象征着你们的灵性本质和灵性真相。它代表着你们真实的、至高的自我,代表着纯洁的神之爱,现在和将来永远照耀着你们的神之爱。

指环象征着太阳、地球和宇宙。它象征着神圣、完美与和平。它也象征着灵性真相、爱和生命是永恒的……是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此时此刻,尼尔和南茜选择了指环,他们想用它来象征的是统一,而非占有;是结合,而非限制;是拥抱,而非圈套。

尼尔,请跟着我说:

我,尼尔……恳求你,南茜……成为我的伴侣、爱人、朋友和妻子……我在此宣布,我愿意给你最深的友谊和爱……当你处于巅峰时如此……当你落进低谷时亦然……当你清楚地忆起你的身份时如此……当你忘记时亦然……当你怀着爱去行动时如此……当你不这样时亦然……当着神和在场诸位的面……我还宣布……我将会永远努力地看见你内在的神圣之光……永远努力地和你分享……我内在的神圣之光……哪怕是在,尤其是在……黑暗来临的时分。

我愿意与你相伴到永远……让我们的灵魂结成神圣的伙伴关系……以便我们可以共同从事神的工作……将我们之间一切美好的东西……与我们接触到的所有人分享。

我们完全明白,唯有夫妻双方才能主持他们的婚礼,也唯有夫妻双方才能批准他们的婚礼。我的教会,或者国家赋予我的任何权力,都不足以使我有权宣布唯有两颗心才能宣布、并且唯有两个灵魂才能落实的事情。

所以现在,由于你,南茜,还有你,尼尔,已经宣布了早就刻在你们心上的真相,并在亲友面前,在神的面前,见证了这种真相——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你们已经宣布你们是……丈夫和妻子。

现在让我们共同来祈祷。

爱和生命之神灵啊,在这熙熙攘攘的世上,有两个灵魂已经相遇。他们的命运从此将会相互交织,他们从此将会悲欢与共,永不分离。

尼尔和南茜,愿你们的家成为一个让每个走进去的人都感到幸福的地方,一个老人和年轻人和睦相处的地方,一个成长和分享的地方,一个音乐和欢笑的地方,一个祷告和爱的地方。

愿你们的亲人的生活,因你们之间美丽而慷慨的爱,而不断变得更加丰富;愿你们的工作既对世人有益,也是你们生活中的欢乐;愿你们在地球的日子美好而漫长。

与神对话三部曲的最后一部,风格仍是那么幽默,却又无情地揭露出许多我们故作不知的假象。读到第三部,才注意到书中不少观点我都曾见过,在风格题材各异的书中,在平凡无奇的旅途中,不经意地飘来,被我捕捉到,旋即丢进角落。而此刻,这些曾经的记忆串连起来,以一本书的形式呈现眼前,仿佛在证明着什么。

如果背后的真相只有一个,我相信由此表现出来的一切都是相通的。当然,如果谎言只有一个,也一样。其实不需要经由书中举例,有些事早已被论证了千百回,只是鲜有人愿意站出来高声宣布答案。就像皇帝的新装。我们并不缺乏思考和判断能力,却已不再是一个孩子。我们受制于现有的制度和价值观,不敢说出真相。

当我们通过独立思考和判断找到某些真相时,已经成为现有制度和价值观的背叛者了。若无大爱,怎会背叛?若不曾背叛,又如何拯救?

其实灵魂是否不死,人生究竟有多少轮回并不重要,因为在“死亡”之前,我们很难证实。但是我们无法欺骗自己的心,无法抹杀自己的灵魂,就迟早会被真相唤醒。我们正在走向灭亡,是不争的事实。选择就在我们手中,也是不争的事实。人生若是可以反复体验的游戏,又有什么可惧怕的?人生若仅有一次,又怎能违逆本心徒留遗憾?

这场游戏,值得我们用心玩一局。

书里说到了通灵,长达几年时间长期晚上梦到鬼众生算不算通灵,还不是一个,长期一群,梦里不停的诵经,才会醒来,偶尔也会直接被吓醒。身边人怀孕,会提前梦到孩子……身边人称呼为“仙姑”[捂脸][捂脸][捂脸],只可惜不会掐指算[偷笑],梦多了也没那么害怕了,想想自己身体里不是也住着个可爱的灵魂吗[憨笑]?原来很好奇,找师傅问过,说这辈子是布施者多念经回向给他们[捂脸],不管是真是假,倘若真能帮助到~也是挺好的……世界真是微妙,原来渴望知道更多,现在想一切随缘,该知道的时候都会知道……不会迷信于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也不会排斥任何事物的存在,珍惜目前可以感受到的,生活在此时此刻!

《匆匆》读后感(3篇)


篇一:匆匆读后感500字

我常常困惑,爸爸妈妈为什么总是跟我念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之类的话;我常常困惑,怎么又上课了?又要做作业了?太阳一转眼就下山了?

今天,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仿佛是春日里的清风,吹走了我心头的迷雾。啊!我懂了:时间来去是这样的匆匆,多么宝贵啊!爸爸妈妈唠叨,是为了让我珍惜时间;可我呢,总是被动地做这做那,是没有学会合理安排时间啊!

文中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时间是有限的,如果在有限的时间里只做了些无意义的事,虚度年华,那该是一件多么让人懊悔的事啊!读着文章,我想到了自己。每天早上,我总是磨磨蹭蹭不愿起床,美好的晨光就在我蒙眬的睡眼前溜走了;放学后,我总是想多玩一会儿,看电视剧、玩电脑游戏当我抬起头时,天就黑了。我浪费了多少时间啊!想起这些,我惭愧极了。

好吧,不能再让时间跑得比我快了!从今天开始,我要抓住太阳好好儿学习,好好儿锻炼,好好儿生活,让每分每秒都过得有意义!

篇二:匆匆读后感800字

今天,我学了《匆匆》这篇文章,作者是朱自清。它令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日子一去不复返、和对自己八千多日子的来去匆匆的感受。他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用,觉得机自己这八千多日子做得不好。他很盼望时间可以停下来,认为干什么事时间都会一点点流逝。

作者开头用到了排比的手法,触景生情。后面几句话出现许多问号,实际是在告诉人们时间一去不复返。作者和鲁迅一样,一生都在激励人们要振作,不要害怕黑暗,可是,他还是觉得自己这八千多日子不充实,再想想我们,四千多日子不就等于是浪费了吗?时间走得很快,没有任何踪迹,睡觉、叹息,愣神等等,时间都在流逝,而时间去了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表现的是对时间的无奈和惋惜,他希望大家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充实,叹息一次,就浪费了一秒钟,虽然一秒钟实在太小,可是时间都是由这么一点点组成的。时间过得太快了,如果一辈子都过得不充实、或去做坏事,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人这一辈子,一定要去努力上进,这之间,会有许多挫折、苦与累,但是,这样才会活得很充实。就算不能做好事,也绝对不能去做坏事,我感觉到,作者很爱惜时间,他希望所有人都不要浪费时间。因为,老后再后悔就晚了。

说了这么多,再想想我们自己,我们何尝珍惜过时间呢?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没有作者那么累,把学习学好就可以。可是,我们却把大部分时间放在了玩上,甚至,连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我觉得,不好好学习真的是虚度光阴,长大以后有不少学习差的当了小偷,那么,这种人就不应该来到这世界上,母亲给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她也希望我们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平时多助人为乐,上课听讲,下课好好完成作业。其实,学习真的有那么难吗?只是动一动脑筋而已。不像过去打仗的人,很苦,而且一不小心便会丢掉生命。如今,我们穿得好,吃的也好,坐在温暖的教室,多幸福啊!学习好,以后一辈子都很享福,而且现在得和朋友处好关系,这样,大家都好。如果做坏事,不好好学习,你对的自己的父母吗?还有脸见他们吗?好好努力吧!要上进,不能停留再原地不动!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去了就不会再回来,让我们去珍惜它们吧!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

篇三:匆匆读后感1000字

最先接触朱自清先生《匆匆》这篇文章是在我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当时还太小,还没有时间概念,那时我没有多大的感想。后来,我渐渐长大了,开始感慨时光了,我开始害怕时光的流逝,我发现时间他都去得匆匆。我开始想写有关时间的文章,我想把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我希望它在日后能提醒我珍惜时间。在有限的生命里,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做最有意义的事。偶然机会,我再看到《匆匆》,再回味,万般思维涌上心头。

