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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4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孤星血泪 ――读《雾都孤儿》有感_700字。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孤星血泪 ――读《雾都孤儿》有感_700字,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雾都孤儿,一个多么好听的名字,可在这个名字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鲜为人知,惨绝人寰的故事呢!

故事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出生在伦敦附近一个小镇的救济院里。很不幸,奥利弗的妈妈生下他之后不久就离开了人世,没有人知道奥利弗的身世。这个可怜的孩子一直在救济院生活,他每天都要从事拆旧麻绳的体力劳动,一天只能喝三顿稀粥,生活十分艰苦!能够吃一顿饱饭,是奥利弗幼小的心灵中最大的愿望。因为奥利弗做出了向厨师多要一碗粥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他被救济院以五英镑的人格转让给了一个棺材店老板当学徒。

奥利弗在棺材店度过了一段非人的生活,无可奈何之下,他逃了出来,想去“遍地都是黄金”的伦敦碰碰运气。可惜,奥利弗被一个叫约翰的小偷骗到了贼窝,贼窝的主人――犹太老头费勤想把奥利弗培养成一个小偷。天真的奥利弗不知道费勤每天让他做的“游戏”其实是用来训练小偷的,当他发现这一点之后,本性善良的奥利弗再也没有屈服。费勤又安排奥利弗跟着坏蛋去打劫富人家,奥利弗不但没有帮助比尔他们抢劫东西,反面勇敢地拉亮了电灯,救了沉睡中那家人。

可怜的奥利弗被子弹击伤了,狠心的比尔把他扔在一个小水沟里就跑了。奥利弗差点就死在暴风雨里,可是,强烈的求生欲望使得奥利弗顽强地爬起来找人求救,最后体力不支,倒在一栋大房子的院子里。奥利弗幸运地被好心人卢斯小姐和梅丽太太给救了!

在这期间,一个叫做蒙克斯的神秘人物不断地串通费勤,想要陷害奥利弗。

最后,在女孩南茜的帮助下,大家得知了真相:那个神秘的男人原来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他为了独吞遗产,一直不停地想陷害奥利弗,真是个可耻的坏蛋。

奥利弗在大家的帮助下拿回了自己应得的东西。

这本书情节曲折,故事生动有趣,一波三折。尽管奥利弗在大部分时间里经受了非常多的苦难,但他最终还是凭着真诚、善良的本性得到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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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孤星血泪》有感


