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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名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百年孤独》读后感: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很多人印象最深的不是读过的书,而是看过的电影,观看的过程就是思维不断跳跃的过程,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观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梳理纷繁的思维,可能用写观后感的方式来实现。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观后感记录下呢?以下“《百年孤独》读后感:人生来就是孤独的”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相信大家都知道《百年孤独》这本书吧,讲述了一个家族的故事,我们每个人生来就是孤独的,但是却也不甘孤独,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篇文章,大家一起随小编来看一下吧。

最近看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孤独、人性、宿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百年,是一个世纪,既是终点又是起点;换句话说,便是永远。

百年孤独,永远的孤独。

表兄妹关系乌尔苏拉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离开了村子,来到马孔多生儿育女。每一代布恩迪亚家的人身上都有一种落落寡合的气质:所有的奥雷里亚诺都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的阿尔卡蒂奥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

不断繁衍壮大的布恩迪亚家族,一个个小生命在孤独中降生,度过漫长一生,又在孤独中死去。不断重复的名字与性格,屡禁不止的不伦之恋,历史似乎在一遍遍重复上演。

他们沉浸在自己的孤独中,有着自己的一方天地,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也从未想过分享孤独。

他们似乎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一切行动都凭着本能的驱使和命运齿轮的转动。

他们连自己都拯救不了,更遑论他人。

终于,姑侄关系的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和奥雷里亚诺不可避免地被对方所吸引,陷入疯狂的爱情。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在待产期间满怀期待,想给孩子起名为罗德里戈以打破家族的宿命,却生出了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母亲也大出血死亡。

随着羊皮卷的破译,奥雷里亚诺发现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而就在译出羊皮卷的瞬间,整个马孔多被飓风一扫而光,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百年孤独》的结局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的好似食尽鸟投林,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者是预示腐朽的封建制度必将走向衰落,那么前者呢?

越文明,越孤独。在经历了吉卜赛人带来的新发明、香蕉公司的入驻、罢工导致的残忍大屠杀,以及长达数年的暴雨后,马孔多这个小镇由封闭走向开放,由蛮荒走向文明,繁盛到极点后又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

马孔多再不会重现世间,但孤独却永远留下。在现代社会,孤独与幻灭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人生而孤独。孤独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形单影只的孤独,一种是情感上的孤独。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人在漫长岁月中总会有那么一个瞬间感受到孤独,有时是情感上无法产生共鸣,有时是高处不胜寒,有时是众人皆醉我独醒,或者,死亡到来的那一刻。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孤独感随时都可能会出现。或许生活也只是一场幻觉,当你发现时间在某一刻停滞不前,一切都源自造物主的欺骗。幸好有《百年孤独》来安慰你,在这个繁华喧闹的世界里,无数人陪你一起孤独着。

再说了,孤独着也挺好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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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观后感1900字欣赏


《百年孤独》一书由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著,这是一本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向我们展示了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对于喜欢研究历史的人来说是一本不错的书籍,你观看有什么感悟?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百年孤独观后感1900字欣赏。

作为世界知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的经典性不仅体现在其所包含的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和开创性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中,还体现在其深刻的立意之上。在马尔克斯笔下,布恩迪亚七代人注定孤独的命运构建起一部恢宏的史诗,蕴藏在史诗背后的,还有无数的寓意耐人寻味。

在《百年孤独》中,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名字代代重复,与之相对应的,是人物性格、外貌特征和人生经历的层出迭见,这反映出小说并没有将过去、现在和未来明确地分割开来,相反,过去、现在和未来处于混沌状态,与拉丁美洲循环往复的百年历史一起在变幻的人事中重蹈覆辙。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第一个注意到时间在马孔多是不确定的,是循环往复式的。他花了六个小时观察各种事物,试图找出一分一毫与前一天的不同之处,期待发现某种变化能证明时间的流逝最后彻底确认了仍是星期一。[1]从此,他彻底混淆了时间,在每个同样的星期一里渐渐陷入无法自拔的孤独。更为严重的是,当人们无法区分过去和未来时,这种时间上的同时性会导致健忘症。正如失眠症来袭之时,马孔多的人们在日复一日的无所事事中,逐渐变得健忘。即使他们用文字描述事物,继续在捉摸不定的现实中生活,只是一旦标签文字的意义也被遗忘,这般靠词语暂时维系的现实终将一去不返[2]。

由于时间的不可分割性,有时候预见未来跟回忆过去一样简单。贯穿全文的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证明了事件在时间中的持续发展:在故事的开端,这个象征着新世界文明的神秘老吉普赛人就已经预言了结局,似乎不同的事件全都在同一时刻发生了。同样,梅尔基亚德斯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幽灵的出现以及奥雷里亚诺第二等人与梅尔基亚德斯幽灵的对话都说明了那些生活在过去的人与现在活着的人共同存在于同一时空之中。[3]

《百年孤独》小说中的人物意识到健忘是一种危险,他们惧怕被遗忘。在一天凌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时隔多年再次见到了邓希奥?阿基拉尔,他发现死去多年以后,邓希奥?阿基拉尔对活人的怀念如此强烈,对友伴的需求如此迫切,对存在于死亡之中的另一种死亡的迫近又是如此恐惧[4]。邓希奥?阿基拉尔害怕死后被遗忘,如同《寻梦环游记》中小男孩的祖父对于他在后世家人记忆中残存片段的的珍视,也许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死后被人遗忘才是最残忍的折磨。

在珍视记忆的同时,小说中那些陷入孤独的人物却也感受到了记忆的沉重压力,随着这种压力愈加沉重,一旦不堪重负,人们会选择在健忘中逃避。丈夫离奇死亡之后,丽贝卡的沉重记忆导致她把自己与世隔绝起来,不与人接触,生活在回忆当中。她认为自己找到了曾经苦苦寻觅的安宁,在这里,记忆因思绪无情的力量化为实体,如同活人一般在幽闭的房间里游荡[5]。由于沉湎于过去美好幸福的回忆,她放弃融入这个不断变幻的时代。在奥雷里亚诺上校身上,我则发现了与丽贝卡完全相反的性格特征:他几乎丧失了所有的记忆。奥雷里亚诺上校生活在永无止境的循环往复之中,他不断把他执迷收藏的小金鱼卖掉、获得金币、溶化金币、重新制作小金鱼。布恩迪亚家族染上了双重疾病:怀旧和健忘。前者把人们禁锢在过去,后者把人们禁锢在现在。二者看似毫不相干,实则根源于同一事物布恩迪亚家族无法避免的孤独宿命。由此可见,倍受煎熬的布恩迪亚家族注定要在时间的循环中往复,在命中注定的孤独中沉沦,根本无法走向未来,直至生命耗费殆尽。[6]

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在布恩迪亚上校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他起初参加自由党人起义是因为看不惯保守党人操纵选举,压迫人民。但当他发动多次战争,一步步走向权利的巅峰时,却逐渐迷失了最初的自我,伴随着的是不断增加的位于权力巅峰的孤独感。他做出决定,任何人,包括乌尔苏拉在内,都不得靠近他身旁三米以内。他走到哪都待在副官们用粉笔画出且只有他一人能进入的圆圈中心,从那里发出简短却不容置疑的命令,决定着世界的命运。[7]他努力保持着绝对的权威,残害威胁或蔑视他权力的人,成为了他当初最讨厌的压迫者。