我想,《匆匆》写出了大多数人的心声,的确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朱先生用细腻的笔法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用事实与实例形象地表达了时间匆匆与我们对时光流逝的无奈与惋惜,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而我又何尝不是这种心情呢?连朱先生那样有作为的人都发出在白云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的疑问,这实在让我感到惭愧,我活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回头一看,我却无所作为。但我不能一直生活在感慨里,赤裸裸的感慨也是浪费时间的一种方式。于是,我减少了看电影,逛街,睡懒觉,发呆的时间,取而待之,我用这些时间来打电话与父母聊聊家常,看看书,锻炼身体。也许这些事在有些人眼里并不多有意义,但人生在世,我认为,这些事儿对于我来说是有意义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吧!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确,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如江水,日夜不停,可是这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而在能感受到的人中,却仍不是所有人都能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给予行动的改变的。现实中,总不乏有这样的现象:人们不经意便会感慨时间的流逝,而日子却总是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这便是虽知时间的匆匆,却又无奈时间飞逝的活生生例子。又或者,人们总会把今天应完成事推向明天去做。可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可那是昔日的亮光吗?春天过了,四季轮回,有再现的时时候,可那是昨日的春天吗?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也是是一个平常的问题,而我对它却思之肃之。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李开复说过:想像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你存在的意义。我想,只要能着手把身边的事情做好,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忠诚朋友,善待同事,努力工作,便是用我的时间做了有意义的事。我用无价的时间换取同样无价的亲情与友情,这足够证明我生存的意义。

总而言之,朱自清先生的《匆匆》让我受益匪浅,我不知道上天给了我多少时间,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逝里,无声无息。尽管我留不住时间,我会用最朴实的行动让时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痕迹!让自己不再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苔丝》读后感3篇


苔丝读后感(一)

《苔丝》是哈代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这部小说以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的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形象生动地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的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和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实质等作出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与控诉。

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的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习俗所毁灭。小说中尤其是通过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来突出展现了她诗般的美丽特征,展现了他的火热的爱与强烈的恨,并且通过男性主人公与她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这一形象。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的性格和诗歌力度的认识中发生了作用。

而我,从此篇小说中悲剧的发生告诉我,凡是有小鸟欢唱的地方,总是有毒蛇在嘶嘶叫:当她精神上康复了,动身去塔尔勃塞时,可以在每一只鸟儿的叫声中,听出她对生命的渴望,但鸟儿快乐的音符却很少出现。

苔丝读后感(二)

感觉有点说不清读完《苔丝》的感觉了,好多的感情交织在一起,有点窒息。

苔丝是个悲剧,彻头彻尾的悲剧。她家境贫寒,却美貌如花。对于一个自重的穷家女子来说,美貌就意味着麻烦。她吃苦耐劳,却时乖命蹇初次打工就遇上东家德伯维尔的纠缠。年纪轻轻就失身,怀孕,拉开了她生活的序幕,亦成为她悲剧的开始。人们的歧视,她能顶住,偏远处劳动的艰苦,她也不怕,和牧师出身的青年大学生克莱尔的相爱却压垮了她。新婚之夜,互诉心曲,都端出了自己人生中难以启齿的一段。对等的倾诉却没有对等的结果:苔丝不变初衷,依然怀爱,克莱尔则一反常态,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她。自此,悲剧愈演愈烈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终于是,不堪刺激的苔丝杀死了德伯维尔,成了一个杀人犯一个世所不容的美丽纯洁的杀人犯!

老师说过了欣赏任何一部经典作品尤其是社会小说,首先离不开对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的了解,因为伟大的作品总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欣赏《苔丝》也不例外。如果单单从这部作品或者用现代人的观点思维来欣赏这部作品的话,那么,书中的主人公克莱尔委实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他对深爱他的妻子苔丝的抛弃。但明白了这部作品的产生背景,我们可能对于克莱尔不只是指责,或许会有很多同情的成分。《苔丝》描写的是19世纪后期英国农村的生活。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以坚实的步伐向前迈进,许多的偏僻地方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影响。这种影响不只表现在农村向机械化和大农业的迈进,对于人们思想的冲击同样是致命的。处于转型期的人们的思想一片茫然,这使得许多思想正在不可避免地被抛弃或者接受。正是这样,苔丝的悲剧显得是那样地催人泪下。这不能怪克莱尔,他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啊!用作者托马斯。哈代的话说,这一切都是自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兴盛交替,潮起潮落,风水轮流转!这时期思想领域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恐怕莫过于人们对上帝的疑问了,就像克莱尔那样。但是即使是克莱尔这样思想比较先进的人仍旧不可能完全摈弃旧观念旧道德的束缚,这恐怕也是苔丝悲剧的一个缘故吧。试想,在现在,想苔丝这样美丽贤惠的女人即使失身,还有谁会责怪甚至不能容忍呢!何况她是不知情的呢。同时,苔丝成了旧思想的载体。作为一个女人,她得承受家庭和社会的压力。当然,社会压力主要是道德方面的。苔丝遭遇强暴后,村子里的人认为她有伤风化,无不对她另眼相看。甚至,就是她自己也对自己不可饶恕,于是整天蛰伏在家里。她背负了历史的重荷。书中多次谈到她是贵族的后代,这也就意味着她承载了历史的思想及道德观念。她失身于德伯维尔的那段耻辱经历始终是她人生路上的巨大障碍。正是因为它,她迟迟不肯接受克莱尔的求爱。但当她克服了这一心理障碍时,克莱尔却无法再接受她了。总之,她的过失在旧道德看来始终是不可饶恕的!

同时,苔丝也开始初步接受新的思想,这也就是她最终能走出自己的心理障碍的缘故。但或许哈代只是叙事般的描述一个故事,我不认为它仅仅是在叙说一种现象。苔丝的这种转变反映了资本主义思想不可遏制的冲击力。文中最后提到当克莱尔去巴西之后思想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开始接受了在以前看来似乎是有些荒谬的事实。或许,正是这种现象的反映。或许,连哈代本人也对这种变革束手无策。于是,他创造了克莱尔这个人物来表达他的这种苦闷。幸好,哈代知道把这种情绪诉诸笔端,要不还真不知道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呢!

当然,这些只是我感觉我们应该读到的东西,但我毕竟不是哈代那个时代的人,就作品本身而言,我无法评价它的社会意义,作品中让我感动的是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情,用惊天地泣鬼神形容也不过分。尤其是在新婚之夜就得面对丈夫的离去,又有多少女人能够做到?苔丝爱克莱尔,爱得发狂。她爱得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他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克莱尔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虽说最后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他们的爱情毕竟还是超越了尘俗,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或许,这种纯洁无私没有感染任何物质侵染的爱情是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应该大力提倡的呢?当克莱尔远去巴西的那段时间,对于苔丝来说可以是暗无天日了,但她对克莱尔的爱始终不渝。她不准任何人侮辱克莱尔,污辱他们那至高无上的爱情。也许有人禁不住会问:用那么仅有的一点卑微的骄傲去支撑昂贵的爱情是否值得?是啊,在这个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年代又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信仰呢,更别说要为此付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了。资本主义思想冲击的不只是西方国家,还有东方国家,中国也不能避免。但在这样一个多元化思想并存的年代,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对于道德,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抉择?人生往往是无奈的,人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本意是什么,后者才是衡量道德好坏的真正标尺。

当然,《苔丝》的真正价值还有其艺术价值。整篇文章谋篇周密,结构严谨。文中多次运用伏笔,预兆和细节,还有场景的烘托,让主人公的形象鲜活起来。但这些并不是我关注的重点,我想或许我可以不予讨论。再说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了,或许我没有必要再作这些无聊的笑料了。

苔丝读后感(三)

一个原本安静的生命旅程,不料,偏偏遇上了一个撒旦和一个天使,就这样,生命中出现了漩涡,出现了彩虹和闪电。就这样本该安静生活的苔丝就这样走上了不平凡的命运。

我希望我的胸脯将变成你的眠床,让你安睡在莎士比亚的苔丝戏剧中这样陈述。苔丝她的爱,是那样的感天动地,但又深深的印进悲剧的色彩。最后,在某个晴空下,慢慢走上绞刑架,虽然最后是死亡的命运但她在生命的最后又得到了属于她的爱情,虽然看似圆满但她本身所带有的悲剧色彩又是那么的浓烈。

