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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名著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美国文学名著读后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作品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美国文学名著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篇一:《美国悲剧》读后感】

《美国悲剧》一书是西奥多德莱赛(TheodoreDreiser)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的是克莱德格里菲斯受社会上邪恶风气影响,逐渐蜕变,堕落为凶杀犯,最后自我毁灭的全过程。

小说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写克莱德这个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样受到外部世界的腐蚀与毒害,逐渐演变成一个玩世不恭、怙恶不悛的人,一直到汽车碾死一个女孩,逃离堪萨斯城为止,这是小说的准备阶段。第二卷描写克莱德与富商伯父萨缪尔格里菲斯邂逅后,以穷亲戚的关系来到莱克格斯厂内充当工头的助手,随后陷入与穷女工罗伯达,阔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恋情,为了高攀桑德拉,克莱德甘愿违背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准则,牺牲罗伯达,于是,他就通过翻船阴谋干掉了罗伯达。事后,克莱德却落荒出逃,逍遥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写案发后,克莱德如何被捕入狱,受审和定罪,期间还穿插着美国两党和司法机构利用克莱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机的丑闻。最后经过终审判决,克莱德被送上了电椅。小说结尾处,还描写牧师出场,为临终之前克莱德寻求灵魂拯救的故事。

《美国的悲剧》是我所看过的一部比较感人的作品,社会的不良风气对一个人的影响如此之大,可以使一个人蜕变如此也是必然的。在一个物欲世界中要想保持自我是很难得,但我相信还是有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在世俗的世界中保留着自己的一份纯真和执着,我想他们是最清醒的。

【篇二:读《老人与海》有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篇三:《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

今天,我读了着名作家马克吐温的着名短篇小说《百万英镑》。古语有云,钱财乃身外之物,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对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名旧金山的小职员亨利亚当因意外而流落伦敦,身无分文。这时,一对富家兄弟为了打赌,给了亨利一张百万英镑。之后,亨利在餐厅用餐或任何店铺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开始是因为衣着等而备受冷漠和怠慢,后来当他拿出百万英镑时,则受到店员和老板的热情款待,这种热情已经到了无需花钱即可购买物品的地步。

读完了这篇《百万英镑》,我的内心受到了震撼。作者马克吐温通过写这篇文章,讽刺了社会上虚伪的人格和一群守财奴的形象。钱只不过是一堆纸而已,虽说没有钱寸步难行,但是也不要被钱阻挡了前行的脚步啊!金钱不是万能的,它能买来美食,买来漂亮的衣服,却买不来朋友、亲人的关心与爱!爱是无价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两篇文章:

第一个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农夫因为厌倦了穷日子,想致富,便一心一意地创业。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农夫已经成为了富翁。而当他去找妻子,想要告诉她这个好消息时,却被告知妻子带着孩子走了,具体地点不详。这时,富翁才知道自己忽略了妻子和孩子,捶胸顿足,去找她们,但是却没有找到。富翁因为对钱的迷恋,永远地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第二篇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富家大小姐,个人就拥有四十亿钱财。正因如此,她每天都会收到许多恐吓信。她的妈妈担心她的安全,便把这个年仅8岁的小女孩关在一个小木屋里,以隔绝外界的伤害。不想这个女孩却患了抑郁症,整天沉默寡言。她的妈妈到处求医,却再也治不好她的病。这个小女孩的生命,就因为钱,而再也没有缤纷的彩虹。

钱财,多么熟悉而陌生的一个词。自制力不强,无法掌握、运用钱财,就会沦为钱的奴隶,天天围着钱转;如果可以很好地运用钱财,你一定会将钱踩在自己脚下,不被它所控制!让我们合理运用钱财,不当守财奴!

【篇四:《乞丐王子》的读后感】

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则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人的命运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又暴力的家庭,爱喝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篇五:《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如果用一个短篇就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槍,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的狙击步槍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关于上面一点,没有人比福克纳看得最清楚。在海明威写完《老人与海》以后,福克纳写了一个短评,最后一句话是:赞美上帝,但愿创造出、爱与怜悯着海明威的那个力量不管那是什么约束住海明威,千万别让他再改动这篇作品了。这句话里包皮含的意思很明显,它就是想说这小说多一点则散,少一点则缺。这篇《老人与海》既不是长篇,也不是短篇,而是正好介于其间的中篇。所以海明威的小说就是这样一种小说,这是一种既要写完整又要一句话也不多的小说,它的篇幅什么也不代表,仅仅代表着它就是恰恰应该成为的那个长度。

