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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1-02 来源:互联网

家读后感四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家读后感四篇

家读后感(一)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

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大师。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劣根性,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迫害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

家读后感(二)

从中午听着龚诗嘉的《放不下》,基本是哭着过完2个小时的,看到每个人的挣扎,每个人的痛苦,每个人的无能为力…虽然主角是觉慧,虽然是写当时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痛苦绝望和不合理的制度,怂恿觉慧为后人开启一条光明的路。就像觉慧说:“让他们来做一次牺牲品罢!”。真的是感动。大概是我们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也许我不能体会觉慧吧!也许我永远也成不了像觉慧那样的人。

我更被觉新而感动,也为他感到可悲可愤(他自己只是一未的为别人着想,破灭了自己的爱情,又因为家庭的封建制度又失去深爱自己的妻子。)也许就想觉慧说的那样,是他懦弱,也许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弟弟受到家里人的责备,也许是他不想让自己的家里人因为自己而生气…他做了好多好多…书里大概是说他的懦弱吧!可我还是想他不是懦弱,他是为了别人,我看了这书没对慧觉有什么想法只是觉的觉新真的太可怜了他幸运的是有一个贤惠了解自己的妻子,也许他自己也觉得满足——他肯定很满足——他不是那中不知道知足的人——

看看书中觉民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努力也很让人触动,看到这我明白命运是自己把握的…每个人都要好好努力——

家读后感(三)

《家》是著名作家巴金爷爷写的,这本书没有固定的内容。它主要写的多半是我们喜闻乐见的身边琐事。让我们结识那些善良的人们和忠诚的勇士,去认识那些丑恶的嘴脸和险峻的现实,从而体味人间的挚爱与友谊,感受非凡的智慧和快乐,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智慧的熏陶。书中讨论的人物的成长史,浸透了人生奋斗的金玉良言。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好教材。通过读这本书,可以从中学到人生的哲理和经验,使我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少走弯路。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这本书,无论从哪里读起,都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作者不仅用细腻的文笔传情达意,或鞭挞丑恶的现实,或赞美善良的人们,或歌颂举世英雄。作者用平淡的笔法描写现实生活中的小事,用以表达作者对现实的不满或赞扬,只要你用心去阅读,相信你每次都有新的发现。而且用跌宕起伏的悬念,丝丝入扣情节来展现艺术的魅力,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在人间之道上,我们要多做善事,不然作者会在文章中揭示你的恶行的!要好好做人,不要做坏事。还有,我们以后要好好读书,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好好学习,不让家长失望,不让老师操心,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才!

家读后感(四)

《家》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巴金,《家》,《春》,《秋》是三部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家》。

书中的高家虽然是名门望族,但是却十分的封建。高家的觉慧、觉民兄弟十分顽强地抗争着家庭给他们的不公。和他们相比,高家的长孙觉新却十分若弱。如果他再勇敢一点他的太太就不会死,如果他勇敢地追求幸福梅表姐就不会痛苦的死去。

最后觉慧看清了这个家族的腐朽,决定自己出去闯一闯,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丫鬟鸣凤,她虽然知道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地位,但是她会为命运的不公反抗。她因为不愿意做姨太太而跳河自杀。她很勇敢也很无奈,无奈自己的力量太小了。

巴金写的这本书,写出了他对社会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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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读后感


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读后感

读孙方之老师小说《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有感
孙老师的小说耐读。耐得住咀而嚼之,感而叹之,再而三之。
越来越老到的原汁原味的土腥气,越来越凝练的孙方之式思想体系,越来越辣的孙方之式语言。读过孙老师所有的著作,或纵横开阖,或细致入微,或嬉笑怒骂,亦庄仪谐,酣畅淋漓。很多人说孙老师是一个编故事的高手,像《牛黄》、《梦奸》等等,可是读过这篇新作《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忽然对孙老师的“故事”有了新的理解。所谓故事,有很多种解释,指旧事、旧业、花样等等,还指叙事性文学中一系列为表现人物性格,和为主题服务的有因果联系的生活事件,又称为故事情节,再一个就是指文学题材的一种。忽然觉得,孙老师他不是在编故事,他是在记事,用他独特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整理旧事,又写成故事,那些他自己经历过,听过,看过、深思过的旧事。
眼前的这个《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是一些不太旧的事,因为这种事曾经发生也肯定会一直继续发生着,我们肯定听到过,甚至唏嘘过,然后不了了之。你看,朱八家的鸡或陈四家的羊,一个不是题目的题目,分明就是村旮旯饭桌上炕头上的家长里短,半夜里扔过墙头的鸡,河滩上一溜排开的被闹杀的羊煮的羊肉汤;送花生油的,直接送钱买选票的,甚至买黑打仗的,东郭西庄南村北店,都理所当然地在孙老师的笔下沸沸扬扬又有条不紊地粉墨登场。然而,就是这些貌似八卦的家长里短和荒唐的闹剧,恰恰赤裸裸地再现出了当今农村改革的一个严肃的时代问题。所以,这已不仅仅是一个六十只羊pk六万只鸡的幽默和闹剧,更不仅仅是一个故事了。
孙老师是爱憎分明的,而且大有愈来弥甚之势。反映在他的文字的每一个角色,都体现着鲜明的个性与共性的绝对统一。朱元璋可以是张元璋李元璋,陈友谅可以是孙友谅王友谅,以及围绕在他俩周围的群体,蹭吃蹭喝的“五个一”吴世飞,九门提督张公公,大模大样道貌岸然的张书记。孙老师当过官,官不大,看得多就罢了,但他看得透。他一定看到听到过许多诸如此类的嘴脸,很荣幸,他们成了这篇小说的原型。当然,孙老师更见到了许多个孙志国,百事忙,任劳任怨,甘心做拉磨的驴。但却有一点,容不下眼里有半粒沙子,着急了依然会跳脚骂娘,在用心叵测面前,楞是拿出了一张血烙的手印。我想孙老师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一定热血沸腾,一定想到了党性,一定爱啥了着急了也会二杆子的孙志国们。
公道的是人心,不改的是规律,今天的羊倌陈友谅终于战胜了土皇帝朱元璋,这是公道,然而唤起这个公道未必就轻而易举。不合理的规律也终要被打破,貌似气势汹汹的庞然大物,却是抵不住一根麦芒的攻击的气球,并且,有多少这样的庞然大物依然在气势汹汹着。这已不是作者的幽默,而是作者心中最深切的痛了。
孙老师曾说过一句话,他说:“如果说以前我是在为我自己而写,那么我的现在和以后,将努力为我的家乡为我的父老乡亲而写作,为整个农民兄弟们去写作”。农民的问题,自古以来都是一个沉重的问题,这篇小说,孙老师以他贯有的幽默文笔,一改往日半荒诞半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纯粹以现实主义的白描切入主题,直面社会。这是一篇充满讽喻小说,但却更像一篇犀利的报告文学,作者像一个浑身蓄满了力量的农民,扛着鏳明瓦亮的锄头,展望在希望的田野,然后狠狠地往手心里啐了两口唾沫,高举起锄头,毅然地掘入了正在侵蚀着这片黑土地的罪恶的肿瘤。

《黑熊舞蹈家》四年级读后感10篇


《黑熊舞蹈家》这个小说主要写的在马戏团里的动物演员里有一只叫阿宝的黑熊,这只黑熊能歌善舞,它对音乐有天生的好感,只要一听音乐就要跳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黑熊舞蹈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我看了黑熊舞蹈家这本书后,我的感想是:伟大的母爱和阳光大马戏团里的黑熊阳光大马戏团里的黑熊首领叫阿宝,因为阿宝胸前那块白斑状如银元宝,所以叫它为阿宝,首领阿宝对圆球最为偏爱,高导演说:阿宝是天才,圆球是人(熊)才。

对于伟大的母爱有的黑熊妈妈一开始很温柔,然后却又变成很冷淡、有的黑熊妈妈为了救宝宝,牺牲了黑熊舞蹈家这本书是一本领人伤心的书,我很喜欢。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好书《黑熊舞蹈家》,我如获至宝、如饥似渴地读着,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懂得了很多的道理。

《黑熊舞蹈家》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昆明市某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只很有天赋的黑熊,它叫阿宝,它有一样本领,能随着音乐的旋律踩出舞步来,深得人们的喜爱,被称为舞蹈家。另外,还有一只和阿宝长相相近相似的黑熊,名字叫圆球。只是舞技比阿宝逊色一些。阿宝有不同于其它熊的特点:一是表演完一个节目后就必须休息一段时间才能再演下一个节目,二是别人不能摸它的鼻子,否则它会发怒。而圆球性格温和,在人们面前像一个糯米团,人缘蛮好。有一次,东南亚某国元首携夫人来访,顺便参观这个马戏团的演出,阿宝和田小姐跳舞跳得非常精彩,演出结束后,元首夫人突发奇想,提出要和阿宝跳舞。因为阿宝想休息,拒绝跳舞,团长就让想圆球代替阿宝跳,通过这场演出,圆球出名了,之后参加的演出就更多了,出尽了风头,夺去了阿宝昔日的光彩。于是,阿宝对圆球就产生了仇恨,见到圆球就想打它,为了不让圆球受伤,训兽员就把阿宝关了起来,数日后,黑熊带着对圆球的仇恨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到,除了人有选择权,动物们也有选择权,名誉不像名字一样,说改就改,说换就换,好的舞姿和好的名誉是靠努力得来的,不能欺骗人,以假乱真,否则会酿成大祸的。要做一个实事求是,说话算数,诚实守信的人,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否则就不要答应。我们还要宽恕别人,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斤斤计较;就让我们都做一个品德优秀、诚实守信、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吧!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作文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黑熊舞蹈家》,非常好看,讲的是:有一个叫阳光大马戏团,培养出许多黑熊舞蹈家,一共有八只黑熊,他们的首领是阿宝,阿宝的舞伴是田甜小姐,阿宝会跳人熊交谊舞、伦巴、探戈、恰恰、勃鲁斯、华尔兹、翅子舞总之,什么音乐跳什么,一点也不会搞错。也有两个缺点,一:就是不喜欢别人摸它的鼻子,二:不喜欢陌生人来亲近它。还有一只挺不错的黑熊叫圆球,和阿宝的样子差不多,但性格不一样,阿宝有时候会撒野,圆球不会。

有一次,它们去表演,阿宝表演完了,元首夫人又想和阿宝跳一次,田甜小姐怕元首夫人摸阿宝的鼻子,阿宝万一撒野,就糟了。于是,就换成圆球上场,报的名字是阿宝,但真正上场的是圆球,可以说是假阿宝。跳完以后,叫的是阿宝的名字,真阿宝听见了,一下子冲上去,打假阿宝。保安来了,把真阿宝关进了铁笼子里。在铁笼子里,真阿宝不吃也不喝,饲养员也不喂它。终于有一天,真阿宝被活活饿死了。管理员还说谢天谢地,真阿宝死了,黑熊明星假阿宝终于安全了。

我觉得,他们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动物也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但是没有人去想过动物的感受,没有人去征求过动物的选择。仅仅为了和元首夫人跳一次舞,就害死了一只黑熊舞蹈天才,可见人类的残忍。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黑熊舞蹈家》这本书。

《黑熊舞蹈家》通过写两只性格很奇怪的黑熊,一只黑熊很有舞蹈天赋,但有点小脾气,叫阿宝。另一只黑熊很乖,可舞跳的很一般,叫圆球。这两只黑熊面对人类权威意志的影响下,发生了不同的命运。

我认为阿宝非常可怜,就因为训兽员和老板为了钱把阿宝一步步逼向了死亡。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们人类却对动物们做出了这么残忍的手段。就为了钱,就可以把阿宝给逼向死亡,真是太残忍了,为什么我们人类要这么没有爱心,把它们往死路上逼呢?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陈开轩

大家平时一定被欺骗过吧,说不定自己也欺骗过别人。但是你们知道被欺骗得后果吗?

