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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8 来源:互联网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2017。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旷野的呼唤读后感2017”,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1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

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

别说有信念了。

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

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

这一棍子打出它的野性,唤醒了它那被贵族生活几乎消磨光的本性,也为后来的回归野性打下了基矗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

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

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

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

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

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

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

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

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

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

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3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

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

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

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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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一:《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别说有信念了。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篇二: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一)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二)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因为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篇三:《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300字


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旷野的呼唤》,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是南方的贵族犬。

巴克在主人的照料下,变地高大强悍、体重出众。主人的花匠助手把巴克骗到了寒冷的北方,经过一场场艰难险阻的磨练,让它变成了一只野性勃勃的原始狗。它目睹了人间的冷酷无情,也学会了只求活命而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这让它变成了领头雪橇狗。到这里故事还没有结束哦,巴克用自己的耐心和拼搏取得了狼群的信任,最终当上了狼的首领。这让它释放了自己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条狗能放弃过去美好的贵族生活,在凶残的环境下勇敢拼搏,生存下来。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我们要勇敢的面对,而不是去退缩,只要努力的付出,就一定会有很大的回报。

我们大家都要向这条勇敢的狗巴克学习。

2017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大家查阅。

篇一:2017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篇二:2017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篇三:2017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读后感300字:《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旷野的呼唤》,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是南方的贵族犬。

巴克在主人的照料下,变地高大强悍、体重出众。主人的花匠助手把巴克骗到了寒冷的北方,经过一场场艰难险阻的磨练,让它变成了一只野性勃勃的原始狗。它目睹了人间的冷酷无情,也学会了只求活命而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这让它变成了领头雪橇狗。到这里故事还没有结束哦,巴克用自己的耐心和拼搏取得了狼群的信任,最终当上了狼的首领。这让它释放了自己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条狗能放弃过去美好的贵族生活,在凶残的环境下勇敢拼搏,生存下来。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我们要勇敢的面对,而不是去退缩,只要努力的付出,就一定会有很大的回报。

我们大家都要向这条勇敢的狗巴克学习。

读《旷野的呼唤》有感(高一读后感2500字)


如果你由于一个命运的戏弄,从那丰衣足食的温暖家中孤身一人来到那天寒地冻的代牙海岸,或者沿着北方勇敢的淘金者的脚印与尸骨,来到常年气温在零下30度的育空河畔。你将会如何?在极其恶劣的天气下,你还能有勇气和把握生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吗?

主人公猎犬鲍克同我们一样,是住在温暖的加尼福尼亚的一个大法官家中,是一条圣贝纳种狗和苏格兰种牧羊狼犬完美结合,它体重有140磅重,他的职责只是陪伴法官大人以及陪法官的孩子们玩耍,正是这种贵族式的生活为它在以后的艰苦生活中储备力量。

命运对所有生物都是一样的,它总是给暂时生活美好的的人当头一棒,而赋予那些暂时处境危难但又努力寻求改变的人神奇般的力量。那年秋天就要结束时的一天,大法官去开会了,孩子们则在筹备秋季运动会,而一个园丁,正确的说是一个赌徒,由于输光了钱,于是把鲍克卖出去。他下手了。当绳子勒到鲍克的脖子时,他以为仅仅是一个游戏,因为它认为人的智慧是他望尘莫及的。当一个陌生人把他带走时,他终于忍不住,愤怒的一吼,但遭到绳子勒得更为紧了,他终于扑了上去,但陌生人竟巧妙的一甩,把他打翻在地。他平生第一次遭到打击,他感到无比耻辱和愤怒,又冲了上去,但脖子上的绳索越勒越紧,终于他昏厥了。

几经转手,鲍克到了一个身穿红卫生杉的训狗人手中,他被解开了绳索,几天积累的压抑、愤怒他要全发在那红卫生衫的人身上。他扑了上去,用劲所有力气,但那人手中有棍子,棍子就是权利的象征。他对鲍克狠烈而巧妙的击打,鲍克几次进攻都被打了回来,并弄的全身是伤。还有一次,那棍子击中了他的鼻子,这一下他承受的巨痛是无与伦比的,前几次的击打与这次相比就微不足道了。最后几次进攻是徒劳的,那人从容不迫的打击,简直要把鲍克打死了。终于鲍克放弃了进攻,他也不能进攻了,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肌肉了。这次挨打在他思想中,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也是他生活的一个分水岭。那就是,如果人的手中有棍子,那最好服从。

