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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读后感4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有些人》读后感 4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有些人》读后感 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些人》读后感 一600字

《有些人 》是张晓风的一篇散文,这一篇散文回忆了作者以前经历过却令自己记忆深刻,有所感悟的三件小事。

第一件事是作者小学时,老师让他去写一个老师“不会写”的字,从而激发了他自己学习的乐趣和自信,更让自己的性格改变。第二件事则是米店送货的大妈,她对那一种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不屑一顾。第三件事是对路边乞丐的不理不问,连看一眼都不的人。人们都害怕那一位乞丐发疯,利用别人的关心达成自己某一种目的的卑鄙小人。有些人就是那一些为自己的目的达成而不折手段的人,另一种则是淳朴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们本身就不一样,他们的良心也有所不一样,像在街边的乞丐,他们自己本身就穷,但却有自己的一颗良心,不想因为一些对人来说微不足道的钱,就迷失了自己,逐渐走向坠落,进入万劫不复返的地步。

现在那样的人有许多,但真正不被任何东西迷惑,有自信的人却越来越少,几乎不存在了。那些人却在人们的生活中多了起来,看见了别人有困难,却心中所想那是骗人的,人们都在骗别人,也开始骗自己,‘人心’不是看待事物的,而现在却是相互欺骗,令自己、他人堕落。如今像那一位老师一样,逐渐引导孩子们走入正道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少得可怜。像那位大妈一样不贪心,不受任何贪念侵袭的人同样也太少了,而那与这一类人相反的那一些人却多了起来,随时间的推移,他们都满足不了自己的贪念,从而将魔抓伸向了那一部分无辜,内心善良的人。那些善良的人自从受了那贪婪的人的影响,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也走向了一条不归路,那些人的队伍同样在壮大。

有些人将那些对人心有所破坏的人进行了批判,同时也进行了讽刺,令人改过自新,走上正道。

读《有些人》有感 二700字

有些人,谦虚善诱,带给人温文尔雅,有对人不吝啬的称赞;有些人勤恳诚实,带给人自律诚信;有些人虽然彼此不相识,但他使人自责;有些人,一心只爱学生,在烈日下讲题,在城市里奔波。

他们都是平凡人,善良人。他们一个下意识的动作、言语,足以让我们深思,我们何曾这样善良过?我们何曾这样自律过?他们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个自律诚实的米店老板。

五年级时,记得我考了第一名,妈妈奖励了我一个itouch,我对它爱不释手,并迅速地“迷恋”上了它,从周末的闲暇几乎在玩它到每天只要有时间就玩。那里面的游戏如磁铁般吸引着我,我的心也被一根根丝线与它紧紧相连,我不知道自己快要深陷泥潭,顽固地建立虚拟但强盛的国家,充实我渐渐被呑噬的灵运魂和内心。

爸爸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和我建立了一个itouch条约,条约像一把錘子,把磁铁捣得粉碎,像一把剪刀把一缕缕丝线剪断,像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把我从泥潭中拖出。然而这些是短暂的,在朋家玩了她的itouch后,她给我推荐了许多软件,我又不可救药地重蹈覆辙,而且比上次更严重----睡觉时也在玩。我不明白我当时是怎样想的,沉浸在虚无缥缈的世里,人变得轻浮狂燥,它虽然没有影响到我的学习,却影响到我的身体,我有几次试着在控制自己,但贪婪的欲望瞬间秒杀理智。我曾笑傲过,连李白都曾放荡地笑骂过孔夫子,我为何不能放肆地玩一玩itouch?我很没有自制力,也把条约视为粪土,无可奈何之下,妈妈只有把它扔了。

泪眼朦胧中,我看见它在空中形成一道完美的孤线,屏幕甚至还在阳光下一闪,那一闪后就是落在小径上七零八碎的声音。我有撕心裂肺的痛,但是谁叫我那么不自律不诚实呢?一狠心,跑到它跟前跺了它几脚,用力一踢----从此我要与它绝缘!

想想我当时的事,又想想自律诚实的米店老板,心里不由地惭愧了很多。也许她不及我聪;也许,她不及我有知识。但是,她那种自律,有良心,面对诱惑保持理智、勤恳、诚实是我非常值得学习的。

我希望,我从此做一个诚实、自律的孩子,改正轻狂浮躁的问题。

《有些人》读后感三 600字

借虚写实 语深笔曲,在娓娓道来中让你感动,在不温不火的叙事中让你体味人生的况味,在琐碎的小事中让你明白为人处世的大道理,这是张晓风散文的一贯风格。她不诉诸理性,仅仅按照人生的本来面目,按照女性特有的敏感和细腻,运用自己特有的清新和丰富的笔触完成自己的散文。

她的散文具有散文诗的特点,清新而不浮躁,丰富而不芜杂,浅显而不浅薄,情感丰富而又不失哲理深度。她会让你莫名地感动、流泪,因为我们在她的散文里面看到了我们自己的影子。《有些人》是张晓风的颇具特色的散文佳作。整篇文章写了四件小事。第一件是作者小时候经历的一次“老师不耻下问”,并适时鼓励这个小学生的事,但从此这个小女孩儿的自信心被激发起来。第二件事是和米店老板的一次交易,从而提出了人们对诚信行为的信仰。第三件事是说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作者漠视了一个痛苦的、需要帮助的、衣衫褴褛的人,从而引起作者无限的自责。

最后一件是在一次重要的考试之前,在考场外面,代数老师耐心地给作者讲解行列式的故事。这些不经意的小事,为何能深深地烙进我们记忆的深处?这真的值得我们深长思之。张晓风笔下的老师名字甚至容貌都不清晰,但他们优美的品格却使作者铭记不忘。张晓风写人,总是信手拈来,几下勾勒,便有传神之功,以洗练的笔墨表达出对生活的思考。记忆中的两位老师,他们朴实平凡,但一个以其爱心与教育智慧挖掘出学生心中宝贵的自信,一个则以细小入微的动作成为“我”记忆中的最后一节代数课,那是一种永恒的纪念。普天下的老师不正是这样吗?