阿宝是阳光大马戏团的一只熊。它可不是普通的一只熊,它是一只有艺术细胞的舞蹈熊,它会跳探戈,会华尔兹,会它也是阳光大马戏团的明星熊,经常会出去表演。在马戏团中,还有一只熊,叫做圆球,圆球只是个配角。

一天某国的元首夫人来阳光大马戏团参观,点名要求最出名的阿宝陪她跳一曲华尔兹,因为元首夫人年轻时是个舞迷。阿宝正好表演完了一场,情绪有些不佳,于是高导演便让圆球来代替阿宝。元首夫人跟圆球跳完一曲后感觉很不错,便大大的鼓励了阳光大马戏团。就这样,圆球阴差阳错的代替了阿宝。不幸的是,在那天,圆球和元首夫人跳舞的照片被拍了下来(就是说圆球被当成了阿宝)。很多人慕名而来,观看阿宝(圆球)的表演。

阿宝被落在了笼子里而阿宝则在外面接受万众瞩目。阿宝在笼子里愈发的孤单了,它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它终于了解到它被欺骗了,于是它绝食了,最后死亡。

看,这就是被欺骗的后果。欺骗,终究不是什么好事。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黑熊舞蹈家》。

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不是阿宝的故事,而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她叫珍宝。毫不夸张地说,珍宝是母爱的典范;睁大着眼,不睡觉,生怕熊崽被偷去。只要有点动静,她都会睁大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周看。当熊崽断奶的时候,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为了避免珍宝又为了熊崽而憔悴,于是,饲养员出于好心就帮熊崽进行人工喂奶,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似的,天天给他按摩。就这样,珍宝的母爱渐渐淡去,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她面前,她若无其事,把熊崽推开一边。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没人看管,于是走到水池边玩,一不小心滑到半米深的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他。一只鸟在她面前掠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不去救小熊崽,直到小熊崽死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太过于好心,是会害人的。

好心地帮助,终究会变成坏事。这句话,永永远远回荡在我的心中,时刻警惕着我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黑熊舞蹈家》。书里面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我觉得它特别的好看。沈石溪先生的小说主要是以动物为主,读了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动物也非常的聪明。

《黑熊舞蹈家》这个小说主要写的在马戏团里的动物演员里有一只叫阿宝的黑熊,这只黑熊能歌善舞,它对音乐有天生的好感,只要一听音乐就要跳舞,进过训练它跳的更好了。在马戏团里还有一只叫圆球的,它是仅次于阿宝的演员。阿宝的脾气不好,很容易发火,而圆球的性格则很温顺,又一次有人想跟黑熊跳舞就找了圆球,但阿宝很生气,它觉得圆球抢了它的风头,就对圆球又打又叫,所以阿宝就被关了起来,阿宝开始绝食,它一天比一天虚弱,它就要死了,然后它就跳了最后一支舞,它是在人们掌声中死去的,我觉得阿宝真可怜。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当圆球代替真阿宝跳舞时,一场熊生悲剧就在这一瞬间铸定了。圆球其实也是一个不错的舞 伴,当它知道它要和元首夫人跳舞时,发挥出了自己的实力,卖命的跳着。它和元首夫人时,时而舞姿轻盈犹如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时而又像柳树的枝条随着风儿舞动起来。把人们带入了一个美丽而又神秘的境界。

它和元首夫人配合得天衣无缝、完美无缺,台下的人们掌声一阵高过一阵,在证明着圆球不错的技术,和元首夫人美丽的舞姿,圆球的舞蹈技术和努力的跳舞,得到了大家的掌声和共同的认可。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黑熊舞蹈家》其中《消逝的母爱》这篇,让我感受至深。

《消逝的母爱》这篇讲述了在动物园里一头叫北斗七星的母熊产下了一只名叫亮晶晶的小熊崽。生下它之后,北斗七星天天神经紧张,一个月消瘦了许多,吃个东西像个贼似的,拿起就?跑。而且,这段时间,谁也不能靠近。小熊崽亮晶晶长大了,把它送出去后,北斗七星又产下了一只熊崽,这次为了不让北斗七星再像上次那样,饲养员把熊崽进行人工喂养,等熊崽又长大了点儿,饲养员把熊崽抱给北斗七星,北斗七星十分不耐烦。终于有一天,小熊崽在水边玩,一不小心跌落水中,北斗七星慢吞吞地走过去,这时,飞来了一只斑鸠,北斗七星立刻去追斑鸠。等饲养员赶来,小熊已经死了。

爱就是这样的,没有十月怀胎的痛苦,没有换尿布的麻烦,没有喂奶的劳累,哪还?有爱!这些可都是爱的基础。

没有源于生活的一点一滴,就没有爱的存在。

饲养员好心办了坏事,他抽走了爱的来源,让爱成空层。只有这些麻烦,痛苦,劳累,才让爱变得坚固,变的无法突破。

爱不是说有?就有的。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

当我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禁骤然泪下。这是关于马戏团里黑熊的故事。在马戏团里,阿宝是黑熊舞蹈队里的首领,而且舞蹈也很厉害,但是它却讨厌人们摸它鼻子。还有一头熊叫圆球,它很乖,就是人坐在它背上它都不会反抗。虽然它的舞姿也好,但是却比不过阿宝。有一次,元首夫人驾到,于是马戏团里的人害怕元首夫人被阿宝弄伤,就叫配角圆球过去和她舞蹈。于是,圆球一下子出了名,而因为这事,阿宝开始和圆球不共戴天后来,马戏团里的人把他关在禁闭室里,可是,为了防止它的舞蹈生涯画上句号,于是就叫阿宝去乌龙山区和那些村民们表演两个月。当他们到楚雄作告别演出,正好赶上一年一度的火把节,于是,阿宝和那些村民们围着火把一起跳了 67 支舞,跳完后就和那些人们道别后回到了马戏团。可是回到马戏团后,它又是原来那副模样,于是人们又照样把它锁在禁闭室。阿宝决定绝食,一天天削弱下去,最后它已经奄奄一息,高导演给阿宝播放了它的最后一首曲子,它跳了一伙后,人们给了他掌声。就在这时候,它终于倒下了

是啊!因为阿宝的粗暴,而失去了动物明星的桂冠和舞台主角的荣耀;因为它的粗暴,现在阿宝的名字被圆球所代替,尽管它的舞姿是那么的好,而且它还扪心自问,没有耍奸偷懒,而且还改正了对陌生人的冷漠和残暴,他决定规规矩矩的做好黑熊,认认真真舞蹈,可是他不服为什么阿宝这个名字还不是归他所有?就是因为它对圆球还是很残暴,怕伤了它。所以说:残暴没有好果子吃。一定不要对别人残暴,实在不行了也得忍着。当然,也要要面对眼前的可怕的现实,否则,自己不会得到利益。

《德伯家的苔丝》中外阅读作品的读后感收藏四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那么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德伯家的苔丝》中外阅读作品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德伯家的苔丝》中外阅读作品的读后感【篇一】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

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德伯家的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德伯家的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德伯家的苔丝》中外阅读作品的读后感【篇二】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德伯家的苔丝》中外阅读作品的读后感【篇三】

某日,偶然听同学提到《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出于好奇,放假前我借了这样一本书,仅用一天多的时间就读完了。

读后的感觉,很复杂,似乎跟随作者走完了她的一生,阅尽了人生百态,尝遍了人世的酸甜苦辣。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似乎又飘飞到苔丝的世界,那个她主宰不了的世界,那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那个记录她的成长、印证她灵魂升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的心灵,铸造成一级一级的阶梯,让她学会了成长,亦让我们领悟了她的魅力,不,是以她为代表的一代女性的魅力。

理顺思路,我读懂了她的成长。

《德伯家的苔丝》中外阅读作品的读后感【篇四】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家读后感8篇


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交,推荐大家读作品,它会提供给你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升华你的精神世界。细细的品读完名著之后,收获到的知识就可以写成一篇读后感,优秀的作品读后感都具有什么特点呢?以下由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家读后感【篇1】

“一个又一个的筋斗栽过去,只要爬得起来,一定会逐渐攀上高峰,超脱在小我之上。”这是出自《傅雷家书》中的一句话,让我感触很深,使我受益匪浅。

这句话的大意是:只要你够努力,你就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傅雷对儿子的期望很大,家教也很严,整本书都在激励着傅聪成为最好的自己,充满了对儿子和祖国的爱。从中我明白了,我们年轻人都应该努力成就最好的自己。

成就最好的自己不是一句简单的空话,得付之行动。那么怎么样才能成为最好的自己呢?我觉得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没有目标,没有坚定的信念,因此他们通常都碌碌无为而没有什么巨大的成就。而那些努力拼搏,有目标,有理想的人,大都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不是因为他们聪明,而是他们有了目标,就有动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我自己也是一个例子,在刚上初中的时候,我没有什么学习目标,整天漫无目的,懒懒散散,导致我的成绩在班上一直不是很优秀。直到七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为我分析了成绩差的原因,而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进入班级前10名。此后,为了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我非常努力的学习。终于,在七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许多著名的人物也都是因为有了目标,才努力奋斗,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例如,奥斯特洛夫斯基,虽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不甘沉沦,决心努力做一个更好的自己,最终写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著作。

傅雷的这句话也让我明白,只要有了目标,就有了行动的动力。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树立目标,通过努力来成就更好的自己吧!

