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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安静的位置读书心得。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书心得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安静的位置读书心得,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的热闹,去看热闹背后的无限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安静的位置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安静的位置读书心得篇1 周国平-安静的位置的读后感:周国平是一个低产的作家。一般喜欢思考的作家,都写得很慢,这一点周国平和史铁生很像。我家里有一套周国平文集,后来陆续出版的书,几乎都收集了他很多以前的作品。这本书也一样,虽然我知道里面有很多篇文章我都读过,可是还是买了下来,就当为了重新读一遍找一个最好的理由。书中最喜欢的那段文字,还是我曾经读过很多遍的关于成功的论述,成功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比成功更重要的是内在的丰富,有真性情,有真情趣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只要有,你就会获得充实,活得踏实。是啊,有人说人生可以分为三个三十年,第一个三十年用来学习,第二个三十年用来工作,第三个三十年用来享受人生。也就是说在你退休以后,就应该不再为钱而工作,而是去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由寻找金钱权力地位这些外在成功,转为寻找自己内心真正向往的东西,去寻找内在的成功

《周国平-安静的位置》有感:我听说过周国平,在印象中就像余秋雨一样,是一位博学,深邃,戴眼镜的中年男人 果不其然,在当当看到他的书之后,毫不犹豫的买了几本。我的初衷很简单,看周国平的书,一定是长见识,扩思想的。我刚开始的规划是一天读两个小时,但是当我扯下这本书的包装塑料袋,随意的翻开第一页之后,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注入我的血液,流遍了我的全身。 他不是宗教徒,但是他的话语比相当一部分宗教家更深刻,更纯粹,更发人深剩他也不是演说家,演说家喜爱用华丽的辞职,夸张的表情和言不符实的承诺来吸引众人的眼球。在他的文本里,我看见的只有一个相貌敦厚、平易近人的老师在那里向你娓娓道来是生活的真谛,是宇宙的广袤,是人性的光辉,还是社会的无奈看他的书,很平静,没有鼓动,只有抚慰。去看看这几本书吧!把你的灵魂毫无保留的展现在他面前,他会耐着性子慢慢的、细细的给你雕琢。和他对话,我想,将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尝试着让你的灵魂和外界搭建一座桥,时不时的与之沟通和分享,那么你就在真正意思上看懂了这本书

看完大家的读后感,再来回顾一下《周国平-安静的位置》的主要内容: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但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老子说:不失其所者久。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

安静的位置读书心得篇2 因为一个朋友的推荐,我拜读了周国平的一部作品,想在他的哲学里寻找徘徊在头顶那模糊的声音。似乎找到了,又好像不够,但还是惊喜的发现了许多本质东西,像阳光、水、土地、生命一样在心里唤起亲切的回响。

我本是个读书很少又不求甚解之人,在谈论一个大家时,特别还是深究哲学的大家,心中不免发虚。幸好爱默生的超验主义给我信心,他说人心与宇宙间有着对应关系,所以每个人凭内心体验就可以认识自然和历史的真理,我想只要保持最大限度的超然之我,是可以用直观察觉某些内核。

我个人认为,哲学是人精神领域或左或右而产生的学科,顺其自然是不偏不倚,中庸里无的状态。记得李继伟老师说过,深刻就是走极端。哲学的深刻是否也是在走极端呢?即使如周国平先生这样研究哲学的大师,文章中也发现了他对哲学的困惑。在《超验的死和经验的死》中,周也自称我的困惑也许来自我的过于清醒,太看清了一切哲学和宗教的劝慰所包含的自欺。至于佛教,我是把它看作在死亡问题上唯一不自欺的最清醒也最深刻的哲学的。那么,看来我还是不够清醒,到我清醒到了极点时,也就是到我有朝一日浸润在佛教之中时,我的困惑也许就消解了罢。不过,我并不想刻意去追求这个境界。周老应该是个以虚无主义的悲观为底色,相信某种不朽而自我活着的人。他的思想更接近透彻的悲观,本源更像佛教思想,但由于学哲学的缘故,骨子里透着某种超脱(在《思考死:有意义的徒劳》中虽明知永生信念的破灭仍向往着某种不朽),因而他少了佛彻悟的悲观。

周老某些极端的思想在他的文字中隐隐可现,不过懂哲学的人总是能用复杂的深刻模糊这样的偏见。他耻笑现代人徘徊在人生的空地上,小到个人的追名逐利,大到怀疑模糊个体价值的集体终极价值,劝慰人们记住回家的路,又有点哲学家的清高,要如他般活出真性情,去省察自己的人生否则毫无价值,他的理由是人生只有一次,唯一把握的是今天我活着,为了进一步显示自我生活的优越性,用永恒的话题,尤其如死亡这样生命本质意义的话题证实自我是如此清醒的活着。他的自我正是我怀疑的地方,他用他特殊的独处方式来批评他人的熙熙攘攘和集体的英雄主义,其实有点自欺的嫌疑。他太在乎自我,因而用回避更多的社会关系和适度的社会责任来建构可控的关系,如读书、写作、回忆、遐想、沉思来代替现世社会的不可控。也许是不善社交,也许是太在乎自然的我。自然的我多时,容易太自我,但能更好激发创造的热情,往往成就天才,如尼采、拜伦;社会的我多时,容易成全大我,虽无法彻底深刻和纯粹,但往往成就伟人。

在这里我重申下,我并不是要评论谁,也没能力资格,只是包容和怀疑是我的思考方式,虽然很多人都说,在你不包容前你是无权评判的,所以就有不少人相信厚积薄发。我倒是喜欢边包容边怀疑,因为这样不易抹杀自我天然的创造性,这也给直觉某些发挥的余地。基于此,我对周老既敬佩又对他个人的思考产生了怀疑,但敬佩占主要发面,特别是他对死亡的思考。

正如他所说思考死是有意义的徒劳,思考本身是段有意义的历程。因为作者发现寻找愿意死的理由仍让自我走向虚无,但在寻找中也收获不少。既已知徒劳,不如积极进取,不过同时不妨给自己保留一种死者的眼光,以便在必要的时候甘于退让和获得平静。我想与大家重温他的那段探索,也望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份收获,我写此文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理由一:我们死后不复存在,不能感觉到痛苦,所以死不可怕。这条理由是伊壁鸠鲁首先明确提出来的。

