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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后感7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一个人的第一次》内容概要:作者的第一次经验,数一数真是多之又多:4岁第一次走丢,幼小心灵还要构想等人大作战(害怕害怕);7岁第一次说,N君这是给你的情人节巧克力(脸红心跳);16岁第一次漫画投稿,死党电话连线报成绩(刺激刺激);17岁第一次烧肉店打工,怪名怪状点菜术语全都记(考验考验

第一次的心跳在那里?在我们的心中吗?还是在记忆中!许多时候我们贮存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骑自行车,第一次玩骰子,第一次恋爱,第一次的逃学,第一次的经验扥想:4岁第一次走丢,幼小心灵还要构想等人大作战(害怕害怕);7岁第一次说,N君这是给你的情人节巧克力(脸红心跳);16岁第一次漫画投稿,死党电话连线报成绩(刺激刺激);17岁第一次烧肉店打工,怪名怪状点菜术语全都记(考验考验)小鹿乱撞的第一次,都是高木直子的幸福回忆啊!这是在书中的描述,第一次已经成为我们心里的尘封故事,可好似我想这些都是我们的财富,无与伦比,不可以让我们与金钱等比拟!很飞、感谢这本书的点燃我们对于回忆的温馨的回首,就像夜晚的一盏灯,点亮我们许久沉寂的黑色精灵的记忆我想每一个人的第一次就像是一次人生的体验的旅行,横看成岭侧成峰,各有自己的一番味道,留着各自的品味吧,只是高木直子给我们描绘出来,和我们一起:昨夜小楼有重温

不要想歪,当你第一次脸红心跳,可不见得都跟异性有关我第一次脸红心跳,是因为妈妈当众称赞我考一百分,又得意,又害羞高木直子用幽默的画笔画出很多自己的第一次,想猎奇的人会失望,因为全是些鸡毛蒜皮的第一次可是,也都是些让我们成长、开心、失落、五味杂陈的第一次高木说,7岁那次送人巧克力的紧张,後来发生多少次的交往,好像都比不上其实那个N君,可能早就不记得他是哪根葱,但第一次懂得为异性心动的瞬间哇,这可是小女孩要蜕变成人的开始呢因为单纯,所以动人。都投入职场多少年了,但我也始终记得第一次去打工的场景那次打工最後不太愉快,可是我不太介意,我在乎的是自己终於长大了可以开始学习独立了。还有,透过那次打工,我才知道沉默的爸爸,其实有多麽想保护我。老板欺负小孩子不懂争取,最後一个月薪水不给我。爸爸心疼女儿,自己跑去跟老板理论,最後老板勉强还给我半个月薪水,可是爸爸没有告诉过我,我还始终以为是老板良心发现呢。当我知道的时候,很感谢爸爸,让我觉得自己不是那麽没用,不是那麽无助。高木的作品就是这样,不搧情,不激动,淡淡的但总是让人想到很多,久远的,以为已经遗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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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人的感恩——读第一次抱母亲有感作文500字


今天,我看了这篇文章叫第一次抱母亲,这篇文章写得是我从来都没有抱过母亲,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感到很愧疚,因为母亲养我这么大,我一次都没有抱过母亲,而这次偶然的机会,使我明白了忽视母亲的存在。读了这篇文章让我联想到了母亲对我的付出,对我的包容,对我的一切一切,如今已是过往云烟,但现在回想起来依旧是铭刻在心。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我自己犯了错,妈妈训斥了我,我反驳了几句。妈妈打了我,我很生气,于是几天没有理她,她并滑怪我,依然是对我像往常一样的好。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妈妈骂我一责备我都是为了我好,我却不理解,把妈妈对我的爱视而不见。妈妈并没有怪我,我能够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水平,都是因为有我的母亲。在我难过,困难的时候,是妈妈在一旁鼓励我,支持我。我却不懂得感恩,我总是认为妈妈对我的一切一切都是应该的。

长大了,懂事了,还是总惹妈妈生气,妈妈虽然很生气,但是她并没有打我,骂我,而且把这些生气都放在心里,独自一人承受。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她对我们的爱是永无止境的,我们要感因父母。

