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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互联网

《狼王梦》读后感初中生优秀作文10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初中生优秀作文10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震撼心灵的生命力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初中生优秀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一

人世间最伟大的爱是母爱。而人们往往都认为狼是一种可怕的、六亲不认的动物,狼狈为奸这个成语故事也是以狼而命名的,可见人们对狼是多么的痛恨啊。可狼也有爱,有非常深入人心的爱。尤其是母狼的爱,最为强烈。

岁岁月月,朝朝暮暮;春夏秋冬,四季轮回,12个春夏秋冬我都与书形影不离。今天我又在阅读中进入了《狼王梦》的场景中:一头母狼回忆着与爱人黑桑在一起时的甜蜜日子。如今,她腹中已有四只小狼黑仔、蓝魄儿、双毛、媚媚。这只母狼一心想把这四只小狼培养成狼王,以弥补死去的爱人黑桑的梦想。一个狼王梦让它坚持着活下去。不幸的是,未成年的黑仔被金雕啄食;蓝魄儿被猎人捕获;在双毛成为狼王之际,老狼王洛戈的一声狼叫唤回了从前那个随时给黑仔、蓝魄儿当庸狼的心,心软了下来,立即被群狼扑食。剩下的只媚媚,这是一只母狼,不可以当狼王。当媚媚有了狼崽的时候,那只母狼的石洞被媚媚占领了,那只母狼走进石洞看望狼孙,迎来的却是媚媚一张丑恶的脸孔,于是她被赶出了石洞。望着在上空盘旋的老雕,是它!紫岚已没去处,只有等死,不如报了狼崽的仇,也可以给狼孙一个安全的栖息地。紫岚被老雕琢瞎了眼,紫岚便咬断了那老雕的翅膀,狼与雕一起落地,坠下的途中,死神已临近

我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为了一个梦想付出生命,后来我懂了。因为这个世上有爱与梦,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完成狼王梦;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着腰的时候不顾一切去咬兽夹;因为有爱,那次失去了亲人的孩子才能有家的温暖只有梦想,那么一切都是虚的,还要有信心和努力。失去信心,只会让孤儿们找到爱的温暖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失去了信心会十分可怕的。让我们付出爱与努力吧,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信心。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二

这几天我又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人和动物的故事书《狼王梦》,该书主要讲了一只母狼和她五个小孩的传奇故事,写的非常真实、非常感动、催人泪下。我想大家都想听听这个感人的故事吧!接下来,就由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这本书吧!

《狼王梦》这本书出于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吶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在以是儿童学会理事,他以创作小动物为主题。沈石溪创作的这本《狼王梦》是动物小说中最具有吸引力的一本,因此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是著名的小说大王,因为他和许许多多的动物接触过,如:他和猫、狗、蜥蜴、大象、孔雀、蟒蛇、骆驼等庞大动物接触,非常令人惊叹。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岗想完成夫君黑桑的遗愿,于是,它生下了五个狼崽想去完成它的心愿。紫岗千辛万苦地培养着五个狼崽,可到头来非但没有完成黑桑的遗愿还搭上了五只小狼的性命。第一个儿子黑仔长的出奇地健壮,颈粗实,臀浑圆,黑色的狼毛细密油亮,才半岁多一点、一看,已像匹半大的公狼。第二个儿子叫蓝魂儿,蓝魂儿四肢发达,长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显的他特别的帅气。第三个儿子叫双毛,双毛长着一双动人的眼睛,非常可爱。第四个儿子叫卡鲁鲁,卡鲁鲁是这五个孩子里最不同的一个狼崽,它长着一双竖立着的耳朵,一条大摇大摆的尾巴,而且它的声音也不同,其它狼都是呜呜的叫,而它却呜呼呜呼的叫,其它狼都觉得很奇怪。第五个孩子是个女孩,它长着一张小小的嘴,比其它公狼小了一大半。这五个孩子为完成它父亲黑桑的遗愿拼尽全力锻炼,却在一次捕猎时,五个孩子被六头大黑熊围攻,丧失性命。母狼也静静的老死了。母狼的心愿最终未能实现。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了,每只狼崽都必须有敏捷的身手,才可以做一头真正的狼,才可以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人和动物一样,也必须具备真才实学,才能去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三

一日无书,百日荒芜。因此,我十分的喜欢读书,也离不开这人类的营养品书,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里面的母狼紫岚让我感动,它的故事将影响我的一生。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匹母狼,名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它是紫色的,跑起来像岚雾所以叫紫岚。该书写了紫岚怎样照顾自己的狼崽。紫岚的老公叫做黑桑,是一个高大威猛的成年公狼,原本他应该是狼王,可惜离狼王只有一步之遥时,被一个大野猪刺死,所以紫岚决心要完成黑桑的心愿,将自己的后代培养成一代狼王。

后来紫岚在艰苦的条件下产下了五只狼崽。可惜,天不如人意。一只小狼崽被洪水冲走了。余下的四只,三男一女,一只名叫黑仔,一只叫双毛,还有一只叫蓝魂儿,还有一只叫媚媚,紫岚最喜欢黑仔,因为它很壮,长得也很像黑桑,可黑仔在一岁多的时候被金雕吃了,紫岚又开始细心的照顾蓝魂儿,因为营养丰富,蓝魂儿变得非常壮,而且很聪明,有一次,因为没有食物吃,把冬眠的熊吵醒了,于是他与熊斗智斗勇,最终胜利了,就连高高在上的狼王都给他颇有赞赏。因为紫岚欲望太深,害的蓝魂儿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下。只剩下弱小的双毛了,紫岚已经几乎要放弃了,因为双毛瘦小无力,可是一想,是自己的不对,因为自己想养成狼王的欲望性太强,先是对黑仔好,再是对蓝魂儿好,双毛长期营养不良,于是,只剩下最后的媚媚了,因为女的不能当狼王,所以媚媚就不可能当狼王,又过了好久吃掉黑仔的老金雕又回来了,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生下的小狼崽,和老雕同归于尽故事的结局虽然是非常痛心的,但是对紫岚来说,这是最好的结局。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的哭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太高的欲望是可怕的,如果不好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就会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认认真真做事才能成功。读了这本《狼王梦》,更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无论做什么,只有努力了,勇往直前了,成功才会离你越来越近!努力了不一定会成功,但是如果不努力就一定不会成功!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四

我们何曾想过动物是有感情的,我们何曾想过动物也有身为父母的责任心,何曾想过母狼能够如此伟大

读完《狼王梦》让我思考很多,感悟很多,懂得了许多。

《狼王梦》这篇动物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动人心声,感悟生命,让人理解母爱与亲情的故事。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怀着黑桑让后代成为狼王的遗愿。生下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苦心栽培它们成为下一代狼王,可惜都以失败告终。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崽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子孙们不会被金雕猎杀,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一个动物世界的故事,述说的却是我们人间的亲情,父爱与母爱。

我喜欢紫岚,喜欢她对于自己梦想与愿望做出的的实际行动,喜欢她对于儿子女儿们做出的付出,喜欢她不放弃梦想的坚持与牺牲,就是这么一匹母狼,她肯为儿女付出努力!不管多大牺牲都毫无怨言。它这样做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儿女子孙们,能更好的生存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这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我喜欢你对于狼崽们的无私的爱!

读完这篇文章最真切的感触是母爱是无疆的。不管是什么,是动物,还是人类,他们都有着一样浓厚的父母之爱。

时光荏苒,不知道父母为我操过多少次心,流过多少次泪,冒过多少次冷汗。动物世界的母爱,间接传达的却是人类生活中的父爱与母爱。考试没考好时的鼓励,生病时的焦急与陪伴,以及生活中的陪伴。这些都是父爱与母爱,很常见,可却经常被忽视。但只有这些无形的爱才是最深厚的。每一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成为龙,成为凤。正因为他们给予了我们无私的爱,我们更应该好好的回报他们,去孝顺他们。感谢父母给予我们的无私的爱。

动物世界的感情是伟大的,为了自己的儿女,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我们人类世界的母亲更是伟大。在此我想感谢所有像紫岚一样的人,是你们让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爱!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五

在放假后不久,我与同学一起去书城,买了本《狼王梦》。回到家,我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母狼紫岚培育第一只狼王黑仔的时候,因自己太放纵黑仔,让它自己一个人出去玩,导致被金雕叼走了。紫岚培养的第二只狼王蓝魂儿则是不小心给猎人的捕兽夹夹到。紫岚为了不让蓝魂儿受更大的侮辱和痛苦,将蓝魂儿的喉管咬断,然后把他的尸体埋了。而紫岚在培养第三只狼王双毛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以前紫岚太专注于黑仔和蓝魂儿了,所以忘了双毛,导致它发育不良和各种不好的习惯。紫岚花了一个冬天的时间来培养双毛,可最后,在双毛与狼王的战斗中,双毛死在了自己的手中。是双毛的记忆,让它回到了以前卑微的时候。也是双毛的记忆,让它死在了狼王的利牙之下。战后,紫蓝非常后悔,可是它不想放弃培养狼王的梦。于是他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身上。媚媚是紫岚生的唯一一只母狼。媚媚与紫岚仰慕的大公狼卡鲁鲁结婚了,紫岚十分气恼。但是为了让后代成为狼王,它让步了。媚媚到了分晚期了,可是紫岚怕黑仔的悲剧发生在狼孙身上,于是决定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给我了很大的启发。它让我知道了母爱是无私的。如果是一般的母狼,或许会拆散媚媚和卡鲁鲁,可是紫岚没有,反而还把自己的窝让给它们,还担心它们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对于狼道来说,如果小狼能咬断父母的喉管,那是很伟大的了。狼道不像人道,狼道不需要人的孝顺和报答,狼本性凶残,一向都不会低头。而人就不同。在后代长大了后,他得孝顺父母,给予父母应当的报答。狼则是我行我素,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狼是冷血动物,用来比喻狼的成语都是贬义词。所以,狼和人是很不同的。

在这本书中,我也知道了,不论是狼母还是人母还是其他任何动物的母亲,他们给予儿女的爱,都是伟大的、无私的。所以,我们是人,善良的人,应该给予母亲报答,而不是残杀。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六

人生路途总是伴随成功与失败,而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是少不了父母的呵护。

《狼王梦》写的是母狼对小狼身上寄托着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孩子完成父狼想当狼王的梦,母狼紫岚在风雨生下5只小狼后运回山洞,可却遗忘了一只小狼,再运回来已经冻僵了,紫岚无法承受巨大的打击,但面对四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只好啃食冻僵的小狼,可是当时黑仔刚出洞时却遭到不怀好意的金雕的杀害,当蓝魂儿长成完美的公狼时,却死在了猎人的捕兽夹上,紫岚想要塑造双毛的王者品性,可是最后双毛还是死在了自卑心理上,紫岚为媚媚寻找完美配偶,却发现媚媚心仪的是自己曾经爱慕的卡鲁鲁,当紫岚心灰意冷回到洞中,却惨遭驱逐,但紫岚要为自己的孩子在做最后一件事与周围一只想要袭击媚媚的金雕周旋,最终同归于。

父母是我们成长中最大的依靠但有一些人却无视父母的爱,认为探秘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有一些人把自己的父母当成奴隶,但是我们和曾想过,父母不求回报的爱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啊!我们的父母都一样,只是爱我们的方式不同罢了,难道父母不值得我们感恩吗?我们有一些人,对待父母态度之恶劣,如果父母责罚会闹情绪令父母生气都是和感恩相悖的。

有一些父母 ,过度溺爱,造成孩子依赖,脾气暴躁,未能独立,父母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但对孩子的爱的方式要正确对待,我希望天下所有的孩子,都要尽早明白,尽早尽孝,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伟大的,不要总让父母伤神啊。

《狼王梦》写出了动物之间的无私,伟大的爱,人生之路坎坷不平,不正是因为我们有了爱,才能更加自信的向前走吗?我们迈着坚定的步伐,踏上人生之路,让我们走向未来,走向成功吧!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七

在人们的眼里狼是凶猛残忍的冷血动物,但是自从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以后,我才知道狼也是有梦想和爱的,这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

在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狼妈妈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紫岚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为了让狼崽登上王位,紫岚从小就培养狼崽独立生存的方式和能力。当狼崽各自在险境中遭遇困难,紫岚却没有伸出援手,而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一败涂地,最后丢掉性命,甚至连自己也成了跛腿狼。也许你会觉得母狼紫岚太冷酷无情,可转念一想,结局虽然有些悲惨,但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把后代培养成狼王的故事是多么可歌可泣啊!

对于母狼的这种做法,我感触很深。在学习中,语文并不是我的强项,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向妈妈寻求帮助,她总是不会立刻告诉我,而是让我自己动手动脑查阅书籍、资料寻找答案。起初我很不乐意,总是带着情绪学习,有时不禁暗暗埋怨:唉!又没有玩的时间了,直接告诉我不就行了吗?何必那么麻烦?

可慢慢地我发现,查阅资料不仅没有浪费时间,还开阔了眼界拓宽了知识面,手脑并用的同时作文水平也有些提高,这让我不但有成就感,而且更自信了!认真读了几遍《狼王梦》这本书,我恍然大悟,原来妈妈是要我在阵痛中历练和自我成长啊!这正如机智勇敢的紫岚对狼崽们伟大无私的母爱。

母爱是尽职的卫士,保护着幼小的生命;母爱是迷航的灯塔,指引着前进的方向;母爱是冬日的阳光,温暖着赤子的心灵。母爱是儿女成长的殷殷期盼。

我喜欢看《狼王梦》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母爱是世界上最真挚的情感,而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地学习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八

你看过《狼王梦》这本书吗?它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它那引人入胜的开关,扣人心弦的情节,生动拟人的形象和令人扼腕的结尾,特别是它所描绘的那荡气回肠,震憾天地的狼世界深深打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描绘了原玛尔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坎坷艰难又顽强不息的一生。她在意外丧夫后倾力培养自己的狼儿当上狼王,完成亡夫黑桑的遗愿。然而最终却前功尽弃,紫岚和狼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故事是悲伤凄美的,紫岚偏爱的长子黑仔,勇敢的蓝魂儿,幼子双毛,充满心机却又可怜可爱的母狼紫岚都先后在狼王之路上倒下,不得不让人感叹这命运的多舛。并深刻感到夺取狼王之位有多么艰难,也让人更佩服那只为了情付出所有的母狼紫岚。

但这故事的结尾是饱含希望的紫岚唯一女儿媚媚所生的一群小狼崽在朝阳光的沐浴下站了起来,稚嫩的眼睛望向东方象征狼王位的圆石。这预示着那狼王之梦终究会持续下去。

再来看看现实生活。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在面对选择时犹豫了那么一丝而错失良机?因为他们没有紫岚的那种象狼性。紫岚即使知道那狼王之路铺满荆棘,也要义无反顾的去走一遭,她就是抱着一种不成功则成仁的心态,培养狼儿争夺。即使最后她失败了,但也保全了媚媚的狼种。我坚信,她的后代必然能有一只,甚至更多能成为在那草原上一呼百应、叱咤风云的狼王。同理,当你在人生路上遇到种种困难与坎坷时,永远都不能退缩。应该迎头向上,直面困难,你终究能成功。还能平静而骄傲的说出这句话:我来过,我看过,我努力过,我征服过。

还有我自己,我也有些优柔寡断,遇事拿不定主意。看了《狼王梦》以后,我深刻铭记了一条真理:做事应该雷厉风行,遇到困难时应给予它迎头痛击!就像跑800米时一样,跑到700多米虽然累得要命,但仍然要咬紧牙关进行最后的冲刺,不为名次,只为那一刻的血性!不被累所征服!

