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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温妮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9 来源:互联网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一)

读完整本书以后,我最有感触的是这篇《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它主要讲述的是一位路过赫德莱堡的陌生人,因为被这个市镇的人无意冒犯而绞尽脑汁想报复这个市镇居民的故事。他拿着一袋有一百六十磅四盎司的金币去诱惑赫德莱堡的人们,想让赫德莱堡的人们引以为傲的诚实的好名声受到玷污。结果那位陌生人成功了,他假借一个死去的人来虚拟了一个故事,让十九位首要居民受到了金钱的诱惑而撒了谎。最终当谎言被揭穿时,那些人都成为了众人的笑柄。

看完这篇小说,我有很多感触。那些感触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那就是:诚实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

在我看来,马克吐温不只是一位小说家,在他的精神与风格上,他更像一位思想家,一位哲学家,他的作品不单单是引人发笑,更引人深思,他的确像一颗闪烁的星星照亮了我的心灵!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二)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一共采用了马克吐温的九篇中短篇小说,《竞选州长》、《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个垂死者的忏悔》、《他是否还在人间》、《为艾德带来好运的玩笑》、《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那是天堂,还是地狱?》、《三万美元的遗产》、《神秘的陌生人》。

在这些小说中,其中一类是马克。吐温根据民间故事改编而成,也许没有多么深远的旨意,但是其中透显出的幽默风格却为马克。吐温所独具。《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简短篇幅塑造了一个有赌癖的吉姆。斯迈利形象。马克。吐温那种冷静而幽默的笔触在吉姆。斯迈利形象的塑造中初露锋芒,而通过对该形象的塑造,他似乎也对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人赌博成性的一个侧影进行了勾勒和嘲讽。

《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充分展现了人在金钱面前的种种丑态。 赫德莱堡镇的旧格言是请勿让我们受诱惑;新格言则改为请让我们受诱惑。旧格言代表着已经逝去的那个由禁欲主义宗教主宰的时代,而新格言则反映了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核心本质,那就是尽可能的煽动人们的物欲。

《三万美元的遗产》则揭示了金钱在许多社会中无与伦比的魔力,现代人为了金钱可以放弃道德、人情以及现实人生中的各种乐趣,人生目标变得奇特的单一化,除却在眼前和想象中的金钱的闪光,此外就是灵性枯窘,了无生趣。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这是一本经典的大师制作,是值得我们和孩子一起收藏和阅读的书籍,是孩子假期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三)

美国社会对人的腐蚀力最甚者莫过于金钱。马克吐温虽然也不自觉地流露出小市民暴富的梦想,如《汤姆索亚历险记》结局处让汤姆和哈克发现了强盗的大量藏金;但他对金钱的批判还是一针见血的。如果说《一张百万英镑钞票》中的主人公虽获横财尚能自持,在丑陋中反衬出他良心米混、崇尚爱情的纯洁高尚的话,《三万元的遗产》则活画出那对穷苦夫妻的黄金梦的虚幻可笑但我们只能苦笑,同时也不能不深感哀怜,他们毕竟是无辜的小人物啊!但到了《腐蚀了哈德利堡镇居民的人》,简直是洪桐县里没好人,镇上的那些稍有地位的人物,几乎无一幸免地全都屈从于金钱拜物的面前。读者在这样的解剖下,又有谁还笑得出来呢?我们恐怕只能为人类悲哀了。从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玩世不恭,到针随时政、鞭辟入里的愤世嫉俗,是马克吐温思索的深化和作品的成熟,我们欣赏他的作品,也就此步步深入了。

文学作品离不开语言文字2020这一载体。马克吐温的作品之所以深受欢迎,除去立意清新,剖析得当之外,很重要的要归功于他对语言的驾驭。大家都知道,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用语是最为鲜活、生动和富于生命力的;但只有经过作家采纳,写入作品之中,才能成熟、定型和推广。萧伯纳曾称马克吐温为语言大师,这是毫无溢美成分的。可以说,如果没有马克吐温(当然也会有别人),就没有今天的美国英语。应该说,正因为马克吐温把美国英语运用得恰到好处,才有如此充分体现美国民族个性的豪爽、乐观和不拘小节的他的那些纯美国式的作品。

作为幽默讽刺和美国英语大师,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马克吐温在我国五六十年代那一种特定的气候下,是对读者介绍最多的为数有限的美国乃至西方作家之一。但也正因此,对他的分析评价往往带有过多的功利目的而不够充分全面。此次人民文学出版社将马克吐温的中短篇小说选与其长篇代表作一并收入《世界文学名着文库》,确实能够收到将世界文学名家名篇以精美的版本永远保留在文学爱好者书架上世代传阅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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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契诃夫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一)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2020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契诃夫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二)

在契诃夫的小说中,我们既可以体会到这位文学家的忧郁和悲悯,也可以体会他如阳光一样灿烂的幽默和童趣。其中的一篇作品《凡卡》,曾收录在小学语文教材里,讲述了一个叫凡卡的小男孩,才九岁就失去了父母,和爷爷住在一起,相依为命,后来又被送到鞋匠铺子里当学徒,在那里经受着的老板非人的折磨和虐待,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小说以凡卡给爷爷写信为线索,把他经历,以及对爷爷的思念贯穿其中,契诃夫以他敏锐的洞察力和简练却又深刻的表达力深深地吸引住读者的心。可怜的凡卡拼命为老板做事,得到的却是无情的挨打,一些残羹剩饭,甚至没有,晚上无法好好睡觉,天天熬夜为老板孩子摇摇篮的痛苦和每天睡在过道里、连鞋子也没有的悲惨生活这种生活,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真是太残酷了,残酷得能摧残一个还未成熟的生命!其中的信件里说的话尤其让人揪心地痛: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把我带走回家去,带回村子吧,我再也受不了了要不,我就要没命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发出一阵的伤痛,凡卡这个可怜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提起死亡和悲痛,他的命运真是太悲惨了!

