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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狗秋千架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白娘子》读后感1000字。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或许"《白娘子》读后感1000字"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个神奇而感人的故事

-----读《白娘子》有感

最近,我读了《西湖民间故事》。书本中,一个个神奇、动人的西湖民间传说就像是镶嵌在保俶山上夜明珠般深深地吸引着我,感动着我。其中《白娘子》这个故事让我最为震撼!

《白娘子》这个故事情节神奇。故事中,乌龟、白蛇修炼了五百年居然还活着。现实中,乌龟的寿命最长可以达到三百年,蛇最长只能活三十年。吕洞宾在白堤断桥旁卖汤团,小小的汤团居然是仙丸,给小伢儿吃了后,可以三天不吃饭。更让人称奇的是,白蛇还能变成穿着轻纱衣裙的姑娘,并且有法力,能腾云驾雾;乌龟能从西湖爬到西天去听佛教,也能变成黑和尚。……神奇之处说也说不完,摇曳生姿的想象让人叹为观止!因为这是美丽的民间传说,出自古代杭州老百姓的丰富想象,这个美丽的真情故事不仅感动着我们世世代代的杭州人,而且广为流传,在全国家喻户晓。我觉得我们杭州的老百姓的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就像是茫茫大海中永不干涸的海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今天,我们的杭州的动漫产业越来越发达,每年举办的动漫节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人们,许多动漫形象也深入人心。我想,我们杭州人的想象力一定能让西湖这颗珍珠散发出更璀璨的光芒。

读《白娘子》,我还读懂了友情的可贵。自从白娘子上街买下了小青蛇,救了小青蛇一命后,她们互帮互助、生死相伴。在人间,这姐妹俩互相关怀,共同面对种种磨难。在最后大战的时刻,小青毫不顾忌自身的安全,与法海和尚苦斗三天三夜,还不放弃坚定的信念:一定要救出姐姐。读着读着,我感觉友情很珍贵。在你迷茫的时刻,朋友就会像黒夜里的月光照亮你的心房,让你看到光明;在你跌倒的时候,朋友会像是一根及时出现的拐杖,伸出热情的双手扶你一把,让你走出困境,迎来新的曙光。在生活中,我也有自己的好朋友,我们一起游戏、一起玩耍,遇到一些问题也能互相支持,非常快乐。但也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一点小事而闹得不愉快,现在想来,那都是极小的事情。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要好好对待朋友,要珍惜友情,就像珍爱一颗宝石那样。

读《白娘子》,我还读懂了一切正义必定战胜邪恶。法海和尚趁如来佛打瞌睡时偷走了三件宝物后,变得法力无边,他把许仙骗到金山寺里,关了起来。白娘子和小青划着小舢板去金山寺营救许仙,但是失败了,因为法海和尚的法力远远超过她们两个。法海还将白娘子镇压在雷峰塔下。被法海和尚犯下的种种罪行,最终遭到惩罚,他被打得逃进螃蟹肚脐里,被永远关在里面。正义终究战胜了邪恶,真是大快人心!自古以来,无论在什么时候,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就像太阳一定会战胜乌云,哪怕是天空布满阴云,太阳也一定会冲破阴霾照耀大地。在生活中,小偷不劳而获,偷取他人的血汗钱,损害他人的利益,扰乱社会秩序,警察严厉打击这种现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都要得到应有的教训。社会上种种干坏事的人,有的也许暂时侥幸逃脱,但在几年甚至几十年后,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白娘子》这个故事,我读着读着,一遍又一遍,无法停止。故事中的曲折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故事中的人物命运深深地牵动着我,从中我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我还要一遍一遍读下去,感受这个流传千古的传说的无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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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湖民间故事--白娘子》有感


西湖民间故事全书共有四十九个小故事,都是杭州百姓的奇异想像给予了它们五彩斑蓝的生命,也是百姓们智慧的结晶.

在这四十九个故事中,令我最难忘的故事是白娘子,其中我记得许仙知道白娘子是一条蛇的时候,是这样想的:

娘子对我的情义比海还深,即使她是白蛇,也不会害我的,如今还有了身孕,我怎能丢下她出家做和尚呢!

