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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1-02 来源:互联网

诺桑觉寺读书笔记。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诺桑觉寺读书笔记,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诺桑觉寺读书笔记

读书与交朋友一样,要看缘分。有些书拿到手中翻开一页,便如饥似渴地继续下去,而有的书怎么读怎么进入不了情节,倍感遗憾。

刚读《诺桑觉寺》时,感觉简·奥斯汀的文风一变,不似以往的浪漫叙事风格,反而古怪精灵起来。读至半部,怎么也进行不下去了。看过电影后再重新阅读,感觉稍微好了些。仍是男女主人公婚嫁的故事,这万变不离其中的主题在奥斯汀的笔下诸多描述,却从不令人厌烦。

凯瑟琳出身普通,虽无过人之处,但却出落得讨人欢喜,越来越漂亮且干净利落。富有的艾伦夫妇把她带在身边,令人误以为她将会是夫妇俩的继承人。亨利是将军之子,一位牧师,谈吐不凡,具有绅士风度,凯瑟琳对他一见倾心,芳心暗许。享利明显比凯瑟琳更为成熟,一开始他并未爱上凯瑟琳,只是略有好感而已。但随着父亲将军的介入,一切发展都无法预料。将军误以为凯瑟琳将会是富有的继承人,他邀请她去诺桑觉寺小住,以便培养与儿子的感情。当得知一切是误会后,将军又迁怒于凯瑟琳,当晚赶她出了家门。回到家中的凯瑟琳不免伤心难过,好在享利不离不弃,赶来表明心意。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位名作家认为,男的没有向女的表露钟情之前,女人不应该当爱上男的。”奥斯汀略带讽刺的语气使得我们对凯瑟琳起初的表现有些担心,生怕她简单单纯,挑错了人。还好小妮子的眼光不错,享利知书达礼,气度不凡,实在是准丈夫的不二人选。因着读了许多哥特小说,敏感的凯瑟琳富有幻想,她以为诺桑觉寺里充满着神秘的故事,想入非非。

奥斯汀颇带调侃的语气为两人的交往断义:“虽然对于大部分比较轻浮的男人来说,女人的愚笨大大增添了她们的妩媚,但是有一部分男人又太有理智,太有见识,对女人的希求也只是无知而已。”男人和女人是如此不同,凯瑟琳不了解自己的长处,享利却对她竭力进步表示满意,良缘暗生,难以阻挡。

享利至始至终没有表露出过多爱慕凯瑟琳的心迹,但他从未心烦她。在得知父亲赶走凯瑟琳后,他与父亲争执,并立刻赶往凯瑟琳的住处,向她求婚。父亲蛮横不讲理,势利且庸俗,这些种种的恶为激发了他对凯瑟琳的爱意,他愿意保护她、爱慕她、拥有她,真正的爱从来埋在心里,无需多言。“将军的无理阻挠决没有真正损害他们的幸福,或许还大大促进了他们的幸福,增进了他们的相互了解,增加了他们的恩爱。”

人至中年,谈起爱情自然略有怯意,但是爱也许从未离开,它一直都在。阅读常常将我们无法体会到的人生展示眼前,或感触,或思索,或莞尔,或泪流……我们在故事中完整自己的人生,也将现实中无法实现的爱意一一在文中找寻,聊以安慰。

幸福不会从天而降,享利最终与凯瑟琳喜结良缘,对于终生未嫁的奥斯汀来说,只有笔下的圆满,才能了却她人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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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觉电影梦》读书笔记2500字


《十年一觉电影梦》读书笔记2500字:

很喜欢李安,喜欢他的坚韧;喜欢他游走于中西之间;很喜欢他外表儒雅,内心狂野。他的传记《十年一觉电影梦》出来了,展现了他从出生以来的心路历程。我拉拉杂杂花了很多时间读玩了这本书。现在要写一篇读后感记述我现在的心情。

李安出生于1954年,他是在台湾的外省人,他的父亲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他的父亲始终希望他成为一个做学问的人,而在中国传统中,从事影视和戏剧的人往往会被称为戏子,别人往往不是很尊重。在李安的电影中,有很多很具体的投射,这其中就包括《喜宴》和《推手》。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父亲给予儿子的期待,中国的父亲给予儿子巨大的压力。这成为后来李安一生为人处世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李安说自己喜欢的女性是什么样的,他说自己喜欢的女性是个性独立,果敢聪慧,后来他选择的女朋友林嘉蕙也的确是如此的。李安从小是令父亲失望的,他总带着要证明自己的心情,在所有功课中,他就是对拍电影比较感兴趣,后来,他上了艺术专科,可以相见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人来说,对他的父亲来说,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后来李安还去美国完成了戏剧学的硕士学位,电影作为一门艺术本是西方的,李安经常阐述这样的一种观点,在美国的进修无疑是对李安来说非常重要的,他开始从西方文化当中吸取营养。

可是毕业后,李安却陷入了失业的境地,他在家六年,这其中他甚至也想出去做其他的什么一些事情,可是他的妻子给予了他很大的支持,去学电脑或者做技术又不缺你一个人。所以林嘉蕙在这段时间一直是挣钱养家的这么一个角色,李安说如果他是日本人早就该自杀了。六年中,李安在家洗衣做饭,纯碎成了一名家庭煮夫。只是,我们看到他的意志和信念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使得自己最后沉沦,在此之间他也写过剧本,尽管不是很受欢迎,他坚持自己会有属于自己的机会。因为他做其他事情都不是很灵光,我常常想,一个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往往觉得自己的时间是用不我完的,而到他进入中年之后,可能所面临的问题就是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隐忍和坚韧是李安的性格。