记得我读过一篇故事,说有一个男孩帮妈妈做家务,但却向妈妈索要钱,妈妈并没说些什么,她只是默默地为我,把钱交给了小男孩,然后也写出了这十年来,妈妈对小男孩的付出却不要钱。小男孩看了,很感动。

这使我明白了,妈妈对我们的付出是无价的,是无私的。所以我们要感恩妈妈。

鲍丽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每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图。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地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能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范文)


每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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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地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能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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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宁静之旅——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一个人的宁静之旅——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第一次种南瓜


每当我吃着甜津津的南瓜,就会想起第一次种南瓜的情景来。 那是初春的一天,我和外婆下地种南瓜。外婆挥着锄头忙活起来。我想:我可不能闲着,让他们说我是只小懒虫。就摆出一副小大人的派头,夺过锄头,得意地说:瞧我的,比你强多啦1哎哟,这锄头真鬼,我刚锄了几下,手就酸痛。但我又不甘,在外婆面前示弱,只好用上吃奶的劲儿,锄了小半块,已是浑身瘫软,大汗淋淋。外婆见我这个样,就把锄头抢了回去。我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拍拍胸脯自吹自擂:怎么样,锄了这么多也不累!外婆埋怨道:瞧你都是怎么锄的?我一看,可不是吗,我只是把那一小块地皮儿刨了一层,我嘿嘿地笑着说:这是第一次嘛生 开始播种了,我想:这活儿容易!就向外婆要来一包种子,还夸口悦:干这个,我可不比你差!一边摇头晃脑地哼歌,一边抓起种子乱扔。

撒完以后,回头一看,我的天呀,都撒在窝边上了!外婆还在认真地撒那块田呢,快,别让她看见,拾起来重撒。但是来不及啦,外婆已经看见了,她还连连责怪我。我搔着后脑勺说:嘿嘿,第一次嘛! 最后是盖上、施肥,可无论我怎样央求,她也不让我干。唉!没办法,只好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学。 一晃十儿天,南瓜苗抽出了藤,外婆扛着竹竿准备搭架子。我也兴致勃勃地来帮忙,可一帮就闯祸。为了插稳棍子,折断了好儿根,还弄坏了几棵瓜苗。我怕外婆发火,连忙讨好地说:第一次嘛,外婆可要原谅哟!弄得她憋一肚于气不好发作。 盼呀等呀,南瓜终于长大了,我们全家人都来收南瓜。我摘了一个大的,喜孜孜地端详着,不料一失手掉在地上开了花。我一边捡一边说。这是第一次嘛!看你下次还是不是这样!话还仗说完,外婆就接过了话茬。 哈哈哈八其他人都笑了,大家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

〔简评〕象《种南瓜》这类的文章,一般同学往往会简单地就事论事,写成平铺的记叙文。、币邹小艳同学却跳出了达样一个框框,以事写人,即以事情作为线索,重点笔墨放在塑造人物形象上。 小作者通过自己细心的观察,围烧种南瓜这一事情一,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既机灵淘气,又活泼可爱的小大人形象,通过锄地、播种、施肥、搭架子、收获等几个细节描写,生动地反映了作者第一次种南瓜时的心情、神态,使得文章丰满充实,人物形象鲜明生动。 另外,小作者很注意用词的情确,拐一别是动词的运用较丰富,更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文笔流畅朴实,具有较强的生活气息。

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人读后感范文一

《 你很像一个人》讲述了:乡下小学的一名教师,她带领着孩子们一起玩游戏,一个孩子跑过来,对小艺老师说她很像一个人,小艺问那个孩子,她像谁,但那个孩子一跳一跳的跑开了。另一次一个孩子调皮被留在教室,小艺送那孩子回家时,孩子又说了你很像一个人,小艺问了,那个孩子却没有回答她,那孩子一跳一跳的跑开了。又有一次,一个孩子被高年级的孩子把头打破了,小艺批评了那个孩子,帮受伤了的孩子包扎好,问他疼不疼,虽然那孩子说不疼,但小艺心疼的流泪了,那孩子又说小艺像一个人,小艺问了,但那孩子却不说。

从一次作业中,小艺知道了,孩子们觉得小艺像他们的妈妈,小艺忍不住,流下了滚滚热泪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老师也像我的妈妈,除了父母,没有哪个人可以这样照顾一个孩子,小艺却这样做了。读到末尾,我也被感动,我也好想喊小艺一声:妈妈!

