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1000字 > 地图 >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1000字

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互联网

《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500字2024。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500字2024,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1500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500字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是,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上,发明这句谚语的人类,反而是最重外表而不重内心的。人对待动物,居然也把这种歪曲的观念强加到了它们身上。更令人感到有些奇怪的是,人类在科技不发达、思想相对较愚昧的时代,审美观居然比思想先进、科技发达的现代人要正常。是他们不正常,还是我们不正常?人类退化了吗?人类退化了吗?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一颗赤胆忠心,但却因为相貌丑陋而遭主人抛弃。金子总是会发光的,现实是这样的吗?对人来说这也许有些希望,但是对于人以外的那些低等动物来说,前途简直太渺茫了!命运真是太不公了!人类真是太没有鉴别力了!这本书里面的阿炯,给我的感觉就是:他眼睛虽然盲了,但他不以貌取人,眼睛就比谁的眼睛都好使!而宋英学那个伪君子、真小人,道貌岸然的、披着人皮的低等动物,眼睛虽然还亮着,但是简直就是天下头号大瞎子!空生了一双眼睛!

众生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地位为什么要有高低之别?在人类愚昧的世界里,这看似是有利于世界发展的,但是事实呢?各种违反最基本道德伦理、最不合假惺惺的人性的事情层出不穷,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唉,人间私语,天闻如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对人来说,这句话也许说得通,但是人类对待人以外的什么所谓的低等动物呢?封建时代,人们常说:圣贤言语,神钦鬼服。记得旧文章,便是新举子。现在这样的言语已经是太过封建的了,没有人能够信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人类却把一些十分不公和霸道的条条框框强加到了什么低等动物身上。连人类自己都说了,忘恩负义,禽兽之徒嘛。但人类自己却做了这等禽兽之徒。地球给过人类多少好处,但如今却被人类糟蹋得面目全非。哼,国乱思良将,家贫思贤妻!等到人类再也从地球身上拶榨不出什么油水之时,待到人类已经没有足够的粮食和住房时,当地球上遍地饿殍时,才会痛思悔改。哼哼,已经晚啦!

从相识开端,我们一同走过……


从呀呀学语的稚女到婷婷玉立的靓丽女孩,十六载的春秋,十六年的风雨,十六年的日出日落,我和书籍从相识到相伴。

幼小的童年,迷茫的日子,她都伴在我的身旁……

印象最深的是“狼来了”的故事,它教会我做人要诚实要真诚。它把文学的种子埋在了我的心间。童年的生活充满了童话:那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活泼可爱的七个小矮人,丑小鸭一下子变成了白天鹅,无不把我的童年装点得美丽神秘。他们使我学会善良,学会体谅,使我对人生有了懵懂的认识。

识字后,我遇到了陪伴我多年的忠实朋友《哈里波特》,这是个充满神奇与魔法的世界。这里有狡猾邪恶黑暗,但也有正义勇敢善良。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象我自己也会收到一封魔法学校的来信,我也曾想象自己能骑着飞天扫帚在天空中穿行,我也曾想象自己挥舞着魔杖为正义而战……于是,我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慢慢的,我开始向往神秘的宇宙。我惊叹宇宙中光穿梭如此之快,又因黑洞无穷的吸引力而感到恐惧,又从白洞那里深切体会到“物极必反”这四个字。我敬佩科学家对科学研究如此执著,如此挚爱,也希望自己能成为科学家里程碑里的一颗金星。我学会思考,学会钻研。

在喜爱科学的同时,我爱上诗歌散文。我因柳絮漫天飞舞只为播一粒种子而敬畏生命;又因秋风萧瑟,片片落叶而倍感凄凉。从毕淑敏的《我很重要》里感受亲情,友情是如此之重。她开启了我的心灵之窗,让我发现生活竟如此之美。

