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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爱弥儿有感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读《爱,从来不卑微》有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读《爱,从来不卑微》有感,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读《爱,从来不卑微》有感
一篇好文章可以让人深受感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读了这篇《爱,从来不卑微》,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示。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被“我”冷眼相看的老头却送来了宝贵的十元,真情募捐让我由衷发出感叹。平日里作者午后去扔饭盒时,看到了那个老头专注地捡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作者因为去清点那叠少得让人脸红的捐款箱时,那位拾荒老人伸出一只黑得像老松树皮的手抖抖地递过十元钱,令作者很吃惊。
看到这,我不禁想到一位拾荒老人一天的收成能有多少?五块?可能还要少。然而他却是那样的慷慨!可是文中又说到的捐款少得可怜,这又证明了什么?证明了人们对现在的自主捐款活动已经没有了爱心。十元,对于当今社会的人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那很难再称得上是一份爱心了,也许更多的只是一份义务,一份面子。
现在的人,有多少能正确看待这些捐献的真正意义,变得越来越淡泊的只有人们的爱心。好在我们家里在学校门口,有一个贫困山区捐款箱。每每我的衣服穿不下时,我和妈妈都会把衣服送到那边的箱子。我有时会去看看上次的衣服拿走了没,但是每次衣服基本上是在的,而箱子里除了衣服外就只剩下一堆白色的数不清的垃圾。我的心一下就凉了,这些人心都怎么了?变得如此黑暗,如此冷漠,做出了这样的事情都不觉得羞愧吗?
现在的年代,有太多太多的爱心被掩埋,人是长大了,钱是变多了,身体健康了,可最美好的人心却被抛弃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把它们重视起来,让世界再次变得美好和谐,爱不能被埋没,也不应该被敷衍。
爱,应该永存于人们心中,被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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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从来不寂寞》读后感500字


生命从来不寂寞,就像盲聋人海伦.凯勒十分振作一样;生命从来不寂寞,就像无手臂的刘伟爱弹钢琴一样;生命从来不寂寞,就像照顾养母20多年的孟佩杰一样······而我想说:每个人的生命从来不寂寞,我们有家人、有朋友、有同学、有亲戚、有书本,还有自己的愿望······还有爱。


自从我读了《生命从来不寂寞》这本书之后,我才真正明白了:原来这世间、这一生之中没有寂寞,只有快乐和幸福。所以我告诫自己:在我的字典里没有“寂寞”这两个字。如果有人觉得寂寞的话,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寂寞,而是自暴自弃,那就要振作起来,去做自己开心的事,让自己的这一生都没有寂寞,让“寂寞”这两个字在你的字典里消失。


我也有想过我很寂寞,那是我刚上学前的一段时间,我因做了一件伤害他人的事,在班级里被同学嘲笑,在家被父母责骂,在亲戚长辈面前丢脸······有一段时间没有出过家门,我觉得很孤独、寂寞,我读了《生命从来不寂寞》后,因为人生在世,孰能无过?我还有未了的心愿。我的生命因成长而美丽这世间并没有真正的寂寞,而是内心不能面对生命中的一切。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告诉自己:这世间没有寂寞,因为我有爱,因为我要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我会让我的生命因我的成长而变得更美丽。

《生命从来不寂寞》读后感600字


生命从来不寂寞,就像盲聋人海伦.凯勒十分振作一样;生命从来不寂寞,就像无手臂的刘伟爱弹钢琴一样;生命从来不寂寞,就像照顾养母20多年的孟佩杰一样······而我想说:每个人的生命从来不寂寞,我们有家人、有朋友、有同学、有亲戚、有书本,还有自己的愿望······还有爱。


自从我读了《生命从来不寂寞》这本书之后,我才真正明白了:原来这世间、这一生之中没有寂寞,只有快乐和幸福。所以我告诫自己:在我的字典里没有“寂寞”这两个字。如果有人觉得寂寞的话,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寂寞,而是自暴自弃,那就要振作起来,去做自己开心的事,让自己的这一生都没有寂寞,让“寂寞”这两个字在你的字典里消失。


我也有想过我很寂寞,那是我刚上学前的一段时间,我因做了一件伤害他人的事,在班级里被同学嘲笑,在家被父母责骂,在亲戚长辈面前丢脸······有一段时间没有出过家门,我觉得很孤独、寂寞,我读了《生命从来不寂寞》后,因为人生在世,孰能无过?我还有未了的心愿。我的生命因成长而美丽这世间并没有真正的寂寞,而是内心不能面对生命中的一切。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告诉自己:这世间没有寂寞,因为我有爱,因为我要正确面对生活中的一切,我会让我的生命因我的成长而变得更美丽。

