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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尘埃》读后感600字。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或许"《尘埃》读后感600字"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初次看到这本书时,从书名及附有古代气息的封面猜测可能又是本记录着作者许多无病呻吟内容的小说。直到发现本书的副标题百年前一个俄国外交官眼中的中国。我从来都相信中国的文化才是最博大精深的,所以这样富有深意的标题被我认定一定来自于译者那深厚的文化底蕴及自身修养《尘埃》
寥寥翻动几页,已经被这本书的纪实风格深深吸引。
本书共24章,全部出自百年前这位俄国外交官之手,据说这是一部曾在19世纪末震撼俄罗斯,并迅速在整个西方世界刮起一股中国热的神奇著作。作者是位俄裔英国人,他于1872年经香港踏上中国本土。而译者是位常年在俄罗斯工作和生活的中国人,他从古书籍收藏者手中淘来了这本书,正如本书的书名一般,《尘埃》必定经历了时间的洗礼。
这本书如果套用现在的话,应该就是一位因工作原因而长期驻守国外的富二代高官执笔的旅游微博,贯穿晚清时期整个中国大陆,从北至南的游历,从慈禧太后到市井良民的生活起居,几乎包涵了当时中国社会的所有方方面面,当然,这也和作者富二代驻国外高官的身份不可分割。作者在中国游历期间能够近距离的与慈禧太后接触就可见一斑。而作者对生活独到的感悟及特别的观察社会的眼光更是全书的亮点。可以说作者对当时的中国文化相当痴迷。其中有一章标题为风水,还有一章是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标题为面子,作者对这具有晚清特色的文化与国民的性格特点的诠释都相当客观与深入。另外全书几乎每一页都有相关的附图,让我们能够更清晰而真实的看到晚清时期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的情景。一张张黑白的图片中,朴实的有些不真实的底层平民的容貌与表情,连成一个真实客观的纪录片。
如果你仍然对那个辉煌而又破落的朝代抱有了解他的热情,如果你仍然对那个处于屈辱而又富有希望的年代不甚了解,这本书将是一本很好的穿越旅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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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3)篇


被书名吸引来的,不过整个小说与最初的设想内容差别甚大,这种通过描写藏族土司制度的衰败与没落之一隅来映射整个社会变革中的各种问题,进而铺开进行宏观角度叙事也是第一次接触,本以为对这种有政治色彩类的小说不会太感冒,慢慢渗入其中也觉还好,没有那么多官方,倒是能帮助了解些当时的藏文化和特色,就本人而言,更多的还是偏爱那些能让人引发思考和停顿的地方,一些看似不起眼,但能让人激起共鸣又或者能让你想反驳的文段,比如谈到“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它的完整,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很是赞同。这种“傻子语录”文中还有很多,通过这个“傻子”视角给我们折射出了一系列问题,就像“一本好书”节目里所阐述关于聪明与愚蠢、财富与权力、存在与虚无等,傻子关心的很多问题他身边的人似乎都不太关心,他就像一个旁观者,也像个预言家,看着一切发生,融入其中但也置身其外地做出他的思考和反应,里面的好些人物及他们的命运也有他们各自鲜明的色彩,生性冲动自视甚高的大少爷,刚烈硬性和傻子一起长大的小厮索朗泽郎,两次被割下舌头但好些时候能懂傻子内心的书记官,同名为“塔娜”性格却迥然的马夫女儿与土司女儿…他们的存在构建演绎出这个土司制度下所进行的家族演变,而最终却都慢慢化为“尘埃”,走向归途,不管以怎样的方式。这种由巨大存在转向虚空的变化让人慨叹,又让人回到那个一开始就怔住人的话题,再庞大的事物就整个宇宙而言,其实都那么微不足道,每个人都不过是其中渺小的微粒,那一切的发生有何意义?史铁生的“过程”哲学也许是比较慰人的解释,我想,重要的是经过,是行走在路上的姿态。就像阿来他自己所言:异族人过的并不是另类人生。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它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别处,此时与彼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重要的便是我们在路上那些林落的所有情绪,那些让我们感知着这个世界的东西。

缘自《一本好书》节目的介绍,让我有幸读到这样的故事和文字。确如作者所说,这本书虽然是写的是我完全不熟悉的藏族土司,但是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人类的共性和共同的意识与情感。很多耐人寻味的句子,让我读到了人性的真实。其实民族这样的身份标签并不能说明什么,反而是那些有血有肉的那些权力的游戏或是爱恨情仇的故事更让我看到一些普世价值。喜欢阿来笔下的傻子,经由这样一个傻子的视角,使我阅读的每一个字,都像简笔画的线条一样,直接而且真实。所谓大智若愚者怕也是这个傻子的境界,看似傻里傻气,却是不被聪明干扰的直接,就好像我们和真相总隔些距离,聪明人总是迂回着一边躲闪一边接近,傻子却知道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他直接了当、口无遮拦、心思单纯地完成了所有阴谋诡计的聪明人算计不到的结果。无论土司的辉煌和末日是怎样完成的,但就是自然的生发繁荣与凋谢一样,人类的生活变迁总还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个不断变化的趋势总是相似的。喜欢这样的作品!

