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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空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互联网

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学生作文10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学生作文10篇,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250字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私家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250字]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

今天放暑假啦,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读完啦,那里的一个个生动的探案故事仿佛还历历在目,我佩服福尔摩斯的英勇机智、博学多才。我现在就带大家进入到这一趟刺激的旅程吧!

案例一:《血字的研究》 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与华生初识,接下来的故事就由华生站在他的角度上来告诉我们。 刚开始见到的福尔摩斯特别萎靡不振,因为他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而且喜欢具有挑战性的案子,这时有一个案件发生了,这是令警方非常棘手的案子,特白厄斯 葛莱斯警官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在位于布瑞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看到该处有灯光,因这里平常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装有名片,上面写着有伊瑙克 J。 锥伯,美国俄玄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祥。案发现场既无打斗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证明死亡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棘手。希望您在十二点之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迎,在接到回示之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在临,亦务必尽告详情,若不吝赐教,我将不胜感激。

当他接到这封信时特别兴奋,就如一批几天没吃饭的狼见到猎物时的心情,我们立刻赶到案发现场,不一会儿,他就找到证据,抓住了犯人。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问他,于是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讲了一个关于犯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他讲的起初我不信,但是后来把这个故事告诉犯人,奇的是犯人居然一脸不相信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告诉他: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侦探!这时换我惊讶了。我一定要把这件事记录下来,这将是我目前经历过最离奇的案件了。

这个故事读完,还有更多的故事,福尔摩斯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想更深一层的了解福尔摩斯就去看书吧。说不定还有更多的发现!

《福尔摩斯》读后感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

昨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恐怖的带子》,故事里讲的是一个叫海伦的小姐向福尔摩斯那里发出了电报,因为前不久她姐姐认识了一个海军少校,并答应了他的求婚,然后没几天就神秘死亡了。在姐姐临死前,姐姐曾经说过听到过有人吹口哨,并说了一句让人不明白的话:一条带子!带点的。最近海伦也答应了一位小伙子的求婚,心想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不太喜欢的家了,但她的继父又让她睡在那个死亡房间里,因为她一直想查清姐姐为什么会神秘死亡,但又怕自己也会跟姐姐有一样的下场,所以才给福尔摩斯发去了电报。

福尔摩斯在海伦继父不在家的时候去了海伦的家,这个房子有三间卧室、一间客厅,左边的卧室是海伦的,中间的是姐姐茱莉亚的,右边的是继父的。福尔摩斯去了继父的卧室,看见里面有一把椅子、一个保险柜,保险柜上面是一个盛了牛奶的碟子,还有一张床,床头上挂着一根鞭子。尤其引起注意的是在继父和姐姐的房间墙壁上有一个通气孔,通气孔里有一条绳子。

看完房间后,福尔摩斯对海伦说:等你继父回来后,你一定要装成头疼的样子回到房间,等到你继父睡觉了,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间,然后给我们亮个灯,这灯是信号,记住一定要听到他就寝的声音后在亮灯。

半夜11点左右,福尔摩斯看到了海伦小姐的信号灯,便准备了一根藤鞭,一盒火柴和一根蜡烛,然后从窗子爬进了死亡房间,过了一会,福尔摩斯听到了海伦所说的哨子声,便一跃而,用鞭子抽打那根绳子,等到隔壁传来一阵毛骨悚然的喊叫声后,福尔摩斯和华生、海伦进了她继父的房间,发现继父已经死在那里,身上有一条毒蛇。

海伦看到这一切全明白了,原来继父吹口哨是把毒蛇赶到姐姐那里,姐姐就是被毒蛇咬死的,那条毒蛇就是姐姐所说的一条带点的带子。这次因为福尔摩斯敲打绳子,所以毒蛇没有办法过来,然后就把继父咬死了。

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和他的智慧才帮助他破了很多的案子,所以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用智慧的头脑来谱写曲子,把我钢琴家的梦想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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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株待兔》优秀学生读后感10篇


《守株待兔》告诉我们做人要脚踏实地,踏踏实实的,不能像这农夫一样,总想着不劳而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守株待兔》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守株待兔》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成语故事《守株待兔》,故事讲的是一个宋国人到地里除草,在一棵大树下休息,一只野兔飞奔出来撞在树上,死了。宋国人毫不费力的就捡到了一只野兔。于是,宋国人天天守在树下希望能再捡到野兔,最后田地都荒芜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任何事不能怀有侥幸心理,要积极主动,不能总希望有意外收获。

守株待兔读后感

《守株待兔》这个故事大家很熟悉吧,可重新读起来还是觉得很有意思。

故事中的农民因为偶尔一次捡到一只碰在树桩上被撞死的兔子。就扔下锄头整天呆在树旁等兔子来撞死。结果兔子没等到,庄稼也枯死了。

每次读这个故事都感觉十分好笑,眼前会出现这个可怜巴巴的人。总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呢?妈妈总会说会说:他不是傻而是懒。其实我也很清楚,这个人就是我们老师经常说的想不劳而获的人。他是存在侥幸心理,只想天上能掉下一个大馅饼。

我有时也会有这种思想。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捡树叶,准备做叶贴花。我出去一看门口没有,就想:反正叶子会被风吹下来的,等等再捡。可是等了一个小时也没有几片叶子掉下来。后来还是到小区外面捡了一些。当时我想不付出是不会有收获的。

每当读到这个故事,就会想到我也曾犯过这样的错误,只不过我马上改正了。生活中,你可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了呀!

守株待兔读后感

闲来无事,在家里的书架里也找不到什么好书就翻开成语故事看了很久没有读过的《成语故事》读了《守株待兔》。

这个故事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正在田里翻土。突然,他看见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里慌慌张张地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墩子上,便倒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农民走过去一看:兔子死了。因为它奔跑的速度太快,把脖子都撞折了。农民高兴极了,他一点力气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心想;要是天天都能捡到野兔,日子就好过了。从此,他再也不肯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墩子跟前,等待着第二只、第三只野兔自己撞到这树墩子上来。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啊。农民当然没有再捡到撞死的野兔,而他的田地却荒芜了。

在生活中,我体会到了不能贪图小便宜,不能妄想着不劳而获,贪图小便宜而失了大局,要通过努力而自己获得成功 从而在成功中获得经验,从而获得成功,这才是真正的成功。

读《守株待兔》有感

读了《守株待兔》这篇故事后,让我感觉到这个人真的很愚蠢。

这篇故事写的是宋国有个老农夫,一天,他在地里锄草。天气十分炎热,农夫汗如泉,正当他忙的热火朝天时,突然地里一阵响动,窜出一只兔子,农夫放下锄头便追,就在这时他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兔子撞在一棵大树下以后,一动不动的。农夫捡到这只撞死的兔子以后,喜出望外,扛着锄头拎着兔子高兴的回家了。

第二天,农夫怀着高兴而激动的心情来到大树下等着兔子再次撞死在树上,就这样一天又一天过去了,他每天都这样等着,禾苗被荒草吞掉了,整个夏天过去了,兔子一直没有再来。所以秋天来临以后,农夫不仅没有捡到撞死的兔子,庄稼颗粒未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次偶然的不劳而获,农夫错把偶然当成必然,成天守株待兔,结果一事无成。

守株待兔读后感

今天我津津有味的读完了《守株待兔》的这个故事。故事是说,古时候有一个农夫,正在田里辛勤的耕种 ,突然一只兔子没头没脑的冲过来,一头撞在了树桩上撞死了。这个农夫毫不费力的捡到了一只兔子,非常高兴心想天天都能捡到兔子,以后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于是他不下地干活了,每天都守着那个树桩,可是再也没有兔子跑过来,农田也因为好久没人耕种都荒芜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双手,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奋斗,而不能像那个农夫那样,想着不劳而获。要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成功都是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换来得!

