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如何记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互联网
《异乡记》读书笔记。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 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半生缘》里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杀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其正式发表的作品里极为鲜见的。
让人惊喜的还有其中不时透露出来的思辨和隐忍。
她写途中遇见的社戏。末了说: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写汽车在途中抛锚,许多小孩围上来在车身上照镜子做鬼脸。心想:在美国新闻记者拍的照片里也有这样的圆脸细眼小孩是我们的同胞。现在给我亲眼看见了,不由得使我感觉到:真的是我们的同胞么?心里满是乱世流离中看罢欢快画面之后满满的凄凉。
写在茶馆里看到三个流亡学生吃完面玩起牌来的面目可憎:学生们一旦革除了少爷习气,在流泪中吃点苦,就会变成像这样?是一个动乱时期的产物吧,这样的青年,他们将来的出路是在中国的地面上么?简直叫人担忧。
张爱玲的思辨和隐忍,大抵如此吧。只提出所见之具象,她自有其思考藏于语中,与你似乎关乎不着,但你却不得不深刻反思,是非利害自有你评说去。这样的本领,我想即使是专长杂文的作家,也望尘莫及。
然而张爱玲毕竟还是张爱玲,专属于她的情短怨长、凄凄惨惨戚戚照旧还是无法遗漏。
看她把嘴合在枕头上说: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是暗夜里难以自持的凄惶和茫然无依。
看她把闵先生的招呼撇在耳外,佯装睡着默不作声,只沿着枕头滴下眼泪来。让人疼惜得只恨不能为她拭去泪水,只恨命运的疏离和情感的颠沛流离。
看她旁观到闵太太哄怀中哭闹的小孩,感叹这是最美的母爱童话。明白那是她源于母爱的天性和感情流亡的交错下,隐隐的自怜和伤感。
原来,对于爱情,女性永远是最脆弱的,如刚断乳的婴孩贪恋母体的温度。一向坚定清醒如张爱玲者,面对爱情,依然如天下女性一般,执着地奔跑在逐爱的道路上,纵使舟车劳顿,心力交瘁。
所不同的是,张爱玲有作为作家的心细如发、敏感多思的天性,没有一路泪眼婆娑,怨怼到底。全程中都是对缺失的乡村生活经验保有的兴致勃勃的新鲜和奇异,这成为日后创作小说的素材。
只是不明白,作为一部记游体散文,张爱玲为什么要以沈太太自称,以闵先生、闵太太称随行同伴,俨然创作一部小说?为什么所去之目的地要以X城示人不愿直言明说?为什么所寻之人以拉尼称之?
《异乡记》作于四十年代张爱玲为情所困时期,熟悉其感情经历的人,不难推测出答案。只是替张爱玲暗恨,爱上那样一个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连写一篇文章都不能昭然于光天之下,以至难以为继,篇中断稿?
然而她也知道那是非写不可的,否则她也不会始终收藏着,没舍得把稿子扔掉。
而对那些珍视她的人,《异乡记》,是非读不可的。其中缘由,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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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冰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溜冰记》这篇文章,颇有感受。文章写的是小作者因被评为“三好学生”而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奖赏——一双溜冰鞋,一开始小作者感到非常的兴奋,但接连的摔跟头却使他感到非常的失望,甚至有点恐惧感。此后在妈妈的鼓励和指导下,通过不懈的练习,他终于掌握了平衡和溜冰的技巧学会了溜冰。
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起自己学琴的事儿来,有一次在电视上我偶然看到钢琴大师朗朗演奏钢琴曲,他那如痴如醉的样子和弹奏出来的美妙乐曲让我无比向往,于是我暗自下定决心要像朗朗一样成为一名出色的钢琴家。在我的纠缠下妈妈先让我报了个电子琴兴趣班,刚好我一朋友也报了名,我想这下咱不仅有个伴儿,而且可以和他比试比试,看谁学得好学得快。第一次课学的是五线谱和指法,我很快就学会了五线谱,不过指法还是相当不熟练。再看看我那朋友却连五线谱还没怎么学会呢!我暗自窃喜我想我一定会比他行的。
之后每天在妈妈的督促和指导下我更加努力地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我也能够弹奏一两首简单的歌曲,这让我颇有成就感。老师也夸我有音乐的天赋,这让我无比的自豪,我觉得似乎离朗朗的距离更近了。
接下来近半年的时间里,老师并没有让我们学习弹奏更多的新歌,每次都是强化我们的指法训练和技巧练习,这让我感到有点失望,原先以为很快就能够赶上朗朗,照这样的速度猴年马月才能达到朗朗那样的水平?枯燥和单调的训练让我感到有点厌烦,之后好几次我都找借口不去学习,还有好几次中途就溜之大吉,我始终觉得老师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可教了。加上后来谁父母要转学到异地,我便干脆放弃了我的“琴业”。再看看当初和我一起学琴的那个“哥儿们”,由于他的坚持不懈,如今电子琴已过了8级,还经常代表学校参加演出,获得了不少荣誉证书。哎!这一懈怠竟然和他产生了这么大的差距啊!
看到作者虽历经波折却学会了溜冰,而我的“琴业”却半途而废,我感到十分惭愧。常言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当初我怎么就不能明白这个道理呢?
虽然世上没有后悔药,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下定决心要把丢弃了的东西重新补回来,因此春节回来后,我就用自己的压岁钱再次报了电子琴兴趣班,争取早日实现我的“朗朗梦”。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溜冰记读书笔记精选]
琐记读书笔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琐记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琐记读书笔记(一)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琐记读书笔记(二)
今天是中秋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顶着炎炎烈日,我从书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后,翻开几页,虽说是小说,可我基本一点都读不懂。偶然翻到《琐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琐记读书笔记(三)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疫情假期里,我读过一本书叫做《鲁滨逊漂流记》,听到这个名字,你可能会想:是不是写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海上发生的事呢?别急,下面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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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现实主义小说,主要讲了一位叫鲁滨逊的青年一心想要出海远游,尽管父母极力劝阻,但他依然坚持自己的意愿乘船出海了!很不幸船沉了,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他十分后悔,也很害怕,但他很快冷静了下来,开始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的大脑去修建住所、制作工具、饲养家禽、烤制面包……顽强的在孤岛上生存,最终获救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十分震惊!鲁滨逊在孤岛上生活了二三十年,他的这种生存能力是从哪里来的呢?就是靠自己的智慧和坚持不懈的独立能力!
我感受到了和鲁滨逊之间的差距,我要向鲁滨逊学习。在家里,我的自理能力很差,房间里乱成一团:原本在书架上的书散落一地,废纸团丢的到处都是,桌子上的文具这里一个那里一个,窗户脏了也不擦,很少做家务。上学时课本总是找不到,每天要带的东西也经常忘带,丢三落四的。妈妈也督促我收拾屋子,我要么嘴上答应,要么干两分钟就不想干了……
假期马上就要结束了,除了写作业上网课以外,我得利用空闲时间来培养我的自理能力。让我从学做饭、做家务做起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相信只要坚持,就能把自己锻炼成像鲁滨逊那样了不起的人!
苦儿流浪记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本月我阅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里面有几个点我深有触动,现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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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雷米小小年纪,历经被遗弃、被转租、独自谋生、矿难等诸多磨难,不抱怨,不怀恨,始终心怀感恩,心地善良,只吸收周围人身上的好和闪光点,忽视别人对他的恶。这样的天性和善良以及自律,真心吸引和感染我,这样美好和温暖的孩子,值得生活最好的回馈和对待。真心希望我的睿宝儿,也能成为像雷米一样温暖、乐观、善良和让他人感觉如沐春风一样的暖男!这样,无论日后学习如何,工作如何,善良吸引善良,美好加持美好,我相信暖男的睿宝儿,肯定会收获幸福、温暖、平安、快乐的人生!