一个人读后感范文二

尊重是一种崇高的美德,不仅可以使自己的心灵受到震撼,同样可以使别人得到自尊和自信,只有自己尊重别人了,别人才会重视你自己。

今天我和妈妈去图书馆,在阅览室无意中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尊重每一个人》,便兴趣盎然的读了下去。

这篇故事讲了一位中年妇女领着小男孩走进了巨象集团的花园,把好的餐巾纸扔到一位老人刚剪过的草丛上,老人诧异地看着他们,把餐巾纸扔进了垃圾箱,可是这样反复了几次,那中年妇女指着老人教导孩子:如果不好好学习,长大便会像他一样卑微低贱的工作。老人借来手机打了个电话,就免去了中年妇女的职务,原来老人是总裁,老人教育孩子要尊重任何人。

故事中的中年妇女为了教导自己的孩子,而向一个老人扔出餐巾纸,而且当着老人的面贬低老人,一点也不尊重他,就是因为她自己的不尊重和傲慢,导致了她被解雇,直接被开除。在生活中不尊重人的现象很多,我曾经看到愤愤不平的一幕,开宝马车的人把捡垃圾的妇人撞到,下车不仅不扶起她,还对她一阵臭骂。行人看不惯了,纷纷指责他,他只好夹着尾巴开车逃窜了。

学会尊重每一个人,无论一个人的身份多么的卑微,我们都应尊重他。这是我们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而且尊重别人就是在尊重自己。牢记普希金的一句话:尊重别人吧,你会使别人快乐加倍,也能使别人的痛苦减倍!

读《第一次》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名字《第一次》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写一个未满一周岁的小男孩想从马路上登上人行道,在老奶奶、妈妈、小姑娘、胡子老爷爷的鼓励下终于战胜困难,登上人行道。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一个小孩都那么坚持,那我们呢?更何况我已是一名十岁的五年级小学生了。这使我不禁想起了这么一件事:我学跳中国舞5级都考过了,本说再去学6级,结果一想到下腰、劈叉、倒立,便害怕得不行,后来就没学放弃了。不想,后来听她们说只是先难一些,后来很简单。最后还参加了舞蹈比赛呢!这也使我后悔不已。

通过读这个故事使我受益匪浅,也让我真正明白了“万事开头难”的含义。人生总是会遇到困难、挫折、坎坷。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不断地攀登、挑战自我,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人生中有多少个第一次啊!”只有你好好把握机会,坚持、努力、不放弃,才能到达成功的顶峰。“无限风光在顶峰”,“风雨之后方见美丽的彩虹”,让我们牢牢抓住人生中每一个“第一次”,坚定而执着地走下去、走下去……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


你第一次独自出门是什么感受?是兴奋?是惊慌?还是有了一种长大了的自豪感?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第一次出门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范文一】

长这么大爸妈还没单独让我出过门呢,我一提他们不是怕我丢了,就是怕我被坏人骗了或者其他的什么理由来阻止我,因此在学校每当同学们谈论他们到哪里哪里去玩,我都沉默不语实在是不好意思说我没有单独出过门。于是这个礼拜我跟爸妈提出了要独自去新街口的要求,他们想了想最后答应了我,晚上睡在床上我美美地想着第二天去新街口的计划:看场电影,吃点美食然后再逛逛地下铁里的小摊点。

