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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的孤儿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互联网

雾都孤儿的初中生优秀读后感10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的初中生优秀读后感10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雾都孤儿》用最直观的故事告诉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要畏缩,坚持不懈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雾都孤儿》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悲痛中生存,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世上还有几个人像他一样?他就是诞生于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费。

奥利费从小在贫济院长大,受尽了非人的待遇。9岁时,他因无法忍受这种痛苦,从棺材店逃亡伦敦,却不料被骗到贼窝里去。但命运还是公平的,让他遇上了还心人,过上了平静而舒适的生活。

我沉重地合上了这本书,心里思绪万千。是什么使奥利费如此坚强?面对命运的不公,他不懊丧:面对金钱的诱惑,他宁可放弃,选择贫苦的生活。古代有一句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世界上有多少人昧着良心,为了金钱不惜一切代价?他们可以为了金钱,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去欺骗别人,去害别人,只为了金钱!奥费利他不会,不会为了金钱去损害别人的利益,他才是一个正人君子!

当我们抱怨没有穿名牌的衣服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正穿着破烂的衣服蜷缩在角落里:当我们抱怨父母偏心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连爱都没得到过:当我们抱怨学习太累时,我们应该发现有许多人正用渴望的目光望着书籍。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园里,童年充满了快乐,而奥利费,他吃过饱穿过暖吗?但他依然那么执着,那么坚强,那么不会被权势所压迫。在我们人生前进的步伐中所遇到的挫折与他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再大的风雨他都顶得住,我们也一定行!

当我们抱怨时,请想想奥利费,想想他的事迹他将永远激励我前进!

读《雾都孤儿》有感范文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出生于救济院,在教区贫民艺习所,小小年纪的他就被迫到棺材铺当学徒,由于不堪黑心的教区主管邦布尔等人的陷害与迫害,趁机逃到伦敦,结果路遇小偷机灵鬼被带入贼窝,被盗窃犯费根和赛克斯控制,最后他历经磨难,才得到好心人布郎劳先生等人的帮助,摆脱了悲惨命运,与亲姐姐团聚,成为了一个幸福的孩子。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最黑暗的社会生活。作者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大的感染力,让我们从苦难的生活中找到别样的风采。

看完这部书,我心中五味杂陈,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下,依然能自力更生,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让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往美好的生活。我同样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不惜欺骗,为了得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一个人的生命多么脆弱,但是这就是人性,这就是社会,一个人如果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他就会受到别人的冷眼旁观,被嘲笑,被谩骂。是的,多少人就是因为害怕这样,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把面具摘下来时,剩下的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对上司无耻的赞美与崇拜,这些势利的人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惫不堪,他遇到小偷杰克,小头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也不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强盗,他对美好的生活,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的多幸福,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满足,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无非是两条路:恶面前是漆黑,利益在诱惑着人,善面前是光明,从来不怕会有乌云。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之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读《雾都孤儿》有感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感到很心疼!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这个小男孩奥利弗正在饥饿无助的时候,是一个叫费金的把它领回了家,给他面包吃,还让他住下了。当时奥利弗还很感激费金,但他不知,费金是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小偷,替他去卖命。

有一次,费金让奥利弗和其余两个孩子去上大街上去转转,他们走啊走,看见一个有钱的老人站在书摊旁,那两个孩子就走上前去,偷走了老人的钱包后,撒腿就跑。奥利弗吓呆了,也慌慌张张地跑,书摊老板说:你的钱包被偷了!老人摸了摸,后头一看,正见奥利弗在慌慌张张的跑,就误把奥利弗当成了贼,叫路人把它抓了起来,送到了警察局。

这还不是我读过最心痛的地方,最最心痛的地方就是:

费金让奥利弗爬上窗台,去把一个富人家的玻璃砸碎后再跑去把大门打开,让费尽他们一伙人进去偷东西。此时的奥利弗是那么的不情愿,但他却又不能不去,因为有一支枪再逼着他呢!这儿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把费金那伙小偷给降服喽!让奥利弗从此过上幸福而又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贫穷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让奥利弗有一次的成为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开头部分有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奥利弗,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再也不能有多余的饭、多余的钱养奥利弗了,她的养父就背着她的养母偷偷的把奥利弗卖了。

哎!可怜的奥利弗!

虽然奥利弗的生命经历那么多的困苦和磨难,但他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这是多么了不起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身陷绝境,但是千万不要绝望,要呵护好自己的心灵,朝着光明前进!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

在下雨天读书是最惬意的事情了,刚巧,最近连续几天都在下雨。于是我便拿出了新买的《雾都孤儿》看了起来。

一开始,我只看书中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认真去品味这本书。不过,它的情节也确实有意思,讲的是孤儿奥利弗在贫困院受到极不公平的虐待,经过几番波折终于离开了这个让他生不如死的鬼地方。但是他刚出狼穴又入虎口,误入了贼窝,被迫与凶恶的强盗一起偷东西,干了不少错事。但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查清了自己的身世并获得了最终的幸福

第二遍翻开书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这本书的背后竟然隐藏着无穷的。这本书展现出了当时英国动荡不安的社会,揭露了那些虚伪的绅士的种种恶行,体现出贫苦老百姓生活的艰辛。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的黑暗与虚伪。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在黑暗的笼罩下,不仅没有受到污染,而且还能留出一片纯净的心灵,一颗善良的心。黑暗并没有能使他们堕落,这更体现了他们高尚的品格。尽管南希最终没能活下来,但她引起的社会力量是无穷的。从而也引发了费金一伙人的灭亡。这不正告诉了我们一个流传了几千年的永垂不朽的真理吗?那就是邪恶永远打败不了正义!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即使是身陷险境,即使是痛失双亲,即使是遭人殴打,即使是被误认为小偷,他依然坚持不懈着,为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最终不就获得了自由、得得到了幸福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有时甚至会想着退缩,这时候,想一想奥利弗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就会获得坚持下去的信念!从而完成哪些困难。

《雾都孤儿》用最直观的故事告诉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不要畏缩,坚持不懈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同时也告诉我们,真正的正义是不会受黑暗与虚伪的诱惑的,在心里留一片纯净,留一颗善良的心

关于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小说,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掺杂在一起,让我感想颇多。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难以忘怀;各种人物的品行,让我感到很纠结;主人公奥利弗的种种遭遇,让我忧心忡忡;最后完美的结局,让我有了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

