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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史记450字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史记读后感5000字。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史记读后感5000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篇一: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传记的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当时的大学者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著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近人梁启超称赞这部巨著是千古之绝作(《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汉文学史纲》)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十多年后,终于完成。

司马迁著《史记》,其史学观念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探求的天人之际,并非承认天的神秘力量反而重视天人之间关系的演变,从而了解古今之变的关键,探求出历史动态发展变化的层面,最终完成一家之言。而他的撰述动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司马迁为了继承其父司马谈编订史书的遗志,完成撰述《史记》的宏愿。司马氏世代为史官,司马谈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太史令,重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隋书?经籍志》说:谈乃据《左氏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谈有意继续编订《春秋》以后的史事。汉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进行封禅大典,司马谈身为太史令,却无缘参与当世盛事,引为终生之憾,忧愤而死。他死前将遗志嘱咐儿子司马迁说: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司马迁则回答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可知司马迁乃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著。而《史记》以《封禅书》为其八书之一,即见其秉先父之意。

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精神。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此正暗示其有明道义,显扬志业人物的使命。《春秋》的下限,到鲁哀公获麟之年,此后的史事就没有完整的史籍记载。司马迁是绍继《春秋》,并以汉武帝元狩元年获麟及太初元年改历下限,撰写史记。然而,司马迁继承《春秋》,不仅是要形式上承继周公以来的道统,而且是重视《春秋》的性质,他在《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撰述《史记》。

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职责。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及当代事情,并无著述的责任。然而,司马谈和司马迁明显不满足于拾遗补蓺。司马谈早有整理上代历史的计划,可惜却发愤而卒,临终前叮嘱司马迁,认为自获麟以来,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甚多,身为太史令,有完成论载上代历史的任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也指出身为太史的职责说: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不述,隳先人之言,罪莫大焉。因此,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决意撰述《史记》。在《报任安书》中亦透露著述《史记》的目的,他说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他不但要完成太史令的责任,更要尽史学家的职责。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此书记事始于传说中的黄帝时期,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中国古代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一十五字。本纪是全书提纲,按年月记述帝王的言行政绩。表用表格来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书则记述制度发展,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兵律、社会经济、河渠地理等诸方面内容。世家记述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史迹。列传是重要人物传记。其中的本纪和列传是主体。

【篇二:史记读后感】

在悠长的古代文学史中,我们并不缺乏具精神原创性的大师。孔孟、老庄、屈原、司马迁、李白、杜甫、曹雪芹他们的名字足以与日月同辉,彪炳千古。然而在当下的教育中,这样一些凝聚着民族精神源泉的大家却日益离我们远去,除经院中的学者、教授们阅读、研究外,已是鲜有人问津。真正的大师不只是来宴大宾,传统文化需要普及,需要平民化。这对于精神缺钙的一代,显得尤其必要。新课标的提出恰逢其时地为弘扬传统文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新课标规定:高中阶段选修课必须占有相当的比重。这一规定使我们暂且可以从高考的阴影中走出来,堂而皇之走进大师,阅读经典。

那么,在高中阶段应开设哪些选修课?在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哪些论著最有价值,最值得一读?这是个众说纷纭,无需定论的问题。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当短小精悍的《论语》、含蓄蕴藉的唐诗宋词、百科全书式的《红楼梦》等成为学生与老师的首选对象时,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却往往被弃于思想的角落里。究竟《史记》该不该读,读什么,怎么读,这样的问题在新的教育背景下不得不提到了日程上来。

或许我们应当换一种眼光重新审视两千多年前的这部著作了。

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的《史记》,集先秦、汉初文化之大成,《尚书》、《国语》、《春秋》、《左传》、《国策》、《论语》、《孟子》、《庄子》、《荀子》等先秦典籍,皆可从中找到影子。比如一万来字的《论语》,差不多都被司马迁引用尽了。从这种意义上说,《史记》就是一座先秦时期的图书馆,它详尽地记载着那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医学、天文学等的成就,窥一斑可见全豹。而较之先秦诸作,它在形式上又有许多的优越性。首先,语言的浅显。司马迁将书面语与汉代生动的口语糅合在一起,开创了一种新的语言风貌,清新,朴拙,更浅显,更口语化,也更易被今天的高中生理解与接受。其次,情节的奇特。清人袁枚说:史迁叙事,有明知其不确,而贪其所闻新异,以助己之文章,则通篇以幻忽之语序之,使人得其意于言外,读史者不可不知也。(《随园随笔》)生性爱奇的司马迁在叙史时,仍不忘著上荒诞一笔。《五宗世家》记载临江王刘荣被其父汉景帝谋害,后(刘荣)葬兰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史记》中类似这样的浪漫主义笔法还有很多,垓下之围、赵氏孤儿等故事皆绝妙之极,传为美谈。在二十四史中,《史记》是最富文学性的一部,它更像是一部历史故事集、历史小说集,其情节的曲折、生动与学生的审美兴趣不谋而合。最后,体例上的相对独立性。《史记》一百三十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体互为经纬,贯通全书。但同时,每一篇又相对独立,有鲜明的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节。它犹如一篇篇情节曲折的短篇小说,又如一首首耐人寻味的精美诗篇,读者自可从中任选一篇率性而读,并不受上下文的限制。对不具备充裕的阅读时间的中学生,这无疑是最好的形式之一。此外,《史记》的悲剧性、抒情性等也都符合高中阶段学生思维的特点,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纵然我们无法拒绝《诗经》、《论语》、《孟子》、《红楼梦》等等优秀的古典作品,它们同样是中华民族文化与精神的载体,然而今天之所以要独钟于《史记》,却是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当下的阅读现状、我们的教育理念等分不开的。

当然,《史记》130篇,并非每一篇都适合高中生阅读。阅读有两种,一种是无功利性的,为了愉悦自我,陶冶性情;而另一种是带研究性的阅读,这是专家学者们考虑的事。我们开设选修课,阅读《史记》,不是仅仅为了某种知识性的获得,不是为了记住几个烦琐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而是从中欣赏体验,汲取一种精神养料。当孩子们今后面对困境时,能从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处获得一种力量,这才是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让学生从小结识这样一些精神大师,并与之交流,掌握一种做人、做学问、看世界的方法,这才是受益终身的东西。按照这一思路,五体中书、表可暂且搁置一旁,其他112篇人物传记,则可以任意选出一篇慢慢品味,或挑自己感兴趣的历史人物事迹来一睹为快,总之,不拘一格,因人而异。

接下来就是怎么读,也就是怎么教的问题了。回顾我们以往的文言文教学,逐字逐句地串讲,把文学作品肢解成一个个实词、虚词和一串串特殊句式。于是《鸿门宴》等精彩的篇章就在逐段分解、串讲中,丧失了它的灵魂,远离了阅读的本质。文学是人学,文学教育的宗旨在于提高学生的生命质量和对生命的感悟,这也可以说是开设《史记》选修课的目的。具体而言,其一是认识人生。一部《史记》,记载了四千多个人物,其中重点描绘的有一百多人,上至帝王将相、皇亲国戚,下至商人、平民、妇女、倡优。一个人就是一部书,从这些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身上,我们可以读到很多东西。伯夷、叔齐的积仁洁行,屈原的以身殉道,勾践的卧薪尝胆,残忍的吕后,狡诈的刘邦,阿谀逢迎的叔孙通、公孙弘其中人性的善恶美丑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世。其二,认识社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缅怀历史,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确立自己的价值观。黄帝汤武所以兴,桀纣二世所以崩的治世之道;盛极一世的秦始皇临终竟与鲍鱼为伍的惨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史记》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多年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是我们了解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窗口,它对我们今天的治人治国仍颇多启迪。其三,掌握一点读书、做学问的方法。《史记》的完成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与司马迁个人的努力分不开。司马迁十岁时就能诵读《左传》、《国语》、《世本》等古代典籍,后又受业于今文学派大师董仲舒、古文学派大师孔安国。通过多方的学习,司马迁掌握了丰富的历史人文知识,成为一名融贯古今的大学者。二十岁以后,司马迁离开家乡,壮游全国,前后十几年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这,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是以访寻历史文化遗迹,收集历史资料为目的的学术田野工作。每到一处,他都认真细致地向当地人民了解情况,实地考察,确保其著作的真实性。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是司马迁在学术工作上的真实写照,这两点对于今天的高中生来说,尤其重要。

这三点的学习,不是几个实词与虚词的精讲所能穷尽的,也不是几篇课文,几节课的选修就可了事的。对生命的感悟,对经典的阅读,对自由精神的追求,这是一辈子的事。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司马迁成一家之言,是为了让后人引以为戒,明善恶,辨是非。同样,我们今天读史,不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装点自己的门面,而是从大师那里汲取精神养料,获取如何生,如何死的永恒之物。

当然,教无定法,关键是头脑中要有这样的理念。以下所述教学实施方式只是一些初步的设想。

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孟子万章》)了解司马迁生平,以及他所处的社会大环境,这应是让学生走进《史记》的第一步。然而,在司马迁头上高悬着太多耀眼的光环,世界文化名人、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这样的头衔只能让人心生敬畏,拒之于千里之外。如何将司马迁还原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知人论世还只是阅读经典的初始阶段。除此之外,我们可由学生最感兴趣的领域切入,分专题形式阅读《史记》,比如司马迁与旅游等等。每星期设置一个专题,引导学生借助图书馆、网络等多种渠道,共同探究,共同完成。或以讲座、座谈的形式邀请《史记》专家、学者前来讲授、交流。总之,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对知识的主动探索。在初步阅读《史记》的基础上,我们再从语言学、文学、哲学的角度解读《史记》,由感性入理性,由表入里,透过字里行间,捕捉其精神内核的层面,挖掘司马迁的人生观、历史观、文学观等等。《史记》是司马迁发于情,肆于心而为文(《汉文学史纲要》),是作者情感的喷发,对这样的作品我们理应满怀情感去解读。选修课就是要给学生提供这样一个平台,给他们一个交流与对话的机会。同学与同学间,学生与老师间,读者与作者、作品之间的多重对话,多重思想的碰撞和交流。教师的职能不只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塑造灵魂,在互动的交流中开拓学生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史记》选修课方是生趣盎然的,是富有生命力的。

德国的著名文化教育学家斯普朗格曾说过: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量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开设《史记》选修课,其目的也正在于开启学生的思维,唤醒其内心深处的情感,教会他们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当然,经典的阅读不是一两个学期的选修就能完结的,这是一项终身的工程。尽管以上的构思还只是一时的畅想,但我坚信事在人为,新课标,新课程,新语文,需要付出新的教育实践。

【篇三:史记读后感作文】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读后感。《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在阅读《史记》之时,有如穿越时空,遥望古老中国的风雨。而能够有这样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主要凭借着司马迁在《史记》里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也有对封建帝王的批判,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着《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领悟社会,领悟的越深刻,越能通过《史记》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那些人,那些事,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曾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但他们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们将化为炎黄子孙心中亘古的传说。一切皆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在历史的长河留下自己的影子,也许这也是一种荣耀吧。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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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书笔记5000字


大观天下助吾气,吐而为书著史章——《史记》读书笔记5000字:

文:王一桐;十余载,百杆笔,千里路,一部史书。

墨汁浓淡,于竹简之上勾勒历史百态。或是于巍巍青崖之上,聆听三皇五帝的《咸池》《承云》,俯瞰脚下云海浩荡;或是于林泽原野间,谛听虞夏殷商的《夏迭》《晨露》,仰观星穹并荒。大荒之上的春秋战国之士,浪一般地出现与消失,无论荣辱终是交付于黄土。汉渭两河,秦砖不复,汉瓦不存,但一观史书,仿若依稀可见飞檐丹碧交相辉映,琵琶急响,击剑高唱。书、史,是将我们带回千年前的力量。

史记·太史公自序

“故读史记,必首先读太史公自序。”

若知其文,则先知其人。

太史公自序的开头,向我们介绍了太史令的工作,早在颛顼时期,司马家族就已经开始从事太史令的工作。中国古代,尤其注重家承。上古时期的事情我们早已无法考证,但是每当司马迁在叙写《史记》时,或许胸中怀着一份来自家族的责任感和自豪感,这无疑是支撑他写完力量之一。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两代人——一代设想勾勒,一代耗尽毕生去完成这巨大的文学工程。一句“还报命”,最终成就一部史章。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司马迁二者皆非,他凭借自己的力量,“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请讲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读万里书,行万里路,大抵如此。

“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在春秋”这是孔子作《春秋》的原因。

“臣下百官力颂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这是司马迁作《史记》的原因。

即便是有武帝的“怒而削之”,但是,我们仍旧能看到,那用毛笔勾勒出的盛世画卷。

《史记》一书,其吸引人的地方莫过于他的真实,但是细细想来,却又有很多值得我们疑辨和深思的地方,例如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景帝本纪》和《武帝本纪》是否是司马迁的手笔,《史记》的目录是否是司马迁所撰,《孔子世家》中那些从《论语》中所征引出的孔子的话,是否真的符合当时孔子所经历的场景?哪些是司马迁所写,哪些又是司马谈所言?有多少内容是后人再加上去的,又有多少是历代传抄下来的讹误?史记导读,不仅仅是带领我们去读《史记》,更是让我们培养一种思辨性,在看似毫无悬疑的史书中,寻找出一个个问题,再去一个个探讨、解决。

纵然身经苦难,却也没有使他停下脚步。他一生写过多少圣贤君子,恐怕是记不清了,然而待到书成,恐怕他自己便首先是那贤杰。

史记?高祖本纪

在高祖本纪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烽火四起却又奇才辈出的时代。无论是在高祖本纪还是项羽本纪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彼此的身影。“先写《项羽》一纪,”所谓英雄惜英雄,正是刘邦成就了项羽,也是项羽成就了刘邦。

老师所讲,司马迁在最后对于刘邦的评价不置可否——碍于他是高祖而无法批评,但是其自身却又着实没有什么让人值得称颂。并且,于我们平常人的眼中,刘邦总是以一种流氓的形象展现于眼前。甚至曾有一段时间,我认为项羽乃是大丈夫而刘邦不过是小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证明了我观点的错误。刘邦纵然自身才能有限,但是他在不断的吸纳和接收人才,他“好酒及色”,但却能“与父老约,法三章耳”,并且在“汉王伤匈,乃扪足”时曰:“虏中吾指”。刘邦为帝,并非是什么幸运或是偶然。“三代以下,以匹夫而有天下者,自汉高祖始。”恰如“大风起兮云飞扬”的磅礴气势,他也有为君为主的磅礴气度。

并且有趣的是,我们不难发现在《高祖本纪》中,多次写出了天之异象和多种祥瑞。后人不同的评价中都写到了祥瑞。徐经《雅歌堂文集》中有言:“自古帝王受命而兴,必征引福瑞以表其灵异”。中国人自古以来便相信君权天授,《尚书》、《国语》中也不乏此类记载。甚至于《诗经》中都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但是我们反观于孟子的话“尧舜与人同尔,又和借怪奇以表其异,而帝王之所以异于人者,固自有在也。”帝王的确不同于其他人,但这种不同并不是从各种我们今日看上去的那些超自然现象表现出来,而是从他个人体现出来——或是言语、或是行为、或是眼光、或是气度。

关于《高祖列传》,司马迁所用的笔法也值得人去探讨。“故太公作纪多用特笔,与其他本纪不同”“高祖开创之时,事物极多,多则便难抟捥矣。看他东穿西插,纵横不乱,如绣错,如花分;突起过往,络绎不绝,如马迹,如蛛丝,或一齐乱起,如野火,如骤雨;如一段独下,如澄波,如皓月,万余字组成一片,非有神力,安能辨此。”“先写《项羽》一纪,接受又写《高祖》一纪,一节事分两处写,安得不同。”“《高纪》则将诸事,纷纷抖碎,组织而成,整中见乱,乱中见整,绝无痕迹,更为难事。”读《高祖本纪》,除了内容之外,我们更能看出司马迁的笔法,他在面临错综复杂的事件时是如何梳理并且写下的。更有趣的是,《项羽本纪》和《高祖本纪》二章,单个成篇,然而我们只是限知视角,当两纪合读时,我们则可以用全知视角来观看事件的发展。这应该就是司马迁的笔力所在了。

史记·孔子世家

纵观《孔子世家》,我们可以看到孔子传奇的一生。

文章开篇就描述了孔子的样貌“生而首上圩顶”,而“圩顶”的解释为“顶上窳也,故孔子顶如反字。反宇者,若屋宇之反,中低而四傍高也。”这与我们常人的长相不甚相同,但是反观史书,“奇特”的长相却并不罕见。重瞳、胼肋、长臂、大耳、赤线穿眉等。也许这些人本不长成这个样子,但是由于他们是与众不同的,所以相貌上也不要与常人相似。孔子的“圩顶”恐怕与刘邦的“七十二黑子”为异曲同工。

关于《孔子世家》的记述手法,也值得我们去思考。孔子并非诸侯,所以本篇中的编年就是一个问题。虽然孔子周游列国,并未一直留在鲁国,但是司马迁却使用了鲁公的记年来记孔子。这与《左传》中的记年相似。

