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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400字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蛙读后感1400字范文欣赏。

有时候读书对人的影响不如观影,我们拥有独立的个体与思维,在观看过程中不断产生思绪的火花,我们在观赏时,需要仔细地领会,需要写一篇观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蛙读后感1400字范文欣赏,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蛙》是一部由莫言主要的长篇小说,书中以近60年的农村生育史为背景,主要讲述了当年计划生育政策在高密东北乡的艰难推行过程以及乡村女妇产医生万心的人生经历。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我读书确实是有跟风的,一方面可以跟更多的人交流,另一方面则是确实喜欢看书,比如《亮剑》热播时,我读《亮剑》,《权利的游戏》热播时,我读《冰与火之歌》,总的来说,我是虚荣心在作祟,其实更多的是我觉得文字比电视画面更具温度和表现力,在看过文字之后,才能更加了解和解读人物的内心,才能更好的把人物与场景相融合,能更好的把握人物关系,也正是这样的习惯,让我读了不少书,但由于我是属于看过就忘并且不太善于思考的人,尽管我很想把我内心的想法写书来,但文笔有限,仅能写一点点零碎的东西。

读《娃》也是在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才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确实不太了解他及他的作品,至于为什么在我文笔及语言组织能力这么差的情况下,还想写《姓》的读后感呢?因为确实跟我有很多相似之处容我慢慢地讲,大家应该都知道这本书的背景及梗概,就不一一细说之所以说跟我有相似之处,因为在特定的年代里我也是黑户,是众多超生中的一员,我出生在河南农村,家中有哥哥和姐姐,在80年代,作为老三的我必定是一个黑户,当时为了躲避罚款,我哥哥从3岁起一直和姥姥一起生活,一直到小学二年级大概在8岁左右,5年的光阴很少在家,后来又去我姑姑家生活了两年,所以说为了我的成长,我哥哥从小就一直在亲戚家来回生活。

《蛙》的书中描述了关于计划生育中用拖拉机拉坏门楼的场景,这种场景在我家同样有过出现但并不是要让我妈妈去堕胎,而是为了罚超生的钱,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农民没有太多挣钱的门路和思维,我们家一直靠种地为生除了每年的公粮需要上缴后,余粮留够一家人到下一季的口粮,其他的则拉到收粮食的场所进行贩卖为全年一家的开销,幸运的话,或者说收成好的话每年还会有些结余,这就是我们家当时所有的收入所以才会不缴不起我的超生罚款被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用拖拉机拆掉门楼的事情,我作为第三个书生的小孩,罚款会更多一些我印象中我妈妈说的应该是5000或者 8000,我不知道超生罚款是如何计算的,但我知道这笔钱在80年代的农村是怎样的一个概念。听我母亲说,当时她就坐在拖拉机前,抱着拖拉机的前轮哭着骂着,我妈妈没什么文化所以我能想象我母亲骂得用多难听,但她也是为了维护我们一家人能不过连门楼都没有的日子,因为在农村门楼就是一家的脸面,谁家的门楼盖得越漂亮,在村里就越能得到别人的重视,全村都会讨论谁家又修了特别好看、特别贵的门楼,我的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很少与人争吵和脸红所以在成们门楼即将被拆掉的时候我的父亲迷茫而又无助的看着这一切,这也导致后来每当父母吵架时,我母亲总会拿这事来噎我父亲,但我能理解我的父亲,在那个特定的年代、一个老实的农民能做的可能就只有无助观望,等我长大成年后,我时不时问起成的母亲,是怎样的一种力量让你敢那样做,母亲总是用她充满老茧的手捋着头发说,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但我知道或许只用这样才能阻止他们。但我家的门楼还是被他们拆掉了,我有时候也想问成的父亲,为什么当初没帮母亲一把,但每回看到他下地回来,母亲为他擦汉、给他换掉满是泥巴的脏鞋的时候,看着父亲充满笑意的脸,我总会释然,或许这就是属于他们之间的幸福。

其实我想写关于读完莫言《蛙》的一些感触,但下笔之后,不死为何所有的思绪都把我拉回到了童年,这可转就是文字的魅力,总能让彼此产生共鸣让人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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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1400字欣赏


《简爱》一书由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讲述了从小是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和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简爱读后感1400字欣赏。

