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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美文朗读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7 来源:互联网

生死朗读读后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或许"生死朗读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生死朗读读后感(一)

当看到我最喜爱的凯特温丝莱特终于苦尽甘来捧得小金人,我知道和她一样,很多人的等待是有价值的。奥斯卡终于做了一次正确的选择,尽管直到此刻,我还没有看《生死朗读》这部电影,但是我相信凯特的选择,正如她一直以来做的那样。

自从在《泰坦尼克》里看到这个当时过于丰满的美女之后,我就迷上她的美丽,但是同样美丽的是她的演技和她与众不同的眼光,与其她很多演过商业大片的知名女优不同,凯特一直以来坚持出演文艺片,以至于《泰坦尼克》之后她竟然没有一部像样的商业大片,以她这样的条件和资历可以说极为罕见,这样看来,她选择下嫁给山姆文德斯(《美国丽人》导演)也不足为怪了。然而这样的才女数次提名奥斯卡每每铩羽而归,新世纪之后的奥斯卡一向青睐极具眼球牵引力和商业吸引力的美女(希拉里斯万克算是个例外,毕竟实至名归),对于凯特这种坚持艺术创作的美女竟然数次视而不见,不可谓不恶劣矣。有意思的是每当戴上奥斯卡影后桂冠之后,一干票房美女居然立马成为票房毒药,同样也是新世纪颇为称奇的怪现象,好在凯特肯定不会受此影响,因为她本来就不是票房巨星。

虽然一直想看到《生死朗读》这部电影,只要看一看封面凯特和拉尔夫费恩斯的样子,就不得不让人对这部电影充满期待,但是数次扫片都没有淘到,未免失望之极。于是决定要先找到这部小说先睹为快。

《生死朗读》的小说很短,我几乎用了半天就看完了,看完我得出一个结论,能够支撑我几乎一口气读完此书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可能就是我一直是把汉娜当成是凯特的形象来读的,这样我看的时候才会如饮醇醪,当然这么说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好看,实际上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而且读后会让人回味不已。

据说影片制片人最早是希望凯特来演,后来不知何故又改为妮可基德曼,恰逢妮可身怀六甲,于是又改回凯特。看完全书,我直感谢妮可的那个小孩,因为她挽救了整部电影,其实妮可也是我最喜欢的演员,但是喜欢一个演员并不是说她演什么都是好的,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妮可出演那种神经质女人(如《小岛惊魂》)和惊艳美女(如《红磨坊》)自是形神俱备,但是汉娜这个形象对她来说显然不如凯特来得好。

整部小说的最大悬念就是汉娜为什么会数次误解男主人公,并且会在法庭上毅然承揽罪责,最后男主人公发现了这个秘密原来是和他的朗读有关,这个谜团才被解开,小说的包袱的铺垫和抖露还是比较符合逻辑并有一定的吸引性。

小说对于男女主人公的性爱描写并不是很多,因为毕竟这不是这部小说的主题所在,可能很多读者或者观众都会认为这是一部爱情小说或者情爱小说,想必抱以猎艳心理看待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想必这样的人也必定失望而归。

这不是一部讲述爱情或者说畸形爱情的小说,这部小说甚至都不能算是一部赎罪类别的小说,在这部小说里,爱情和赎罪都只是构成小说主体的一部分,但是显然还不是全部。

作为一部成功的小说,它所承载的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民族的精神救赎与理性思辨。毫无疑问,二战之后对于纳粹份子的清算在很长时间里构成了对那个时代回忆的标志性烙印,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纳粹被作为一个整体永久性的被钉在历史的审判台和耻辱柱上。

但是,人从来都是有着社会属性和个人特性的,这点无论从当代资本主义的大同博爱还是德国人严谨的哲学观里都得到承认的,只是这一普世原理在纳粹标志面前是否可以依然畅通无阻呢?我们已经有很多文学影视作品在尝试法西斯主义下人性的检讨,但是对于那些被迫绑上纳粹战车的人,人们似乎还不愿意去审视其作为个体的特性,对于这部分人历史该如何去审判呢?显然,《生死朗读》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尽管这种尝试有着浅尝则止的意味,但比起《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蜻蜓点水又有了不小的进步。

当然考虑到当今社会对于那个年代不堪回首的痛心疾首,作者的上述尝试并没有太过于直白,从其情节设置来看,其将汉娜设定为一个文盲、一个弱女子,可见一斑,另外主人公始终是以一个旁观者来看待审判的,作者尽量不用过于主观和激动的字2020眼来刻画这一段,和小说前半部分对汉娜的一举一动都产生心理波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认为这不是作者不经意的写法,作者在描述后半段的时候,很显然的将自己放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这样写一方面可以使得这种对审判的审视情绪变得比较中立,另外一个方面何尝不也是作者对这种审视的有意保留呢?

整部小说在前半部行云流水的写作,使得读者对这段忘年恋产生无限遐想?试想谁在年轻时没有像迈克那样去对一个成年的成熟女性产生那样的遐想呢?这段文字2020写得貌似轻松,但是作者巧妙的设下了伏笔,等到笔锋突转的时候,读者才会发现很快将堕入一个不曾设想的深渊。前后半部的强烈反差使得整部作品带有极强的戏剧性,也使得女主人公的自我救赎产生了莫大的悲剧效应。

最终迈克没能等到汉娜的出来,而汉娜究竟是死于自己的赎罪感,还是死于对自己心爱的人冷漠的失望呢?这些都无从从小说中寻求索引,但是当小说结尾,迈克孤独的站在汉娜的墓前时,他的心中会追忆当年的美好时光吗?他会为自己的置身事外而感到负罪吗?

不管怎样,我想汉娜都会宽恕他的。

生死朗读读后感(二)

这两天,看了两部电影,一部是《未知死亡》,另一部是《生死朗读》,未知死亡是记忆碎片的印度版,其中的动作和凄美的爱情让人感叹。而生死朗读则法人深思,记忆最深的主要有三点:

第一是关于个人的尊严,汉娜是一个文盲,但是她对知识非常渴求,在集中营时她会让很多小女孩为她朗读,跟男主角在一起后,也喜欢听她的朗读。但是也许在当时的社会秩序下,没有文化就没有尊严,于是汉娜尽力掩饰自己的缺陷,甚至最后付出了终身监禁的代价。她走在一条偏执但值得尊重的道路上,她也不得不面对没有解救教堂里的犹太人的处罚。

第二是关于法律与正义。汉娜得到终身监禁的结果让人唏嘘,纳粹、凶手,这些称呼强加到汉娜身上有逻辑但是却无道理,有逻辑是因为汉娜确实间接参与了战争,无道理的原因正如该片导演斯蒂芬戴德利所说并不是每个人天生都是刽子手,更多的人都是不知不觉就参与到了罪恶之中,像汉娜一样,他们其实也是受害者,只是没人关注过他们而已。而实际上他们往往付出了更为惨痛的代价。

对汉娜的判决是合法的同时也是不正义的。如果法律无法理解民众当时的环境以及她当时所处的复杂关系,那么审判其实就是一种暴力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暴力。有句话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法律是刚性的,但是如果缺乏了灵活性也就成为被人利用的工具。也许英美法系的判例能够解决这种矛盾吧。

第三是关于沉默。影片的悲剧,其实正是因为男主角麦克的两次沉默:第一次,麦克知道了汉娜是文盲,却没有告知法庭这一事实,而选择了沉默;第二次,汉娜在监狱里学会了读写,并给麦克写来了字2020体蹩脚但饱含希望的书信,但麦克却选择了沉默,没有给出汉娜最需要的回应。马丁路德金说过:历史将记取的社会转变的最大悲剧不是坏人的喧嚣,而是好人的沉默。男主角的沉默,看似是为了保住汉娜的尊严,实则是一种逃避现实,当一个人无法直面人生的惨淡和心中的真实感情时,悲剧也就自然产生了。

生死朗读读后感(三)

摩尼教把世界看成善与恶、光明与黑暗这样两个部分,这种看待世界的方法能够让大多数人感到满意。无论是古老相传的民间童话,还是韩国和台湾的肥皂剧,女主角往往善良的像天使下凡,而头号反面人物又穷凶极恶地好似吃人的黑巫婆。这种极善与极恶的强烈对比以最简单易懂的方式满足了戏剧角色冲突的需要,也满足了我们内心对真善美的渴望与追求。

善与恶就这么泾渭分明么?

《生死朗读》中凯特温丝莱特饰演的女主角汉娜曾是一名纳粹集中营的女看守,她参与作出的一些决定直接断送了一些人的性命尤其是当关押犯人的教堂起火时,为了怕犯人逃跑,她和其他看守拒绝打开教堂大门,任由关在其中的犯人们活活烧死。毫无疑问,她是有罪的,理应受到审判。但是,电影审判前的一系列镜头暗示着,这个坐在被告席上的中年德国女人似乎并不像想象中那样穷凶极恶。

温丝莱特的表演很到位,她捧得奥斯卡影后桂冠实至名归。她饰演的这个女人显然不是个杀人狂,眉宇间总是露着坚强,做什么都透着认真。她愿意帮助街上素不相识的生病男孩,一个离群索居的中年女人,整天要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为她朗读诗歌、小说、戏剧,与男孩亲热却拒绝对方的低俗小说,这说明她有爱心、对生活的美有着执着的追求。在汉娜看来,文字2020是美丽的,不识字2020是人生最大的羞耻,她会为了遮掩自己不识字2020而放弃升职,放弃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哪怕被冤入狱也决不肯承认。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看起来严肃认真、热爱生活、善良无害,甚至有一点勇士气概的平凡的女人,却漠视囚犯的生死,(.org)在法庭上以职责不许作为抹杀生命的堂皇理由。电影中法庭一段很精彩,温丝莱特完美诠释了汉娜的麻木、茫然和彷徨对草菅人命的麻木、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茫然和对法官要求验证笔迹时的彷徨。她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究竟在哪里一切都是按照规章制度去做的,自己只是尽力做好了本职工作。

阿伦特说,极权统治发明了既无法惩罚也无法饶恕的罪行。这种超出了现有道德范围的极恶无法用自私、纵欲、贪婪、怨毒、嗜权这些动机来解释。的确,在电影中,我们看不到女主角身上隐藏着什么穷凶极恶的东西,她甚至是一个具有很多美德的人。她不畏惧死亡,在法庭上冒着被绞死的风险直陈其事,宁愿背负不应有的罪责也不肯坦白自己不识字2020。这和同在法庭上坐着的其他女看守的丑恶嘴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汉娜内心中显然认为真实和知识是可以用生命去扞卫的宝贵东西,是不能亵渎的,所以影片最后她脱掉鞋子,借助垒起来的书完成了自缢。

法西斯极权统治把一部分人归为可以直接抹杀的非人的东西,并且以制度的形式把这一意识形态固化下来。汉娜作为一个纳粹制度中某生活的普通人,也是一个纳粹制度的运作者。她不需要通过自己的主观意愿就可以犯下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罪行。

在这样的专制制度下,个人负有怎样的道德责任?我想,电影中穿插的法律专业学生之间的讨论其目的怕也是意在探讨这个问题。其中一个学生以结果的惨烈推出目的的邪恶,我认为有些偏激。我觉得,汉娜之所以成为邪恶的化身,不是因为她具有什么普通人难以企及的理想或思想能力。恰恰相反,她在邪恶当道时为虎作伥,是因为她失去了判断是非的思想能力。因为她是个文盲,无法通过阅读知善。思想对作恶有遏制作用,因为思想可以产生关于善恶的辨别能力。

我主观认为,电影安排男主角这个对汉娜知根知底的法学院学生去听审判,从内心挣扎到选择隐瞒真相,既是想满足汉娜隐瞒文盲的心愿,也与他对汉娜的恶有了新认识有关。邪恶因动机的肤浅而平庸。汉娜所体现的平庸的邪恶在于她的无思想,甚至无动机地按照罪恶统治的规则办事,并因而心安理得地逃避一切道德责任。如果不帮助她认识到自己行为所隐藏的邪恶,她一辈子也不会悔悟。认罪是救赎的开始,坐牢只是形式,要帮助她自我救赎,首先必须让她知善。男主角承担起这个任务,寒暑不易地给她寄朗读带,帮助她识字2020,完成从不知罪到知罪的蜕变。汉娜最终明白了自己的恶,真真正正完成了自我的审判,原本麻木的心感受到了痛苦的折磨。她开始害怕面对生活,希望能够得到宽恕。她的自杀,既是逃避,也是一种自我的解脱。但是,不被宽恕的灵魂沉重的无法飞向天堂,男主角责无旁待地带着她的忏悔飞往美国,找到了当年的幸存者。二人之间的对话很有意思。最终,幸存者没有收下汉娜的钱,却留下了装钱的茶叶盒,钱被捐给了帮助读写的犹太慈善组织。不收下钱,是因为个人无法代表整个犹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对那一段历史进行审判和宽恕;捐钱给帮助读写的慈善组织,以汉娜的名义,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汉娜也是受害者,希望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我是这么理解的。

最后,我认为生死朗读比朗读者更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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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读后感1700字:生死疲劳读后感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但是,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

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但是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能够说确实够快的。但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述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就应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但是呢,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生死抉择读后感


生死抉择读后感(一)

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反腐败题材的影片《生死抉择》在全国各地上映,盛况空前,反响强烈,引起轰动,全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一片赞扬声。这确实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举反腐倡廉大旗,三令五申,痛下决心,要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近十多年来揭露和查处了陈希同、王宝森、倪献策、成克杰、胡长清等一批大贪官。然而,腐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而且愈演愈烈,触目惊心。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却又无能为力,只得把希望寄托在清官身上,希望在党内出现一大批把百姓放在心坎上,为扞卫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折不挠地同腐败分子进行英勇斗争,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影片《生死抉择》的主人公,某市市长李高成就是这样一位清官。他为党为公,不惧邪恶,冲破老上级和老部下、同事和亲友编织的关系网,在生死抉择之时,大义灭亲,坚定不移地同花钱买官、行贿受贿、拉帮结派等腐败分子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抨击。影片《生死抉择》顺应人民的心愿,反映人民的心声,一上映就引起大众共鸣,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和关注,的确是在情理之中。

在对影片《生死抉择》的一片赞扬声中,我们是否需要自下而上地反思一些值得注意的实质性问题。腐败分子之所以能处处得逞,猖狂一时,步步高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干部制度的不健全,缺乏竞争机制。谁能当干部?什么样的干部应当提拔重用?这个干部任免权究竟应该掌握在谁的手中,到底谁说了算?这是干部制度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一个企业,选聘领导干部应由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的党员和职工考核测评,集体讨论,投票决定,最后由上级党组织考查、审批。一个县、一个地区、一个省市的领导干部也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由上级党组织考查、审批。最根本的原则是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真正由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人,有权选聘公仆。这是确保任人唯贤、干部清廉的必由之路。否则,行贿受贿、买官卖官、拉帮结伙、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就难以根除。

仅仅依靠像李高成那样的清官来反腐倡廉是很难从根子上铲除腐败现象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像李高成那样的好干部毕竟不是很多,而且也不一定能得到上级领导的提拔重用,或许还会遭到打击排挤,而像成克杰、胡长清那样善于投机钻营、精通仕途之道、专走上层路线、欺上压下的贪官却步步高升,官运亨通。

这种反常现象难道不值得引起我们深思么?