后来,他重新认识了自己,同时认清了这场他奋斗多年的战争的意义,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议,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圏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8]。于是,他与当权者签署协议,结束战争,并尽全力让谈判朝着他所期待的方向发展,希望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达成最好的妥协。然而,当多年后革命的果实被当权者窃取、自己的革命历史也被抹去之时,他也只能面对现实,无可奈何。

在《百年孤独》中,虽然布恩迪亚家族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中迷失,在记忆和健忘里挣扎,在理想与现实中妥协,并最终在孤独中走向无法避免的灭亡,但在生命最好的年华里,他们中的许多人也曾会为了家族的壮大而奋斗,为了心中的真理而探索,为了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而抗争,那时的他们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的脊梁。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辞中说,马尔克斯的作品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冨足与贫困。是的,在物质上,他们也许是贫困的,但他们,至少在风华正茂的年岁里,精神世界无比丰盈。

读《百年孤独》有感范文欣赏1500字


相信不少朋友都听说过《百年孤独》这本书,该书是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的长篇小说,主要通过对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小镇马孔多的兴衰感应了拉丁美洲风云变幻的历史。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老实说,我是先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才开始看这部马尔克斯的成名作的。相比于《霍乱》对高中时代的我的冲击,对我人生观以及爱情观的重塑,《百年孤独》倒没有什么神奇得让我内心一震,身体发抖的惊喜。假如没有《霍乱》在前的铺垫,我是万万不可能静下心来看完这本略显枯燥的书籍,一是人名是这么的多,前后的跨度又这么长。这如《禁色》之书,让我下着性子看完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一样,因此没有前者的共鸣,我无法直视其中那震惊时代的灵魂。

在《百年孤独》里,我记不清这么多长的名字,只记得第一代族长因为精神失常,被拴在树上几十年而死,有一个横穿整本书的吉普赛祭祀,让幼年时的上校看见了冰,还有第一代族长夫人,掌管家族分内的事情,逐渐失去权力,被家里淡化存在,直到漠视。

我记忆之中,尚存的,仅记得第一代家族的事迹,后面的倒有些忘记了。

马尔克斯是一个擅长写情爱的作家,这本书跨越南美洲近两百年的历史,我觉得都是感情在其中的,他是一个伟大的感情描写者,但他不是一个好的写爱情的作家。他写的爱情,是在于自己对爱情的理解,他写的几乎总是两情相悦,然后受了磨难,既而分开,他远远低估了人类对自身愉悦与感情之间的权衡,更高估了人与人之间的忠贞,他对六十年后再见,仍能旧情复燃的罗曼蒂克深信不疑,这是他在《百年孤独》与《霍乱》

中处处表露出来的作家个性。

对于感情上的感知,他没有王家卫那样看得透测。

在网上有一个流传得很广的都市传说:在你二十岁后遇见的人们心里,各自早有所爱。因此以后的人们即使见到另一个爱人,也心有不纯。王家卫在电影里最爱表现出一个让我震惊不已的事实:几乎每个人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所爱的人。这种思想在《堕落天使》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个人都藏着一次主动离开的后手,并非只是听对方诉说怨言,提出离开。

而马尔克斯却不同,在《霍乱》中,他写两个白发苍苍的两个人在挂着黄旗的船上再续前缘,在《百年孤独》里,他写每个失去所爱之人的人都孤独过日,终生不婚。

上校的妹妹因为钢琴师死后,于是终生不嫁,上校因为妻子死后,于是孤独终老。这是一种与人的本能相悖的现象。人会一点一点地删除痛苦,接受新欢,这是通过了历史与现实双重考验的优异成绩者。而能坚持不渝的,除了脑子有问题的艺术家,便只有过分偏执的完美主义哲学家。

马尔克斯在成名后,曾拜访过自己还是青年时代的女神嘉宝。但这时的嘉宝已经年岁垂老,看上去普普通通,还是一个晚年悲惨的老妇人,一切风情都碾碎在岁月之轮下。我怀疑,马尔克斯因写《霍乱》,不无与此有关。

在外国影史上有部经典的《时光倒流七十年》电影,这部电影的原小说作者是看见()了女演员亚当茉莱的照片,顿时一见钟情,于是创作了这本想象出奇的魔幻小说。里面说到男主角也是对女演员一见钟情,于是想方设法想穿越回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去见自己的爱人。根据一个教授的意见,他靠想回到了过去,就是在床上想,然后如愿以偿。我去查过那位女演员的照片,流传下来的很少,不出意外的,我也一瞬间的心动了,像作家说的那样看着这幅照片,我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她。我在这件事情上,与马尔克斯产生共鸣,年轻时代遇见的披花印月是所有男人无法绕过去的坎。

马尔克斯在采访中认为《百年孤独》中的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们缺乏感情。我倒不觉得如此,我觉得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的感情过于丰富。

上校的妻子死后,他与多个女子有染,生下了十七个脸上有印记的儿子。他参军报国归来后,面对着满城的香蕉与火车轨道,天上下着工业化的酸雨,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打造着手中将完未完的小金鱼,像极了那个生活在南美洲,名字被世界各地的人们用不同语言称呼的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欣赏优秀的作品。在观看作品的时候,我沉浸其中感触良多,或许这个时候我们的感受不能用单纯的语言表达出来,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观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观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范文锦集五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一】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它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它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风风雨雨,同时也叙写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字里行间你是否也看到了那美洲发展的沧桑?那百年的风雨变幻?克林顿曾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因为在这里他创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纷乱的世界,我们都知道它是虚拟的宇宙,可却又那么生动可信,不禁惹人深思,是否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家园。

“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看到这句话,带我进入了沉思。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读懂它,但却真真实实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无人问津的话题,在这里却吸引了众人的眼球。人们都说,闭上眼睛,你就可以不再烦忧,在梦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愁苦。那些年,我们都是在困倦中入睡,而如今,真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它的意义究竟在何处。“她明知驿站的骡子每隔十五天来一次,但却天天要等候,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搞错日期,提前送信来。

但事情很不顺心,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却没有来。她绝望得发疯,半夜起来到院子里一把一把吞吃泥土,贪婪之状像不要命似的。她哭着,痛苦得发狂,她拼命嚼小蚯蚓和蜗牛壳,嚼得牙齿都快要碎了,然后一直呕吐到天明,发烧、虚脱,没有知觉。”这是一段不可或缺的看点,看到这里,打了个寒颤。仿佛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藏在人们内心深处枉为人知的秘密。那些们不忍直视的东西在这里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必厌恶,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在等什么呢?”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都过去了。”’我们都在成长的路途中被时间追赶着,偶尔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在一点点的散尽。如果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你是否珍惜了呢?无论多久,你都等不来逝去的青春。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孤独就烙印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你的态度决定它被印的时间。因此,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二】

《百年孤独》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的代表长篇小说,是一部充满神奇与狂欢的历史鸿篇巨著,被后人誉为“魔幻小说界璀璨的明珠”。

在文学界,一直把《百年孤独》奉为瑰宝,我很早就知道它是一本享誉世界的文学名著,也早早买下来准备细细品读,第一次看了十多页,就被里面庞杂的家庭系统和不断重复的人名绕得头晕目眩,后又断断续续翻看了几次,可能是浮躁,也可能是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吧,我终没一气呵成,只好忍痛束之高阁,但又时常惦念着。今年五一,我重拾旧梦,静心研读,那匪夷所思的故事,魔幻离奇的笔法,性格鲜明的人物,朴实无华的语言都强烈的吸引了我,虽然书中惊涛骇浪,但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本时,我反而感到了内心的平静。

那《百年孤独》究竟讲的是什么故事,给我带来什么启示呢?