《苔丝》这本书主要记述了一个平穷的家庭的女儿的感情的经历,但这个家庭又是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因为要为了维护那个可笑的面子问题,苔丝的父母只能把苔丝交给那个没落的家族,让她去讨好,让她去为了自己的家庭做出最大的牺牲,不惜让她去嫁给阿里克杜伯维尔,然而,杜伯维尔是一个感情的骗子,在一个夜晚,侮辱了苔丝,就这样,怀着屈辱回到那个平困的家,后来竟发现自己怀孕了,生下了那个有着黑色回忆的孩子,但是上天并不喜欢这个孩子,最终让这个孩子在一个夜晚死掉了。于是苔丝选择了逃离去了另一个牧场,这时他又遇到了她的天使,安琪儿克莱尔。两人经历一段曲折后,最终结婚,但苔丝不想隐瞒恋人自己曾经失身的经历,所以就说了,但结果是丈夫接受不了,所以两人的爱情就这样暂时的结束了。苔丝回到家,只有羞辱和绝望。在以后她去了另一家农场,迫于生计,她四处打工,却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碰上了杜伯维尔,在他的诱惑下成立她的情妇。再后来,克莱尔想通后回来寻找苔丝,但一切都是那么的晚了,苔丝与他想面对而立,却再也回不到最初,在克莱尔转身离去的一刹那,苔丝原谅了他。回到房间,苔丝不能容忍杜波菲尔对克莱尔的侮辱,杀死了他。就这样,她转身去找了克莱尔,最后两人和好了,虽然在三天后,警察带走了苔丝,但苔丝却微笑着面对。

太阳升起了,这座城市沉寂了。

苔丝是伟大的,因为她的爱情,但又是可怜的,以为世俗的约束,因为在那个年代,男人们对自己的放纵觉得理所当然,而对于自己的妻子却是专属自己,他们眼里容不进沙子,如果当初,克莱尔能够理解自己的妻子,那么,一切都不会失去。

美丽的苔丝,也许因为自己的美丽才让自己陷进这场纷争。但美丽又怎能成为苔丝的错呢。

这点应该值得思考吧。

注:精彩知识请关注

《目送》读后感3篇


《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下面是关于《目送》读后感的内容,欢迎阅读!

第1篇:读龙应台《目送》有感

假期读了龙应台的《目送》,书中写尽了作为女儿、母亲、姐妹的她与自己的父亲,儿子,哥哥一次次的聚散离合。一次次的目送也意味着人情的浓淡,一次次的目送讲述了多少沧桑巨变。

新学期伊始,我和爸爸离开了我们一直生活的营口,来到了大连。爸爸来这里工作,而我也来到了一个新的学校,开始了新的生活。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突然的离别让我感到兴奋和恐惧,兴奋的是我终于可以摆脱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恐惧的是我面临的陌生环境常常让我感到离开了母亲的孤独。

曾几何时,我一直是她的翅膀下长不大的小小鸟,可是现在我要一个人来面对以前从来不用费心的日常生活,尽管还有爸爸,可他是个工作狂,忙的时候常常自己的顾不得吃饭。

临行前妈妈收拾好了我所有的该带走的东西,但我们踏上月台,例行挥挥手的一刹那,满载着行将远行的兴奋的我突然发现母亲眼角的泪痕---我是不是太粗心了,还是我太不在意了,我还没有能力去体会她此时此刻的感受。当列车渐行渐远,我依稀能感觉到妈妈一直站在初春的寒风中,列车,也许是我的身影,像一块吸力巨大磁铁,牵引着她的目光,就那样,她会一直望着远方。

这种经历让我想起《目送》一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作者的儿子安德烈,他在妈妈的心目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从小对母亲的依赖,“直到学校门口也不肯松开紧抓着我衣角的小手”“在通往学校的路上,在茫茫的人海中,一次又一次地回头,与我四目相对,跨越一切。”可是当他一天天长大,渐渐对母亲不解,不屑,甚至反感,当他终于有一天远赴异国求学,临上飞机之前,“我们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够到他的胸口,很明显,他在极力忍受着这种告别”“在他等待检查护照的过程中,我一直站在那里,等待他那一次又一次的回眸,但这次,他没有,他没有回头,甚至没有做出任何动作,自动门‘咻’地关闭了,再开门时,人影全无,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垃圾桶,就那样伫立,静默着……”

仔细想想,我和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虽然我没有象安德烈那样对母亲“抵触”,但我以后不会吗?我永远不会吗?我不敢答应自己虽然我现在每天都乐此不疲第和妈妈电话汇报、滔滔不绝讲我的新生活,但我会不会有一天面对着她却默默无言吗?我不敢肯定。

时常想起和妈妈一起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看到我中意的东西,无论多么贵妈妈都会捡到篮子里,而有一次她选了一包自己喜欢的饼干,我竟然说“妈妈,这种口味的饼干最难吃了!快放回去吧!”在我的印象里,妈妈只对那些被我吃腻了而丢到一边的食品感兴趣,而且那样津津有味。

当年的妈妈身后的跟屁虫现在已经自己单飞了,我和她可能也要同样经历着无数次的彼此的目送,当她过来陪我度过每个周末返回营口,当我每次从营口返回大连,看着列车远去,看着彼此的身影从对方的视线中变小变小、直到消失,我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她在变老,而我,在长大。

没错,就象龙应台在书中所写:“我渐渐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与他的缘分是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在小路的这一段,他在小路的拐角处,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第2篇:读《目送》有感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小时候,你牵着他稚嫩的小手,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维多利亚小学。他用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而你,用深沉的眼眸,注视着他。铃声一响,人影错杂,奔向不同的方向,他放开了你的手,在喧哗的穿梭纷乱的人群里,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随着奔流的人群走向远方。但他不断地回头,穿过一条无边无际的时间长河,他的视线和你凝望的眼神隔空交会。

背着书包的瘦小身影在你的凝望里消失在门里。

十多年后,你送十六岁的他到机场,告别时的拥抱,在十几年时光的沉淀下显得生涩。

你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你的深情他已不再熟悉,你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寸往前挪.,慢慢地,渐渐地,他的背影消失在你的视线里。

你一直在等待,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二十一岁的他和你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即使同路,即使同车,你们之间也只剩下只言片语。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内心的世界却和你一样波涛深邃,但是,你进不去,你失去了他青春的钥匙,被拒之门外。

你在凝望,等待他回眸一望,等着他发现你守望的背影,直至泪水朦胧你的双眼。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你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你的落寞,你的孤寂,你所受的沉默,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你读完博士学业回到大学教书的那一天,他用他那辆廉价的小货车长途送你,但却把车停在小巷里,卸下行李后,爬回车里,准备回去,启动引擎时摇下车窗对你说:“女儿,爸爸觉得对不起你,这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

你望着他离去的车子留下的一团黑烟,黑烟散了,车子远了,只剩下你和你身边落寞的皮箱。

十多年后,你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已年迈,而你也不再年轻。这曾是小时候的你幻想了多少次的画面,能和父亲和谐地走在草坪上,幸福快乐又肆无忌惮地笑着。而现在你的时间再也不允许你拥抱着他聊天南地北的事,说寻常巷陌那些鸡零狗碎的琐事,你只能望着那个轮椅的背影,一点点,一点点向前,然后没入门内。

没有时间伤春悲秋,你转身,然后继续奔赴那茫茫的下一站。

不久后,火葬场的炉门前,一个又巨大又沉重的棺木,缓缓地往前移,雨丝被风斜吹着,飘入长廊,湿了你前额的头发,你撩开发丝,深深地,深深地凝望着,仿佛要把他所有的一切都装入脑子,望着大火里逐渐消失的身影,你才发现这已是最后一次。

你与他的最后一次目送,他已不能回头,只剩下你孤独的凝望。

你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世界以这种方式温柔地前行,而你,在一个个站牌处停留,伫立,目送。不能说,世界是残忍的,人生哪有什么恒长的厮守?你目送着父母子女的离开,目送着逐渐消失在光亮里的身影,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