几天后,鲍克被带往了遥远的代牙海岸,开始了残酷的新生活。在那里,他也亲眼看到了一只狗被打倒,而被其他狗撕成了碎片。他明白了,在这遥远的北方,永不能被打倒,否则生命就将画上句号。他懂了许多东西,看到了真正残酷的世界,那些身体软落的狗们早就死去了,而在这北极世界中只有强壮的狗与人。

气候对他是最大的考验,也正因为寒冷的气候,我们的朋友鲍克这位南方来的狗,并没有由于气候的原因而死亡,反而,由于呼啸的北风,和零下30度温度使他松软的肌肉变得强硬了。他身上没有一块多余的赘肉,吃下去的食物立刻会转换成能量。 往往艰苦的环境能塑造真正的英雄,鲍克正是如此。在一场争夺领头狗之战中,他凭着更为狡猾的战术和凶猛的撕咬,令凶猛的野犬斯帕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战争中失足,因为倒下之后必定会被其他犬类撕成碎片,斯帕斯也不例外。这生动的表露了大自然那弱肉强食的真实残酷本性,同时也令我深思,难道这世界中只有那残酷的打斗和无情的搏杀吗? 鲍克在夺得了领头犬之后,与其他雪橇狗一样,日复一日的工作着。但由于主人的更换,它们由于长途往返跋涉,疲惫不堪,并没有好的食物储备,它们根本无力在往前走了。最后一次倒下,鲍克与其他狗们实在无力拉雪橇了,身体内部所有的能量早已耗尽,面对那狂野的暴风雪,和主人雨点般的棍棒打击,鲍克爬不起来了,它身体中的生命之火在渐渐熄灭,但就在这时,一个令鲍克懂得了令一个思想的人出现的,他就是桑德一个普通的掘金者,他拼命用自己所有能力,把奄奄一息的鲍克救了出来。

在与桑德相处了的日子中,鲍克懂得了人类的一种独有的情绪爱。这是不同于在大法官家的那种爱,这是一种相互关心,互相关怀的爱,鲍克喜爱桑德,甚至离不开桑德,它不让桑德从它视线中消失。一次它帮助桑德,吓退了那脾气极恶、心肠狠毒的坏蛋伯顿,救了桑德一命。这不是那种由于责任而在一起的关系,不像与大法官,毫无疑问,这种感情已经升华了。

他们曾同经艰险,落入水中,但由于彼此的默契,而最终化险为夷,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好比一对情侣。我也惊讶的发现,人与动物也能如此融洽,似乎与这残酷的世界格格不入。但是,鲍克是一只狼犬,它最终还是要回归自然的。现在,桑德这个用人的情怀、爱护紧紧的束缚了他,这是在寒冷的荒原不多的情思,更不同的这是人与动物。 故事的结局略微凄惨,而又带来无限思考。桑德死了,他的同伴全死了,甚至连其它的雪橇狗,也都无一幸免,被野蛮的土著人叶海特人所杀。当时鲍克正于捕食一只雄麋鹿,当他归来时一切都晚了,他怒吼了,这一生中,它只怒吼过两次,第一次是刚被人抓来时,那稚嫩的吼叫,不成气候。而这一次不同,它为桑德而怒!一百码处,当叶海特人正庆贺胜利时,灾难已经降临,在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时,鲍克已经扑了上来,几个叶海特人的脖子立刻被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它鲍克曾认识到,与手拿棍棒的人打架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但是它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死去了,它也就把生命置之于外了。虽然叶海特人也十分努力的追打,但鲍克在他们中间胡乱撕咬,无数人倒了下去,它的速度根本无人能及,它疯狂了,它动物的兽性已被激发,它感到原来人也是如此,不堪一击,若没有武器,他们根本一无是处。叶海特人害怕了,鲍克那毫无顾忌的打法是他们无法近身,在死去无数同伴之后,落荒而逃。鲍克笑了,他看着地下成排人的尸体,发出嚎鸣。最后的束缚没了,鲍克还是属于自然的,它在荒原的狼群中,成为当之无愧的头狼..