周怀疑的理由是无感觉也无幸福,他举例说酣睡只为醒来时精神饱满,可见周先生是恋生的,他的恋生是深刻的恋生。

理由二:顺从自然,服从命运,心甘情愿地接受死亡,这是斯多噶派的典型主张。

周反驳理由是不愿意愿意死。

理由三:死亡的普遍性

周反驳死总是自己的事,不存在一个一切人共有的死。他指责上帝把人的渴望灵魂不朽和终有一死的肉体结合在人身上,简直一种恶作剧。我个人认为,由此可见周宣扬的自我和渴望不朽灵魂因而不肯接受第三点理由。

理由四:死后与生前不是都有段永恒的岁月。

周怀疑,生前虽没我,但死后有我,因我的存在,我才知生前的那段岁月,而我死后所有的岁月都与我无关,永远不可能知道。我自己反而觉得,周是不是否定人的预见性,和现世的人对未来世界有限的担当。也难怪他在《人不只属于历史》一文中拥护加缪对历史使命感进行清算的哲学著作中的观点,只是加缪的观点并未否定历史担当的人而是为反对迷醉形式道德原则的人生,提倡另一种在历史之外有着人生简朴的幸福人生。若把死看得如生前生后永恒的岁月那般平静,上帝岂非与人在与人开玩笑,就像海上的泡沫,破灭与它是否存在没任何关系。

理由五:永生是否值得向往

周驳斥承认永生和寂灭皆荒谬,前者不合生活现实的逻辑,后者不合生活本能的逻辑在哲学的理解中周老无法找到接受死的理由,但他由此获得的对死的态度,是我很赞同的。你的存在本是若干的偶然,也有可能不存在,你就不必把死当回事。正如作者所说我不再劝说自己接受死,而是努力使自己相信某种不朽

在哲学理解中找不到答案,作者又走向宗教和艺术中接受死亡的灵魂,只是作者最后醒悟,宗教与艺术只能为自己编织一个灵魂不死的梦幻,这个梦幻叫信仰。而这样的梦会使真正为死震撼的人要相信不死,但人首先牲畜化(那些从未思考死亡盲信者和没有信仰的人一样)。

作者终于明白,死是真正的终结,是一切价值的毁灭。作者探索中收获什么呢?我认为是一种态度,一种超脱的态度,这种态度应该兼佛教哲学和艺术于一体的超然,佛的虚无做底色,在哲学中相信某种不朽,而在当清醒思考不朽仍是虚无时用艺术相信的活着。

安静的位置读书心得篇3 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的热闹,去看热闹背后的无限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

我也想要有这样的活法,但是似乎没有什么资格,也没有那份心境。

安静的位置是把属于自己的气球充满气之后上升到一定高度的位置,脑子里空无一物,肚子里没有一点东西,只能一边仰望那个安静的位置一边脚踏实地粗俗的过平常人的生活什么时候喝足了墨水再去掂量自己是否有资格拥有那个安静的位置吧。

至于那份拥有安静位置的心境更别提了。现在,坐在电脑前,同事们都在做自己的事情,安静的没有一点声响,内心一阵恐慌,把音乐的声音开的大大的,但是耳机里的热闹却不能填满内心的空虚,我想跟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玩玩闹闹,跟他们一起说说笑笑,不想这样安静,我想远离此刻的安静,我想要热闹。呵呵,一个人的日子过得太久了吧?我是个俗人,根本不能承受生命之静,我想走进属于我的群体中去。

呵呵,还是那么安静,开始听孙燕姿的逃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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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


《师说》开宗明义,“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也就是说,老师,是用来传授道理、讲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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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1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之师与今之师有太多的差别。古人尊师那种真挚、心无杂念的纯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早课前对孔子的顶礼膜拜也是极其虔诚的,那种九十度的鞠躬礼叫你不真诚都不行。古之师是既严肃又严厉的,绝不像我的教师那么和蔼可亲。我们早已没有了体罚和训斥,而我从国学经典的墨香中似乎听到了戒尺打手板的啪啪声,也听到了再罚抄一百遍的斥责声??今天的我们已经习惯于老师的表扬和再奖你一朵小红花的呵护。

古之师与今之师的工作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传道、授业、解惑,只不过是方法与教学形式不同而已,那么今天的师者又应拥有怎样的胸怀呢?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得好,“要播撒阳光到别人心中,总得自己有阳光”。教师照亮学生心灵的阳光靠的是爱的暖意和人格的力量,就是现在提倡的师德。我们每一个孩子都更信服和尊重师德高尚的老师,那么何为师德高尚呢?即师者对名利的淡,拥有行云流水般淡泊的胸怀,从而叹情感人,以德育人,以此照亮求知者前行的道路,启迪了一颗颗求知的心。师者的心更是对事业的浓,潜心教改,勇于实践,大胆开拓,不仅备好课,更给我们上好课,并善于总结反思,及时对我们进行辅导,用勤奋的心播种教育教学的春天。像孔子那样善于譬喻、循循善诱;像鲁迅那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像魏书生那样充满睿智,用特别的方式实施特别的.教育;像陈寅恪那样追求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

让师者的内心闪烁出更美的光辉,照亮了我们,照亮了世界。让我们把最崇高的敬意献给无私奉献的普通教师。正因为有了他们,世界才变得如此和谐、美丽。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2

师者,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最亲近的一种职业,可我们又对老师这个职业有过多少了解呢?古代的韩愈就对“师者”有过独特而富有深意的见解。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此句出自《师说》,解释了老师的作用。每个老师都有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的职能,无论在古代还是现如今,只要掌握真理,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好老师,假如一位教师不能“传道”,他也就不能成为教师了。“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页在不断提醒我们“师”和“道”是密不可分的。“道”是“师”存在的先决条件,“师”是“道”传播的社会载体,总的来说,“道”是“师”存之根基,“师”是“道”存之体现,“道”存所以“师”在,这也是韩愈所谓“师道”。

在我看来,对于教师而言,做好本职工作不仅在于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完成教学任务,更在于要有一颗大爱之心、仁心育人、爱生如子,例如在地震中,第一时间帮助学生逃生的教师们,他们敢为人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回想韩愈在《师说》中的所言,我认为他们不仅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而且将自己的责任进行了升华。于我们学生来说,要学习古代圣人的“从师而问焉”,就要做到学无止境、不耻下问,才会“圣益圣”,并且不能向士大夫那样“耻学于师”,不然就会“愚益愚”。例如有时,我们在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很难会开口向他人请教,然后问题就会越攒越多,最后就不知道从何解决了。

在《师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孔子了,他是一位出色的老师,同时也是一个虚心向学习的学生,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确,许多人一起行走,其中必有能当我老师的人。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必定会有些方面不如别人。孔子被称为圣人,但他还是不耻下问,他曾以郯子、苌弘等人为师,难道他的学问不如他们这些人吗?不!他只是想学到其他他不会的知识罢了,所以大家在一起学习可以优势互补。可现如今,人们的学问还远不如圣人,可他们也不肯向老师或他人学习,这样的话,人又会有什么进步呢?