家读后感【篇2】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黑熊舞蹈家》。书里面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我觉得它特别的好看。沈石溪先生的小说主要是以动物为主,读了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动物也非常的聪明。

《黑熊舞蹈家》这个小说主要写的在马戏团里的动物演员里有一只叫阿宝的黑熊,这只黑熊能歌善舞,它对音乐有天生的好感,只要一听音乐就要跳舞,进过训练它跳的更好了。在马戏团里还有一只叫圆球的,它是仅次于阿宝的演员。阿宝的脾气不好,很容易发火,而圆球的性格则很温顺,又一次有人想跟黑熊跳舞就找了圆球,但阿宝很生气,它觉得圆球抢了它的风头,就对圆球又打又叫,所以阿宝就被关了起来,阿宝开始绝食,它一天比一天虚弱,它就要死了,然后它就跳了最后一支舞,它是在人们掌声中死去的,我觉得阿宝真可怜。

家读后感【篇3】

翻开《傅雷家书》浓浓亲情溢于字里行间,傅聪出国在外,父母的一封封家书表达出对他的学习生活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对他的引导教育。

”先为人,次艺术家“这是傅雷先生在和傅聪谈到艺德的时候,不止一次提到的问题。在傅雷的家书中,我们看到的是,父亲如果再教导儿子如何做人,而不是如何做艺术家。以德为先,德艺双修,从《傅雷家书》中,这体现在父亲给儿子的点点滴滴。《傅雷家书》给我们了解过去历史,开启了一扇窗户,很好地为我们保存那个时代的记忆。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书信是维持人与人之间一个重要的沟通桥梁,而在科技日与发达的今天,这个习惯似乎在慢慢被人淡忘甚至摒弃。但看完《傅雷家书》以后,我非常有提笔的冲动,翻出信纸和钢笔,给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长辈来写一份家书,也许寥寥几句,也许几句家常。

家读后感【篇4】

时值岁末,家中经一翻努力后除旧布新,光彩涣然,闲暇中不时想到,也许不论新也好,旧也好,能让人称心如意便可。恰拜读巴金先生的《家》,颇有感触,恰如醍醐灌顶,恍若春光中步于花林,清香飘逸,沁人心脾。《家》实在是一本少见的好书,乃巴老年轻时所作,时读时新,令人服膺。

故事发生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新旧交替,矛盾衍生。高家是城中的大户,四世同堂。外在看来确乎十分光鲜,令人艳羡。其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天使的面孔下掩藏着恶魔的嘴脸,高贵的门第下是克安克定此等纨绔子弟嫖赌饮吹坐吃山空的行为,荡漾着涟漪的湖水下祭奠着鸣凤惨遭压迫的命运,芬芳的梅林中藏匿着觉新与梅间中道崩殂的爱情……这是一个家族家道中落的悲剧,这是一个众生相显现的闹剧,这是一个矛盾迸发的时代的写照,读来不禁令人心悸,唏嘘不已。

此番其实已然是第二次拜读《家》了,前番读毕满怀对各角色的遭遇的哀戚,而此番拜读又有别于前番的新感受,故在此闲论觉慧、觉新。

觉新是家中的长子嫡孙,在校成绩优异,志在出国深造,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无奈家中产业等他来接管,他也只能放弃理想,而他与梅的爱情更是惨死在未成中。觉新是旧时代的产物,是“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的代表人物,然而,我更愿把他当成一位悲剧人物,一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来看待。在父亲让他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和放弃与梅的爱情时,他都无言以对,只是唯唯诺诺。而家中的长辈试图剥夺他和弟弟们的幸福之时,他也绝不抵抗,甚至助纣为虐。而他却把原因美化,说是为了却父亲的遗愿和为弟妹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其实这只是他的懦弱,他的不抵抗导致自己的不幸。当我还沉溺在书中时,我确乎是这样想的,然而反观现实,尤其是我乃家中长子,更知事实中不如意事常八九,而长子的确要负起更多的责任。总而言之,觉新是以正确的态度做出错误的事情,确实可悲。

而本书的主人公觉慧的遭遇不同,他是家中幼子,大部分事都有觉新为其承担,恰逢五四运动兴起,新知识新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在这种情况下的热血青年,心中溢满了对旧制度的控诉,对新制度的憧憬。然而,他却不知道凡事都有其发展的过程,他太过偏激,太过狂妄,他希望新制度可以在一瞬间便将旧制度取而代之。因此,他批判这个旧制度,他憎恶家中的被旧制度荼毒的人。其实,旧制度滥觞于远古,刚开始也对统治者的统治有很大的帮助,然而每种事物总有两面性,在发展了数千年后旧制度终于弊大于利,才人人得以诛之。记得有这样一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是因为人类绝无可能创造出绝对完美的东西,所以旧制度有其弊病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仅有控诉也不够,必须诟病于任何事物,使任何事物都趋于完美,不可畏蒽而退缩,不能鲁莽以妄进。也许,这就是巴老以觉慧出走上海来作结局的缘由罢。

的确,这世界上尚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去诟病的,而我们之前也必有许许多多为诟病而牺牲的前辈,然而,我们“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就算要踏着他们的骸骨前进,也在所不惜。

家读后感【篇5】

在阅读了接下来《傅雷家书》父母的信件后,感受到了他们为孩子理想的关心与支持。许多的鼓励及建议涌向傅聪。

为了实现孩子的艺术道路,傅雷付出了许多心血给予指导,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有“你尤其要保养的好,不能太累,休息要充分,常常保持饱满的精神。好比参加世运的选手,离上的日期越近,身心愈要调整的健康,精神饱满比什么都重要。”这句话写明了不要过度劳累,艺术的道路很长要进行自我调整。又从“多少夜没有好睡,十有九晚更是神思恍惚”中读出傅雷对傅聪的期待。

阅读了傅雷的家信后,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的关注与期待,傅雷平时把自己欣赏艺术的感受寄给儿子,为的是多一点启发。在孩子临近比赛时劝导按时休息,为的是长远的路途。等待结果的焦虑与得知结果的兴奋,是对孩子的关心与期待。

我有类似的经历,去年暑假我独自一人在美国参加夏令营。有一点规定是:家长可以写信,让老师打印交给孩子。刚到夏令营时,信件如潮水般涌来,问:“那里的人怎么样?”“饮食如何?”或思念我的话语。我将那些信都收下了,一直到离开,那些信是我坚实的后盾。

由此我感受到了父母对远在家门外的孩子默默给予支持,是孩子们坚实的后盾。

家读后感【篇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著名的诗人杜甫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意思是:书读多了,下笔的时候就像有神在帮助一样,这句话我深有体会。

我特别喜欢读书,我的宗旨是:多读书、读好书、读透书,在我读过的书中,《傅雷家书》给我的感触最深,这本书写的是一位慈祥的父亲,给出国留学的儿子写的家书,全书通俗易懂,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关心、思念以及父爱。

正所谓父爱都藏在每一个细节中,这本书充分体现了出来,如:一个人的思想不动笔就不在会有系统,日子久了,也就放过去了,甚至于忘了,岂不可惜,就为这个缘故,我常常逼你多写信,这也是很重要的:理性认识的训练。我屡次要你生活正规化,学习规范化,不正规如何能持久?不持久如何能有成绩?如何能巩固已有的成绩?而且作品的了解与掌握,就需要长期的慢慢消化、咀嚼、吸收…

在信中,傅雷常以自己的经历为例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爱子之情溢于言表。

著名的文学家施蛰曾对这本书这么评价过:他的家教如此之严,望子成龙的.心情如此之热烈,他要把他的儿子塑造成他的理想的人物,这种家庭教育是相当危险的,没有几个人能成功,然而傅雷成功了。

这本书作者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儿子的生活和艺术悉心的指导,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循循善诱,感情真挚,父爱流淌在文字背后,深沉而温暖……

家读后感【篇7】

本学期令我收获最深的一本书就是《傅雷家书》。

这本书凝聚了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礼仪要得体;退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雷家书》,充斥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期望,关爱及严格要求,洋溢着浓浓的父子情深。它让我感觉像戏曲那样给人以脱俗的氛围和无旁的回味。

傅雷把教育子女当成了对社会,对祖国的一项光荣的义务和责任。不是每个家长都能把教育提升到这种境界,但对子女的关心爱护,却是永恒的,不变的。

我的父亲文化程度不高,常年打拼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父亲把教育我当成首要任务,他在我身上耗费的精力和心血有目共睹。但父亲对我的成绩并不是很注重,反倒更注重我问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道理。父亲常常给我讲起以前的故事,虽然我不是很能理解父亲苦苦婆心的教诲,但是我知道父亲只是想让我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父亲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人物,但是父亲丰富的人生阅历是我这个年龄没有经历过的。所以我知道,现在应该好好听取父亲的教诲并且深深的记住,身体力行的去实现。

他虽然不是像傅雷一样伟大的人物,但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值得我一生去敬仰、佩服、学习的人。

父亲,在我心中,您永远是伟大而成功的。在您的言传身教下,我会有更大的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踏上我的成长道路。

家读后感【篇8】

理想失去了,青春之花便也凋零了,因为理想是青春的光和热。——罗曼罗兰

我奔跑着,喘息声越来越明显,而理想却忽近忽远,就在唾手可得时,它便再次离我远去,我逐渐疲倦了,不愿追寻,慢慢停住了脚步,而当琴出现在我的面前,并轻轻地拉住我的手,我便随她继续奔跑。

在青春之路上,她向我娓娓叙说着她的故事,她虽然是一个封建礼教下成长的富家小姐,但她从未屈服过,她尽力想要进入男学堂剪短头发,她不愿顺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懈地追求着自由与平等。

然而,当她向我讲到梅和瑞钰的悲惨遭遇时,她的眼角不禁滑过激愤的泪水,反抗的怒火从她的目光中熊熊燃起,她攥紧了我的手,坚定地告诉我,她不会选择千百年来中国女子所走的血路,她要逆流而上,拯救自己!

刹那间,我的体内被注入了激情与活力,如同即将爆发的小宇宙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琴见我满怀热情地追逐理想,顿时停住了脚步,轻轻拍打我的肩膀,以她惯有的自信勇敢,在我耳边低语:“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时代,但悲剧却一直在上演,从未停歇,然而这也不是无力改变的,一定要坚持追逐自己的梦想,因为悲剧大部分发生在没有自我追求的无抵抗主义身上,就像大哥觉新,而现在通过我的不懈追求,我已经得到了幸福,而你,要努力哦!”

