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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力读后感1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张大力》读书笔记。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张大力》读书笔记”,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张大力》读书笔记(一)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大家一定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书里有什么奇人,各有什么传奇的事,那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 “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张大力》读书笔记(二)

今天我看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中的张大力,张大力原名叫张金璧,因为身强力蛮,力大无穷,所以叫大力。

有一天张大力在街上走着,看见了候家的门前放着一快石锁,因为这个石锁普通人根本动都动不了所以石锁下写了一行字:凡是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他上前去俯下身子,轻轻一摇,竟然摇动起来,许多人围上来看。只见他手握锁把,腰一直,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他放下石锁进到候家老板上来笑嘻嘻说:

“原来张老师来了,快请到里头坐坐,喝杯茶!”

张大力听了,正色道:“老板,您别跟我弄这套您的石锁上写着嘛,谁举起它,赏银百两,您就快把钱拿来,我还忙着哪!”

“张老师,难道你没看见,石锁下还有一行字,张大力再次举起了石锁,原来下面还写着一行字:唯有张大力举起不算。原来别人是佩服自己、夸赞自己,长大你看后哈哈离去了。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夸赞也是一种美德。

《张大力》读书笔记(三)

《张大力》是《俗世奇人》的第五篇。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张大力,原名叫张金壁,津门一员武夫,身强力壮,力大没边,故作大力。老少爷们喜欢他,佩服他,夸他。张大力就有这么一件事------

有一家叫聚合成的卖石材的店铺。在大门口放了一把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的。锁上刻着一行字:

凡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

可是,这石锁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一动。

一天,张大力却轻而易举地举起了青石大锁,也不撂下来,只等着聚合成的伙计老板全出来看清楚,才撂下来青石大锁。老板上来笑嘻嘻说:“原来张老师来了,快请到里头坐坐,喝杯茶!”张大力听了, 叫老板赶快把钱给他。谁料老板叫张大力看青石大锁底下还有一行字。张大力又举起青石大锁一看:

唯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张大力扔了石锁,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聚合成的老板之所以说张大力举起来不算是佩服、喜欢、夸、赞扬、认可张大力。这篇文章让我懂得别人认同你,也就是佩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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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春《聆听父亲》读后感


张大春《聆听父亲》读后感

最初知道张大春先生,是由于武侠小说《城邦暴力团》。带了本厚厚的上册坐在毛概课的教室后排一页页慢慢地翻。翻到第二章《竹林七贤》便有一种怕被现在的自己囫囵吞枣的畏惧覆上心头,于是打算搁置一段时间再读。等着后来得闲,拿起的是那本看起来较薄的《聆听父亲》。

《聆听父亲》并非如你我所以为的是作者记录父亲教导的文字,而是张大春先生写给妻子腹中尚未出世的孩子的书。那时,作者的父亲摔了一跤之后,便再没能够痊愈。作者问病床上的父亲:“你看我是先让你抱个孙子呢?还是先写一本儿关于你的书呢?”其实这两者没有什么冲突,于是孩子在母亲体内逐日成长,那本关于张大春先生家族记忆的书被也一字一句写了起来。

作者在书中多次或明或隐地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写下这些。有人说这是一部家族史,而我觉得“史”这个字眼太过于正经而完满了。此书中有作者从父辈们和奶奶口中听来的家族故事,有张大春先生自己的经历,还有作者对尚未出生的孩子说的话……对于那些家族故事,作者发挥了自身小说家的才能将其润色修补,使呈现于人前的记忆活色生香,成为一段段连缀而细致的文字。台湾作家朱天文说:“第一次他收起玩心不折不扣比谁都更像一位负责的父亲。第一次他不再操演他一向的主题——真实/虚构。”

在《我往何处去》那一章的结尾,作者对父亲说:“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说那些老家的事了,听起来很烦呐——走开啦!”当初这样无情地拒绝着父亲继续怀旧的作者,为什么又要将自己曾听来的那些都记录下来呢?当作者料到自己的孩子最初可能对这些并无兴趣,又为何仍要写下这长长的十多万字呢?是否如那些忧心扞卫着祖家这种象征的人所言,“它是根,它是来历,它是饮水当思之源,它是不容践踏遗弃的记忆”?