师傅维达理出狱后,去找在游艇上和贵妇人及她儿子在一起的雷米时,我的心里特别希望他能接受贵妇人的请求,把雷米留下,这样雷米就不用再四处受苦了。当维达理坚持要带走雷米,不想让他成为贵妇的仆人,而让他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时,我还怪他自私。看到后来,当得知他曾是著名歌唱家,后因患疾病而不能登台演出,谢绝走穴而使自己生活困顿,不得不隐姓埋名而组建马戏团谋生时,一方面佩服他品格高洁、爱惜名誉,另一方面又怪他死要面子活受罪,最终使得自己被冻死野外太可惜。也理解了他为什么非要带走雷米,他的这一做法,对雷米也是双刃剑,使雷米暂别了似乎舒适安定的生活,但让雷米在人格上成长为更自主和独立的人。在这个点上,让我看到自己身为一个独立的人时和身为母亲身份下,会对同一事情有不同的选择和看法,自己好像是一个很没有坚定立场,特别容易纠结的人啊。
雷米感恩于养母的爱,要给她买一头奶牛。他的伙伴马蒂亚,毫不犹豫、毫不吝啬地支持他,把两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都用来给养母买牛;当马蒂亚钟爱音乐,想要拜师学习音乐时,雷米也义无反顾,“我的钱也是你的钱”,而且当马蒂亚舍不得分离时,雷米不拘泥于眼前的别离,支持和鼓励朋友完成自己的梦想。两个好朋友之间这美好的友情,也着实令我感动。
寒假的时候,我阅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故事内容生动,情节感人,但重要的是,它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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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苦儿流浪记》主要讲了:从前有个贵族弃婴名叫雷米,他被一个石匠的妻子收养,石匠妻子待雷米非常好,从没亏待过他,可石匠缺恰恰相反,他非常讨厌雷米。雷米八岁时,石匠狠心将他卖给了一个江湖艺人维秦利斯。雷米跟着江湖艺人到处流浪,以卖艺为生,后来江湖艺人也去世了,雷米于是到处漂泊,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遭遇各种困难。他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在他的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找到了他的亲生父母,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意识到一个人如果有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意志力,有顽强拼搏的精神,那他的梦想终究会实现。“海伦·凯勒一岁多的时候,因发高烧,脑部受到伤害,从此以后,她不仅失去了光明,还失了听觉,不久后就连话也说不出来。家里人为海伦请来一位老师,在这位老师的辛苦指导和关怀下,海伦表现出顽强、不放弃的拼搏精神,与病魔做斗争。竟克服了失明和失聪的障碍,完成了大学学业,成为了美国著名的女作家。海伦的这种精神被后人称赞,尊敬。
再看看我自己,以前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寻求父母的帮助。记得上一周,老师布置了一个手工作业,我兴致勃勃的准备好了所有的材料。正准备大干一番,我的好友来我家约我去打球,想着我最爱的足球,我心动了。心里想:先去玩吧,像以前一样,晚上让爸爸妈妈帮我做,很快就做好了。没想到,那天爸爸妈妈晚上临时加班。晚饭后,我慌慌忙忙的做起手工,没想到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我拆了做,做了拆,我气愤的丢掉材料,心想:算了,不做了,老师反正只选几个好的作品。这时爸爸回来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语重心长地告诉我说:儿子,做什么事都不要半途而废,来,爸爸指导你,你再试试。一定可以的。在爸爸的指导下我终于找到了方法,当我克服困难,独自完成手工的那一刻,我想到了《苦儿流浪记》里的雷米,我恍然明白了许多。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要有坚持不放弃的精神,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梦想。
“我是一个被人捡回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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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整篇小说的开头,它向我们表明了这是一部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作者采用这种方式,无疑使得文章更容易深入人心。让读者更好地体会到主人公小雷米的悲惨经历,使我们感同深受。当我们读完整本节的时候,伴随小雷米回忆式的故事却难以结束。也许这个故事还在不断地上演着。
悲
主人公雷米的整个经历似乎都贯穿着“悲”。他的故事是围绕着“悲”展开的。从一开始的那一句开场白“我是一个被人捡回来的孩子”开始,就为全女奠定了悲伤的基调。小雷米虽然被遗弃,但他幸运地被一个善良的农村大妈收养,这使得他八岁之前的生活十分美满。虽然小雷米幼年幸福生活的源泉。但是“悲”终究降临了,在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农村经济破产,贪婪的养父将雷米卖给了流浪艺人,使他走向了流浪的生涯。作者矸批判人物的同时,也揭露着社会现状,因为贫困的农村生活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我们在埋实际怨残酷的养父之前,难免无奈地为此叹息。
喜
喜总是穿插在雷米的流浪生涯中的,或者说,两者正是在交互参照中让人体会到的。悲喜的交替如同坐过山车一样令人心情起伏。雷米被一个好心师父--维达里收留,这是雷米流浪生涯中“喜”的开端。戏班里的其他成员--三条小狗和一只猴子也让人更加欣喜。但是坎坷接踵而至,令人措不及防。直到维达里被冻死在街角,引发了无尽的惋惜。米里甘太太是作者设置的幸福归宿的象征,虽然她是雷米的亲生母亲的事实最终才揭晓,但她给予雷米关怀一直印在雷米的心底。
善
人性的善也是作者重点表达的主题,在巴贝兰大妈、维达里、米里甘太太、阿更老爹一家等人身上,都体现了这样的善。他分辨率对弱小的孩子给予了关怀,使黑暗的社会现实变得不那么令人失望。其中,维达里的故事是最主要的,他不仅关怀着雷米的“老师”,更是我们每一个读者的“老师”。
恶
作者对恶的批判同样是深刻的,杰洛姆、卡罗弗里,詹姆士·米里甘等人就是邪恶的代名词。如果社会的最大苦难是制度,他们就是制度下高举屠刀的恶魔。自私、贪婪,为金钱无所不用其极,使得社会失去了温情,变得如同冰窖。卡罗弗里的一系列行为最令人发指,但是法律却没法惩治他这样的恶人。即使他最终置人于死地,也不过是受了点牢狱之窗。相比起来,法律对待维达里,阿更老爹等人就令人寒心了。因此,作者将一切“恶”的根源都归结在了不合理的制度下的政府身上。
读完这本《苦儿流浪记》,读不完的是对人性的房屋思考。只要社会的不合理还有在,只要苦难尚未远离,这篇小说就还在不断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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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尼尔斯怎么从一个“熊孩子”变成勤劳能干的小孩的故事。想要知道尼尔斯经历了什么,请跟着我一起继续往下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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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从小是个顽皮、淘气的男孩,因为得罪了小精灵,就被它变成了小人儿。尼尔斯刚准备起身去牛棚里找小狐仙求和,遭到的却是公鸡的嘲笑和牛的控诉。忽然,湛蓝的天空中飞过一群群大雁,尼尔斯家的雄鹅却动了心,他忘了自己已经变小了,就上前把雄鹅抱住,不让雄鹅飞去。雄鹅把尼尔斯一起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他们的冒险之旅。这一路尼尔斯遇到了许多困难:被铜像追得走投无路;被狡猾的狐狸“斯米尔”一次次不停地追杀;被坏大雁扔到深海里,差点淹死······但是,他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在拉普兰相聚了。
回家的时候,队长阿卡告诉了尼尔斯一个坏消息:等他回到家时,只有把莫顿杀了,才能解除缩小咒。尼尔斯回到家时,他却慢慢地变大了。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换来的成绩,赢得了大家的尊重,之前的那个顽皮小男孩也变得勤劳能干了。从此,尼尔斯一家和莫顿一家生活得其乐融融。
我从这本书中得到一个启示:人只要善待动物,善待自然,学会与动物协作,与自然和谐相处,将会和自然成为最亲密的伙伴。
桃花源记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30年后重读《桃花源记》,真想学学南阳刘子骥也付诸行动前去找寻,寻见以后也希望入住源内。无论魏晋,乃不知有汉,院内不仅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更惬意的是鸡犬相闻,黄发垂髫,怡然自乐。在世外绝景,不问世事,忘却人间疾苦。试问这凡尘之中有谁人不慕恋此所,实为逍遥人士向往的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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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又细读此文,发现一处似乎是不合常规地方:“男女衣着,悉如外人”翻译为:男女穿戴和外面的人完全一样,顿感费解?秦乱至晋之间有多少年的历史,其中服饰竟毫无变化,实在难以让人相信。
略查一下历史,秦至晋约有600多年,自己遐想:大概桃花源中有一洞,有专门的购物者可以自由出入购物来回分发于人,以至男女穿戴并不过时,因为毕竟此地虽为隐居,但也是生活之所,其中也有他们自己制造不了的东西,比方说盐、醋或者一些特殊的工具等等,总也会想着从外面购进来吧?当然,这是我自己推理的解释,实在牵强!