原来,我们的老师其实都在以他们的人格、智慧、艺术来教育和影响着我们,写作时我们要主动地去发现、选择和开掘这些东西,落笔成文,这便是本文给予我们的启示。

《有些人》读后感 500字

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她用如此多愁善感的笔触摸着多愁善感的心,写出如此温柔多情的美丽句子,让人体会到一种忧伤着的美丽,平静。体会到生命里自然单纯的富有和充实。在她平静宽厚的的笔端,世间的一切皆有生命都那么美丽的惊人。

曾经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曾经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己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写简直就是神迹呈现。晓风,真希望自己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 出云的模样。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你在。我在。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美好的爱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美好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也许是你的身心美好,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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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活着就已是拼尽全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先生是我国现代文学不可多得的瑰宝,他的作品都无一不让人深受感触,从《在细雨中呼喊》到《活着》,再到我今天要给大家推荐的《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的一生悲壮而坎坷,为了求生活、为了治病、为了活下去,我们生活在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里,却不知这世上有多少人活着就已是拼尽全力了。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喜欢~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文革来了,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二)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

    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

    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三)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文革,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这也让我想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呈现了许多在底层生活挣扎奋斗的可爱的人。如在北上广深生活在城中村的人们,他们和每座城市如此近又显得如此遥远。曾在自媒体看过《巡逻现场实录》的节目,有一期描述巡警发现了某房屋的合租房。而每间合租房里都有两张上下铺的钢架床,安全通道则拥挤不便,节目巡警的说法这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合租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在这些大城市生存、梦想、目标、人生卖血呢?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四)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已经记不起来是第几次看许三观卖血记了,这本被誉为余华作品的最高成就的书也的确是名不虚传。余华这两个字就代表了一个作品风格吧,风趣中带着沉重,第一遍看觉得很搞笑的情节,第二遍看,第三遍看时会觉得愈来愈沉重。活着,许三观,兄弟,都是如此。余华惯常都是描写一个普通人,普通到有点平庸的那种人。描写他的一生。所以看起来有种爽快感,一个下午就可以看完别人的一生。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爱吧。我们谁又不是一个普通人呢。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最感人的,大概就是当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当然最后也是善有善报,一乐生病的时候,何小勇的妻子和女儿借给了他最多的钱。

    还有就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家人都吃不上饭,许三观去卖了血,让家里人饱饱的吃了一顿面条。可能我的点和别人不一样吧,当一乐因为他不带自己去吃面条而出走时,到了晚上他去找到一乐后,一乐问他是不是带自己去吃面条,许三观温柔的说是。突然觉得再大的困难都不可能打得倒这个人吧。

    还有就是在文革时期,许玉兰因为莫须有的妓女罪名被批斗。许三观给他送饭时候,表面上只送了白米饭,实际上在下面埋了好多好多肉的时候,还有就是在许玉兰说许三观也出过轨许三观赶紧让她小声点,理由是现在只有我能照顾你,我下水了你就没办法了。真的突然泪目。还有就是几个儿子都看不起自己母亲的时候,许三观巧用家庭批斗,把几个儿子的心态给转了过来。真的这样一个说自己老婆给自己带原谅帽的男人,最后是真的处处都在保护自己的老婆。

    还有就是很有名的用嘴炒菜片段了。真的如果有人说余华的描述功力不行用这段分分钟打脸。最喜欢的就是许三观生日许玉兰多煮了一碗糖粥时许三观说反正谁喝了都会变成屎屙出来,就让三个孩子多屙一点屎吧这一段以及最后给自己用嘴炒了爆炒猪肝之后,所有人都在吞口水,许三观高兴的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大家都来吃我的爆炒猪肝吧这里。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伟大吧,心里就突然涌上了这句话。

    爱有很多,有孔子所言仁爱爱民之爱,也有普普通通的爱。相比之下我觉得这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更加动人吧。爱自己的妻子,文革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在送一乐下乡时候去卖血给一乐二乐钱只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好一点。二乐的生产队长来的时候,他卖血去请队长吃饭,这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可能都是这样的吧,为了孩子,自己累一点无所谓。还有就是对陌生人的爱吧。甚至可以说是仇人了。让自己孩子去给让自己带绿帽子的人喊魂,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还有就是最后由于不能卖血而在大街上哭泣。在他眼里不能卖血就代表着如果这个家又遇到了挫折,他就没办法去拯救了。对自己家庭每个成员,对周围每个人这样的爱,大概就是余华想要表达的吧。第一遍看完只觉得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很爽,第二次看看到了苦,许三观一辈子都是在坎坷中过去的。后来看,看到了爱。大概爱才是余华先生写这本书想表达的吧。这样一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可以说在哪里都可以看得到,但是我们却习以为常。余华先生写出了这份爱,大概目的也是让我们珍惜这样的爱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悲剧吧。

人鸦读后感(4篇)


古人传承至今的智慧被记载到图书中,作品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书籍,也让我更加丰富了自己的内心世界。这时写一篇读后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下面的“人鸦读后感”是小编收集整理供你借鉴的内容,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人鸦读后感 篇1

人鸦,大家可能对这个名词很陌生。它讲述了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和小男孩瑞思德互换角色,因此人变鸦,鸦变人的事。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很短,只有94页,但我还是深深地为瑞夏德的改过自新所感动。他从讨厌上学,要和乌鸦换角色,到想方设法找白乌鸦解开难题,想和乌鸦换回角色。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难,明白了动物眼中的人类。他被宠物店诊所的女医生认为是一只被施了魔法的乌鸦;他被小矮人认为是救命恩人;他被好朋友洛阿看来是讲故事大王……

读了这本书,我常常想,假如自己就是瑞夏德,也许,我也会渴望蓝天,想像鸟儿那样在蓝天飞翔,可是,我会想到回家吗?我会想重回人类吗?我会想方设法和别的鸟儿沟通吗?我常常问自己。

我想,《人鸦》一定会一直呆在我的脑海里,因为我需要它。

人鸦读后感 篇2

谁也没想到男孩瑞夏德有朝一日会变成乌鸦,那一天,他正坐在榛子树底下等着妈妈叫他吃饭。这时一只乌鸦飞了过来,并与他交换了身份。

在刚变成乌鸦的时候,瑞夏德对一切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是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瑞夏德不断地换视觉观察世界,在经历许多事情后,他也最终走上了回归自我的道路。