其实,你又何尝不是在目送你自己?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途,长到无法衡量。你目送着从前的那个青涩的孩子慢慢地远离你,一点点,一点点走进柔和浅淡的光里。你凝望着眼前的那个自己,跌跌撞撞地走向遥远的未来,未来是一片漆黑还是无限光亮,你无从得知。亲爱的你,站在生命的中点,目送着从前的,新的自己渐行渐远。时间一点点苍老,背影-----清晰,模糊,变淡变浅,终究还是不见了。目送着一个个和你有交集的人在稍作停留后又远去,却毋庸置疑的带给你温暖与美好,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站在旅途的中点站,你向左看,向右看,不断地目送着形形色色的人离开,也目送着自己越走越远。

向左看,向右看,目送在时间里,沉淀后只剩下记忆。

第3篇:读《目送》有感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

如果你看过《安妮日记》,你就会学会坚强;如果你看过《老人与海》,你就会学会坚持;如果你看过《夏洛的网》,你就会学会真诚;如果你看过《目送》,你就会学会关爱和孝顺。

是的,关爱和孝顺,这本书里无疑体现出了作者对儿子的慈爱,对母亲的孝顺。从作者的母亲对作者的爱到作者的爱对他儿子的爱。让我们从文章中感受出深深地情谊。龙应台的母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症”,所以见过的人、见过的事、听说过的,全部都记不住。包括自己的女儿,也就是作者,并未记住,见过就忘。我能理解龙应台的心情,无奈和辛酸,把自己一手抚养大的最亲的挚爱,居然记不住他,虽说在记忆中有雨儿这么个人,却不知道龙应台就是他女儿。如果你的妈妈有一天和你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当你在夜晚默默帮他盖被,她拍掉你的手然后说‘我不认识你不要碰我’的话后,你就会体会到这种感觉,那么的难过。作者尽可能的抽出时间看母亲,只为了想让她记起自己而已,这本是每个母亲都会、而且不需要子女去说的事儿,可在作者看来,让母亲记住自己已经是‘天方夜谭’罢了。

对于儿子,就是‘你站在小路的这一段,看着她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对于作者来说,看到儿子发的母亲节礼物,心里有些开心,因为安德烈貌似意识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关心,所以发了这个网站。孩子长大了,独立了,对妈妈的依赖性不大了,什么事都自己去做,可能做事的时候即使有一些小问题也不会想到‘妈妈’这两个字了。

中国梦,我的中国梦就是希望那些已经成年的人,不管有多忙,都可以陪陪父母。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年少时生病送你去医院,一夜未眠;你可以忽视他们在你的野蛮耍赖下带你去他们可能觉得浪费或者没有钱去的地方;你可以忽视他们从帮你换尿布到送你出国。但是你不可以忘了,他们是你的父母,养了你十几年甚至更久的人,最亲最爱的人。我更希望那些有孩子的在外打工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回家看儿女的人,可以抽空回家,尽管你很忙,尽管你可能抽不出身。但是记住,一定要去看他们。他们是孩子,还需要父母的爱。他们不是父母溺爱的,万千宠爱集齐一身的孩子。他们需要关爱。你或许会说‘他们有叔叔阿姨老师陪着,不会寂寞的’,但是你想过么,这些亲人再亲,也亲不过你们,因为你们是生他养他的人。谢谢龙应台的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亲人的可贵。

父母,亲人无疑是你最亲的人,所以,抽空陪陪她吧。

刻舟求剑读后感3篇


刻舟求剑这篇文章教给了我们怎样的道理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读后感,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刻舟求剑读后感一

有一个楚国人出门远行,刻舟求剑读后感。他在乘船过江的时候,一不小心,把随身带着的剑落到江中的急流里去了。船上的人都大叫:“剑掉进水里了!”

这个楚国人马上用一把小刀在船舷上刻了个记号,然后回头对大家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

众人疑惑不解地望着那个刀刻的印记。有人催促他说:“快下水去找剑呀!”

楚国人说:“慌什么,我有记号呢。”

船继续前行,又有人催他说:“再不下去找剑,这船越走越远,当心找不回来了。”

楚国人依旧自信地说:“不用急,不用急,记号刻在那儿呢。”

直至船行到岸边停下后,这个楚国人才顺着他刻有记号的地方下水去找剑。可是,他怎么能找得到呢。船上刻的那个记号是表示这个楚国人的剑落水瞬间在江水中所处的位置。掉进江里的剑是不会随着船行走的,而船和船舷上的记号却在不停地前进。等到船行至岸边,船舷上的记号与水中剑的位置早已风马牛不相及了。这个楚国人用上述办法去找他的剑,不是太糊涂了吗?

他在岸边船下的水中,白费了好大一阵工夫,结果毫无所获,还招来了众人的讥笑。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一个事物,时常要发生变化的,用眼光去看时常发生变化的事物,必定要犯大错误的!

刻舟求剑读后感二

我今天看了一个成语故事:《刻舟求剑》内容是:

战国时。楚国有一个人坐船渡江。船至江心,他一不小心佩戴的宝剑从剑鞘滑出掉入江中。他赶紧伸手去抓,但已经来不及了。眨眼之间,宝剑在滔滔的江中沉没。同船的人对此都感到非常的惋惜,但那楚人并不焦急的说:掉了就掉了,让我做个记号再说。

说罢,掏出一把小刀,在船弦上刻了一个印子。船上的人理解他的意思,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楚人得意的说;“这是我宝剑掉落的地方,所以要做个记号”。靠岸后,楚人根据船上刻得记号,下水去捞。可捞了半天,哪见宝剑的影子?他爬上船看着船舷上的影子,自言自语的说:我的宝剑就是在这里掉下去的呀,我还刻了记号的呢,怎么会找不到了?船上的人这才理解他在船舷上刻印子的原因。都觉的他这样做非常可笑。

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因循守旧,不知根据实际加以变通的人。

大家可不要做这种人,我以后应该做一个根据实际加以变通的人,在以后的学习中要灵活运用知识,不能死记硬背,把学习提高上去。

刻舟求剑读后感三

《刻舟求剑》这个成语故事,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读过,当时没怎么懂这个故事的意思,今天我又一次来读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一个楚国人,总是认为自己很聪明。一天他做船过江,突然,他带的一个体宝剑掉进江中,船夫看见了说:“宝剑掉下去了,快下去找呀”!可是楚国人一点也不着急。他掏出一把小刀,在宝剑掉进江里的地方刻上记号,等船靠了岸再顺着记号下去找,可船靠了岸,他下去找里却毫无收获。

《吕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这句话正是说明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方法不对头,办事拘泥,不知道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作相应的改变,那是不对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3篇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读后感:命运?成长!(1)

谢滨宇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在学校近期举行的纪念莎士比亚逝世400周年阅读周活动中,我有幸在语文老师的引领下,接触到了这部作品。合上整部作品后,我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种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一个有关命运的问题。

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悲剧式的英雄人物。他身负杀父夺母之仇,还被抢走了嗣位权,时刻陷身于阴谋算计之中。宫廷政变后,他母亲的新任丈夫,丹麦的新任国王克劳迪斯,既是他的叔父也是他的继父,既是他的亲人也是他的仇人,这样一种尴尬的关系,让哈姆雷特矛盾。之后,为了掩饰真实意图而不得不装疯卖傻的哈姆雷特,得不到母亲的理解,同时又变成国王的眼中钉,这样孤立无援的状态又是一重矛盾。情感上,他左右为难,既希望与奥菲利亚接近,又不想将她卷入政治斗争当中,尴尬的地位、紧张的气氛、复杂的情感更凸显出他性格的矛盾。

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种哈姆雷特式的矛盾不正与我们生活中的某些细节相类似吗?哈姆雷特仅仅只是哈姆雷特吗?不,哈姆雷特实际上也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其实生活中的我们,也会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而拼搏或是挣扎,也会因为生活的压力、社会中的竞争、诸多不理解以及很多尴尬而迷惑的事,让我们自己的内心痛苦、煎熬、挣扎、矛盾。同样的,我们也渴望光明、渴望美好的未来和生活,我们也向往自由,也期待一切纯洁而美好的人、事、物、心灵、灵魂以及环境,我们也追逐梦想,也在理想与现实中周旋着、挣扎着、追求着。