我还知道元宵节下,白娘子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娃娃,伢儿满月的那一天许仙家里还办了汤饼会和满月酒。

虽然现在许仙和白娘子已经不在了,但是这对夫妻相亲相爱,和睦相处的感情永远也不会消失,将会一代一代发扬广大。

《西湖民间故事》中包含了百姓的智慧与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它是杭州百姓智慧与爱情的结晶。我们要多读这些书,已明白古人的用意。

新白娘子传奇观后感


篇一:新白一娘一子传奇观后感

前一阵子从pT上发现了新白一娘一子传奇,想到自从小学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于是半推半就之下,又把此剧温习了一遍。事实上十一期间我还温习了流星花园。

印象中,此剧有一些镜头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也就是说,我没有完整的看过此剧。以前云南贵州台一下午一下午的播放,但是经常被学校叫去练习广播体一操一,现在想来只有浓浓的恨意和无聊。这种教育体制实在太恶心了。不幸的是,我接受了一整套

事情是这样的,1700年前,一个小牧童救了一条小白蛇,20个轮回之后,小白蛇终于炼成一人形,于飞天之际受菩萨点化,入凡间报恩,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这部电视剧的神仙体系非常的混乱,佛道不分。不知道传说及原著是怎样的。首先,白素贞是成仙还是成佛?成仙的话,是道家的路子,观世音菩萨完全没有插手的余地。想从太上老君手下抢弟子未免太过荒诞。第一集中,白素贞唱到:一心向道无杂念,皈依三宝弃红尘,就已经是明显的矛盾。而且,南极仙翁与老君下棋,可能还没这个资格。之后,观音菩萨变化之时居然化成个道士,更杯具的是,手里还敲着木鱼,天啊,这是什么世界观?

抛开佛道不谈好了。这部剧中对佛家的表现,完全的,起码与西游记是大相径庭。太注重因果,而且,舍本逐末。白素贞欠许仙的情缘仅仅是,生一个娃给他,当然不是普通的娃了,是高科技电子产品型号,100%保中状元的好娃。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报恩而报恩,而且,最初所谓报恩恐怕连生娃都没有达到,只是结连理而已,想着以自己不灭之身把许仙耗死,之后携青儿飞天成仙,这,就是报恩。许仙的一世,对白一娘一子来说也就是一顿饭的功夫。

当然,像仙剑3那样三生三世在一起的太荒谬,而且道德伦理上也说不通。所以,就此生来讲:

白素贞究竟给许仙带来了什么?

一个如花似玉的一娘一子,一段惊世骇俗的情缘;事业上的成就;两场牢狱之灾;一个状元儿子;20年的青灯常伴,20年的妻离子散;及之后的心灰意懒,以至于得道飞升

虽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好坏之分,轻重之衡还是一目了然的。

当许仙已知一切都是注定好的,可以认为是命运,但又何尝不是一陰一谋?人生一世,下世洗刷今生全部记忆,平平淡淡才是真。1700年许仙转了20世,可见每世都活得80多岁,算得长寿,然而所见今世之波折,心之熬煎,恐怕80岁是没什么指望的,君不见僧装许仙那微醺的眼皮完全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类的意义。许仙自从与白素贞分离后,就死了。

天上也是勾心斗角的,成仙又有什么好?

白青二女初涉人世,完全是以妖的世界观来对待,给许仙增添了无数的麻烦。房子怎可以建到那种闹鬼的弃宅?许仙姐夫是官一场人物,白一娘一子身份怎可随意杜撰?钱财怎可偷盗库银?即便是盗了,难道因为自己是蛇,就完全不顾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典故么?