以下是整理的孤星血泪读后感,欢迎阅读。

这是一个孤儿复杂的成长历程,一段受了感情欺骗的贵妇让自己的养女向世人报仇的岁月,一次逃犯受了恩惠而不断奋斗报答恩人的救赎

当这些都撞击在了一起时,便铸就了这段凄凄惨惨、却又不乏温暖的命运。

失去双亲在性格暴躁的姐姐的管教下成长的乡下孩子匹普,一次偶然给一个逃犯施舍了一顿早饭和一把锉刀。

后来逃犯被捕,匹普很快忘记了这个人。

接着,他认识了心理扭曲的郝微香小姐与令匹普神魂颠倒的郝微香的养女艾丝戴拉。

为了让自己配得上骄横刻薄的艾丝戴拉,匹普踏上了成为上流社会一员的征程,前往伦敦。

而神秘的资助匹普的人,很多年后,匹普才知道资助人并非郝微香而是那个逃犯。

这令他无法接受。

之后,更戏剧性的是,那名逃犯马格韦契是艾丝戴拉失散了的父亲而艾丝戴拉那时误嫁给了衣冠禽兽的朱睦尓。

这是《孤星血泪》的血泪史。

而孤星,则是成为感情囚犯的匹普、把一生封锁在阴影里的年迈贵妇郝微香、白白丧失了青春的艾丝戴拉和不见天日的马格韦契。

最终,匹普与艾丝戴拉在已故的郝微香的住宅废墟重逢,艾丝戴拉不再玩弄别人的情感,匹普也还清了由于自己摆阔欠下的债务。

而马格韦契知道女儿真相后也长眠了。

匹普的姐姐早已病亡,善良的姐夫悲痛后与毕蒂成婚,重新生活。

这便是孤星血泪。

我读它的时候,心中不似《飘》中那种被灼伤的痛,而是像伦敦的大雾一样阴惨惨的凝重。

作者狄更斯,展现了那个年代英伦式晦涩。

奢靡而又迷茫,悲切而又深陷,而能驱散这雾团的,不是骄阳热度,而是深远的月光。

就像匹普与已成寡妇的艾丝戴拉在月光下的相遇,那最后的一章标题便是月光下。

终究还是像绅士那样风度翩翩的,狄更斯点亮了希望的月光。

我唏嘘长叹,很难想出用什么样的语句叙述我读完它的感受。

是风是云是眉是目是雾是月是叹英伦式的粘稠,在字里行间缓慢流动,却又有极强的感染力与爆发力。

这部小说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确实,它折射出了多年前英国社会的荒唐冷暖,令读者良久才能回神。

回过头来,就会像匹普意义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而这部小说反映的太多,有很多思想甚至是叠加在了一起,所以在暂且只剥开一瓣,专心品味。

郝微香,或许是更甚于马格韦契的悲剧人物,虽然他们的结局都是死亡。

但郝微香这一生的分分秒秒都太凄凉,而马格韦契最起码还沐浴过泰晤士河旁的阳光。

可她,一丝丝阳光都没吸取过。

相反,是心上的冰凌满布,最好碎成了一地冰屑。

她耗尽一生去枯萎、报复,因为她曾受了婚姻的欺骗。

可到头来,只是让她变成了行尸一般的存在,还折磨得匹普与艾丝戴拉好不痛苦。

复仇,复仇,复仇,这是她心中如鬼泣的嘶喊。

而这三个词,被她的唇齿磨砺得更毒辣:爱她!爱她!爱她!用爱来复仇!这是郝微香挑衅般与匹普说过的话。

爱是何等博大精深,而当它与仇恨挂钩,就成了万丈悬崖。

然而任何东西都是双刃剑,郝微香在体会到复仇快感的同时,自身也在堕落与腐朽。

她所抓住的,只有阴霾与孤独。

她的生活,就像那个布满蜘蛛网的结婚蛋糕。

她把所有的钟表定格在8:40分,于是时针不再有生命,悲伤与绝望再也不能流走。

唯一还在改变的是她脸上越来越多的皱纹。

她的心是一潭死水,彻彻底底地死亡。

我皱眉,脑海蹦出一句:好可怕!

是的,虽然这句话比较凡俗,但这是我最真实的感受。

现实生活,我不敢想象,若是一个人有了如此之报复心理、如此之消极绝望,该有多可怕。

前几日就真的有仇家找上了我,仇事是因我粗枝大叶的一句话而引发的。

我正心情高涨之时被浇上了一盆冷水,楞了半晌。

仇家不屑我的道歉,情绪激动,口不择言。

我该说的也说了,干脆任仇家咄咄,末了等待风息雨宁。

不料第二天仇家想了个法子来报复,我索性装聋作哑后来一想,倘若我没憋住火气,这事儿怕是越闹越大。

反正是我有错在先,吃瘪又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倒是我的仇家,反而对我的淡宁有些气急败坏我不知这位仇家还有什么锦囊妙计用来报复,但我懒得再理会,视为儿戏一场我们本就年少无知。

我更乐意花功夫去品味郝微香的幽愁。

放眼看来,令我更觉好笑的是有人无中生有、自怜自艾式的复仇,当然,那是别论。

但这却加固了我复仇实在不好控制,因而动不得的想法。

伤时又伤神,最极端的例子便是像郝微香一样扭曲了心灵。

我的仇家的报复确实是儿戏因为戏里的东西才不会带来什么实质性影响。

倘若双方都当真了,我想我都会为自己感到不寒而栗的。

因而,《孤星血泪》里的郝微香可怕得如同鬼魅,到最后,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很可怖。

我竟能干出这种事!她悲鸣。

作为匹普,作为读者,无言以对,只剩下连连摇头道:可悲,可悲!