作者狄更斯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孩子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历尽无数心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作品无情地揭露和鞭挞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名孤儿,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也不知道父亲是谁。他在济贫院里每天忍饥挨饿,受尽别人的欺辱和鄙视。后来,他被卖到棺材店老板那里,老板娘和伙计们对他百般虐待。有伙计取笑奥利弗死去的母亲,奥利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与对方动了手。他因此被老板误解,遭到毒打。读到这里,我真是既气愤又伤心,也禁不住流下泪来。

再后来,奥利弗逃走了,可又被盗贼团伙骗走,心狠手辣的盗贼首领费金准备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供他利用,其他人也不断地威逼、利诱。可这些都没能让奥利弗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奥利弗始终保持着纯真的心。这一点,我不得不在心中为奥利弗点赞!最后几经周折,奥利弗找到了世界上自己唯一的亲人他的姨妈露丝小姐,并被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收为义子,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而那些坏人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故事的结局让我满意,我为奥利弗有了理想的归宿而感到高兴。

掩卷沉思,我浮想联翩。

想到我们身边也有孤儿,但由于生活在当代中国,他们衣食无忧,能和我们完美家庭里的孩子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快乐地成长。想到这里,我心中就有了温馨的感觉。

再想想我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美好!如果我是奥利弗,被恶劣的环境、重重的误会、人性的黑暗包围着,最终的命运如何呢?真是不敢想象啊!所以,我打心眼儿里感谢我们的和谐、美好的社会!我一定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好好爱自己,好好爱家人,好好爱所有正直、善良的人!

读了《雾都孤儿》有感600字

初次拿到《雾都孤儿》,书名深深地吸引了我。封面上的一张图片一个可怜的流浪儿坐在一盏高高的路灯旁,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双腿浮肿,双手紧紧捂着脸,一副绝望的样子。旁边放了一个包裹,大概是他的行李,更凸显了他的悲惨、凄凉。好奇心促使我翻开书本,阅读起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热泪盈眶、心酸不已。这本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以孤儿奥利弗为主人公,讲述了这个孤儿的身世之谜以及悲惨遭遇。私生子奥利弗幼年丧母,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虐待、挨打。他历经了学徒生涯,逃难到伦敦后却误入贼窟,又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历经无数艰辛,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让当代的人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了当时伦敦最底层的人的生活,也让许多像奥利弗一样盲目向往伦敦的人认识到了伦敦的真面目。奥利弗出身下贱,频遭虐待,还误入贼窟。但天性和遗传,却在他身上播下了一颗善良而坚毅的心灵。无论命运再多舛善变,他那坚毅、善良的本质永不改变。面对欺凌,他忍气吞声;但面临着对他妈妈恶毒污蔑的诺亚,他愤怒了,自尊与对母亲的爱使他愤怒了!他敢在强盗的枪口下,对正被抢劫的人家发出预警;他敢在粥被抢后,大胆的说出我还要!这一切一切都需要无限的勇气与决心!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人可幸福多了。我们生活在蜜罐、糖窝里,却还不愿好好的去学习各种本领。不珍惜现有幸福生活的人,迟早会被茫然与空虚吞没!所以我们要学会生存。面对困难,要像小奥利弗一样,坚定而冷静地应对。同时我们要有一颗向善的心,和奥利弗与南希一样入污泥而不染。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350字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着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字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最近跟同学借了本《雾都孤儿》回来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孩子,成长的道路及其坎坷,在经历了饥饿、寒冷、遭人虐待的生活之后,又被盗贼团或几次三番拉向罪恶的边缘,但他去凭着信念和向善的心逃脱了恶人的魔爪,最终获得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鲜明,个性突出,一个个跃然纸上。像骄纵跋扈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残成性的塞克斯,工于心计的科尼夫人,善良美貌的露丝小姐,毛手毛脚的罗斯伯里医生,好闹别扭的格林维格,总是惹人发笑的贝茨少爷,老实傻气的奇特林等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但最触动我的却是坏人之一的南茜。

南茜为虎作伥,帮助坏人,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当了十几年小偷,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养成火爆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但她后来勇敢站出来帮助奥利弗脱离狼穴并为此牺牲自己的壮举,令人不禁对她肃然起敬。

南茜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到奋力抗争。多年肮脏的生活呢,身边卑劣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也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善良人,但他们都有身份,有地位,所以有条件施以援手。但是,南茜却是被良知鼓舞着,用她卑微的力量,奋不顾身的保护他,帮助他。尽管她是在螳臂当车,是像蜡烛一样,哪怕烧尽自己,也要照亮别人。这个可怜可笑,却又可爱可敬的女子,她也许不敢去恨,但是去敢于去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放弃了哀求,拿出她心里天使一般的露丝的手绢,向上帝祈祷忏悔。这又像是在向世人控诉,她死得何等惨烈,何等清白无辜!我相信她那升入天堂的灵魂一定像风雨后的莲,虽然伤痕累累,却依然纯真!

建议大家没事欣赏一下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看这部电影,听说也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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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2024


初中读后感|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好书推荐

篇一:初中生《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2024

这本书是我的朋友,希望将它推荐给你,你能有所收获。题记

《雾都孤儿》是一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感人之事。

故事的主人公奥立弗推斯特,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因出生后母亲的逝去而成了孤儿。十岁那年的他被苏尔伯雷给带到了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不堪忍受老板娘与师兄的欺压,独自来到了伦敦,却落入了贼帮手里,因为他的善良,得到人们的帮助,从而让这个孤儿从逆境中胜出,他神秘的身世也真相大白。

这个故事里,有两个情节很让我感动:一是小奥立弗在棺铺学习时,因为对老板说请求加饭,而被给予了每天都被鞭子抽的荣誉。请求加一点饭都不能,那根本就是没人性的表现!二是小奥立弗走了七天七夜到达伦敦,在碰到小偷杰克后努力想办法逃出贼窝,因为他不想被训练成小偷,后来他在一次审判中被冤枉,但布朗罗先生解救了他,并让他好好生活。读到这,我的眼角湿了,奥立弗多么善良呀!他宁愿挨饿也不当小偷,精神真可贵!

读完全书,我久久不能平静:弱小的奥立弗,在饥饿,悲伤,孤独等痛苦所压迫时,仍然保持着内心的坚强,维护自尊,他真的是拥有强大意志力的人啊!

