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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第四十一回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第四十一》有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读《第四十一》有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当枪声响起,我不是我

——读《第四十一》有感

文/14 师范 李莹

当枪声响起,是谁杀死了那个蓝眼睛的小傻瓜?

当枪声响起,只有白党中尉戈沃鲁哈和红色政委叶甫秀可夫的神枪手。

战争到底会残酷成什么样子,《第四十一》或许告诉了我们其中一个答案:人性尚不足以让你抗争根植于心的阶级斗争意识。在披上重重外衣之前,我们是同样的人,但是一旦在名字前面加上缀称,我们就成了刀刃相见的敌人。

《第四十一》是前苏联作家拉夫列尼约夫的一部颇具争议的中篇小说。它一方面描写红色政委叶甫秀可夫带领23名战士和唯一的女战士马柳特卡突出重围后的逃亡经历,另一方面则讲述了是红色革命者马柳特卡和白军中尉戈沃鲁哈 ·奥特罗克相遇相爱的故事。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是马柳特卡与中尉的爱情。

马柳特卡始终对革命怀有朝圣者一样的崇敬。在参加革命之前她是一个自立的渔家孤女,加入革命之后她是队伍里的神枪手,只要政委叶甫秀可夫说"马柳特卡,嘿,白党军官!"她就从容举枪,一击毙命。虽然是一个女人,却被要求压抑女人的天性——接受她进行革命的条件之一就是不允许她像一个女人一样生活,但是因为对革命的信任让她坚持下来,并一直表现优异。突围失败,队伍只剩下叶甫秀可夫,二十三个士兵以及她。当队伍在沙漠中前行,缺衣少粮,其他人都疲惫不堪,只有她像个没事人,甚至发现了拯救这个队伍的骆驼。冷静,克制,始终不灭的热情,仿佛无穷无尽的精力,这些特质让马柳特卡像是那片红色沙漠,坚韧得不似"人",总感觉缺少些生机。

而此时中尉那双海一般蓝色的眼睛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撞进这片贫瘠的土壤。

曾经的渔女与现在的大海相遇,谁将俘获谁?戈沃鲁哈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男人。高大英俊,充满学识,哪怕被俘虏仍能风度翩翩地与敌人对答:"近卫军中尉戈沃鲁哈·奥特罗克。你是什么人呢?"他没有唉声叹气像个胆小鬼,而是时常噙着一抹微笑,更别提他那迷人的像大海一般的蓝眼睛。一个在沙漠久行的人,会不渴望大海吗?在一个方面来说,中尉就像是诱惑夏娃的那条蛇,他的出现唤醒了马柳特卡内心深藏的自我,那个最本真不被压抑住的自己。

马柳特卡唯一的爱好是写诗,虽然写的不好,但她一直没有放弃。正是这个特点,为她爱上中尉提供了可能。之前队伍中也有人想追求她,却被她狠狠地打落了三颗牙齿,然而诗歌却是这个强悍女人身上唯一柔软的地方。在受过良好教育的白党军官面前其实她是有点自卑的,当她写诗被中尉知晓,她便提前反击,涨红了的脸却泄露她的紧张。谁知中尉只是微笑着认真的和她谈论起诗歌的创作,之后她竟然主动解开了捆绑中尉的绳子,让他能够好好休息!我想,从这一刻,或许爱情的幼苗就已经在马柳特卡的心中发芽。

之后拉夫列尼约夫更是给这一对男女勾勒一个"伊甸园",在阿拉尔海上的航行遭遇风暴,船上所有人都被海水吞噬,除了他们,两人还幸运地找到一个小岛。在那个荒无人迹岛上,两人不再是阶级对立的敌人。马柳特卡的自我彻底占据了她的内心,她不是那个压抑天性的神枪手,而是作为一个女人而存在。她爱上了拥有蓝色眼睛的中尉,那大海一般的双眼滋润了她内心那片干渴的沙漠,她开始像个孩子一般的稚气,把中尉唤作"我的蓝眼睛的小傻瓜",听中尉讲述那些她以前从未想象过的故事,在他生病时细心地照顾……中尉也爱上了这个内心温柔的姑娘,在噩梦中醒过来时,发现是马柳特卡在守护他,伸出他纤细、美丽、虽然有些脏的手指抚摸她的肘弯,对她说:"谢谢你,亲爱的。"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甜蜜的,在很多细节也能表现出来,病后的中尉想抽烟,马柳特卡甘愿把她视作生命的用来写诗的纸拿给中尉做卷烟,马柳特卡会盯着中尉的双眼说:"为什么你的眼珠这么蓝……简直蓝得和海水一样,跳到里面真要淹死了。"

