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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上高中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中外经典名著。当我们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都看过哪些中外经典名著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这部作品中作家对命运进行了深刻的解读,独特的阐释,对人性进行了无情的剖析和批判,整部作品真实而准确地展现着文化荒原时期人们情感的绝望。整部作品的基调黯淡而带着沉重的忧伤。看客身份出现的孙光林,又增加了社会的冷漠,死亡,绝望。作品的主人公孙光林从小生长在一个不和谐的家庭之中,六岁就被送到一个阴阳失调的军人家中收养,奄奄一息的养母和体壮如牛的养父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而极度压抑的养父因为婚外恋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养母离家出走,孙光林再一次陷入被抛弃的命运,在极度恐惧之中,十二岁的他又回到南门。作品在绝望的气息中,遍布对死亡的描述。

《在细雨中呼喊》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是余华发表于1991年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的结构来自于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这本书试图表达人们在面对过去时,比面对未来更有信心。因为未来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不可战胜的神秘,只有当这些结束以后,惊奇和恐惧也就转化成了幽默和甜蜜。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如此热爱回忆的理由,如同流动的河水,在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里永久而宽广地荡漾着,支撑着我们的生活和阅

精彩语句:

我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单之中,以真正的我开始了独自的生活。有时我也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愿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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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1000字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1000字: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余华作品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中学时做了无数遍阅读理解的《活着》。我知道那是取自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结尾。我没有读过完整的《活着》,但是结尾给人一种十分空旷,极力想要明白些什么的感觉。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作者:木落

《飘》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


《飘》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蕴藏着两层含意:这呼啸的飓风,指的是南北战争;那飘去的云朵,指的是农奴制的安逸生活,

女性主义文学是始于19世纪,到了20世纪开始蓬勃发展。1936年出版的《飘》中公斯嘉丽就是这股潮流下代表形象之一。书还没读完,且从一条线索——人的成长及品质,选择几个人谈谈。

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

活力,土气,粗鲁。富有开拓精神,为人心地善良。靠喝酒不糊涂的海量与孤注一掷的勇气,赢得塔拉庄园。

母亲:艾伦·奥哈拉

大家闺秀出身,永远齐齐整整,从容不迫。勤劳节俭,心地厚道,是全县最得人心的邻居。

斯嘉丽·奥哈拉

十六岁的妙龄,爱上了阿什礼。某天,从欧洲游历归来的阿什礼,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光鲜,美轮美奂出现在斯嘉丽的视线中,这一刻满足了这位少女一种想象,不可遏制的痴情滋生,之后,为了得到阿什礼的爱费劲心机。

阿什礼却与梅兰妮结婚,败下阵来的斯嘉丽,担心丢人现眼的恐惧倒比失败的耻辱更大。痴情受挫的她不顾妈妈反对,不出两周就做了人妻,再不出两月,又做了寡妇。

南北战争开始了,战火的蔓延,让身处亚特兰大的斯嘉丽无奈冒着危险重返自己的家——塔拉庄园。战火之下塔拉,田地荒芜,爸爸精神失常,读书笔记m.i1766.com妹妹被病魔击倒,饥肠辘辘的一张张嘴,巴望救助。残酷的斗争,野蛮的报复接踵而至——塔拉庄园可能被阴谋夺走,急需300元钱挽救危局。

此时斯嘉丽十九岁,面对这一切她怎么办?

“向狮子样勇敢,却完全缺乏想象力”的斯嘉丽,身上流淌着先辈们的血液,她作出了抉择——抛开对阿什礼的爱恋,塔拉就是她的战场,她的命运,她必须取胜。

“上帝作证,我绝不要再挨饿。”斯嘉丽甩开往日的一切束缚,甩掉过去的自己,竭尽全力,甚至拿自己的名誉尊严来冒险,好夺回失去的一切,必须抛开傲慢的心态,往前看,在这场生存斗争中拼命挣钱。

在这场塔拉庄园的保卫战中,斯嘉丽真正认识到了属于自己的神奇的土地对自己的意义,这是精神的殿堂,心灵的栖息地。

现在,我们家乡的土地不断被征收,传统的倚靠土地生存的人,彻底被剥离了土地,被纳入到社会发展的大熔炉中,这些人的精神的家园在哪儿?

