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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读书读后感的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金阁寺》读书笔记:一个美与毁灭的故事。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可以看到那些老师、教授他们都读过一些中外经典名著,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金阁寺》读书笔记:一个美与毁灭的故事”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金阁寺》读书笔记:一个美与毁灭的故事

1950年7月2日,日本京都金阁寺发生了一起纵火事件,舍利殿、众多佛像以及经书被焚毁,这件事在当时的日本引起了一阵轰动,而三岛由纪夫的小说《金阁寺》也是据此而改编。

虽说改编自真实事件,但除了纵火这件事以外,全书与现实毫无关系,在讨论剧情之前,我要先说说《金阁寺》于我的印象。

年少时读过一些日本文学,对日本小说唯一的印象就是,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我无法有效地理解日本人的情感表达方式,这使我很长时间以来对日本文学过于冗长细腻的写作方式感到恐惧,我恐惧于对众人都纷纷推崇的各类文学作品无感,这让我在其中找不到归属。

但三岛由纪夫的作品让我完全改变了传统的印象,尽管他通篇没有起伏跌宕的剧情,要说冗长,也真是冗长得过分,心理描写占据了庞大的篇幅,几乎就是主人公观察和思考的回忆录。但每个字句都能让读者充分融入其中,描写恰如其分,精确地呈现出了小说剧情中的情感和心理,读来使人忘我而跟随作者的步伐沉浸在剧情之中。

你好像进行了一次自我角色之外的旅行,脱离了自我在现实中的身份,在文字中形成了一种每个读者独属于自己的画面感,从而在心情上、感觉上与作者达到同步,这不是文学家的境界,而是艺术家的境界。

因此,于我而言,读罢《金阁寺》,并不是读罢一本书,而是经历了主人公幻灭的一生。

说罢了感受,再来说剧情。小说的主人公沟口是个天生结巴的少年,他的父亲是个偏僻小寺庙的住持(在日本,和尚是一种工作,是能够娶妻生子的)。由于自身缺陷与身份的原因,沟口有着比平常人更深的自卑感,这自卑感与他心目中的金阁产生了强烈的对比。

从小,沟口就经常从父亲的口中听说有关于金阁的事,金阁于他的内心,是一种脱离了现实的美,一种美好的精神寄托。直到父亲病重之际,遂将沟口带到金阁寺并托付于此,沟口见到了梦寐以求的金阁后,发现它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美,幻象的毁灭使他的人生产生了改变。

在金阁寺的生活中,沟口遇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鹤川,一个是柏木,前者象征着他世界中的光明,而后者象征着黑暗,小说通篇充斥着光明与黑暗,美与丑的冲突。在他的一生中,经历了亲眼目睹母亲与外人行苟且之事、目睹了父亲对此怯懦的应对、目睹了曾经喜欢的女人慷慨赴死的一幕、目睹了金阁寺住持贪财好色的嘴脸,再加之外翻足的柏木与之讲述的丑陋的故事,这一切都与他心目中的光明和美产生了强烈的对比。

后来,鹤川去世,沟口心目中的光明轰然崩塌,他开始出走,回归,并计划着如何将金阁寺焚毁。在小说的最后,沟口尽管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无力,但仍然实施了他的计划,他在焚烧金阁寺的那天晚上,躺在星空中看着滚滚的浓烟和冲天的火焰,扔掉了原本想要用来自杀的刀和药,静静地点燃了一根烟,默默地想着:我要活下去。

在金阁寺被焚毁的真实事件中,当时的僧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妒忌金阁寺的美丽。毋宁说这句话是一个启发,促使三岛由纪夫写出了这篇故事。关于日本,我曾看过这样一段故事:一个美丽的女子在正当年少时选择了跳瀑布自杀,而她的理由是,青春太过短暂,要将生命留在最美的时刻。这无疑反映了一种“美到极致就要定格于此”的思想,而《金阁寺》更加极端,是“美到极致就要摧毁”。

三岛由纪夫的主人公是孤独而敏感的,作者将沟口这种沉浸在自己内心世界的病态思想以婉转柔美的描写呈现得淋漓尽致,因此,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时都能够充分感受到主人公内心世界的极端。故事写到最后,金阁寺的美已经成为沟口的矛盾之处,是他世俗人生中最大的阻碍,年少时曾目睹的种种丑恶现象在他的内心缓慢发酵,最终以暴烈的方式呈现——摧毁一切。

在沟口放火烧了金阁寺之后发生了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剧情到此戛然而止,却止得恰如其分,在沟口感慨于“我要活下去”的那一刻,也许只是徒劳无功的破坏,也许,就是毁灭一切的新生……作者:木本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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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快乐的孩子——《蓝狼的故事》读书笔记400字


做一个快乐的孩子——《蓝狼的故事》读书笔记400字

当我们尝到一份美妙的食物时,比如我们小朋友都喜欢的KFC,每当新出食品时,请好朋友一起品尝,看到好朋友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你的心情又是如何?