星期六一大早,我就起床了,在妈妈的左叮咛右嘱咐的声音中我迫不及待地出了门,一个人出门,春风暖暖地,真自由啊!到了新街口,我就直奔电影院,选了一部看起来名字不错的电影,可准备买票的时候,我竟然不好意思去买票了,在售票窗口犹豫了半天壮起胆子去买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以前跟妈妈来看电影的时候,好像听妈妈说学生看电影可以购买学生票,可售票员会卖给我吗?我该怎么说呢?我的心里当时好像有两个小人在嘀咕着,一个说就直接跟售票员说买学生票呗,另一个说,如果售票员不卖给我学生票多难堪啊?又犹豫了半天我一跺脚,一咬牙走到售票窗口害羞地说:买学生票,售票员姐姐看了我一眼,卖给了我一张学生票,我抱着一袋爆米花走进了电影厅。

看完了电影,我的肚子开始提意见了,那就去新百负一层的美食城吧,好像那里有很多好吃的,我左转右转来到了美食城,天哪?怎么那么多人啊?以前跟妈妈一起来的时候我好像没感觉啊。看着热闹非凡,人满为患的餐厅,我有点不知所措,茫然地东张西望,最后决定那就一家家看吧,小火锅?不喜欢,不选;KFC?平时吃多太多了,pass;小吃?在新街口我才不想吃小吃呢,小吃要在夫子庙吃有感觉;味千拉面?不错,就是它了,可刚兴冲冲地走到餐厅门口就听服务员说要等半个小时。唉,吃顿饭怎么就那么难呢?以前跟妈妈出来,我可只要带张嘴就行了啊。我在心里祷告着,快点让我找到餐厅吧。总算找到了一家叫吉百士的餐厅既合我的口味又有空位子,点了一份蛋包饭,虽然疲劳但经过自己努力得来的,我还是很有成就感。

饭吃完了,想逛逛地下铁的小摊,可双休日的新街口人实在是太多,我的脚也不愿再吃走路的苦,还是打道回府吧。回到家,妈妈左看看我右看看我,左一遍右一遍不停地问我在外有没有碰到什么困难,我很自豪很有成就感地说你看我不是很安全完整地回家了嘛。下次我还要自己出门,你们不要不放心了,以后再出门我还可以给你们带路呢。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范文二】

你第一次独自出门是什么感受?是兴奋?是惊慌?还是有了一种长大了的自豪感?文章《出门》就向我们讲述了女生凌子在十五岁生日时独自出门的故事。

主人公凌子是一位十五岁的女生,她决定在自己生日时去温泉(公园),在更衣室的镜子中,她看见了自己,猛然有了一种长大了的自豪感,在教会小女孩游泳后,这种感觉更强烈了,然而接下的事却让她陷入了迷茫之中,使她很矛盾。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与语言描写写出了女生凌子第一次出门时的紧张,兴奋,迷茫,矛盾,从而写出了凌子的成长历程。

看着女生凌子第一次出门的故事,我不由的推开了记忆的大门,回忆起儿时第一次穿马路的故事。

那时,我才七岁,还在读一年级,那天早晨,奶奶正巧有事出门了,我只能自己独自去上学,从家到学校需要穿过一条马路,想着想着,我的心中便多了几分不安。走里许久,我才来到了斑马线旁,望着一辆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我的心砰砰直跳,腿似乎被抽空了所有力量,再也抬不起来了,就这样,我在马路边站了好久,还是没有迈出那第一步,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眼看就快要迟到了,我在心里默默的对自己说:加油,你一定可以的!终于,我小心翼翼的迈出了那第一步!接下来的路似乎就不那么困难了,我穿过了马路,回忆起刚才的那一幕幕,我不禁松了一口气,穿马路这件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只要一两分钟的事,在我心里却好比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然而,在穿过马路后,我心里更多的是一种自豪感,我长大了!当时年幼的我还不知道,当我在斑马线旁迈出那第一步时,我在成长旅途中就迈出了一大步。

我们每个人都会长大,在成长中,我们总会像文中主人公凌子或我一样迈出自己的第一步,这时候,兴奋,紧张,不安,迷茫,矛盾便会一齐涌上心头,你或许会有点不知所措。但我相信,在无数次迷茫,矛盾之后,你一定会变得坚强,勇敢。如果,你的第一步是在颤抖中迈出的,那么,你以后的步伐一定会越来越坚定。