生死抉择读后感(二)

前几天,观看了《生死抉择》这部影片,在长达2小时48分的放映过程中,情节的扣人心弦、剧中人李高成面临的痛苦抉择紧紧抓住了我的心,让我从中看到很多东西,仿佛明白了许多。面对这反腐大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不妨想想这样几个问题,并把它们想细、想深、想透。

想一想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怎样活着才意义。这是人生的总形状,也是做人为官的基础。只有把人生的目的和价值想清楚了,心态才会平衡,心胸才会开阔,才不会被金钱所困,也才不会去搞腐败,更不会为腐败所俘虏。《生死抉择》向我们每个人提出了严肃的人生课题,这就是活在世上为了什么、领导岗位上应当做点什么?是不是很好地履行了人民公仆的职责,是不是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个称号?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深思。共产党人的真正人生意义就是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道德的人,做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是一部教科书。只有在思想深处记得入党为了什么,入党干什么,死后留什么这个根本问题解决了,才能坚定理想信念,在别人发财时不眼红,清苦时不利用手中权力大捞特捞,才能有人生目标和追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想一想自己的公仆职责,在工作岗位上应该做点什么。这实际上是个官德问题。领导掌权、为谁服务,不仅关系到个人所在单位的形象和威信,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要牢记党的宗旨,明确自己肩头的责任,始终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才能真正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到实处,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惺惺相依,这是领导干部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领导干部的天职,从某种意义上就是让人民群众富起来,让社会风气好起来。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在发展一方上都有不少建树,但在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作斗争决心不大,抓得不狠,群众很有意见。说到底,不是我们缺少办法,而是缺少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坚决斗争的勇气。坚持硬碰硬、主持正义、伸张公道,这既是党的一贯要求,也是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领导干部只有在为民办实事的同时,不怕得罪人,抓难事、管坏事,与丑恶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不然,就会失去民心,没有资格去当人民群众的代表,还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某些腐败分子的挡箭牌和保护伞。

想一想如何严于律已,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和身边人员会不会搞腐败。这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只有把这道关口把住了,摁死了,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才不会有可趁之机。一些领导干部在仕途如日中天的时候栽跟头,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灯下黑开始,在后院起了火。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清洁自律,认清楚人,分清楚事,把握好度,抗得住各种诱惑,严格管好班子成员,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谨防别人打着自己旗号在搞腐败。领导干部不管自己工作多忙,都要过问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和身边人员的思想情况,看一看他们是不是按党和人民的要求在做,听一听周围群众还有什么议论,从而以小中见大,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决不能因为是老上级,是班子成员,是部属,是家属子女,是秘书和驾驶员,就放他一码!这样,我们才能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对同志、对部属、对亲人也是真正的爱护。否则,我们平时的疏忽,教育、监督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去,到头来只能给人民带来损失,害了同志,苦了亲人,也葬送了自己。

现在,常听一些领导干部感叹忙,也确有很多同志两眼一睁,忙到熄灯。这体现了一种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但是,从别一方面看,有些同志的忙其实并没有忙到点子上,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片面理解领导抓、抓领导的提法,靠少数干部包打天下,抓工作搞一竿子插到底,而不善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让被管理者参与管理。让被管理者参与管理,关键是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这样许多事情就好办了。

愿腐败绝种、断根!

生死抉择读后感(三)

2014年4月10日上午,在学院的组织下,我们观看了《生死抉择》这部党政电影。在长达2个多小的放映时间中,情节的扣人心弦、剧中人李高成面临的痛苦抉择的情景令我感慨万千,也让我从中看到很多东西,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现在我将我的一些感触做一下汇报。

首先电影讲述了市长李高成刚从中央党校学习回来就面临中阳纺织厂上千工人到市府请愿,他自己以前是中阳纺织厂的厂长,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感觉到事态很严重,决心下定决心来查查事情发生的缘由。在杨诚的支持和配合下,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李高成发现:他一手提拔并信任的中阳纺织厂领导班子集体腐败,妻子也深深地卷入其中,更令他震惊的是,培养了他的省委副书记严阵就是这张盘根错节关系网的根子。(.org)该如何的选择,到底该不该坚持查下去?面对外界的打击和高层的压力,李高成面临着痛苦的抉择!最终他还是坚持作为一名共产党应该做的事,他下定决心狠查此事,历经艰险,最终将此事查的水落石出,对于腐败者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自己也经受了考验,体现了作为一名党员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生死抉择》是一部反腐倡廉的力作,具有很强感染力。影片塑造了李高成、杨诚等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优秀领导干部形象,他们在金钱、亲情、友情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浩然正气令人振奋和鼓舞,从他们的身上折射出党和政府反对腐败、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同时,影片中揭露的腐败现象发人深省,深刻地揭示了反腐败是一场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斗争。习近平总书记现在要求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电影就反映出了官僚主义,这严重违背了我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深通恶绝,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来源。影片也反映出来再现实社会中有些官员面对不良现象,畏首畏尾,总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为力不图,长久下去必然会违背我们当初的不惜牺牲一切,为党奋斗终生的誓言,必然会会激发党和群众的关系,造成国家的衰落和社会的倒退。

通过这次学习,我知道我们的党是来自于群众的,我们必然也要服务于群众,没有什么腐败是不能够查处的。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定的党性,在权贵面前不屈不服,用理性的思维和确凿的证据就一定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同时我也知道,只为一名党员,如果我们中饱私囊,利用自己手上的权利去为自己谋福利,不去过问人民的死活,那么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必须为自己做的事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我们必须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坚定党的领导,将自己的权利运用的正确的地方,绝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朗读者》读后感


看了曹文轩教授对《朗读者》的推荐,于是,迅速找来了这本书。

拿到这本书,就想一口气读完,正如书的结尾所说,“每个读者都会一夜把它读完”,我亦是在最快的速度读完的。

《朗读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让我或者让我们匪夷所思的故事。15岁的中学生米夏偶然认识了36岁的汉娜,他们成了一对很特别的情人。他和她差不多每天约会,每天他们都会沐浴、朗读。他们一起骑车出去郊游,住旅馆的时候以母子的名义登记。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也日趋严重,他们在一次大吵又和好之后,汉娜不辞而别了。两人再度重逢时,米夏已是大学生了,在法庭当实习生,汉娜作为曾经的纳粹战犯成为被告。汉娜在被审的时候,为了隐瞒自己不识字这个秘密,从而接受了其他战犯的“污蔑”,从而被判终身监禁。米夏知道真相后,想替汉娜说明真相,但是经过艰难的抉择,最终选择了缄默。米夏在离婚后,他继续为汉娜朗读,寄去了录音带。汉娜在狱中通过录音带艰难地学习文字,并给米夏写了一些小纸条,但是从未回信。当汉娜即将被释放,米夏接到典狱长的电话,他不得不去看望汉娜,并为汉娜找到了房子和工作。当米夏去接汉娜出狱时,汉娜已经自杀了。

正如曹文轩教授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的语言非常严谨,非常严肃,但是读之却不觉得沉闷。读过这部小说,让我联想到了三个词——自尊,经历和朗读。

可以这样说,汉娜的一生都在捍卫自己的自尊。

她最初是西门子公司的职员,当她要被提升的时候,她为了掩饰自己不识字,从而选择了去当兵在集中营做守卫。人说,一步错,步步错,正因汉娜这一个错误的决定,才造成了她悲剧的一生。纳粹时代结束后,她就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为自己曾经的错误层层“隐藏”自己,因此她不停地更换居住地,因此,不管她多爱米夏,但是,她始终未将自己全部交给米夏。在米夏的心里,她是个谜一样的女人。

一个36岁的女人,没有家,没有亲人,不敢爱,不能爱,她只能到处漂泊,过着不稳定的日子。其目的既是为了隐藏她当纳粹看守的历史,也是为了掩饰她不识字的秘密。

汉娜将自己不识字当成了人生中的最大的耻辱,为此她愿意付出所有的代价,哪怕是爱情、自由或者是生命。和米夏不辞而别,不仅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矛盾,更是为了保守住这个秘密。汉娜被其他被告污蔑是她“主谋”,是她执笔写了当时的决策的时候,她为了不在法庭让众人知道她是个不会读写的文盲,她承担了所有的罪责,虽然她知道承认了罪责的后果。

汉娜选择了“隐瞒”和“藏匿”来捍卫自己的自尊。我想,她捍卫自己的自尊是没有错的,但是,汉娜选择了错的方式。在她年轻的时候,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在她邂逅米夏之后,都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让她学会读写,但是她没有好好把握。

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而且都是极力捍卫的。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汉娜的身上得到某种启示。因为我们也总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捍卫自己的自尊,只是我们没有汉娜那么偏激,也没有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但是,我们和汉娜所犯的错误是一样的。为了维护自己看得非常重要的自尊,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从而失去了人生中许多美好的东西。其实,捍卫自尊最好的方式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这样不用自己费心地维护也有了尊严。

其次,我还有一点小感悟,那就是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对他的一生来说都是影响巨大的。米夏因为在那个夏天认识了一位成熟的女人,并相爱,从而改变了他的一生。

米夏从此变得漠然,麻木,不再相信感情。但是,15岁的米夏是何等的活力四射充满幻想啊!他会在难得的假期里为了见汉娜在凌晨4点起床去搭电车;他会为了攒够远足的路费而卖掉心爱的邮票;他会放弃和父母旅游的机会,只是为了每天和汉娜见面;他会为了汉娜而努力学习,补上落下的功课……当我看着那一幕幕细节描写的时候,我往往会忘了汉娜和米夏之间的年龄差异,甚至会忘了米夏还是个懵懂的少年,我只是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而感动。

米夏的冲动与热情在在汉娜的不辞而别之后发生了改变。米夏从此变了,甚至发展他对自己的感情生活都无法正确把握。正如大火余生的那个女作家所说的那样,他肯定有过短暂的婚姻,有一个寄宿制的孩子。作者是不是借女作家的话告诉我们,其实某种经历已经注定了他以后的人生。

这又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故事《孟母三迁》,为了孩子的成长,孟母三次搬家,只是为了给孩子良好的成长环境,其实这也为了让孩子经历该经历的,远离不该经历的。

虽说,经历是最宝贵的财富,但是有些经历却是不经历为好。如果米夏在15岁的时候,并没有生病,并不缺少亲人对他心灵无微不至的关照的话,也许,他不会结识汉娜,不会有以后的生活,虽说他的人生中少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是也许会幸福许多。

前几天,听说我曾经的一个学生,今年只有18岁,但是已经结婚生子,现在正在谈论离婚事宜。这又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子。她自己曾经也是被母亲抛弃,由父亲带大的孩子。她自己的悲剧又将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重演。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经历注定什么样的人生,这也许就是宿命。我想,我们做父母的还是应该给孩子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经历他们该经历的,享受属于他们的美好的未来。

朗读,在书中被描写得很美,甚至有极致的美。电影《朗读者》中的朗读细节也拍摄得很美。在他们约会的时候,他们唯一的思想交流就是朗读,我认为其实他们没有其他的交流。

但是,朗读让他们俩都发生了改变。米夏的朗读让汉娜为之赞叹,米夏就在肯定和赞赏中获得了信心,他从一个学业平平的孩子成了优秀生。汉娜从朗读中也获得了心灵的平静,她变得柔和而安静,这是一个成熟女人最吸引人的魅力。

汉娜入狱了,但是米夏并没有忘记汉娜,虽然他为爱过汉娜而惭愧而自责,虽然他不敢见汉娜,虽然他希望汉娜从此远离他的生活。因此,他选择了为汉娜继续朗读。他的录音带给汉娜带去了生的希望,也给她的生活赋予了新的意义。甚至,汉娜借助录音带学会了基本的读写。米夏为汉娜读了很多很多的名著,送去了一摞摞的录音带。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米夏并不是为汉娜而读,他也是为自己而读。在朗读的时候,能忘却世间的纷扰烦杂,忘却人生的悲苦凄凉,忘却心灵烦恼忧伤,能让人沉浸在一种美好纯净的氛围里,获得心灵的平静和祥和,甚至朗读“超越了喧嚣,超越了生死”。一个终日忏悔和纠结的米夏只能依靠朗读来让自己获得平和和安生。

我想,我们语文教师应该将引导我们的孩子学会朗读,朗读不仅仅是为了解读文本,不仅仅是为了表演,不仅仅是为了课堂教学的需要。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将朗读当成生活中的一部分,通过朗读去体会人性的美好和生活的快乐,通过朗读去丰盈自己的人生去获得更幸福的人生。朗读,不再是形式,而是作为人的一种需要!

《朗读者》是一本让人手不释卷的书,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朗读手册》读后感


《朗读手册》读后感

国学大师梁启超说:一个人在学生时期能否养成读书兴趣和读书习惯是一件大事,将影响其一生的幸福和发展。

读书是终身学习的需要,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可以提高学生生活的质量,影响他们一生。可是人与书之间不是生来就能互相吸引的,它需要有媒介。作为一名教师,能成为孩子读书的点灯人,我认为是责无旁贷的,感到无比的自豪。那么怎样引导才会让读书成为孩子生活中的习惯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营造读书氛围,激发读书兴趣

读书是需要一种氛围,只有为学生创造了浓浓的读书氛围了,学生被这样的氛围所包拢,耳濡目染,慢慢浸润书香,久而久之就会爱上读书。

首先为孩子创设读书的大环境

(一)充分发挥学校阅览室以及班级图书角的作用,不断更新图书 ,保证书源。

(二)叩开孩子读书的那扇窗户

让孩子读书,首先教师要做一个爱读书的人,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没有得感冒,又如何将感冒传染给学生呢?如果我们自己不喜欢阅读,又如何能影响学生去喜欢书本呢?因此教师要和孩子一起读书,以自己读书的热情来影响孩子。我们可以采取师生共读书一本书的方式。现在是信息时代,书的质量良莠不齐,作为孩子读书的点灯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经常为孩子推荐好书。

1.每月推荐一本书。师生共读

2.目本着四个标准:有趣、感动、优美、践行

用梅子涵老师的话说:适合的故事、适合的趣味、适合的语言、适合的思想。我想梅子涵老师是想告诉我们:只有根椐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兴趣向孩子,他才会对你推荐的书有所回应。

3.向学生可以采用教师推荐和同学推荐

低年级的孩子小,还没有具备独立选择书的能力,就可以以教师推荐为主。到了高年级可以把这种形式结合起来,这样既能避免了以老师的喜好强加给学生造成读书的营养不良、偏食现象,又扩大了学生读书的量和面,两全其美。

(三)点燃学生读书的激情

读书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只要开始了,学生就会慢慢喜欢,读书的种子就会撒遍班级,撒满校园。

学生读起来,这是一件极好的事,接下来,该怎么走呢?于是我采用了动静结合的方式,让学生感受到读书的新鲜、读书的快乐。

动静结合之:静态读书――给足孩子读书的时间,在学生尚未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时,使孩子能真正深沉到书中去。可以采取:1.固定读书时间,老师可以利用课余时间为孩子开辟统一的读书时间,如我们班我是安排每天下午3:30为固定读书时间,在这个时间里孩子统一静静地坐在教室里享受读书的快乐。2.分散读书时间,这是学生自由选择读书时间,自己合理安排读书时间,可以利用课间,也可以在每天晚上写完作业以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不强迫,重在读书的过程。

孩子们静静地读书,这是多么美丽的风景。有了充足的读书时间,对早日养成孩子们良好的读书习惯无疑是有很大帮助的。

纯粹靠感性地读啊读,只是一味地追求数量而没有精耕细作,没有把心真正沉到书中去,没有用心品读,似乎太文弱了。通过交流,我发现许多孩子读书的兴趣一样,一个想法闪现脑海,我何不结合每月推荐的书把学生组成一个读书的团体呢?于是――

动静结合之:动态读书――班级读书交流会诞生了

课外阅读的推广人之一周益民曾说:读书会的理想状态,是形成人与人,人与作品,人与环境的立体对话。我理解为就是引导孩子深度读书,孩子的感知由流于表面向文本深处过渡,在读书的过程受到修养熏陶,思维的锻煤炼。在班级读书交流会上,师生共同交流一本书,可以交流故事情节,交流人物形象,也可以交流学生感兴趣的部分,让学生在交流中与书中的人物产生共鸣,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

孩子长期处于静态读书会慢慢感到疲乏,久而久之会对读书失去兴趣,在大量的静态读书中点缀一点动态的读书时,既让学生感受读书的乐趣,又教会了学生读书的方法,动静结合这种读书的好处,真是只能意会,无法言传。读书是需要氛围的,我很信服这句话,当看到那些呆在一群喜欢读书的孩子当中,那些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也许因为好奇,也许因为孤单,也会不自觉地被书吸引,一点一点走进书的神奇世界,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啊!