今天是昨天的未来,而昨天则是今天的历史。时间,消逝了一切,但却沉淀了历史。滚滚沙尘荡起,我仿佛看到这样一幅景象:昭君手托乌龙琴,身披锦缎罗绮,正坐马上。伴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一起向大漠驶去。“不能改变历史的进程,那就改变历史的方向。”此去,是驶向漫无边际的大漠,那里没有山珍海味,玉泉美酒,只有牛肉和牛奶;那里没有风和日丽,只有大风卷起黄沙,风雪席卷草地。为了大汉和匈奴人民安定,快乐的生活,她忍下了所有的苦和痛,挑起了历史的重担,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十六年,从幼稚到成熟,从彷徨到坚定,在书的陪伴下,我走了一程又一程……

夜阑人静,我又独自坐在窗下,捧着一本散文,守着月光,细细品读……

教师点评: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成熟的过程,他的心灵史。读本文你可经感受到作者成长的历程,把握住作者成长的脉动,心灵发展的进程。一个人正是在这样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过程中走向成熟,变得温文尔雅,成为一个文明人。

多读书吧,朋友,只有多读书,才能使我们成长为一个内心世界丰富,充满生活激情的人,才能胜任现实生活的挑战!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500字2024


【第1篇】

我读完《傻狗温迪克》以后,我觉得欧宝和牧师心肠很好,还有芬妮小姐、格洛利亚,因为欧宝在超市看到的流浪狗不是他的狗,他也说是他的狗,而且牧师还让他养,欧宝每次到芬妮小姐的图书馆时芬妮小姐都很热情,欧宝给格洛利亚说邓拉普和斯蒂威老是说格洛利亚是个巫婆,格洛利亚也不生气。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欧宝是她妈妈的名字。而且知道了温迪克的一个特点——爱笑,而且我知道宠物店的员工——奥蒂斯曾前坐过牢,是因为奥蒂斯在街上弹琴,惹来了警察,警察要把他抓起来,奥蒂斯把一位警察打晕了,所以坐了牢。而且欧宝很喜欢温迪克,从《温迪克不见了》这一张里面就能看出,欧宝很着急,那时下着大雨,牧师说放弃吧!可是欧宝还是要找,找了好久,回去了。看到格洛利亚他们正在高高兴兴的吃饭着呢!欧宝和牧师不明白,原来,温迪克根本就没有出去,只是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睡觉呢!欧宝半信半疑,喊了一声:“温迪克!”温迪克马上乖乖的出来了。而且我觉得奥蒂斯特别可怜小动物,他弹的琴特别好。有一次,他看到小动物们可怜,就放他们出来,可是小动物们东窜西窜,奥蒂斯和欧宝一起把小动物们抓到笼子里,欧宝发现奥蒂斯一弹琴小动物们就不动了,就叫奥蒂斯弹琴,果然,小动物们不动了,趁这个时候,欧宝把小动物们都抓了起来。宠物店里有一只鹦鹉,奥蒂斯管他叫“佳畜得”,他们老板娘的名字也叫“佳畜得”。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第2篇】

看了这本书的题目——《傻狗温迪克》,你可能会有一些奇怪,为什么这只狗叫它“傻狗”呢 ?其实,这只狗有一个绝招——笑。

其实,这只狗是一只流浪狗,叫温迪克,是一个叫欧宝的小女孩从超市领回来的。没想到,这只狗让原本内向的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利亚、有一座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妮、“光头宝宝”和“小不点儿”都成了她的好朋友。

刚刚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十分有趣,但是仔细想,为什么温迪克能把欧宝、芬妮、格洛利亚和其他人穿在一起呢?是温迪克的真诚和可爱,它的真诚感染了每一个人,也触动着每一个人。

现在具有这种品格的人越来越少,我们应该学习温迪克的这种精神。别看他看起来很傻,正是因为它傻,才会把人们连在一起。现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在撒谎,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因为事实永远改变不了的,真相迟早会被发现的。与其一昧地隐瞒事实,不如诚实的说出真相。这样,也会让别人尊重你。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就让我们向温迪克学习,学习它的真诚,让我们都做一个诚实的人吧!