在迷茫中醒悟,在不安中坚强。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范文三】

第一次独立出门远行,其实也就是从家庭中独立出来,独自生活。年轻人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对他人充满了信任,认为世界是美好的,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作者这样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我认为只是在陈述一种状态。被教育成看到一篇文章就要解构来解构去的我们,读有些文章就会下意识地去对号入座。有很多时候写作只是为了诉说,之所以用卡车,司机,苹果,拖拉机,乡下人这些大家司空见惯的东西来写就是为了让人有代入感,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十八岁时的情景(也可以说是年轻时候的情景)年轻的时候总会受伤,总会受骗,付出也许不会得到回报。但我们还是无所畏惧只要有一片可以睡觉的地方就会感到温暖。

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小说自始至终充满了种种不确定的、令人难以捉摸的情境,而它所描述的一切又是逻辑、准确无误的。它用多种可能性瓦解了故事本身的意义,让人感受到梦一样的美丽。

文章中的少年远行时的一切都是单层的,如果我们活在一个多层的世界?逛城堡般的大型商场,到最后总会落得头晕眼花,仿佛误入了吸血鬼的迷宫,在自动扶梯上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脚踩的是几楼。地铁和商厦通过各种道路鬼斧神工的连成一气,地面像被屠宰的鸭子一样掏空内脏,四通八达。这是人类值得赞颂的奇迹之一:《荷马史诗》里的特洛伊城也不过十来米高。而如今,高耸入云的城堡式建筑,连同脚下穿行的地铁和地铁站附带的购物点,就仿佛在为那句话做注解:上穷碧落下黄泉。

除了人造的花坛,你已经很难看到泥土的存在。我们脚踩的水泥地下是镂空的,奔驰着地铁,行走着人群。大地就像楼层之间的板壁作文网https://ww/。户外的树木就像美术教室里的水果一样,快要沦为单纯的观赏品类了。假期的某个夜晚,我想要观看在电视新闻里被反复提示的月亮,却发现楼宇横七竖八的横在天空之前。

在我观看过的《星球大战》系列电影里,到处是自动化电脑操控的基地,以及动辄高耸入云的楼房自然,那个时代人们早已普及了飞天摩托艇之类的交通工具。但那些细节确实容易使人浮想联翩。向天空蓬勃崛起的高楼,向脚下挖地三尺的地铁。某一天,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一座宏伟的大楼,而人们居住在不同的层上。《西游记》里的三十三重天将会成真:到时,人们在陈述地理名词时会这么说:

我要去二十二层坐标AB去买条面包。

或者:我要去十九层坐标CD那里做健身。

世界变成了分层的大楼房,而建筑商负责在大楼房顶端继续搭造,底部继续挖掘。这座宽宏的巴别塔缜密而宏伟,而人们在巴别塔的腹中生活。充足的电力会保持灯光亮如白昼,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阳光和泥土是什么样。富翁有权买得顶端的建筑,在世界的最顶端露天阳台上晒日光浴。而穷困的人们则购买地下室,在较低的层次生活,因为那里的房租比较便宜。

那时的世界会变成一个没有地平面的世界,因为人们脚踩的都是高科技复合的坚固材料,而并非泥土。想象一个无限多层的地铁站吧,除了最顶端能接触到阳光的那些居民,大多数人们会发觉自己像捷克动画片里的鼹鼠一样快乐的生活。人的适应能力是无穷的,学校的教科书将会指导大家: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穴居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在地面建筑房子,并依靠管道供应的饮用水生活现在,人们生活在一个分层的世界里,就像那时生活在一个大楼里一样。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范文四】

小说一开篇,就如同一个梦的开始。突如其来,一个梦境、一个随着起伏的海浪漂流的旅途开始了。似乎都没怎么准备好,路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脚下延伸。