阿什礼·威尔克斯

阿什礼爱好音乐、书本、景致。他的致命弱点——不肯正视赤裸裸的现实。战争后回到家园,发现生活一下子太真实,太与个人休戚相关,太逼近最简单的生活现实,战前那种休闲自在的美与生活一去不复返。他的生活经历没有教会他如何与人相处,他也缺乏追求理想生活的本领和勇气。

可能远离实际的读书人,在面对生活时更容易像阿什礼一样无措,变得懦弱,所以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给列文刻画的角色时,强调劳动的特性决定了他全部生活的性质。

农奴制下的主人公们需要在土地上劳动,现在的人们在哪里劳动者?作者:陈义明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文:申申申。哈喽,大家好,我又为大家带来没有计划、没有目标、特别随性的读书笔记了。本次的书,是作家迟子建的作品集《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迟子建是黑龙江的作家。具体资料请大家自行查阅了解。不过,这个名字很多朋友都不陌生。

她和毕淑敏,都是语文阅读理解题里,经常露脸的作家。行文风格非常稳健,不跳脱,不活泼,很深沉。

我读过很多她的散文,没有读过她的小说。从图书馆借来了这本她的小说集《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准备好好阅读一下。

嗯,有一种突然语文考试的赶脚……接下来,我按照许荣哲著《小说课:折磨读者的秘密》里的手法,分析书里面的小说。

为什么按照这本书分析呢?

因为……我也找不到啥能分析小说的理论……我认为,这三篇小说的主题,都是死亡。当然,有些读者可能和我的意见不同,不同就不同吧,解读就是这么回事,观点越多越好。前两篇小说还有一个隐藏的时代背景,就是那个不能随便说话的年代。

《北极村童话》

小女孩迎灯因为“多话”被父母送到北极村的姥姥家居住,在东北漠河村度过了一段童年生活,无意间知晓了成人世界的秘密,结识了外号“老苏联”的一位奶奶。而后老奶奶去世,她的心灵受到一次冲击和洗礼。

《白雪的墓园》

“父亲去世的日子离除夕仅有一月之差。”小说第一句话就奠定了基础。全片的主题就是一家人走出父亲去世的阴影。

小说里涉及了东北的一个习俗,家里男人出殡,女性亲属要回避,所以是见不到墓园。

最后,母亲独自去了一趟父亲的墓园,回来之后,暂时走出了阴影。

《亲亲土豆》

一对幸福的夫妻,种土豆,也喜欢吃土豆。土豆丈夫得了绝症,土豆妻子领着他去城里看病。最终放弃了治疗。冬日下葬,用土豆为丈夫盖了坟。

小说将夫妻的感情写得细腻感人,这是女性作家的长处,将平凡的深情通过平淡的叙述娓娓道来,潜移默化,令人心中触动。

小说结尾非常出色。

【李爱杰最后一个离开秦山的坟。她刚走了两三步,忽然听见背后一阵簌簌的响动。原来坟顶上的一只又圆又胖的土豆从上面坠了下来,一直滚到李爱杰脚边,停在她的鞋前,仿佛一个受宠惯了的小孩子在乞求母亲那至爱的亲昵。李爱杰怜爱地看着那个土豆,轻轻嗔怪道:“还跟我的脚呀?”】

短评:

小说要有黑暗之心。迟子建是个严肃文学作家,不靠技巧吸引读者,所以,她的黑暗之心非常直接,直接到选择了“死亡”这个最沉重的主题。这种主题并不常见,写好更加困难,也很难引起读者的共鸣。三篇里感情表达最好的是《亲亲土豆》。

制定规则:

《雾月牛栏》

继父因一时冲动,一拳使继子撞到了牛栏,失去了记忆,变得痴憨。继父陷人深深的负疚之中,并开始了痛苦、漫长而绝望的赎罪之路。读书笔记获首届鲁迅文学奖。可能很多朋友和我一样,不知道鲁迅文学奖是啥东西,查了一查,还有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曹禺文学奖,称为中国四大文学奖。这种奖就像“过家家”,每届评选都是自己玩自己的,没有多少人关注,也没有多少含金量。

跑题了~说本文~

作者制定了规则,农村每年有一个月大雾弥漫,称为雾月。这种设定为作品披上了一层魔幻现实的色彩。小说主角“宝坠”更愿意亲近牛,而躲避人。全篇充满了象征的气息。

从阅读体验来说,并不太好。幸好这是短篇,有点耐性就读完了。

情景交融: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作者开头和结尾都描写了类似的场景:一群人去参观挪威音乐家格里格的故居。中间穿插了一段“闹鬼”的故事,说的是作者在名为“漠那”的小镇,遭遇了一个喜欢弄出声音的“鬼魂”。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闹鬼”,而且主角还请当地的萨满神棍来驱鬼。不管作者真正想表达什么,这一段经历充满了黑色幽默。

说完了“闹鬼”,作者结尾又拉回到格里格故居,望着窗外的一片海——音乐家的别墅靠着海——主角陷入了沉思,自己是否误会了一个热爱音乐的鬼魂?