我想:可悲之后,我们,拥有阳光灿烂的生活的我们,实在没必要奉送自己这二字。

因而,不理会锋芒,只崇拜阳光。

读《雾都孤儿》有感700字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感到很心疼!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这个小男孩奥利弗正在饥饿无助的时候,是一个叫费金的把它领回了家,给他面包吃,还让他住下了。当时奥利弗还很感激费金,但他不知,费金是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小偷,替他去卖命。

有一次,费金让奥利弗和其余两个孩子去上大街上去转转,他们走啊走,看见一个有钱的老人站在书摊旁,那两个孩子就走上前去,偷走了老人的钱包后,撒腿就跑。奥利弗吓呆了,也慌慌张张地跑,书摊老板说:你的钱包被偷了!老人摸了摸,后头一看,正见奥利弗在慌慌张张的跑,就误把奥利弗当成了贼,叫路人把它抓了起来,送到了警察局。

这还不是我读过最心痛的地方,最最心痛的地方就是:

费金让奥利弗爬上窗台,去把一个富人家的玻璃砸碎后再跑去把大门打开,让费尽他们一伙人进去偷东西。此时的奥利弗是那么的不情愿,但他却又不能不去,因为有一支枪再逼着他呢!这儿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把费金那伙小偷给降服喽!让奥利弗从此过上幸福而又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贫穷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让奥利弗有一次的成为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开头部分有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奥利弗,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再也不能有多余的饭、多余的钱养奥利弗了,她的养父就背着她的养母偷偷的把奥利弗卖了。

哎!可怜的奥利弗!

虽然奥利弗的生命经历那么多的困苦和磨难,但他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这是多么了不起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身陷绝境,但是千万不要绝望,要呵护好自己的心灵,朝着光明前进!

《雾都孤儿》有感_7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退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再一次毒打之后,他偷偷的离开了那里,历经千辛万苦才来的伦敦却又不幸落入贼穴。他们教小奥利弗偷东西,但生性善良的他不愿过这样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却又被捉走,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过起了快乐的日子。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读《孤星血泪》有感400字


《孤星血泪》主要讲了由生性粗暴的姐姐抚养长大的匹普的故事。主人公匹普很善良,也很胆小,饱受苦难的他,多亏了姐夫的关心才一点点活下来,后来,匹普因为贪玩,到了教堂墓地,在逃犯的威胁下,救助了那个逃犯。他的命运也一下子改变了。为了得到钱,匹普被一个神经质的贵族小姐叫去消愁解闷,喜欢上了她的养女艾丝黛拉。可是,像匹普这样的“穷人”,是不能够接近艾丝黛拉的。因此,匹普一心想做一个“上等人”。

被匹普救的逃犯为了报答他,帮助他去伦敦接受“上等人”教育。在这里,他又见到了艾丝黛拉,他俩欣喜万分。可是,艾丝黛拉的养母不愿让她和匹普做朋友,在精神上对匹普进行了无情的折磨。

年轻的匹普梦想破碎了,他不想回去受姐姐的打,只能流落到海外,在那个逃犯的帮助下,他有了一小块立足之地。十多年后,他回国探望姐夫,在一片废墟后面见到了艾丝黛拉,此时,她看上去已经面目全非了,没了钱,没了貌,艾丝黛拉自己只有一小块土地了。