远行的意义有很多,其中一条便是百闻不如一见,于是作者写道: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有旅店。他们都这样告诉我:你走过去看吧。我觉得他们说的太好了,我确实是在走过去看。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地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弧度。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埃我似乎有点像希腊神话里终年推着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每次接近山顶,巨石都会因为他的体力不支而重新回到山脚。人生总是陷在这种荒谬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之中,一直到最后一刻。这仿佛是这个梦里对现实最忠实的折射。

然后那辆汽车就出现了,像任何梦一样,总有些东西会莫名其妙地闯进来。同时进入视线的还有那个把头塞在车头里屁股上长着晚霞的司机。从此,更加梦呓般的情节和古怪的行为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那司机先是粗暴地对那少年说滚开,即使他抽了他的烟。可少年据理力争上了车后,他的态度又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先是一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的看着他,再是热心地请他吃苹果。他们竟然成为了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当汽车抛锚的时候,修不好车的司机在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而且认认真真一节不落。做完又绕着汽车小跑起来。后来有人来抢苹果,任少年怎么叫喊司机都好像听不见,还在悠哉游哉的散步。少年的鼻子被打得挂在了脸上,司机只会在远处哈哈大笑。最后,司机抱着少年的背包上了最后一辆拖拉机,还是哈哈大笑,最后扬长而去,消失在山坡尽头。

这样的结局实在太荒谬了。如果说前面都是作者设下的谜团或悬念的话,最后总会把真-相和盘托出吧。可是我们失望了,结局里除了恐怖的笑声没有别的,或许它还称不上是个结局,只是一个梦的尾声,彻头彻尾充满着谜团和悬念。即使醒来,也无法将它们一一解开。且这样的无谓的探索也只会是徒劳。每个人都可能有一种答案。

离奇和诡异的情节把一切都置身于了一个异样且独立的空间,然而它还是有一定逻辑和条理的──少年最后终于还是找到了旅店,也是他的精神家园──那辆破烂而疲惫的汽车。他会觉得它的心还是暖和的,也就意味着少年的心也还是暖和的,没有因为遭遇了暴-力和抛弃而自暴自弃。我们也多多少少得到了一些安慰──不是一切都变得荒诞了,变得令人失望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00字: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第一次发现读后感


第一次发现读后感一:《第一次发现》从书——水塘边的动物读后感

(6一95字)

这是一本采用了纸质放大镜的科普读物,里边介绍了很多水塘边的动物。

第一个介绍的是蜻蜓。蜻蜓的眼睛由无数独立的小眼构成,它的翅膀非常轻薄,你看完介绍后可以用纸质放大镜夹一着胶片,仔细看蜻蜓图片。那是一个多么神奇的世界啊,就连蜻蜓的复眼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再翻开下一页,介绍的是水黾。再把胶夹在纸质放大镜中间,大致看一遍,再对照解释。这里介绍着水黾会把自己的刺吸式口器刺到猎物的头部后方,向里面注射毒液,最后将猎物吸食而空。我们把纸质放大镜对准水黾头部,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刺吸式口器了。第二处介绍的是水黾的腿部,末端覆盖着油脂,所以永远也不会沉入水中。看完介绍,我们再用纸质放大镜夹一住胶片仔细看,的确可以看出,水黾是轻一盈地浮在水面上的。

下一个介绍的是冠北螈,雌一性一冠北螈会把一卵一一颗颗叠放起来,然后用爪子收集树叶,形成一个隐蔽空间。我们用纸质放大镜可以细心地观察到它的爪子。还有,繁殖过后,冠北螈会丢弃自己长长的头冠。我们再用纸质放大镜看看它的头冠在哪儿。

下一个是蚊子。只有雌蚊子才咬人,它会把口器刺入皮肤,注入少量的唾液,让人产生刺痒的感觉。那我们就先来看看这只雌蚊子,用纸质放大镜对准它的口器,哇!的确好长、好细、好尖啊!雌蚊子将一卵一储藏在腹部,我就会看看它的腹部,但看不清楚。蚊子的一卵一会在48小时内孵化,用纸质放大镜看蚊子的幼虫,身一体后部像只一毛一毛一虫,前边是个长一毛一的圆球和头,还有它是头朝下生活在水面以下的。

这本书里还介绍了青蛙、龙虱、我还认识了圆蛛、水蛛、扁卷螺、椎实螺、雨蛙等等。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好多不知道的动物的特点,还可以通过纸质放大镜与胶片配合细心观察动物的每一部位,是一本非常神奇的书!