并且我们常说孔子门下弟子三千,但是也都知道真实的人数并不是三千。老师所讲,说孔子弟子三千的原因与战国时期的养士有关。我们都知道的战国四君子,每人门下都有千余门客。包括孔门七十二贤是否真实都有待我们考虑,因为我们现在也无法准确的说出这七十二人的名字。但是,三千或许只是一个虚数,中国人素来喜欢以三、六、九作为虚数,说孔子弟子三千只不过是想表达孔子弟子众多而已。

“余读孔氏书,想见其为人。”孔子和屈原,是司马迁只想见的两个人。在《孔子世家》中,司马迁《论语》中的话引入到历史中,将这些话配上了相应的背景。我们可以看出,孔子的一生都在为为恢复那个理想的礼乐社会而奋斗,纵然当时理想未实现,但是孔子却在一直影响着后世。“天下君王至于贤人众矣,当时则荣,沒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诸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

这就是孔子的力量,亦是思想的力量。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在这篇传中,便可深深的体会何为怀才不遇。

屈原与贾谊,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却被司马迁串接在一起。虽然此传中只写了两个人,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司马迁的影子。两人的形象,却勾勒出三个人的无奈。

屈原是楚国重臣,“为楚怀王左徒”,他是可以力挽狂澜、扶大厦之将倾的人,但是他既无明君相识,也无贤友相伴,正所谓“世人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疏屈平而信上官大夫、令尹子兰。”一个国家走向末路,必定先是自身开始腐朽,再由外力击之摧之。如《宋书》中的狂泉之国一样,若不“共狂”,则“于是聚众,共执国君”。唯有“其狂若一”,才能“众乃欢然”。既无法共狂,又无法离开楚国,在这巨大的矛盾中,或许身归汨罗未尝不识一种好的结局。这是乱世,是一个充满风险与机遇的时代,然而屈原依旧怀才不遇,报国无门。

屈原不仅仅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更是一位优秀的诗人。他所做的《离骚》开创了骚体,被司马迁评价为“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这篇《离骚》,也正是发自屈原的忧心,“故忧愁幽思而做离骚。”不仅仅是文辞值得人赞赏,更值得赞赏的是屈原的心。

而贾谊却在文帝时期,虽说天下已无战事,但也是一个百废待兴的时期,也存在很多机会。他并非未遇明主,汉文帝是一位优秀的君王,但是他是被众臣从代地接到中央的,手里并非有太多实权。这些朝中重臣,我们不能说他们不是贤臣,这些臣子也都是为大汉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的,但是当家国利益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自身的利益。而贾谊正是触及到了他们的利益,所以才被排挤出朝廷。

并且我们不难看出,贾谊是一个很悲观的人。“贾生既以居长沙,长沙卑湿,自以为寿不得长。”“贾生自伤为傅无状,哭泣岁余,亦死。”这种悲观的态度应该是贾谊英年早逝的主要原因。郁郁不得志,则郁气结于胸。他、与屈原不同,屈原虽然被流放,但是态度依旧积极,依旧想回到郢都;而贾谊则不同,在梁怀王死后,他恐怕也是无心于政治了。

屈原贾生,两个极具才华却不得施展的人,他们的人生可哀可叹。而司马迁,不单单在感叹他们,更是在感叹自己。

史记·李将军列传

若是上一篇列传所讲述的是怀才不遇,这一篇则讲述的是生不逢时。

作为“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的大汉飞将军李广,他能征善战,善骑善射,但是终生没能获得获得爵位。这位将军打仗勇猛,但却也常常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汉朝的军功制度却又十分苛刻,首级、土地、人口等综合因素是主要标准,而李广仅仅能做到自身杀敌。并且,李广所在的时代,边关战事甚少,只有部分的摩擦而没有大规模的战争爆发;并且,“和亲”依旧是汉对匈的基本政策,他没有机会去施展。正如景帝所说:“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侯岂足道载!”其次,李广所带的兵以骑兵为主,而骑兵真正的黄金时期则是在卫青、霍去病时期,李广时期应该仍是以步兵为主。晁错《言事兵书》中说:“其一,上山下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其二,险道倾厌,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其三,风雨罢劳,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不合适的时间,遇见了不合适的制度和带领不合适的军队,最终使“李广难封”。

并且李广自身的能力是否真如我们想象那般高超,是有待讨论的。李广射箭,“非在数十步之内,度不中不发”“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而在看历史上那些射箭的人,“楚有养由基者,善射,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百中。”“百步”与“十步之内”并不是一个小的差距。并且,即便是李广善于骑射,然而他却不会带兵。他可能是一个好士兵,但却不是一个好将军。“广行无部伍行陈,就善水草屯,舍止,人人自便,不击刀斗以自卫,莫府省约文书籍事。”这证明李广治军灵活,同时也说明了李广部队的军纪松散。而松散的军纪,却使十分致命的。

司马迁将李广塑造成一个末路的英雄,而英雄末路却也是人们所欣赏的。屈原贾谊的身上有司马迁的影子,而李广身上亦有。司马迁在慨叹他们的同时,亦是慨叹自己。

史记·刺客列传

《刺客列传》中的刺客,无论事成事败,其个人的结局都是十分壮烈的。司马迁不以成败论英雄,所以这些任侠壮士能被史书所记住。

刺客对于历史有着重大的影响,然而其本身作为一种职业来说,却并不被人们所重视。刺客本身的目的很简单——有为钱的,有为名的而司马迁所写的这五位刺客,却是为了义气,他们身上多少都沾有墨家的侠气。“士为知己者死”在这些刺客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本篇列传共写了五位刺客,他们的生活年代不尽相同,但是他们的故事能够被串联在一起,这种手法与前面的《屈原贾生列传》一致。而这五人中,荆轲部分算得上是篇幅最长也是最为精彩的。对于荆轲的描述“好读书击剑”“然其为人沈深好读”,这恐怕与我们想象的刺客形象是不一致的,在荆轲的身上,还沾染了些许文雅的意味。

司马迁不仅仅是在写刺客,更是在写精神。这些人,有的是为了对抗强权,在国家受道危机时毅然站出,如荆轲刺秦;有的人是为报知遇之恩,如专诸之所以刺吴王僚,正是因为公子光的“善客待之”“光之身,子之身也。”他们舍生取义,执着而不退步,聂政在行刺后“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还有豫让行刺失败后的“漆身为厉,吞碳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世。”他们在以他们的方式,最为壮烈地报答着别人的恩情。

这些刺客虽然都经历了极大的痛苦——要么身死、要么自残。但是,他们幸而能有一个“知己者”,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一个值得为之付出生命的人。而司马迁在帮李陵开脱因此身受宫刑时,甚至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助司马迁。或许,比起司马迁,被迫留在匈奴并且被抄家的李陵可能要幸运一些,因为李陵有“知己者”司马迁,而司马迁又有谁呢?

一笔平书千万事,中品自是百态凉。司马迁之手笔,“不,使观史者可以于不同立场不同角度临境体验,立场相对却皆执理,正非善恶早虚美,不隐恶”已模糊不清。皇家自是风光无限,然一方宝座下却累积亲族枯骨。文者定国武者安疆,功勋卓著却又能安得几世?名冠京城的美人,在醮着时间的笔墨上,也只能描画出日渐衰老的容颜。无感无情地写尽权贵显赫,倾动京都;也写尽多少英雄末路,美人迟暮。

大观天下助吾气,吐而为书著史章。行走于大汉的山水间,收集于来自民间的不同资料进行汇集,胸中言无限,一吐成文章。春秋笔法与铮铮铁骨,保证《史记》的内容真实的铺现。司马迁让我们记住了历史。而历史也让我们记住了司马迁。纵然身受宫刑,纵然“帝怒而削之”,但这些都无法阻止司马迁,无法阻止他著言《史记》。

梦起于天地玄黄,笔止于泱泱汉堂。窗外疏影暗香,花落石径羊肠。古时书卷几多不得认,几多泥销骨。烈酒清茶一并置于几案,幸抚卷上斑斑墨迹,入梦史书、诸君见,此生不枉。

五千年来谁著史——《史记》读后感5000字


五千年来谁著史——《史记》读后感5000字:

读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为何学史: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从小学开始,历史成了一门必修课,而且对大多数人来说,学习历史的经历是痛苦的。如果有一天某人功成名就,需要撰写个人小史的时候,恐怕会说一句,其文佶屈聱牙,艰深晦涩,上苦之久矣!

历史确实是一门不讨喜的学科。我记得有个段子,台湾大学的吕世浩教授当年考取台大的时候,亲朋好友都前来道贺。“恭喜恭喜啊,世浩你可真有出息”……考上了台大,这时热情的阿姨们还会象征性地关心下,“你考的哪个系啊?”,然后说一句“小伙子真有钱途”之类的套话,以结束一次增进感情的攻势。可惜,吕世浩回答道,“考的是台大历史系”,当时现场鸦雀无声,除了阿姨们内心的独白“呵呵,这样啊”,亲朋好友们一时间无言以应。

那么,既然这么多人不喜欢历史,为什么还要安排你从小到大学它呢?当然,不甚受待见的学科多了去了,但是别的学科仍有大用处:学好数理化,走遍全天下,学好伦敦音,游览美欧英……可是,学好中国史,我们能蹦跶到哪里去呢?这就是一个所有人都经常问和被问的问题:为什么要学历史?

有人会说,中国是五千年文明古国,当然要学历史了,不然就是数典忘祖,不敬祖宗!那请问,五千年文明,是哪五千年?很多人又会说,这简单,你自己按现在日期往前减去五千年不就完了吗?那再请问,大概在公元前3000年是什么朝代,由谁记录了当时的历史?由此类推,记录这段历史的是一个人、一个机构还是一个政府?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人或者组织来完成这项任务?这项任务是怎么一代又一代完成和延续的?他做这个历史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他喜欢这种职业吗?这个历史是真实的吗?这个作品是怎么流传到今天的……

我记得当时初学历史,自己便有了这样那样的疑问。随着年龄、学识、阅历的增长,疑问越来越多,我迫切地需要追究答案。当很多问题通过交流、请教已无法获得让人满意的答案时,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自我努力,去经典的史学著作中去寻找!

何为经典:

中国史通常指二十四史(也有二十五史的说法,算了《新元史》,也有加《清史稿》的,此处不做讨论),其中前四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因为质量甚高,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并且与其之后的史书有明显区分的(个人认为不在一个档次)。因此,我决定把寻找答案的第一站定为二十四史之首——《史记》。

为什么要读《史记》?很简单,因为史记是经典,经典中的经典。经典这个词,从久远的时代延续到现在。在古代,经典是特指十三经的,即《易》、《书》、《诗》、《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十三经是古代科考的必考科目,清朝在编纂《四库全书》的时候,将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国学典籍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大体分为经史子集四个科目,其中经就是十三经,史是二十四史,子是诸子百家,集是个人作品集,由此可见经的重要性。

这里面,“经”这个字,有两层意思:其一,经在《说文》中解释为织物的纵线,在这引申为经常;其二,经有长的意思,也就是说经典就是要经常、长久地读,这大概就是孔夫子说的“温故而知新”吧。

朱自清先生在《经典常谈》中对这个词也有过一番解释,他说,“经典”不是让你学的,只是告诉你,人类在这个领域曾经达到的高度!各位历史同爱,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起码就我自己,虽然才疏学浅,但若有机会,我仍想到攀上历史这座珠峰,看看别样风景。台湾大学吕世浩教授也讲过一个关于经典的故事,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下:说古代有一对兄弟,非常聪慧但是年少贪玩,有一天,他们的老师恰巧要去城里办事,就给他们两个布置了背书的作业,要他们好好读书。可老师前脚一走,两兄弟就开始不务正业了,玩到了快中午,眼看老师要回来了,哥哥就开始先背书了,弟弟还在继续玩。不一会,老师回来了,开始考校他们。结果哥哥背出了半本书,老师很满意,原来哥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接下来轮到弟弟背诵,弟弟竟然也背出半本书来,和哥哥背的一模一样。老师奇怪的问:“你怎么也背到这里啊?”弟弟说:“因为哥哥刚才就背到这啊”,原来弟弟有过耳不忘的本领。

各位,请问这两兄弟厉不厉害,聪不聪明?这要放今天,清华北大人家未必看不上,估计直接要去哈佛、斯坦福的。可是我问各位,这两兄弟叫什么名字你们知道吗?没人知道,因为古往今来聪明的人太多了,真正留下姓名的人,不是拥有聪明的人,而是拥有智慧的人!有些人一辈子小聪明,就是提炼不出大智慧,为什么?一是爱耍小聪明、自以为是,二是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却遇不到有智慧的人去请教,怎么办?很简单,读那些智者写的书!这些书就是所谓的经典,是智者把一生的智慧凝结成文字传递给后代的瑰宝。遇不到智慧的人,你可以抱怨上天不公,但是随便上个网店都能买到的书籍,你却视而不见,又该怪谁呢?而读过经典的人这么多,他们都认为有一本书是经典中的经典,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就是《史记》。

==读《史记》的准备工作==

确定了书籍,下一步就是选书买书。不同于现在发行的普通书籍,《史记》作为资历最久、牌子最靓的明星产品,可以说历朝历代版本众多,现在能买到的优质版本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中华书局简体横排三家注版本。

2、中华书局点校本(平装、精装、繁体竖排三种)。

3、岳麓书社韩兆琦评注版。

4、上海古籍出版社版本。

5、中华书局中华经典普及文库版本。

关于古籍的选购我先谈谈自己的看法。中国在建国初期和文学有关的出版社主要有三家,即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文革时期中华书局和上海古籍曾经合并过,后来又分开了,当时针对三个出版社的分工问题上面做过明确批示,上海古籍出版社是专门负责中国古代书籍的整理、校订和出版的,所以各位如果以后对中国国学的其他方面感兴趣,我建议你优先选购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版本,随便一个作者都是大师级别的。我这里举个例子,因为喜爱中国古诗词,我个人买过很多这方面的作品,其中上海辞书出版社的《鉴赏辞典》系列畅销数十年,我们用过都说好。可是后期我发现《辞典》一书虽好,但重在博学通识,你如果想单独针对某人某方面去深入了解,未免隔靴搔痒。恰逢当时我正在读柳永的《雨霖铃》,对这个人的作品和婉约派的几个词人李煜、晏几道、周邦彦、李清照、姜夔都很感兴趣,我就发现,关于柳永作品的鉴赏,多数署名一个人——徐培均。我就去搜了下他的作品,其中有一本《岁寒居说词》(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书很便宜(上海古籍平装的书相比中华书局不是便宜一点半点),我就买了一本拜读。说实话,这些年虽然水平不高,但是书没少看,徐老爷子这本书有种让我醐醍灌顶的感觉,现在这本书已经买不到了,希望古籍社以后会再版吧。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套用现在的一句话,“上海古籍从不让你失望”。所以,各位买书一定别看什么畅销榜,很多人原著都没读完,就来谈理解,中国古籍阅读讲究八个字,“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试问几位学者能做到?