然而幸福或许就像中尉病中所做的梦,虽然最后猫眼睛的女子对他温柔以待,但是这份美好还是化为虚幻。纵然有甜蜜的相处,当浪漫天真的中尉谈起对战争的厌恶,欢喜勾勒着与书籍共处的未来,马柳特卡却无法理解这样的生活:"你的意思是说,现在,当人们正在为自己的真理去拼命的时候,叫我陪你睡鸭绒褥子,吃着每块沾着人血的水果糖吗?"这时,革命意识似乎又重新回到她的身上,他们再一次站在了对立面。

然而这次争吵并不是结束,更像是后面悲剧的预示。

春日和煦,金滩与玻璃色的海。一切都是充满希望的样子。确实,他们离开的希望出现了——"圆圆的蔚蓝的地平线上,有一个小白点在闪烁,在微微颤动,摇摆,这是迎风飘动的船帆。"他们可以离开了!中尉欣喜若狂,马柳特卡却在喜悦之后发现那是白党的船!

于是当中尉不顾一切兴奋地跑向那个橙黄色的大帆船,马柳特卡的两个身份也让她在那一瞬间产生了混乱,作为爱人,我不能杀他;作为敌人,我必须打出那一枪!或许意识混乱的人更容易被无意识掌控,那一刻马柳特卡打出了她的"第四十一"枪……

她和中尉过去因为一发没能打出去的枪而有了相知相守的机会,但结尾他们的一生还是逃不过那一枪,毕竟第四十一,永远多余的一个,就已经注定他们的未来。

对于马柳特卡最终选择了革命而不是爱情的结局,过去曾认为是红色革命的意识形态上胜利,现在也有人认为这是难以理解的。但对于马柳特卡的选择或者说"被动选择"开枪杀死中尉,个人认为可以从本能这个角度去理解。从全文来看,马柳特卡更多时候是作为红色政委叶甫秀可夫的神枪手出现的,他们之间伴随时间的磨合或者另一种程度上的"驯养",马柳特卡已经养成了对革命命令的服从。在文章开头,只要叶甫秀可夫说"白党军官",她就会开枪射击,在捕获中尉之后,政委也是对她下达了指令"他要是跑了,你就死吧"、"万一遇上白党,不能交活的给他们".马柳特卡作为神枪手时,她对革命的信仰让她不会违抗命令,长此以往这会成为她身体的一种本能。故而面对中尉选择跑向那艘白党的帆船时,她内心的撕扯与混乱让她的本能更容易掌控她……

当昨日还与你喃喃细语的爱人死于自己的手中,不痛苦吗?可这份痛苦又是从何而来?战争的残忍或许就是这样,再日复一日的斗争中你只记得红党、白党,在你的眼中只有敌人、同伴,却看不见这层外衣之下也有自己深爱的人,被战争烟火掩埋的人性要多久才会回归?

当枪声响起,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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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高雅——读《红楼梦》第四十一回有感


做人要高雅——读《红楼梦》第四十一回有感

实验二小 五年级 高小涵



高雅是一种高尚的品质,这种人不仅姿色动人、举止优雅,还很讲究。在《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有一个叫妙玉的人,她就是一个高雅的例子。

她高雅的地方有三点:一、给客人用的茶具讲究。贾母用的是一个海棠花式雕漆填金云龙献寿的小茶盘,里面放一个成窑五彩泥金小盖钟。宝钗用的是一个镌着“分瓜瓟斝”三个隶字,后有一行小真子是“晋王恺珍玩”,又有“宋元丰五年四月眉山苏轼见于秘府”一行小字的杯子。黛玉用的是一个形似钵而小,镌着“杏犀{乔皿}”的杯子。不管给谁用的,都无比珍贵。

二、喝茶很讲究。她讲究一杯为品,二杯解渴,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她为客人冲的茶水也很讲究。给贾母用的是旧年积存的雨水,给宝钗三人用的是五年前在梅花上的雪水,在地下埋了五年才拿出来的。

三、洁癖。她很爱干净。因为刘姥姥是乡下人,不干净,所以她喝过的茶具不管多么珍贵,都不要了。抬水时怕小幺儿把地弄脏了,不让他们进来,让他们放在山门外头墙根下。

妙玉使我学会了做一个高雅的人。

文老师点评:

这是一位五年级同学读了《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写的读后感,感点明确,说理充分,文字流畅。加油。