【第3篇】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的作品。这本书荣获2001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欧宝,傻狗温迪克,当牧师的爸爸,芬妮小姐,格洛丽亚,阿曼达,奥蒂斯,“小不点”和“光头宝宝”。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和她的父亲因为工作的缘故,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佛罗里达州的纽奥米市。在搬到新家的第二天,爸爸让欧宝去超市买东西,在超市里,欧宝邂逅了会笑的流浪狗-“温迪克”,善良的欧宝收留了“温迪克”并把它带回了家,欧宝给“温迪克”洗澡,梳毛发,并和它成为了好朋友。而欧宝也在“温迪克”的带领帮助下很快地结交到新的朋友。并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敞开胸怀。

当你读过这个故事是不是也会和我一样有此感想?“温迪克”并不勇敢还很害怕寂寞,也很害怕雷雨。但它总是用笑容感染它身边的每一个人,在人与人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我也要像文中的“温迪克”那样,不管在顺境还是逆境都勇于面对,勇于挑战。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400字2024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读《导盲犬迪克》有感600字202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的狗,被父母抛弃以后,另寻他主,结果很多人都厌弃它,后来它被一名名为阿炯的盲童收养了,才起名为迪克。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阿炯失去了他那把破竹椅。迪克火冒三丈,把录音机给毁了。之后,他们两个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的旅程。他们要穿越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可他们帮助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读到这里我想,一个盲人,如果可以穿越雪山死林,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奇迹。迪克在死林中咬死了红娜,迪克很懊悔,但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不可违背主人的命令!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它可以为了小主人大义灭亲,那就是因为它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不应该以貌取人;不应该靠眼力判断是非。我们应该看别人的品格是好是坏;应该用心去感受世界,判断是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2)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一只狗是纯种的猎犬,可是却长得奇丑,没有人喜欢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它,并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事,他们只好逃往外地,于是盲童打算去找他阿妈,一路上迪克护着阿炯。终于到了他阿妈所在的城市,他的阿妈却不敢认他。后来却被他阿爸知道当做卖点,变成挣钱的工具,利用他和迪克之间的感人故事,为他赢来了不少钱,可是到最后谢幕时,本应迪克上场,可是他们却因为迪克太丑,不愿意让迪克上场,而是换了一只可爱的小狗,人们的思维不知为什么,认为那只瘦弱的小狗真的可以护送着一位盲人么,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于假迪克的身份提出质疑,反而认为他就是真正的迪克。后来啊炯不愿意作假,于是带着被关起来的迪克走了,走向茫茫的远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3)

读完《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已经被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所打动了。

天地无情,人有情。可自古以来天下人,有情的有多少呢?《我们一起走,迪克》故事反应了人的无情,当阿炯的父母抛弃阿炯时,一直陪在阿炯身边的是猎狗迪克,阿炯也把迪克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一直和迪克好的红娜竟是一只豺,迪克在豺性狗性间徘徊,灵魂差点儿分裂。狗忠贞的天性终于战胜了豺的邪恶的引诱,生死相依的爱像把锋利的宝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使得友情的暖回荡在狗心和人心之间。当时迪克应想了四个问题,一是当迪克面对爱情和忠诚问题时,迪克没有选爱情,它选了诚信,因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二是友情和爱情。阿炯都把迪克当做了患难之友,迪克也一样,所以迪克选了友情。做真正的知己,就必须互相相信。三是狗的忠贞,每个狗对主人都很忠诚,迪克做为优秀猎狗的儿子,当然对阿炯的忠诚不比别的狗弱。四是幸福,幸福是对红娜和阿炯的,迪克在最后一秒钟的时候,它选了阿炯,它心里明白阿炯和红娜只能留一个。当迪克杀了红娜,迪克痛苦极了,但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和阿炯那种纯真的感情和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4)

