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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互联网

卖风筝的两兄弟读后感。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卖风筝的两兄弟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卖风筝的两兄弟读后感

很长时间里,有个问题在我的脑海里一直萦绕着为什么美国先于中国有了飞机呢?后来,我读了《卖风筝的两兄弟》这篇文章,才明白原来发明了飞机的莱特兄弟是美国人。

《卖风筝的两兄弟》这篇文章写了小时候的莱特兄弟希望像雄鹰一样在天空飞翔,于是就放起了风筝。可是风筝经常被风吹破,莱特兄弟很沮丧。他们找来了最好的竹片和纸,开始研究如何让风筝更结实和飞得更高。经过好多次尝试与失败,莱特兄弟的新风筝终于制作成功了。新风筝不但更结实而且飞得更高,小伙伴们都要求莱特兄弟把新风筝卖给他们,于是莱特兄弟挣了不少零花钱。

莱特兄弟为什么能成功地制作出更结实和飞得更高的风筝呢?我总结了一下,有以下原因:

首先,莱特兄弟爱动脑筋、肯钻研。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有一次我画画,还像平时一样,一画错了就换一张纸,从不动脑筋去做修改。后来,当只剩下最后一张纸时,画又被弄脏了,只好想办法补救。我仔细的想了一会儿,在弄脏的地方画了一堆土,然后在旁边又画了一个小人在施工。看着这张画,觉得比原来的设想要好得多,我满意的笑了只要爱动脑筋,肯钻研,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其次,莱特兄弟不怕多次失败,遇到困难不灰心,坚持到底。想到这里,我就惭愧的低下了头。因为我平时遇到一点困难就灰心。记得有一次做题,我只想了一会,没有思考出来,就想:我不会做,问妈妈吧。可是妈妈说:你自己做,不能总依靠别人。没办法,我只能重新回去思考那道题。结果过了不久,我就做出了那道题。

《卖风筝的两兄弟》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爱动脑筋,肯钻研,而且不怕失败,遇到困难不灰心,坚持到底,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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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缩两个时代的悲歌——《兄弟》读后感


浓缩两个时代的悲歌《兄弟》读后感

文/夜晨1981

以前读过余华的《活着》,看了心伤至极。人在不幸的时候看一看,也就觉得幸运了。《活着》文风朴实,语言紧凑,娓娓道来如吮苦胆,汁液入口流入身体,沁进心田,久久地浸润泡脬了人类的良知,心酸和同情伴着眼泪一汩汩涌出,好一个惨字了得。

《兄弟》一样的惨,但不那么严肃,让人联想到三毛流浪记。三毛是一个人苦,《兄弟》是哥俩一块儿苦,共同的是一种漫画版的讽刺风格。三毛儿童元素多一些,《兄弟》成人色彩重一些,而且是重口味。

《兄弟》是余华沉寂10年之久的著作,一出生就倍受关注,可也是两重天境界。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万般宠爱,一石激起了千层浪,浪里个浪,各有各的浪味;一方面是专业读者的失声,以及评论界的哑然,偶有发声也着实没什么高度评价,为此还在网上干仗。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余华作为资深作家,一部《活着》就足以奠基一片粉丝,以后即使随便在纸上画个圈,别人也会研究个因果律和所以然来。

《活着》讲述的是两个时代的变化文革和改革,这两个时代是冰火两重天,权力的翻覆,认知的变革,价值的颠倒,审美的反转,好像一个漏斗倒悬瞬间重新来过;《活着》讲述的是两个性情的兄弟,一个憨直敦厚,一个机巧黑厚,在同一个世界里演绎了两种不同的人生。一下子又想起了《绝代双骄》的小鱼儿和花无缺。

故事的梗概,讲的是江南小镇小青年李光头厕所偷看女人被抓,而十几年前他亲爹正是因此淹死在粪坑,被一男子宋凡平捞了尸体送回。李光头妈李兰后来和丧妻的宋凡平结合,李光头和宋凡平之子宋钢成为兄弟。文革宋凡平被迫害惨死,塑造了一条硬汉好汉形象,催人泪下,令人憧憬。李兰时隔几年去世,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在两个时代动荡下,因一个女人李红激起一片涟漪,李光头奋而直追,却让宋钢接到了绣球。20年后天地一变,李光头风起云涌、富可敌国,宋钢疾病缠身、穷困潦倒,又发生了一些伦乱之事,一曲兄弟情贯穿始终、贯穿生命、贯穿人性。

一部作品诞生自有了其生命,《兄弟》倍受争议自有其道理。无论如何,他看在我眼里也自有我的景象。在我眼里,《兄弟》太污,阴毛占了半部主角,男孩居然性早熟天天蹭电线杆,人造处女膜充斥下半部,生殖器也是时常不离,粪坑也成了小说主战场,在文明世界简直岂有此理。可谁又能说吃饭的比排泄的高尚、口欲的比性欲的纯洁呢?我以为,众生平等的实现,首先是人类器官的平等。一个人连自己身上的器官都得分个三六九等的话,那看待别人自然也是以此标准。所以,一个作家说出生殖器有羞涩感的话,那他说仁义礼智信也应该是不实在的。

《兄弟》乍看太怪诞,李光头发财致富怪,宋钢为钱隆胸怪,周游忽悠卖处女膜怪,一切给人以梦呓的感觉,可这种感觉却又那么真实,就好像把报纸、电视、手机、广播等媒体的一系列离奇新闻、小广告串在一起,炖个大烩菜一样,看的是小说可又像现实,真真假假的加了些浅陋的想象,有时你甚至觉得他的见识还少了点,想象的还没现实的荒谬,有夸张缺真实和深刻。

《兄弟》也着实有些冗长了,构思很厚重,可觉得写得很随性,一发不可收拾,沉浸在想象里一路狂奔,千绕百回万变不离其宗,缺乏了精悍的冲击力,就好像祥林嫂说惨,初体验还感人肺腑,后来居然有些麻木了,有点惨的2.0版本更新的意思,只是时间有些长。

不知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牧犬兄弟》读后感800字两篇


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篇《牧犬兄弟》读后感的读后感文章,更多文章尽在小编。

《牧犬兄弟》读后感800字【一】

暑假期间 ,我读了《兄弟情仇》这本小说。牧犬兄弟黑头和灰灰为了给独战野狼英勇牺牲的牧犬黑云报仇,牧工的儿子林达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传说中的驯獒法训出一只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这就说明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

兄弟之间本不应该成为仇敌的,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使这对原本亲密无间的同胞兄弟反目成仇、颠沛流离。不过他们两个也有过齐心合力的时候,就是灰灰和黑头合力斗豹。兄弟俩斗豹成功后,两条狗又打成了一团,原来灰灰是想独吞黑花272呀!可是黑头却拼死保护黑花272,因为黑花272任由它吃奶,但它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善良得有些腼腆的兄长……灰灰很快就甘拜下风了,可黑头越杀越勇。灰灰看阵势不妙,落荒而逃……