读《红楼梦》第四十一回有感300字2024


高雅是一种高尚的品质,这种人不仅姿色动人、举止优雅,还很讲究。在《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有一个叫妙玉的人,她就是一个高雅的例子。

她高雅的地方有三点:一、给客人用的茶具讲究。贾母用的是一个海棠花式雕漆填金云龙献寿的小茶盘,里面放一个成窑五彩泥金小盖钟。宝钗用的是一个镌着“分瓜瓟斝”三个隶字,后有一行小真子是“晋王恺珍玩”,又有“宋元丰五年四月眉山苏轼见于秘府”一行小字的杯子。黛玉用的是一个形似钵而小,镌着“杏犀{乔皿}”的杯子。不管给谁用的,都无比珍贵。

二、喝茶很讲究。她讲究一杯为品,二杯解渴,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她为客人冲的茶水也很讲究。给贾母用的是旧年积存的雨水,给宝钗三人用的是五年前在梅花上的雪水,在地下埋了五年才拿出来的。

三、洁癖。她很爱干净。因为刘姥姥是乡下人,不干净,所以她喝过的茶具不管多么珍贵,都不要了。抬水时怕小幺儿把地弄脏了,不让他们进来,让他们放在山门外头墙根下。

妙玉使我学会了做一个高雅的人。

文老师点评:

这是一位五年级同学读了《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写的读后感,感点明确,说理充分,文字流畅。加油。

水浒传每回读后感第四十一回


宋江智取无为军,张顺活捉黄文炳。下面是由读后感栏目小编整理的水浒传每回读后感第四十一回,欢迎查看。

【水浒传每回读后感第四十一回】

晁盖带人马来江州救宋江,如何冒出来宋江智取无为军,让人困惑,这其中自有奥妙。

就在众好汉相聚白龙庙时,江州府发几千人马杀来,是花荣又显神箭,擒贼先擒王,先射杀了官府为首的将领,一阵冲杀,击败了官兵。

得胜的梁山人马同宋江在江州的势力,一起在穆家兄弟的家中相聚。此时,宋江提出要打无为军,杀黄文炳以解心头之恨。而晁盖认为:我们众人偷营劫寨,只可使一遍,如何再行得?似此奸贼,已有提备,不若且回山寨去聚起大队人马,一发和学究、公孙二先生,并林冲、秦明都来报仇,也未为晚矣。晁盖之说是有理的,劫法场,救人是此次行动的主要目的,可宋江节外生枝,偏要打无为军。

宋江为什么要这样?他认为,是黄文炳让他受了许多皮肉之苦,让他恼火的是,黄文炳戳穿了他的西洋镜,宋江心头不快,(实际上,责任全在宋江自己。)更重要的是,此时的宋江已经坐大,正要借此发淫威。

宋江没有理采晁盖,便指天划地起来。从此,只有宋公明哥哥,全没有了大哥晁盖。这就是宋江智取无为军的奥秘。他的主张,得到了花荣、薛永的积极响应。

薛永有个徒弟候健,是个裁缝,正巧在黄文炳家做活,知道内情。宋江便利用之一点,来了个理应外合,放火烧了黄文炳家,杀了黄文炳一家五十来口人,劫了财富,却不见黄文炳。

此时,黄文炳在蔡知府家中,得知家中起火,便乘船赶回家来,行到江中,为张顺所获。在穆家庄,黄炳被活剥着吃了,心做了醒酒汤喝了,持刀者李逵。到此,才算解了宋江的心头之恨。说心狠,宋江当数第一。

此一役,李逵、花荣、张顺、薛永等表

读《西游记》第四十回有感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西游记》我已读到40回,第40回题目为:婴儿戏化蝉心乱 猿马刀归木母空。

这一回主要讲的是: 唐僧一行人自从离开乌鸡国以后,便被一座山挡住了去路,好山,真个高耸入云,唐僧不禁怕了起来,多亏行者在一旁安慰。谁知山中真有一怪,神通广大,就连山神都怕他,孙行者不管三七二十一挥着一条棍,勇往直前。那怪知行者勇猛,只能智取,不能硬拼,他就摇身一变,变个吊在树上的小孩,为了吸引唐僧大声喊道:救命,救命!这还不够,他又编一些谎话唬唐僧,唐僧把它当真,就把他救下来,让大圣驮。大圣气得龇牙咧嘴,暴跳如雷。妖魔使重身法压行者。行者怒气冲天,一下子把那怪掼得粉身碎骨,谁知那妖有些本事,他的真身早已飞在了九霄云端,妖吹了一口气,把唐僧连滚带爬地带走了。大圣经过一番询问,那妖真是牛魔王的儿子红孩儿。