简爱,我喜欢与她静心相处。喜欢看她绘画时的专注,喜欢看她教书时的温柔,喜欢听她聊天时的温润,喜欢看她与罗彻斯特初见时的娇羞,喜欢与她在离开桑菲尔德府一路上的坚强与忍忍一同哭泣,喜欢她面对意外遗产的坦然与分享

《简爱》一书中,人物众多,有舅妈及家中的表哥表姐的排挤,有圣.约翰一家哥哥姐姐的善待,有罗沃德学校的布罗克赫斯特的偏见,有坦普尔小姐的善良,有海伦的接纳,有罗彻斯特的爱情书中除了舅妈、表哥里德和布罗克赫斯特,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她的。即使是罗彻斯特的疯女人伯莎.梅森,都没有对个性独立、本性善良的简爱动邪念。这样一个人人都喜欢的简爱,纵然有让人喜欢的理由。

喜欢她的专注、温柔、温润与娇羞,如果这样说,我只能认为喜欢的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可内心深处的那个感觉并不是这个样子。直觉告诉我,我更喜欢她彰显个性之光的情态。面对施暴的敢于蔑视,面对爱情的不卑不亢,面对困难的不屈不挠,面对圣.约翰的理性抉择,面对罗彻斯特的断然回归。原来,我喜欢的是她身上的那道光,能够给人以价值引领的光。她本身就是一道光,她指引我们去发现,去感受,去领悟。这或许是《简爱》作品让勃朗特一举成名的原因吧。

罗彻斯特,我喜欢他,正如喜欢简爱一样。他的出场是那样的偶然,那样的霸气又是那么的缺憾,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那匹马紧接而来!是匹高头大马,马背上坐着一位骑手。那男人,也就是人本身,立刻驱散了魔气。在简爱看来,他是一位骑士、一个男人,伴着月光由远而近戏剧性的到来。那霸气,如90年代初,一脚踩响嘉陵摩托车从你身边呼啸滑过的骑手。而他的中等身材,胸膛很宽。他的脸庞黝黑,面容严厉、眉毛浓密;他的眼睛好紧锁的双眉看上去刚刚遇到了挫折的大约三十五岁的男人。竟然让简爱不感到丝毫的错失的遗憾。

不是这样的罗彻斯特,让简爱迷失了自我。而是性格多元、多变,始终像谜一样的罗彻斯特,让简爱感受到罗彻斯特身上的魅力。简爱恰恰是一个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的人。书中对罗彻斯特的描写,以渐进的笔调,让他的魅力逐步四射。第一直觉我看到的是一个缺憾的罗彻斯特,虽贵不华,游走在贵族阶层,游历于世界各地,漂泊了半个地球。可一旦回到桑菲尔德俯,他的心是向下坠着的,那种坠落,不是鲁迅的《风筝》中我踩坏了弟弟的风筝的坠感,弟弟的一声原谅,就可能让我走出来。而罗彻斯特面对的是家族利益的扭曲灵魂不能逆转,道德绑架的疯女人伯莎.梅森不能卸载,屈辱、麻木、嘲讽的伤痕像张大的眼睛天天审视着他的心灵,让他片刻不能安宁。即使世界都毁灭了我,我也不能毁灭世界,这恰恰是罗彻斯特的高尚之光。当疯女人伯莎.梅森欲纵深一跃跳入火海时,罗彻斯特果断相救。无怨无悔,来不及思考伯莎.梅森父母带给自己的毁灭性的人生,他的眼中看到的不是对他疯狂失去理智几度想置他于死地的伯莎.梅森,而是一个人,一个比他自己还要悲催的人。一部小说,只看结果,你看到的是离奇的构思,而看故事,看到的是人性之光。这样一个罗彻斯特,他的内心的高尚已经远远超越了他的外在的素朴。他不远不近的在简爱身边,让那个睿智的理性的简爱拨云见雾般的感受他的人格魅力。

喜欢简爱,那是对女性朋友的爱戴、崇拜。喜欢罗彻斯特,那是一个女性对男性的责任感、使命感的赏识、敬重。简爱与罗彻斯特的爱情,是两种智慧的碰撞,是两束光的叠加,是两种人性的召唤。