……

……

毛啊,就是下乡采风一个喜欢敲碗的老头鬼魂罢了

结果写出了如此文艺的小说

短评:

作者散文写得好,但写实风格的小说,不够精彩。

四篇小说的场景都很小,一个村子,一个家庭,一段楼道,就能讲述一段故事。

这可能是作者对于写实风格的一种尝试,说实话,不太好读,恐怕只有特定的读者群才能有共鸣。

感情是共通的,如果一个作家描述的生活令人感到陌生和疏离,无法引起读者感情的共鸣,对于作家来说,比较失败。

这四篇算是迟子建中规中矩的短篇,不过不失,可以推荐给任何朋友读。当然,女性朋友会比较有感触。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心得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心得:

如果说《万历十五年》指出了我们的文化里有一种以道德代替法律的倾向,那么《乡土中国》就指出了这种文化倾向的根源。书中的第一篇就指出了: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一句定下了全书的基调。这本小册子仅六万字,通过对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条分缕析,鞭辟入里地指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以及这种特性对生活的影响。我们的许多“中国特色”,也可以从中推本溯源。

“人治”与法治

提到法治,总会有声音说,我们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但费孝通先生认为,用人治来形容我们的社会是不恰当的,更合适的词,是礼治。即使是万人之上的皇帝,通常也要处处受限,受看不见摸不着的“礼”的限。就像《论语》中孔子说的: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实际上也是强调了道德与伦理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地位。

我们的文化里极为强调尊卑长幼之序,外国人把哥哥弟弟都称为brother,姐姐妹妹都称为sister,但我们对以血缘和姻亲为纽带构成的家族成员的称呼就复杂多了,光是一个uncle,就能译出“叔叔,伯伯,舅舅,姑父,姨父”等多种称谓。小时候为了记清这么多亲戚的不同称呼,我也是伤透了脑筋。而倡导兼爱的墨子,则被孟子斥之无君无父,与禽兽无异。其实,平等博爱的思想并非西方人的专利,只是我们的地理环境决定了传统上我们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大国,而这种小农经济进一步影响了我们的文化。这种文化曾经为我们带来过汉唐之盛,但“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现在这个时代里,盲目地要求传统文化回归,推行所谓“国学”,却是弊大于利的。

东方人的含蓄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相比于西方人的热情开放,东方人在感情上通常是内敛含蓄的。

事实上,我们的感情受到压抑,跟传统社会的乡土性息息相关。在礼治社会里,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位不仅仅承担着生育的功能,同时也承担了维系整个系统稳定运行的责任。而男女之间的激情,则会威胁到这种必不可少的稳定。所以在我们的父辈们眼里,谈恋爱是不被鼓励的,婚姻是可以凑合的,是可以没有感情基础的。

但社会原子化的浪潮不可阻挡,个体不必花费多少心思与他人打交道,也可以在现代化的都市里获得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以血缘和姻亲为基础的人际关系网络变得越来越不重要。未来,丁克、不婚主义的发展壮大也是大势所趋。

安土重迁

因为要从土里讨生活的缘故,人口便不大可能频繁地流动,这也就形成了我们安土重迁的文化。一百多年前,祖辈们的出行方式还是以马匹为主,晚清从北京到武汉,即便走官方驿道快马加鞭,都需要27天,从天津到南京则需要25天。这在今天习惯了飞机高铁的我们看来,是难以想象的。那时候,许多农民直到老死,都没有离开过生养他的那一方小小天地。而几万年前,智人还处于采集社会的时候,曾经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游荡。直到农业革命发生后,粮食产量突飞猛进,但农民的生活似乎并没有变得更好,因为庄稼离不开人的照料,他们被困在这一亩三分地里,日复一日地弯下腰来生产更多的粮食,为了明天精打细算。

但如今,虽然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我们可以在一天之内到达中国的各个角落,可户籍制度仍然像无形的枷锁,把我们绑在一座城市里。许多人把最好的年华挥洒在大城市里后,又因为医疗资源和子女的教育资源不得不回到户籍所在地去,这无疑是一种劫贫济富,从欠发达地区抽血,输送向一二线城市。尽管空间上的壁垒逐渐被技术打破,一百多年后,沉默的大多数似乎依然只能偏居一隅。

作者:不合时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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