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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问题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C语言的读书心得。

“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书是一股清泉,沁人心脾。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一篇优质的读书心得应该是什么样子?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C语言的读书心得”,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学习c语言不能停留在学习它的语法规则,而是利用学到的知识编写c语言程序,解决实际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C语言的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C语言的读书心得篇1 学习C语言已经一年多,对C也算得上半个入门者,期间也写过一些自娱自乐的代码。其实个人认为无论学习什么语言,最重要的是掌握习编程思想,然而C语言一种学习编程思想的基础语言。所以,C语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课本

无论用的是什么书,要学好C语言,把书上的每一个例题、习题的代码读懂,这是学C最基本的要求。弄懂每一章的内容是什么?在C语言中有什么用?并尝试修改每一个例题的代码,采用不同的代码来实现题目的要求。

二、课堂

在每一节课上,注意老师讲的内容,有的知识,老师稍微提点,你就能弄懂,但是自己看书,或许你几天也弄不懂。老师更能清晰地让你明白所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在课堂上,尽可能多的在草稿纸上写下你自己的代码,让老师看或是自己上机调试。

三、笔记

无论学习什么知识,笔记是重点,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一个认真学习的人,总是记了很多笔记的,想学好编程,你的笔记本上总有课本上的每一个例题代码的核心部分。以及八大经典的算法举例,递推、递归、穷举、贪心、分治、动规、迭代、分枝。

四、交流

想学好C语言,交流是必须的,尤其是学习C语言的新手,这里,我向大家推介百度C语言贴吧,这里有很多的学习者,也有很多高手,在这里你能学到课本以及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和他人交流也是很重要的。

五、上机练习

这是学习好C语言的关重要的环节,无论你编程学得多好,上机实现才是目的,所以,不怕要辛苦,把你的每一段代码都敲进计算机,让计算机来实现,这样有助于你对程序的理解,并试着修改你的代码,让你的代码更精简,效率更高。平时没事的时候,在计算机上多敲代码,一个编程厉害的高手,他的计算机上会有多代码。

想成为编程高手的军规:

1、大学生活丰富多彩,会令你一生都难忘,但难忘有很多种,你可以学了很多东西而难忘,也会因为什么都没学到而难忘!

2、编程不是技术活,而是体力活。

3、C语言是基础,很重要,如果你不学好C语言,那么什么高级语言你都学不好。

4、计算机专业是一个很枯燥的专业,但即来之、则安之,只要你努力学,也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5、学习编程的秘诀是:编程,编程,再编程。

C语言的读书心得篇2 说到我学习C语言时,真是用千言万语呀!记得刚开始学的时候,我的C语言学的并不是很好,学期都过了快一半了,对C语言还是一知半解的,我是第四小组的组长,组长的职位给我了很大的压力,我一直认为做学问都要做到这一点,要么做到最好,要么就不去做它,本着这样一个心太,我下了一个决心就是要学好C语言,开始我用了最笨的方法,就是一个厚厚的本子,一支笔,一本C语言书,天天有事没事抄程序,不管什么程序,我都不放过,一个一个的抄,抄了有好几个本,回到宿舍就在机子上调程序,一个月过去了,老师让做C语言项目,是一个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在当时这样一个项目对我们来说真是难度不小,可是我本着一个试一试的心太去做了,一个打死我都不敢相信的奇迹出现了,这个程序我写出来了,而且几乎是一气合成,而且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写了足足有六页的代码,看着写在本子上的代码我有点不相信,这怎么可能呢,当晚我没有睡着觉,高兴啊,谁能睡的着。做这个项目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再大的程序也是有不同的小程序组成的,因为我天天抄程序,抄的全是小程序,做这个大点的程序的时候我发现全是一个一个的小程序,抄了一个月的程序,当然能很顺利的就写出来了。

后来我明白了,抄程序是最笨的方法但我认为它是进步最快的方法,抄程序是积累经验的时候,而做项目才是真正把所学为所用的时候,可以说只有你做一个大点的项目出来才能真正是说明你学到了东西,你会用所学的东西,要不然就算你学的再多,不会用也没用啊,我还发现有很多同学,在学飞C语言的时候比我学的要好,可是他们却做不出来项目,就是说学会了但是不会用,那我说还不如不学呢。有点浪费时间。做学问特别是计算机一定要做的精准,比如说一个语句一个关键字,你一定要把它几乎所有的用方法都能清楚明白,比如说print语句,对于它你一定要明白什么时候用,这些你都要非常的清楚明白,要不然说不定那一天你用会碰上麻烦事,一句话要学精了,语法掌握住了,接下来就是写程序了,其实抄程序并不是说一直没有目的去抄,你会发现当你抄一段时间以后就不用再抄了,因为大部分都是一样的你一看就知道怎么写了,当你一看到程序就知道它什么功能,那里有错的时候,那你的成绩可是进步不小啊,这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只要你用心一个月足够了。

跟大家说几点经验1.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几点,不会的一定要问明白,不管谁能让他教会你知识就是你的了,要学会让知识为我所用。在看书的时候一定要做好标记,特别是不懂的地方一定要标明是什么意思。

2.在学习语言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动手,不要只说不做,这样会行成眼高手低,不管什么样的程序都要亲手做过才能说会了,不要整天说我不会学不会,其实是你不想学,只是你下决心抄一个月程序,我保证我能有大的进步,其实当你抄到一周到两周的时候你就会特想抄,因为你会发现程序你能看懂了,能帮别人调程序了,有一种成就感呀!它会让你更加努力的去学习。

3.再一点是我建议大家在上课的时候少看课本,课本要在下课的时候看特别是上课前一定要先看看课本,上课的时候呢就不要看了,不要老师讲到那个问题了你马上在书上找,这样不好,会影响你的注意力,其实还真不如注意听老师讲呢?因为你要是一边听一边看课本,你是看到了书上的答案但是老师的思路你没有听到,而要是你不看的话,你听明白了思路,一定是想迫切的看到结果,这个时候看课本才是记的最死的时候,学习要的是就是个效率吗?