《狼王梦》虽然只是一本书,一个故事,但却包含了如此此浓厚的人生哲理,人的品质,狼的血性,不得不说,它是一曲荡气回肠的人(狼)生颂曲!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九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个狼群,春夏化整为零,秋冬化零为整。本书的主人公紫岚就是这个狼群中的一员。现在,她怀孕了。

为了自己快要出生的狼崽,紫岚不惜铤而走险,去寨子里偷鹿,却被大白狗发现了,追逐着她的气味。就是在这样的绝境中,紫岚分娩了。为了宝贝日后显赫,也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立志把自己的宝贝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但后来,三只狼都死了,但为了媚媚肚子地狼孙,最后与金雕玉石俱焚了。

下面我就给大家分析一下紫岚培养后代的方法:

培养黑仔时,紫岚过分的偏爱,让黑仔早早地就走出了石洞,结果成了金雕的美食。这件事发人深思,现在有些父母,对孩子过分偏爱,要什么给什么,不让他们受挫折,不让他们感受生活的艰辛、不顺心的事情,结果因为无知和没经验,长大走进社会,屡受挫折。

培养蓝魂儿时,紫岚任蓝魂儿成长,让他自立,但由于一次疏忽,又让蓝魂儿早早地冲在前面,结果被捕兽夹夹住,万不得已,紫岚咬破他的喉管,将尸体咬成两半,埋在雪地里。这件事很值得我们思考,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不给孩子在生活上的一些忠告,任其自生自灭,到了社会上,不知所措,一败涂地。

现在该双毛来继承父亲黑桑的遗愿了,但由于紫岚从狼崽小时候就重点培养哥哥们,把双毛放在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上,再加上小时候哥哥们经常欺负他,久而久之,成就了他的奴性。于是紫岚想极度压制他,最后让双毛爆发。媚媚有一次捉了一只青蛙,在烈日下让双毛踩。既不能让青蛙逃脱,又不能把青蛙踩死,双毛就这样可怜巴巴地站了一个下午,狼毛都要被烤焦了。最后在紫岚和媚媚的双重压抑下,双毛爆发了,但与狼王洛戛决斗下,奴性复发,被狼群撕成了碎片。

唉,这个故事发人深省,从小要给孩子自信,不能孩子做什么都是不对、错,这样会让孩子做什么都觉得:我不行。这样会影响孩子一生的。

紫岚为了把自己的狼崽培养狼王,不惜牺牲自己的容貌,自己的青春,甚至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但我们不能退缩,要勇敢向前,用汗水浇灌胜利的花朵。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十

母狼死了,唯一的狼种也死了,西双版纳没有狼了。西双版纳本来就是一片炙热的土地,和平的土地,没有狼的土地

在还没读这本震撼人心的书之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残忍、暴虐、血腥的生物,但当我看到了沈石溪所描绘的富有灵气的狼时,让我对狼的印象有了很大的改变。

紫岚是一只聪明伶俐的母狼,即将登上王位的丈夫黑桑却在他生产时不幸离世。以留下的却只剩下一个被打的支离破碎的狼王梦。

紫岚想让她的孩子们代替黑桑完成这个梦。通往狼王宝座的路上布满荆棘,但紫蓝的决心与母爱令平庸也变得非凡。但天总不尽人意,紫岚的孩子们一个个地离去,一次次的与王位失之交臂。当只剩下最小的媚媚时,紫蓝又把仅存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上,为了保护媚媚肚子里的幼崽不惜以身诱敌,与金雕同归于尽。费尽周折,至死却终究未能如愿。

紫岚生下的无名狼崽受暴雨折磨而死,因为没有食物,挤不出奶水,紫岚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其他幼崽饥饿而死,不得不忍痛割爱,吃掉了无名幼崽,好让其他狼崽生存下去。还有蓝魂儿,它被捕兽夹抓住时,紫岚宁愿咬死蓝魂儿,也不愿意让它受猎人的折磨,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翻过最后一页,目光掠过最后一个字,手指摩挲着粗糙的书页,突然就有了些意味深长的感触。

也许是紫岚自作自受吧,我想。可他也没有错,努力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对,全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没有错。我想到了我妈妈,当听到了母亲严厉的训斥,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跳起来与母亲顶嘴争执。但鲜为人知的是,在严厉的华语之下,包含了多少爱与期盼,没有一个会不爱自己的孩子,不希望儿女有出息,这就是母爱。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担纲着各种不同的角色:一个听话的孩子,父母的小棉袄,有时还被当作寄予厚望的另一个自己。但更为重要的,还是心中的全部吧。

我们总是被爱与温暖包围着,不知道温暖之下的寒冷与呼啸的北风,因此而忽略了要用同等的爱回馈给予我们温暖,取走寒冷的母亲。任性的孩子,大度的挥霍着来之不易的爱,等到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我也有这样的经历。妈妈骂我的时候,督促我得时候,我都会反驳到妈妈哑口无言为止。现在我知道,只有筝阳的鞭策与谆谆教导才能让我们的学习更上一层楼。虽说我们为了自己而学,但身上担负的还有家人朋友们对我们所寄予的厚望,也同样不能辜负。

《狼王梦》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已经不仅仅是拟人化的世界,是生活中的写照,我想也是作者沈石溪情感的寄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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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10篇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红楼梦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红楼梦读后感

今儿,我闲着没事便打开我素不爱看的《红楼梦》。

刚翻开,我便被它那引人入胜的开头吸引住了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却带有神话般的色彩,而主角贾宝玉更是如凡间仙人一般。他虽乃贾母的心头肉却被父亲冤枉毒打霉呀!他的爱情极不顺利林黛玉也真是的竟老是怀疑这怀疑那好了吧!死啦!她的死也和贾母有关系。谁让她想把薛宝钗当作贾宝玉的媳妇了?她们的爱情十分清雅而宝玉却有点狂人的味道。我还未读完,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俺说。

《红楼梦》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长篇小说《红楼梦》。《红楼梦》是我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它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由曹雪芹和高鹗所著,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为主线,真实的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刘姥姥醉酒》这一章。在贾府吃饭时,刘姥姥边喝酒边行酒令说:老刘老刘,食大如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看了刘姥姥风趣的言语,我差点笑破肚皮。接着贾母领她到省亲别墅牌坊下,刘姥姥以为是大庙,便趴下磕头。后来刘姥姥竟迷了路。她顺着石子路走进一门,拐两拐,见一女孩含笑迎来,忙道:姑娘们把我丢了。说着去拉她的手,不料咕咚一声,头碰板壁上,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幅画。哈哈,刘姥姥真是一个大活宝呀!你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刘姥姥很傻呀!其实刘姥姥并不傻,我看她不过是装疯卖傻,她的小心眼是逗贾府的人开心,好得到赏钱罢了。

《红楼梦》是一本博大精深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上面有一些东西我还不能理解,我决定今年寒假,再读一遍《红楼梦》,相信到时我一定会有新的收获。

《红楼梦》读后感  韩钦羽

前不久,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红楼梦》连环画。我可高兴了!一有空我就拿来看,简直爱不释手。

《红楼梦》原名叫《石头记》,是清朝著名文学家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写的是家财万贯的贾家,经过了一连串的打击,终于像薛家一样,一败不起。

在荣国府里,贾母日夜祈祷,也没能挽救贾府衰败的命运,到头来:凤姐病死,宝玉生病,黛玉病死,最后自己也伤心地离开了人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薛家因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案子由应天府审理。薛家花了不少钱去打发官府,使薛蟠逍遥法外。薛蟠整日花天酒地,挥霍无度,最后弄了个家破人亡,一败不起。

我要问贾府的人们,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好吗?非要把自己打扮成西施,住的屋子像皇宫,有个三妻四妾吗?

仗势欺人,看着别人痛苦,你们却哈哈大笑,这样不好!不能因为你们家财万贯而去欺负平民,不能因为要升官发财而不顾天理。

为什么不做个好官?为什么不做个好人?不就是图那几个钱么?有钱也不代表有了一切呀!像一些农民,他们在金钱上确实十分贫穷,物质上十分贫乏,但他们在精神上并不贫穷,他们的生活过得很快乐很充实。

所以,我要告诫我自己和我身边的人们:不要过于追求所谓的奢侈生活,那样,你在一些方面变得富裕的同时,你就会在另一方面变得很贫穷。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屹立在我国古代小说巅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这首歌似乎还萦绕耳畔!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席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红楼梦》读后感

读过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后,有几位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给我刻下了一些感悟。

贾宝玉:面容清秀,知书达理,喜欢与妹妹们作诗聊天

林黛玉:型态端庄,彬彬有礼,有些羞涩

薛宝钗:善解人意,关心姐妹,性格开朗,也会一些诗书

其中,我最佩服的是林黛玉,每次林黛玉在和姐妹们吟诗作对时,她写出来的诗词次次都很好,姐妹们在建立了诗社后,林黛玉又一次凭借自己丰富的积累,写出了令大家赞叹的诗,因此当了一回东家,我从林黛玉身上明白了,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赢大家的认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下功夫。

其次,我最喜欢的是薛宝钗,她的为人很好,在林黛玉咳嗽的时候;主动来询问病情,得知林黛玉病情无好转,她主动推荐了几样补品;听过林黛玉的诉说,知道林黛玉自己对病情已无信心,便安慰却说,还大方的地将自己家里的补品送给了林黛玉,打破了以前林黛玉对薛宝钗的看法。一个真实的举动,换来了意想不到的友谊。

其实红楼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他们大大小小,在大观园生活着,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印象,留下美好,留下了记忆。我只是对其中两个人物进行了我的看法,大家不妨也来写下自己的感受吧。

《红楼梦》读后感

当我又一次翻开红楼梦这本书的时候,又一次被里面的情景感动,特别是当我读到黛玉葬花这段时,提着花篮,手把花锄,本是一片小小的花瓣,但都会引起这位淑女的哭泣。

我喜欢薛宝钗的那种端庄大方、聪明伶俐。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尤其是在元春贵妃回家的时候,在大观园里帮宝玉作诗,连皇妃都夸奖她呢!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

《红楼梦》主要讲了金陵四大家族(史,贾,薛,王)从兴盛到衰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贾雨村断案》,这篇讲的是:薛家的大公子薛蟠因抢夺一个侍女而打死了冯家的公子。冯家告到了官府,这时的县令是贾雨村,贾雨村听了大怒,立刻要惩治薛蟠。这时,有一个衙役阻止了他,给他了一个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且说:金陵的地方官如果不想失去官职就不能去得罪这四大家族,这次打死人的正好是丰年好大雪中的薛家。贾雨村听了连忙问衙役该怎么办,衙役告诉了他办法,贾雨村照衙役的方法把冯家的公子说成是得急病死的,一桩人命案就这样匆匆了解了。揭露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

希望大家能够多读书,读好书。

红楼梦读后感

这个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原著版的《《红楼梦》》,这本书可深奥了,原先我还看不懂,可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

《《红楼梦》》的第一篇,写的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闺秀。这篇具有古文的风度,比任何一篇都深奥,让我怎么也摸不透,曹雪芹真了不起,那么厉害。

《《红楼梦》》里写了一位叫黛玉的姑娘,她自幼多病,七八岁时,就丧母,后来,又移居到宁国府,与外祖母一起住,黛玉和宝玉很投缘。黛玉有一股自然风味,而宝玉却会说很多甜言蜜语,让姐妹们都喜欢他,宝玉天生喜欢与女孩玩,他认为女孩是水做的,走近点,就会闻到一阵轻爽味,这让宝玉的父亲很讨厌他,认为他长大后,一定是个大色鬼,因为宝玉的父亲为人忠心,铁面无私。结果被奸人所害,砍头。

后来,黛玉病死,宝玉当和尚,贾家就这样家破人亡。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同学们,要想知识渊博,就来看《《红楼梦》》吧。

红楼梦读书笔记

紫鹃:杜鹃在各种典籍中均是忠心赤胆的象征,最常见的便是杜宇化鹃啼血哀鸣的坚守之说。我们的紫鹃姑娘也是如此。紫色有宁静、聪慧、平和之意,正如紫鹃的善解人意,真诚待人。她对黛玉好得紧,始终与她一条心。先是贾生与林莺莺的媒人与和事老,后头黛玉屈死又铁了心地认为宝玉负心,不再与他有来往。这等真情,难怪黛玉说紫鹃妹妹比她从家里带来的人都还要亲上许多。

黛玉:提起黛玉这名字,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红楼梦》里黛玉初现,一字一顿地回答宝玉她的名字林、黛、玉,简直太灵了。黛是一种颜色,比青更深些,在国画的写意表现中常用到,国画的山水缥缈与黛玉这世外仙灵相得益彰。现在有个很滥用的词温润如玉,许多人动不动就拿来作形容,实在欠妥。而黛玉却与这词契合无比,她是柔和的,敏感的,似一片雨云让人感到温柔、静美。玉比不得闪钻或水晶,它没有棱角,只是默默守着自己的一片天地。这似乎与黛玉有时表现出的孤高尖锐的抗争与嘲讽有些出入,可我不以为然。黛玉依然是幽静如玉的,只是,还魂幽草谁怜?