至于灭顶之灾的原因,就是水漫金山了,此事白素贞太过冲动,否则只要不触犯天条,玩点一陰一的大可与法海打持久一战。

遇到什么需求,第一反应是偷。这就是造成许仙两次牢狱之灾的根本原因!第二次的偷盗更是贯穿全篇,害人害己。胡乱使用妖力仗势欺人,扰乱阎界秩序,颠倒生死。直把许仙唬的五迷三道。几乎就没跟许仙说过实话

许仙也确实是耳根子太软一了些,这与白一娘一子的不能自圆其说的破绽也是不无关系的。至于法海,重新审视一下,他并不坏。只是佛教的一名鹰犬,靠杀戮一些道行低微的小妖来修行所谓的正果,在这里和西游记的观点是统一的,正果,是杀出来的。他私心是有一些的,但也在人类范围内,不过不符合高僧的身份,心胸还没有天龙八部中少林寺的玄字辈的师叔祖们辽阔。白青是一宗大买卖,干掉之后对功果是很有好处的。而且白蛇还偷了他600年的功力,所以假公济私公报私仇也是人之常情。这并不能怪他。

之后的法海,还是很厚道,没有逾越之处的。他惹人生厌的地方在于对许仙的一騷一扰、欺骗和利用。而许仙是无辜的。

新白一娘一子传奇的世界里,没有纯粹的坏人。坏也是坏得那么真诚,可一爱一。把坏字写在了脸上,老子就是坏,全是这类的人。社会还是很安定和谐的。

这部戏里有两个极一品人物,组成了一个温暖而欢乐的家庭,每次只看他们家吃饭喝茶,就可以感到一股其乐融融的氛围直冲云霄。这也是我喜欢看《看了又看》的原因。

许娇蓉,知书达理的普通女子,李公甫,心直口快的憨厚捕头。一向是我这部戏中最喜欢的两个人。这个家庭不用过多的言语表述,平平淡淡,真真切切。大多数人期盼的只是这样的日子吧。

后期出现的山寨版白青,貌似败笔。一部作品,如果是独立的,那么不要与别的作品重复。如果分为几个段落,那么段落之间不要重复,所以这段看起来特别的索然无味,就好比冥王神话LC一样。上代的和这代的完全就是重复的,让人没有看下去的欲一望。反观著名的《最终幻想》,代代之间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绝不重复,FF6主打中世纪的英雄和魔法,FF7则是黑暗废弃的厂房,FF8来到现实唯美的世界,FF9回归公主平民的一浪一漫,FF10探索未来世界冰与火的焦灼。代代不同,而代代引人入胜。每一个似曾相识的,都要重新去认识,去理解。这就是它的高明之处了。

好久没有动笔了,就是想写点什么。

新白一娘一子传奇最后绝对不算是完美结局,只能说不是杯具了。看着那对被20年拆散并折磨得心魂俱碎体无完肤的璧人,今世一切的一切,都已结束了。什么缘起缘灭,都只是借口,不能走到最后就不要上路。而佛家貌似普渡众生的无情无义无聊则显现得淋一漓尽致,毕竟,最美的是在人间。烟火之中才能成就完美的艺术。

篇二:新白一娘一子传奇观后感

西湖美景三月天,春雨如酒柳如烟。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若是千呀年呀有造化,白首同心在眼前。 题记

近日在重温经典,新白一娘一子传奇(赵雅芝版)50集连续剧,一集一集的细看了一遍,感触良深,有感故书此文。这该是一部一爱一情剧,以许仙与白一娘一子的一爱一情为主,展开了传奇故事,也加入了亲情元素,着实是一部感人至深的电视剧,也加入了神话元素使之具有神话色彩,看了之后从人物身上感触颇多,细细道来。

