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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种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6 来源:互联网

《狼种》读后感700字。

初中生就像笼中之鸟,只有放飞才能提供其广阔的天空。人读圣贤书,好的书籍教人以正确的三观,如果你对一本书思考了很多,那不妨把它写在本子上。在人生中,有时最好走的路不一定是大路,而是小路。那么,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狼种》读后感700字”,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是唯一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平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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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_读《狼王梦》有感700字


其实,书中不少的动人之处,读的时候像珠子似的滚过我们的眼,有时令人感叹,有时令人痛心。在这本《狼王梦》中,同样存在着无数的点点滴滴,触动我们的心。

在人们心目中,狼永远是邪恶的化身。翻开词典,什么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翻遍了也找不出一句褒奖的话,清一色贬义词。可以这么说,狼就是丑恶的代名词。小时候大灰狼的印象就深深地刻在了我们的心里,但在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狼其实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紫岚为了让孩子们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全心全意让她心爱的狼儿按着她制定的蓝图成长,拼命想让他们当上狼王,替自己圆梦,一心只想着这是自己和黑桑毕生苦苦追求的愿望,幻想着自己的孩子终有一天能当上狼王,到头来却是一场空。

其实,人有时和狼也是一样,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大有人在。很多时候,大人们没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反过来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子女身上,一定要他们向着自己想象中的路走去,却从不考虑孩子的想法。家长们一心想着自己是为孩子好,于是一步一步,很多人都成了为父母而活,忘了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失去了生活原本的意义。这种错误的思想,酿造了无数的悲剧,在孩子们心中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

狼王梦,最终还是一场梦罢了,但为了这场梦,紫岚牺牲了一切,若不是她对这个梦的坚信,又怎会如此一如既往地努力?我不明白,为了一个狼王的位置,紫岚为何要如此拼尽全力,难道她紫岚就是为狼王而生的吗?失去这么多,就算她的后代当上了狼王,也没有意义了。但是她还是这样做了。这说明,欲望真的很可怕,如果不能好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后果将不堪设想。活一次不容易,每一分每一秒过去了都不会重来,所以,不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与其为了一个不想要的成功呕心沥血,倒不如做自己想做的事,时时刻刻开心,才不算白活。如果我们能放下心中的欲望,抛下一切不必要的杂念,就能活得快乐幸福。

绝境狼王读后感,读《绝境狼王》有感


《绝境狼王》里主角是福狼、艾德米。

我看过这本书以后,感觉福狼非常的可怜,它生来就被认定为马尔卡达哈,又被无情的欧贝扔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有老鹰飞过,有河流冲洗,有鹿群践踏,活下去的几率大概为零,可就在这时,冰雪已经融化了,福狼使劲地拉着一块冰块,也在这时,一个灰熊想死了,于是它跳进了河流,正在它快要死掉的时候,福狼就在这时撞上了大灰熊的大腿弯,大灰熊发现了它,于是把它捡回了自己的窝里,于是,大灰熊也就给福狼起了名字,福狼一直把它当做是自己的妈妈一样看待,福狼也给那个大灰熊起了名字,叫做:雷霆之心。冬天,灰熊该冬眠了,雷霆之心允许福狼出去猎食,天真的它还以为是它要跟猎物们玩呢!冬天过去了,福狼回到屋里的时候,发现雷霆之心已经不见了,它便到处去寻找雷霆之心,当它找到雷霆之心时,雷霆之心已经因为地震的大岩石突然落下,把它压死了。福狼知道了之后,便把雷霆之心的骨头埋葬了起来。在之前,还唱了一首歌,这首歌被一个猫头鹰听见了,猫头鹰便把它引来,猫头鹰建议它加入狼群,于是,它听了猫头鹰的话,加入了狼群。

它加入了狼群,它加入了狼群后,有一只叫做西普的狼一直跟福狼过不去,福狼特别讨厌他,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福狼在这里遇到了它失散多年的哥哥姐姐,在一次耻辱之路时,它遇见了艾德米,它很喜欢艾德米,当它回去时,它便认识了他的哥哥姐姐。因为特别讨厌西普,终于有一次,福狼抓住了西普的把柄,把西普赶出了狼群,西普生气了,准备去毁灭它的母亲雷霆之心的骨头,在这之前,福狼参加了啃骨大赛,并与艾德米一起得到了第一名。接着,西普又被福狼逼出真正狼的称号,变成了一只野外狼。