二、我们共同感受书的快乐――亲子读书

你或许拥有无限的财富,

一箱箱的珠宝与一柜柜的黄金。

但你永远不会比我富有――

我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

――《最受美国人喜爱的诗》

这是吉姆.崔利斯在他的关于儿童朗读研究著作《朗读手册》一书扉页上所引用的史斯克兰。吉利兰的诗。没有华丽的词藻,平实淡定的诗却诠释了亲子读书的伟大。

读书,是人生有益的积累,它能塑造健全的价格,锤炼顽强的意志。一个人在青少年时期读过的书会内化为他的生命本身,影响他的一生。因此,孩子读书,不只是在学校,更多的是在家里。每个父母都应孩是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协助老师培养孩子读书的习惯。可以在家里和孩子共同读一本书。并交流读后的感受。还可以利用节假日和孩子一起逛书店,为孩子选择书,在孩子过节、过生日时,送书给孩子等,我想书一定会拉近孩子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增进彼此的感情,使孩子养成读书的习惯,遨游书海,在书海中品味书本的甘甜。

《生死疲劳》读后感


《生死疲劳》读后感【一】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应该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知道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知道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一定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现在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现在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2024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2024,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xxx。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xxx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可以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2024。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

(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2024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不过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2024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可以说确实够快的。不过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呢,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生死疲劳》读后感【二】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莫言这部小说里有两句话,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

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一、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

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

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

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2024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

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二、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

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

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

三、想对莫言表达愤怒。

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

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对于我来说,一时间还很难把这本书的精髓吃透,但我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去品味,去琢磨,做为中国人,莫言是中国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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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朗读手册》读后感】

观点一、我儿子爱看漫画,这样好还是不好?

记得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也和我现在的学生一般,酷爱漫画,什么《圣斗士》、《魔神英雄》、《变形金刚》等等,一直是我们这群男孩子所钟爱的漫画。时至今日,我依然会去翻看。可是一旦我进入课堂,我却对漫画有了几分畏惧,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我的学生。看到他们手上拿着本本漫画,不悦就会写在脸上,一再鼓励他们看好的文学作品,急了,甚至会禁止带漫画来学校。但是,我内心非常清楚,正如书中所言,有太多的孩子喜欢漫画。书中也强调了童年时期爱看漫画的人,长大以后往往会变成阅读能力较强的读者,并且引用了大量的数据和事例进行证明。其实书中所说的很多和我内心的想法是不谋而合的。看来我以后真不必把漫画看得如洪水猛兽一般了。只要引导孩子恰当选择,合理安排,漫画一样可以给他们带来好处。

观点二、老师看了多少书?

是啊,老师看了多少书?有时候,真应该好好地扪心自问一下。讲坛上的我几乎天天对学生唠叨多看书的好处,可是我自己呢?平时总是觉得工作繁忙,心情浮躁,很少有拿起书本的时候,想来真的是颇为惭愧的。身为传道、授业、解惑之人,如果真的远离书本或者看的书不够,对于自己的专业成长而言,都是毫无裨益的。为师者,应该终生学习,终生与书为伴。

观点三、童话故事对孩子有什么意义?

我一直是非常提倡让孩子们阅读童话,因为,我相信这才是最适合他们的书。因为正如书中所言,很多童话故事可以带领孩子认识这个世界,并给予孩子信心、勇气,及对未来的希望。即便是故事中有一些比较残酷的情节,那又何妨?这正体现了世界的真实性,世界本就有可怕的一面。既然童话能用它独有的特色和魅力引领孩子们认识世界,我们为什么不支持孩子们多看童话呢?况且,这其中又实在有太多太多的优秀的文学作品。

观点四、总是以白马王子为主角的童话,会不会有点过时了?

有那么多以白马王子为主角的童话存在,我想应该是和这些童话源于民间故事有很大关系吧。但是,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这些童话是非常经典的。毕竟它们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其实要避免上述这个问题,教师和家长还是要起一定作用的。我们可以尽所能地推荐孩子看一些别的题材的童话。让孩子吸收接纳不同的童话内容,可以促使孩子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个世界。

观点五、如果我给孩子的时间都很少,怎么还会有时间和孩子讨论呢?

说的讨论这个话题,真有些一言难尽。阅读之后,交流感受,碰撞思想,激射火花,最需要的就是讨论。可是课堂教学时间有限,有那么多的事要做,有那么多的课还没上,有那么多的练习一直还来不及做。种种的那么多导致了学生在校讨论时间其实非常有限。最多的讨论形式就是课堂发言。比较正规的专题讨论那是非常难得的。如何调整上课、作业和思考讨论的关系,还需要不断实践和反思。

【篇二:《朗读手册》读后感】

很多经典的书,读起来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譬如这本。

受父亲的影响,我自问是比较重视培养孩子的读书习惯的。到现在我都记得小时候每到星期天(那时候每周只休息一天),父亲带着我们去绿门儿旁边的新华书店买一本书。日积月累下来,家里的书越来越多,装书的箱子也不断地在变大。到最后是装在一个大木箱子里。每到寒假,临近新年的时候,我和姐姐早晨懒得起床,就派一个人下地,从床底下把大木箱子拖出来,两个人各取所需,选一本爱看的小人儿书看。饿得受不了了,就吃妈妈炸好的排叉儿。常常是我们在被窝里边看边吃,边吃边看,一直到中午。那种悠闲自在的日子,何其幸福!现在回想起来,童年时候的阅读,使我扩展见识,丰富了阅历,增强了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真的是受益匪浅。

和ZTM聊天,她小时候借住在别人家里,也是通过听评书、看小说来排遣心中寂寞的。她阅读的特点是量大、速度快。据说她小学时候就已经读完了很多本武侠小说,并且一直乐此不疲,印象深刻。至今还经常津津乐道地说起小时候读书的感觉和对书中描写情景的种种想象。我常想,她的那些丰富多彩、舍我其谁的梦境,估计有很多原型都来源于梁羽生先生《七剑下天山》中的描写。

儿子上学后,语文老师也非常重视阅读,要求孩子通过指读的方式,快速地熟悉拼音,扩大识字量。他每天读得挺痛苦。恰巧这个时候我读到了这本书,它让我认识到除了默读之外,朗读也是非常重要的。总结一下,朗读的作用主要有:

1、朗读能够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

2、朗读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

3、朗读能够加大孩子的词汇量;

4、朗读能够在无形之中帮助孩子扩大识字量;

5、朗读有助于孩子养成专心致志的习惯;

6、朗读能够丰富孩子的阅历;

7、朗读/阅读能够提高孩子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这本书还没读完,我开始实践,每天和儿子抽出一点时间来,我读故事给他听,故事由他任选。很快,我俩都开始期盼并且享受每天读故事的时间。我常想,即便朗读没有任何其他的作用,就像这样一家人在一起读一本书,也是非常令人期待的。

这是一种享受,享受朗读。

【篇三:《朗读手册》读后感作文】

我认真拜读了美国著名阅读研究专家吉姆。崔利斯的名作《朗读手册》,真是受益匪浅,使我以往在教育孩子阅读时所遭遇的困惑豁然开朗。虽然这本书名叫《朗读手册》,但是并非一本传授朗读技巧的教科书,而是一本推崇通过给孩子读书培养孩子阅读兴趣,促进孩子学习能力的书,看这本书,里面的很多观点都让我有一种深以为然的感觉,所以一边读一边就有一种跟知音聊天的轻松感与认同感。后半部分主要针对学校,但是里面的做法我们也可以部分地移植到家庭,这部分可以粗略地看看。前半部分认真看看,应该对大家阅读观念的改变很有帮助的。

看到这本书的人一定会被书的封面上的这段话所吸引:

你或许拥有无限的财富,

一箱箱的珠宝与一柜柜的黄金

但你永远不会比我富有

我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

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便是朗读的重要性。艾林出生第一天起,她妈妈就开始给她读书。15个月时,

艾林阅读量达到30本书左右,21个月时,艾林就可以说出完整的句子,24个月时,艾林已经知道1000个词。罗伯特艾伦6岁时就成为孤儿。7岁时,他的姑婆开始读书给他听。后来,他读一切他能获得的书。他从未上过一天学。直到32岁进入一所小型学院就读。3年后,他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接着,他获得了凡德比大学的英文硕士与博士学位,如今在田那西马丁大学任教。

《朗读手册》是通过各种实验数据,案例来推导出结论:有了渴望和兴趣,什么事都好办了。教孩子们渴望阅读比什么都重要。而为孩子大声朗读可以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大量作练习,效果不如少做些练习、多阅读。乏味的过量的练习就是在抹煞学习的兴趣。福特的两个表弟天天和都都就是这样的例子。他们在同一个小学,同是二年级,天天的老师很卖力,每天留好多的作业,基本孩子回去要写到11点,写不好就罚,反复的抄,别说孩子烦不烦,家长都好烦。学习学得恐惧;而都都的老师,作业留的适量,从不押堂,鼓励做好后就可以出去玩,结果学生很认真,很快写完,学生都好开心。两年下来,都都班的成绩总是全年级第一,而天天的班总是倒数第一,作为他们的父母,好感叹,所以福特能赶上有个超前理念的学校,又有超前理念的好老师,是孩子的福分,也是家长的福分,通过这次阅读,我不断地反省自己,自己作为老师,也尽可能的使自己的教学理念跟上,而不仅仅是认真和敬业。让我的更多的学生因为我的教学更喜欢上阅读,这是我的目标。

阿尔菲寇恩有关教育的金玉良言:身为一位教师,当他坐下来安排一堂课或考虑学生对自己的评价之前,他应该先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当学生10年后回忆这堂课时,我希望他们能记起什么?大部分老师在提问之后通常只等1秒或更短的时间就叫学生回答。然而如果老师们能多等35秒钟,学生将会更踊跃地回答问题,而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对复杂问题的思考能力也会有明显的改善。这对我今后的教学是一个启示。

一、朗读的好处:

这本书不难理解,但文中有大量的事例,还有很多确切的数据事实,充分说明了朗读对孩子的教育意义,讲了怎样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动机。朗读能带来什么好处?

让孩子让学生感到读书是一种乐趣是一种消遣,然后才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学习。你想,孩子坐在你的膝上,你读故事给他听,给他看好看的图片,在孩子的心里一定会种下一颗美好的种子-读书是一种快乐是一种幸福,当他能自已阅读时,他能不喜欢读书吗?等他有了孩子,也会把这种习惯带给他的孩子。

在这样的阅读中,孩子的注意力时间会越来越长,为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读书可以丰富孩子的词汇,这一点谁也不否认。读书可以为孩子创造背景知识,有这样一个说法,读得最多或旅行最多的学生往往是班上知识最渊博的学生。他们拥有大量的背景知识,因此对老师或课本所教的内容理解得最多。比如当学生读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首先他在脑中解读自己所读到的文字,同时在回想有关登山的背景知识,可能是他原来登过高山或登过高,有这种现实经验,也可能是他读过类似的文章描写。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一个从没见过大海的人,也没读过类似的描写,他会问,哪来的雪呢?

以理解他你读得越多,理解力越好;理解力越好,就越喜欢读,就读得越多。你读得越多,你知道得越多;你知道得越多,你就越聪明。你越聪明,在校学习的时间越长。

朗读简直有神奇的效果。卡索拉出生时由于染色体受到破坏,导致脾脏、肾脏和口腔都有缺陷,直到3岁,才能用手握住东西,医生们都诊断她是心智及身体生长迟缓,建议把她送到特殊的收容机构去。然她的父母的做法是,每天朗读14本书给她听。在她5岁大时,心理学家发现她的智能发展超出了一般孩子的平均水平,而且社交适应能力良好。

书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对婴幼儿,对残障儿,对监管的特殊少年,对特殊家庭的孩子,朗读,都起到了改天换地的作用。

SSR持续默读法,一名初中校长使用这种阅读方法,将该校成绩从最后一名提高到第一名。如今日本有3500所中学采用这种方法。

影响学生阅读成绩的因素主要有两个:老师对学生朗读的频率和学生在校持续默读的频率。

二。教师阅读的意义

我们的学生,在一本书上痛苦奋斗多年,除了错过书本外的很多知识,而且一直很难与书本建立联系,这种与书疏离的状况将伴随其一生。给孩子朗读是培养阅读习惯最重要的因素。每天朗读15分钟是美国教育的秘诀。我们教孩子去热爱与渴望,远比我们教孩子去做重要得多。事实也证明,学生对阅读的喜好程度,关键取决于他的父母和老师对书的爱好程度,试想想如果一个老师除了课本,在课堂上从来不讨论其他书里的内容,那他的学生对其他书又会爱好到什么程度呢?自然也有例外,对于这样的孩子,老师是最后的希望,是孩子在步入成年之前的最后一个加油站。如果老师能找到方法让孩子享受阅读的乐趣,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那么孩子就有较大的机会健康成长,并能用正确的方法教育自己的子女,这样也就为未来的老师减轻了负担。

其实在读这本书以前,在读《爱心与教育》一书时,全国特级教师李镇西老师给学生读书的故事就曾打动过我,让我模仿了一阵子。但以前为学生读书,功利思想太严重,总觉得我拿出课堂时间来读书了,就不能白浪费这时间,所以经常是要么让学生谈谈感受,要么回答个问题,感觉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听得认真。读了这本书才知道,大可不必这样,罗伯特、艾伦博士的例子子证明,纯粹、地道、不受干扰、随意且有目的的阅读更有说明力。

三、倡导阅读

从现在开始给你的孩子朗读吧,给你的学生朗读吧,你的孩子正在上幼儿园上小学,你的孩子已经上了中学,即使你的孩子只有8个月大。

如果你的孩子现在还不爱看书也没关系,很可能是他还没遇到能打动他心灵的那本书,那本书可以叫做阅读的启蒙书,也可能是环境还没影响到他。如果你的孩子只喜欢看漫画书也没关系,一项研究结果显示,各年级里几乎所有优等生看的漫画书都比成绩差的学生多。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回然越早越好,但不是说晚了就没希望了,苏荀27岁开始读书,不也成了唐宋八大家之一吗?