带着疑问我从电脑上查找原因,原来早有人发现其中的蹊跷。第一种是讲这种说法是合理的,解释两方面,一是古代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种地的农民从秦朝到晋太原中期服饰上竟然一点也没有变化,变的只是上层阶级,其中有古诗证明,陶渊明的《桃花源诗》“俎豆独古法,衣裳无新制。”二是此处"外人”是指当年秦时人的服饰,并不是魏晋时期的服饰,此处也有证明是王维的巜桃渊行》有诗句,“居人未改秦衣服”。
第二个是说文中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解释也有两种:一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服饰出现了两个变化,第一次变化是汉装的定式被突破了,第二次变化是胡服被大量的吸收融合进汉人的服饰之中。二是桃花源记是陶渊明虚构的作品,难免有不符合逻辑之处。
古有温故而知新,今日温故而解惑,重读《桃花源记》颇有收获,喜不自禁,与你分享。
最近,我刚学习了陶渊明的文章——《桃花源记》,爸爸就提了一个问题。XXX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强调:“与时俱进不要当口号喊,要真正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不能做‘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桃花源中人!”“谦渡,你能给爸爸讲讲为什么吗?”爸爸笑眯眯地问我。这可有点难度,我使劲地挠着脑袋,趁着刚学完《桃花源记》的热乎劲儿,开始翻书、查手机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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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字元亮,号五柳先生。著名的山水田园诗人,《桃花源记》是他的名作之一,描述了虚构的世外仙境,那里的普通百姓过着宁静、幸福的生活,十分怡然自乐
由于桃花源里面的百姓在秦代的时候就来到了这里,再也没有出去与外界交流,他们两耳不闻源外事,因此不知有汉,无论魏晋。XXX举这个例子,是让我们不断地学习更多更丰富的知识,更新自己的大脑,用实际行动跟上时代的步伐,跟上祖国发展的步伐,跟上世界发展的步伐。
通过这次疫情,我深深地意识到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是那么的渺小。一个小小的病毒,冲击着我们日常的生活,甚至威胁着我们的生命。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水平已经高度发达,但仍然有很多的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去探索,很多难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爸爸总是和我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作为一名汇文一小的学生,在学习的浪潮中,我要摆脱“舒适区”,要持之以恒地做一名“逆行者”,知难而上。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未来,我相信可以用学习到的本领攻克难题,为祖国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双城记读书笔记1000字(读书笔记)
《双城记》的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狄更斯在作品开头写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期,这是一个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狄更斯通过这部小说宣扬了自己的人道主义理想——暴政引起暴力,而以暴制暴只能带来更多的流血,唯有仁爱,才能挽救这一切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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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为了霸占一位女孩,杀死了她的父亲和丈夫,把女孩和她的弟弟打成重伤。怀有正义之心的马奈特大夫,因为揭露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的罪行,被他们投入了巴士底狱整整十八年。侯爵老爷的行为让人愤慨,他们的生活荒淫无度。每天早上需要四个壮汉来伺候他喝巧克力饮料,在侯爵的眼里,只有四个人伺候,才能体现他的地位,才是符合体统。侯爵老爷不光是浪费和荒唐,在这样一位侯爵老爷眼里,人的性命还比不上他的马。他的马车撵死了一个小男孩,他扔下钱就走,嘴里还不停地骂着,责怪小孩惊了他的马。小孩的父亲忍无可忍,杀死了侯爵。贵族们的暴行引起下层人民的不满,法国大革命爆发了。
巴士底狱被攻下后,马奈特大夫得救了。他的女儿露西由好朋友洛瑞在伦敦抚养长大,在得知自己的父亲还活着时,和洛瑞一起从伦敦来到巴黎。把父亲接回伦敦后,露西用温暖和爱帮助父亲恢复了记忆。亲人们才知道这十八年在马奈特身上发生了什么。露西爱上了查尔斯.达奈。而达奈正是埃弗瑞蒙德侯爵的侄子。马奈特大夫为了女儿的幸福,心里斗争了好久,克服了内心的伤痛,接受了这个优秀,温和又善良的青年。
德发日太太是攻占巴士底狱时妇女中的领袖。她就是被侯爵抢去的那个女孩的妹妹。她一家人让侯爵害得家破人亡。她活着就是为了复仇。攻占监狱后,她就割下了狱长的k头。据马奈特回忆,狱长其实并不坏。德日发太太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以同样的暴行报复施暴者,滥杀许多无辜。她决心要把侯爵家斩草除根。她发现了达奈。不顾丈夫的哀求,,把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法庭判达奈死刑。
卡顿是追求露西的另一个青年。他有很多缺点,自知配不上露西,仍然勇敢地向露西表白了对她的爱慕。他说虽然露西拒绝了他,这是他一段美好的回忆。露西选择和达奈结了婚,卡顿真心地祝福她,并且说,愿意为露西牺牲自己的一切。看到露西心爱的丈夫要被送上断头台,他利用自己和达奈相貌相似,买通狱卒,用自己替换了达奈。卡顿从容赴死,为了心爱的女人幸福,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爱终究会抵挡暴力,因为爱是永恒的。但恨不会,充满仇恨的人终究在毁灭别人的同时,也毁灭自己。被仇恨笼罩的德日发太太便是如此。
德日发太太杀红了眼,杀了达奈还不罢休。她又要去杀露西和她的孩子。露西带着孩子提前逃走了。从小伺候露西的仆人普洛斯小姐和德日发太太发生争执,她夺过对方的武器杀死了残酷的德日发太太。
《双城记》中,作者用笔刻画了上层贵族无耻的嘴脸和德日发太太报复的丑态,也刻画出了一个个善良仁爱的人。不惜自己的生命,不顾自己的安危来保护露西逃走,这是普洛斯小姐的爱。愿意为了自己所爱女人一家的幸福,不惜献出自己来救出她的丈夫,这是卡顿的爱。能冰释前嫌,不将恩怨牵扯到下一代,这是马奈特的爱。
十八年前,贵族侯爵因为私愤将马奈特投入巴士底狱,让法律成为了一纸空文,甚至成了为自己服务的工具。十八年后,德日发太太为了报仇,将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让他被判死刑。昔日贵族太太们围观杀戮,今日德日发太太们也以围观杀戮为乐趣。
当受暴者变为施暴者的时候,我们该用什么面对这个世界?狄更斯在这本书中做出了回答:爱,总比恨更有力量,因为爱是永恒的。
本书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文学史上古典作家除沙士比亚外最伟大的作家,这本书是狄更斯巅峰之作,过了一个多世纪,依然奉为经典。读完这本书后,依然觉得回味无穷,整个故事不是跌宕起伏,而是娓娓道来。整本书中,让我感受到狄更斯有着很强的叙事能力,故事情节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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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故事的大环境是法国大革命,双城指的就是法国巴黎和英国伦敦,狄更斯通过来回切换场景的手法,描述了当时大革命下人民的生活状态、思想状态和社会状态。狄更斯笔下的人物比较坦诚,从一出场就能看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譬如卡顿的才华横溢、正直勇敢,露西的美丽善良,马奈特先生医术精湛、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洛瑞的能干精明等。
首先狄更斯在开篇布下宏伟背景,在这样背景下,讲述了一些小事,譬如洛瑞先生前往法国营救关了18年的马奈特,在酒馆与德发日太太对话,返程时在船上遇到达内等等,看了三分之一后,我依然迷茫,没有理清楚到底故事有怎样的关联,继续读下去,你会发现,前面每一个人物的刻画,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与接下来的情节有着密布的联系,读完后,反过来再看看,从一开始狄更斯就做了层层铺垫,直到爆发的那一刻,这种震撼,是当今文学作品无法比拟的。读着读着,刻画出了每一个人物的形象,刻画出每一个场景,仿佛我穿越到了十八世纪的欧洲,就站在每一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毫无疑问,从文学上来讲,这是一部好书。如果单单是文学上的好书,我想《双城记》也不会成为经典,因为文学著作创作的诞生,不仅仅是让读者看了打发时间,而是在特定的时间,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书中至始至终都是在革命,自由、民主、博爱、饥寒交迫,被贵族剥削的人民站起来反抗,势必要打到贵族,实现自己的民主自由。一旦革命沾了献血,一旦让反抗的人民尝到了献血的滋味,他们又怎么能适可而止,当这些革命人士站在胜利的舞台,他们疯狂的杀戮,报复,势必要把贵族们彻底消灭。这应该就是恨的力量了吧,恨让他们革命,恨也让他门杀戮,恨也让他们站到制高点后失去理智,比如德发日太太的行为。
虽然这本书有很多震撼之处,但是男主查尔斯.达尔的人物形象并不丰满,只单方面对其道德水平和自身修养进行了突出和美化,并没有充分描写其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以及他对贵族的种种抗争也显得很抽象,是理想化的抗争。另一个德发日太太的人物塑造,虽着重刻画了她可怕、凶狠和冷酷无情,但并没有将她童年时期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悲惨人物塑造成正面形象。全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顿,他爱喝酒,看起来很颓废,但是工作一丝不苟,正直勇敢,他没有因为向露西表白失败后而恨,也没有因为露西结婚生子而放弃对她的爱,露西的女儿爱卡顿叔叔,睡觉前都要向卡顿说晚安,卡顿也爱这个小女孩,对他来说这就是幸福。最后卡顿为了救露西的丈夫达内牺牲了自己,死的时候,他毫不畏惧,宁静安详,神态庄严。他告诉我们爱比恨更有力量!