因为福狼啃骨大赛赢得了第一,所以被选上并担任火山守卫者,后来因为一次大混乱,火山喷发,所有马尔卡达哈都变成了正常的狼,也就因为这个,福狼们为了活下去,福狼的另一个灵魂奋哥儿指引它要去最西边远方之蓝,后来到达那里,的确有生物和猎物,他们在哪里也可以生存,在这里的时候,他们在森林那里,艾德米和福狼已经知道了它们的上辈子,艾德米就是暴风山,福狼就是奋哥儿,他们在上辈子就已经定下了约定,下辈子一定要再次遇见并一起成为火山守护者,并已经定下了婚姻,这时,它的哥哥姐姐来了,带回去了,他们回去了,并一直生存了下去。

这些都很好看,深深地吸引了我,如果还有第七部,我一定会迫不及待地买来看。

种善因得善果_《金鸟》读后感1000字


读完头一遍,说实话,我不太看好这位小王子,甚至有点不喜欢他,觉得他太笨了点,如果不是小狐狸的一次次帮助和搭救,他根本完不成寻找金鸟的任务,更别说娶得公主和得到金马了。

他一次次不按狐狸的忠告行事,一次次吃尽苦头,可是每到关键时刻,他都有自己的理由,把事情搞砸,给自己带来麻烦带来危险。幸亏是小狐狸,每次都奇迹般地及时出现,帮他脱离困境,并帮他计划下一步。怪不得当初他的父皇这样说他:你去没有用,你还不如你两个哥哥,怎么能够找着金鸟呢?你也不是特别聪明的人。

可是老师曾经告诉我们,好的文章就像是酒,必须有耐心去慢慢尝,细细品,才能体会出它的深意,于是我再读一遍,又读一遍,不厌其烦地读了好几遍,对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我才越来越明晰,对小王子,也从不喜欢到敬佩,对作者写这篇童话的用意也有了更透彻的理解。

小王子这个形象,是有点憨憨的,有点呆头呆脑,用现在的一个词来说就是萌萌哒。但是,就是这个小王子,在看守金苹果树时,不敢有丝毫懈怠,这个少年他躺在树下,他不敢睡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实的他找到了金苹果失踪的原因,并且得到一只金鸟的金羽毛。可见:他忠于职守,不负父王所托,

寻找金鸟,父王还是把希望放到两个哥哥身上,寻找未果,哥哥也没了踪影,小王子主动要去试试运气,他的父王还是很不放心他,可他看到父王愁眉不展,坚持要去。从这里可见:他有孝心。

碰到小狐狸,小王子一点也没有伤害它的意思,比起他的两个哥哥的凶恶,他的怜悯之心赢得小狐狸的好感,当然,也为小王子自己赢得了后来一次次的好运,他种下了一颗善良的种子。

如果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小王子,几乎每一次违背狐狸的忠告,都是抱着一颗善良的心,他没有丝毫的害人之心,虽然吃了几次亏,但是他不后悔,这是他的天性使然。我觉得小狐狸也正是看中了他的这一点,才不舍不弃,一次一次地雪中送炭,一次次救他脱险。尤其是救他两位哥哥的时候,小王子毫不考虑,替他们付了钱,后面虽然他的两位哥哥不顾手足之情,狠心地把他推下井去骗走了公主,金马和金鸟,但小王子他无愧于他的父王,无愧于天地良心,足见:他特别重兄弟手足之情,他又种下一颗善果。

小狐狸一次次埋怨小王子不听自己的忠告,但又一次次原谅了他,如果说小狐狸一开始对小王子的帮助也是有私心(它想找到一位善良的人杀掉自己,砍下头和双手,解开魔咒)的话,那后来对小王子的帮助就完全出于感动了,因为小狐狸让小王子杀掉时,小王子断然拒绝,他说:这是忘恩负义的事,我绝对不能同意,由此可见,小王子是一个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人,他又为自己种下一颗善果.