4.提醒大家学习要讲效率,我发现有很多同学天天学习,每天最早到教室,走的又最晚,别人玩他在学,别人学他也学,可是别的一天30%的学习时间却比他们一天50%以上的学习时间的效率要高上不仅仅是几倍的问题,所以我要说的是不要对别人说你天天在学习,要说你天天在进步,学习不是要你学习了多久是,是要你学了多少东西的,你学一小时还没有别人学一分钟的效率高,难道自己不是浪费时间吗?不想学的时候就不要学,出去玩一会儿再来学说不定会有更好的效果。希望这些经验能跟大家分享一下,最后还是要跟大家强调一点,抄程序是学好C语言的最好最快的方法。

C语言的读书心得篇3 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计算机在人们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而c语言作为一种计算机的语言,我们学习它,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计算机,与计算机进行交流,因此,c语言的学习对我们尤其重要。

在这个星期里,我们专业的学生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了c语言程序实践学习。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对c语言这门课程学习了一个学期,对其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也仅仅是停留在了解的范围,对里面的好多东西还是很陌生,更多的在运用起来的时候还是感到很棘手,毕竟,万事开头难嘛。

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的这次实践课程老师并没有给我们详细的介绍,只是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了几个比较重要的实际操作。包括了程序模块处理.简单界面程序.高级界面程序.程序的添加修改.用程序做一元线性回归处理以及用c语言程序来画粒度分布图等这几样比较重要的时间操作。

上机实验是学习程序设计语言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特别是c语言灵活、简洁,更需要通过编程的实践来真正掌握它。对于程序设计语言的学习目的,可以概括为学习语法规定、掌握程序设计方法、提高程序开发能力,这些都必须通过充分的实际上机操作才能完成。

学习c程序设计语言除了课堂讲授以外,必须保证有不少于课堂讲授学时的上机时间。因为学时所限,课程不能安排过多的统一上机实验,所以希望学生有效地利用课程上机实验的机会,尽快掌握用c语言开发程序的能力,为今后的继续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矗为此,我们结合课堂讲授的内容和进度,安排了12次上机实验。课程上机实验的目的,不仅仅是验证教材和讲课的内容、检查自己所编的程序是否正确,课程安排的上机实验的目的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加深对课堂讲授内容的理解

课堂上要讲授许多关于c语言的语法规则,听起来十分枯燥无味,也不容易记住,死记硬背是不可取的。然而要使用c语言这个工具解决实际问题,又必须掌握它。通过多次上机练习,对于语法知识有了感性的认识,加深对它的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就会自然而然地掌握c语言的语法规定。对于一些内容自己认为在课堂上听懂了,但上机实践中会发现原来理解的偏差,这是由于大部分学生是初次接触程序设计,缺乏程序设计的实践所致。

学习c语言不能停留在学习它的语法规则,而是利用学到的知识编写c语言程序,解决实际问题。即把c语言作为工具,描述解决实际问题的步骤,由计算机帮助我们解题。只有通过上机才能检验自己是否掌握c语言、自己编写的程序是否能够正确地解题。

通过上机实验来验证自己编制的程序是否正确,恐怕是大多数同学在完成老师作业时的心态。但是在程序设计领域里这是一定要克服的传统的、错误的想法。因为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可能你会想办法去掩盖程序中的错误,而不是尽可能多地发现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自己编好程序上机调试运行时,可能有很多你想不到的情况发生,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逐步提高自己对c语言的理解和程序开发能力。

2.熟悉程序开发环境、学习计算机系统的操作方法

一个c语言程序从编辑、编译、连接到运行,都要在一定的外部操作环境下才能进行。所谓环境就是所用的计算机系统硬件、软件条件,只有学会使用这些环境,才能进行程序开发工作。通过上机实验,熟练地掌握c语言开发环境,为以后真正编写计算机程序解决实际问题打下基矗同时,在今后遇到其它开发环境时就会触类旁通,很快掌握新系统的使用。

3.学习上机调试程序

完成程序的编写,决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你认为万无一失的程序,实际上机运行时可能不断出现麻烦。如编译程序检测出一大堆错误。有时程序本身不存在语法错误,也能够顺利运行,但是运行结果显然是错误的。开发环境所提供的编译系统无法发现这种程序逻辑错误,只能靠自己的上机经验分析判断错误所在。程序的调试是一个技巧性很强的工作,对于初学者来说,尽快掌握程序调试方法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一个消耗你几个小时时间的小小错误,调试高手一眼就看出错误所在。

通过这次为数不多的几天计算机实践学习,我们了解了一些关于c语言的知识,理解巩固了我们c语言的理论知识,着对我们将来到社会工作将会有莫大的帮助。同时它让我知道,只要你努力,任何东西都不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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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语言实习心得范文


总之,这一切都成为我记忆里面的一个篇章,更是在C语言编程上的一个里程碑,这是实习心得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c语言实习心得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c语言实习心得范文篇1

一周的C语言实训,虽然时间略显仓促,但却让我学到了很多实际运用的技能!

首先,在实训中的第一步是编写功能较为单一的小程序,虽然是小程序,但所用的知识却都是我们本学期学习的重点知识。在做题的过程中让我们把这些知识复习了一遍,强化了知识!

其次,这次作中所碰到的题目,在实训中已经接触过,所我们都比较深知这些题目的要求和算法,因次在编写小程序时比较快,而且算法也是比较简化,运算准确。鉴次我明白很多编程题要经过多次编写修改与调试,才会得到最简略的算法。

再次,平时我们学C语言视乎都是为了考试或者做一些比较常规的题目,而这次实训却给我们的将所学知识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让人更有激情,这就是编写软件的在雏形,也让我们感受到了编写软件程序的乐趣。但是不仅仅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在运用所学知识的过程中,记住这些知识,并能够广泛的运用!

虽然我这次是编写一个菜单的程序,但是如果我么留心的话,我们身边有许多电子设备都是内置有程序的,我们也可以在此次专题实训过后,自行确定其他的专题进行编写程序,这样可以让我们的知识更加深化丰富!

这次实训似乎是对我巨大的考验,程序在不慌不忙的进行着,按照我自身的进度,提前完成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很多客观条件让我不得不在最后的时间里才上交的作业。每当我把程序写完以后,却由于每一台电脑的识别格式不一样而导致我所写的文件一次次的被损坏,尽管这样,我仍然没有放弃,最后还赶在截止时间到来之前上交了我的作业!