鲍克的故事我终于叙述完了,其实这故事的本身,就能给我们以深刻的教育。其实我们就像社会中那一个个鲍克,我们如今的生活与鲍克在大法官家中毫无差别,但我们终究要走上社会,虽没有北极圈寒冷的生存挑战,但社会的复杂,人心的逼寒,似乎较那寒冷更胜一筹。如果我们努力过,就会取得相应的成功,最后我们将接受爱的洗礼,像鲍克与桑德一样,鲍克只是更赋有传奇色彩罢了。我们追求过什么,也会相应失去另外同等的东西,最后失去的则是时间、生命。短短人生几何,我迷茫了方向

故事还从另一个角度述说,那就是人、动物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放大点说,就是那个永久的话题人与自然。本文的作者是19世纪末、20实际初美国一位赋有民族色彩的作家杰克.伦敦,在他的作品里,人就是一种智慧的象征,是动物眼中的神,在那个时代确实如此,他杰克.伦敦也曾淘过金、作过水手,有许多经验。人与动物是不平等吗?我不这样的想,人又有什么权利拥有世上所有生物的任意宰杀权呢?以人标准来看是不行的,以动物的法则看来似乎可以,但如果人用动物的标准,那又与动物有什么差别呢?若动物、自然毁灭了,那人的将来又将如何呢? 北极圈的荒原中,不朽的鲍克在旷野中,无尽的呼唤;如今的世界中,稍有远见的人类在为自然,善良的呼唤。

《旷野的微光》读后感700字


在生命的旅途中会心一笑

——读《旷野的微光》有感

你是遥远的过去,是刚刚走去的昨天,也是无穷的未来。你是个真诚的朋友,你只是为热爱你的我们默默奉献,把我引进你的世界……在我看来书就是我的小桔灯,照亮我前进的脚步。《旷野的微光》也许你像含苞待放的郁金香,永远在感受世界的美,又也许像争奇斗艳的菊花,芳香四溢,让我久久回忆。

这本书的作者赵丽宏,是我国散文家,诗人。著作有《萌芽》《日晷之影》《诗魂》等等。作品被译成英、法、俄、意、日等多种语言在海外飞扬。2013年获得塞尔维亚斯梅德雷沃金钥匙国际诗歌奖。他的作品让我感到好像在和他的灵魂在对话。

书中的他感受《青春》说《心灵是一棵会开花的树》,带着我理解《诗意》……但让我感受最深的却是――《会心一笑》。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渴望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诚的笑,发自内心的美丽的笑,多一点这样会心的笑。说起笑在我脑海中映现出两个词――强颜欢笑、开怀大笑,虽然这两个词都是说笑,但是意思大不相同。就如书中所言,强颜欢笑是假笑,而开怀大笑是真心的笑……每当我读着这本书时,这一刻我都会用灵魂一笑。当然,这是我对这本书的感谢,对笑得感谢。

书中作者说人类只有两种笑。而我的笑,这是会心一笑,而另一种则是强颜欢笑。那种笑使我晴朗的心情变得忧郁;使明亮的眼睛蒙上灰尘,让世界危机四伏……

看完这一篇散文,我会每天对着镜子一笑,因为他告诉我人生需要笑,人生要笑对明天,笑对成功,笑对失败,善对笑。

《旷野的微光》是我灵魂在读,在作者笔下把我带入真善美的意境中。立足使自己变为真和善的一部分,树立新的人生目标,努力做最真诚的自己,就像会心一笑,也许这就是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道理,笑对明天,笑对人生,笑对未来……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旷野与城市》是由毕淑敏写的一篇散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旷野与城市》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篇1:《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篇2:《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如今的繁华都市,已再无旷野的美感。这里有的,是繁荣,是喧闹,失去的,是清幽,自然。许多人拼了命也要挤到城市里来,而我,则想要逃到旷野去。正如钱钟书先生所写的《围城》中那样: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乍看,觉得这只是一篇在讲环保的文章罢了,可却引我无限深思。我想,人生的选择,是否正如旷野与城市的选择一般?截然相反的两个选项,将引领你走向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