如果一个读者第一次看海明威的小说,而这个读者又是在听说了海明威的大名以后才开始读他的小说的,这个读者可能会遭遇这样一种事,那就是被海明威的大名和他的小说语言的平淡弄得一脸茫然。因为他在听到海明威的威名之后,他就会抱有期望,认为他的小说一定写得非常出彩,扣人心弦,惊险激烈,高|潮迭起。但是如果他是这样看的,那他一定在看了几页以后就失望了,然后,他就会从阅读变成浏览,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觉得小说寡淡无味,最后是再也读不下去。

造成这种原因的其实我上面已经说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洞穿全篇的主线,而这个主线在海明威的小说中又常常是隐敝的,如果你没有好好的把握住,不知道他的冰山理论,那就对小说的精彩之处视而不见。他的冰山理论所说的看得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一,而看不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七,而这八分之七其实就是主线,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人物的心理主线。而心理主线,只要思虑一下人说过的、做到的,和他心理曾经存在过、出现过之间的比例,你就会认为这个八分之七的比例其实划分的很有道理。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篇六:《丧钟为谁而鸣》读后感】

过了两个月,终于把从图书馆借来的《丧钟为谁而鸣》读完了,由于书本很厚,读的时间断断续续,我竟然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把它读完。可是不管花多少时间我都觉得这本书值得一读。

这本书主要讲在一战爆发前夕的西班牙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志愿者罗伯特乔丹,他本是西班牙语的教师,后来志愿到西班牙当爆破手。故事便是围绕乔丹在执行炸桥任务而展开的。故事不只是讲述战争,它还穿插着乔丹与玛利亚的爱情,另外除了乔丹之外,本书还塑造了一些经典的人物。

巴勃罗本来是个英勇的人但后来丧失了斗志反而产生了居安享乐的想法,但最后他的战斗勇气还是回来了。而巴勃罗的妻子比拉尔则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妇人,她因为在斗牛场的工作结识了巴勃罗并且跟他过生活,看到后来消极的巴勃罗她直骂其消极,她虽然泼辣但心地善良,正是她救了被法西斯欺凌侮辱的玛利亚并悉心照顾她。这些人都是打游击战的,他们为了和平而躲在法西斯的敌后山区为共和事业奋斗。

因为战争,西班牙人们感到巨大的痛苦。玛利亚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被法西斯分子杀害,自己也被法西斯分子蹂躏,这种痛苦令她身心受到巨大打击。而拉比尔还有其他一起作战的人,他们都被迫离开他们深爱着的家乡。到故事高潮时,另一游击队领导人聋子被法西斯杀害了,聋子等人为了配合乔丹的工作去偷马,最后被法西斯发现并被围困在山头上,聋子经过英勇搏斗后壮烈牺牲,法西斯分子竟然将他们的头颅砍下邀功。得知聋子的死大家都很悲伤,但大家没有绝望而是在乔丹的指导下继续执行任务。

最后炸桥任务顺利完成了,而善良的老人安塞尔莫却被桥的碎片插死了,另一名伙计也被法西斯枪杀致死。到最后,乔丹也被炸断了左腿,他要求罗伯特和比拉尔带着玛利亚逃跑不要管他,但无论如何玛利亚都不肯离开,乔丹说,玛利亚是他他是玛利亚,只要玛利亚离开了就等于他也离开了,最终玛利亚被巴勃罗和比拉尔带走了。在死之前,乔丹承受着断腿带来的的巨大伤痛,等着杀死最后一名敌人,然后牺牲了。

看完故事后我更加深刻地痛恨战争,痛恨法西斯,我被罗伯特乔丹他们的为和平为人类而战斗的精神所感动。战争最后使许多人失去了生命,它是苦难的制造者。所有牺牲了的人的死是伟大的,人们不会忘记他们所作出的贡献。我相信巴勃罗、比拉尔和玛利亚会继续为国家战斗,他们最终会找到幸福。

【篇七:《洛丽塔》读后感】

纳博科夫被世界文学评论界定为20世纪最伟大的散文体大师。这样一位高度优雅的小说家、诗人、批评家兼翻译家的纳博科夫,写了他最有名的作品《洛丽塔》,讲述了一个中年男子和未成年的少女洛丽塔之间的一段感情,由此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你妈妈死了。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