作者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主人公灰灰和黑头的命运云谲波诡,让人一读起来便无法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男子汉之歌。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也许牧犬根本不知道兄弟之间的情与恨,亲兄弟间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争风打斗。灰灰成了牧场公害后,经常来骚扰牧场里的家畜,黑头是牧场里不折不扣的牧犬,见到外来侵略者当然会奋不顾身地保卫家畜。于是,兄弟之间的较量又一次拉开了帷幕……

后来,灰灰和黑头又迎战野狼。这次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替黑云报仇。以大获全胜的成绩告终。最后,灰灰和黑头不再是兄弟间的仇敌,它们重归于好,开始了新一轮的牧猎生涯。我被这对兄弟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灰灰和黑头这两条忠实的牧犬留下的是无尽的情感与意志。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

《牧犬兄弟》读后感800字【二】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秘密培养黑云的儿子灰灰,可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灰灰坠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在保护牧群的战斗中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直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到追杀,也被迫逃出。在城市了,黑头遭到了人的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团。在灰灰击败豺狗后刚上了了“豺王”之际,黑头逃离了马戏班,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林里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黑头带着生死之交的白娃逃出来时,灰灰也咬伤偷猎者,逃了出来。可不幸的事再次降临,可怜的白娃被凶残的黑狗咬死了,黑头为他报了仇,但也因违背同类相残的禁忌而心智大受刺激。灰灰在山中回归自然本性,不再滥杀,怀念起与人的生活。林达进山寻灰灰时,被狼群包围,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林达最终得救了。

我们人类在特殊情况下人性 变异、扭曲、丑恶,实在是人性不如犬性,白娃的死不正是因人性凶残的结果吗?作品的字里行间大声疾呼的是回归人性,回归到脉脉温情的人道立场上去。其实,动物与人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有生命的意义。让我们尊重生命的尊严,追求生命的价值,重在回归生命的圆融,让人和动物和睦相处。 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学习牧犬兄弟那百折不挠的精神,爱因斯坦不正是这样的吗?不管试了多少次,他都有一个信念就是,他的理论是对的,而要让理论成为现实就要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不管失败与否,贝多芬也是一个例子呀,他的耳朵听不到,却依然坚持作曲最终成为了世界闻名的音乐家《牧犬三部曲》有感作文。牧犬兄弟也不是跟经受了宫刑和牢狱之灾磨练的司马迁一样,他们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克服困难,继续向前,如果当时司马迁自暴自弃,还怎么写出名垂千古的历史巨著《史记》呢?不正是因为他们百折不挠的精神吗?

要知道没有困难的磨练,你是永远不会知道生命的意义的,生命的价值在于你懂得怎么珍惜生命,怎么磨练自己的心志,怎么克服困难勇敢向前,而不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害怕。这样的话,还不如不做。如果你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就勇敢面对一切,让我们一起克服困难,而强大自己,困难只会让人变得更强,更坚定,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个志向,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奋斗,去实现这个志向吧!

两兄弟,两种选择,两种人生 (400字)


人生就是一条漫漫长路,这条路的长短、衰荣都取决于自己;这条路也遍布玄机,险象环生,一个不经意的选择就有可能颠覆整个人生。

《大林和小林》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点。大林和小虽是两兄弟,却有着不同的人生观念,随着故事的发展,他们虽然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结局。

书中曾提到大林和小林分别是统治者和受压迫者的化身和象征,他们代表的是两个对立的阶级。他们走的,也是不同的人生道路。大林作为统治者的象征,淋漓尽致地表现了统治者生活的奢华,展现了当代统治者的迂腐,并借大林这个角色对当时统治阶级和社会秩序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严厉的批判。

做了富翁少爷的大林渐渐淡忘了自己的过去,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亲弟弟,这是一种可怕的失忆症,也是一种可悲的失忆症。而小林的经历可谓是一波三折:先是被狗绅士皮皮捡到,然后又被卖给四四格做童工,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又无端入狱

但最后,大林饿死在了富翁岛上,而小林依旧平淡的生活着。

六年级:黑猫殿下

卖木雕的少年读后感


卖木雕的少年读后感(一)

今天,我们学了《卖木雕的少年》这篇课文,课文讲了这样一件事:我到非洲旅行时,很想买一件构思新奇的象墩木雕工艺品带回国留作纪念,可是又担心路途遥远、行李太重、木雕沉重,所以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一位卖木雕的非洲少年,为了不让我带着遗憾离开非洲,特地在大瀑布旁等候我的出现,然后把一个做工精致的木雕小象墩送到了我的手中,并且还对我说: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

是啊,中国人是我们的朋友!多么感人的一句话啊!我从这句话中读出了中非两国的深厚友谊。读了这篇课文,我深深地被这位非洲少年的行为感动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那感人的一幕:在一个晚风吹拂的晚上,在美丽的莫西奥图尼亚大瀑布前,我望着那栩栩如生的木雕小象墩,紧紧地与非洲少年拥抱在了一起。我真想对那位非洲少年说:可敬的非洲少年,谢谢你!你让我实现了心中的愿望,让我在这次非洲旅行中不留遗憾地回到了祖国,你更让我感受到非洲人民的深厚友谊。我们中非两国的友谊一定能地久天长,你们的心灵如同莫西奥图尼亚大瀑布般美丽、纯洁!


卖木雕的少年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卖木雕的少年》这篇课文,我很喜欢,我就来回读了三次。

课文讲的是一位非洲少年对中国人民的友谊赛,我到非洲旅行时,想买一个非洲木雕做纪念,又能担心路途遥远,木雕沉重,只好放弃了这个打算。为了不让我带着遗憾离开非洲,卖木雕的少年等待在宾馆前,送我一个方便携带的木雕小象墩,从中可以看到少年的美丽的心灵。

黑人少年你真善良,也很大方,如果有机会你来我们中国,我也一定会像你一样,真诚对待朋友,希望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


卖木雕的少年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卖木雕的少年》这篇课文。因为文章里面的非洲少年竭尽全力地帮助我们中国人,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课文记叙了我到非洲旅行时,想买一个样子很可爱的木雕象墩做纪念,可是我回国的路途遥远,这个木雕太重不能带上飞机。虽然我心里很喜欢,但是我还是没有办法买这个可爱的象墩,卖木雕的少年看出我很喜欢这个木雕。他望着我笑了笑。晚上我在中国人住的宾馆前面散步,又看到了白天那个卖木雕的少年,他拿着一个只有拳头大小的象墩笑眯眯在对我说;中国人是我们的好朋友,这个木雕送给你,再见!拿着造型与白天一模一样的小象墩。我连声说:谢谢,谢谢!