不仅如此,孔子还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说的就是每个人都可以作别人的老师,只是看你擅长哪方面而已。

《师说》中还蕴含着许多人生道理,有时或许会被我们所忽视,但要是反复多读几遍的话,就会感受其中的韵味。所谓“温故而知新”应该说的就是这个吧!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3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老师更是一种高尚的存在,作为一种社会模范和智慧典范,老师们一直潜心教学、培养人才,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从古至今,老师们除了传授给我们无数的道理真谛之外,他们更是一丝不苟的教授我们学业和知识,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会耐心细致的为我们解答疑难问题,拥有这样无私的他们,这真真是社会的福音,也是学生的幸运。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对我们来说老师并没有年龄和贵贱之分,只要是比我们懂道理的人那就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是会我们不擅长的东西那也是我们的老师,所以不管旁人是什么身份,只要他们能教会我们一些知识和技能,那他们就是值得我们虚心请教的恩师。此外,就算是圣人也没有一个固定的老师,对学子来说老师是可以有很多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论什么时候,我们一定要虚心请教别人,只要可以从旁人身上学到有所受益的东西,那我们就必须去潜心学习,切不可盲目自大,也不可目中无人。

向老师请教学习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相反那是一种特别明智的选择,因为在学习上切不可不懂装懂,只要是我们不懂不会的,那我们就应该不耻下问,因为只有潜心求教了才会知其纹理。

世人以为折腰去跟别人请教是一件很没有尊严的事情,所以他们宁愿自欺欺人也不愿去虚心求道,因此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有好的长进,也难怪他们成不了圣人。而与之相对的是,那些圣人明明已经智慧超群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停下学习的步伐,尽管他们的学问已经超出常人很多了,但是他们还会孜孜不倦的去学习、去请教,他们这样敏而好学的品质很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品鉴。

总之,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和好的学习心态,只要我们可以做到尊师重道、不耻下问,敏而好学这三点,我们一定可以成为一个有智慧、有前途的人。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4

这周和女儿在读韩愈的《师说》,这篇文章是我高中学习的文言文。想当初是为了考试而学,今时今日和孩子再次素读,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为人父母,教育孩子是我们的本分,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仔细反思,我们这个老师合格吗?或许从《师说》中能找到答案。

《师说》开宗明义,“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也就是说,老师,是用来传授道理、讲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的。因此,为人父母者首先要为孩子打下做人的基础,学习知识和技能相对是其次的。不可本末倒置。我们和孩子共同素读经典,其实就是在提升自己,自己提升了,孩子自然能够引导好。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每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都是一块洁白无暇的璞玉,如果不精心打造、恰当引导,想成长为一块美玉也是很难的。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和孩子相比,我们多了丰富的人生阅历,但不得不承认,我们或许也沾染了一些不良的习性,反观内视,孩子某种程度上也是我们的老师,如果没有孩子,我想很多父母大概不会在而立在年还捧着经典自得其乐地素读吧,至少我是如此。所以,深深地感谢孩子带给我们的因缘。

“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无论高低贵贱,无论年长年幼,道理存在的地方,就是老师所在的地方。比如,在经典诵读中,适当转换角色,让孩子做我们的小老师,孩子会读的更起劲呢。呵呵,好为人师,这是人的天性,但这个“师”一定要当的称职。

“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作为老师,只教授一些书本的知识,却不能为其答疑解惑、做好身教,丢失了最根本的东西,小学而大遗,真的是本末倒置啊。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各行各业的人,年长的、年幼的或者同龄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真不愧圣人啊,不仅说到,而且也做到了。

“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子、苌弘、师襄、老聃。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圣人尚且如此谦虚向学,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向某方面比我们强的人学习呢?

重读《师说》,努力做一个乐学、善学的好家长、好父母,向他人取长补短,做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5

我读了师说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它大致在讲什么:写了关于老师的事情。有一句话的解释是这样的,这句话令我印象很深:不管是谁,比你大的还是比你小的人,只要他的学问比你渊博,你就可以拜他为师,还有会你不会的东西的人,你也可以拜他为师。在现实我们也有很多老师,例如:家教老师、补习老师、辅导老师、学校的老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老师,像我的补习老师,我有些时候喜欢他,又有些时候觉得他很讨厌。在他不发火的时候,和我们班的小朋友笑着讲话时,这时我很喜欢他。在他打扰我们写作业的时候,老是在给我们讲笑话,但是我们都听着他说话,都不能做作业了,这时我很讨厌。他还有是在他对我们发火时,骂我们时,我又讨厌他,又对他有一些喃喃怨语。这就是我的老师,你们的老师是怎样的?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一句话,这几句话很有名:三人行必有我师。说的就是:有三个人并肩走在大道上,有一个人知识渊博,有一个人是武术高手,还有一个是音乐家,三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就可以互相拜师学艺,这样三个人可以学到,自己不会的本领,自己学会了别人的长处,也就可以当自己的长处,教会每个人。所有人都可以当学生,还可以当老师。在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所有的人都可以当师傅和徒弟。不是三个人才有师傅,哪怕是全世界的人都有师傅。

现在的老师我觉得都没有古代的老师尽心尽力的教我们上课,上课才说一两样东西就打下课铃了,东西呢没有听懂许多,老师讲课只是简简单单的讲一些表面难的题,我们真正的难题都没讲到,我们的缺点老师一律没有见到,而且还不是圣贤,令我感到很失望。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1500字的读书心得


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增长见识,谈吐不凡;读书,使人心旷神怡,如沐春风。读书能让人的眼界开阔,读书能让人容易的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500字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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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的读书心得1