儿童心理学专家俞国良说过:

如果您为人

【篇四:《朗读手册》读后感】

你或许拥有无限的财富,一箱箱的珠宝与一柜柜的黄金。但你永远不会比我富有我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这是《朗读手册》下面的一行小字,我却感到了这话的分量,因此喜欢上了这本《朗读手册》。

这本书是美国的吉姆。崔利斯写的,他是美国著名的阅读研究专家。《朗读手册》是他数十年儿童阅读指导研究与实践之总结,书中通过众多具体、可信的案例,指出孩子在阅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阐明了朗读的作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它帮无数的家长、老师解决了棘手的教育难题,让无数孩子成为终身的爱书人。

作为一名语文老师,一个妈妈,平时也在思考怎样让孩子能爱上读书,把阅读作为一种终身的习惯、一种酷爱的嗜好。

这样的思考没有系统性,做法也是七零八落的。想想自己曾经给读四年级的女儿读《封神榜》,当时也没有想到这样会让孩子爱上读书,只是感觉死马当成活马医,怪自己在孩子小的时候没有多给孩子读书,以为孩子认字之后可以自己读书了,四年级了还让我读,那是不想读书的表现,把读书当成一种负担,当成一种任务来完成,孩子经常要求我她看一部分,我给她读一部分,我可是耐着性子跟她读了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儿真的爱上阅读了。

在《朗读手册》中说到,朗读有许多目的,最主要的目的是激发孩子以自行阅读为乐的动机。研究儿童听力的专家表示,孩子的阅读能力和听力在八年级时会达到相同的程度,在这之前,通常听力比阅读能力强。因此,孩子能够听懂并理解那些复杂、有趣的故事,却无法自己看懂故事书。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孩子听故事的理解能力和阅读能力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孩子大一点仍应该继续读故事给他们听。听故事时,除了家长和孩子(或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之外,你同时也将较高程度的词灌输到他们的耳朵里,最后,他们会把这些词传输到大脑,并记忆下来,进而增强他们的阅读能力。

有了这本书中就有了给孩子多读书,读好书的理论依据。我在低年级的教学中,一定要多给孩子读书,多给他们时间读书,多和他们一起读书。

【篇五:《朗读手册》读后感】

《朗读手册》是一本值得细读的儿童阅读指导的好书。生动的事例引人入胜,确切的数据佐证事实,书中字里行间溢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和学术功底,处处折射出深思熟虑后的简洁与深刻,读起来轻松易懂,常有欣喜。可以说,这是一本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和知识性于一体的科普读物。

在我们的工作中经常发现,很多父母总以为给孩子吃好的、穿好的那就是爱孩子。可对于孩子的学习,却不舍得做出牺牲,这就是我们孩子的悲哀。而《朗读手册》却教给我们方法,教我们如何激起孩子兴趣?如何引导孩子?如何大声为孩子阅读。现本人就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体会。

第一,什么时候开始朗读最好?书中讲到幼儿六个月左右,父母就可以开始提供简单的图画书给孩子,虽然他不见得会看,但是透过声音,他会将图与名称结合在一起。一岁左右,就可以抱着他坐在膝上,一页页地念给他听。这一点我有很深的体会,我有个侄女她才7个月的时候,家人经常念诗歌和一些故事短篇给她听,或者有时候念顺口溜给她听,每次一念到这些熟悉的诗句,她就会发出啊啊啊的声音,活蹦乱跳,好像她自己很想说话的感觉,经常逗得我们都很开心。我们现在坚持了一段时间,希望这样能够成为一个习惯。

第二,看书与阅读的效果不同。例如常看电视的孩子会影响学习、影响情感的发展、影响孩子的注意力其中讲到看电视会打断人们的注意力,没法让孩子与成人互动,没法提问、与家长对话。可以说现在的孩子们都喜爱看电视,而且看电视会占去孩子很多的时间,甚至有家长让孩子在做作业的时候边做作业边看电视,这样使孩子在做作业的过程中既不能把作业做好,又影响孩子的智力,导致学习下降。因此我觉得父母应该对孩子看电视定下规矩。

第三,规定孩子读书,使孩子在读书中得到乐趣。我觉得这里的规定一词用得比较人性化。作者认为让孩子阅读也可以像我们规定孩子每天早睡早起一样,时间长了,习惯了,孩子就会坚持下来。当然,这个规定的最初制订也需要讲究方法,书中作者举了不少让规定变得美好而吸引人的方法。这里我对大人一定要做好榜样颇有感触。在工作中,经常会有家长跟我说自己的孩子不愿看书,家长苦口婆心强迫孩子看,或者有的家长根本不舍得花钱给孩子买书,结果往往令人失望。我在开家长会上给家长的建议是,请家长先陪着孩子一起看书,可以同看一本,看完后一起讨论书中的问题。爸爸妈妈和自己读一样的书,孩子们会觉得有意思。在随后与家长的交流中,家长们反馈和孩子一起看书的效果非常好。能陪着孩子读书的大人她的孩子的学习成绩也比较好,平常也比较喜欢看书,特别是考试的阅读题得分就很高。

由此可见父母的榜样对孩子的影响巨大,有一句话: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做好了榜样孩子也会跟着父母学,同时我觉得作为教师也应该作为学生阅读的楷模,做一个学生阅读的引领者,通过自己的阅读实践来引领学生的阅读。

【篇六:《朗读手册》读后感】

最近学校里发给每位教师一本《朗读手册》,仔细阅读发现该书有三大特点:一、事例生动,引人入胜。二、语言通俗,让我们很容易知道怎样带领孩子阅读。三、事实确凿,让我们信服这些做法为什么对孩子的阅读有帮助。读完后,触动很大,感受颇深,感觉受益匪浅:

首先,让我知道阅读能带给孩子很多好处。用书上女儿都能记住的话说,你为孩子读的书越多,孩子的理解力就越强,孩子就越聪明。

其次,我们应创造条件让孩子看各种各样的书。书中说,童年时期爱看漫画的人,长大以后往往会变成阅读能力较强的读者。其实提到漫画,我总感觉很困惑,总认为多看这些书会害了孩子,因为孩子是那么的着迷。书中还说,年龄小的孩子应多读漫画书,因为只有他理解了,才会感兴趣,感兴趣才会去更多地阅读,才能提高阅读能力,进而慢慢地提高阅读的兴趣。仔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当我们对一本书读来读去,一头雾水的时候,你还有兴趣读下去吗?何况他们还是一群孩子,所以,放心地让孩子们看吧,让他们看各种各样的书,让他们感受读书即享受的真谛吧!孩子们爱看的动漫故事,不防我们也拿来读一读,找到他们入迷的原因,然后帮她找到真正的好书。

第三,我们大人都不写读书报告,也不用勉强孩子去做这些事。很赞同《朗读手册》中的观点你阅读得越多,写作也会更好。写作成绩最好的学生,并不是那些每天写作最多的人,而是那些平时就将阅读当作消遣,家中有很多读物,并常写随笔的学生。

最后,让我了解到看电视与阅读的效果不同。电视本身没有问题,因为从来没有哪一台电视机发生过损害人类大脑或造成犯罪的事。但长时间的看电视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孩子的情感发展及注意力的培养,特别是过度看电视对女孩子及高智商的学生的负面影响更大而长期的阅读不但能开阔孩子们的视野,还能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长如何妥善处理看电视的问题中的伍德夫妇的作法很是让我感到惭愧,为了孩子的美好明天,我要以身作则,坚决控制孩子和家人在电视前时间。你为孩子读的书越多,孩子的理解力就越强,孩子就越聪明。作为孩子的家长,我要做一个真正的读者,做一个孩子阅读的引领者,通过自己的阅读实践来引领孩子的阅读。

【篇七:《朗读手册》读后感】

藏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我有幸拜读了吉姆崔丽斯的《朗读手册》,这是一本培养孩子对读书的渴望,使他们热爱读书,乐于读书,迷恋读书的指导手册。现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朗读手册》这本书正如作者吉姆崔利斯在序里说的那样:这本书不是教孩子如何阅读,而是教孩子渴望阅读的,及阅读动机。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具备了强烈的阅读兴趣才会乐于读书、迷恋读书、多读书、读好书,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一、教师以身作则,潜移默化

作为一个语文教师,过去我一直认为以身作则,热爱阅读就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也确实有一些学生在我的带动下对阅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数量是有限的。读了《阅读手册》,我看到了一条激发学生阅读渴望的捷径,那就是为学生读书。作者告诉我们,专家研究指出:孩子的阅读能力和听力在八年级时会达到相同的程度。在这之前,通常听力比阅读能力强。听故事除了可以增进老师和孩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你同时也将较高程度的词灌输到他们的耳朵里,他们会把这些词传入大脑并记忆下来,进而增强他们的阅读理解能力。

如果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不能做一个真正的读者,那怎能做一个学生阅读的引领者,通过自己的阅读实践来引领学生的阅读。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因此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可以通过广泛的涉猎,开拓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以自己广博的学识来感染学生,指导学生的阅读才能居高临下,游刃有余,令学生心服口服。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我觉得要永远做一个真正的读者,做一个学生阅读的引领者,通过自己的阅读实践来引领学生的阅读。希望一本本好书吸引着孩子们一页一页读下去。让这些爱啃书的毛毛虫,吃饱长大后就变成美丽的蝴蝶,自由地展示自己那一对美丽的翅膀!

二、范读领路,激发学生的朗读兴趣

教师范读,要知道教师的示范性朗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范读能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其作用有两个:一是为学生提供朗读的示范;二是培养学生对语言的感受能力,创设氛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俗话说,亲其师才能信其道。使学生认识到朗读的重要性,教师要以自己精彩的朗读打动学生的心,唤起学生朗读的欲望。坚持不懈,为学生朗读,让学生插上渴望朗读的翅膀,让孩子们不由自主地爱上阅读,如饥似渴地读书,读得越多,知道得越多;知道得越多,就越聪明。

三、推荐读物,分享愉悦

英国诗人斯蒂文森在《点灯的人》中这样写道:每天太阳落下后,李利扛着梯子,把街灯一一点亮。柔和的光,照亮了大人和孩子们前行的道路,也照亮了他们纯真的心灵。那个把街灯点亮的李利,使人们又看见了窗外柔和的光,朦朦胧胧中,一天的生活有了完美的心情。我们这些家长、教师的使命,是有些像李利的,也是点灯的人,把一本本有趣而耐人寻味的书,带到孩子们的面前,让他们兴致勃勃地读,不知不觉间,竟使他们的一生有了自己的主意。我们点起的是一盏盏阅读的灯,是一盏盏让人长大的灯,让我们的孩子优秀、优雅和完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们对读物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教师应适时给他们推荐适合阅读的书籍,并抽时间和他们一起分享阅读的成功和喜悦。

让我们为培养孩子阅读兴趣、学会阅读、热爱阅读、提高阅读能力,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而努力吧!

【篇八:《朗读手册》读后感】

初次看到《朗读手册》这本书,是在一位老师的手中,心想那应该是一本介绍朗读技巧的书吧。再次看到《朗读手册》,还是在一位老师的手中,心想:就算学校营造书香校园,怎么就都去读它了呢?第三次看到《朗读手册》,就在同办公室的老师手里了,出于好奇,顺手翻了一下目录: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它呀,我看到它太晚了:它是一本提高下一代文化底蕴的书,我错过了它。

因为没在学校的图书室里找到它,就在土豆网上看视频、听阅读,很惬意。呵呵,因为胳膊受伤了,不能打字,就天天看、天天听,不过还是有点囫囵吞枣的感觉。

那句话太吸引人了(仅限于我的感受,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呵呵):

你或许拥有无限的财富,

一箱箱的珠宝与一柜柜的黄金。

但你永远不会比我富有

我有一位读书给我听的妈妈。

书中大量生动的故事让我看到了这本书与其他书的不同;那些确凿的数据让我们感到朗读如此重要;那些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法足以指导我们做一名称职的家长。我想我不是这样的妈妈,我没有让我的孩子在幼儿园里听过几十本小说、那么多绘本故事。

《朗读手册》共有八章,用一个个问题引出切中要害的论述、有效的建议和生动的案例,语言轻松活泼,语气诚挚恳切。听着音频里那娓娓道来的声音,一切都觉着那么清晰、那么美好,世间诸多的不如意也都烟消云散:原来,聆听朗读真的可以荡涤人的情操,何况那些婴儿耳边响起的是妈妈(爸爸)充满爱意的声音。

你听:在我的《夏洛的网》这本书中,夹着一张短笺与一张小男孩在蛋糕旁的照片

这是朗读的作者吉姆崔利斯的的话,如数家常。

3岁的德瑞克开始听完了《夏洛的网》;艾琳21月时,就能说出完整的句子,到了24个月时,她已经知道1000个词;聪明的小罗伯特因为姑婆给他读书而喜欢上阅读,改变了自己的未来人生

这本书《绪论》中说阅读是今日美国生活中最重要的社会要素。如果老师能找到方法让孩子享受阅读的乐趣,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那么孩子就有较大的机会健康成长,并能用正确的方法教育自己的子女,这样也就为未来的老师减轻了负担。阅读是教育的核心,学校中几乎每一科的知识都是通过阅读来学的。我们必须先会读文字叙述的数学题,才能了解题意;如果我们不会读社会学科或自然学科的课文,就无法回答每个章节后的问题;复杂的计算机手册对操作非常重要,但我们必须先读懂其内容。

你读得越多,理解力越好;理解力越好,就越喜欢读,就读得越多;

你读得越多,你知道得越多;你知道得越多,你就越聪明。

沙翁有一句名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所幸,校讯通为我们开展了阅读交流的平台。所幸,我们的很多家庭和学校已经在进行阅读:

在我们学校,每个班里都有了小小阅读角。那里存放着孩子们捐赠的或者学校配备的各类书籍,孩子们可以任意挑选自己喜欢的一本或者几本带回家和家长交流,也可以在课间随意和同学进行探讨。读书成了学生的乐趣。

在课堂上,我们听到老师们有感情的朗读,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从而也培养了学生的阅读兴趣。

而我,因为孩子们特别喜欢看电视的缘故,就着重看了第八章里《看电视与阅读的效果有什么不一样吗?》。这当然有许多明显的差异了:

长期看电视的孩子会影响学习、影响情感的发展、影响孩子的注意力。更重要的是看电视和阅读完全相反。

在亲子共读的阅读过程中,让孩子参与得越多,他就理解得越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告诉我,我会忘记;给我看,我会记得;让我参与其中我会了解。而电视是无法让孩子与成人互动的,孩子通常就是一个人在看电视,没法子和家长提问、和家长对话。

《朗读手册》那个单亲妈妈。每周都想办法让孩子们读两本书,并向他汇报读书的内容。她的付出是有显著的成效的,因为她培养出了世界上最知名的小儿脑部外科医生。

还有一个被医生判定将终身智力高度残障的男孩,最后却成了常春藤联盟的优秀大学毕业;一个父亲早丧、母亲离异、从未上过学的、跟着年老的亲人生活的孩子最后成了大学教授

所以,就让孩子们去读吧,去读各种各样的书。高尔基说:正派的书固然很好,坏的魔导书也好,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过,才能找到好书就是现在,只要孩子们爱看的书,哪怕是动漫,我也会拿来看看,为的是要了解他们的世界,帮他们分析其中的利和弊、是与非。

我不禁庆幸自己热爱读书,虽然错过了孩子很小的时候读给他们听,但也庆幸自己的孩子喜欢读书。虽然在课堂上没有每天朗读给孩子们听,但是每次朗读我都曾那么用心去读,轻、重、缓、急,抑、扬、顿、挫。有板有眼,努力像窦桂梅老师那样让自己的声音充满魔力,令孩子们充满期待和满足。

这是一本不一般的朗读技巧手册。书里说来自32个国家的20余万名儿童参加IEA评估考试,结果芬兰儿童的阅读分数最高。那是因为他们人手一本漫画书,享受其中、其乐盎然!