守株待兔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故事。

主要是讲了:从前有一个农夫他在地里干活的时候,看到有一只野兔狂奔过来,一头撞在树桩上死了,于是农夫没费什么力气就捡到了一只野兔,高高兴兴的回家了。第二天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农夫,农夫到那个梳妆旁边休息。他还想着昨天的那顿兔肉。他想:如果每天都有野兔送上没来那该有多好。于是,她就每天都在树桩边等野兔送上们来,等了几月也没有等来。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人要脚踏实地,踏踏实实的,不能像这个农夫一样,总想着不劳而获。

读《守株待兔》有感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事故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在地里干活,看见一只兔子撞死在一个树桩上,他毫不费力就得到一只又肥又壮的兔子,从此他再也不去辛辛苦苦地耕作了,整天守在树桩旁边,希望再次捡到撞死的兔子,可直到田里的庄稼渐渐荒芜,也没见第二只兔子。

读了这个成语故事,我知道不劳而获只是侥幸的,这样的人终将一无所获。同学们偶尔一次取得了好成绩,就开始上课不专门听讲,课后不认真复习,不认真完成作业,光想着玩,和这个农夫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只有努力学习,认真做事,才能有更好的收获。

守株待兔读后感

几个月前,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做《守株待兔》,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农夫。有一天,他在地里锄地时,看见一只兔子撞死在树桩上,农夫便把兔子带回家,吃了一顿兔子肉。从此,他便不再劳动,每天都在树桩旁等兔子,最后,他的田地长满杂草,他也饿死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觉得生活中有许多人也跟农夫一样,因为一次的幸运,而不再努力,只是每天都在等待幸运重新降临在他的头上,总幻想天上会掉馅饼。

其实,我也做过这样的事。有一次,学校考试,我考了个好成绩。从那以后,我便不再努力,而是整天对自己说:不用努力也行,反正也能考个好成绩。可是,当再次考试时,我却考得非常不理想。老师批评了我,回家时,妈妈也大吵了我一顿,并罚我一星期不准看电视。我以后一定要努力,不再幻想不劳而获了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很多,我明白了:做事应该努力,不要幻想能不劳而获,天上不会掉馅饼。我还想对那些和故事中农夫一样的人说: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

《守株待兔》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寓言,里面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古时侯,有一个农夫到地里干活。忽然,一只兔子从树林里跑出来,一下子撞到一棵大树上撞死了。农夫很是欢喜,忙走过去吧兔子拾起来,从此那个农夫不在种地,整天等着另一只兔子撞树干。

结果,他不但没有得到兔子,就自己的那块地也干裂了,什么也没得到。

我读完这个故事,不禁捧腹大笑这个农夫是个傻帽,他意外捡回一只兔子,就不干活了,他也不认真想想,也许那只兔子是瞎眼的,或是被人追赶,只顾逃跑,才撞到树上的,哪天天有这种事的?这是多么愚蠢啊?

联想我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课后不认真复习,写作业也不好好写,不也和农夫一样吗?不付出辛劳,就没有收获。

多一份辛劳,多一份收获这句话说的不错啊!我决心努力学习,掌握本领,抛弃不劳而获的心理。

《守株待兔》读后感

上星期,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则寓言故事,里面的内容是一个种田人,有一天他在干活时,发现一只野兔从树林里窜出来,撞到树桩上死了,种田人白捡了一只兔子,后来种田人天天坐在树旁等,最后他的庄稼全完了,也没等到兔子。

小朋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才能有所收获,否则将一无所获,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爱劳动的人。

《城南旧事》优秀学生读后感作文10篇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林海音,她写的这本书获得了许多奖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南旧事》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城南旧事》读后感 酒小雅

今天,我们买了一本,《城南旧事》,就这样,我才真正体会到童年的真谛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历经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个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这本书里有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家都宋妈,不理小孩的德先叔,椿树胡洞的秀贞和井边的小伴侣 直到最后,小英子的爸爸死了,她才发现自己早已离童年远去

读了这本书,我才体会到童年的真谛。回头想想,每个人都是小英子,记得有一次,我五岁时,看见妈妈在给鱼缸中的小鱼换水,我想:小鱼每天都只喝水,多无味呀,于是,趁妈妈午休,我偷偷拿着家里的果汁倒入鱼缸,于是我也去睡了,啊! 刚有睡意,就被妈妈的尖叫声吵醒,小鱼竟然死了 ! 我也很惊讶,妈妈问我为什么把水换成饮料,于是我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只见她捧腹大笑

童年就像一艘小船,承载着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城南旧事》读后感 王亭亭

读完《城南旧事》,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林海音从五岁到十三岁的童年故事。

英子五岁时,结识了所谓的疯子秀贞和妞儿,她发现秀贞并不是疯子,只是因为丢失了孩子,失去了丈夫,心里有极大的痛苦无法与人沟通而感到难过,从此一蹶不振,被人称为疯子。妞儿是一个得不到温暖的孤儿,后父后母对她很不好,经常把她打得皮开肉绽,最终,细心的英子发现妞儿脖子上的胎记很像秀贞所描述的,于是怀疑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果然如此,历经磨难的母女终于团聚了,秀贞带着女儿踏上了寻夫之路。

妞儿离开了英子。渐渐地,英子上学了,在英子眼里,人太多,很难分清好人和坏人 ,英子和一个小偷的接触中,知道小偷是因为供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去偷东西,结果,还是被警察抓住了,看到这儿,我也和英子有同感,不仅不恨这个小偷,反而很同情他。

过了几年,兰姨娘被丈夫赶出家门后,住在英子家里,爸爸对兰姨娘产生了好感,却被头脑聪明的小英子发现了,于是英子制造了好多机会,把兰姨娘和逃难的德先书搓成一对儿。

可怜的保姆宋妈为养家糊口,抛下自己的孩子,忠心耿耿的照顾英子一家,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被她的丈夫用去赌博,并且还把自己的女儿卖掉,还死了儿子,两个孩子都离她而去,宋妈是多么伤心呀,我真痛恨她的丈夫,太没良心了。在英子十三岁那年,爸爸因为得重病死了,妈妈的负担就加重了,英子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她逐渐担任起了很多父亲的责任。

每个人的童年都只有一次,过去了就不会在回来了,看着这淡淡的文字,每一个故事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家林海音将儿时的记忆写得如此细腻详细,也唤醒了我太多的童年的往事。