双城记读书笔记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首先,对于人物,稍微做一点个人见解。
就按人物的出场顺序,第一个就是贾维斯·洛瑞。从后面的描写来看,他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为银行工作的职员,极度忠实于银行以及后文中遇到的朋友亚历山大·马奈特。他起码在银行里待了几十年吧,从作者风趣的描写“在台尔森银行各式各样的幽暗大橱小柜之间,一些年迈老头郑重其事地在办公。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中就可以看出。而对于他极其重要的工作都可以置之不理的就是对老朋友的关心与帮助。我记得在文中确实写过一处,为了老友他可以连工作都放在一旁。还有在露西结婚后她父亲的发病,也使洛瑞先生很不安:“洛瑞先生度日如年,希望越来越渺茫,心情也越来越差”、“洛瑞先生由于焦急不安地日夜守护,弄得精疲力竭,竟在值班时睡着了”、“不过这时他突然犯起疑来,怀疑自己是不是仍在梦中。”都到了这种身心疲惫的程度了,可以看出他对朋友一家子的友谊有多深。还有,最后要不是有洛瑞为他们准备行程,较坦然地通过各个验收,光凭后面一个惊恐的女人,一个昏厥的男人,一个弱小的小孩,一个神志不清的老人,再怎么逃也逃不出所谓“人民”的魔爪的。
再一个人物就是露西了。她本人的出场就已经敲定了她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弱小而又坚强的女子。对于被囚禁了十八年的老父,她用自己的爱帮助他走过一个个难关。她先找回了自己的父亲,帮他脱离肉体上的束缚,而对于父亲那脑海中的不定期的苦难的回忆,只有她才能最快、最轻柔地安慰住父亲那不定的心,这一点是连老友洛瑞都束手无策的。还有的就是在法庭上的作证,她相当地用情,“面对着这样的同情,这样动人的青春和美貌,被告此时的心情,比面对所有看热闹的人群要难受多了。”等等描写的句子都显得露西极有同情心。最终吻别丈夫的时候,她还是坚持下来了,和所有面对悲剧的人一样,坚强地面对。虽然后来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但她还是爱的化身。
说道女儿不免要提到她的父亲。亚历山大·马奈特的身世很值得人去琢磨,到底受到多大的冤屈,多大的经历,多大的思想创伤,都值得我们去思考。他受到女儿的关心后,同样地力所能及地回报他的女儿。他最终展现的,是一位作为父亲,用爱关心自己的女儿的情节。同样的,本人认为他也有他的极大的不幸。这号人物的身世十分坎坷,而最终并实实在在地为女儿带来幸福,旧病复发,满屋子寻他的活计,就是这时,他才显得苍老又无依无靠。一个悲剧导致另一个悲剧的发生。
对于达内,这个人一般般,追寻着母亲的理念而“引发一系列的事端”。他其实也是内心善良的人,由于这个使他因小小的求救就回去致使自己与一家人都陷入了困境。这也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原因导致的结果。
其中最富有传奇色彩、最令人落泪的要数西得尼·卡顿了。出场时的情况“一直看着天花板”显出他的放荡不羁,而后来我们发现他实在是一个被湮没的才子,有才而无法融入当时的社会。内在的情感也很高尚,最终是成全了别人。在帮助达内越狱的时候,他还是那么一幅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只有他在那时心里是最清楚的,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昏死的达内和他的妻子,纪念他的死是天经地义的事!最后他和他的妹妹的相遇,上刑场,安慰、鼓励他妹妹,真是一种看尽人生的超脱,小说也写了“那天晚上,巴黎城里人谈起他,说是历年上吉萝亭最平静的一个。不少人还说他表情神圣,像是先知的预言家。”这个人物的设定还是很扣人心弦的,比如在要去监狱帮达内越狱之前和洛瑞先生交代之后,“卡顿走进院子,在那儿独自呆了一会儿,仰望着她屋里的灯光。他轻声地向它祝福,道一声‘永别了’,边消失在茫茫的黑夜里。”我在看这句的时候,心里隐隐地觉得有些不对,但是又因为前文交代了卡顿要洛瑞等他,也想不出有什么会变动的。这句就有些淡淡的伤感,想让人哭但又不让人哭出来的味道。这个就是卡顿内心的描写,轻浮浪荡的表面下藏着一颗对他人的爱而不顾献身的心。
反派人物特别是德发日太太,可以说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幌子而复仇的一个深谋老算的人物。她最平常的动作就是编织,一句话都不说,但是样样事都记在心里,记在她的毛线上。像这种人都会使人对她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冰冷、毫无人情的化身。他们身边的雅克三号,复仇女等等都属于一种瞎起哄的,只觉得能从砍别人的头中得到一种快感。他们根本没有像德发日太太的那种觉悟,只是对生命的亵渎,从他们凌乱的外貌和败坏的礼仪就可以看出。对于德发日,他虽然想推翻国王,但是对于自己以前服侍过的老主人,还是有一定的隐恻之心的。他妻子也说了,要她自己动手,他丈夫“想救那医生一家”,可见德发日还可以算得上中立派,但现实强迫他对主人一家动手,他就是活在矛盾之中的,可能受他复仇心强烈的妻子的影响。
这本小说悬念很多,铺垫很充实,是那种越看越明白的,就像一条条小溪逐一地汇聚,最后成了奔腾的大江,使人越看越激动,越想看下去。举例,最突出的就是第二部第六章《成百的人》和第七章《侯爵老爷在城里》毫无关系,如果把第七章单独拉出来,也可以成为一本小说。直到后面才看出他是关系到达内的身世,再后来看出了关系到露西,再后来看出了他关系到老医生,最后伴随着医生的信件,复杂的人物关系一览无余,对阐述人物关系,有很好的辅助作用。无疑,最后两章是高潮,最令人激动的部分。最后兄妹的相认是超乎我想象的,作者这样安排无疑突出了卡顿,他是一种正义的象征。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要思考一下为何兄妹会全部关在里面的。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场大革命在作者眼力本身就是混乱的,无人权可言,疯狂的民众只按自己的意愿办事,终究导致悲剧。