言归正传,继续谈《史记》的问题,按照我上面的陈述,你应该选择4号嘉宾亮灯,但是事实是,1956年(印象是这一年)国家明确批示由中华书局负责点校二十四史的工作,优先点校《史记》,由史学巨擘顾颉刚负责。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带标点符号的《史记》都是由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顾颉刚先生点校的,可能也有其他版本,你直接忽略不计就好了,整个二十四史的点校工作持续了几十年,期间无数史学界的前辈投身其中,这才有了今天中华书局的点校本二十四史,独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价格也是非常的不亲民。这里提醒各位一句,史籍不是其他书籍,建议大家别买盗版,印错一个字,断错一个句子,以后你在人家面前装X的时候都是要被打脸的。

弄清楚《史记》点校本的渊源,我们再来说三家注的问题。《史记》是成书于汉武帝时期的,这个后面我们还会讲到,距离今天有2000年的历史了,当时的一些语法、语汇(包括地名)到了后代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变动,这就给后人阅读、理解《史记》造成了很大困难。所以,从南北朝时期,就开始有人为《史记》作注,这其中最有名的是三家注,即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原来是各单行本的,北宋开始合到一起印行,到了1959年,中华书局重新点校,把三家注置于每段原文之后,更便于大家阅读了。

如果大家直接阅读原文,没有三家注,可以说你是看不懂的,因为里面充斥着大量的假借字和古地名等,所以如果你想品读最原汁原味的《史记》,选2号嘉宾,其中繁体竖排版是1959年原版印刷,以后还会涨价,现在有几页已经印的模糊了,版不行了,平装和精装本是这几年的新版,个别地方有改动,印刷更加精美,唯一的缺点是贵;如果你看繁体字不舒服,选1号嘉宾,横版简体,内容是一样的;当然,这两个版本是需要很好的小学(古文字学)功底的。作为初学者,我建议可以选3号嘉宾,韩兆琦老师是史记研究会名誉会长,岳麓书社的版本又便宜又好用,虽然这个本子没有三家注,但是关键词汇都做了现代注释注音,很全面,不影响理解;4号嘉宾上海古籍出版社版本的特点是比1、2号便宜,内容带三家注;5号中华书局绿色版本,我要特别提示大家,这个版本我很多朋友家里都有,这个书就一本,里面只有史记原文,没有三家注,也没有任何注音和注释,如果你通读《史记》几十年,平时需要讲授和查阅的话,可以买一本,否则我很难想象它有什么用,所以如果以后你去别人家里看到有绿色本《史记》,你就可以判断出这是装X专用本了。最后说下,我买了1号版本用来读书,2号版本用来珍藏(高级装X技巧,5号plus版本,舍不得翻),给大家做个参考。

在《史记》阅读的初期,我刚才讲过,你是需要有很好文字学功底的,古代私塾讲课都先讲这个,我们现在没有了,所以读《史记》这种古籍特别困难,我这里给大家推荐下白云出岫老师的录音。这位老师把前四史按中华书局原文都朗诵了一遍,读音清晰准确,网上有免费下载,一边听老师读,一边给书上自己不认识、读不准的字注音,跟读一遍下来,你其实已经就理解的差不多了。这个效果要比直接买白话文版本(《白话史记》新世界出版社,台静农作序版翻译的不错)好很多,《史记》的一大特点是文字。班固评价《史记》“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我们现在的很多成语都是《史记》中的典故,像脱颖而出、毛遂自荐、误中副车等等,多看原文是能很好提高语文水平的。

怎么读《史记》:

虽然解决了版本和认读问题,可是各位,这些问题古代是不存在的,那么古人就人人都能读好《史记》吗?恐怕不是。想读好《史记》,还需要名师指点。在这里,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梁启超先生的《读书指南》(中华书局跟大师学国学系列,平装本),书里对于一些古籍的读书方法,任公都给出了答案。

梁启超先生认为,读《史记》的顺序,应该是先读《汉书》中的《司马迁传》,然后读《史记》的最后一篇《太史公自序一百三十》,(这两篇文章你读过就会发现,基本是一样内容,因为班固写《汉书》有很多是抄《史记》的,以后谈到汉书我们再讲)再读《汉书·叙传》论《史记》之部,刘知幾《史通》之《六家篇》《二体篇》《正史篇》,郑樵《通志·总序》论《史记》之部,《隋书·经籍志》及《四库提要》之史部正史类关于记述《史记》之部分,求略识本书在史学界之位置及价值。关于这一部分,我只读了《汉书》和《史记》,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读读其他部分。

关于《史记》的篇目,梁先生讲,《史记》为下史之祖,故凡属学人,必须一读,无可疑者。惟全篇卷帙颇繁,卒业不易。也就是说太长了,不好读,所以任公给大家列了个单子,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网上找找,我就不做文抄公,再复制一次了。作者:陈霖

5000字读后感


5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头用碗舀起河里冰冷的河水,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觉得胃里的温暖逐渐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湖水,再次一口气喝下去,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人感动的,一个50岁的老头照理来说应该在家中悠闲、快活的过日子,为了儿子再大的牺牲也愿意。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的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出来。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多次卖血的50岁的老头,为了非亲生儿子可以连续卖血6次,可以在冰冷的冬天喝湖中的凉水

坐了一会,他从胸口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想到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还要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也许许三观是因为买三次血的钱还没一次的多觉得很委屈,就哭了。我想这也是理由之一,更多的是爸爸对儿子独一无二的爱。在当时,很少人会为了自己非亲生的儿子生病,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救自己的儿子,这种爱是非常伟大的,是很令人钦佩的。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点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 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但是,许三观没有想到,自己一卖,就卖了几十年!到了他六十岁的时候,血,卖不出去了,这无疑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啊。他的生活没有保障了,有突发事故,也没有处理方法了。许三观老泪纵横了,最后一次卖血,虽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为了再去胜利饭店,为了再去品尝炒猪肝,黄酒。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才会当作猪血用他沮丧了,魂不守舍。但是,他的三个孩子,却一点也不理解,是父亲的血养活了他们,是父亲的血让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许三观一共卖过的血数不清,只记得,在结婚的时候第一次卖血,之后接连也卖了很多次。特别是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一乐卖得最多,生病、打架。但是,到了最后,他的儿子都没能感受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我想故事结尾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主人公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许三观的人物性格是丰满的,鲜活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发现,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身上宝贵的骨血,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整个社会与时代大背景所造成的。他没有因卖血而死或是身体败掉,这较根龙与阿方强许多,他享受卖血所带来的好处,不去思考为何会去卖血,而是对卖血往事念念不忘:以前家里每次有大灾大难都是靠我卖血渡过的,以后我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什么事可怎么办

我还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强烈追求的底层社会工人。在进入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依然是可以想到去卖血这样一个求生的途径。正是有了与根龙、阿方他们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才奠定了以后的卖血历程。虽然有点可悲还带些凄凉,但这并不是他的所愿。谁会在自己生活过得去的时候去卖血呢?没有谁,真的没有谁会。就是走到生活无法过活的地步,才会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明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可他依然去卖血。当他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去卖血时,我觉得,现在的卖血是一种崇高的赚钱方法。许三观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因为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呀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去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却是宁愿的伤害自己来换得家人的幸福。说实话,他的确是值得敬重的一个人。所以,在我看来,他的价值取向大概就是:只要我活得好好的,我就不能让我的家人受苦受累。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而去做些有损自身颜面的事情,我就老老实实的做好我自己的本分工作。底层就底层吗,有什么好抱怨的。想想现在的社会,人们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不愿去做那些底层的工作。当获得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人们就会想不断往上爬,但许三观却不是这样的,他不会对底层工作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埋怨,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事就好了。

是的,可以说许三观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有着比别人不同的卖血经历。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实在是令人震惊。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5000字读后感范文二

此次通读《红楼》,共经一十三天,耗时四十而有余。然撰此文者,非为一感字,仅略表鄙人陋见是也。

可以说,《红楼》一书实际上是将笔墨集中在一代家族的兴衰,进而表现了整个清王朝的大体的兴衰史。纵观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就在于它的《金陵十二钗》,以及它的副册,又副册。这里面包含了几十位性情各异的女子,可以说,实际上整部书的构架,就是围绕着这些人物而设计的。

可以说,曹雪芹先生在人物塑造上是相当成功的我之所以不提高先生,是由于整部书的人设几乎由曹雪芹先生一人完成。纵观全书,人物间性格或有相似之处,但绝无重复。拿两个性格同样泼辣的人物,王熙凤和探春来说,王熙凤在性格上更重视钱财,并时常有炫耀自己的心理,而探春则自有一番孤高的性格,与王熙凤相差甚远。文中其他的人物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说,在一个活动背景如此狭窄(容,宁二府,大观园)的地方,要集中如此之多的人物,又要突出各自的性格特点,本身就是一件奇事。《红楼》一书的可读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它优秀的人设有不可隔绝的联系。

《红楼》一书,在对待人物的处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情痴情种类:代表人物贾宝玉,秦钟。

勤恳理家类:代表人物袭人,薛宝钗。

倚强好胜类:代表人物王熙凤。

下作无耻类:代表人物赵姨娘,王善保家的。

心小计大类:代表人物林黛玉,秦可卿。

麻木不仁类:代表人物香菱。

游手好闲类:代表人物贾芸,贾瑞。

软耳无能类:代表人物王夫人。

以下还有若干,皆因人数过少而不便提及。

从《红楼》一书的总线来看,故事是围绕着宝,黛,钗三人的悲情恋爱展开的。在这场横贯全书大约八十回的悲剧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他们都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损失最惨重的是黛玉,她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全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由于他是在曹雪芹的反对封建思想的笔下成长起来的一个人物,因此,他的行为举止,不免与别人有很大不同。他性格乖张,敢冒当时大逆不道的事情,又是个典型的情痴,而且非得在女人堆里才能表现出自己绅士的一面。为此,无数评论家们曾说他是个天生的败家子,好色之徒等等。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了宝玉所带来的反封建的积极意义。例如,封建礼教讲究婚姻是父母之约,媒灼之言,而在他所属的大观园中,偏偏的有个薛宝钗,又偏有一块金锁,讲究个金玉良缘.但宝玉偏不信这一套,以至于在睡梦中都会喊出什么是金玉良缘,我偏说他是木石姻缘这样的话来。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尽管用在这里稍嫌牵强,但宝玉反感于功名利禄的一系列做法都反映了他与封建社会的对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对于书中的女主人公之一林黛玉来说,为什么要用之一,是由于在《金陵十二钗》中把他们两个人的事单合为一首诗,列所有诗词之首,她的命运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凄惨的了:幼年父母双亡(另一人是史湘云),体弱多病,期望中的爱情不能得到(这其中的典范是迎春),最终死在了封建礼仪制锆下(香菱也可以算一个,只不过她是精神的死亡),也算得上是一生命运坎坷不断了。除了心胸不够开阔和体弱多病以外,她的其他能力都可以在大观园中的所有女性中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事实上,黛玉的性格之表现,就是受到了宝玉的进步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宝玉青梅竹马的她,本希望能有一段圆满的爱情,但最终就是死在了这段爱情手里。同时,她的才气,她的灵性以及她未加掩饰的性格,也因此被一并埋葬了。

至于书中的另一位女主人公薛宝钗,她历来是人们争议的焦点所在。有人说,她从一开始所表现的那种端庄识大体,沉稳,宽容以及能取悦于长辈的能力等等,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那张写着宝二奶奶的宝座,而在此过程中,她还用了无数的阴谋。实际上,说出这种话来,真的是冤枉死薛宝钗了。她确实端庄,沉稳,但并不显得做作。她和黛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本来,她也有活泼的性格,这一点从她听见黛玉无意间提起《西厢记》中的文字后,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而后又悄悄揭露自己实际也看过类似的书籍,以及她在螃蟹宴后与黛玉嬉闹的情景都可见一斑。事实上,宝钗是在封建势力的魔爪下一步一步走向现在这个样子的。至于说她工于心计,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还可以,但宝钗本是为选秀女而上京,又在荣府中同众姐妹一并长大,哪里来的什么心计可言 难道说,这心计也是像贾宝玉的某事一样,是密授给她的不成 可以说,宝钗实际上背负了太多世人以不公正的眼光给她的压力。她有的是能够做事的头脑,而不是能害人的险恶用心。

说完了三位正牌主角,就不能再提一下有关的副主角。无论是从出场时间还是所起到的作用来看,袭人无疑都是首选。(其实可用的还有王熙凤等人,这是另说)作为此前贾母屋内的大丫鬟,袭人在书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贾府规矩,服侍过旧主子的奴才,比少爷小姐的地位更高;后文中林之孝家的也提醒宝玉不可坏了规矩),可以说,袭人是全书中出场时间最长的人物,有一百一十回以上。而她在贾府中所起到的作用,对上则是协调好宝玉和长辈之间的关系,对下则要统领宝玉全屋的丫环,在日常生活中又时常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袭人和宝玉之间的关系,在第六回和第一百二十回中皆有提及)。因此,这也就注定了袭人一生的命运。总体说来,袭人是一位称职的管家,她有效的协调了宝玉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麝月似乎也可以,但那只限于内政而不是外交)。如果没有袭人,我想整部书一定会逊色不少。

除了袭人以外,另一位影响较大的人物就是王熙凤。在协领宁国府,筹办贾母寿宴以及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独立支撑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她卓越的居家理财才能(要是仅仅论此,恐怕只有秦可卿可以和她相提并论)。可是,无论再怎样褒扬她的功绩,都无法掩盖她身上劣性的一面:贪财,爱使小伎俩,心眼太重。至于无视国家法度,那是当时再平常不过的事,谁权大谁有法,暂且按下不提。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王熙凤曾经和贾琏商量,此时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才好,可见她之前就在贾府内作过了一笔数目较大的假账,而且自己从中也是获利不少。至于设计把尤二姐活活整死,那更是不在她的话下。谁叫她非得有这样的性格 最终是连气带急,吐血亡故。

说完了主要人物,再来对整部书进行一下感悟。总体来说,这部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的风格,细看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的。曹先生在这部书中所设下的一个个伏笔,简直令人拍案叫绝。比如,贾政不走行不行 答案是肯定的:不行。从前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贾政本身是一个教子严厉,不容出轨的人。如果贾政不走的话,那么,从此以后大观园内的故事情节就可以不再继续了,我们也大抵不难想象,如果贾政不走,那么故事发展应该是宝玉不爱学习,仗着贾母溺爱不服管教,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闲人什么的,也是说不定的事。因此,他必须要走,而且走的时间越长越好,这就是为什么当贾政冬季即将归来的时候,曹先生又给他摊派了一个视察灾情的任务,生生地又让他在外面足足多呆了近半年的时间。至于修建大观园,若是按照文中所说,这园子足有三里多长短,再加上文中对各个庭院的描写以及一般富贵人家修建屋舍的大小来看,粗略一算的话,这园子至少也有个两三平方公里大小,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也不会修这么大的园子,否则,就是违制,可是要杀头的死罪。因此,曹先生特地为此借了一块敲门砖元妃的回家省亲。有了这样的保障,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违制这是为贵妃准备的园子,大一点也未尝不可;铺张这本来就是通病,难道还想让人看到自家丢脸不成 真是绝妙至极!而且,大观园的修建,使得全书的活动核心由荣宁二府转变到了这里,也为文章提供了一个更大的背景舞台,彻底解决了文章初期出现的活动空间有限的问题。

我想,所有人应该都对全书中的第九十七和九十八回的黛死钗嫁的情节记忆犹新吧 从全书来看,它是第八十回以后的最高潮事件。可以说,从艺术效果上来说,它达到了一个绝妙的境界,应该是高先生对曹先生的反封建意识的最好诠释。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整部书以后的走向,甚至比失宝玉通灵遇奇祸一节更为高潮迭起。为此,薛宝钗也成为了世人所唾骂的对象,因为就是她间接地逼死了黛玉。但这对于宝钗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从小就接受封建礼仪教化的女人来说,她所能做的只有接受父母的安排。况且,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那可能是能减轻宝玉病症的唯一方法,她又怎好驳回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贾母和王夫人呢 况且这个主义的提出者是王熙凤,并非宝钗自身。在整个事件中,宝钗只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但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注意的是那颗棋子,而非操纵棋子移动的手。

尽管《红楼》一书是一部不朽的历史名着,但是我还是要说,它也有它自己的局限性。作为一部反对封建教化的书籍来说,它其中依然掺杂了太多的鬼神因素在里面。但是,我们也决不能因此来责备作者。毕竟,这是在十八世纪,是封建主义依然在中国盛行的时代。但是,这部书依然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犯了中国人民大团圆的思想,在文章的末尾有增加了坏人或悔过或被诛,好人则终有好报,还增加了家道复兴之类的吉祥如意好话。我想,这应该是已经超出了曹先生所设想的范畴的了。

其实,对于黛死钗嫁的情节,我至此都没有说,是因为我有自己的另外看法。纵观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但凡一个王朝从极盛开始走向衰败,至少都需要一百五十年的时间,甚至更长。而《红楼梦》的写作背景,刚好是在康乾盛世中期之后,清朝开始走向衰退的时候,也就是说,它应该还有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好走(实际好像也差不多)。而在此时表现出进步思想的宝玉和黛玉,我们不能否定的是他们新生的思想和为之大胆的行动,但我们仍要看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时代,一个统治了中国至少两千年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失败成为了一种必然,因为仅仅靠几个人的力量是绝不足以动摇一个还没有出现明显破败的时代的。只有一个时代将灭而另一个时代即将新生时,那些超前的思想才能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至于之前,运气好的是为他人提供了指路石,其他的,可能甚至是警示。

毕竟,这是一个时代。但旧时代总会过去,就像现在一样。

读后感5000


读后感5000范文一

《红楼梦》这部巨着,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它以宝黛爱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 /

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特别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系,而是大家可以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一起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面对不同的遭遇,不同人有着不同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应该是比较灰暗的,因为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欢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伤心事,也总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欢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积极的态度呢 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 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应该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积极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呢 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面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欢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应该是宝玉和黛玉爱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终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 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特别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爱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么读这样的书呢 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 真的好吗 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可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扞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 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理解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读后感5000范文二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 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传记的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着后曾给当时的大学者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着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着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 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近人梁启超称赞这部巨着是千古之绝作(《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汉文学史纲》)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十多年后,终于完成。

司马迁着《史记》,其史学观念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探求的天人之际,并非承认天的神秘力量反而重视天人之间关系的演变,从而了解 古今之变 的关键,探求出历史动态发展变化的层面,最终完成一家之言。而他的撰述动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司马迁为了继承其父司马谈编订史书的遗志,完成撰述《史记》的宏愿。司马氏世代为史官,司马谈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太史令,重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隋书?经籍志》说:谈乃据《左氏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谈有意继续编订《春秋》以后的史事。汉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进行封禅大典,司马谈身为太史令,却无缘参与当世盛事,引为终生之憾,忧愤而死。他死前将遗志嘱咐儿子司马迁说: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司马迁则回答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可知司马迁乃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着。而《史记》以《封禅书》为其八书之一,即见其秉先父之意。

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精神。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此正暗示其有明道义,显扬志业人物的使命。《春秋》的下限,到鲁哀公获麟之年,此后的史事就没有完整的史籍记载。司马迁是绍继《春秋》,并以汉武帝元狩元年获麟及太初元年改历下限,撰写史记。然而,司马迁继承《春秋》,不仅是要形式上承继周公以来的道统,而且是重视《春秋》的性质,他在《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撰述《史记》。