这一次编写大作业的程序又让我感受到学程序可以锻炼缜密的思维了。因为平时练习的都是小程序,所以句段比较少,一些错误都很容易被检查出来,但是这次实训却是上百段的语句,难以检查,似乎也没有经验去怎么检查,那一刹那感觉到很急,但又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又不轻易的向老师询问,因为好像蛮简单,相信自己能够检查出来,所以我一般都是独立思考的完成的,只有少部分是在老师和与同学讨论下完成的。

在编写程序中,真的是细节决定成败,因为不管程序的语句是多是少,但是只要有一条语句或语法不正确,就不能使程序得到所需要的结果。没能够使自己编写出来的程序等到想要的结果,意味着这是一个不理想的程序,对于本次编写来说则是失败的。

c语言实习心得范文篇2

在初学C语言的一个学期后,我们进行了C语言实训阶段,尝试编写一个比较复杂的程序系统。在为期一周的时间中,我们同组的同学共同的感受是:C语言实训和平时上课所接触的程序是有很大不同的,所经受的考验和克服的困难是平时所无法比拟的。好在同组的搭档们精诚合作,分工明确,有问题共同解决,攻克了C语言实训的复杂程序。在这里,我作为其中的参与者,感触良多。

在这次实训中,我对对C语言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认识,也对这个学期学的知识得到巩固,还尝试运行编程,每次运行程序成功,让我对下面的项目就充满信心。通过自己与同学合作编写程序,最终把最初的理论知识转化基本技能。这次的实训,使我对C语言的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

还是这次实训,最令人激动的就是合作做项目,虽然那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项目。每天大家来得很早,大家在一起学习,取长补短,我们很好的在实训中长知识,提高我们的学习热情。实训中深切体会到了老师认真负责的伟大的精神和热情为同学指导的促学方式,虽然对有些时候老师没给我们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些小抱怨,但是到了结束时才知道,这种教学让我们自己学会了自学,学会了去看懂别人的代码。更多是老师给的感动,每天在我们来之前就到了教室,在讲课中海给我们分享他在公司上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还有那些我们应该注意的事项,这些是平时上课时无法学到的,是更深层次的巨大收获。

通过这次实训,也使我们发现了许多问题。

在实训中,我们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的知识没学好,基础知识没理清,而且许多东西还要去翻书,去上网搜索。而且遇到一些小错误运行不出来,就会烦躁不安,觉得有些自暴自弃或者抱怨项目的变态,以后要克服,尽量保持一颗良好的心态,学好C语言,也学好用C语言编写一个按要求的系统。

还有就是对于未来,近程就是下学期,我觉得我还有许多方面需要提高。

首先我要继续学习好C语言的基础知识,然后能在电脑上熟练的运用。然后每天都能写一些程序,上网时候多看一些优秀的教程和优秀的代码。遇到问题时多和同学讨论,并且多弄出几套方案,多锻炼自己结局问题的能力和与同学合作的能力。

总之,这一切都成为我记忆里面的一个篇章,更是在C语言编程上的一个里程碑。

c语言实习心得范文篇3

在初学C语言的一个学期后,我们进行了C语言实训阶段,尝试自己编写一个比较复杂的程序系统。在为期两周的时间中,我们同组的同学共同的感受是:C语言实训和平时上课所接触的程序是有很大不同的,所经受的考验和克服的困难是平时所无法比拟的。好在同组的搭档们精诚合作,分工明确,有问题共同解决,攻克了C语言实训的复杂程序。在这里,我作为其中的参与者,自然感触良多。

刚开始接触到C的时候,我已经学过一些有关VB的内容,这个在算法和思维上稍微有点帮助。回想本学期的学习,首先,最基本的,是C的数据格式,让我们知道整数,浮点数以及字符常量在C中的运用。然后,在学会了数据转化,以及熟练的可以对各种数据处理之后,我开始进行有关数据结构,像数组,结构体等的学习,因为有的东西从现有的知识来看都是非常简单的,还没有联系到指针等等一些复杂的概念。可是,仅仅学会这些是远远不够的,C语言中,还有很多更加经典、重要、实用的知识。

说说函数。虽说很多程序语言都有函数这一内容,但我觉得C语言的函数是最有魅力的了。学习函数的方法是比较简单的,只有两个字牢记,即:牢记函数的功能,牢记函数的用途以及如何输入输出。函数从本质上讲是一段通用程序,用它可以帮助我们节约很多编程的时间,学习C语言的高人都说,一个聪明的编程者在编写程序前往往总是先找自己所编写的程序中有多少是可以用函数来代替的。比如,大家可以作一个比较字符串的实验,用C语言中的strcmp函数只要一句话,而自己编写的话,30句都很难实现,可想而知函数的实用和快捷。在我们C语言实训的代码中,函数更是得到了充分的应用,可以说,实训题目的复杂代码,就是用无数个函数的调用和嵌套积累出来的。

要注意的是,有的同学刚刚开始的时候,都是被一些大的程序激励的,所以当开始的时候看到繁琐的数据转化和简单的算法,都觉得很无聊,都想自己做几个自己满意的程序来看看,虽然这种想法很好,但是,我们说,没有基础,纯粹是搬照一些现成设计方法,是不足取的。要知道,程序设计讲究的是个人的思维的,假如刚开始就被一些现成的思想束缚住,以后就会觉得很无趣。

我们知道,指针其实是C语言的灵魂,许多的数据结构在我们学到这里之前都可以说是精通了。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让数据结构在指针中运行。当然,刚刚开始接触到这些新的东西,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所以我们一定要用非常形象的思维去看待指针,不能太固化。所以,新的东西,比如结构体在指针中的表现方法,数组及多维数组在结构体中的运用,都一点一点的加了进来,同时丰满了我们对原来C的数据机构,数据表示的理解。当我们完成了这三步的学习,我们已经可以自豪的说,我们的基础都扎实了,可以进一步的学习有关算法,设计概念等等深层次的东西了。

但是,指针,结构体,这些太抽象的东西,在学习C语言的时候我们就有点似懂非懂,可是在眼下的C语言实训中,像这么重要的C语言知识,一定要达到能熟练掌握,实际运用的程度。在实训的大程序中,结构体在指针中的表现方法,数组及在结构体中的运用等具体的技术环节,都得到了体现,不会指针,我们的工作是没法展开的。所以,在实训期间,大家在巩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逐块攻克实训课题,克服了困难,自信心得到了提高。

最后,谈谈我们组的程序软件。商店商品管理系统,是一个比较利于应用,解决实际问题,方便实际管理的程序。设计代码比较复杂,结构比较严谨。在程序编写的1周左右的时间里,组员们遇到了上述的困难,包括程序设计构思,甚至是指针等某些知识点的欠缺,导致的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但是,当大家一起团结协作,解决了这些困难之后,发现自己也可以编写复杂的、应用性的程序了,更发现自己对C语言这门学科的兴趣也提高了。