这部作品终究还是善与恶的对抗,善的胜利,令人激动地收场了。让我们深思的,复仇到底是否值得人们去做,但是德发日太太的复仇之心不是那么一日造就的,是对死去的哥哥,姐姐,父亲的回应;是阶级斗争的烙印,无可避免地形成复仇的观念,造就她冷冰冰的性格。说到底造成这种结果,各方面都要负一定的责任,社会环境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因素。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荐]大地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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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记读书笔记【篇1】
《唐山大地震》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场发生在1976年的大地震。唐山大地震是迄今为止四百多年地震史上最悲惨的一页。作者以十年的时间不懈地访谈。经过整理和分析,用真挚的感情和洗练的笔法,记录了当时人类面对自然灾害时的表现。
作者用最真实不夸张的手法为我们展现了唐山大地震,以灾难为中心,记述了大量确凿的事实:地震前的自然现象,地震时的状况,地震后的景象,以及幸存者的自述,救助者的亲历等等。
《唐山大地震》的第五章:非常的八月:外国人得知中国有一场大地震后,就纷纷想援助中国,中国却没有回应,然而,这正是表现了中国唐山人的坚强,中国人的坚强!虽说在这场浩劫中,唐山受到了很大的损失,有许多人死亡于这片大地,但是,中国人却对外强调自力更生。
书中也写了人性的丑。人们在灾后,不顾救人,只顾在废墟中找值钱的东西,一些人甚至在死人身上抢夺东西。例如,书中所写一个老妇人在一具男尸前哭着:“我的儿啊!我的儿啊!”一哭完,就摘下男尸手上的手表走了。一会儿,她又出现在另一具男尸前,又摘手表,直到被人扭住。这正是体现了人类的低劣。在青年宫废墟上,还写着标语:严禁取砖!可见,砖瓦也成为了人们抢劫的目标。还有五室婶一大家子,原本过得好好的,后来,因为生活稳定了,而因各种矛盾分裂。
当然,书中也有记叙人性的善良。一位小伙子在唐山市文化路路口的尸体集中点附近抬尸,尸体用旧棉被包着,两端用电线扎着,吊在一根钢筋上,钢筋勒进了小伙子的肩膀,尸体流出的水淌在衣裤上。与那些不愿救人的人形成对比。
这本书追溯了地震前后扑朔迷离的事实与现象,反思了人类在现代化过程中究竟该如何与自然相处的终极问题。
大地记读书笔记【篇2】
在十九世纪一个中国贫农∣∣王龙刻苦耐劳朝虀暮盐性情乐观与父亲相依为命并娶克勤克俭的阿兰为妻。两夫妻天天勤於农务过著朴素节俭的生活不久阿兰怀孕为王家子孙增添许些却不幸遭遇天灾家境更为贫困粮食短缺后来全家逃至南方。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阿兰获得一袋宝石珍珠灾难过后王龙一家回到故乡重整家园并用阿兰获得的宝石买更多的土地。
经过天灾人祸后王龙帮助了在饥荒时抢夺家中粮食的老金两人因此成为好朋友后来夫妻俩和老金同心协力努力工作只要一有足够的钱就拿去买土地生活便富裕了起来成为当地的大地主。
王家已不愁吃穿不知不觉中王龙也染上了富户的架子。后来迷上女色终日懒散娶了荷花为妾直到大地治好了王龙的痴恋病。
后来阿兰身染重病生命之火即将熄灭王龙深感亏欠他决定即使卖出所有的土地也要救活阿兰但阿兰叫他打消这个念头因为她终u究是要离开这世间的这时让他领悟到许多人性的弱点。终於在大儿子完婚后阿兰便撒手人寰毫无牵挂的到了另一个世界。不久后的一天早上王龙的父亲去世而老金也因太过疲累而猝死眼见自己最亲近的家人朋友一个个去世他不禁悲从中来……。
唯独王龙在他那一生钟爱的大地上……。
读书心得:
是谁让我们立足在这是大地!
随著工商业快速的发展科技的发达让我们渐渐淡忘了大地对我们的重要反而一再的破坏这陪伴我们一生的母亲。
近年来滥垦山坡地随意砍伐山林滥葬岗污染环境……种种对大地的破坏日趋严重政府虽有节制但效果仍不完善。虽然人类就是这事件的罪魁祸首但大地依然默默的付出从不有任何怨言犹如阿兰之於王龙。
大地记读书笔记【篇3】
得知修读中国语文及文化科,学校指定要看几本书,当中包括《唐山大地震》时,第一个闪进脑海的念头是:天啊!不是开玩笑吧,这样一本书,甚麽报告文学,单听名字和体裁已给人闷出鸟来的感觉,怎样看啊!於是,自买书以来,我一眼也没看过它,让它安静的躺在书柜中。直至近几天,老师说要写阅读报告啦,我才抱?一千万个不愿意的心情,把它翻开,心中只想随便看看便算了。但一看之下,惊觉它并不是我所想像中那麽糟。那一场发生在多年前的大灾难,从蕴酿、发生、结束、到重建,一切均像在钱钢先生的笔下复活了一般,一桩桩感人的故事,一个个经历劫难洗礼的人物,一下子全浮现於眼前,我就像参与其中,见证?那人类有史以来,一场最惨烈的大天灾。
这确实是一场浩劫。作者并没加上一丁点儿的夸张、一丁点儿的放大,只用了最写实的方法,将几位亲身经历地震人士的感受记下来,将地震的死亡人数、影响范围等资料摘录下来,已教人感觉到那是一件多麽悲惨的事。但愿这一切都是假的。
书中记录了很多受灾者的故事,有几个令我印象极为深刻。在第二章,作者的采访笔记记录了这一件事:一个孩子在地震时遭撞伤,头皮被掀开一大块,里面满是沙子,救灾人员用水去为他冲洗,每洗一下,那孩子便抽搐一下。读到这一段,我几乎掉下眼泪,那只是一个小孩而已,一个本应天真烂漫的小孩,却要承受?成人也难於忍受的剧痛,这是多麽的令人心酸啊!另外还有两个故事令我热泪盈眶:分别是那位被楼板压住下身,无法脱险的护士,及明知病人救不活,但仍要尽力去救治的仁医。三件事都叫人感到那麽惋惜,无奈。
但此书的最大价值却不在这些感人的故事,而是那一个个故事背后带给我们的深刻体会,那一堆堆统计资料向人类发出的严厉警告。书的第一章就已给了我们一个信息:人类是多麽的愚蠢麻木。一开始,作者描述了许多地震前的异象,一大群老鼠移居,一大群昆虫远飞,?、狗等都出现不寻常的举动,是否在说明人类连动物都不如呢?动物也能感受到地震的来临,但一直自封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连一丁点感觉也没有,是甚麽回事?是千万年的进化,令我们失去了最基本预知灾害的动物本能吗?但这仍不算是最令人类汗颜的地方,最令人感到羞耻的是我们一直引以为荣的科技万能思想。人类就是太过倚赖它,明明看见一大堆不寻常的事正在发生,但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我们信任的那些仪器并没有动静,所以不会有事发生。结果一直被人类奉为至宝的仪器出卖了人。我们应该反思一下,日渐发达的科技,是否就是加速我们灭亡的毒药呢?况且,那些所谓的新科技产品、现代化建筑,能抵抗大自然的力量吗?千多年累积而来的科学知识所造出来的建筑,大自然只用了短短的几分钟已将其完全摧毁。人是否要醒觉,不应再完全倚赖这些不可靠的东西呢!