想想凡卡,又想想现在的孩子,他们的生活过得多幸福啊!可是又有几个孩子会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呢?当幸福太容易得到,当现在的独生子应有尽有,不懂得珍惜,幸福就会变得廉价。那么,有谁会知道这个凡卡遭受着非人的磨难,他的要求又多么的简单!凡卡只想回家和亲爱的爷爷在一起而已故事的结尾又留下一个悬念,凡卡的爷爷能收到这封信吗?凡卡以后的生活又会怎样呢?当然,这个故事的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凡卡那甜蜜的梦虽是虚幻的,却深深地触动我们的心灵阅读契诃夫的作品,尤为重要的是体察这位作家的仁爱之心,爱普通的人,同情他们痛苦的遭遇,这是作者难能可贵的品质。假如能拥有契诃夫那样的胸怀和头脑,这才是我们真正需要培养的素质,它是那样简单,又是那样复杂。


《契诃夫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三)

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2020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1100字


莫泊桑的小说写得有情有致,尤其短篇即便几千字的东西也自有丘壑。上手总是不紧不慢的铺叙,或着意渲染场面与氛围,从容之中显出张弛有度的格局。接下去自然跌宕起伏,命运赛滞的主人公一不小心找上麻烦,只是万般危难亦如此娓娓表过,读来却有别样的意味。就像透过雕花窗权的皎皎月色,伴着鸟啼和裙据曳地的窸窣声,这情形多半叫人捉摸不透。
不错,人生总有麻烦。《项链》的女主人公卢瓦瑟尔太太因一夜风光付出十载艰辛,这恳令人烯嘘不已的故事好像是说女人的虚荣毁了自己,然而这里仍有可以思忖的问题载艰辛换来在福雷斯杰太太面前的一席豪迈,是不是也颇值得?见到有钱的女友,她至少不会像当初那么心态不平衡了。
以普法战争为背景的 《羊脂球》是莫泊桑短篇小说中最有名的作品,也最容易被作为爱国主义文本来解读,要不就搭上对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讽刺和批判。不过,从一个妓女的皮肉生涯讨论到法兰西的民族尊严,这意思本身有些不伦。莫泊桑的故事往往把两山不遇的事理兜在一起,让人作出某种似是而非的判识。当然,这个话题是从被普鲁士军队扣留在托特镇的那辆马车上开始的,除了名叫羊脂球的妓女外,那车上靡集了贵族、商人、政客和修女,几乎是代表国家意志的各个阶层,其中包括君主立宪派、议会反对党和共和派人士。妓女和国家既然被安排成如此同舟共济的关系,无助的羊脂球必定陷人一种众意难违的局面。正是一车人的集体意志决定了羊脂球是否应当委身于普鲁士军官的问题,而先拒后纳的理由都被荒谬地提升到国家利益的高度。莫泊桑对风云骤变时期的社会公意似乎怀有深切的恐惧,因为那种翻覆不定的特性中隐含着被操纵的可能,自1789年大革命以来的历史足以证明这一点。实际上《羊脂球》不但揭示了这种公意的荒谬,甚至还追洁到类如鲁迅所说的国民性问题,这里包含着被许多评论者所忽略的话语关系。(本文选自)
尽管如此,莫泊桑的东西仍然可以说是一种相当写实的文本。没有隐喻和寓言性质,初看清澈如水,只是水月镜花更具玄意。也许奥秘在于那种不紧不慢不温不火的叙述策略,在莫泊桑的许多作品里,叙述的体态和语式有其特殊功能,由于故事本身与叙述层面传达的感受存在着某种反差,这就决定了解读的歧异。很难说叙述的背后是一种拈花微笑的心态,还是不无忧虑的苟且 。
按通常文学史的定位,师从福楼拜的莫泊桑当属19世纪中叶以后崛起的自然主义流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莫泊桑这儿并没有一般自然主义小说的冷酷和刚决,表现悲惨人生也好,揭露世间恶行也好,那副温婉优雅的笔墨似乎有意拉开了对象的距离,至于玩世般的嘲讽则像是饱阅沧桑的大彻大悟。他的文字里让人觉不出叙述者的愤怒。先前福楼拜不是这样,跟他同辈分的左拉也不这样。也许,经历过普法战争和巴黎公社的动荡岁月,他更向往心灵的安谧。带着怀疑与感伤的眼光审视人生,要说不跟犬儒主义发生精神共鸣也难。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读书心得1000字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 , 他 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 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本文选自)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 读后感(3)篇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读后感 第(1)篇

书中搞笑的段落总是一气呵成,也归功于作者的文笔流畅,内容的连贯与语气词的运用,人物的刻画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连带表情的描写以及周遭环境的相互映衬,书中内容虚虚实实,让你读到精彩部分不禁感慨,书中内容是否属实?

  全书各自篇落看似作者叙述一个个故事,实则是对当时社会的各种丑态的批判,比如政府的不作为,人们对于名利的追求,贫富差距的现状,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一些列社会问题都有刻画,从皇宫到平民,从白人与奴隶阶级的阐述,关于美国与英国当时社会的描写,还有社会各工作阶级的表述,实在精彩!

   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感受,«百万富翁»则实在是荒唐搞笑,也暗示了钱与名利的互相关系,以及人们对于金钱与名利是多么的趋之若鹜,这浮躁的社会! 