最开始,瑞夏德觉得鸦群的事情无所谓,但是后来,他变得善良,有责任。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在罗高被猎人打中的时候,瑞夏德冒着生命危险去救罗高,要知道乌鸦在城市里代表着不吉祥,但是瑞夏德依旧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做,没有丝毫犹豫。在叫完医生之后,瑞夏德在回到鸦群的时候,得知自己被判了死刑,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后悔,并在城市里待了七天直到罗高恢复。另外一件事情发生在一片森林里,有一个小矮人再捡毛榉果。忽然有一只狐狸跳了出来想要吃了小矮人,瑞夏德见状就急忙向狐狸俯冲,要知道瑞夏德通常都是伤害小动物的。

经过瑞夏德的努力,他最终变回了人,这次“梦一般的路程”也让我们难以忘怀。

生活中,只有帮助别人的人,才能感受到快乐,只有善良的人才能感受到幸福。

人鸦读后感 篇3

当我刚拿到《人鸦》这本书时,我就很好奇:是不是讲的人变成乌鸦呢?他是怎么变成乌鸦的,又是怎么生活的,后来还会不会变成人呢?我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书,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长着金色头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名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他不爱上学,不喜欢数学,很想要自由,于是他和乌鸦交换了身份。他以为当了乌鸦有了翅膀就等于有了自由,但他来到鸦群有任务,要去找食物,要一直和鸦群在一起,时间久了,乌鸦瑞夏德适应了鸦群的生活,经过了长时间的磨练,他成了鸦群中不可缺少的乌鸦。后来因为想家,又在白乌鸦的帮助下,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我非常喜欢瑞夏德,他经历过鸦群的生活之后,明白了遵守规矩的重要,与同伴团结互助的重要。到后来他开始想自己的家,想爸爸、妈妈、老师还有同学,他不愿再在鸦群待下去,最终还是变回了自己。我想瑞夏德变回自己后一定会改变许多,一定会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刚开始看《人鸦》的时候,我也曾想和瑞夏德一样,也想变成什么小鸟之类的,多自由,多舒服,不用做什么作业啦,不用考试啦,多好。但是到最后我才知道不管变成什么,也都有烦恼的事。而现在我有爸爸妈妈疼,有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多好,还能学到许多知识……

所以我想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做好自己。

人鸦读后感 篇4

在《人鸦》这本书里,小男孩瑞夏德羡慕乌鸦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再经历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在鸦群中,罗高作为鸦群的首领,带领鸦群四处游荡。瑞夏德在鸦群中凭着自己的努力也终于有了立足之地,他在那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与鸦群结下了不解之缘。在瑞夏德的人生道路中,忧愁总是暂时的,快乐才是永恒的!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是人中的鸦,还是鸦中的人,都要树立自己在群体中的威信,努力做所有的事情,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读后感2000字(3)篇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首先,谢谢赠我这本书的兄弟。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我们这一场人生路途注定会面对孤独的。如果能感受他人在这条路走过的感受,我们自己是不是也会更淡然冷静一些…n这么远那么近,一开始以为是个题记呢。原来是作者的笔名。文章挺好的吧,至少感觉文笔比我的要好些。有些回到高中时代写作文的感觉。回想当年也是挺喜欢写作的,随着心情的变化逐渐转化为文字然后自己慢慢玩味,那种感觉也挺好的…n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作文,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高三作文突然就变牛B了,每次都能拿到56或者54分,然后就非常装B的在全年级整个2部贴出来。我们高中分两个部,每个部10个班,每班70左右。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喜欢的女生班级里面也会贴,这个诱惑也太大了。虽然现在想想写的都是一些很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每一次写作文都是我做语文试卷最放松的时间。上大学之后写作的时间就变得非常少了,由于自己学的是理工,几乎没有任何和文学沾太多边的学科。但是我看了很多书,这是我唯一觉得还是有些欣慰的事情。我们大学的图书馆特别神奇,我们借书是限制10本,并且最多有两本文学类,好奇葩,几乎我的两本文学书都是满的,但由于这个原因,自己看的文学作品感觉还是受到一点小阻碍。原因不全是来自图书馆,而是另一个诱惑,LOL,没错,英雄联盟,游戏里面的世界着实让我觉得生活快了很多。为什么刚玩几把天就亮了,为什么定级赛还没打……可能我们总会经历这些吧……n这些故事都是曾经真实发生的,每一步都印上了时光的印记,那些走过的岁月终会成为我们历久弥新的难忘乐事。且歌且吟,不忘初心…n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看完这本书,慢慢回忆着自己从大学毕业到目前工作的这十年时光,从校园青草坪,踏入社会的水泥地,自己这十年的努力,调整了心态,可以争取,但不强求,期间也有苦涩,有迷茫,有后悔,有泪水,有朋友的离开,有新人的到来,我们害怕的不是泥泞的过去,而是对未来的恐惧,现在社会发展太快,内心有点跟不上节奏,需要慢慢静下来好好想想,我多久没看一本好书了?多久没写一首诗歌了?总是以工作忙为由放松了自己,书里有句话说的很好“左右迷茫时,总有一条简单活着的路给你,在这路上没有美景,没有欲望,没有所求,只有维持你生命的给养,它的终点,是活着。”,活着,才是一切的基础,生活会有困境,毕竟总有希望来临,幸福也就这么远那么近。在下一个十年里,希望自己能做到书中说的“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对着自己的头脑和心灵招兵买马,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如果有一天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那有些路,就一个人走,但更希望和身边的每个人能一起经过年华的驿站,不遗忘在时间的渡口。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越长大越孤单 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越长大越孤单 越长大越不安………

也不得不 打开保护你的降落伞

也突然间 明白未来的路 不平坦

难道说 这改变是 必然

《人鸦》读后感通用(4篇)


下面的“《人鸦》读后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的感悟收获,及对一本书的评价,在看了作者写的作品,会感到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撰写读后感时最好直接将观点写在篇首,并以此来进一步引申。

《人鸦》读后感 篇1

在寒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人鸦》这本书,这本书就像沙滩边的一颗大树,使我十分难忘。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跟乌鸦朗多尔夫交换了角色观察世界,然后瑞夏德被两只保安乌鸦带到了鸦群里,并认识洛阿且成为好朋友。