假期我读了《蓝狼的故事》这本书,我明白了分享也是一种爱,可以给我们带来无限的欢乐。书中海龟叽里和海龟咕噜是一对兄弟,它们平时最开心的事情就是一起在海边拾贝壳。小鸟是它们的朋友,有时候也会和海龟兄弟俩相约一起拾贝壳玩耍。有一天三个好朋友捡到了一只特别漂亮的贝壳,三个人都很喜欢,但是贝壳只有一只,小鸟看到贝壳想起了它被猎人打死的妹妹,于是伤心的哭了,海龟兄弟决定把这只美丽的贝壳送给小鸟,因为这只贝壳会让小鸟开心起来。

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欢乐。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把自己爱传递给他人,像接力棒一样,一个一个往下传,使他人一同分享到了爱的美好。于是,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欢声笑语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的心情变得快乐了,而同时,我们也从他人那里分享到了别样的爱,这种分享的爱也让我们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孩子。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小小的传递员,把快乐分享给每个人,让他们都为我们快乐;把爱心分享给每个人,让他们都拥有爱。

作者:二年九班孙芃昊

巴金的《一个车夫》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巴金的《一个车夫》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巴金的《一个车夫》写在一九三四年,事起于巴金和朋友的一次外出打车经历。那时没有烧汽油的出租车,他们打的是人力车,因为这车子是从日本传入上海的,所以人力车又被叫作“东洋车”、“洋车”。

巴金自一九二八年回到上海就从事文学编辑与创作,届时单身无家室、经济无忧,出门以车代步应该是巴金生活的日常。以一个作家的敏感从人力车夫身上挖掘写作素材是再自然不过的,巴金遇到的这个未成年的小车夫更有一种值得书写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不是我们现今的眼光所希望发掘的旧社会的黑暗,或者人力车夫的辛劳。当然不是,在黑夜里待久的人哪里知道自己在黑夜之中!现在满街跑着出租车,会有人写文章关心他们的如厕难、吃饭难,呼吁改善他们的生存境况。但是这样的文章会被当作反映了现实的黑暗(这种黑暗可以被认为是技术发展上的黑暗,不能使用自动驾驶出租车代替人工驾驶),而成为流传到下一个百年的美文吗?

巴金的创作特色,是以描写家庭生活为主,把家庭当作社会的缩影来描写。在这篇短短的散文中,他还是秉承一贯的态度,从一个小车夫的境遇引出他家庭的不幸,进而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种道德状态。在当时,人们不把未成年人出来工作养家看成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从巴金朋友的问话:

二十吊钱,你一家人够用?你家里有些什么人?

可见当时的上海普遍存在靠孩子出来养家糊口的家庭。造成这种情况的的天灾人祸多种多样,根据这个小车夫的叙述,他家是当时较典型的吸毒(父亲吸食白面)造成的家破人亡。

他抽白面,把我娘赶走了,妹子卖掉了,他一个人跑了。

这短短四句话,二十一个字中蕴含了很多信息,也为后面文章中另一个车夫提出的道德见解埋下了伏笔。“他”指小车夫的父亲,在中国传统的人伦纲常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父亲是家庭生活中的绝对权威,也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来源。这里的“他”因为抽白面,自己废除了为妻的纲,把孩子他娘赶走了。还把家里的女孩子当成商品给出售了。(在中国传统的人伦关系中,未成年的女子没有属于自己的身分,被物化当成商品处理是理所应当对抗贫困的方法。)最后,他还是生活无以为继,干脆再废除了为子的纲,自己跑路了。

巴金从小车夫的眼光里看去,他曾经拥有的家庭变成了另外一个世界。“没有家,没有爱,没有温暖,只有一根生活的鞭子在赶他。”那么,他可以忘记过去,“用自己的两只手举起生活的担子,不害怕,不悲哀。”这样足够开始新的生活吗?

然而,从另一个车夫那里传来了一种道德的见解:

小孩儿,听我说。你现在很好了。他究竟是你的天伦。他来看你,你也该拿点钱给他用。

小车夫毫不迟疑地发出了反抗的声音:

我不给!我碰着他就要揍死他!