小说最后介绍,两人在“我们是朋友”这句话中言归于好。可是,在长长的沉思后,匹普认清了自己的恩人不是艾丝黛拉,而是那个逃犯。

没错,真正的恩人不就是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不顾一切帮助你,在你危难的时候不顾一切拯救你的人吗?我曾亲眼目睹这一幕:那天,我正漫步在马路边,看见一个小女孩的球为了捡一个球跑到了马路中间,正在这时,一辆汽车呼啸而来,“这下小女孩死定了!”我忍不住想。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身穿警服的人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把抱起小女孩,把女孩带到了安全的地方,交给了女孩家人。我呆呆地站在那儿,看着这一幕。不顾生死,救人于危难,像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恩人。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过狄更斯的大作《雾都孤儿》后,我彻彻底底感到一种当时社会以及人性的畸形。一些自诩为正人君子的人其实都有虚伪的一面。看似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人性缺失。狄更斯把一种社会的丑陋全给揭示出来。如邦布尔先生,嘴里吐出的话都是文质彬彬,恰到好处,有时也摆摆教区干事的架子,不过那只是另外的一种气韵罢了。但是他的心眼儿,却认定穷人的孩子,孤苦的孩子是窃贼是盗窃犯是十恶不赦的强盗或者是流氓。也许,这种有色眼镜很可能不是他一个人戴着,书中的绅士们哪个不以为自己多么正直,多么高尚。判处一个小孩偷窃的罪名成立,竟然只靠着他的出身就能认定。可能是有些穷人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但身为教区干事,就应该感化他们,教育他们。这种人为歧视的做法,也只有当时环境当时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理所应当。我最感兴趣的人物。不是主角儿奥利弗,也不是窃贼团伙头目费金,更不是其他的人物。而是一个在前篇出现,到后来也有叙述的一个人物布朗罗。这是我唯一认定的一个绅士,尽管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的思想没有偏视穷苦的孤儿,而是判定人的心灵到底纯不纯洁。主人公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出生在济贫院内,也就是收容所或者福利院一类的机构。具体当时的这种机构的信息我不太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济贫院肯定是穷人和富人的一种隔阂。唯独靠着一种救济的名字,穷人才能受到一些帮助。而谁又知道这些帮助都是真诚的呢,都是无私的呢。谁又敢保证无人阳奉阴违榨取救济呢?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的片段,这是一个历史的折射。毫无保留地反映出人性的冷漠和可悲。在奥利弗无意中被误解为小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们都认定奥利弗是小偷,偷了刚才上文所述的布朗罗的东西。于是乎,所有的人都来捉拿奥利弗,而真正的小偷,真正的骗子却参加了捉贼的队伍,却无人能够觉察。这是很当然的,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小偷在一个势力的,毫无是非观的一个社会里,能够被发现么,又能还给奥利弗一个公道么?当这件事情发生后,布朗罗绅士并没有误解奥利弗,而是带他养伤,奥利弗被人打得很严重,是被那些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打的。而且他家的女佣也为人善良,尽可能的照顾好一个穷人的儿子,一个孤儿!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大家就能够联想到布朗罗的境界了。因为如此,他被别人误解。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奥利弗被盗窃集团拐跑了之后的奥利弗是一个窃贼了。所以说,当一个好人身处一个险恶的境地,也只能是回天乏力。这更能说明一个社会的正直和有一个个科学的观念是多么重要。当时,迷信也充斥着整个社会,一位先生对布朗罗说,小奥利弗得过热症,被视为坏人的标志。更加造就了一个悲惨的雾都孤儿。当奥利弗向布朗罗先生保证自己的将来时,我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明明没犯事,用得着么。可是如果他不谦虚恭敬,不将自己的地位认识到,那么他有可能就会更加危险。当时,一片貌似井然的混乱充斥着社会,报复和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些本不是发生的事情愈加糟糕。所以说,雾都孤儿的诞生,是有缘由和当时社会的必然性的。正是当时年代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沦丧,使得这个社会充满了冷漠和无助。少有的几点热情也被无情的扑灭。所有人蒙昧地思想和一切无关紧要的面子交织着整个人与人物种的交流中,使得彼此冷漠,彼此猜忌,彼此隔阂。穷人和富人被认定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既然是穷人,就得有穷人的样子,该多愚蠢就多愚蠢,该每没文化就没文化。这有点像拜金主义的一个侧面写照。的确,没身份哪来的钱,没钱哪来所需要的物质需求,当物质都向一边倒时,自然也就没得公平而言。不过,作者当时的写作风格基本是乐观的,只是对社会进行一些讽刺和批判。前面所言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实在后来都趋于理想化了。最后是坏人得到正义的惩罚,好人自然是归于光明。但是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必然的。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容忍坏人的横行,自然要借助一些机构和组织来消灭坏人。在最后几章里写到人们对坏蛋头子费金的判处死刑是多么兴高采烈,多么热情洋溢。这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并不是由于什么惩恶扬善的道理所致。要是费金给当时某人一笔大财富,他可能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就会站出来。但当费金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时,那么跟他说话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这是社会的必然,也是另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深得体会。所以,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中借鉴和吸取教训是很必要的。现在的和谐社会就是倡导我们要相互的交流之中最大限度地做好规范和文明当然还有出自心底的真诚。假使人们都带上面具,虽然外在有礼貌不伤和气挺讲文明的,就如同当年的绅士,一个个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心术不正或是伪君子。所以,和谐才是必然的,也是非常肯定的。从内心里真诚,相互信赖,相互文明。还有什么可以挡住彼此两颗零距离的心呢?这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冷漠也就不复存在了。可惜的是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现象,有一部分人已经被麻痹了,无动于衷了。在金钱的诱惑下已经丧失理智了。这时的真诚还有么,还发挥作用得了吗?看了,只有一个法律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不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本善的心里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和好处,才能抗衡一系列的对人类文明的摧残和败坏。所以,大力的推行和谐这个理念,才是每一个人值得接受的,要从根本上认识,还需要我们以及后人的不懈努力。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文化,什么政体。法律和利益的约束是肯定不行的,只有源自人类这个高级物种最真挚的灵魂,才能使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真正的腾飞!