我喜欢作者的笔力,成功塑造了这样两个人物形象。是毁灭,更是弘扬。书中描写的男女主人公都没有精致的妆容,却凭借着恒定的、超然物外的人性之光熠熠生辉。

成为一个有光的人,照亮别人;成为一个有温度的人,温暖别人。这是我的阅读收获。

观狗十三有感1400字范文欣赏


最近,由张雪迎和果靖霖等主演的家庭剧情电影《狗十三》正在各大影院上映,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去看呢?影片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李玩从童年时代到成年时期之间所经历的故事。网友么看完这部电影有怎样的想法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去看了《狗十三》,哭得断气,事实上我看什么都能哭得断气。看电影还是得一个人去看,约了人就有偶像包袱就要忍住眼泪,如果还化了妆那更不能哭,看场电影卸个妆那还了得。

刚开始觉得李玩挺讨厌的,就像青春期的你我一样,吃饭时捧着个碗坐电视机前看电视,不吃的东西吐掉。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以为那就是全世界。更有代入感的是电影里那个旱冰场跟我小时候常去的超像,装满了自以为很酷的杀马特少年,抽着烟。

少女李玩以为,家人的爱是无条件的。他们爱的形式或许粗暴,但爱的投放对象一定是她。李玩的狗爱因斯坦丢了,爷爷遛着去买菜的时候丢的。和全天下其他的少年少女一样,她拼了命找它、冲着家人生气、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听音乐排解苦闷。而家人处理的方式是,找一条长得像的狗来告诉她爱因斯坦找到了。她很生气。她说狗找不到了可以一起慢慢找,为什么要弄一条假的非说是真的。我认为这里所讲的是爱的方式。中国的家长们,他们不愿意和一个伤心的孩子朝夕相处,他们不愿意处理你的情绪,不愿意去理解一个孩子,不愿意花时间沟通。你看起来不好的时候,他们总是想以一种最简便的方式,糊弄或者暴力之类的,迅速地让你好起来。

少女李玩离家出走了,找堂姐的男友喝了酒,堂姐的男友把她送回家。以后这样的事儿还多着呢,他说。回家后,她爸打了她,大哭之后,他们又和解了。

到此为止,电影也还是温情的。后半部分就太残忍了。

李玩的叛逆来自于她的爸爸和爷爷奶奶都爱她,而李玩的懂事来自于,他们也有可能不爱她。他们告诉她,她的后妈和她爸爸有了孩子,他已经一岁了。

她爸答应带他去看天文展,因为一个饭局而没能去。她爸因为她喝酒而打过她,饭局上却叫她敬酒;她的弟弟有妈妈保护着,而李玩只是一个被防备的外人;爷爷奶奶陪着她弟弟玩儿,弟弟顽劣,打了奶奶推了爷爷,却被全家人宽容了;她的弟弟打了狗,狗咬了弟弟,狗被丢弃了;为了不破坏气氛,她在她爸爸的饭局上吃了狗肉。以后这样的事儿还多着呢,那个男孩儿说完这句话,李玩人生的真相突然飞快地砸中她。没有人等她,没有人等她造出铠甲,她只能被砸得头破血流。

后来她拒绝了那个爱她的男孩儿,我相信她也爱他。他在脖子后边儿纹了玩,她把世界地图画在橙子上送给他。后来在路上遇到了走丢的爱因斯坦,她掉头走了。变成一个大人必须要明白的一点就是,有些东西再好,再喜欢,也没有办法拥有。我们必须在一开始就做好失去的准备,或者直接放弃。

电影有一些我非常喜欢的地方。

一个是李玩她生活富足成绩优秀,她的成长不是建立在什么死了亲人破了产这种戏剧性的悲剧上,而是极其细腻地叙述了一个少女意识世界的根基如何不动声色地倒塌,这很难。

还有一个是电影对所有人物都留有余地。爸爸毕竟没有把狗真的送去狗肉店,毕竟对让她喝酒感到心虚,毕竟为自己没有做一个好父亲而落泪。后妈毕竟还与她保持表面的和平。这些人太像生活中的成年人了,所以好像都值得原谅似的。但对我个人来说,平庸之恶也是恶。就好像电影里李玩问这个单词怎么读?hypocritical,伪善的。她重复地念道hypocritical ,hypocritical ,hypocritical,hypocritical。

还有一个细节。一天李玩回家的时候,楼下停着辆救护车,一个胖子被捆在担架上运上救护车,他的手臂上别着大队长的标志,他嘴里发出鸟叫的声音。在电影的前半部分,李玩和她堂姐说:楼上有人养鸟,每天能听到鸟叫。堂姐说:不可能,什么鸟晚上叫啊。