我们多数人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没体验过被人欺凌,失去自尊的感觉,凌驾于自己世界里的他人之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所有的事都安排好了。殊不知,这压迫了我们的自理能力,领导能力等。对于受难者,我们也应帮助,否则这个社会没了爱,就无法推动进步。

在此,我要再次推荐这本书《雾都孤儿》!

篇二:初中生《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2024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

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

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关于雾都孤儿的读后感10篇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雾都孤儿》读后感作文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个暑假,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可是他知道盗贼集团的秘密,他们又怎么可能会放他走呢?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

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着,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今天,我看了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本书,从中我看清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书中主角就是可怜的奥立弗。退斯特,他是一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不久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在济贫院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些人为什么要偷取财物?他们不明白结局是落入法网吗?无论对方多么灵活、聪明,只要有群众的支持,罪犯都会落入法网。还有那些济贫院的人们,既然知道是孤儿,那就更加要多多照顾关心他们,为什么是百般虐待他们呢?我劝你们改邪归正,做一个热心人吧!

而那些好心人救了奥立弗,如果没有那些人们,奥立弗早就没命了。

我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要做一个好心人,让世界更和谐、安宁。

《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与苦儿流浪记相似的一本书,同样的出身,同样苦难的经历。但有一点不同的是,雾都孤儿过多的描写了那些坏人的奸诈、丑陋,所以它也是批判社会的一本书。

这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人是南希,她虽然出身下流、卑劣但他的天性里仍然保持着某种好的东西,那就是自尊。她虽然一生都在最肮脏的藏污纳垢之地度过,但一切的罪恶、奸诈以及邪恶都没有消磨掉她天性中的自尊,这真是非常的难能可贵啊!

而这本书的主角奥利弗,虽然被他的异母兄弟所害,却也保留这正直、勇敢这些美好品质。奥利弗是个好孩子尽管费根他们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无恶不作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部长篇小说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著。故事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里,他的母亲刚生下他就去世了。长大后的奥利弗因为受不了郊区干事邦布尔的折磨,逃到了伦敦。在哪里,奥利弗落到了坏人的手里。经过多次的磨难,善良的奥利弗得到了布朗罗的帮助,并帮奥利弗查明了他那段神秘的身世。

奥利弗的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他身处逆境,遭受了种种磨难,但他并不自暴自弃,仍对生活充满了向往。他勇敢的面对恶人给予的压力。在他的人生字典里善和恶是分明的。每当想起奥利弗的精神时,我十分佩服,《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让我明白了人应该善恶分明,心里放着一把衡量道德的尺子。不能因为利益的诱惑放弃做个好人的原则,向隐藏于人内心深处的恶屈服。

同学们,让我们都去做像奥利弗那样的人吧!将善永远放在自己的心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今天我读了英国著名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雾都孤儿》。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孤儿。9岁时,被先后送到工厂和棺材店做学徒,最后不堪忍受,逃到了伦敦,遇到了以偷盗为生的费金一伙,并被迫成为其中一份子。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以后,最终和外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中有许多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尤其是南希,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多亏了她的帮助奥利弗才得以从费金那伙人中逃脱出来。虽然她也有过迟疑,有过害怕,但她最终遵从了自已的良心,冒着死亡的危险,帮助了可爱又可怜的奥利弗。虽然她最后死去了,但她成了小说中至关重要的人物,也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读完了小说后,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奥利弗作为小说的主人翁,生话在那个年代,她是不幸的,作为一个孤儿,她受了很多苦,与她相比,作为同龄人的我,是多么庆幸生话在如此安逸,幸福的时代。因此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话。

《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读《雾都孤儿》有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 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读《雾都孤儿》有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读《雾都孤儿》有感范文10篇


读《雾都孤儿》有感

孤儿奥利弗是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母亲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只能在济贫院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又跌进了一个由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事先安排好的陷阱,幸好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但是过程很凄惨。

我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怎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然屹立不倒的原因,但我知道,奥利弗正直,善良并热爱生活。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痛苦,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甚至还有爷爷奶奶的关心照顾,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不满足,甚至还有与父母争执过后,离家出走的。更有甚者,小小年纪就选择了自杀的,与奥利弗相比,我们还有啥么道理,不热爱生活,还有什么理由让自己沉沦呢?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在生活中我读过许多课外书籍,有些书反映出了以前的生活并且告诉我们了许多道理,让我们获得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读过的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是一本值得我们去读的好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奥立弗退特斯,他的父亲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也从未得到过家庭的温暖,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苦生活,后有被卖到棺材店当学徒,在那他受尽欺辱,于是逃了出去。但又身陷贼窟,强盗们想让他也成为一位小偷,可天性纯良的他怎么也不肯就范,他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一些人的帮助逃了出去,得到了一笔遗产,同正直善良的人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小说还被拍成了电影,而且影响广泛。

这本小说反映了善与恶,赞扬了人们天性的善良,也抨击了当时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让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有个温馨家,还有良好的条件去学习,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为我们的明天而努力吧!

读《雾都孤儿》有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 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读《雾都孤儿》有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读《雾都孤儿》有感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颇有感触。文中的主人公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贫穷而黑暗的社会,受尽折磨和非人的屈辱,暴打、冤枉、逼迫并没有使他心生怨忿,他的善良最终为他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产生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是英国历史上最光辉灿烂的时段。初期,英国面临着飞速的经济发展及严重的社会问题。大工业革命高潮迭起,各种科技发明与技术创新为国家经济带来新生力量。但在这繁荣与财富下掩盖的是工人阶级的贫困与不幸,为了谋生连妇女和儿童都要受雇到艰险肮脏的工厂矿山去卖苦力。狄更斯广泛描写了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揭露了资产阶级金钱世界的种种罪恶。

这本书让我明白到无论现实有多么令人失望、痛苦、悲伤,我们仍要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社会,只要我们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任何磨难都不能将我们打败,任何挫折都会过去,美好的日子即将到来!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电影中的一些坏人虽然十分令人讨厌,但最终还是被奥利弗的善良所打动: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读雾都孤儿有感 于伟中