马尔克斯以神来之笔,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命运,描绘了哥伦比亚农村小镇马孔多从荒芜的沼泽中兴起、发展、鼎盛到最后被一阵旋风卷走而完全消亡的一百多年的图景,巧妙地把现实生活和虚幻宗教色彩、神话故事糅合在一起,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既曲折离奇又惊世骇俗。

马尔克斯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长期生活在自我封闭的孤独中,甚至新出生的孩子都带有家族特有的孤独,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所以家族中多数人最后的结局是陷入不能自拔的孤独中退化。

在小说《百年孤独》中,唯一保留着亲情的是母亲乌尔苏拉,乌尔苏拉支撑着整个家族,关心着儿女们的成长。她斥责欲残忍枪杀战友的儿子,愤怒地用鞭子抽打滥杀无辜的孙子,不顾一切去探视临刑前的儿子……她对所有的人都敞开爱的大门,她恪守博爱的原则,然而,她的爱得不到回应,在冷漠的现实面前,伟大的母爱也显得苍白无力,这是时代的不幸,也是悲哀。

小说的最后,作者让这个缺少人情味的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对孤独的最好定义,因为阴冷的环境很难孕育生命,只有打破孤独,复活爱心,世界才会充满阳光,这是作家对美好未来的呼唤,也是《百年孤独》给我的启示。

在高度文明的现在,电子产品与软件的发展,反而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使待在一个周围都是熟人的环境里,却还要一次次翻看手机才能缓解心中焦虑和无所适从。我们生活在一个极其快捷化、信息化的时代,很多人很忙,以为忙可以摆脱孤独,却只是让孤独越跟越紧,其实,孤独是人生的一种常态。

当夜色吞噬喧嚣的城市,当看着远处楼宇未息的万家灯火,孤独会没有预兆的来袭,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没有人会喜欢孤独,但又无法避免,不如释然,坦然接受生活中的孤独时刻,学会成长,让自己变得更加独立和坚强。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三】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四】

封闭了内心,就将迎来不远处的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镇和历经了七世的布恩迪亚家族虽然看似是不着边际的魔幻,实则是在以及其夸大的艺术角度再现了现实世界中,人心的孤独。

缺乏对他人的信任,是造就孤独的最大原因。与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一样,现今的摩天大楼中,我们终日抱怨着自己孤独,寻找着克服孤独的方法,但是却总是忘了在对待他人的时候敞开自己的内心。虽然有进行过尝试,但却不曾有过完整的坚持,怀着对他人、对社会、对世界万物的不信任,把自己独立在一隅,然后孤独地变老,怀念着小时候心中曾有过的对世间所有的爱和信任,怀念着那些曾如此贴近自己的内心、却被自己阻隔于门外的人,怀念着当时不曾在乎着的过往,在一阵寒风后,归于尘土,不留下一丝存在过的痕迹。

若是将所有分散的力量集中到一起,也许就能打破人们心中的坚冰,将孤堡上的厚重的砖墙推倒,再次捡起幼年时曾在不经意间丢掉的、对世界的信任。

也是因为缺乏坚定的信念,才会造就荒诞的“孤独家族”。

书中,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曾带领着众人走出马孔多,寻找着机会打通与外界交流的通道,但却一遍遍地与成功背道而驰。若是有过坚定的想走出去的信念,并且坚持着、不放弃,也就到达了海洋的那一岸,自然就不会存在着百年的孤独与寂寞。

不置可否,如果我们丧失了对国家的精神信仰,也就会如同行尸走肉般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落后、麻木、荒诞,丧失,最基本的人行道德。但若是能始终坚定地怀揣着对国家的坚定精神信仰,一步步坚定地走下去,就能游过咸涩的海水,到达对面洒满阳光的黄金海岸。

“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以这样的结尾将马孔多留在了那个充满着魔幻和现实的大陆上,也满心希望布恩迪亚家族就与马孔多小镇一起永远留在虚拟的现实中,。

现实的世界毕竟不可能避免遭受孤独的'侵蚀,但若是我们尝试着敞开心扉,去接受、去包容、去真诚地对待这个世界,坚定着心中的信仰,相信不管再有怎样奔涌的洪流也荼毒不了内心远袤的洪荒。

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沉默在那马孔多小镇上,随着风,一起消灭了踪影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五】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马尔克斯的一部杰作,他因这部伟大的作品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马尔克斯使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那些由于愚昧、保守、落后以及情欲所造成的孤独,表现了一种因为不能掌握自身命运而产生的绝望、冷漠和疏远感。这种孤独的民族性成为阻碍民族或国家进步的一大障碍。

我是在几个月前阅读这本书的。书的开头是那样的奇异——“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我登时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越往下读,竟发觉自己是愈发地欲罢不能了。

从故事的开始到结尾是很漫长的——竟跨越了七代人。首先出场的是布恩蒂亚以及他的妻子乌苏娜。他们开拓马孔多镇的过程着实是已经令人惊奇不已了。而布恩蒂亚同吉卜赛人进行的种种交换更是让人感到荒谬至极,更为可笑的则是他将几十枚金币全部熔化后无法将它们重新提炼出来的情节。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我还只是觉得这部作品非常好笑而已。

接下来的情节变得更加精彩,从意大利来的钢琴师皮埃特罗-克列斯比因追求阿玛尓塔没有成功而割腕自尽,奥雷连诺的妻子雷麦黛丝难产而死……这些情节可谓是惊心动魄、跌宕起伏,让人在阅读时完全沉浸其中,心情随着内容的变化忽而激动、忽而忧伤。

随着情节的进一步发展,布恩蒂亚发了疯,被锁在树上,乌苏娜也变得日益衰老;奥雷连诺上校在经历了无数次没有意义的战斗之后,终日以做小金鱼度日……看到这里时,他们所共有的悲剧性命运令我感到十分疑惑,但我仍不能明白个中的因由。