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职责。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及当代事情,并无着述的责任。然而,司马谈和司马迁明显不满足于拾遗补蓺。司马谈早有整理上代历史的计划,可惜却发愤而卒,临终前叮嘱司马迁,认为自获麟以来,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甚多,身为太史令,有完成论载上代历史的任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也指出身为太史的职责说: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不述,隳先人之言,罪莫大焉。因此,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决意撰述《史记》。在《报任安书》中亦透露着述《史记》的目的,他说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他不但要完成太史令的责任,更要尽史学家的职责。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此书记事始于传说中的黄帝时期,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中国古代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一十五字。本纪是全书提纲,按年月记述帝王的言行政绩。表用表格来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书则记述制度发展,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兵律、社会经济、河渠地理等诸方面内容。世家记述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史迹。列传是重要人物传记。其中的本纪和列传是主体。

名著读后感5000字


名著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家们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要角色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大加赞赏,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然而,将东吴的主要角色周瑜、鲁肃和孙权等只是作为配角作了轻描淡写。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属章回小说,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让人拍案叫好。本人较喜欢的故事有过五关斩六将、三顾茅庐、草船借箭等

兴趣之一-----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

《三国演义》第二十七回描写的过五关斩六将,乃是书中流传最广的故事之一。 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暂时屈服于曹操军营之下。用今天的话说,当时关羽虽然接受了汉寿亭侯一职,而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挂念他的大哥--刘备,时时打听刘备的下落,当他得知刘备在河北时,便挂印封金离开曹营,护送两位嫂嫂及少数随行星夜赶路,投奔刘备。途中先后经过五个关口;因未向曹操讨取领牌,沿途受到阻挠,不得已连创东岭关、洛阳等五道关口,相继斩杀孔秀、韩福等六员战将,史称过五关,斩六将。史书用大量的篇幅,夸张的手法,形象、生动地描写给广大的读者留下了难忘的回忆。

历史上实际没有过五关斩六将这段故事,这是作者的艺术虚构,其目的是为了表达关羽不辞艰辛千里寻兄的忠贞之节和义勇之慨。尽管过五关、斩六将在逻辑上经不起推敲,但它却符合听三国故事而无暇辨别地理方位的广大民众的审美心理,天长日久,过五关、斩六将不仅已被人们接受,而且已经成为典故,化作成语,成为今天人们茶余饭后的美谈。

兴趣之二------三顾茅庐

电视剧《三国演义》第27集描写刘备经谋士徐庶指点(推荐),说隆中卧龙岗诸葛亮很有学识,又有才能,胜过自己百倍有余(当时传说:卧龙凤雏得一人皆可安天下,诸葛亮号称卧龙)。当时刘备正处在穷困潦倒、急需用人之际,就带着关羽、张飞三次到隆中卧龙岗去请诸葛亮出山,因为前两次恰逢诸葛亮出游(或有意躲避刘备,试探其是否诚心厢请)。然而,刘备为了表达一片赤诚之心,连续三天斋戒,并且在关羽和张飞极其不情愿的情况下,三请诸葛亮,诸葛亮被刘备的诚心所感动,愿出山辅佐刘备成就一番事业。诸葛亮初出茅庐,就帮助刘备连续打了几次胜仗,迅速扩充了领地,为刘备后来建立蜀国奠定了有利的基础。《三国演义》把这段故事称为三顾茅庐。

历史上虽然对三顾茅庐众说纷纭,但作者用本故事启发后人,人才是做好一切事物动力和根本。

兴趣之三------草船借箭

电视剧《三国演义》第39集火烧赤壁,讲的是刘备与东吴联合抵御曹操的故事。因东吴大都督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怕以后成为东吴的后患,几番设计陷害诸葛亮,提出让诸葛亮在10日之内赶制10万支凋零箭,以备攻打曹操使用。然而,诸葛亮明知是周瑜想借此机会杀害自己,但诸葛亮为了不破坏孙、刘两家的联合破曹的大事,凭借着聪明的才智和丰富的地理知识,利用大雾天气,巧妙的从曹操那里借来(巧取)了10万余支凋零箭,史称草船借箭。

该段故事虚构成分极多,据正史记载,草船借箭确有其事,但那是发生在孙权与曹操之间的战争故事。孙权坐船亲自去刺探曹操的军情,被曹操发现命令士兵射箭攻击孙权的船只,因船的一侧带箭过多,因而船发生倾歪险些翻船沉没,孙权急中生智,便让士兵掉转船头,继续让曹操的士兵射箭,使船得到了平衡方才脱险。孙权的聪明让曹操十分感叹,留下一句名言:生子当如孙仲谋。此外,史书记载周瑜的心胸非常宽广,根本不可能会嫉妒诸葛亮。

诸葛亮草船借箭是《三国演义》中最精彩的故事之一。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极其夸张描绘了这段故事,故事中既反映了诸葛亮的智慧、才能,又巧借了凋零箭,促进了孙刘的进一步联合;既反映了周瑜心胸狭窄,同时周瑜心中也暗暗佩服诸葛亮,有为后来周瑜的死埋下了伏笔;既反映了当时曹操在军事上势力的强大,又衬托出骄兵必败得哲理。该故事给我们后来的读者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和无限的遐想。

《三国演义》中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提起来谁都能讲上几个段子,但真正要读懂《三国演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本人虽 爱《三国演义》,尽管看完原着,又看了几次电视剧,但仍是一知半解,很难读懂罗贯中先生之真谛,也只能是从几段故事中受到一些肤浅的启迪和错略的领悟罢了。

一是做人要谦虚谨慎,取得一点成绩决不可漂漂然。正像毛泽东主席讲的那样,我们的干部一定要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二是说明知识和才能的重要性。诸葛亮只不过是比别人多懂了一些天文和地理知识。假设当时要有现在的天气预报,曹操怎么会如此上当,当时人们对天气的识别只能靠经验和推测。三是聘用和使用人才要有良好的政策作保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当今的经济大潮中,人才就是市场,人才就是效益,人才就是生产力。四是团结就是力量,在机关团结出干部,在商界团结出效益,在战场团结就是力量,就能够战胜一切敌人和困难。古人为了抵御强敌都能做到孙刘联合。五是重义气,讲感情,当然不是拉山头搞帮派。刘备当时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能够夺得三分天下,除其它因素外,人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是义气和感情帮助刘备的到了人心。因此作者说,得民心者的天下。六是深感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先生把所有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七是《三国演义》属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尤其是拍成电视连续后,更让人有流连忘返,韵味无穷,编排得当,紧张刺激,给人一种深陷其中之感。

读一遍《三国演义》原着,便有一次收获,看一遍电视剧便有一次体会,本人只能愚钝的告诉各位同仁,《三国演义》好书,其情节妙哉,令我爱不释手。

名著读后感5000字范文二

《红楼梦》这部巨着,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它以宝黛爱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

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特别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系,而是大家可以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一起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面对不同的遭遇,不同人有着不同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应该是比较灰暗的,因为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欢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伤心事,也总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欢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积极的态度呢 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 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应该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积极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呢 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面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欢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应该是宝玉和黛玉爱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终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 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特别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爱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么读这样的书呢 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 真的好吗 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可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扞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 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理解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以泪来偿还前世的思债,流了二十年,有多少泪也要流干了,有多少债也该还完了。她的命运是坎坷的。曹雪芹一把辛酸泪与她的泪流终日有太多的相似。林妹妹在还未享受人间的繁华时,就洒手离开人间,与宝玉的爱情就这样成了泡沬。或许是该去了,债还完了,泪流尽了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直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起,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面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 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人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悲剧的女人!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诚然,这白转千回的惊世之作整个一副喜也女人,哀也女人;柔也女人,刚也女人;成也女人,败也女人豪门世家倒不如是女人撑起的天下!

史老太君,刑王夫人,凤姐,尤氏,众姊妹,众丫头,众媳妇麽麽荣宁府里头有名有姓的女人只怕不下四五百个。有头面的,管事的,厮混的,只听使唤的什么样儿的应有尽有。话说这府第只恐是女人堆砌的倒不假。曹雪琴竟能把纸上的女人点化得如此有血有肉,棱角分明确实妙哉! 就说那见花落泪,望月生情的林黛玉。人称她恰如一池流过沁芳闸的活水,带着灵动淌入了贾府。是啊,正是她完美地诠释了何以谓水做的女人。伊人风流精致,怯弱不胜,目下无尘着实惹人既爱又恨。恨她的感怀身世,恨她的怨天尤人爱她的不世才情,爱她如同黑暗世界里圣洁炽热的昙花那样温柔而热烈地叛逆,抗争,演绎,燃烧。难道她也是一眼百尺清潭写翠娥的难老泉 凭借矢志不渝的心志涌出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掊净土掩风流碾冰为土玉为盆,半卷湘帘半掩门月窟仙人缝稿袂,秋闺怨女拭啼痕这等绝句来更有冷月葬诗魂!何只诗魂 比起颦儿,更容易被赞扬的薛宝钗品格端方,仪态万千,才思敏捷,艳艳冠群芳一句珍重芳姿昼掩门,一句欲尝白帝凭清洁自是十足的淑女风范,与生俱来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懂事。也有这般评她的蘅芜君实际是一条釜底游鱼,却把沸水当作浪花,处处迎上去,想获得富祉。她爱宝玉又没有勇气忤逆环境,即使有了婚姻还是把爱深刻地遗落在悔憾中,回报了一生的孤独。 还有一位来不及孤独,来不及悔恨的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好一首《聪明累》囫囵了凤姐这雷厉风行的一辈子。聪明,漂亮,能干,狠毒又如何还有很多很多,袭人晴雯妙玉鸳鸯湘云迎春探春惜春平儿悉数这一个个娟秀的名儿,一位位画册(司命册)里出落的女人,如何形容 她们生活在同一个囚笼,一样的有命无运,一样的任人摆布,时代掳掠了她们的自由。敢问浓缩事态万千的荣国府,大观园,可大得过棺材否 无限风光不过锁住了一个时代的女人,锁住了无数受压迫的亡魂

大观园的女人,荣国府的女人,那个时代的女人。都修得了怎样的正果 林黛玉的为情而死,薛宝钗的孤寂终生,王熙凤的含恨长辞,贾惜春的青灯黄卷我所领略过最完美,最彻底的悲剧!仅仅是女人的悲剧吗 还是整个时代,整个历史,整个人类的悲剧!折射的又是谁的思想

阅毕,竟无言以对,没了想法。欲哭无泣,实感空虚,好似被人将灵掏了去。曹雪芹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写出此千古绝唱 还泪之说,引出此风流孽帐。不知多少痴男怨女,梦断红楼,泪洒黄泉。曲尽人散,曲中所唱之人,又有谁逃出这宿命的安排 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 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现在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这才深刻体会心如止水的感觉。

5000字2020读后感


5000字2020读后感(一)

在柏拉图的所有着作中,《理想国》是最成系统的一部。在这部对话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详细地讨论了人性、政治、哲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后来的西方思想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以后的西方哲学,无论是继承柏拉图思想的,还是反对柏拉图思想的,都不可能绕过柏拉图的思想,尤其不能绕过《理想国》所表达的对人性和政治问题的深刻看法。 《理想国》通过苏格拉底与对手们的谈话,反复诘难来推理寻求正义的定义。在第一卷,柏拉图用苏格拉底知识助产术的问答法推翻了几种关于正义的定义:1、正义就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2、正义就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3、正义是强者的利益;4、不正义比正义有利。这四种说法看似接近生活很合理,但是柏拉图一一剖析,找出了其中的缺陷,对于我们人生道路的选择有深刻的启示。针对第一种观点,他用不能将武器还给一位疯子朋友的例子反驳有债照还的正义说法,我们不能简单的按照常理来办事,应该考虑事情的结果是否会是不正义的,这种说法忽略了正义的真实本质,所以我们应在生活中多学习柏拉图的思想方式,考虑问题不光从本身的立场出发,不能简单照办,还要考虑我们的对象和事情的后果。针对第三种观点,柏拉图指出掌权的统治者有时也会犯错,制定出对自己不利而对被统治者有利的法规要被统治者执行,正义就变成了弱者的利益了。在此,柏拉图提出在任何政府里,一个统治者,当他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所以,作为统治者应该为人民谋福利而不仅仅是考虑自己的利益。

柏拉图从国家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两方面对正义进行了讨论。他构建了一个正义的城邦,规定了一条总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他认为国家由统治者、被统治者和辅助者三部分组成,国家应有四种品质,分别是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在一个国家中,人数最少的那个部分和这个部分中的最小一部分,这些领导着和统治着他的人们所具有的知识才配称作智慧,具有这种知识的人总是最少数。柏拉图主张的勇敢是一种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信念的完全保持的精神能力。节制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关于节制,在这里,有一点让我有深刻启示,他提到:人的灵魂里面有一个好的部分和坏的部分,而所谓自己的主人就是说较坏部分受天性较好部分的控制。这无无疑是一句称赞之词。当一个人由于坏的教养或者和坏人交往而使其较好的同时也是较小的那个部分受到较坏的同时也是较大的那个统治时,他便要受到谴责而被称为自己的努力和没有节制的人了??这让我有些感触,我们时常提到要做自己的主人,而实际上我们既是自己的主人又是自己的奴隶,而我们要突破自己主宰自己,就应该深刻懂得节制,学会控制自己,让自己灵魂中较好的一部分控制较坏的从而主导自己,做到自身内秩序井然,成为自己的主人。在个人的正义方面,柏拉图认为,人的心灵有三部分组成:理性、欲望、激情。柏拉图主张个体灵魂的这三部分也应该是各行其是,保持和谐,这样的人方为正义的个体。这种内在的分工与和谐,不是外在的各做各的事,而是一种内在的和谐有序。当整个国家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时,各个阶级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当一个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的最好的国家,而管理的最好的国家最像各部分痛痒相关的机体。 张竹明总结《理想国》的推理过程是一种逆向思维,即:国家的大治取决于少数精英人物的主导作用,他们的主导作用又取决于理性在他们心灵里的主导作用;理性的主导作用又取决于它对善理念的把握;而善理念的把握又取决于辩证法的学习,归根到底国家的大治取决于正确的教育。

柏拉图《理想国》中提到很多教育问题,对后世教育也有深远的影响,卢梭曾称赞它是一篇最好的教育论文,像这样的教育论文,还从来没有人写过咧也有一些说法只要柏拉图的《理想国》与卢梭的《爱弥儿》留存在世,纵令其它教育论着被毁,教育园地也是馥郁芬芳的。书中的教育思想精辟深刻,让我受益颇多。 《理想国》中强调到了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儿童阶段音乐文艺教育最关紧要先入为主,早年接受的见解总是根深蒂固不容易更改的。为了培养美德,儿童们最初听到的应该是最美最善的故事。柏拉图认为,儿童阶段接受了音乐文艺的教育会变得温文有礼,对丑恶的东西反感,等到长大会受他所接受教养的影响,便会与理性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他认为孩子应该从小实地见习战争,也从音乐中、游戏中养成遵守法律的精神。柏拉图也提出,不要强迫孩子去学习,要用游戏的方法,这样我们可以在游戏中更好的了解他们每个人的天性。而这也让我们思索,现在的教育是否带给孩子给多的是强迫,我们的教育让人迷茫和不知所措。柏拉图认为对儿童的教育开发的越早越好,凡事开头最重要,特别是生物。在有效柔嫩的阶段,最容易渗透也,你要把他生成什么形式,就能生成什么形式 他提倡长者给儿童们讲述一些规矩,如要尽孝道,注意发式体态举止等等。他认为,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却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越尊重儿童,关爱儿童,人们也已经建立起全新的儿童观,这些关于儿童的看法中有一条是幼儿的才能的发展存在逆减法则,开发得越早,就开发得越多这与柏拉图提倡的对儿童的开发越早越好看法形同,也可见柏拉图和《理想国》对早期教育的深远影响。《理想国》中很重视教育对象的全面和谐的发展。柏拉图认为,我们首先要接受音乐和体育的教育,而且缺一不可,只有爱智和激情这两部分张弛得宜配合适当才能达到和谐。他也提出必须重视算术、几何学、天文学和辩证法的学习。特别重视辩证法的学习。如果提前是不知道的东西,结论和达到结论中间步骤也就是由不知道的东西组成的。这种情况下结果的一致又怎能变成真正的知识呢?所以这种学习是不够的,还要学习辩证法,只有掌握了辩证法拥有了善理念的哲学家才有能力以善理念为原型,塑造人间的理想国并护卫着它。在《小学教育学》中有介绍,小学教育的具体特点包括了全面性,所谓全面性,是指对于每一个特定的个体而言,当代小学教育都应该促进他们在各个方面的充分发展。所以,教育应该注重全面性,对人各方面的能力进行发掘和培养,才能和谐的发展。

《理想国》中也注重了人文素质的培养,提倡学习音乐,艺术,文学等等,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从而使心灵更和善美好。人的全面发展最本质的涵义是指人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充分、自由的发展。与科学精神相比,人文精神更能体现和反映人全面发展的本质内涵,是人全面发展的价值坐标和精神动力。科学与人文的结合更利于人的发展,学生也应体验到生活的乐趣,艺术的陶冶从而使心灵更充实美好。