读了这篇课文,我想;这个少年想得真周到呀!可是这样精美的小木雕不知他费了多大的劲才弄到手的。做人就要做非洲少年这样的人,为了别人能过得开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

《牧犬兄弟》读后感800字2024两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篇《牧犬兄弟》读后感的读后感文章,更多文章尽在。

《牧犬兄弟》读后感800字2024【一】

暑假期间 ,我读了《兄弟情仇》这本小说。牧犬兄弟黑头和灰灰为了给独战野狼英勇牺牲的牧犬黑云报仇,牧工的儿子林达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传说中的驯獒法训出一只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这就说明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

兄弟之间本不应该成为仇敌的,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使这对原本亲密无间的同胞兄弟反目成仇、颠沛流离。不过他们两个也有过齐心合力的时候,就是灰灰和黑头合力斗豹。兄弟俩斗豹成功后,两条狗又打成了一团,原来灰灰是想独吞黑花272呀!可是黑头却拼死保护黑花272,因为黑花272任由它吃奶,但它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善良得有些腼腆的兄长……灰灰很快就甘拜下风了,可黑头越杀越勇。灰灰看阵势不妙,落荒而逃……

作者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主人公灰灰和黑头的命运云谲波诡,让人一读起来便无法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男子汉之歌。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也许牧犬根本不知道兄弟之间的情与恨,亲兄弟间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争风打斗。灰灰成了牧场公害后,经常来骚扰牧场里的家畜,黑头是牧场里不折不扣的牧犬,见到外来侵略者当然会奋不顾身地保卫家畜。于是,兄弟之间的较量又一次拉开了帷幕……

后来,灰灰和黑头又迎战野狼。这次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替黑云报仇。以大获全胜的成绩告终。最后,灰灰和黑头不再是兄弟间的仇敌,它们重归于好,开始了新一轮的牧猎生涯。我被这对兄弟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灰灰和黑头这两条忠实的牧犬留下的是无尽的情感与意志。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

《牧犬兄弟》读后感800字2024【二】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秘密培养黑云的儿子灰灰,可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灰灰坠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在保护牧群的战斗中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直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到追杀,也被迫逃出。在城市了,黑头遭到了人的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团。在灰灰击败豺狗后刚上了了“豺王”之际,黑头逃离了马戏班,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林里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黑头带着生死之交的白娃逃出来时,灰灰也咬伤偷猎者,逃了出来。可不幸的事再次降临,可怜的白娃被凶残的黑狗咬死了,黑头为他报了仇,但也因违背同类相残的禁忌而心智大受刺激。灰灰在山中回归自然本性,不再滥杀,怀念起与人的生活。林达进山寻灰灰时,被狼群包围,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林达最终得救了。

我们人类在特殊情况下人性 变异、扭曲、丑恶,实在是人性不如犬性,白娃的死不正是因人性凶残的结果吗?作品的字里行间大声疾呼的是回归人性,回归到脉脉温情的人道立场上去。其实,动物与人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有生命的意义。让我们尊重生命的尊严,追求生命的价值,重在回归生命的圆融,让人和动物和睦相处。 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学习牧犬兄弟那百折不挠的精神,爱因斯坦不正是这样的吗?不管试了多少次,他都有一个信念就是,他的理论是对的,而要让理论成为现实就要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不管失败与否,贝多芬也是一个例子呀,他的耳朵听不到,却依然坚持作曲最终成为了世界闻名的音乐家《牧犬三部曲》有感作文。牧犬兄弟也不是跟经受了宫刑和牢狱之灾磨练的司马迁一样,他们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克服困难,继续向前,如果当时司马迁自暴自弃,还怎么写出名垂千古的历史巨著《史记》呢?不正是因为他们百折不挠的精神吗?

要知道没有困难的磨练,你是永远不会知道生命的意义的,生命的价值在于你懂得怎么珍惜生命,怎么磨练自己的心志,怎么克服困难勇敢向前,而不是遇到困难,就退缩、害怕。这样的话,还不如不做。如果你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就勇敢面对一切,让我们一起克服困难,而强大自己,困难只会让人变得更强,更坚定,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个志向,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奋斗,去实现这个志向吧!

观《没有制服的两兄弟》有感_漫画观后感500字


有一天,我在看《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的封底时,有一幅漫画《没有制服的两兄弟》印入我的眼帘:一群穿着制服的小朋友在老师的带领下快乐地玩游戏。这时,一对兄弟恰好路过,同龄人欢乐的笑声吸引了他们。兄弟俩都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明显是穷人家的孩子。这时,弟弟羡慕地对哥哥说:如果我们也能上学该多好啊!哥哥听了,却搭着弟弟的肩膀带他走。因为他知道,以现在家里的经济水平,别说上学,一家人能否吃饱饭都是问题。弟弟边走边回头依依不舍地望着,幻想他的上学梦。

听了老师的介绍,我了解到当时的社会统治者是国民党。国民党政府黑暗,官员腐败,再加上年年战乱,底层的老百姓大都一穷二白,连吃饭都有很大困难,只有有钱人家的孩子才上得起学。穷人家的孩子还未成年就得出门打工赚钱,上学对他们来说,只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美梦。

相比现在,我们从小好吃好喝,好穿好住,还有国家施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每个适龄儿童都有机会上学,可是我身边还是有一些人抱怨学习太辛苦,作业太多,在生活上又挑三拣四,可与七八十年前的同龄人相比,我们真是幸福多了。

观《没有制服的两兄弟》有感_漫画观后感 (500字)


有一天,我在看《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的封底时,有一幅漫画《没有制服的两兄弟》印入我的眼帘:一群穿着制服的小朋友在老师的带领下快乐地玩游戏。这时,一对兄弟恰好路过,同龄人欢乐的笑声吸引了他们。兄弟俩都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明显是穷人家的孩子。这时,弟弟羡慕地对哥哥说:“如果我们也能上学该多好啊!”哥哥听了,却搭着弟弟的肩膀带他走。因为他知道,以现在家里的经济水平,别说上学,一家人能否吃饱饭都是问题。弟弟边走边回头依依不舍地望着,幻想他的上学梦。

听了老师的介绍,我了解到当时的社会统治者是国民党。国民党政府黑暗,官员腐败,再加上年年战乱,底层的老百姓大都一穷二白,连吃饭都有很大困难,只有有钱人家的孩子才上得起学。穷人家的孩子还未成年就得出门打工赚钱,上学对他们来说,只能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美梦。

相比现在,我们从小好吃好喝,好穿好住,还有国家施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每个适龄儿童都有机会上学,可是我身边还是有一些人抱怨学习太辛苦,作业太多,在生活上又挑三拣四,可与七八十年前的同龄人相比,我们真是幸福多了。

《兄弟》读后感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在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悲惨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宋刚在农村和爷爷相依为命,安葬好爷爷后,他自然的想到了他的兄弟,李光头,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他们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尽管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是那感情却割舍不下,而且越来越重~~~~~宋刚是一个斯文而重情义的男孩,李光头是一个虽有点流气,但是却也很讲义气的男孩,宋刚永远不会忘记妈妈临终时对他的嘱托,还有自己的誓言,正是这些誓言,使他永远保持着哥哥的本色,永远爱护着自己的弟弟~~~~~~