这样深刻的仇恨可以看成是小车夫对人性的善与恶的自然判断,但违背了“三纲五常”的中国传统人伦关系。假设他的父亲真的回来找小车夫,在社会道德的舆论之下,小车夫很难做出激烈地反抗,他也跑路倒是可以的。如果我们他的父亲回来找小车夫的事件移位到当今的社会来看,现今的法律也同样保护父亲要被儿子赡养的权利,同时会惩罚儿子对父亲的人身伤害。在不同的时代,对小车夫的支持几乎是一样的少。

巴金在文章最后对小车夫的外貌描写是这篇文章的点睛之笔:

出乎我意料之外,它完全是一张平凡的脸,圆圆的,没有一点特征。但是当我的眼光无意地触到他的眼光时,我就大大地吃惊了。这个世界里存在着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不存在的。在那一对眼睛里,我找不到承认任何权威的表示。

这里的“权威”代表着人伦纲常与世事无常。小车夫是一个对自己生活负责的坚强的人,这个世界里存在着的一切合理的、不合理的,在他那里是不存在的。巴金想要坚持让其“存在的”是什么?是贯穿巴金作品中的“真与善”,他肯定小车夫这种坚定的生活姿态。这也就是巴金为人作文的态度。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4000字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4000字:

You passed me as before, and as before you promptly slackened your pace.

I tremble, I exulted, I longed for you to speak to me.

【终于她与他来了一次不期而遇】你像以前一样经过我身边,突然放慢了步子。我战栗而狂喜,我渴望你跟我说句话。

I the first moment you displayed so much friendly confidence, that you es and goes easily, for that plaint, I love you as you are, ardent and forgetful, generous and unfaithful.

我投入你的怀抱,接受我的命运。我没有任何抱怨,我爱你只是因为你就是你,我爱你的所有,你的热情与健忘,优雅与不忠诚。【我爱你犹如飞蛾扑火】

an eventhough she may ardenty desire to give herself to a man, to feign reluctance, to simulate alarm or indignation. She must be bought to consent by urgent pleading, by lies, adjuration and promises.

片刻犹豫后,你问我是否愿意去你房间谈谈【共度良宵】,“乐意之至。”我爽快答道,这是我感情的最直白的表达。

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你听到我如此爽快回应的后震惊的表情。

我现在也明白了,一个正常女人,就算她再热切的渴望把自己献给这个男人,也会假装不情愿,假装惊慌或者愤怒。她必须通过再三的恳求、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来获得同意。【他终究把她当做了一般的风尘女子。没有恋爱小心机总是会吃亏的,但真爱一个人,还会有这些小心思吗?先爱上的一方一开始就输了。但就算当时明白,你会选择欲拒还迎吗?】

How could you know that, in my case, the frank assent was but the voicing of eternity of desire, the uprush of yearnings that had endured for a thousand days and more?

你怎么能明白,在我看来,这坦率的同意是忍受了一千多个日夜的极致向往,也是长久渴望的回应。【多少次浅浅淡淡的转身,是你看不懂的情深】

Think how, a thousand times, I had had my burning eyes fixed upon this door through which I was now passing, my head in a whirl, and you will have an inkling-no more-of all that this tremendous minute mean to me.

想想看,我曾经无数次地用我那炙热的眼神注视着我现在走过的这扇门,我的头在晕眩,这一刻对我来说的意义你只会模模糊糊的察觉,不会更多。【在这扇门前等了他千百次的记忆也只有她有,他根本不知道。】

e obscure memory stirring in your mind, or was it simply that my radiant happiness made me seem beautiful to you?

当我准备离开时,你抱着我,看了我许久。是激起你脑海里一些模糊的记忆,还是仅仅只是因为极致的幸福让我看起来很美? 【或许只是情欲的诱惑】

Then you said that you called away from Vienna for a time -oh how I had always hated those journeys of yours!-and promised that I should hear from you as soon as you came back.

你说你要离开维也纳一段时间,天知道我多讨厌你的旅程。但你承诺说你一回来就写信给我。【承诺?呵呵→_→】

I waited, waited despairingly, you did not call me to you, did not write a word, not a word.

我等啊等啊,直至绝望,你没有再叫我去你那里,也没有写给我只言片语。【一个谎言,于他,是摆脱一次约炮后的继续纠缠。于你,成了甜蜜而绝望的负担。】原创: 汜宜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00字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

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

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

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

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

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

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

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

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

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

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

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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