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东西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手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故事情节有点乱,但还是能看懂。我认为教授亨伯特的爱很专一,但他的爱太过束缚,有时让人承受不了。正如洛丽塔想方设法逃离了他,这种爱最后是没有结果的。年轻的洛丽塔没有确定是否爱上亨伯特,而去引诱他,导致亨伯特伤透心,做出了疯狂的行为。痴情的亨伯特对爱过于执着,任性的洛丽塔对爱不忠实,最终毁掉了双方自己。

【篇八:《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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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读《哈姆雷特》有感】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篇二: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在人生的道路上,前方必定会有石碎阻挡你前进的方向,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便会在你的道路上描绘出最精彩的人生!题记

被着称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便是如此。即使是在59岁高龄了,但他仍然不放弃自己的职业作家。在高龄时期创造出惊世传奇作品《鲁滨逊漂流记》!

提到梦想,我的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一幅画面:一位年轻的少年双手抱脑,坐在椅子上,肩膀一抽一抽地,眉毛因愤怒而皱了起来,脸上涨地通红通红的。而在他旁边,有两位中年人正交谈些什么,其中一位中年人直接站了起来,食指指着那位年轻的少年,正在咒骂着什么,因他的激动,头上银白的发丝也跟着一颤一颤的,而那位少年也因他的咒骂将头低地更低了。渐渐地,我似乎听清楚了他们的对话。鲁滨逊,我不允许你出去航海,我只希望你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中,安安分分,不要再让我和你母亲着急了!说话的是刚刚那个愤怒的中年人,他看似是少年的父亲,而另一位应该便是他的母亲了。另一位中年人坐下来,用手轻轻拍着少年的背,也在安慰着。不!父亲,母亲,我的梦想便是航海,即便有危险,我也要去,因为这是我的梦想,我的信念!少年突然站起来,暴吼一声,随后便消失在屋子里。

画面又一转,一个身穿羊皮衣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眼前,他坐在一块礁石上,远远地望着澎湃的海浪,嘀咕着什么,仔细一听,原来是我不放弃,我从未后悔。仔细一瞧,这不是刚刚出现的那位少年么。时间在他脸上留下了刻印:脸上已经长满了皱纹,雪白的胡须随着风一飘一飘的。时间在他脸上留下了刻印,却没有在他心上留下。他的心仍旧和年轻时一般,有着远大的梦想,他从未放弃过这个梦想,从未后悔过这个决定。

画面继续转动,再一瞧,海上行驶着一搜大船,里面坐着一个老年人,嘴角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哦,是鲁滨逊!他在无人岛上经历了那么长的时间,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祖国了,他航海的梦想终于成功了!人老,心未老,即使,鲁滨逊已经是高老年龄了,但是,他航海的梦想还在继续,梦想,永远不会结束!

在人生的道路上,前方必定会有石碎阻挡你前进的方向,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永不放弃,便会在你的道路上描绘出最精彩的人生!

【篇三:在感恩中成长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

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四:《呼啸山庄》读后感】

感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在感恩中成长,在感恩中经历,在感恩中幸福。

《呼啸山庄》讲的是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弃儿希思克利夫在利物浦的大街上被好心的恩肖先生捡起,抱回家收养,与恩肖的儿子辛德雷和女儿凯瑟琳在一起生活,辛德雷讨厌希思克利夫,而他的妹妹却喜欢希思克利夫,恩肖死后,辛德雷成了一家之主,把希思克利夫当仆人和佃农对待,剥夺了他受教育的权利,半百般侮辱,虐待他。

与此同时,凯瑟琳和希思克利夫由于性格和爱好上的一致而成为最好的朋友并产生了朦胧的爱情。邻近的富绅之子林顿向凯瑟琳求爱,频繁登门拜访,凯瑟琳对他表示了好感并决定嫁给他,希思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凯瑟琳嫁给了林顿。

希思克利夫也发财回来,同时实施报复。辛德雷因丧妻而染上了酗酒和同赌博的恶习,希思克利夫引诱他进一步堕落,轻而易举地占有了他的全部家产,并将他的儿子教唆成一个文盲和无赖。

希思克利夫利用欺骗手段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为妻,婚后百般虐待她。凯瑟琳在病疼中生下女儿小凯瑟琳后去世,伊莎贝拉在认清希思克利夫的真面目后也离他而去,并生下了儿子小林顿。后来,伊莎贝拉列死去,儿子被希思克利夫夺回到自己手中,并诱使他与小凯瑟琳相爱。在林顿病重之时,他设计劫持了小凯瑟琳,强迫她与自己的儿子小林顿成亲,吞并了林顿的全部家产,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