还有一样更令人痛心的是中国人那极幼稚可笑的爱面子性格。在第五章「政治的一九七六」一节这样记载:震后,世界各国都表示要向灾区伸出援手,但我们那些伟大的爱面子思想,将这种好意拒绝了。以为这是自家的事,不需要他人援助。这是多麽的愚昧啊!救灾根本是全人类的事!结果,五千多年历史遗留下来的伟大的爱面子文化,使千千万万条本来有救的生命,埋进黄土地了。
除了愚蠢外,书中亦揭露了人性丑恶的一面。像描写人们在灾后大抢劫的那段:一些人在废墟中找值钱的物件,一些人甚至在死人身上抢夺,这完全显示了人类低劣的本性。还有写五室婶的那段,本来灾后大家是相互扶持的,过?共患难的生活,但不久之后,生活较为稳定,社会稍为回复正常后,中国人那自私自利的本性立即显现。一个本来紧密联系的小社团,便这样瓦解了。又在第四章中,精神病人和盲人在灾后都被冷落,他们的残疾、缺陷,使到他们本来应有的待遇,都因歧视而失去。甚至连原有的东西也被人夺去。
幸好,书中也有记述人性光辉的一面。像在同一章中,一位小伙子得悉盲人、精神病人被分配较少的食物时,立即将那不公平的饭票撕烂,将好的饭菜都拿出来给病者食用。这正好和那些歧视病人的行政高层形成强烈的对比,而那两位一直照料病人的医生,是令人敬佩的。三个人在书中都是小人物,但比起那些所谓所长、部长等大人物有人性得多,难道真的如谚语所云:「仗义每多屠狗辈」?又在第二章中,那几位拚?被水冲去,冒?性命危险都要拉起水闸排洪的勇士,和第三章中提到的那一对新婚夫妇、那个年轻小女孩、那个大婶和那个男矿工,他们坚持活到最后一刻的精神,都漂亮地展示了人性中勇敢,舍己为人和坚强不屈的一面,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又在第二章曾提及有外国人遇难,中国人并无因民族的成见而不予救援,表现了人类互助互爱的精神。令人觉得可能真的有一天,人类能摒除民族界限,融为一体。
最后,我感到中国人有历史以来实在经历太多劫难了。只希望在未来日子,不会再有同样的灾难发生。即使发生了,亦应从唐山一劫中汲取教训,凭着我们美丽的、光辉的人性去战胜它们。
大地记读书笔记【篇4】
周六看了《唐山大地震》,早场特价看的。很多爷爷奶奶级的也来看,好的电影不光是属于追求时尚的年轻人,更准确的说:能够震撼人心灵的作品应该是属于全人类的!
很多场面都能够感动的直流眼泪,一一回想,依然在耳畔回响,眼前浮现。看完电影,我好像是被抽干了一样,很难受,但又说不上来。一部好的作品就应该具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流了多少眼泪,我不记得了。故事的情节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也会一点一点忘却。但我知道,有个道理是永远不会忘记的:好好活着!失去了才知道失去的滋味!
记得一次电视采访冯小刚,冯导说:悲剧有两种,一种是用手术刀把伤口划开;另一种是先把伤口划开,处理了再合上。他说《唐山大地震》是属于第二种!不但揭示了伤痛,同时给与了温暖与希望!
每个人物演的都很到位,影片中母亲的形象很鲜活很生动,也很伟大。大灾有大爱,患难显真情的主题诠释的很好,这部影片没有落在只是描述大地震的惊天动地,而是娓娓道来一个家庭经历了大地震后内心的活动思想。地震发生时是很强烈的,但那只有23秒。内心的困顿、凄凉、幽怨却持续了32年!地震之后对内心的冲击远比地震本身更加严重。
人是渺小的,尤其是在大自然面前;人又是坚强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天灾人祸都能够坚强的活下来!
我想说:活着真好!
大地记读书笔记【篇5】
爱,如同一缕清风,吹开人们的心扉,又宛若一眼清泉,浸润人类的心田。她就像空气浸润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为生活开出一地繁茂的爱森林。记得她不沾亲,无所求,在别人身陷困境、孤独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记得,他其貌不扬,好不柔弱,却在别人临危受难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没有轰轰烈烈,没有大张旗鼓,却早在心中播下感恩的种子。平凡的人们在书写高尚的道德风尚,惹得幸福落泪,震颤心灵,远远的,窥见城市的另一番美好——心不设防,风清气朝;互助互爱,心悦欢畅。“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这是生命的源泉,再没有心的沙漠,再没有爱的荒原;死神也望而却步;幸福之花处处开遍;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首《爱的奉献》曾经唱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唱出了我们中华儿女的心声。在不久的将来,这幅美好的图景将会变成现实。未来的中国就将是一个处处充满爱的和谐社会!在家要尊敬父母、爷爷、奶奶,在社会的大家庭,也要尊老爱幼!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帮帮他人。雨天,老人滑倒了,去扶他一把;同学生病了,带上礼物,去看看他。爱,就是这么简单!记住,人家帮我,永生不忘;我帮别人,莫记心上。这样社会才会更加美好!同学们,为了我们的社会,行动起来吧!让我们携手建起一个充满爱的新社会!江苏无锡江阴市祝塘中心小学六(7)班六年级:张茜
大地记读书笔记【篇6】
在一个暑假的晚上,我在别人的指导下看了一部让你动心,又让你动情的电影:唐山大地震。存从中我感触感染到母爱和父爱。
片子中的父亲大强为了救两个小孩,将正要冲进去的母亲元妮拉在后面自已跑了进去,但,跑进去的那一刹那,屋子倒了父亲为救两个小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父爱是多么伟大呀。元妮一下倒在地上,然后又在找自己的孩子,乡亲们叫她过来找到了方达和方登,可她又面临着一个选择:是选择弟弟仍是姐姐?由于一个扳子,一头压着弟弟,而一头压着姐姐。是啊,手心手背都是肉,两个都是母亲的亲骨肉,心肝,那一个都不愿意失去,而失去哪一个都是心头的痛,可在别人的催促下,母亲选择了弟弟。救出弟弟后,母亲抱着姐姐失声痛哭,后来母亲将弟弟背入解放军医疗队。在这个时刻姐姐醒了。她看见满地的血,把母亲这个决定埋藏在内心深处,一位好心的解放军容了她,也将她抚养长大。在长大的一天中,方登终于将这个埋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痛,讲了出来。在结束,方登终于看见自己的母亲,母亲在这里想了32年。多么伟大的母爱呀,也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呀
这是一部让你动心,又让你动情的电影,值得你一看。
大地记读书笔记【篇7】
唐山大地震,一个让许多人都感到痛心的天然灾难事故。当我看到影片中地震之前时的安详与夸姣,真的无法想象地震后的惨象。在一个夏日的夜晚,当太阳还未来得及升起时,可怕的地震忽然泛起了,无数的人在惊恐与黑暗中渡过这可怕的32秒。32秒,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很短暂的时间,但是对于在地震中的同胞们来说,这是一个很漫长并残酷的时间。
32秒,让唐山变成一片废墟:;32秒,让最亲的人和自己天人永隔;32秒,让我们亲眼目睹地震的可怕;32秒,让一个母亲面临这辈子最大的痛苦。地震后一对姐弟被压在大石块下,他们的母亲面临着只能救一个的抉择,母亲在痛苦的挣扎下,她选择了儿子。这句话使小女孩对母亲布满了恨意,但是最后她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被一对好心的红军夫妇领养。在这阴差阳错下最后姐弟俩相认。那时他们一起都奔赴汶川大地震,他们为了祖国,也由于体验过地震的残酷,所以他们想挽救更多人。当姐姐见到当初抛却她的母亲时,她的母亲竟然给女儿下跪,这个时刻仿佛时间被静止了,我不禁潸然泪下,这一跪包含着太多太多的亏欠,太多太多的内疚,太多太多的爱….我忽然感到当一位母亲是多么不收留易的事,由于从来都没有人教她们怎么样去当一位母亲;从来没有人要告诉她如何面对失去女儿和丈夫的痛;从来没有人教她们要为自己的孩子而奉献出自己的一切….
这个影片只是唐山大地震中的其中一个感人的故事,受难者们都不会健忘失去家人失去家的痛。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了,我们现在是如斯的幸福,有一个暖和的小家庭,还有祖国这个大家庭。如今有良多人包括孩子由于一点小事想不开就想抛却自己宝贵的生命,我但愿你们可以看看这个篇子,看看地震中的人们是多么的想活下来,他们对生命的坚持与珍惜是你们应该学习的。同时我也明白了祖国的强盛与科技进步前辈是多么的重要,假如当时有我们现在这么进步前辈的设备,是否会死亡的人数会减少;是否那位母亲就不需面对那痛心的抉择;是否会让更少的人受心灵与肉体的伤害呢?我想我们应该当真的活着,由于只有当真才会活的出色活的成功!