放暑假了,在刚要走出学校的时候,我吵着让妈妈帮我买本书,在暑假的时候看。当我看到《我们一起走,迪克》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为什么书面上有一个人,手拿拐杖,一条狗在他后面,一起再向夕阳行走。于是,我就叫妈妈帮我买了这本书。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瞎眼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炯有了一个继母,继母本来是很可怜阿炯的,但看到迪克生了疥疮,像个瘌皮狗,便非常讨厌迪克,对阿炯也不好了。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便带上迪克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路上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流浪街头,迪克紧紧跟着小主人阿炯,当他的导盲犬,愿意为他牺牲自己的生命。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为他们提供了生活必需品,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迪克在阿炯母亲那里又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之后,我有了这样的感悟: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只要我们与动物和睦相处,善待它们,它们也会真心对我们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5)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 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 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习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习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6)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7)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8)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叫迪克,它一生下来,父母就不喜欢它,它的主人就把它扔进森林,它才刚出生几个月,不会捕食,常常挨饿。

在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垣残壁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吱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大家都叫他钱老瞎。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名叫阿炯的盲小孩,阿炯的阿爸阿妈离婚了,他的阿妈去了昆明,他跟着阿爸生活,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叫胖菊,于是就把阿炯送到钱老瞎这里学艺。

有一天,阿炯碰到了迪克,于是就收养了迪克,迪克就变成了一只导盲犬。胖菊时常欺负阿炯和迪克,阿炯觉得不能再待在这里了。于是他和迪克去昆明找他阿妈。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才来到了昆明,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妈,可是阿妈生活的也十分艰辛,如果阿炯继续留在昆明,会给阿妈添很多麻烦,于是阿炯决定带着迪克继续流浪。

我觉得阿炯很可怜,他过的日子很苦,不过自从他有了迪克,阿炯就一点也不孤单了。我们和他相比,生活过得多幸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9)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篇10)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

故事也让我明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不能只看外表,有的人或动物难看丑陋,但却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有的外表很漂亮,但内心却是狠毒的。迪克长的很丑,但内心是忠诚善良的,它感激小主人在它最孤独可怜时收留了它、对它好,于是拼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阿炯做事。阿炯病倒在桥洞下,迪克替小主人挣看病钱,为了挣钱宁愿挨揍,它让别人打它踢它,挣来一些钱给阿炯看病我真想养一条这样忠诚可靠的狗,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600字2024


【第1篇】

我读了一本书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的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叫茵蒂亚·欧宝·布隆妮,在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收留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温迪克。温迪克虽然又大又瘦,又丑又脏,但是他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微笑。欧宝带着他每天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会弹吉他的奥蒂斯,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生日礼物的老小姐芬尼,性格古怪、被人称为老“巫婆”的格洛里亚,以及“光头宝宝”、阿曼达、“小不点”,都成为了她的好朋友。

这本书里的每个人物我都喜欢,尤其是温迪克和佳蓄德。佳蓄德是一只鹦鹉,每当它大叫的时候就会逗得我哈哈直笑。它还会飞到温蒂克头上,大叫"狗!"。温迪克爱吃花生酱、会捉老鼠,它是一只好狗。温迪克傻笑时的可爱摸样,没有人会有理由不喜欢。我就十分喜欢温迪克。我也想有一只跟温迪克一样的狗。

我觉得《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特别是第一章《会笑的狗》。“可以看出来,它真的想当面向超市经理道谢,谢谢他让它在蔬菜区玩得这样开心。可是一不小心,它把经理推倒在地上。经理一定觉得今天倒霉透顶了,居然就坐在地上,当着众人的面哭了起来。那只狗赶紧靠过来,体贴地舔着他的脸。”读到这里时,我就笑了起来。这本书实在太幽默了,它会使我放松,会使我嘎嘎地笑。