红楼梦读后感

我读了红楼梦知道了它的原名本为《石头记》,是中国十八世纪中期出现的第一部古典小说,代表了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最高水平。内容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塑造了公子贾宝玉、娴静稳重的薛宝钗等,为我们呈现了精彩奇妙的大舞台。

我最喜欢红楼梦里面的林黛玉,她不仅温柔贤惠还特别有魅力,很直接的告诉我们她是个稳重的形象我要向她学习!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优秀作文10篇


《狼王梦》是一本能感动千万读者的经典故事,没有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就像紫岚打骂蓝魂儿一样,这其实也是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心得优秀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一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又一次在线上温习了《狼王梦》一遍,一篇篇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动作;一场场浴血奋战的争霸;以及一个遥远伟大的理想,在《狼王梦》中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中的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真正的狼王。可她却一次次地失败,在小狼崽在相继在成为狼王的过程死去的同时,紫岚的希望也一次次地破灭了。但是她仍然没有放弃,最终,她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女儿媚媚生育的下一代狼孙身上,也为了自己的狼孙与那只曾经吃掉她精心培育的小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读完了这本小说之后,我思绪万千母狼紫岚的经历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故事。

记得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便立志要做一名优秀的主持人。尽管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但我的追梦之心并不会为此而破灭,因为我始终坚信自己将会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于是,我踏上了那布满困难与挫折的梦想大道,开始了我那热血沸腾的追梦之旅。

当我刚来到小主持人培训班时,比我优秀的人简直是太多太多了。可我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反而是转压力为动力,更加努力了;我开始参加各种小主持比赛,虽然我尝尽了失败,可却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是参加了更多的比赛来锻炼自己;为了能够进步,我不断地练习着主持的基本功和站姿,即使是腰和肩膀酸得要命,我也从未叫过一句苦,喊过一句累。即使是汗水浸透了衬衣,浸湿了脸颊,我也绝不允许自己掉下一滴眼泪。是的,我总会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坚持下去,风雨过后便是属于自己的彩虹!

就这样,我靠着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逼迫着自己坚持了无数个日日夜夜,而这份艰辛换来的却是无尽的回报,我也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

《狼王梦》是我最爱的动物小说之一,每每读它,满满的感动;紫岚勇敢、执着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风雨兼程、披荆斩棘,向着理想的彼岸前进......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二

《狼王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引以为傲的作品。情节生动、引人入胜。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实现培养狼王这个梦想而努力奋斗的故事。

在猎狗的威胁下分娩是我们人类都无可奈何、很难办到的事,更别说是动物了。但是紫岚做到了!它一共生下了五只幼狼,其中四只活了下来,分是公幼狼黑仔、蓝魂儿、双毛,母幼狼媚媚。在紫岚培育过程中,黑仔、蓝魂儿不幸丧命。紫岚只好重塑双毛的王者品性。可是双毛也在和狼王博斗时死去了。紫岚也只把它的全部希望放在了媚媚的幼狼身上了。可是,它还没有见到自己的孙子,自己就被老雕叼走了!媚媚生下来的幼狼中有两只公幼狼,长的很像紫岚和它以前的丈夫黑桑。但愿其中有一只可以成为狼王。

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紫岚,它在培养双毛的过程中一开始是对双毛好,把好吃的食物都让给双毛吃,把双毛的身体养得十分壮实。可是,身体是壮实了,可是双毛仍然很自卑。后来紫岚想出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把一个小小的家庭扩大成一个狼群,自己扮演狼王,让媚媚做自己的伙伴,把双毛置于受奴役的地位。果然双毛受不了这番刺激,狼性喷发了。于是,这个小小狼群的地位改变了,双毛扮演狼王,紫岚和媚媚只能被双毛命令来,命令去。虽然双毛最后和狼王搏斗输了,紫岚的腿也被夹断好不起来了,损失惨重。但是,我由此也知道了母爱是多么了不起!最后,紫岚也是为了狼孙们的生命安全才和金雕同归于尽的。

我们应该向紫岚学习,为目标而奋斗!它屡败屡战,一直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坚持。虽然书后面没有说紫岚的狼孙当上了伟大的狼王,但我相信它们可以做到的。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三

打开封尘的记忆,再次阅读《狼王梦》,再次品味,每一次都会有新的收获。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为了完成狼爸爸生前的愿望--成为狼王,为了五只小狼有足够的食物能健康地成长,紫岚不惜以身犯险,闯入猎人营地捕抓小马鹿,与大白狗激战。但皇天不公,四只公狼先后死去。一只死于寒冷,一只死于金雕的爪下,一只死于猎人的捕兽夹下,最后一只死在了与狼王对决的地方,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为了丈夫的愿望能够实现,紫岚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狼孙中,为了使狼孙平安的活下去,紫岚选择放弃了自已的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第一遍阅读时,我有点疑惑,为什么紫岚为实现丈夫的愿望而非要让狼崽吃那么多的苦,受那么重的难,难道一个孩子的生命不及一个狼王的宝座重要吗?

在第二遍的阅读时,我又被紫岚坚持不懈的毅力所震撼,为了实现自已的目标,吃尽苦难,受尽折磨,依旧无怨无悔,只为狼崽能成为狼王。

看看这样的紫岚,再想想现在的自己,我感到非常的惭愧。父母为我提供了他们所能提供的最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而我呢?学习得过且过,遇到难题就头疼,就想着逃避,从来不定下心来好好思考,即使爸爸妈妈在给我分析解答的时候也心不在焉,当时好像听懂了可是等下次再遇见这类题型的时候还是不会做。

读了《狼王梦》以后,我想我应该学习紫岚那种坚持不懈的毅力,为实现自已的理想努力拼搏,即使最后失败了也无怨无悔,至少自已曾经为之奋斗过。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四

这个假期,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小说的故事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令我读后情不自禁地浮想联翩。

这本书的内容如下:母狼紫岚在险恶的环境产下五个小狼崽,可有四只小狼崽相继死去,只剩下小母狼媚媚。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把狼崽培养成狼王,将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最后,紫岚的梦圆了,可自己却牺牲了。

《狼王梦》这本小说给我留下最大的印象是紫岚,她本想把自己生下的狼崽培养成狼王,可上天好像偏偏和她作对一样,把四只小公狼的生命无情地夺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紫岚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想方设法完成丈夫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她更加拼命了,不惜把自己变成丑狼,为了狼孙的安全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与一只老雕同归于尽。看到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拼命地、不惜一切代价地去完成,我又回想一下自己

我有一个理想,就是当一名默默奉献的老师。我知道当一名合格的老师,必须要做好这一点:写字一定要漂亮清晰。有一天,我做完了作业,心想要练好字。于是就在方格本上工工整整、一笔一划地练字。一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我练了整整一个小时,手腕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心想练得这么累,放弃算了,但当我想起狼王梦中的紫岚经历许多挫折后,依旧坚强地去追梦,对比之下,我羞愧不已,跟着我重新鼓足干劲,投入到练字中去。

《狼王梦》这本书令我获益匪浅,使我认识到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专注、坚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执着地追求自己的梦想,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功。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五

每一个扣人心弦的情节,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都让我对狼,这个看似代表邪恶的词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她,是一个野性十足、望子成王、抱负远大的母亲母狼紫岚。

紫岚总是费尽心思,转尽周折地想让孩子成为新一代狼王,完成她与公狼黑桑的梦想。然而,命运似乎总是与紫岚开玩笑,梦想成真总与她擦肩而过:绝境分娩后,头狼黑仔因为好奇心而惨死于鹰嘴之下;二狼蓝魂儿也没能幸免,虽然英武,但是落入了人类可怕、残忍的手中,为了狼的尊严,紫岚只得含泪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三狼双毛儿也没有逃脱命运的魔爪,遭到了狼王洛嘎的嫌弃,死于众狼之口。经过了一番命运的折腾,紫岚的狼王梦破灭了只剩下唯一的母狼媚媚,于是,紫岚不顾一切保护媚媚,把希望寄托后代,最后抱憾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后代能了结了她与黑桑着未完成的的狼王梦。

从一个风华绝代、倾城无数的狼女王,到放弃婚姻、灰头土貌的丑母狼,紫岚为了什么?只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出人头地,她舍去了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美貌。这种浓浓的爱,正是最伟大,最不可攀比的母爱。这一刻,我捧着书,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巨浪般的震撼,轻轻闭上眼,紫岚清晰的浮现在眼前,依旧是那样不懈,勇敢,一颗热泪印着月光,香消在人间

这何曾不像人类的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古往今来,许多科学家、哲学家、文学家甚至是总统都感慨着母爱的力量。在作家的笔下,狼身为母亲,用自己独特的爱,维护一切,使我们深深感受到,不论是动物,还是人类,母爱永远没有边界!

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击节叹赏,这场梦,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留下属于母亲的泪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六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丈夫黑桑的遗愿,培养自己的狼儿们成为草原上新一代狼王的故事。

紫岚为了培养儿子成为狼王,付出了一生的努力与拼搏,她的第一个狼儿--黑仔,与父亲黒桑最为相像,而且它不负所望,成为狼儿中最有希望的一个,却因为一时的疏忽,成为了金雕的果腹之食;紫岚悲痛万分,但她很快又振作起来,培养它的第二个狼儿--蓝魂儿,蓝魂儿在紫岚的训练下,表现的英勇凶猛,震惊狼群,紫岚引以为豪,却没想到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魂断捕兽夹;再一次的打击,使紫岚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最后一个儿子--双毛身上。双毛从小体弱、胆怯、自卑,紫岚用尽了一切办法去激发双毛的野性,没曾想最后决斗时,因为对手的一声狼啸,让它想起了以前的自卑、胆怯,让自己走上了黄泉之路。三只小狼在狼王之路上相继失去生命,它们的死让紫岚悲痛欲绝,在痛苦和孤独中渐渐绝望,直到它的女儿媚媚怀孕,又重新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

紫岚为了她的理想,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当我看到紫岚为了理想失去生命时,心理久久不能平静,虽然紫岚对孩子们非常严厉、冷酷,其实是在教育狼儿们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独立,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最后,媚媚的狼儿们出生了。我又想它们可以像紫岚所希望的那样成为狼王,又不愿看到它们成为狼王。希望它们成为狼王,是因为它们可以实现紫岚的愿;不愿它们成为狼王是因为它们是媚媚的孩子,不想让媚媚在感受到失去孩子的痛苦。

看完《狼王梦》后,让我对狼重新有了新的认识,它们并不是凶猛残忍的冷血动物,在它们的世界里也有亲情、爱情、更有梦想。我喜欢紫岚追求梦想的坚持,虽然它在追梦的过程中困难重重,失去亲人,但她始终坚定目标,付出努力,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人一定要有梦想,生命才有意义!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七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说的是母狼紫岚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它怀孕的时候,因为食物提供不上,跟另外两头母狼杰杰和洲洲一起去偷猎人养的马鹿,结果杰杰和洲洲被打死了,紫岚又冒险去偷鹿,它的目标是一头小鹿,它跨过栏杆偷走了那只小鹿,但没想到猎人养的大白狗使劲地跑,最后追上它打了起来,紫岚打赢了。

这时候,紫岚产下了五只小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第五只小狼被雨水冲死了。

黑仔刚断完奶,就自己出去玩,结果被金雕从天空扔了下来,死了。

蓝魂儿长大之后,狼群要捕食一头熊,只有它敢。它把熊引了出来,狼群先把熊的体力消耗掉。熊想吓一吓狼群,它找了一棵树,想连根拔起,但是它太累了,还没有拔起来就累倒了,狼群把熊咬死了,蓝魂儿分到了半个熊心。但是不久以后,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给夹死了,紫岚把它的尸体拖了回去。

蓝魂儿死后,紫岚想把双毛培养成狼王。它把双毛培养的更凶狠,紫岚想把狼王的助手打死。通过两次离间,终于让狼王把助手古古给除掉了。

双毛和狼王发起了战争。一开始双毛占了上风,不知道怎么回事,狼王恢复了自信把双毛给打败了。

媚媚和卡鲁鲁交配了,它不想紫岚打扰,就把紫岚赶出去了。紫岚看到了金雕,想起了黑仔被金雕摔死的事,于是跟金雕打了起来,紫岚被金雕戴上了空中,抱着金雕一起摔了下去,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让孩子成为狼王,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这就是母爱的力量。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八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九

今天,我阅读了《狼王梦》一书中的一个精彩片段,片段里那蕴藏的真理又一次教导了我。

这个片段主要讲述了幼狼蓝魂儿历经千辛万苦才弄来的牛腰被打了它几个月的黄犊劫走。蓝魂儿因惧怕黄犊而不敢抢回牛腰,请求母亲紫岚助战,但紫岚为了蓝魂儿变强拒绝助战,还把蓝魂儿揍远了。翌日下午,饥饿万分的蓝魂儿抢到了半块羊胎,却再次遭遇黄犊。而这一次的蓝魂儿因为极度的饥饿,昨日的耻辱以及母亲紫岚残酷的教训,使本胆小如鼠的蓝魂儿提前成熟,爆发出全部潜在的狼性,朝黄犊反扑。结果,黄犊的尾巴被蓝魂儿咬断,而蓝魂儿的右耳被黄犊咬下来。黄犊看到了蓝魂儿眼神里流露出定要拼个你死我活,最终选择了退出。蓝魂儿赢得了那块诱人的羊胎以及母狼紫岚奖励的羊腿。

正是因为蓝魂儿那勇往直前,为了一个目的而不怕死亡的精神使它从一个淘气幼稚的狼成为心智成熟的狼。而人生何尝不是如此?躲避困难,半途而废的人就是前一刻的蓝魂儿;而微笑着迎接困难,并千方百计去解决苦难呢的人,也就是后一刻的蓝魂儿。胆小、懦弱的人注定是要被困难击垮,勇敢、机智的人却能够从困难中吸取教训,磨练出坚强的意志,体会成功的喜悦。

小时候的我胆小、懦弱,常常成为同学们的笑柄,任爸妈与我交流、沟通都改变不了我的性格,久而久之,我便也变得沉默、内向了。妈妈为了帮助我改掉,陪我去儿童乐园走独木桥。而因我胆小的性格,刚在妈妈的帮助下登上独木桥的我,双脚开始颤抖,脸色苍白。妈妈笑眯眯地说:妈妈会在下面,你掉下来时我会接住你的。不用担心!我的脸上稍微好了一点儿,战战兢兢地迈出了第一步,犹豫了好久,思想也作了斗争,才缓缓地放在了独木桥上。张开双手,深吸一口气,开始走第二步、第三步妈妈在后面大声地叫喊:孩子,不要回头也不要低头,相信自己,相信妈妈,勇往直前,成功、胜利就在前方经过那一次的考验,我已经甩掉了胆小,变得勇敢。

是啊!勇敢的人必能摆脱重重困难。一切都要靠自己,而不是依偎在长辈的身旁,不费一丝一毫地得到自己想要的。往往一些成功人士都是勇敢的。同学们,让我们张开双臂,勇敢、坦然地面对一切吧!