这本书中的故事描述了一个孤儿在外流浪的故事。他名叫:奥立费 。 特威斯特,他的妈妈刚让这个小生命来到人间时,就离开了这个小宝宝。

奥立费长大后在世间受尽了苦头,挨了无数的巴掌和拳头,后来还被象物品一样被人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到好心的布朗洛老先生,才被收留,才过上好日子。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奥立弗从小受尽了折磨,经历了很多苦痛,但他很坚强,一直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觉得他很勇敢,想想我们自己,生活得多么美好,多么幸福,还不满足,还经常跟自己的父母发脾气,想想还真是不应该呀。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想放弃,怕吃苦,贪图享受。我觉得我们要向他学习。还有就是,现在世上还有许多象奥立弗一样的孤儿,他们很可怜,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刻苦学习,让自己长大了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有能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的生活也一样充满阳光。

《雾都孤儿》读后感800字10篇


读了《雾都孤儿》后,我认为奥利弗是一个勇敢、坚强、懂得感恩的男孩,我们要向他学习他那遇到困难不放弃,懂得的感恩宝贵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800字精选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一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二

我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三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四

在读雾都孤儿以前只是对它有一点了解,只知道这是一个关于一个孩子的悲剧故事,于是在开始看它时便已经预料它是一个悲剧的!慢慢的看到他从一出生便开始经历着磨难,那种磨难对于我们现在的生活简直是在天堂里。他一出生他那可怜的母亲便看着他那张刚到世间的小脸说着希望我那可怜的孩子能够好好的活下去便依依不舍的到天堂去了,留下她那可怜的孩子在这个苦难的世间受着非人能承受的磨难!那个救济院的绅士邦布尔先生便草草的为他取名为奥立弗,这个可怜的孩子便成为了一个私生子了,所处的地位是让所有的人鄙视的。

在他出生的那个城市里,所有的人都欺负他,连本来是地位非常低下的福利院学生诺亚也觉得比奥立弗的地位高而肆无忌惮的欺负可怜的奥立弗.在进入苏尔伯雷家前以为会有好日子过,可是没想到却遇到苏尔伯雷太太处处刁难他,让他睡在棺材铺里的大坑里,对与一个十几岁的还需要父母呵护的孩子来说那简直是让他睡在地狱里的!在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与痛苦的反抗之后奥立弗决定带着他那只有几块干面包的简单行礼离开那充满了苦难的家乡!开始了那艰难长途跋涉,饿了就吃一点他那仅有的干面包,晚上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顶着寒风睡觉,要是一个脆弱的孩子肯定在这个时候便结束了他们在人间的旅程了。然而奥立弗却靠着他那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活了下来,并且结识了一个邋遢的小绅士,与其说是绅士还不如是奥立弗的厄运吧!然后他便被魔鬼老犹太费金控制,强盗赛克斯折磨着,生活再充满罪恶的巴黎最肮脏的地方。

可是看到后面奥立弗遇到了南希,露丝,罗斯伯力先生这些善良的人们把可怜的奥立弗从苦难中解救出来了!并且解开了奥立弗的身世之迷,找到了他在世间的唯一的亲人,罪恶的人们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奥立弗也在父亲的朋友罗斯伯力先生的照顾幸福的生活着。善良的人们也得到了幸福。

可是虽然是命运给了奥立弗幸福的结局,但是如果奥立弗没有经受住苦难的折磨也就体会不到以后的幸福了吧!最让我感动的便是奥立弗在受伤之后被赛克斯扔在了河边,在他醒来之后,他却坚强的爬了起来,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继续这样躺着的话他一定会被蠕虫吃掉的!因为奥立弗心中有着生的希望,所以他坚强的活下来了!

所以说人的一生会有许多苦难,但是只要你不要放弃,一定会有回报的。希望是生命存在的原因!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五

1837年,年仅25岁的英国天才小说家狄更斯,写下来他的第一本社会小说《雾都孤儿》。狄更斯小时候因父亲入狱,刚满十岁的他,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后来,妈妈带着弟妹搬进监狱和父亲一起住。这时的他,就犹如被弃的孤儿,他努力工作,经常拿点薪水给妈妈。

《雾都孤儿》开篇,将我们带入了贫穷,饥饿的济贫院,黑暗,与恐惧从心间油然而生。牧师助理和女主管替其维持秩序,他们以压迫的方式,对孩子们实施暴力与饥饿,孩子们经常被骂,个个被饿的都要 人吃人了。小小的奥利弗却对大师傅说,能再给我一点吗?他希望添粥,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这象征着他们的反抗和斗争。狄更斯永远站在被压迫者那边,无论他们有多软弱,多么无能。

本书,向我们介绍了穷人在英国的悲惨遭遇。是骇人听闻的,让人听了毛骨悚然,很多穷人被堕落,腐化。大家对压迫者只是敬畏的,是不敢抬头的害怕,是不敢反抗的做事。

奥利弗被赶出济贫院后,却不小心坠入贼窝。当奥利弗第一次观看他们如何偷东西时,聪明的奥利费一下就学会了。费金说他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小小的奥利弗就对这话产生了怀疑。

那些扒手不断地教坏奥利费,奥利费却一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他不愿意做对不起别人的事,不愿意去做坏事。奥利费犹如一颗闪亮的宝石,不管怎么磨,擦伤了表皮,也无法深入他的内心。他仿佛越磨越光滑,细腻,闪耀,他们没有能换走奥利弗善良的心,使奥利弗越加坚定,越加不服。费金妄想在奥利弗心中种下邪恶的种子,任他发芽,结果,深深扎根。他希望毒药会玷污他的灵魂,并永远改变他的本色。

善良的人,终究可以获取辛福。奥利弗受伤地爬着,来到了原本他们要行窃的地方。善良的主人,善良的马斯小姐,照顾他收留他,她,就是奥利费的姨妈!经过了许多事情,许多波折,牺牲了勇敢善良的南希小姐,他们终于生活在了一起。

邪恶的人,终将会遭到报应,他们不是被处以绞刑,就是坐了牢。

本书的后面也将我们引进了一个和谐美丽的社会。与前面所发生的事形成鲜明的对比。善良与坚持终将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结局。狄更斯被后人称颂为召唤人们欢乐和仁爱中的明灯。

现在的社会,现在的中国,并没有当时的英国那么令人感到不安。其实,我们可能曾经遇到过可怜的人,他们很穷,也想奥利弗以前一样饱受虐待。

我小的时候,在幼儿园,学过舞蹈,晚上要去老师那儿训练,之后再回家。有时候累了,妈妈会带着我和妹妹去吃个冰淇淋,就是那次,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新的看法。