再到后来,情节已逐步推向高潮。当阿卡蒂奥的长女雷麦黛丝飞上天空从此消失时,我感到情节的荒诞实在已到了让人完全无法想象的地步;而当梅梅的儿子最终破译了神秘手稿,整个马孔多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夷为平地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布恩蒂亚家族的七代人有着相似的名字,看似不同的性格和相异的外貌。但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最终都走向毁灭呢?作者在书中显然已给予了我们许多暗示:“是孤独。”所以,我们一定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性格,决不能让自己固步自封。只有这样,布恩蒂亚家族的悲剧结局才不会再次上演。

欣赏百年孤独读后感:疯狂的侄子和恐婚的姑妈


《百年孤独》一书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著,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欣赏百年孤独读后感:疯狂的侄子和恐婚的姑妈。

(1)

说完了吴巧儿的两个儿子的故事,今天我们来讲一下吴巧儿的两个闺女的故事。

养女二玲子在丈夫二山被枪杀后,从此大彻大悟,将自己锁在家中,创立了拉丁美洲的古墓派,像住在坟墓里的活死人一样,老死在家中,终生再也没有走出家门一步。

亲生女儿二妞拒绝了钢琴调音师高音的求婚,导致高音绝望自杀。为了转移内心的愧疚,就将全部的精力用来抚养哥哥二海的私生子,三河。

二妞虽然是三河的姑妈,但却将三河视为己出,像一个母亲一样养大了三河。对于二妞来说,抱着幼小的孩子,是能抚慰她内心孤独和荒凉的唯一方式。

她一直将三河当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看待,在浴室里会习惯性地当着孩子的面脱下自己的衣服,在三河已经开始发育的年纪还和赤身裸体的三河睡在一张床上。因为从小就这样,所以二妞不觉得这其实是一种挑逗和怂恿,但对于三河来说,其实就是无尽欲望的诱惑。他疯狂地爱上了自己的姑妈,开始日夜纠缠着二妞。

亏得二妞还残存着最后一丝的清醒,让这份情事悬崖勒马。求爱不得的三河痛苦不已,跟着自己的父亲海上校上了战场,只想一心求死。不料中途却无法忍受对自己姑妈的思念的煎熬,当了逃兵,返回到家中,继续纠缠二妞。

二妞闩上了门栓彻底让三河绝了这门心思,才让这场姑妈和侄子之间的乱伦事件免于实际发生。

在《百年孤独》这部小说里,乱伦未遂事件并不只有这一次。上一次是三江在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李拉拉的情形下,去找李拉拉求欢被拒。这种疯狂而变态的感情或许可以用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结来解释,也就是传说中的恋母情结,也是老王家无法摆脱的宿命。

乱伦的悲剧发生的社会大多数都是愚昧而落后的,作者用这样的故事情节正是为了说明当时的拉丁美洲人民落后而原始的生存状态。在这块信息闭塞,与外界的文明隔绝的原始大陆上,丑陋和无知到处都是。

(2)

从姑妈身上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三河被爱情抛弃,开始成天地沾花惹草,无所事事,变成了一个放浪不羁的花花公子。

这时候,他又去找了自己的生母,李拉拉。

千万别误会,三河去找李拉拉的目的和三江完全不同。三河知道李拉拉是自己的生母,所以他去找李拉拉,只是因为李拉拉理解他的痛苦,一见到李拉拉就有一种见到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而李拉拉呢,一生中遇到了无数的男人,却没有一个留在她的身边,自己生下的子女,儿子们非死即伤,女儿各个流落烟花柳巷。虽然三河一副浪子模样,但他愿意陪着她,分担她的孤独。所以说这对母子能聚到一块其实是有点同病相怜的意思。

之前说过,李拉拉有占卜的技能,但不知道是不是西方的上帝和东方的玉皇大帝是不是签署过什么协议,总之,无论西方还是东方,都遵守天机不可泄露的规矩。李拉拉看出了三河命不久矣,却无法直接告诉他,只能央求他晚上就在她家睡,不要出门。

这个地方的情节就显得有点老套了。当然,三河肯定不会听从老妈的警告,晚上照旧出门看戏。于是,果不其然,三河在剧院被人枪杀,一命呜呼。所以说,听妈妈的话()永远没有错,尤其是明知道自己的老妈能开天眼的情况下。

其实我们或许可以换个角度想一下,三河从开始游戏人间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对生命没有任何期望了,对他来说,活着才是更让人煎熬的事情。

三河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死在了爱而不得的孤独里。

王家第三代就这样没了。

(3)

下面来说一下让间接让三河放弃生命的姑妈,二妞的爱情。

二妞一生中有三段恋情,除了和三河那段畸形扭曲的感情之外,其中两段全部都到了要谈婚论嫁的阶段,却最终全部都无疾而终。

第一段爱情里,二妞先是疯狂地爱上了姐姐的未婚夫,那个钢琴调音师,但终于等到调音师向二妞求婚,在大家都以为二妞守得云开见月明时,二妞却出人意料地拒绝了调音师。

第二段爱情里,海上校的好基友,也是好战友,一个叫做马正的上校从小就喜欢着二妞。两人在调音师死后,两人看起来也很般配,也处了一段对象。在大家都以为二妞这下终于能嫁出去了而准备欢呼的时候,二妞又拒绝了马正的求婚,让大家再次跌破了眼镜。

虽然在拉丁美洲,没有催婚的七大姑八大姨,吴巧儿也没有逼着自己的大龄女儿尽快嫁人,但二妞这反常的举动也让吴巧儿心里直嘀咕,该不是二妞拒婚上瘾了吧?

一直到吴巧儿老眼昏花之后才想明白其中的原因,二妞之所以无法走入婚姻,是因为内心的恐惧,二妞其实是一个恐婚族。

理由很简单。她担心她的爱会再次伤害她爱的人。

我们试想一下,当年她为了得到自己的姐夫,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嫂子和未出生的孩子。这份愧疚感直接影响了她后来的婚恋观和人生走向。

调音师被拒婚后自杀身亡,又让她在内心的十字架上多背负了一条人命,这份沉重感压着她终身都透不过气来。

而侄子的一段扭曲的情事也让她后悔不已,如果不是她不自觉的引诱和怂恿,自己的侄子或许能活的更久一点。

所以即使她对马正很有好感,但她已经以为你愧疚丧失了爱的能力,已经无法走出自己的恐惧了。

终其一生,二妞都在忏悔中度过,她终身未嫁,在为自己织好寿衣的那一天死去了。

至此,王家的第二代和第三代,二山,二海,二玲子,二妞,三江,三河,已经全部没了。

读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心得体会


前言:读后感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书记的领悟,因此,小编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读后感,供大家学习阅读!