在鸦群里生活时,大头领罗高不小心被猎人的枪击中不能飞了,瑞夏德急中生智在鸽子的帮助下找了一位宠物医生,它把宠物医生带到了大头领罗高身旁,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回城里的诊所进行医治,可鸦群们误解了瑞夏德,给它判处叛逆罪,死刑处置它,这时好朋友阿洛和两个保安乌鸦还是很信任地让它逃走,它逃到了城里,七天后,亲自把治愈后的罗高带回了鸦群,这时它不仅得到同伴们的信任也赢得了尊敬。之后它又救了一个小矮人,并许下了一个愿望,愿望也最终实现回归自我了。

这本书告诉我要勇于承担和果断,不能胆小和犹豫,瑞夏德不畏鸦群错怪自己,而竭尽全力勇救罗高,这一点,我十分佩服它。另外瑞夏德十分善良,遇见动物有困难便出手帮助,相比我曾遇见有困难的人却没伸出援助之手,这让我十分惭愧,我应该要学习它助人为乐的精神。

《人鸦》读后感 篇2

《人鸦》是我花了1天的时间看完的。是埃迪特。施菜伯尔写的。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孩子变成乌鸦的故事,比如:小男孩和一个乌鸦交换了角色,乌鸦把小男孩变成乌鸦,把自己变成男孩。我觉得:你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交换了。比如:小男孩没变成乌鸦之前他是一个很胆小的人。比如:他变成了乌鸦,享受了大自然,他还交上了朋友。不过他还是忘不了以前的生活。我觉得他自己到处乱飞,不需要妈妈在,他能体验到独立生活。这本书我觉得是我看的最让我惊奇的书,因为这个男孩忽然变成了乌鸦。多么好玩!

总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男孩和乌鸦的故事。

《人鸦》读后感 篇3

有一次,我在阳光明媚的天气下读了一本十分有趣而又十分有教意义的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上面清晰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惊讶也十分好奇。这本书竟然叫人鸦,会不会是他又是人又是乌鸦呢?会不会他既可以变成人也可以变成乌鸦呢?他是乌鸦与人双重灵魂的化身吗?他一生下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长得像人吗?成千上万的问号顿时一起涌向的大脑。接着,我就带着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希望在这里能寻找到我所需要的答案。

终于,我来到了这本书的世界,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诉了我所需要的答案,也用那一个答案解开了我脑海中所有的谜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名叫朗多尔乎的乌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德国的男孩瑞夏德说了一段奇怪的咒语,之后小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乌鸦。原来,他们两个换了身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学习主人公的勇敢与坚强,永不磨灭的精神!

《人鸦》读后感 篇4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人鸦》。

《人鸦》讲了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经过冒险之后,又变回了小男孩的故事。故事首先讲了老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刚到鸦群,由于鸦群不相信他,派两只保安乌鸦一直看管瑞夏德。瑞夏德给乌鸦们讲故事,给大家带来了欢乐,使大家相信了他。

有一次,大头领罗高受伤了,瑞夏德勇敢的飞了过去。罗高让瑞夏德把年长的乌鸦请来,年长的乌鸦过去后,瑞夏德就去找宠物医生救罗高。宠物医生到罗高受伤的地方后,检查了罗高的病情后说:“让罗高恢复健康要7天”。7天后罗高真的恢复了健康,鸦群完全接受了瑞夏德。然后,瑞夏德又变回了小男孩。

《人鸦》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有时哈哈大笑,有时悲伤不已,还有时提心吊胆。读了《人鸦》这本书:

第一使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在写日记和作文时可以使用。

第二要向瑞夏德学习勇敢的精神,有困难时要勇敢面对,解决困难。

第三学习瑞夏德勤于思考的做法,有问题时想办法处理,还要学习瑞夏德团结伙伴,多交朋友的优秀性格。

《人鸦》这本书使我收获了很多。

《人鸦》读后感范文(4篇)


下面由我们给大家来分享《人鸦》读后感范文,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读一本意义方长的书,能加深我们的理解能力,让灵魂感到冲突,在阅读完作品这本书之后,作者的文笔让我折服。我们在读了其中一本名著后,把自己的领会写下来,方便自己接下来的思考。

《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1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 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当人类的生活。习惯了妈 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2

《人鸦》是奥地利著名儿童文学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写的。这是一本充满着奇思幻想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从人变成了乌鸦的瑞夏德。这本书主要讲男孩瑞夏德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下,和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交换了身份。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朗多尔夫变成了男孩。作为一只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瑞夏德从乌鸦的视角观察世界,才发现人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不及动物知道的多。经过无数次冒险之后,瑞夏德又想变回自己,然而朗多尔夫却不想变回乌鸦,后来在白乌鸦拉姆赛斯的帮助下,最终变回了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也许,我是说也许,大自然中真的会有许多事情,人类都不知道,而动物却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可能因为我们不了解大自然,或者其它什么原因。还有书中有许多动物都对人类没有好感,甚至十分讨厌,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想可能因为人类残杀动物,破坏动物的家园有关。我想说人类不应该残杀动物,相反还应该跟动物做朋友,因为世界不只是人的家,也是动物的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应该去多多接触大自然,寻找大自然的奥秘,还有不应该去伤害大自然的生灵。

《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3

有一天,我看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不仅好看,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一个男孩瑞夏德和一只乌鸦换了身体,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他初入鸦群不习惯,但久了以后,慢慢习惯了。后来遇到了许多事情,还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拯救了鸦群头领罗高。后来乌鸦们为瑞夏德指引回家的方向,让他找到了自己家,和乌鸦换回了身体。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瑞夏德十分勇敢,为了救头领罗高,不顾一切,敢在人类面前呼救,后来拯救了头领罗高。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在他是个动物的身份中,也把自己当成人类一样,去找人类兽医。像我这样十分胆小的人,要好好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勇敢,要勇往直前。这样才能被更多的人喜欢。

