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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小学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互联网

福尔摩斯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小学生在课堂之余可以适当地进行课外阅读训练。多读书会提高小学生的认读水平和作文能力。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那么,小学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福尔摩斯读后感小学生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

说实在话,我真的很喜欢看《名侦探柯南》,那里面的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他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但是,在那之前,我也早就就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也为他那高超的技术而深为着迷。

前几天,我从汇文读书馆那里借到了英国的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好像已经是我第三遍看这本书了,但每次总都有些新的收获。在中篇里,我最感兴趣的就算是《归来记》的第一篇,也就是《空屋》。它非常的使我惊讶!没想到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的时候,竟没有从那么深的峡谷里掉下去,而是躺在岩架上,竟然躲过了两次的大石头的袭击,真的是很了不起。我也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模仿技术,他竟然化妆成一个买书的老头,非常的像,当他回到贝克街他和华生医生的住所时,又让华生医生吓了一大跳,这是他唯一的一次昏过去了。接下来,他们就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探险,福尔摩斯用一个蜡像,给他披上自己的睡衣,当一次他自己,而这样,就把了一个伦敦最好的猎手套上了勾,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的办法,真的是太奇妙了!

福尔摩斯这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科学知识,又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在加上细致的调查研究,总是能使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就好像是奇景一般,比如说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竟然使那个蓝色的纸卷突然出现在了密封好了的罐头盒上,由此可见,福尔摩斯,真的很有才华,尽管他只是一个虚幻的人物。

篇二:福尔摩斯读后感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篇三: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破解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篇四:福尔摩斯读后感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破解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篇五:福尔摩斯读后感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篇六:福尔摩斯读后感

大家一听到《福尔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诅咒》,就感觉是木乃伊的诅咒之类的文章,其实跟杨老师说的一样,只是起了一个恐怖的名字,实际跟福尔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样,里面都是讲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实福尔摩斯只是一个出谋划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现场的并且帮他找线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见只有大家团结互助才能破案。

我觉得作为一名侦探,必须要沉着淡定,不能一看到尸体就落荒而逃,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别说是去调查了。除了有胆量,也要有细心,同样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这样才能顺利破案。就比如说第一集,它讲的是一个医院有很多得了一种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准备去调查一下,可是什么都没查到。福尔摩斯就觉得不对劲,于是就让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顶,发现屋顶是空的。于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发现里面有氧气和臭氧,于是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看到了这些,就知道这些怪病人就是这个医院的院长制造的。第二天,福尔摩斯把真相说了出来,院长顿时就傻了眼。所以说,破一个案子必须要像我前面说到的,大胆、沉着、淡定。如果没有这几样,福尔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说,想当侦探的同学们,就必须得有前面那几样的优点,像我就不行,今天刚看完恐怖小说,连睡觉都不敢单独睡了。不过妈妈说,胆量也是需要锻炼的,以后我的胆量会越来越大的。

篇七: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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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想范文


读一本书,就好比跟一位思想家进行灵魂交流。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你应该产生了很多感想吧。让我们用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感受和启示写下来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想范文(一)

犀利的眼神,瘦高的身影,偶尔艺术家般的小提琴演奏,可以有人不知道柯南道尔,但却没有人不知道那罪犯活跃时期的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整个探案集中,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细致的观察,天衣无缝的推理,使福尔摩斯能迅速地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无数奇案中查出凶手,只是我最喜欢的不是公认的佳作,而是令人心颤的《最后一案》。

读完《最后一案》,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心也深深地在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震撼。福尔摩斯为了将那位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绳之以法,不断试图找出他完美犯罪里的小纰漏,同时也受着莫里亚蒂教授要将他杀死的威胁。最终,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扭打着一起滚入了旋涡激荡的万丈深渊。

我想:福尔摩斯他为什么不享受这美好的生活?为什么他要管这个案件呢?一次又一次的阅读后,我终于从他的一句话中领悟过来:“如果我的生命之旅止今夜,我也可以视死如归,问心无愧,由于我上午存在,清新了伦敦的空气。”我这才理解作为一个侦探,为了自己对真相,对光明的追求能够达到,为了见到黑势力被破除的满足感,为了社会的安宁与人民的幸福,他宁愿玉石俱焚。

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想范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籍。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每当我如饥似渴的翻阅它,总会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智勇双全的私人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搭档华生医生侦破一系列复杂神秘的谜案,探寻事实真相,为社会伸张正义的惊险故事。