《城南旧事》读后感

这两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 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这本书讲述了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英子结交了几个朋友: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二个好朋友,第一个是妞儿,英子非常同情疯女人秀贞,就帮她寻找和自己失散已久的小桂子,后来发现妞儿就是所谓的小桂子,因为小桂子脖子后面有一块胎记,而妞儿也有一块一模一样的胎记,后来她们母女相认了,于是,妞儿和秀贞一起去寻找妞儿的爸爸,但不幸惨死在火车的车轮下。这件事以后,小英子一家要搬家了,搬到了新帘子胡同,新帘子胡同的地形像一把汤匙,她们家就住在靠近汤匙底儿上,正是喝汤时碰到嘴唇的地方。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这本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画面。

在文中,我觉得有一处的比喻句用得非常之好:对面的天色也像泼了墨一样的黑上来,浓云跟着大雷,就像一对的黑色的恶魔大踏步从天边压下来。这更加体现出了当时的天气有多么恶劣,就像自身处在这个环境里。

在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们不再是孩子》散散落落,奄奄一息的花暗示爸爸病重即将离开。这些话暗示了他的病很重,但他依然鼓励作者英子要坚强、坚持,困难一定会度过的!并且告诉英子,她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我们也拥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光辉的童年,关键是你怎么去珍惜。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城南旧事》读后感 崔玥

这部电影出自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讲得是在北京一条胡同内发生的趣闻异事,里面的主角是小英子,她是个大胆、勇敢、活泼可爱、纯真善良的小姑娘。

小英子这种天真活泼的性格邻里相亲的都很喜欢她,就连邻居的那个疯女人也不例外,其实她也不是真疯,只是有一种思念病,她的丈夫被抓走了,女儿也不见了,她便见一个人就对那人说些什么,所以人们以为她发疯了。这听疯女人说她女儿丢失了,并且脖子上有一块紫青,是她的爸爸打的。后来小英子发现了那个女孩儿把她交给了疯女人。疯女人带女孩上了火车去找她们的亲人。没过几天,小英子上学了,在校门口的家长接接送送,那条街好不热闹,小英子听说闹鬼了,家里的钢盆、筷子、瓷碗都没有了,好像是疯女人家对面的草丛里,小英子进去了,第一次发现了那些人们丢失的东西,第二次发现了一个人,那个人为了弟弟,没钱养活弟弟上学,才想出了个方法,小英子喜欢上了一个小铜人,那个人就把小铜人送给了小英子,被民警发现后抓住了那个人是个小偷。小英子家里那个奶妈得知自己的丈夫卖掉了姑娘,儿子被淹死了,她的奶妈过于伤心,不久就离开了他们,后来小英子的爸爸得病去世,他们一家也从这条胡同搬走了,小英子的童年回忆也结束了。

这个故事体现了旧社会的贫苦,人们就像活在黑暗的社会里一样,迫不得已的去做一些事情,社会的不平等造成了形形色色的人。我们现在生在了新社会是多么幸福,我们应该去珍惜生活。

《城南旧事》读后感

今天,我们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读一本书《城南旧事》,并且看一看《城南旧事》这部电影,我借上了书,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随后,我又从电脑上观看这部发生在二十年代的电影。

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一家人,从台湾移居到北京,住在了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她的第一个朋友就是安惠馆门口的女疯子秀贞,秀贞曾与一位大学生暗中恋爱,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至今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身世与小桂子很像,母女俩相认后,去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人迁居新市子胡同。英子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帮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不久英子捡到十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英子九岁那年,得知了宋妈的丈夫力度林家,宋妈的儿子掉进河里淹死了,她也被丈夫卖给别人了,宋妈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告别了童年。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当她发现大人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而不是她所能理解的,有的人生活在多姿多彩的世界,而有的人则生活在贫苦的黑暗旧社会里,默默地承受着苦劳与悲哀。

看完了《城南旧事》使我更加的了解第一课文章,和作者对童年地期望与理解。今后我也要好好的珍惜自己地童年,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城南旧事》读后感 杨杰

《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 转长篇小说,以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是林海的代表作。它写二十世纪,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馨和气的一家。它用主角英子稚气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翻出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 ,将 包含了多层次的情绪,以一种自然的 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好奇。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重病染身而终眠地下的 父亲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疯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 似乎还在在,却又都一一悄然而去。

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百思不得其解不得其解。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怀念。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 一幅场景 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

那样 ,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 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城南旧事》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的经典小说。这本书仿佛让我通过英子童稚的大眼睛,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城南旧事》这本书是由五个短篇小说组成的,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惠安馆这一小节了。

惠安馆讲的是英子在城南的时候和一些小伙伴的故事。和秀贞玩过家家,和妞儿一块玩小娃娃。那些欢声笑语是可以让人忘记一切忧愁的,是可以从心底使整个身心愉快的。和小伙伴有一些摩擦,转眼之间就和好。所以我喜欢惠安馆这一小节。

读完这一小节,我感到深深的内疚。因为我们楼下的孩子都不能坦诚相待,对对方都有所隐瞒,不能像英子一样坦诚对待朋友。所以我以后要像英子那样坦诚对单朋友。

《城南旧事》读后感

从书桌上拿起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来阅读,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著名的作家林海音,她写的这本书获得了许多奖项。这时,我想起了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部小说讲的是童年的林海音在北京经历的一些故事。原来她这样伟大的人物小时候也是很淘气的。读完这本书已经是下午了,我掩卷沉思。我觉得他们那时的生活是朴素的,心灵是纯洁的,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儿童应有的童心。我想回到过去,体验下他们的生活。现在的我们被高科技所包围,痴迷电脑游戏、游戏机等。报纸上不是经常登学生痴迷于网络游戏,整夜不回家,并且还偷父母的钱去网吧吗?科学是一把双刃剑,现在已经提高了重视,并倡导我们远离网络游戏,多参与有意义的活动。林海音那时玩的不是电脑、游戏机,而是可以荡涤我们心中尘埃的室外活动,让我们找到真正的快乐,找到失去了久久的童心,和同龄人走得更近一些。

这时,我不得不又想起妈妈说的小时候:每天放学后,拿起自己制造的小鱼网钓鱼,哈,一条大鱼上钩了!把它捞上来一看,哇!好大呀!呵呵,再把它放回去,这样多不好玩呀,我要下水捞鱼,扑通!跳进水里,捞捞捞,哈!一条大鱼!放掉,恩,时间不早了,回家喽!这就是妈妈说的小时候,想想我们每天都可以接触高科技,这是多幸福呀!珍惜现在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

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后,深深地喜欢上了它。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原籍台湾省苗栗县。

这本书里面刻画的人物形象很生动。如小英子的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宋妈的坚强、倔强。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也很吸引人。让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帮疯子秀贞找她女儿的事了。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恋爱,后来那个大学生被警察抓走了,他们的女儿小桂子也被家人扔到了城根底下,生死不明。英子非常同情她。英子知道小伙伴儿妞儿跟小桂子的身世几乎一模一样,又发现了背后有跟秀贞说的一样的胎记,急忙带妞儿去见秀贞,失散多年的母女相认后,立刻带妞去找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下。英子因为这件事非常伤心。后来英子一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又发生了一件事,英子在附近的草地上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发现,英子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很伤心。