这本书让我受用不尽,又好看又让我学到了很多。

《人鸦》读后感范文 篇4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有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瑞夏德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自从和乌鸦交换了身份后,在鸦群里的地位很低,还一直有人在监视他。自从帮乌鸦边人稻草人之后,就没了乌鸦的监视,现在的瑞夏德,开始想家了。之后又当上了乌鸦群里的讲故事能手。他在鸦群中看到了传说中的UFO,接着又冒险救了鸦群的头领高飞,他向高飞询问该怎样找到白乌鸦,白乌鸦告诉他把这根羽毛触碰一下朗多尔夫,让后念出咒语就行了。最终他变回了自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瑞夏德为了能拥有飞行的能力就和乌鸦交换,有点太不值得了。他放弃了好吃的意大利面……为了不作数学题,放弃了学习知识。

其实做人类比什么都好,想想现在的生活,可以躲过猎人的捕杀,可以吃好吃的东西,不用苦苦的寻找食物,生病后可以看医生,而乌鸦呢?哎!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不要让时光白白浪费!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关于《人鸦》读后感4篇


读后感,就是要以感为基础,提炼出能概括原作精髓的、积极健康的心得体会,在闲暇时看作者写的作品的时候,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奇的想法。您了解读后感的写作框架吗?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人鸦》读后感”。

关于《人鸦》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人鸦》。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有一个小男孩叫瑞夏德,一天他遇见了一只的乌鸦,他和乌鸦交换了身体,瑞夏德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瑞夏德。瑞夏德在乌鸦的世界里发生了很多事。如:刚见到它的同类时,乌鸦总是对他有种不安的感觉;慢慢他习惯了乌鸦的生活习惯;让鲁娜帮他保存自己的记忆;瑞夏德给乌鸦们讲故事,讲到好笑的阶段是,乌鸦们会哈哈大笑,相反讲到悲伤的地方时乌鸦们会亲不自禁的哭起来……最后在白乌鸦的帮助下又变回了他自己。

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在生活中要学会勤于思考、善于思考、仔细观察、不耻下问。

关于《人鸦》读后感【篇2】

我喜欢看书,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和道理。这个学期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人鸦》。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硕大的乌人鸦读书笔记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我们要学习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

关于《人鸦》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硕大乌鸦念起了咒语,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人中的乌鸦,乌鸦中的人,不断的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后,瑞夏德又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

我们要学习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

因此,我们要珍惜生命,爱护我们的一切,一切。

这就是我的感悟。

关于《人鸦》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人鸦读后感受范文4篇


你掌握了写读后感的方法了吗?优质的作品可以让我们对作品有着更好的了解。这时我们可通过读后感的形式加深对作品的印象,读后感大全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人鸦读后感受范文》。

人鸦读后感受范文(篇1)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是,《人鸦》这本书,内容是:瑞夏德因为讨厌读书,所以和乌鸦互换了角色,后来经过不断的努力,在大家的帮助下,经历了无数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做自己才是最好的,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不愿意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一样,因为不愿意学习就和乌鸦交换人生,什么事都不顺利的,但一定有走向成功的道路,你需要一个群体,一个群体也需要你,我很佩服瑞夏德的勇于付出,助人为乐,团结合作的精神。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无论以后再学习方面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也不会向困难低头,而且还要勇敢的走下去。

人鸦读后感受范文(篇2)

本文写了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为了逃避学校的乘法口诀不想继续学习,然后就想变成一种乌鸦,他认为变成乌鸦就可以到处飞行,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结果当他变成一只真正的乌鸦后,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情况,不但没有获得自由,而且每天还要遵守群规,所有的事情都在头领罗高的带领下完成,鸦群都有群体意识,分工明确,在遇到困难是互相帮助,保护弱者,它们都有群体荣誉感。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不能逃避现实,要动脑筋克服苦难,不能不切实际想入非非。

同样,在我们班这个大集体中,在学习上我们也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要有集体荣誉感,发挥每个人的价值。

总之,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做像瑞夏德这样逃避现实的孩子。

人鸦读后感受范文(篇3)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人鸦》,讲的男孩瑞夏德和乌鸦朗德尔夫的故事,朗德尔夫念了一个口诀,夏瑞德竟然变成了乌鸦,于是夏瑞德和朗德尔福告别,就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他碰到了红颜鸥鴝,红颜欧鴝告诉他,如果静悄悄的活的就长,瑞夏德谢过他后,继续飞呀飞,他碰到了拉尔夫和鲁迪,他两个是鸦群罗高的手下,罗高让他俩把瑞夏德带进了罗高的鸦群,又过了几天,他去找了雌乌鸦鲁娜,鲁娜让瑞夏德不再遗忘,夏睿德回到了鸦群。给大家讲故事,第一次他讲的是《彩乌鸦传奇》,第二次讲的是《UFO的故事》,可鸦群让他见到了真的UFO。又过了几天,罗高被人打伤了,幸好夏睿德去了宠物医院,让医生把罗高治好了。他决定回去换回角色。罗高告诉他不要恐惧,谁心怀恐惧就丧失力量和内在的智慧,如果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就可以请教白乌鸦,拉姆塞斯。但是朗德尔福不愿意换回乌鸦角色,在拉姆塞斯和小矮人的帮助下夏瑞德变回了人类。

看了这本书我感觉在生活中对待人要有爱心,遇到困难的事情,不要恐惧,不要慌张,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人鸦读后感受范文(篇4)

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尔多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并用咒语使夏德独变成乌鸦。 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个故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高原神秘夜》这个章节,里面讲了一些来自远古的鸟,用亲身的经历告诉乌鸦们,现在的环境受到了破坏,它们的家即将被人给完全毁灭。我们身边的环境的确十分恶劣,到处都可以看到垃圾。

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应该做一个低碳的人,尽量少开车、多骑自行车,少开空调,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不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多植树,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使人们少生病,少受灾害。

人鸦读后感悟汇编4篇


有请阅读“人鸦读后感悟”相关内容,作品这本书当中对于情感的抒发,相信已经让很多人感动。为了更好地理解作品人物的所思所想,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来进行一定的分析,敬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人鸦读后感悟 篇1