小林顿不久死去,小凯瑟琳与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产生了爱情。与此同时,希思克利夫被凯瑟琳的鬼魂缠绕得坐卧不宁,不思饮食睡眠,他从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眼睛里看到了凯瑟琳的那双眼睛不愿再阻挠他们的爱情,在抑郁和精神错乱中死去。希斯克里夫是悲惨的,从小没有得到父母的爱。

因为爱他会杀人,而他也终在爱中死去。或许他的行为被许多人所不能谅解,但是他心中有着自己对爱情的理解。因为不能与相爱的人在一起他做出了许多残忍的事情,甚至在瑟琳临死之前还要羞辱她,他的爱是疯狂,是激烈的,是残忍的。可能我们现在还不懂爱,不懂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含义。当爱被化为仇恨时,那已经不是爱了吧,那是一种恨,一种深入骨髓的恨。

此时他心中已被仇恨覆盖了,无耐,惆怅,孤独,或许还有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当仇恨在他心中生长时,那一颗纯真善良感恩的心已不复存在。凯瑟琳曾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但是他们的爱却不被世人所理解,那是无奈,迷茫,痛恨。希斯克里夫最后明白了爱的真谛,安详地离开了人世,他的墓与他爱的人紧靠在一起,此刻他是幸福的。希斯克里夫他最后终于明白了感恩,只是命运捉弄人。

命运弄人,徒叹奈何。咫尺天涯,各自珍重。因为他忘记了感恩,才有后来一切的发生,让我们在感恩中成长,重新开始!

【篇五:《简爱》读后感】

又是一个美丽的仲夏傍晚,长长的假期也快要过去了。看着五彩斑斓的火烧云悄悄的向西落下,我开始想下面我要做些什么有趣的事。无聊的想着,时间从我呆滞的目光中无声地溜走。我站起身,从书架上随便抽下一本书,见是《简爱》,就来了兴趣。《简爱》这本书我已经读过多次了,每一次的阅读都会带给我不同的启迪,不同的感受。

果然,不一会儿,我便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简爱是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态度并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自幼父母双亡的孤女简爱从小受到她舅母以及其子女们的虐待。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踏入社会的她尝到了爱的滋味而突然遭到惊人的变故,在经历出走、流浪乃至乞讨的生活后终于和她一直深深爱恋着的男主人结合而最终获得了幸福。

小说中有回忆录的严肃严谨,也有历险记的紧张真实;既有武侠小说的惊险离奇,也有神怪小说的神秘莫测;有诗歌的浪漫神韵,更有散文的睿智恬谈;至于言情小说的跌荡起伏、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缠绵动人,自是包容其中,不在话下。

《简爱》就像一块磁铁一样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夜幕降临了。伴随着那轮皎洁的明月冉冉地爬上了正对我窗户的那一片天空,书也读得差不多了。

熄了灯,躺在床上,望着那银白色的月亮,那璀璨的繁星,我不禁陷入沉思。简,一个多么坚强的人!儿时的虐待对于她来说,只能更加鼓舞她自立自强。最终,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奋斗和拼搏,她终于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与爱情。在我们看来的悲惨生活,冷落与歧视,只能使她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增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和信心。在简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夜,如此美丽,如此令人昏昏欲睡。而我心中不灭的激动却像火一般越发强烈。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大好前程,仿佛有一条光明大道在我前方展现,生活的蓝图美好得令人陶醉。一个信念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要永远遵循着它前进、向上:热爱生命吧!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篇六:《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着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产党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篇七:《威尼斯商人》的读后感】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金钱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东西么?有什东西比金钱更珍贵?富有动人的亲情故事,对爱与付出的讴歌、机智的对话、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充满了传奇及浪漫的色彩。交织着友情、爱情、亲情的世界,引领我们认识什么才是人生中重要的价值诙谐的语言蕴含了深刻的内涵!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的一个子儿。更要命的是,他的所有财产都依法传给私奔的女儿杰西卡和女婿罗兰佐。

不说夏洛克贪婪得到头来一无所有,且看鲍西亚父亲为宝贝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对鲍西亚父亲的睿智喝彩。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务的看法,金银铜只不过是个比喻罢了,里头的纸卷本身就是很好的诠释。