《西游记》不仅内容丰富多彩,句子也是好句连篇。例如,霜调红叶林林瘦,雨熟黄粮处处盈,日暖岭梅开晓色,风摇山竹动寒声等等。

读了这一回,我想:我们做事不能太心软、太好心。唐僧明明知道那是妖怪,却太心软,把他救下来,最后致以被抓,这就是自作自受。我们也不能像唐僧那样,一点风吹草动,就要去看个究竟。要像孙行者那样多动脑思考,知道这荒山野岭不可能有人家居住,而能听见救命、救命的声音,那你到那儿一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勤于观察、善于观察、明察秋毫。

《论语》读后感之四十一



先看最明显的: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论语先进第十一) 
子贡问说:“师和商这两个人哪个更贤?”孔子回答说“师做得过了,商又做得不够。”子贡说:“那么师更好些?”孔子说:“做得过头就像做得不够(一样不好)”。 
的确,人的一生,也就是处理各种矛盾的一生。对于这些矛盾,要把握得恰到好处,既不“过”,也不“不及”,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论语》里面就列举了许许多多这样的矛盾。 
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论语公治长第五) 
遇到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呢?这里“决”和“慎”是一对矛盾。而太过“决”就会成武断,太过“慎”则是优柔寡断,无论走向哪个极端都不可取。闻而行之则太武断,易犯错,三思后行则太优柔寡断。所以面对季文子三思后行,孔子说:再思之,可矣。 

论语读后感之四十一


论语读后感

先看最明显的: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论语先进第十一)

子贡问说:“师和商这两个人哪个更贤?”孔子回答说“师做得过了,商又做得不够。”子贡说:“那么师更好些?”孔子说:“做得过头就像做得不够(一样不好)”。

的确,人的一生,也就是处理各种矛盾的一生。对于这些矛盾,要把握得恰到好处,既不“过”,也不“不及”,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论语》里面就列举了许许多多这样的矛盾。

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论语公治长第五)

遇到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呢?这里“决”和“慎”是一对矛盾。而太过“决”就会成武断,太过“慎”则是优柔寡断,无论走向哪个极端都不可取。闻而行之则太武断,易犯错,三思后行则太优柔寡断。所以面对季文子三思后行,孔子说:再思之,可矣。

《四十一炮》读后感1000字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你还在坚持着什么?

生活的太久,我们忘却了实在,就像莫言说的:悲悯是个好东西,但我们需要的不是那种刚吃完红烧乳鸽,又赶紧给一只翅膀受伤的鸽子包扎的悲悯。不是那种全社会要为一只生病的熊猫献爱心、但置无数因为无钱而在家等死的人于不顾的悲悯。

故事是从一个吃肉的孩子开始。

罗小通,一个爱吃肉的孩子,跪在破庙里对着似人似仙的兰大和尚诉说着自己的故事,是主人公对少年命运的回忆。这位肉孩子的命运从出生起就和肉紧密相连。他出生在一个屠宰村,见过活着行走的肉和躺着不会行走的肉,血淋淋的生肉和香喷喷的熟肉,注水的肉、硫磺熏过的肉和福尔马林泡过的肉。这样的成长环境,从小便滋生了他对肉食的无限渴望。

父亲与野骡骡姑姑私奔后,因为母亲的节俭五年时间吃不到肉,他成为了谁给肉吃叫谁爹的名副其实的肉孩子,吃肉的欲望愈发强烈。他甚至不会去记恨父亲和野骡骡子姑姑,还会去回味他们一起围炉吃肉时的场景。那时,他爱吃肉,崇拜这样一位认为吃肉比什么都重要的、拥有超越常人本领的、鹤立鸡群桀骜不驯聪明过人的、好吃懒做的父亲。

父亲落魄归来后,随着家里生活水平提高,他愈发地能吃肉,成为了能与肉通灵的天才少年。性情大变的父亲委曲求全,当上了老对头老兰控制下的肉联厂厂长。这位天才少年深得老兰赏识,凭借对肉特有天才灵感,当上了肉联厂注水车间主任,成为一个想吃肉能吃肉爱吃肉而且随时都可以吃肉而且吃了肉就感到幸福的人。自古英雄出少年!这位肉孩子不仅发明了活体注水法,而且在第一届食肉大赛中轻松夺魁,成为了远近闻名的传奇人物。