在作者笔下任何看似无法侦破的谜案都在福尔摩斯的认真观察和推理下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终究会被绳之以法。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足智多谋,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地推理、认真地思考、仔细地研究,与狡猾的罪犯、顽固的敌人作斗争。他伸张正义为民除害,使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仅是办案中,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学习中都要认真地思考和仔细地观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和难题。总而言之,成功=认真+努力+汗水。

我感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世理,更增加了我的智慧。

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想范文(三)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的脑海里一定会浮现出离奇的案件、侦探们精彩的破案过程……如果有人问你知道哪些举世闻名的侦探小说时,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当你回忆起那些经典的案件时,就想把这本书再拿出来读一读。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由柯南道尔精心编制的,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福尔摩斯那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敏锐的观察力让我觉得他聪慧无比,十分钦佩他!特别是福尔摩斯不可思议的观察力竟然能够通过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就能知道这个人的身份等各种信息。就因为这样,福尔摩斯长时间与狡猾的罪犯做着斗争,成了家喻户晓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我很惭愧。我觉得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而我却根本不能与他比拟。每当我出去游玩时,或许有一些名胜古迹、著名的建筑物等等,这些就值得我们去观察;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让我们记忆深刻的人或事物值得我们去观察。可我却没有做到,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能给社会较大贡献的人。

小学生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想范文(四)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在他的笔下出现了著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一个杰出、卓越的侦探。而他的作者曾经竟是一个军医。

这本书收入了“柯南·道尔”先生的九篇作品。例如:《血字的研究》、《跳舞的人》、《海军协定》……其中写的最长的是《血字的研究》,而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欢的却是《跳舞的人》。

而这篇不是去推理罪犯是谁。而是去破解一种奇特的密码。从而引罪犯自己上钩。

而这些密码是由一些我们看不懂的小人组成的。

人们只把它当做小孩子乱涂乱画的一串小人罢了。而十分之有侦探头脑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把这串密码破译了。大概的意思为我已到此后边则是一个人名。

之后他知道了各个小人代表的意思并利用这些小人写了一句话是:“快到这里来!”罪犯看见了以后,以为是另外一个懂得此密码的人写的,便自投罗网了。

其次,便喜欢了《波希米亚丑闻》。他给我的印象极其的深,一向无一失败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次任务没有,成功让一个女人跑了,不过结局还是很圆满的一项嘲笑女士的他,他尊称那个女人为“那位女士”。

我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也见识了“柯南·道尔”的厉害,其中就学到不要放过每一个细微的细节。

福尔摩斯学生读后感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现在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福尔摩斯学生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学生读后感1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学生读后感2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搞笑,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搞笑《福尔摩斯探案》,但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资料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之后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

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貌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我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我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盼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500字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就想当一个名副其实的侦探,所以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

他有着超乎常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比如说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华生和他说话时,福尔摩斯说:你是坐马车来的。大家感到很奇怪为什么有这样的推断,他说华生的鞋子是干净的,而一路过来的路上有许多水泥坑,因此很容易脏。连这样的细节福尔摩斯都不会放过,因此在办案的过程中,不容易起眼的一点点蛛丝马迹都会成为大侦探研究和推理的课题,正是因为他的敏锐,福尔摩斯才能被称为十八世纪和流传到现在有名的侦探人物。

我曾经认为福尔摩斯真有其人,但读过了书才知道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将这位大侦探刻画得出神,令我着迷。虽然他是虚构的人物,但作者笔下显示出的福尔摩斯的工作精神给了我很好的人生启示:人们要对周围的事务仔细地观察,做个有心人,学会思考,学会分析。我从书上看到:一个擅长推理的人做出的推断,常常会受到周围人的欣赏。正是因为他会发现其他人忽略的事物的某些方面,而这些方面,往往是细微的,也正是进行推理和分析的基础。

我喜欢推理,长大后也想当一名侦探,而且希望是像福尔摩斯那样真的侦探哟!我相信:如果我从先在开始多多观察,多多动脑,学习并锻炼这样的推理能力,也一定会有很多周围的小案件从我的脑中找到答案的!