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事物、评价人物不要只凭外表。金玉其外的橘子还不是败絮其中么?一些富家子弟也只会穿金戴银却是不学无术的。所谓真人不露相啊,真正人才不必包装入时,也不一定夸夸其谈。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这话没错,我同样想到有关金子的一名话: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这就要我们擦亮双眼,分清是内在金还是外在金了。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教学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

《威尼斯商人》告诉我如何看世界,如何做事情,求真务实是我们坚持的原则。

【篇八:《傲慢与偏见》1000字读后感】

每天的傍晚是我的读书时间,我喜欢这份宁静、温馨和从容。就是伴着这份宁静从容,我读完了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并看完了它的同名电影与电视剧。虽然上学期间读过这部小说,但也只是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故事情节,这次细细品读,才发现它的真正魅力,让人久久回味。

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出生于18世纪的英国乡村小镇,她没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她终身未婚。奥斯汀的作品以轻松诙谐的笔调,描绘了当时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与田园风光,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爱情风波,一扫当时文学界假浪漫主义潮流。

《傲慢与偏见》全书讲述了四桩不同的婚姻,展现了奥斯汀的婚恋观,在她眼里,其中的两桩婚姻是不幸的:一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表兄柯林斯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二是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与威尔的婚姻,完全建立在初次相识与美貌之上。夏绿蒂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却接受了自高自大、愚蠢的柯林斯的未婚,只因家里没有多少财产。对于婚后生活,夏绿蒂也抱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婚姻状况在现代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我认为单纯的以物质为基础的婚姻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一个感情淡而无味的婚姻里,人的乐趣何存?夏绿蒂固然可以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是她的精神世界永远是苍白的,她安排与柯林斯每天见面的时间只有几分钟,她是多么聪明,但又是多么可怜可悲啊,一个无财产的女子就这样成为一个时代的悲剧。

伊丽莎白的么妹丽迪雅是另一种情况的婚姻。在五姐妹当中,她行为最为放荡无知,每日只知与军官调情。她贪恋威尔的美貌,冲动的跟威尔一个表面温文尔雅,实际生活放荡的人私奔,置家人的感受于不顾。后经达西的慷慨解救,两人才苟合结婚,婚后丽迪雅还在家人面前炫耀幸福,实在是一个非常自私自利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伪君子,可想而知婚后生活如何拮据,全靠伊丽莎白与达西救济生活。

奥斯汀所推崇的是后两桩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吉英与彬格莱的婚姻。美丽而文雅的吉英与活泼机智的伊丽莎白对待婚姻的态度是理智聪明的,她们的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物质与相貌的因素。达西在初次见到伊丽莎白的舞会上并未对伊丽莎白的外貌产生好感,也反感她家人的低俗无知,但是随着越多的接触,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可爱之处。伊丽莎白也在越来越多的接触中发现了达西的美德,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成就一桩美满的姻缘。尽管他们在门第与教育上存在差异,但婚姻生活是依然是美满幸福的。

在奥斯汀的笔下没有惊心动魄、激情四射的爱情故事,更多是的理智与道德,所以,奥斯汀的爱情观是理智的。在我看来,爱情是美好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能经受住婚后油盐酱醋的平淡,真正的爱情不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远离而改变,真正的爱情是日久生情,而非一见钟情。

《傲慢与偏见》在对人性的描写上也是深入的。傲慢与偏见属于人性弱点最常见到的两种。出身高贵、财产雄厚、地位高高在上的上流人最容易染上傲慢的习气,对贫穷、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达西就是其中一例。而地位低下、财产少而又有强烈自尊心的人在面对骄傲的优越者时则以偏见相对抗,这是另一种扭曲的傲慢,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伊丽莎白最初看不惯达西的傲慢,受风度翩翩的威尔的蛊惑,更对达西的人格产生严重的偏见,但随着深入了解,才发现误会了达西。但是她能勇敢地纠正自己的观点,摆正自己的态度,这一点是值得尊重的。而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的情况下,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并积极改正,这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

不难想象,如果达西在初次求婚遭拒后傲慢依然故我,如果伊丽莎白在了解真相后没有面对达西的勇气,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会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与人之间相处,总会有摩擦,有冲突,有误会,但只要你勇于面对自己的不足,积极改正自己的缺点,削去自己的棱角,小处说,能达到人人和谐、群组和谐,大处说达到社会和谐、世界和谐。