阅读这本书的时间跨度有点儿长,拖拖拉拉了一年多,到最后却是用两周的时间真正“夜读”完毕的,真真是映照了书名“尘埃落定”。

傻子是谁,姓谁名谁?书中好像全然不提及傻子的姓名,或许吧,姓名只是生而为人的一个代名词,无关重要。他每天思考两个哲学问题“我是谁”“我在哪”。生命本源在哪,或许聪明的哥哥从未思考过。

傻子就好像是上帝的视角,预知着未来的一切发现。麦其土司靠着“罂粟”变得日益富有,傻子却要终止罂粟种植,转变种植麦子。好像所有的好运气都送给了他,妻子是最漂亮的女子,尽管不忠可能也不爱她,但无所谓呀,傻子是哪种容易被权利、美色诱惑的人吗?好像不是,真傻!

红色汉人打进来了,白色汉人支撑不住,土司投降了,浩浩汤汤的土司制度在大炮中一夜崩塌。谁胜利了,历史就把谁写得光明磊落。

《尘埃落定》读后感:人如尘埃


《尘埃落定》——人如尘埃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最大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 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推翻、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向往。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欢迎大家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

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 2006 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心得体会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米壳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H,也得到了现代,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作文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推荐(5篇)


阅读是一项高尚的心智锻炼,在阅读完阿来写的《尘埃落定》之后,一般会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感受,一篇好的《尘埃落定》应该有哪些要素?也许下面的“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正合你意!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篇1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篇2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篇3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篇4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篇5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收藏5篇


我们常常会因为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或者发人深省的哲思被吸引,在阅读《尘埃落定》结束后,我们可能会学习到一些新东西,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记录自己的想法。你会不会寻找一些《尘埃落定》模板来写作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篇1)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篇2)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篇3)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篇4)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篇5)

买这本书时,对它一无所知,看书名不错,又是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就拼单买了。2个月以后,考察结束后,有些闲情逸致了,打开了书架上这本还没拆封的书。作者阿来,藏族人,让我对内容充满好奇,总觉得西藏是个神秘的地方。十来天,看完了今年的第一本小说。

哪怕看到接近结尾的部分,我还想把这部小说当成历史小说,希望讲述的是从清朝灭亡到1949年,土司制度的逐步终结。但是很明显,这只是一部小说,不是历史。这部小说通过一个土司家的傻儿子的经历,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下的等级、特有的职业、土司家的生活、土司间的战争,当然,一切事情都离不开变革动荡的时代背景。

这本书没有像藏族电影《红河谷》那样,有一条爱情主线,也没有其中强烈的民族情感,有的只是娓娓道来的记叙。一个原本纯净又一成不变的地方,世世代代都是同样的生活方式,一代一代的土司,一代代为土司服务的行刑人。但是,在新事物新时代的冲击下,鸦片进入了,军火进入了,在麦琪土司傻儿子的经营下,开始了市场化交易;在抗日战争时代,没有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唯一的联系是通过叔叔捐飞机;在解放战争时代,在战争中摧毁了土司官寨,也使土司制度没落了。

土司家的傻儿子到底傻不傻,说他傻,是因为他行为怪异,每天醒来会面对的是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说他不傻,是因为他可以看到很多未来的事情,做着很多符合未来趋势的事情。他也不是装傻。不过傻与不傻又有什么关系呢,看着他,总让我想起老子的辩证法,傻就是聪明,聪明就是傻,相互转化。他有个聪明哥哥,死于非命。他有美丽的背叛他多次的妻子,有忠于他直到死的仆人索郎泽郎,让我想起《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有管家,有侍女卓玛,有行刑人尔伊,有书记官翁波意西,有师爷黄特派员。有时我会想,为什么一个傻子会得到这么多人拥戴,基本都是纯粹的忠诚,而得不到为利益而来,甚至得到一直不甘心的妻子的忠诚。因为这些忠诚的人看到了他的智慧,并且愿意追随他,极力想要使他成为土司。而他妻子,塔娜,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看到他智慧的时候会跟随他,看到他失势时,会继续把他当成傻子,转而投入别人的怀抱。是啊,最后坚定的追随者基本都死了,他也死了,预料到自己的死,没有成为最后一任麦琪土司。一切战争,一切仇恨,一切拥有的,带来的喧嚣,终归平静,尘埃落定。