  «当议员秘书»那段暗示了很多政府官员两面三刀的嘴脸,打太极不作为,应付人民不做事实的一面。

  «一个真实的故事»描写了残酷的奴隶买卖事件,并不比汤姆叔叔的小屋里描写的逊色。

«王子与贫民»则描写了当时英国恐怖的黑暗统治时代,贫富差距太大以及文中有关于血腥玛丽的描写,新教与天主教的冲突,以及流民的描写,多么的揭露时弊!我也查了历史,真的历史上有那么位小王子的,也是很短命的。

最后«傻瓜»的那段的描写我真是惊讶,原来那时就知道指纹的运用!!! 感慨最多的就是两兄弟那段,本来那么受欢迎的兄弟,却经历了人生大气大落,一度被送上绞刑架,还好有傻瓜的机智与辩护,也让他们看透了人世的嘴脸,最终回欧洲去了,有时候你根本分不清敌人朋友,有时刚开始是很好的朋友,对方却会误信家人的谣言导致你们分道扬镳甚至恶言相对,一开始把你捧的高高的,再让你跌下去摔死你,不要太恐怖,人心啊。

  由于在地铁上,时间不够,感慨比较多,有喜欢的朋友,加我微信,互相介绍书籍哦。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读后感 第(2)篇

翻譯和排版我就不想多説了,我能讀下來完全是因為剛開始不相信會真有這麼敷衍的電子書,直到承認這個事實已經晚了。只好讀完,好在選的故事不多,後面从六十四章開始有近十章的重複可以直接跳過。兩星是致敬馬克吐溫。

特別喜歡他的《我怎樣編農業報》,這麼露骨而又絕妙的諷刺,簡直優秀!看多了含蓄隱晦的暗諷,讀馬克吐溫的諷刺會覺得格外有趣,就像讀多了小清新突然看一章戰鬥小說就覺得很爽。

现在暖和的天气快到了,公鹅已开始产卵——是谁在写书评呢?都是些从来没有著过书的人。是谁写那些关于财政的长篇大论?就是那些对财政恰好是一无所知的诸公。是谁在评论对印第安人的战争呢?就是那些连临阵的吼叫和林中的狗叫都辨别不清楚、从来没拿着印第安人的战斧飞奔猛冲的人,也就是没有从家里人的身上拔下箭来烧过营火的大人先生们。是谁写文章呼吁戒酒、大声疾呼地警告纵酒之害的呢?就是那些直到进了坟墓的时候嘴里才会不带酒气的人们。

不過不知道是翻譯問題還是作者風格,有時候會覺得很拖,比如《王子和貧兒》《傻子》,劇情發展就很慢,簡直有拖遝的嫌疑了。而且這兩篇長得都不像短篇了,起碼是中篇吧?馬克吐溫還是短篇更棒。

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读后感 第(3)篇

《王子和贫儿》批判的是阶级差别;《傻瓜》批判的是种族歧视。

白人傻瓜1:白人波赛自妻子难产死去儿子出生,就对儿子漠不关心、真假不辨,给女黑奴掉包以可乘之机。

黑人傻瓜1:女黑奴劳科莎自以为聪明,将自己的儿子与主人的儿子掉包并一起一手带大,最终培养出了一个鄙俗、浮浅的“假少爷”。假少爷托蒙在23岁时知晓了自己的身份后,明知劳科莎是生母且是自由身,仍然将其卖为黑奴,而且卖到最为黑奴不堪忍受重压的南方农场,可悲可叹。

黑人傻瓜2:假少爷托蒙自以为精明,挥霍无度,赌博成性,沉迷于挖苦讽刺他人,在盗窃犯、杀人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白人傻瓜2:白人律师维昂希,不能被人云亦云、轻信流言的民众所理解,被冠上“傻瓜”名号。默默蛰伏二十三年,最终拨云见日,为民众解开真相。

三个世纪前的吐温先生,笔下的黑人皆是粗俗不堪、骨子里皆流着低贱的血液,可见,其实他也是严重的种族歧视者!

读《汪曾祺短篇小说选》有感


寒假终于在冷空气来到之前开始了,凝视着堆积如山的作业,我想,在作业之外,还有值得做的事情等着我。于是我轻轻地打开书柜,抽出了这本《汪曾祺短篇小说选》,开始阅读它。
汪曾祺的小说像散文。还记得,老师上课曾经讲过小说的三要素分别是:人物,情节和环境。那么之所以汪曾祺的小说让人觉得不像是小说而是如散文一般,正是因为文中人物,情节和环境与一般的小说不同。
文中的环境描写像散文一样恬淡却精致细腻又动人,很诗意,会流露出淡淡的感情,还富有地域特征。如《钓》一文中的一段描写“一片虞美人的轻瓣静睡在树叶上,昔日娇红已成了凝血的暗紫,边缘更镌了一圈恹恹的深黑。”仿佛你就站在这片零落的虞美人花瓣前看着。文中的环境描写通常是一大片,再一片,它们总能营造出一种平淡中又有情的气氛把读者包围。同时他用平淡又朴实的文字带给了人生活之中的亲近与温暖感受。
再是关于小说里的人物。小说里的人物通常都来自作者经历过的的日常生活中,有“桶匠”、“开肉案子的”、“米店老板”……这些人物无不是来自作者江南故乡的生活中的小人物,他们各有自己不同的性格品质。他们各自过着自己的似乎平静的生活,但是从这些人物身上又会反映着那个时代的社会。
说完两个要素,再谈谈最后一个:情节。汪曾祺先生在《小说笔谈》里谈到结构上可“随便”。因此,大多小说结构情节的确做到了这样。像《钓》中讲“钓”的部分不多,描写周围的环境如和记述一些别的小故事如“一个画画儿的人”倒是占据了大部分篇幅。同时也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跌宕起伏故事,只是呈现情景。同时这些小说描述的情节多数取材于作者的生活,虽细碎,但是真实亲切。阅读这些小说,会有种读散文的“形散而神不散”的感觉,甚至你会读到一半觉得不知道他写到哪里去了的体会,但认真看完结尾你会理解他想表达的,抒发的。而且结尾又会留给你意蕴无穷之感,让你回味。
汪曾祺曾说“我以为小说是回忆”。他的小说多半都如同动人诗意的散文般描写了他的童年时候的江南故乡,那里的生活平淡朴实,如水般的恬淡,但在这其中又蕴含着真挚的感情,抒发出了他对童年和故乡的淡淡的思念和回忆,阅读者他的散文一样的动人小说,会让你觉得你正站在江南的小河旁边静静地看着,感受这小说里描述的一切。
合上这本书,静静地回味这些散文一般的小说,除了真挚和来自心底里的一丝丝触动,也许还有更多要我们去品读。