我觉得《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写得很温情。老“巫婆”格洛里亚有一棵“过错树”,树上的酒瓶是格洛里亚小时候犯下的每一个错误,她总是不能释怀。欧宝安慰她,送给她糖吃,还给格洛里亚讲从芬妮小姐那里听来的各种故事。欧宝和格洛里亚举行了一个欢乐的聚会,她们一起做了聚会用的三明治,邀请了很多朋友。奥蒂斯以前因为在街上乱弹琴做过牢,欧宝不但没有觉得他是一个危险的人物,还邀请他参加聚会,并请他在聚会上弹奏他那把吉他。大家都很喜欢温迪克,也喜欢欧宝。聚会时,因为下大雨温迪克跑丢了,欧宝强忍着不哭出来,她不停地找温迪克,大家很替他们担心。最后才发现温迪克就躲在房间里。聚会当然是圆满的结束了。我相信每一位读这本书的读者都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第2篇】

这多少天,咱们小组已经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岂但里面的内容难看,而且这本书还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怎么样,这本书很厉害吧? 《傻狗温迪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怪僻的名字你感情上的痛苦我很理解,值得欣慰的是,你是一个坚强的孩子,是个懂事的孩子,因为你写出了这样一篇令人感动的佳作。我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高兴,只要把握住今天,你的未来一定会是美好而幸福的。他们分辨是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傻狗温迪克、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跟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书中的故事讲的是从小成长在南方小镇的小女孩欧宝,和她未几言笑的牧师爸爸,一起搬到严寒的北方寓居生涯。一个很偶尔的机遇,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落狗取名叫温迪克。

这只流浪狗虽然又丑又脏,然而它有一个神奇的本事就是会咧嘴笑,小女孩欧宝之所以把它领回家,就是被这只狗的神奇本领――笑给吸引住了。

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天天都要去不同的处所,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意识了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还有吸惹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友人。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我当初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不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形下还能刚强、快活地生活。我固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阅历,可我要从中学习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立场。

《和我们一同享用春天》的读后感400字2024三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篇关于《和我们一起享受春天》的读后感文章,更多文章尽在。

《和我们一起享受春天》的读后感三篇

《和我们一起享受春天》的读后感一

《和我们一起享受春天》这篇课文主要讲,因为战争的破坏,大自然不再安宁,战争使自然界满目创伤,人们生活不再安宁。雄伟的山峰,本来是雄鹰的家园,可是无情的轰炸机,成了不速之客;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本来是野兽的天下,可是无情的战火,把森林化为灰烬;清朗的夜空,本来是蝙蝠和猫头鹰的天下,可是如今频频发射的导弹,让它们失去了天地;清澈见底的湖水,本来是鱼儿的乐园,可是如今巡弋的水雷和战舰,打破了它们的梦境。和我们一样在鲜花中读书,和我们一样享受春天———体现出那些孩子是多么渴望和平。很多孩子因为战争失去家园,成为孤儿。战争让无数人失去了生命,这是为什么?是为了和平,如果没有战争世界会是什么样的?没有战争的世界将会永远和平。我们希望让饱受战争之苦的孩子们在一次回到校园,让饱受战争的孩子们享受春天。

《和我们一起享受春天》的读后感二

《和我们一起享受春天》这篇课文主要讲,因为战争的破坏,大自然不再安宁,战争使自然界满目创伤,人们生活不再安宁。

和我们一样在鲜花中读书,和我们一样享受春天———体现出那些孩子是多么渴望和平。很多孩子因为战争失去家园,成为孤儿。战争让无数人失去了生命,这是为什么?是为了和平,如果没有战争世界会是什么样的?没有战争的世界将会永远和平。我们希望让饱受战争之苦的孩子们在一次回到校园,让饱受战争的孩子们享受春天。

战争给我们带来了灾难,特别是那些无辜的孩子。由于食物的短缺,孩子们大多营养不良。使用某些违禁武器所产生的辐射,战后许多出生的孩子,得了白血病或其他怪病。

我想大声呼吁:“救救孩子们吧,要和平不要战争!”为了不让的人成为难民,全世界应该一致行动起来,维护和平,制止战争!让明天的世界真正成为充满阳光,到处是鲜花和爱的人类家园!