大地记读书笔记【篇8】
PearlS.Buck,美国作家、人权和女权活动家,1892年6月26日-1973年3月6日。凭借《大地》三部曲,1932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193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颁奖委员会对她的评语是:“对中国农民生活进行了丰富与真实的史诗般描述,且在传记方面有杰出作品”。她是唯一一个同时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和诺贝尔文学奖的人。
赛珍珠写农民,着眼于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中国几百年的封建统治,农民和土地永远死死的捆绑在一起。费孝通《乡土中国》说过“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
第一部《大地》主人公王龙,对土地是痴迷的,土地是他的一切。当他逃荒在外时,土地是他唯一的希望;当他获得意外之财时,买地是他唯一的选择;当他财富不断积累时,他想的也是投资土地;甚至在他濒临死亡时,担心的也是土地。王龙一开始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地地道道的农民,最大的渴望不过是娶一个老婆,生一帮儿子,来照顾他年迈的父亲和继承他的土地;等他靠着不义之财发达之后,他也堕落过,不在亲自下地、出入戏楼茶馆、娶妾、嫌弃自己的糟糠之妻。
但王龙是一个小心翼翼、谨小慎微的农民,他终究还是回头,去触摸那能让平静和安宁的土地,土地对他而言,是一副良药,不管他“病”到什么程度,总能药到病除。第二部《儿子们》,三个儿子没有像王龙想的那样子承父业,王大成了一个好吃懒做、吃喝享受的大地主;王二成了一个精明计较的大掌柜;王虎成了一个杀人如麻、强取豪夺的大军阀。
更令死去的王龙意想不到的是,三个儿子都在以各自的方式买地,不管是换军饷、搞投资还是抵押。他们三个应该是和黄地主类似的,对土地没有感情,也不知道土地的尊贵。第二部主要是围绕三儿子王虎进行的,对应的是中国军阀混战时期。如果说第二部中三个儿子已经开始远离土地,那第三部《分家》是彻底的脱离土地。
王家经过两代的发展,孙子辈们,只知道享受,只知道花钱,不知道钱从何处来。王源是赛珍珠塑造的性格极为复杂的角色,个人感觉很像巴金《激流三部曲》里面的觉新。他从小就被自己的父亲王虎独宠,他父亲从他一出生就把他一辈子的事情计划好了,但是他对当军阀没有一点兴趣,他根本就不喜欢杀戮,不愿意看见流血。
他继承了他祖父的最明显的特质,他喜欢接触土地,喜欢劳动时的纯粹。他自己本身最大的特点是懦弱、中庸。没有什么立场,什么都行,也什么都不行。最后作者把贤惠、睿智的梅琳和他撮合成一对,也算是让故事有一个美好的结局,虽然王源根本配不上优秀的梅琳。
说一说《大地》三部曲的成功之处,为什么他能获得这么大的名气。首要的一点是真实,基本上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农民、军阀、商人、地主、外国人、留学生的群像。故事不具备一定的现实性是打动不了读者的,赛珍珠作为一个外国人却做到了。她在中国生活将近40年,更是在镇江生活了18年,把镇江看成她自己的家。
她自己亲眼看见过中国农民的生活、体验过军阀混战的滋味,而且她作为一个“外来人”能更加客观、冷静的把她的所见所闻通过自己的作品传达出来;另外一点就是她塑造的王龙、阿兰等角色,大大的改变了外国人心中的中国人形象,他们眼中的中国人是鸦片鬼、吸血鬼、裹小脚的女人、醉汉、小偷,他们通过唐人街的中国人和道听途说的传言来形成中国人的形象,当他们第一次看见《大地》中的勤俭持家、任劳任怨、坚忍不拔的阿兰,当他们发现中国人具有自己人种的品德时,他们心中肯定是震撼不已的。
为什么中国人对《大地》三部曲一开始是拒绝的,是不接受她描写的中国农民的角色,这最大的原因是源自鲁迅的评价。1933年11月11日,《申报·自由谈》上发表了姚克《美国人心目中的中国》一文后,鲁迅致信姚克(赛珍珠丈夫),说:“先生要作小说,我极赞成,中国的事情,总是中国人做来,才可以见真相,即如布克夫人(赛珍珠),上海曾大欢迎,她亦自谓视中国如祖国,然而看她的作品,毕竟是一位生长中国的美国女教士的立场而已,所以她之称许《寄庐》,也无足怪,因为她所觉得的,还不过一点浮面的情形。
只有我们做起来,方能留下一个真相。”我想这是由于两者的立场不同导致了对同一问题的巨大分歧。鲁迅对农民的态度是失望的,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对他们的软弱、沉默极其的愤懑,他认为中国要摆脱落后挨打、列强凌辱的局面,农民肯定是不能永远死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能一味的忍让,必须得奋起抗争,为自己的自由和独立作斗争。鲁迅的这种思想很像第三部《分家》里面的革命者王孟对待下层人民的态度。“
为这样的人民而奋斗还有什么意义?他们甚至不恨他们的压迫者。像这样的事,只消几个小钱便可以息事宁人
”赛珍珠作为一个外来人,她确实如鲁迅说的那样——不过一点浮面的情形,她太过于理想化,她不知道任何国家的强大,作文都是由农业向工业的转变,没有工商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是不能有很大的提升,另外一方面,美国等列强对中国的欺凌不是靠几个传教士和建几所学校就能抵消的。另外,由于政治方面的原因,她当时在中国既不受国民党的欢迎,也被共产党所拒绝。从作品深度来说,是没有鲁迅和巴金那样深刻,描写方面的话(考虑翻译方面的问题),个人感觉太简单,对人物的刻画不如老舍那样,两三笔就把人物的性格和心理活灵活现的展现出来。三部曲时间跨度一百多年,三代人的起起伏伏,塑造了王龙、阿兰、梨花、王虎、王源、梅琳等性格鲜明的角色,以及故事内容涉及中国传统的重子嗣、男尊女卑、孝道等观念,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至于美国人承不承认赛珍珠是一流作家,赛珍珠的获奖是不是最水诺奖那就不是我所关心的事情。
琐记读书笔记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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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记读书笔记 篇1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琐记读书笔记 篇2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鲁迅在这篇文章里主要回忆了自己为追求新知识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生活和学习,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冲破封建束缚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谁。体现了封建社会思想十分陈旧,而且对新思想不接受,排斥。
在鲁迅生活的年代,正好赶上百日维新,但很多老辈的人并不支持,国门洞开的原因之一正是文化闭塞,而鲁迅先生很有主见,提倡学习新的文化。我们现在有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好好学习新的文化和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
琐记读书笔记 篇3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主角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职责。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在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证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琐记读书笔记 篇4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琐记读后感7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今天是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偶然翻到《琐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
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琐记读书笔记 篇5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习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琐记读书笔记 篇6