超市门前,聚了很多人,围成一个圈,我和妹妹都很好奇,那里究竟在干嘛?我们拽着妈妈,挤过人群,我看到了。是一个长得很矮的小朋友和他的同伴,一个小朋友没有手也没有脚,另一个,则好好的大概都有十二三岁了。中间竖着一个杆子,下面有支架,大男孩抱起小男孩,将小男孩移到杆子上,倒立着他,小男孩张开他那不大的嘴,咬着杆子,杆子上裹着一层布,小男孩转了起来。我惊呆了!好神奇!他比我们学舞蹈的厉害多了!妈妈上前放了些钱在碗里,急忙拉着我们走了。

我和妹妹边走边激动地说着,妈妈却严肃地说:下次你们要小心点,他们都是被拐走被别人砍掉了手脚,然后在这里帮那些人赚钱!那他们为什么不跑呀?他们怎么跑啊,那些拐卖他们都在旁边监视着。那他们爸爸妈妈呢?怎么不来找他们?他们伤心吗?一大堆问题在我面前闪现,妈妈又说:你们只要保护好自己,要时刻注意!我没有想到,社会竟是这样黑暗,受压着是那么的软弱,无能,人的心竟是那样让人感到可怕。这件事一直让我后怕。

他们需要承载多大的压力,他们碎弱的心承载着勇气,承载着毅力。

他们的苦难与抗争,他们的音容笑貌,喜怒哀乐,唤起了读者的无限同情,怜惜和喜爱。这,就是文学强大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六

爱的力量如一束光,照亮我们前进的路,如一件棉袄,温暖我们的心,如一缕春风,抚摸着我们战胜困难的决心。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如贝德温太太,她对奥利弗总是无微不至的关怀着,她爱这个孩子,看到他就像是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奥利弗再次被抓到贼窝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并不顾一切代价去寻找奥利弗。还有医生罗斯伯,他乐于助人,虽然有些莽撞,但却十分可爱,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奥利弗免于刑罚。这些值得我们欣赏的人太多太多,数也数不清。

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每一盏灯献出自己的光明就能照亮整个世界,每一棵树献出自己的绿色就能让整个世界生机勃勃,每个人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就能让整个世界充满温暖。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力量,有了爱便可让逆境中的人重新站起,有了爱便可让绝境中的人重新充满希望,有了爱便可让迷境中的人找到正确的道路,有了爱,一切皆有可能。

一位富翁和一有名的律师结伴环游世界,看到许多很有印象的事物,尤其在某县所看见的,更是毕生难忘的。一天,他们在某县乡间散步,看见一个儿子拖着犁,一个老人扶着犁,在那里犁田。律师觉得非常稀罕,顺手摄一镜头。不久,他们无意之中把这照片拿给邻县的一个西国传道人看,并问为何这样用人犁田?传道人回答说:是的,这是少见的。不过,我碰巧认识这二人,他们很清苦,当本县信徒建筑会所时,他们亦很愿意有所奉献,但又没有钱,结果便卖了他们仅有的那一只牛来奉献,所以现在他们就要代替牲口来犁田了。他们听后,愕然相觑,一时说不出话来。以后律师说:这是何等愚昧的牺牲,为什么你们容许他们这样作?哦!他们却不是这么看,他们只觉得那是莫大的喜乐,因为还能有机会摆上一头牛在主的事工上。

这就是爱所创造的奇迹,每个人都为世界添一点爱,为世界点亮爱的光,那么我们每个人都会像奥利弗一样找到自己的幸福,更重要的事有像奥利弗一样的善良,爱心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七

雾都伦敦,是一座多雾的城市。每当雾起时,那如丝的沉雾总会如绸布般覆盖整个雾都的黑暗与肮脏。他就走在这样的一个雾霭笼罩的都市中。

第一次拜读《雾都孤儿》是在漆黑的晚上,这里的夜如同雾都的雾一样,遮住了整个城市,星星灯光也无法照亮这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的黑暗。我就在这样一个晚上,走入了一个真实的雾都。

奥立弗.特威斯特,书中一个凄贫的孤儿,母亲早年亡故,父亲不知去向,他或许会像许多和他同样身世的人一样一身穷苦,在所谓的贫教院中生死未卜,受尽后来主人的折磨,但似乎是上天的怜悯,他总算是历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逃到了伦敦,本可以成就一段新生活的他,却又一不留心进了贼窝,从此与那些黑暗、凶残、冷酷无情的贼开始了他在伦敦的生活与斗争。

不得不说,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小说在那个特殊环境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形象,是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众多人物形象的典型代表。如同白纸一张的他胆小怯懦,却偏偏在下层社会游荡生活。他像是一只命运在他人手中的蚂蚁,却又能得以成为主角。当时的伦敦是黑暗,黑暗连到一块地砖都会漆黑如墨的程度,不得洁净。但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却能坚守住他洁白如一张纸的善良本心,最终遇见了与同样有善良本心的长辈抑或是朋友,夺回了本属于他的遗产,从此真正走上了一段崭新的生活。

我们可以说奥立弗是幸运的,他遇见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善良之人。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只有奥立弗能够不让纯洁如玉的内心沾染上伦敦大地上的黑暗与丑陋。倘若没有他的坚持,或许是因为环境,也或许是因为温饱,再或许是因为恐惧,使他那张洁白的内心的纸点上了黑暗,我们也不难想象他的结局------渐渐融入黑暗并最终成为人唾弃的黑暗的一份子。

作者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城正式处于一段黑暗丑陋的时间,弥漫在雾都中的也基本上都是无情与冷酷,可就是在这毫无生机的冰冷的伦敦城内,闪烁着一丝人性的光芒,这一丝的光芒便是点燃伦敦城善念的火种。这丝光芒就是以奥立弗他们为剪影的人们。他们走在伦敦城最底层的黑暗中,却始终不让那黑暗玷污自己,一直坚持着内心的洁净与心中那一丝闪亮的人性光辉,即便是为此付出生命。他们很平凡,很普通,再高也高不过在英国当权却日夜蚕食英国的大人物,但他们却是那个时代最高人性光辉的折射与代表。书中也提到了以费根与赛克斯,南茜为首的黑暗团体,他们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形象,或许冷酷过、无情过、狡诈过、残暴过,却无一不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一丝惭悔与对人性光辉渴望与梦想,或许换个年代,他们也能与妻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们是那个时代可悲也可悯的人物,这也是对那个黑暗时代与其造就者一种无声的控诉。