人鸦?鸦中的人还是人中的鸦?当然,两者皆是。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什么白云的寄托,彩乌鸦传奇,嘴巴就是方向……一个个奇怪的题目让我有一种渴望和追求,它们迫使我打开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翁瑞夏德与一只乌鸦——朗尔多夫互换了角色,瑞夏德在鸦群中学习到了许多的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他帮助鸦群的大头领罗高渡过了生命垂危的时刻,渡过难关,最后又变成了人的故事。

瑞夏德在变成乌鸦的过程中还看见了UFO,从UFO里走出了几个鸟人,鸟人说:“谁改变了自己,谁就改变了世界。”可是我认为,从根本上讲应该是:“谁改变了心态,谁就改变了世界,”心态是决定一切的,自己的新题号,有自信,相信自己会改变世界,那么世界将因你而改变。瑞夏德在鸦群中更懂得了助人为乐,为别人着想的道理,罗高蒙难之际,他不是只想着自己,而是让宠物诊所的女医生治疗他,让大头领有重新飞上高空的机会。

“顺着嘴巴的方向朝前飞,不要恐惧”,这句话其实是要告诉我们面对困难不要害怕,不要恐惧,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去闯出一片天地,自己要坚信,风雨之后最会有彩虹,总会有无限希望在等着你,经历了困难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

人们曾是多么愚蠢啊,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生命,难道我们不知道吗?人类是什么,人类就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我们其中的一人爱护环境,也可以带动其他的人爱护环境,最后甚至带动全世界,我想说,若人类的欲望继续膨胀,在发迹于智慧的同时,也将因此而毁灭!

人鸦读后感悟 篇2

彩乌鸦系列之一的《人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

书中讲了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同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变成乌鸦后的瑞夏德在一个乌鸦群里,开始了一次有趣的冒险。乌鸦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乌鸦需要群体生活,有严格的制度,天天要为食物去冒险,为防备天敌而提心吊胆……更糟糕的是乌鸦的记忆力远远不如人类,瑞夏德发现自己对以前做人时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了。他告诉自己决不能忘记过去,因为它还要变回自己。于是它找到占星问卜的夏娜帮他把记忆寄托在云彩上。

后来瑞夏德发挥自己讲故事的特长,赢得了鸦群的喜爱;用诚实和热情结交了三个要好的朋友;又凭借他的勇敢和善良,请动物医生救了负伤的头领罗高,化解了乌鸦们对人类的敌视……瑞夏德帮助了鸦群,也帮助了森林中的许多动物,他感到很快乐!终于他明白了自己不是普通的乌鸦,是有智慧的人,他要变回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瑞夏德找到了回家的路,和那只乌鸦换了回来。到家后的瑞夏德觉得做自己的感觉太好了,他再也不想变成乌鸦了。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自己才是最好的。如果你不愿意做自己,羡慕别人,想换个角色,你可能会忘记自己叫什么,忘记自己爱的人,忘记自己该做的事,会失去许多快乐,会很后悔。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自己,不做别人!

人鸦读后感悟 篇3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至今我记忆犹新,这本书的名字叫作《人鸦》,这本是的作者是奥地利大名鼎鼎儿童文学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她是彩乌鸦系列的作者。你们一定很好奇吧!有的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会有人鸦?有的人还会想人就是人、乌鸦就是乌鸦,怎么可能会有人鸦呢?这就是这本书引人入胜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乌鸦跟一个不经思考的小孩子用古怪的咒语交换了身份,小孩子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小孩子,小孩子叫做人鸦,在鸦群里面的地位很差,也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他领悟到回归自我的道理。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要认真思考,回归自我。书中的小孩瑞夏德因为不想学习,不想做作业,觉得做儿童很烦,所以想变成乌鸦,但是瑞夏德没有思考过当了乌鸦以后将会遇到哪些困难和危险,当刚变成乌鸦的时候,他觉得很新鲜,很快,他发现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来,他觉得飞行很累,很困难,因为飞行得太慢老是拖鸦群的后腿,遭到鸦群的责怪,还要遭到猎人的捕杀,鸦群还误会他伤害罗高首领,差点被杀死,瑞夏德很想变回自己,可是乌鸦却不肯跟他换回身份,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终于变回了自己,恢复了自信。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有过不做自己的想法,看到别人的成绩很优秀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能够变成他,但是我却没想到过,别人付出的努力比我多得多。

当妈妈骂我的时候,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不想做功课的时候,上课不想听讲的时候,我很想变成一只小飞虫,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翔,不用上课听讲,更不用做功课,也不用被妈妈批评。可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想到如果我真变成了小飞虫,也许我早就被大鸟吃了,或是被人拍死了,怎么能像现在那样快乐呢?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遇到问题不要逃避,相信自己,要勇于面对,只要不放弃,什么困难都闯得过,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人鸦读后感悟 篇4

这学期我们一起共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瑞夏德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经过无数次的冒险,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路线。

主人公瑞夏德是一个不爱学习、没有责任感的孩子。初到鸦群,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学会飞。乌鸦们也都非常的不信任他。不过后来经过:帮乌鸦们识别稻草人、给乌鸦们讲故事、勇救罗高和救助小矮人这几件事中,瑞夏德开始慢慢的有了变化,开始有了责任、担当和爱心,乌鸦们也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些事情中,有一件章给我留了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大头领蒙难记》。当罗高被人用枪打中之后,鸦群都笼罩着惊慌的气息,只有瑞夏德十分的镇定,不顾同伴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医生救助罗高。但是乌鸦们认为瑞夏德背叛了大头领,于是要给他定死罪,瑞夏德不得不离开鸦群,等待罗高康复。终于,在七天后,瑞夏德带着康复的罗高回到了鸦群,乌鸦们从此都开始友好地对待他,信任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先冷静思考再做决定,那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就是瑞夏德,经过变成乌鸦的那些天里,他已经从原来的没有责任感,变成了现在的有担当,非常勇敢和有爱心的孩子。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人鸦读后感范文大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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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鸦读后感范文(篇1)

本文写了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为了逃避学校的乘法口诀不想继续学习,然后就想变成一种乌鸦,他认为变成乌鸦就可以到处飞行,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结果当他变成一只真正的乌鸦后,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情况,不但没有获得自由,而且每天还要遵守群规,所有的事情都在头领罗高的带领下完成,鸦群都有群体意识,分工明确,在遇到困难是互相帮助,保护弱者,它们都有群体荣誉感。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不能逃避现实,要动脑筋克服苦难,不能不切实际想入非非。