《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是作者萧红回忆了自己难以忘却的童年,整本书都以自己独特的个性展现出来。

我最喜欢的是他书中运用的讽刺手法,我们看到的是呼兰河城的封建,乡人的愚昧无知。在第五章中作者介绍“小团圆媳妇”的悲惨经历,“团圆媳妇”也就是“童养媳”。书中的小团员媳妇原本健康活泼,但在这个封闭的小城里,婆婆是要调教的。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也为了让自己舒心,就任意打骂她。终于,小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病倒了,然而这个时候,许多民众怀着“好心”来为她想办法治病,甚至那一向“勤俭”的婆婆也愿意花钱给她治病,她最后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记得书中这样写到:“这时候看热闹的人们一声狂喊都以为是小团圆,媳妇死了,大家都跑过去拯救他,仅有心慈的人流下眼泪来。”那为何一开始要用如此滚熟的热水给他洗澡?在听闻小团圆媳妇的死讯后,二伯和老厨子去城外帮忙埋葬她。回来时却一直在讨论菜是否好吃,对于埋葬的过程,却只字未提。作者这样写道:“好像他们两个是过年回来的,充满了欢天喜地的气象。”多么讽刺啊!乡人的愚昧无知,作者通过冷漠的方式记叙,对封建陋习进行了深刻的嘲讽。

萧红的一生十分坎坷,在1940年时,萧红创作了《呼兰河传》。著名学家茅盾先生曾评价道:“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在书中,也不是所有章节都在讽刺封建社会,在萧红童年时,她也曾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呢!呼兰河城里边住着他最爱的祖父,他们家有一个大花园,花园里有花蝴蝶、蜂子、蚂蚱……还有冰凉的黄瓜,他她经常丢了黄瓜去追蜻蜓,玩腻了,便去祖父那里胡闹一阵,只记得那时的天很蓝,云很美。在菜园里,她不用被外祖母打骂,也不必遭到父母的冷落,对她而言,祖父与菜园便是整个世界。尽管在如此黑暗的社会下,萧红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子。秋后菜园被封闭了,她便同祖父学念诗,先是胡乱大嚷大叫地叫了几十首,后来便开始讲诗,在讲道“两个黄鹂鸣翠鸟”时,一开始以为那是黄梨便十分欢喜,等他知道那不是好吃的黄梨,而是两只鸟时,便不再喜欢这诗了。你看,小孩子的世界就是可以如此简单。在她的童年里,除了菜园,念诗外,她很喜欢吃。记得有一回,大门洞子家的猪掉井里了,祖父就把小猪卖给她烧了吃。还有一回是吃掉井里的鸭子,后来他为了再吃到美味的鸭子,她竟叫小伙伴们一起帮他赶鸭子掉井里,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啊,可她不知道多年后的她经过岁月的冲刷,那段时光是最美好的。整本书萧红一直用小孩子的口吻来记叙童年,却让我们看到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可见,萧红的一生过得并不顺畅。

有一本书叫《呼兰河传》;有座城,叫呼兰河城;有一位刚烈女子叫萧红;萧红为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他的童年,更是旧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1500字的读书心得2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1500字的读书心得3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1500字的读书心得4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1500字的读书心得5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在父亲的书橱里,很厚的精装本。

那时,父亲是解放军政治学院政经教研室的副主任,挂着将衔的教授。专门给那些到这所军队高等院校来进修的团级以上政治主官,也就是政委们,讲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小时候我很好读书,曾经翻遍了父亲,还有母亲的书橱。为此曾经遭到父母亲的严斥,而且把书橱上了锁。因为他们的书橱里,不仅有诸如《资本论》,《马克思全集》、《恩格斯全集》等等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还有像《红楼梦》、《西游记》与《战争与和平》一类的世界学名著。他们不希望我过早去接触这些错综复杂的东西。可不管他们将钥匙藏在哪里?我总有自己的办法找到。于是,他们的书橱,还是被我彻底翻阅过不止一遍。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兄弟姐妹六人,只有我才会如此的大胆与离经叛道。其他,包括三个大我很多的姐姐,在书橱被锁后,再也不敢去偷看里面任何一本书籍。我是翻阅这些书橱面的人。

当然,一个小学三四年级的孩子,不可能对《资本论》这类书籍感兴趣。吸引我的是里面像《红楼梦》《西游记》《战争与和平》等大批的学作品。

第一次知道《资本论》是写的什么?大约在初中二年级。我走进书房时,看见父亲在读这本很厚的书,便随口询问了一句。父亲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我,那时一本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教科书,也是一本马列主义教科书。作者就是卡尔。马克思,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我曾经不经意的朝着那本放在父亲案头的厚书撇过一眼,而已。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书的实质内容,是 开始以后,我已经去了宁夏的建设兵团。在连队发生“关于真理”的大辩论时,常常在那些高中生的嘴里,还有他们那些大字报上,听到和看到关于“资本论”中,可能是被断章取义,或者完全肢解后的只言片语。

第一次自己翻开这部经典著作,是我走进大学校园以后。我是读中系,像这类教科书并不是我的必修科目。只是因为读中,也要读些诸如哲学、政治经济学的副科,曾经做过最简单的翻阅,几乎连一页字的读书笔记也没有做过。

归根到底,我从来没有真正读过《资本论》。

这些天突然打算从头到尾认真阅读和学习《资本论》,其实并非无的放矢的一时间心血来潮。很长一段时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已经不再被人提起。尤其是在一般人中间,恐怕更是少有人会去读这样的专著。马克思主义思想正在,甚至已经在广大群众中严重缺失。更加令人担忧的还是,在当今思想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学说,正在遭受到严重挑战,正在受到来自不同角度的诋毁、篡改与攻击。

我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一直坚持认为自己是一个信仰马列主义的人。于是,我决定认真地从头来学习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理论,我想通过学习来弄明白,中国未来的路,究竟在哪里?当然,我就算真弄明白了,也不过自己明白了而已。可我想对得起自己一生的信仰,总还是一件好事。

既然如此,要读的第一本书,理所当然应该是《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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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


书籍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炎夏的凉荫,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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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1