《狼王梦》读后感心得范文十

《狼王梦》这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作品,这本书蕴含了很多深刻的人生哲理,期中的一个片段,最能表达我此时内心的想法。

蓝魂儿和黄犊为了争抢食物,失败了,跑到妈妈的身边哭诉,可妈妈紫岚并没有给她安慰,而是用另一种方式告诉她要坚强,蓝魂儿再一次和黄犊争抢猎物时,虽然受了伤,却也长刀了梦寐以求的食物。

这这个片段虽然简短,却让我回味无穷。它暗示着:阳光总在风雨后,这让我也想起了自己。

我现在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即将面临的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分流,这次走独木桥,至关重要,或许是进入曙光中学尖子班、重点学校但是,这都要经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付出获得的。这也是正照应了阳光总在风雨后这句话。我也常用这句话来激励在即,我用这句话作为自己努力拼搏的目标。人生中,只有通过努力才能获取成功。这一点,我更是深有感触。那是一次期末考,我当天晚上并没有复习,而是随意翻阅了一下错题,就若无其事的去看电视了。果然,没有付出,不会有回报,没有风雨,不会看见美丽多彩,温暖的阳光。那次数学考试,我只考了84.5,拿到成绩单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自己更是无地自容。那是,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奋斗,我也终于明白了阳光总在风雨后这句话的含义。我懂得了自己种下了不好的的因,怎们会得到的好的结果呢?凡是有因必有果。我现在终于明白任何事物都是一样的,就像蓝魂儿,如果她没有和黄犊殊死拼搏,怎么会迎来阳光,得到那诱人的食物呢,从而大饱口福呢?奋斗,这两个词语,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陌生了,努力,那更是必要地 。六年级,小学毕业考看,这几个字眼是作为我努力奋斗的标准,阳光总在风雨后,我更会永远记住。

阳光总是如此的灿烂,那样明媚,那样温暖。风雨是那样危险,那样恐怖,那样肆无忌惮,而经历了风雨,你会看见自己的希望,明天的夕阳会更好。努力奋斗,你就会成功,希望就在前方,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智慧,用自己的勇气,用自己的毅力去创造美好的明天,相信,风雨过后,就是一片艳阳天。

《狼王梦》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


《狼王梦》让我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会到竞争的无情,更能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和激烈竞争中生命被激活的灵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后感优秀作文800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一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国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关于狼的小说《狼王梦》。这是一个非常引人入胜、也是非常凄美的故事:讲述了母狼紫岚的丈夫公狼黑桑即将成为狼王时,被野猪咬死了。紫岚时刻铭记着丈夫黑桑的遗愿,希望丈夫的未酬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得以实现。为此,紫岚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她斩断了与公狼卡鲁鲁之间的爱情,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可是正当她的梦想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一个接一个地破灭了:老大黑仔成了金雕口中的美味,老二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小儿子双毛被狼王咬破了喉管。此时紫岚并没有气馁,她让女儿小母狼媚媚和一匹大公狼卡鲁鲁结婚,生下了一窝狼崽,把她的狼王梦寄托在她的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不让金雕吞食自己的狼孙,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这匹母狼紫岚为她的孩子付出了许多,她有着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她无私、勇敢、坚强而伟大,她的母爱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从紫岚身上,我读懂了人性的光辉和浓重的亲情与母爱,我要向母爱致敬!

一只受无数公狼爱慕的母狼紫岚可以为了自己的丈夫的遗愿而做出牺牲,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它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激,但是以表明深深的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是为了子女!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亲情啊!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它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也从中明白了父母以前的用心良苦。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长?古时有孟母三迁,岳母刺字,今有父母平时对我们的唠叨,数落,批评,却是对子女的爱。他们的爱无微不至,陪伴着我们的学习生活,每天三餐,床头上总是放着他们叠好的衣服,房间长期被他们整理得干干净净。我们不领情,有时还冲他们发脾气。

在日常生活中,母爱也是随处可见!记得上学期有一次下雨,我刚好要去参加学校周六举行的少年宫活动。妈妈说她要送我去学校,我也就答应了。我和妈妈走在马路上,雨哗啦哗啦地下着,越下越大。我和妈妈是用一把伞,很不方便,何况妈妈的衣服已经湿了许多。妈妈要我把伞拿住,她走回家去,我一想,那妈妈不就没有伞了吗?没事,我跑步快,跑到学校就好了!我边说边准备跑。妈妈拉住我,对我严厉地说:不行,雨伞必须你拿着,我淋雨没关系,可是你淋雨那万万不可以,不然会生病的。说完,妈妈把雨伞交给我,在雨中走了回家。看着妈妈远去的背影,我禁不住地流下了泪水。

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又醇香;亲情,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又携永;亲情,是一首经典老歌。我要感谢《狼王梦》,它教会了我要向母爱致敬,让我懂得了感恩!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二

狼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是凶猛残暴的,但是在《狼王梦》这本书却又在侧面反映了母狼的慈爱。当我在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这难道是一只狼的梦想成为狼王吗?我带着这个疑问读起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开头写的紫岚在绝境中与猎狗周旋,产下了五头幼狼,不幸的是第五头小狼因严寒而死亡,剩下四头小狼三公一母,它们分别有了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就是黑桑的转世,于是紫岚就偏爱黑仔。蓝魂儿经常因不服气而去抢黑仔的食物,然后受到了紫岚的惩罚。由于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非常的强壮,断奶期间,黑仔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胆量也非常大。紫岚想把黑仔培养成像黑桑一样的狼,完成父亲的遗愿成为狼王。

可是,黑仔在独自出去觅食的时候,被金雕叼走了,紫岚的一切心血便付之东流了。紫岚只好再培养蓝魂儿,也许是蓝魂儿不屈的性格,在紫岚的培育下也渐渐地成熟起来。可是,好景不长,蓝魂儿又在一次觅食中被捕兽夹给夹住了,最后还是在紫岚的目光下死了。最后,双毛又死在了狼王洛嘎的手下。读到这里,我心如刀割,因为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五个狼崽,四头公狼都一次次离她而去。

等到四只公狼都死去,只剩下一头母狼媚媚的时候,紫岚又想和卡鲁鲁结成夫妻,再生一窝小狼崽,完成黑桑的心愿。但是卡鲁鲁却怎么也看不上紫岚了,因为紫岚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嘴角旁也充满了皱纹。到了后来紫岚才发现媚媚和卡鲁鲁结成了夫妻,生下了狼崽,可是不管怎么样,媚媚就是不让紫岚进来看看,它生的是母是公。我心想:我以后可不能这样抛弃母亲,我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能宠爱也不能溺爱,因为这两种爱会让我们依赖身边的人,从而影响我们独立的能力。

读了这篇文章,我热泪盈框,我被紫岚的精神而感动,被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而感动。因为紫岚用了自己一生的时间去完成自己丈夫的梦想,但是到了最后还是事与愿违,我为此而遗憾。希望媚媚的孩子可以完成黑桑的愿望当上狼王!我心里的感想也连绵不绝的流泻出来,我觉得在生活中,我们要向紫岚学习那不屈不挠的精神,不能一碰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而且我们在生活中也不能过于依赖别人,但是我们可以去帮助别人,做好真正的自己。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三

《狼王梦》是我读过的一本非常感人的书,它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生前的愿望,把自己的狼崽培育成下一代的狼王。为了实现这个梦,紫岚费尽心力,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狼紫岚生下了五只狼崽,有四只公狼崽和一只母狼崽。可是因为紫岚的疏忽,导致其中一只公狼崽在出生后不久就丧生在寒冷的暴风雨中。优秀的狼是不会在厄运面前认输的,但是命运却一直都和她作对。由于紫岚过分地放纵,她最宠爱的黑仔因为擅自外出而被金雕吃掉了。 然而紫岚并没有放弃,她把希望寄托给了次子蓝魂儿。蓝魂儿的野心和好胜心极强,在它很小的时候就能把正在冬眠的狗熊引出洞。可是因为蓝魂儿缺乏生活经验,终于有一天灾难发生了。蓝魂儿为了争抢羊肉,误入了猎人的陷阱。作为母亲的紫岚不顾自己身上的伤痛想尽办法营救蓝魂儿,为了不让孩子受到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为了维护狼的尊严,她强忍着失去孩子的痛苦,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然后把他给安葬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都要碎了,我为失去两个孩子的紫岚感到伤心不已。尽管这样,坚强的紫岚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她专心地培养最没有狼王气质的双毛。为了激发双毛的狼性,紫岚不惜失去自己的一条腿,胸前还永远留下了被双毛抓伤的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可惜的是,双毛在和老狼王洛戛争夺王位的斗争中,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又一次显现出来,最后成为了洛戛的食物。紫岚悲痛欲绝,因为有梦想,她的内心是不服输的。她又把愿望寄托在小母狼媚媚的身上。后来,媚媚和公狼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两只公的,为了子孙后代的生存,紫岚奋不顾身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孩子一个个的接连死去,这个打击对她来说太残酷了。为了能让狼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她放弃了自己的幸福,没有再寻找新伴侣。她承受着生活的艰辛,默默地付出。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她拼尽了全力,我心里不由得一阵伤感。我一直被母狼紫岚感动着,她的这种对孩子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震撼着我。她为了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不惜牺牲生命,这种母爱是最伟大的爱。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对动物的爱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正如同我们人类一样,母爱是最无私的,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伤害,为了我们能自由自在健康地成长,妈妈总是全心全意地付出。我们应该懂得珍惜这种爱,更要回报这种爱,让我们共同付出我们的爱,让整个世界充满爱!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四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令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沈石溪写的一本书,书名叫《狼王梦》,我看几个小时都爱不释手。这本书开启了我对阅读的兴趣。让我对狼有了个全新的认识。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想要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让狼崽们成为狼王,结果黑仔被金雕给啄死了,蓝魂儿被猎人抓住也死了,双毛在与狼王洛戛争夺王位时也留下了狼骨,最后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开始紫岚就觉得长子黑仔与众不同,更觉得黑仔长得像死去的丈夫,所以处处的爱护着黑仔,把好吃的都给黑仔吃,之所以这样,黑仔就没有把其他的狼放在眼里,有一次紫岚去捕猎了,黑仔跑到洞外玩耍,结果被金雕盯上了,等紫岚回来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但紫岚并没有放弃,接着培养蓝魂儿,把蓝魂儿培养的很厉害,一看它就好像是狼王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狼群们都饿坏了,在这时它们发现那棵树上有一只死羊,蓝魂儿每一次都是第一个上去的,结果中了猎人的网,紫岚没有办法,为了不让蓝魂儿入猎人手中,只好把蓝魂儿给咬死了。

紫岚不气馁的接着去培养双毛,不过双毛已经失去了狼性,紫岚没有办法就让它睡在寒冷的洞外,渐渐的紫岚已经把双毛恢复了狼性,就离成为狼王的路只有一点时,却失败了,双毛在与洛戛抢夺王位时被洛戛踩在了脚下。

母狼紫岚渐渐的老去,她的四个孩子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紫岚千方百计阻止媚媚的婚姻,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身上,但它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没能成功。在生命的尽头它还在做着保护狼孙的念想,与金雕同归与尽。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第二次再去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却发觉原来母爱可以是多面表达的。母爱的心是一个深渊,但在它的最深处你总会得到宽恕。母爱有多面,只要是母爱,就没有对与错!关键不在于母亲,是在于子女在接受母爱的过程中,能不能分辨出是与非。读了这本书我也体会到了妈妈对我的那种无私的爱,而我却不明白父母对我的一片苦心,我要学习紫岚的那种执着、勇敢,成为妈妈心目中的狼王。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五

曾经有一只母狼,名叫紫岚。它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在它所生下的一窝狼崽里,能有一只狼王,它为这个梦想付出了许多努力,虽然它的狼崽一只一只的死去,可是它并没有放弃,而是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救狼孙,它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紫岚那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虽然它一次又一次的经历着失败,虽然它一次又一次的与成功擦肩而过,但是它付出了,它努力了。它朝着自己的梦想始终在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去奋斗,虽然到生命的最后,也没有见到它的梦想实现,但它也已经心满意足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世界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他为了发明炸药,在一次实验中,弟弟被炸死,父亲被炸成残废,可是诺贝尔却毫不气馁,经过无数的失败,最后终于成功了。虽然他成功了可他并没有因此而止步,他为了发明威力更大的炸药,仍不断地加紧实验。

有一次,诺贝尔在实验室里自己亲手点燃了导火线,双眼紧盯着缓缓移动的火星,轰!巨大的声震撼着大地,滚滚浓烟从实验室里涌出来。诺贝尔冲出浓烟,只见他满身是血,高举双手呼喊着:成功了!成功了!他为了发明炸药,投入了整个生命,并最终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明末清初,浙江出了一位史学家谈迁。他从小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经过20多年的奋斗,在谈迁五十多岁的时候完成了一部作品--《国榷》。谈迁心中的喜悦可想而知。可是,就在书稿即将交付印刷前,一个小偷溜进他家,将《国榷》偷走了。20多年的心血化为乌有,这对任何人都是致命的打击,更何况谈迁此时已是体弱多病的老人了。很多人以为谈迁再也站不起来了,但失败并没有打垮谈迁,他又开始从头开始编写这部史书。又经过了几年的奋斗,一部新的《国榷》诞生了。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也会经历失败,但是只要我们不灰心,不气馁,努力拼搏,胜利一定就在前方。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88分,我心灰意冷,走在路上好像觉得连小鸟都在嘲笑我--嘲笑我的失败。我回到家,本以为爸爸妈妈会责骂我,但是爸妈并没有责骂我,而是给我分析试卷,分析我的错误。是爸爸的一句话,又给了我希望:一次的失败,并不代表你会一直失败,更代表不了你下一次的不成功。当务之急是从失败中爬起来,加倍努力,你就一定能达到胜利的彼岸。从那以后,我更加努力了,终于,我又取得了好成绩。