马克吐温小说集读后感


篇一:《马克.吐温小说集》有感

来自马克.吐温的思绪

没有上帝

没有宇宙

没有人类

也没有尘世的其他生命

没有天堂也不存在地狱

那是一场飘忽的梦

一场荒诞阴森遥不可及的梦

除了你存在外

没有任何东西是实存之物

可你不过是一个捉摸不定的意念

一个漂泊的精灵

一个没有结果的游魂

一个无所依托的幽灵

孤苦伶仃的游荡在这永恒的虚无之中

看的书越多,我们的思考就会越多,因为看着看着,我们就会找到一本讲诉自己人生的,或许不完全相同,至少能引起我们的共鸣。我从来没有在书中寻找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意境,只是在苦苦追寻能刺激我神经的感觉,也许那种感觉是共愤,也许是同乐,也或许是自我心理安慰,甚至是自我宣泄……但不容置疑的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是充满快乐和期待的,就好像闲暇时刻细细品读的《高老头》,一面希望快点看到结尾,因为怀着猜想结局的心情难以平静;一面又怕看到结尾,因为怕这个故事在意犹未尽的时刻画上句号。

我喜欢马克.吐温,那种喜欢就像抽鸦片的人爱上大麻一样,欲罢不能,而且越发的喜欢,因为那种毒已经深深地融在了骨髓里。我喜欢马克.吐温,喜欢他的犀利,喜欢他的睿智,喜欢他的露骨,喜欢他的暗讽,喜欢他的“指桑骂槐”,喜欢他那种“众人皆醉唯我独醒,举世皆浊唯我独清”的气概,还喜欢他那种“我用语言与浑浑社会斗到底”的决心,还喜欢……是的,对马克.吐温的喜欢理由道不尽,而不是说不出。模模糊糊地记得那是怎样开始喜欢上马克.吐温的作品的,仅仅是高中教材的一篇课文,那之后便一发不可收地爱上了马克.吐温的小说。

这个集“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演说家”于一身的“美国文坛巨子”,将他的智慧和犀利转化为成一篇篇讽刺小说,以明喻暗讽的方式成就了他不可撼动的文学之位。海伦.凯勒说:“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威廉.福克纳说:“他是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他而来。”他的伟大在于他始终怀有一颗正义的心,不追求哗众取宠,他说:“不能一味逗乐,而有更高的理想。”所以他的幽默中又含着哀怨和讽刺。

我想知道那些灵感究竟来自何处,我想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已经将社会中那充满矛盾的父爱展示得淋漓尽致,《高老头》时而让人沉浸在伏盖公寓那七嘴八舌的小市井生活中,虽然带着点小小的讽刺和嫉妒,但毕竟算和谐,时而让人为贵族太太们的唇枪舌剑而唏嘘不已。我想在浑浊的市井生活中永远凸显不了父爱的伟大,就好像如果仅仅将高老头放在伏盖公寓的闲聊中,我想他只是我们眼中一个吝啬而毫不起眼的小老头,我以为大学生欧也纳最终会在这个颠倒而繁华的纽约生活中迷失自己。然而我是错了,我忘了再浑浊的社会也需要

一个正面教材,所以欧也纳就是那一个,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曾一点一点地迷失自己,但是最终他有了靠自己的力量去挑战这个社会的决心。而那高老头,因为他身上散发着父爱的光芒,所以不再平凡,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父爱,该讴歌呢还是该唾弃。也许我们现实社会还有这样愚痴的父爱,或许我没有资格这样评论,但是这话是我对高老头子女说的,这也是我为高老头气愤至极打抱不平唯一的话,纵然我知道那是一种忘我的父爱,也许用这样的方式可以杜绝这样痴愚的父爱。我被高老头那种复杂而矛盾的父爱彻底地搅晕了,我能感受那种爱,但是我却无法忍受那种爱,那种爱给得让读者痛心和惋惜。也许那是一个社会的真实写照,让人感动之余带着深深地责备。

在我眼里,马克.吐温就是一口永远不会枯竭的泉眼,他的脑袋里总能蹦出那么多“含沙射影”的话,足以让任何心虚的人恨不得遁地消失,却还必须得强装满脸笑容地认同他,也许这就是他的可爱但又可恨之处,就好像《好孩子的故事》、《一个垂死者的忏悔》、《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篇二:读《马克●吐温文集》有感

读《马克●吐温文集》有感

东街小学 六(5)班 袁 璐

近期,我读了《马克●吐温文集》。当中有几件故事,非常打动我,不如我来给你说说吧!

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一个小故事的村题所吸引住了,咦!这不是与语文书中有一篇《百万英镑》的名字一样吗?我惊奇地打开页目,心里想着:这里面会描写着什么样的故事呢?便好奇的读了起来!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当马克马克●吐温身无分文的时候,有两位先生给他了一百万的英镑,打赌他会饿死,还是活着好好的。马克●吐温十分不解,也十分忐忑!

即使他的肚子在咕咕叫,他也不敢用里面的一分一毫!从此,只要买东西,他就会拿出百万英镑来吓唬店家,店家就会主动说:“不要紧,欠着吧!”马克●吐温就那时成名了!马克●吐温在经历了种种事后,不仅没花一分钱,还反赚了30万。当马克●吐温带着百万英镑去见两位先生时,两位先生不仅给他找了一个好职位,还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

还有《竞选州长》、《一个真实故事》、《神秘的访问》等等都是马克●吐温的作品。马克●吐温的作品更令人拍案叫绝。

篇三:马克吐温读后感

Mark T the e ugly performances in our daily life. For instance, someone flatters the etimes money can buy your favorite things, bu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Therefore, I suppose we cannot pay too much attention to the money .