读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心得体会

上个周末,终于在北京炎热潮湿的桑拿天气里,读完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本书对于中国文学爱好者并不陌生,中国现今中年一代的著名作家几乎都多少受到了马尔克斯思想或者创作手法的影响。但很坦白讲,我是受到了早期一些其他文学或歌曲中出现的百年孤独字眼,到最近媒体大肆报道的中国如何费劲周折终于拿到马尔克斯版权的影响,才决定要捧起这本厚厚的巨著。

看最初部分时,觉得有点《指环王》的魔幻和不知所云。

中段看完一些网上的简单介绍后,改换了视角,从魔幻中剥离出现实的故事主线,终于隐约捕捉到了作者魔幻现实主义笔触下想要表达的对残酷现实的悲呛。

尾段读完,唏嘘感叹,下定决心一定要写篇读后感,表达我的震撼和对孤独的全新理解。

等到真要下笔了,才发现面对这样一部史诗般的巨著,实在无从下笔。是的,这是一部史诗般的巨著,或者它就是史诗本身。面对它,我感觉自己渺小得根本没有资格来描述自己的读后感。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讲故事的手法,丰富但绝不华丽的细节描写,天马深空却从不脱离主题主线的想象,让提笔想写读后感的我,不仅悲从中来。

也许我眼界太浅,但在我这一亩三分地上,我只能做出结论:马尔克斯,绝非人类。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作者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小说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荣获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最离奇的地方是在于它的叙事手法非同一般,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仿佛读者和小说中的人物一起从一个起点开始,经历百年后,又回到了命运的原点。整个小说纵贯百年历史构建虚拟创造出小镇马孔多的布恩蒂亚家族7代形形色色性格各异的男男女女,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在拉丁美洲民族革命运动大背景下,无法逃脱直接或间接地被孤独所折磨至死的命运结局。在个人命运的背后,我猜测作者是想揭示这样一个主题:在殖民统治时期的革命潜流,会因为人的孤独、封闭逐渐落后而消亡。

那个想象中的百年老宅

故事发生的地点在马孔多的布恩蒂亚家族老宅,虽然时不时会被作者天马行空地扯到欧洲啊亚洲啊某些地方,但故事的主线永远都不会离开这座老宅,尤其是故事的后半部分,让我在阅读字里行间时眼前很自然就形成了一幅描写这座老宅的想象图。老宅的兴建、逐渐破旧、最终宅基地被莫名而来的大风连根拔起,都随同着这个家族的血脉萎缩或者扩张而起伏不断,与家族人物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马尔克斯企图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我们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我被马尔克斯引入到完全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我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经历和命运都是深刻得让我觉得血淋淋,对,就是血淋淋。

家族的每个人最终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随想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乌尔苏拉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丽贝卡的裹尸布。丽贝卡后半辈子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如干尸般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小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再重做,从他开始在这个家族的很多男女身上深深烙下了做了毁,毁了做的命运轮回印记,甚至包括一代又一代的人在取名字时都是用先辈的姓或名组合在一起,给我阅读时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和障碍,总觉得这是上一个已经过世的人物重新复活,或许这就是马尔克斯想要的效果。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正如前面所述,一开始我能一直捧着这本大部头看很长时间,纯粹是被他似真似幻的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所吸引,因为类似于指环王这样的都是我的大爱。但看到中间时,终于明白马尔克斯其实是在用一种魔幻的手法描述残酷无比的现实轮回,从中间部分开始,孤独的主题就开始浮出水面,并在结尾处以华丽夸张的方式显现出来。当布恩蒂亚家族最后一个血脉奥雷良诺破译到吉普赛人那本寓言整个家族命运的羊皮书的最后一页,企图从最后一页中发现自己命运终结形式时,此刻大风起兮,整个老宅正在被风暴连根拔起,于是奥雷良诺终于明白自己不用再破译那一页描写自身命运的羊皮纸,因为命运的终结已经到来。

看完这本书,我很急切地想要找到一个人,倾诉我看完这本书的心情和震撼。刚好同事中有一个书虫,他在大学里看过,但他告诉我:他是用魔幻小说的视角去看完的。我劝诫他在大学毕业很多年后其实可以再重新看一次,因为名著的魅力就是经历了时间长河的洗礼后,其所蕴含的丰富内涵会随着读者自身的阅历不断增长视角不断改变,而呈现出多维甚至大相径庭的色彩。有时候,你能从中读到作者本没想过要表达却被你所捕捉到的哲理。

唉,我的那个梦想中的新家,那个新家中我最期待的属于我自己的书房,你在哪里?

穿越百年的情书的影评


穿越百年的情书的影评

昨天中午,无意间在中央6套电一影频道里看到了播放的电一影《百年情书》,影片看了给我的心灵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也为影片中英雄们的那颗赤子之心而由衷敬佩。今夜我特意在网上搜索文章《与妻书》来重读,读后我心里总想说点什么,下面我就谈谈观看电一影《百年情书》和读《与妻书》的一些感想跟朋友们交流交流。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 ,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又恐汝不察吾衷,谓吾忍舍汝而死,谓吾不知汝之不欲吾死也,故遂忍悲为汝言之。 这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林觉民慷慨赴死前,留下的最后文字——---《与妻书》。记得我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就曾经读到过这篇文章。彼时我尚年幼,对于字里行间自然流露出的种种复杂情绪,当然是不懂的,只是被那文字音韵之美吸引,学过之后,一直都不曾忘记。之后许多年,随着年纪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今夜再重读《与妻书》,渐渐体悟到其中的真情,其中的胸襟,其中的情怀,更是忍不住击节赞赏,每读一次,都有新的体悟。

影片以革命先驱林觉民从容就义前的绝笔与妻书禀父书为独特视点,讲述林觉民烈士在广州起义前后对爱情忠贞、对家人眷念、对理想执著舍生取义的传奇人生追求。电一影里林觉民与意映之间的爱情故事,与林觉民被影响而参加革命,成为影片的两条并行不悖的线索,爱情因为战争、动乱、自我牺牲而升华,而牺牲又为爱情添色不少,即使是在梦里遥望,依然低低切切,无悔无怨。

影片将林氏夫妻间的真情与诀别置放在百年前,那场惊心动魄的伟大变革背景之下,更突显出这种真情的可贵与伟大。革命与爱情,同样都是在樱花最烂漫的时候戛然而止的壮美,在最年轻的时候,最好的岁月中,想把这美丽永驻,让时光停止,就一往无前。因为爱情最美的时候,不是为此而受的羁绊,为此而小心翼翼,而是因为爱情,能够承受更多的痛苦,能够更无所畏惧地面对死亡。

说实话,电一影拍得不咋地,可我还是流泪了。我哭的不是电一影,而是那种知道战必败身必死而依然去做的觉悟。我向来觉得自己是个人文主义者,所以很不喜欢没事就死啊死的,我常想我要是在动乱时期没准就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乖乖地待在家里,保护妻儿老小,静静地挨过去。 现在想想如果静静地挨不过去呢。于是有人站出来,去死。很傻吧,是很傻(这电一影也把他们拍得很傻,好像他们就真的很想去死一样)。可是当我们听到这样的话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我还能静静地坐在家里吗,如果我们站起来,那么他们就不傻,他们用自己的死,换来了更多的他们。

现在想来其实搞革命的都是些文化人,带头的都是些家境好的,家境好才受得了好的教育,不缺什么才会想要一个更好的东西,一个民主、自一由、平等、博爱的世界。电一影里的黄兴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流泪了,因为我突然想到,他们用生命换一个民主、自一由、平等、博爱的世界,而那个世界,现在在哪里呢?