那就让朗读成为我们大人、儿童的习惯吧!

生死疲劳读后感作文1700字:生死疲劳读后感


莫言得诺奖了,粉丝一下陡增,自己也不自觉成了莫粉,10月23日在青岛机场购得《生死疲劳》,零零碎碎花了一个月时间,最后看完了,感受尤深的是,这本书耐看,莫言对解放后土改、人民公社、文革、改革开放等社会变迁,对人生的生死大事,伦理道德,思考深邃,看完了还有再想看的欲望,就像牛吃了草一样,不反臼,就不能完全消化。

高密东北乡的大地主西门闹解放初被政府枪毙了,西门闹觉得冤枉,不停地转生轮回,最后,西门家的长工、老单干户――蓝脸,在西门闹从驴、牛、猪轮回到狗之际,在自己生命烛火渐渐失色之时,经常梦艺唠叨:老掌柜的,你确实是冤死的啊!可这个世界上,这几十年来,冤死的人何止你一个啊!社会的变迁到底对不对,不对,西门闹依旧是地主,对了,蓝脸,才能娶西门闹的二姨太做媳妇,传宗接代,这个问题不但困扰着蓝脸,更困扰着莫言。土地制度的改革永远是把双刃剑,有得的,就有失的。历史的车轮是不停的,与社会发展潮流相适应的改革,无疑方向是正确的。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承包大势所趋,是政策,当时,有的村就没有实行土地承包职责制,如周家庄、南街村等,回过头来看,这几个村的群众经济发展的也挺好,此刻,土地流转,已是大势所趋,但肯定也有不愿意的。

小说的结尾,就像是叙说西门家族的孽债。西门闹的亲儿女,西门金龙一生折腾,与洪泰岳在母亲迎春的坟上同归于尽,西门金龙的儿子西门欢被社会混混刺死、西门宝凤的女婿马良才,突然得病去世;二姨太迎春的孙子蓝开放为与堂妹庞凤凰不明不白的不伦情,含冤自杀;三姨太秋香的大女儿,西门金龙的妻子――互助,寡居,二女儿,蓝解放的妻子――合作,忧郁患病去世;蓝脸的至交庞虎的大女儿庞抗美,西门金龙的情人,官到县委书记,终因贪污入狱后自杀,与西门金龙的私生女庞凤凰,难产去世,庞凤凰生育了西门闹第六次转世后的大头婴儿蓝天岁,二女儿庞春苗,蓝解放的续妻,为爱疯狂,车祸身亡。西门闹为冤屈在不停地转世轮回,那么活在阳间的与西门闹沾亲带故的人,不也在轮回吗?尽管西门的后人及其亲属,有个性,有理想,有抱负,是成大器的人,但人在做,天在看,有的人英年早逝,又有多少冤屈呢?又轮回为什么呢?整部小说,没有涉及佛事,却尽显了佛教倡导的善恶报应的轮回理念,高密东北乡的人,是否也这样看西门家族的人呢?

莫言给主要人物起的名字,有社会发展的痕迹,似曾相识,也独具匠心,细细想来,每个人的发展脉络似乎与名字有关。西门闹,闹了阳间,闹阴间,不安省,西门欢,就欢腾了一阵子,蓝解放,思想上解放、工作上解放、感情上解放。解放前农村人起名,大名图个吉利、小名图个顺口,地主的儿女叫金龙、金凤,正常但是,蓝脸与长相一致,形像生动,迎春、秋香、良才均是大众化名字,光第显然是一个完美的愿望,洪泰岳名字可能与泰山有关,起得有气势,庞虎,以动物为名,常见的很。解放后人们起名,时代特色显明,因而,主人公就有了如解放、抗美、春苗、互助、合作、开放等名字。

我们60年代的同龄人,有许多名字也带有时代烙印,如红旗、文革、红卫、小兵、卫兵等等。前一阵,开十八大,有一则消息,参加十八大的解放军代表团和武警部队代表团中,有7人名字叫建国。还举出了有关建国名字的相关数据,公安部200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内地名为建国的总人数超过96万人。其中,1949年一年里出生的建国就多达8240人。上个世纪50年代,建国一下从前十年的4万多人增加为23万多,而上个世纪60年代出生叫建国者超过29万人。可见,名字与时代与时俱进的人,事业与时俱进不少。

《生死疲劳》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章回体,使人看了比较亲切。小时候,看的第一部小说,《西游记》是章回体,晚上爬在炕上,点着煤油灯看,婆一向喊早点睡,但看了一回,还想看下一回,那怕灯芯快着完了,火光很暗,也要坚持把正看的这一回看完,不然就睡不着。《生死疲劳》按部写,每部分是章回体例,没有下回分解这一说,但还是依旧每次按章节看,有大块的时间,就按部看,不然,思绪老在小说里面,想着西门闹的折腾。看完小说,还有个想法,就是换个书名,也是能够的,比较贴切,那就是《折腾在阴阳间》。

网上报道,莫言用43天,完成了40余万字的《生死疲劳》,文章作者进行了至理分析,使人信服。假如莫言不生在农村,不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没有对单干户独轮车深刻的印象,不经历解放后,这个不断变革的时代,就不会有《生死疲劳》,因此,《生死疲劳》的出生,就应得益于高密东北乡厚重的农村文化,是不断变迁的社会给了他创作的灵感,是浓浓的生活积淀给了他文学的营养,从某种程度上说,莫言,是这个社会的最大悟道者,没有对社会的职责感,没有对生死轮回,善恶报应的敬畏,这个小说不会出彩,也不会怪诞,这种怪诞带着浓郁的中华民族味,如今,这种味儿不但国人在反刍,而且透过莫言的文字正在向世界散发。

《生死场》读后感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生死疲劳读后感


【篇一:《生死疲劳》读后感】

莫言近50万字的小说《生死疲劳》以山东高密东北乡地主西门闹含冤死后先后转生为驴、牛、猪、狗、猴及大头婴儿蓝千岁的生命历程为主线,通过叙述西门闹、蓝脸、黄瞳三家的故事,描绘了从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改革、入社、四清运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等历史重要时期,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小说从我的故事,从1950年1月1日那天讲起到世纪婴儿大头蓝千岁出生。故事的叙述者是经过了六世轮回的大头蓝千岁和蓝脸的儿子蓝解放。当然,因为作者使用了元小说的写作手法,叙述者也应该包括小说中的莫言。

蓝千岁何许人也?他的前身是冤死的地主西门闹,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为自己喊冤,依次转世为爱折腾的驴、犟劲的牛、爱撒欢的猪、忠于主人的狗、和富于灵性的猴儿,他在不断地轮回中消除了恨才得已转世为人,也就是大头蓝千岁。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离开山东高密东北乡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蓝解放又是谁?蓝解放是《生死疲劳》中最富有人性内涵的人物形象之一,较之西门闹、蓝脸、西门金龙或洪泰岳,曾身为副县长的蓝解放显然受到更多的来自体制、权力、身份、道德等方面的约束,因而在他身上绽放出的原始生命力也就更加令人眩目。

佛曰:生死疲老,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这是长篇小说《生死疲劳》的题记,也是小说的精神主旨。不知道世间的人有谁做到了少欲无为,但我知道,小说中的蓝脸得了个寿终正寝,蓝解放和黄互助最终得了个身心自在,还有那个经过了六世轮回消除了恨的大头蓝千岁。

《生死疲劳》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它有自己的无可替代性。正如诺奖小组说的那样,它把魔幻与现实相结合;它采用了章回体把古今手法揉和在了一起;还有它采用了元小说手法。

读《生死疲老》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当然,余华的《活着》没有《生死疲劳》这么多纵横交错的情节、经纬复杂的历史。同样叙述了风烛残年的老人的苦难人生,同样阐释了一个道理:纵然亲人都已逝去,活着的人也应该坚强地活下去。看《活着》里老人对着那头名叫富贵的耕牛吆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得人五味杂陈。情何以堪?

读《生死疲劳》我想到了曹雪芹的《红楼梦》,同样叙述了一个家族存亡的过程。曹雪芹意在批判封建王朝,而莫言却是想告诉我们一个少欲无为,身心自在的道理。〈红楼梦》里也曾有言: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关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无论多么伟大的作品都可能会有自己的缺憾,《生死疲劳》也不会例外。虽说莫言是讲故事的高手,小说中的故事很精彩,但我个人认为看这部小说如同看韩剧,感觉小说有些冗长。特别是结尾部分改有莫言叙述,风格和情节有了突变,似是败笔。我们常说好的作品要有虎头豹尾,而《生死疲劳》里的这个尾巴似乎鞭打得有些力不从心。

【篇二:《生死疲劳》读后感】

2012年11月29日,我以听课者的身份,认真听取了全州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课堂教学竞赛暨答辩活动。有幸的是,虽然我没能像各位优秀选手那样在语文的殿堂展示自己的风采,但我以场外观众积极参与的身份同样登上讲台,大胆地讲述着自己对语文独特的见解,并幸运地获得了延边州教育学院小学语文教研员王晓霞老师扉页提名的仅两本的获得2012诺贝尔奖文学奖的唯一中国作家莫言的《生死疲劳》。

当我得知莫言仅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真是令人惊叹呀!这更加使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如获至宝的我,回到家中贪婪地阅读起来,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呢,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对于三十岁的我来说,一时间还很难把这本书的精髓吃透,但我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去品味,去琢磨,做为中国人,莫言是中国人的骄傲!

【篇三:生死疲劳读后感作文】

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出自《佛说八大人觉经》。意思是:那些疲惫,疾病和死亡都是由贪婪欲望引起的,清心寡欲,不争名利,身心都会舒适。

零零碎碎一个月的午休晚休前的闲暇时间,终于看完了一本莫言的《生死疲劳》电子本。

作为对莫言的敬意,总想写点什么。先是划了几句,觉得极不称心,没有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感受,或者说我无能为力尽情表达自己的感受。于是上网,查看别人的读后感,受到一定的启发,因所言和自己的感受有想通之处,反倒受其影响,更加想不出更好的表达。只得尽可能用自己的几句话凑数。

这本小说的主要情节是:高密东北乡西门屯地主西门闹在解放后被枪毙,自觉委屈冤枉,先后转生为驴,牛,猪,狗,猴,最后成为一个患有血友病世纪婴儿,而全小说就是大头婴儿蓝千岁回忆叙述,借这些动物,以及被地主西门闹救了的一个长工蓝脸的儿子蓝解放,还有故事中起补充,增加立体的描述的莫言来叙述完成的。小说的叙述时段从1950年到2000年,跨度长达50年,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

看莫言的《生死疲劳》第一个感觉是:抓人心。小说从一开始我西门闹在阎王爷那儿叫屈喊冤的荒诞不经的描述,牛头马面两个既是民间神鬼故事的原型,又经过作者加工的新鲜形象送我投生。那鲜明的出神入化的语言特点,一下子吸引着你,激发着你继续读下去的欲望。以往看电子书,总是一次性的在几部图书间不停的游走,切换。可是自从开始看《生死疲劳》就没有动过去看其它电子书的欲望。而且,抓心挠痒,心猿意马,总想多一会时间可以多看一些。看莫言小说的缺点是:严重干扰了自己的工作,这也侧面说明莫言小说的魅力。读完此书,真真正正体会到莫言作为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真是名至实归。

正如诺贝尔委员会给莫言的颁奖词所讲: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说实话,之前我看过几次这句话,感觉又别扭又拗口,还难以理解,莫名其妙。现在窥一斑而知全豹,通过莫言鬼斧神工出神入化的描绘,真正领略了莫言语言的风采。他的每一句话,看似不经意间,侃侃而谈,娓娓道来,而又琅琅上口,妙语连珠甚至有些地方如诗如词一般,押仄押韵,即使没有出声的朗读,目光扫过,也觉得起伏有致,韵味十足,一气呵成,体现了作者深厚的扎实的语言功底。莫言用四十三天的极短时间完成这样的一部上下五十年,纵横阴阳事的鸿篇巨着,真实令人佩服之至。六道轮回,不论写驴,写牛,还是写猪,写狗,都把这些动物的特征活灵活现表现出来,用这些动物的眼睛窥视人类的生活,视角独特,新颖有趣,而且,用笔简练生动,老到,人物刻画形象入目。自从读了莫言的这本书,常常感到身边的万事万物诸如猫啦,鸟啦,鱼啦等等都是灵异的,都可能是某个冤魂的投胎转世,因此对她们尊重而敬畏。

我读《生死疲劳》虽然确实走马观花,一目十行,有追求故事情节之嫌,但是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自己也好像在30天的时间里,亲身经历了一把那50年的变革,体验了一把不同动物眼中的生活,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内心经历无限的悲凉。那个时代,那个我曾经那么陌生的时代,那个作为70后的我从不曾体会到的上世纪50到80年代的一些事情,我就像亲眼所见,亲身所为一样经历了。我甚至感到读了它,我自己就像一个经历世事沧桑的老人。眉头的皱纹,内心的沉淀,处事的淡漠短短一个月,经历和回顾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尤其是50年代60年代70年代的那些事情,既是作者浓墨重彩着力描绘的,又是自己欲望难平,急于了解的。打土豪,分田地,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包产到户,自然灾害,文革前后,改革开放之初这些在历史书中,在那些严谨的政治术语中,在那些生涩概念中,令人昏昏欲睡的事件和史实,第一次那么深刻的通过驴折腾牛犟劲猪撒欢狗精神生动真实悲壮无奈的冷峻的展示和暴露。让人在轻松之余,又深切感受到历史的厚重无比,悲壮无限。正如一位感言者所写:虽然内容离奇、叙述荒诞,但主题却是严肃的,那是一种历经历史沧桑的冷静与成熟,始终在警示着庞杂喧闹的世界,应该如何真正地面对短暂的人生。

你有欲望,欲壑难平;我有愤怒,无法消除;你有深情,款款述说,他有贪念,欲罢不能。可笑可叹,可慨的是:那么多人不能看的破,看得开。你方唱罢我登场。不知道冥冥之中,我们不管如何折腾都逃不脱生死疲劳的下场。

生死疲劳,对于这样一个奇怪名字的小说,我还是对他有距离感的。看完后,才发现,其实,芸芸众生,你,我,他在人世间的一些事情,其实终归是生也疲劳,死也疲劳,生也劳心,死也劳心的轮回折磨,真正能在这种轮回中获得心灵的宁静和超脱的人,一定是那种超然若世,忘记生死,悠然度日,无欲无贪之人。既然我们终究逃不脱生死轮回之苦,何方快快乐乐,闲云野鹤,让自己的灵魂神游于宇宙间,做一个超然物外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世外高人呢?