但现实的矛盾与痛苦,理想中渴求的美好与光明以及这两者之间的落差,同时也让我们对人生和哲学有所思考,让我们学会知愁、排愁,学会隐忍,学会放下,学会宽恕,学会豁达,使内心更柔软、更坚强、更慈悲、更有悲悯情怀。因此所谓的成长,是催促我们去努力,去竭尽全力,甚至拼命地去成为一个豁达、积极、纯粹、有方向的人。经历痛苦,而后学会成长。正像有一首歌里所说的那样,每当我们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们迷失在黑夜里,我们会发现夜空中那颗最亮的星,给我们方向。这就是我在哈姆雷特身上看到的自己。哈姆雷特,这样一个有很多经历,内心有很多痛苦的人,他所呈现出来的故事注定是吸引人的。

有一句话说命在我手不在天。既然这样,我们就应该轰轰烈烈的干一场,潇潇洒洒地拼一次。哈姆雷特不仅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悲剧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还让我学会了去懂得生活,去体会成长。

哈姆雷特读后感:时局变幻下的爱情(2)

作为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终于有机会把经典中的经典拿出来品尝一番。整个故事情节丝丝入扣,让读者找不出丝毫的漏洞,而又没有过多渲染的写作技巧。整部戏剧的关键开端是主人公好友霍拉旭在守夜时发现一个游走的灵魂引发的印证,进而推动故事情节的进一步发展。

守夜的军官马西勒斯、勃那多两次看见过那一个可怕的怪相,起初霍不相信,所以才请求那晚自己也来陪着一起守夜。勃那多首先提出这游魂正像已故的国王的模样,霍亲眼所见之后,用他更有力的证据推断游魂的来历以及事件要禀明王子的重要性。身上的那副战铠,就是它讨伐野心的挪威王的时候所穿的;它脸上的那副怒容,活像它有一次在谈判决裂以后把那些乘雪车的波兰人击溃在冰上的时候的神气。这处描写不难看出丹麦国王是深受将士们爱戴的。

我不知道是何种原因,为什么丹麦人会认为有游魂在静寂的时辰用军人的步态走过他们的眼前时,就会预兆着国内将要有一番非常的变故发生。马西勒斯:谁要是知道的,请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要有这样森严的戒备,使全国的军民每夜不得安息;为什么每天都在制造铜炮,还要向国外购买战具;为什么征集大批造船工,连星期日也不停止工作;这样夜以继日地辛苦忙绿,究竟为了什么?谁能告诉我?一个军官都忍不住对现在国王的做法、当前丹麦国内的政治环境进行诘问,或许平静只是表象,就算没有后来的比剑死亡事件,丹麦时局同样不会稳定。这也暗含着对新国王统治的不满,更是激发了对已故国王形象的赞美和能力的肯定。勃那多:王上在过去和目前的战乱中间,都是一个主要的角色,所以无怪他的武装的形象要向我们出现示警了。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防投资和军事建设来说,要想稳定必然要有所作为。

在霍告知主人公事件以前,戏剧第二场国王、王后对哈姆雷特进行一次短暂的教诲。王国:我们要凛于后死者责任的重大你这样孝思不匮是对上天的罪戾,对死者的罪戾,也是违反人情的罪戾;王后:对丹麦王应该和颜悦色一点,活着的人谁都要死去,从生活踏进永久的宁静。两人的关心并没有减少主人公对父亲死亡才一个月的悲伤,反而衬托出新夫妻对于老国王逝去的冷漠无情。哈姆雷特对于母亲也是有埋怨的,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那流着虚伪之类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

很快主人公得知父亲死亡的真相,通过那些主人公和霍的对话中父亲微小之处的表情变化,还有他隐藏不住的悲伤,证明他很爱自己的父亲。为了让死者灵魂安息,为了夺回王位,他毅然决定复仇!于是便开始装疯卖傻,因为波洛涅斯家族和王室的关系是头脑之于心灵的重要,引出这个线索的关键人物只剩下奥菲利娅了。奥菲利娅已经聆听过父亲和哥哥雷欧提斯的教导,如此更带动波洛涅斯坚信哈姆雷特的疯癫是因为痴恋未果收到巨大的刺激导致的悲剧。

然而国王始终未对哈姆雷特放下戒备,一直担心哈姆雷特不顺从自己,进而威胁到自己的王位。他没有直接信任波洛涅斯的推断,几次的试探、波洛涅斯偷听被杀死后,引来了一轮血腥的比剑内幕阴险案。而奥菲利娅无非是这场复仇里的牺牲品,但是埋葬她坟墓的两个小丑角的对话又对她的告别增添了些中世纪时代下女性的价值,这里没有过多的描写哈姆雷特知晓爱人去世后的心境,他当时就在坟墓现场,也许个人情感上的归宿始终抵不过王室家仇吧,毕竟那是一个时代给予他的重大责任!

这真的是一部好戏剧,故事的最终悲惨结局已广为流传,很想看现实中的戏剧表演。每个人的性格都足够鲜明,莎翁的写作技术相当高超,当自己静静去体会其中的奥妙时就发现作品中有许多可以欣赏之处。以上都是自己的一些小见解,如有不适之处,请各位群友多多包涵。

哈姆雷特读后感(3)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因此,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接着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后来,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己的判断。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接受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终于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角色,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非常吸引人的作品啊!

有味 读后感(3)篇


《有味》这本书的作者汪涵,是一位我很欣赏的综艺节目主持人。其实,之前对于汪涵的了解并不多,仅限于《天天向上》这一综艺节目,以及《我是歌手》中的那段力挽狂澜、引来喝彩的救场故事。尽管如此,在他主持的节目中,我看到了他的睿智、幽默,以及博学。我想,一个人当有足够的积累,方能在主持时表现得如此从容。这样的积累,可能是书籍的熏陶,可能是用心思考,也可能是岁月的沉淀,亦或者皆有之。这样的人,令人折服。于是,带着试图更深入了解他背后故事的想法,我打开了这本书。果真,并未让我失望。“有味”是一个很抽象的词。什么样算有味?n习惯清淡饮食的人,盐稍微加多一点都会觉得难以入口。而对于口味重的人来说,最怕的却是饭菜没有盐味。酸甜苦辣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标准。而对于汪涵而言,两片香干、一口糍粑、一只木盆、一把油布伞、一支箭、一把古琴、一团墨、一杆秤、一把鸡毛掸子、一把扇子,这些普通又平常的小物件,都是极其有味的。因为,这些小物件背后的制作人,一直沿袭着千百年前的传统,采用忠于原味的制作方法,仔细雕琢着手中的这些物件。时光在流逝,现代科技改变了世界的模样,而这些或精细、或古老的物件以及它的制作人却固守着自己原来的味道。如,制琴的朴云子,做豆腐干的老李,做木匠的于爹。时光老了容颜,记忆早已泛黄,然而他们手中流淌出的味道,却从不曾被改变。书中看似在写这一个又一个简单的物件,其实却是汪涵对寻找原味、回归简单生活的一种向往。他说,愿意做个烟火神仙。一边身处繁华,一边寻求宁静。其实,又有几个人不向往这种生活呢。但是,活在世俗中的我们,往往是一不小心就沾染了世俗的尘埃。书中写到,“于爹不管那么多,就这样一直搞下来,后来好多年都没有碰到过一个同行。那些人都被风雨散去了,他们坐不住,对外面的世界向往着,也别扭着。只有于爹不关心外面的世界,那些大的概念他都没有接触过,也没有人和他说过,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理想,什么是人生哲学,什么是时光流逝,也不知道他其实是天底下最快乐的木匠。”n禁不住世俗诱惑的人,都被时代的洪流湮没了。反倒是,从不关心外面世界的于爹,成了天底下最快乐的木匠。有时候,见得越多,反而欲望越多,焦虑越多,更不易感受到快乐。相反,越是单纯简单的人,越容易收获快乐。我想,世上有两种人最易获得快乐,一种人就如“于爹”这样,完全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所以不会被外界打扰。另一种人,向往外面的世界,也见识了更多有趣的世界,但从未迷失过自己方向,他懂得自己的快乐在何处。最怕的是,见得太多,想要的更多,得到的却寥寥无几。这种人最不易快乐,反倒是焦虑忧愁常伴左右。然而,怕是多数人都不是这两种人。所以,烟火神仙也不是谁都可以当的。书中说,所谓看破红尘,红尘不看也就破了。多么有禅意的一句话。越是刻意去放下,心中越是多出牵挂。反倒是,当对一切淡然处之时,心开始变得平静柔和。关于童年的记忆。书中,各篇章里反复多次提到过对童年生活的记忆。童年时,香干松脂般的味道。童年里,烤糍粑的焦香味。坐在大木盆里,在氤氲的蒸气中,母亲为其洗掉满身污泥时,手在书中划来划去的声音。奶奶在油布伞下,为其撑起的无忧无虑的童年。童年时,关于墨的畅想。妈妈牵着其上街去买新鲜椿芽时,卖春芽的大娘给的带有人情味的笑脸秤。童年里,关于鸡毛掸子和父亲、母亲的故事。汪涵说,童年生活仍是他灵感的养分,走得再远,那段日子也不曾放下。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段独属于自己的童年记忆。那段日子,虽短暂却美好。即使后来我们长大,离开家乡去远方,成为期待的大人模样,童年里的那些人、那些事却不曾远去,它会在记忆中一直伴随着我们。那时的我们单纯、美好,没有建功立业的压力,没有尔虞我诈的心机,不用在乎世俗眼光的看法。我们,只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快乐的味道。可能是两片香干,一口糍粑,也可能是一个木盆、一把油布伞。这些快乐的味道,都是由快乐的手艺人,采用亘古不变的多年古法,一点点传承下来的。这样的味道,方才称得上真正的有味吧。