中国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

让冰雪消融读《傲慢与偏见》有感

班纳特有五个女儿,她们的妈妈想把她们嫁出去。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班纳特太太想借这次舞会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舞会上大女儿简和宾利一见钟情,而二女儿伊丽莎白和宾利的朋友达西似乎很合不来,因为伊丽莎白邀请达西跳舞却被拒绝。

因为与宾利相比,达西不易亲近,所以在别人眼中,他是傲慢的,在伊丽莎白眼中亦是如此。

后来,简被宾利兄妹邀请到庄园玩,因为淋了雨生了病便呆在庄园,伊丽莎白去看望她,达西也开始被伊丽莎白的活泼吸引。

宾利一行不辞而别,伊丽莎白也遇见了军官威客汉姆,威客汉姆告诉伊丽莎白,达西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财产时,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更深了。在不适合的情况下,伊又得知是达西看不上班纳特的家庭而劝说宾利离开简,伊对达西的偏见再度加深。达西的告白也被伊的尖锐语言而弄得遍体鳞伤。

三女儿和威客汉姆私奔后,家中出现了危机,达西的帮助化解了这次危机,伊知道真相后对达西不再有偏见,最后他们打破了各种障碍走到了一起。

因为被人势力比自己强大,别人无意的冷漠,就觉得对方傲慢。再加上第一印象不好,便在心里给对方贴上标签。这种事大家都遇到过吧!

伊丽莎白和达西也不可避免的产生这种感觉,并且一度没有消除反而大大加深,一件本来就不好的事情经过许多人的添油加醋更加恶劣,对方的形象也在心中一落千丈。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这当中没有班纳特家庭的危机,大戏没有解释自己的机会,那么伊对达西的偏见不会消除,甚至伊会因为姐姐的幸福将偏见转化成仇恨,这样的事在生活中一定有实例。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小说里那么幸运地让偏见解除,所以我们要自己制造机会。对于有偏见的一方,首先要看到对方的好,不要只凭第一印象就给对方贴上标签,再者,确定对方的错误行为是不是渗入了自己的私人情感,如嫉妒,讨厌。还有,有了隔阂就要找到原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不是把它留在心里。对于受到偏见的人来说,要在这一特殊时间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再次深入矛盾,并向对方解释自己,不过我们还可以做一些让对方感得到你好的事让他产生好感。

以上就是我自己的感受,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误会却不能解除。

【篇二:《简爱》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篇三:《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作文】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篇四:读《凡卡》有感】

《凡卡》这篇课文记述了一个由农村来到城市做学徒的九岁儿童凡卡的悲惨遭遇。

凡卡是生活在旧俄时代的穷孩子,在鞋匠家里过着非人的生活,经常挨打、挨饿、挨冻,他实在忍受不了,才给爷爷写信,恳求爷爷把他带回去。

凡卡为何有着如此悲惨的命运呢?那都是因为他生长在俄国沙皇统治最黑暗、最残暴的年代。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穷孩子永远得不到幸福的。而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少年儿童,却从小过着幸福的生活。

凡卡年仅九岁就作了学徒,过着悲惨的生活;而新中国那些跟凡卡年龄相仿的少年儿童,却都早就背着书包上学了。凡卡经常受伙计们的捉弄,挨老板的打;我们这一代大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摔着。而凡卡呢,一日三餐都只吃那麽一点儿粗茶淡饭,他经常饿肚子;我们却经常讲吃讲穿,从不知足,有时还发点小脾气,想想真叫人脸红。再看看凡卡睡得怎么样在过道里,没有床,没有被,常常挨冻;那有我们高大宽敞的楼房、柔软的席梦思床、温暖的鹅绒被,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凡卡的童年是孤独而悲惨的。而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的孩子,每一天都充满快乐与温馨,人人都有一个金色的童年,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凡卡那恳求爷爷把他带走的话语又回响在我的耳边: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儿吧!要不,我就要死了我又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凡卡只不过是旧俄国千千万万被摧残被迫害的少年儿童中的一个,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有多少穷孩子和凡卡有着同样悲惨的命运啊!