我一边跑着,一边想着琴对我说的那一席话。封建礼教如同吃人的野兽肆意吞噬者人们的思想,只留有那悲惨的肉体使人悲哀,尽管现在,已经不存在这种顾虑,但在这激烈的竞争中,没有对于理想的坚持,结果依然会是像琴说的那样——不断的悲剧。

仔细回味着我的理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设计师。我明白我需要有良好的绘画功底,我的奔跑就是在画板上用不同型号的画笔勾勒出一幅幅令人满意的画卷,可是从前,我常常因为,对与色彩较弱的感知度毁掉一张张画纸,浪费无数的颜料,放弃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一次又一次的浮现,但"琴"声不止,琴带给我的勇敢与信念,是我不愿也不会停止我对梦想的渴望与追求。在青春之路上,琴点燃了我内心微弱的火光,却是我充满了光和热,充满了向上的勇气。

重拾画笔,冷静地坐在画板前,调色板里的颜料组成了我七彩的梦,左手轻轻扶着画板,右手的笔在白纸上谨慎地打着初稿,那是琴给我的勇气与热情。

理想依旧,青春之花仍然绽放。

英国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热门读后感通用四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托马斯·哈代在德伯家的苔丝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那么该要如何写好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英国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热门读后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英国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热门读后感(篇一)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英国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热门读后感(篇二)

德伯家的苔丝故事很简单,作家毕飞宇对此书有高度的概括,我在这把他的概括归纳为“三三”叙述:第一个三为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第二个三是小说讲了三件事,罪恶、忠诚与宽恕。就是这么简单的人物和故事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会被写成名著呢?阅读后我收集资料并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人物,我读此书的时候感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来自对于人物塑造的反应,苔丝家庭的穷和无奈无数次拨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这种刺激,这种刺激是对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么美好的女子没有做错什么却偏偏得到了最坏的结果。克莱尔同样善良,但是非常愚昧,这种愚昧离不开这个时代对他的影响。而至于没落公子哥德伯维尔我则认为是一个卑鄙的可怜虫,卑鄙是由于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苔丝,可怜不仅是因为他最后的死,更是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苔丝的爱。就是这三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转合间推进了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以上帝视角看着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让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于故事,我想用毕飞宇的话来解释一下,毕飞宇说“作者把这三件事的理论道理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作者把每一天都写的很真实,很细致,才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哈代紧紧抓住了三件事的焦点,那就是苔丝的美丽。无论是忠诚、罪恶还是宽恕这三件事情都离不开苔丝的美丽,由于她的美丽德伯维尔和克莱儿都爱上了他,于是德伯维尔对苔丝的罪恶、苔丝对克莱儿的忠诚、克莱儿对苔丝的宽恕也随之上演。因此,要写出苔丝的美,写活苔丝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丽的布莱谷、在气派的德伯庄园、在温馨的奶场,哈代用心的刻画每一场景、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来衬托出人物的魅力。对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奶场哈代描写苔丝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个典型的夏季的黄昏。一片大气特别沉静,特别能传播声音……在全厂九十五条牛里面,特别有八条——矮胖子、华美、高个、烟雾、老美、少美、齐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顺利,苔丝挤它们的时候,只用手一触就成,虽然其中有一两条,奶头硬得像胡萝卜一样……挤奶的时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头正面靠着牛肚子,把眼一直看着牛奶桶。但是有几个女工——多半是年轻的——却把头的侧面靠着牛肚子。苔丝就老这样挤法:她老把太阳穴紧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着草场老远的那头儿,静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挤老美,就是这种姿势;那时的太阳,恰巧对着挤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红的长袍和白色带檐儿的便帽上,并且射到她的脸蛋侧面,把她的白脸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衬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显,好像花纹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过这细致的描写朴实美丽的苔丝跃然纸上。

除此之外,我还比较认同汪家明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个背景主题的阐述,该书正如他所说存在着两大主题:一是,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落寞农村的现状。二是,欧洲国家的宗法制度,在书中有一段苔丝给自己将要死去的儿子做洗礼的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宗教对当时农村人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苔丝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让《德伯家的苔丝》成为世界名著,让简单的人物和故事变得不简单,可见要写出一个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种因素,这就需要作者拥有以下三种能力: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对社会的深入思考、以及运用文字的神来之笔,或许还有遗漏,但此三种能力个人认为是必须有的,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对如何写好小说的一点点思考,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英国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热门读后感(篇三)

这是我第二次看《苔丝》,看着的时候,自己有点愤怒,怎么能是这样的呢?不同社会,不同东西,不同结果。

一个那么好的姑娘就这样被这个社会玷污了,碰到了错的人,家庭的原因,让她没能看清这个社会的样子,不知是否相信那些关心她的人,人的诱惑也是一样的,凭什么男女之间是那么的不公平哈。是女的真的就那么珍贵吗?

苔丝,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你的宽恕,你的谅解,你对爱的坚持,你一直在追求着自己的真爱,过程是艰辛的,但是结局有点美好。有点讨厌安奇,明明那么爱苔丝,就因为她被世俗给污染了,你对她冷冰冰的,都不给人家机会,嘴上说可以宽恕人家,结果类。还不如对苔丝狠点呢,就不要有那么多的依赖了,就不会抱有那么多的希望了。可能还会有另一种结局。

突然发现,无论是爱还是被爱,都是一种悲剧了。被一个你不爱的人爱上,他有那么固执,那么庸俗,像个流氓,和你说话带着有点调戏的感觉,对你肉体上总是占有欲的,真是想想都觉得可怕,又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摆脱他,哎,怎一个悲剧呢?爱上一个你爱的人,他曾经和你说,无论做了什么错事,他都会原谅你的,但是,绝对不可能的,这种情况实现的几率不大,自己还是看着办吧,不是什么事都可以那么坦白的。最可靠的人就是自己了。

英国长篇小说德伯家的苔丝》热门读后感(篇四)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家_《家》读后感1700字


夜,寂静的夜里,孤寂向我袭来。我仿佛听见了两三声哀叫,这叫声虽然低,但是它的凄惨的余音已经渗透了整个黑夜、凄美、哀婉,犹如生死诀别时却又不忍让对方难过的哀嚎。而我耳畔又响起了一个青年激动、炽热的声音: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但是,它的背后已躺着无数条鲜活、年轻的生命。在它的笼罩下有一个家但家其实是一个荒漠,一个摧残人性的炼狱,一座腐烂的礼教的监牢,有多少人在其中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不必要的牺牲品,最终得着灭亡的生命。我看见它的关上分明刻着几个字封建、专制、残暴。

此时,痛苦、踌躇、悲伤、遗憾、无奈、懦弱、失望、凄凉一起向我袭来,而它们又被安慰、鼓舞、正直、善良、热血、反抗所赶走。这种冰与火、爱与恨、光明与黑暗的交替、冲击,让我霎那间明白了家其实给我们指引了一条新的路,这条路上琴走过,觉民、觉慧、倩如、存仁也走过,而觉新这位处于长房长孙地位的人却始终在旧的路与新的路之间徘徊、辗转、踌躇。他虽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甚至亲身受过封建礼教对自己身心的压迫与摧残,但他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懦怯顺从性格。自己对未来的幻梦被一股邪恶的旧礼教、旧传统的力量给击得粉碎,碎到连肉眼也看不见,因为到后来,你不能在他的身上看到任何对前途的憧憬,对旧势力的反抗,他已成了像闺土一样的木头人了。

梅与瑞钰的离去简直把他推向了深渊,死的深渊,幸而他最后帮了一点觉慧,帮他筹了一点路费,他最后踉跄着跪在了新的路上。

突然,我被一个爽朗的笑声所惊住,它轻脆、无畏、热烈而又真诚,琴阳光活泼的面容给了我很大的印象。她正在新的路上昂首阔步地走着,怀着自己的梦想,护着自己与觉民经过奋斗而得来的爱情。他们是新青年,他们将来还要举行新式婚礼,此时我又看见觉新低下头反对而又不忍心的矛盾的脸了。

哼哼,我又看见了一个人在冷笑,说道:如果牺牲是必需的话,做牺牲品的决不是我。觉民在哪儿,我坚决不说。我不会让你们进去的,捉鬼,哼,你们无非想让老太爷早点儿死,你们分得财产罢了。我坚决要走,没人拦得住我!

我承认,连觉慧都觉察得到自己的道德力量都快要超过整个封建大家庭了。我没有什么话要说对他只有不住地点头,他有一股傲气,一分激情,时而他也苦恼过,是黑夜里流泪,但他终究踏着封建的尸骨走上了新路。

三个兄弟,三段结局不同的爱情,也让我内心有着一股悲愤的力量,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

觉慧与鸣凤的爱中间隔着一堵厚厚的墙,中间有太强大的力量把他们分开,他们无可奈何。当他们见最后一面是时又是如此仓促、简短,没有了山盟海誓、生死诀别,随着鸣凤回望的最后一个泪眼,听着让人绝望的再过两天,看着他们俩的最后一吻,摸着自己微微温热的嘴唇,眼前又浮现出鸣凤温柔而略带忧郁的眼光,鸣凤便转身向死神走去了,怀着不可能实现的心愿与对未来生活的期盼,这与他羡慕的二哥与琴的相爱来比,太凄惨了。

更惨的还不止这些,你看到觉新与梅想看又不敢看的互相折磨与矛盾的眼神,想向对方倾诉,又害怕别人说三道四的胆怯,你就知道又多么苦楚了。而当觉新捶着破旧的木门,大声呼喊着瑞钰你好吗?放我进来,我求你们了,我要守住你,我不会离开你!时,这些话只能换来嘶心裂肺的哭声和愤怒而又只能压抑的苦楚以及永远无法逃避的梦魇。世界从不像他想象的

那样美好。善良贤慧的瑞钰在产房里声哭叫,伴着一个婴儿的啼哭,她却与丈夫永远地分开了。觉新疯了,他把自己的愤恨,怒火全部汇集在手上想敲开木门,想看瑞钰最后一眼。只是他敲的哪是一个破旧的门,他其实敲的是一个荒唐、邪恶的旧制度。他这种懦弱的人,哪能敲得动呢?他仅仅因为什么迷信思想,就忍心把妻子送到乡下待产,又因为什么什么规矩,丈夫竟然进不了妻子的产房!大胆设想一下,觉慧一来,木门一推就会打开,封建制度在他的眼中不堪一击。

作者巴金把众多人物组织在一个宏大的结构中,通过他们的矛盾纠葛、悲欢离合,展示了他们鲜明的内心世界,个性特征和各自的命运。将各种惊心动魄事件穿插其中,编织成了一个紧密关联的整体,表达自己对封建制度的愤恨,去宣告一个不合理制度的死刑,揭示着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对旧社会进行猛烈抨击。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于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射出一线光明。

作者将它们充分描绘,刻画,构成了异彩纷呈的艺术世界,显示了作者驾驭鸿篇巨构的卓越艺术才华。

此时,我的内心跌宕一股激流,它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它仿佛能冲破一切苦难邪恶的阻挠,在辽阔天地尽情驰骋。

我们活着为了什么?