2017/12/25

抱着了解策神汪涵的心态读这本书,一直觉得荧幕上的他是与一众主持人、明星不同的,于我而言,有莫名吸引力。湖南台很多主持人的幽默与欢乐体现在闹腾、恶搞或是自我矮化,博取观众一笑(以至于家里父母奶奶外公外婆和一批七大姑八大姨很排斥我们一众小辈调到这些频道);汪涵的幽默却总是内敛,不阿谀奉承嘉宾,也不自我贬低,一手执话筒,一手执折扇,尽显的是从容淡定与风度。 

读完这本书,不失望,觉着他应该就是这样,才情不浅、涵养够深,或调侃或平实叙述的语言都很有吸引力,无论如何,让我感受到了,美好真是藏在生活无数的小细节。比如以下

「“因为香干,这一种食物的渺小存在,作坊里的每个夜晚都是温暖的,掌灯时分,岁月在微黄的灯光里漂洗,一百年让墙壁淡了下去,门框也在不经意间松动,用木檩一次又一次钉紧,人的影子却还是一样的长。”」

对靖港香干的描述融入了更多人情味。

还有

「执著于原味的生活,我固执地守候生活的起点,不管以后走多么远,那个起点其实也是我的终点。我顺着它的味道,抵达那些温暖的文字。记得汪曾祺先生对香椿拌豆腐这样写道:“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文字的细腻拿捏和到位地引用。

他说每个人都应该有要寄情的东西,确实,他爱书画、扇子、茶道、香道、古玩、弓箭等等一系列传统民俗色彩很重的物品。他对这些爱好是深入骨子里的烙印。很感动的是,他多次说过,希望更年轻一代不要丢了这些东西,这些才是中华文化的根。他甚至不用电脑,据说有味一书也是一字一句写下来的。

印象很深的还有他提到的吴昌硕先生的一句话,“奔放处要不离法度,神微处要照顾到气魄”,颇有持节而中的智慧与通达。

以城市画报对汪涵采访中的一段话做总结,期待并努力成为眉眼之间散发着从容淡定和自信的人。

「Q:城市画报:看这些书对你现在的生活有什么帮助?

A:汪涵:它可以让你有一些理论的支撑,去化解之前化解不了的一些情绪。所有的人生病也好,不开心也好,都源自一个字:浓。你浓于情就会生出痴,浓于利就会生出贪,浓于名就会嗔。贪嗔痴是最可怕的。不开心的东西浓在心里就会淤结成气,气结不化就会生出病,痛则不通,通则不痛。对付这个“浓”字最好的办法就是淡。老庄也好,佛经也好,都是最好的一些方法,它教你淡然。」

任何人想要快乐首先是要做神,神是有职责的,是要打卡上班的,做得好了就受人供奉,我每天在五光十色的灯光下面对成千上万观众,那就是做神,我做得好了,大家叫我“策神”,给我荣誉、鲜花、掌声,给我挣钱的机会,这满足了我极大的虚荣心。神是群居动物,很多事情一个人搞不定,天兵天将、哪吒、托塔李天王,整个一大部队,我也是在灯光师、化妆师、摄影师、导演所有人的帮助之下成就了自己。仙就不一样了,仙是独处的,是自由飘逸的。他讲究个人的修行,用五百年、八百年修炼自己。仙很快乐,喝酒吃肉,吟风弄鹤,抚琴下棋,要不就在天上飘着,男男女女没事就漂洋过海去了。关门即是深山,山人即是仙人,我下了班之后就飘然而逝了,我就干自己的活儿。所以“神仙”这俩字特别符合我这种张弛有度的生活,一边身处繁华,一边寻求宁静。

金瓶梅 读后感(3)篇


最近工作紧张,正巧这周有一部文学巨著是免费的,赶快开始。咳…咳咳……《金瓶梅》确实是巨著,比《水浒传》耐读多了,200章呢,人物刻画细腻,情节是极好的,若是客官心生了是非,那是官人恁的歹了。大概第七章吧,王婆设计勾引潘金莲,分十步,从一分分析到十分,每步有进有退,真是精彩。

第一步:西门庆买绸缎,王婆借日历。预期效果:他若见我这般说,拣了日期,不肯与我来做时,此事便休了;他若欢天喜地说:我替你做。不要我叫裁缝,这光便有一分了。

第二步:邀请潘金莲到王婆处动工。预期效果:我便请得他来做,就替我缝,这光便二分了。

三步:安排潘金莲午间吃茶点。预期效果:他不言语吃了时,这光便有三分了。

第四步:第三天让西门庆出场喝茶。预期效果:他若见你便起身来,走了归去,难道我扯住他不成?此事便休了。他若见你入来,不动身时,这光便有四分了。

第五步:向潘金莲介绍西门庆。预期效果:他若口中答应与你说话时,这光便有五分了。

第六步:鼓励西门庆请客表达谢意。预期效果:他若是不动身时,事务易成,这光便有六分了。

第七步:王婆出门买酒菜,请潘金莲陪西门庆一会。预期效果:若是他不起身,又好了,这光便有七分了。

第八步:买回酒菜,三人同吃。预期效果:他不肯和你同桌吃,去了,此事便休了。若是他不起身,此事又好了,这光便有八分了。

第九步:再去买酒,留下二人。预期效果:他若焦燥跑了归去时,此事便休了;他若由我拽上门,不焦躁时,这光便有九分,只欠一分了。

第十步:西门庆说甜话,拾筷子,捏脚。预期效果:他若闹吵起来,我自来搭救。此事便休了,再也难成。若是他不做声时,此事十分光了。这十分光做完备,你怎的谢我?