【篇四:生死疲劳读后感】

莫言得诺奖了,粉丝一下陡增,自己也不自觉成了莫粉,10月23日在青岛机场购得《生死疲劳》,零零碎碎花了一个月时间,终于看完了,感受尤深的是,这本书耐看,莫言对解放后土改、人民公社、文革、改革开放等社会变迁,对人生的生死大事,伦理道德,思考深邃,看完了还有再想看的欲望,就像牛吃了草一样,不反臼,就不能完全消化。

高密东北乡的大地主西门闹解放初被政府枪毙了,西门闹觉得冤枉,不停地转生轮回,最后,西门家的长工、老单干户蓝脸,在西门闹从驴、牛、猪轮回到狗之际,在自己生命烛火渐渐失色之时,经常梦艺唠叨:老掌柜的,你确实是冤死的啊!可这个世界上,这几十年来,冤死的人何止你一个啊!社会的变迁到底对不对,不对,西门闹依旧是地主,对了,蓝脸,才能娶西门闹的二姨太做媳妇,传宗接代,这个问题不但困扰着蓝脸,更困扰着莫言。土地制度的改革永远是把双刃剑,有得的,就有失的。历史的车轮是不停的,与社会发展潮流相适应的改革,无疑方向是正确的。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承包大势所趋,是政策,当时,有的村就没有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如周家庄、南街村等,回过头来看,这几个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的也挺好,现在,土地流转,已是大势所趋,但肯定也有不愿意的。

小说的结尾,就像是叙说西门家族的孽债。西门闹的亲儿女,西门金龙一生折腾,与洪泰岳在母亲迎春的坟上同归于尽,西门金龙的儿子西门欢被社会混混刺死、西门宝凤的女婿马良才,突然得病去世;二姨太迎春的孙子蓝开放为与堂妹庞凤凰不明不白的不伦情,含冤自杀;三姨太秋香的大女儿,西门金龙的妻子互助,寡居,二女儿,蓝解放的妻子合作,忧郁患病去世;蓝脸的至交庞虎的大女儿庞抗美,西门金龙的情人,官到县委书记,终因贪污入狱后自杀,与西门金龙的私生女庞凤凰,难产去世,庞凤凰生育了西门闹第六次转世后的大头婴儿蓝天岁,二女儿庞春苗,蓝解放的续妻,为爱疯狂,车祸身亡。西门闹为冤屈在不停地转世轮回,那么活在阳间的与西门闹沾亲带故的人,不也在轮回吗?尽管西门的后人及其亲属,有个性,有理想,有抱负,是成大器的人,但人在做,天在看,有的人英年早逝,又有多少冤屈呢?又轮回为什么呢?整部小说,没有涉及佛事,却尽显了佛教倡导的善恶报应的轮回理念,高密东北乡的人,是否也这样看西门家族的人呢?

莫言给主要人物起的名字,有社会发展的痕迹,似曾相识,也独具匠心,细细想来,每个人的发展脉络似乎与名字有关。西门闹,闹了阳间,闹阴间,不安省,西门欢,就欢腾了一阵子,蓝解放,思想上解放、工作上解放、爱情上解放。解放前农村人起名,大名图个吉利、小名图个顺口,地主的儿女叫金龙、金凤,正常不过,蓝脸与长相一致,形像生动,迎春、秋香、良才均是大众化名字,光第显然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洪泰岳名字可能与泰山有关,起得有气势,庞虎,以动物为名,常见的很。解放后人们起名,时代特色显明,因而,主人公就有了如解放、抗美、春苗、互助、合作、开放等名字。

我们60年代的同龄人,有许多名字也带有时代烙印,如红旗、文革、红卫、小兵、卫兵等等。前一阵,开十八大,有一则消息,参加十八大的解放军代表团和武警部队代表团中,有7人名字叫建国。还举出了有关建国名字的相关数据,公安部200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内地名为建国的总人数超过96万人。其中,1949年一年里出生的建国就多达8240人。上个世纪50年代,建国一下从前十年的4万多人增加为23万多,而上个世纪60年代出生叫建国者超过29万人。可见,名字与时代与时俱进的人,事业与时俱进不少。

《生死疲劳》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章回体,使人看了比较亲切。小时候,看的第一部小说,《西游记》是章回体,晚上爬在炕上,点着煤油灯看,婆一直喊早点睡,但看了一回,还想看下一回,那怕灯芯快着完了,火光很暗,也要坚持把正看的这一回看完,不然就睡不着。《生死疲劳》按部写,每部分是章回体例,没有下回分解这一说,但还是依旧每次按章节看,有大块的时间,就按部看,不然,思绪老在小说里面,想着西门闹的折腾。看完小说,还有个想法,就是换个书名,也是可以的,比较贴切,那就是《折腾在阴阳间》。

网上报道,莫言用43天,完成了40余万字的《生死疲劳》,文章作者进行了至理分析,使人信服。假如莫言不生在农村,不熟悉各种动物的习性、没有对单干户独轮车深刻的印象,不经历解放后,这个不断变革的时代,就不会有《生死疲劳》,因此,《生死疲劳》的出生,应该得益于高密东北乡厚重的农村文化,是不断变迁的社会给了他创作的灵感,是浓浓的生活积淀给了他文学的营养,从某种程度上说,莫言,是这个社会的最大悟道者,没有对社会的责任感,没有对生死轮回,善恶报应的敬畏,这个小说不会出彩,也不会怪诞,这种怪诞带着浓郁的中华民族味,如今,这种味儿不但国人在反刍,而且通过莫言的文字正在向世界散发。

【篇五:生死疲劳读后感】

意犹未尽的连环;扯骨连筋的结构;精彩绝伦的叙述;鬼斧神工的笔法。

这是我少有的用一个月的时间读完莫言的《生死疲劳》之后的第一感悟,我把它写在了书的扉页上,当成一种读书记录。这是我长期以来保持的习惯。

我曾经也习惯、后来是希望着每读完一部好书,就能记录下点什么。但懒惰让我力不从心,所以今天还能写点这种流水账是奢侈。其实想想,这是一种莫大的遗憾,近些年来读过了不少好书,掩卷长思之时正是能集中回味到书中精髓、对自己有所启发的重点,而如果搁置太久了,任何好的精神启发也都在时间腐蚀中生长了锈斑。

一个月的时间读一本书,这个时间在我的阅读习惯中算是太慢了。但是对于一本好书的阅读态度,我愿意是逐字逐句地抠,甚至是书快要读完之时,更习惯于放慢速度,似乎不愿看到它的终结,矫情地说就是爱不释手。《生死疲劳》就是一本让我如此的书。

每位读者对同一本书的感悟不同,评价自然不同。在我看来,这是一本难得的好小说,尤其是在畅销书不忍瞩目、本土的好作家少之又少、文化贬值而堕落的中国出版环境中,这更显珍贵。能写出这种奇书之人,最终可以脱颖而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其必然。

高中和大学,是我疯狂迷恋小说的阶段。在时间比金钱更宝贵的毕业后,这种爱好与兴致,以及有限的业余精力,已逐渐被社科类和传记书籍阅读所榨干。如今虽然也买小说如山倒、读小说如抽丝,却罕有一些小说还能打动我,包括国外经典译着。因此,感谢莫言还能给一个80后提供很多童年成长与乡村生活体验的共鸣,能让很多如今鲜为人知的历史细节在笔端变成游刃有余的常识。

如果为这部小说下几个简单的形容词定义,我能想到这样的词汇。恣意、夸张、形象、诙谐、辛辣、荒诞、讽刺。尽管这些字眼都十分庸俗,但是,当一本全虚构的小说能全部容纳这些词汇,已弥足珍贵。

每一个出名的作家,都势必写过一些优秀的作品。我还记得大学期间阅读张承志的《黑骏马》和《北方的河》、张炜的《古船》、余华的三部曲、苏童的《米》、《妻妾成群》等一系列作品之后的莫名激动,每个作家的成名作都有其含金量。上世纪很流行、也很尖端的先锋文学十分吸引人,但这些小说都应该归类为单色调作品。它们或多或少的只是从一个侧面打动和震撼了读者,要么是故事组接,要么是文字叙述,要么是文体结构,也要么是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击中了你的某根脆弱神经,这种作品也包括贾平凹、陈忠实等人的乡土文学,甚至也包括了莫言早期的作品《红高粱家族》、《酒国》等。

而《生死疲劳》可称之为多色调作品。故事的设置上,以一位冤死的地主西门闹,死亡后的六世投胎转世,依次从驴、牛、猪、狗、猴等动物视角,描摹出一幅中国自1950年到新千年的50年历史变迁,以一个乡村为试验田,记录了中国的二次土地革命、人民公社化运动、大饥荒、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革命以及改革开放的中国重要经历,而且以主要人物贯穿了历史的全过程,强调的是:在一个个不可逆的时代中,种种人生巨变让农民如牲畜,甚至不如畜生。

六世投胎轮回,是习惯挑战叙事方式的莫言又一次登高造极的创新。莫言是目前中国本土的作家中最会讲故事的好手之一,在他以往的作品中,已经用过了类似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的多人轮换独白方式,这也是中国的先锋派小说作家们长期被争议为模仿派作家的原因之一。但这次,莫言玩的很创新,而且这种创新无法让别人质疑他在模仿西方。因为这次的创新,是完全的中国本土化,全部依赖于中国的古典式民间传说的原点,并对此进行设计、加工,而这种荒诞式写法一方面堵住了质疑者的嘴巴,另一方面又可能为他进军诺奖添钻加瓦。

乡村是莫言以及众多国内乡土作家赖以为生的创作灵感来源。每个作家都可以在童年的故乡里抛出很多大相径庭的故事,可以说,《生死疲劳》挖到了一些乡土小人物的祖坟上了。方言和民间传说,在小说中得到了恰当的引用,作为上世纪80年代出生在中国偏远农村的年轻人,我童年时代确实听说过、甚至也亲见过劁猪、阉驴以及在大树上勒死狗,而《生死疲劳》重温了这种记忆,让人读来亲切。而对于这种童年记忆的复苏,我宁愿读十本《生死疲劳》,也不愿意掏钱买一本刻意的《小时候》。

关于投胎的民间传说,也大抵听过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们提起,但多数也经常沿用于农村夫妻、邻里吵架时候的话题。但这都是零星式的,《生死疲劳》将其整合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并将其深化和贯穿,这完全具有一种民间传统被保护、传承的荣耀之光。尽管民间传说往往与迷信相关,包括我的故乡目前仍旧在流行着很多治病的邪方以及偏颇到没有方向的信仰,而这些在以往的古典小说中十分常见也多遭非议,但《生死疲劳》并没有将其渲染和夸张到不可接受之程度。

【篇六:《生死疲劳》读后感】

用了一周的夜晚,读完了莫言的《生死疲劳》。这是我在所购买的莫言小说中,选读的第一部。原因很简单,诺贝尔奖的颁奖评语是迷幻现实主义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

我还算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自从有了网络,读书较之青少年时代少了许多,可是许多知名作家的名作,还是读过的,比如贾平凹的书,陈忠实的书,王蒙的书,却从没读过莫言的书。看过让张艺谋和巩俐一举成名的《红高粱》电影,却并没有记住原著者莫言的名字。

网络中评论道:莫言运用佛教六道轮回的观念,杂糅魔幻写实的笔法,以独特的形式呈现了中国乡土近半世纪的蜕变与悲欢。变是小说的主题,也构成现当代历史的隐喻。他以笑谑代替呐喊与彷徨,对土地的眷恋、对社会众生的悲悯、对记忆与以往的辩证。

打开书卷,传统的章回式提纲让我感到久违的亲切:儿时读的《红楼梦》《三言两拍》等古典名著,就是这样的形式啊!

开场一幕,是地主西门闹在阎罗殿历经酷刑,依旧大喊冤枉。和青年时代读过的成堆论摞的小说对照,要是在讲阶级斗争的年代,这部小说就是西门闹的变天帐,作者也会被打倒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都怪莫言的书,把文革的套词都翻腾出来了)。

曾记得少不更事的我,在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曾鹦鹉学舌般学过祖母的话,说我家打成地主,是祖父勤俭发家。后果是小学毕业时,被学习成绩远不如我的班干部举报,险些失去被省重点中学录取的资格。

很想对着西门闹大喊一声:我比你更冤枉!你还享受过一妻二妾、骡马成群的生活,而我土改那年出生,没有沾染一星剥削阶级的尘土,家庭出身这顶巨大的黑帽子,却压了我三十年。虽然重在政治表现,却不能入团;虽然曾被评为县劳模,却不能被招工;虽然七九年报考大学,却同样因为政治原因无法参加考试

文革场景的描写,使人不禁回想起那狂热的年代。莫言用夸张的手法,极致的语言刻划:高音喇叭的放大,成了声音的灾难,一群正在高空中飞翔的大雁,像石头一样噼里啪啦地掉下来。可不是吗?高音喇叭是文革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所有人都觉得自己的组织才是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真正代表,高音喇叭中,响着不同组织不同派别的战斗篇章。

最中国的,也就是最世界的。我从小生活在城市,对民间所传说的十八层地狱及佛教的六道轮回意识很淡薄。但我清楚,在农村,这些传说是大有市场的,也是深入人心的。应该说,莫言写的西门驴、牛、狗、猪,都写得特别成功,这与他个人的成长经历与关,与他深深扎根的高密家乡有关。但结尾的西门猴就有些画蛇添足,即使没有这只西门猴,难道西门欢及庞凤凰的命运就无法描述吗?或许,作者有着自己的独具匠心,只是我们这些外行人领悟不到罢了。

凡是大手笔写出的书,读一遍远不能领会其中奥秘。在把莫言的著名小说通读一遍之后,还会重读《生死疲劳》,也许到那时,读后感就会深刻得多。

【篇七:《生死疲劳》读后感】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应该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知道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知道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一定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现在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现在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可以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不过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著,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可以说确实够快的。不过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知道,不过呢,我们应该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篇八:读《生死疲劳》有感】

《生死疲劳》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50年的历史。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并透过生死轮回的艺术图像,展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生活和他们顽强、乐观、坚韧的精神。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

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驴、一世为牛、一世为猪、一世为狗、一世为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未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地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地主最后终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人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上分类,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着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

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终于执着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表面上看,小说写的是农民五十年来与土地的关系。实际上,作者呈现的是一个社会进程,和在这个社会进程中人的价值选择和性格命运,以及凌驾于它们对选择本身的思考和对命运本身的思考。小说中,顽固的不愿加入人民公社的蓝脸和热切的扞卫人民公社的洪泰岳都是极端人物,他们的个性也是极端的,虽然他们一起对峙了五十年,但当他们共同依赖与膜拜的土地,要被子孙们出卖时,他们都愤怒了。小说正是通过诸如此类对峙与愤怒,来呈现历史、反思历史,用恍惚于虚构与真实的方式来实现宏大叙事。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可以轮回,不得而知。不过,人生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否则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情况。这就是轮回。

从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需要认真思考的。

佛家语: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少欲无为对活着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所谓的身心自在也就无从说起了。事实上,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其欲望是伴随着其生命之力起伏消长的,所以生死疲劳与贪欲同在。这部厚重的小说所体现的生死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人和动物都在不断地经历生死疲劳,似乎是永无宁日的。而短暂寄寓于天地间的微不足道的人与物,则只能去体验不可重复的生死疲劳的过程。

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回归为零。这样的生死死生,疲劳往复,也许是另一种生命的原生力量吧。无欲无为,希望我们能慢慢学会。

生死场读后感


【篇一: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在寒冷深夜的灯光下读完《生死场》。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确实说不清。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只是心里钝痛着

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夜里,灯光下,任手指在被窝外面冻得僵冷,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对于那遥远的农村,是陌生而熟悉的,也许东北和南方有着一片不一样的天空吧。只是同样的落后,同样的朴素,同样的贫穷仿佛一股暖风,直吹进心里,感觉到亲切的来自土壤的芬芳,遥遥远远的,仿佛记忆,在异乡的城市里若隐若现。

这样一个夜里,尖锐而凛冽的寒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的从窗外呼啸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南方的春天,由于连日的雨,潮湿、阴冷得出乎意料。也许冷洌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冻雨过清明(聂绀弩)。在新年到来之前,我敲下这些拼凑的文字,算是为萧红默哀。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

更多关于喜欢萧红的文字,也由别人写去吧!