掩卷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明天就可以看到下部了,好期待~~~~~~

兄弟读后感


【篇一:兄弟读后感】

余华的《兄弟》前一段炒的火热,我看完之后没有失望,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希望过。说实话我不喜欢余华,以前读《活着》,就是一次没有快感的阅读。我不敢说《活着》不好,这部小说获得了很多人的喜爱,而且得了那么多的大奖。我想,肯定有它的原因的。只是,他没能满足我的阅读需求,所以,我不喜欢。阅读感受是一种很个人化的体验,与阅读者的人生阅历,生活体验,文化背景,甚至年龄有着极大的关系。譬如琼瑶的爱情故事,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显得太幼稚,但对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却能够满足他们对爱情的甜美幻想。还有韩寒,他那种装模作样的深刻尽管很浅薄,但他对中国教育的仇恨让那些同样对中国教育仇恨的人很解气,所以,赢得一些年轻人的喝彩就很正常。

但对余华的《兄弟》,我觉得这是一部很糟糕的小说。李敬泽先生曾说它太简单了那是给余华面子的批评,这部小说不是简单的问题,而是浅薄粗陋的问题。《兄弟》的语言臃肿粗陋,情节设计简单无聊,人物形象脸谱化没有血肉。老实说,读这部小说的过程简直就是自我折磨的过程。

《兄弟》的开头足足用了两万字围绕着女人的屁股来写,这个开头很失败,失败的不是他写了什么,失败的是他什么写的不好。有评论家就说它极低下的,粗俗、无聊至极的,即使将之当作色情小说都不够格。它没美感、不提供诱惑,连色情的人看了都引不起色情念头。的确如此!文字就好像一面镜子,能折射出作者的品位、兴趣和心态。以前我读托尔斯泰的文字,总能感受到他文字后面有一股静谧之气,这种感觉来自他优裕的贵族生活,当然也来自他高品位的精神追求。在他的作品里,我很少能看到名利的影子。而当代中国许多作家的作品里,我常常看到的都是一些围着名利的写作。以前我想,是不是中国的稿费太低,作家太穷,所以,中国出不了托尔斯泰!其实,中国的作家里也有很有钱的,可在他们的作品里,还是有许多外在于文学的东西。我想,这只能从他们的精神境界和心理上找原因了。

一位著名文学理论家曾经说过,作品首先是道德的力量,其次是作品里显示出的见识,学问和感情的东西,最后才是作者的才华。

余华的《兄弟》里有道德的力量吗?没有,连不道德的力量都没有!有人说余华有恶癖,这是余华的兴奋点。的确,其中有一段写主人公被红卫兵打死的场面,余华极尽渲染,不惜笔墨。但写的不好,没有一点力量,《恶之花》写恶最起码还写出花来了呢。男主人公被红卫兵打,简直比江青时代文学作品里的英雄还要英雄,怎么打都不死,好不容易快死了,还要矫情地对汽车站售票员说一句买一张去上海的车票!小说的力量来自细节,来自细节的真实,来自典型环境下典型人物的细节的真实!

优秀的小说家就有这样一种本事,可以把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写的很逼真。这是一种最重要的能力,把握和还原真实的能力。而余华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在我看来《兄弟》里的人物心理描写是肤浅的,人物形象的塑造是脸谱化没有血肉的。

我在网上看到一些余华对一些批评的回应,他说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伴随着批评声,只有自己的下一步作品出来,对这部作品的批评声才会消失。可是,我觉得余华在面对批评时比他在写小说时显得智慧。面对批评时的余华机智而且幽默,而写小说中的余华呢,却显得笨拙而可笑。

在我对余华的阅读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发表在《读书》上的那组随笔,读后我心中曾充满敬意,因为阅读后我有了共鸣和阅读的快感,所以我相信余华是很有才华的。但有才华未必就能写好小说,尤其是现实风格的长篇小说,有才华可以写好散文,写好随笔,甚至可以写好短中篇小说,但未必能写好长篇小说。长篇小说需要懂得生活,懂得人,没有一定的生活积累和思想积累是写不好的长篇小说的。

余华的《兄弟》是他沉寂七年后的出山之作,但余华复出之后踏入的是他不擅长的领域:写实风格的长篇小说。余华的才华足以支持他去写散文和随笔,去写先锋的中短篇小说,但不足以支持他去60万字长篇小说。

余华写《兄弟》时的语言臃肿粗杂,一点也没有他散文随笔或者回应批评时的智慧和灵性。可以想象,一个没有多少内容的故事,硬要写60万字,语言能不臃肿吗?余华自己以前推崇的密集和强度,但在《兄弟》中却截然相反,完全背离了他自己的创作理念,是为什么呢?我有一个不太自信的揣度,稿费是按字数计算的,一个编辑有了一个策划,让沉寂七年的余华再度出山,会是一个很好的炒作点,于是编辑开出了丰厚的条件,余华心动了,开始了一次他的没有充分准备的写作。是金钱让余华发疯了吗!我不知道!

《兄弟》作为一次商业策划,出版社和余华都是成功的;作为一次文学创作,余华是失败的:这是一次疯狂的自杀式写作,毁掉的是余华自己的文学名声!

【篇二:兄弟读后感】

说起来惭愧,两个一起长大的兄弟都早看过了余华的小说《兄弟》,我今天才看完。这几天只要有空就翻开这本书,终于这个故事在我阅读下留在了大脑中。说起来更惭愧,这部小说竟然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本阅读的小说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别人屁股掉进了厕所死了,从此他的妻子李兰没脸再抬头见人,李光头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出生了。母子两个过着很阴暗的生活,这时出现了一个宋凡平,这个男人用强大的爱让李兰从此又抬起了头。宋凡平也有个孩子交宋刚,之后宋凡平和李兰结婚了,带着两个孩子。李兰常常头痛,后来去上海治病,这个时候文化大革命来了,宋凡平出身于地主家庭,因此因为阶级斗争而被欺负,李兰去了上海,宋凡平被关在了仓库,两个孩子很小就开始了艰苦的生活,两人相依为命。

不久李兰要从上海回来时,宋凡平从仓库中逃出来要去接妻子,结果到车站没见到妻子就被人打死了,书中写宋凡平的死写的惨不忍睹,让人看的心惊胆颤。随后李兰也死了,丢下了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慢慢长大,学会生活,长大后因为一个叫林红的女人两人产生了矛盾,李光头爱林红,宋刚也爱,可是这个女人爱的是宋刚。宋刚和林红后来结婚了,李光头做起了生意。从此两个相依为命的兄弟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李光头的生意越做越大,宋刚却是一个吃尽了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人。他们两个兄弟虽然因为一个女人不再相依为命了,但是从前的感情两在两个人的心中一直都没有消失。

后来宋刚丢下了林红去外地挣钱,折磨坏了自己的身体,李光头这时已是一个风流,有钱的名人。最终,林红和李光头纠缠在了一起。宋刚后来自杀了,李光头和林红都伤心欲绝,兄弟的感情是真的,夫妻的感情也是真的。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这本小说从一个精神狂热,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到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连结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两个兄弟,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看完后那种深入骨髓的颤傈令我久久不能释怀。

【篇三:兄弟读后感作文】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篇四:兄弟读后感】

整体感觉《兄弟》写的是文革到今四十年的变化。

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这句话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

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

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

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

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还有陶青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哈哈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两篇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1

“为你,千千万万遍。”