王婆的十步走计划一气呵成,顺理成章。该计划的最明显特点是,十大步骤全都显得光明正大,适合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换言之,十项程序完全符合一般的公共道德和礼节原则,即使被武大、武松等人撞见,也能自圆其说,进行解释,而且进退有据,不失体面。这王婆当真人材,拉良人下水,不动声色。比起来,那些逼良为娼的手段就太没技术含量了。

潘金莲 :身体语言,嘴上说的和身体语言不一样,聪明伶俐,手巧,花心,毒辣,喝酒后很美,看着单纯,勾引手段厉害,心狠歹毒,对武大女儿粗暴,

王婆:对人性非常了解 ,特别了解女人,善于观察,很有计谋,明白表示爱钱,王婆借瓢,不怀好意,平时不找的人找,必是有事,王婆心理素质好,故事因其起,有计谋,王婆出的杀计,这个矮子病得厉害,第一次出嫁父母做主,第二次出嫁小叔子做主。

西门庆:花心,嘴甜,西门庆对小孩,他在为人处世上还是很有懂的,西门庆把武大推翻就跑了,运哥也跑了,遇事弱者反而不管用,想到武松,他的反应,对潘金莲真喜欢,有决断。

王婆和西门庆:谋好的算盘,设好的局勾引潘金莲,不停的夸奖潘金莲 ,

潘金莲和西门庆:女有情,男有意,两人发展太快,两人紧挨,都不知道这世界还有羞耻,两人遇事都非常的歹毒

王婆和潘金莲:

武大郎与潘金莲:两人关系不对等,一方嫌弃另一方,潘金莲平时对武大颐指气使,

运哥:卖雪梨,水盆里切菜,半点不漏,为了利益,运哥和王婆一番争斗,故事因其发,武大郎与运哥,以弱对强,

武大郎:自身条件差,长得矮,性格懦弱,单纯,遭到饿,可是谁管呢?

道理:好事不出门坏事出千里,切记。

故事很有趣,环环相扣,语言幽默,人物性格心理刻画得很好。

第十回

看的是齐鲁出版梅汝先生校注的新绣画版,前78回写的细碎的很,怎么个来往应酬,怎么个人情世故,怎么个攀附取利,忙忙碌碌莺莺燕燕,仿佛那徐徐展开的清明上河图般把这明朝众生图显现出来,79回后打西门大官人开始,死的死,亡的亡,得善终者少,含恨者多,纵是再聪颖至极,机关算尽人财空。金莲儿聪慧也只能做小集讨男人欢心之事;李瓶儿忽拉拉几十箱金呀银呀的,也只能衣附于人半点不敢于人争。世上聪明人多,也只是面上聪明,只把那机灵抖落在各私专营之上,大智慧人少,是以苦不知为苦,乐不知为乐,一生完结,不知所为何。序言道: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而。余阅后,生的是四大皆空警醒之心,愿贪痴嗔,最后不过黄土一杯。

黑锅读后感(3)篇


黑锅读后感 第(1)篇

还是给四颗星吧,就像老常后记里说得那样,如果在简凡从警的最后一场结束的话可能会收到豹尾的效果,后面的有点水,这也是网文的窠臼。但总体而言,还是很有可读性的,和余罪一样,在主角从警光环的背后也透露过不少的无奈和现实对男人得打磨,婚后的余罪和简凡,都有着被婚姻束缚后的各种不如意。其实,很多人结婚的对象都不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个,即使如余罪,在婚后也会有不同程度的现实的落差,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个蒋迪佳,但跟自己共枕的,往往是姿色相对平凡的杏儿,甚至是时继红的女儿!或许,这也是男人的贱根性所在,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这么夹到碗里却吃着没有想象中的好,所以说妻不如妾 妾不如偷 偷不如偷不着。作为旁观者而言,纵观书里的几个女主,其实最适合简凡的,恰恰就是杏儿,杏儿懂生活,懂婚姻,懂简凡!蒋姐只是空中楼阁,曾楠亦只能与简凡瞬间绚烂。而简凡,对于我们而言,他的优点是本书的看点,也是男人们的YY,去掉他的这几个有优点,如长得帅,做一手好菜,聪明,那么留下来的就是跟我们一样,留着微微凸起的肚囊,邋遢,懒惰的中年油腻大叔!所以就说老常的小说来源于生活,就是我们男人的共通点,高于生活就是男人们梦想企及的那个人!简凡,简而不凡!

黑锅读后感 第(2)篇

终于看完了这部长篇小说,不得不感叹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黑锅,一不留神就被背上黑锅。小说主人公那个本性不坏,但一肚子坏水的简凡,不爱学习却很聪明,会吃会玩会做饭的大师傅却又是个破案高手。心里揣着对爱情的希望,却又经常精虫上脑留下奸情,可以说这是个满身毛病但还存有良知的矛盾人物,可能生活中有,但无论如何我也不喜欢这样的角色。因为他永远是那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德性,永远控制不住下半身还要给自己找理由的德性。单丛作者塑造的角色来说还是成功的,很鲜活。但就是不喜欢,心里为每个被他沾染过的女人不值。从相处了七年的初恋女友刘香纯,到相恋两年的蒋迪佳和终于终于走入婚姻的杨红杏,还有生理冲动下的胡丽君,曾楠,不管怀着什么目的 ,不管有什么理由,这样的花心大萝卜永远做不了人生的好菜。好在作者终于决定让本书进入尾声了不然这个并不帅的小男人还不知道要作多少怪祸害多少女人呢。哦,这真是个反面角色。当然比那些贪婪自私,阴暗心理.~损人利己,吃拿卡要.的坏蛋要好一点

黑锅读后感 第(3)篇

历时51个小时,两周时间,终于看完了。

一部不错的小说,甚至可以换个恶俗的书名<渣男成长记>。刚开始看,有如小人物意淫一般。一个出身县城的大男孩,不好好学习,混了个学历,本想从事厨师,却误打误撞混入了警察队伍。身上所有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莫名其妙的破了几个大案,身边美女如云。

随着剧情的发展,慢慢看到人性的亮点。简凡的心地善良,经历生死考验后,对人生开始思考,却始终不得。就这么幸福的生活下去吧。

可以看出,作者写作功底很扎实,最强在警察,其次在美食,然后是经济。在在絮絮叨叨的故事里,有条不紊的编着。

事事想通,一个简单的饮食,包含你对生活的态度、处事的方法、人生的思考,其实生活就是这样。也感谢作者对山西、太原风土人情、美食的描写,让我们以窥一斑。

最后说个缺点,尾大不掉,若是砍去些细枝末节或者情节,可能会更好些,看的好累。有可能作者是为了多码些字,多赚取稿费吗?[偷笑]

穗子读后感(3)篇


穗子读后感 第(1)篇

《穗子》系列是严歌苓印象派自传体小说集,通过12个零零散散的故事,将穗子的童年、少女、青春串联起来。严歌苓的童年到青春时代,正是文革如火如荼的年代,正如在自序里面形容“面对人心向恶的社会和时代,穗子和她年幼的小伙伴以恶报恶,以恶报善”。多年之后严通过文字救赎自己,没有恣意释放的情绪,她狠毒的用手术刀为你抽丝剥茧到达本质,这本质就是扭曲复杂的人性。1nn《老人鱼》中没有血缘关系的老外公,战功赫赫,胸前别着十多枚功勋章。穗子被外公带大,外公是退伍残废军人,没多少文化。一生以自己军功荣耀,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外公给予穗子生活最高的规格。“外公对于他,是靠山、是胆子,是老坐骑、是一个热水袋”,夏天的冰绿豆沙、冬天的热被窝、是酸的打哆嗦的橘子、是咸蛋黄、是吊在房檐上的咸干鱼,是一个孩子所能想象的最好的用吃来寄托的情谊。后来外公被人批斗伪勋章,是历史不清不白的“老白匪”,残废军人津贴停发、停止医药报销、扣发薪水。穗子爸妈为了撇清关系,毅然决然带走穗子。在穗子爸妈看来,她跟外公之间的嬉闹“原始、土气、愚昧,以及那蠢里蠢气的亲密之情”。后来穗子再也没有见过外公,她为外公带来的尴尬无地自容,入团表格里抹去了外公的名字。她只听别人说过外公逢人便讲穗子,穗子是她一尺三寸长养大的,只有她一个亲骨肉。后来外公外公癌症故去,亲属栏唯一的名字就是穗子。这样的文章让人泪目,当我们终于可以以成熟的心智来面对世界和爱,很多真挚宝贵的感情已经走远。2nn《角儿朱依锦》中的名角朱衣锦,是天上的尤物,俗人是不配亵渎嗅不到摸不到的。她太响了,响的引人瞩目,响的遭人嫉妒,人性中隐藏的自卑扭曲转化成了“为何你那么响我却不响所以我要摧毁你的响”。在那个人性恣意发挥的时代,注定了被批斗、挂破鞋、游街示众........。曾经触不可及的风华绝代变成了猥琐丑陋者的狂欢。朱衣锦后来不堪屈辱,服安眠药自杀被发现。放在医院过道,身体被剥得光溜溜。她变成了“白蝴蝶标本”,被钉在医院的走廊,在所有人面前“展览她慢慢死掉的过程”。原来的触不可及现在被一双双眼睛觊觎。有个电工故意把香烟头掉落在被子上,借抖烟灰伺机观察裸体。小说集中的朱衣锦的原型是黄梅戏表演大师严凤英,文革中被迫害自杀。死后被军代表诬告特务,开膛破肚。最后军代表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严凤英,我没看过你的戏,也没看过你的电影,今天我看到你的原形了!nn想到了《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个臃肿、矮胖的律师为玛莲娜申诉“她有什么罪过,她唯一的罪过就是太美丽”。3nn《拖鞋大队》里小伙伴里一起背叛耿荻,恩将仇报,孩子比大人还要危险。《奇才》里那个虚伪自私、弱不禁风、滥用别人好心进而嘲笑别人都是蠢材废物的提琴天才毕奇。《耗子》里大家无缘故针对黄小玫。“一切终极的迫害,实际上无缘无故,只为制造尊与卑的悬殊,只出于对良好感觉的需求”。这就是文革中的众生相,人性错乱扭曲。4nn严歌苓的文章是超越性别界限的,这源于她生活在有故事的时代,源于她多样的身份,军人、舞者、作家、编剧。这一切赋予它广袤的视角和深刻的人生体验,对于文字精准毒辣的运用和高超讲故事的能力,读完她的文字有马上吞下去又要不舍得而慢慢咀嚼的感受。我们生活在一个素材贫乏的时代,他的作品为我描绘了一幅画,采用透视的方式让我窥到了人性中的不可知。