《理想国》中提出女子也应该接受教育。柏拉图认为,一定要给女子和男子以同样的教育,女子也要学习音乐、体操和军事教育,因为同样的禀赋应该给以同样职务柏拉图的这种思想打破了古代的传统观念,认为男女平等,天赋和才能相当的人就接受相同的教育、训练,接受相同的职务,这就为妇女提供了学习和发展才能的机会,是很伟大的教育思想。

《理想国》中也提出了终身教育的思想。柏拉图将人出生到死亡的每个阶段应学习的内容都做了规划。他认为,先用五年的时间学习辩证法和体操训练,然后用十五年的时间到地洞里接受考验,积累经验,到五十岁以上,那些通过了的优秀的人还要接受最后的考验,要求他们讲灵魂的目光转移向上方,注视照亮一切事物的光源,这时候他们会看见善的本身,用它作原型来管理国家和人民,剩下的岁月里他们用大部分时间来研究哲学,走上统治者的岗位。可见,人的一生是要不断的努力学习,磨练自己,不断接受考验最终才会看到善,走向顶峰。柏拉图的终身教育论让教育不仅仅局限与学校教育时间,在人一生中的所有时间都应该不断学习和接受教育。这种观点现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197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研究所主任达夫把终身教育理论概括为20条,使终身教育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1994年,罗马召开的首届全球终身学习大会上,欧洲终身学习促进委员会为会议准备的报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这让终身学习的教育思想更加深刻也更受重视。终身教育的思想,让我们有能力自身发展,学会认知、学会生存。 另外,我认为《理想国》中也存在一些不理想的地方。柏拉图认为,为了使城邦一直强大,就要控制他们下一代的出生,他认为,最好的男人必须和最好的女人尽多结合在一起,最好结合者的下一代必须培养成长,而最坏者的下一代则不予养育。他们的统治者首先要设计出抽签的方法从而使优秀的男人和优秀的女人结合,他们为了保持治理者品种的纯洁,对于优秀的者的孩子带到托儿所进行抚养,竭力不让母亲认清自己的孩子,而对一般或其他人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孩子,他们将秘密加以处理,有关情况谁都不清楚。首先我对这种夫妻的结合方式不认同,这种结合方式对于人们并不公平,其次对于小孩的处理方式太过残忍,生命本就是可贵的,一生下来就要被处理掉,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利,而且这样太过重视先天因素了,忽略了后天教育和环境影响的作用。还有,不让亲生母亲照顾自己的孩子,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都缺乏亲情和母爱,一个缺少爱的国家是很可怕的,而且这也违背了人的本能。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确实蕴藏了很多闪光的智慧和思想,它对后世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理想的国家中是存在很多理想的东西无法实现,但是柏拉图同样认为这是有价值的。就好比美丽画中的风景人物并不真实存在,但我们不能说这幅画的作家很糟糕,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国家不能在现实中管理得像描述的那样好就否定这些理论。理想国是我们的一个目标,我们尽可能实现。

在《理想国》的最后,柏拉图给大家的忠言: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神和爱,无论是今世活在这里还是我们死后得到报酬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今世在这里还是将来在我们所描述的那一千年的旅程中。

让我们在灵魂上永远保持一种向上的姿势吧,随时不忘心中的理想国,不忘我们肩上这份神圣的使命,倾听柏拉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国家。越来越清晰的世界,我们还需要一直追寻!


5000字2020读后感(二)

《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但一直很遗憾没有真正认真拜读过,这次偶然的机会,终于使我幸得一睹风采,终于断断续续读完你了。此刻我的胸膛内莫名的激荡着怎样的情怀呢?好像是久违了的感动,好像是没克制了许久的共鸣。我被主人公的命运所深深牵引,为他们担忧,为他们不平,为他们痛惜,为他们哀伤。最后我竟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了。原来人类的感情都是如此类似,伤痛也是如此类似。现在我所留下的零星片语均不过是暂时的混乱的。我只把它粗粗速读了一遍,留下的不过是些粗陋的见解。

但是仅仅是这单薄的一遍已经令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得到宁静了。在这大量文字2020的背后,更让我看到了知识的可贵,姐妹情深的碧玉两人,皆因为所受的教育不同,对于爱情,对人生竟也产生了天壤之别。玉儿对于爱情的执着,对于自由的渴望,她的大胆,果敢与无畏,正体现了新时期中国青年的新气息!而作为一代妇女的代表,碧儿的迂腐和落后,以及对于爱情的盲目和对于生活的依附,又是我不得不为之悲哀

俗话说:一部伟大的作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文学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由此说来如何让自己更具文学修养和文学素质,是一个仔细考虑的问题了。就当下来看,当然理应从基础做起,踏踏实实的走好自己现在的每一步,从而使自己以后的人生走的更加从容和潇洒!拥有生命,便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与书中的主人公比起来,我们不幸福很多吗?最起码,我们还活着,还拥有着生存的权力,这样说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命运呢?也许,你的人生之旅正面临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你现在的人生之路正充满荆棘,但无论境遇如何,请学会潇洒一些吧!珍重生命,只要你还呼吸,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你打败!除非,你选择了自我放弃或是自我毁灭

不得不提到的第一个令我触动的人物,她竟是卢医生。以下是她对新月所讲的一段关于莪菲莉亚的话:我觉得这个莪菲莉亚不是我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你看,她那么爱哈姆雷特,却连表达的勇气都没有,只会说,嗯,殿下,面对宫廷里的阴谋和哈姆雷特的悲剧,她唯唯诺诺,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这完全不符合我的性格!尤其令人遗憾的是,莎翁对她的结局无计可施,就让她疯,让她死,这也是令我不能接受的!她死的倒是很别致,漂在明镜似的水上,头戴奇异的花环:毛茛,荨麻,雏菊,长颈兰,轻轻唱着古老的歌是的,很有诗意,很美,可是,这美还有什么意思呢?我不能欣赏这病态的美,死亡的美,我要看到的是健康的人生,那才是真正的美,生命的美!

多么激动人心的一番话,居然出自一位天天面临生死早已近乎麻木的五十旬的女医生之口!我多么敬佩她!将来我也是一名医生,而我同样也在追求着她口中所言的美。她对美的定义是那么不容置辩!她是那样的坚定心中的理想!我的心被振动了,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共鸣!真,善,美,是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可是在各样的磨砺中我们遗忘了丧失了追求的勇气,我们像个懦夫一般退下阵来,我们固守着心中的安稳却不知道到底固守着什么。我们的心底成了一个空洞,除了逃避和妥协,我们似乎没有了其他的路。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去了哪里?那种震慑灵魂的耀眼光芒被遗落在人类的哪个角落?人还是人吗?还是一句行尸走肉而已?!我竟也对莪菲莉亚厌恶起来,虽然我还未很好的拜读过莎翁的这部着作《哈姆雷特》。

这部瞎说让我看到真正的人,让我体会到真正活着的人是怎样的。他们真诚,善良。他们怀揣着爱人的力量,这力量就像爆发的火焰,绚烂夺目!每个人身旁的人都会被其耀眼的光芒遮蔽而显得灰暗。我看见的第二个人物是奥利弗。人生的舞台上,悲剧,喜剧,喜剧,悲剧,轮番演出,不舍昼夜,无尽无休奥利弗付出了爱,但没有得到收获,在追求和希冀中,他死去了,把遗憾留给了别人。而她自己去似乎没有痛苦,在追求中死去,留下的依然是希望。在他的手中,是苍翠的枞树和鲜红的玫瑰,他走向了爱神,而不是死神!我有权利生活,有权利爱!我似乎已经爱上了这个单纯执着的年轻人。虽然他是虚构的人物,课她确实是那么的有血有肉!爱一个人是幸福的,付出是快乐的。奥利弗虽然没有得到冰玉的爱,但是她从来没有埋怨。三年来他让鲜花一直放在冰玉的窗台,那些鲜嫩的花儿是奥利弗炽热的爱,它们是他派来的使者一直守护着冰玉。奥利弗死了,但他却是幸福的。比起那些恐惧去爱的人,奥利弗是多么可爱!冰玉将自己的痛苦加在奥利弗身上,她伤害了一个不该伤害的人,一个到死都还爱着她的人,她永远也无法偿还了。不过我深深相信奥利弗若知道冰玉的内心,他一定同样愿意去爱着她的。是他用爱来唤醒冰玉战胜对爱的恐惧,奥利弗真是一个伟大的医生!


5000字2020读后感(三)

《孙子兵法》读后感

利用工作之余把《孙子兵法》读了两遍,从书中我了解到《孙子兵法》是我国最早的军事理论专着,从他诞生起到现在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他蕴涵了普遍的、朴素的、辩证的真理,数千年来《孙子兵法》和孙武在国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百战百胜、决战决胜的钢铁统帅的代名词及其圣经,《孙子兵法》可以说是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的结晶之一。

时间掩不去《孙子兵法》的魅力,读他如饮纯酒,又如醍醐灌顶,很多感慨心得,不吐不快。《孙子兵法》可以涉及到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在从我个人的角度谈谈读《孙子兵法》后的体会和感想。

一、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说的是: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军民的生死,国家的存亡,是不可以不认真研究的。再联想到我们的企业,道理也是一样的:中建五局作为国字2020号中央直属企业,1965年成立到2002年之间,经历了初创发展阶段、曲折发展阶段,94年到95年五局规模达到这一阶段最高值30个亿左右,但随后出现下滑,一直到2002年,经营规模徘徊在20亿上下,企业得不到发展,就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生活、福利,在当时的情况下,几个月拿不到工资,职工无事可做是常见现象,2003年鲁局长出任执掌五局后,迅速调整管理思路,完善企业体制,对企业进行重组,并紧盯市场发展方向,实现了三到五年时间解困脱贫、进而做强做大五局的规划目标,并高瞻远瞩通过转型发展,再加上五局信和文化的落地生根,使得五局能有今天的成就,这离不开五局各级领导班子的英明领导、员工的共同努力。

二、孙子曰: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说的是:善于用兵的人,兵员不征集两次,粮秣不运输三回,军需自国内取用,粮秣就敌国征集,所以军队的粮秣就可以保证足食了。该策略可以引申到工程项目管理上:一个工程项目做得好不好,首要一条是人的因素,而人的因素首当其冲的就是劳务队伍的选择,我个人觉得选择好劳务队,工程目标的实现就成功了一半,同时管理上也相对要轻松些,所以劳务队尽量要选定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社会信誉好、管理力量强、人员综合素质高、人源充沛、业绩较好的队伍。否则,一但队伍没有选择好,后患无穷,因为劳务队一但进场后,如在施工过程中人员数量跟不上、人员素质差、管理脱节、班组更换频繁、甚至于劳务队更换的话,就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致命一击,并对经济上造成巨大损失,管理上也会造成混乱,并对士气造成巨大影响。再个,大宗材料如:钢筋、水泥等进行厂家集中采购,减少了中间环节,自然也就大大降低了工程成本,并能有效的保证钢筋、水泥的及时到位,不至于影响工期;至于河砂、卵石等材料,则可以工程所在地选择临近的供应商,同样可以降低运输费用,从而可以有效降低材料的单价,同时也理顺好了地方的关系。

三、孙子曰: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收也。说的是:用兵法则,不要指望敌人不来打,而要依靠我们自己有了准备等待他;不要指望敌人不进攻,而要依靠我们有了使敌人进攻不下的力量和办法。项目管理也是如此:一个工程在开工前进行策划时,就应提前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并提出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案,从而做到防范于未然。如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有这种情况出现:在主体一次结构施工时,往往因雨水季节来临,致使河砂、卵石供不应求,使得商品砼搅拌站经常性断料或供应不及时,既影响工程进度,也影响工程质量;在砌体工程施工时,不是砖砌体大幅涨价,就是砌体供不应求,甚至短期断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有可能因建设单位资金短缺而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进行考虑,制定相关预案,一但出现异常情况,也就能很轻松的应对,而不至于对工程造成较大影响。

《孙子兵法》可以说一部百宝全书,深刻理解了这部书,就能很好的运用到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去,就能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企业,为企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论语读后感5000字


论语读后感5000字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话有两个解释:一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交友之道,与人相处时间越久,越让人感到尊重;另一个解释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与人交往,与人相处越久,越对别人尊重。

驹于第二种说法,我倒有一个切身的体会。

话说浩然居士到这单位两年了,与一些同事渐渐熟识了。有一天一群同事没什么事,在一起闲侃,其中一位同事姓蔡,当时他拿我打趣,忽然我想起一事,记得以前看书,说有人给曾国藩写过一副对联:天子预开麟阁待,相公新破蔡州还。有人说以麟对蔡,对仗不工整,曾国藩气愤地说,蔡是灵龟,以灵对灵,有什么不工整?后来我查了字典,蔡字确实有龟的意思。

于是当时灵机一动。就拿他的姓名开涮,说知道蔡姓的来历吗?古汉语中,蔡是龟的意思朋友,你知道我说完后的结果吗?对了,那人勃然大怒,不欢而散。回头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犯了说话的大忌没有顾及人家的尊严。后来就找机会向这名同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语言就像是一把倚天宝剑,拿在武功高的人手里,可以行侠仗义,可以铲恶除一奸一。但是最可怕的就是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这把宝剑,他可能会随意挥舞,一不小心就会害人害己。

看看上面的现金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是对语言的重视,敏于事而慎于言这是对语言的态度。

在古代,有人主张干脆就少说甚至不说话,我想现在来看未免可笑。我们应当尽量成为语言的高手,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用,只是与人说话时要慎重,不论是单独谈话还是在众多的场合,都切记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就像一个拿着宝剑的小孩胡乱挥舞!

另外还有一事要注意,中国人过去有句话讲,熟而忘礼,这真是人的通病,我们对初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能做到慎言,但是一旦日久天长,相互熟悉了,有时就无所顾忌了。其实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说话时都要维护人家的尊严,要慎言。所以要学人家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一点浩然也做得不好,说出来这些心得,与大家共勉吧!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易经】上说:天高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不错,古人所言不虚, 我们的社会并非平等,而是有贵有贱,有尊有卑。过去不是说三教九流吗?就是说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者为尊,有权者为尊,何者为贵,有钱者为贵。既无权又无权的小民,自然要自卑而下贱了。所以饭店的服务生见了经理难免唯唯诺诺,门卫见了大款总要点头哈腰。像子路这样,穿着破布袍子和有钱人在一起,不卑不亢,实在难得。

要我看,尊卑贵贱虽然是一种事实,但却是最不合理的地方。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上天的眼里,人都是平等的,每个的生的时候,没有唅着金子出生的,死的时候,上帝也不会为大款高官派专车。所以在上帝的眼里人并没有贵贱之分

我们人类号称是万物之灵,其实从亿万年的眼光看,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宇宙中可怜的过客?宇宙永恒,人生有限,有这样石火电光中论尊卑贵贱,有什么意义?