变形记(卡夫卡中短篇小说选) 读后感(3)篇


六篇小说,四篇写到动物,动物篇的多是以拟人化的手法去叙说自己的内心感受世界。人变成甲虫,被捕的猴子为求解脱学着做人做的事,有吃有住的鼹鼠终日惶惶不安,一只狗投身于科学研究,男孩为报恩帮助他人而在异乡船上与舅舅认亲,一个单身汉被两只跳来跳去的球困扰但故事的多数内容与球无关。

“我觉得,自己远离了同胞,是孤独把我带向了死亡,与饥饿无关。这个世界上,谁也不会关心我,这种冷漠导致了我的灭亡,并且,它们对于我的死亡也只会漠然视之。”人与人之间产生疏离感、陌生感和孤独感。所处的环境成了地狱一样的世界,荒谬、颠倒。

所有的话语都是内心活动,都是思维的跳跃,没有常识里的规则和逻辑,非理性主义。不习惯阅读这种类型的文学作品,阅读它们,需要放下以前固定的思维模式,否则有许多东西会觉得难以接受,难以真正进入文中。

一本残酷又温柔的书  作者敏感又怯懦

好多人评价这本书的时候总是说揭露残忍的人性,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他们也会这么做不是么

当某些价值观要求我们怎样怎样做的时候,很多人只是茫然跟随所谓的正确步伐,这便产生了主流价值观。可是如果有人静静地思考一下,如果所谓的主流价值观是错的,那我们还需要迈开我们的步伐吗?

能想通的人很少,可能静下心来思考的人又有多少呢?

这本书总共用了五个小时,但是持续好几个月才看完。在这期间我发现自己看书不仅是看书,还喜欢将现实发生的事情和它对照起来。我也不知道这样好不好。

看《变形记》的时候正好是深圳的运动,那时候知道白热化了我才知悉这件事情,而我离深圳是多么近啊,我离高校又是多么近啊,可是我一点都不知道啊。这时候我觉得我们简直就是那个甲虫,我们努力工作为别人付出,以为自己的一份力维持了这里的运营,可是我们却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里面和外面发生了什么,就算是一个甲虫也是呆在房间里想着自己能够贡献出什么,以为别人对自己有多么多么的好。

看《地洞》和《一条狗》的时候,恰好又发生了一些事,让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那个鼹鼠,是那条狗……我觉得这样的感觉有点恐怖。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读书该有的感觉。

《莫泊桑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读了莫泊桑的小说全集之后 ,我认为他真的是一位能用文字展现出许多人生哲理的作家,如他的一片小说《骑马》就通过一件事情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故事发生于一对落难的贵族夫妇身上,一次丈夫因做了一份份外的工作得到一笔三百法郎,因此夫妇两商量去郊游一次,所以,丈夫便租乐一匹马,在租到马后他便开始炫耀自己的骑术以及对马的了解和喜爱。可他前往目的地的时候他便出了洋相,马根本就不听他的使唤,但却故做镇定,以为马还不熟悉他,可当准备回家后,洋相出大了,他本想炫耀的回家时,谁知马看见宽敞的大街开始狂奔,他根本就控制不了马,结果马把一个老妇人撞到了,才听下来,他也被马甩了出去。

看到这我感到这个丈夫是个没本事又爱炫耀的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能没本市乱炫耀,应该量力而行,本来还不过是件小事,但因为这个丈夫的炫耀导致一场大祸,真不知他们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本杰明·巴顿奇事(菲茨杰拉德中短篇小说选) 读后感(3)篇


本杰明·巴顿奇事(菲茨杰拉德中短篇小说选) 读后感 第(1)篇

电影印象很深刻,于是看了书… “你可以像个疯狗一样对周围的一切愤愤不平,也可以诅咒你的命运,但是到了最后,你只能轻轻放手。”—印象最深刻的是电影里面的这句话。原著或电影里时间逆行的独特题材所探讨的不过是生命的意义。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里面出现的人也是自己独一无二的经历。可是太多的人在面对死亡或面对即将离开时,却大多不能够淡定,太多的愤愤不平,太多的诅咒命运。也许这段话不过是想让人们看开死亡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诚然不管是自己还是自己所爱的人,只有离开了才知道对自己重要,本身也是一件可悲的事情…米兰昆德拉说过生命只有一次,也因此无法预演和彩排。那么唯有珍惜,莫待失去空悲叹… 生命倒转的本杰明没有童年,也没有老年,因为这两个时间调换了,童年的他在垂暮的老人中度过,看到无数死亡。而老年的他却忘记了自己的一生,忘记自己爱的人,当一切归零时,他说:我好像经过了一生,却又想不起来…

本杰明·巴顿奇事(菲茨杰拉德中短篇小说选) 读后感 第(2)篇

先看了电影才来看的这本书,被电影的温暖剧情打动到,编剧和导演包括演员的都很厉害,强烈推荐这部影片。分享一下电影里面非常喜欢的台词:


* 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恐惧孤独。

* 你可以像疯狗一样对周围的一切愤愤不平,你可以诅咒命运,但是等到最后一刻,你还得平静的放手而去。

* 我们注定要失去我们所爱之人,不然我们怎么知道,他们对我们来说多么重要。

* 你要一直不停地往前走,不然你不会知道生活还会给你什么。

* 我们的生命被命运所决定,即使是我们错过的那个人。

* 一件事无论太晚或者太早,都不会阻拦你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这个过程没有时间的期限,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开始。