年轻时的作者和朋友胡诌,说自己要写一个童话,讲一个小和尚从寺里逃出来,走了很远的路去天边看大月亮的故事。他说他没能写出那部童话,但因为孩子的即将到来,而“一个字、一个字地开始思索那个想像的我是怎么一回事”。

记忆也许过于庞大而繁复,有时横冲直撞地进了脑子,让人不得不去回想与咀嚼。

于是他娓娓说起自己被母亲托付在杂货铺所体验到的迷失,说着从祖辈传下来的的含有训诫意味的故事,说着自己死在远方的朋友……也说父亲的莫逆之交,说父亲对春联一年比一年深的孤愤嘲诮,说父子二人合唱的《二进宫》,还有父亲在病倒后声声叹着的“老天爷罚我”……

直至最后第二章作者才终于直接地道出他写这本书的用意:是祖辈抗拒被牵引到陌生所在留下的痕迹令他着迷。书写的过程是作者尝试着去理解父亲等祖辈人的过程,也是作者不断地质问着自己并摸索着去回答的过程。

他写道:“我现在每年作一副春联,发现自己家门口老有父亲走过的影子。”昔日见闻的一言一行,便是在回想和咀嚼中也如作者坐在父亲膝上听的章回小说般有了打动人心的力量。

我也想起了很久以前从家里人那里听来的一些事。奶奶说她的姐姐出嫁时,嫁妆摆了一整条街,奶奶的二哥便在嫁船里撒了一泡尿,哭着说家都要被阿姊搬光了。还住在老家时,爷爷从杭州回来便上吐下泻,奶奶举起马桶盖嘭嘭嘭地敲了三下竟什么事儿也没有了。当我高考前头疼着名着没有看完题不会做时,爸爸说他上学时每天和同学轮着讲《三国演义》,谁接不上就要挨罚,以至于现今好多情节他还能张口就说。也想起我小时候描着奶奶家雕花大床上的纹理,一玩就是一整个下午……

我的祖辈们不常讲起以前的事,很可惜我能听到的家族记忆并不多。

若问我为什么会记得这些,我跟你说说书里的一段:“我曾经指着那‘海底’问过我父亲:‘那是什么书?’我父亲说:‘胡扯八蛋。’‘那奶奶为什么喜欢看?’‘人都喜欢胡扯八蛋。’”

若问我记起的那些有什么意义,我家又不是同人家那样的书香世家。很抱歉,我也不清楚。只是隐约觉得,那些我听过的或是没听过的事,那些记起或是记不起来的事中,也存在着一些并不如想象中那么轻的东西。

《张大千传》读后感


是的,张大千是一位著名画家,曾与毕加索相谈甚欢。毕加索是西班牙人后移居法国。张大千是中国人,新中国成立后先后移居印度,巴西,美国,台湾等地,直至老死他乡,他生于四川。

我向来比较喜欢读人物传记,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基于张大千的名气的。读完这本书,除了对张大千的生平有所了解外,我还知道了一些新的东西,譬如:

1.诗、书、画是一体的,画家要在画上题诗写字,向来需要诗情和书法的功底,画画要先练书法。

2.什么是艺术?艺术是情感之流露,灵魂之表达。

3.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画画也是如此,他不辞艰险游历祖国大好河山,青城山,黄山,华山,远去敦煌。

4.画画要不断学习,向古人学,向老师学,向国外学,向朋友学。

5.当身患眼疾,几乎无法作画,面临艺术生涯结束的挑衅,他依据: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的理念,改变自己的画法,改为泼墨式画法,得到突破和实现质的飞跃。敢于改变的勇气和魄力足以让人称道。

他以一己之力,实现自我,耀我中华,堪称伟大。

读《蚂蚁大力士》有感


读《蚂蚁大力士》有感

原创: 张哲
达里是一只普通的小蚂蚁,每天从事繁重的劳动,但是达里无怨无悔。有一次他居然从树丛里抱着一只大蟑螂走了800里,当他把蟑螂拖到洞穴时,大家都震惊了,蚂蚁国国王不住地夸她能干,力气大。
在蚂蚁国的食品仓库里,堆放着大量的食物。有一次蚂蚁们齐心协力,把一块儿巧克力拖进仓库,想把它放上去。不知哪位蚂蚁不小心把垛碰到了,垛顶的一个大米包落了下来,真不得了,这还不把蚂蚁们咋个折胳膊断腿的。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达里一步向前,顶住米包,它高喊着:“快闪开!”那蚂蚁们逃离险区,才放下米包。蚂蚁们纷纷赞扬他的献身精神,达里说:“为了大家,没什么。”
国王上为了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决定举行一次全国性举重比赛,鼓励大家踊跃报名。第一次全国比赛场面宏大,热闹非凡。达里不负众望,取得了全国重量级比赛的举重冠军,获得蚂蚁国大力士的称号。当它拿到金光闪闪的奖牌时,心里异常激动,心想:以前我脱过蟑螂,顶过下路的米包,卖了那么大的力气,谁给过我奖励?看来我应该注意节省力气,留着重大比赛时用。