为的是征服生活。

高中《家》读后感7篇


"此话不假,每次阅读作品,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在阅读时我们脑海里的思绪可以记录在读后感里,我们可以从作品中获得哪些感悟写成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高中《家》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高中《家》读后感 篇1

阅读《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让我如此的震撼。《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家》以五四运动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写了高公馆这个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的过程。它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批判了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这本书中的这个“家”有些上上下下有三十几人。书中重点以觉新、觉民、觉慧为中心,展开了这个故事。

觉慧是整本书中被新思潮影响最深的人,他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的人。他在整个故事中一直走在前端。他痛恨自己所遭遇的,但却找不到出路去拯救这个现状。所有在书中的很多时候虽然头脑清醒,但行为上却无法逃出这个封建的大牢笼。觉民在这本书中虽然与觉慧一样有着这样的思想,但他有着自己与表姐琴的爱情,这让他有时候不理解觉慧过激的想要解脱的思想。我最可怜的并且无法解脱的人就是觉新。他不同于觉民和觉慧,作为长子他深知自己需要代替父亲接管这个家庭,他的痛苦与纠结并不能表现出来,最终让自己的兄弟厌恶自己,造成他被迫娶妻,妻子惨死等悲剧。巴金在这本书中在觉慧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以娴熟的艺术手段,让觉慧这个人首先冲出了这个封建的牢笼。

在这个家庭中的四个悲剧直观地暗示了高家馆的悲剧。在这个家中,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连以往懦弱不反抗的觉新终于开始帮助觉慧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希望,觉慧登上了那艘船去向远方,也许会带来什么转机呢?巴金在《家》的结尾中还是让人们无限遐想。

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向生活发起挑战,因为一味的懦弱不反抗会使自己死在不如意的生活里,我们还年轻,要向觉慧一样勇于去探索,勇于反抗,就算身边的障碍重重,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努力,也许一切都会有转机。

高中《家》读后感 篇2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高中《家》读后感 篇3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高中《家》读后感 篇4

高中作文家读后感

二:项伯在鸿门宴的作用分析

项伯,一个长期被研究者忽略但其在鸿门宴起了不可磨灭巨大作用的人。从身份上他是项羽的叔父,从地位上他是楚国左伊,位高权重。很多研究者仅记得他前者的身份,却忽略其后者的地位。

说到项伯在鸿门宴中的作用,就不得不追究其动机以及维护刘邦的原因,前人研究者总是把项伯当成一个糊涂者,先是“在信义面前,项伯被张良蒙骗”,再是“项伯又被刘邦的假情义和一派谎言巧语所蛊惑”,最后“他既没有背弃项羽,也没有投靠刘邦......他智短滤浅,头脑简单,才被刘邦拉拢蒙骗。他看不清天下形势,被封建信义所束缚”。

但是事实是如此吗?我们来看资料,“(项伯)素善留侯张良。张良是时从沛公,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与俱去。”,开始项伯的本意是为自己私情而欲救张良。但是后来性质就变了,“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这里固然有刘邦急于拉拢项伯之意,但是项伯为什么不加思索的就和刘邦约为婚姻了呢?难道他不知道刘邦是项羽的大敌,明天项羽将要和刘邦大战,就算项伯肯定有把握说服项羽不进攻刘邦,刘邦也是项羽一大患,始终是项羽要解决的难题。如果项伯仅是为情谊帮刘邦一把,那约为婚姻就等于建立同盟了,不得不不让人怀疑其动机。

如果把事情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明白项伯的意图了。作为项羽的叔父,楚本是项梁一手建立,项梁死后,作为项家仅存的元老(史记所有出现过的项氏),恐怕项伯是最有希望可以和项羽竞争项家领导权的人。在楚怀王刻意打压项家的情况下,项伯尚能与项羽共渡难关,但是胜利来临的时候就是权利如何分配的问题了。而刘邦虽然是项羽大敌,但未尝不是对自己的一大强援,外有强援,无论是对扩大自己影响力,在西楚中争权夺利;还是保住自己现在的权位都是必要的。明白了这点,也就明白了项伯为何从纯粹私情转化为和敌军结盟,一切都是利益在作祟。联系楚汉时期项伯另外三次活动,一是受张良金银,为刘邦请汉中地。二,龙且击败英布后,项羽派其收九江兵,项伯尽杀英布妻子儿女。三,项羽要杀刘邦之父,被项伯劝止。可以说楚汉战争期间,项伯彻头彻脑是为刘邦服务。也就是项伯早就投靠了刘邦。

前人研究者另一忽略的就是项伯另一身份,楚左伊。令伊乃楚国最高政务官,相当于丞相。左伊就是丞相的副手,可以说极有权势极有说话分量之人。“项伯复夜去,至军中,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因言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项王许诺。”,从这段话中,我们分析,项伯不仅是为刘邦说情,更是直接拿刘邦功劳来说项羽做的不对(难道他忘了为什么要打击刘邦了吗?),而要求项羽善待刘邦。项羽难道不知道为什么要打刘邦吗?但此时同意。恐怕一是本身无杀刘邦之意。二是项伯的权势使得他不得不给其面子。

鸿门宴上,范增派项庄刺杀刘邦,而项伯却以身阻碍。更显示项羽阵营的派系之争,项伯不但是项羽叔父更是左伊;而范增却是项羽亚父,而身为楚军大将军。季父对亚父,左令伊对大将军,联系起来就可以知道必然是家族元老派和功臣少壮派之争,文官派和武官派之争。

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鸿门宴不仅仅是项羽杀不杀刘邦的个人问题,也涉及到楚营的两大派系之争,实在是一发而动全身之微妙之关系。理解了这个才能理解以后鸿门宴中发生的种种事端。

高中《家》读后感 篇5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平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角色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最大印象的角色。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现在,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择去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后来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

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腐败的高家带给他的。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悲剧人物的剪影。

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

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并不只是那时会有,现在,以后,也必将存在。

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高中《家》读后感 篇6

幸福靠自己争取!在巴金的众多小说中,由《家》、《春》、《秋》三部长篇组成的《激流三部曲》是成就很高,影响很大的一部巨制。

家,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幸福最温暖的地方。当我在书架上看见《家》这本书时,我家情不自禁的取下它,对它里面的内容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当我读的时候,才发现,它与我心中的“家”是完全不同的。

《家》里讲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正在走向崩溃的悲欢离合。在这封建的大家庭中,到处都是封建思想的维护者,到处都是腐败的封建的思想。

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老一代高老太爷。他专制、冷酷、虚伪:对孙子包办婚姻,把鸣凤送给冯乐山,导致鸣凤投水自尽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对封建思想有着醒悟的头脑。可是正当高觉新期待着朦胧爱情的时候,他父亲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你爷爷希望有一个重孙。”于是,他渐渐转成了“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接二连三地造成了梅、瑞钰、他的第二个孩子云儿以及他第一个孩子海臣的死。

觉慧则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专制的叛逆者的典型。在“五四”的浪潮下,这个年轻少爷最早醒悟过来,他不愿像他的大哥觉新那样隐忍。又正如觉新所说:“我们家需要一个叛逆者”。他大胆蔑视封建等级制度和旧礼教,支持觉民逃婚,大胆向婢女鸣凤表示纯洁的爱意,他也不怕冒犯长辈,公然揭露他们愚蠢的“捉鬼”的丑剧。又毅然从“埋葬青年理想和幸福的坟墓”中逃离。

觉民是一个略具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不满封建礼教的束缚。对于老一代为他的包办婚事时。他毅然选择了逃婚。在“五四”浪潮的影响下,他意识到必须抗争才能获得幸福。在觉慧的支持和帮助下,觉民的坚决反抗终于挫伤了高老太爷的威风,使高老太爷不得不在临终前放弃包办婚姻,从而取得自由婚姻的胜利。

在《家》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封建大家庭的腐败。但时代在进步,人在进步,人类的思想也在进步。有问题就肯定可以克服的。作文在封建的的毒害下,我们也唯有反抗,用叛逆来改变强制的现状。当你取得胜利后,后来者就将以你为榜样,以你为傲,终有一天整个时代将会向你学习。

“我们要听父母的话”这句话我认为是对的。但也切不可像觉新那样,做一个“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对于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自己争取。年轻人就是要拼,就是要闯。对于自己的幸福,自己不争取,自己争取来的在最有价值、最有意义,无愧于自己以及他人。

我们要像觉民和觉慧那样,在逆境中成长,在逆境中争取自己的幸福。我们都知道,时间是过得很快的,不要因为自己年轻时没努力,后悔自己没有勇气对某个人许下一个承诺,别做一个不负责的人。

高中《家》读后感 篇7

因为眼睛近视的原因,我平时很少看电视,但有一个节目我每期都看,爸爸妈妈还鼓励我看呢!这就是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远方的家”。这是一个向全世界介绍中国的旅游节目,每一期都介绍我国一个不同的地方,既有繁华的大都市,又有遥远偏僻的乡村小镇;有神奇壮美的自然风光,也有历史与现代的人文景观;但我的最爱要数各个地方千奇百怪的特产和小吃。一想到这些美味佳肴,我都忍不住直流口水。

那一望无际的油菜花田让我印象很深,想一想吧,金黄的花海直到远方,望也望不到边,是多么美妙的画卷啊,成龙的一部电影还在这拍过外景,这就是位于我国云南省罗平县的油菜花田,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片油菜花田,面积有四十万亩呢,都载入世界吉尼斯纪录了。看完了花的美景别忘了尝尝当地布依族的“五色花米饭”哦!这花米饭是用不同的植物汁液染色做成的,有红、黄、白、蓝、紫五种颜色,所以取名叫五色花米饭,看上去就觉得很好吃,嘿,我的口水又出来了。唉!看了这些节目我知道了祖国各地有趣好玩的地方真是好多好多,地方特色的可口小吃更是数不胜数,我还记得大连的海参和海胆,宁静神秘的泸沽湖,江苏南通的“长江三鲜”,是指鲥鱼、刀鱼、河豚鱼三种味道特别鲜美的鱼,我是最爱吃鱼的,从小爸爸就说吃鱼聪明。反正好地方好东西等等、等等太多了!

观看这样的电视节目,我可以学习很多地理、历史知识,了解不同的风俗文化,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爸爸妈妈鼓励我看的原因吧,祖国大地的美丽神奇让我惊叹,丰饶的物产让我心动,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走遍祖国的名山秀川,吃遍各地的风味美食!