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因为不变的善良而在那个年代得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我们需要的同样是与他一样,能够在黑暗恶劣环境中慎独,坚持本分、恪守本责,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也更坦荡。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八

层层雾气弥漫在繁华都市,散在房屋之间,树枝之上,小巷尽头。从光亮繁华的城区,飘散到昏暗脏乱的角落。它见过繁华掩盖之下的罪恶滋生,也嗅过污浊无法淹没的花开幽香,在最黑暗的地方,也有美的诞生,这个美就是人性之美善良。

《 雾都孤儿》讲述了失去双亲的男孩奥利弗如何在伦敦挣扎生活,陷入犯罪偷窃团伙,最后被拯救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小奥利弗,不是慈祥的老绅士布朗洛,而是犯罪团伙中的南希。

南希是赛克斯的情妇,是小团伙中的一个良心未泯的女子,她看见与自己的命运相似,都痛失双亲的小奥列弗时,便下定决心要拯救他。南希很爱赛克斯,但善良依旧占了上风。她冒死给老绅士传递信息、打探同伴的密谋,竭力守护年幼的奥利弗。奥利弗最终拥有幸福的家,她功不可没。但她的命运却如此不幸,在她传信被发现后,死在了她深爱的男人手下。

老绅士布朗洛厉声喝道:连那个女子,也因为善良诞生了一种近乎美德的品质!要知道一个地位高贵、名望极高的老绅士,会如此评价一个情妇女子,不论阶层差别,可见南希是多么值得敬佩与尊敬。

她虽从小生活在那个堆满污垢。染着黑暗的角落,但依旧保存着那颗善良的心!她不枉活这一生,她为奥利弗的勇敢付出为她自己洗去了一切污渍与黑暗,将自己带到了明亮的阳光下。

伦敦逸散的雾见证了一切,看见了在世界抛弃的角落,那一朵野百合的绽放,人性之美的幽香飘在雾蒙蒙的城市,即使遍地的污浊,也掩不去那抹幽香,南希如那朵百合,身处污浊之中,却向往光明,选择光明。正如哈利波特中的女食死徒纳西莎,她为了光明冒死对黑魔王及一群凶恶的伙伴撒了谎,救下了正义最后的希望。最终,依靠这个,哈利波特打败了黑魔王,使巫师界脱离了最黑暗的一段时期。

她们都身处黑暗,她们挣扎着爬出了沼泽,她们为的是一个信念,一个善念,它像一只巨手将她们推出沼泽,推至温暖的阳光下,她们选择了善良选择了正义,渡过个个沼泽,她们拨开重重迷雾,踏过层层荆棘,她们循着淡淡幽香,离开了黑暗,终于站在了阳光下。

所以,她们坚守的善良,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也许我们有时也会陷入层层人性矛盾的迷雾之中,但只要坚持人性之善,循着淡淡幽香,总能冲出沉重的迷雾,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九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 《雾都孤儿》 , 是 译林出版社 1997 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 是狄更斯 25 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 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 抗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虐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 奥立弗第一次 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唯一捷径是多读经典。 《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著之一,其 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十

翻开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是在3月15日,这天休息在家,午觉起来,百无聊赖地拉开窗帘,明媚的阳光照进客厅,落在我的脸,暖暖的。于是就有了一种阅读的欲望:走进书房,走近书柜,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封面上小主人公奥力弗.退斯特清澈的眼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脑海中演绎着。一直就不忍放书,一直看到16日凌晨6点,才看完。

《雾都孤儿》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10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感受一: 故事生动感人

《雾都孤儿》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感人,好几次被书中的人物感动得流泪,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

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感受二: 小奥力弗勇敢 不畏惧强者

《雾都孤儿》给我的第二个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感受三:个性化的语言 符合人物身份

《雾都孤儿》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其实并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自己手中。

看完《雾都孤儿》,黎明的太阳已经爬上了树梢。小奥力弗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跳跃。于是,又将这本书的个别段落读了一边,这样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一个小男孩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初中《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浮躁的社会,心静者胜出。读书的力量常常不是通过肉 体感官体现,而是源源不断地潜移默化。书中有人,人在书里,书人合一。这“人”,是作者,更是阅读者。小编为您提供!更多精彩,尽在小编,欢迎您的关注阅读!

【篇一】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 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 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应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篇二】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 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篇三】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 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因为,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努力的去拼搏,因为,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读雾都孤儿有感_《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雾都孤儿》买回来几天了,一直放着,没有看。上专业课的时候我把它带入了副教室,做完作业后,我开始看了起来。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一类书的,也可以说没看过。出于无聊,看了起来,随着阅读的继续,慢慢的,我被书的内容所吸引。 随着奥利弗的降生,他的每一件事都牵扯着我的神经。看他从小长在济贫院里,院长曼尼夫人是那样的虚伪,忍不住为小小的奥利弗担忧起来,怕他会在那样的环境中变得胆怯,屈服。读到那些一个个唯利是图,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打人的警官们,忍不住想唾骂他们,为奥利弗感到不公。当他一次次的落入贼窟,一次次的被迫学习当扒手,想让他成为一个邪恶的人,我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担忧。 但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次又一次的苦痛,仍没有屈服,还保持着那份自尊,善良。最终也是没有向现实屈服,以仅有的倔强战胜了一切。

有时我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或许我已经在那非人的折磨下,已经变成一个任现实宰割的最底层人了;在那层层诱惑面前,我已经屈服了。想到这里,对奥利弗不禁肃然起敬。 奥利弗的身世,是在那些善良人的帮助下,才得以查明,才使他获得最终的幸福脱离苦海。在那样一个黑暗社会中,也不全是恶人,总会有那么些个善良人去拯救,去挽回。

这本书中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的结局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也是,欺骗无所不在,有些人仅看到新闻中,那些乞讨人利用人们的善良,骗取钱财。欺骗多了,人心变得慢慢冷漠,看到行乞人变得视而不见。但还是会有人施与同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乞讨人 黑暗的现实中,一场场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正在上演,最终真善美的心将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 读《雾都孤儿》有感

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时,我已经被奥利弗退斯特坚强、自力更生、和强盗同流合污的精神给打动了。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25岁时写的。