白一娘一子;确实美,由最具中国美一女气质的赵雅芝(下面称芝姐)饰演,芝姐很有实力,人品也很好,在这剧里更是让人一爱一,让人喜欢,芝姐的详细不再多说,有心者可以了解一下,我是很喜欢也很一爱一戴的,祝芝姐永远快乐,身一体健康。在下就细品白一娘一子这一角色,知恩图报是一主线,为报许仙救命之恩下凡与之结为夫妇,处处宽容许仙,并为之生下仕林,延续香火;心地善良,初遇小青,被戏一弄一番,还是剑下留人,宽容小青,与之结为姐们,互相照顾;心地仁一爱一,见许仙被小青说自己已婚而伤走,亲自执伞雨天觅回,二人结为连理;对一爱一情忠贞,许仙因钱塘库银之案被发配苏州,白一娘一子找到苏州寻之,二人再逢,开设保安堂,悬壶济世。机智聪明,怜一爱一众生,巧计面粉换蛤蟆一精一灵药,救下全村百姓;对一爱一情忠贞对官人深情,端午节误饮雄黄毒酒,现原形吓死许仙,白一娘一子痛不欲生,万分悲伤,无论如何也要救活官人一性一命,为了许仙,白一娘一子上天索丹,险被王母所害,取灵草又被白鹤童子为难,才勉得灵草,有下地狱索许仙魂魄。历尽艰难险阻,费尽心力,终于救活许仙。这才是对一爱一情的忠贞,为了官人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可敬可敬。

为力推许仙当上苏州三皇祖师会之首,排气小青去梁王府盗宝,因此得罪了梁王府。几番周折两人终在镇江相遇。好景不长,法海将许仙关在金山寺。白一娘一子前来索夫,要想救你官人可以,跪下,跪向塔顶面对法海的无耻要求,为了许仙,白一娘一子不惜自己的尊严一步一步跪去。可见其对一爱一情的忠贞,可惜天不遂人愿,法海不放人还打伤小青,白一娘一子被一逼一无奈,退无可退,忍无可忍,水漫金山,铸成大错。论语曰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那只是对世俗而言。金山寺祸事后,夫妻二人失散,小青劝白一娘一子拿掉孩子,从此回山中修炼。白一娘一子说什么也不肯。名叫断桥,其实桥没有断,这表明我和官人还可以再续前缘,坚定信念等相公回来。终于,故地重游夫妻二人断桥在相逢。着实感人,这才叫一爱一情才叫忠贞,着实触一动心弦。

断桥相遇再续前缘,夫妻二人回杭州老家,日子还算快乐,不久产下娇儿仕林,无比快乐,可恨法海见文曲星降落,踏上征程。死于雷霆之下,葬于山峰之中仕林满月,夫妻二人携手一游西湖,本是欢喜无限,却见雷峰塔威严耸立,令白一娘一子惊恐万分,当初对天帝的一番誓言今日竟然应验,再不及时一抽一身即遭天谴。自问舍不下娇儿丢不下官人。面对小青的苦苦哀求,只好离去。可是娇儿的哭泣让白一娘一子无视危机调转回头。哪知法海早已等候多时。金钵罩身,无路可退,哭别官人,泣舍娇儿,被关在雷峰塔下。可见白一娘一子对亲情的看重,本已过去却又回去。

一转眼,仕林已二十岁,巧遇胡媚一一娘一 ,奈何金钹法王要杀仕林报仇,在黑店之中媚一一娘一现身,为救仕林与金钹对抗,无奈道行尚浅,眼看二人即将丧命,千钧一发时刻,白一娘一子出手相救,母一爱一是伟大的,白一娘一子抗佛旨,战金甲,甘冒生命危险,出塔救子,可见其对儿仕林之一爱一多重多深。功夫不负有心人,仕林高中魁元,一番波折,奉皇命救母,孝感动天,白一娘一子出塔,终登仙界,白一娘一子终于走向大圆满。

许仙,这个古代君子,为人忠厚而有礼,品行高尚,心地善良,仁慈宽宏,断桥初遇白一娘一子,一支金钗表明自己拾金不昧,多次试探均不昧他人财物主动寻找失主,与白一娘一子同一条船上,为了避嫌,自己躲到桥头,表明不是好色之辈,值得钦佩,婚后不久,被库银失盗案而累及,自己绝口不说是自家一娘一子所给银子,可见对白一娘一子情深,后发配苏州,幸得友人相助过的还可以。

就算我是牛郎也早就有了织女,就算我是梁鸿也早就有了孟光,面对师长的美意,姑一娘一的深情,许仙毅然相拒,只因家中有贤妻白素贞,可见许仙心里始终是挂念着白一娘一子,对白一娘一子意深情重,终于二人异乡再相聚,再续前缘,许仙对一爱一情的忠贞可见天地。