本杰明·巴顿奇事(菲茨杰拉德中短篇小说选) 读后感 第(3)篇

电影本杰明巴顿奇事和这本书是不同的。电影里的顺序是这样,出生时心智和婴儿一样,随着年龄增长,外表逐渐变年轻,但心智衰老了,当外表成为一个小少年时,心智却老糊涂了,老年痴呆导致他忘记了一切。不知何所来,不知去哪里。书中的设定却又所不同,出生时心智即已经成熟,时间流逝,他外表越来越年轻,乃至变成青年,少年,孩童,不断地被迫失去生活中拥有的东西,亲情,爱情,从大学读到中学,读到小学,回归幼儿园,当周边孩子期待长大时,他内心忧郁,觉得自己失去了未来,迎接自己的,只是一篇混沌和虚空。那一段很触动人心。它给了你全新的视角审视人生。

电影似乎更加精妙一些。出生时一无所知,混沌,离去时,一无所知,混沌。走了一圈回到原点。

局外人(加缪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3)篇


局外人(加缪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局外人n文:樱树n1.n记得曾经跟几个闺蜜一起学打麻将,慌张得手忙脚乱,脑子混沌常常搞得活动断电——“老麻雀”都喜欢麻将打得行云流水般快捷,而我们新手常常是,半天决定不了打哪一张牌;该自己拿牌却呆坐傻等,被人提醒了才哦的一声猛醒似的,赶紧伸手……因此常被嘲笑为“事(世)外高人”。身在麻将桌,却置身事外;智力这么严重不在线,当然说高人实则是反讽。(现在的我根本对麻将毫无兴趣,就完全成了麻将的局外人了。)n当我读《局外人》时,就想起当年我这“事外高人”来。2.n小说中的“我”,既生活在千篇一律的固定模式里,又是一个生活的“局外人”,仿佛他总被生活推着往前,做什么说什么按照既定的程序下意识地进行,一点没有主动的进取态度。老板想派他去巴黎,对于这个难得的机会,他不置可否,说:“无论过什么样的生活,我都无所谓。”n这有点像前段时间所流行的“佛系(其实该为道系)青年”,但他比一般现代佛系青年多了一层认识,“因为人们只是生活的奴隶”。生活就是适应,不管好坏,习惯就好,改变反倒会让自己不适。就像“我”的邻居莎拉玛诺老人的婚姻;以及他太太死后,他跟他的狗的相爱相杀——他成天大声咒骂那只狗,而狗失踪后他又十分难过,这关系就是他和他太太关系的延续。习惯了跟一个人或者一条狗生活,一旦改变这个局面,就会感到难过。所以那些怨偶吵了一辈子不愿意离,大概就是懒得改变;所以有些失侣的悲伤,很大原因是不习惯。所以对于多年没跟“我”一起生活的母亲的去世,“我”没有表现出悲伤,是不是一种真实的反应?n但读到后来,我才知道,“我”比起佛系青年来,还多一些“忠实于自我”的意识。3.n他因为收入微薄,母亲跟他又无话可说,于是他把她送进了养老院(他觉得母亲在养老院会找到伙伴,会比跟他在一起生活更快乐);因为去养老院要乘80公里的公交车,天气又热,奔波劳累困顿,他便很少去养老院看望母亲,他在邻里之间被说成不孝。后来母亲去世,他去养老院为她举行葬礼。但因为生理上的热,渴,倦,困,使他在母亲葬礼上表现得很冷漠——没有一般葬礼上该有的眼泪和悲伤。他说,是“生理需求常常干扰我的感情”。这更成了他日后的罪证。4.n后来偶然中他开枪打死了朋友雷蒙的仇家,成了杀人犯。主人公“我”是在沙滩上热得受不了企图走向泉水处,遇上了砍伤了雷蒙的仇家,互相提防中“我”掏枪打死了他。检察官审讯时,并不追究杀人事件的前因后果:杀死了谁,为什么杀他,而是追问他在他母亲葬礼前后的表现。仿佛杀与被杀都与案件无关;仿佛审问的不是杀人事件,而愤怒地谴责“我”在母亲葬礼上为什么那么冷漠。检察官追索的逻辑是:你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悲伤——必然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必然成为杀人犯,杀人是你这样冷酷无情的人早就预备好的。检察官是代表着这个社会来审讯他的灵魂。5.n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生活在一起,就要有约定俗成或者明文规定的“规矩”。比如“我”在母亲去世必须表现出悲伤;奔丧时起码要珍惜“最后一面”……而“我”偏偏既不悲伤,又拒绝见棺材里母亲的最后一面,并说不出理由来——唯一的理由就是“不愿意”。内心不愿意,行动上就不做,这就让人觉得诧异了。不仅如此,还要在母亲棺材前抽烟,喝咖啡;埋葬母亲的第二天还要跟女友看电影、游泳、做爱!这简直让检察官怒不可遏。6.n此时的你看到这里,恐怕也要骂他简直冷血。因为你我同样在按照社会道德那一套逻辑去衡量他的行为。他爱他的母亲,但他克制不了困、对美味的牛奶咖啡的喜欢,以及对女友安娜的性欲等生理需求,他遵从了自己的生理需求。现在很多人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责骂他人,都是和检察官的思维如出一辙。比如亲人去世,你得痛不欲生,不吃不喝。古训是吃素、守孝三年;官僚们还得不情不愿冒着被排挤的危险回家丁忧;烈女们还要寻死……n比如林清玄去世,人死为大,何况你读了他那么多文章,你就得表现出痛失吾爱的悲戚。可我心里明明无法悲伤,反倒对他的外貌大失所望,觉得他有一颗“空空道人、渺渺大士”的发型。然而一旦我说出这想法,也许有人就会腹诽:这就是缺少教养。我们对于一些人的死的感慨,有多少不是宝相庄严的兔死狐悲?n比如工作群里有同事获了奖为集体争了光,或者发现被学生的大作赞扬了,其他同事便得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一个一个大拇指绵延不断地刷屏,仿佛只有这样才表明有集体荣誉感。此时,你如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说一句反话——哪怕是实话,你就会得罪所有的人。倒是同学们每次去吊唁失去父亲或者母亲的同学,围坐在一起闲聊得越来越大声,甚至大笑,才是率真的反应。可是在别人眼里实在显得缺乏教养。好在我们中国有个又“喜丧”一说,可以人道地让人放松一下。7.n我们很多情感的表露,是因为“应该”这样。我们没有习惯去面对自己真实的内心,只是要做给别人看。比如对父母就该无条件地孝顺,包括不能反驳、反对、否定,得无条件地尊敬,哪怕他们没文化、没见识、不懂科学,甚至十恶不赦,否则就是忤逆。还有不让弥留之际的亲人安心走好的抢救,给去世的亲人做热热闹闹又累死活人的道场……n我们就是这样按照这个社会约定俗成的“规矩”行事,哪怕是违心到虚伪,也会为自己爬上道德高地而沾沾自喜地充满安全感。8.n加缪是一个荒诞派的哲学家。他以白描的手法写小说,来形象地诠释他的哲学:人在面对艰难而机械的现实生存的时候,每天都要按照一个节奏和生活模式来生存,必然要产生出我为什么要这么生活,我为什么不能以其它方式生活的荒诞感。可是,偏偏人就不能以其它方式生活,还必须要继续现在的方式生活。于是,这就加深了荒诞感。如果再加上你还是《局外人》里“我”那样做一个“异己”分子,那就有了双倍的荒诞。小说最后的因果关系就变成了:因为“我”母亲去世时我没有悲伤,所以“我”就被判了死刑。9.n我们既然不能脱离这个社会,很多时候就不得不遵从它的规则。除了与人无害,还要表现出“教养”。你能保持内心的“真实”,而抛弃一个社会的固有逻辑么?n有一句话说:“要么孤独,要么庸俗”。而我,只能庸俗地孤独。2019.1.24n