短短七字,无华丽语言的铺垫,却拥有最真挚炽热的感情。

在你的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陪伴了你的整个童年,渗透到你的整个生活,后来因为某些事他离开了,你曾试图将其从脑海中清除,去遗忘甚至埋葬,当你自以为已经可以做到不去想的时候,却又毫无征兆地发生在你生命的某个瞬间,像电影放映一般情景再显,一帧都没有落下。阿米尔和哈桑就是这样。初读《追风筝的人》,仅仅因为这是一本名著,想要将其当作完成阅读任务一般草草了事。却不曾想,就是我未曾抱有任何期许的名著,让我颠覆认知,带给心灵触动。我并不是一个很感性的人,但这本书有魔力让人为之沦陷。

作为本书最大反派阿塞夫,他没有良知,利用手中权利,滥杀无辜,他是哈桑父子悲伤的源头。人们无法魔化那些已经是魔鬼的人,他不配当个魔鬼。这让我联想到《误杀》中的一句台词: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个禽兽。对于这样的人,凭什么活在这个世界上肆意妄为,但这就是现实。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尤其在当时那个年代。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人民如蝼蚁一般渺小,如待宰的羔羊,任那些穷凶极恶任意妄为;更可怕的是,宗教种族歧视,一个人的身体里流着怎样的血并不是他们所能控制的。这个世界上本应人人平等,可凭什么身为哈扎拉人就理应低人一等,被歧视被杀戮,普通得草芥一般。可哪怕我心中有再多的愤懑,这都是现实。悲剧在历史上确确实实留下了痕迹,苦难降临在那些无辜的人们身上;而罪魁祸首,没有良心不会痛苦,也许这就是最大的悲哀吧。

一个不能为自己挺身而出的孩子,长大后只能是个懦夫。说实话,我并不喜欢阿米尔,甚至对他感到憎恶。就是因为他的懦弱、他的自我欺骗,将哈桑一步步推开;但这也正是人性,他只不过是将人性的黑暗面表现出来了而已。我在想:如果当时他挺身而出,那么后来的哈桑可能仍与他在一起,在美国定居,为生活而努力。可是他没有,亲眼看到哈桑为保护他的风筝而被人侮辱强暴,却自私地跑开了。想让父亲将哈桑父子赶出家门被拒后,又自导自演监守自盗栽赃诬陷哈桑,结果如他所愿。可自始至终,洞悉他所有把戏的哈桑一声不吭,甘愿背负“罪责”,用一生兑现对阿米尔少爷的诺言,忠贞不渝。“你从我身上看到了什么——一辈子。”哈桑没有读过什么书,如文中所说,“到学校上学的人是我,会读书写字的人是我,聪明伶俐的也是我,哈桑虽看不懂图本,却能看穿我。”阿米尔的前半生有哈桑为他保驾护航,后半生在经历众多后又重回故土,庆幸的是,骨子里的善是一直存在的。阿米尔忏悔,想要救赎,却发现早已物是人非,而他的国家阿富汗,已经遍体鳞伤,当初的那个少年也已离它而去,而他能做的,也只能是保护那个孩子。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第一次追风筝,是为了索拉博,因为前半生他有哈桑为他去做任何事,千千万万遍。我们可以相信,阿米尔追回的不仅仅是风筝,还有许许多多承诺在风筝里,说了和没说的过往,以及那许许多多完成和未完成的心愿。

其实,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谁又说的清呢!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时都是一个善良的天使,却有些人堕落成魔。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其实只是有些人将人性的阴暗面显露出来罢了,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在以后的日子里都将会遭到惩罚。心中有恶意,稍有不慎,就会堕落成魔;而心中有善,无论什么时候,都总会迷途知返。我们不求是一个善人,只求心中无恶,心中有善。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2

断断续续的看完了《追风筝的人》,期间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歇歇停停的,都是几十几百的字凑出来,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思绪随着这个故事而起伏,波动。现在想来竟是完全记不得主人公的名字,神奇如斯,但是哈桑却是深入我心了,再想,拉辛汗,他的妻子索莱雅,恶心的拉塞夫,然竟是想不起他的名字了,连同他的父亲,我记忆里所能联想到他的名字只能由哈桑喊过的**少爷得知。虽然这其中由于过了五六天记忆流失,再加上我记性本也不好的缘故,但最后记不住主角却是我没想到的,可能这也是作者的一个厉害之处吧。

也算是足够神奇了吧,当我快要打开书的时候,阿米尔少爷竟映入脑海了。那就让我再次断断续续的说说这本书给我的启迪吧。首先这本书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我们能够明显的感受到书里表达出的对侵略者的憎恨,对战争的谴责,书中无处不在的是战争中残酷现实。从开始的历经千辛万苦从阿富汗逃到伊朗,坐在油罐车里,甚至有人直接窒息死亡。后面阿米尔再次回到家乡的时候更甚,那时整个阿富汗已经是一片死寂之气,城市被毁,当权者没有作为,有权势的人横行霸道,整个国家如同一盘散沙。街上随处可见乞讨的乞丐,人们眼里已经满是看不到了任何希望,似乎只求活着,并且连活着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如果你对现代战争的威力没有概念的话,那就去看看阿富汗吧!

除去战争的残酷,书中还有强烈地对种族歧视的谴责。从小时候阿塞夫等人对哈拉扎人哈桑的欺辱,包括对他母亲的不尊重。就连主人公——哈桑把他当作永远的朋友,并且两人也是一块长大,一起玩耍。然而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当家里来其他朋友时,阿米尔总不会叫哈桑一起玩,因为他是个哈拉扎人。再到最后阿富汗内战,从小就讨厌哈拉扎人的阿塞夫更是对哈拉扎人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杀和虐待,更让人难过的,他还对哈桑和他的儿子都进行过性虐待,对他们的心灵产生了极深的影响。愿每个孩子都能被岁月温柔以待吧。

本书叫做《追风筝的人》,风筝也的的确确贯穿了整本书,从开始说明哈桑追风筝的技艺之高,到风筝大赛上阿米尔一骑绝尘,拿下风筝大赛的冠军。他因此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父亲的关爱,并答应陪他一起出去旅游,而且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带上哈桑。他终于如愿得到了父亲的偏爱,父亲对他不再只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了,父亲对他表现出了真正的爱怜。然而他似乎没有表现得那么高兴,或许是每个愿望在期盼时都比在实现时更让人兴奋吧。又或者,越是这样,他心中的愧疚就会更多一点,会感到灵魂无处安放。这一切,都是因为哈桑……

风筝大赛上,哈桑一如既往地去追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他仍然精准的预判到风筝的落处,只是当阿米尔去找哈桑看到他被拉塞夫等三个人堵在死胡同时,面对哈桑可能遭遇的一切,阿米尔犹豫了。他怕自己也会被他们所虐待,对自己所要承受的遭遇感到恐惧,他心里纠结着,然而他终究没有冲上前去。他看着哈桑被另外两个人摁住,被脱下了裤子……他就这样离开了,他终究无法做到如哈桑之前无惧生死的勇敢,或许是父亲对哈桑的偏爱让他心里并不平衡,又或是他骨子里也没有父亲那般无所畏惧的硬气,是一个软弱的人,还有,可能在他心里,哈桑只是一个不被人们尊重的哈拉扎人。他终是离开了……