通过学习《凡卡》这篇课文,我知道了我和凡卡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热爱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篇五:读《爱的教育》有感:学会爱】

我最近读了一部经典名着《爱的教育》,是意大利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德亚米契斯的代表作。

《爱的教育》风靡世界,历久弥新

一个小学生的世界活泼泼地呈现在我面前。作者通过一件件平凡、细微的事情,娓娓地记叙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之谊,展现出人们的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

此书并不刻意讲究修辞与结构,语言也异常朴实、流畅,但它饱含了对社会中下层艰辛度日人民的关爱,对普通人纯真心灵的热忱赞颂,它洋溢着博大的人道精神和温馨的人性之美,使此书于细微处见真情,平凡中寓崇高;我阅毕全书,激荡于胸怀的感情与波澜久久难以平静。不妨说,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我的心扉。

我读完全书,觉得《感恩》这篇文章最感人;读完全文,我学到了许多。

全文语言巧妙,值得我去体会学习;更为我的语言积累下了丰富的底蕴为我今后的语言道路铺了一块台阶。

本文教会了我感恩父母,感恩老师。老师其实是恨铁不成钢。老师是神圣的,因为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孩子,他是启发你的心灵,培养你的智慧的人,他在你的一生中差不多和你的父母一样重要。老师是亿万儿童心灵的智慧之父,他们得到极其微薄的报酬,却在培养未来一代的优秀国民而辛勤劳动着。永远要爱自己的老师,永远要以尊敬的口吻来称呼老师这两个字,因为世界上除了父母亲之外,老师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崇高、最亲切的称呼了。

全文阅毕,我像刚吃饱饭一样;此文沐浴了我的心灵,进化了我的灵魂。爱是阳光和雨露使我的人格更完整。

读完全书,我获得了精神食粮的满足。我体会到了人生哲学,收获了感恩的心,关爱他人,无私为他人奉献

《爱的教育》交给了我做人的基本人伦常识与做人的基本道德品质

《爱的教育》整个文学创作的人道主义、博爱精神,流光溢彩,意蕴深远,使此书超越了时空,获得了普遍的、永恒的价值。

【篇六:读《老人与海》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八旬的老渔夫,再一次独自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圈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为大马林鱼的伤口上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鲨鱼,但老渔夫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马林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岸那么近,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他,因为在那时他已经打到一些鱼,而他并没有结束一天的打渔生活,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麻烦就放弃。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应该像老渔夫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生活。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看是快速地围着渔船游动,小渔船左右摇晃,老渔夫右手高举着钢叉,一下向大马林鱼的心脏刺去,一声哀鸣结束后,大马林鱼静静的死去,它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佩服老渔夫那毫不畏惧、持之以恒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也要像老渔夫那样持之以恒。

在生活中,像老渔夫这样的人有很多,比如我:那一次姑姑来我家,见我还不会骑自行车,便把我带到她家,叫我骑车。午后,我在三姑的指导下,我一遍又一遍地练习,摔倒了便爬起来再练。终于在两天里练会了。做事只有这样持之以恒,做事有始有终,生活才会多姿多彩,处处充满阳光。

我们大家都要持之以恒,不能满足于现状,要持之以恒,继续向前才行。

【篇七:读《夏洛的网》有感】

《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着的三部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之一。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割宰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是,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威尔伯孤独的时候,是夏洛给了他快乐;在威尔伯遇到困难的时候,是夏洛给予了他帮助;在威尔伯获得成功所喜悦的时候,是夏洛与他分享了这段甜蜜的时光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第二十一章夏洛对威尔伯所说的话:我为你结网,因为我喜欢你。再说,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阵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就在这时,我忽然想到了一句萧楚女的名言: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蜘蛛夏洛的言行举止让我受益匪浅。

对于威尔伯来讲,想要证明自己是金子,就先要证明自己会发光。

对于夏洛来讲,人生是一个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她不断地去帮助别人,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在她看来,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制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你我无限的爱与温情。

因为有了夏洛,威尔伯的世界变得温暖。是呀,如果每个人都把快乐的一面展现出来,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温暖的!