哎!最大的悲哀在于此!!!一百年前的林觉民,你牺牲与否,中国并没有变的更好些或更坏些。 悲哀啊、、、、

观《百年乡情》有感


观《百年乡情》有感

2014年,正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一百周年整,势必会引起民族性的群体回忆,而BBC播出的《百年乡情》正是讲述了一百年来的德比郡小村中鲜活多样的人物故事,以回忆为线索,展现英伦乡村特色的百年风情画卷。

影视开头,满面沟壑的老人波特带着孩子般淘气兴奋的眼神,从紧紧怀抱的包中拿出一张张旧照片,将百年乡情娓娓道来。百年时光倏忽而逝,红颜白发,战士枯骨,曾经生活的小村,曾经爱恋的女孩,曾经尊敬的人,曾经惊心和怦然的经历都被时光掩埋,“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二十世纪初,一战前夕,剧变前夜,老旧森严的等级制度根基破败,频临倒塌,新旧思想在此刻展开拉锯战,冲突之中闪耀着民主平等自由的火花,没落贵族惨淡经营,竭力维持体面的上流生活,靠土地牧场为生的农民依旧艰辛干活维持基本生活,工人阶级队伍日益壮大,女性正逐渐摆脱传统男权制度的束缚,在英国社会中扮演着愈加吃重的角色。

广袤的牧场,阴沉的天空,泥泞的道路,简陋的房屋,这些勾勒出英国农民当时的生存处境,而新来到小村的牧师女儿Martha·Lane的出现,却调和了剧中的清冷。美丽青春的脸庞,笑颜明朗,落落大方,说着新奇的事物和想法,她不同于庄园小姐的傲慢冷艳、高高在上,也不同于农家妇女和女孩的羞赧或朴素,她的与众不同在于她是经历了新思想洗礼的传教士,主张不分等级待人和民主、平等、自由。她努力担任当地女性的领头人,带领她们争取民主平等自由独立,为此承受误解仍四处奔走呼号,她给小村传递而出的其实是外面世界的讯息与变化。

波特的哥哥Joe为获得自由选择去当兵,却被始料未及的惨烈战事造成身心创伤,仍是个因逃兵而枪决的下场。

波特的父亲John,为过去所累,用酒精麻痹自己,喝酒打老婆打小孩还不好好干活,让穷的叮当响的家每况愈下。一直被村里人所鄙视。

妻子Grace坚韧地守护着两个儿子和丈夫,保护儿子躲避丈夫的暴力,一心要让儿子Joe远离丈夫获得自由之身,不曾想却换得如此结局,痛心疾首却以坚强内心支撑着这个家庭,在风雨飘摇的年代中挺身站立绝不倒下,进工厂制鞋赚钱补贴家用,慢慢撑起了整个家庭。

教会波特用相机看世界,真实记录并坚守人生的Eyre老师因不愿杀人而以良心为由拒绝参军,因此带来牢狱之灾,这位优秀的灵魂导师因“懦夫之名”被村民唾弃和孤立。

I judge people by what they might be,—not are, nor will be.——Robert Browning

Eyre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这句话正是他心中所想,是他期望他人评断自己时应遵循的原则。

波特的童年生活因哥哥被枪决而结束,曾经的仰望和依靠已不在,少年波特开始承担起属于他的家庭重担。

老人回忆往事时,说哥哥临走前让他照顾好家人。采访者问道,Did this make you feel responsible? 老人脸上闪过一丝难过。真叫人心疼。

第一季结尾,一战结束,137名参军的青壮年,归来时只有伤痕累累的25人,小村的纪念碑静静地矗立着,而纪念碑上的名字并不能让逝者安息,让生者不再悲痛。

百年情书观后感


篇一:百年情书观后感

“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为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

中学时代便在课堂上所学的一篇课文《与妻书》,大学毕业后听的三首台湾流行音乐(齐豫唱的《觉》、童安格唱的《诀别》及李建复唱的《意映卿卿》),再到如今纪念广州起义一百周年的电影《百年情书》,恍如一段交织时空的爱情扑面而来,情缘魂梦系……

音乐缠绕:交错的爱情对话“意映卿卿,再一次呼唤你的名,今夜我的笔沾满你的情,然而我的肩却负担四万万个情,钟情如我,又怎能抵住此情,万万千千……”声音宽厚而凭借着一鸣惊人的李建复,深情款款的从林觉民的角度演绎这份生死之情,既有对于爱妻的苦苦爱恋与不舍,更有对于革命的决心;而童安格创作演唱的《诀别》,则进一步的以林觉民的口吻向爱妻表示那份爱与决心,“烽火泪,滴尽相思意,情缘魂梦相系,方寸心,只愿天下情侣,不再有泪如你”——犹记第一次听到这句“不再有泪如你”时,泪水在不知不觉里流洒。

不过,更加喜欢的是齐豫唱的那首《觉》,“觉:当我看见你的信,我竟然相信,刹那即永恒,再多的难舍和舍得,有时候不得不舍”,齐豫的带有丝丝缕缕忧伤的声音里,将意映的忧伤化为缕缕的歌声,爱与放手,又心有不甘的追问“你的不得不舍和遗弃都是守真情的坚持,我留守着数不完的夜和载沉载浮的凌迟,谁给你选择的权利,让你就这样地离去,谁把我无止境的付出,都化作纸上的一个名字”,可惜,成为了天问!

穿越百年的爱情,《百年情书》便是根据林觉民写给妻子的绝笔书改编的献礼广州起义100周年的作品,林觉民与意映之间的爱情故事,与林觉民被影响而参加革命,成为影片的两条并行不悖的线索,爱情因为战争、动乱、自我牺牲而升华,而牺牲又为爱情添色不少,即使是在梦里遥望,依然低低切切,无悔无怨。“结缡十五年,原约相守以死,我今背盟矣!手写此信,我尚为世间一人;君看此信,我已成阴曹一鬼,死生契阔,一复何言……”也想起谭嗣同就义前的这封写给爱妻的信。

"意映卿卿如晤……”,还记得上高一的时候,学校发了一本关于学文言文的书,当我独自一人翻阅到《与妻书》时(貌似比较靠后的),便被其中的情感所深深打动。至今我还记得开头的这一句,尽管其他的我都已经忘记。如今看《百年情书》仍给我的心灵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也为他们的那颗赤子之心而由衷敬佩,不禁怀起想年少的我也曾指点江山、壮怀激烈。儒家一直恪守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宗旨,我想那大概是天下太平时的一种理念。但如果生逢乱世的话,就只能独善其身了。而天下有识之士更是以救国存亡、民族大义等疾走奔呼,甚至抛头颅洒热血。“书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想这才是那一代读书人的真实写照,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书生意气,指点江山,慷慨激昂,或者心怀天下,投笔从戎,报效祖国。

在那个跌宕起伏、战火纷飞的动荡年代,每一位热血青年总是怀揣着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但他们读书并不像现在的我们那样,只是为了改变自身命运,为了将来能找份好工作,然后结婚生子,再终其一生。(何况在这场赌博中我们已经是以惨败落幕。)他们个个肩负道义,以大无畏的精神,前仆后继,恰似救世主一般只为解救天下苍生而来。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想这句话可以表达古往今来无数仁人志士的心声!