这就是《城南旧事》,我喜欢它。

读了《城南旧事》有感150字

在开学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看了一本必读的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这本主要讲了作者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些事。儿时的作者林海音(别名林含英)是那么淘气,那么天真,那么善良,那么爱学习,那么爱不懂就问。我从林海音身上学到了:要不懂就问。

有一次,我在电脑里看到了有一个人放了一把火把森林的树烧了一大片。我就问爸爸:什么不怕火烧?爸爸说:水和火两个你猜谁厉害?火错,水火不相容。有一次我拿一盆水去浇烧水的火,爸爸立刻过来问我干嘛。我说:看看水厉害还是火历害?爸爸听了哈哈大笑。

读了《城南旧事》我懂得了不懂就要问。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优秀作文参考10篇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优秀作文参考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一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二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三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四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五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六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七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八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九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范文十

在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名侦探柯南》,于是就立志要当一名侦探。因此,在我自己可以读书后所看的第一套书就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从此;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这本书是由柯南道尔所著。主要讲述了一位出色的私人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敏锐的观察力及合理的推理分析能力,使他成了一名出色的侦探。上到国王,下到平民,他对来访的客人虽然都热情招待,但他只肯破那些稀奇古怪、扑朔迷离的悬案,比如红毛人、猴小偷等。

我喜欢这本书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柯南道尔奇特的写作手法,和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公仪休拒收礼物》的类似,文章中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的描写,仿佛把读者带入到了案发现场,具有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作者并且在书中为自己设了一个角色忙碌的医生华生,这是一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非常有力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这说来也怪,自从我看过了柯南道尔的书之后,就仿佛中了魔一样,自己好像也变成了一位小侦探,遇到任何的事情都会认真的去思考,去推断事情发生的过程,这难道就是传说中那本拥有魔力的书吗?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收益相当的大,从这本书中我突然明白了做任何事情不能钻牛角尖,要对周围的环境、事物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换不同的角度想想,事情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犟龟》优秀学生读后感10篇


《犟龟》告诉我们,一旦目标确定,就执着,勇敢,乐观地向着目标一步一步地迈进,就会遇到最盛大,最美好的人生庆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犟龟》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犟龟》读后感

《犟龟》讲的是一只小乌龟陶陶,为了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从他的小山洞里出发,虽然他爬的很慢,路上遇到蜘蛛发发、蜗牛师师、壁虎刺刺、乌鸦智者阿嚏,他们或者劝说他不要去,或者嘲笑他,但是他坚持一步一步走下去,终于到达目的地,并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

今后我要象乌龟陶陶一样,只要树立目标,无论遇到任何困难与阻碍,都要坚持信念不放弃,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

《犟龟》读后感

前天我读了《犟龟》,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只乌龟叫陶陶,它要去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

在这当中蜘蛛发发、蜗牛师师、壁虎茨茨、乌鸦当中的智者阿嚏,都劝陶陶不要去参加婚礼。可陶陶没有听它们的话,最终它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在故事的最后,著名儿童哲学家梅子涵说了四段话,其中我只记住了一句:上了路就天天走,总会遇见隆重的庆典。

《犟龟》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犟龟》,主要讲的是:乌龟陶陶要赶去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她碰见了蜘蛛发发、蜗牛、壁虎次次,和乌鸦,他们都劝陶陶不要去了,但是陶陶坚持要上路。她日夜不停地赶路,不管是下着蒙蒙细雨,还是出太阳。她走呀走呀,不停劲儿的爬,她想:只要一心一意,一定能到达地方。可是,谁知是二十九世的婚礼,但是她很高兴。因为狮王二十八世死了,所以是二十九世了。

我们要学习乌龟陶陶的坚持不懈的精神。

《犟龟》读后感

我们班上一星期借了一本书名叫《犟龟》,《犟龟》中一共有十一个小故事,这十一个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犟龟》和《奥菲丽娅的影子剧院》,《犟龟》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叫陶陶的小乌龟,它很倔强,意志坚定,为了赶上狮王二十八世纪的 婚礼而坚持不懈地 向前爬行,不听任何劝告,最后终于到达了狮王的婚礼,《奥菲丽娅的影子剧院》 主要讲的是: 奥菲丽娅遇到了许多影子并收留了它们,还有一个比那些影子都大,叫死神,它把 奥菲丽娅团团围住了, 奥菲丽娅收留的影子带她来到了天堂大门。

这本书真好看啊!

《犟龟》读后感

小时候我读过《犟龟》这本书,有很多感想,正好老师又推荐我们阅读,所以想与大家分享一下。

这书是绘本,不厚,只有二三十来页的样子,字也不多,但配图很精美,给人一种幼稚的感觉。但我觉得图文是配对的,图可以使读者体会得更深,让人身临其境;文可以让读者明白事件情况,使人一目了然。

这本书的题目开门见山,这本书的主人公茜茜的确是一只乌龟,也的确很犟,她不远千里去参加狮王的婚礼,她走到一半,才发现自己走反了,便回去继续走,最终赶上了婚礼,当然,这次的婚礼是下一代狮王的婚礼。她路上碰到了很多动物:蜗牛、蚯蚓、蜘蛛、乌鸦他们都嘲笑茜茜,但茜茜坚定不移地走完了全程。其实细细品味,题目还是有些不恰当的。

茜茜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当然,我们要学习的不是她的固执己见、倔强,而是她坚定不移的意志。

你们有兴趣的可以买来看看,作者是(德)米切尔。恩德。

《犟龟》读后感

妈妈给我讲了《犟龟》的故事,在他津津有味地叙述中,我也体会到了坚持的快乐。在陶陶身上,我听到的是迸发出的是一股惊人的力量,是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精神,那就是执着。树立一个信念,建立一个理想并不难,难的是那实现理想过程中的执着。

众所周知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这句话人人都会说,而很多时候往往只是口头上一笑而过,碰到小挫折,也许还会坚持克服,但如果遇到大困难,或许就会缄口不言,退避三舍了。不说别人,就是自己其实也有这样的缺点,更不用说孩子,我们缺乏的就是像陶陶这样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都需要学习做这只犟龟坚定执著,勇敢自信。就像一首歌中唱道的: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让我们学习小龟的犟,在人生的路上做一个倔强的前行者。

《犟龟》读后感

我读了《犟龟》这本故事书,它讲的是:有一只普通的乌龟,他住在一棵枯树下,有一天一只鸽子与另一只鸽子谈论狮王二十八世要举行婚礼了,将邀请所有的动物参加。

乌龟听了,它决定也要去。在路上它遇见了蜘蛛、蜗牛、壁虎、乌鸦,它们有的嘲笑说:看你的腿多短,还想去参加婚礼?有的说:路太远,去,已经来不及了。犟龟说:我的决定是不可以改变的。犟龟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它虽然没看到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但却意外的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盛大的婚礼。

使我明白了,做事情只要像犟龟那样,一旦目标确定,就执着,勇敢,乐观地向着目标一步一步地迈进,就会遇到最盛大,最美好的人生庆典。

《犟龟》读后感

今天,红红的太阳火辣辣的照耀着大地,窗外的大树和小花小草被太阳烤的低下了头。

我懒洋洋的拿起了书,坐在窗边。这本书讲的是:乌龟要去参加狮子王的婚礼,但是婚礼离小乌龟家很远,小乌龟就出发了。在路上有许多小动物多次阻拦小乌龟去参加狮子王的婚礼,但是小乌龟更加坚持要去参加狮子王的婚礼,经过千辛万苦小乌龟终于来到了狮子王的婚礼上,狮子王和其它动物们都非常敬佩他。

这本书里的只是很多,也让我学会了坚持!