读完,我想到了这样几点。一是裹挟在时代洪流中的人们,还是应当顺应潮流,眼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为了利益走到绝路上,罂粟花战争就是这样开始的;二是傻子和聪明人不过都在一念之间,有时候傻是一种保护,聪明用在刀刃上就可以;三是对于爱情,有不能接受的地方就不要期待以后还能接受,利益交换的爱情不长久,不稳固。

《尘埃星球》读后感


用了两节课的时间终于看完了落落的《尘埃星球》,意料之中会有伤感的结局。。。。

开始是一个叫夏圣轩的gg精心照顾一个叫夏政颐的dd。虽然相同的姓,却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尽管最后由于gg的爸爸与dd的妈妈再婚而成为一家人,可是,结果并不是温馨的四口之家。相反的,漠然。。。。

如同所有单亲之家中的戏码,dd政颐因为妈妈的再婚变得意外的叛逆,以前那个可爱、懂事的政颐一下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任性、不听话。。。但是心底的那份善良是一直一直都存在着的。即使在网吧(政颐最讨厌嘈杂混乱的地方,网吧就是其一)政颐依旧只是浏览新闻,有的无的看书,然而更多的时间则是在发呆。

所有悲剧的开始也正是从这最不该出现的地方开始。。。

不良少年利用网络欺骗女孩子的感情,致使女孩子死去,正巧被心情尤为不爽的a君不情愿的听到,a君有意无意的(绝对的、只是想小惩一下那个坏家伙,不是有意的。。。)弄坏了不良少年摩托车的刹车,巧合正在于此时,a君的gg的死党不幸被刹车坏掉的家伙的摩托车撞了,不治身亡。then..........

铺垫:a君对gg的信任(其实这份信任来的太不是时间,以至于让a君失去了应有的戒心)以及种种种种原因。。。引贼入室a君眼球受伤视力下降(意思是只能模糊看到光线)

在一次郊游体验中,那份深埋已久的兄弟之情正要萌萌生芽的时候,a君由于眼睛视力的原因。。。。坠崖。。。。。而毫不知情的gg正在考虑着晚上给a君做什么可口的菜肴。。。

没有刻意地描写结局有多么悲惨,然而心却像被谁偷去了一角,隐隐地痛着。。。。

夏圣轩像兄长一样疼爱着dd夏政颐

夏政颐像偶像一样崇拜着gg夏圣轩

然而一切都终止于那夕阳的余晖。

中巴车绕着山路转了个弯,立刻炫目的夕阳余晖洒满各个角落,染得每个纤毫都金红耀眼,包括漂浮在空气里的所有尘埃。

《尘埃星球》读后感1200字


不要说心里有个地方。

那是我一直不敢梦见的地方。

漆黑的温暖或是浮光的冰凉。

题记

像马路上车子驶过留在空气里的尘埃。

像星球爆炸几亿年留在宇宙里的尘埃。

像你细细密密的爱留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尘埃。

哦,原来,她叫亲情。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已经做好了悲伤的打算,真的,落落好似我眼泪的克星。

很平凡的故事。

像哥哥一样的夏圣轩,像弟弟一样的夏政颐,互相填补着来自单亲家庭的亲情,永远差距2岁的年龄,6厘米的身高,永远的真挚的感情,更像是亲情的友情。

但是,当他们的家庭重组,当哥哥真的变成了哥哥,弟弟真的变成了弟弟,友情真的变成亲情,他们之间却有了隔阂。一步的远近,没人可以跨过,没人可以接受。

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速度,逆向走着,然后,距离越来越大。

那些年,岁月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成熟的痕迹。

当他们终于明白,为何要用彼此百分之一的黑否定掉百分之九十九的白,为何执着着心里已经倦怠的很快便消失的痛苦,为何,不试着,让自己,再幸福一点点。

然后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步履艰难却坚定的往对方的方向走去,不要紧,总有一天会相遇。

可是,要回头哪那么容易,明明就要原谅了呀,夏政颐却云淡风轻的坠下崖去,人影消失,然后呢,将一切都留给人间的人,自己,抱着一份遗憾,离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每当拿到新书,最先翻得就是结局。得知夏政颐会死,我并没有太多惊讶,毕竟这是青春文学的一贯伎俩,好似生命的陨落就是永恒的催泪点。我每天都看几章,最初的漫不经心到后来的欲罢不能。那道来自青春的忧伤,让我的心异常清明。到了后来,快看结束了,突然想起夏政颐会死,我居然完全接受不了,安安静静的盯着最后几页,这几页,煎熬了我整整一天无法看下去,最后只得默默的流泪。

那几天我始终在想,为什么要他死,如果他们和好如初,我同样会很感动。后来转念又想,是我的心理作祟吧,那些年里,他们已经变得太多太多,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怎么还可能和好如初?