雷锋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篇一:《雷锋》读后感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如果 相信看过《雷锋》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上面这段话是出自于雷锋的日记,雷锋他虽然是一位普通的汽车兵,但他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举动,好事做得不计其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就是雷锋的崇高愿望。而雷锋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大家口中都流传着这样一句佳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可见人民对他有着极高的赞赏!雷锋在他的成长历程中,一直都是默默无闻地做着点点滴滴的平凡小事,也正是从这些小事中,体现出了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和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精神。雷锋已经成为了我们每个中国人心中永不磨灭的光辉形象,同时雷锋精神也时刻影响着我们每个中国人。看到得最普遍的就是在公交车上给老人和小孩让座的现象,还有在路上经常看到帮助老人过马路的现象等等这些不都是发扬的雷锋精神吗?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激励着我们一代代人茁壮成长,成为了我们前进道路上的指路明灯。

我们这些新世纪的花朵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习雷锋的做好事和钉子精神,在生活中与同学老师互帮互助,互敬互爱,在学习上刻苦钻研,虚心请教,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人才呢?

篇二:《雷锋》读后感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雷锋时代流传的一句话。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送迷路的老人回家,给丢了车票的大嫂补买车票,把节省下来的津贴寄到灾区,过年过节到车站去为旅客服务这些琐碎的小事,却几乎浓缩了一个民族的全部美德。7岁沦为孤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因公殉职,雷锋叔叔二十二岁年轻的生命却在共和国的土地上得到了永生。

《雷锋》这本书讲的就是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非常干燥的日子里,有一座加工厂失火了。雷锋叔叔发现后就连忙召集工友们灭火,可是火势太大了,雷锋叔叔只好拿了一把扫帚独自一人冲进房间灭火。最后火灭了,可是雷锋叔叔的手臂被烧伤了一大片。过不了几天,天又突然变了,一连下了好几天的倾盆大雨,洪水漫入大坝。雷锋叔叔又投入到抢救大坝工作中去了,因铁锹脱手,他就用手挖他双手指尖被磨破了,小臂烧伤处刚愈合的皮肤也被划破了,鲜血同泥水混成一片当奋战结束后,雷锋叔叔便晕倒了,当他睁开眼时,卫生员劝戒他要好好休息一天,可是他却说:那怎么能行呢?又立马投入到新的战斗中去了。

就是这样的雷锋叔叔,他完全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一心一意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他把自己比喻成螺丝钉,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看完《雷锋》这本书,我不禁感慨:在我们身边,有多少个雷锋在默默地牺牲自己?我们该怎么回报他们呢?对!我们应该向雷锋叔叔学习,无私奉献,乐于助人,我们要做有道德的一代活雷锋!

篇三:《雷锋的故事》读后感

在这个充满春天气息的季节里,我们也忘不了这个沉重而响亮的名字雷锋。这个名字激励了太多少年奋发向上,也让社会上具备一种新的美德助人为乐。

读了《雷锋的故事》后,我更懂得了人们嘴里口口声声传的苦。雷锋出生在旧社会一个穷苦家庭,处处受国民党,日本帝国主义的欺压。雷锋的爷爷因受地主的剥削而被活活逼死,他的爸爸被帝国主义者毒打内伤不治而死,哥哥干活得了肺结核而死,弟弟得了伤寒而去世,妈妈悬梁自荆从此,雷锋成了孤儿。万恶的旧社会啊!硝烟肆意地弥漫在民居,枪林弹雨随处可见,悲惨的哭声声声刺痛我们每个人的心!可邪恶终究斗不过正义,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宣布:新中国成立了!从此,人民翻身了!解放后,雷锋学着开拖拉机,学炼钢,学开推土机,一心想为祖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人民服务。条件很艰苦,摔跤,沼泽,泥土,都挡不住雷锋一颗为民的心。

如今的中国已腾飞在世界的东方,但我们不能忘记那个艰苦的年代,朴素的精神不能丢。尽管中国已经举行了奥运会,已经开展了上海世博会,家家户户都能奔小康。但谁能想到旧社会的艰苦,吃不饱穿不暖,饥饿与寒冷在每个人身上徘徊,现在21世纪家家户户水电充足。从旧社会的吃不饱穿不暖,到现在的幸福社会,中国在一点一点进步,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在点点滴滴提高,这都归功于党的功劳!所以我们更要学习雷锋挤和钻的精神,为中国,为社会,为人民,为党,做贡献!

《雷锋的故事》让我们懂得旧社会的苦与更多美德,让我们学习了雷锋的钉子精神,所以,我们希望有更多人来阅读这本书,来体会雷锋的精神!