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风霜和思虑之苦,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9岁就被人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佩服奥利弗退斯特的种种品质和精神,尤其是他坚强善良、不与强盗同流合污的精神。他是个9岁的小孩,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是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种种的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反而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可我们还是经常不满足,抱怨生活的种种不如意。有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坚强的意志。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些,认真读书,让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雾都孤儿的小学生读后感10篇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雾都孤儿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读《雾都孤儿》有感 濮逸飞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摘录小说里一句话:宁静的乡村景色唤起的回忆和这个世界,与凡俗的思想格格不入,它可以净化我们的思想,消除旧愁宿怨。有一种朦胧的意识游荡于我们反映迟钝的脑海:很久以前,在非常遥远的过去似曾有过这种感受,它鼓励我们对遥远的未来做严肃的思考,把傲慢及俗念踏翻在地。

和这句话对应的是小说中奥列弗一有悲惨的境遇后就被好心人搭救到乡下,住上了一阵子,奥列弗就欣欣向荣的恢复了。

这句话和相关的情节都深深打动了我。奥列佛经历的痛苦和我们今天社会相仿。过份城市化,人的生存压力增大,看不到将来回不到过去。尔虞我诈,城市里充满险恶。只能靠运气和机缘生存。美好的乡村和景色能医治人们的痛苦。能让人安静的思考,重新判断自己的行为。小说让我们读出了现代社会人的境遇,体会了所谓发达带来的无奈。

今天的英国是世界上唯一逆向城市化的国家。现在,这个国度里年轻人都愿意回到乡村,田园能解除200多年发达带来的愁苦。在今年奥运会的开幕式里也有过类似隐约的表达。

既然我们来自自然,首先要敬畏自然,然后要接近自然,最后会在自然中自愈。自然会让我们冷静,慢一点,经常换个角度看待生活,才能知道自己,读懂他人。也就能分辨社会,抑恶扬善了。

我们以后的生活可能是住在田园中,端着品牌的咖啡,手指轻轻一点,宽带告诉我们300里以外城市的天气状况,因为下午有个要迎接客户正在城里等候着我们。今后的生活所有目标就是让孩子和我们一道来摆脱那个景物暗淡,人心迷茫雾色之都。

读雾都孤儿有感 张弘扬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文章。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雾都孤儿》观后感

《雾都孤儿》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内容很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十四章。这一章讲的是:可怜的奥利弗被老先生带回家后,一直发高烧。老先生的太太对他很好,给他看病,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终于,奥利弗康复了,可以站起来走路了。老先生带着奥利弗参观了他的书房,书房里摆满了书,小奥利弗惊呆了。老先生教育他要做个文明人,要多读书

从这儿我感受到:当时的伦敦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下流凶恶,也有善良的人。那位老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我觉得他做奥利弗的老师是再合适不过了。奥利弗在老先生家的那段日子真是受到了很好的影响,这对他以后的成长很有利。虽然在伦敦凶多吉少,不过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奥利弗的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雾都孤儿》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悲伤。在这本书中,我结识了许多新朋友!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一个漫长而又酷热的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城孤儿》。这是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非常值得大家阅读。

奥利弗悲惨的遭遇使我十分同情,但是那些坏人的行为更令我愤怒。每当看到可怜奥利弗落到坏人的手里,我既愤怒又替奥利弗担心。如果当时我在的话,我会跟踪那群坏蛋,找到他们的老巢,把警察带去,让他们尝尝坐牢的滋味。可惜我做不到。

我一直替奥利弗的命运担忧,幸亏最后被好心的罗斯小姐救出了,读到这里,我的心也放下了。

同时我也联想到我们从小受到父母的同爱,而那些孤儿流浪街头,得不到痛爱。我们的处境比他们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世上什么药都有卖,就是没后悔药卖。

我们应该努力进取,去创造自己美好的天地;去消灭那些坏人;去拯救那些孤儿。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永远没有痛苦。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雾都城的一个寄贫院,一位奥利弗的小男孩出生了,但是奥利弗的妈妈却与世长辞,因此,奥利弗成了一位孤儿。后来,因为多要一点粥别买走,又为一场误会无家可归,又误入贼区,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最终,在好人的帮助下,找回了亲人、知道了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有三类分别是:善恶、美丑、正义邪恶。而奥利弗天性善良、正直。

我又喜欢的一句子:走了差不多十二英里,天又黑了,他双脚浮肿,两腿酸软,全身直打哆嗦。我体会到奥利弗一个孩子走十二英里,脚肿、腿轻、身体发抖,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很要趴下,但是它并不放弃,努力前进。从这我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爬凤凰山,我爬了一半,就没有力气了,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的吸气,说道:妈妈我们放弃了好吗?妈妈大声说。那你背我。我说。妈妈无奈极了,她只能从山上到山下一直背累地气喘吁吁。

我一想起这件事读到上面写的那句话,十分无地自容。

孔乙己的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孔乙己》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孔乙己的初中生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孔乙己》有感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读《孔乙己》有感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就应从那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我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此刻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理解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理解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取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就应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此刻,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一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必须要赢!?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

《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孔乙己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孔乙己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就应从那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我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此刻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理解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理解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取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就应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此刻,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一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必须要赢!?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读孔乙己有感蒋银

有一句话,文学源于生活,即使《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写的小说,于是当中的人物在当代还有许多。在此我把这些人提出来,也让我们大家共勉,看看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首先是孔乙己,孔乙己是一个下层知识分子,他苦读半生,热衷功名。一心向上爬,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且好吃懒做不会营生,但也心地善良。这是很能代表当代的一部分学子的吧!就像孔乙己,当代一些学子们寒窗苦读,想考上清华,北大,一心向上爬,自己觉得天下无敌,绝世无双,但又没有掌握好学习方法,好吃又懒做家务,自立自主意识又缺的可怜。竞争精神,自尊心,表达能力,自信心,适应能力也都缺乏。只会按父母意愿死读书,又要面子,最终没有学会生存的本领,不能在社会上立足,不会去实现更高层次的追求,也不能成为人才。当人们奚落这一点时,又会以舌战来解决问题,不懂以行动去证明。这些学子是和孔乙己很像吧!只能用鲁迅自己对孔乙己的评价来说是气急虺