《犟龟》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书上面的故事, 那个故事书叫犟龟,故事叫布头娃娃。那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个布头娃娃,它的主人是一个小男孩,布头娃娃最认真对待的事就是嘻嘻哈哈地笑,那么,什么是它的职业呢?开玩笑逗乐!都谁呢?小男孩。一天,小男孩不要布头娃娃了,布头娃娃很伤心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自己的玩具有时比不上别人的玩具,但我们还要珍惜它。

《犟龟》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犟龟》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读了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第一篇《犟龟》。

这篇故事讲了:陶陶是个倔强的小乌龟。狮王二十八世要举行婚礼了!它邀请了所有动物参加他的婚礼,当然,也包括陶陶,因为陶陶走得慢,被路人劝告和质疑,但是陶陶不接受劝告,不接受质疑,继续赶路,最终,陶陶终于赶上了狮王的婚礼。

我们要想陶陶一样,不管自己看起来多么弱小,只要有信心,坚信自己一定能行,就可以成功!

《史记故事》优秀学生读后感10篇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大约三千年间的中国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史记故事》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史记故事》读后感

读了《史记故事》我知道了许多历史故事。

其中有一章是《太公望渭水垂钓》有一个叫吕尚的人一生贫困,晚年时想去辅佐周文王,但是没有人举荐他,于是他新灰意冷在河边钓鱼,他三天三夜没钓到一条鱼,后来一位老人告诉他:莫性急!钓鱼的线要细些,用的鱼食要香些,甩钩要轻些。

吕尚按照老人的指点,果然有效。

后来被周文王重用 ,为周文王献奇谋妙计,后来又辅佐周武王和周成王,使齐国更强大。

史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史记》。这里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这三千余年间多的历史。我想看看我们国家的历史是怎样的,于是就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分为5篇,分别是:帝王篇、诸侯篇、文臣武将篇、布衣文人篇、少数民族篇,我印象最深的是帝王篇。

帝王篇里《尧舜禅让》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故事,我给你讲讲吧!五帝中的帝喾有两个儿子,挚和放勋。帝喾死后,吧皇位传给了挚,挚在主政期间没有什么所为。挚死后,放勋继承了皇位,这就是尧帝。尧帝虽然出身富贵,但是他不像别的富家子弟那样有很多毛病,他把国家理治的很好。尧帝选择继承人的时候,没有传给儿子丹朱,而是传给了舜。尧不是不想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丹朱实在不成材。尧帝为了陶冶他的性情,发明了一种智力游戏围棋,传授给他,希望他能修身养性。但丹朱还是原来的丹朱,没有变,围棋却流传了下来。话说回来,这个舜到底是什么人呢?舜的年少经历既复杂又悲惨。但他一直为人好,非常孝顺。大臣们推荐尧的儿子丹朱为皇上,尧帝说:丹朱虽是我的儿子,但是他性格恶劣,我不会给他机会的。其他的,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是有品的才能,都可以推荐!大臣们推荐舜,但是尧帝还有点犹豫,就亲自验证了一下。经过重重考验,舜的做法让尧赞不绝口。封为部落首领,就是舜帝。舜从此代替尧帝。舜大胆的任用贤才治理国家,整个民族变的兴旺发达,后来,舜仿效尧帝,没有把皇位给自己的儿子商钧,让给了具有美德的禹。禹死后,他的儿子启继承了皇位,建立了夏朝,禅让制度从此消亡了。

《史记》中还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大家一定要去看看,多了解一下中国的历史!

史记读后感

历史是一面镜子,观照祖国璀璨的古代文明,学好历史,擦亮智慧的眼睛,我们永远不迷蒙。今年暑假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全面而系统地记叙了我国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的发展历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它塑造了大量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有荒淫残暴的商纣王,有礼贤下士的齐桓公,有大义灭亲的陈桓公,有卧薪尝胆的勾践,有机智勇敢的甘罗,有公正无私的石奢,有奉公守法的公仪休都有十分深刻教育意义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久久沉浸在精彩的故事情节中。

《史记》作者司马迁为写此书经受的磨难同样也打动了我。司马迁曾经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催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的打击。开头他简直感到痛不欲生,然而,当他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使命犹在,他不能轻易毁灭自己的生命,多少个寒暑过去了,司马迁殚精竭虑,耗尽心血,终于完成了《史记》这部内容浩繁的巨着。

从司马迁写《史记》中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付出艰苦的。

《史记故事》读后感 史仙鹤

读名著不是简单地读故事,而是读历史、读文化。

寒假里,我读了《史记故事》我就来介绍一下作者吧!

司马迁,前145或前87?字子长,西汉夏阳人,中国伟大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

李广是陇西郡成纪人。汉孝文帝十四年匈奴入侵,李广参军抵御匈奴。他擅长骑射,被封为汉中朗。

汉景帝初年,李广任陇西都尉,后来升为骑郎将。公元前140年,汉景帝去世,汉武帝登基,李广因为羞耻拔剑自刎,那时才60多岁。

这本书我明白了他规模宏大、体制完备、涉及哲学;政治、经济、文学、美学、天文、地理、医学及占卜。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向大禹、李广等名人学习,也要精忠报国。

《史记故事》读后感

我现在在看《史记故事》,它是司马迁写的,《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记载了中华民族从炎黄时期到汉武帝时期大约三千年间的中国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也是我国历史学和文学史上的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著作。

在里面有一个吕后乱朝,讲的是吕后在朝中故作非为。吕后是刘邦的妻子,虞姬是刘邦后来的妻子,吕后为了报复虞姬,派人砍断虞姬的双手双脚,挖去她的眼珠,熏聋她的耳朵,还给她灌下哑药,让她住在猪圈里,把她称为人猪。吕后的儿子孝惠帝知道了,派人对吕后说:这种事情哪里是人做出来的?而我竟然是你的儿子!从此我再也无法亲理朝政了。

吕后实在是太残忍了,做人一定要善良。

《史记》的读后感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著名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史记》的读后感

我很早就想了解我国的历史,于是,这个寒假我买来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吸引着我,让我迫不及待的就翻开了它。

第一篇就是五帝的故事,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知道我们的祖先炎帝和皇帝都为华夏文明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直到今天,海内外的华人都以自己是炎黄子孙儿骄傲。

炎帝为了帮助人们获得更多的食物,就上山去尝遍所有的植物,书上说这就是神农尝百草。他发现有的可以食用,有的甚至可以之治病。最后,他尝到一种断肠草的绿叶黄花植物,这种植物有剧毒,无药可救,他不幸去世了。我好佩服炎帝,他为了帮助别人牺牲了自己,我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这本书上说皇帝本姓孙,后来又改姓姬,名叫轩辕。轩辕被人们推选为太子,号称皇帝,皇帝执政后,仍然不忘天下百姓,帮助百姓解决各种困难。我从这里知道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史记》这本书里有许多意想不到故事,我推荐大家读一读。