或许曾经的我们也有过理想和抱负,尽管青春有过迷惘和无奈,但当面对那些激荡人心的人和事,我们总是不断地鞭策自己,要成就一番功业,甚至枕戈待旦、闻鸡起舞;抑或登临时,不知天高地厚地发出了“一朝剑在手,但使寰宇清”那样豪言壮语。尽管现在我们80后的一代已经渐渐成熟,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各自所学,俨然已成为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但是我更欣赏我们年少时的狂妄和不羁:目光炯炯地望着远方,时而微笑,时而凝神,手中的笔突然变得力重千钧,仿佛在指挥着千军万马,一副要征服世界的野心。那种目空一切,惟我独尊的孤傲,积极向上,意气风发的状态,就像一位豪气干云的大侠遗世独立……

如今的我们都已经走上社会,当年所有的雄心和壮志都已被这个现实消磨殆尽,曾经耀眼的星辉已然暗淡、被淹没在茫茫的夜空之中。于是我们回到了平庸的世俗生活,每日为生计奔波劳碌。那些热血的青春只能变成回忆珍藏心底,任岁月无声流逝!内心如一汪死水,经不起半点漪沦,再没有那种激情和冲动。但是,我时常梦见那一段青春的峥嵘岁月,那一段只属于我们的青春,我总是无限神往。每当我的记忆的缺口被不自觉地打开——因为那一页是我们无法或缺的故事。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十五州”?

影片的主题和情感基调很富于感染力,让观影者引起共鸣。其中交织着的儿女之情、手足之情和革命之情,看来不觉令人荡气回肠。看过的人都会为他们唏嘘不已,甚至拘一把同情之泪。在我心潮澎湃的同时,又感到我的心被最柔软的东西触动了,就像在读一首词一样兼具婉约与豪放之韵致,两者相得益彰。豪迈处,气壮山河;情深时,不能自己。终了四顾茫然,“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突然想到了裴多菲,那就到此为止吧,何况夜也深了: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顾,两者皆可抛!

谨以此来祭奠我那段逝去的青春岁月!

篇二:百年情书观后感

当历史的画卷再一次铺展开来,当昔日的英雄们再一次浮现在眼前,当人鬼情未了的《与妻书》再一次谱写时,我不禁潸然泪下,内心的爱国之情与感动之情便随着情节的发展而跌宕起伏了。《百年情书》,从题目上便可一目了然,它显然是一部讲述唯美爱情故事的电影。然而,出人意料且更令人敬佩的,却是主人公林觉民在爱国情与爱情之间的抉择。正是因为这个抉择,便产生了影响一代又一代莘莘学子爱国热情的《与妻书》。

《百年情书》,从字面上理解,可以说是一封历史久远的爱情信件,但就其中的内涵而言,《百年情书》无疑是一封赞扬一代革命勇士的篇章。这部电影以林觉民和陈意映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衬托了一群广大青年为了广州起义的胜利,为了反抗封建桎梏,为了追求真理而表现出的英勇无畏的献身精神。《马关条约》的签订,国家国土的割让,使一群热血青年愤愤不平,忍无可忍,为了洗清国耻,为了与清廷政府对抗,一群英雄志士万死不辞。1911年,温生财刺杀广州将军孚琦事件的成功,更是引起了清廷的警惕。再加上林觉民等一群爱国青年的多次出击,清廷政府更是严加警戒。为了干一番大事业,林觉民毅然离开妻子和父亲,留学日本。在日本,他们始终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为信念而坚持不懈地奋斗着,始终铭记“勿忘国耻”的教诲。最终,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壮烈牺牲,更是令人惨不忍睹,尤其当超骧,元栋被一箭双雕而打死时,林觉民悲痛欲绝,革命者们看着同伴依次惨死,更加拼命地攻击敌人。虽然他们牺牲了,但这种万死不辞,为国捐躯的精神却深深地影响着后人,使更多的中国人开始觉醒。

《百年情书》,可以说它既是一封情书,又是一封遗书,在细细地咀嚼其中的内涵之后才发现,这其中蕴含的哲理涉及面非常广。无论从爱情的角度或是亲情的角度亦或是友情的角度这三方面来说,都是塑造的非常成功并值得称赞的。

在爱情方面,影片中最令我感动的便是以林觉民和陈意映为主线展开的一场恋情。其中对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觉民对意映说的一番话了:“与其让你先我而死,不如让我先你而死”,当意映问她为什么时,他却说:“因为你太柔弱了,所以我不想留你一个人承受所有的痛苦。”这出自肺腑的话语,这浓浓的情意,教人如何不感动,他们的相濡以沫,他们的相敬如宾,无不催人泪下,更是我们用言语无法形容出来的。他们的爱可以说是一种简单,一种清新。

林觉民与陈意映的爱情,产生于乱世中,好似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真实,但很美,很感人。这部电影虽说不上是一部传记,而且片段比较零散,但我更愿意称它为一部唯美的爱情片。在那个跌宕起伏,战火纷飞,为国效命,万死不辞的年代,这种真情有多难得,可想而知。还记得新婚之夜,当意映嘴唇上粘了一小块枣子皮时,觉民便温柔地笑着递给他一块手帕,两人便相视而笑。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总是相敬如宾。记得意映在觉察到自己的丈夫所做的事业危险性极大时,便常常拜佛求菩萨保佑觉民。在觉民闯祸时,意映处处为觉民隐瞒,并在觉民挨打被罚时偷偷送饭。记得影片中还有一个放风筝的画面,那是觉民准备偷偷跑去日本,可恰巧船票卖完了,最后意映找到了他,觉民就带着意映去海边放风筝,觉民手中握着线,风筝在另一头飞得很高。意映便说觉民就像这只风筝,想要飞多高就能飞多高。而觉民不语,默默地将手中的线递到意映手上,并郑重地说:“我飞得再高,但风筝的这一头始终攥在你的手里,”意映会心地笑了。这温馨的画面,只觉得暖暖的,很清新,又很惬意。

在觉民决定参加黄花岗起义的最后阶段,回了一趟家,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礼拜,但他明白,自己所剩的时日已经不多了,在这段期间,他常常喝得醉熏熏的来掩盖自己的罪过,而回家后意映也并没有抱怨,或许她也能感受到觉民内心的痛苦。看见妻子怀着他的第二个孩子,他何尝不想亲眼看见自己的子女出生,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而他有更重大的任务在身,他必须舍小家以保大家。尽管有太多的无奈,尽管有太多的不舍,但他还是决绝地离开了。他的这种做法,我们都能理解,因为觉民在我们大家心中永远是伟大的。