《生命从来不寂寞》读后感1000字


每个人都会成长,每个人都会活出不一样的自己。


生命充满着传奇色彩,正如霍金所形容宇宙“有限而无边”。生命亦是如此。生命是有限的,但是美丽的生命可以释放出无限的价值,这就是生命的“无边”。但是生命的意义、生命的美丽在于什么呢?其实说也说不清楚,这这便是“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了吧。


如果,眼泪是一种财富,那么洪战辉就是一个富有的人。2005年,他用他的自强不息,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感动,让我们在不经意间,泪流满面。


命运对洪战辉很不公平:父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母亲离家出走,家中还有年幼的弟弟、嗷嗷待哺的妹妹。从12岁开始,贫困与苦难就将洪战辉推进一个深渊。这是一个孩子难以承受的重负,洪战辉却用他幼小的肩膀扛起了一切。当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对另一个更弱小的生命担起了责任,就要撑起困境中的家庭,就要学会友善、勇敢和坚强。他没有因为苦难而软弱,没有因为贫穷而丧失信心,甚至没有抓住他人同情帮助这根救命的绳索,而用超人的意志,完成了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用不言放弃的韧性为我们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当我们感叹于洪战辉的坚忍不拔时,不由得扪心自问:如果让我们面对这样一个摇摇欲坠的家庭,我们会像他那样自强不息吗?当他失去童年的欢乐,承担家庭的重担时,我们还依偎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当他奔走于打工挣钱和求学之路时,我们正过着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当他笑对困难,度过人生一个又一个挫折时,我们还在哀叹时运不济,考试繁多;当他用爱心带给更多的人温暖时,我们已被悠闲的生活冲击得人情冷漠……在这位瘦弱的大学生面前,我们有多少的感动,就有多少的愧疚。


对于我们,学习洪战辉是一次心灵的洗礼,是一堂生动的挫折教育课。他的经历,让迷失的人找到方向,让消极的人找到希望,让我们找到了积极向上的力量。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面对生活的困境,不去努力改变,而是怨天尤人,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信心,失去了斗志,甚至选择了逃避。


面对父母为其创造好的一切有利条件,有些孩子并不十分珍惜,而认为享受父母给的一切是理所当然的,终日无所事事,到最后一事无成,成为“啃老一族”。


面对洪战辉,我们还能消极悲观吗?面对洪战辉,我们还能怨天尤人吗?面对洪战辉,我们还能说困难多吗?


我们只有坚定信念、勇于接受挑战,扼住命运的喉咙,从挫折和困苦中汲取成长的智慧,把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变成垫脚石;我坚信只要脊梁不弯,就没有扛不起的重担;只要精神不垮,就没有解不开的难题。即使是卑微如草芥的生命,也总有发光的一天。


钢铁也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无所畏惧和坚硬;人也是要在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会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我们只有自强自立,才能在一次次磨练中铸就我们灿烂的人生。


人世间最美的风景莫过于人生,因为人生是靠心灵旅行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美无处不在;美,不在于你的外表,也不在于你的身份而在于你的心灵。美,天天都在我们周围游荡,只要你认真去观察,用心去发现,你,就会察觉,原来在我们的身边有着许许多多的美。

读《我的妈妈从来不笑》有感500字


母亲是我们人生的领路人。当我们学会走第一步时,是妈妈在一旁护着;当我们牙牙学语时,是妈妈教会我们人生的第一个字;当我们年少无知时,是妈妈打开了世界的大门……然而,如果我们的妈妈从不说话,从来不笑,甚至感觉不到我们的存在时,我们会有怎样的感受呢?

五年级的一个班级开了场家长会,主题是“评价自己的妈妈”,邀请所有妈妈们参加。千篇一律的演讲令大家昏昏欲睡。这时,一位小姑娘对大家讲述了自己的妈妈:“她从来不笑,我对她说话,她也不理不睬……”我们都以为这位妈妈管教女儿太严厉,小姑娘却说:“因为她是个植物人。在我五岁那年,她出了车祸……我叫她,她不会答应我;我亲她,她也不会微笑;我向她报告自己优异的成绩,她也毫无反应……我不敢相信,这就是曾经陪我玩滑梯、捉迷藏的妈妈……”台下的人无不为之动容。当小姑娘大声对妈妈说出自己的爱时,大家也看见了坐在最后一排的那位男士泛红的眼圈,看见了他脸上欣慰的笑容。