读《史记》有感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着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别说做点有用的事了,就是活出精彩的自己都有点。

史记虽然没读明白,很多古文都看不明白什么意思,可总是读过一遍了。本纪,世家,记住了一个个人物,可是要表达什么也看不明白。唯有太史公曰让我记忆在心。

说的不好听点,司马迁就是一个太监,一般的太监活的就是一条狗,虽然是皇上养的狗,可到底也是狗。没办法,只能按照自己主子的意思行事。

我看,苦,吃的太多容易让人对生活比较畏惧。如果不吃苦,就回不珍惜生活,不为生活付出努力。我长这么大,没吃过什么苦,太懒,相信如果让我放弃现在父母给我的一切,自己的生活都会成问题。

曾经一次和父母吵架,就离家出走。出去两天,虽然有工作的勇气和信心,但是没有机会。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司马迁为写史记付出了多少努力,我就是一时冲动,就想找到一个好点的能挣点钱的工作。太费劲了。至此,我不在相信船到前头自然直,我只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要有回报。认定的目标一定要努力实现,因为没有人会帮我,有些人不愿意帮,有些人是相帮帮不了。司马迁就是个例子,靠的就是自己,就是曾经的努力,现在的坚持,未来的信心。

他成功了!

向司马迁学习,不求名垂千古,只求无愧于心。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暑假中我读了《史记》。读了这本书,我仿佛真看到了繁华无比的唐朝、战国四公子 受人敬仰的场面、秦始皇焚书坑儒的那才华出众的管仲、足智多谋的张良、一鸣惊人的楚庄王他们就站在我面前。但最吸引我的还要属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

信陵君魏无忌是魏安王的异母弟弟。他尊重士人。在一个叫侯赢,信陵君十分器重他,亲自前往邀请,并且盛情款待。不久,秦国攻打赵国,赵国向魏国求救,魏安王害怕,不敢出兵,侯赢让信陵君偷出兵符,号令魏军,并许诺当信陵君统领魏军之日,他面向北自杀,为信陵君送行。信陵君听从了侯赢的话,打败秦军。

读了这篇文章,我领悟道:战国时,士人交往重要规则是士为知己者死,信陵君能仁而下士,所以侯赢会成为为知己者死的士。信陵君胸无过人之智,他能得到侯赢这样的人才,是靠他慧眼识才,靠他对人才的尊重的精神。

读了《史记》,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

《史记》的读后感

《史记》这本辉煌的巨著是西汉的史学家司马迁的作品,司马迁含辛茹苦、忍辱负重的人生故事,就与他的这本书有关。

《史记》它是中国的古典名著,被后人称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鲁迅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曾高度评价司马迁的《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个人认为鲁迅的这个评价十分得准确,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史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的文章,如《大禹治水》《指鹿为马》《荆轲刺秦王》等等,这本书中的每篇文章,每句句子,每个词语,甚至每个字,它都十分经典,都值得我们去细细想来。如果你去翻一翻中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我可以说,司马迁的《史记》定是最好的。这不但是因为他的通顺、很棒,而且这《史记》中出现的每一个人,司马迁都把他们写的十分生动,好似都活了。

总的来说,《史记》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我们青少年阅读的名著,它是能让我们真正接触文字、接触经典的好书。所以,我推荐你们都去看一下这本书《史记》。

关于《史记》的读后感

一位名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一世,若不读读《史记》就等于白了!可《史记》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多么重要。

《史记》之所以流传千古而不变,首先是司马迁的人格魅力,人们为其顽强的拼搏精神折服。

汉武帝时,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出任太史令,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批判精神,深刻影响了司马迁的一生。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规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堵,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薛彭城,过梁楚以归。归后仕为郎中,又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以后又因侍从武帝巡狩、封禅,游历了更多的地方。

这些活动丰富了司马迁的历史地理知识和生活经验,亲身体察到了老百姓的疾苦,为他后期的写作夯实了基础。

司马谈归天,司马迁子承父业继任太史令,即绝宾客之知,亡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并开始在金匮石室苦心阅读,整理历史字资料,其正式写作《史记》年四十有二,准备工作整整用了二十二年。

正当司马迁专心致志进入写作中,却不幸因李陵事件受牵连,下蚕室受腐刑,这是对他极大的摧残,一度他想到了死,但他为了实践先父论载天下之文的遗愿,强忍耻辱,又从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等圣先的遭遇中得到启发,最终战胜了自我,就极刑而无愠色,隐忍苟活以完成著作《史记》的宏愿。百三十篇,526500字写了十一年,其艰辛程度不言而喻。

可见这位史学家,为了这部史记,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刚直不阿,留将正气冲霄汉;忧思奋发,著成信史照尘寰。最凄惨的际遇,最悲壮的人生,却造就了中国最壮美、最瑰丽的千秋史笔。正所谓:绝境生绝唱。怜才膺斧钺,吐气化虹霓,刀剑染血式的苦难,促人思考,而这样的思考,是为苦难加上一层霜并使之深入精神领地里再度受难,最后才绽放出一丛丛艳丽的菊花来。《史记》似梅,枝瘦花馥;《史记》如菊,蕊寒香冷。正如两千多年后鲁迅先生所赞: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是一个真正的血性男儿,其执着,其坚韧,其真性情与《史记》一道永远彪炳千秋,永垂史册。

《苦儿流浪记》优秀学生读后感作文10篇


《苦儿流浪记》是一本很吸引人的叙事故事书,它的故事是那样动人。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苦儿流浪记》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用了5 天时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是它的作者是埃克多 马洛,是一名法国的小说家。

这本书讲述了小主人公雷米流浪的奇遇。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大儿子,可是,因为他叔叔的自私,变成了街头没人要的孤儿,后来由一个石匠的妻子巴伯兰妈妈抚养,爱他如亲子的巴伯兰妈妈 ; 教会他做人、识字。他八岁那年,石匠受伤残疾失去了工作。石匠把他卖给一个流浪艺人维塔里斯,从此他和卖艺人带着几个小动物四处流浪。维塔里斯是个善良的老人,他待雷米特别好,教他读书弹琴。但维塔里斯在一次卖艺中,不幸被警察关进监狱,出狱后,又不幸冻死。雷米被一个花农无私收留,后来,花农因一次天灾,花房全部损坏,还不起债,也被关进监狱。雷米只得又去流浪 接着他又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毫不灰心,这期间他遇到了倾心爱他的丽丝姑娘,同甘共苦的可爱的马西亚,在他们的帮助下,最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雷米和朋友团结友爱、战胜困难的勇气。他和朋友卡皮(一只狗)、泽比诺(也是一只狗)、心里美(一只猴子)一起流浪街头,拾到一丝面包屑,互相推让,团结友爱。当雪野狼来袭时,勇敢的心里美和泽比诺为保护雷米献出了生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雷米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雷米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雷米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可幸福多了。我们生活在蜜罐、糖窝里,却还不愿好好的去学习各种本领。不珍惜现有幸福生活的人,迟早会被茫然与空虚吞没!所以我们要学会生存。面对困难,要像小雷米一样,坚定而冷静地应对。同时我们要有一颗向善的心,和雷米与丽丝一样入污泥而不染。因为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这本《苦儿流浪记》是法国着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