在电影的结尾答案揭晓,那个李玩想象中的鸟,只是一个被困在童年的精神病人。

可事情总是这样。我们的()周遭,我们的生活,这个世界,在你毫无保留的时候狠狠推开你,当你有了戒心,懂得距离,它才会过来拥抱你。

绿皮书观后感范文1400字欣赏


《绿皮书》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奖,也是正在大热的电影,大家对这部电影充满了期待,讲述了在种族歧视的年代,一位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友谊,呼吁大家消除种族歧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绿皮书观后感范文1400字欣赏。

刚开始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并没有强烈想看的欲望,后面了解到是最近刚拿到91届奥斯卡金像奖的电影,而且在豆瓣上的评分也挺高就买票去看了,我看完之后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跟那种好莱坞大片不同,看的时候痛快看完之后不会去思考里面的一些情节,过了也就过了,所以说好的电影能带给人成长,这部电影也是一样的。还是按照惯例先打分吧!剧情3分,演员3分,制作2分,总分8分吧!下面来介绍一下剧情

电影的背景发生在1962年的美国,那个时期的黑人平权运动还没有取得成果,美国南部很多州种族歧视的现象还很严重,导致黑人的出行变得困难重重,于是绿皮书才应运而生,一本给黑人旅行指示可以接待他们的饭店及旅馆,只是里面的格调和品位就不敢恭维了。

电影的开场发生在伦敦的一家酒吧,主角托尼(酒吧的保安队长)在里面用武力解决了一起纠纷,然后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得知酒吧需要停业装修,2个月后再继续营业,于是托尼就暂时失业了,因为他在伦敦混了好几年,比较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后面他在酒吧认识的一个老板帮他介绍了一个工作让他去面试。

托尼一大早就来到面试处,面试他的是一名音乐家同时也是一名心理学博士(唐谢利),见面后托尼才知道对方是黑人,因为要南下做全国巡演,需要一名司机兼经理人帮他负责整个巡演的行程安排以及处理全程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后面在一番讨价还价中托尼被选中,谢利博士给了他一本绿皮书先熟悉下路线。

接下来的故事就是谢利博士一行四人从一个又一个的城市做着巡演,途中有发生一些矛盾和冲突,但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结局也很温馨,正好是平安夜。

这次就不做太多剧透了,希望大家能认真的把它看完,不管是去电影院还是自己从网上下载。这部电影有很多地方都值得我思考,下面我就挑几个能触动我的情节来拓展下吧。

最开始他们路过一个旅游小镇托尼要下去买点东西,看到商店摆在外面的纪念石头,正好有一块绿色的石头掉在地下,托尼捡了起来直接揣进口袋,被谢利博士的同伴看见并告诉了他。谢利博士是一个文化涵养都极高的音乐家,时刻保持着自律,认为即使没有人看见托尼也不能这样做,后面让托尼花钱把这块石头买下来或者放回货架上去,托尼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和谢利起了争执,后面因为谢利是他的老板没办法又把这块石头还了回去。

但后面幸运石一直在托尼身上,他们最后一站结束后开车回伦敦的时候谢利让托尼把它放在车上保平安,影片快结束的时候这块幸运石出现在了谢利博士的家中。这也意味着两人的关系逐渐缓和,最终成为朋友,这块石头也是托尼最后送给谢利的。

影片最开始,托尼的妻子请了两名黑人到他家中修理冰箱,托尼回到家就把黑人喝过水的杯子丢进了垃圾桶里面,但是她的妻子又把杯子捡了出来清洗后继续使用,说明托尼最开始也是种族歧视的。跟谢利在车里对话中他就是这样的观点,黑人都爱吃炸鸡,那么你谢利就应该要喜欢吃,你不吃就说明你不是黑人;你是黑人音乐家,那么你谢利就要认识那些黑人歌手唱的歌,你不认识就说明你不是黑人。

后面托尼因为看到谢利在台上给那些白人贵族弹奏钢琴的时候被深深的折服了,随着慢慢的了解谢利博士以前的经历托尼的观念开始朝好的方向转变。受到不公的待遇也不动手打架了,给她妻子写信的时候也不是像记流水账一样,都说明托尼的变化。

时时刻刻维护自己尊严的谢利其实内心深处需要托尼这样的朋友,他从一开始对托尼存在偏见到后面帮助他写信以及托尼打了警察不得已动用自己关系来解决问题,侧面都说明慢慢的把托尼当成自己的朋友了。演出到最后一站的时候,把维护自己的尊严交给托尼去选择,最后托尼选择合同违约让谢利拒绝出演,两人一起离开。

这部电影改编于真实发生的事,剧情上还有很多值得思考和回味的地方。强烈推荐!!