游走于中西之间是李安的另外一个特点,这在他的电影《卧虎藏龙》中有很清晰的体现,《卧虎藏龙》这个电影拍的有中国的东西,也有西方的东西。这里面当然有中国人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里面,而中国武术可以说是中国人性格当中比较明显的表征了。读书笔记“中国武术讲究内外兼修”,除了外在的“手眼身法步”,内在的劲道修炼方是底气。外形内神,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而事实上很多现在的影视剧作品中所反应出的中国功夫往往体现了武术躁急的一方面,而实际的中国武术强调的还是劲道和精神。而习功练武就是在教人如何放松以及学得心法。有几分自在,着几分胜算。“中国人从养生、处世、治国、书法、文章、剑法、拳式,甚而做菜,不论文道、武道,殊途同归,一理相通。使劲时讲求的必是协调放松(刚柔相济),藏锋(暗藏玄机),互为表里(相互印证)。”我总觉得这一段是对中国人精神的最好的展示。拍片的主角当然是人,这部电影中周润发把中国式大侠的丰富演绎得非常精彩,演电影中最难演的是演员的眼神,你的眼神是什么样的,这是没法伪装的,周润发的演绎真正的达到而来动静起落,进退虚实。而这时的章子怡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人,身上缺乏沉稳的气质,这是李安花了不少功夫需要调教的。但这其中恰恰体现了李安对于中国文化的理解。拍古典中国的部分,这部电影在中国大陆的票房并不好,同时这部电影在香港的反响也不好。但是这部电影在美国的反映却很不错,李安在技巧上在叙述结构上运用了一些欧化的技巧,这些是在中国传统中所没有的。这恰恰说明了他游走于中西之间的能力。

如果说《卧虎藏龙》是一部典型的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电影,那么李安的电影《理智与情感》则是一部完全的西方影片。一个东方人如何把握简奥斯丁的名著这些都是要思考的问题,而第一次李安接触了西方的大明星如艾玛·汤普森,李安要在一流的编剧,一流的演员,一流水准的人在一起寻找自己的权威。至于艾玛的犀利,李安到是从与她的接触中体会到了很多。“她是很典型的英国人,很世故,又很完美,包括她的不完美、叛逆、不拘、调皮、率真、骂人都是完美得无懈可击。上至英国王储,下至打杂小工,她也无不应付得得体周全。人品、学识、见解,好到你无话可说。我碰到其他人,演员就是演员,从无一人给过我这么大的压力,好累啊!”我看过艾玛的影片就是改编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黑田一雄的《长日留痕》,艾玛这个人的确有这样的本领。李安难得在自己的回忆中写到艾玛讲的往往比自己很有道理,起初他实际上并不是很适应这样一种情况。

中西文化当中的不同开始出现,“在民主社会,这种尊重,你还得自己去赚,不能说你是老爸你就最大,儿子对你的尊敬,还是要去挣来的”。什么是理智,什么是情感,简奥斯丁的著作能反应出英国人的民族性格中也有压抑的成分,理智与情感还是有不同的价值。李安的电影都是这样,背后所见的是人的细腻的情感。拍完这部电影之后,李安开始有了自己的感觉就是我已经有了自己的职业了。这是一个比较好的体验。因为一个人开始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外表儒雅,内心狂野是李安的另外一个特征,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谈到李安的外表儒雅,内心狂野。李安所受教育无疑是压抑的,但是他自己说他对于心如止水,这些是比较讨厌的,他还是说自己内心里面还是有很多有激情的东西。我们看到他一步一个脚印,从最初熟悉的《推手》《喜宴》这些都是他最熟悉的生活的投射,到后来挑战纯西方语境下的电影《理智与情感》,到后来的《绿巨人浩克》,李安开始拍纯西方的电影,再到后来用西方的方法拍中国的电影《卧虎藏龙》,再到后来拍西方的争议题材电影《断背山》,拍张爱玲的小说《色戒》,到《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到《比利林恩的中场故事》,我们发现李安不沉溺于自己过去的比较成熟的影片,而是开始了新的挑战,迎接新的挑战对于每个人来说又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当你适应了以往的成功模式。所以这背后,我觉得李安的内心是狂野的。他的心中有属于自己的电影梦。而我所喜欢的正是他在这种梦的驱使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尽管他认为锐气是伤人的东西,这是他中国式的教养给他带来的东西,但是藏锋才是更加真实的李安。最后录李安的一首诗歌作为这篇读后感的结尾。作者:费戈

《荒野狼》读书笔记——不知不觉,后知后觉


题目:《荒野狼》读书笔记——不知不觉,后知后觉

作者:江苏省姜堰中学 高二(17)班 徐沐子

后桌的同学在看黑塞的书,看到“赫尔曼·黑塞”几个熟悉又陌生的字,内心竟激起几圈久久不曾漾溢的波澜。像遇到了多年前的老同学,一眼便认出来,内心惊喜着,却又不敢上前打招呼,生怕对方认不出自己的尴尬。一整天,我都不停地在草稿纸上写着“黑塞”,或深或浅地,似乎想要渗透什么。

回到家,便急匆匆地奔向书房,在书橱的最上面一排找到了那几本依旧完臻如初的书,整整齐齐地码放着,甚至有些神圣、敬仰的意味。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的确是一种“信仰”吧,是一种高不可攀的高度,或者更加准确地说是一种梦魇。记得那是初中的时候,去书店看到阅读推荐的专栏里有黑塞的一系列作品,便心血来潮一下都买了。千万不要以为我是什么思想哲学、人性灵魂的狂热探知者,其实当时真正吸引我的是那几个书名:《彷徨少年时》《乡愁》《荒野狼》《流浪者之歌》-----孤独毕竟是读者乐不可支的话题。可直到我打开了第一页,甚至读了几行字,我便知道自己是彻彻底底错了。“像每天都要过去那样,那一天也过去了。我总是使用自己的、内向的生活技术度过一天,一点一点度过。”这是《荒野狼》的开头,每一个字都很浅显,拼凑在一起却怎么看也不对。不知是译本的缘故,还是写作语言本身的风格,情绪甚至已经被感染,而理性却仍旧不知所措。