当然,我们编写的商店商品管理系统,还存在很多疏漏和不合理之处。比如,程序复杂冗长,如果时间充裕,我们将在不改变程序运行结果的基础上,简化程序,使每一句更加精辟,总体上更加简化。另外,在程序的外观上,我们由于时间问题,没有做更多的修饰,运行起来显得比较死板、枯燥乏味。如果增添一些色彩和其他效果,我们的程序也许会更加完美。

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


《城南旧事》一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惊天动地,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个个画面就如在梦中铺展开来,向我们展示的老北京。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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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1

《城南旧事》是著名的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对自己儿时居住过的老北京城南的思念而写下的回忆录。通过主人翁英子童稚的双眼,展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

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我们仿佛能听见她轻轻的叹息,以及对童年的眷恋,对时光流逝,物是人非的感叹。想要去抓住童年的时光,却只剩下回忆。那美好的时光悄悄地“溜”走,越走越远……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2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看了第一句词相信很多人就可以哼出那熟悉的旋律,虽然未必知道这是奥德维的名曲。歌名叫《送别》,但我更愿意叫它《骊歌》。同是李叔同填的词,不知道为什么和我们小时候唱的《送别》不同,但《城南旧事》的开头就是抱笙加竖琴的《骊歌》……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这本书就是《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看完书后,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垂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D?D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此刻,我不禁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还是名篇佳作,它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这本书,的确让人沉醉,它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3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留给大家的一部经典之作。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小英子,也就是《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她是台湾苗栗人,她五岁随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居住。《城南旧事》一书既是她童年生活的写照,更是当年北京平民生活的写真。

《城南旧事》这本书分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五篇。在第一篇《惠安馆》里,那个常常站在惠安馆门口,梳着大辫子的女子秀贞,是故事里人见人说的“疯子”。但在英子眼里,秀贞却是她的朋友,她不仅仅认识了秀贞,还与一名叫妞儿的女孩成为了好朋友。

第二篇《我们去看海》写的是英子与一个小偷的约定。但始终没有实现。英子在他们家附近碰到了一个小偷,英子和他成了道义上的朋友,英子喜欢听他讲故事。英子对他说要分清海和天,所以他们约定要一齐去看海。在英子眼里这个小偷性情和善,但最后他还是被抓了。所以没有实现他们的约定。

《兰姨娘》讲的是兰姨娘敢于逃出旧家庭,勇于追求感情。最后与一个革命青年德先叔远走高飞,开始了新生活。

《驴打滚儿》讲的是英子家的保姆宋妈日夜思念她的儿妇,不明白他们过得怎样样。她把英子当成自我的孩子一样对待,以寄托自我的思念之情。

最后一篇写的是小学毕业的英子,告别了童年,开始担负起生活的职责。这篇文章写出了英子失去父亲的悲伤,以及对人生无常的感慨。

通常一本书能够带我们感受快乐、悲伤、失败的痛苦、成功的喜悦。也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就这本书把我们带回到了那个时代,让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所以书籍能够带我们“穿越时空”,让我们了解以前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开阔我们的视野。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4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以清新和隽永的散文叙事风格表现了一个时代“童年往事”般的心理路程。全书大多数故事是以小英子的视角为主线,许多的生活细节都洋溢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都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温馨:象学校的阵阵钟声和孩子们的阵阵歌声,还有那辘轳井,那水车,以及在烈日下吐着舌头的狗和那条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这样,随着她那纯真目光的追溯,“一切都离我而去”的伤怀情绪显得尤为真切,同时也更加凄婉和痛楚——“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学生读起“小英子”的故事更加亲切,从温婉如水的叙事中很容易消弥时空的距离,去体味那段老北京的风俗长卷和历史回音。从而对自己的童年有一种全新的体味,更好地描画属于自己的人生黄金时光。童年是人们记忆中挥散不去的一瓣瓣心香,是人们情感深处发酵过的一坛陈年老酒,所以孩子们在阅读《城南旧事》的过程中,同样会用自己的心滋润着孕育着属于自己的那一幕幕永远无法重来的“城南旧事”……

或许现在的浪花们读这本书海略显困难,但是“珍贵的东西慢慢生长”,家长朋友,请和你的孩子一起阅读,并鼓励孩子坚持阅读!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5

淡淡的哀愁,沉沉的相思。

——题记

我一向对名着不太感冒,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束之高阁了。《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也让我忆起了童年往事。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那里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小时侯爱听故事,爱问“后来呢?”,爱帮助人,动不动就拍拍胸脯,说一句“包在我身上”,不懂大人为什么会互相讨厌对方,因为在“我”的眼里,他明明是个好人啊。看不明白大人们为什么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我们”在一起玩时,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即使闹翻了,哭鼻子了,到第二天还是一样在一起嘻嘻哈哈。

为什么我们总是羡慕孩子的无忧无虑,那是因为他们的世界里没有戒备,没有心计,只是单纯的。

“看见东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


《师说》开宗明义,“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也就是说,老师,是用来传授道理、讲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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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1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之师与今之师有太多的差别。古人尊师那种真挚、心无杂念的纯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早课前对孔子的顶礼膜拜也是极其虔诚的,那种九十度的鞠躬礼叫你不真诚都不行。古之师是既严肃又严厉的,绝不像我的教师那么和蔼可亲。我们早已没有了体罚和训斥,而我从国学经典的墨香中似乎听到了戒尺打手板的啪啪声,也听到了再罚抄一百遍的斥责声??今天的我们已经习惯于老师的表扬和再奖你一朵小红花的呵护。

古之师与今之师的工作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传道、授业、解惑,只不过是方法与教学形式不同而已,那么今天的师者又应拥有怎样的胸怀呢?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得好,“要播撒阳光到别人心中,总得自己有阳光”。教师照亮学生心灵的阳光靠的是爱的暖意和人格的力量,就是现在提倡的师德。我们每一个孩子都更信服和尊重师德高尚的老师,那么何为师德高尚呢?即师者对名利的淡,拥有行云流水般淡泊的胸怀,从而叹情感人,以德育人,以此照亮求知者前行的道路,启迪了一颗颗求知的心。师者的心更是对事业的浓,潜心教改,勇于实践,大胆开拓,不仅备好课,更给我们上好课,并善于总结反思,及时对我们进行辅导,用勤奋的心播种教育教学的春天。像孔子那样善于譬喻、循循善诱;像鲁迅那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像魏书生那样充满睿智,用特别的方式实施特别的.教育;像陈寅恪那样追求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

让师者的内心闪烁出更美的光辉,照亮了我们,照亮了世界。让我们把最崇高的敬意献给无私奉献的普通教师。正因为有了他们,世界才变得如此和谐、美丽。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2