《狼王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失败,但只要有为追求目标锲而不舍的精神,只要有在失败面前永不言弃的信念,只要有为实现目标肯付出努力的意志,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我们就一定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六

狼想必许多人听到这个字眼就会毛骨悚然,在人们心目中狼是邪恶的化身。翻阅《成语字典》,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烟四起、一片狼藉、豺狼当道、狼奔豕突等等,都是来形容残暴、奸恶和凶险。中国古代还有一则著名的寓言《中山狼》,把狼描绘成背信弃义的坏蛋。在汉语中,狠与狼只相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人对狼的憎恨可见一斑。但是,人们不知道的是:爱,存在于任何地方。哪怕是冰冷嗜血的狼,心中也有一点柔情。

《狼王梦》向我描绘了一个凄惨的丛林故事:一只名为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不惜牺牲自己的青春年华和一条腿让自己的狼子成为超狼,在三只公狼崽双双死去之后,又将希望转到狼孙身上。最终,为了保护狼孙又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它为了孩子,独自猎取幼鹿与猎狗艰难周旋;它为了孩子,忍痛将在洪水中死去的狼崽吃掉;它为了孩子,放弃了公狼卡鲁鲁的追求,放弃了今后美好的生活;它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的健康与美貌

紫岚亦是一个自私的谋利者,权利主宰着它的内心,它用三个孩子的命冲击这狼王的位置。最终,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它心中的权利之下。

起初,我无法理解紫岚为什么要咬死蓝魂儿,蓝魂儿毕竟是它的亲生骨肉啊!虽然被猎人抓住很可能会受尽折磨与屈辱,但蝼蚁尚且偷生,只要活着就有了希望,为什么要直接把蓝魂儿判了死刑?我无法理解紫岚为什么对狼王的位置如此执着,即使牺牲了自己的美貌和一条腿也要重塑双毛的性格?我无法理解紫岚为什么看着双毛被群狼分食却无动于衷,它怎么忍心亲眼目睹孩子惨死?

之后,我才明白,紫岚它是狼,它用狼道作为一切行为的基础。在必要时,紫岚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子,来换取其他狼子的生命;为了不让孩子收人类的奴役,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留住全尸;它甚至可以眼睁睁地看着辛苦培养起来的爱子在搏斗厮杀中死去,被饥饿的狼群撕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因为,在狼道里,只有敢于对抗一切甚至是父母的狼才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也许,紫岚并没有错,弱肉强食,本就是大自然中不变的法则。若不够强,便只能被毁灭。紫岚只是遵循狼道来维护自己的孩子。

当今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父母心中所念所想的都是儿女能够成龙成凤,能够拥有更好的未来。而作者正是将这种想法扩大,显现在凶狠的狼族身上。其实,无论是温顺的绵羊,凶残的狮豹,还是狡诈的狼,母爱永远都是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学者,首相都为母亲赞扬。如今这只母狼,用自己独特的母爱去维护一切,即使方法偏激,但这足以证明:母爱,伟大如斯。

这场狼王梦,令人叹为观止,人道与狼道两种感情在我心中交织、相融。我无法单纯的判断对与错,我能够确定的是:动物的母爱绝对无异于人类!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七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充满的恐惧,有很多的词语是来贬低狼的,像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等,似乎狼就是罪恶的化身。可是当我阅读了一些描写狼的书籍如《狼图腾》《狼王梦》后发现原本不是人们做想象的那样,其实狼和人类一样都有着其独有的气质,甚至有一些还是人类所不具备的优良品质。和孩子们一起阅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后更是感受颇深,为文中的母狼独特的母爱而震撼。

故事发生在浩瀚的尕马尔草原上:母狼紫岚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它在绝境中成功生出四只狼崽,紫岚就有了那样的一个念头把自己生下的那一群狼崽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他父亲的遗愿。于是,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却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续死去: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紫岚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像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被铁疙瘩砸在腰际,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咬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值得,我为它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

这本书把狼的一切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很残忍的,可最让我感动的也是那一段。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着急地望着蓝魂儿一脸痛苦难忍的表情,于是她狠下心来,一口咬破蓝魂儿的喉咙,热腾腾的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儿在幸福中安然地死去了。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发现母爱是多面化的,紫岚的那种是既残忍而又伟大的爱。

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它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它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八

暑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书,叫《狼王梦》。书的大概内容是:母狼紫岚产下了三匹公幼仔和一匹母幼仔。她做梦都想让公幼仔成为狼王,这样就能完成她丈夫的遗愿。她的丈夫是被老狼王害死的。可是,三匹公幼仔不但没当上狼王,反而都死了。而且母幼仔长大后,不但没有把它当做自己的母亲反而把它赶了出去。

这本书很值得我们去看。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很大的道理:不是所有的狼都是冷血动物,狼还是有母爱的世界上的狼数量已经很少了,希望人们不要伤害它们。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的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热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5月12号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她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早已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个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经成了救子的誓言,那弓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经成了永恒的雕塑。

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信息!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写的什么?快念念!那位搜救队员念到: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着妈妈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啊!

《狼王梦》让我更全面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里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也是所有母亲中愿意付出一切的伟大母亲。听!那凄惨的狼嚎,唱响着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紫岚那种勤奋向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这种教育方法是正确的?还是残忍自私的?

现在社会父母是溺爱、溺爱还是溺爱。这会让我们产生依赖性。

我觉得紫岚的教育方法是正确的。因为,母亲们给了我们太多的依赖性,这容易让我们走上了错误的道路,正式因为这样,我才觉得紫岚的教育方法是正确的。

《狼忘梦》这本是是沈石溪写的,他还写过斑羚飞渡、惨狼灰满这些作品。

正式因为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才知道了母爱的伟大,它是用金钱买不到的爱。因为这样,我还看到了母亲对我们的无私奉献。母亲为我们白了头发、眯了双眼,这就是母亲对我们无私的爱。就如同,紫岚把它丈夫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寄托给了子孙。最后为了自己的女儿媚娘能够产下自己的孙子,不惜把自己给牺牲了。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九

春风十里的日子,又遇见了你。曾经于不经意间遇见,却是简单翻看了一下内容简介,就轻易的认为,这里面一定是和血腥的,于是掩卷,再未去触碰。后来,又遇见你,是在一位男生手中,当时只是想当然地以为,只有男孩子才会喜欢这样的书,对你仍然是提不起兴趣。可是第三次遇见你的时候,你却在一位文静的女孩手中,安静的她在午后阳光下,在周围吵杂的嬉闹声里,静静地翻阅,当时阳光洒在她身上,看着她捧书静读的剪影,不由想到了岁月静好这个词。我好奇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让她摒弃周围的喧闹,沉浸在阅读的世界里。当我看到熟悉的绿色封面上那头仰天悲鸣的母狼时,我想,我们真是有缘呢!不想再等待,于是冲进学校的图书室寻找你!真好,春风十里的日子我们又见面了!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似乎留下的除了凶残,便再没什么了。但是在《狼王梦》里,这匹叫紫岚的母狼除了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都会让人对狼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她为了培养自己的狼儿成为狼王,用尽了各种各样的方式,三个狼儿也都实力超群,但命运作弄人也捉弄狼,三个狼儿最后也都相续死去,虽然这样但母狼紫岚都从未放弃过,她总能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看到新的希望。最后,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会为了一个狼王梦,就完完全全放弃自己的婚姻,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可是当我进入其中,我渐渐开始明白,狠戾凶残的背后隐藏的是深沉的爱!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期待哪怕一丝的奇迹。

紫岚被折断了脚,,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想想这些多么像我们的父母!他们心中所念所想的都是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地生活,为了让我们更优秀,他们一路相伴,牺牲了很多,可是他们从不后悔。而《狼王梦》的作者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们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充满着母爱,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而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

掩卷沉思,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无论她工作有多忙多累,她总是把我放在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对我的生活嘘寒问暖,为我的身体操心忙碌,一路学习上有她的陪伴,生活中有她的照料,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需要,回过头,就能见到她的身影。古往今来,又有多少诗人、名人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我的心被深深触动了,正因为遇见你,我才更能透过你,去体会一个母亲的心和她深沉无限的爱!春风十里,不如读你!遇见你真好!

《狼王梦》读后感范文十

《狼王梦》,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之一,自从我开始读这本书的那一刻起,便被其深深吸引,使我深有感触。

顾名思义《狼王梦》中的主角是狼,主体围绕母狼紫岚穷尽一生之力想要达成的一个梦想培养出一代狼王展开。

故事开端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母狼紫岚和丈夫大黑狼黑桑想要争夺狼王之位,然而黑桑却不幸丧命于鬼谷之中,而失去丈夫的紫岚却在暴雨和猎狗的围攻下艰难的产下了五个狼崽,在这种情况下紫岚和她的狼崽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紫岚不得不吃掉已经死去的狼崽来维持体力去继续分娩。作者把这个场景描写的惊心动魄,场面刻画淋漓尽致。刻画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母狼形象。在此之后,紫岚把大黑狼黑桑的遗愿寄托在这一窝狼崽身上。

之后,母狼紫岚在三只小公狼中挑出了最像黑桑的一只,取名黑仔。竭尽所能给黑仔提供最好的物质生活并打压其他几只狼崽,但黑仔却在一次外出中被一只饥肠辘辘的金雕吃掉,母狼紫岚悲痛欲绝,心中只剩下她与黑桑的那个共同的狼王梦还在苦苦支撑。于是,她把目光投向了一直不服输的小公狼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因为敢于和黑仔争斗而被紫岚注意到,决定培养蓝魂儿。而蓝魂儿也不负所望,成长为一匹强壮的狼。只等春天,狼群解散后到下一次再聚,蓝魂儿就可以抢夺狼王之位了。但天公不作美,由于暴雪狼群又多聚了几天,所有的狼都是饥肠辘辘,在这时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去。哪曾料想这是猎人精心的陷阱,蓝魂儿被铁夹夹住了腰,在获救无望的时候,母狼紫岚为了捍卫狼族的尊严,毅然选择亲口咬断了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在母亲的安抚下离去了......故事到这里,为了保卫狼族的尊严,母狼紫岚宁愿自己了结孩子的性命也不让其受到猎人和肮脏猎狗的羞辱,而尊严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否又应像作者笔下的紫岚那样呢?

紫岚倾尽所有培育的两匹狼却都相继死去,但她并没有放弃而是为了心中的梦想继续付出,又把目光投降了最后一只狼崽双毛。母狼紫岚的这一行为也使我深受感触,对于自己的梦想,就应该持之以恒,永不言弃,无论这路程有多遥远,总会去一步一步走下去,永不停歇!那么,希望总会出现。

双毛由于一直被打压,地位低下,心中满是自卑,母狼紫岚为了激起双毛的斗志不但没有给他最好的,反而加倍欺负打压他,终于双毛开始反抗了,年轻力壮的双毛将紫岚咬成了坡脚狼,而紫岚却对此没有一丝的抱怨,反而为双毛的反抗而高兴....自此,母狼紫岚伟大的母亲形象得意彰显。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孩子,为了孩子同时也是为了自己。故事中的已批狼尚且如此,而现实中的父母不正也是那样吗?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要成全孩子,既是为孩子也是为了自己。

苦苦期盼,双毛终于走上了狼王争夺的战场上,衰老的狼王洛嘎注定是不如双毛的,就在胜负即将见分晓的时候,洛嘎突然仰天长啸,一声不甘而又充满狼王凌人的啸声引发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角逐之中胆怯,是狼族大忌,双毛群狼分而食之。

母狼紫岚竭尽所有的努力成为泡影,正在其几乎失去所有希望的时候我,她的最后一头狼崽媚媚产下了两头小公狼,又让她看到了希望。为了子孙的安全,她毅然选择与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读过后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只要肯努力,肯坚持,就一定会有希望出现。也从母狼紫岚的一生看到了父母为孩子默默付出的伟大!