后来每天晚上睡前我总习惯在桌前看黑塞的作品,就像给不能自行进食的人生生地注射着营养液。摊开书一字一字读,一行一行读。我不记得妈妈是什么时候来帮我关上台灯,催促我上床睡觉,第二天起床甚至也不记得昨天看到哪里。只记得书桌上台灯的白光照在书页上的亮度和投下的阴影。

为什么这么认真地执拗呢?说真的,那时候我真的读不懂黑塞的书。睡前刚看完,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问自己到底读了什么,想想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可是,读书笔记一方面却不服气,觉得只要坚持下去,陌生字句的含义总有一天会在眼前豁然开朗;另一方面又是好奇,像是在捉迷藏,那读不懂的字句间,偏偏有种奇特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一直想看下去。

与其说这样是在读书,不如说是在月夜星辉的陪伴里,享受一种遥远而不可解的事物相联系的感受,享受一种无人问津、无人同行的悲怆。像在月球上真空的状态,书中的剧情卖力地演出着,却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像默片播放般,只能无力地生生吞下。

很长一段时间,我记得我读过黑塞,却没有能力将它其中的内容吸收进去。我知道等到自己的阅读能力更强,理解能力更加成熟时,我需要重读黑塞。

就这样重新打开书的封面,没有老友相见时的兴奋,更像是初见时的生涩,彼此试探、找寻着。心中隐隐闪着一丝遗憾:当真还是不认识它了。

只是随意翻翻,翻到了这样的句子:“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找出被允许的和被禁止的事……有些人疏于思考,懒得为自己的行为把关,他只要不违反别人规定的禁令就行了,因为这样他可以活得很轻松。还有些人在心目中有一套自己的法则,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吓了一跳,这分明就是我自己的信念啊!再翻再读,我更惊讶了:书中的情节内容我很陌生,猜不出接下来会是什么,然而书中的那些道理,关于光明与黑暗的世界,关于个人的选择,我却都再熟悉不过。

当年,我真的没有读懂黑塞吗?还是一字一句实际上已经进入我的大脑,潜移默化着我的思想与感受?还是我的人生轨迹本身就与之如此契合,以致我过去读不懂它们,仍不愿放弃?

窗外的星星安静地望着我,万籁俱寂,没有人回答我。我也不能。不过,我能确信的是,少年时代最大的珍宝之一,就是善感的心,随时吸收,随时感应,哪怕理智还在挣扎的边缘,对于那些看似陌生、疏远的东西,也不要轻易拒绝。生命拥有比我们所想象的更大空间,可以容纳更多不同的事物,容纳那些不知不觉中的后知后觉。就如曾经那些读不懂的书,那些参不透的人。

【简评】读书是一个觉解的过程,有如参禅,没有过程,就没有灵光一现,天机顿悟。

我喜欢桑桑


我喜欢桑桑
我特别喜欢曹文轩写的《草房子》里面的桑桑。
桑桑是一个很调皮的小孩子。他有着异想天开或着让人出乎意料的古怪行为。
有一次,桑桑想:自己有一个好住处,可他的鸽子却没有所以,桑桑就想改变他鸽子的住处。他趁父母不在时,将家中碗柜里的东西收拾出来,为鸽子做了一个家。晚上,母亲回来了,母亲看着那柜子,把桑桑狠狠的打了一顿。但桑桑不长记性,仅隔十几天,他又旧病复发,他见有人拿渔网打鱼,他便也想有一张网,他把父母的蚊帐做成了一张网,高高兴兴的去打鱼虾,中午吃饭时,母亲便问桑桑哪里来的网,小妹妹柳柳说:用蚊帐做得呗。妈妈走进屋一看,蚊帐没了,而母亲并没有打桑桑,而是惩罚他,母亲把桑桑的蚊帐也摘了。结果是,桑桑满身都是红包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桑桑吗?因为他的想法总和别人不同,他异想天开,做出一些古怪的事。真让人不理解他为什么要那样做。


《草房子》桑桑人物分析


草房子桑桑的故事和经历:

在油麻地小学的所有孩子们中,桑桑无疑是最骄傲的,因为他是校长的儿子,还能住在学校的草房子里。他顽皮活泼,令人喜爱。在他的母亲晒棉被棉衣时,他想: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将棉衣棉裤都穿上,人会怎样?他记得那回进城,看到卖冰棍的都将冰棍捂在棉套里。他一直搞不清楚为什么被棉套死死捂着,冰棍反而不溶化。这个念头缠住了他。桑桑这个人,很容易被一些念头所缠住。(其实小时候我也有这样的念头,但从不敢问也没有去找答案,只是这个念头一直盘旋在脑海里,直到上了初中才明白。现在想想,那时觉得很神奇。)于是,桑桑穿着棉衣棉裤出现在教室中间的那片空地上,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桑桑觉得自己成了大家关注的中心,于是他卖力的表演,丝毫不在意肆意流淌的汗水,直到秃鹤过来抢走了他的关注。他才尴尬的矗立在人群外。因此当秃鹤的帽子被抢走乱传时,桑桑不仅传走了秃鹤的帽子,还阻挡秃鹤抢帽子的道路,并且用计拖延秃鹤,让阿恕把秃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顶上,小小的报了仇。从桑桑的计谋中我们可以看出桑桑是个很调皮也很聪明的孩子。桑桑快乐的童年生活令人怀念和感叹。桑桑是调皮的也是善良的。在汇演结束后,人们沉浸在巨大的成功中,秃鹤不见了,桑桑第一个找到了秃鹤。孩子们的友谊是在打闹和矛盾中成长起来的。

草房子桑桑的性格特点:

桑桑幼稚中带点成熟,调皮中带点害羞。当纸月的外婆夸赞桑桑很俊时,桑桑不安来自于他对纸月的关注,第一次桑桑觉得自己的形象很有问题。在开学前,他不仅让母亲给他做了新衣服,还在冰凉的河水里吧自己洗了个干净。美好情感在桑桑的心里开始萌芽。

《金阁寺》读书笔记:一个美与毁灭的故事


《金阁寺》读书笔记:一个美与毁灭的故事

1950年7月2日,日本京都金阁寺发生了一起纵火事件,舍利殿、众多佛像以及经书被焚毁,这件事在当时的日本引起了一阵轰动,而三岛由纪夫的小说《金阁寺》也是据此而改编。

虽说改编自真实事件,但除了纵火这件事以外,全书与现实毫无关系,在讨论剧情之前,我要先说说《金阁寺》于我的印象。

年少时读过一些日本文学,对日本小说唯一的印象就是,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我无法有效地理解日本人的情感表达方式,这使我很长时间以来对日本文学过于冗长细腻的写作方式感到恐惧,我恐惧于对众人都纷纷推崇的各类文学作品无感,这让我在其中找不到归属。

但三岛由纪夫的作品让我完全改变了传统的印象,尽管他通篇没有起伏跌宕的剧情,要说冗长,也真是冗长得过分,心理描写占据了庞大的篇幅,几乎就是主人公观察和思考的回忆录。但每个字句都能让读者充分融入其中,描写恰如其分,精确地呈现出了小说剧情中的情感和心理,读来使人忘我而跟随作者的步伐沉浸在剧情之中。

你好像进行了一次自我角色之外的旅行,脱离了自我在现实中的身份,在文字中形成了一种每个读者独属于自己的画面感,从而在心情上、感觉上与作者达到同步,这不是文学家的境界,而是艺术家的境界。

因此,于我而言,读罢《金阁寺》,并不是读罢一本书,而是经历了主人公幻灭的一生。

说罢了感受,再来说剧情。小说的主人公沟口是个天生结巴的少年,他的父亲是个偏僻小寺庙的住持(在日本,和尚是一种工作,是能够娶妻生子的)。由于自身缺陷与身份的原因,沟口有着比平常人更深的自卑感,这自卑感与他心目中的金阁产生了强烈的对比。

从小,沟口就经常从父亲的口中听说有关于金阁的事,金阁于他的内心,是一种脱离了现实的美,一种美好的精神寄托。直到父亲病重之际,遂将沟口带到金阁寺并托付于此,沟口见到了梦寐以求的金阁后,发现它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美,幻象的毁灭使他的人生产生了改变。

在金阁寺的生活中,沟口遇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鹤川,一个是柏木,前者象征着他世界中的光明,而后者象征着黑暗,小说通篇充斥着光明与黑暗,美与丑的冲突。在他的一生中,经历了亲眼目睹母亲与外人行苟且之事、目睹了父亲对此怯懦的应对、目睹了曾经喜欢的女人慷慨赴死的一幕、目睹了金阁寺住持贪财好色的嘴脸,再加之外翻足的柏木与之讲述的丑陋的故事,这一切都与他心目中的光明和美产生了强烈的对比。

后来,鹤川去世,沟口心目中的光明轰然崩塌,他开始出走,回归,并计划着如何将金阁寺焚毁。在小说的最后,沟口尽管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无力,但仍然实施了他的计划,他在焚烧金阁寺的那天晚上,躺在星空中看着滚滚的浓烟和冲天的火焰,扔掉了原本想要用来自杀的刀和药,静静地点燃了一根烟,默默地想着:我要活下去。

在金阁寺被焚毁的真实事件中,当时的僧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妒忌金阁寺的美丽。毋宁说这句话是一个启发,促使三岛由纪夫写出了这篇故事。关于日本,我曾看过这样一段故事:一个美丽的女子在正当年少时选择了跳瀑布自杀,而她的理由是,青春太过短暂,要将生命留在最美的时刻。这无疑反映了一种“美到极致就要定格于此”的思想,而《金阁寺》更加极端,是“美到极致就要摧毁”。

三岛由纪夫的主人公是孤独而敏感的,作者将沟口这种沉浸在自己内心世界的病态思想以婉转柔美的描写呈现得淋漓尽致,因此,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时都能够充分感受到主人公内心世界的极端。故事写到最后,金阁寺的美已经成为沟口的矛盾之处,是他世俗人生中最大的阻碍,年少时曾目睹的种种丑恶现象在他的内心缓慢发酵,最终以暴烈的方式呈现——摧毁一切。

在沟口放火烧了金阁寺之后发生了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剧情到此戛然而止,却止得恰如其分,在沟口感慨于“我要活下去”的那一刻,也许只是徒劳无功的破坏,也许,就是毁灭一切的新生……作者:木本缺一

一诺千金读书笔记摘抄大全(6篇)


读后感,是我们读书经验积攒的方式之一,好的读后感让人受益终身。读秦文君写的一诺千金让我们变得自由。读后感是自己对作品的思考与理解。关于写一诺千金读后感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诺千金读书笔记摘抄”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诺千金读书笔记摘抄 篇1

那天,我怀着无比高兴的心情,读了这本《一诺千金》。读完之后,心生感概,思绪万千……《一诺千金》这篇文章情深意切地告诉我们诚信的价值。你没有读过,那可就有些遗憾了。

文章大至分为两部分。在第一部分讲的是:作者在做女孩时,曾遇到一个男生向她借钱,而且开口就是两元——在当时,这两元钱相当于两个月的零花钱。作者很犹豫,而这男生家里又很穷,男生为此很难堪。他低下头,作者不知怎么拒绝,只得把钱错给他,而他承诺五天之内归还。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他不但没还钱,还没来上学,这更是作者烦躁,恍恍惚惚地哭了一通。在我读到此时,心中一股气冒出额头。恨不得去打那个男生,明明自己承诺的事,怎么能不还呢?而且还话都没一句。这时,我的心情也是无比急躁,不过,后来还让我十分感动。