再来是丁举人。他就代表了一些考上了重点学校的人,但也因此无法无天的学子们比较典型的就是刘海洋,马加爵等吧。在2002年2月23日下午1时10分,在北京动物园熊山内,用硫酸泼熊的刘海洋;因小事一桩,砍死室友的马加爵。他们都是我们心中的高材生,但是却又因此无法无天,不把生命当生命,任意摧毁生命,这和吊着打孔乙己打了大半夜,打断腿的丁举人有何不同。鲁迅也不会想到他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几十年后的今天依旧会出现吧,想必鲁迅先生一定会哀莫大于心死了。

说下面的吧,让我们来说说掌柜及酒店里的人吧。与前两段讲的人相比,现实中的掌柜可多的数不清了,不敢绝对的说,至少也有大半的商店的掌柜都是以貌取人的吧!对于那些有钱的,有权的,有势的,唯恐招待不周,对于那些无权,无钱,无势的三无,则是能欺就欺,能忽悠就忽悠,看来这些人都传承了掌柜的优良品质阿!对于酒店里的人,他们则是等级分明,阶级观念深刻,羡慕高层的,鄙视低层的,试想,这类人在当代应该不少吧!只要看看人们对乞丐的态度就行了,当然,有好心的人会对他们同情,伸出援手,但又有多少?更多的人见到他们就想:讨饭的,走开,别弄脏我的衣服,而对待公司上级则十分尊重:您口渴了吧,喝口水。您热吧,我给您打开空调当然这些人的成就有一部分是由于环境,让我们想想自己吧,别让自己变成这样的人。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只会思想的芦苇。那就让我们这些芦苇茁壮成长,不要因环境或自身让这支芦苇弯腰枯倒。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

读了《孔乙己》有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了《孔乙己》有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关于《雾都孤儿》个人优秀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初中生优秀读后感



.<<繁星·春水>>读后感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诗集,我没看过诗集,刚看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其中母爱的比重较大,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的。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我不曾离开过家乡。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看完这本书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范文一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范文二

与《简爱》一样,《雾都孤儿》中的孤儿院也是那么的黑暗和凄惨。简一直倔强地与不公抗争,而奥列弗只是说出了所有孤儿的心声:再添一碗!就被无情地赶出了孤儿院。

其实,从孤儿院中离开,奥列弗并没有太多的感觉,离开了那个阴冷潮湿的地方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命运,在棺材铺中展开的学徒命运,亦是天不佑善人。同样是被天主赐予人间的少年,有的是前途无量,而有的却要在生与死之间挣扎。棺材铺老板的儿子是如此的不成材,却可以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奥列弗只能默默地忍受着永无止境的饥饿、侮辱甚至殴打与辱骂。

终于有一天,奥列弗熬不住了,他进行了对命运的抗争,当然这也需要他用性命来一搏--他逃出了棺材铺。像寓言里的丑小鸭一样漫无目的地,孤独地在马路上走着。他害怕被抓,害怕回到过去的痛苦的日子里。可是现实是,他依然饥饿着、寒冷着。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若是哪一个好心人能够稍微伸出援手。若是我,我愿一生感激。奥列弗就遇到了一个好心人!

带他到温暖的火炉旁,给他吃美味的火腿,给他睡温暖的床,奥列弗好久都没有那么美美地睡一觉了。一连几天,好心人都把奥列弗好吃好喝地待着,还让年龄相仿的少年们给他表演好玩的魔术.奥列弗很开心。这么苦尽甘来的生活,若是我,那真是要甜到心里,掉进蜜罐里了。若是我,即使后来成了小偷,我也要继续抓住这难得的有吃有喝的生活。

而是事实上,奥列弗就不!

他没有成为好心人所期望的人,他违背了好心人的命令,他的善良,使他不愿伤害收留了自己的另一位真正的好心人。这位真正的好心人对他没有索取,只有给予,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别有所图的帮助,不是每个人都是利欲熏心的窃贼!真正的好心人用自己的行动感染了奥列弗,使他最终没有成为以德报怨、忘恩负义的败类。奥列弗依然是善良的、正直的,这是他的本性,也必将跟随他的一生。

上帝用他精巧的手腕创造出了一出跌宕起伏的人间悲喜剧,好心人自己钻进了绞套,被正义就地正法,而真正的好心人被正实是奥列弗的外公,这种戏剧性的结局成了整部书的亮点。让读者在此经受着道德的与亲情的双重洗礼,并在书中祖孙团聚的那一刻留下了挂着眼泪的笑脸。

我含着眼泪写着感想,庆幸奥列弗没有成为猥琐的小偷,事实上我一直为他捏着一把汗,我担心奥列弗会在一念之间做出错误的决定,成为一个与道德相悖的人。这实在是因为,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真不敢确定,若同样处在那个环境下,会做出怎样的决定。而此时,我这一个揪着的心舒展了开来。正义与善良,是书里书外所有人的共同愿望。

雾都孤儿简介


名著雾都孤儿简介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长篇写实小说。该作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该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该书曾多次改编为电影、电视及舞台剧。

雾都孤儿简介50字

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雾都孤儿简介100字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的故事。

雾都孤儿内容简介200字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读书笔记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主要内容简介300字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一名失去了母亲的初生婴儿被当地教会收留,取名奥利弗。九岁时,奥利弗被先后送去工厂及棺材店做学徒,最终不堪忍受折磨,星夜出走,来到伦敦。在饥寒交迫之时,奥利弗遇到了以偷盗为生的费金一伙,费金见其聪明伶俐,便想训练奥利弗成为一名扒手。一次奥利弗与其他孩子一起上街,孩子亚狄偷窃失手,奥利弗被误抓入警局。

伦敦富翁罗勃特因冤枉了奥利弗偷窃感到很内疚,见他又可爱又可怜,便将其领回家。在那里,小奥利弗既不愁吃穿,还能上学读书。有人竟还暗中发现小奥利弗竟是富翁罗勃特的亲生外孙。可是一次奥利弗在街上被费金一伙撞见,又被其抓了回去。他被绑回贼窝后遭到毒打,费金的同伙南茜得知小奥利弗的身世后十分同情他,决定救他出险。

南茜暗暗将消息告诉了罗勃特,答应下次带奥利弗回来。不料南茜的计划被费金一伙发现,她被活活打死。后来,罗勃特带领警察直到贼窝,救出了奥利弗,费金一伙也最终被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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