所谓的尊卑贵贱都是以势力的眼光看的结果,其实一个人干什么,能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自己能把握的不多,不能不承认有很大的命运因素。所谓富贵莫强求是也。但是从人一性一上来看,就是众生平等,没有贵贱区别。

可是现实世界,毕竟是一个尊卑的世界。这也是个事实。陶渊明当县令要接见上司,就得卑躬屈膝,可是他终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于是隐居了,这是惹不起躲的起的哲学。多少有点消极逃避的味道。相比之下,子路既不躲起来隐居,又不卑不亢的与权贵交往,这样的境界要更高。

怎样达到这样的境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是也,就是保持平常心,凡事通过正当的努力,能成功就成功,不成功就算了,不做非份之想,不做非份之想,就能保持人格的独立。所谓人到无求品自高。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的尊卑意识更强。还记得有一位作家出国后,看到白人青年器宇轩昂的干着清扫工的活,清理着草坪;看见门卫不卑不亢地为大人物开门。觉得非常惊讶。其实如果承认生命是平等的,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不管人是干什么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况且小人物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偷不抢,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就很了不起了,有什么好自卑的?这一点,我们真应当向人家学习。

所以,见了大人物,见了大款,不要自卑,要有自己的尊严。生命是平等的,人一性一是平等的,为什么要自卑呢?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命运,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我们没有钱没有权,这的确不是件另人高兴的事,但如果既没权又没钱,再没有了尊严,那岂不是更输得一干二净了。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欲,不逾矩

(一)

以前刚读【论语】的时候,最喜欢最后一句,前面其他的几句都忽略掉了。后来渐渐的发现,其实算算看,从志于学,到而立,到不惑,在真实修养上,都非常不容易的事。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最后这句,从心所欲,不逾矩。

庄子里有一这样段:惠施说有个大树很大,但是什么用也没有,说庄子的学说就是这样,不被世人所容纳。庄子说,你有这样的大树,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庄子的文辞非常美,可是仔细一想就会知道,这段话,本身就像惠施的批评一样,大而无用。为什么这样说?你看,树可以找得到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其实严格来说,树都很难找到这样的环境人能吗?谁能离开其他的人独自生活?谁也不能,就像电一影【东方不败】说得那样,令狐冲要退出江湖,任我行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能逃到哪里副去?(注1)

向往自一由是人的本一性一,但是现实的社会又充满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让人不能逾越,比如各种法律、风俗、礼数等等,这固然是社会所必须,但确实又让人感到约束,于是生活中总有许多想做的事而不能做,想说的话而不能说,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痛苦吧。

驹于这样的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有几种态度。硬是反抗,是一种,比如像有一句话说不自一由,毋宁死就有抗的味道。再一种就是屈从,彻底放弃自我,完全随顺社会。再有一种就是逃避,比如陶渊明似的形形色一色的隐士。

浩然觉得这几种态度都不如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高妙。孔子人这句话,实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值得向往。因为他既成就了内心的自一由,又不违背世俗的规矩。

(二)

这句话也是许多艺术门类的高妙的境界。

拿围棋来说吧:初学围棋,一定要学定式,要背、要记各种变化,但围棋手无不向往行云流水的境界,可是,新手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定式来应对种种变化。

但一个新手渐渐成了高手的时候,他可能有一天就开始自创新招了,开始不走定式了,可能一开局就往天元随手下一子呢。对于对手的招式,他不会背定式去应对了,他会分析这棋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决定下在什么地方。这时,他会觉得棋怎么下都可以,于是很可能走出许多定式上所没有的东西,让人一大吃一惊。这时他就能体会出行云流水的意境,也能享受从心所欲的快乐。

但是这个高手继续成长,也许有一天,又到另一境界:下棋时,依旧是从心所欲、见招拆招、行云流水,但是应对的招数,在别人眼里,就是某定式中的招数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早已忘了定式。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再比如,初学琴的人一定要练习种种姿势,种种指法,这令初学者非常痛苦。但是真正的大师在弹琴的时候,会时刻留心指法或姿势之类的规矩吗?不会的,他只是全身心投入到曲子里,享受音乐的美妙之旅了。但是,从别人的眼睛来看,他的指法不会错,姿势也不会错。这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的表现吧。

子曰: 父母一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这是孔子在论孝道,关于孝道,在论语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了、什么三年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了。

朋友,你发现没有: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一爱一、母一爱一的内容?你看吧,一句你都找不到啊。

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一爱一子女是天一性一,不须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一爱一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一之一爱一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记得再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一操一心,象其他父母一样,这种一操一心往往太过份了。我反而觉应自一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

当我二十四岁那年,忽然生了一声病,急病,心律非常快,而且非常难受。家里人惊惶失措,急忙送到地方医院,大夫怀疑是心脏一病,说观察一晚上,第二天转到本地最好的一家医院去。我就躺的病床上,母亲就在我身边,那天晚上,她怕我出事,一一夜没有合眼,现在忘了当时的原由了,反正后来她说了那样一句,孩子,你要挺住,要是你出了什么事,一妈一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实在想不到平时很少言语的母亲、总是对我很严肃的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当时我才忽然间感受到,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我,竟然是这样的重要,我的生命,甚至就等同于她的生命,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那时我的心里非常难过,我强做平淡的说,生死有命,要是我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当从没有养过我好了。她,摇了摇头说,你不要再说了,当时我没有看到她流泪,但是我真的能感觉到闪烁在她心里面的泪光。

后来,我去了哈尔滨治疗,快出院的时候,父亲陪我去门口的一家药店买药,因为这种药医院也没有,当时大夫开了三种药,有贵的也有便宜的,父亲到了药店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贵的那一种。那几天,父亲正患感冒,成天咳嗽,我说正好你也买点感冒药,他说行,于是热情的服务员一会就把十多种的药放到桌子上,可是父亲挑来挑去,只拿了一盒止咳药,其他的都不要。我说不行,光是止咳不行,得加上感冒药,服务员也跟着劝,可是他很固执,就是不听,匆匆就去交款了。我对服务员说,真不好意思,他这人太犟了。服务员边收拾边说没关系,接着感慨的说,小伙子,我在这卖了十多年的药了,据我观察,大多数老年人给年青人来买药,都是挑好的、挑贵的,自己买的时候,都是挑便宜的。那时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他正走向款台,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时我忽然一下子想起了上学的时候学的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父一爱一总是那样深沉含蓄。

所以我的感觉就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爱一几乎是一种天一性一,尤其在中国,不怕父母对子女没有一爱一,只怕一爱一得太浓。但是中国的父母不象外国人那样直白外露,不到特殊情况下,子女常常感受不到。所以有时我甚至感谢那样的一次病痛,让我能够知道我的父母对我一爱一得何等之深。

所以论语也没有关于父母一之一爱一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须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你看,就拿孔子说父母一之年不可不知,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那你可是试试,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一精一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你自己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

父母一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检讨一下吧,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一爱一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去了解、去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

红与黑读后感5000字


红与黑读后感5000字

玖【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一槍一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一性一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一爱一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一姐头脑的一爱一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一性一的一爱一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一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一爱一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一爱一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一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一爱一情。书中两段悲剧一爱一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一爱一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一精一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一爱一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现今五十岁上下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少不知道有一本法国小说叫做【红与黑】的,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在年轻的时候读过这本书,都怀着激烈昂一奋甚至矛盾的情绪对待过书中的主人公,无论他们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是同情他还是鄙视他。他们后来也都被教导过怎样读这本书怎样看这个人。于是,喜欢这本书同情这个人的许多人改变了态度,有的是心悦诚服,有的是一陽一奉一陰一违,有的则是钳口不言了,当然也有人为这本书这个人付出过代价。一本书让一些人激动,让一些人愤怒,让一些人恐惧,也让一些人不惜兴师动众口诛笔伐强迫另一些人改变看法和态度,这就是【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俱往矣,那个距离我们还不太遥远的史无前例的年代!还有那个虽非史无前例却已然开始有些离奇的年代!

不过,平心而论,对一本书提出怎样读的问题,本身并非别出心裁,更不是发明创造,当然也无可非议,这是所有可以被称做伟大的小说的共有的品格。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一爱一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或者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一一婬一一,才子看见缠一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似乎亦无不可,只是请这些种种的家勿强迫别人见他们之所见,以怎样读为由在别人的灵魂里动刀动一槍一的。【红与黑】也是一样。自一八三年以来,一个半多世纪中,人们从中看出的东西决不比从【红楼梦】中看出的少。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了西方的红学,这不是夸大其词。在中国,关于曹雪芹的【红楼梦】,有所谓红学和曹学;在西方,关于斯丹达尔(他的名字曾经被译做司汤达)的【红与黑】,则有红学和贝学,因为斯丹达尔本名叫亨利贝尔。这里把两本书扯在一起,并没有打算作一篇比较文学论文的意思,实在是因为这两本书的因缘不单单在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命运,而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怎样读的问题。曹雪芹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斯丹达尔则坚信五十年后【红与黑】才会有读者,他说:我将在一八八年为人理解。我看重的仅仅是在一九年被重新印刷。或者做一个在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看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乃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研究者已经用丰富的事实证明了,【红与黑】真实地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一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感到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的上流社会则以烦闷无聊为特征,花天酒地,寻一欢作乐,夸夸其谈,但都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反动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一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一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勾结。斯丹达尔在小说中设置了许多准确的时间参照,例如选举的时间、话剧【一爱一尔那尼】和歌剧【曼侬莱斯戈】的演出、秘密宗教组织圣会影射信仰骑士联合会等等诸如此类的史实,都令当时的读者一眼便可看出那是查理十世的治下。研究者还为书中的许多人物找出了可能的原型,例如德莱纳市长的原型是卡里克斯特德皮纳侯爵,斯丹达尔早年的一个同学;年轻的阿格德主教的原型是红衣主教德罗安公爵,不到四十岁就当了贝藏松的大主教;总理德奈瓦尔先生是德波利涅克亲王,一八三年的外交部长,当年又担任了总理;德拉莫尔侯爵的则是一爱一德华德菲茨雅姆公爵,贵族院议员,国王的亲信,等等。这一切都使【红与黑】具有一种历史的真实感。

研究者利用斯丹达尔本人的文字和当时报刊的材料,揭示出【红与黑】的副题【一八三年纪事】并非虚言,确为七月革命前夕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政治形势的真实写照。他们早就把目光把投向了书中有关秘密记录的四章,认为是作者以真实的政治事件为蓝本写出的,即一八一七年保皇一党一人密谋请求外国的军事保护,对付日益迫近的革命危机。晚近的研究则抛弃了这个蓝本,径直指出斯丹达尔于一八二九年和一八三年写给朋友的信中就站在共和一党一人的立场上谈论一八三年的内战危机,几乎用的就是小说中的语言。在当时报刊中的文章中已经出现了密使、秘密记录的字样,有的文章甚至列出了参加秘密会议的人的名单,其中就有刚刚上任的总理德波利涅克亲王。有案可稽,查理十世的政一府确有企图废宪的活动,而且把希望寄托在莱茵河的彼岸。著名的极端保王一党一人维特罗尔在回忆录中透露,保王一党一人在一八三年企图发动政变,用君主专制取代当时的君主立宪制。有的研究者甚至认为这几章是全书的关键,这当然是一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似乎是模仿第四回【红楼梦】的总纲的说法。

研究者无一例外地怀着极大的兴趣关注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在这个人物形象的身上,作者打上了或深或浅的个人印记,读者也倾注了最复杂最矛盾也最激烈的感情。有的研究者在于连的身上看到的是心灵的诗意和社会的平庸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社会对个人的戕害以及个人对社会的反抗。有的研究者认为,于连的全部心灵都体现着一种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一种以个人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也决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有的研究者则认为,于连的悲剧是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于是,于连究竟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受到批判,等等,就成了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

研究者怀着同样强烈的兴趣关注于连的一爱一情,因为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一爱一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一爱一情始于于连的诱一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一姐的一爱一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一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一爱一情,一个是头脑的一爱一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一爱一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一爱一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一绵中,在痛苦中,在激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他真诚地一爱一过德莱纳夫人,也真诚地一爱一过德拉莫尔小一姐。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一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一爱一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一爱一情观的呈现,一爱一情不仅仅是肉一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德拉莫尔小一姐的感情固然也从造作走向真实,但其支柱始终是一种思想,为斯丹达尔所不取;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则始终是一种心灵的呼唤,是自然的,为斯丹达尔所赞许。如果说把【红与黑】称作一爱一情小说会给人一种偏狭之感的话,究竟还是比将其称作政治小说更为自然,不使人感到窒息。

喜欢考证的研究者提一供了大量的材料,证明了【红与黑】和两宗刑事案件的联系,一宗是于一八二八年二月宣判的贝尔德杀人案,一宗是于一八二九年三月宣判的拉法格杀人案。贝尔德的生活经历和于连的大体相似,斯丹达尔大概是拿来做了小说的框架,但是他显然不满意贝尔德在法庭上的表现,因为他试图获得法官的同情以求免于一死。斯丹达尔把拉法格在法庭上的表现移植到了于连的身上。拉法格是一个细木匠,他残忍地杀死了他的情一人,被判处五年监禁。然而他在法庭上极为镇静,坦然叙述犯罪的详细经过,斯丹达尔读过报道极表钦佩,多次在他的【罗马散步】中提及,并比之于奥塞罗,甚至将其与罗兰夫人、拿破仑等并列,称之为有高贵的灵魂。然而,这种联系毕竟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不是斯丹达尔看了案情的报道才有了【红与黑】的创意。早在一八二七年出版的小说【阿尔芒斯】中他就表达了描绘当代风俗的愿望,继而在一八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夜里萌生了以一个年轻人命运为中心写一本小说的念头,当时他给这本未来的小说起的名字是【于连】。那两宗刑事案件只给他提一供了故事的骨骼,而生气灌注的血肉,诸如历史氛围、社会现实、风土人情、人物心理等等,则完全出自他的艺术创造。应该补充的是,斯丹达尔本人从未提及【红与黑】和这两宗案子的关系,而在思想的高度和哲理的深度上,两者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上述种种,就是研究者在【红与黑】中看出的主要东西,区别大约只在程度和色彩,如有的人看出了复辟和反复辟的阶级斗争规律之类。只看到其中一点,显然难逃以偏概全之讥,然而面面俱到,来个大汇合,是否就解了【红与黑】的其中味呢?我以为未必。因为读者看到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甚至全部,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然而斯丹达尔却反复申明:他五十年后才能得到理解。当然,斯丹达尔五十年后甚至一百五十年后是否为人理解,看来仍旧是个问题,但这究竟意味着,【红与黑】必然有一个超越上述一切的东西存在,它超越了复辟贵族的倒行逆施,超越了反动教会的严密控制,超越了小城维里埃的三头政治,超越了巴黎十二人的秘密会议,超越了于连的一爱一情,超越了于连的死,总之,超越了一八三纪事。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斯丹达尔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严酷的真实。作为题词;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勃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她不搽胭脂。作为题词,其意也在真实。【红与黑】的真实,如果单说历史的真实的话,那是有目共睹的,当代人也是承认的。然而斯丹达尔还有一句题词,置于全书总目录下,即用英文写的献给少数幸福的人,这可以理解为:【红与黑】这本书是为少数幸福的人写的,这就是说,幸福的人总是少数,只有这少数才能理解【红与黑】这本书。按照法国图书的习惯,目录是置于正文之后的,这样,三句题词在空间上就有了距离,这种距离会对读者提出一个具有冲击力和挑战一性一的问题:您是少数幸福的人之一吗?您能看出这本书的真实吗?您看出了本书历史和现状、行为和动机的真实,您就是少数幸福的人吗?这是三句题词之间隐含的矛盾,这种矛盾能够激励读者深思,倘若他是或者想成为少数幸福的人。这就是说,要理解【红与黑】,必须通过两道大门,一是真实,一是少数幸福的人。斯丹达尔所说的真实,不仅仅是【红与黑】的历史氛围、政治形势、人物行为,等等,而是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即能看出的真理和智慧。斯丹达尔所说的少数幸福的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主教侯爵者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而是入狱以后大彻大悟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少数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因此,要通过那两道大门,必须从于连开始,还必须再回到于连。这一圆圈的中心将是【红与黑】这个书名的神秘含义。

自【红与黑】问世以来,直到今天,这个书名究竟象征着什么,研究者一直没有一致的看法,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或者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代表军队;黑指教士的黑袍,代表教会。或者认为,红是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指复辟王朝的反动统治。或者认为,红指以特殊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等等,其它种种看法大体上可以分别归入以上三类。三种看法之中,第一种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有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得早,他会是个士兵;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道袍,这就是黑。不过,这里斯丹达尔也只是给了一个看问题的起点,并不能穷尽红与黑的全部含义。实际上,上述三种看法无论有多大的分歧,它们总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把红和黑看作是对立的,矛盾的,水火不相容的,尤其是后两种看法。因此,第一种看法只是表面上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实际上仍是未解其中味。在斯丹达尔的解释中,红(士兵)和黑(道袍)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行的。其所以不同,乃是因为时过境迁,历史环境变化了。这不仅更符合于连的实际行为和他所处的真实环境,也可以从根本上解释于连的悲剧命运,从而呈现出那个超越一切的智慧和哲理。

【红与黑】的全部故事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展开的,然而斯丹达尔给出的时间参照,例如季节、物候、节日、着装等,却相当模糊,粗算一下,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唯一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的方针已定:在有利的条件下,按照那时法国实行的风尚,当兵或当教士。在当时,两者都不失为一种好出路,例如,德莱纳先生就打算让他的三个儿子,老大进军队,老二进法院,老三进教会。因此,红与黑,对于连来说,不过是熊掌和鱼罢了,得到哪个都行。实际上,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一爱一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此后八九年当中,他实际上一直在士兵和教士之间游一移徘徊。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拿破仑治下,我可能当个副官;而在这些未来的本堂神甫中,我则要当代理主教。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细心阅读的读者可以注意到,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金钱他当然是要的,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法郎,然而他关心和谁一起吃饭胜过拿多少薪

读后感5000字2020


读后感5000字2020(一)

大仲马有句名言: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三个火枪手》正是挂在1625年到1628年这段法国历史的钉子上的一部优秀小说。

这段历史是当时法国重大的政治事件,《三个火枪手》以它为背景,却不拘泥于历史,把历史中出现的事件和人物加以升华,演化成了一部波澜壮阔、激动人心的文学巨着。这也是大仲马一贯的写作风格,他热爱历史,却不拘泥于历史。

作品虽然属通俗小说,但是,文字2020相当讲究,华丽而不艰涩,风趣而不粗俗。作品从不同角度或多或少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揭露了统治阶级人物之间的伪善关系,也是它至今仍有生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小说主要描述了法国红衣大主教黎塞留,从1624年出任首相到1628年攻打并占领胡格诺教派的主要根据地拉罗谢尔城期间所发生的事。黎塞留为了要帮助国王路易十三,千方百计要抓住王后与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暧昧关系的把柄。而作品主人公达达尼昂出于正义,与他的好友三个火枪手为解救王后冲破大主教所设下的重重罗网,最终保全了王后的名誉。

它开门见山,情节生动,对话有趣,而且每段都留下一个悬念,以引起读者欲罢不能的阅读兴趣。他把许多既有密切联系而又独立成章的小故事编织在一起,如白金汉和王后的爱情、阿多斯的不幸婚姻、费尔顿的受骗上当、达达尼昂和米拉迪的纠葛使它们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惊心动魄的事件。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的冒险经历,在仲马的笔下栩栩如生,生动曲折,引人入胜。

主人公达达尼昂是平民出生,虽然有时候有些骄傲,偶尔恶作剧,但也是一个机智勇敢、重朋友之情的人。他凭借着沉着、冷静的性格,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其他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并且一起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保护了王后奥地利的安娜的名誉。

达达尼昂像有搞阴谋诡计的天赋的人那样,生来好奇心非常重,他尽一切努力去了解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密斯的确切身份,因为这三个年轻人,每个人都是在入伍时用假名字2020来掩盖贵族的名字2020。特别是阿多斯,隔着一法里都能闻出他的大贵人的气味。因此他向波尔朵斯打听阿多斯和阿拉密斯的情况,向阿拉密斯了解波尔朵斯。或许他们之间对对方多有着不解和怀疑,但这并不影响到他们的兄弟情义,在需要的时候搭一把手,伤心时留一点空间,自己心中有着属于自己的秘密,这样才是真正的患难之交吧!