夜里快要睡觉时,忽然听到有人叫,打开窗,正是那个男孩。他站在外面,脸上淌着汗水,拳头紧紧地攥着,哑着喉咙对作者说:“看,钱!”他还上了二元钱。当时,作者不知这是怎么来的,借去又是干什么。

后来,从他的作文中可知晓:他是急着给低血糖的母亲买药的。为了如期还钱,他天天夜里到旱桥下帮贩推车。到了第五天清晨,他终于攒足。他乏极了,就倒在桥洞下睡着了。不想一觉就到了天黑。醒来后,他就开始狂奔。路人都猜不透这个少年为何十万火急在夜色中穿行,这为文章第二部分,我由急躁之心变成了激动、佩服的心情。男孩用自己的承诺,自己的汗水,自己的劳动还了债,我佩服他那守诺的精神。

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后,看到类似的事,都会想起那篇文章,那位男孩和他身上感人的一诺千金的精神。

在我看来,一诺千金只是一种作风,实在牢靠,可它更是一种郑重对待世界的精神。诚实、守信的人为人处世自然光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已经超出了准则的范畴。

然而,在广大世界中,有太多人随意许诺,却从不兑现。他们似乎活得很快活,可惜这种情景不会太长久。如果一个人在事情上随意许诺却从不兑现,自己觉得没有多大问题,可别人也就不会相信他,把他的诺言当作戏言,不信任他。即使别人不说他,但自己也会觉得朋友不信任自己,在社会中无法立足。

诚信是为人之本。在社会中,人无信则不立。一个没有诚信,一个不守诺言的人,还将怎样生活呢?通过这篇文章的学习,希望广大人们对自己的诺言守信,一起让社会充满诚信,共创一个诚信守诺的社会

一诺千金读书笔记摘抄 篇2

我学习了《一诺千金》这篇文章,我非常感动,不由得想起这样一段话:花是春的诺言,潮是大海的诺言,远方是道路的诺言。世界因为大大小小的诺言而肃穆深情。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讲了两个故事:一是童年时,一个男孩为了给母亲买药,向“我”借了两元钱,每天夜里给别人干活挣钱,终于如期归还,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二是“我”冒雨去车站接朋友,看到两个少年如期相聚的欢快景象,而“我”的朋友失约,“我”很失望。学习了这两个故事,我懂得了遵守诺言的重要。

一个人如果不信守诺言,不但会失去别人的信任,还会给别人带来伤害。

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约好要到书店看书,于是我一大早就跑到书店,边看书边等朋友,左等右等,连一个影子也没有,我于是拨通了朋友的手机,朋友说他早就忘了,已经在楼下的肯德基里吃了起来。我挂掉了电话,决定不再跟这样不守信诺言的人交朋友了。

生活中我也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我从6岁开始学习打羽毛球。那是我就说过:“三年以后我要打赢姥姥,六年要打赢姥爷。”为了实现我的诺言,我每星期要有4天课余时间去练球,每次两个小时,一个动作要练成百上千次,很累。但是只要想到我的诺言,我就浑身有力量。在3年级的时候如愿的打赢了姥姥,那一刻我兴奋极了。为了能在6年级打赢姥爷,现在我正在体校加紧训练,姥爷还给我请了教练加时练习基本功。我姥爷可不好打赢啊,因为他是石家庄市中老年羽毛球队队长,他可是在全国的业余羽毛球比赛上取得过好几次冠军呢。网上还能查到他的排名呢。但是我有信心,一定能在6年级打赢姥爷,现在我可以经常和姥爷打成2:1,我有决心,我一定能做到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让我们大家都来信守诺言吧!信守诺言是诚信之本,是金子般的珍贵品质。

一诺千金读书笔记摘抄 篇3

《一诺千金》主要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一个要男孩借钱于一个作者,五天内归还;另一件事是作者接一个朋友却看到别人的欣喜,而自己却失望而归。

其中有“我”、男生、两个少年、“我”的朋友这五个人物,其中我喜欢那两个少年,因为这两个少年都做到了诺言,要不然咋么那个少年肯顶着雨来接朋友,另一个还冒着雨来找朋友。

我最喜欢“可那少年固执的摇摇头,可少年固执地摇摇头。又来了一辆车,突然,车上跳下一个少年,无比欢欣地叫了一声。伞下的少年一下蹿了出去,两个人热烈地击掌问候”这句话,我从这里头读懂了因为一个愿意相信诺言,一个遵守诺言。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一件事我和我的一个朋友说好了去游泳,我的朋友一经准备好了,可因为我给耽搁了。

一诺千金读书笔记摘抄 篇4

在5年级的时候,我们学了《一诺千金》这篇课文。读完这篇课文后我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两件事:第一件事讲了一个男生向"我"借钱,说五天内归还,结果他五天内真的归还了钱;第二件事讲了"我"在车站等朋友,遇到了一个少年。少年等到了朋友,而"我"的朋友失约了。

遵守诺言,是做人必备的条件。一个人如果不遵守诺言,那他就会失去他人的信任,从而就失去了关系、朋友甚至亲人。这样的人不要说成功,就连在社会上立足都很难。而那些信守诺言的人,因为他们有朋友,被别人信任,所以就会走向成功。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商鞅在变法的时候,就在南门放了一块很轻的木头,对大家说:"谁把这块木头从南门抬到北门,就赏他黄金50两。"一开始,大家都不信,说:"那么轻的一块木头,从南门抬到北门,怎么可能给50两黄金?"因此,好几天都没有人抬这块木头。后来,有一人闲着无事,就想:反正我也没事干,就抬抬试试吧。于是,他把木头抬到了北门。结果,商鞅真的给了他50两黄金。从此,人们就开始信任商鞅,商鞅变法人们也就自然支持并遵守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再次真的了信守诺言的重要性。可见,如果不守信用,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都不会受到别人的信任。

朋友,让我们做一个信守诺言,一诺千金的好公民吧!