可惜好景不长,委身他人屋檐下的父亲性格越来越孤僻,而身居高位的母亲干劲越来越足。围绕着村长老兰周围的罗小通一家,伴随着母亲和老兰的暧昧关系终于彻底破裂。在给老兰老婆的发丧路上,父亲拿起了斧头挥向了自己的母亲。家庭的突然破碎,让这个天才少年陷入了深思,貌似深谙世事的他却无法理解成人的世界复杂的阴暗面。当同父异母的妹妹因肉毒突然暴死,他开始厌恶食肉,慢慢丧失了对肉的通灵天赋。

在肉孩子故事的结尾,他幻想着自己用收破烂所得的迫击炮对准自己的假想敌老兰,发射出四十一发炮弹,打在老兰搓麻将的地方、酒肉筵席的地方、溜须拍马的地方、桑拿按摩的地方、颠鸾倒凤的地方、生产注水肉发家致富的地方

红楼梦第四十回读后感


红楼梦第四十回读后感(一)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花袭人虽不如薛宝钗、林黛玉般是府中的小姐,但在大丫鬟里无疑是戏份最多的一个,也完全称得上是《红楼梦》中的重要人物,有句话说晴为黛影,袭为钗副,袭人同薛宝钗一样是封建传统美德的典范,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上进,她不只一次地照顾宝玉,帮助宝玉,她在宝玉被打后对宝玉悉心照料,在回王夫人话时却说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可见袭人又不完全是个宝钗,不可否认,她的确是爱宝玉的,只是这份爱被遮在封建礼教的背后看不真切。

说她拥护封建礼教,其一,是早在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中就提到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想法,与她的身世有关,从小就被卖进贾府,受到的是封建思想的熏陶,被灌输的是封建礼教的规范,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贾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时会毫无反抗。其二,贾政毒打完宝玉后,袭人更是提心吊胆,害怕宝玉又做出什么其他的浑事来,直接向王夫人建议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怕的是与林、钗二人的男女之分,这也是维护封建礼教的一大表现。

说袭人爱宝玉,其中一个表现在宝玉踹袭人那一脚上,袭人倒反忍着疼想要人不知鬼不觉的,这也说明袭人是不想让宝玉惹出什么祸事来的。

但是宝玉和黛玉是典型的反叛者,与封建礼教本就是火与水的关系,本不相容,袭人却不自觉地想要二者兼得,其结果就是小说里写的那样嫁给了蒋玉菡,虽在别人眼中看来袭人的归宿与黛玉、晴雯等相比已算非常幸运的了,但在从小就认为自己能顺理成章地服侍宝玉一生的自己眼中,这样的结局就像是一种从很高的天空重重摔到地上的痛,这种内心的折磨在她自己看来比从来没有进过贾府,从来没有遇到过宝玉更难受。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第40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中的宴席场面,其聚焦人物刘姥姥,不正是喜剧中的悲剧人物吗?一方面她凭借着扭曲和丑化自身的方法来讨得主子们的欢欣,实在令人生厌;另一方面她能与贾府中的金枝玉叶同餐共饮,敢与贾母说笑打趣,并不是她刘姥姥有什么能耐,正是恰好填补了主子们的精神空虚,是主子们的取笑工具,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这是刘姥姥二进大观园。第一次来时,被王熙凤简单打发了,而这第二次来,正赶上贾母要找个上年级的人说说话,要不然,同样会被打发开去的。从这一点来看,又让人同情。因此,这笑是含泪的笑,表现了作者鲜明的爱憎;这笑中反映的正是阶级对立,是等级制度。即使同为贾府中人,主人们是放荡不羁的笑,而仆人们只能是有节制的笑,因此这笑又是讽刺的笑,反映了深刻的思想主题

贾母王夫人商议给史湘云还席。李纨准备游园东西,刘姥姥上大观楼缀锦阁观看了一番。贾母拣大红菊花簪于头上,凤姐给刘姥姥插了一头菊花。

刘姥姥夸大观园竟比画儿还强十倍,贾母叫惜春画大观园。刘姥姥夸惜春能干。

贾母领刘姥姥先来潇湘馆,刘姥姥误认为是公子书房。来到蘅芜苑,贾母夸宝钗太老实,要为宝钗收拾房子,叫鸳鸯取东西来放。在藕香榭吃酒行令。刘姥姥欲退席回家而不得。黛玉行令时无意说牡丹亭、西湘记中两句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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