把《纽约琐记(修订版)》翻完后,终于确认了陈丹青在这书再版序言里的话――他出过这么三五本书,也就这么一本尚可读。大致原因,这虽是陈丹青先生第一回写书,但写得扎实,写得用功,特别那洋洋一大篇《回顾展的回顾》,读得出学生认真作论文的傻而珍贵的劲头。文字技巧,也不像之后那些书里捻熟得有些油滑。之后的书,批驳教育的文字,狂风一样刮着,刮完了,弱下去,只剩下不流动的空气。虽是不断再版着,那也只是畅销书的畅销罢了。
论阅读感,我其实很喜欢《退步集》,那是我读陈丹青的头一本书,也吸引我读掉他所有的书。因为文字好看,又是在骂人――好看的骂人,读起来很爽快的。《退步集续编》,凑数文章多,论及鲁迅的那几篇还可看,其余的不值书钱。《音乐笔记》谈的什么,不记得了,大致是借音乐谈他自己比借他自己谈音乐的文章多。至于《多余的素材》,题目也真恰当的,确是不成品的素材,确是多余出版,也许不如不出版的。
学生的时候,看到过原先两卷本的《纽约琐记》,觉得贵,舍不得买,似乎那个版本没彩图。这回的修订,定价比原先两本还贵,但我见到里面缤纷的彩页,大师画作与珍贵照片堆叠书页,即刻买下来。
我美术眼界的开窍,多亏李泽厚的那本《美的历程》,虽然那本书说的不全然是美术,但让我晓得美不是“好看”那么简单,就像我读过余华那本谈古典音乐的书,看过一些涉及摇滚历史的电影,晓得音乐不是好听那么简单。后来读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如坠云雾,美的历史变成满篇满眼的哲学用语,读到康德那一章,终于读不下去,读不懂,放下了。后来明白,应该先看些哲学书的。这读了半本的书让我好歹明白,美不是漂亮那么简单,而是可以升华性命的。
《纽约琐记》的好,我想是对一个个画家的个性,一幅幅画作的气质进行对照的罗列与陈列,让我明了美的概念里有着美学概念之下实在而生活的一面。陈丹青写画家们的平常日子,比如他写他的画家朋友奥尔,如何一边给人油漆广告牌忙生计一边自顾画着卖不出的崇古画。他也会写画家的逸事,比如他写德加画画的斤斤计较,会将许久之前送给朋友的画拿回来重新修改。他甚至单单描述画家的样貌。他也提出自己的观点,乐意颠覆往常的看法,比如他说毕加索的画人物肖像其实没有夸张,也没有变形,只是以儿童的视角,企图在画布上画出它所见的全部,所以将立体的面画成一个平面而已;比如他说夏加尔到晚期的画是假天真,天使飞得太久了。
我不知道他对不对,我并不懂得画。但我知道他说的好,因为那全然是一个阅画无数的画家看画的真切感受,是喜爱,是憎恶,是敬而远之,是远之且不敬――怎样感受,陈丹青便怎样说出来,丝毫不掩饰的。这是这本书最具价值的地方了,因为这些感受,叫我意识到,学会如何感受一幅画,是懂得画为何美的第一步。
我原先去美术馆看各种展览,只是硬生生盯着一幅幅画,盯着画里不动的景象,盯着色块,盯着笔触,盯着水早已干了的墨,看完了,好像没有看。
相比《回顾展的回顾》的严肃较真,书里有趣的,是一篇《我的画室》。画室是画家的中心,连接着怎样生存与生活。陈丹青讲了自己画室的租金,讲了怎样从一间空屋很快“摊得一塌糊涂”,讲了画室的被拆迁以及为拆迁而打的官司。那是一个留洋中国画家的生活自描了,陈丹青文字好,不乱抒情,读来轻松不轻巧。
书里也有对画论的辩论,对历史的翻检,有些是我不能理解,不能全懂的了。须得再多看些书,多看些画,再去读。
读完这书,按照书里提及的画家,又去城里一间卖美术书的小铺子里淘了几本画册,都是多年前出版的次等货色,印刷粗糙。我只买的起这些便宜货,不过这不大的城里真想买好图册,也买不到的。至于美术馆,有小小的两座,有一些省内当代画家的展览――和没有一样。只能眼巴巴再翻翻书里《美术馆》这篇文章,借陈丹青描绘,再幻想一把国外那些琳琅满目挂着珍贵画作的美术馆。
琐记读书笔记 篇7
曾经掠过生命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命根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如果坐下来检查记忆中大大小小的事,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我们曾经认为惊夭动地的大事,很多年后想起来却变得那么模糊,仿佛当时并没有真的经意。而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在流年逝去之后反而磨洗得更加鲜明。于是我们自己也感到迷惑恍惚,究竟是哪些在生命中更重要?
曾经以为有关生死的事肯定会刻骨铭心。然而当我手抚脑后的深深的疤痕时,却发现往事已经变得寻不到踪迹。相反,整个事情的侮一个细节在妈妈的脑海里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清晰。我央她讲一讲当时的情形,妈妈看着我,眼中有一种很奇异的神色。然后述说我怎样在沟上跳来跳去,怎样在唱跳之时得意忘形,怎样突然失足,怎样流血如注而休克。妈妈的绘声绘色里带着一种记忆犹新的惊恐,她好像完全置身于十几年前的那个情景,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手不自觉地抓住眼前好好存在的我。尽管我实在已想不起来当时的事情,但是感到妈妈那徽徽颐动的指尖。我安慰似地对着她笑了,同时一串泪珠悄悄滑落在我的衣襟。
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幽默的力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小心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助,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可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弃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琐记读书笔记 篇8
《秋灯琐记》是清朝人蒋坦所写的忆妻书。书中所记,大多是与妻子秋芙的生活琐事,但文中一字一墨,皆妙曲横生,使人读之慨然,无不有羡慕之感。
蒋坦,字平伯,号蔼卿,是浙江钱塘人。秀才出身,善文章,工书法。道光七年与青梅竹马的表妹秋芙订婚,道光二十三年成婚。而秋芙亦有文才,著有词集,解音律,善弹琴,尤喜佛经。故夫妇偕隐家园,联吟礼佛,作诗载歌,又有游山玩水之趣,并享天人之乐,虽箪食瓢饮,常自窘困,但不输高雅之志。
可以看出,蒋坦与秋芙皆是性情中人,见山树花木,水光风涌,无不有感。
还记得书中写道二人夏日出游,到理安寺,在石屋洞中陶然忘世,不知几何。所记写道:“秋芙安琴磐磴,鼓《平沙落雁》之操,归云滃然,涧水互答,此时相对,几忘我两人犹生尘世间也。”可见二人自然之天性,非尘世之人可比也。
蒋坦对秋芙可谓珍切宠爱,记的二人在一湖游玩,到了晚上,四周暝目,霜风乍起,秋芙时着薄棉,略有寒色,蒋坦见之,于是脱衣半臂拥之。读者念至此处,怎能不唏嘘感叹,真是羡煞人间也!
春花风月有时,秋落霜寒亦有时,所以二人也常常有惜花伤神,念苍山衰败之感。秋芙常对蒋坦说:“人生百年,梦寐居半,愁病居半,襁褓垂老之日又居半,所仅存者,十之一二耳;况我辈蒲柳之质,犹未必百年者乎。”蒋坦闻之同感。是啊,生死有定,但愿你长寿百年,希去我之前,免伤孤之痛。蒋坦所想,或许如此,上天应之,所以也就有了丧妻之痛啊。
幸福源于细节,所谓琐事者间,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而人们大多愿意看的,不是表面的华丽词藻,而是内容中的真实情感。蒋坦与秋芙,如《浮生六记》中的沈复与芸娘,都是至情至性之人。
夫妇本三生结缘,若能如此,皆为良缘。但世上没有那么多良缘,所以才会去羡慕蒋坦与秋芙,羡慕古人的至美爱情。
有时候,我们无法选择对方是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去做蒋坦或秋芙那样的人。如果真是如此,又怎么会怕没有良缘呢?
最后,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比翼双飞,再续蒋坦与秋芙之爱情。
琐记读书笔记 篇9
当沉浸在二月的我们还在肆无忌惮地寻觅快乐时,那种悄悄来临的快乐危机在某个深夜总是慢慢地充斥着我的心。
以前,我很疯狂地沉浸在游戏中,摆脱学习的重担,我没有想太多,很郑重其事地允了那句“活在当下”的话。感到有点浑浑噩噩,但快乐令我兴奋。毕竟是个小孩。
那只是上学后的第一个假期。当源源不断的“开学”、“放假”这类词语闯入我的读书生活时,哭泣、欢笑、哭泣……具备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让我哭笑不得,开始不知所措。毕竟是个小孩。
之后,在糖果与鞭子“循循善诱”中,我们也这般熬了六年。小学毕业时,有人问我:“六年里,你经历的快乐和悲哀哪个多”我有点语塞。拼命翻着以前的事,才发现每一年都那么相似,六年的快乐与忧愁都大同小异,滤出了一丁点儿的收获,有点失望。毕竟是个小孩。
痛苦与幸福轮回着,但终有尽头。而我此刻依旧在所谓的幸福中吧,我不敢像大人一样看透了尘世,那样只会让自己痛苦。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特权,就应好好珍惜。假期是休息的,学校是读书的,懒得把两者牵扯在一齐。好好玩,好好学。以后的事让时间带我们去吧。这只是一个孩子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