一诺千金读书笔记摘抄 篇5

读《一诺千金》有感

午后,我再一次拿起了书本,开始默默地读《一诺千金》,读着读着就又被感动了,陷入了思索之中。

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个男生向一个女生借钱,为他低血糖的母亲买葡萄糖,这个女生有些犹豫,因为男生家里很穷。可是男生说,他保证五天之内归还,女生就把钱借给了他。

五天后男生竟没有来上学,女生很后悔,因为在当时,那钱是她两个月的零花钱。

夜里,就在女生快要睡觉时,男生火急火燎地跑到了她的窗外,把钱还给了她,天知道他是经过了多么地艰难才把钱凑上了,而且一定不能等到第六天!那个男生后来成就了一翻事业,他的成功决离不开他这种一诺千金的品质。

还曾听过这样一个老故事: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大声呼救,一个渔夫闻声而至,“商人说,救我,我会给你一百两金子。”可后来,他只给了渔夫十两金子。巧的是,几年后,这个商人又原地翻船,而且又碰到了那个渔夫,这次,渔夫没有救他。这虽说是一个哲理故事,但它说明,失信于人后果是多么地可怕,它告诫我们,做人一定要守信用,它会使人受益匪浅。

一诺千金读书笔记摘抄 篇6

诚信是雨,洗涤着人们的心灵,使之纯洁;诚信是雷,震撼着人们的灵魂,同时,也去掉了“虚伪”;诚信是土,哺育着颗颗枯萎的幼苗;诚信是根,凝结着魄力与智慧的结晶;生活如一个药方,诚信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味药。

空闲之余,我品读了一则成语故事《一诺千金》,从中深受启发。

秦朝末年,楚地有个名叫季布的人,他性格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多难都设法做到,从而受到大家的称赞。

中国有几句古语,是这样说的,“言必信,行必果”“人无信不立”“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些名言警句不应该引发我们的深思,感悟吗?在一诺千金的故事中,诚信,让季布死里逃生,反之不讲诚信就会给自己带来无端的祸害。如同《狼来了》中的孩子如此。

由此可见,诚信是如此的宝贵,我们可以失去金钱,因为可以在赚,可以失去工作,因为可以再找,但诚信不可失去,一旦失去了就难以挽回。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许多无良奸商也缝插针、蒙混过关。“假奶粉”“注水猪肉”“地沟油”“腐肉”等等层出不穷,看着这些畸形儿童与受害的人民,一阵阵惋惜和痛心弥漫心头。我想:这样害人害己何时,为什么明知还要做呢?

如果因为金钱,而欺骗了良心。这样好吗?人在做天在看,自认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别人无法发现。大错特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实际上只是自欺欺人,到时东窗事发,又怨谁恨谁呢?信守诺言,是为人处事的一大美德,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仍不灭的记忆。

诚信是一个人的尊严,没有诚信,就没有尊严,没有尊严,就会被他人嘲笑。没有诚信就会变得失魂落魄,如果没有诚信会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如果没有诚信世界会变得暗淡无光,如果没有诚信世界便不再美好。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继承捍卫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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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读完一诺千金,我们能学到许多。此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写一诺千金读后感时有什么我们应该格外注意的地方吗?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精选读书笔记一诺千金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精选读书笔记一诺千金范文 篇1

今天,一本书,叫《一诺千金》。他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管“我”借2元钱,那是“我”2个月的零花钱,男孩保证5天之后还。到第五天,男孩竟然没来上学。整个白天,“我”都在心里责怪他不讲信用。夜里的时候,他到“我”家来还钱。后来我才知道,他借钱是给患低血糖的母亲买葡萄糖。为了如期还款,他每天夜里都到旱桥下帮菜家推菜。第五天拂晓他终于攒足了2元钱,乏极了,就睡着了。没想到睡了一个白天和黄昏。醒来后他看天色已晚,就狂奔到“我”家来还钱。

去年的一天傍晚,天降大雨,我去车站等朋友。我们说好了风雨无阻。我看见一个少年没带雨具,在站牌边站着。就把我的伞伸过去,为他遮雨,他连忙说谢谢并告诉我,他也等朋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对他说:“他也许不会来了。”他却固执地摇摇头。又来了一辆车,从车中跳出一个少年,伞下的少年蹿了出来。两人紧紧的抱在一起。我最终未能等到我的欣喜。后来她打电话说:“雨太大所以……”我只是挂了电话。

一诺千金看来只是一种作风,一种实在,一种牢靠,可它的内涵涉及到对他人是否郑重,是否尊重。诚挚的人,做人做事自然磊落。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对于并不怎么信守诺言的人,他会找出一千条为自己开脱的理由。通过读这篇文章,使我对一诺千金有了深刻的认识。我呢,今后要向还钱的小男孩那样,答应别人的事,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完成,信守自己的诺言,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精选读书笔记一诺千金范文 篇2

在生活中,我们会给别人许下诺言,别人也会给我们许下诺言,只是许下后。大家会遵守自己的诺言吗?在《一诺千金》这篇文章里,作者写了三个故事,一是童年时一个男孩信守诺言,克服一切艰难如期还“我”两元钱的事。二是暴风雨中两个少年风雨无阻相会的故事。三是朋友因天降大雨而爽约的故事。正事通过这三个故事作者明确表达了人应该信守诺言。

一个人,如果不信守诺言,就会失去别人的信任,也会给别人带来伤害。

有一次,我的好朋友刘锋说他在星期天会来我家玩。可昐到星期日,我在家门口左等右等,等了一上午也没见刘锋。我便回家打他了个电话,电话里他说忘了。当吋我就火昌三丈。从此,我和刘锋绝交了。