读雾都孤儿有感_《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雾都孤儿》买回来几天了,一直放着,没有看。上专业课的时候我把它带入了副教室,做完作业后,我开始看了起来。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一类书的,也可以说没看过。出于无聊,看了起来,随着阅读的继续,慢慢的,我被书的内容所吸引。 随着奥利弗的降生,他的每一件事都牵扯着我的神经。看他从小长在济贫院里,院长曼尼夫人是那样的虚伪,忍不住为小小的奥利弗担忧起来,怕他会在那样的环境中变得胆怯,屈服。读到那些一个个唯利是图,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打人的警官们,忍不住想唾骂他们,为奥利弗感到不公。当他一次次的落入贼窟,一次次的被迫学习当扒手,想让他成为一个邪恶的人,我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担忧。 但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次又一次的苦痛,仍没有屈服,还保持着那份自尊,善良。最终也是没有向现实屈服,以仅有的倔强战胜了一切。

有时我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或许我已经在那非人的折磨下,已经变成一个任现实宰割的最底层人了;在那层层诱惑面前,我已经屈服了。想到这里,对奥利弗不禁肃然起敬。 奥利弗的身世,是在那些善良人的帮助下,才得以查明,才使他获得最终的幸福脱离苦海。在那样一个黑暗社会中,也不全是恶人,总会有那么些个善良人去拯救,去挽回。

这本书中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的结局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也是,欺骗无所不在,有些人仅看到新闻中,那些乞讨人利用人们的善良,骗取钱财。欺骗多了,人心变得慢慢冷漠,看到行乞人变得视而不见。但还是会有人施与同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乞讨人 黑暗的现实中,一场场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正在上演,最终真善美的心将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一)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一槍一,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一爱一,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一爱一,没有仁一爱一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雾都孤儿有感(二)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虐一待、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的活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偷们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小偷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露丝梅莱报信,说露丝梅莱就是奥利弗的亲姨一妈一,并告诉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一团一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一性一,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不过后来他们洗面重新做人也使大家原谅了他们。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一性一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一性一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被不一良的人一逼一迫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一精一神,那么善良的本一性一不会消失,你永远是一个善良的人!

不过我更加的喜欢和佩服南希。南希才5岁时就被费金赶到街上帮他偷东西,一干就是十二年。17岁时遇上了奥利弗,为了不让奥利弗挨打,自己却被打昏了。后来,她向露丝小一姐透露了消息,却被比尔杀死。南希真令人敬佩!

奥利弗,南希,露丝小一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雾都孤儿有感(三)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总会拿起【雾都孤儿】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本书反映了19实际初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的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

19世纪初,在英国首都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一个小生命来到了人间。而那位年轻的妇女在诞下这个小生命之后,就离开了人世,这个小生命就是【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费。

不幸的奥利费一出生就被送进了寄养所,忍受着世人不公正的待遇,还被人骂做小野种。他们的伙食少得没话说,奥利费瘦得皮包骨头。这一天,奥利费向理事们说先生,我还要。理事非常气愤,千方百计地想把奥利费卖出寄养院。因此,奥利费差点当上了扫烟窗工,但后来,他还是被卖进了馆材店。但他还是受不了别人对他的态度于是离开了棺材店,在去伦敦的途中,奥利费又被骗进了贼窝。无知的小奥利费成了扒手们的替罪羔羊,好不容易有一次成功地逃出去了却又被肮脏的扒手捉了回来。在这个贼窝里,小奥利费遇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在这些灾难里,小奥利费慢慢得长大,最后,善良的奥利费做了布郎罗先生的儿子。那些肮脏的人也有了自己的报应。

在21世纪奥利费这样的情况是很难见到的,但我们每个人有时候就会对一些比自己落后的人投去看不起的目光,因为这样使一些人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觉得很自卑。而这些事情终根究底就是别人瞧不起他们。但是我始终觉得如果这些人的心灵是善良的,是纯洁的就会得到别人的认可,不论你的成绩是好是坏;不论你的习惯是好是坏;不论你是丑陋的还是漂亮的。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颗纯洁的心,这些都可以置之度外。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奥利费一段又一段的悲惨遭遇。作者那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个一性一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得印在人们的心中。虽说真实是无情的,但最真实的事才是最感人的事。你们说,难道不是这样吗?