局外人(加缪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有些遗憾,我觉得自己没有读懂加缪。

慕名来读《局外人》,满篇充满西方文学特色的故事内容带给我的除了存在主义特有的荒谬感其余的就是晦涩难懂。我只有在百度又百度之后才能稍稍明白作者想要表达什么。以下一段摘自百度百科。

《局外人》(LÉtranger)是法国加缪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局外人》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通过塑造莫尔索这个行为惊世骇俗、言谈离经叛道的“局外人”形象,充分揭示了这个世界的荒谬性及人与社会的对立状况。莫索尔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谬,不近人情,实则正是他用来抗击这个荒谬世界的武器。

关于存在主义的概念,百度百科如是说: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础上自我塑造、自我成就,活得精彩,从而拥有意义。

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看“以人为中心”即人文主义,“无意义的宇宙”即一切物质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个人认为这两种说法很科学。但是加缪揭示的“人与社会对立”的情况我实在是无法理解。个人和社会乃至群体和社会是会有矛盾,但是说完全对立会不会有些偏颇?人是群居性动物,离开社会单独存在的人还是人吗?譬如说狼孩,在离开社会之后失去了人的意识,就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不再属于“人类”范畴。所以我认为,人和社会的联系不可分割。

《局外人》让我羡慕意志由身体支配的人,《不忠的女人》让我感受到大自然带给人类的慰藉之重要,《无声的愤怒》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工作中的约纳斯或画家》让我思考个人空间与人际交往该如何平衡。

名著不一定适合每个人读,它的伟大可能仅仅存在于推动了历史发展。(言下之意就是这本书真难读懂)对于这本著作我也就只能瞎诌到这儿了(手动再见)以后不会再轻易尝试加缪的作品。

局外人(加缪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2000字 第(3)篇

从局外人开始,我就喜欢上了加缪的文字,在这故事里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你对于人生的某些感受总有人比你有适合的表达,在意料之外的相遇,我竟在荒诞的小说中看到了自己,多么不可思议。有时我明明身处热闹的熟人宴会中,也曾在此侃侃而谈,竟生出了我和他们都不熟的念想,看着熟悉的脸庞,竟觉得每个都那么陌生;有时明明在现实生活见过,在网上热聊一段时间后再次相见,眼看着脑中却闪过是两个人吧,眼前的人我不认识……多么奇怪的我,想要的不要的通通都可以放弃,某些感觉来的总不合时宜,这样的我,那般偏执与孤独,曾经最难熬的时光是那些故事陪我度过,我却以此为瘾,沉浸在一个个虚幻的故事中慰疗自我。是时候也该将当初的屏障打破了。(一个文不对题的感想)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一)

清晨的一抹阳光落在书桌上的一本书上《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翻开细细品读。

欧亨利是美国杰出的小说家,他的作品富于生活情趣,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最后的常春藤叶》是欧亨利的代表作,是写美国格林尼治村三位贫穷画家相濡以沫、彼此帮助的故事,是一曲美好心灵的颂歌。苏和复西的邻居贝尔门是一个画了一辈子画却还没名气的画家。不久,复西得了严重的肺炎,而且病情越来越重。她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以为藤叶落下之时,就是她生命结束之时。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尽管屋外的风刮得那样厉害,而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经枯萎发黄,但它仍然长在高高的藤枝上。于是奇迹出现了,复西没有死。原来是一直默默无闻的老画家贝尔门,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为了画上最后一片藤叶,身体本来就差的贝尔门着了凉,染上了肺炎。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终于完成了他已等待二十五年的杰作。

小说的结尾完全颠覆读者的遐想,原来以为要死的人活了,所有人都认为不可能有绝世之作的老画家却画出了,激发垂死之人强烈求生欲望的神圣作品。《最后一片藤叶》充满了感伤气氛。作者用这样出乎意料的结尾来赞美了穷艺术家之间相漏以沫的友谊,突出地刻画了一个舍己为人,以自己的生命创作出毕生最后的杰作的老画家的形象。这和《警察与赞美诗》那外表高贵而内心险恶的上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揭示了社会淹没人才,注重外表的现实发人深省。引起读者对友谊的思考。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是关系场上的互相利用却又笑面相迎的朋友,还是寂寞时叫出来喝茶吐露心事的朋友,又或者是救你于危难之际的患难友人?