城市的生活方式是满足物质需要,是多数人选择的。苏轼曰:“我随众人”,而我不随苏轼。可我也不属于那种孤僻到坚决选择旷野的生存方式——即满足精神需求的人。我选择中庸之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旷野与城市何尝不可兼得?无非是个心的境地罢了。心在野则人在野,心在市则人在市。所以,只要心在野而身在市,则即满足了精神需求又满足了物质需求。我认为这才是最可取的生存之道,因为物质令人或者,而若精神完全得不到满足,心死了,则如同行尸走肉。所以,二者兼得,才是完整的人。

篇3:《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篇4:《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旷野”是乡村,其实事实上并非如此。“旷野”,从表面上看,指的是荒无人烟的地方,但它指的却是大自然。

有时候我就在想,是谁想到要建城市的?远古时期的部落不好吗?现在村庄已经没有几个人,城市却没有几个空位了。可能转入也怪于“小康社会”的发展,绝大多数的乡下人跑到城里来打工挣钱。毕淑敏说:“要寻觅出于其乡亲享受的最佳间隙。”我想也就是保持城市与乡村,城市与自然的平衡吧。

我十分羡慕外国的生活方式,白天开车去城市上班,晚上回家吃饭睡觉,循环如此。如果将外国的生活模式稍作改变,我想也就找到了毕淑敏所说的平衡。比如人们生活在乡村,亲近大自然,门前有菜园,白天通过某种告诉交通工具快速进入城市,在城市里工作,每个单位楼下都有相对独立的生活保障设施。晚上城市所有电力设施全部关闭,这样人类的生活将不再需要汽车。

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幻想而已,这其中的某种交通工具可以使地铁等许多快速交通工具,人们生活在城市四面八方的旷野,不仅能避免交通压力,而且地毯环保。我想那时城市不复存在,可以将这个“办公区”设置得更加贴近自然一些。

“天人合一”一直以来是我们的梦想,但面对窗户,改变是困哪呢燃油几乎不可能的。人类永远都是大自然手心里的小东西,它可以随心所欲的改变我们,只是它目前位置比较和蔼一点而已。

《旷野救母》读后感


《旷野救母》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旷野救母》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孕母在去看父亲的途中发现车祸,生命垂危,同行而且精通医术的十二岁的大女儿弗露因为发现母亲静动脉被铁片刺破了,为了不让妈妈有生命危险,在没有估量输血机器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血输给妈妈,让母亲和死神擦肩而过,母亲得就救了,自己却因输血过量而没能拉着妈妈的手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女儿为了让妈妈活着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是我们小学生所缺乏的,为了让亲人活着而牺牲自己,我们可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时还认为妈妈爸爸很烦,但我们想过吗?我们的生命是妈妈爸爸给的,没有他们哪里有我们呢?难道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然不是,爸爸妈妈的生育之恩,我们一辈子也还不了的,在我们生病住院时,父母不分昼夜的守护着我们!生命垂危时,他们甚至牺牲自己,难道反过来时,我们如果不去救爸爸妈妈,那我们还有没有人性?就算我们还没有生命垂危过,但亲人们垂危时,我们也得守护,我们不能把他们送给死神!

这个故事还让我懂了另一个道理,弗露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从开始时的惊慌中迅速冷静下来果断采取措施,运用平时学来的抢救技能,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为母亲获救赢得时间,不像我们这些同龄人,遇到相同的事时不是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就是被吓得哇哇大哭。即使想帮助母亲也是帮倒忙,越弄越糟。而弗露却能沉着地对妈妈进行抢救,甚至牺牲宝贵的生命,说明我们同龄人还需要向她好好学习,学习遇到事情冷静,为了救母亲而牺牲自我的精神。

虽然弗露走了,但她的精神教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一)

我读了旷野和城市的这篇文章,有一些想法。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二)

读了这片文章后,我认为旷野是人类城市的祖先,没有旷野就没有城市。旷野是宁静的,城市是喧嚣不已的,为什么?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个公益广告,一位老爷爷在锄地,本来有很大的一片田野,可是随着我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立交桥、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田野的面积不断地被减少着,最后只剩下一点点了。看过这个广告后,我感慨万分:如果没有了田野,没有了氧气制造机,我们有那么多的现代化设施有什么用呢?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旷野与城市读后感(三)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旷野救母》读后感600字