孔乙己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孔乙己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就应从那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我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此刻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理解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理解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取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孔乙己读后感600字。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就应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此刻,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一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必须要赢!?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读孔乙己有感蒋银

有一句话,文学源于生活,即使《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写的小说,于是当中的人物在当代还有许多。在此我把这些人提出来,也让我们大家共勉,看看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首先是孔乙己,孔乙己是一个下层知识分子,他苦读半生,热衷功名。一心向上爬,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是读书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且好吃懒做不会营生,但也心地善良。这是很能代表当代的一部分学子的吧!就像孔乙己,当代一些学子们寒窗苦读,想考上清华,北大,一心向上爬,自己觉得天下无敌,绝世无双,但又没有掌握好学习方法,好吃又懒做家务,自立自主意识又缺的可怜。竞争精神,自尊心,表达能力,自信心,适应能力也都缺乏。只会按父母意愿死读书,又要面子,最终没有学会生存的本领,不能在社会上立足,不会去实现更高层次的追求,也不能成为人才。当人们奚落这一点时,又会以舌战来解决问题,不懂以行动去证明。这些学子是和孔乙己很像吧!只能用鲁迅自己对孔乙己的评价来说是气急虺

再来是丁举人。他就代表了一些考上了重点学校的人,但也因此无法无天的学子们比较典型的就是刘海洋,马加爵等吧。在2002年2月23日下午1时10分,在北京动物园熊山内,用硫酸泼熊的刘海洋;因小事一桩,砍死室友的马加爵。他们都是我们心中的高材生,但是却又因此无法无天,不把生命当生命,任意摧毁生命,这和吊着打孔乙己打了大半夜,打断腿的丁举人有何不同。鲁迅也不会想到他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几十年后的今天依旧会出现吧,想必鲁迅先生一定会哀莫大于心死了。

说下面的吧,让我们来说说掌柜及酒店里的人吧。与前两段讲的人相比,现实中的掌柜可多的数不清了,不敢绝对的说,至少也有大半的商店的掌柜都是以貌取人的吧!对于那些有钱的,有权的,有势的,唯恐招待不周,对于那些无权,无钱,无势的三无,则是能欺就欺,能忽悠就忽悠,看来这些人都传承了掌柜的优良品质阿!对于酒店里的人,他们则是等级分明,阶级观念深刻,羡慕高层的,鄙视低层的,试想,这类人在当代应该不少吧!只要看看人们对乞丐的态度就行了,当然,有好心的人会对他们同情,伸出援手,但又有多少?更多的人见到他们就想:讨饭的,走开,别弄脏我的衣服,而对待公司上级则十分尊重:您口渴了吧,喝口水。您热吧,我给您打开空调当然这些人的成就有一部分是由于环境,让我们想想自己吧,别让自己变成这样的人。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只会思想的芦苇。那就让我们这些芦苇茁壮成长,不要因环境或自身让这支芦苇弯腰枯倒。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

读了《孔乙己》有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了《孔乙己》有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朝花夕拾初中生读后感作文10篇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朝花夕拾读后感

偶然收到一条朋友的短信,才发现已许久没有联系,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人觉得温暖。不自觉地想起初中的生活,彼此形影不离的那段日子,平凡而冗长,却依然清晰无比,甚至是每个细节。

很早就读过鲁迅的《朝花夕拾》,文中描绘了许多他童年的生活以及早年的经历。当读到《范爱农》中的一段: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在书上踌躇满志的鲁迅,原来也像我一样,在那个纠结的年龄里,对范爱农又爱又厌,正如我们那年为一颗糖而与好朋友争吵,继而又在好友安慰中与她深深拥抱。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当这些字句映入眼帘,我仿佛回到了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小时候也许就是这样吧,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以不管什么都会触动我们甜甜的笑。或许每个人都在回忆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吧。即使是曾经的不开心,也会因为时间的流逝,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仿佛当下的生活永远比不上过往的岁月。

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过去。正如黄磊说,你在某个午后看见一位老人,很老很老,阳光下,坐在街角。你哪能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你哪能知道他的一生。《朝花夕拾》或许不仅是鲁迅写给读者看的,更是写给他自己看的。可读着读着,又觉得它不仅指引我们体会鲁迅,更让我们回味自己。

于是本不该是朝花夕拾的年纪,却也有许多值得回忆的片段。

然而,总有人说人不能活在过去,活在回忆里。我也懂得,人应活在当下,活在今朝,活在自己的阳光里。所以,朝花夕拾过后,能做的,只有把握当下的时光!

读《朝花夕拾》有感

读完这本书,我上网查阅了关于鲁迅先生的资料,这使我更加的了解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的文豪之一,也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原名叫周樟寿,字豫山,后改为周树人,字豫才,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他的著作主要以小说、杂文为主,著作里共有数十篇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并有多部小说先后改编成电影。鲁迅先生以笔代戈,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女。是他一生的写照,从中我感到鲁迅先生的伟大。

《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则是鲁迅温馨的回忆。幼时的保姆长妈妈,在备受歧视的环境中给予过他真诚的关心的藤野先生,一生坎坷、孤傲不羁的老友范爱农,给过他无限乐趣的百草园,吸引着他的好奇心的民间戏剧和民间娱乐活动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这个险恶世界的背景上透露出亮色和暖意得事物,是他们,滋养了鲁迅的生命。

有时如平静的港湾,有时如波涛翻滚的大海,有时如湍急奔流的河水,有时又像蜿蜒曲折的小溪,千姿百态。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体会到了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和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朝花夕拾》有感

鲁迅,性周,本名樟寿,字豫才,后有名树人,发表《狂人日记》始用笔名鲁迅。浙江绍兴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著有《狂人日记》《呐喊》《彷徨》《朝花夕拾》等。

鲁迅是中国新文学的开山主将,是推进中国新文化发展的旗手。伟大领袖毛主席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名族新文化的方向。

今天我读了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书中主要内容是:

从去年起,仿佛听的有人说我是愁猫的,那根据自认是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字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好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有点担心了,我是长不免于弄弄笔墨的,谢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挠痒处的时候少,碰这痛楚的时候多,万一不慎,甚至得罪名人或者更甚至于得罪了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说。

读了这篇文章,作者主要写了自己与狗,猫,鼠之间的事情写的很优美,文笔也很生动,耐人寻味,写作手法很好。

虽然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眼行间透露出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读起来让人感到很亲切,

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要学习鲁迅的这种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离我们的梦想更进一步!

《朝花夕拾》读后感 李博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这部散文集,讲述的就是鲁迅儿时的经历。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等一些故事,而主人公鲁迅也从青涩懵懂的少年逐渐变得成熟起来。

而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要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但到了鲁迅先生该上学的时候,他不得不和充满着快乐的百草园说再见,到三味书屋学习。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就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所写,我们的童年并非只有开心,都是顺心如意的。但那也丰富了我们的一生,留下许多回忆。

《朝花夕拾》读后感 王琪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充满欢笑的,童年是最快乐的。《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鲁迅回忆自己的童年的。这本书是鲁迅从记忆里抄出来的,摘取了那些深藏在童年的难忘的生活的片段。

最令我难忘的,是《阿长与山海经》和《藤野先生》这两篇文章。阿长是阿长与山海经的主人公。她是鲁迅幼年时的保姆,是在鲁迅童年生活中影响力最大的人。她睡相很难看,总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她平日喜欢切切察察;满肚子繁琐的道理,常给鲁迅讲故事。文中处处体现了阿长对鲁迅的爱,和鲁迅对阿长的怀念。

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仙台医学专门学校的解刨学教师,他正直,热情,诲人不倦,治学严谨,没有民族偏见。他十分关心鲁迅的学习,耐心仔细的纠正鲁迅讲义上的错误,并引导鲁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学习。当他得知鲁迅要放弃学医后,很惋惜,并把他的照片送给鲁迅留做纪念。

这两篇文章都表达了浓浓的爱,这种爱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爱。我从中也学会了如何关爱别人。当别人有困难时,你去帮助他,而不是嘲笑他,这是关爱;当别人遭遇不幸时,一句理解的安慰,这是关爱;当别人帮助你时,一句诚恳的谢谢,这也是关爱

生活中的爱无处不在。爱在一个鼓励的眼神里;爱在一句关切的话语里;爱在一桌美味的早餐里

我们的童年在慢慢的渐行渐远,留下了一个个美好的回忆。细细品味《朝花夕拾》,回忆自己童年的美好。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伟大的作家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老师让我们在阅读课上读了次数。读过后,我感触很多。真是独一无二的品,特别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更是津津有味耐人寻味。

《朝花夕拾》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用杜甫的一句话说:朱门酒肉臭,路由冻死骨。所言极是。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

但是我们细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真是一种享受,流露出来那份天真烂漫富有童趣,眼前时不时出现了一幅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鲁迅先生的自然心声,向往童年时的鲁迅,我仿佛看到了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朋友一起捕鸟,但由于性子急,总是捕下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讲故事,因为非常害怕到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炼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老师严厉的批评,但也抵不住鲁迅先生的魄力,当他读书聚精会神时,却没有发现学生干各种各样的事,有的在跑神,有的再睡觉,但是鲁迅先生却在画的出神。

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富有童趣,令人回味,也许挡不住我心中的感慨吧!我真是太喜欢《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尤其是作者以孩子的眼光,孩子的角度看世界,读起来倍受感慨回味无穷,真得像鲁迅先生一样,我真想重回童年,感受鲁迅先生的童年,感受那充满激情的童年。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作者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大多用凝练的手法摘取那些深藏记忆里的难忘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描写人物的神情心态,使作品的生活气息更加浓厚,人物形象更加鲜明动人。

鲁迅,这个人们耳熟能详的名字,印象之中,在小学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名字,却只是朦朦胧胧的知道而已,却不是有那么深刻的了解,让我对鲁迅有进一步的认识是在初中,初中的一篇名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是一篇散文,选自《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散文很吸引我,自然而然我就找来了《朝花夕拾》来读。不可否认,我喜欢鲁迅先生的文笔,没有大师的架子,平易近人,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就好像每一个故事情节,故事人物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了世人的眼前。

鲁迅先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写出了旧社会的黑暗,一个人吃人的世界。这些都深深的刺痛了我,让我明白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从《朝花夕拾》中,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个坚定的影子!在以前的日子里,我把大多数的时间都挥霍掉了,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后为祖国做出贡献!

《朝花夕拾》读后感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鲁迅幼时的保姆):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

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

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真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 张丹露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意义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可以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有趣!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希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读后感

每次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会有一股激昂之情在心头腾涌。可当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书时,它让我感受到的则是童年的美好和那渐渐遗忘的乐趣。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在那个年代里,小孩子能得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人为了汲取知识的养分而苦苦渴慕。而在我们生活的现代,书店,网站遍布,各式各样的书籍随手可得,可又有多少人用心地去阅读?大的、小的书店、书城林立,在其中的人却寥寥无几。特别是中,小学生,他们一部分整日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像阅读这样能让人精神愉悦的事却很少有人去做,这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鲁迅的童年充满欢乐,那是一种淳朴,自然的欢乐。而现代孩子们的欢乐却来自于网络游戏,以及一些本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该做的事,却乐在其中。我多想像鲁迅那样与大自然做朋友,与可爱的小虫们为邻,而不是整天在钢筋水泥间穿梭,可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会实现呢?

这也正是我们再阅读《朝花夕拾》中应该有的反思,如此才会有进步。

《在人间》读后感初中生作文10篇


《在人间》是一部感人又具有激励人心的一本书,只要你保持信心,做一个善良的、乐观的人,一切都会好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初中生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一

每一部名著都像是一位老师,他正用无声的文字在教育你。他会让我们从中汲取到很多知识,丰富我们的思想。

《在人间》就是其中的一位老师,他讲述了阿廖沙为了生活和外婆一起摘野果去卖,他还当过绘图书的学徒,在船上当过洗碗工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意外地认识了当裁缝的妻子,裁缝妻子让他读书,于是阿廖沙渐渐地迷上了看书,为了不让主人发现,阿廖沙在晚上或躲在柴棚里看,或者到屋顶楼上去看。渐渐地,书籍成了阿廖沙生活中必不缺少的一部分。书籍和生活经历拓宽了阿廖沙的视野,他怀着信念最终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在本书中,阿廖沙就是一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人。他做过很多工作,一直寄人篱下。他遇到过很多困境,尽管这些环境令人窒息,但他都克服过去了,这些苦难锻炼了他,让他收获了很多道理。他一直在富贵人家中工作,一直饱受欺凌。没有无拘无束地生活,没有伙伴,没有父母,只有外公外婆但他从不曾轻言放弃。他是一个性格坚强、勇敢、正直有爱心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颇有感触。在人生的道路上,可能会经历种种坎坷,但我们都不要放弃,苦闷时阅读书目才是最好的选择。想想那时候孩子们的童年哪有现在这么开心快乐,这也是俄国底层劳动人民在历经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写照。所以,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战胜困难,永不放弃坚强地面对生活!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二

在九年级上学期,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我抽空读完了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中的《在人间》。

《在人间》是高尔基长篇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中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1岁到16岁时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而这时的我,正是于那时的他年龄相仿的时期,从他的生活体验中,我体会到了许多和我完全不一样的经历,也从阿廖沙那里学到了许多我本该具备却没有具备的东西。

在整本书中,我体会到最多的就是阿廖沙的求知欲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同时提到的最多的也是书:读书,看书,藏书,借书,论书一切有关于书的话题在《在人间》这本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首先,我体会到的第一点是阿廖沙对书的执念。虽然有不少人百般阻挠他读书,但是阿廖沙还是暗地里偷偷地看,享受着书带给他的欢乐,即使是被打,即使是被赶出去,即使是被鄙视被骂,他也没有放弃过,还是一贯的贯彻自己的爱好。但现在的我并没有这样,处于这个丰富多彩的时代,有时间我宁愿去看看电视,玩玩电脑,而不是感受书香,总是抱怨自己没有时间,但是处于当时那个时代的阿廖沙,明明比我贫穷百倍,比我累千倍,空闲的时间比我少万倍,但是他确比我读的书要多百倍,经历的事比我多千倍,我又有什么借口来拒绝看书,从书中获得知识呢?

同时,阿廖沙也会通过自己的意识来分辨书的好坏,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差的书,他也会凭自己的感觉来公平的评判这本书,以至于他总会在同一本书中发现比别人多很多的东西。而现在的我们,是逆来顺受,老师、家长说好的书就好,差的书就差(单单是名著,玄幻小说,言情小说),读不出属于自己的收获。同时,也不知道扩大阅读范围,只是读古代的名著,而不读现在的比较有意义的书,更符合时代的书。

总体来说,《在人间》教会我们该怎样读书,以什么心态来读书,如何辩书。十分值得我们现在去阅读。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三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这位朋友与我们每个人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只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浩瀚的书海实在是让人难以企及。

我喜欢书,更喜欢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了我知识和快乐。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莫过于《在人间》了。《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主要是主人公阿廖沙从1871年到1884年这一时期的生活。从书中,我看到了阿廖沙悲惨的命运,他忍受着非人的生活还要遭受生活带给他的压迫这是一个少年该承受的吗?我对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书中的人物也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善良的外祖母神圣得像圣母再世;吝啬刻薄的外祖父让人感到可气又可怜;嫉恶如仇的轮船厨师斯穆雷粗俗中却流露着正直;裁缝妻子为沉重的生活带来了一丝温馨

不仅如此,主人公阿廖沙也是因为厨师斯穆雷给他看了果戈里的作品,才引起了他对书籍的热爱,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促使他怀着做个顽强的人,要想办法改变自己,不然我就真的毁了的决心,踏上了奔赴喀山的路。我真心希望他会有好的前程。

《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的回忆,也展现了阿廖沙少年时期心灵成长的曲折、坎坷的历程,它是世界文化园林的魂宝,是世界文化底蕴的宝贵遗产。

再次翻开这本略显破旧的书,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是啊!从前,我并没有那么爱看书,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书,看了一遍就扔在那儿,不去管它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样做并不好,久而久知,那本书便会被我渐渐遗忘,可能再也不会去碰它了。那么,我就少了一份知识,少了一次美的欣赏,少了一个阅读的惬意感,我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一些无法从其它地方进行弥补的东西。所以,我更应当百倍珍惜。

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说的没错,书籍确实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带领我们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那儿,我们可从丢掉所有的烦恼和不愉快,享受书带给我们的乐趣与无限的遐想。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四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童年在人间》。从书名便可以看出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童年》这部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出世后随母亲寄居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期间,他是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他在们生活锁事中表现出的自私贪婪;《在人间》则讲述了小主人公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了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间痛苦。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这本书在描写小主人公奋斗过程和人性美好一面的同时,但也写出了人性的自私贪婪的一面。正如荀子所说:人之初,性本恶。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评论员叔叔在评论《少年派奇幻河流》时曾引用过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依德的一个理论,弗洛依德曾提出人的心理状态分为三个境界:本我、自我、超我。在读《童年在人间》时,我想这个理论运用到小主人公和他的舅舅、外祖母身上也挺合适的。书中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的精神状态都只停留本我阶段,只知道满足自己生存欲望;阿廖沙通过一系列艰难困苦的磨砺,精神境界已达到了追求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自我阶段,而在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眼里,外祖母则代表了至高至善的超我的道德境界。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像阿廖沙那样坚持自己的理想,遇到再大的挫折也不放弃自己的理想,才能使自己的精神境界从本我向自我、超我飞跃。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五

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就对高尔基所处时代的社会产生了好奇:连家庭都这般黑暗,那社会呢?稍后几天,我便读了他的《在人间》。

《在人间》讲的是高尔基11岁时被迫离开家,在外面打工的经历。在打工的过程中,他遇到许多人,历经千辛万苦,却仅能得到养活自己的工钱。整篇文章大多数都是高尔基和同事、朋友间的谈话,反映了沙俄时代的腐朽与黑暗。

但是,高尔基在这样的黑暗环境中,还能坚持抽出时间来读书,这种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呀!而我们呢?我们有很好的学习环境:宽敞的教室,明亮的光线,干净的黑板,整齐的课桌椅,还有优秀的老师我们拥有这美好的一切,跟高尔基比起来,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不认真完成作业呢?

