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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50字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互联网

《尘埃落定》读后感:人如尘埃。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尘埃落定》读后感:人如尘埃”,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尘埃落定》——人如尘埃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最大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 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推翻、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向往。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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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一曲尘埃落定的轮回


刘恒阳
在那样一个社会,在那样一个时代,一个人,一个家族的命运,恍若,早已尘埃落定。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记得还是在初中的一次读书推荐会上,在一段引人入胜的解说后,看着那位同学在黑板上画出长长的关系图时,我立刻被多元的藏族文化,错综复杂又略带讽刺的剧情,深深吸引。
带着对于有些陌生的藏文化和错综复杂的情节的好奇,掀开书页,渐渐走入这曲似乎早已尘埃落定的轮回……
似乎与初中所读过的童年和朝花夕拾有异曲同工之妙,阿来也通过了儿童视角来折射社会人生,文中的“我”是一个被大家公认的“傻子”,但却干出了许多“聪明人”也干不出的事来。“痴呆”的他带领族人取得了罂粟花战争的胜利;搭建了富庶的边境市场;用睿智的眼光在麦其家的土地上大种小麦,避免了饥荒;与周围的土司建立了友好关系,举办了浩大的“土司们最后的节日”,从而化干戈为玉帛。这个最不可能获取需要复杂的心智、算计、狠毒才能获取的土司宝座的傻子,却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他一步一步地赢得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极盛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
每一本著作的背后,都一定有一段艰辛的岁月。阿来写完《尘埃落定》后,历经周折,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屡屡被各出版社退稿,1998年3月才被人民文学出版社慧眼识中,孰料一出版立即获得巨大的反响。终于,《尘埃落定》在98年获得国内文坛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这一殊荣。阿来成功的背后,是他在曾经担任高中历史老师时对于土司文化执着的探寻的自然流露,是他自身出生在“四土”的阿坝藏区对于自己民族文化的喜爱与追求。可以说,《尘埃落定》是一部兼具艺术性和通俗性,在艺术上和商业上都获得了成功的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芭。
小说的本身,似乎在那孩童般却似乎充满了讽刺的意味的眼光中呈现,在父亲麦其土司豪无厘头的杀死了曾经听命过并帮助过自己的多吉次仁后,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终于选择了复仇。他们的行事准则,颇有汉人江湖侠客的那般豪爽仗义:必须杀死一位在任的麦其土司若父亲和哥哥不是被他们亲手杀死的,就轮到了我,傻子弟弟。“我”一次次同大儿子酒店店主其周旋,甚至毫不避讳的谈论杀死自己的哥哥,父亲,最后竟不可思议的和店主成为了“朋友”。酒店店主的一个提问更引人深思:“为什么不直接杀死他和他弟弟?”也许这就是土司家族根深蒂固的矛盾的表现,也许这就和本书的题目那样,所有人的命运早已尘埃落定,似乎在这件事里大家都放下了机巧、猜忌和伪装,人性中的单纯都自然地流露出来。
同许多平常的小说不同的是,这篇小说也采用了悲剧式的结尾:
我重新回到屋子里,坐下不久,就响起了敲门声。
是我的命来敲门了。