【篇二:《生死场》读后感】

萧红(1911621942122),原名张乃莹,另有笔名悄吟,黑龙江呼兰人。幼年丧母,1928年在哈尔滨读中学,接触五四以来的进步思想和中外文学。尤受鲁迅、茅盾和美国作家辛克莱作品的影响。由于对封建家庭和包办婚姻不满,1930年离家出走,几经颠沛。1932年与萧军同居,两人结识不少进步文人,参加过宣传反满抗日活动。1933年与萧军自费出版第一本作品合集《跋涉》。在鲁迅的帮助和支持下,1935年发表了成名作《生死场》(开始用笔名萧红),萤声文坛。

《生死场》描写了九一八事变前后,哈尔滨近郊的一个偏僻村庄发生的恩恩怨怨以及村民抗日的故事,字里行间描摹着中国人于生的坚强与死的挣扎。

鲁迅先生评论这自然还不过是略图,叙事和写景,胜于人物描写,然而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

也许是因为萧红是女性,从女性角度出发的缘故。生死场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里面的女子。她们没有反抗的凄惨的命运,似乎也没反抗的意念,仿佛生来就是男人的奴隶。那里的人,拼命的要活着却无视别人的生命。就像月英的结局,结束于她男人给她弄来的砖上面,身体成了蛆虫的家,与那些同他一样命运凄苦的女人相伴,长眠荒山。

读完该作品,虽说未能真真切切领悟文章真谛,但是对于生与死的意义有了些许的感悟:生死的界限,在于你是否存在。没有生命是卑微的。活着,是我们最大的恩赐。我们活着,也应该让被人知道我们活着。如同生死场里的人那样活着,没有意义。

【篇三:《生死场》读后感作文】

《生死场》,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出自萧红,能得鲁迅为其写序言,胡风为其作读后记,这样的一本书,也许真的需要好好品读。

一本《生死场》,让我读到了人们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一股悲意贯穿始终。现实的残忍,悲凉,生活的无奈,艰辛,每多一分的苦难,就给我们的心里加上一分哀意。萧红用她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为我们展现了生活底层人们的煎熬。

《生死场》中,生场的悲凉,死场的沉重,都在那生活中体现出来。王婆,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为着生存,改嫁,隐忍,年老的时候,儿子被枪毙,而她自觉生活无望,服毒自杀,却在最后活过来。金枝,未过门先怀孕,受到人们嘲讽,最终也只得到一个女儿被活活摔死的结局。原本村里最美丽温和的月英,最终也因患瘫病被丈夫冷落直至死去这是乡村里人们的无奈,也是他们人生的无奈。在这样的黄土地上,生活本就凄凉,却又受到了日本军队的凌掠,阴霾笼罩村庄,人们最终站了起来,在苦难里倔强的老王婆固然站起了,但忏悔过的好良心的老赵三也站起了,甚至在那个世界上只看得见自己底一匹山羊的谨慎的二里半也站起了,投入义勇军,参加战斗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他们写着无奈的人生。

记得在书中有那么一些话,在乡村永久不晓得,永久体验不到灵魂,只有物质来充实她们,无奈涌上心头,在黄土地里,他们贫苦无靠,受尽压榨,对他们来说,温饱大概是最最重要的事情了。王婆自己在厨房里炸鱼。为了烟,房中也不觉得寂寞,女人的一生,大都为着家里的柴米油盐,为着生活,寂寞?那大概是可感不可言的吧。在乡村,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淡淡的一句话,就这样道出了人生的无奈。坟场是死的城廓,没有花香,没有虫鸣,即使有花,即使有虫,那都是唱奏着别离歌,陪伴着说不尽的死者永久的寂寞,生命逝去也只是如此悲哀,如此寞落。

用生命贴近现实,诠释生命的悲凉,读《生死场》,体会到的是无法言说的悲,生与死,本是人生的必修课,只是在这本书上读到的,却是无奈感伤。

也许,感伤过后,会是坚强吧

【篇四:《生死场》读后感】

生了死,死了生。难怪萧红以生死场为之命名。

九一八前的十年,九一八之后的东北农村,忙着生,忙着死薄薄的一册子存在之思。书本再现了历史,一幕幕晃过眼前,我看到的是人处于极端状况时退化成为原始的野兽,剩下的只是病态的灵魂,再也谈不上高贵。

蒙昧之中生存着吃喝拉撒、生老病死,一样样去做,完成了也就结束了,没有一句为什么的疑问。在物质条件极度匮乏的时候,生存尚且来不及,顾着填饱肚子的求生本能完全淹没了情感的追求,人性的光辉也成为一种遥远的奢侈。

活着,不为什么,也许是为了继续存在,也许只是为了抗拒那死的恐惧。在生与死之间,毫无理由的迷惘着挣扎着,没有谁想过要自行了断了那没有意义的余生,苟且活着。

成业三番两次的强暴了金枝,我看不见美丽的爱情,却看见金枝像一只无助的羔羊,她是成业泄欲的生殖工具。在窘迫的生计面前,成业认为妻子和女儿是自己的累赘和负担,竟然在怒气之下把女儿小金枝活生生的摔死了。老王婆服毒自杀后,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作最后的挽救,甚至连丈夫赵三也无动于衷,巴巴的盼着老婆快点死掉好上棺材。

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沉重的文字背后藏匿着的是彻底麻木的生命意识。冷漠,残忍,没有一丝人情的温暖。这就是当时的现状。

想要疯狂的呐喊吗?那些珍贵的东西譬如爱、温暖,都到哪儿去了?!战争、贫穷、落后、愚昧,是凡夫俗子命定的原罪和劫难。什么民主、自由、和谐亦或关爱,那是一些太派不上用场的虚无的东西,死守道德良知的人必定遭到人们的嘲笑,死于清高,死于饥饿、病痛或是战斗之中。

当生存的底线在一步步可怕的倒退,朝不保夕的人们只求自保活命,高尚不顶饭吃,谁还来得及顾着谁?人,一个个的少了,倒是动物血淋淋的本质渐渐暴露了出来自私、冷漠、先己后人。僧多粥少,不得不展开一场无情的窝里斗。

金枝的母亲曾是那样坚决的劝说女儿洁身自重,可是当女儿真的迫不得已出卖肉体换回票子时,她贪婪的眼睛亮了,连清洁也忘记得一干二净,甚至怂恿着女儿赶快回城,多赚一点钱。毕竟,维持一个不算坏的肮脏躯体总比死了好。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活着不容易,不择手段才算有本事。

十年过去了,老百姓还是那样生老病死,就这样过了十年。在残无人道的日本鬼子蹂躏了村民的土地后,大家似乎才有点清醒过来。就连满脑子里只有那只老山羊的二里半,也在犹豫和畏缩中走向反抗。要站起来,要团结,要揭竿而起,不做敌人的奴隶!即使是死,也要日本鬼子陪葬,也要死得光荣!

生是死的延续,死是生的祭奠。这生生死死的宿命仿佛一幕亘古不变的场景,屹立在人们的面前,高远而不可动摇。在没有理清生存与毁灭的意义之前,所有的挣扎都像是一个巨大而廉价的玩笑。

战争摧毁文明、孕育罪恶、玩弄生死,贫穷则催化人性的扭曲和沉沦,凸显人类野蛮的本性和动物的欲望。然而在与战争和贫穷的斗争中,人类用生命的屈辱和毁灭提出严正的抗议,却没有一个胜利者。因为这是一个永恒的生存困境和永在的苦难。

在乡村,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在乡村,永远也感受不到灵魂,只有物质来充实他们。如果你问他们,人生是为了什么,他们会不加思索的说,活着是为了穿衣吃饭。再问,人死了呢?他们会说,人死了就完了。

这由生死交织而成的网,将所有生命的悲欢苦乐吸收、消泯,网罗其中的生命挣扎或反抗,但最终一切都化为虚无,化为死寂。

萧红带着放大镜,把对生死轮回的思考放在一个特殊的时代和特殊的地点,去审视那时候贫农的生存状况,以悲天悯人的情怀再次探讨了活着或是离去这一永恒不变的人生命题。

【篇五:萧红《生死场》读后感】

在历史的长河中,在地域的横向坐标上,女作家笔下的女性,她们大多难逃颠簸动荡的命运:或满腹诗书,清高骄傲的小家碧玉没落亲近,身不由己地向命运低头,如孤独的秋叶在灯红酒绿的红尘中零落成泥;或本是出淤泥而不染的清莲,寻求可以攀援的橡树,奈何多遇得志猖狂的中山狼,金闺花柳质皆赴黄粱因此,读萧红的《生死场》,我并不是将它作为抗日文学来看,而是作为一部女人的灾难史,贫穷的农村的辛酸史。我不注重它的大背景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在蒋介石投降政策下,侵占了我国东北,在那里烧杀掠夺,无恶不作,东北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是残酷的压迫和剥削,引起了强烈的反抗和斗争。

太阳在永恒不变的轨道上走着,俯视着贫穷的农村中永久体验不到灵魂,只有物质来充实的女人的一生。女人在生命的初期或许都像没有失去贞洁的金枝,都像没有疾病困扰的月英,睁着小鹿一般好奇的眼睛,张扬着独属于女性的柔软、羞涩。

贫穷蒙昧的农村中生活着这样的女人。不会抱怨的麻面婆,遇到不快时,或是丈夫骂了她,或是邻人与她拌嘴,就连小孩子们吵闹她时,她都像一颗石子扑通落入平静的湖水逐渐沉寂下来。她不好反抗,不好争斗,她的心像永远贮藏着悲哀似的,她的心永远像一块衰弱的白棉。在我的眼里,她其实对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有感觉的,她渴望得到丈夫或是任何一个人的肯定和尊重,内心里真切地明白被人欺侮、嘲笑的滋味,更期望通过自己微薄的努力改变这样的情况。所以她不顾丈夫的劝阻,顽固盲目地去高粱地了找丢失的羊,但她失望了!为着渺小的愿望也无法实现。老王婆干农活时摔死了自己的孩子,她没有暴跳着哭,暴跳着嚎叫,平静地拿着钩子把孩子从难产的母亲的肚里硬搅出来。你说她冷酷无情吗?你说她没有血肉吗?不是的,在她麻木的神经笼罩的脑子了却时刻记住孩子摔死时的每一个细节,面对生活她又能做些什么呢?她只能茫茫然地说:我接连着煞苦了几夜没能睡,什么麦粒?从那时起,我连麦粒也不怎样看重了!就是如今,我也不把什么看重,那时我才二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年纪,可能经过了别人一生都未经历过的。

金枝和月英可以算是年轻的一辈中农村女人的代表。无知的她在半推半就地和村中男人在河边苟合,不幸怀孕,身不由己地嫁给他。但是她的丈夫只是把她作为一种发泄性欲和愤怒的工具在她怀孕时不顾她和孩子的生命危险,粗暴地和她发生关系。其中几段文字的描写,让我感到了痛心和龌龊,女性的弱势无可避免的一些悲哀。

他丢下鞭子,从围墙宛如飞鸟落过墙头,用腕力掳住病的姑娘;把她压在墙角的灰堆上,那样他不是想要接吻她,也不是想要热情地讲些情话,他只是被本能支使着想要动作一切他的眼光又失常了,男人仍被本能不停的要求着。

中午又烧饭;晚间烧饭,金枝过于疲乏了!腿子痛得折断一般。天黑下来卧倒休息一刻。在她迷茫中她坐起来,知道成业回来了!努力掀起在睡的眼睛,她问:才回来?过了几分钟,她没有得到答话。只看男人解脱衣裳,她知道又要挨骂了!正相反,没有骂,金枝感到背后温热一些,男人努力低音向她说话:金枝被男人朦胧着了!

更令人无法相信的是金枝的丈夫在盛怒之下摔死刚刚满月的女儿!

金枝只是女性悲哀的一种。美丽的少妇月英瘫痪后被丈夫视为累赘,任其体下溃烂生蛆。文字与文字的缝隙之间都是这个病魔缠身的女性的呻吟!满纸都是辛酸泪!她原本是最美丽的女人,生就一对多情的眼睛,每个人接触她的眼光,好比落到棉绒中那样愉快和温暖。她是如此温和,从不听她高声笑过,或是高声吵嚷。但是后来的她

她的眼睛,白眼珠完全变绿,整齐的一排前齿也完全变绿,她的头发烧焦了似的,紧贴住头皮。她像一头患病的猫儿,孤独而无望。

她的腿像两双白色的竹竿平行着伸向前面。她的骨架在炕上正确的做成一个直角,这完全用线条组成的人形,只有头阔大些,头在身子上仿佛是一个灯笼挂在杆头。

不能否认的是萧红所描绘的生死场是一种极端的存在,但是更加不能否认的是贫穷生活所带来的压迫和女性生存面临的困境。

我至今深刻地记得托马斯?哈代《苔丝》中女主人公苔丝说的一句话:农村人是我的身份,而不是我的天性!这里的农村人影射的意思应该是贫穷、愚笨和无知。当物质极度匮乏,常常会衍射出邪恶、冷酷、残忍这样的名词,这不仅是指贫穷的自己,也包含他人对贫穷的态度。而我们到底是害怕贫穷,还是害怕因为贫穷而改变的自己,还是害怕贫穷的造成的屈辱?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认为在贫穷的情况下,人就算不会变得自私,也必然会变得自卑。

【篇六:《生死场》读后感】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篇七:《生死场》读后感】

掩上萧红的《生死场》,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这是女作家用心和泪铸就的文字,一字字,一句句,都饱含了她那国土沦丧之痛、百姓流离之苦、同胞沦为亡国奴之悲、日寇横行无恶不作之恨、汉奸为虎作伥认贼作父之愤。真个字字滴血,字字含泪,使人不由得动容,不由得叹息,不由得把思绪融入到小说中,去把那段屈辱而又足以使每个中国人刻骨铭心的历史重温,弹去岁月的灰尘,走进那些中华儿女在生死线上奋争的日子里。

作者首先把我们带入到九一八事变之前的东北农村。那里的人们淳朴、勤善而又愚昧无知,日子虽贫苦,还有地主的剥削,但是他们也并没有太多的不满与抱怨,总体上还是安于现状。后来地主的剥削愈加严酷,以赵三为首的一帮贫民组织了镰刀会,计划一举消灭剥削他们的地主,以结束这种苦日子。但是不幸失败,赵三也因此坐牢,出来后很快便消沉了。后来日本鬼子来了,他们的苦难日子变本加厉,彻底打乱了他们的一切。二里半失去了妻子儿子,王婆失去了女儿,金枝失去了丈夫活着的人也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死去。生活得提心吊胆,整日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这一刻不知道下一刻的命会如何。受压迫的劳苦人,在义勇军的带领下,走上了反抗的道路,特别是像二里半那样,原本对武装反抗压迫与侵略不感兴趣的人,为生活所迫,也毅然走上了斗争的道路,很令人振奋。

也许是作家那女性所特有的细腻情感使然,她笔下塑造了许多成功的艺术形象,尤其是女性形象,塑造的很成功。读完这部小说,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王婆和金枝这两个苦命的女人。王婆原有一儿一女,后来改嫁赵三,又生下了平儿。她原来的儿子当了土匪,被人害死后,她喝药自杀,后来又奇迹般地复活。女儿后来投向了革命,为国捐躯,平儿也因为被通缉而四处流浪,她痛定思痛,在先进分子的鼓励下,走向了新生。她一生坎坷多难,经历了丧子、丧女和死而复生等诸多磨难之后,接触到了先进分子的新思想,虽对革命不甚了解,但是她为了给女儿报仇和摆脱困境,坚决走上了抗争的道路。金枝与丈夫是自由恋爱,经过重重险关最后才比翼双飞的。本以为得之不易的婚姻会是美好的,却不料生活的贫苦和来自外部的压力,撕碎了她那美丽的梦。丈夫为生活的窘迫开始发火,甚至摔死了他们的女儿,不久也死去。失去生活依靠的她,无奈何只好到城里去打工,给人家缝缝补补,勉强维持生活。后来她被一个男人占了便宜,一怒之下返回家乡。不料母亲却是个见钱眼开、认钱不认亲的人,一方面为她挣来钱而高兴,一方面又劝她明天赶紧还回城里继续赚钱,始终对她在城里所受的屈辱不管不问,把女儿当做了赚钱的工具,无视她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需求。金枝很失望,但是又不敢外出,怕遇上无耻的小鬼子。最后,万念俱灰的她想去出家当尼姑,却不料尼姑庵里早已经是人去楼空,早已荒废。连出家都成了奢望的她,对现实彻底失望了,也只好每日里暗自堕泪。

这是一部在现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优秀小说,它为人们提供了一幅幅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地区的同胞们苦难生活的风情图。对于我们了解那段历史,提供了非常真实的感性资料,对于我们进入作者内心世界,研究她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更为我们敲响了珍惜和平,远离战争的长鸣警钟。就让我们在萧红一百周年诞辰的日子里,重温她为我们留下的辉煌,让我们从中汲取更多的养料,为创造绚丽的明天而奋斗吧!