巴金《家》读后感3篇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下面是小编向各位推荐的巴金家读后感1500字,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巴金家读后感1500字篇一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巴金家读后感1500字篇二

和觉新相比,觉慧是那么的幸运。他没有作为长子长孙的压力,他相对拥有更多的自由,他不需要去和其他各房的人周旋,他不需要因为弟弟的错失而被爷爷教训。他即使与这个家庭的正面冲突,却依旧有一个大哥为他做缓冲区。

虽然于一个生活家庭,但是身份的不同,造就了觉慧和觉新俨然完全不同的个性。觉新是一个作揖主义者,觉慧则心里藏着一个叛徒鬼。觉新是一味懦弱的忍让,而觉慧有一股子的热情和理想。

他汲取着《新青年》等杂志里面的知识,他看到兴奋的时候,能放肆快意地读出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觉慧是那么充满活力,与整个暮气沉沉的家族那么格格不入。他接受了五四的新思想,他看透这个家族吃人的本质,他想要成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有一个美丽的梦想,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实现,他还太幼稚了:

他和一群学生在督军府门口站了大半夜想为受伤学生讨个说法,最终在赵科长软硬兼施之下妥协。“这不是因为大家相信那个科长的话,只是因为大家明白纵然在这里站一夜也不会有一点好处。况且天气是这样冷,又在下雨,谁都不愿意站在这里空等,白白地耗费精力。大家都在想:‘回去,明天再想对付的办法。’”一夜的苦等什么也没得到,年轻人的锐气被一点点困难慢慢消磨之后很轻易地向现实低头了。

他不知怎么帮助可怜的小孩,只是给了他一些钱。寂静中好像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孩子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不知道怎么辩驳,颓然倒在床上,接连地自语道:“我吃醉了,吃醉了。”

他恨这个家庭,可是他报复的方式却有点可笑了。他又找出旧的《新青年》、《新潮》一类的杂志来读。他读到《对于旧家庭的感想》一篇文章,心里非常痛快,好像他已经报了仇了。当他看到这个家庭的死气和沉闷时,他愤愤地说:“等着罢,总有一天……”究竟总有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自己也不大知道。

觉慧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不得不说,觉慧的一些行为有着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感你不让我做我偏做。之后,觉慧像是找到了自己精神的寄托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起办报纸,他很投入地去做。

可是,鸣凤的死,是觉慧永远抹不去的痛,也使他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感受到旧家庭的黑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她最美好的时节,躺在了那冰冷的水中。

提及鸣凤,我会恨觉慧。他给了鸣凤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可是当考验来到的时候,他竟然如此犹豫不决,如此畏畏缩缩。如果当时他能勇敢一点,那么这个年轻的生命可能会延续下来。这次的事情使觉慧想逃出家的思想开始萌芽。

加之梅的死,珏的死,让觉慧觉得在留在这个地方,他只能成为一个牺牲品。“以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以前我还没有胆量,而且以前我们家里还有几个我所爱的人!现在就只剩下敌人了。”

但是此时的觉慧依旧不够成熟,他甚至没有考虑旅费,并相信有朋友在,他的一切问题都会没问题的。“钱!钱不成问题,家里不给我钱,我会向别人借。我一定要走。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会帮助我!”

“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却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它们帮助觉慧得到了他所不曾得着的东西解放(其实这只是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了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在崩溃中的旧家庭,去找寻自己的新天地。

带着令人钦佩的勇气,觉慧走了。他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过去的十八年的生活被他狠狠抛在了脑后。

巴金说:“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巴金家读后感1500字篇三

家是一片孤寂的沙漠。

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创建者和最高统治者,年轻时苦学得了功名,多年为官,退归林下,广置田产,修建房屋,儿孙们知书识礼,老太爷四世同堂,事事如意。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到戏院看戏,到朋友家打牌,与朋友们组建九老会,轮流宴客作客,鉴赏书画古董。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家庭兴旺发达,他相信它还会兴旺发达下去。只是在这和平与爱的表面下却充满着仇恨、斗争和牺牲。

高觉新是这个绅士家庭的长房长孙。他的父亲高克文曾做过广元知县,辛亥一起,就辞官回了省城。觉新中学毕了业,即从父命,不再升学,19岁就进入西蜀实业公司工作。他的婚姻也完全由父母做主,因为姨妈钱太太与继母周氏的一点冲突,他不能与两情相悦的表妹钱梅芬结婚,由父亲在祖宗的神主前,用拈阄的办法决定了婚姻。因为对家庭的顺从,他断送了前程和爱情,可他想不到反抗,只在心中为自己痛哭。不能说父母对他不疼爱,父母视这聪明听话的儿子如珍宝,像宝贝一样地珍爱着,但他也像傀儡一样地被玩弄着。高觉新和弟弟们一样,也喜欢阅读新思想的书报,但却在过旧式的生活,因为他肩负一房的责任。年仅20岁,父亲就去世,父亲去世的前一天,六岁的五妹死去,父亲把继母和弟妹托负于他。为了家,觉新愿做一个牺牲者,他的愿望只是使弟妹长大,好好做人,替爹妈争口气。现实压得他太难受,一味地敷衍忍让并没有好的结果,梅表姐死了,瑞珏也死了。

这家庭中的悲剧还有鸣凤和觉慧的爱情。鸣凤自幼丧母,从9岁到17岁,在高家做婢女的这八年,她听命令,做苦事,流眼泪,吃打骂,最后还是难逃无终局的苦刑:被主人安排给冯老爷做小。鸣凤也不懂得反抗,她相信世间一切都是由一个万能无所不知的神明安排好的,她相信这简单的信仰,相信命运。高府里的生活单调,夜静更深时,她也忧心于看不见一个光明的去处,不知自己归宿何在,唯有浓密的黑暗。高觉慧的爱并不能拯救她,反添痛苦。爱情使她有许多美妙的幻梦,却又把她丢进黑暗的深渊。她爱生活,但生活却面面关住她,只留给她一条堕落的路。湖水吞没了她的生命,未留下一丝痕迹,还像原先那样平静。

觉慧是这个家庭的叛徒,他虽大胆,但毕竟还是少年,经济上未能自立,思想上也还幼稚,但他总算是逃出了这个家。他痛恨这个家庭,痛恨浪费青春和生命的生活,希望做一个与长辈完全不同的人。他幼时的希望是能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到中学时他相信的是爱国的热情和改良主义,“五四”一起,他又变成了人道主义者。他的思想在逐步变化,他虽有热忱,但也有卑怯,当他知道鸣凤第二天就要出嫁后,一夜思索的结果是准备放弃,因为他所谓有进步思想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他在《黎明周报》中所写的空幻、崇高的文章,改革社会、解放人群的理想,在现实面前变得苍白无力。

张蕴华(琴)和觉民的爱情总算没有步梅表姐和觉新的后尘。琴不是逆来顺受的梅表姐,但也不是许倩如。她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新起来的,她入了女一师,又希望入外专,读大学,尽管在亲戚们看来,女孩子天天在街上走,失了大家闺范。琴的母亲张氏虽疼爱女儿,但也

不能对女儿千依百顺。她老了,不愿再听亲戚们的闲话,只想安静地活几年,不再找麻烦。琴对母亲没有抱怨,只有感激,她爱她的前途,但也爱她的母亲。她对倩如说,你的理智可以征服感情,我的理智则被感情征服。

高家是省城北门一带的首富,但这个家庭不像表面上那样轰轰烈烈,诗礼传家,五叔高克定偷偷在外面娶了姨太太,欠了大笔外债,做过西充知县的四叔克安也暗中支持克定,高老太爷一死,一家人就因为家产开始起争执。无疑这个家庭是在衰败下去,只是它在崩溃途中还在捕获更多的食物。家是迟早要散的,觉慧希望它早点散,像这样惊惊惶惶,唯恐散去,结果依然免不掉一散,这才难受。到底有一天要倒的,早点散了,好让各人走各人的路。

旧家庭中的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前途,不能决定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女青年不能进学堂,不能剪发,甚至要裹小脚,12岁的淑贞的小脚成为母亲夸耀的东西,也成为哥哥姐姐们嘲笑的资料。家庭中的人不能违反家长的命令,只能顺从,顺从的觉新没有青春,没有幸福,也失去了追求幸福的希望。即使是五叔克定犯了错也要挨打,做父亲吩咐的一切,毫不迟疑。

旧家庭和礼教固然是束缚,但家庭中的人也靠它讨生活,好像是现在的所谓“体制”。人之所以自愿被束缚,是因为他需要保障和安全,情愿交出自由,换得面包和谄媚的狂喜。礼教之所以惹人厌,是因为它虚伪,它要给这种彼此依赖的关系披上一层伪装。绅士们明明兴奋的是那些艳俗的粉儿戏,教训子弟的却是《戒淫浅训》。亲情固然珍贵,但亲情之下也有仇恨和斗争,礼教宣扬的美好使这种亲情变质,如同迷信一样,不再被人相信。觉慧的新道德未必就高明过旧道德,崇高的东西总是空幻的,宣扬得过于美好的感情只会归于冷漠。爱应给人带来幸福,却也带来这么多的苦恼。

巴金先生在历次重印的序言中反复说,反封建的事业还没有完成。

其实,任何时代,人间都只是一个演悲剧的场所,不管是不是有封建家庭。跟着时代走,也未必得酬报。

巴金家读后感3篇


篇一:巴金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

篇二:巴金家读后感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篇三:巴金家读后感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左右5篇


阅读过后我们的脑海中会不由产生自己的思考和感想,作者写的作品中的情节让我有很深的感触。不禁用文字把这份触动留存,你有记录下自己阅读作品时的心态来写作作品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左右 ”,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家读后感左右 篇1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家读后感左右 篇2

《家》这本书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一部,巴金中国四川成都人,百岁老人,现代小说家,散文家。

《家》长篇小说,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生命是用来征服的。“对于生活的信仰,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方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巴金说。

《家》的主角是围绕高觉惠写的,写述了在绅士家庭下的故事,这个家庭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充满了仇恨和战争。觉惠是三少爷,二少爷高觉民和大少爷高觉新。《家》是一部想哭,有悲愤,有喜悦的书,明白了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

《家》不仅围绕了三个少爷,还写了梅、琴、瑞钰和鸣凤。梅初见时穿着“一件玄青缎子的背心”,她是这个家庭的远方亲戚;瑞钰是大少爷的太太;鸣凤是一位丫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牺牲的女人叫出一声:“冤枉”。

这个家庭里有许多人和事都是腐败的,许多人的思想还是保守的,正如女子不应和男子同班读书;女子不应剪短发;女子应照意结婚……许多不公平的事都在《激流三部曲》中展现。而觉惠正是一位充满正义感的少年,在这个悲欢离合,不稳定的家庭中你忍无可忍,直到一个你深爱和爱你的少女死后,你才毅然决然地打算,离开这个家庭!