激活组织读后感1400字欣赏


《激活组织》一书由陈春花所著,讲述了在今天这个时代,管理者是一个团队的核心,如何做好管理工作,带领团队走向更好,这是每个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激活组织读后感1400字欣赏。

直到现在,我们一直强调分工带来效率,所以陈教授的效率来源于协同而非分工这一观点,这实际上是对整个管理理论的巨大的挑战。作者通过共生逻辑阐述了这一观点,而且顾客、供应商、合作伙伴等都是互相依存的,否则将越来越验证以存活。商业模式创新已经是今天企业应对变化的基本选择,而创新商业模式的核心是构建共生逻辑,以达成价值共生,共同生长。

我们的工作习惯就是,你指引什么就做什么,你考核什么就做什么,这是我们的工作习惯。而如果你很严的绩效考核就会带来很大的绩效,但可能创造力就会被扼杀掉。所以一定要有一个很大的组织改变,这个改变就是,从考核绩效转向激励价值创造,这是一个非常棒的改变。

价值观是否能够产生绩效,不仅取决于价值观本身,更取决于价值观的管理。华为总裁任正非提醒华为管理者让听到炮火的人做出决策,他创造性地设计了轮值CEO带领这家已经站在行业高端的企业进行全面的组织转型。企业文化学的奠基人劳伦斯.米勒预言:最终的竞争优势在于一家企业的学习能力以及将其迅速转化为行动的能力。

联想到集团公司一年来的所作所为,有很多工作和书中的内容是贯通的。通过控股新疆玉象胡杨公司、沙雅丰合能源公司,是构建共生逻辑的创新商业模式,将供应商变成合作伙伴,是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公司竞争力的最佳选择。集团公司决定成立基质混装站的战略决策,在硝酸铵生产线旁建立基质混装站,减少了硝酸铵的配送,形成了地面制备站集中生产乳化基质,配送车远程物流配送,装药车现场敏化、混合、装药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形成一站多点的服务体系,这种作业模式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提高了区域辐射面积,并便于现场作业点的灵活拓展,非常具有战略眼光。集团公司周一视频会议主持人每月由一位高管轮流主持,我想究其原因,也是希望每一位高管能够站在企业发展的角度,分析解决问题,从而提升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也是从管控转向赋能的一种具体做法。

本书的第五章,是陈教授用最多的篇幅来阐述的,因为这是激活组织的7项具体工作内容,从组织的结构、文化、激励、工作习惯、绩效、价值共同体和领导者角色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让我感到受益匪浅。

传统组织结构的弊端:一是严格的层级制度降低了工作效率;二是部门之间难以协作;三是知识型员工自主行动自由与自我价值实现受到限制;四是难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传统组织结构的弊端在生产保卫部还是比较突出的,本部门工作往往沟通比较顺畅,一旦牵扯到其他部门,往往就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文章中所讲的突出平等、速度与效率,以任务团队结构取代层次结构,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对于通过互联网模式消费的销售公司比较适用,我们生产保卫部如何借鉴仍需要思考。

华为强调责任而非感恩,保证员工与组织之间是一种单纯的、基于责任的平等交互关系。从根本上管理员工的期望,可能采取的做法有以下五种:第一,尽可能地实现组织和员工的工作关系是正确而合适的,即把合适的人安置在合适的岗位上;第二,让员工感受到责任承()诺与组织对个体的承诺是明确而可靠的;第三,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一个适当的交流,在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要有一个明确、清晰的认识;第四,确保人们因为好的绩效而得到承认;第五,确保人们因为努力而得到承认。我认为如果我们努力做到上面的五条,员工会感受组织公平,努力后得到肯定,会提升职工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绩效。

过段时间还需要把这本书再读一遍,那个时候和现在的感触肯定不一样。这段时间我也好好用这些理论来指导我目前的工作,和班子成员一道,让团队有更好的发展,更高的产出,团队中每个人能更高的发挥他们的价值,让每个人都得到成长!