有人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

《麦琪的礼物》就道出了爱的真谛。一对小夫妻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双方都精心准备了一件特殊的礼物,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梳子,妻子德拉为了丈夫的金表卖了自己的美发,买了一条表链,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

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古语云:患难时刻见真情。纵观我们当今的环境名利当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以利益为重。道德、亲情、爱情被金钱冲散的支离破碎。为了利益与金钱夫妻分道扬镳,兄弟反目,朋友相互猜疑,仿佛只有功利才是第一位的。而然这篇文章却能时时唤起人们内心的本善,使之能够让人还能够体会到世间真情的祥和与温暖,主导的人性并不是尔虞我诈,见利忘意。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正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特雷莎修女所说: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用伟大的爱去做些小事。'让我来爱,直到受伤。'我们每个人应该发扬自己奉献的爱心,去关爱世人让这个世间变的更加美好。

他的每篇短篇小说都是那么的经典,那么地发人深思。若真要我选出一篇我认为最棒的一篇,那我觉得应该是《pol.ice和赞美诗》了。文中,一个名叫苏贝的流浪汉,由于无家可归又饥寒交迫,便千方百计想到牢狱里去。牢狱里温暖,有皇粮吃,又不用再到外面去乞讨。为此,他去豪华饭店打算吃一顿,好让他在去牢狱的路上不再饥饿;他故意打碎玻璃,还站着不逃,等着pol.ice来抓;他在一家饭馆白吃白喝,渴望能被抓去监狱;他调戏路边的少妇,想引起pol.ice的注意;他入室抢伞,又侮辱伞主人,希望能罪加一等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如愿,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让他进入牢狱,享受所谓的温暖、皇粮、住所。

但当他在赞美诗音乐的熏陶下觉醒时,上天却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pol.ice在他下定决心好好做人时,将他逮捕。

结局还是那样神秘不测。读完后,我哑然失笑。流浪汉的命运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又沉思良久。

流浪汉大概此时才发现:上天竟是如此吝啬,在他知道悔改时,给他当头棒喝。诚然是,机遇一闪而过,上天没有耐心等你彻底研究要不要抓住机遇。那些警官已经给了苏贝那么多机会,而他一次都没有抓住。对此,我只能表示同情和悲哀。

一场闹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闹剧的开演。对pol.ice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而对苏贝而言,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得要珍惜每一次机遇最终结果。如果他是大彻大悟了,那他一定会这样想:三个月后,我一定要好好做人,重新开始。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死了也是笑话。

我觉得学习也是如此。机会是公平的,它给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抓不抓得住就看你要不要去抓。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想要去抓住机会,那么给了你也是白给。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欧亨利的小说教会了我什么叫开卷有益,教会了我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奉献是难以承受的,教会了我最后一片叶子的含义。

户外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白云飘飘,微风吹拂。我合上《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回味着欧亨利是美国最着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被文学界誉为曼哈顿桂冠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家之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无论在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与广泛,还是在艺术表现技巧的方面,都有着经典性的意义。

《麦琪的礼物》:德拉和吉姆是一对穷夫妻,穷得响叮当。与众不同的是,德拉和吉姆各有一样世上少有,人间无双的宝贝德拉的美丽秀发,能让珍珠无光;吉姆的金表,能使金银失色。明天要过圣诞节了,德拉很想给吉姆买一份圣诞礼物,可是她数来数去,到底还是只有这么多一元八角七分!德拉很失望,这时她突然想到了自己的秀发,德拉咬咬牙,来到收营各色头发的商店,用自己的褐色头发换了二十美元。走遍大街小巷,德拉挑中了一件宝贝白银表链。回到家,德拉将自己剪过得头发理齐,等候吉姆回来。谁知吉姆一回家,德拉才知道,自己和吉姆的礼物都派不上用场,因为吉姆将金表卖了,换钱给德拉买梳子,德拉将秀发卖了,换钱给吉姆买表链!

麦琪是绝顶聪明的人,他发明了送圣诞礼物。而在这次圣诞节中,德拉夫妇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钱并不是万能的,感情是最重要的。德拉夫妇之所以是麦琪,并不是因为他们卖宝贝有多么聪明,而因为他们夫妻的感情融洽,互相深爱着对方。

《最后一片叶子》:苏和琼西是两个画画的姑娘,她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然而有一年,琼西被传染了肺炎,只有十分之一的希望治愈。琼西觉得外面常春藤的叶子一落,自己就完了。苏安慰她,把住在楼下60高龄,一生失败,整日喊着要创作一幅杰作的画家贝尔门找来了。

贝尔门听说了,十分可怜琼西。一晚风吹雨打,常春藤上的叶子几乎都落了,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了!琼西很惊奇,她觉得自己一定会像那片叶子一样顽强的活下去!不久,贝尔门也生病了,全身湿透了,只病了两天就去世了,琼西好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贝尔门怎么会全身湿透?后来,人们发现了一盏灯笼、梯子、画笔、调色盘和绿黄色的颜料。一切都明白了!那最后的叶子是贝尔门画上去的!贝尔门并不是一个失败的画家,他用一片叶子点亮了琼西姑娘生命的火焰,那最后一片叶子就是史上最伟大的杰作!

这本短篇小说选还有很多非常有趣的故事,我以后再介绍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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