家读后感左右 篇3

读完巴金的《家》,一种压抑的心情、愤懑的情绪压迫着我的神经。

这是一个封建制度腐蚀下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离合。有着不可避免的家庭纷争、勾心斗角、压迫与不公。然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抉择铸就了不同的命运。

可以说,故事中的觉新始终是个让人同情又恨得咬牙的角色。父亲去世后,他早早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努力撑起这个家,于是,他的青春被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尔虞我诈。“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把他拖得更加疲惫。终于,他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只是为了过几天安静的生活,把曾经的梦想抛弃,苟且度日。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他毫无原则的退让令人愤恨,以至想一巴掌打醒他。要知道,牺牲的哪里只是他自己,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生命。

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是这样吗?

命运也许是悲哀的,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争斗”的姿态去面对它。

小说中的弟弟觉慧便是对我上面这句话的诠释。觉慧同处在这样一个黑暗的深宅大院里,但他坚持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不受制于封建家族统治,追求自由平等,同情下层人民。他的`言行撼动了这个腐朽没落家族的统治秩序,始终不屈于命运的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脱了家族的束缚,走出更广阔的天地,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蜕变,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那些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金爷爷的笔,我看到了反抗。命运没有永久的黑暗,只要撷取一缕新鲜纯洁的阳光,抓牢灵魂根处,即使陷入肮脏的泥沼,也依旧挣扎而不甘于沉沦,那么青春的烈火必将彻底地燃烧。

我们正年轻,且不知道生活要把我们载到什么地方去,但起码,我们可以选择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的姿态。

家读后感左右 篇4

家是什么?家是王维《杂诗》中“来日绮床前,寒梅着花未”的那朵寒梅;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九曲回肠;家是崔颢《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缕缕愁思;家是李白《春夜洛阳城闻笛》“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家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那夜半歌声;家是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似箭归心;家是李商隐《夜雨寄北》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就此放弃了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看书读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有时还能提出一些家长不能相处的解决方法,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的唯命是从;和那封建社会的那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家读后感左右 篇5

《家》是历来高考学子的课外明珠的必考题,其作者巴金先生素来以提高的知识青年为主人公,暴露旧制度、旧礼貌、旧道德的罪恶来歌颂反抗和光明。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以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官僚地主家庭祖孙两代冲突为线索。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我作为他的局外人,亦是可喜,同时也抹了一把辛酸泪。

令我可惜之处莫可是是高家主人公高觉慧的反抗精神,他反对封建思想崇尚自由与创新。在那个极度落后的时代,等级观念深入人心。而他视其如草芥,爱上了高家公馆可爱、善良勤劳的婢女鸣凤。青年人正需如此,古往今来多少痴男怨女因家族反对、等级观念双双殉情,感情的花朵尚未盛开就已枯萎凋零。不言而喻,封建势力是杯具的开始亦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摧残者。作为新中国人都会为此义愤填膺,可在那个时代,新思想就如春节的火车票一票难求。可爱的觉慧带领了先进的思想与文化,实在是让人可喜!

令我可悲之处有太多太多。作为高家长子,高觉新过早的担负起高家的一切重担,不仅仅为此失去了自我心爱的女子,婚姻受到家庭的阻挠,心上人似林黛玉“焚稿而死”。而直接原因或许让你哑然失笑:两家本为亲戚因一次小小的争执便决意断送二人的婚姻。罗密欧与朱丽叶本就是杯具,但他们的家族有着血海深仇。根本原因昭然若揭,实为可叹!

婢女的丈夫只能是工人或是农民而绝不可能是其心爱之人。难道世间的感情都是错的吗?为何本来完美的感情要被封建制度打上沉甸甸的枷锁,蒙上灰暗的颜色。金庸先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我们由此能够看出感情的真挚和不计较得失。这是多么完美可爱的感情啊!

新中国--年风风雨雨,正因其开放的婚姻制度促成了一段段完美佳缘。今日是中秋之夜,我突发奇想诞生了一个梦想便是家家传颂的天下人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来源于开放的社会与人类坚持不懈的争取和追求,我坚信在这个开放的新时代,我的中国梦,总会实现!

外国名著《德伯家的苔丝》的原文读后感汇总四篇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在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那么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外国名著《德伯家的苔丝》的原文读后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外国名著《德伯家的苔丝》的原文读后感【篇一】

在极大的痛苦中看完了全书,好几次几乎是看不下去了。也就是看在它是名著的份上坚持看完了,用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一些收获,当然也少不了牢骚,就写几句算是个做个总结吧。

苔丝:这位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及现今其他一些人的评价自己看到了一些,但是就个人而言,并不完全赞同,先说说她的优点,比如当她母亲让她去认亲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极其不愿意的,如果她们不是穷到揭不开锅的话,我相信她是不会去求人的。在她受到德贝维尔的侵犯后,她还是比较有骨气的宁可自我毁灭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还有她不肯去找安琪儿的父亲要钱也是有骨气的表现。在安琪儿去巴西一段时间后,她的钱花完了,但是她去最苦最累的农场,在对她极其不友好的老板手下也能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方面体现了她的好品行,也体现了她内心对独立自由的向往。这些优点放到今天看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做到的。但这并不能说她就是多么好的一个正面形象。她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起码在我看来,有两件事她处理的极为不妥:第一,她与安琪儿交往了起码大半年,而且从订婚到结婚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她与安琪儿坦诚自己的过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个简单讲就是欺骗,因为如果如实讲了,她觉得自己可能就掉价了,安琪儿就不会和她结婚了。但无论如何欺骗总是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喜欢被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世间之所以有谎言并不都是自私的,也许是现实太过冰冷残酷了,只能求助于谎言的掩饰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谎言不是不能有,但是做为她和她的恋人爱的如此热烈如此不顾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却存在如此大的谎言,这不是一个大大的讽刺吗?所谓的爱情都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值得颂赞的呢?!如若只是为了生存,换一口饭吃,那谎言也算适得其所了,但是一边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又瞒天过海,这种爱情只能让人恶心。第二,她再次和德贝维尔走到一起,和他有了同居关系,这简直糊涂透顶,如果缺钱,那就是随便嫁个人也不能和曾经的仇人同居啊,退一步讲,如果非要和这个仇人在一起,也应该答应做他的妻子啊,再退一步讲,也要等到和安琪儿解除婚约以后啊,这件事基本就是在作践自己,要糊涂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婚内和曾经强暴过自己的人同居啊,愚蠢透顶,从这件事来看那些骂她的下流话没有一句是冤枉她的。总的来说,苔丝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有过人的美貌,却没有过人的智慧,她的悲剧主要是自己的父母的愚蠢及绝对的贫穷造成的,她父母在她17岁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没有做好领路人的角色,相反做了悲剧推手的角色,还是就是真的太穷了,不然她也不会将自己送去虎口啊,和社会无关,和阶级无关,和宗教无关,和道德无关,甚至和她自己关系也很有限。

安琪儿:这个小说的男主角,他做的事基本还算得上一个绅士,除了一件事,就是自己也不诚实,隐瞒了自己曾经短暂的放荡生活。结婚当天坦白这不等于胁迫吗?虽然被宽恕了,但是欺骗就是欺骗。

德贝维尔:这个大反派,他就像是行走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只求自己享乐,不管她人死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许多人不都有这样的一面吗?他也曾寻找真理,也有过悔悟,但是很快他就又迷失了,除了身心的自我满足,他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苔丝的父母:他们为了摆脱家里的贫穷,将苔丝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他们是穷怕了吧,依仗苔丝的美貌想要攀附上层阶级,结果心太急了,加上智商欠费,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最后引用易中天的话结束,反对望子成龙,反对望女成凤,反对一切成功学。做人,总结为八个字——真实、善良、健康、快乐。

外国名著《德伯家的苔丝》的原文读后感【篇二】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外国名著《德伯家的苔丝》的原文读后感【篇三】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外国名著《德伯家的苔丝》的原文读后感【篇四】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家读后感模板4篇


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对于作品的理解是不同的。 读后感要反映出作者语言风格和词汇选择的特点,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应该要怎样突出我们的感受呢?今天读后感大全整理了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家读后感 篇1

平常我们骂人“笨”,可能总会说:“你怎么笨得像狗熊!”殊不知,那些动物们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藏在沈石溪小说里的那些动物们。

听,母熊大白掌牺牲性命只为了救小熊崽时的那一声吼,蠢熊吉帕求巴康艾诺将妻女找回来的哀叫……看,北斗星在珍宝怀中撒娇的模样,黑熊演艺明星阿宝在台上表演的舞步……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篇故事——美女雄狮

在这篇故事中,令我最反感的,是那个道貌岸然的翁导演。令我最感到可惜的,是狮子辛尉。好好的一头狮子演员,竟为了一部影片变成了凶恶的食人狮。出尔反尔的翁导演让孙曼莉丢了工作,还为了他的收视率欺骗孙曼莉。“孙曼莉啊孙曼莉你出卖了辛尉,到头来还被翁导演坑了,还害了金丝猴雅娣被抽个脖儿拐,最后却栽在了自己的手里。你可真笨啊!”每次看完这一篇故事后我总这样说。

感情,不止只有人类拥有。动物、植物都有感情。像兄弟情、姐妹情、骨肉情等。千万别糟蹋它们啊!