我读了一篇《旷野救母》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孕母在去看父亲的途中发现车祸,生命垂危,同行而且精通医术的十二岁的大女儿弗露因为发现母亲静动脉被铁片刺破了,为了不让妈妈有生命危险,在没有估量输血机器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血输给妈妈,让母亲和死神擦肩而过,母亲得就救了,自己却因输血过量而没能拉着妈妈的手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女儿为了让妈妈活着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是我们小学生所缺乏的,为了让亲人活着而牺牲自己,我们可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时还认为妈妈爸爸很烦,但我们想过吗?我们的生命是妈妈爸爸给的,没有他们哪里有我们呢?难道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然不是,爸爸妈妈的生育之恩,我们一辈子也还不了的,在我们生病住院时,父母不分昼夜的守护着我们!生命垂危时,他们甚至牺牲自己,难道反过来时,我们如果不去救爸爸妈妈,那我们还有没有人性?就算我们还没有生命垂危过,但亲人们垂危时,我们也得守护,我们不能把他们送给死神!
这个故事还让我懂了另一个道理,弗露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从开始时的惊慌中迅速冷静下来果断采取措施,运用平时学来的抢救技能,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为母亲获救赢得时间,不像我们这些同龄人,遇到相同的事时不是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就是被吓得哇哇大哭。即使想帮助母亲也是帮倒忙,越弄越糟。而弗露却能沉着地对妈妈进行抢救,甚至牺牲宝贵的生命,说明我们同龄人还需要向她好好学习,学习遇到事情冷静,为了救母亲而牺牲自我的精神。
虽然弗露走了,但她的精神教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自由的呼唤——《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你有认真倾听过每一道声音吗?学会倾听,倾听来自大自然的轻语,倾听来自城市的喧闹,倾听来自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它们或是美妙的,或是沉闷的,或是自由的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去当苦工,不仅劳动繁重,就连环境也十分艰险。巴可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恶劣的环境下,锻炼得比其它动物更加机敏勇敢。自由呼唤它回到狼群,让他以勇猛和聪明作了狼族的领袖。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即使是动物也一样,它们想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中。

我养过两次兔子,可没有一次养成功。

第一只兔子叫贝贝。它让我印象深刻,甚至是愧疚和自责。那天,我看贝贝怪孤独的,便打开笼子放它出来活动活动。看着贝贝活泼的身影,我不禁扬起一抹微笑。等我再去找它时,它已经不见了。我仔细地寻找每一个角落,还是没发现它的踪影。眼光不经意扫过阳台的栏杆,我的心猛地一沉,急忙往楼下看:小区还是一如既往。我顿时松了口气。可心里又浮起一个疑惑:难道它逃走了?后面的几个月里,贝贝还是没有出现。它也不打声招呼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只兔子我叫它慧慧。作文有了上一次养兔子的经验,我对它很是体贴。每天放学回来,我一把书包放下,连鞋都没脱就奔去厨房拿几片菜叶,洗净后放在慧慧的笼子里给它吃。看着慧慧吃得津津有味,我心里倍感欣慰。我不敢把笼子打开,怕它又像贝贝一样逃走。一天晚上,我去看慧慧时,发现它紧闭双眼,四脚朝天地躺在笼子里。我的心跳猛地加速,急忙叫来妈妈。我紧抿着唇,紧握的双手微微泛湿,不安的情绪溢于言表。妈妈以为慧慧死了,就提这笼子想把它放到楼下扔了。突然,我看到慧慧的眼睛悄然无息的睁开了,骨碌碌地一转。我心下一喜,大叫:妈妈,慧慧没死!妈妈低下头,慧慧的眼睛不知何时又闭上了。你这孩子,真糊涂。妈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我急急忙忙地说:不是的,它话未完,妈妈就径直下了楼。还小的我急得伤心大哭。一个两个都这样,你们是不喜欢我吗?

不是这样的。

我才发现,它们不喜欢被囚禁,不喜欢像犯人般被关在牢笼里,不喜欢没有自由的感觉。或许是为了自由,为了能重新回到森林里自由地奔跑;或许是见惯了人们虐待动物,见惯了人类把动物当做赚钱的工具,才会如此想逃跑。

它们只不过是,想回到大自然中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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