第一次发现读后感二:《第一次发现丛书》的读后感

(434字)

参加喆一妈一的《第一次发现丛书》的试读活动,很幸运的成为了试读者中的一员。很快的我就收到了试读书《第一次发现丛书海滩边的动物》,拿到书的那一刻我就被吸引了,一精一美的图画,纸质的放大镜,用放大镜在透明胶片与黑色页面见仔细搜寻就可以发现隐藏在自然界中的神奇画面,真的很神奇!

宝宝更是迫不及待的拿起书看了起来,褐虾.海葵.寄居蟹.海星.青蟹,让我和宝宝体验了不一样的阅读之旅,边看边玩有趣极了,一精一美的图画让人仿佛置身于美丽的海底世界,蚬子生活在深深地沙子里,它通过吸进和吐出海水来呼吸,蚌类在礁石上稳稳地生活着,因为它们有坚韧的足丝而且是用腮来呼吸的,青蟹有两只强壮的钳子,遇到对手时便会恨恨地张开来威胁对方,如果不小心断了一只,没关系,还能再长出来。青蟹的外壳不会随着它的身一体的生长而变大,当它长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从原来的壳里蜕出来,原本柔软的皮肤慢慢变一硬,形成一个新的壳,青蟹是杂食一性一动物,为了撕一裂和磨碎食物会用嘴边的两个附肢。他的食物很丰富,除了小鱼.小虾.小虫.还有藻类。

第一次发现读后感三:《第一次发现》---读后感言

(710字)

从盐巴那领来两本神奇的书,已经一个多星期了,儿子天天背着它去巧口英语,跟同学显呗去了,连他亲一妈一都没机会触一摸一下,所以这作业迟迟就交不上去了。今天总算是见到了这两本闻名已久的胶片书,第一次发现(恐龙的秘密)和第一次发现(游乐场),真是闻如其名。虽然珈华已经二年级了,家里的书也不少,可是这样一本神奇的胶片书,还是第一本。孩子的喜一爱一是不言而喻的,边看边笑,都到了废寝忘食忘食的地步了。

这系列的书的主要亮点在于:

1把胶片导入科普绘本中形成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游戏。例如《游乐撤中的旋转木马,幽灵车,摩天轮和“8”字形的过山车怎样轰隆隆的转个不停等,都非常的一逼一真,感觉身临其境。让孩子亲眼见证,亲手探索,亲身一体验发现的乐趣,每一处游戏的设计都极富想象力一把神奇的纸质“手电筒”,在透明胶片和黑色页面之间搜寻移动,颠覆儿童惯一性一认知模一式,探索奇妙微观世界。

2《第一次发现》本身内容的科学一性一。即浅显易懂,又有一定的深度,有同类其他书中所没有具备的优点。例如《恐龙的秘密》,这系列的书的纵向思维条理非常清楚,很细致的描写了从恐龙的活跃期到恐龙的消失,恐龙的整个生长的过程。给孩子一把纸质的手电筒,它就变成科学发现的望远镜,锻炼孩子细微的观察能力,培养孩子的探索兴趣。

《第一次发现》将科普与艺术,学术与游戏的完美结合在一起了,是孩子的首眩一把神奇的纸质“手电筒”,照亮黑暗中最迷人的微观世界,发现隐秘中最一精一彩的万物瞬间。一般神奇的纸质“手电筒”,激发孩子的好奇心,改变定式思维,深入微观世界,开启科学的探索之门。

感谢接力出版社的译者、编者、印刷工人们统力合作,充满一爱一心的为孩子们引进了一系列好书。当然还要感谢小野人让我有了这次试读的机会!