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第二次工业革命也刚刚完成。美国作为一战的战胜国,一跃超过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大强国,出现经济空前繁盛的景象,全国各地一派欣欣向荣,小汽车、电灯、电话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人们觉得不会再打仗了,是时候尽情享乐了,年轻的一代更是觉得进入了一个欢乐绚丽的新时代,他们开始放弃传统的道德标准,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整日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经济的繁荣代价是社会的世风日下。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时期。

故事通过主人公尼克的视角讲述了盖茨比的故事,为了爱追求金钱,以金钱博取爱,最终死于他人枪下。小说通过盖茨比追求爱情梦想的破灭,表现了年青一代“美国梦”的破灭这一主题。

盖茨比就是一个追逐美国梦的年轻人,早期美国梦意味着: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而在一战结束后美国梦却在悄悄变味,其背后的动力成了对财富的渴求。盖茨比为了能得到心爱的姑娘不惜铤而走险贩卖私酒以此获得巨额财富,从此开始整日笙歌艳舞,没日没夜的在心爱的姑娘黛西附近宴请宾客只为引起黛西的注意,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周幽王为博妃子褒姒一笑而点燃烽火台的事。由此可见,在当时经济蓬勃发展的美国,拜金主义与攀比之风空前繁盛着:社会各阶层的人不择手段赚钱,有钱人花钱如流水、穷人贷款消费盲目攀比。于是经济越发呈现繁荣的景象,殊不知这虚假的繁荣最终导致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并最终引发二战。

女主人公黛西也是人性堕落的代表。黛西身为交际花每日晚上都有军人来自己家中参加宴会,而黛西跟随盖茨比的原因则是因为盖茨比欺骗她说他很有钱,随后盖茨比离开之后黛西便立马开始寻找新的归宿,有钱有势的汤姆成了他的丈夫,而带到多年之后盖茨比腰缠满贯的回来的时候,黛西又决定跟随盖茨比,后来黛西撞死了人,汤姆献计利用盖茨比对黛西的爱嫁祸于盖茨比,黛西又从了汤姆。黛西如一棵墙头草一般左右摇摆着,哪一方对自己有便跟随哪一方。这也反映了当时美国女性拜金的普遍心态,用美貌博得男人的爱,用金钱衡量包括爱的一切事物,生活不加检点、奢靡腐败,以玩乐作为活着的目标,将男性视为自己的钱包,也就是说,她们追逐爱情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金钱。

汤姆则是花心男人与不择手段的典型代表,汤姆在与黛西结婚后不久便找到了一个情__,两人秘密交往数年,等到盖茨比回来要带走黛西的时候却又紧紧抓住黛西不放,这可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占有欲与面子而已。但故事最后黛西竟然阴差阳错撞死了汤姆的情__,汤姆立马装作完全不认识情__的样子,还帮助黛西出谋划策嫁祸盖茨比,最终盖茨比被杀死,而这两人马上远走高飞消失不见,连盖茨比的葬礼都未参加。汤姆成为那个时期上流社会男性的典型代表,用钱来处理一切事物,在外面花天酒地,四处寻找情__,并带有严重的种族歧视心态,在自私心膨胀到极点的时候可以干出杀人一类的事,人性竟至于堕落到如此地步!

故事中很多其他的小配角也反映了美国当时的社会现状:汤姆情__的丈夫代表着美国的无产阶级穷人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任富人摆布;盖茨比的父亲则在儿子死后,为儿子拥有如此大的房子与如此多的财产而骄傲,似乎忘了儿子已经死去这一事件:沃尔夫山姆在盖茨比生前只想着盖茨比的钱,在盖茨比死后装聋作哑,让人感到当时美国社会的冷漠与自私。

叙述者尼克则是一个旁观者,他不是这人格堕落中的一员,他以他的视角讲述了这发生在美国最繁华的东部的故事,故事的最后,尼克看清了东部的鬼影重重,世态炎凉,踏上了前往中西部的路途。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菲茨杰拉德在凭借其另一本小说《人间天堂》出名时还不满24岁,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这真的是莫大的讽刺。

菲茨杰拉德曾经这样形容欧美的三个国家: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而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世界各地的人都怀抱着一颗赤子之心来到美国追逐自己心目中的美国梦,但到了最后无非是追逐更多的金钱罢了,在这经济繁荣却充满功利的社会中慢慢迷失自我。所以,黯然神伤的故事总是发生在最为绚丽的时代。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2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3

古人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短暂又难忘的实习旅程就像白驹过隙般,飞速而逝,而这其间的感受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在每日紧张充实的工作环境中不觉间已经走过了一个月的实习期,回首这一个月的实习期,内心充满着激动,也让我有着无限的感慨。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工作。打工实践实践虽然很短,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

现在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与他人的交际能力。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

这次的认识时间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

作为一名在校学生,能在大一期间参加社会实习,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使我们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后,迅速的加以实践运用。巩固学习成果。同时,在大三学年,能对所学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化理解,便于更好的学习。这是学业上的优势。更为可贵的是,我们在实习中成长的更加成熟,无论是思想还是心理上。

由于我们一贯生活在校园中,时刻有老师、家长和同学关爱,生活可以说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很少接触社会,也很少吃苦。在这次酒店实习中,困难时刻严峻的考验着我们。通过这次实习,我比较全面地了解了酒店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业务,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同时还结识了很多很好的同事和朋友,他们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社会,他们拓宽了我的视野,也教会了我如何去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而作为一名还未走出校园的学生,我深知自己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对即将踏入的工作岗位又有着太多的陌生和神秘,在这种矛盾心理的促使下,我满怀着信心和期待去迎接它。初来酒店我就被它神秘的色彩、清新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所深深吸引,为能有机会在这个地方实习而感到庆幸。

来到酒店安排岗位,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还有很大的差距,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学习摸索,为此当让我选择岗位的时候,我选择了收银员这一岗位,因为它接触客人比较多,工作时间也比较紧凑,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绝好的锻炼机会。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收银员的角色,但我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收钱那么简单,其中也是一系列的复杂程序。

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

工作中我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领班的培训指导下,我很快的熟悉了酒店的基本情况和收银的岗位流程,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从前台到接待为客服务,一点一滴的学习积累,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收银员应具备的各项业务技能。

实习占用了我们大学里的最后一个暑假的时间,但是这和以往打的暑期工不同,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不是单纯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去换取报酬,而是当自己是酒店的一员,和各部门同事密切合作维护酒店形象和创造的利益。实习过程中,我们不会因为还是本科在读生而受到特别的礼遇,和其他心员工一样,从酒店基本知识和本职工作开始了解,偶尔做错事,也不会有人偏袒。