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40年代,是那个抗日战争接近尾声,内战刚刚打响的混乱年代,土司的时代在时代的巨轮下湮灭。红色汉人的炮火下,“我”的童年,“我”的朋友,“我”的父母,那个生“我”养“我”的麦其家的官寨,轰然倒塌,当麦其土司死于猛烈的的炮火后,“我”也死于了和“我”自称是“朋友”的酒店店主的复仇。死的时候,竟没有一点慌乱,是那样的从容。也许,当“我”唯一的精神家园崩塌时,当“我”的妻子一次次地背叛时,当我最忠诚的仆人为自己而亡时,“我”这个傻子,终于失去了生活所有的寄托与留恋,所以“我”在多年前早已就预言过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在对于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的纵容中,“我”也预言了自己的未来,所以,作者才会发出“是我的命来敲门了”这样的呼喊,一切,似乎都是早已尘埃落定。
愚者不愚,智者不智。
与愚公移山不谋而合,不仅别人叫“我”傻少爷,“我”很多时候也自称为“麦其家的傻儿子“,也许正是因为“我”只是计较的太少,对生活的要求只存在陶渊明般的享乐与自适,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我”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我”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我”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我”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
“我”那个早已将土司的位置视为囊中之物的聪明的哥哥最终也不幸的死在了仇人的复仇上。而我,这个傻弟弟,却在边疆靠自己的力量干出了一番功绩,成为了少土司。似乎这大智若愚这才是文章从把“我”定义为一个傻子的真正用心吧。
这本书不仅仅有十分深刻的思想内涵,同时也让我更加全面地认识了藏地文化。从前的藏文化,在我的眼中,是那种人人都虔诚地去朝圣的那种超然与圣洁,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的;从前的藏地,是那种满地开满了格桑花的那种美丽与梦境。而《尘埃落定》就像是一扇窗,一扇藏地的窗,阿来小说里的藏地,在我的眼中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土司们的势力纵横交错,为了利益与地界,发生了数不清的摩擦与交锋,为了小麦,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费劲口舌地讨要,对他们神态和心理的描绘不乏生动,幽默,在最后土司最后的节日时,那一个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土司们,早已老态,言语中,有一种英雄迟暮的惋惜与不舍。同中国古代史中皇家兄弟为争权,为夺势,而撕破脸皮一样,“我”,“我”哥哥,“我”父亲三个人在对于土司的争夺中渐行渐远,甚至当杀手被我发现对哥哥和父亲的意图后,竟不为所动,最终哥哥死于非命,一个人,在有了权与力后失去本心,似乎已是必然。生于那个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年代,土司制度的瓦解就如我所预言的那样,是时代进程的牺牲品,能改变的,不过是谁来终结,何时终结,而被阿来所怀恋的,叹息的过去的文明和人,如烟,如黑夜中的鲜血,一切,就如小说的题目那样,早已尘埃落定。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英雄也有迟暮,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将来人们饭后的谈资,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在大同社会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阿来,用一篇小说,一段文字,折射了,一个家族,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段历史的悲欢离合。
掩卷深思,人生,难道早已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一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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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二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扞、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读后感作文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  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 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 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 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 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 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 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 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 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 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 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 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 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 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 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 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  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 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 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 ,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 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  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  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  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  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  ,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  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  :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  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  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 ,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 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 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 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500字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尘埃落定》 (500字)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编辑推荐:

读《尘埃落定》有感


回顾过去,中华五干年文化源远流长,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鲜为人知的事迹,等待我们的探索。

《尘埃落定》写了国共内战时期,处于西藏的各个土司之间的各种纷争,本文主角是一个被世人觉得的一个“傻子”。

从小享受在土司家族之中,受着优厚的待遇,从自己的视角看着一家人的生活,也写了自己逐步长大的成长经历。

自己从小被侍女侍奉着,长大后凭借自己的想法和行动把本该发生的战争转变为了和谐的局面,在河流两岸成立了长长的集市,给大家创造和谐发展的条件。

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有时候聪明人也未必聪明,而傻子也有聪明的时候。

像主角的父亲麦其士司,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竟设计杀害己方的人,从而占据别人的妻子。

有了不顺心的事,见人就乱发脾气,最后他因为自己的行为使整个麦其家族被共产党消灭了。

而主角的母亲因为长期吸食鸦片,到了最后竟已上瘾,一生中也没有做什么好事,也一起随着土司消失在了麦其家族之中。

而他的哥哥擅长打仗,但总是手高眼低,好几次都中了敌人的埋伏,差点去了性命。

还有其中的侍女、奶娘、银匠、管家等,都体现了封建社会人们的思想。

在所有人当中,我最欣赏主人公“傻子”,像他母亲说的那样,他也有不傻的地方。

确实,当时的形势那么严峻,因为他们家有粮食不给邻国借,因此修建了堡垒,进行粮食之争。

唯独他,开仓放粮,给那些到此的饥民吃炒面,让他们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将堡垒拆了半面墙,在河的一边成立了市场,专供邻国来进行贸易。

他的方法使他的家族更加强盛。

但时光易逝,国共内战中,国民党惨败向西撤退,他的父亲不听劝阻收留了国民党残余,最后被共产党一举歼灭。

而主角本应可以和他的妻子好好地生活下去,但因为当年他的父亲得罪了人,他安然地躺在床上让别人杀害。

一切的一切如同尘埃一般,当风吹过来时,便可脱离地面,飞向更高的天空,而转眼间,但又落到了地面,时间长了,一切的事迹也都被抚平。

像尘埃永远被封压在大地之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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