他的座右铭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既有大无畏的奉献精神,又有一种互相扶持,一同前进的信念。当今社会需要的正是这种奉献与团结的精神,这样就会少许多无谓的斗争与伤害了吧!

达达尼昂的三个好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都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也散发着不同的魅力。阿多斯,隐姓埋名加入火枪队的贵族德拉费尔伯爵,为人深沉,处事老练,嫉恶如仇,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沉稳的性格,敏锐的洞察力,以及能够在背后默默的帮助、支持达达尼昂的精神都让人敬佩;波尔多斯,原名杜瓦隆,有些粗鲁莽撞,爱慕虚荣又守不住秘密,但快人快语,胸无城府,别人就像看透水晶球似的可以把它完全看个透;阿拉密斯,原名勒内。德埃尔布莱。举止文雅,灵活善变,表面上一心要作教士,实际上跟他的情人尘缘未了。

小说中最大的反派:米拉迪,外表美丽动人,风情万种,花言巧语,为人心狠手辣,毒如蛇蝎,执行红衣主教大部分阴谋。利用它美丽的外表欺骗伤害了许多人,当然也包括达达尼昂和曾经拥有贵族身份的阿多斯。可见美丽的外表下如果没有一颗美丽的心而是恶毒的灵魂,只会是更大的祸害。日久见人心,真正的朋友,是在一起经历过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的,是充分了解和信任的。

另一个反派红衣主教,黎塞留,权倾朝野的法国宰相,国王路易十三表面上所倚重的重臣,设计陷害王后有私情,挑拨王后和国王的关系,借机削弱国王权威,以图独揽大权。他对权力的野心,就如当今社会上许多为了功名利禄不择手段的人一样,只是他生活的时代背景以及他的身份正好给了他这么个机会,让他讲人性的丑陋展现得淋漓尽致,当然最终不会有好报,做人还是要知足常乐。

达达尼昂远离家乡,来到巴黎,在国家的火枪队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三个火枪手结成生死之交,卷入国王路易十三、首相黎赛留及其党羽展开了惊心动魄的较量。他的传奇经历令人惊叹,也值得人深思。虽然是在不同的国度,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却能反映出一些相似的社会问题。

同时,这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歌颂男性之间友谊为数不多的作品之一。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和达达尼昂是忠诚的朋友,他们意气相投,合作默契,相互之间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他们的箴言。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在刀光剑影中,大仲马的火枪手传奇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


读后感5000字2020(二)

鲁西西是个非常爱吃零食的小女孩,她因为这样而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认识了团团。由于她的小心眼,让她误解了团团,还有每一个人的嫉妒让鲁西西了解到,会让整个世界乱七八糟,乱了套的。

《电影明星失业了》这一章你感受到了什么?对,心灵美和外表美,两全其美才是真正的美,鲁西西正因为她拥有了这两种美,所以才轰动了全世界。鲁西西和皮皮鲁为了不让红沙发音乐城被人类销毁,她们背负了重担,红沙发音乐城的人民们没有选错他们俩。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罐头小人》。

鲁西西为了保护罐头中冒出来的小人,受了不少爸爸妈妈的责备。皮皮鲁也受到了不少牵连。鲁西西还教了罐头小人许多道理。因为鲁西西知道妈妈会把罐头小人像小白鼠一样从高空扔下去。所以,鲁西西不让妈妈知道。你看,鲁西西为了保护新人类,不顾自己。如果是你发现了他们,你会怎样对待他们呢?我相信你一定也会这样的。

《龙珠风波》,鲁西西在众人面前发挥了龙的力量,虽然是靠龙珠赢得的世界纪录,但是也让外国人看清了中国人的实力。鲁西西在途中被贩卖文物人员绑后,利用聪明的脑袋逃出了人犯的手中,让许多瞧不起我们中国人的外国人都见识见识,我们中国人是不会屈服的。鲁西西最后并没有将文物据为己有,而是交给警方处理。这可以看出,鲁西西是个为中国着想的人,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国家。鲁西西真是个好孩子,如果这是真的,祖国又多了一位栋梁之才了!

《黄豆芽兵》在这一章中,鲁西西不仅善良,还大人不计小人过,让可恶的白蚂蚁们搬家,可是白蚂蚁宰相为了不想离开这个寄生虫的是非之地,威胁黄豆芽兵,有一只白蚂蚁大义灭亲,后来,鲁西西让白蚁像蚂蚁一样劳动,不损坏人类房屋。幸好鲁西西宽容,要不然白蚂蚁一早就一命呜呼了。蚁王就带领白蚁们逃离到了安全之地。你们看鲁西西多爱护小动物呀!

教室里的隐形人为了帮助班中的人被校长看见了,隐形人认为还是离开比较好,后来,有12名考上了重点中学,但是都不去读。这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相处时间长了,就谁也离不开谁了。梁进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记住帮助过你的人,忘记你帮助过的人。

《女明星和图钉公主》中我最喜欢其中的一段,照片是一颗图钉按在墙上的,以前,鲁西西从未注意过着颗图钉,她只顾看照片了,这天睡觉前,鲁西西偶然发现图钉上有一个影子,她凑近一看,图钉里有一个小姑娘。鲁西西看了一眼图钉下面的女明星,她觉得像图钉公主和女明星比起来真的是逊色多了,如果人人都想女明星这样美,该多好。鲁西西想,其中我明白外表美并不是心灵美。女明星让小蜘蛛摔断了四条腿,还说是图钉公主做的呢,真是狠毒。

这本书让我了解,苦,是生命当中不可缺少的,只有经历了一番苦难才会让不懂事的人变得聪明。敏捷,孝顺(都是好的品质),就是经历了风雨后,才能见到彩虹。作者把鲁西西写的善良,可爱,心灵美。我想你们一定想像鲁西西那样吧!


读后感5000字2020(三)

麦琪,是圣子耶酥诞生时前来送礼的三位智慧的贤人,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在西方人看来,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也希望自己获得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

这篇小说叙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的夫妻互相赠送礼物的故事。这对年轻的夫妻是互敬互爱的,尽管生活贫困,他们之间却存在着纯洁、忠贞的爱情。为了对方的快乐,他们全都乐意作出重大的牺牲。

小说一开始,就着力渲染了女主人公德拉在圣诞节前夕产生的烦恼,从而突出了构成全篇情节基础的矛盾:想买礼物而生活拮据。作者在前文有意蓄势,反复强调了一块八角七分钱的钱数之少和来之不易,这使德拉购买圣诞礼物的希望很难实现。

为了解答读者的疑问,作品接下去介绍了德拉作为主妇的这个家庭的窘境,这对年轻的夫妇,住的是与贫民窟相差无几的公寓,亲戚朋友很少来往,信箱里根本就没有投信进去,我认为作者这样做都是在蓄势,为后文表现德拉与杰姆的真挚的爱情打下坚实的基础。

金表和美发,对这个每星期只有20块钱的家庭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作者处心积虑表现金表和美发的重要,用了非常形象的比喻及夸张手法来表现,更加衬托出它们对主人公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金表和美发是他们生命得一部分,双方都是因为欣赏而艰难幸福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真挚、纯洁的爱情还是让双方都舍弃了自己的最爱,心甘情愿的献出。这是何等的爱情,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无法用言语形容。

另外,小说揭示社会现实不靠说教,而是用人物感情的起伏的发展变化作为脉络,启发读者去触摸,感受人物带有悲剧性的思想性格,在那个金钱可以买卖爱情,心理和感情出现畸变的社会中。德拉夫妇的真挚深厚的爱充满了作家的理想主义色彩。作者欧。亨利不屑这个金钱作贱爱情的罪恶,偏去写这个晦暗镜头中的诗情画意,去赞扬德拉夫妇的聪慧,这绝非常人手笔。所以,作品给人的不是消沉和晦暗,而是对美的追求和眷恋,从而把读者引向高尚的境界。

从文章的写作特色来看,也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像。

第一、构思巧妙,是本文的一个显着的特色。作者采用了我国古典小说中类似留扣子的手法,有意把一些重要的事实按下去、伏一笔,先不向读者表明作交代,到了适当的时候,一下子量到底,使读者恍然大悟、凝神细思。特别是结局:有了表链,但没有了金表;有了发梳,但没有了美发。这似乎啼笑皆非的结局,包含了令人心酸的悲剧,正是这种巧合,那种至高无上的爱情,才更见真挚、纯洁。难怪西方人有一句诗这样写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也许是笔者对此文的最好诠释吧。

第二、插叙和议论少而精当,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欧。亨利的小说是以情节取胜的,他非常注意形象感染的力量。但是,作者也没有忽视恰到好处的少而精当的插叙、议论的重要作用,如德纳夫妇的两样东西-金表和美发,那令人引以自豪的插叙,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三、人物的心理和神情,描写的细腻、逼真。如:德拉把钱数了三遍;德拉向窗外望去时,院子里灰蒙蒙的,猫和篱笆也是灰蒙蒙的。当她卖头发时,眼睛明亮起来等等这些细节的描写,表现男女主人公的复杂心情,文中无一情字2020,却处处都有情思涌动--纯洁、真诚跃然纸上。

总之,《麦琪的礼物》这篇小说以裁减精当的构思、对话般亲切的语言、微带忧郁的情调,使这篇小说如缕缕炊烟般的情光束中显露出丰富的内涵,激发读者对金钱、爱情的价值的思考。作者时而细致入微、时而惜墨如金、时而汹涌澎湃,显示了作者对艺术的执着追求。

《活着》读后感5000字


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

一直以来,我都在寻找能够抓住我内心的书,能让我有感触的书。在看完黄金时代之后,我去看了《边城》以及《小城三月》的一小部分,都觉得不能吸引我。于是就问同学有没有好书推荐,于是有不少人推荐了余华的《活着》。其实对这本书我早有耳闻,一直都听别人说很好看、很有意义。但是因为我害怕看完之后很悲伤、压抑所以一直迟迟没有读。但是,当我最终选择看它的时候,我觉得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活着》这本书不仅告诉了我如何看待生死,还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

这本书看完之后,我非常喜欢。首先,因为文章内容很有故事性,并且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想一直看下去,并不想间断。其次是,故事内容非常贴近那个年代的真实生活,在感叹主人公遭遇的同时,也让人们有深刻的反思。究竟活着是为了什么?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才明白,活着并不是为了什么。活着是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就算你失去了一切,但是你还拥有你的生命,这是最宝贵的东西。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和它的创作背景紧密相关。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时代背景,才有主人公福贵那样悲惨的一生。作者有个偶然的机会,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他,他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活着》是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的: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等。但是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们当作孕育一个个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个磨练人、考验人的炼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这部作品大致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写的是一位历尽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一生。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每天吃不饱穿不暖。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实则是写死亡,通过死亡来突出活着的意义。作品中死亡的重复发生,除了福贵的父亲、母亲、妻子家珍的死是有因有果,在人意料之中的。其他人物的死亡无都属偶然:儿子友庆死于抽血过多,女儿凤霞死于生孩子,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最后福贵所有的亲人都一个个死去,只剩下他一个孤零零的老头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黄牛相伴,并且是那样乐观豁达地活着,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作者把死亡事件融进了琐碎的生活里,这能够让人体会到主人公福贵的命运之悲惨,并且好像是既定的事实一样,无法改变,无能为力。在看完那些偶然的事件之后,让人不免会想:如果当时这个人在做别的事,那会怎样?正因为这些事情好像不在那时那刻那样做,就会有挽回的余地。也正因如此,就更加让人感受到福贵的能量和他积极乐观的心态。作者通过福贵经历了大风大浪之后的状态来强化主题,让人体会活着的意义。

在看这部作品的时候,心情是起伏不定的,感觉好像福贵的人生一次次看到了希望,但最后希望总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破灭。很多人说看《活着》这部作品,看一次哭一次。我看完并没有哭,我觉得福贵身边亲人的一个个离去,每次都不是那么的激烈,带给我的是内心的冲击和悲伤。就好像少了点什么,越看越觉得悲凉和无助。在我看来,主人公福贵也是这样的。面对每一次的分离,他没有哭的撕心裂肺,伤害自己,在角落缝补自己的心灵。只是默默的接受,他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正是因为这样,在后来的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下来,不闹不争。对于福贵来说,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

看完了这本书,我又去重温了一下《活着》这部电影。该片改编自余华的同名小说,由张艺谋执导,葛优、巩俐等主演。电影里,福贵的结局并不是那么的凄惨,最后电影在他们一家人去给有庆、凤霞上坟的时候结束了。福贵,家珍,二喜,苦根都在一起。还能互相有个依靠,有种一大家子的感觉。好像能在看完原著之后,给我一些些安慰。但是书中的描写则是更贴近现实的、也是更残酷的。

对于本书的内容,我想主要说说,有庆的死、凤霞的死和福贵的活。在我看完整本书之后,有庆和凤霞的死是最让我感到惋惜的。因为他们的死完全是出于意外,并且那些意外带有那个时代特有的背景。

《论语》读后感5000字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话有两个解释:一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交友之道,与人相处时间越久,越让人感到尊重;另一个解释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与人交往,与人相处越久,越对别人尊重。

对于第二种说法,我倒有一个切身的体会。

话说浩然居士到这单位两年了,与一些同事渐渐熟识了。有一天一群同事没什么事,在一起闲侃,其中一位同事姓蔡,当时他拿我打趣,忽然我想起一事,记得以前看书,说有人给曾国藩写过一副对联:天子预开麟阁待,相公新破蔡州还。有人说以麟对蔡,对仗不工整,曾国藩气愤地说,蔡是灵龟,以灵对灵,有什么不工整?后来我查了字典,蔡字确实有龟的意思。

于是当时灵机一动。就拿他的姓名开涮,说知道蔡姓的来历吗?古汉语中,蔡是龟的意思朋友,你知道我说完后的结果吗?对了,那人勃然大怒,不欢而散。回头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犯了说话的大忌没有顾及人家的尊严。后来就找机会向这名同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语言就像是一把倚天宝剑,拿在武功高的人手里,可以行侠仗义,可以铲恶除奸。但是最可怕的就是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这把宝剑,他可能会随意挥舞,一不小心就会害人害己。

看看上面的现金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是对语言的重视,敏于事而慎于言这是对语言的态度。

在古代,有人主张干脆就少说甚至不说话,我想现在来看未免可笑。我们应当尽量成为语言的高手,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用,只是与人说话时要慎重,不论是单独谈话还是在众多的场合,都切记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就像一个拿着宝剑的小孩胡乱挥舞!

另外还有一事要注意,中国人过去有句话讲,熟而忘礼,这真是人的通病,我们对初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能做到慎言,但是一旦日久天长,相互熟悉了,有时就无所顾忌了。其实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说话时都要维护人家的尊严,要慎言。所以要学人家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一点浩然也做得不好,说出来这些心得,与大家共勉吧!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易经》上说:天高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不错,古人所言不虚, 我们的社会并非平等,而是有贵有贱,有尊有卑。过去不是说三教九流吗?就是说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者为尊,有权者为尊,何者为贵,有钱者为贵。既无权又无权的小民,自然要自卑而下贱了。所以饭店的服务生见了经理难免唯唯诺诺,门卫见了大款总要点头哈腰。像子路这样,穿着破布袍子和有钱人在一起,不卑不亢,实在难得。

要我看,尊卑贵贱虽然是一种事实,但却是最不合理的地方。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上天的眼里,人都是平等的,每个的生的时候,没有唅着金子出生的,死的时候,上帝也不会为大款高官派专车。所以在上帝的眼里人并没有贵贱之分

我们人类号称是万物之灵,其实从亿万年的眼光看,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宇宙中可怜的过客?宇宙永恒,人生有限,有这样石火电光中论尊卑贵贱,有什么意义?