但是后来,我在《尘埃星球》的贴吧里看到这样的一段解释:无论在什么时候,也要对身边的人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这一点其实真的很难做好。然而我们时刻都要记得,说不定自己还在发着小脾气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一点点远去了,等到察觉过来,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我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我的妈妈,流泪。

处于敏感年龄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聒噪,回到家后,与妈妈只是只言片语,可是妈妈却一个人可以说好久好久,久到我嫌烦甚至想笑。然后,再冷言冷语地攻击她,妈妈常常说不过我,嘴巴微张着,支支吾吾的。我却越发来劲,仿佛从中可以获得快感。她从不说什么。

可是,我却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伤害妈妈?

就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蜷缩在一个角落,其他人都冷冷的旁观,只会说,呀,好可怜,祝你好运。可是却总有她,来替你疗伤,你满身是刺,毫无意识地刺伤了她,她鲜血淋漓,却微笑着让你的伤口痊愈,毫无怨言。不要问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她爱你,是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我们都爱伤害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伤害他们。然而事后我们才会发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好好爱身边的人,当他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失去的总是弥足珍贵,那是因为从不在拥有时心爱。

无名尘埃,不再无名。

因为,有你在,我的妈妈。

尘埃星球读后感


尘埃星球读后感(一)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整本书都在从描写两个邻居哥哥弟弟,哥哥叫夏圣轩,弟弟叫夏政颐,他们从相识,到各自家庭的关系,父母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然后从2人的心里世界来展开,看待事物的成长经历,以及每个时段对方在心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沉闷的气氛,当中哥哥有一个同学在其中起了一个调节气氛的角色,但是也是悲剧之一,为了弟弟的成长,不得不牺牲从弟弟对哥哥得崇拜,喜爱到嫉妒,仇视。最后已哥哥弟弟间关系得到微妙化解和改变,但弟弟却在这时意外离开

落落文笔很细腻,不是那种能看的很快的书,得动脑子去想。看到中间得时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书叫尘埃星球,到结尾,或者到接近结尾时,才霍然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哪里?相对于宇宙,地球只是浩瀚无垠间得一粒尘埃。总书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生命得宝贵。

那些过往如乌云,笼罩整片天空,看不见光,看不到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飘来了。

这些过往,并不是轻易就能忘记的,它曾经那么真实的发生了,而且不是旁观者。

时常会想起,有遗憾,有内疚,有自责,很多很多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仿如陷在一片泥沼之中,愈是用尽全力的挣扎,愈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尘埃星球读后感(二)

我看的书可多了,有小说类的,有故事类的,有科普类的几乎说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小说类的,尤其是《尘埃星球》。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情节吸引了,它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小说是围绕着哥哥与弟弟的情谊展开的。从开始的邻居关系的兄弟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他们的心里产生了各自矛盾的想法,作者用细腻的语言描写了他们这种不同的心理活动。

故事从夏圣轩,夏政颐这对相差两岁,像兄弟一样的邻居开始。两个不同类型的男生,因为岁月高傲地抹上两年时光的界限,于是有了不同的人生。哥哥夏圣轩的优秀,让弟弟夏政颐继爸爸离去后第一次那样崇拜、依赖、信服一个人。但因为年龄的增长,心灵的蜕变,事物的迷惑,夏圣轩的优秀对夏政颐来说已是压力,是阴影,政颐对于圣轩这个他曾最亲爱的人已经充满了矛盾。而圣轩,一直以哥哥的姿态关照政颐,可却无法了解政颐的心理,而自己的成长也是不平的道路,最后只能无奈地看着政颐越走越远,最后脱离了生命的轨道。

成长的苦涩是不言而喻的,于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兄弟姐妹来一起分担,但在分担互助的同时,又互相影响互相伤害,因为大家都在品尝成长的苦涩,两只刺猬要互相取暖,靠的越近,伤害也就越大。

《尘埃星球》使我知道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夏政颐的死和夏圣轩接下来的郁郁半生都因为不愿敞开心扉,不能互相理解。在读完这本书后,除了痛惜这两个男生苦涩的成长外,又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成长的这段岁月里,一定要理解朋友,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理解万岁!

我们都要相信,爱,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总会有一天,它会推开眼前的层层荆棘,展现在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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