看过这本书之后,使我深有体会:每一次都要写作都要追求无情的真实。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盼望生命--读《雾都孤儿》有感_7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生命?生命!――读《雾都孤儿》有感 (700字)


一个人的生命如同那薄薄的蝉翼,经不起风吹雨打,它是脆弱的,却又坚强无比。造物主创造了人,充满活力地来到这个世界,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这次降世的机会吗?

我看过一本书《雾都孤儿》:它讲述了孤儿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并在那里孤独、艰难的生活了九年之久,之后又被带到棺材店做学徒,因身边的人几乎都极为不好,而且被人误解,便独自一人到伦敦去。途中他又被小偷所骗,越进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与小偷事先安排好的完美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逃离小偷的魔爪。最后,他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主持公道,拿回了属于他的财产,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生世如此曲折,可是他依旧坚强的生活,重来没有轻生的念头。那怕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可世间却有许多有轻生念头的人。

最近,我在电脑上看见一则新闻:韩国女星因比赛遗憾失败而跳楼自杀。有人爆料,她曾经患过抑郁症。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活够,而有些人却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好留念的,起了轻生的念头,甚至去做了。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予我们的,我们没有权利选择出生,但生命只有一次,一个人不会有第二次生命,所以我们才应该倍加珍惜。像奥利弗那样,我们虽然没有权选择出生,但我们可以选择今后的路程。

人生只有昨天,今天和明天。生命的路程在慢慢逝去,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它精彩与否,把握住每一个瞬间,让生命如同璀璨的星群,发光发亮保护自己的生命是每一个人的天职,唯有活着才谈得上如何让生命更精彩。

五年级:徐文静

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 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读雾都孤儿有感_400字


俗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好书——《雾都孤儿》。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的著作之一。

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在一个北风呼啸的冬天,一名男婴在救贫院里诞生了,他的母亲随后就去世了,成了孤儿。救贫院的人给他取名叫奥立弗•特威斯特。

在救贫院里度过了凄苦的童年,9岁就开始当童工。书里共有22章,我最喜欢第2章——在棺材店当学徒。救贫院把奥立弗送到了棺材店。棺材店老板决定先试用几天。索尔贝里老板仔细打量奥立弗,然后让人给他弄点剩饭。奥立弗晚上睡在棺材里,感觉让人不禁打寒战。奥立弗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感觉天生就是干这一行。和他一起学徒的还有个叫诺厄。诺厄对奥立弗很不满,一次戏弄他,把他弄哭了,一边拧着耳朵,一边骂奥立弗。奥立弗气的咬牙切齿,一把卡住诺厄的脖子。索尔贝里太太帮诺厄他们一起打了奥立弗,把他锁在了屋里饿着他。奥立弗哭了很久,他收拾衣裳等天亮打算逃走。我读到这里,热泪盈眶,诺厄他们的所作所为真是太可恶了。奥立弗真是太善良了!

这部小说写得太令人伤感了,奥立弗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啊

读《雾都孤儿》有感800字


【第1篇】

雾都伦敦,是一座多雾的城市。每当雾起时,那如丝的沉雾总会如绸布般覆盖整个雾都的黑暗与肮脏。他就走在这样的一个雾霭笼罩的都市中。

第一次拜读《雾都孤儿》是在漆黑的晚上,这里的夜如同雾都的雾一样,遮住了整个城市,星星灯光也无法照亮这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的黑暗。我就在这样一个晚上,走入了一个真实的“雾都”。