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又有何颜面去面对辛苦养育我们的家长和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呢?

但是,学习不是仅仅学一方面,还要学习多方面,读多方面的书。高尔基就是这样的,他什么书都读:故事、讽刺类小说、历史故事我们也一样,应该多读不同作家、不同类别的书。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必须发奋学习,努力向上!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六

生活坚强的启发

我读过这一本书,书名叫《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这一本书字里行间总是让人看到作者对生活、学习的热望与坚强。

在《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在一八七一年到一八八四年这段时间生活经历及心路历程。在这段时期为了生计,他与祖母靠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各种人们打交道,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并没有失掉对生活的希望,抓住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依靠阅读的大量书籍扩展自己的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定信念的人。于是他离开了家乡奔赴喀山,拒绝平庸为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记忆最深的一段话我必须改变自己,否则我会毁灭是啊,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们难道不也是要改变自己才能成功吗?现在,我们大多同学的家庭条件是优越的,父母不仅能让我们吃饱穿暖,还能尽量满足了我们诸多要求。因为有了父母的呵护,也使我们很多同学丧失了勇敢坚强的心态,变得懦弱起来。遇到困难就想要退避、逃避。我们常常是埋怨、灰心丧气地被困难打败了,而不是把心态调整,改变自己来把困难打败。相比之下,主人公在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仍然保持着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追求。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反醒吗?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要我们有所付出,才会有收获。恩里科.费米也曾说过:要从小把自己锻炼得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不要娇滴滴的。所以我们要明白:生活中需要我们勇敢坚强去面对困难!我们要相信眼前遇到困难会被征服的,都会过去的。我们应该像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样坚强努力生活。人生应该充满梦想,充满奇迹,不能因为生活的艰苦而磨灭激情,不因岁月的流逝而褪去色彩。

读一本好书,感悟人生真谛,养成一种好习惯。我们应该从一部部经典的书籍中汲取精华和养料,使其成为我们生命中一座座灯塔,永远指明我们航行的方向!同学们,来读读《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吧,让我们都学习主人公阿廖沙做生活中坚强的人!用行动去迎接灿烂、美好的明天!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七

一本好书,让我们受益匪浅。它们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的内心,也不限于感受到社会生活各式各样的人性,它们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净化着我们的心灵;也是一轮轮明亮的太阳,照亮着我们的前程。《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把这沉甸甸的智慧化作一个又一个的文字,一段一段的小节,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一本好书交给了我。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由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所著。记述了主人公阿辽沙因父亲去世,而迫不得已来到外祖父家,在本应该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遭到外祖父的殴打,看到舅舅们为外祖父将来要留给他们的遗产勾心斗角,断裂了兄弟感情;同时,也感受到了外祖母对他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失去了童年时该有的绚丽的色彩。随着阿辽沙一天天的成长,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在鞋店当徒弟、给画师当帮工、到轮船上洗碗做着远远超于自己年龄的活,饱尝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不知不觉间,他爱上了读书,他的读书生涯也由此开始,他先来到喀山市寻找心中的大学,寻求读书学习,但一切都是浮影,他需要维持生计,其实,他早已进入了社会大学的生活,只不过这个大学竞争更加激烈,比拼更加残酷而已。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三部曲充满着坎坷和艰辛,让我看到了阿辽沙的成长中那股积极向上的精神。而在文中经过生活磨练变得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的阿辽沙正是生活中的高尔基。他曾经说过: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确,只有苦难,才能让我们意志坚定,心胸宽容坦荡。没有猛烈的暴风雨,就没有缤纷的彩虹;没有环境的考验,就没有动物的进化;没有困难的磨练,就会被他人替代即使高尔基在这么多困难面前,仍然不忘用心读书。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梦想大学生活,甚至甘愿忍受任何拷打可见,高尔基从小就和书本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愿意用一顿毒打来换取看书的权利;他愿意用休息时间来换取阅读的时间;他愿意遭人侮辱来换取一本好书这样意志坚定、热爱阅读的高尔基怎么不会站在世界文学的金字塔的顶端呢?

人生就像一次航海,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有大风大浪,有许许多多绊脚的礁石,只要能有一颗坚定自信、从容不迫的心和用书本不断充实自己大脑的精神,就可以在航海的路上越走越远。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八

我扑在书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高尔基在生活中也是像重视生命一样重视书,这在他所著的《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一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书充实了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阿廖沙的童年十分悲惨,外祖父是一家之主,脾气暴躁;两个舅舅总为分家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家庭中的生活给他那幼小的心灵笼罩上了阴影。外祖父心情好时,会教他读书识字。从此,阿廖沙爱上了读书,他以书来缓解生活中的痛苦。书给了阿廖沙的心里种下了文学的种子,让它渐渐地发芽,成长。在我的童年,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一本本的翻看,渐渐的我也爱上了书,爱上了书中的人物、书中的故事。

书照亮了阿廖沙前方的路。在母亲离世,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居后,阿廖沙走上了在人间的曲折道路。他做过学徒,在轮船上洗过盘子,当过运货工,做过铁路工人、面包师,售货员......但是命运的坎坷和艰辛没有打倒阿廖沙,他从书中获取力量,他比童年时代更爱读书,更珍惜书了。他在一处有钱人家打工,一天,他在打扫卫生时偶然发现了许多书。从此,他每天趁打工的间隙和深夜休息时偷偷看书。因为怕浪费灯油被主人发现,他只能把主人点剩的灯油做成蜡烛看书。可是这种灯熏得人眼睛难受,又痛又涩。可就是在那种艰难的条件下,阿廖沙把主人家的所有藏书都看完了。是什么力量支撑他读完所有的书呢?是他那孜孜不倦的求知精神、废寝忘食的学习毅力。他常常感慨道,读书是多么幸福啊!与他相比,我学习的毅力还有很大的不足,特别是在家学习的自觉性还远远不够。比如上个周末早上,太阳都照屁股了,爸爸喊、妈妈叫半天后,我才懒懒散散地起来。好不容易坐下来了,没一会我就像屁股扎了根针似得,就起来找文具、喝开水。十分钟不到,就要出去上个厕所,顺便看看爸爸买了什么菜,中午做什么好吃的。课文背着背着,大脑就开始间隙性的短路,发发呆、愣愣神,或者神游千里之外。中间休息时,面对妈妈的催促,我反而不以为然,还不急不慢的发牢骚、顶个嘴。结果,大半个上午的时间就不知不觉中从我的指尖滑过了,而我计划的学习才完成了一小半。现在想想阿廖沙,我现在的学习条件是多么美好,我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自觉?是不是应该少一些慵懒,多一些勤勉?是不是应该从被动的要我学习向主动的我要学习转变呢?

书给了阿廖沙生活的勇气,开拓出新的道路。饱经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怀着进大学的梦想来到喀山。可让人意料不到是当时的大学校门不对穷人敞开,他的理想一度面临破灭的局面。为此,阿廖沙为了争取让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参加了革命组织,走上了革命道路。这字里行间透露出他顽强不屈、坚持不懈的高尚品格。除了阿廖沙,还有保尔、张海迪、雷锋,他们都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实际上,《童年.在人间.和我的大学》一书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他把毕生投入到革命事业。他以笔杆为枪,与恶势力奋战到底,谱写了波澜壮阔的辉煌人生。我也要像高尔基一样,爱读书,多读书,我也要从书中吸收营养,充实幼小的心灵;汲取力量,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同时读书之余,我静下心来也会考虑未来的梦想,虽然我暂时还没有想好,但是我想我一定会渐渐靠近我的目标。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九

诚,善与和谐

在人间,最幸福是家人团聚;在人间,最快乐是收获成功后的喜悦;在人间,最美是有一颗诚信,友善的心《在人间》阿廖沙有正直勇敢的品质,外祖母的待人和蔼,而我们

诚信,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一朵鲜花,在五彩缤纷的花园里绽放;诚信是一阵和熙的风,拂过脸颊,令人神清气爽;诚信是一股暖流,淌过你的心田,滋润你的心。

生活处处有诚信。在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欺瞒老师、同学。对同学,要一诺千金,对他人许了诺言,就要努力实现。这使我想起了我以前看到过的一则故事。在一股滂沱大雨的夜晚,一个少女双手抱着膝盖瑟瑟地坐在车站牌下,往来的车一辆一辆地奔驰而过,溅起的水花不时地洒在少女的身上。这时,一辆车停在少女前,从车上跳下了一股女孩,满脸歉意的惊呼了一声,那名少女仿佛在黑暗中见到了一缕光芒,一下子蹿了出去,与她拥抱在一起,我隐约听见她们在说:对不起,我来晚了。没关系!你还是来了呀。嗯,我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的!那一场面,让我感到了一种灵魂的升华。所以,对于诚信,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到言出必行,一言九鼎,成为一个具有诚信品质的人,必将能得到他人的青睐,必能走向成功。

如果说诚信是构建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桥梁,那么友善就是维持我们友好关系的纽带。

友善,是朋友间的亲近和睦。友善是生机盎然的春天,宛如我们在春天中含苞欲放的友谊之花;友善是艳阳高照的盛夏,代表了我们旺盛的友谊之火;友谊是秋高气爽的晚秋,那友谊的果实如同金色的麦田等待丰收;友善是寒霜千里的冬天,是在枝上的寒梅,风雪无阻。

友善,友好善良。做人就像一面镜子,如你待他人友善,他人也会对你报以友善。与人交谈态度友好,不揭人短处,不说脏话,是友善的体现;对陌生人态度热情,热心帮助,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现;帮助他人和睦相处,停止争执,缓解矛盾,消除误会,同样也是一种友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马克思曾经有一句名言:对和谐之美的追求是人类的本能。是的,每个人都渴望和谐,友善,都渴望在和谐之光中沐浴,那我们何不追求自己的本能,去追求那和谐之美呢?我们何不为这和谐之美而贡献出自身的一份微薄之力呢?也许,这就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美丽蓝图。冰心奶奶也曾说过: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身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坏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那么这种美展现在社会上,就成就了社会和谐的美!

也许,在如今我们不能充分体现阿廖沙的反抗精神,但是在五星红旗下宣誓过的我们,诚信、友善是力所能及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富强!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在人间》读后感范文十

苦难与幸福的历程

请你设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尚未开始时后的沙皇俄国,下诺夫哥罗德。一位叫阿廖沙的孩子丧了父,和他的母亲和外祖母去他外祖父家。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

他的童年,是充满了黑暗却又有一丝光明的。她的外祖父,瓦西里卡希林,一个吝啬、脾气暴躁却又时好时坏的染坊主。他好的时候会教阿廖沙识字,给他讲故事,坏的时候会毫无人性地打阿廖沙。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市侩,常因为一点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然而,在《在人间》的末尾,高尔基给了雅科夫舅舅一点怜悯-----也仅仅是怜悯,他的外祖母,一个善良的人,她把爱和光亮给予了阿廖沙,让他成长,让他长大,她鼓励阿廖沙,开导阿廖沙。还有朴实的小茨冈伊万,忠厚的格利高里,献身科学的怪人好事情,他们都给予了阿廖沙前所未有的宝藏。

当他来到人间的时候,那个真实的世界才真正展现在他的面前,他在船上做工,在别人家里做勤杂工,还在工地上做过监工。这时的社会才是真正完整的社会,之前仅仅是一隅。他看见了人情世故和人间冷暖。他看见一个勤劳开朗的女工被生活摧残得麻木而恣睢;看起来能干的工人其实都是内心黑暗的恶毒鬼;那些高高在上骑兵哥萨克;那些仗着嗓子攀比的酒吧唱客。光明,最大的便是玛尔戈皇后,在阿廖沙空工时间,他总去她那儿借阅书籍,获取新知;但又藏着掖着,被老板娘发现后书要没收,还要挨一阵痛打。

他没有如愿上大学,却在社会的大学中升华了自己--那时的阿廖沙--不,应该叫他阿列克谢了。他更加近距离的接触了工人,商贩,也接触到了他之前没有正式接触过的一群人--学生。他加入了民粹派,受到了革命思想的熏陶,并成为了一名坚定的革命者。他不再简单的否定现实中的恶而是身体力行,试图提出并解决许多社会问题了。

在这三部曲当中,高尔基无疑是将矛头指向了那个黑暗的沙皇统治下的旧社会。抨击这下层社会的黑暗,反映下层人民的贫苦生活。而在洗衣女工玛利娅的身上我似乎看见鲁迅《故乡》中杨二嫂的影子。他们之前都是那样朴实,但是社会摧残了她们,摧残了那束快乐而明亮的阳光!但高尔基又不同于鲁迅。高尔基在描述它当时所处的社会的时候,是黑暗中夹杂着那么星星点点的光亮的,不仅光明的是孩子,也有大人。

高尔基的成长历程无疑是苦难的,但他从中获得了幸福,获得了爱,获得了书籍的滋养,这使他能够更清楚地看清世界,看清未来。正是有了社会的历练和驱除黑暗的毅力,才使他不断看到幸福,看到进步,看到正义。外祖母的关爱是幸福,好事情的支持是幸福,玛尔戈皇后的理解是幸福,以及革命同志的陪伴---这何尝不是幸福

如今的社会已不是那时的专制社会,而是开明的、全新的社会。我们所经受的苦难少于那时的苦难;我们所获得的幸福多于那时的幸福。珍惜现在吧,没有那时的苦难,怎来今天的幸福。

初中生优秀读后感



.<<繁星·春水>>读后感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诗集,我没看过诗集,刚看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其中母爱的比重较大,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的。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我不曾离开过家乡。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看完这本书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简爱初中生读后感10篇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简爱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简爱读后感300字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无聊透了,不知道干什么,走着走着,我的眼不经意地斜视桌子上一本书―《简。爱》。可能是表妹忘了拿了,开头我看了一点,不知道怎么了,我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读到了一半我才知道:简爱是一个人,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开始了她的人生:她没有了双亲,没有钱财她是一个很可怜的女生,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我想到这,觉得自己也应变得坚强自信。

是的,我们就应该这样不屈服,看他虽然没有钱财,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坚强的个性。所以我才会深深的被打动。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富是没有用的,如果你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你是不会快乐的。自己的命运要靠自己主宰,不能让别人把我们的命运变成悲剧。

不管怎样,我坚信: 富,没有用!穷,没关系!