作为酒店的一员,穿上了工服,就要处处维护酒店的权益,要把自己和酒店紧密联系起来,要熟悉酒店的信息,要另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代表酒店的利益,时刻为酒店做宣传,提高酒店和自己的形象。实习过程中,让我提前接触了社会,认识到了当今的就业形势,并为自己不久后的就业计划做了一次提前策划。

通过这次实习,我发现了自己与酒店的契合点,为我的就业方向做了一个指引。另外,酒店的人才培养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学习机会,为我们提供了就业机会。实习实际上就是一次就业的演练,在实习中,我发现,其实学习不光充满在课堂上,社会上给你提供的学习机会更多。只不过,这个学习资源需要你的筛选。不象我们课堂上,老师永远教给我们的都是实实在在的真理性的知识。但是,社会上提供的学习资料更及时,利用效率更高。学习的机会时刻充实在生活中,学习中。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4

萧红童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便成就了《呼兰河传》。

在萧红的记忆里,童年,是最珍贵最美好的,童年有烦扰人们却走不过去的泥坑,呼之“盛举”;童年有化子们吐不尽的悲哀;童年有扎彩铺为死人准备的大排场;童年有害五个孩子大闹一场的麻花,和人们花光积蓄也要吃的豆腐;童年有美妙无穷,变化无穷的火烧云;童年还有在精神上的盛举;童年还有和蔼的祖父和承载欢乐的大花园;童年还有令人讨厌的祖母和奇怪的有二伯……

这些记忆是一篇叙述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正值青春,作者的玩伴却是丰富多彩的后花园。春,作者爱拔一个白菜,摘一个黄瓜,或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去了。夏天,呼兰河的火烧云也很美,一会儿像一匹马,一会儿又像一条大狗,变化无穷。秋天,后花园要封闭一次的,但秋雨之后,后花园中便开始凋零了。冬天,无聊了,就翻开储物室里的大箱子,里边总有许多好玩的东西,来消遣冬日漫长凝滞的日子。四季,自然的美妙与神奇总会带给作者生命中最初的期冀和梦幻。童年,那是作者最享受的人生中的纯真、没有被世俗侵扰玷污的青春年华。

但是,可能童年中的乐趣加起来也就这么多了吧。但还有一个一直陪伴着作者的玩伴,祖父。祖父总会包容作者调皮的一切,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常常笑得像孩子似的。祖父还教她唐诗,讲实在听厌了的故事。

可是到了第四章后,作者渲染气氛,语言稍有沉重,每节开头都是一句:“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因为那些小小的乐趣,已不足够满足作者渴求多彩新奇生活的欲望了。院中摆着的破旧物,没有缘由,任其自然,更没什么乐趣;房子外表高大威武,但内容空虚;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邻居们生活千年如一日的刻板单调,那粉房里的歌声,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呼兰河的人是寂寞的。他们都是像作者这样由小长到大的,但他们也已经习惯了。所以他们抓住一切看热闹的机会,不放过呆板单调生活中极少有的乐趣。他们生活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之中,必定要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等等,这是精神上的盛举。

呼兰河的人是愚昧的。节日的盛举,都是为鬼而做的,并非为人而做的。至于人去看戏、逛庙,也不过是揩油借光的意思。相比起来,作者没有鲁迅那样强烈的批评和嘲讽,而是以点滴的笔墨,缓缓地叙出作者对封建社会的厌恶和悲天悯人的情怀。

呼兰河的人是麻木的。小团圆媳妇是书中被迫害最深的,在那个没有一点人性一点温暖的非人间。“大缸里边,叫着,跳着,好像她要逃命似的狂喊”“当晚被热水烫了三次,烫一次昏一次”;而周围人呢:“看热闹的人,络绎不绝”“没有白看一场热闹,到底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他们眼见如此残忍的行为却大声叫好,一个人的死若是能带来点乐趣的话那就是好的。作者悲痛地描述了这种践踏,蔑视生命的行为,批评却又同情他们。是啊,这能怪他们吗?他们其实还是善良的,实在没有害人或自害的意思啊。他们同是被几千年传下来的思维、生活方式所害,最终成为一个个牺牲品。

呼兰河的人是消极的。那些漏粉的人一直唱着歌,那唱不是从工作所得到的愉快,好像含着眼泪在笑似的。逆来顺受,人生是苦多乐少的。逆来的,顺受了。顺来的事情,却一辈子也没有。有二伯,老厨子,老胡一家,都是这样。

不过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冯歪嘴子,他本该绝望,却镇静下来,照常生活着。他不似小团圆媳妇和王大姐那样无意的反抗,而是虽受限制,却寄寓着希望。

读到最后,心头很沉重,苦闷,直到心中五味杂陈难以平复。

《呼兰河传》就是这样一本书,风格明朗,却笑里含着沉痛。以一个孩子的小视角,反映出中国的一个大时代。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5

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哈利开始的生活并不好,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他从小被寄养在姑姑家。可是他的姑姑讨厌魔法,讨厌他。但是种种的阴差阳错却让他成功到魔法学院报到,开始了一段不平凡的生活。他机智、勇敢、善良、正义、乐于助人,它拥有两个与他患难与共的小伙伴。罗恩虽然有时表现的傻乎乎,但是他讲义气,能够与哈利共同挑战困难。郝敏是一位麻瓜家庭出生的小女孩,他天资聪颖,爱读书,爱钻研,懂得一些哈利与罗恩不知道的知识,她是哈利的得力助手,能在关键时刻为哈里指点迷津。在魔法师的世界里是讲究高贵与低贱的,出生于麻瓜家庭的他虽然被别人讥笑,但她始终不放弃,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三位小主人公虽然总是碰壁,走的道路虽然曲折,但是,情在左,爱在右,将这一路点缀的花香弥漫,有泪可掬不觉悲凉。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是啊,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记住这么一句话吧: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明又比脚更长的路。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大都是独生子女,受到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妈妈的宠爱,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们真是无地自容。

这本书吸引我的还有哈利那些美好的性格: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0以上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草房子的读书心得


《草房子》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痛苦的成长历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草房子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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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的读书心得1