师者,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最亲近的一种职业,可我们又对老师这个职业有过多少了解呢?古代的韩愈就对“师者”有过独特而富有深意的见解。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此句出自《师说》,解释了老师的作用。每个老师都有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的职能,无论在古代还是现如今,只要掌握真理,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好老师,假如一位教师不能“传道”,他也就不能成为教师了。“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页在不断提醒我们“师”和“道”是密不可分的。“道”是“师”存在的先决条件,“师”是“道”传播的社会载体,总的来说,“道”是“师”存之根基,“师”是“道”存之体现,“道”存所以“师”在,这也是韩愈所谓“师道”。

在我看来,对于教师而言,做好本职工作不仅在于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完成教学任务,更在于要有一颗大爱之心、仁心育人、爱生如子,例如在地震中,第一时间帮助学生逃生的教师们,他们敢为人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回想韩愈在《师说》中的所言,我认为他们不仅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而且将自己的责任进行了升华。于我们学生来说,要学习古代圣人的“从师而问焉”,就要做到学无止境、不耻下问,才会“圣益圣”,并且不能向士大夫那样“耻学于师”,不然就会“愚益愚”。例如有时,我们在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很难会开口向他人请教,然后问题就会越攒越多,最后就不知道从何解决了。

在《师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孔子了,他是一位出色的老师,同时也是一个虚心向学习的学生,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确,许多人一起行走,其中必有能当我老师的人。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必定会有些方面不如别人。孔子被称为圣人,但他还是不耻下问,他曾以郯子、苌弘等人为师,难道他的学问不如他们这些人吗?不!他只是想学到其他他不会的知识罢了,所以大家在一起学习可以优势互补。可现如今,人们的学问还远不如圣人,可他们也不肯向老师或他人学习,这样的话,人又会有什么进步呢?

不仅如此,孔子还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说的就是每个人都可以作别人的老师,只是看你擅长哪方面而已。

《师说》中还蕴含着许多人生道理,有时或许会被我们所忽视,但要是反复多读几遍的话,就会感受其中的韵味。所谓“温故而知新”应该说的就是这个吧!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3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老师更是一种高尚的存在,作为一种社会模范和智慧典范,老师们一直潜心教学、培养人才,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从古至今,老师们除了传授给我们无数的道理真谛之外,他们更是一丝不苟的教授我们学业和知识,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会耐心细致的为我们解答疑难问题,拥有这样无私的他们,这真真是社会的福音,也是学生的幸运。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对我们来说老师并没有年龄和贵贱之分,只要是比我们懂道理的人那就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是会我们不擅长的东西那也是我们的老师,所以不管旁人是什么身份,只要他们能教会我们一些知识和技能,那他们就是值得我们虚心请教的恩师。此外,就算是圣人也没有一个固定的老师,对学子来说老师是可以有很多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论什么时候,我们一定要虚心请教别人,只要可以从旁人身上学到有所受益的东西,那我们就必须去潜心学习,切不可盲目自大,也不可目中无人。

向老师请教学习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相反那是一种特别明智的选择,因为在学习上切不可不懂装懂,只要是我们不懂不会的,那我们就应该不耻下问,因为只有潜心求教了才会知其纹理。

世人以为折腰去跟别人请教是一件很没有尊严的事情,所以他们宁愿自欺欺人也不愿去虚心求道,因此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有好的长进,也难怪他们成不了圣人。而与之相对的是,那些圣人明明已经智慧超群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停下学习的步伐,尽管他们的学问已经超出常人很多了,但是他们还会孜孜不倦的去学习、去请教,他们这样敏而好学的品质很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品鉴。

总之,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和好的学习心态,只要我们可以做到尊师重道、不耻下问,敏而好学这三点,我们一定可以成为一个有智慧、有前途的人。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4

这周和女儿在读韩愈的《师说》,这篇文章是我高中学习的文言文。想当初是为了考试而学,今时今日和孩子再次素读,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为人父母,教育孩子是我们的本分,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仔细反思,我们这个老师合格吗?或许从《师说》中能找到答案。

《师说》开宗明义,“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也就是说,老师,是用来传授道理、讲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的。因此,为人父母者首先要为孩子打下做人的基础,学习知识和技能相对是其次的。不可本末倒置。我们和孩子共同素读经典,其实就是在提升自己,自己提升了,孩子自然能够引导好。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每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都是一块洁白无暇的璞玉,如果不精心打造、恰当引导,想成长为一块美玉也是很难的。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和孩子相比,我们多了丰富的人生阅历,但不得不承认,我们或许也沾染了一些不良的习性,反观内视,孩子某种程度上也是我们的老师,如果没有孩子,我想很多父母大概不会在而立在年还捧着经典自得其乐地素读吧,至少我是如此。所以,深深地感谢孩子带给我们的因缘。

“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无论高低贵贱,无论年长年幼,道理存在的地方,就是老师所在的地方。比如,在经典诵读中,适当转换角色,让孩子做我们的小老师,孩子会读的更起劲呢。呵呵,好为人师,这是人的天性,但这个“师”一定要当的称职。

“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作为老师,只教授一些书本的知识,却不能为其答疑解惑、做好身教,丢失了最根本的东西,小学而大遗,真的是本末倒置啊。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各行各业的人,年长的、年幼的或者同龄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真不愧圣人啊,不仅说到,而且也做到了。

“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子、苌弘、师襄、老聃。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圣人尚且如此谦虚向学,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向某方面比我们强的人学习呢?

重读《师说》,努力做一个乐学、善学的好家长、好父母,向他人取长补短,做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5

我读了师说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它大致在讲什么:写了关于老师的事情。有一句话的解释是这样的,这句话令我印象很深:不管是谁,比你大的还是比你小的人,只要他的学问比你渊博,你就可以拜他为师,还有会你不会的东西的人,你也可以拜他为师。在现实我们也有很多老师,例如:家教老师、补习老师、辅导老师、学校的老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老师,像我的补习老师,我有些时候喜欢他,又有些时候觉得他很讨厌。在他不发火的时候,和我们班的小朋友笑着讲话时,这时我很喜欢他。在他打扰我们写作业的时候,老是在给我们讲笑话,但是我们都听着他说话,都不能做作业了,这时我很讨厌。他还有是在他对我们发火时,骂我们时,我又讨厌他,又对他有一些喃喃怨语。这就是我的老师,你们的老师是怎样的?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一句话,这几句话很有名:三人行必有我师。说的就是:有三个人并肩走在大道上,有一个人知识渊博,有一个人是武术高手,还有一个是音乐家,三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就可以互相拜师学艺,这样三个人可以学到,自己不会的本领,自己学会了别人的长处,也就可以当自己的长处,教会每个人。所有人都可以当学生,还可以当老师。在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所有的人都可以当师傅和徒弟。不是三个人才有师傅,哪怕是全世界的人都有师傅。