主人公是一个叫雷米的孩子,是英国某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子的财产,偷偷地抱走了他,将他流落在街头。

读到这儿,雷米的可怜和他叔父那种自私的行为在我心里油然而生。

哦,真是不幸中的万幸,雷米被巴伯兰养父收养进家中。那是一个贫穷的家庭,很快,雷米又被卖到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那里。

从这时起,雷米要活下来务必要跟着这位老人一齐去卖艺。但是,他也有快乐,有善良的老人与一些小动物陪伴着他。

雷米在流浪生活中经历了一些漫长的岁月:风雪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洪水与他的思想斗争,差点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我不禁赞叹雷米的坚强,不管环境如此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强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

当两条狗被野狼叼走时,当猴子心理美被冻死时,当他那个唯一可靠的老人也倒下时,雷米多么难过,但他始终没放下活下去的念头。

坚强与善良总会有完美的结局,雷米又回到了他的生母家中,并继承了一大笔财产,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完最后一页,我才深深地感受道只有坚强的信念与善良的人品才能创造终生的幸福!

读了《苦儿流浪记》有感400字

这本《苦儿流浪记》是法国着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

主人公是一个叫雷米的孩子,是英国某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子的财产,偷偷地抱走了他,将他流落在街头。

读到这儿,雷米的可怜和他叔父那种自私的行为在我心里油然而生。

哦,真是不幸中的万幸,雷米被巴伯兰养父收养进家中。那是一个贫穷的家庭,很快,雷米又被卖到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那里。

从这时起,雷米要活下来必须要跟着这位老人一起去卖艺。不过,他也有快乐,有善良的老人与一些小动物陪伴着他。

雷米在流浪生活中经历了一些漫长的岁月:风雪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洪水与他的思想斗争,差点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我不禁赞叹雷米的坚强,不管环境如此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强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

当两条狗被野狼叼走时,当猴子心理美被冻死时,当他那个唯一可靠的老人也倒下时,雷米多么难过,但他始终没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坚强与善良总会有完美的结局,雷米又回到了他的生母家中,并继承了一大笔财产,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完最后一页,我才深深地感受道只有坚强的信念与善良的人品才能创造终生的幸福!

读了《苦儿流浪记》有感800字

《苦儿流浪记》是一本很吸引人的叙事故事书,它内容是那样真实,故事是那样动人。主人公卢米的苦难生活,深深地震撼了我们;卢米流浪的生活使我产生了无穷的遐想,想到卢米的生活环境,也想到他那艰苦的生活,可他没有放弃人生,没有认命,也没有小看自己。

卢米非常不幸,这么多苦难往他身上砸,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是幸运的,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还过着比别人更美好的生活。难道世上就没有别的像他这样的孩子吗?不,在世界上像卢米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也许他们比卢米更可怜,他们在为生存奔波流浪着。想想我们的生活是那样丰富、多彩,快快乐乐地过着小康生活。每天穿得暖、吃得好、有美如花园的学校,可我还埋怨生活的无聊,我想,我应该珍惜现在空余的时间,把这些时间花在看像《苦儿流浪记》这样的课外书身上,了解更多知识,或者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假如我们不珍惜这些美好时光,那生活还意义吗?

这本书有一处地方让我看了笑出了眼泪的地方:卢米与师傅一起卖艺,一下子卢米就变得傻乎乎的了,他和身边的小动物表演佣人服侍大王时,观众台下人山人海,卢米有些害羞,便摔了一跤,观众见了此景,笑声充满了整个广场,掌声四处响起。当时看到这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幸运的是我嘴里没含任何东西,否则就会被噎住了。但也有许多地方让我读了很感动:如卢米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养母、自己的师傅在冷而十分长的路途中离开了人世和卢米与亲生母亲重逢

由此,我又联想到四川汶川7点8级的地震,大地震把一条又一条生命压在了废墟,让他们离开了人世。中国所有地区都捐献上百万元到灾区,我也拿出了自己的存钱箱,掏出所有的零用钱,捐给了汶川人民,可是,无论我们捐多少钱,都挽不回那些已经失去的生命。这些生命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中死去,不是比卢米更要惨吗?不管我们身在何处,过怎样的生活,都应该积极面对生活,不要让生活成为我们的绊脚石。卢米不怕生活苦难,坚强不屈地往前走,走过了曲折无比的道路,跃过了高其无比的高山,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这是多么幸运的事啊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不浪费一丝时间。我要感谢生活,因为生活有艰苦的,难过的,美好的,而我就在美好里面,有了美好的生活,想做什么都可以,但我不会浪费时间。生活就是我的人生,好的人生要靠生活。所以我爱我的老师,爱我的父母,爱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是他们给予我丰富、多彩的生活。生活:我要感谢你!

让我学会自立自强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他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但他总是能坦然的面对,我一定要学习雷米的自立自强!

雷米是个诚实,善良而又柔弱,却又充满坚强的孩子。他那双小手不知干过多少苦活儿,他那双小脚不知走过多少泥泞的道路,可是,他总是那样坚强,才可以在外谋生。

苦儿雷米接受过许多人的怜悯和爱,亲爱的巴伯兰妈妈在他几个月大的时候拣到他,虽然是为了一笔抚养金,但她抚养了雷米8年。8年里巴伯兰妈妈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了雷米。这8年是雷米最幸福的时光,不幸的是巴伯兰先生在工地干活时被砸伤,花光了所有的钱,为了省钱只好把雷米租给了耍把戏的维泰利斯先生,他也给了雷米许多的爱并教他一些杂耍,这些让雷米感到了幸福,但这幸福很短,不久老人蒙冤入狱,出狱后又被冻死,雷米又无处安身了,这时好心的花农又收养了雷米,但很快花农因破产而入狱,可怜雷米又冷又饿只好和最亲密的伙伴马西亚一起去流浪。

流浪的生活非常的苦,居无定所,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就是这样的生活状态,小小年纪的雷米和马西亚在街头卖艺,吃尽苦头,省吃俭用凑出钱,为巴伯兰妈妈买了一头奶牛表示感谢。知恩图报也是雷米身上的优秀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把我的生活状态和雷米的做了对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我的生活正像妈妈常说的泡在蜜罐里,而雷米却总是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如果没有足够的坚强和坚韧,他一定早就被冻死或饿死了。

现在的我,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就应该好好学习,长大后,让穷苦的孩子上学,感受在学校里的快乐,在课堂中的温暖,学习中的喜悦,同学间的关爱!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三国演义》,但有一本却让我百看不厌《苦儿流浪记》。

主人公是一个弃儿鲁米。他六个月时被巴伯兰妈妈领养,八岁时被爸爸卖给了杂耍班班主老公公皮大斯。从此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但是,有一天厄运降临了,杂耍班的动物一个接一个死去,最后老公公也饿死了。鲁米在困境中遇到看一只豪华的船天鹅号。船主叫米根夫人,是出来旅行的,对鲁米十分慈爱。告别天鹅号后跟一位可怜的朋友到处表演,赚钱,给养母报恩。最后,原先先前遇见的米根夫人就是鲁米的亲生父母。

尽管这本书从开头到中间都让人感到凄凉,但结局却是完美的!让我为鲁米一个命运不公的弃儿深感欣慰!