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将书本重新拿起,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人们常说,把一本书反复看一百遍,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版本。我觉得,每一个版本的《草房子》中都不会变的,就是油麻地的孩子们那出诊的心灵和纯洁的感情。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桑桑跟随父亲来到油麻地接管油麻地小学期间,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

在这里,他经历了许多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明白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哲理。亲眼目睹甚至是亲生经历了一连串感人肺腑、撼动人心的故事:他和纸月之间毫无瑕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作斗争的悲凉与勇敢;残疾男孩细马的善良内心和他对尊严的执着坚持;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性光辉。在死亡的体验中,桑桑对生命深切而唯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担忧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桑桑幼小而简单纯真的心灵里印下了深刻的烙印。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德尔,并非是某一个人物,也不是某一件事情,而是每一个油麻地孩子的纯洁心灵和正直性格。他们可以开怀的笑,同样也可以纵情的哭,他们可以了无牵挂的疯玩,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在他们的心中永远都装满了甜蜜美好的事物。他们就像是纯洁的天使,在油麻地这片宁静的天空尽情飞翔。坦白说,我很向往自己能够像他们一样,生活的那么轻松,那么无忧无虑。

但在现在这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社会,我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靠双手争取来的,又怎会轻易放弃呢?我们整天都活在压力中,整天为生计苦恼,为事业烦心,根本没有时间放松,更别说抛弃一切了。也许震中方法不适合我们,也不明智,但我想,大家至少可以在心里保留一座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并且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累的时候就在里面小憩,让他成为你温暖的港湾,让你紧张的心得到释缓。如果有这样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像油麻地的那些孩子一样,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都在心里保留着那一座最简单的草房子。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2

曹文轩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草房子》就让我感受到了那种永不衰老的美。

那里有被水刷过的天空,绿油油的稻草,清新的空气,金色的草房子,美丽的白鸽,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纯洁无暇的童年……种种美丽的景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记忆中,多么令人憧憬,多么令人羡慕啊!

谁的童年都不可能永远快乐,桑桑也是这样。他得过一种怪病,去过大大小小的医院,吃过无数的偏方和药剂,都不见好转,受了很大的折磨。后来,在温幼菊老师的药寮里,温幼菊老师的故事让桑桑学会了说“别怕”。面对病痛的折磨,桑桑的坚持是一种坚强的美。

当我读到《红包》这一篇文章时,我被一个叫杜小康的男孩深深的感动了。是他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都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和他们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中,只要遇到点芝麻大的小事,我就想打退堂鼓;一遇到难题,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思考,而是请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匆匆忙忙,草草了事……今后,我一定要向杜小康学习,因为在我的心里,杜小康的那种不言放弃的精神美时时鞭策着我。

还记得书中的秦大奶奶吗?秦大奶奶奋不顾身下河去救乔乔,差一点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不就是雷锋精神么?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秦大奶奶仅仅是因为去捞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滑入到水中,被水淹死了。秦大奶奶的精神是一种舍己救人的美。

《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美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黑夜和白昼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3

合上《草房子》,抬头望见的不是楼房密集的喧闹小镇,而是那油麻地洒满阳光的草房子,还有那翱翔于屋顶的鸽群……心中很是满足。

这部长篇小说叙述了男孩桑桑和家人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生活。在这六年里,这个男孩经历了一个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童年。童年里有飞舞的白鸽、纸月的书包、爸爸的笔记本……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成长的美丽。

成长中有着愉快的童年。男孩桑桑是个成绩优异、品德高尚的孩子。在他闲不下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会去找自己的朋友玩。可是他非常顽皮,独自跑到镇上买了一只鸽子。回到家后还与自己的朋友为刚来的鸽子朋友做了一个新家。桑桑在每次遇到不开心都会去找鸽子玩。

成长中有着甜蜜的友情。一天,桑桑父亲桑乔的学校门里,来了一个转学生,她的名字叫纸月。得知纸月她家离油麻地有三里路,桑桑疑惑如果走那么远,那么纸月每天上学肯定会迟到。果不其然,纸月迟到不断。让桑桑一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纸月不继续在板仓小学读书呢?于是乎桑乔让桑桑去纸月家里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纸月每天都被板仓小学的几个男生拦住。桑桑立马回去和父亲说明了情况。在桑乔的帮助下,镇里领导联系了板仓小学的校长,教育了那几个男生,帮纸月解了围。

成长中有着温暖的亲情。没过多久,桑桑得了一种怪病,脖子上起了一个肿块。父亲带着桑桑四处求医,可是每个医生都说治不好。正在他们一家人濒临绝望的时候,油麻地来了一位郎中。虽然这位郎中不能医治桑桑的病,但是他介绍了一位能帮助桑桑的高人。桑乔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觉得有希望就一定要试试看。他急忙回家拿了钱,立刻背着桑桑上路了。他们步行了三天,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位郎中。可是老人家年事已高,使得桑乔父子有些不信任。不过都到这儿了,必须还得试一试才行。这位老郎中一看就知道桑桑得的是鼠疮,他马上给桑桑开了药方,让桑桑回家按时吃。一个月后桑桑脖子上的肿块消失了,父亲终于轻松了。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在童年的成长中,我们收获了友情,体会到了亲情。我感恩一切愉快、甜蜜、温暖的点滴,让我精彩地成长。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4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草房子》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__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

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

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5

我读曹文轩叔叔的纯美小说《草房子》,读着读着就情不自禁地流下感动的泪水。《草房子》讲述了油麻地的桑桑、杜小康、纸月、陆鹤等这些小伙伴,和桑乔、蒋一轮、秦大奶奶、温幼菊等大人们之间发生的事。

桑桑虽然淘气,经常调皮捣蛋,但是他非常正直,乐于助人,经常帮助同学,帮助孤苦伶仃的秦大奶奶。杜小康非常大方,经常和小伙伴分享自己家里卖的柿饼,后来因为家里的货船出了事,又坚强地照顾父亲,照顾家,不怕困难。纸月很懂事,有礼貌,学习非常优秀。陆鹤因为自己的秃头,有点自卑,但是他特别希望和大家做朋友。桑乔校长爱护学校的荣誉,蒋一轮老师热爱自己的工作,温幼菊老师常年喝药,从不间断,特别顽强。最让我感动的是秦大奶奶,为了救落水的孩子,差点丢了自己的命,最后竟然为了救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幸去世了。秦大奶奶最喜欢桑桑,所以在她入土的时候,油麻地的大人们从桑桑的头上取了一绺头发,希望秦大奶奶永远有桑桑陪着,不再孤单。