现在的老师我觉得都没有古代的老师尽心尽力的教我们上课,上课才说一两样东西就打下课铃了,东西呢没有听懂许多,老师讲课只是简简单单的讲一些表面难的题,我们真正的难题都没讲到,我们的缺点老师一律没有见到,而且还不是圣贤,令我感到很失望。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1500字的读书心得


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增长见识,谈吐不凡;读书,使人心旷神怡,如沐春风。读书能让人的眼界开阔,读书能让人容易的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500字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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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的读书心得1

《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是作者萧红回忆了自己难以忘却的童年,整本书都以自己独特的个性展现出来。

我最喜欢的是他书中运用的讽刺手法,我们看到的是呼兰河城的封建,乡人的愚昧无知。在第五章中作者介绍“小团圆媳妇”的悲惨经历,“团圆媳妇”也就是“童养媳”。书中的小团员媳妇原本健康活泼,但在这个封闭的小城里,婆婆是要调教的。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也为了让自己舒心,就任意打骂她。终于,小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病倒了,然而这个时候,许多民众怀着“好心”来为她想办法治病,甚至那一向“勤俭”的婆婆也愿意花钱给她治病,她最后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记得书中这样写到:“这时候看热闹的人们一声狂喊都以为是小团圆,媳妇死了,大家都跑过去拯救他,仅有心慈的人流下眼泪来。”那为何一开始要用如此滚熟的热水给他洗澡?在听闻小团圆媳妇的死讯后,二伯和老厨子去城外帮忙埋葬她。回来时却一直在讨论菜是否好吃,对于埋葬的过程,却只字未提。作者这样写道:“好像他们两个是过年回来的,充满了欢天喜地的气象。”多么讽刺啊!乡人的愚昧无知,作者通过冷漠的方式记叙,对封建陋习进行了深刻的嘲讽。

萧红的一生十分坎坷,在1940年时,萧红创作了《呼兰河传》。著名学家茅盾先生曾评价道:“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在书中,也不是所有章节都在讽刺封建社会,在萧红童年时,她也曾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呢!呼兰河城里边住着他最爱的祖父,他们家有一个大花园,花园里有花蝴蝶、蜂子、蚂蚱……还有冰凉的黄瓜,他她经常丢了黄瓜去追蜻蜓,玩腻了,便去祖父那里胡闹一阵,只记得那时的天很蓝,云很美。在菜园里,她不用被外祖母打骂,也不必遭到父母的冷落,对她而言,祖父与菜园便是整个世界。尽管在如此黑暗的社会下,萧红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子。秋后菜园被封闭了,她便同祖父学念诗,先是胡乱大嚷大叫地叫了几十首,后来便开始讲诗,在讲道“两个黄鹂鸣翠鸟”时,一开始以为那是黄梨便十分欢喜,等他知道那不是好吃的黄梨,而是两只鸟时,便不再喜欢这诗了。你看,小孩子的世界就是可以如此简单。在她的童年里,除了菜园,念诗外,她很喜欢吃。记得有一回,大门洞子家的猪掉井里了,祖父就把小猪卖给她烧了吃。还有一回是吃掉井里的鸭子,后来他为了再吃到美味的鸭子,她竟叫小伙伴们一起帮他赶鸭子掉井里,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啊,可她不知道多年后的她经过岁月的冲刷,那段时光是最美好的。整本书萧红一直用小孩子的口吻来记叙童年,却让我们看到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可见,萧红的一生过得并不顺畅。

有一本书叫《呼兰河传》;有座城,叫呼兰河城;有一位刚烈女子叫萧红;萧红为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他的童年,更是旧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1500字的读书心得2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1500字的读书心得3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1500字的读书心得4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1500字的读书心得5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在父亲的书橱里,很厚的精装本。

那时,父亲是解放军政治学院政经教研室的副主任,挂着将衔的教授。专门给那些到这所军队高等院校来进修的团级以上政治主官,也就是政委们,讲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小时候我很好读书,曾经翻遍了父亲,还有母亲的书橱。为此曾经遭到父母亲的严斥,而且把书橱上了锁。因为他们的书橱里,不仅有诸如《资本论》,《马克思全集》、《恩格斯全集》等等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还有像《红楼梦》、《西游记》与《战争与和平》一类的世界学名著。他们不希望我过早去接触这些错综复杂的东西。可不管他们将钥匙藏在哪里?我总有自己的办法找到。于是,他们的书橱,还是被我彻底翻阅过不止一遍。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兄弟姐妹六人,只有我才会如此的大胆与离经叛道。其他,包括三个大我很多的姐姐,在书橱被锁后,再也不敢去偷看里面任何一本书籍。我是翻阅这些书橱面的人。

当然,一个小学三四年级的孩子,不可能对《资本论》这类书籍感兴趣。吸引我的是里面像《红楼梦》《西游记》《战争与和平》等大批的学作品。

第一次知道《资本论》是写的什么?大约在初中二年级。我走进书房时,看见父亲在读这本很厚的书,便随口询问了一句。父亲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我,那时一本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教科书,也是一本马列主义教科书。作者就是卡尔。马克思,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我曾经不经意的朝着那本放在父亲案头的厚书撇过一眼,而已。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书的实质内容,是 开始以后,我已经去了宁夏的建设兵团。在连队发生“关于真理”的大辩论时,常常在那些高中生的嘴里,还有他们那些大字报上,听到和看到关于“资本论”中,可能是被断章取义,或者完全肢解后的只言片语。

第一次自己翻开这部经典著作,是我走进大学校园以后。我是读中系,像这类教科书并不是我的必修科目。只是因为读中,也要读些诸如哲学、政治经济学的副科,曾经做过最简单的翻阅,几乎连一页字的读书笔记也没有做过。

归根到底,我从来没有真正读过《资本论》。

这些天突然打算从头到尾认真阅读和学习《资本论》,其实并非无的放矢的一时间心血来潮。很长一段时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已经不再被人提起。尤其是在一般人中间,恐怕更是少有人会去读这样的专著。马克思主义思想正在,甚至已经在广大群众中严重缺失。更加令人担忧的还是,在当今思想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学说,正在遭受到严重挑战,正在受到来自不同角度的诋毁、篡改与攻击。