倾城之恋读后感1400字欣赏


《倾城之恋》一书由张爱玲所著,后来被该拍成电视剧,是一本探讨爱情、婚姻和人性在战乱时期前后怎样的挣扎和生存,是一本不错的书籍,让我们看到一个现实又不现实的爱情,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倾城之恋读后感1400字欣赏。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在1943年写好的一本小说。张爱玲的写作风格非常具有特点,她客观冷静分析,熟谙世情冷暖,用简单直接的话语点明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张爱玲生于一个没落官宦之家,语言才能萌芽得快,早在7岁的时候就写出了第一本小说。写《倾城之恋》的时候,张爱玲也才23岁。张爱玲可以说是一个文学天才,不迟也不早地在20世纪的文坛闪闪发光。张爱玲自己说过自己也爱看张恨水的小说。张爱玲认为张恨水心目中最爱的是既爱穿素色长衫裙,又爱把红色蕾丝裙穿在底下的女子。张爱玲说自己模仿不来这样的鸳鸯蝴蝶派的写作。张爱玲直接说《倾城之恋》的男女主角虽然在香港被战争黑色乌云笼罩时勇敢选择在一起,但男女主角范柳原和白流苏从骨子里仍然是被改变得不彻底的人。

范柳原母亲是小妾、从小就被父亲的正妻放逐在英国。在英国孤孤单单长大的范柳原在得到自己父亲的全部遗产后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有那么多的财产。范柳原开始纵情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范柳原在用自己的放纵来报复曾经的被放逐。在范柳原心中女人不过就是用钱来搞定。

白流苏这么一个成长于生活环境狭窄的上海里弄里的深闺小姐。白流苏在婚后经过家庭暴力之后就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婚。这一离婚就是六年的蹉跎。从21岁变成27岁。这种变化经过隔壁小两口某天买了一斤五花肉都能被八卦成重大新闻的嚼舌邻居的口,转化成了白流苏娘家人眼里的一根刺。白流苏的娘家人认为白流苏留在家里就是家里的耻辱和拖累。白流苏在两个大嫂的闲言碎语、冷言冷语中默默留下眼泪。白流苏自己的两个兄长也不待见这么一个吃白食的妹妹。白流苏的母亲也只是对她表示失望和不能再提供任何帮助。白流苏无助,白流苏流泪,白流苏在抗争。白流苏能想到的是再找一户人家,重新组合成一个家庭。离异在家多年的白流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然流年带走了岁月,可是并没有完全带走自己的美貌。当范柳原没有看上自己的妹妹,而是看上了自己却并不想和自己结婚时,这时候即使范柳原提出了带白流苏去香港旅行常住,也就是做情人,白流苏的虚荣心也在驱使自己赌一把。那就是去香港,做范柳原情人。白流苏心里很明白自己留在上海,得到的只是冷眼相看。但是如果跟范柳原去了香港,那么白流苏就在心里出了一口恶气,那就是虽然自己离异但是也比初次待嫁女妹妹厉害。白流苏的逻辑就是女人的价值要靠男人来实现。

当范柳原和白流苏这么两个曾经都遭受过伤害的人心目中,都知道自己不过是对方赎买消费的对象,但彼此心照不宣。战争的轰隆、粮食的短缺、生命的脆弱、烟尘的扑鼻以及青菜豆腐汤的恬适怡人在香港这么一座具有生命力的时代变迁剧烈的城市里滋生。范柳原和白流苏看到的是真切的对方,即使他们明知对方在利用自己,他们终于勇敢地选择结婚了。这对于这么一对患难夫妻来说难能可贵。

不过即使到了故事结尾。范柳原仍然能是范柳原。范柳原说不完的情话总会给别的女人说。白流苏即使知道被背叛,她仍然选择了隐忍,仿佛就像是在第一次结婚最开始时隐忍家庭暴力一样。不过上次婚姻忍受的是肌肤的疼痛,这次跟范柳原的婚姻忍()受的是作为女人尊严的疼痛。