一个人遵守自己的诺言,就会得到别人的尊重。还有一次,我要去美华书店买书。我的一个朋友说:帮我买一套《查理九世》。到了美华书店,我第一件事就是买这套书,把它放在书包里。要知道有20多本,放在包里,可是很重的,背在肩上有点累。但是看到朋友兴奋的样子,我也高兴极了。也就是通过这件事,我和那朋友感情越来越深了。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让我们一起信守诺言。因为:一诺千金。

精选读书笔记一诺千金范文 篇3

近期,我们在学校学习了一篇文章《一诺千金》。

在文章中,有一个男孩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这个男孩向“我”借钱,说五天内归还。他为了在约定的时间内还钱,不辞劳苦地帮菜家推菜;为了如期还钱,他一连四天四夜都没休息。第五天早上,他攒足了钱,却因为太累,倒在了桥洞中睡到了傍晚。男孩醒来后便十万火急地向我家狂奔,向我还钱。如果换作是我,一定会第二天还钱。因为钱已经攒足了,晚一天又何妨,早还晚还不都一样嘛!而那男孩却坚持要遵守诺言。我觉得他很“傻”,可实际上,他的这种“傻”正是他遵守诺言的高尚品德,更是一种严谨,值得让我们向他学习。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讲信用,而有些人却轻视诺言,比如:集体活动迟到、答应别人的事情不去做,都是不讲信用的表现。如果你不讲信用,不仅会给别人带来伤害,还会从此失信于人。有一次,张天宇和一位好朋友约好去避暑山庄游玩,等一切都准备妥当了,朋友却因为某种原因没有按时赴约,张天宇情绪低落,怀着郁闷的心情回家了。所以说,因为你的无信,会给别人带来很大的伤害。

古话说的好: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句话很有道理,一个人如果不守信用,就不会干成什么大事。我们一定要向古人讲得那样,讲诚信,守诺言,不做言而无信的人,如果你言而无信,伤害到的不仅仅是你自己,还有其他人。所以,我们应该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这样才能在生活和社会中立足。

精选读书笔记一诺千金范文 篇4

一诺千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有信守诺言的人,才能立足于世界。这正如古人所言:“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在课堂上我认识了一篇课文是《一诺千金》,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做这还是女孩时,有一个贫穷的男孩向他借了一笔“巨款”——2元钱。他保证五天内肯定如期归还,但是,第五天他没来上学。坐着后悔至极。当晚上那个男孩为了兑现诺言十万火急的奔跑着,去还钱。后来作者得知那个男孩为了还钱每天帮菜家推菜已疲惫,在桥洞中睡着。令我们的坐着感动。但是,过了几年作者到车站去接朋友,见谅命名青年信守诺言,感到喜悦,而她的朋友却因为区区风雨而失约。

咳!做人只有有了诚信的优良品质,才能去的朋友的信任,互相成为真正的知己,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父母放心,做一个踏实的人。同样与人相约,同样的倾盆大雨,他们却相反的去处理,使人们恍然大悟。那个成功的人是不是信守诺言的?那个故事不能说明这一点呢?

百事可乐公司的总裁卡尔威勒欧普到科罗拉多大学演讲时,与一名叫杰夫的商人约好见面。当克尔兴致勃勃的演讲时,显然忘记了与杰夫的约定。杰夫写了一张纸条叫下人递了上去。这使卡尔恍然大悟,本想讨论更多问题,但他为了能守承诺,走出了大厅,他向杰夫道歉,并延长了交谈时间,正因为他信守诺言,这家公司才名声远扬。

讲信用守诺言的品质教育我们必须具备诚信的品质,培养诚信的品格!

精选读书笔记一诺千金范文 篇5

《一诺千金》写的是有关诚信的事情,而且告诉大家要守诚信,既然说出了就要做到。

一开始,写的是一个男生跟她借两元钱,她有些犹豫,但那个男孩说五天内保证归还,这里,男孩显然知道了他在犹豫,因此她也就借给了他。

从第四、五段,我感觉那个男孩特别守信用,因为都到了夜里了,他还急匆匆的跑过来,而不是等到明天再给。而且这于以前来说是两个月零花钱的两元钱,男孩儿五天就还清了,也是很不容易的。

我还从第六段的“十万火急”感到了男孩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而且绝不能怠慢,可见男孩是个很守信用的人。而且第六段的.“天天夜里、酣睡到了黄昏”写出了男孩儿的累与乏。

第七段让我感到是一诺千金的严谨,留给了作者极其深刻的印象。

第八段中“男孩儿果然成就了一番事业”的“果然”让我感到这是在她意料之中的。

第九段中,作者的朋友明明说“风雨无阻”,也就是不论刮风或下雨都会来的,但却因下了一场大雨就不去了,那何必说风雨无阻呢。

第十段里的,他的朋友讲述的理由都省略了,代表理由都不值一提。

所以,既然答应人家,就要做到,不要让对方失望,如果办不到,就不要答应。

精选读书笔记一诺千金范文 篇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一诺千金》。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诺千金的内涵。

它主要讲了:作者还是一个小女孩时,一个男孩借了她2元钱,并答应5天归还。到了第5天,男孩没有来,“我”心里就在责怪他。到了晚上,男孩忽然出现在“我”的窗前。并还给“我”5元钱。这时他跑得大汗淋漓。这是我和他唯一的一次交往。还有一次,我在车站等一个朋友,看到旁边有一个少年,“我”上前向他问好,并得知他也在等朋友。等了很长时间,朋友还没有来。我说:“走吧,他们不会来了。”可少年坚定地摇摇头说:“会来的。”不一会,一辆车开了过来,从上面跳下一个少年,两个少年热烈地击掌问候。这一画面“我”久久不能忘记。