奥立弗.特威斯特,书中一个凄贫的孤儿,母亲早年亡故,父亲不知去向,他或许会像许多和他同样身世的人一样一身穷苦,在所谓的贫教院中生死未卜,受尽后来主人的折磨,但似乎是上天的怜悯,他总算是历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逃到了伦敦,本可以成就一段新生活的他,却又一不留心进了贼窝,从此与那些黑暗、凶残、冷酷无情的贼开始了他在伦敦的生活与斗争。

不得不说,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小说在那个特殊环境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形象,是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众多人物形象的典型代表。如同白纸一张的他胆小怯懦,却偏偏在下层社会游荡生活。他像是一只命运在他人手中的蚂蚁,却又能得以成为“主角”。当时的伦敦是黑暗,黑暗连到一块地砖都会漆黑如墨的程度,不得洁净。但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却能坚守住他洁白如一张纸的善良本心,最终遇见了与同样有善良本心的长辈抑或是朋友,夺回了本属于他的遗产,从此真正走上了一段崭新的生活。

我们可以说奥立弗是幸运的,他遇见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善良之人。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只有奥立弗能够不让纯洁如玉的内心沾染上伦敦大地上的黑暗与丑陋。倘若没有他的坚持,或许是因为环境,也或许是因为温饱,再或许是因为恐惧,使他那张洁白的内心的纸点上了黑暗,我们也不难想象他的结局------渐渐融入黑暗并最终成为人唾弃的黑暗的一份子。

作者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城正式处于一段黑暗丑陋的时间,弥漫在雾都中的也基本上都是无情与冷酷,可就是在这毫无生机的冰冷的伦敦城内,闪烁着一丝人性的光芒,这一丝的光芒便是点燃伦敦城善念的火种。这丝光芒就是以奥立弗他们为剪影的人们。他们走在伦敦城最底层的黑暗中,却始终不让那黑暗玷污自己,一直坚持着内心的洁净与心中那一丝闪亮的人性光辉,即便是为此付出生命。他们很平凡,很普通,再高也高不过在英国当权却日夜蚕食英国的“大人物”,但他们却是那个时代最高人性光辉的折射与代表。书中也提到了以费根与赛克斯,南茜为首的黑暗团体,他们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形象,或许冷酷过、无情过、狡诈过、残暴过,却无一不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一丝惭悔与对人性光辉渴望与梦想,或许换个年代,他们也能与妻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们是那个时代可悲也可悯的人物,这也是对那个黑暗时代与其造就者一种无声的控诉。

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因为不变的善良而在那个年代得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我们需要的同样是与他一样,能够在黑暗恶劣环境中“慎独”,坚持本分、恪守本责,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也更坦荡。

【第2篇】

我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读《雾都孤儿》有感1500字


读《雾都孤儿》有感1500字

三叶

最近刚看完狄耿新的社会文学著作《雾都孤儿》,心中还是有点感触的。全书充满着多到不可思议的戏剧性巧合,不过也最终将一切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毕竟无巧不成书,是吧。

巧合一

小主人公奥利弗的成长

1

奥利弗在出生时,母亲便不幸去世,从而在一家济贫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受尽欺凌。去到棺材铺当学徒也是受到了学徒诺亚的嫉妒和侮辱。好不容易逃出了那个噩梦一般的地方,费劲全身力气来到了伦敦,又掉进了费金的贼窟。总的来说,他的成长不是被伤害,就是赶在被伤害的路上。然而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在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情况下,却依然彬彬有礼,具有善良的美德和良好的教养,虽说他的父亲和母亲是具有良好素养的人,但这基因也未免太过强大了吧。无论是处于怎样的环境,身边是怎样的人,奥利弗始终没有染上一点恶习,即使身处贼窟也能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不得不说,这种写作手法让我想起童话故事,或者说这本书本身就是一部大型的童话故事。

巧合二

人物性格特点极其分明

2

相信每个看完《雾都孤儿》的读者都会感叹,书中好人和坏人的特征都十分明显,或许这是狄耿新对社会的一种隐喻——这是一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世界。邪恶的代表往往是在最开始就出场作威作福,且在最后一幕都被踢下舞台。本书在一开始就成功塑造了一批恶人形象,如飞扬跋扈的教区干事班布尔,嫉妒蛮横的棺材铺学徒诺亚,凶悍残忍的塞克斯,恶贯满盈的贼首费金等。与此对应的则是和善的老绅士布朗洛、慈祥的梅林太太、善良的露西小姐、热心的斯本医生、良心未泯的南希等。就犹如奥利弗贯彻全文的纯洁心灵一般,大多数人的性格都是维持基础设定。恶人的行为方式都是偷偷摸摸,见不得光;善人的做事准则都是正面交锋、光明正大。主要情节犹如舞台的戏剧一般简单粗暴,显得有点不真实。当然,前面都说了是大型童话故事了,不真实也无可厚非。