【篇八:《生死场》读后感】

已是深秋,天气渐凉,树叶翩翩而落,生命的滋润与光华终究经不起岁月的无情,只有枯黄中隐约透着的星点的绿意,才让我们记起曾经的茂盛与繁华。这样的一个早上,趴在床上,被子也不曾叠起,我读完了萧红的《生死场》,一种从没有过的惨烈与悲怆深深地攫住了我的心。

《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之作。故事发生在东北地区一个偏僻农村,主人公是一群沉滞、懵懂、愚昧的,正经历着觉醒、抗争的农民。他们终年辛勤劳作,深受地主的剥削压迫,日子过的清贫又艰难。青纱帐中,发生着充满野性的爱情故事;寒星夜里,酝酿着隐带血腥的抗租风暴;一场瘟疫,乱坟场上死尸狼藉;几声枪响,日本鬼子铺天而来。十年阴阳交替,几多生死轮回。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人和动物一样进行着生与死的挣扎,这就是生死场。

起初看这篇小说,我是不太入迷的,因为这部作品不像我们常见的小说那样有连贯的情节,人物形象不够鲜明,矛盾冲突也不够集中,它具有散文式的风格,需要前后联系起来,才能慢慢地看懂。在语文教材中有《火烧云》、《祖父的园子》两篇萧红的文章,其文笔清新、流畅、自然,受到学生的喜欢,曾推荐学生读萧红的作品,自己却未读过,今天一读才知道,原来《生死场》是这样的萧杀,五年级的学生未必能够读的明白。

按照语文教师的思维规律,读一部作品主要从两个方面欣赏,一是从人文性(思想)的角度,二是从工具性(表达)的角度。按照这个思维,我可以这样分析这部作品。

先说思想性吧。这部作品传达的思想意义很丰富,单是从生死场这个意向说起,就有这么几个理解。什么是生死场?从大的方面讲,生死场指的是作品描写的那个偏僻的农村,再广泛一点是东北地区,是当时的中国,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生死场》出版于1935年12月,当时的农民先是受着地主的剥削压榨,小说中的地主加租,镰刀会抗租,被迫卖马还债等情节都反映了当时农民生存的艰难。9、18之后,东北三省沦陷,苦难的农民又遭受日军铁蹄的践踏,宣传王道的旗子来了,日军奸淫烧杀,把大肚子女人弄去破红枪会,把女人肚子割开,活鲜鲜的小孩从肚皮流出来。在这片土地上,人们面临着多么残酷的生死挣扎。从人性的角度看,生死场是生存的一个狭小空间,人们每日都在辛勤的劳作、奔波,但是依旧贫穷,受压迫,乃至被抢、被杀!女人想做尼姑,都不能!人们不得不卖掉赖以生存的马、养,不得不拿起刀枪去抗争!

作为女性作家,萧红尤其关注的是女性的灵魂状态,在那个年代女人真是太苦了!没有基本的权利,是男人的奴隶,男人喜欢女人,便可以占有她的身体,女人被占有,担惊受怕,为男人生孩子,还要忍受世人的羞辱!小说大段描写了女人生孩子的苦楚,只能在家里,生在柴堆里,木灰里,而且再剧烈的疼痛都只能忍着,不能出声,要是忍不住声了,男人就会动手打。金枝生的女儿竟被自己的父亲活活摔死了!月英是村里最漂亮的女人,下肢瘫痪以后,丈夫不管不问,任其自生自灭,尽管她苦苦哀求,仍不肯给她一口水喝。王婆因不满丈夫的懦弱,服毒自杀,人还没断气,差点被活埋。女人在这个世上经历着存在、孕育、疾病、死亡的种种苦楚。同时女人又是坚强的,王婆为丈夫找来枪,支持丈夫抗租、抗日,因为丈夫的妥协懦弱,一气之下竟然服毒自杀,看似柔弱的身躯底下竟隐藏着一颗坚定的勇敢的心。从这个角度看,生死场可以说是女人的身体和精神的场。

这篇小说,鲁迅为其作序,称赞其写出了生的坚硬,死的挣扎,启发了奴隶的心。胡风为其做后记,认为作品显示着中国的一份和全部,现在和未来,死亡与活路。我想,这部小说最鲜明的思想意义是表达了是国人的觉醒,在苦难里倔强的王婆站起来,忏悔过好良心的赵三也站起来,甚至只看得见自己的老山羊的谨慎胆小的二里半也站起来了,就连寡妇门也流着泪喊着是啊,千刀万剐也愿意!这些蚊子一样的愚夫愚妇们终于悲壮地站在了民族战争的底线前,蚊子似的为死而生的他们终于巨人似的为死而生了。(胡风语)

从文学性的角度来看,小说的叙述语言具有跳跃性,淡化情节,突出细节。人物的心理刻画十分细腻,如2832页,老马走进屠场一节,老马立刻响着鼻子!它的眼睛哭着一般,湿润而模糊,悲伤立刻掠过王婆的心孔深秋秃叶的树,为了惨厉的风变,脱去了灵魂般吹啸着景物描写很是传神,能够恰当的传达出人物的内心。有这样一个句子,李二审子喉咙变做细长的管道,使声音出来做出多角形,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声音怎么变成多角形?可能只看一遍,还不能细细体会文字表达的妙处。我读书的时候,有个习惯,总在自己认为精彩之处做个记号,有时间再回头看,希望自己体味的会更深刻些。

【篇九:萧红的《生死场》读后感】

《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这是一部浸透着凄凉的小说,当你怀着愉快的心情读这本小说时,读到最后,你的心情会变得非常的沉重。你容易置身于当时的环境背景。在深夜里读这本小说想笑,又觉着酸涩;想哭,又流不下眼泪。

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人一生中所必须经历的两件大事便是生与死,哭叫着生来,无声的死去。《生死场》便是一本呐喊生活,看透生死的书!我们都是人,无一例外是挣扎在生死场上的人,可有许多人根本不理解何为生,何为死,何为生死。

活着是生,溘然长逝是死,但却有一种生活如死水一般掀不起波澜,而也有一种死亡如初生的太阳一般蓬勃向上,是永生的,长存的!

【篇十:《生死场》读后感】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篇十一:生死场读后感】

生死场这个名字好土啊!生和死每个人都有权利说,每个人也都在经历。为什么书名要叫生死场呢!渐渐的喜欢上了这句话:在乡下,人和动物是一样的,忙着生,忙着死。

我会看这本书,纯粹是和这本书有缘吧。过年回家,怕路上无聊,就用手机下了几部电影。其中有一部电影就叫做黄金时代。汤唯主演的。我本不喜欢看这类电影,只是太无聊了。这部电影开头看了好几遍,每次都是看到一半看不下去了,又重新开始。有一次,终于把他看完了,感觉挺好,也喜欢上了萧红。喜欢这个名字,也喜欢这个人,更喜欢她洒脱不羁的性格。做自己喜欢的事,只想安静的写写东西。也听说了他的著作,生死场和呼兰河转。于是就想着过完年要去图书馆找来看看。

我来图书馆想着找呼兰河传看,生死场的名字我不喜欢,生死场给我的感觉是评论生死的,我就像,我的生死我自己做主,何必听你评论。书不难找,很快就找到了这本书。一本书收入了两部萧红的经典,生死场、呼兰河传。就这样我开始看生死场,看看在乡下,人和动物是怎样的忙着生,忙着死。

生死场大概的粗读了一遍,感觉开头有点难读,枯燥。慢慢的融入了其中。小说讲的是一个乡下的故事。也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小时候在田地里或许是快乐的,小时候每天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快乐的玩耍。就像文中的平儿和罗圈腿一样。直到文章看完,感觉自己一直是处于一种麻木的状态。感觉在乡下,人是那么的贱。平儿穿了他爹的大鞋出来玩,被王婆赤脚赶了回去。那是在寒冬,平儿冻伤了脚。还有小金枝被摔死。还有那个记不起名字的在床上等死,身上长虫的妇人。不经有想起那句话,在乡下,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

文章的最后讲到了,日本民族的侵略战争。村民们自发的组织起来反抗。可能是从小到大在电视上听到了太多的抗日口号了,文章上的描述对我也没有半点同情之心。感觉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日本人来了就应该死人,强奸什么的,日本人来了不干这些事就都白来了。可是,读完了。看了鲁迅写的后记,才猛地看到了,赵三的那句: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鬼,死也不当亡国奴。要让中国的国旗插在坟墓上。震撼到,一个混日子的等死的人也会从心底发出这样的呼声。这或许就是中华民族每个人深入骨髓中的中国魂吧。

人和动物一样,忙着生,忙着死。我现在是忙着生,还是忙着死!

【篇十二:《生死场》读后感】

1933年与萧军自费出版第一本作品合集《跋涉》。在鲁迅的帮助和支持下,1935年发表了成名作《生死场》(开始用笔名萧红),萤声文坛。1936年,为摆脱精神上的苦恼东渡日本,在东京写下了散文《孤独的生活》、长篇组诗《砂粒》等。l940年与端木效蕻良同抵香港,不久发表了中篇小说《马伯乐》和著名长篇小说《呼兰河传》。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了香港和九龙。重病的萧红,陷落在九龙。终于在最后这所临时医院里逝世。这时,她只有三十一岁。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投奔义勇军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了老山羊,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反抗官府,被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的妇女,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与人性的尊严。在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之所在。

《生死河》读后感


《生死河》读后感(一)

刚看完了蔡骏的生死河,先给一个赞字2020!关于申明:没错他是被杀的,被自己第二世的母亲何清影杀的。不过她是误杀的申明,她本来要杀的是路中岳,因为路中岳目睹了他杀死对自己不好的养父过程。他约路中岳但是路中岳没有到。而申明去魔女区是欧阳小枝约他去的。

路中岳:因为嫉妒联合贺年陷害申明,又与贺年分赃不均杀了贺年,后面还杀死了自己以前的情人,但是到最后却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杀死了。悲剧一个

马力:和申明很要好,但是因为被自己的数学老师给猥琐了,和老师猥琐时被阁楼上的柳曼看到了,于是毒死了柳曼,十年后再司望的帮助下杀死了数学老师。

欧阳小枝:被申明救过三次的女孩,为了报恩,想要用自己的第一次阻止申明杀人的想法,没有想到申明那天被杀了。结尾时舍生救了申明自己被炸死。

主要关系就这些。情节比较迷离,是从多个人的角度解说补充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动机,还是比较严谨的。


《生死河》读后感(二)

第一次读真正意义上的悬疑小说吧,一桩又一桩的杀人案,人物关系交错复杂,看起来还是有点吓人,不过也是欲罢不能。不知道这算不算校园文学,不过我猜有很多学生都会看这本书。蔡骏这个名字2020在以前的青春文学中应该也出现过。

上学的时候就有不少同学喜欢看青春文学,俊男靓女做封面的杂志,动漫风格十足的小说故事,我却不是很喜欢,也从来没看过。其实令我非常不解的是,为什么那些校园文学中动不动就要提到惊天动地的恋爱、受伤(心伤、身伤)、杀人、残疾、绝症、转学之类的,其实上学的主旋律还是学习呀。早恋的还是少数,我印象中的中学主要还是学习、友情、班集体和青春。

那么,为什么这些校园青春文学都如此轰轰烈烈呢?我觉得跟以下几点密不可分:

1、作者为在校年轻人的,很有可能是语文满分数学零分这种,明显只愿意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耕耘,觉得分数导向的学校生活单调无趣,幻想学校中产生各种波澜;

2、作者为年龄稍长的,不了解现在的学生是什么样的状态,把自己当年年轻时候,尤其是文革啊上山下乡之类的经历移植过来,分分合合的病与痛。

回到这本《生死河》本身,主人公真的是心机深重啊,尤其是整垮谷家那里,真的是商界奇才。书里没有过多描写主角的性格,但是能力的叙述很多,死了真可惜,真的是个人才

《为爱朗读》读后感


《为爱朗读》主要内容:女儿是父亲注定失去的珍宝,在她长大之前,如何好好参与她的人生?作为一个孤独的单亲父亲,他最大的财富是整整一个图书馆的书。他承诺每晚给女儿朗读经典,给予她超越寻常孩子的生命的丰富。长大后的女儿用文字记录了这段传奇的成长故事,将父女深情和对书的挚爱传递出去在中国,许多相依为命的故事,多是以孤儿寡母为对象,笔调也多是凄苦情深。一般来说,都是母亲很坚韧、儿子很勤奋,最后终于拨开云雾见月明,儿子出息了、母亲安心了,双双扬眉又吐气。而这本书,对于上述情形,完全是一个颠覆。主角不是母子而是父女,笔调也不是凄苦情深而是温馨有爱。或许,这种现象也体现了中外教育理念的一种差别。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用不间断的3218天了创造了一个阅读奇迹连胜计划。父亲每晚为女儿朗读经典,女儿依偎在父亲身边静静倾听诚如封面推荐那样,父亲用朗读打败时间,成就女儿生命的丰富;女儿用倾听放慢成长,驱赶父亲注定的孤独。他们用这种独特的方式传递情感和心意,相互支撑相互扶持。这本《为爱朗读》就是女儿回首与父亲的连胜计划,写下的许多记忆的片断:有脆弱的时候;有特殊的日子;有分享的时刻;有人生中的第一次开心与不开心,好办与不好办的任何事情,他们都可以通过他们独特的方式阅读从容应对。除了温馨感人的阅读故事之外,父女两人相处的方式和态度更让人启发、发人深省。眼下的社会,离异和单亲的家庭明显增多,与传统的三口幸福之家相比,这些家庭在很多人眼里是不太幸福的。其实,有时真让人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定是三口之家才会幸福呢?!当然,三口之家是一种人伦的常规模式,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常规模式为前提,就不能有幸福的家庭生活了吗?母子、父女就不能温馨快乐地生活吗?对于这样的问题,可能很多人的答案是否定的。
然而,作者父女的阅读故事给了我们新的启示。我想,这本书将会成为一种经典和标志,它所传递的愉悦信息或许可以让更多的单亲和离异家庭能够放心释怀地追求轻松快乐的家庭生活,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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