之后哈桑在几天里一直沉默,他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认为自己脏了。然而阿米尔因为心里的自责也一直没理哈桑,还一直躲着他,哪怕哈桑主动和他道歉,并数次的想和他一起出去玩。后来他们如愿的又来到了他们常去的山上,在那棵石榴树下,阿米尔用石榴疯狂的砸向哈桑,心里祈求着哈桑还手,他大喊着“你还手啊”,仿佛哈桑用石榴用力的打他时,他心里的愧疚就会少一些似的,仿佛他就不必再这样生活在痛苦与绝望中……他拼命地呼喊着,然而哈桑只是默默地承受着,直到阿米尔精疲力尽,他走到他面前,掰开一个石榴,在阿米尔的头上磨碎……

阿米尔无法从哈桑这里得到心里的安慰,他挣扎在自责与愧疚之中,他无法再和哈桑待在一起了。于是他把他的生日礼物——表和一些钱放在了哈桑的屋里,发现后哈桑的父亲阿里便决心带着哈桑离去了,哪怕阿米尔的父亲竭尽全力的挽留。

之后,因为战乱,阿米尔和他的父亲先是一路艰辛来到了巴基斯坦,之后又辗转美国。他在那里有了不错的发展,遇到了喜欢的人,结了婚写的书也出版了许多,还有不错的反响,在文坛已小有名字。然而他的父亲已因病去世,他收到了小时候长辈,“朋友”拉辛汗的来信,说想见见他,这样,他去到了巴基斯坦。在那里拉辛汗告诉了他哈桑的下落,前段时间在街上被杀害了,并说出哈桑本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面对着突然被告知的事实,阿米尔有点接受不了,他在怨恨,他很愤怒,他想起父亲从前和他说过的一句话:这世上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他开始无法面对自己,然而拉辛汗又告诉他,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被塔利班抓走了,拉辛汗希望阿米尔能去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去孤儿院(当然只是这样说,拉辛汗默认希望阿米尔收养)。他试图用美国的妻子家庭以及事业来逃避,但是拉辛汗说过: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从开始的不接受也慢慢冷静下来,答应去带索拉博回来,就这样,他踏上了几十年未曾得见的故乡……

当他再次踏上故土,这里已经面目全非了。经过了战争,家园已残败不堪,人们的生活异常疾苦。他找到了索拉博,让他震惊的是,抓走索拉博的是阿塞夫。阿塞夫邪魅的的笑了,他对手下说到,等一下里面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准进来。或许在他眼里,阿米尔还是一样的懦弱,他说带索拉博走可以,但他和阿塞夫只能走一个。就这样,阿塞夫拿出了他的不锈钢拳套,阿米尔也握紧了拳头。阿米尔终是敌不过强横的阿塞夫,他被阿塞夫疯狂的击打着。之后,一如之前的哈桑,索拉博拉紧了弹弓,让阿塞夫住手,不同的是,他这次真被打成了独眼龙……

经过这次经历和后面又一次风筝大赛,索拉博慢慢接受了这个只是听他父亲说到过的叔叔。当阿米尔知道并没有所谓的孤儿院时,他决定把他带回美国。而当签证问题得不到解决时,他听从法里德的建议想把索拉博先送去孤儿院,解决签证问题就去接他,索拉博乞求无果,他选择了自杀,就在阿米尔要把签证问题解决的好消息告诉他之前。最后,他活了下来,但是他的心却死了……

读完整本书,感觉他们都在救赎,阿米尔对哈桑,对索拉博,阿米尔父亲对阿里,对哈桑。他们企图对他们的错误进行弥补。可以说,他们的确做了许多错误的事,但并不妨碍他们的善良与真诚。并且,他们都在勇敢的去追着,就似追那风筝。

这本书情节的确是跌宕起伏的,让我对逻辑和想象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看到了人们在罪恶面前真实,善良的一面。如果你也曾有过遗憾和错误,也大胆去救赎吧。我也希望我们心里的真善美能让我们永远的去追寻。

杨志卖刀的读后感


杨志卖刀的读后感(一)

北宋朝著名的杨家将杨令公之后杨志,因丢失皇帝的花石纲而获罪丢官,他为了能恢复自己原来的殿帅府制使官职(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校级军官),竟不惜倾尽自己的家财去走门路(行贿),结果弄的是自己官没弄到却衣袋空空,真个是有钱不知柴米贵,没钱方知度日难。连个店钱也没法支付的窘境,不得已只好把自己家传的宝刀拿去货卖,不料却遇泼皮无赖牛二纠缠不休,杨志一怒之下挥刀杀了牛二,因此惹下一场官司,真个是买官不成反招祸端。

我们从这个故事中,可以吸取一些什么样的教训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杨志不该倾尽家资去行贿买官,结果落了个竹篮打水,反弄的自己囧途难堪卖刀求生;

其二是杨志不该和那种下三滥的泼皮无赖过度较真。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遇到这种事既然官府都管不了,还不如一走了之,与这种不能称之为人的人纠缠,只能使自己吃亏。以自己英雄之躯抵一条无赖之命,委实是不值。

从这个故事中我还认识到,像牛二这样的泼皮无赖这所以能够横行于一时,甚至被百姓视为吃人的大虫,与北宋封建王朝的腐败有着很大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环境就能滋生出什么样的社会毒瘤。怪不得,这个昏庸的宋徽宗后来会与他的儿子宋钦宗一道被掳入金国,最后客死他乡了。


杨志卖刀的读后感(二)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及时雨宋江,有景阳冈打虎的行者武松,有武艺高强的豹子头林冲,有力大无比的花和尚鲁志深,还有青面兽杨志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汴京城杨志卖宝刀》,杨志虽然武艺高强,但因为丢了生辰冈流落到汴京,由于身无分文,衣食无着,不得已只好沿街叫卖随身宝刀。波皮牛二一眼看上了那口宝刀,又想不花钱占有,夺刀时被一时兴起的杨志杀了。杨志杀了牛二本是为民除害,又有自首的情节,最后被发配充军到大名府。大名府留守梁中书看中杨志一身武艺又耿直豪爽,就把他留在军中做了副牌。

读了这篇故事,我感到做为一个学生,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学习上武艺高强者,同时还要敢于担当,犯了错误要勇于承认,勇于改正。


杨志卖刀的读后感(三)

水浒传里讲到:杨志押运花石纲遭遇了恶劣天气状况,船翻了,导致花石纲全部沉入河底,这样让杨志无所适从,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位身怀绝技的江湖好汉变成近似流亡之人!