第一次做生意作文


第一次做生意

朱州

今天,我和姐姐一起体验了一次愉快的社会实践活动——做生意。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劳动获得了一份收获——赚得了陌生人口

袋里的钱。这可是一件令人兴奋,使我永生难忘的快乐事啊!

我们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买饮料。经过我们的考察,我们把生意目标定在了市政广场,这是桐乡最大的一个广场,来这儿运动健身的人多,附近的零售店少,是一个绝佳的生意场所。

下午我和妈妈借了个篮子和一辆小推车,匆匆忙忙去俞明叔叔家批发了饮料。当我们把饮料装上车篮后,姐姐也匆忙赶到了。于是我们告别妈妈,推上车子向广场出发。

在我们的期盼中,广场终于到了,具有挑战性的生意开始了。我们一进广场便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不少人还在一旁驻足围观呢。我们异常激动,有这么多人前来光顾,定会有不少人掏钱买我们的饮料的。可在众目睽睽下,我和姐姐又不免紧张、害羞起来。

我俩忐忑不安,顾客们议论纷纷。

“你们看,这两个小孩子怎么那么小一点就出来卖饮料了呀?”一位老奶奶不解地嘀咕道。我俩没做解释:走自己的路,让老奶奶去说吧!

一位年轻的妈妈对自己的孩子说:“宝贝,你看,她们和你一样小就出来卖饮料了,多能干啊!”我们听了美滋滋的,这可是对我俩的夸奖啊!

一位老爷爷说道:“这两个小孩厉害的来。”我们听了挺了挺胸,一脸的自豪。

于是,我和姐姐亮开嗓子吆喝起来:“买饮料啦!买饮料啦!”我们的吆喝声迎来了第一位的顾客——一位刚做完运动的叔叔,他客气地问:“小妹妹,饮料怎么卖呀?”姐姐说:“你先选一个,再问价钱吧。”叔叔指了指了冰红茶,姐姐报了略高于批发价的价钱,叔叔爽快地付钱买走了一瓶饮料。在叔叔的带领下,不少人纷纷掏钱买饮料,乐得我和姐姐连声说“谢谢”。

“哈哈,一走出来就有人给我们捧场,真是生意兴隆呀!”我说。于是我们信心十足,推起车子,又吆喝起来:“买饮料啦!买饮料啦!”一群游龙车向我们“游”来,游龙车学习者在我们车旁急速刹车,当他们再次“游”走时,我们篮子里的饮料已剩不多了。

当妈妈来广场看我们时,我们已“断货”了。我和姐姐了清点了钞票,除去本钱,我们赚了一小笔零花钱呢。我和姐姐开心得笑了,妈妈看着汗涔涔的我们,也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今天小编为您精心挑选了几篇关于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的优秀范文,感兴趣的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你有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一个人的朝圣历程也是哈罗德重新回忆,整理,审视自己一生的过程。为弗莱和艾琳的爱情又喜又忧,喜的是确实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忧的是看着他们在时间的磨练中渐行渐远,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感慨于哈罗德第一次为人父母时的心理活动,对一个天才而又患有抑郁症儿子的又疼爱有时候又手足无措。从儿子诞生时,妻子慢慢的开始改变了,她一切都开始站在儿子的那一方,她变得不爱打扮,敏感多疑,生活失去了恋爱中的以前那种情趣。有时候哈罗德真的像个孩子,不,应该是有时候男人就像一个孩子,会吃醋想要获得爱。他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儿子的问题,击破坚强的外表他也有一颗脆弱的心,哈罗德说: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有时候也很懦弱会让你失望。儿子自杀去世了,夫妻的关系也名存实亡了,两人形同陌路。但在朝圣的路上,夫妻两都陷入了对自己行为的审视,发现他们都还是深深爱着对方,经历了那么多,一切都释然了。每个平凡人生命中都是有遗憾的,看着眼前这个有信仰貌似坚定的老人,支持敬佩目送他远去做那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这是对生活最后的反抗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二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三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四

朝圣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五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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