在日本同盟会期间及一系列的活动中,觉民的表现尤为突出,这其中浓浓的兄弟情更是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他们知道,此时,祖国大地正在痛苦的呻吟着,觉民明白,若想洗清国耻,实现梦想,便只有一条道路可选,即只有革命。即使头断血流,即使暴尸街头,他们也无怨无悔。大不了现实生活中少了一群英雄,黄泉路上多了一群鬼雄。在林觉民被捕入狱时,审判官对他的评价是“相貌如玉,肝肠如铁,心地光明如雪”,看他一表人才,劝他投降,而觉民宁死不屈。“吾等愿杀身成仁,唤醒国民觉醒”,在黄花岗起义之前,兄弟们纷纷报名参加敢死队;在战斗中,为了占领制高点,弟兄们一个个英勇牺牲;在最后的冲刺中,已经伤痕累累的觉民和伙伴多次尝试冲击。当看到同伴牺牲,他们更是拼了命地战斗。这种兄弟情,这种友情,更是令我们钦佩。

觉民在起义前曾说过,“吾辈此举,事必败,身必死”,“然吾辈身死之日,距光复期必不远矣”,他们明明知道这次起义凶多吉少,可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换取国家的光复。黄兴说:“用我们的血去浇灌自由之花,让所有人都能够生活在民族,平等,自由,博爱的世界里。”这种伟大的理想可歌可泣,敢死队的英雄们,在告别了自己的亲人后,纷纷走上了不归路。子弹是不长眼睛的,一眨眼的功夫,当觉民再次呼唤新军里的兄弟们时,林文已经英勇牺牲了,就这样,他们生在一起,死在一起,在同生死共患难的誓言里勇往直前。

说起亲情,林觉民应该是不幸的,但他又是幸运的。虽然幼小时丧母,但他有幸过继给了他的叔叔,叔叔将他视为珍宝,把觉民当作亲生儿子来抚养。从他的回忆中可知,觉民小时候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无论是诗书礼仪还是诸子百家,他总是过目不忘。在全家人一起吃最后一次团圆饭时,觉民的养父说起了一件觉民小时候去参加童子试时发生的事情,那时小小年纪的他就知道“少年不忘万户侯”了,可见他的志向有多远大。

最终,离别的前夜,意映连夜把平安符缝在了觉民的衣服里,虽然阻止不了他前行的道路,但她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平安归来。而那封“与妻书”,则是觉民在一个雨夜里悲痛欲绝地写下的。窗外的雨哗哗地下着,觉民流着热泪,纵有万般无奈,万般不舍,怎奈乱世之中,只能用一封信来了解自己此生的遗憾。

“意映卿卿如唔,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吾充吾爱汝之心……”默默地看着,深深地感触着,不知不觉,泪水已划过脸颊,百年的情书,情系百年,催人泪下的亲情、友情、爱情……

篇三:百年情书观后感

看完《百年情书》这部电影,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曾经的记忆在脑海中再次被唤起。记得在高中时,我们学《与妻书》时,语文老师给我们读这篇文章时很有感情,读着读着她眼睛都泛起了泪珠,我们当时感觉很奇怪,为什么老师会有这样的反应呢?直到我那天晚上我在看《百年情书》的时候,看到林觉民写《与妻书》的画面,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才明白当时语文老师为什么会流泪。当时学习《与妻书》时,我们对当时的历史背景都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当时情景是怎样的,也就根本体会不了作者当时想要表达的情感,但是《百年情书》这部电影把这封情书完全画面化在我面前,形成一种不能抗拒的情绪,好像让我回到了那个时代。

当我看到林觉民含泪给他妻子写信的那个情景时,我情不自禁的流泪了,明白了信中“吾爱汝至”到底有多深,也明白了为何“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林觉民那种“助天下人爱其所爱”、“为天下人谋永福”,而置生死于度外,抛却与爱妻的儿女情长而“勇于就死”,大义凛然、无所畏惧地积极投身到推翻清政府黑暗腐朽统治的武装起义中的革命精神让我佩服。爱情因为战争、动乱、自我牺牲而升华,而牺牲又为爱情添色不少,即使是在梦里遥望,依然低低切切,无悔无怨。他们的爱情故事实在让我感动,也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爱。虽然他们牺牲了自己的个人私爱却成全了大爱,这正是革命者才有的风范啊。

当我看到新婚的声洞执意要参加敢死队时,骁超与元栋双双就义时,元栋的眼镜被踩碎时,珺瑛在城门外留下了伤心的眼泪时,我的心中涌动着一种莫名的情素。他们当时的年龄就和我现在的年龄差不多,他们本可以像我一样享受这一年纪应该享受的事情:读书,谈恋爱……这些美好的事情,但他们却把这美好的一切都抛弃了,偷偷地背着自己的父母去做他们父母最不想他们干的事情,去承担了不是他们这年龄应该承担的事情。即使受到当时政府的严厉打压,即使受到生命危险他们都没有退缩,而是越挫越勇。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们做那样的决定呢?是什么能够让他们这么无畏的牺牲呢?是爱国的力量支撑着他们做那样的决定,他们不想自己的国家任由别国欺负,任由别人蹂躏自己的同胞,所以他们要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打倒与列强同流合污压榨百姓的清朝统治者,推翻腐朽的封建清朝,建立民主,自由的中华民国。虽然起义失败了,但是他们的这一举动却唤醒了沉睡的国民,影响很大,激起了很多人勇敢的站起来反抗,才有了后来的辛亥革命,才有了后来的中华民国和新中国,才有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生活。是他们用他们的青春和血液浇灌了我们今天的幸福之花!

今天我们能享受这样安逸而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感谢那些革命先辈们,是他们用生命为我们换来了今天的这一切。所我们在享受今天这美好的生活时,我们要不忘历史,不忘他们。同时我们也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那种大无畏,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年,我们要关心时事和国情,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成为“四有”公民,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百年情书》观后感


《百年情书》观后感

百年情书,是一份情书,也是一份遗书,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妻子的最后一封信。这部电影严格意义上说不上是一部传记,因为它只讲了主人公林觉民慷慨赴死前五年的事,而且还是很零散的片段,而我更愿意称它为爱情片,主人公林觉民和她的妻子之间的爱情贯穿了全剧,从片名就可以看出来。

这部电影不是什么大制作,这一点从它的制作单位是电影频道就可以看出。演员也清一色都是年轻的生面孔,戏中唯一撑得住场面的只有李雪健,这个老戏骨的演技没什么好说。不过其他年轻人的表演就完全没有亮点了。在这群年轻演员中,除了蒋梦婕我还认识之外,其他一概不识。不过这个林黛玉也称不上是什么大腕,演技更是略显稚嫩,我看着她还是不由自的想起红楼里弱不禁风的林妹妹,不过没办法,我对这一型的女生实在没有抵抗力,看着她,我就觉着心里舒服唯。

不过无所谓,我看了开头几分钟的戏就不指望演员的表演了,真正吸引我使我坚持看我的动力是它的故事和画面。简单,清新。尤其是林觉民与其妻子的爱情让我很是享受,在这乱世之中,就像童话一样,不真实,但很美。尤其是蒋梦婕扮演的妻子,让我流连忘返,这里我不是指她的演技,而单纯是指她扮演的这个形象,就是她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站在那,我都觉得很美,唉!归根结底,我只是单纯喜欢这一类型的女孩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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