不过杨志还是希望去向高太尉认罪的,以请求宽大处理,但是如今身无分文,吃饭都成问题了,怎么办呢?于是杨志卖刀的故事就开始了。

话说杨志到街上卖刀,杨志作为将门之后,身上随带的兵器自然是好东西,祖传之物,因此希望价格卖好点儿,也不枉对得起这把宝刀。没想到来了一个泼皮无赖,名唤牛儿,开始向杨志找茬,两人争斗的结果就是杨志误杀了牛儿,虽然牛儿是一无赖,被杀后,街上人人叫好,但是毕竟这是杀人了,犯了下大罪。杨志到衙门去自首,衙门看杨志态度好,而且身怀武艺、死之可惜,并且牛儿本身就是一地皮,祸害了不少人,因此就刺配充军。

也赶着巧了,杨志正好被发配到梁中书的辖区,梁中书需要找一个高手帮着押运生辰纲,杨志正好可以戴罪立功,于是杨志便成了押运花石纲的头领。

从杨志卖刀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北宋朝廷的腐败已深入骨髓,一个身怀武艺的军人居然要去干押运石头的差事,不光是大材小用,更重要的是暗示了朝廷已经腐朽不堪了。杨志这样一个人物,本应该在战场上立功,身先士卒去杀敌,然而被逼迫到要靠卖祖传宝刀谋生计的地步。

感悟:从杨志的人物命运和故事中,我们深深的感触到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后人要深记教训,一日三省吾身!

《卖米》读后感


《卖米》读后感一

现代快速运行的步伐,如同一台翻滚不止的机器,不断将以前老旧的事物和东西抛之身后。
最近,一篇《卖米》在朋友圈内被竞相转发,火爆了网络。《卖米》的篇幅不长牵着,几分钟就可读完全文,文章几乎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堆叠和修饰,但作者却用质朴的语言道出了一家子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写得人潸然泪下。文章的内容直白易懂,讲了因作者的父亲生了病,母亲就打算和她一起担一些米去集上去卖给她的父亲买药。她和母亲二人一共担了一百五十斤的米去集市,在开市的时候因为她们家的米筛得比其他的都好,米贩给出的价是一块零八,但她的母亲因为坚持要价一块一而没有卖。等到快要散市的时候,母亲就叫价一块零八,米贩给出的价只能是一块零五,二人久持不下,因此也没能把米卖出去。到最后母亲把米价降到了每斤块零五,但那时候没有米贩来收了,一天下来母女二人也没能把米卖出去,所以只得又把米给原路担回家去。回家的时候,因为作者心疼母亲,担了最重的那份,可是她一个不小心把米撒了出来,母亲可惜那些米,就把撒出来的米捡起来放在帽子里带回家去喂鸡。到家后,母亲跟父亲讲了这一天的卖米经过,他们都认为农民种出这些粮食也实在是不容易,不能贱卖。无奈,一家人总是要过活的,父亲的病也是要治的,母亲对她说,明天少担一点去另外的地方转场卖米。全文简简单单,就讲了她和母亲的一天的卖米经过。可是,在那些平凡的字和语句之外,不禁引发了我们的深思。
也许很多人觉得一块一和一块零八不就是差两分钱而已,母亲不必如此的坚持,卖了就卖了呗,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现在几乎就没有分的概念了,连最简单不过的辣条都是伍角钱的。可是在当时艰苦的年代中,不仅要养活一大家子,还要考虑孩子的学费的问题,父母就不得不攥紧手中的一分一毫。作者的父母不过是当时中国几千万农民的一个缩影,他们都是一样的辛勤,拥有如文中白净的米那般淳朴的心,善良,无私的为孩子付出,同时又陷入无奈的困境之中。
他们永远都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人,那个在我们身后为我们付出的父母。

《卖米》读后感二

读了《卖米》。这篇文章很平实,很淡然,有一种安和的力量。

作者飞花写这篇文章的年纪,是多大不清楚,面对贫弱的现实,有无奈和伤心,抱怨,或许是因为当时经历卖米这件事情时,飞花那时候是中学生,十五六岁,仍然纯洁,质朴。

然而,通常底层人民的严肃在于,在健康平安的前提下,费尽所有力气,仅能维持生活。

一旦健康不保,或者遭遇意外的伤害、打击,挫折,就真的很难,陷入雪霜的境界。

这真的是一种很脆弱的微平衡,就像站在一根线上的不倒翁,一点点风吹草动,它就要掉下去。

不幸的是飞花的家庭,她爸爸多病,妈妈的手有不便,弟弟年幼。

这在农村,真的是很难。农村的农业,在过去机械不发达的年代,田地里的农活都是体力活,男主人病了,虽然女人也很能干,但依然是很弱的。

所以贫病交加的家庭,是她的状况。而农民又是底层。所以在卖米这种交易中,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不仅是他们,就是其他的农民也是没有的。但是她家的米好,所以收米的人愿意在当时的价格上1块5分加三分钱,他们呢,想按上场的价格,在加两分钱,就死一块一毛,结果没有谈妥。

在临近收场的时候,收米人依然出1块5分,她们想卖1块8分钱,收米人说,开场时,都没卖出去一块8分,现在收场了,谁收?还说了一句,做梦。

她们也生气,于是就担着米回家了。

她担的是重一点的,途中米撒了,妈妈说了她一句,因为心疼米,没有关心她的脚扭伤否,她难受了一下,后来很快调整过来,回家了。

到家后,她跟爸爸汇报了经过,爸爸,没有怪妈妈,直说那些米贩子黑心,只赚农民的钱,并说,在城里一斤米卖一块5毛呢。但是转而,妈妈说,明天去转步的场,卖米,爸爸说,少担一点,一个人担50斤左右就可以了。但,那是十几里的山路啊。

她说,别因为价钱又卖不出去,妈妈说,不会了不会了,无论是1块8分,还是1块5分,都要卖掉的。

她很纠结,难过,想哭,但是不想当着父母的面哭,想被窝里哭的。

但是头一占枕头,就睡着了,她太累了,睡的又香又甜。

这件事就算完了。

也许是她仍然年轻,十五六岁,天真,淳朴,虽然现实幸苦,那时候不那么敏感。她的父母,心态上,却高于一般的农民,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暴躁的情绪。不然,就是她在写作时加工过了。她后来在身前最后一封信种写到了,她是属于心态比较好的,她说她她素来有些傻气,对于太过抽象的概念,不大能理解。人是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之一,而她也是容易随遇而安的一个人。她也有伤心难过的时候,不过更注重眼前,那些抽象的飘渺的担忧很少困扰到,反而是那些琐碎的细节更令她关注。生活从来不会是完全的光明,也不会是完全的黑暗,即便是阴云漫天的日子里,也会记住往日的阳光,并憧憬明日的美好。

也就是说,她是一个不那么深刻,不固执的,心态宽厚的人。她很积极,乐观,阳光,因为从她现实的经历看,她从中学开始,都几乎在辍学的边缘,是老师的惜才,她在重点高中读了一年,后来因为经济,转到普通高中。

她还出去打工,因为家庭不能依靠。她的心态还行。如果这种性格可以遗传的话,她的父母也是很善良积极的人。虽然他们贫病加身。

她天分很高,心态也好,所以写出来的文章,才很平实,很客观,很实际。才能有一种很大的力量。吸引人,感动人。所谓力透纸背。那是当时事实的力量。是很有说服力的。

有一句话,说,很多人的努力远远没有到拼天赋的地步,就在自我设限了,这是向上的限制。这大概是真的。现实中,更多维持微弱平衡的穷人呢,还没有经历过绝望,自己就先崩溃了。所以,穷人,想要逆袭,都要豁出去的,真的拼命的。不然的话,留在底层,依然费尽力气,还谈不上半点尊严,这种尊重,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周围人,她得不到,他就不会施舍出去。