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小姑娘啊!她是多么爱着自己的妈妈,她懂事地体贴了爸爸,明白了妈妈对自己的爱。小姑娘和爸爸相依为命,为爸爸分担了许多。如果我们有她那么懂事,父母会多么欣慰!一天,天真的小姑娘突然担心自己的妈妈会死,善良的爸爸说,妈妈不会,妈妈其实知道我们爱她,她什么都知道!小姑娘也懂事地对台下所有妈妈们说:“妈妈,你知道吗?我和爸爸在等着你回家。爸爸,请你明天告诉妈妈,今天我在这里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爱她。”台下响起了一片抽泣声和热烈的掌声。

尽管她的妈妈从来不笑,对女儿不管不问,但从她的心跳和呼吸中,女儿知道,妈妈一直在关心着她。尽管妈妈成了植物人,但从女儿的讲述中,我们能感受到这一家人浓浓的亲情。只要有爱,他们,就是幸福的!

读《我的妈妈从来不笑》有感 (200字)


今天,我读了《我的妈妈从来不笑》这篇文章,感受很深。

当我读到,爸爸,请你告诉妈妈,今天我在这里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爱她。时非常感动。因为她的妈妈是植物人,但是她和爸爸都很爱她,给她擦身,按摩。把女儿在校的事讲给妈妈听。我想妈妈一定会激动地醒来,我为有这样的母亲而骄傲。

我自己也要亲自帮妈妈捶背,干家务活。在学校好好学习,考出好成绩,让妈妈高兴。愿所有的孩子关心父母,让每个孩子的母亲笑口常开。

六年级:孙雅婧

读《灵魂不卑微》有感 (900字)


今天,我读了《灵魂不卑微》这篇文章,故事中主人翁挑战自卑的勇气和信心深深地震撼着我。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吴士宏是世界最大公司里一名小小的职员,因为身份低,所以常常遭到那些白领人物的欺凌,但吴士宏却不怕,她以自己惊人的毅力和挑战自卑的勇气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当我读到:她开始利用一切机会充实自我,每天最早到公司上班,最迟离开,将别人任意丢掉的时间花在学习和工作上最后,她终于圆了美梦,成为公司华南区的总经理。时,我不禁汗颜,吴士宏啊吴士宏,一个整天为公司的白领端茶送水的小职员,你又何必这样见缝插针,付出比别人多好几倍的代价呢?

我为吴士宏的举止感到困惑不解,这时,我仿佛来到她身边,轻轻地询问她这样做的原因,她仿佛拍着我的肩膀,慈祥地答道:每个人都想成功,虽然我的身份比别人低,但我坚信,只要努力,我一定会成为一位万众瞩目的人。就是这句话,让我顷刻间明白了,现实就像一只巨掌一点一点地捏碎她那小小的快乐,就像一团火焰燃烧着她仅有的一点自足感,虽然令她感到悲愤和耻辱,但她不畏惧这些。相反,她不顾所谓的卑微据理力争,在每一次风波平息后,她的内心却狂澜依旧。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她毫不放过任何一个通向成功的机会。她利用一切时间来充实自我,就是一点点时间也不放过,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她拥有挑战自卑的勇气和信心,这是她会成功的主要因素。

其实,类似吴士宏这样的人并不少见,就像安徒生的童话之一《丑小鸭》中的那只小鸭,它的童年充满了嘲笑和讥讽,活得并不快乐,可是,它勇敢地挣脱了,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了自卑,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

看了吴士宏和丑小鸭的故事,我感到有些惭愧,五年级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还算可以,每一次基本都能上95分。进入六年级后,我的英语成绩逐渐下降,但我并没有及时查漏补缺,因为我怕苦,怕累,到现在,英语成绩还是没有太大的提高。而丑小鸭和吴士宏呢?她们忍着人们的嘲笑,却表现出一种挑战自卑,克服困的勇气和信心,和我相比,真好比天与地。

吴士宏是平凡的,可她的灵魂却不平凡,她以她的经历告诫着每一个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我们可以用我们的大脑、双手甚至是双脚,去改变我们的命运。要坚信,只要我们有勇气去挑战自卑,什么也不能阻止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

六年级:高星雨

《扶桑》读后感:我们从来不懂她


我们从来不懂她

——《扶桑》读后感

流岚

选了个周末来读《扶桑》,中间些许事情耽搁,直到晚上十一点五十多分钟读完,读完最后一个字已经泪流满面,小说的文字停在了扶桑转身时那年迈、蹒跚的背影,她在异乡消磨了最美的年华,此时的她褪去了鲜红的衣装,也苍老了昨日的面容,她已经是一位慈祥的老妇人,一个平常的人——平常如你我!