篇四:读<<雷锋的故事>>

助人为乐,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不仅帮助了别人,并且自己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也会享受到一份快乐。雷锋,就是助人为乐的典范。

雷锋出生于1940年,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乡民辛辛苦苦地拉扯大,日子十分艰苦。可是,贫苦的生活并没有阻挡他为人民服务的脚步。在一个烟雨蒙蒙的一天,雷锋因公事要到外出差,到了火车站,雷锋看见了一个妇女,牵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冷得直哆嗦,雷锋见此情景,立即把自己身上的棉衣脱了下来,给小女孩披上。又看他们没吃早饭,把自己的干粮也给了他们

我读到这,不禁惊呆了:雷锋他把衣服给了别人,把干粮给了别人,那他怎么办呀?他也会冷,他也会饿的呀!他不是太傻了吗?后来我转念又想:雷锋知道小女孩比他更需要衣服,更需要吃的,他这不是犯傻,他这是助人为乐呀!当小女孩和她妈妈问他叫什么名字时,雷锋却说:我叫解放军。多么朴实的语言呀,读到这里,我的眼前顿时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雷锋。

然而就在1962年8月15日,雷锋和助手执行任务回来时,被晾衣服的方木杆子砸到了,尽管经过大力抢救,但还是停止了呼吸。雷锋虽然英年早逝,可他那短暂的一生,却如一颗星星似的,闪闪发光,他的一生,是为助人为乐而活,他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他的光辉将照耀着我们,他高尚的品德将永存我们的心中,他那伟大的身影将永远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篇五:雷锋故事的读后感

烈日下,他忍着肚子的疼痛,帮助建筑工地推砖,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背,暴雨中,他抱着孩子,搀着老人,他唯一的雨衣,披在别人的身上,他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对!他就是雷锋。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读完雷锋的故事,我被深深感动了,心中有了一种很惭愧的感觉。

雷锋的童年很艰苦,不满七岁就成了孤儿,砍柴,放牛,小小的雷锋什么都做。艰苦的环境锻炼了他顽强的意志,更培养出他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虽然平凡,但一生做了数不尽的好事,却不需要回报,有时还做了好事不留名,不想让被帮助的人们去表扬他,我很敬佩雷锋叔叔,他的身体不好,即使生病,也还是不顾自己,去帮助别人。他做的都是很普通的小事,可每件事都体现着他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思想。

我会想起我所做的一些事情,钻进妈妈的怀抱里任性的要任何东西,妈妈不答应我就闹,上了车就抢座位。吃剩的果皮,包装我会随手一扔。更不用说我去帮助别人,我的事情都会经常让爸爸妈妈帮我做。读完雷锋的故事,我觉得很惭愧。我有着比他幸福一万倍的童年,有着比他优越一万倍的时代,有着他没有享受过的阳光雨露。而和他比,我却总觉得缺少着什么?他的优点,似乎永远学不完。

真的,我应该改变了。哪怕是从一件小小的事情做起。这时我终于明白,我要学习的是他那种精神我以后一定会去帮助别人,把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一直坚持做下去。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


要展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孑然还是乐观,你在何荡何驻,都骗不过你的内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内心。福尔摩斯就是拥有这致命弱点的解药,从而帮助了更多的人。下面是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欢迎阅读!

《福尔摩斯》读后感(一)

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片场,临此片场,人们亲近生活也逃离生活,面临虚假也逃避现实。但任何事,何尝不是用逼迫性在畅想。在某些时候,预示着迷茫而不可清透的下场,境地或是平安的、淡漠的;或是进逼,下廉的。

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时常颓丧在室内并对外界无所顾忌的实验者,在多次的租房历程中,认识了华生。对例案有独特理解的他,从此也有了个“私家的侦探”的称号。若是说在他人眼里他是个无目标且沉闷的人,这不全面,因为这只是他的外表世界。不参差修饰的说,他的外表世界只是在随意之中而蓄意掩饰,而内心世界,只有他明知,那种真实性,存在于何处。

而在现实中,那些犯罪者就是因为太注重表面性,所以糊涂而犯罪,事后,悔者可达百分之六十。犯罪者的内心很挣扎,心理活动很明显。而且世态总是冰冷,有一种稳固的现实性,总是可以用心理去挤压事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内心感觉的人,当然,读懂他人的内心世界他都有很稳的把握,他对自己的内心拥有很强的感应性,侦探是一个对他来说很适合的工作。尽管他内心孤单,不太愿意面对太多的人。

要展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孑然还是乐观,你在何荡何驻,都骗不过你的内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内心。福尔摩斯就是拥有这致命弱点的解药,从而帮助了更多的人。

你何时准备好,与自己的内心鏖战一番了呢?其实何时都是机会。重在的,便只是把握。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破解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养花读后感小学生500字