【篇八:《罪与罚》读后感作文800字】

我还是非常推荐这本书的。

开始,它看上去非常枯燥,有点像论文,而不是小说。不过看完一半以后,故事情节就陆续出来了,开始显得有些趣味了。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看完一半的话,不要因为枯燥,而把它停下。因为精彩的在后面。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叫拉斯科利尼可夫的青年杀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行凶以后,被她的妹妹发现了,所以他连着她妹妹也杀了。之后,凶手陷于痛苦之中。但是他不断地为自己辩护,认为他杀了那个老太婆是为了行侠仗义,是合理的,也是公义的。

他想办法逃脱警方的追捕,但是心理却无法得到平安。他写了论文说明他是属于那类改变世界的,不服从律法的人。但是,他仍然十分痛苦。他只有向一个身世可怜的女子索尼雅忏悔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了她一切。

随着案情的发展,他逐渐逃离了警方的调查。证据都显得对他的逃脱有利。但是,他最后决定自首,去服苦役。因为他坦白承认,又因为他犯罪以前表现良好,才被判了7年。

不过即使在服苦役的期间,他开始并没有悔改,还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他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不应该自首。索尼雅在这段时间里面,常常去探望他。最后,他发现他爱上索尼雅了。从此以后,他开始了正确的反思,比起之后永远幸福地跟索尼雅生活在一起,7年的苦役就没什么了。在监狱里,他开始阅读索尼雅给他的那本福音书。

整本小说里面还卷入了很多人和事。有爱他的母亲和纯洁善良的妹妹,也有阴险的彼得比特罗维奇,也有他的好朋友等等等等。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谦卑下来,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罪。

《中国文学名著导读》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中国文学名著导读》这本著名的书。是长江出版社,主编是:陈智勇和吴雨时两位著名的人。袖珍典藏的一本名书!

这里面我最喜欢看小说篇,小说篇里有几个主要的,是:搜神记、唐宋传奇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演义、绿野仙踪和红楼梦。我最喜欢看了!

三国演义是我首先看的,我一边看一边画,看得津津有味。

桃园三结义各有各的缺点和优点,他们的缺点就是:张飞太暴躁,关羽太性急,刘备太轻敌。他们的优点就是:张飞暴力很强、很猛。关羽武功高强,信心坚定。刘备兵力很大,而且每一位兵都很忠心、勇猛、坚强。

唉!他们要是能把自己的缺点补上,那就不至于死的那么惨了。什么,你们问我桃园三结义是怎么死的?那我就告诉你:张飞喝完酒以后,就很狂,总是打死士兵,所以士兵在趁张飞睡觉的时候砍下了他的头,把头给了别人,有投靠了别人。关羽也是砍下头后死的。刘备是想为关羽报仇,于是攻打别国,没有打过,被别人火烧连营,回到了属于他的国家,最后脱骨生气而死。唉!

三国里面有最厉害的三名大将,身穿盔甲,骑着战马,手拿锋利的武器。他们就是:赵子龙、吕布、马超。

我可喜欢看三国演义了,书上也很有意思,电视上也很有意思,小朋友们,以后再给你们介绍别的小说。拜拜!!!

文学名著读后感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性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了的信念。

就像这段话一样,文学名着在当今社会上已占有了高大的地位,是我们青少年必读的书集,它将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着《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着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中国文学名著导读》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了《中国文学名著导读》这本著名的书。是长江出版社,主编是:陈智勇和吴雨时两位著名的人。袖珍典藏的一本名书!

这里面我最喜欢看小说篇,小说篇里有几个主要的,是:搜神记、唐宋传奇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演义、绿野仙踪和红楼梦。我最喜欢看了!

三国演义是我首先看的,我一边看一边画,看得津津有味。

桃园三结义各有各的缺点和优点,他们的缺点就是:张飞太暴躁,关羽太性急,刘备太轻敌。他们的优点就是:张飞暴力很强、很猛。关羽武功高强,信心坚定。刘备兵力很大,而且每一位兵都很忠心、勇猛、坚强。

唉!他们要是能把自己的缺点补上,那就不至于死的那么惨了。什么,你们问我桃园三结义是怎么死的?那我就告诉你:张飞喝完酒以后,就很狂,总是打死士兵,所以士兵在趁张飞睡觉的时候砍下了他的头,把头给了别人,有投靠了别人。关羽也是砍下头后死的。刘备是想为关羽报仇,于是攻打别国,没有打过,被别人火烧连营,回到了属于他的国家,最后脱骨生气而死。唉!

三国里面有最厉害的三名大将,身穿盔甲,骑着战马,手拿锋利的武器。他们就是:赵子龙、吕布、马超。

我可喜欢看三国演义了,书上也很有意思,电视上也很有意思,小朋友们,以后再给你们介绍别的小说。拜拜!!!

外国文学名著《简爱》读后感(纯英文)


Oliver T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文学名著读后感600


文学名著读后感600范文一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在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我们要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祖国,做一个坚强的中国人!

文学名著读后感600范文二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倚栏轩文学网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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