但扶桑注定又不会平常,如今如昨,她注定会和平常人划出泾渭,那是楚河汉界,那是阴阳暌隔。没有人能看透她,没人看透在那血红衣装,在那娇小身躯中包裹着的灵魂。

小说以晚清时代赴海外打工的华工为背景,华工这是一群很特殊的群体,远赴重洋、背井离乡,挣着低廉的薪水,干着最辛苦的活,“他们天不亮就会从木窝棚或土窝棚里钻出,不声不响地在山梁上走成一条线,个个赤足,身上背一个锈了的罐头铁听,对称打上眼,系一根布绳挎在肩上,里面装着米饭和咸鸭蛋。”这样每日每夜无休无止的劳作。而且时时处处还会受到白人工友的欺辱谩骂。

初次接触这个名词是在《罗辑思维》的一期名为《被排斥的中国人》的节目,里面介绍了美国于1882年颁布的《排华法案》——美国当局针对难以遏制又无限需求的华人劳工做了最严厉的限制。

而这部法案小说中也有提到:“狗婊子养的白鬼新通过一个法案,要把中国人从这个国家排除出去“,”新法案把中国人作为惟一被排斥的异民,这是地道的种族压迫。他们还说,铁路老板们把铁路成功归到德国人的严谨,英国人的持恒,爱尔兰人的乐天精神,从来不提一个字的中国苦力,从来就把中国人当驴。”此法案一经颁布,其结果也引发了历史上的一次全体华工的罢工运动......

作为华工他们聪明,他们不带家眷了无牵挂,他们任劳任怨忍气吞声,他们不知疲累的工作勤劳,可是他们也被白人排斥,被白人视为低贱,被白人无情的鞭挞,他们是下等人!

可饶是如此,毕竟他们还有手有脚有一膀子力气,有的在遥远的东方故乡还有着牵挂着他们的老娘和媳妇,甚至有的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提到孩子他们笑了,泥黄的皮肤会展出两排黄白的牙齿,望着月想着媳妇儿女,想着遥遥的归期。

可,扶桑呢?

她本是一个湖南茶户的女儿,扶桑在摇篮里跟广东一个八岁的少爷订了亲。她十四岁结婚的时候,这位少爷已经去了海外,她跟一只火红的公鸡拜的堂。又过几年她在集市上被一个男人拐上船到了美国旧金山,做了一个土酒窑中的妓女。在九尺的唐人巷中她守着一个如牢笼般的窗户,如这座楼上所有和她一样的女人等待着男子的泄欲玩乐,而赚来收入。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克里斯——一个年岁在十二岁的美国孩子——他有着黄色头发,蓝色的眼睛,他是个白种人;同时他也在看她,他着迷着从她身上散发是我来自东方女子的神秘气息。

于此他和她展开了一段被家族反对,叛逃,禁锢,冲动,逃离的爱情往事,他脸上开始有着超出年岁的沧桑成熟;她和他展开了一段,被世俗鄙夷,被世道破坏,记忆,相思,等待,宽恕,黯然,决然的爱情往事,她自始至终保有着淡然,从容和天真。他们一个是外国人,一个是女人——都让人看不透。

但他们两个都无一例外被那个叫“爱情”的各自伤害,爱情也都成为了往事。

他的叛逃,他背叛在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无邪去了窑子,他得以见到了她,他又无法冲破来自世俗来自家庭布下的网,他又背叛了她走上了极端,后来在白种人组织的暴乱中,整个唐人街房屋店铺被焚毁破坏,男工女奴死走逃亡,这些白种人中有他;她在一辆没有马的马车上被二三十个白种人实施了暴行,这些白种人中也有他。眼前这个无声无息、默默忍受的女子拿走了每一个人衣服上的纽扣,包括他的。他开始悔,开始逃......

她呢?从来都好像是逆来顺受的,她憨厚老实,在被拐的那一天都不知喊叫一声,她总是淡漠无言,诸事好像皆与她无关,她不知道因为她曾在港口之嘴广场发生了一场黄种人之间的角斗;大勇曾把她安置在客厅里,蒙了丹凤朝阳的重绣盖头,一身重绣大礼服,让一个个男人进来,依她挑选一个合适的来结婚,可她却记不住每一个人的名字。

她只想着裹藏在她如乌云般头发中的那一颗铜纽扣。

她知道,所有的事情她都知道,像每个人绝望前拼尽最后最后一丝气力的嘶吼她会,绝望中无济于事的挣扎她也会。她认识这些嬉皮笑脸、蓬头垢面、恶心卑贱的每一个人,可是即便如此能有什么用?