到处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呀咿呀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这是《倾城之恋》的最后一段话。我觉得吧,虽然张爱玲说自己不喜欢张恨水那种闷骚的鸳鸯蝴蝶派,但是张爱玲跟张恨水还有很大的共性的。那就是他俩都喜欢在开头和结尾的时候用这种景色描写将你的心境带入到张爱玲熟知的上海里弄和张恨水抬头就能听到鸽哨声的老北京城胡同。这种回味悠长的结尾让我停留在胡琴的咿呀咿呀声音里面出不来。

倾城之恋,倾倒的是城,覆灭的是恋。

儒林外史读后感1400字欣赏


《儒林外史》一书由吴敬梓所著,讲述了各路人士面对功名富贵的不同的表现,揭示了人性被腐蚀的过程,同时对当时的官员及人们的腐败进行严厉的批判,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这本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儒林外史读后感1400字欣赏。

在谈及观后感之前,先普及一下吴敬梓的生平。大家想必都知道书的作者吴敬梓,是清代杰出的小说家,可未必能知道这位文采飞逸的大作家,出身于一门两鼎甲,三代六进士的官宦进士之家。也未必知道他自父亲病故,家道败落,偌大家产被族人瓜分,本就分得不多的家财又因性格豪爽,慷慨济贫又不善于理财,最后落得个穷困潦倒之命。

吴敬梓能把官场人物刻画得入门三分,官高一级者的风扬跋扈、目中无人,官低一级者的卑躬屈膝、奴颜婢膝,与他亲身经历的自家身份巨变中的所见所闻是分不开的。官场中的左右逢源、相互间倾轧,风向标就是官级。官大一级,昔日一个泥脚汉也会被奉为上尊,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官府老爷、父母官们排着队去奉承。而一旦职位被革,则门庭可罗雀。真真一个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吴敬梓用白描的手法不留痕迹、不带任何个人情绪的进行描写,给观者带来的却是一个震撼、现实、冷酷的社会情状。

本书涉及广泛的阶层,从各级高官到贫民阶层甚至下九流的和尚、妓女、屠夫、戏子等不同职业,各个阶层的代表人物都通过语言、动作、事件表现得栩栩如生。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经典桥段范进中举里的范进的屠夫丈人。范进是个考了多年不中举,被屠夫丈人看不上的穷酸秀才。因遇到贵人提携而一举高中,却因欢喜过度,疯掉了。村子有人出主意,让一向骂女婿不解恨的屠夫丈人打他几巴掌打醒他,可丈人坚决不肯,女婿如今贵为举人,他不敢。就连女婿中举大摆筵席他都小心翼翼不敢上桌。一个趋炎附势的势利小人的形象全方位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范进中举的故事无论是人物性格的刻画还是故事性、趣味性都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其他大部分章节在此方面就人物的刻画、情节的安排都清淡的如笔记体小说,只是叙()述,情节没有太多的波动,基本围绕一群文人彼此间的拜会、饮酒、作乐、品赏风景,当然期间无不穿插着人物与官场的互动,展示着作者要彰显的本书主题,科举制度的腐朽及官场的腐败堕落。

通过此书,我们会大体了解到明朝各阶级的一个生活状态,包括交通、地理、人文风貌,他们对文人的追崇等。书中的人物大部分都秉承人自私的、趋利避害的本性为人处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当下又何不是如此)。给人能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的是淡泊名利、给官不做的杜慎卿和为人豪爽、不吝资助贫苦的杜少卿兄弟(貌似此人身上有吴敬梓的影子)。他们对待名列、官场那份洒脱的态度在当时显得那么不入流,可他们却是他们中唯一不为名列所累,活得潇洒之人。

杜慎卿才气纵横,但不参加科举。他喜广结文人豪士,因爱才惜才而声名远播。后得到一官员赏识并推举他去做官,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装病推辞。

杜少卿为人豪爽,被不少熟悉他的,不厚道的朋友以各种理由借钱,管家更是把这位对钱财没概念的主子当摇钱树。在主子千金散尽又变卖了祖产、大宅子、值钱的物品时,他也随之人间蒸发。然,患难之时见真情,杜少卿终因昔日接受过他资助的好友不时地帮助,虽然生活拮据可也活得自在。

小说人物众多,基本两三个章节就出现几个新人物。吴敬梓处理这些人物出场的技巧就是像用连环套一样一个套着一个,即让上一个人物扯出下一个人物,或是一件事扯出下面出场的人,最终给所有人物做一个总结,为故事打造出一个完美的闭环。