开设保安堂不久,遭人栽赃,中鹤顶红剧毒的祖孙二人如何解救,幸得一娘一子相助,才得解围,但善良仁厚的许仙坚持不告下毒之人,对一娘一子要乞丐婆婆再食鹤顶红以证医术更是大加反对,虽说下毒之人确实可恨,可许仙却不愿意置其于死地,留其生路,可见其心地的善良与宽宏。

三皇祖师会陈列四宝招来大祸,许仙说什么也不相信自家一娘一子与小青是盗宝之人,为了我家一娘一子,不要说是临安城,就是鬼门关,我也照闯不误!为了给白一娘一子申清冤屈,自己蒙受牢狱之灾,回来之后仍找苏州知府理论并发誓要他日当堂对峙,还一娘一子清白,一方面是自己是读书之人不相信一娘一子会干这种事,另一方面也是非常一爱一惜自家一娘一子的名声,誓死捍卫一娘一子声誉!对妻之一爱一真是让人感动。终是善良有天佑,侠士义道相助,许仙逃出升天,来到镇江,小番波折,夫妻二人再度相逢,好景不长,许仙被困金山寺中,白一娘一子前来索夫,对法海苦苦哀求,声声凄唤并没有打动法海,却让关在塔顶的许仙生不如死,一娘一子,不可以,不可以啊!看着一娘一子一步步跪向塔顶,许仙想到了死,一了百了,刚打算跳下去,幸有一小和尚相救放走。一娘一子因为自己而向别人下跪,为夫的痛如心锥,自然是生不如死,可见对一娘一子的一爱一惜。

你知道一娘一一娘一在那里吗?不知道,纵然是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一娘一一娘一找回来,大难失散后,许仙回回家,没见到一娘一子,急切的外出寻找,一个一个的询问,痴痴地找,可见对一娘一子情深意重,终于断桥之上,二人再度相逢,紧紧相拥。

夫妻携手来到杭州姐姐家里,我就是那个小牧童,一娘一子你为什么不早说呢!听完白一娘一子倾诉前因后果,更是对一娘一子一爱一护有加,不久麟儿出世,全家无比高兴。好景不长,法海用金钹收服了白一娘一子,一爱一妻受困,许仙犹如晴天霹雳,嚎咷痛哭,难舍难离,雷锋塔下声声悲唤,夫妻手难牵。回到家中,刻骨的思念让许仙度日如年,不久落发金山,为妻修行,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白一娘一子出塔亲自来接还俗,三日后一起白日飞升,得道成佛。许仙,值得学习,值得敬佩。

仕林,主要是孝,且有情有义。才高八斗,俊美无匹,似聚集了世间之一精一华,天地之灵气,殊不知,天上文曲星,地下许士林;得知自己身世后,悲愤满腔。雷锋塔前声声唤,我一娘一塔下不知因,思念成心结,郁闷生病,幸得观音大士相救,才免去一难。请问你有为有见过我爹,有没有见过我爹,我求求你,我求求你, 仕林雷锋含悲别母,又至金山寻父,只得父字:我儿不必填悲戚,功名要紧切莫停。此去直上青云路,他日双亲重相逢。回家后,仕林发愤苦读,他日便上京赶考。途中遇到媚一一娘一,万般感情涌到心头,终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要你为我承担千斤重量,就算我中了状元,报了母仇,我还算是男子汉吗!,仕林对媚一一娘一甚是一爱一惜啊,可恨金钹法王要杀仕林,媚一一娘一为救仕林陷入沙石洞中,幸得母亲相救,生命保祝我不管什么天道,什么殊途,我只有给她在一起,我才知道什么是情什么是义!。亲一娘一再别,一爱一人无踪,仕林是痛彻心扉,生不如死,幸得宝山劝慰,才将心宽,几番波折,仕林高中状元,何等荣耀何等威风。深夜祭灵,满怀悲伤期待,只为再见媚一一娘一香魂,可见对媚一一娘一情深意重。本以为官袍加身即可救母,却得来雷峰塔倒,西湖水干八个大字。仕林一介书生,誓与天斗,为救母亲,开始一瓢一瓢舀西湖水,哪知是个错误,陷入狱中,几番波折,终于得圣旨,奉诰命救母,一步一跪的挫折与辛酸,一跪一磕头的是满心期待与盼望,如此虔诚孝道,怎能不感动上苍,终于佛旨颁昭,白一娘一子出塔,母子相聚,再日夫妻相逢,合家欢乐,大喜谢幕。好一个重情重义的孝子,值得学习。