家读后感 篇2

时值岁末,家中经一翻努力后除旧布新,光彩涣然,闲暇中不时想到,也许不论新也好,旧也好,能让人称心如意便可。恰拜读巴金先生的《家》,颇有感触,恰如醍醐灌顶,恍若春光中步于花林,清香飘逸,沁人心脾。《家》实在是一本少见的好书,乃巴老年轻时所作,时读时新,令人服膺。

故事发生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新旧交替,矛盾衍生。高家是城中的大户,四世同堂。外在看来确乎十分光鲜,令人艳羡。其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天使的面孔下掩藏着恶魔的嘴脸,高贵的门第下是克安克定此等纨绔子弟嫖赌饮吹坐吃山空的行为,荡漾着涟漪的湖水下祭奠着鸣凤惨遭压迫的命运,芬芳的梅林中藏匿着觉新与梅间中道崩殂的爱情……这是一个家族家道中落的悲剧,这是一个众生相显现的闹剧,这是一个矛盾迸发的时代的写照,读来不禁令人心悸,唏嘘不已。

此番其实已然是第二次拜读《家》了,前番读毕满怀对各角色的遭遇的哀戚,而此番拜读又有别于前番的新感受,故在此闲论觉慧、觉新。

觉新是家中的长子嫡孙,在校成绩优异,志在出国深造,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无奈家中产业等他来接管,他也只能放弃理想,而他与梅的爱情更是惨死在未成中。觉新是旧时代的产物,是“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的代表人物,然而,我更愿把他当成一位悲剧人物,一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来看待。在父亲让他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和放弃与梅的爱情时,他都无言以对,只是唯唯诺诺。而家中的长辈试图剥夺他和弟弟们的幸福之时,他也绝不抵抗,甚至助纣为虐。而他却把原因美化,说是为了却父亲的遗愿和为弟妹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其实这只是他的懦弱,他的不抵抗导致自己的不幸。当我还沉溺在书中时,我确乎是这样想的,然而反观现实,尤其是我乃家中长子,更知事实中不如意事常八九,而长子的确要负起更多的责任。总而言之,觉新是以正确的态度做出错误的事情,确实可悲。

而本书的主人公觉慧的遭遇不同,他是家中幼子,大部分事都有觉新为其承担,恰逢五四运动兴起,新知识新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在这种情况下的热血青年,心中溢满了对旧制度的控诉,对新制度的憧憬。然而,他却不知道凡事都有其发展的过程,他太过偏激,太过狂妄,他希望新制度可以在一瞬间便将旧制度取而代之。因此,他批判这个旧制度,他憎恶家中的被旧制度荼毒的人。其实,旧制度滥觞于远古,刚开始也对统治者的统治有很大的帮助,然而每种事物总有两面性,在发展了数千年后旧制度终于弊大于利,才人人得以诛之。记得有这样一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是因为人类绝无可能创造出绝对完美的东西,所以旧制度有其弊病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仅有控诉也不够,必须诟病于任何事物,使任何事物都趋于完美,不可畏蒽而退缩,不能鲁莽以妄进。也许,这就是巴老以觉慧出走上海来作结局的缘由罢。

的确,这世界上尚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去诟病的,而我们之前也必有许许多多为诟病而牺牲的前辈,然而,我们“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就算要踏着他们的骸骨前进,也在所不惜。

家读后感 篇3

“一个又一个的筋斗栽过去,只要爬得起来,一定会逐渐攀上高峰,超脱在小我之上。”这是出自《傅雷家书》中的一句话,让我感触很深,使我受益匪浅。

这句话的大意是:只要你够努力,你就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傅雷对儿子的期望很大,家教也很严,整本书都在激励着傅聪成为最好的自己,充满了对儿子和祖国的爱。从中我明白了,我们年轻人都应该努力成就最好的自己。

成就最好的自己不是一句简单的空话,得付之行动。那么怎么样才能成为最好的自己呢?我觉得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没有目标,没有坚定的信念,因此他们通常都碌碌无为而没有什么巨大的成就。而那些努力拼搏,有目标,有理想的人,大都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不是因为他们聪明,而是他们有了目标,就有动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我自己也是一个例子,在刚上初中的时候,我没有什么学习目标,整天漫无目的,懒懒散散,导致我的成绩在班上一直不是很优秀。直到七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为我分析了成绩差的原因,而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进入班级前10名。此后,为了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我非常努力的学习。终于,在七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许多著名的人物也都是因为有了目标,才努力奋斗,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例如,奥斯特洛夫斯基,虽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不甘沉沦,决心努力做一个更好的自己,最终写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著作。

傅雷的这句话也让我明白,只要有了目标,就有了行动的动力。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树立目标,通过努力来成就更好的自己吧!

家读后感 篇4

这个故事的开篇有一场大雪。呼啸的风,狂怒的雪打击着路上的行人,一切都显得毫无意趣,正如原文所说:似这风雪会长久地管治着世界,明媚的春天不会回来了。觉民和觉慧两兄弟在这风雪里一起往家走,他们听着凄厉的风声却不似旁人一样怅然麻木,因为这俩位有“新思想”的青年是积极的,他们想要把握自己的人生,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初读这一段,你很难不被两兄弟这种乐观上进的情绪所感染,他们的力量在作者巴金描述风雪的笔触下是那样的鲜明动人。可当我读完这本《家》,回顾此处却不禁胸闷,觉民和觉慧的“敌人”远比他们想象的可怕强大,这个开头比起讽刺更充满了巴金先生的感叹。

巴金先生在序言里写:生活不是一场悲剧,它是一场搏斗。他要展开给读者看的是过去十多年生活的一幅图画。自然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但我们已经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所构成的生活的激流是如何地动荡了。

在这生活的激流里,让我影响深刻的人物有两位,一位是高家的长房长孙高觉新。觉新的人生可以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他从小直至中学毕业。这个阶段的觉新是很幸福的,他还没有卷入残酷的命运,在那个时候,觉新是很出众的。“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豆环境中渐渐地成长……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花香很感兴趣,大手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继续研究,他还小到德国去留学。”可见觉新在少年阶段是同他的弟弟们(觉民和觉慧)一样积极的,他也在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正文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一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

但命运却同觉新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他进入自己人生的第二阶段:因为长辈们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失去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荒谬的是这段婚姻竟然是由抓阄来决定的,这可怕的做法可谓摧毁了觉新的一生。出国留学的梦想化为泡影,他在父亲的安排下过上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不得不承担起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他必须得撑起这个家。“虽然他的肩膀还是那样稚嫩,可是他已被剥夺了青春,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有许多有形和无形的箭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最开始的他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和更多的敌人。”

觉新的斗争毫无结果,反而使这个青年更加疲惫,觉新无疑是茫然的,无助的,最后这个原本憧憬美好未来的青年畏缩了,原本温暖如冬夜里的篝火的家化身成一只巨大的手把他从光明的地方拽走,无数的眼睛在他的头顶上监视他,仿佛他不留神就会把他撕碎。可是这一切无法逃避,作为高家的大少爷,他要撑起这个家。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按她们希望的那样活着,“他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她们的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把曾经的梦想抛弃,他无助地在这个大家族里周旋,觉新采取的是“无抵抗主义”,这绝不是他的初衷,但却是他无可奈何的选择。

觉新在面对事情时过多的选择了忍耐,他屈服于旧传统。为此他的修学梦碎,他心爱的梅小姐另嫁他人,深爱的妻子惨死郊外,甚至连最后一面都不能见。他忍耐的旧传统给他的打击更使他畏惧屈服,这样的恶性循环让觉新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任凭懦弱的自己被黑暗的社会蚕食。觉新的悲剧是有黑暗的旧传统社会的铺垫,但在我看来,他的懦弱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是巴金先生给我们的一个例子,是一个顺从于“生活就是一场悲剧。”的人。他是不同生活搏斗的,在这生活的激流里,觉新只有被吞噬的份。

觉新的弟弟觉慧是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他作为高家的小辈在学堂里汲取着新的思想,与懦弱的哥哥不同,他是敢于同生活搏斗的,他追求个人反抗,人权平等和人道主义,他不屈服与封建家长制,敢对当家的大哥觉新怒吼,“你们的思想是新的,行为却是旧的。”幼年时期,他虽然过着少爷生活,却乐于与家中的下人接近,他对这些穷苦的人怀有深厚的同情。“五四”时期,他和二哥觉民从《新青年》等先进的杂志中接受了科学与民主。他参加学生运动,反对军阀专制,他抨击旧家庭,旧伦理道德,甚至与婢女鸣凤的相爱。觉慧身体力行地反抗者封建的枷锁,但他也不能幸免于悲剧,他被纯洁的鸣凤吸引,由衷的称赞鸣凤,“你真纯洁,只有你才像这轮皎洁的明月啊。”他喜欢这个可怜卑微的女孩,赞美鸣凤没有因为婢女的身份而丢失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但在文中,鸣凤对于自己信赖和深爱的三少爷觉慧仍是不敢靠近的,他们的感情在那样等级分明的社会中不得不隐藏起来。服侍了高家六年的鸣凤要被嫁给冯老太爷,忙碌的觉慧却没有察觉鸣凤的改变,他在窗边吻了鸣凤,她流着泪叫了句“三少爷”,花园里平静的水面响起两三声哀叫,从此便是天人永别。

有人因为这段情节诟病于觉慧,对此,我是不认同的。觉慧是典型的五四青年,他的身上既有新青年的上进,也有五四青年的历史局限和弱点。他的幼年浸染在可怕的纲常名教中,即便他是激进的,但他个人的力量始终是弱小的,在他心中民主和平等是头等大事,他为此奔走忙碌而忽略鸣凤,间接导致鸣凤自尽,对他而言其实是在同命运搏斗时留下的伤口。换而言之,这样的伤痛是必然的,是那个时代的青年们不得不遭受的。假若觉慧和觉新一样懦弱,在鸣凤自尽的打击下觉慧就该如他大哥一样屈服。可他没有,鸣凤的死教他更深的领悟了封建旧传统的威力,也坚定了他同生活搏斗的决心。鸣凤的死,让觉慧这个人物更加立体,读者能看见的是这个新青年身上的献身热忱和小知产阶级的弱点。我认为这就是巴金先生序言里所说的爱与恨,欢乐与痛苦的动荡。觉慧在现实面前的无力感,让他的搏斗染上了一种那个时代才有革命英雄色彩。

《家》中特点鲜明的人物还有不少,比如这个大家庭的创建者和统治者高太老爷,他是这个家里阴霾,代表着家长制和封建深渊;有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高家五叔;有从小裹脚的淑珍,她的小脚成为母亲夸耀的东西,也成为哥哥姐姐嘲笑的资料,是这个家里,年幼的封建社会牺牲品;还有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新起来的琴小姐,她入女校,有盼着读大学,是不同于逆来顺受的梅表姐的新女性。正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构成了这个家。

这个家,是矛盾着的,是新旧交错的,是爱恨与共的。它远不像开篇里那场风雪中作者笔触所描写的那样温暖,引人向往,而是充斥着斗争和爱恨,有着新思想和旧传统的相互厮杀。但正是这些不可调和的矛盾推动着社会改变,从一个又一个家开始直到影响整个社会。巴金先生用高家反映整个社会,痛斥封建纲常对人的毒害,展现这个不顺应时代潮流的封建社会如何分崩离析。巴金先生在历次重印的序言中反复说,反封建的事业还没有完成。诚然,我们至今仍能看到许多封建遗留思想,但好在那个黑暗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我们需要继承的是觉慧这一代新青年的积极,乐观和勇敢的品质。要像他们一样,无论在什么样的境遇之中,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热情,保持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勇敢的超前迈进,不胆怯,不懦弱,坚持追求自己的理想。阳光普照大地时,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危机,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要学会用五四精神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守护和温暖自己的家。

学生读《德伯家的苔丝》心得体会四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在阅读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应该怎么写好一篇德伯家的苔丝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学生读《德伯家的苔丝》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读《德伯家的苔丝》心得体会【篇一】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学生读《德伯家的苔丝》心得体会【篇二】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

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德伯家的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德伯家的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学生读《德伯家的苔丝》心得体会【篇三】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学生读《德伯家的苔丝》心得体会【篇四】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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