穗子读后感 第(2)篇

看着《穗子》,增进了对电影《芳华》的理解。尽管电影中的人物和这本书中的原型有了很大的改动。

       特别赞同自序中严歌苓的话,历史学家也并不是完全客观地反映事实,文学家更不可能。人都有七情六欲,都有自己的喜恶,在下笔的时候,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掺杂一点个人的主观色彩。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看故事”。艺术来源于生活,但二者孰更有滋味,那还真说不准。

        童年,少女,青春。印象最深刻的是青春。当然,对于“外公”,野猫“黑影”,小顾也颇为感触。

        情窦初开的穗子和邵冬骏谈的是书信暗语的恋爱,在穗子眼中是青涩美好纯净。后者却希望穗子把“一切”给他,然而被人识破后他却迅速移情别恋并出卖穗子。实在令人不齿。纯洁的刘越,生来仿佛只为做好打篮球这一件事,那种专注,一出场让人觉得这该是个完美男主角。不料作者总是爱出人意料。尽管他对穗子的情意是真切的,一波三折也注定了两人的种种不可能。那两件为穗子“出头”的事做得也有点不经大脑,有种鲁莽行事的感觉。这样的人也只能是穗子生命中的过客。

      奇才毕奇,之前也没觉得这个人怎样,只是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直到老吴“翻译”了他写给他母亲的英文信。豁然开朗的同时,愤愤不平,世上竟有如此不识好歹的恶心的人。一面利用享受别人的善意,实则恃才傲物,目空一切,真是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

       最后一篇《我不是精灵》,很生动的故事。穗子与画家韩凌终究是陌路人。只是对于她没能和“纯粹”之交郑炼发生点什么,有点遗憾。

穗子读后感 第(3)篇

是《芳华》里的萧穗子,确定是她之后脑海里老是冒出她吃雪条的样子。真的挺欣赏萧穗子的,感情真诚细腻大胆,面对自己的成长经历很坦诚,没有掩盖或者欺骗,在混乱的时代有正常的是非观,在不混乱的时代又不会被主流绑架。还欣赏耿荻,帅气潇洒但又亲切温暖,还有同龄人不具备的聪慧倔强,真想看她的番外。还欣赏小顾,不是同情的欣赏,感觉她像我们身边的平凡的好人,但是了解接触以后会很敬佩的那种人。还觉得最后的郑练和前面的打篮球那个刘越很像。还有好多……

总之这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

秘密 读后感(3)篇


秘密 读后感 第(1)篇

(有剧透)开头想问自己三个问题?

1如果拥有现在的意识的我回到了小时候,我会如何走下去?

2如果拥有女儿身体的母亲,她会如何走下去?

3父亲会原谅杀死我的凶手吗?

第一个问题,时间是敌人也是朋友,我后悔没有珍惜时间与时间成为敌人这么多年,如果回到过去我一定与时间成为朋友的成长。

第二个问题:在中国式家庭,我的出生,夺走了父亲对母亲很多很多的爱,如果那样,父亲把全部的爱投入给母亲也是极好的。

第三个问题:不会原谅。

母女两人出了一次车祸,母亲死了,女儿活了,但是女儿身体却是母亲的意识。而父亲一直的纠结就是,他想把她当成女儿看待,但是她思想确实又是我的妻子呀。父亲一直把女儿当成妻子相处,所以父亲那种强大的占有欲让妻子与高中喜欢的男生就这么分开了,可是妻子想用女儿的身体跟父亲做爱时,父亲又忍住了,想必他此刻又想保存女儿完好的身体,等女儿的意识醒来。

直子也是纠结的,这种名义上一家三口身份的厮杀,每个人都不可能得到幸福。她最后决定用女儿的身份一直生活,完美的演技,骗过了父亲,直到父亲发现了只有他和妻子两个人的秘密那枚藏在玩偶里的婚戒。

最后父亲打了女儿未婚夫两拳,因为他夺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此刻他也在微笑,我们就这样保持着秘密重新生活下去吧。

题材虽然虚构,但是描写生活的细节和内心戏特别的写实,这也是日本小说一大特点吧,没有高富帅,普通人在书中平淡的过着日子。

秘密 读后感 第(2)篇

秘密,真的是一部挑战人性的作品。因为车祸,妻子的灵魂进入女儿的身体,思想是直子的,模样却是藻奈美的,他到底是跟妻子还是女儿在生活,平介失去的是直子还是藻奈美?可以这么想,思想是直子的,而女儿已经没有思维了,所以他失去的是女儿(脑洞一下,思想不灭,换个存在方式,是不是一种意义上的还存在),也可以这么想,身体是女儿的,而且当初直子的身体已经不在了,所以他已经失去了直子(呃,真是烧脑~)。

先不管他失去了谁,重要的是秘密。在平介已经想通要承认失去直子,让“女儿”过上她应该过的生活时,直子自导自演了女儿的逐渐觉醒,这是她的秘密,婚礼上平介发现了这个秘密,不过他当作不知道,这变成他们俩的秘密。

客车司机明知道和文也没有血缘关系还是愿意超负荷工作当一个“离家出走愧疚的父亲”,正如他所说:让自己心爱的人幸福。

秘密,感觉有点“不可告人”、“隐藏”的微贬义,但这部作品改变了我对秘密的感觉。我知道,你不知道,这是秘密,我知道,你也知道,我们不说,这也是秘密。不可告人、隐藏字眼下的秘密,也可以变得光彩夺目、格外刺眼,只因为:“让自己心爱的人幸福”。

秘密 读后感 第(3)篇

乘着东野圭吾之风,小说让人瞥一眼后就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个人感觉结尾可以处理地更细腻些。作者以灵魂附体来表现伦理问题,写出了大多数人之不敢想的事情,前期的细节与铺垫注定了小说不同寻常的内容。书中涉及的每个重要人物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不愿被人偷窥,随着秘密一点点地被揭开,小说也渐渐接近尾声,不禁感慨作者笔下对爱的描绘。我们对于自己亲近之人因为在乎而渴望偷窥,不信任有时就像毒品一样会上瘾,有效沟通与真诚相处也会有条件限制,但我们自己可以去选择信任与否(珍惜与否)。随着技术的发展,在大数据时代人们的基本信息都趋向于透明化,由此基础而来的云计算、人工智能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在时时刻刻窥视的人们,唯有做好自己向爱而生才能游刃有余吧。可是怎样舍得才能做好自己无愧于心爱之人呢?每个人心中或许都有自己的答案吧。

亲爱的读者,以上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独坐读后感(3)篇”文章,也不知道您对这篇文章满不满意,是否有收获,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请关注唐朝3读后感栏目,我们时时为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