篇一:养花读后感

舒庆春,是我国著名的作家,他的笔名叫老舍。我读过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茶馆》、《猫》和《养花》。其中《养花》这篇文章我最喜欢了,因为它让我受益非浅。

不劳动,连株花也养不活,难道这不是真理吗?对于这句话,我体会很深。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不劳动就能得到劳动果实,那只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就拿我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关头,便来了个临时抱拂脚,东抄西借,蒙混过关。结果呢,正好应了那句话:宜未雨而绸谬,勿临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太稳定,晃来晃去的,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与辛苦的结果。今后,我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在学习上多付出一些劳动与辛苦,稳扎稳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到的知识,也只有这样,才会使学习成绩得到明显的提高。

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的体会就更深了。现在我已上五年级了,学习成绩好坏关系到今后的考初中的成绩,所以学习比较紧张。天天有着许多学习班的作业。一回家二话没说,就开始写作业,如此争分夺秒,却事与愿违,常常做不了一会儿,就会头痛,书啊,本子啊,在飞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齐、美观、清楚的文字就变成了潦草、参差不齐、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后来,我做一会儿作业,就到屋外跳几下,活动活动筋骨,借此换换脑力,然后再回去写一会儿,如此反复,我觉得好多了,而且作业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

看了《养花》这文章,让我知道了我们业精于勤,而不能荒于嬉。

 
篇二:养花读后感

《养花》这篇文章详细地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态度。读了这篇文章,我对生活中的苦辣酸甜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劳动中如果没有苦,哪会有乐?世间不劳而获的事实在少之又少。劳动成果,还要靠团队的力量,才会更香甜。老舍先生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

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是啊,老舍先生揭示了一个为人处事的真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制造灯笼的情景:严冬,寒风刺骨,我的手冻得通红。笨拙的棉衣更是让人烦恼不堪。安装的过程十分繁琐,第一次失败了,我毫不泄气,再来第二次、第三次虽是冬天,但我的掌心里却积满了汗水。终于,一盏精致的灯笼在我的手里诞生了。我想,虽然吃了些苦,但苦尽甘来,值得!

多得些知识,一定不是坏事。不过要想获得更多的知识,不付出劳动怎么能行?又怎能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以往学习,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通过学习这篇文章,我终于明白了学习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同时,这句话也告诉我们,开卷有益。我们只有读更多好书,才能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丰富的知识。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们要学会通过读书,来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良多。我一定铭记老舍先生使我懂得的道理,靠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

篇三:养花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写的<<养花>>

可是,与老舍先生比起来,我们就觉得自惭形秽了,我们在家从未洗过衣服,做过饭,从未自己照顾自己,不让父母担心,操心,即使做过,那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吧!可正是这样一丁点儿事也不干的我们,心里还立着长大要干一番大事业的宏伟抱负,嘴里还喊着我们是21世纪的主力军!真让人可笑,可悲。记得郑板桥临死之前让儿子蒸一笼馒头,待他的儿子蒸完馒头去见父亲时,父亲已经死了。枕前有一纸曰:吃自己的饭,淌自己的汗,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

郑板桥能如此教育孩子,可见他很有远见。

我们青少年正是祖国的接班人。不少学生与家长觉得学生主要的目的就是读书,因此,一些学生就只拼命地读书,却懒于劳动,什么都由父母待劳。记得有一则我国东汉时代的故事,少年陈蕃为了将来有所作为,终日苦读,却懒于打扫自己住的小屋。一个朋友见此情景,批评了他,哪料这位想扫天下的陈蕃却振振有词曰:大丈夫处事,安事一屋乎?朋友反唇相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同学们,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社会立足,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只有爱劳动又有知识的人,才能把事情做成功,并从中体会到乐趣!

篇四:养花读后感

前些天,我读了《养花》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老舍先生对花的热爱和对生活的热爱以及他朴实的做人风格于养花精神的追求打动了,使我想了很多

原本我认为养花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不过就是浇浇水,松松土,等着花开,如果花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它只不过是一盆花而已。但是老舍先生对花的热爱却完全改变了我这个想法。记得文中说到,有一次老舍先生种的菊秧还在地下,因下暴雨邻家的墙倒了,三百多棵花砸死了一百多棵。老舍和他的家人伤心的几天都没有笑容。是啊!老舍先生爱花,尽心尽力的照料花,他把花视作自己的女儿,花开了他高兴,花谢了他伤心。这些充分说明他对花倾注了大量精力,建立了浓厚的感情。