所以,要说贫穷是原罪,倒也不夸张。有一个出身贫穷的作家说,穷人不配有梦想。她说这样的话,也不是歧视穷人,而是她自己就死一个有梦想的穷人,她要改变,她已经改变,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成功,而是她知道,穷人在追梦的路上,有多难,或者是,一生都未有可能实现。

苦难本身不值得歌颂,这些故事能被传颂,是因为作者不是普通的穷人,她是一个天分很高的聪颖的农民子弟,大部分穷人的生活,不被认知。或者他们是如此的相像。

贫穷是一种罪,当你好不容易脱离它后,还会以它为耻。就算你不,你飞上天后的,成功的圈子,也会让你以为。贫穷本身是落后,但是落后的一种强大的力量是,它能扭曲人性。使人脆弱到不若一只蚂蚁。

所以,奋斗、拼搏,是为了改变,是为了摆脱啊。当然事实有用,现在穷人的底线大大提高,机械化,到现在,农田,修路建房,都不需要拼体力。但是很多穷人,他们下作,他们的想法,思维惯性,依然停留在过去,那是对穷苦的深深的恐惧。那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深深刻在心里的伴随一生的烙印。

飞花,没有被打败,她是一个贫弱中,高尚的人。但是她短暂的生命,难道不是命运的束缚。好像穷人多病,她说她讳疾忌医。病本身很客观,但穷,使得他们自身免疫系统低下。受到一点侵扰,便无能为力。她的大病,从从确诊,到离世,也不过短短两三个月。

我能从她的文章中得到的,我钦佩她的好心态,努力,她的爸爸妈妈。

这种心情是很无力的。也许能激发出一股力量。

总之,我们是都记住了她。

三兄弟的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三兄弟的故事。里面讲了有一个国王,它有三个儿子,都已长大成人,他们的母亲被妖精抓走了。三个儿子一起出去寻找母亲,它们来到一个悬崖,只见一架梯子挂在悬崖边上,只够一个人上去的,三王子对两个哥哥说:让我去吧,你们在这儿等我。三王子走了很久,终于找到了母亲。三王子打败了妖精,救走了母亲。可是当母亲顺着梯子爬上来后,大王子和二王子把梯子割断了。他们还威胁母亲,不让她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三王子知道两个哥哥把梯子割断后,心里很难过,他手里一直攥着从妖精那里夺来的一枚戒指。突然,从戒指里出来一个精灵,问道:主人,有什么吩咐?三王子很惊奇,但马上说道:带我离开这里吧。三王子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他把大王子和二王子赶出了家门,并把王位传给了三王子。

我读完了这个童话故事,让我知道了大王子和二王子心胸狭窄,他们不能够容忍比自己优秀的人。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也会遇到比我们优秀的人,这时我们应该做的是向别人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两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1

许三观第-次卖血的理由很简单: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

在这之后,许三观一家--再遭遇各种天灾人祸,为了挽救他苦心经营的家,许三观走投无路的时候总是通过卖血来解决:

赔偿医药费、遇到饥荒,以及为了一乐二乐的前程,甚至在--乐生大病时做了个疯狂的决定,他一路卖血筹钱一路奔至上海,在途中几乎死掉。。。

小说结尾,许三观一家的生活不再有大风大浪,从此平静地流淌着。

但许三观突然想去尝尝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为了这一个简单的欲望,他竟想到去卖血。但医院嫌他老了,血不好了,拒绝他卖血的要求。

许三观不胜伤心,老泪纵横。想他这一生,什么困难都通过卖血克服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经历了这些大风大浪,卖血几乎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即便以后生活不会再有波澜,但精神支柱倒了,便没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第一次看的时候才十三岁。说实话真的就是强迫自己读下去的,“卖血前一定要喝满八碗水。卖血后--定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温”或许是我太过愚钝,直到第三遍读才能勉强读懂。贫穷饥荒,--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正如余华书中写道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

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9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在雪地里狂奔,或是许三观挥着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卖血一定要隔三个月以上,都让人感受到艰难年代里人性的温度。

小人物的一-生穿插进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沉重的历史进程,许三观的故事不仅仅代表许三观,也代表张三李四王五,代表那个年代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2

这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精疲力尽的一生。

卖血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确实生存在那个时代的许三观赖以生存的方式。卖血让他娶妻生子;卖血让他可以在闹饥荒时,让全家吃上饭;卖血让他可以在儿子重病时,救活他的命……他就这样,一次次用自己的血让家里渡过难关,卖血对于他来说,是有恩情的。

许三观是改革开放前一个普普通通的底层工人。那个时代的饥荒饿死了很多人。在饥荒年里,他们全家只能喝玉米稀粥。孩子伸长舌头“嗒嗒”舔碗的声音,是让一个父亲心酸的声音。许三观为了让全家吃顿饱饭去卖了血。可他也是肉体凡胎,也有自私的一面——他不愿让非亲生儿子一乐花卖血钱,于是在带妻儿去吃面时,只给一乐买了红薯,并没有带上他。他认为自己的付出应该在亲人身上,他不愿意替别人养儿子。可当后来一乐一次次哭诉只认他一个父亲时,他被触动了。哀痛的记忆百转千回,记忆里最懂事的一乐总是在他手边待着。他回心转意了,意识到一乐与他有没有血缘关系并不重要,他们的心紧紧靠在一起,拴住他们的不是血脉,是一份真真切切的父子情。一乐病危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让一乐得以去大医院治疗,一个月内身体早已透支的他卖了四次血,为了救儿子不惜自己的生命。

许三观一路从黑暗的社会跋山涉水,见识了李血头的自私自利;一乐生父何小勇的冷酷无情;文革的动荡;饥荒的残酷……他代表的是当时许多和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底层劳动人民。有血有肉的他们在糟糕的境遇里以顽强的意志作斗争,为家庭负责任。在应接不暇的动荡与浩劫里,每个人都自顾不暇,于是自私和市侩几乎成了那个时代为人处世的标配。许三观就特殊在,面对一乐一声声“爹”中,放下心结,忤逆本能——对亲情的自私,为了救一乐愿意搭上性命。这是父爱的升华,让书里书外的人都明白,父子不仅是单纯的血脉。

《许三观卖血记》里荒凉而真实的情景,让人叹惋,又感恩如今的太平盛世,让我们不必经历那浩荡的文化革命和粮食极度缺乏的荒年,更不用为了生存卖血。于是更加对那个时代坚强的人民有止不住的钦佩。

文章的最后,是那响起过很多遍的声音,“二两黄酒,一盘猪肝,黄酒温一温”。两个老人迎着夕阳愈走愈远。

这是一湾泉水,流淌着最真实朴素的生活,这是一束光,打开所有可打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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