巧合三

故事的结局

3

结局中,第一次救助了奥利弗的老绅士布朗洛竟然是奥利弗父亲生前的好友,第二次救助奥利弗的露西小姐竟然是奥利弗的姨妈……。这种巧合确实确实超纲了,当今世上实属罕见。说到结局,顺便一提——正义阵营对邪恶阵营发起总攻,所有恶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义阵营里的人都得到了苦尽甘来的幸福。结局是那么的美好,美好的远远脱离现实。不难想象,故事的结局是作者主观的美好愿景,以及其惩恶扬善,教化世人的目的。

以上巧合只能算是书上有趣的地方,接下来分享一些我能看到的隐喻。

本书写成于维多利亚初期,工业革命让英国逐渐走向日不落帝国的辉煌。在无比光鲜的帝国底层,因资本主义的的快速发展,道德底线遭受到了严重挑战。本书揭露了各种丑陋的嘴脸和残酷的社会现实,作者认为奥利弗悲惨的童年是由无良的济贫院的干事们造成的,然而我却认为是社会思想的转变。资本主义制度在没有经过良好教育的人群中传播的时候(也有不少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会被金钱所迷惑而自甘堕落,如蒙克斯)容易使得人们对利益产生一种近乎狂热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蒙蔽了他们的双眼,践踏了他们的道德底线。所以书中的坏人大多都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是个利益熏心的自私鬼。虽然这种事情每个时代每个地方都有,但是作为资本主义的摇篮,在其茁壮成长阶段,有理由怀疑这种事情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不过书中也描写了当时底层人民对金钱的迷恋,抓到坏人后,满脸期待得到金钱回报;围堵坏人时,在金钱怂恿下变得更加勇猛。社会风气如此,即使换作现在,也是依然存在的一个问题。

说完坏人,我们的好人代表也有一些显著特征——属于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除了南希外),他们处于社会上层,受过良好教育。就书中的叙述不难推测作者对资产阶级存在一定的幻想,结合当时声势浩大的宪章运动可以看出他对资本主义态度以及希望通过改革教育来感化和改造剥削者,依靠他们的善心和施舍来消除社会矛盾的远大理想。不过当时的他可能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状态,所以才写出这本书,希望能够感化资产阶级的心灵,唤醒他们内心的善意。具体结果如何,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了。他这种试图唤醒世人的作法,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先生,不过他们是不同的,很庆幸鲁迅先生并没有以遗憾告终。不过,无论是结局成功或者失败,他们为社会变得更好而做出的努力都是值得历史铭记的。

书上的好人阵营胜利了,现实中的结局如何我们不得而知。有多少孤苦伶仃的狄克默默无闻的死去?有多少南希在善恶之间苦苦挣扎?有多少个奥利弗能够最后得到遗产?在资本主义的车轮下,碾压了多少无辜的冤魂?我们都不得而知。本书原名叫做Oliver Twist,直译为奥利弗·崔斯特。个人觉得译为雾都孤儿更为贴切,伦敦本身也被称为雾都,而这个雾都同时也可延伸为当时笼罩在资本主义崛起下的伦敦,及其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善恶共同绽放的同时,社会昏暗不堪,虽然不至于完全黑暗,却也难见天日。但是,弥漫雾都的浓雾终有一日会被阳光驱散,正如作者所希望的那般,正义终会战胜邪恶,仁爱终能遍布人间。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 读《雾都孤儿》有感

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时,我已经被奥利弗退斯特坚强、自力更生、和强盗同流合污的精神给打动了。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25岁时写的。

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风霜和思虑之苦,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9岁就被人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佩服奥利弗退斯特的种种品质和精神,尤其是他坚强善良、不与强盗同流合污的精神。他是个9岁的小孩,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是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种种的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反而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可我们还是经常不满足,抱怨生活的种种不如意。有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坚强的意志。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些,认真读书,让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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