好,说了这么多,我再来跟大家谈谈我对作者老舍的养花境界的理解吧!在文章中老舍先生写了自己的养花精神: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这句话使我想到:有的同学总是不付出努力,那就当然没有回报的花与果给你。如果你努力了那就一定有丰厚的回报等着你。

最后,我要说:老舍先生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劳动,善于发现的人。我们要学习他那种精神,一定能够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快乐,人生得到更多丰厚的回报!。

 
篇五:养花读后感

老舍的《养花》中,有这样一段话:要是赶上狂风暴雨或者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十分紧张,几百盆花,都要很快地抢到屋里去,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可是,这多么有意思呀!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我读到这儿,心中泛起了波澜。人的一生是有限的,怎样活着才能使生活更有意义呢?那就是劳动!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劳动创造了美。现实生活中,哪一样不是人们用劳动换来的呢?从年代久远的万里长城,到今日雄伟高大的楼群,假如不劳动,这些看起来就令人肃然起敬的建筑物怎么能诞生呢?正如老舍说的那样: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就是真理。

当然,劳动也会为大家带来快乐。文章中写道:花分跟了,一棵分为几棵,就赠给朋友们一些,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劳动果实,心里自然特别高兴。

这一点,我也是有体验的。记得有那么一回,我亲自喂养了两只兔子,我特别喜欢它们,于是到郊外割兔草,喂兔食我从不嫌麻烦。终于有一天,母兔生了一窝小兔,有四五只,可爱极了,当伙伴们向我要兔子时,自己的心中美滋滋的。这种快乐,不劳动的人是体会不到的,因为有苦才有甜,有泪更有笑,虽然累些,可看到自己的成绩,也会感到欣慰的。这时,往往是生活中最美好的时刻。

劳动是快乐的,这是真理。做一个爱劳动的人,这是我的做人准则。

篇六:《养花》读后感

老舍的业余爱好很多,比如:养花、养小动物、打拳、喝茶、绘画书法、收藏古玩、说相声等20多种。因此也有许多精品佳作就此诞生,其中我最喜爱的就是《养花》一文。

这篇文章既抒发了老舍对花的热爱,又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感触。

虽然作者只把养花当成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但他还是给了花儿们无微不至的照顾和而关切。作者把花当成了自己的朋友,不,是自己的亲人。每一次有一棵好花生病要死的时候,老舍就会很难过;每一次大雨即将倾盆而至的时候,老舍就动员全家把花搬进屋里,搬一盆花容易,般十盆花也可行,可是全家4、5个人要快速地把花从外面搬进屋里,这怎能不使人腰酸腿疼、热汗直流呢?而且第二天天气好转之后,又是这样的一次程序。有的人可能会想:这样一次,我们全家也会坚持下来。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不只是一次,这是老舍养花以后的许多次,甚至无数次。不光是这样,老舍每次搬来搬去不但都不厌烦,还当做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难道这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最能表现老舍爱花的一件事是有一次下大雨,邻家的墙倒了,砸死了老舍家的三十多种菊秧,一百多棵。他们全家因为这件事好几天没有了笑容大家由此可以想到,如果和花一点感情都没有的人,就只会觉得可惜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也是生活的真理!

篇七:《养花》读后感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现代著名作家老舍的一篇文章《养花》,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老舍一家人从养花的过程中获得了乐趣。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来寻找生活中的乐趣,竟是如此简单。克服困难后,是一种乐趣。失败了,但从中获得经验,是一种乐趣。获得满意的结果,是一种乐趣这不正验证了老舍的那句话有喜又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即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

其实,仔细想想发现,我的生活中也有许多乐趣,当我付出努力,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获得了回报之后,是一种乐趣。遇到不会的题,仔细思考,画图分析,直到解出来为止,看着自己解出来的答案是一种乐趣。正如老舍所说的不劳动,连棵花儿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么?。的确,乐趣是需要自己劳动来获得的。

说到乐趣,我不禁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家英国报纸以世界上最大的快乐是什么为题?作有奖征答。获奖的四个答案是:1。当一位艺术家完成了一件艺术品,望着作品吹口哨时。2。小孩在海滩上用砂石筑成一座碉堡3。母亲忙碌了一天,到了晚上替自己 的小孩洗澡4。外科医生完成了一个手术,就活了一条命。

生活中的乐趣竟是如此简单,为什么作者能找到,而我们却找不到,所以,让我们用心去发现生活中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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