同样,在我们班这个大集体中,在学习上我们也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困难,要有集体荣誉感,发挥每个人的价值。

总之,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做像瑞夏德这样逃避现实的孩子。

人鸦读后感范文(篇2)

在寒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人鸦》这本书,这本书就像沙滩边的一颗大树,使我十分难忘。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跟乌鸦朗多尔夫交换了角色观察世界,然后瑞夏德被两只保安乌鸦带到了鸦群里,并认识洛阿且成为好朋友。

在鸦群里生活时,大头领罗高不小心被猎人的枪击中不能飞了,瑞夏德急中生智在鸽子的帮助下找了一位宠物医生,它把宠物医生带到了大头领罗高身旁,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回城里的诊所进行医治,可鸦群们误解了瑞夏德,给它判处叛逆罪,死刑处置它,这时好朋友阿洛和两个保安乌鸦还是很信任地让它逃走,它逃到了城里,七天后,亲自把治愈后的罗高带回了鸦群,这时它不仅得到同伴们的信任也赢得了尊敬。之后它又救了一个小矮人,并许下了一个愿望,愿望也最终实现回归自我了。

这本书告诉我要勇于承担和果断,不能胆小和犹豫,瑞夏德不畏鸦群错怪自己,而竭尽全力勇救罗高,这一点,我十分佩服它。另外瑞夏德十分善良,遇见动物有困难便出手帮助,相比我曾遇见有困难的人却没伸出援助之手,这让我十分惭愧,我应该要学习它助人为乐的精神。

人鸦读后感范文(篇3)

人鸦是本非常好看的书,瑞夏德是故事中的小主人公,有一天他坐在大树上,乌鸦飞行家朗多尔夫说:“瑞夏德你来做乌鸦我去做儿童,”从此瑞夏德过上了乌鸦的生活,大头领罗高对他十分注重,还有俩只保安乌鸦时时刻刻监督着他,瑞夏德还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洛阿,瑞夏德在鸭群里的地位几乎和大头领罗高一样了,罗高还给他一个称号叫“讲故事能手”只要一天不听瑞夏德的故事乌鸦们就会感觉自己失去了点东西。,虽然瑞夏德实现了飞行的梦想,不用算“七乘以十六等于几了”但是瑞夏德还是很想念自己的家和爸爸妈妈。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瑞夏德是个非常了不起、有爱心、永远不忘记自己的爸爸妈妈的小男孩。

人鸦读后感范文(篇4)

这本《人鸦》是埃迪特·施莱伯尔是奥地利著名儿童文学女作家编写,她的《彩乌鸦》系列有很多,《人鸦》也是《彩乌鸦》系列的代表作。

这本书的内容是:硕大的乌鸦念着咒语,满头金发,鼻头都是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一抖竟然变成一只乌鸦,那只乌鸦变成了瑞夏德。

瑞夏德成为了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他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经历无数的冒险,他又开始走向了一条自我回归的道路……

这本书的内容不长,但是,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瑞夏德改过自信的本领。以前他不喜欢上学,挑食,有没有责任感的一个小男孩。瑞夏德不是没有优点的,他爱幻想,爱讲一些小故事。他认为变成了鸟类就自由了,不用在上学,不用再吃那些恶心的食物,还没有了上学的“叮铃铃”闹钟声。为了能实现这些梦想,就很爽快的答应了。变成乌鸦后,他没有感到开心、自由,而是更觉得无聊了,虽然没有那些几乘几的算术题,也要做一些寻找食物,寻找刚撒完种子的的田地……他还把自己的本领:讲故事给“搬”了出来。但是,那些乌鸦根本听不懂。经过他的努力,他明白了动物眼中的人类,明白了乌鸦和人和任何动物都有一技之长,如果没有就不能再生存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感受到了动物眼中的人类是什么样子的,感受到了无论动物,还是人类,都要有一些本领。我们要改变一下自己,做一个完整,干净的人。

关于人鸦读后感通用4篇


以下主题为关于人鸦读后感,为读后感大全编辑特意向您推荐的,读后感书名在文学界上有很大的影响,我们应该多去阅读。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你抓住了写读后感的精髓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关于人鸦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关于人鸦读后感(篇2)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有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瑞夏德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自从和乌鸦交换了身份后,在鸦群里的地位很低,还一直有人在监视他。自从帮乌鸦边人稻草人之后,就没了乌鸦的监视,现在的瑞夏德,开始想家了。之后又当上了乌鸦群里的讲故事能手。他在鸦群中看到了传说中的UFO,接着又冒险救了鸦群的头领高飞,他向高飞询问该怎样找到白乌鸦,白乌鸦告诉他把这根羽毛触碰一下朗多尔夫,让后念出咒语就行了。最终他变回了自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瑞夏德为了能拥有飞行的能力就和乌鸦交换,有点太不值得了。他放弃了好吃的意大利面……为了不作数学题,放弃了学习知识。

其实做人类比什么都好,想想现在的生活,可以躲过猎人的捕杀,可以吃好吃的东西,不用苦苦的寻找食物,生病后可以看医生,而乌鸦呢?哎!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不要让时光白白浪费!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关于人鸦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夏德瑞的男孩与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夏德瑞开始了在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鸦群里不可缺少的讲故事乌鸦,还救了乌鸦群的首领罗高,从那以后,夏德瑞真正与鸦群融成一片了。

尽管夏德瑞已经和鸦群融成一片,但是夏德瑞从未想过要放弃过变回人的愿望——因为,虽然他得到了鸦群长老的敬重,罗高像对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对待他,但是,每当他坐在树枝上发呆,看着家里的情形,心里就十分难受。虽说人佷繁忙,可是,动物的生活也不轻松啊,只要迟一点起床,就会掉队。他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所以,他要变回人。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觉得乌鸦不再是不详的象征,不再是地狱的使者,它们有组织,有尊老爱幼的习性,它们是可敬的!

《人鸦》,“仁鸦”,夏瑞德的确是一直有仁有义的乌鸦啊!