《和我们一起享受春天》读后感三

读了《和我们一样享受春天》这篇文章之后,我觉得这篇文章和好几场残酷的战争密切相关。

前四个自然段写了战争把平静的大海弄得凶猛暴烈,不得安宁;战争毁坏了蜥蜴和甲虫的天下,把沙漠弄得一片大乱;战争把蔚蓝的天空变成了发黑的天空,把星星和月亮搅得很不安宁;战争阻挡着孩子们在草地上奔跑的脚步。战争是多么残酷,战争是多么可怕,战争落到哪里,哪里就不得安宁!

生活在战火中的孩子,是多么渴望和我们一样在鲜花中读书,和我们一样享受美丽的四季;生活在战火中的孩子们多么渴望拥有安宁,拥有幸福!现在的我们是多么幸福,没有战争,只有平静,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我们想要的是一个没有战争和武器的星球,我们要除掉疾病和破坏,我们再也不要憎恨和饥饿,再也不要无家可归。我们要消除这一切!我们要共同欢乐,共同游戏,共同欢笑,共同工作,互相学习、探索和改善大家的生活!抓住我们的欢笑和想象,我们在一起,和平就是可能的!

从这一刻起,让我们共同为和平畅想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一)

茶园山中心小学 四年四班 严煦訸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十分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养了。从此,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迪克还因为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利而大闹茶馆,结果被迫离乡背井。之后,他决定去找自己的阿妈,他现在的妈妈是继母,一路上,他们饥寒交迫,又遭到豺的攻击,但他们勇敢地走出了“死亡”。让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它帮助地质勘查探险队捡回矿物,小主人生病了,它只好在外面乞讨,还给人当靶子打、和拿着武器的成年人打,九死一生……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炯放弃了这里美好的生活,带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迪克虽然是只丑狗,但它对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要忠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二)

601 孙露影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瞎子,我深深的被老瞎子折服了,他让小瞎子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瞎子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警察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李昊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动物小说。小说讲述了一只狗和它主人之间发生的事。

这只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迪克在很小的时候因为长的丑被主人抛弃了。迪克为了重新找主人这件事伤透脑筋。后来新主人阿炯生病了,但没有钱看病,迪克为了替小主人筹医药费主动陪人家练拳,还当别人的活靶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迪克为了找到并忠于小主人,它可真是吃尽了千辛万苦。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感情所感动。我非常喜欢迪克对小主人阿炯的作文忠诚,喜欢迪克与阿炯之间的信任与爱,喜欢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喜欢他们不怕被困难、危险压倒的坚毅精神。我厌恶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妈妈的软弱,痛恨阿炯后妈的凶狠、恶毒,讨厌阿炯后爸的虚伪、阴险。

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我对生活的美好充满了信心,对家人也充满了信任、关心和爱。当然我也有要取长补短的地方,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有畏难情绪,不说一些抱怨的话,要坚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就像相信黑夜过后一定是黎明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一:《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平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篇三:《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篇四:《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叫迪克,它一生下来,父母就不喜欢它,它的主人就把它扔进森林,它才刚出生几个月,不会捕食,常常挨饿。

在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垣残壁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吱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大家都叫他钱老瞎。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名叫阿炯的盲小孩,阿炯的阿爸阿妈离婚了,他的阿妈去了昆明,他跟着阿爸生活,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叫胖菊,于是就把阿炯送到钱老瞎这里学艺。

有一天,阿炯碰到了迪克,于是就收养了迪克,迪克就变成了一只导盲犬。胖菊时常欺负阿炯和迪克,阿炯觉得不能再待在这里了。于是他和迪克去昆明找他阿妈。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才来到了昆明,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妈,可是阿妈生活的也十分艰辛,如果阿炯继续留在昆明,会给阿妈添很多麻烦,于是阿炯决定带着迪克继续流浪。

我觉得阿炯很可怜,他过的日子很苦,不过自从他有了迪克,阿炯就一点也不孤单了。我们和他相比,生活过得多幸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们一起走迪克 (600字)


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五年级:鲁格伊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500字2024》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迪克我们一起走读后感10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