一诺千金看了是一种作风,一种实在,一种牢靠,可它的内涵涉及到对世界是否郑重。诚挚,严谨的人,做人做事自然磊落,落地生根,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那种准则的含义已超出了本身。

一次大汗淋漓的奔跑,只为了一个承诺——那个5天的期限。当面对男孩流汗的面孔和歉意的微笑。我想所有的语言都是多余的。承诺,一旦说出,就再也不需要解释了,它只需要用行动去诠释。记住,别将承诺轻易说出口,一旦说出,就不要反悔,失信,而要用坚定的行动扞卫自己那份也许一击及溃的“诚信”。

正向古人说的那样“有所期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

草房子读后感桑桑全部


草房子读后感桑桑全部(一)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上。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好少年。


草房子读后感桑桑全部(二)

桑桑是曹文轩先生写的《草房子》里的主人公。他的善良、诚实、坚强把我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了六年书,六年中,他从与条件优越的同学杜小康暗中较量的得失并为之苦恼,到主动卖掉心爱的鸽子为杜小康筹得摆杂货摊的启动资金;从跟妹妹抢食吃的不懂事,到位了不是演,忍病带妹妹进城的负责中进行了成长的洗礼。

现在的孩子,要么娇生惯养,要么依赖大人,几乎很少有自强自立的。要说女孩子,脸皮儿薄,说她两句就难过的,还算正常,可有些呢?批评两句就要死要活的。最说不过去的是有些男孩子,说几句就哭,说好听点,你是内向、腼腆;说难听点,你就是懦弱、胆小!还有,他们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不会谦让,总以自我为中心,做事拖泥带水,比女生都要拖拖拉拉。哪里像桑桑,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会有虚荣心,会嫉妒人,也会认真改过,会谦让别人,会害怕,也会感恩。

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没有了诚信,活着还有什么用?可是很多人都在欺骗别人甚至有些孩子都丧失了诚信,可桑桑不会,他做人光明磊落,言而有信,完全是我们的榜样、楷模!

桑桑,你真是个男子汉!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仍然要向你学习,因为你善良、诚实、坚强的品质,是值得每一个人用一生去学习的!


草房子读后感桑桑全部(三)

乡村,是美丽的;乡村生活,是无忧无虑的。而《草房子》就描述了这样一个境界。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目睹、参与了许多平常而又伟大的事情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既清楚而又带着朦胧,使人扑塑迷离。

在这本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章《秃鹤》。而这,不仅仅是因为作者所写的美景,更让我心动的是作者描写的那件趣事:一天,桑桑看见有人在河上打鱼,他自己也想要试一试,于是就回到家,把爸爸妈妈房里的蚊帐给拆了下来,修剪过后,用来做成一张网去打鱼。当我读到这时,就不禁扑哧笑出声来。从这里,我体会桑桑是个淘气、想象力丰富的男孩;从这里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作者刻画的这个人物。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不知不觉地把这本书给读完了,突然之间,我想起了自己

我出生在贵州,那儿也是个乡村,现在,因为我的爸爸妈妈在这里,所以我来到了这里。记得以前在老家上学的时候,作业是很少的,我和几个小伙伴们每天都玩地灰头土脸的,可是自从来到这里后,作业整整增加了至少二至三倍。成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使我失去了自己的空间。

还有一次,老爸给我看了以前在老家时,他帮我拍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我,两手插腰,脸上洋溢着笑容,显得格外阳光。可是现在,每次我拍照的时候都不会再笑了。

在学校里,现在有许多同学因为作业过多而导致无法及时完成,更严重的是许多同学还会成绩下降,不仅如此,回到家后,还要被父母责骂。

唉,我现在是多么怀念以前住在老家的情景啊!

《草房子》给我的太多太多,我领会不完,只希望,我们小学生的生活能像他(她)们一样无忧无虑

读草房子——桑桑有感作文650字


桑桑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一位很幸福的人物,他有校长爸爸,有温柔的母亲,又淘气却可爱的妹妹,他在班里受到同学们的追捧,在办公室受到老师们的重用。

他是一个活泼又顽皮,要强又懂事,重感情的孩子。

他有着虚荣心,不甘于输给杜小康的家势,但却善良,不摆公子哥的架子,很容易和同学打成一片。

他是那个时代儿童的缩影,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一种矛盾的性格特征,他有这天真的深刻,幼稚的成熟,善良的诡计以及淳朴的聪明。

他有时会搞一些恶作剧,有一点小心思,他偷偷帮百合传信,便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是一个地下工作者。

他会伤心,会道歉,会自责,但这些过后仍然是那个无忧无虑的他。

但是却有一个他以及他的家人都意料不到的噩耗,由此他们被卷入了一个名为鼠疮的风暴。

此时的他深深地感到了一个人的孤独,他感觉自己就像被人们隔绝里一样,以前的伙伴跟他走近了,老师和家人更是加倍的关心她,但是他却觉得自己离他们越来越远了,因为自己的并让他跟他们不一样。

弱不禁风的温幼菊把桑桑引进自己的药寮里,洋溢着一种让人头脑清醒的药香,她的神情平江而淡然,让桑桑重新感到了温暖和力量。

他学会心安理得的接受大家的好意,甚至故意做出十分开心的样子,让所有人安心。他从病痛的折磨中慢慢变得懂事和乖巧,他在苦难中长大了,书的最后说:桑桑的病好了,桑桑虽然没有死,但却就像死过了一回一样。

我想,是的。这是一个懂事却又孤独的孩子,桑桑的身上带着一种苦难的美,一位苦难,使他走向成熟;因为苦难,使他变得理性;因为苦难,使他蜕去稚嫩

桑桑的一家永远地离开了油麻地,留下来的是对童年生活的深深眷恋和回忆,以及对成长经验的沉淀和苦难经历的脚印

苦难是一种美,苦难与美丽是一对双胞胎,唯有在苦难中寻求美,才能得到生命经历中的奖赏。

郑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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