书中的油麻地,美丽的芦苇荡,非常令我向往,我觉得那是一个美丽的世界,没有一个坏人,每个人都很淳朴、善良、坚强、勇敢,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我要向他们学习,永远做一个心灵真善美的好孩子。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观潮》的优秀读书心得范文


《观潮》,写了时南宋期钱塘江海潮的雄伟景象,水军演习的动人场景,吴中健儿高超的弄潮技艺和老百姓踊跃的盛大场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观潮》的优秀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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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潮》的优秀读书心得范文1

翻开飘着纸墨气息的新书,一篇名为《观潮》的课文引入眼帘。观潮?潮水是什么样子的?对于我这个生活在内陆的孩子,很难见到潮水翻滚的壮观景象!怀着好奇心,我捧起课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观潮》这篇课文主要描写了一年一度的钱塘江大潮的壮观景象。

午后一点左右,从远处传来隆隆的响声,好像闷雷滚动。过了一会儿,响声越来越大,只见东边水天相接的地方出现了一条白线。白线很快向我们移来,逐渐拉长,变粗,横贯江面。再近些,只见白浪翻滚,形成一堵两丈多高的水墙。浪潮越来越近,有如千万匹白色战马齐头并进,浩浩荡荡的飞奔而来;那声音如同山崩地裂,好像大地都被震得颤动起来。

文章通过对潮来前、潮来时和潮头过后的生动描写,如:闷雷滚动、水天相接、齐头并进、浩浩荡荡、山崩地裂、漫天卷地、风号浪吼等词汇,使我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钱塘江大潮是如此的雄伟壮观。

通过读这篇课文,使我们看到了大自然的瑰丽和神奇。钱塘江大潮真不愧为天下奇观,大自然像魔术师,她的杰作令人惊叹与震撼。

《观潮》的优秀读书心得范文2

本学期开学的第一课就是《观潮》。文中主要讲:钱塘江大潮,自古以来被称为天下奇观。潮来前,江面很平静,几座小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还有镇海古塔、中山亭和观潮台屹立在江边。潮来时,只见东边水天相接的地方出现了一条白线。那条白线很快移向观潮台。再近些,只看见白色的浪花翻滚,形成一堵两丈多高的水墙。犹如千万匹白色战马齐头并进,浩浩荡荡地飞奔而来;那声音如同山崩地裂,好像大地都被震得颤动起来。潮过后,余波还在漫天卷地般涌来。过了好一会儿,钱塘江才恢复了平静。

通读这篇优美的文章后,使我了解到钱塘江大潮的壮丽与奇特,让我更加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从今往后,我要向作者好好学习,细心观察身边的美丽风景,用自己的笔,勾画出家乡的美景!

《观潮》的优秀读书心得范文3

开学第一周我们学习了《观潮》一文。通过读课文使我知道了,本文记述的是一次观潮盛况,写的是作者耳闻目睹的潮来前、潮来时和潮头过后的景象,描写了大潮由远到近,奔腾西去的全过程,描绘出江潮由风平浪静到奔腾咆哮再到恢复平静的动态变化,写出了大潮的奇特、雄伟和壮观。题目是文章的眼睛,本文的题目高度概括了文章的主要内容。

钱塘江的海潮是天下间最壮观的。从每年的八月十六至八月十八,这期间海潮最盛大。当海潮从远方海口出现的时候,只像一条白色的银线一般,过了一会儿慢慢逼近,白浪高耸就像白玉砌成的城堡、白雪堆成的山岭一般,波涛好像从天上堆压下来,发出很大的声音,就像震耳的雷声一般。波涛汹涌澎湃,犹如吞没了蓝天、冲洗了太阳,非常雄壮豪迈。

阅读本文,我们惊叹于钱塘江潮的奇丽与壮美。潮来,汹涌澎湃,气势磅礴;潮去,于波汹涌,漫天卷地。此情此景,令人沉醉,让人震撼,使人不禁发出由衷的赞叹:钱塘江潮真是不愧为自古以来的“天下奇关”!

《观潮》的优秀读书心得范文4

我今天学习了语文书上的第一课《观潮》,课文主要讲了作者去钱塘江旁的海宁市盐官镇观潮的所见所闻,告诉我们要留心观察周围的事物。

上次考试作文是写景物,我一下子难住了,因为我从来没有观察过周围的花草树木。那次的作文只是粗略写了写,没有写详细,结果一下子扣了八分。从那之后,我开始认真观察事物,看到花,我闻闻香不香;看到树叶,我摸摸厚不厚;看到石头,也摔摔硬不硬。在下次考试中,作文只扣了三分,老师表扬了我,说我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我十分开心。

还有一次老师问我们:“生活中什么最美?”班里鸦雀无声。上次观察事物有了经验的我高高地举起了双手,我说:“生活中花草树木是最美的`,只要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就可以发现大自然的无数美景。”老师说:“你说的太好了,你是从哪里受到的启发?”我回答:“就在我们语文课文第一课《观潮》。”

读了观潮,我明白了,只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就可以发现生活中的处处美景。

《观潮》的优秀读书心得范文5

今天,我们学了《观潮》这一课,这一课主要说了:浪的高大、壮观。

钱塘江大潮,自古以来被称为天下奇观。农历八月十八是一年一度的观潮日,这一天早上,我们来到海宁市的盐官镇,据说这里是观潮的好地方。我们随着观潮的人群,登上了海塘大堤,在雨后的阳光下,几座小山在雾中若隐若现。这是海塘大堤上的人早就人山人海。大家昂首东望,等着,盼着。

午后一点左右,从远处隆隆的响声,好像闷雷滚动,顿时人声鼎沸,我们踮着脚尖往东望去,只见东方水天相接的地方有一条白线。

白线慢慢向我们移来,逐渐拉长,变粗,横贯江面。在近一些只见白浪翻滚,形成一堵两丈多高的水墙。浪潮越来越近,犹如千万匹战马齐头并进,浩浩荡荡的飞奔而来;那声音有如山崩地裂,好像大地都被颤动起来。

通过这篇课文,让我们看到了我们生活中也有美丽的一片,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美丽。

《观潮》的优秀读书心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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