主人公是一个心地善良。知恩图报。看重友谊的好孩子!他做事都会先为他人着想,后为自我思考。那时的旧社会多么黑暗啊,我们必须要好好珍惜这天的幸福生活。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每当遇到困难时,不能放下,勇于应对,勇于克服!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他与维塔里斯老人一齐经历了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涯;他与马西亚一齐寻找自我真正的父母;他与心里美和小狗一齐四处漂泊他就是苦儿雷米

雷米虽然过着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涯,但他并不是孤单的。他有始终爱他如亲子的把巴伯兰妈妈;有教会他做人、识字、弹唱的维塔里斯老人;有与他息息相关的心里美和小狗;有无私收留他的花农老爹;有倾心爱他的丽丝姑娘;有与他同甘共苦的可爱马西亚;还有偶然收留过他的米利根夫人

我喜欢雷米,我喜欢他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在困难面前,他没有被吓到,而是向前进!是啊,那句话说的不错,世界就在前面,只要我乐意,我能够东南西北朝任何一个方向走。

我喜欢雷米,我喜欢雷米那种不怕任何艰难困苦,敢于向困难进军的斗争精神。在无依无靠、没有大人的陪同下,不屈服,不后退,知难而进。

我喜欢巴伯兰妈妈、维塔里斯老人(心里美和狗)、花农老爹、丽丝姑娘、马西亚以及米利根夫人。他们拥有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

但是,我也恨,恨加罗福里和詹姆斯米利根,他们为了自我的利益去破坏他人的幸福,简直是社会上丑陋的渣滓。

勇敢向前吧,坚强的雷米。你激励着我们知难而进,勇敢坚强,好好学习,学好本领,去攀登文化科学的新高峰!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埃克多大师写得《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在我乐趣横生的暑假里又增加了一份快乐。

苦儿的故事,还要从夏凡侬这个贫穷的小镇说起,虽然不知道自己亲生的父母是谁的雷米,仍是幸运的。因为他拥有一个爱他疼他的巴伯兰妈妈,可流浪的故事,竟在他的养父巴伯兰身上发生了那一天,也就是雷米带着悲痛和怀念离开的那一天,他最亲爱的巴伯兰妈妈竟然全然不知。他狠心的养父把他卖给了善良好心的师傅。虽然这个师傅是善良的,毕竟弥补不了一个孩子内心对妈妈的牵挂,可面对如此可怕的事实,雷米只能跟着这个陌生人往前走。一个孩子内心所表现的恐惧并没有呈现出来。雷米的坚强让我感叹不已。

他们从法国走到了巴黎,在那里演出凭靠卖艺赚钱,可这样,并不足以维持二人三狗的食物,这样艰苦的环境下,雷米依然保持着他最纯真的童心来安慰师傅。可事情并没有因此好转起来,他们又遇到了可恶的警察,把师傅抓到了监狱。面对突出其来的变故,雷米只能靠自己,他带着可爱的狗四处流浪生活,直到这时,才碰到善良的米利根夫人和她的孩子,她们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的生活。可随着师傅的逝世,让雷米更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经过四处打听,最后他终于知道了,他的家人正是米利根夫人。这时,坚强的雷米流出了激动的泪水,他终于不用再流浪了,也可以和自己亲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了。

《苦儿流浪记》为我们诠解释了知恩图报和勇敢坚强的精神,更主我感受到亲情、友情的可贵。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孤儿的命运是很悲惨的:没有好衣服穿,经常饥一顿又饥一顿,不仅遭人厌烦、唾弃,还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与呵护他们不知道怎么生活,只能靠别人的施舍。可是,在法国小说家耶可多马洛的笔下,我却看到了这样一个孤儿的形象:他站在广场中央,淡定地弹着竖琴,或吹着笛子,旁边还有一只机灵的小狗伴舞。这个孤儿是靠自己的特长来养活自己的呀!他就是《苦儿流浪记》中的小主人公,可怜却坚强的孤儿卢米。

卢米被可亲的巴布兰太太收养,养母待卢米特别好,但养父却认为他是个累赘,因为他们家的日子很清贫。就这样,养父决绝地把卢米租给了一位老艺人维太利斯老公公,从此便与老公公踏上了流浪之旅。老公公除了教卢米识字、唱歌,还教他许多人生道理。卢米喜欢老公公,他就像自己的爷爷一样。但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老公公永远地离开了卢米。卢米特别悲伤,但他没有放弃希望,继续流浪旅行。最后,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和毅力,不但与养母巴布兰太太重逢,还找到了亲生母亲。多么令人欣喜的结局呀!

读这本书时,我的情绪也随着故事情节的曲折而变化:与巴布兰太太绝离时的悲伤、初入新环境时的害怕、旅途中经历坎坷和失去亲人伙伴时的痛苦,与家人重逢时的喜悦从中我也懂得了:生活中不可能事事顺心如意。每个人都会有令自己心情愉悦的事,但悲伤与痛苦的事也会时常发生。面对悲伤与痛苦,我们不能一味地消沉、懦弱,缺乏自信心,而要拿出与困难、坎坷作对的一种勇气,坦然面对。这样我们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瞬息万变,乐观豁达的生活下去。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坎坷,只要具有一种敢于向困难挑战并战胜它的勇气与精神,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并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到那时,你就真正成为了生活的强者!

《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苦儿流浪记》是暑假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 19 世纪法国古典文学名著之一,也是法国作家马洛最重要的一部作品。

作品讲述了一个可怜的弃儿雷米,刚出生不久,就被他狼心狗肺的叔叔偷偷抱走,遗弃在巴黎的路边。从此,他饱受人生的各种艰苦辛酸。他跟着江湖艺人维塔里斯老人,带着狗和猴子,流浪各地,靠表演赚钱生活。雷米在艰苦的流浪生涯中,凭着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始终抱着光明的希望,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和生母团圆,和他倾心的丽斯姑娘相聚。这个故事虽然以圆满的喜剧结束,但雷米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所表现的乐观向上的精神和坚韧的毅力深深地被我震撼了。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雷米在艰苦条件下学习的场景:在跟着维塔里斯的杂耍班行路的过程中,在休息的时候,在树下,在一块石头上,在草坪上或是在路上,摆上小木块学习。雷米的小木块是在路上捡的,师傅用刀尖在上面刻上字母,就成了雷米的黑板和书。在远离大都市的途中,挣不来钱,他们忍饥挨饿,每天除了赶路、在露天奔波,雷米还不忘学习、识字,甚至还学会了识乐谱。这些对于我们来说也许很容易,算不了什么,但对于雷米,连一个字都不认识的小孩,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还那么有毅力。用雷米的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我佩服雷米的毅力,佩服雷米永不服输的精神和在困难面前不逃避、勇往直前的勇气。

读完这本书,我掩卷深思: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我该怎么做呢?是气馁、低头、逃避?还是知难而进,迎接挑战呢?答案不说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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