善果种的多了,就连老天爷都感动了,当小王子不见了,大哥二哥抢占胜利果实的时候马儿不肯吃草,鸟不肯叫,公主坐着啼哭,这些引起老国王的怀疑,老国王才决定查出真相,最后终于真相大白。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的两位哥哥,见财忘义,不仁不义,坏事做尽,落得杀头的结果,辜负了父王对他们的信任。小王子善心先行,孝心满满,终于赢得父王的认可和信赖。我猜想:或许这一切就是老国王设的一个局,为了找一个称职的接班人,小狐狸就是父王的试金石。最后小王子合格了,通过了测试。

读书是一种享受1000字


有人说:读书,太沉闷。像一座大山,重重地压在我们的身上。也有人说:读书,太痛苦。一堆堆比人还要高的试卷,让我们苦思冥想。但是,我认为,读书,是享受,是一种美德感动,一种精神的汲取。

幼儿的时候我就对书充满了幻想。那是一个多么神奇的东西啊!里面排满了密密麻麻的小蚂蚁。还时不时地插些纪念馆没的图画。人们总是如痴如醉地看着。有时为它而微笑,有时为它而哭泣,有时为它而欢呼雀跃,有时为它而落漠不已。原来,读书是这样快乐。

小学的时候,读的书渐渐多了,再也不局限与那些安徒生童话、寓言故事

但是,里面的人物、故事也深深地刻入我的脑海。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的悲惨结局,珍妮拥有了七色花的美好愿望;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友谊情深他们无时无刻不教育着我,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如何做人。

进入初中后,读书的兴趣并没有因为作业量而增大,科目增多而减弱,反而更加浓厚。当别人拿着零花钱本到零食点的时候,我却把钱紧紧地捏在手里,伫立在书店门口。终于我下定决心,奔向书店,书海里淘金。

初一过去了,我也已经初略地读过了红楼梦、水浒传、童年等等。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与林黛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两家之间的恩恩怨怨;水浒传里的吴用智取生辰纲,梁山上的108名好汉没一本名著都那么震撼人心。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刚上的人谈话。而阅读名著就是如此。当我翻开一本文学名著,当我与名著及其作者进行心灵交谈时,我幼稚的心灵将会融入名著那深邃浓烈的思想感情中,我那稚嫩的思想将于作者深邃广博碰撞产生出智慧的火花。

有一天,烈日搞搞地挂在空中,蝉在树上不停地叫,让人那么烦躁。无意之中,我拿起了一本厚厚的书籍。上面沾满了灰尘。似乎风尘已久。我用手擦掉了灰尘,一看,原来是朱自清散文。我随意地翻开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是背影。讲述的是朱自清的父亲为他买橘子。他的父亲拖着肥胖的身躯,艰难地翻过栅栏时,他的背影,打动了朱自清的新,也震撼了我的心灵。父爱竟是如此伟大!我惭愧极了。以为刚才正因为和要的事而和母亲大吵了一架。我连忙跑出去,抱着妈妈抽泣着:妈妈 ,我再也不喝您顶嘴了!

珍惜今天读后感700字


读了《珍惜今天》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是在紧张的考场上,但我还是想了很多很多:我想到了昨天那充满活力的儿童时代;想到了明天自己美好的理想。可今天呢?

今天是昨天的继续,又是明天的基础,因此它具有无比重要的作用。正如《珍惜今天》文中所说的:抓住今天,可以弥补昨天,准备明天。是呀,今天对任何一个有志之士都是无比可贵的。达芬奇、达尔文不也正是由抓住一个钟头、半个小时来珍惜今天,因而取得了巨大成绩吗?世界上又有哪位伟人不是因此而取得成功的呢?

读完文章,使我更加不安了。当今世界已进入信息时代。时代的进步,促使我们必须抓住每一秒、每一分的时间,因而,珍惜今天就更至关重要。记得著名发明家爱迪生在他80诞辰时,庄严宣布自己是135岁的人。这会使人不解,但如果了解了他分秒必争的工作作风,也就不足为怪了。因为抓紧时间,也就等于延长了生命。这是我认识到,抓紧今天就能换取更多的明天,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就能有所贡献。

时光如水,稍纵即逝。我们生活在当今知识爆炸的时代,我们今天的任务是学习,而明天将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时代要求我们一分秒必争的精神去珍惜今天。

以前,我上课常有走神儿的现象,这样不但当堂学的不明白,还影响下面的学习。虽然走神儿可能只有一分钟或更短,但所造成的损失却是10分钟、20分钟乃至更多的时间。如果节节课如此,我一天的学习收获是什么呢?

此时,我为自己没有把握今天而懊悔,然而昨天的过失是可以用珍惜今天来弥补的。

珍惜今天应成为我的座右铭。昨天在督促我奋进,使我不能放弃每秒、每分;明天又在向我召唤,要求自己把握每秒、每分。这只有用今天去准备。我要把我今天的分分秒秒,学到更多的知识,弥补昨天,准备未来,做一个走在时间前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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