关于人鸦读后感(篇4)

王彦斐 前几天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人鸦》。老师发下书来的时候,我很兴奋。 回到家我就入迷地看了起来,这本书之所以叫人鸦,是因为它写的是一名叫瑞夏德的孩子和一只乌鸦互换角色的故事。他们互换角色后,瑞夏德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带领的鸦群里生活。 鸦群里有的是保安;有的是发言人;有的是领袖……瑞夏德因为会编故事,讲故事被誉为"故事大王". 瑞夏德很聪明,在捕食的时候,他们的头领受伤了。瑞夏德用他的聪明才智找来了宠物医生,用五天的时间给罗高治好了伤。他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出来了小矮人。 瑞夏德在鸦群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他想家了。于是白乌鸦给了他一根羽毛帮助他回到了家。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气馁,我们要勇敢、坚强的去面对!

家有外星人读后感4篇


阅读向人们展现伟人思想中的精华。第一次读完作品后,我们会被书中的情节惊艳到,震撼到,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写下来读后感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家有外星人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有外星人读后感 篇1

寒假里,妈妈给我读了一本加拿大的森娜吉南吉写的《我家有个外星人》。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真得以为有外星人呢,还想看看外星人长得什么样呢。后来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外星人说的是一位老爷爷。书里还有一个小怪物,就是调皮的本。

妈妈说我也是一个小怪物,在家里上蹿下跳的,总不安生。爱吃肉,不爱吃青菜,糖果、巧克力、蛋糕、冰激凌和薯片更是我的最爱。

其实在我家里也有外星人,而且还有两个呢!他们就是我的姥姥和姥爷!和本的爷爷一样我姥爷有时也会把嘴里的牙齿拿出来展览哦。他们整天唠唠叨叨的对我说这个不能做那个也不能做,要注意安全,要少吃糖多吃青菜,每天都要多喝水,好烦啊!他们在看报纸的时候也会带上那两个轮子。

妈妈告诉我,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一个外星人的,每个人都会有老的一天,所以我们一定要关心我们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要孝敬他们!

家有外星人读后感 篇2

今年春节,我和妈妈一起去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我家有个外星人》。

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和封面的时候,我还以为这是一本讲述奇妙世界的科幻小说呢!翻到第二页就发现里面的内容和我原来想象的大相径庭。外星人原来是一个叫本的加拿大小男孩的爷爷啊!我和书里的本有好多相似的地方,我在家里也喜欢动,不停地摇来晃去;我也喜欢吃诱人的美食,不过我知道这些美食有的不是健康食品,它会让人生病、增肥,妈妈一直有计划地给我控制着这些零食。我更和本一样喜欢玩电脑游戏,妈妈只让我每周休息的时候玩,我最喜欢玩愤怒的小鸟和赛尔号了,我的小赛尔都100级了,它现在拥有300个精灵了,厉害吧!不过这里面也有我老爸的功劳,他帮我打败了不少的BOSS呢!

我也有一位爱我、疼我的好爷爷,我的爷爷今年70岁啦,满头的白发,对我可好了。我的爷爷和本的爷爷差不多,我做什么爷爷都高兴,我让爷爷做什么,爷爷从来都不拒绝我!我喜欢我的爷爷!

现在我上小学四年级了,身高都一米五了,我现在知道体谅妈妈的辛苦了,尽量不再和妈妈吵架、哭闹了。有的时候,爷爷接我放学,我经常拉着爷爷的手,把我的心里话说给他听,我和爷爷在一起最开心了!我感觉我的爷爷就是我们家里的外星人,我也同样和书里的主人公本一样感到幸福、开心!

家有外星人读后感 篇3

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我家有个外星人》这本书。

最开始听见这本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真的有个外星人,我还在想外星人是个什么样啊?后来我才知道,本家的外星人原来是个爷爷啊!这么有意思的故事是加拿大的森娜吉。南吉写的,我感觉她写得真好。

我也像本一样,喜欢动,在家里不停的摇来晃去,可是如果不这样我就没意思了。我也喜欢吃巧克力、薯片、冰淇淋,这些好吃的真是没法不吃啊,不过我不想成为胖球,我控制着这些食品的量。我喜欢玩游戏,我只是过节的时候玩,比如现在过年了,我就玩泡泡龙的游戏,我玩到第65关,这一关很难过,我玩了很多次都没有过,我爸很厉害,他不但过来65关还玩到了70关,不过晚上太晚了,大人不让我玩了,我有些不高兴,会大哭。小怪物,就是这样的哦。

我家也有个外星人,和本家的差不多,头发都白了,满是皱纹的脸上都带着两个轮子,就是我的爷爷。我爷爷经常不让我干这也不让我干那的,比如说不让我吃东西到处走,不让我抠牙,不让我吃零食,不让干的事太多了,我经常为这个和爷爷打架,不过一转眼我俩就好了。我知道爷爷是喜欢我的,小时候我走不动的时候他背着我,我喜欢吃的东西他留给我,我想出去玩的时候他陪着我。

现在我长大了,上小学一年级了,我懂事了,不再争吵、哭闹。有时候放学爷爷来接我,我俩拉着手,边走边讲学校里面的事,很开心。

我感觉家里有个外星人真好。

家有外星人读后感 篇4

《家有外星人》是我在寒假里读得一本书,里面主要讲了一个奇特的一家4口的故事。唐朝是个头脑简单,心地善良的爸爸,美丽果是个疯疯癫癫,热火似情,又老是出状况的外星人妈妈,唐不苦是个小大人,主意又特别多的儿子,可儿是个又酷又聪明处于叛逆期的外星人女儿。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其中最好看有《种钞票》,唐不苦从她妈妈那里拿了一个可以种钞票的盆栽,把他自已仅有的5块钱种了进去,可儿发明了营养灌输器,让小树苗快快长大,可是营养液需要唐不苦在家做家务才能集齐一格,去培养小盆栽,经过唐不苦几个星期的努力,小树苗终于开花结果了,每个枝头挂着一块硬币,一共长出了9个枝头,唐不苦对这很不满意,把小树苗拔根而起,可他的5块钱已经不见了,当然这个神奇盆栽也就没用了,他再也不能种出钞票了。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有付出才有收获,同时也明白了,人不能太贪心,要不会吃大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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