好在蒙在丹凤朝阳盖头下,眼前只有茫茫的红,她可以静静的等......

等了他整整一年。

他此时身在英国,无一时不思念,无一时不忏悔,又无一时不想着躲藏逃避......

后来他们终于相遇,她内心有许多话,不曾开口眼睛就已经开始倾诉。

他一次弄乱了她的发髻,掉出了那个纽扣。他知道她宽容了自己。在他而言是罪证是凶器的东西,她却珍藏在浓密的发从中,用柔软的头皮来感知它的存在,他的存在

他说:我要赎你

他又说:等结婚的那天,你把那颗纽扣还给我。

”她不知自己无缘无故笑什么,笑着干吗又摇头。“

他还是那个天真的他,表面的成熟并不能掩盖内心的幼稚。她或许明白了所谓“爱情”的定义,为了这个词她被风月暗消磨,盖头下的一双眼望穿了秋水,等来的不过是这个......

如果她还信缘的话,那么她知道他们的缘大概是尽了吧!

大勇——她的丈夫,大勇通过和扶桑的对话推断出了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而她却知道了还要早。我读到这里并不惊讶,我甚至觉得她知道的比作者想要她知道的还要早。大勇是这帮华工的领袖,他领导了整个华工的罢工运动,他是个传奇的人物,就像来自古老东方传奇小说中的侠客,他总是腰间别着飞镖,当然那只是个装饰或者说是个符号,但无愧于他是个大侠,名副其实的。

大勇给予了扶桑丈夫般的守护,最后他倾尽所有送给她最宝贵的东西——自由。

在同时大勇因罪判了绞刑。大勇在绞刑前的那一晚她在一次见到克里斯,他不再对她视若无睹,而对她近乎疯狂又形似悲壮的亲昵,他一副献身者的悲壮和崇高,仿佛用自己的舍生取义来赎回自己和自己的民族犯下的罪恶,欠下的血债。

到了大勇行刑的那天,他还酣在她的身边,紧握着她的发梢,他或许不知道这一天的意义,又或许他正在发动一场争夺,一场厮杀。

但是她记得很清楚,今天她应该做什么,她一点点想抽回发梢,直到抽到末尾被他紧紧地握着,她用剪子剪断了头发,剪断了已经缘尽的缘。

那天的她好美!丹凤朝阳的盖头,一身缎子礼服,上面绣着有细密彩线,“看上去繁华极了。”

同样这一身繁华,她却不用再等待......

“盖头掀去后,人们都惨叫起来。扶桑美艳的让许多脆弱者留下了眼泪。”

而此时,大勇一身黑缎马褂,灰呢长袍,带着五十磅的重拷......

“大勇对扶桑说:别急,慢慢活,我等得及你。

扶桑说:回头我送你回家。

大勇说:一半洒海里吧。

扶桑说:嗯。那一半呢?

大勇沉吟一会:洒我老母坟上。他笑笑说:烧成灰老母也认得我。”

故事的结尾,扶桑携带着夫的骨灰回到了故乡。

她做事她说话是很少的,而且也不常做出出人意料的事,也不会说出那些让人眼前一亮参透机锋的话,可是在最后她却让人惊起了双眼,包括读者在内的人,以前被她呆讷的样子欺骗了,对比如今的她,我们反而有些傻了。

这样的转便,使得我们的声嗓就像被噎住,我们瞳孔被那一抹红蒙蔽,眼泪簌簌掉着却毫无知觉。

她行的决然,是一种解脱,是一种自我保护,是一种自我成全。

她此刻扶摇而起,羽化成仙,让人们意识到他们自己活该是凡人。

是她!在那个短暂的时刻,让所有的种族间的差异消失,让那些畛域之见意识断层都消融,像稀稠的糖化为一体。幼时上学时学到红橙黄绿蓝靛紫等量混杂都归一为白,那是一种无意识,无差别,无血色的白——如同此刻的我们。

结局算是较为完满了,也正于此处最使人落泪了。是的,她对于这个叫大勇的丈夫谈不上爱的,至少不如那个叫克里斯的男人。“她和即将被处死的大勇结婚便是把自己保护起来了”,“她从此有了一个死去的,不再干涉她的大勇来保护,以免她再被爱情侵扰、伤害”。其实对于克里斯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或许人生中的一些人,永远鲜活在思想里要比在身边好吧。

她还是爱着他的,对吗?

或许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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