小说属于叙事性的小说,读起来会有些乏味,可总在某些地方会出现一些小细节,如那皑皑白雪中的一点猩红让人眼前一亮,个中滋味个人体味。

总之这部小说就是一部官场大观、一部人像百态的集合,说尽人生酸甜苦辣,感悟人生世事无常。智慧的人会在这个由不得自己的江湖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可大部分人都会淹没在这个江湖之中。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有人终其一生只为演好自己,有人则不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管如何,开心就好。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00字欣赏


《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由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所著,是一本中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出生贫穷,但是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长,最后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的故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00字欣赏。

距离我上次读完一本书已经过了三个月,我在微博里寻找新的书单,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在书店里选了三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钝感力》、《一九八四》。

我最近一直在读渡边淳一的书,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红城堡》和《失乐园》,两部对于性和爱情之间的淋漓尽致的描述,让我对性有了重新的定义。因为这两本书,我在前两个月中对于性和爱情的概念浑浑噩噩,过度的追求性,失了自我。但一旦清醒,我会重新审视它们之间的平衡。

《钝感力》这本书是我在找渡边的书的时候,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给我的,等我读了之后再来谈谈感想,我今天想说的不是关于它的。

对于《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耳熟能详,我身边的朋友都听过它的名字,但很少有人读过它,以至于我没办法和别人讨论我的见解、看法。

有人问我是不是比尔盖茨,我觉得很好笑。但事实上,没有读这本书之前,我也认为这是一本关于比尔盖茨的传记。

它就在我的手边放着,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我喜欢的句子用铅笔圈了出来,准备整理到本子上。我刚才看了它一眼,想知道是谁译的它。我在某App上刷它的点评时,我看到有人说我买的这个版本是翻译的最好的。

这本书流传到日本,译者是村上春树。村上春树对它的评价极其高。对于这一点,我不能说不敢苟同,至少我还理解的不够。我看了所有关于这本书的点评,希望某些评论能帮我理清思路或者能够解答我关于这本书的一些困惑。但细数下来,没有几个评论能让我激起半点兴趣。

唯一记得两个点评,其中一个就是夸我买的这个版本翻译的好,我暗自庆幸。另外一个则是说,不明白为何村上春树对这本书的评价如此高。

对于村上春树的言论,有一句话我记得清清楚楚这种小说阅读原文是最佳选择。因为翻译会改变它原有的意思,或是有的地方无法完整的表达出来。读者不能深刻理解或是根本就无法理解这本书的奥妙。我自己也只是略懂一二。

关于这本书,我只能把我的拙见表达出来,如果有任何错误,请谅解。

我读了两遍,看了一遍电影。电影挑选了主要的情节,但却将整本书以2D的形式完美的呈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刻的画面感,让扑面而来的奢华和欢乐直达眼底。

读一遍的时候,我并没有读懂,看了其他人的影评,更是大失所望。想起开头村上春树的序言,我决定将这本书认认真真的再读一遍。倒不是说我第一遍没有认真读,这就像在做阅读理解。我想起上学时期,语文老师说过,做题的时候,不要只读一遍。因为每读一遍都会有更深刻的理解。我对于这句话谨记于心。

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开心,从开心到压抑。开心是因为,第二遍解决了我第一遍读完时的困惑,压抑是因为这本书本身。

你可以说这本书是关于爱情的,也可以说它是关于友情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盖茨比很傻,我觉得他傻是因为我想不会有人像他这样做,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人。黛西爱的只有她自己,或是她只是爱慕虚荣罢了,她就如金丝雀一般让人喜爱但又恨不起来。

正是因为有了黛西,我们才能看出来盖茨比的伟大。原谅我的文笔匮乏,时隔两月有余才继续这篇文章的叙述。在我看来,这篇读后感还不如我初中写的作文。但太久不曾接触,不曾写读后感,难免生疏。对于故事情节我时刻谨记于心。对于这本书,我可能会像村上先生说的那样,反反复复要读个几遍。第一遍读下来,一知半解。第二遍读完,已经了解了大概的轮廓。

但我知道这远远不够,它的描写足够细致,对于景色,对于人物。不知不觉间仿佛置若其中。

这篇读后感先在这里结束,后续我想我会对它重新整理。我也希望这篇作为的我的第一篇,能给我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会在今后写作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吸取教训。多学习,多看,多做。为我这条人生路线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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