《爱的教育》读后感_爱的人生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请保留此标记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校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读了《简爱》有感800字

又是一个美丽的仲夏傍晚,长长的假期也快要过去了。看着五彩斑斓的火烧云悄悄的向西落下,我开始想下面我要做些什么有趣的事。无聊的想着,时间从我呆滞的目光中无声地溜走。我站起身,从书架上随便抽下一本书,见是《简爱》,就来了兴趣。《简爱》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多次了,每一次的阅读都会带给我不同的启迪,不同的感受。

果然,不一会儿,我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简爱是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态度并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从小受到她舅母以及其子女们的虐待。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踏入社会的她尝到了爱的滋味而突然遭到惊人的变故,在经历出走、流浪乃至乞讨的生活后终于和她一直深深爱恋着的男主人结合而最终获得了幸福。

小说中有回忆录的严肃严谨,也有历险记的紧张真实;既有武侠小说的惊险离奇,也有神怪小说的神秘莫测;有诗歌的浪漫神韵,更有散文的睿智恬谈;至于言情小说的跌荡起伏、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缠绵动人,自是包容其中,不在话下。

《简爱》就像一块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临了。伴随着那轮皎洁的明月冉冉地爬上了正对我窗户的那一片天空,书也读得差不多了。

熄了灯,躺在床上,望着那银白色的月亮,那璀璨的繁星,我不禁陷入沉思。简,一个多么坚强的人!儿时的虐待对于她来说,只能更加鼓舞她自立自强。最终,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奋斗和拼搏,她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与爱情。在我们看来的悲惨生活,冷落与歧视,只能使她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增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和信心。在简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夜,如此美丽,如此令人昏昏欲睡。而我心中不灭的激动却像火一般越发强烈。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大好前程,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我前方展现,生活的蓝图美好得令人陶醉。一个信念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要永远遵循着它前进、向上:热爱生命吧!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简爱读后感650字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简爱读后感650字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m.fwsir.com)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简爱读后感200字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了很多,本来我也是不知道这本书的,在我女朋友的提醒下我才发现了这本书,我觉得这书写的很好啊,虽然故事是发生在152年前,但是它也写出了那个世界的昏岸,文中的主人真的很惨,但是困难并没有难道她,她还是坚持的活了下来,她还有一个完美的结果,这就是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要象她一样!

我希望所有的同学们,所有的年轻人们,在困难面前不要被吓道,要勇敢的面对他它,这样你才可以从困难中走出来,这样你是个勇敢的人!相信你也是一个有出息的人!

简爱读后感200字

简爱的主要内容:简爱原本是孤儿,后来在舅妈家又要受表哥的欺负,舅妈把她送到孤儿院去。后来去大富大贵的人家当家庭教师。在路上碰到了罗切斯特。罗切斯特受伤住院了,送医院去了。在罗切斯特家说了一句名言: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她跟你与我无关。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要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我们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经过坟墓将同样地站在上帝面前。

读到这,我掩书沉思,简为何说出这话呢?这句话是不是这本书中心句呢?

希望他们过得很幸福。

简爱读后感300字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非常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直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后来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爱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返回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史记》初中生读后感10篇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史记》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史记》读后感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书中记述了上自黄帝时期下至汉武帝时期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里面篇篇故事都很吸引人,让人感觉就像身处其中。我感觉自己读完史记有很大收获。

《史记》中有很多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

其中《五张羊皮》讲述了秦穆公用小小的五张羊皮就赎回了拥有治国之才的百里奚的故事,让我见识了秦穆公的智慧。这个故事告诉我:凡事要从多角度思考,从这个角度解决不了,换一个角度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成功。

《完璧归赵》讲了蔺相如用机智的头脑把和氏璧完好无损的从强大的秦国带回自己的国家赵国的一段历史。这个故事告诉我:有时机智的头脑或许可以胜过十万雄兵。我太佩服蔺相如在遇见大事时的处变不惊了。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更有名了,周幽王为了讨自己宠妃的欢心居然点燃烽火,戏耍诸侯,拿国家大事开玩笑,最终导致国家灭亡,这可是个惨痛的教训,她告诉我们:不能因为小事而不顾大局,否则就会酿成大错,后悔都来不及。

我很敬佩司马迁完成这部巨作的毅力,因为他当时忍受着皮肉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付出的一定比正常人更多。我就缺乏这种毅力,我应该向他学习。

《史记》这本书很精彩,作者也让我们非常敬佩,让我们一块好好读读这本书吧!

《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它既是一部史学着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史记故事》中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它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一直写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我们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有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在《史记》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一统天下的情节,在一次次成功和失败过后,终于横扫六国旧势力。于是在前230年灭韩国,在前225年灭魏国,在前223年灭楚国,在前222灭燕国、赵国,在前221年灭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读了《史记》有感600字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着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来源:日记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别说做点有用的事了,就是活出精彩的自己都有点。。。

史记虽然没读明白,很多古文都看不明白什么意思,可总是读过一遍了。本纪,世家,记住了一个个人物,可是要表达什么也看不明白。唯有太史公曰让我记忆在心。

说的不好听点,司马迁就是一个太监,一般的太监活的就是一条狗,虽然是皇上养的狗,可到底也是狗。没办法,只能按照自己主子的意思行事。

我看,苦,吃的太多容易让人对生活比较畏惧。如果不吃苦,就回不珍惜生活,不为生活付出努力。我长这么大,没吃过什么苦,太懒,相信如果让我放弃现在父母给我的一切,自己的生活都会成问题。

曾经一次和父母吵架,就离家出走。出去两天,虽然有工作的勇气和信心,但是没有机会。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司马迁为写史记付出了多少努力,我就是一时冲动,就想找到一个好点的能挣点钱的工作。太费劲了。至此,我不在相信船到前头自然直,我只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要有回报。认定的目标一定要努力实现,因为没有人会帮我,有些人不愿意帮,有些人是相帮帮不了。司马迁就是个例子,靠的就是自己,就是曾经的努力,现在的坚持,未来的信心。

他成功了!

向司马迁学习,不求名垂千古,只求无愧于心。

《史记》读后感

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最近有幸拜读,希望将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史记读后感

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一向在读《史记》这本名著。它不像有些书华而不实,《史记》这本书很吸引人,爸爸妈妈和我争着看。

《史记》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真实地记录了中国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论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仿佛再现了历史社会画面。书中有许多我们认识的人物,如孔子、晏子、廉颇、蔺相如、屈原等,记叙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

读了这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我想到了很多。我的见解不可能和专业人员相比,但是我的真实体会。我的体会有两点,第一点是古代的君王分两种,一种是一心为民的君王,一种是贪图利益、沉迷于酒色之中的君王。而最后的结果就是一心为民的君王,受到百姓的热爱和后人的赞扬,而后者则让百姓唾弃,最终致使国家灭亡。虽然经历了几千年,但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常在电视上看的那些贪赃的官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的第二点感受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老百姓不能过上安稳的生活,每一天都有战争。各国诸侯你挣我抢,都想一统天下,而不顾及百姓死活。没了钱,就加大税款;没了粮,就逼迫百姓交粮食;没了打仗的人,就到各家各户去找年轻力壮的人。弄得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

然而,我们此刻的生活多么完美。不用担心发生战争,不用怕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环境中,我们更要努力学习。

这就是我读《史记》的感受,期望大家也看一看这本史学巨著。

史记读后感

书是人类世界的瑰宝,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他的存在。高尔基以前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这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史记》。《史记》是由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写成的,都收集了《史记》中的最精华的部分。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很受人们喜爱。而且文中的几个故事多事都是真实的历史事件。那些故事使人一读就引人注目。这次,我就读一个故事给大家听听。

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大家都明白吧!但是大家并不会十分的了解他的为人,一生的事迹。屈原名平,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与楚王是同性。他从小就刻苦学习,记忆力超群。他们关心国家的盛世存亡。之后楚怀王被秦王拐骗到秦国里,还被胁迫拿出土地交换。怀王不肯,之后被秦国囚禁冤死。他的儿子顷襄王继位,但是顷襄王也是个不明是非的君王,一些奸臣在顷襄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之后,屈原被流放到了江南。秦国攻进了楚国的都城,焚烧了楚国的庙祖,铲平了楚国的祖坟。屈原听到消息后他不愿意看见楚国灭亡,于是他抱着一块大石头,沉入了汨罗江。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就这样走过了一生。屈原沉江那年,一些附近的人为了纪念这位坚贞不屈、刚正不阿的伟大诗人就在这天把粽子扔进江里,划龙舟来祭奠伟大的屈原。

在《史记》这本书中收集了许多故事,有上古时期的传说,还有历史的光辉。《史记》几本书很有价值。期望同学们能看看。

史记读后感

书是人类世界的瑰宝,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他的存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史记》。《史记》是由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写成的,都收集了《史记》中的最精华的部分。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很受人们喜爱。而且文中的几个故事多事都是真实的历史事件。那些故事使人一读就引人注目。这次,我就读一个故事给大家听听。

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大家都知道吧!可是大家并不会非常的了解他的为人,一生的事迹。屈原名平,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与楚王是同性。他从小就刻苦学习,记忆力超群。他们关心国家的盛世存亡。后来楚怀王被秦王拐骗到秦国里,还被胁迫拿出土地交换。怀王不肯,后来被秦国囚禁冤死。他的儿子顷襄王继位,可是顷襄王也是个不明是非的君王,一些奸臣在顷襄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后来,屈原被流放到了江南。秦国攻进了楚国的都城,焚烧了楚国的庙祖,铲平了楚国的祖坟。屈原听到消息后他不愿意看见楚国灭亡,于是他抱着一块大石头,沉入了汨罗江。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就这样走过了一生。屈原沉江那年,一些附近的人为了纪念这位坚贞不屈、刚正不阿的伟大诗人就在这天把粽子扔进江里,划龙舟来祭奠伟大的屈原。

在《史记》这本书中收集了许多故事,有上古时期的传说,还有历史的光辉。《史记》几本书很有价值。希望同学们能看看。

史记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一直在读《史记》这本名著。它不像有些书华而不实,《史记》这本书很吸引人,爸爸妈妈和我争着看。

《史记》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真实地记录了中国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论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仿佛再现了历史社会画面。书中有许多我们认识的人物,如孔子、晏子、廉颇、蔺相如、屈原等,记叙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

读了这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我想到了很多。我的见解不可能和专业人员相比,但是我的真实体会。我的体会有两点,第一点是古代的君王分两种,一种是一心为民的君王,一种是贪图利益、沉迷于酒色之中的君王。而最后的结果就是一心为民的君王,受到百姓的热爱和后人的赞扬,而后者则让百姓唾弃,最终致使国家灭亡。虽然经历了几千年,但道理是一样的,我们常在电视上看的那些贪赃的官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的第二点感受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老百姓不能过上安稳的生活,每天都有战争。各国诸侯你挣我抢,都想一统天下,而不顾及百姓死活。没了钱,就加大税款;没了粮,就逼迫百姓交粮食;没了打仗的人,就到各家各户去找年轻力壮的人。弄得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

然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美好。不用担心发生战争,不用怕吃不饱穿不暖。在这种环境中,我们更要努力学习。

这就是我读《史记》的感受,希望大家也看一看这本史学巨著。

《史记》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它让我认识了励精图治的越王勾践;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优柔寡断的项羽;善于抓住,利用机会的刘邦和残暴无理的秦始皇。故事 讲述 从皇帝开始到西汉武帝年间,共3000年历史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从中我还可以学习到做人、做事的道理。

我仿佛真的看见了:皇宫里的奇珍异宝,百姓们安居乐业。宫里大臣、大夫玩弄权术,明争暗斗。还有秦始皇 焚书的烟尘。有的让人看了热血沸腾,有的让人拍手叫好, 有的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我觉得崇尚武学的汉武帝可以再多了解一些古今名著成为一名能文能武的好皇帝。唐皇应该让大臣,官民多了 解一些武术知识,不要光迷恋于书本。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大诗人屈原。他的知识非常渊博。无论是对内政的管理还是对外的交际。他都可以处理的 井有条,让楚怀王非常看重他。可上官大夫非常嫉妒屈原 的一身才华,所以一有机会上官大夫就会在楚怀王面前造谣 生事。楚怀王开始还只是怀疑,可到最后也就信以为真了。

罢了他的官职,渐渐地疏远他。清廉的屈原就好像一只在 污浊不堪的世界里超脱尘世的蝉,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皎 洁的荷花。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 写下长诗《离骚》,最终跳河自尽了。

读了这篇文章,屈原的爱国精神实在让我敬佩。读了这本书,我会感叹一句:真不愧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 《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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