我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一直坚持认为自己是一个信仰马列主义的人。于是,我决定认真地从头来学习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理论,我想通过学习来弄明白,中国未来的路,究竟在哪里?当然,我就算真弄明白了,也不过自己明白了而已。可我想对得起自己一生的信仰,总还是一件好事。

既然如此,要读的第一本书,理所当然应该是《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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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


书籍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炎夏的凉荫,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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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1

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第二次工业革命也刚刚完成。美国作为一战的战胜国,一跃超过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大强国,出现经济空前繁盛的景象,全国各地一派欣欣向荣,小汽车、电灯、电话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人们觉得不会再打仗了,是时候尽情享乐了,年轻的一代更是觉得进入了一个欢乐绚丽的新时代,他们开始放弃传统的道德标准,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整日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经济的繁荣代价是社会的世风日下。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时期。

故事通过主人公尼克的视角讲述了盖茨比的故事,为了爱追求金钱,以金钱博取爱,最终死于他人枪下。小说通过盖茨比追求爱情梦想的破灭,表现了年青一代“美国梦”的破灭这一主题。

盖茨比就是一个追逐美国梦的年轻人,早期美国梦意味着: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而在一战结束后美国梦却在悄悄变味,其背后的动力成了对财富的渴求。盖茨比为了能得到心爱的姑娘不惜铤而走险贩卖私酒以此获得巨额财富,从此开始整日笙歌艳舞,没日没夜的在心爱的姑娘黛西附近宴请宾客只为引起黛西的注意,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周幽王为博妃子褒姒一笑而点燃烽火台的事。由此可见,在当时经济蓬勃发展的美国,拜金主义与攀比之风空前繁盛着:社会各阶层的人不择手段赚钱,有钱人花钱如流水、穷人贷款消费盲目攀比。于是经济越发呈现繁荣的景象,殊不知这虚假的繁荣最终导致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并最终引发二战。

女主人公黛西也是人性堕落的代表。黛西身为交际花每日晚上都有军人来自己家中参加宴会,而黛西跟随盖茨比的原因则是因为盖茨比欺骗她说他很有钱,随后盖茨比离开之后黛西便立马开始寻找新的归宿,有钱有势的汤姆成了他的丈夫,而带到多年之后盖茨比腰缠满贯的回来的时候,黛西又决定跟随盖茨比,后来黛西撞死了人,汤姆献计利用盖茨比对黛西的爱嫁祸于盖茨比,黛西又从了汤姆。黛西如一棵墙头草一般左右摇摆着,哪一方对自己有便跟随哪一方。这也反映了当时美国女性拜金的普遍心态,用美貌博得男人的爱,用金钱衡量包括爱的一切事物,生活不加检点、奢靡腐败,以玩乐作为活着的目标,将男性视为自己的钱包,也就是说,她们追逐爱情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金钱。

汤姆则是花心男人与不择手段的典型代表,汤姆在与黛西结婚后不久便找到了一个情__,两人秘密交往数年,等到盖茨比回来要带走黛西的时候却又紧紧抓住黛西不放,这可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占有欲与面子而已。但故事最后黛西竟然阴差阳错撞死了汤姆的情__,汤姆立马装作完全不认识情__的样子,还帮助黛西出谋划策嫁祸盖茨比,最终盖茨比被杀死,而这两人马上远走高飞消失不见,连盖茨比的葬礼都未参加。汤姆成为那个时期上流社会男性的典型代表,用钱来处理一切事物,在外面花天酒地,四处寻找情__,并带有严重的种族歧视心态,在自私心膨胀到极点的时候可以干出杀人一类的事,人性竟至于堕落到如此地步!

故事中很多其他的小配角也反映了美国当时的社会现状:汤姆情__的丈夫代表着美国的无产阶级穷人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任富人摆布;盖茨比的父亲则在儿子死后,为儿子拥有如此大的房子与如此多的财产而骄傲,似乎忘了儿子已经死去这一事件:沃尔夫山姆在盖茨比生前只想着盖茨比的钱,在盖茨比死后装聋作哑,让人感到当时美国社会的冷漠与自私。

叙述者尼克则是一个旁观者,他不是这人格堕落中的一员,他以他的视角讲述了这发生在美国最繁华的东部的故事,故事的最后,尼克看清了东部的鬼影重重,世态炎凉,踏上了前往中西部的路途。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菲茨杰拉德在凭借其另一本小说《人间天堂》出名时还不满24岁,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这真的是莫大的讽刺。

菲茨杰拉德曾经这样形容欧美的三个国家: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而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世界各地的人都怀抱着一颗赤子之心来到美国追逐自己心目中的美国梦,但到了最后无非是追逐更多的金钱罢了,在这经济繁荣却充满功利的社会中慢慢迷失自我。所以,黯然神伤的故事总是发生在最为绚丽的时代。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2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3

古人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短暂又难忘的实习旅程就像白驹过隙般,飞速而逝,而这其间的感受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在每日紧张充实的工作环境中不觉间已经走过了一个月的实习期,回首这一个月的实习期,内心充满着激动,也让我有着无限的感慨。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工作。打工实践实践虽然很短,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

现在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与他人的交际能力。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

这次的认识时间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

作为一名在校学生,能在大一期间参加社会实习,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使我们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后,迅速的加以实践运用。巩固学习成果。同时,在大三学年,能对所学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化理解,便于更好的学习。这是学业上的优势。更为可贵的是,我们在实习中成长的更加成熟,无论是思想还是心理上。

由于我们一贯生活在校园中,时刻有老师、家长和同学关爱,生活可以说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很少接触社会,也很少吃苦。在这次酒店实习中,困难时刻严峻的考验着我们。通过这次实习,我比较全面地了解了酒店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业务,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同时还结识了很多很好的同事和朋友,他们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社会,他们拓宽了我的视野,也教会了我如何去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而作为一名还未走出校园的学生,我深知自己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对即将踏入的工作岗位又有着太多的陌生和神秘,在这种矛盾心理的促使下,我满怀着信心和期待去迎接它。初来酒店我就被它神秘的色彩、清新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所深深吸引,为能有机会在这个地方实习而感到庆幸。

来到酒店安排岗位,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还有很大的差距,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学习摸索,为此当让我选择岗位的时候,我选择了收银员这一岗位,因为它接触客人比较多,工作时间也比较紧凑,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绝好的锻炼机会。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收银员的角色,但我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收钱那么简单,其中也是一系列的复杂程序。

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

工作中我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领班的培训指导下,我很快的熟悉了酒店的基本情况和收银的岗位流程,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从前台到接待为客服务,一点一滴的学习积累,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收银员应具备的各项业务技能。