达里自认为找到了做蚂蚁的真理,从此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卖力气的干活了。
当全国第二次举重比赛开始的时候,达里自然信心十足,抱着拿冠军在和奖牌的愿望走上赛场。可是万万没想到,他连去年记录的一半儿也没达到,而让平时不起眼儿的,默默劳动的黑黑得了冠军。蚂蚁国轰动了,蚂蚁们高高举起黑黑,向它祝贺,当蚂蚁国王向黑黑发授奖牌的时候,达里溜到一个角落里,哇哇大哭起来。
到很久很久以后,蚂蚁达里才明白:投机取巧,处处偷懒儿,身上的力气是会消失的,所以才失去了当大力士的资格。
从此达里又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争取明年把大力士的称号夺回来。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好成绩是刻苦练习出来的,而不是靠投机取巧得来的。

《蚂蚁大力士》读后感


《蚂蚁大力士》读后感

谢子欣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文明社会各类各门知识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许多内容,对我们非常有帮助,我最喜欢的图书就是《蚂蚁大力士》。

《蚂蚁大力士》讲述了在蚂蚁国里有一个大力士,它叫达里,它可以把一只蜻蜓轻松地运回它的王国。有一天,达里在一届比赛得到了蚂蚁大力士的金牌,于是,开始骄傲,不练习,变成了“懒惰大力士”。然后,在第二届的比赛中,达里又信心满满地站在舞台,看看电子成绩表上的成绩,达里的成绩连第一届的一半都不如,达里伤心极了,蚂蚁王把金牌发给另一只蚂蚁的时候,达里躲到了一个无人的地方,这时,达里明白了一个道理: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之后,达里再也不敢骄傲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骄傲,否则会使人落后。


大力的文章读后感200字


大力高中时一朋友加老同学,很有内涵厚积薄发,今天看了他的此情可待,还是像一往一样流畅,诙谐中包含着深深的思考,家乡的语调很有情怀,也怪不得我们如此的喜爱家乡的老作家们,他们在平凡的生活中创作出朗朗上口的佳作,教会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诸如此类,如果说一段故事需要开启的钥匙,我想这个可能就是吧,在我们狭小的又诺大的世界里,总有一些人和事闯进我们的世界里,有的人靠老骥扶枥的意志让我记忆深刻,有的人只是在一个倏乎的相遇,便弥散不去,我们喜爱唯美,渴望一个编织在自己幻想中的故事,所以故事往往就这样开始,结局却总是不尽让我们满意,或许一张无意翻起的照片,或许一首偶尔听到的老歌,或许一张曾经像幸福花儿的笑脸,或许一杯清冽烧心的白酒,或许一道心地尘封已久的伤疤

爱了恨了错了吗累了吗倦了吗甘心吗放不下吗结束了吗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生活,用各种你想不到的想到的方式镌刻着平凡生活的脚步,告诉我们我们一直在路上,路的终点就是你思想停止的那刻,看浮云流水,入世出世很难,需要苦心的跋涉,我们看到身边匆匆忙忙的行人,可爱的风景来不及欣赏只是在赶路,心仪的ta不敢去表白大胆的追求只能任由自己心有千千结,敢爱敢恨真性情,难道我们不喜欢吗,看到花心者我们不屑一顾,看到痴心的我们深深折服,好男儿就该这样,可生活是个多面体,也是一个不等式,是有n种无穷大或无穷小的可能,更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世界上本来没有路人走多了便有了路,永恒永恒永远的,短暂短暂瞬间的,向乐观诗意的表示谢意,感谢你们装点了我们美丽的旅途,留给了我们千金不换的宝藏谢谢扯远了再扯明儿就得吃扯面了。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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