所谓的尊卑贵贱都是以势力的眼光看的结果,其实一个人干什么,能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自己能把握的不多,不能不承认有很大的命运因素。所谓富贵莫强求是也。但是从人性上来看,就是众生平等,没有贵贱区别。

可是现实世界,毕竟是一个尊卑的世界。这也是个事实。陶渊明当县令要接见上司,就得卑躬屈膝,可是他终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于是隐居了,这是惹不起躲的起的哲学。多少有点消极逃避的味道。相比之下,子路既不躲起来隐居,又不卑不亢的与权贵交往,这样的境界要更高。

怎样达到这样的境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是也,就是保持平常心,凡事通过正当的努力,能成功就成功,不成功就算了,不做非份之想,不做非份之想,就能保持人格的独立。所谓人到无求品自高。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的尊卑意识更强。还记得有一位作家出国后,看到白人青年器宇轩昂的干着清扫工的活,清理着草坪;看见门卫不卑不亢地为大人物开门。觉得非常惊讶。其实如果承认生命是平等的,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不管人是干什么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况且小人物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偷不抢,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就很了不起了,有什么好自卑的?这一点,我们真应当向人家学习。

所以,见了大人物,见了大款,不要自卑,要有自己的尊严。生命是平等的,人性是平等的,为什么要自卑呢?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命运,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我们没有钱没有权,这的确不是件另人高兴的事,但如果既没权又没钱,再没有了尊严,那岂不是更输得一干二净了。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欲,不逾矩

(一)

以前刚读《论语》的时候,最喜欢最后一句,前面其他的几句都忽略掉了。后来渐渐的发现,其实算算看,从志于学,到而立,到不惑,在真实修养上,都非常不容易的事。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最后这句,从心所欲,不逾矩。

庄子里有一这样段:惠施说有个大树很大,但是什么用也没有,说庄子的学说就是这样,不被世人所容纳。庄子说,你有这样的大树,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庄子的文辞非常美,可是仔细一想就会知道,这段话,本身就像惠施的批评一样,大而无用。为什么这样说?你看,树可以找得到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其实严格来说,树都很难找到这样的环境人能吗?谁能离开其他的人独自生活?谁也不能,就像电影《东方不败》说得那样,令狐冲要退出江湖,任我行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能逃到哪里副去?(注1)

向往自由是人的本性,但是现实的社会又充满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让人不能逾越,比如各种法律、风俗、礼数等等,这固然是社会所必须,但确实又让人感到约束,于是生活中总有许多想做的事而不能做,想说的话而不能说,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痛苦吧。

对于这样的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有几种态度。硬是反抗,是一种,比如像有一句话说不自由,毋宁死就有抗的味道。再一种就是屈从,彻底放弃自我,完全随顺社会。再有一种就是逃避,比如陶渊明似的形形色色的隐士。

浩然觉得这几种态度都不如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高妙。孔子人这句话,实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值得向往。因为他既成就了内心的自由,又不违背世俗的规矩。

(二)

这句话也是许多艺术门类的高妙的境界。

拿围棋来说吧:初学围棋,一定要学定式,要背、要记各种变化,但围棋手无不向往行云流水的境界,可是,新手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定式来应对种种变化。

但一个新手渐渐成了高手的时候,他可能有一天就开始自创新招了,开始不走定式了,可能一开局就往天元随手下一子呢。对于对手的招式,他不会背定式去应对了,他会分析这棋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决定下在什么地方。这时,他会觉得棋怎么下都可以,于是很可能走出许多定式上所没有的东西,让人大吃一惊。这时他就能体会出行云流水的意境,也能享受从心所欲的快乐。

但是这个高手继续成长,也许有一天,又到另一境界:下棋时,依旧是从心所欲、见招拆招、行云流水,但是应对的招数,在别人眼里,就是某定式中的招数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早已忘了定式。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再比如,初学琴的人一定要练习种种姿势,种种指法,这令初学者非常痛苦。但是真正的大师在弹琴的时候,会时刻留心指法或姿势之类的规矩吗?不会的,他只是全身心投入到曲子里,享受音乐的美妙之旅了。但是,从别人的眼睛来看,他的指法不会错,姿势也不会错。这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的表现吧。

子曰: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这是孔子在论孝道,关于孝道,在论语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了、什么三年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了。

朋友,你发现没有: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爱、母爱的内容?你看吧,一句你都找不到啊。

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爱子女是天性,不须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爱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之爱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记得再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操心,象其他父母一样,这种操心往往太过份了。我反而觉应自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

当我二十四岁那年,忽然生了一声病,急病,心律非常快,而且非常难受。家里人惊惶失措,急忙送到地方医院,大夫怀疑是心脏病,说观察一晚上,第二天转到本地最好的一家医院去。我就躺的病床上,母亲就在我身边,那天晚上,她怕我出事,一夜没有合眼,现在忘了当时的原由了,反正后来她说了那样一句,孩子,你要挺住,要是你出了什么事,妈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实在想不到平时很少言语的母亲、总是对我很严肃的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当时我才忽然间感受到,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我,竟然是这样的重要,我的生命,甚至就等同于她的生命,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那时我的心里非常难过,我强做平淡的说,生死有命,要是我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当从没有养过我好了。她,摇了摇头说,你不要再说了,当时我没有看到她流泪,但是我真的能感觉到闪烁在她心里面的泪光。

后来,我去了哈尔滨治疗,快出院的时候,父亲陪我去门口的一家药店买药,因为这种药医院也没有,当时大夫开了三种药,有贵的也有便宜的,父亲到了药店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贵的那一种。那几天,父亲正患感冒,成天咳嗽,我说正好你也买点感冒药,他说行,于是热情的服务员一会就把十多种的药放到桌子上,可是父亲挑来挑去,只拿了一盒止咳药,其他的都不要。我说不行,光是止咳不行,得加上感冒药,服务员也跟着劝,可是他很固执,就是不听,匆匆就去交款了。我对服务员说,真不好意思,他这人太犟了。服务员边收拾边说没关系,接着感慨的说,小伙子,我在这卖了十多年的药了,据我观察,大多数老年人给年青人来买药,都是挑好的、挑贵的,自己买的时候,都是挑便宜的。那时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他正走向款台,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时我忽然一下子想起了上学的时候学的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父爱总是那样深沉含蓄。

所以我的感觉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几乎是一种天性,尤其在中国,不怕父母对子女没有爱,只怕爱得太浓。但是中国的父母不象外国人那样直白外露,不到特殊情况下,子女常常感受不到。所以有时我甚至感谢那样的一次病痛,让我能够知道我的父母对我爱得何等之深。

所以论语也没有关于父母之爱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须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你看,就拿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那你可是试试,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精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你自己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

父母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检讨一下吧,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爱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去了解、去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

围城读后感5000字


围城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这样一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 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 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后感5000字范文二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着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 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 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 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简爱读后感5000字


简爱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她和罗彻斯特的结婚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们最美好的生活就是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按排的这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这样的完美有点浮浅。。但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生活的美好理想。就是-------尊严加爱

在现代的社会中,很少有人会象简爱一样,为爱情,为人格而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追求的全心付出,而且纯净的犹如一杯冰水

《简爱》是英国着名作家夏绿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品,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追赶求平等与自主的知识女性形象,本书以其感愉的对于一位灰姑娘式人物奋斗史的刻划而取胜,《简爱》也是女性文学的代表作品,是全世界能阅读小说的妇女必读的经典之作。

刚读简爱时,觉得人生就是奇迹6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但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读后感5000字范文二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围城读后感5000


围城读后感5000范文一

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下面就《围城》的讽刺幽默艺术试作分析。

一部好作品,至少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比如契柯夫的作品辛辣幽默,带着含泪的微笑;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世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钱钟书融道德、风俗、人情的批判于一炉,具有机智的风格,妙语连珠,新意迭出,善用比喻和典故。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在调侃方鸿渐购买假文凭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是决不开这个学位。

如此调侃,活画出主人公自欺人的阿q相。正如作者所说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虚,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在谈到方老爷给孙儿取名阿丑时,作者也要引经据典戏谑一番: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又知道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元叉小字夜叉,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朗等等,才知道儿子叫阿丑还算有体面的。从中看出方遯翁父子的迂腐、是典型的封建遗老、遗少。

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⑹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还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围城》序)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用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

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唐晓芙例外)出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性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着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来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素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界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在《围城》中,作者不但对知识分子行车走卒之辈进行尽情调侃嘲弄,就连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也要戏谑一番。如对方鸿渐、赵辛楣等人去重庆途中所乘的车就有这样精彩的一段描写:

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撒依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它开动之际,先前头咳嗽,后面泄气,于是掀身一跳,跳得乘客东倒西撞,齐声叫唤。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

首先,《围城》的讽刺幽默大胆借鉴西方心理描写的技巧,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的观察和分析,深层次地进行艺术开掘。如《围城》对少女唐晓芙初恋的心理,老处女范懿装腔作势的心态以及对汪处厚太太内心世界的刻划,就十分的传神精微而深刻。如范懿这位女生指导僻处山谷,年华老去,无人问津,性格也变得古怪起来。她喜欢打听消息,搬弄是非,对女性的同事总要在背后攻击几句,决不能轻易放过。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强自矜持,经过一番自我克制,还掩盖不了胸中的那点猴急的心情。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见过辛楣以后,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处处随口凑趣。辛楣说这儿闷得很,没有玩儿的地方,范懿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辛楣说曹禺是个伟大的戏剧家,范懿快乐得拍着手掌道: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高校长进来,辛楣乘机把首席让出来,高校长想了想后不同意,仍旧要辛楣坐,辛楣不肯。高校长让给范懿,范小姐只是笑,身子像一条饴糖粘在椅子里。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绘状心理,逼真如画。既不失幽默,又颇具讽刺色彩。

其次,他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另外,钱钟书还善于把作品中各种人物的心绪交织在同一场合,形成微妙而又激烈的心理冲突。《围城》第三章写到一次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便是一场不期而遇的心理战。这次聚会由赵辛楣请客。有苏文纨、褚慎明,董斜川,方鸿渐等人参加。赵辛楣请方鸿渐的本意是为了使方鸿渐喝醉,在苏文纨面前出丑,以发泄妒嫉之情。结果让方鸿渐喝醉酒的目的达到了,但苏文纨却当着大家的面给予方鸿渐关心爱护,这使赵辛楣感到一种胜利后的失望;褚慎明与方鸿渐在席间互相鄙视,唇枪舌弹,各不相让;董斜川以会作旧体诗,懂同光体而自傲,又遭到赵辛楣、褚慎明的嘲弄讥讽;更有趣的是褚慎明因为美貌的苏文纨跟他讲心,竟激动过分,把夹鼻眼镜都掉进牛奶杯子里了。他拾起眼镜又不肯戴上,怕看清大家脸上逗留的笑。后来方鸿渐酒醉呕吐,褚慎明掩鼻表示鄙厌。可是心上高兴,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对褚慎明这种阴暗心理的讽刺,触及了某些知识分子最敏感之处--面子。这种把讽刺形象的丑陋心灵,由隐到显,由暗到明,通过心理战而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围城》读后感5000范文二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着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 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 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 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5000字的读后感


5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发表于1830年。故事的背景为大革命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曾经被大革命打乱的阶层要开始再次排列,波拿巴前统治阶级回来,并且为了维护这个重生的次序而努力。于是宗教再次成为社会中不可缺少的思想工具,教士们恢复了地位。小说《红与黑》刻画了一个下层平民于连奋斗的典型,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内涵和思想意义。《红与黑》被誉为欧洲文学皇冠最璀璨的艺术宝石,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史中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作品,被毛泽东誉为法国的《红楼梦》,充满政治色彩和人性光芒,作品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对生存和社会的抗争,是法国社会19世纪的一面镜子。

小说虽然写的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以这两次爱情的发展为主要线索发展开来。但是却是一本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他的政治瓜葛上,而且于连的动机就是要一步一步上爬到贵族阶层。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出生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这座小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于连是一个有着拿破仑式的梦想的,疯狂崇拜拿破仑的青年野心家,他渴望像拿破仑一样身佩长剑,主宰世界。他也渴望当一名神甫,因为当时的神甫的薪水非常高,三倍于当时拿破仑手下着名大将的收入。他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愿意做力气活。出生于农民家庭的他总是被人欺负,但是他年轻英俊,非常有才华,积极向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充满自尊心与野心,他从小就希望能够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奋斗跻身上流社会。正是怀揣着这样的梦想,他能够一步步向上爬,而历史也给了他这样的机遇。凭借他自己惊人的记忆力,他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部背诵记忆下来。这件事曾轰动全城,因而他得以在德?雷纳尔市长家里做拉丁文家庭教师。

德?雷纳尔市长的房子很漂亮,而德?雷纳尔夫人不仅漂亮而且是这个小城最有钱的人。但是德?雷纳尔夫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对他庸俗粗鲁的丈夫没有什么爱情,甚至有些厌恶德?雷纳尔。因而她一心一意的教养着她的孩子,而生活也只是平平淡淡的过去。直到于连的到来才唤醒她心中的爱情,虽然最初她认为于连是一个乡巴佬,没过几天就会被辞职,但是从她见到于连的第一天起,她对他充满了好感,认为只有在于连身才有慷慨、高尚和仁爱。她心中的爱情已有几分被唤醒,而德?雷纳尔夫人的女仆也爱上了白皙又温柔动人的于连,后来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恋,可想而知以于连的高傲的虚荣心是不会与一个仆人相爱的。爱丽丝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了德?雷纳尔夫人的家。在一天晚上乘凉时,于连紧紧抓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而德?雷纳尔夫人被道德和责任折磨的一夜未眠,她想对于连冷淡,却又无法制止自己对于连的思念之情。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情。而于连的心里也在想着: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于是于连在半夜潜入德?雷纳尔夫人的房间,德?雷纳尔夫人与于连的爱情逐渐发展。

不久国王来到维立叶尔,在德?雷纳尔夫人的帮助下,于连又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他在这个小城是出尽了风头。之后,德?雷纳尔夫人的孩子生病而昏迷不醒,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他深深地责备自己。后来,小城里到处流传着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绯闻,这对于他们是个很不好的消息。关心于连的神父请求 德?雷纳尔夫人让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离开维里埃尔,来到省城神学院,这里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平庸的青年。而于连也渐渐认识到了一些东西,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他受到院长皮拉尔的青睐,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后来皮拉尔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他介绍于连到巴黎的拉莫尔侯爵家任私人秘书,而且还特别对于连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像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于连离开神学院,万分高兴,马上回到维立叶城,翻越重重围墙,再一次见到了德?雷纳尔夫人。于连在她的房间呆了一整天,直到被发现才匆忙逃去。

拉莫尔侯爵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由于他的聪明能干,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很快被侯爵视为心腹,获准和侯爵家庭成员共同进餐。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融入了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

玛蒂尔德是侯爵的女儿,她向往浪漫主义爱情。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她爱上了与之地位悬殊且骄傲冷漠的于连,要求于连在明月下登梯爬进她的卧室。于连带着疑问照做了。当晚,侯爵女儿就委身于他了。此后,玛蒂尔德小姐对他若即若离,有时候甚至毫不掩饰的羞辱于连,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于连听从朋友建议,假装去追求元帅夫人,用五十三封情书去感动元帅夫人,结果元帅夫人被感动了,还给于连回信,此时的玛蒂尔德再也忍耐不住了,她请求于连爱她,于连的虚荣心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盛怒的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祝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数天后,侯爵收到披露于连与雷纳尔夫人关系的信,当即拒绝女儿的婚事。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于连头脑冷静下来,入狱后的于连,是大彻大悟的,他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德?雷纳尔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蒂尔德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来于连才知道,德?雷纳尔夫人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雷纳尔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那时的于连变得非常平静,同时并没有失去他的英雄气概,最后从容赴死,面对死亡的时候他终于剔除了野心,表现出真正的勇气与魄力。玛蒂尔德捧着他的头颅去安葬;而雷纳尔夫人曾答应不自杀,但最终在于连死后三天平静离世。

读完小说,我看到了一个农村出生的雄心勃勃的青年,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一步步爬上贵族阶层最后死亡的过程。在很长的时间内,爱情被于连当作了一个工具,或一条捷径,爱情对于他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满足感,而这种满足又来源于他内心早已根深蒂固的由阶级落差而生的报复心理。他内心充满了对那个上层社会的憎恨和向往,这种矛盾也就决定了他最终悲惨的命运。于连的一生都是在战斗的,出生的低微,家庭的冷酷,社会等级制度的根深蒂固,于是于连只能够奋斗去获取他所要的一切。他让自己变得虚伪。作者曾说过他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是心灵上的爱情,而对于马帝尔德的爱情是头脑的爱情,这两种爱情都被他当成往上层阶级进军的工具,但最后,我们还是明白了,他也明白了,他是爱着德?雷纳尔夫人的。最让我叹服的是故事的最后,事实上仍然深爱于连的德雷纳尔夫人,想写信给拉莫尔侯爵澄清事实,于连拒绝了。那时,他的一切还有可能挽回。玛蒂尔德为他也做了一切,挥霍了金钱去请律师,于连却在法庭上说了批判资产阶级的话。在有可能推翻死刑的机会面前,他放弃上诉。那时,他也许正真明白了很多东西,我想最后的时刻,于连真正是为自己去活了,恢复了真正的自我。在狱中,他真正感受到了幸福,感受到来自那最单纯,最原始的爱情的幸福。可以说,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这也许也是最好的结局吧。

5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着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这是一部难于读懂的书!倚栏轩文学网

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爱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 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 ,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意义。

那么,到底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 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着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 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爱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爱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起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爱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责任,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欢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政治运动,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爱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非常富有反讽意味――因为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一定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终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爱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择什么?是接受特蕾莎来和她一起生活,背负起爱情之沉重责任,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所以,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着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人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责任,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意义。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弃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 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爱情之间, 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应该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着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一定会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弃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择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爱情之责任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 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责任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 危险 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爱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所以,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运动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因为他终于卸掉了多年来一直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轻松,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同女性的事业中, 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同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 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文明,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 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可以称之为美好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 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 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 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我们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悲剧, 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悲剧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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