实习占用了我们大学里的最后一个暑假的时间,但是这和以往打的暑期工不同,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不是单纯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去换取报酬,而是当自己是酒店的一员,和各部门同事密切合作维护酒店形象和创造的利益。实习过程中,我们不会因为还是本科在读生而受到特别的礼遇,和其他心员工一样,从酒店基本知识和本职工作开始了解,偶尔做错事,也不会有人偏袒。

作为酒店的一员,穿上了工服,就要处处维护酒店的权益,要把自己和酒店紧密联系起来,要熟悉酒店的信息,要另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代表酒店的利益,时刻为酒店做宣传,提高酒店和自己的形象。实习过程中,让我提前接触了社会,认识到了当今的就业形势,并为自己不久后的就业计划做了一次提前策划。

通过这次实习,我发现了自己与酒店的契合点,为我的就业方向做了一个指引。另外,酒店的人才培养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学习机会,为我们提供了就业机会。实习实际上就是一次就业的演练,在实习中,我发现,其实学习不光充满在课堂上,社会上给你提供的学习机会更多。只不过,这个学习资源需要你的筛选。不象我们课堂上,老师永远教给我们的都是实实在在的真理性的知识。但是,社会上提供的学习资料更及时,利用效率更高。学习的机会时刻充实在生活中,学习中。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4

萧红童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便成就了《呼兰河传》。

在萧红的记忆里,童年,是最珍贵最美好的,童年有烦扰人们却走不过去的泥坑,呼之“盛举”;童年有化子们吐不尽的悲哀;童年有扎彩铺为死人准备的大排场;童年有害五个孩子大闹一场的麻花,和人们花光积蓄也要吃的豆腐;童年有美妙无穷,变化无穷的火烧云;童年还有在精神上的盛举;童年还有和蔼的祖父和承载欢乐的大花园;童年还有令人讨厌的祖母和奇怪的有二伯……

这些记忆是一篇叙述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正值青春,作者的玩伴却是丰富多彩的后花园。春,作者爱拔一个白菜,摘一个黄瓜,或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去了。夏天,呼兰河的火烧云也很美,一会儿像一匹马,一会儿又像一条大狗,变化无穷。秋天,后花园要封闭一次的,但秋雨之后,后花园中便开始凋零了。冬天,无聊了,就翻开储物室里的大箱子,里边总有许多好玩的东西,来消遣冬日漫长凝滞的日子。四季,自然的美妙与神奇总会带给作者生命中最初的期冀和梦幻。童年,那是作者最享受的人生中的纯真、没有被世俗侵扰玷污的青春年华。

但是,可能童年中的乐趣加起来也就这么多了吧。但还有一个一直陪伴着作者的玩伴,祖父。祖父总会包容作者调皮的一切,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常常笑得像孩子似的。祖父还教她唐诗,讲实在听厌了的故事。

可是到了第四章后,作者渲染气氛,语言稍有沉重,每节开头都是一句:“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因为那些小小的乐趣,已不足够满足作者渴求多彩新奇生活的欲望了。院中摆着的破旧物,没有缘由,任其自然,更没什么乐趣;房子外表高大威武,但内容空虚;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邻居们生活千年如一日的刻板单调,那粉房里的歌声,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呼兰河的人是寂寞的。他们都是像作者这样由小长到大的,但他们也已经习惯了。所以他们抓住一切看热闹的机会,不放过呆板单调生活中极少有的乐趣。他们生活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之中,必定要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等等,这是精神上的盛举。

呼兰河的人是愚昧的。节日的盛举,都是为鬼而做的,并非为人而做的。至于人去看戏、逛庙,也不过是揩油借光的意思。相比起来,作者没有鲁迅那样强烈的批评和嘲讽,而是以点滴的笔墨,缓缓地叙出作者对封建社会的厌恶和悲天悯人的情怀。

呼兰河的人是麻木的。小团圆媳妇是书中被迫害最深的,在那个没有一点人性一点温暖的非人间。“大缸里边,叫着,跳着,好像她要逃命似的狂喊”“当晚被热水烫了三次,烫一次昏一次”;而周围人呢:“看热闹的人,络绎不绝”“没有白看一场热闹,到底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他们眼见如此残忍的行为却大声叫好,一个人的死若是能带来点乐趣的话那就是好的。作者悲痛地描述了这种践踏,蔑视生命的行为,批评却又同情他们。是啊,这能怪他们吗?他们其实还是善良的,实在没有害人或自害的意思啊。他们同是被几千年传下来的思维、生活方式所害,最终成为一个个牺牲品。

呼兰河的人是消极的。那些漏粉的人一直唱着歌,那唱不是从工作所得到的愉快,好像含着眼泪在笑似的。逆来顺受,人生是苦多乐少的。逆来的,顺受了。顺来的事情,却一辈子也没有。有二伯,老厨子,老胡一家,都是这样。

不过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冯歪嘴子,他本该绝望,却镇静下来,照常生活着。他不似小团圆媳妇和王大姐那样无意的反抗,而是虽受限制,却寄寓着希望。

读到最后,心头很沉重,苦闷,直到心中五味杂陈难以平复。

《呼兰河传》就是这样一本书,风格明朗,却笑里含着沉痛。以一个孩子的小视角,反映出中国的一个大时代。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5

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哈利开始的生活并不好,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他从小被寄养在姑姑家。可是他的姑姑讨厌魔法,讨厌他。但是种种的阴差阳错却让他成功到魔法学院报到,开始了一段不平凡的生活。他机智、勇敢、善良、正义、乐于助人,它拥有两个与他患难与共的小伙伴。罗恩虽然有时表现的傻乎乎,但是他讲义气,能够与哈利共同挑战困难。郝敏是一位麻瓜家庭出生的小女孩,他天资聪颖,爱读书,爱钻研,懂得一些哈利与罗恩不知道的知识,她是哈利的得力助手,能在关键时刻为哈里指点迷津。在魔法师的世界里是讲究高贵与低贱的,出生于麻瓜家庭的他虽然被别人讥笑,但她始终不放弃,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三位小主人公虽然总是碰壁,走的道路虽然曲折,但是,情在左,爱在右,将这一路点缀的花香弥漫,有泪可掬不觉悲凉。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是啊,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记住这么一句话吧: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明又比脚更长的路。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大都是独生子女,受到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妈妈的宠爱,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们真是无地自容。

这本书吸引我的还有哈利那些美好的性格: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0以上的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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