胡媚一一娘一,情比金坚,至情至一性一奇女子。初次见面便对仕林一爱一不释手,哪知仕林竟是金钹要自己杀害之人,心急如焚,金钹苦苦相一逼一,自己是避无可避,仍不肯杀害心一爱一之人,不难看出,对仕林,媚一一娘一是真心真意的,可以说仕林的成功夺魁,绝对媚一一娘一功不可没。先是得知仕林的考试资格被梁相国一笔勾销,深夜独闯府中,撰改公文,仕林才能保住名额;被法王一逼一迫,赴山间黑店,欲取仕林一性一命,反倒从山贼手中救了仕林。东山几起终是下不了手,急迫之下,唯有现出了原形,与金钹大战了一常为救仕林身受重伤,终被法王待会山洞中,饱受铁索之苦,内心却是高兴的,其是个情深意重,为了心一爱一之人,宁可牺牲自己,可敬可敬!我来为前世留下的怨,我一爱一还今生纠缠的恋!好不容易逃出来,在凤凰山下等候许仕林三天,终于见到心一爱一之人,只有和你在一起,我什么疾病痛都会消失的听着媚一一娘一的深情告白,哪知竟是最后一面,金钹追杀而至,紧要关头,媚一一娘一档下致命一击。无可奈何花落去,媚一一娘一为仕林而牺牲了自己,幸得观音菩萨怜悯,最终投胎为人。媚一一娘一,情比金坚,重情重义奇女子。

其他的人物就不说了,不过有一件事要说,那就是水漫金山。水漫金山白一娘一子是有错,法海也难逃罪责。是白一娘一子不善解天意吗,不是,当年的白一娘一子是奉观音大士之意来寻许仙报恩的,金山之事发生时仕林尚未出生,恩情就尚未报答,法海关押许仙也是私自行一事,不是什么天意,若不是法海把许仙关在塔顶不肯放人,白一娘一子一定不会大动干戈,而且当时白一娘一子先是对法海苦苦哀求,跪下求他,而法海呢,却无耻的说:要救你官人,可以,跪下,一步一步跪向塔顶。还在后面加了两句:跪呀,跪呀!真是卑鄙,这是法海说的话吗,哪有一点慈悲之心,哪有一点善一性一,真是不配为修行之人。白一娘一子为了官人牺牲了自己的尊严,不惜有孕之身一步一步跪向塔顶,法海打伤了小青,白一娘一子实在是忍无可忍,被一逼一无奈才发动钱塘潮水淹了金山,所以说这件事情上法海绝对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是间接凶手。法海本是修行之人却毫无慈悲之心,私自囚禁许仙,一逼一迫白素贞水漫金山,仗着佛赐金钵险些伤了文曲星,一逼一得许仙险些从塔顶跳下自尽,这天大的罪过实在是不可饶恕,望观音菩萨明鉴,替白一娘一子一家做主!

要说的就这些吧!仅代表在下自尽意见和看法,不妥之处还请包涵.

篇三:新白一娘一子传奇观后感

好喜欢一首歌--《可惜不是你》,最初的最初是在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中听到的,从没听过完整的一首歌,可是只听清了最关键的那句歌词,反反复复的唱: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如果走到最后,又会怎样呢?

许仙差一点就没能和白素贞走到最后,多得有了个文曲星下凡的儿子中状元,着红袍,雷峰塔外三跪九叩亲自把白素贞接了出来。否则,也是不能到最后的吧。

只是他们那样的结局,可以称之为到了最后吗?小时候,我以为那样的结局是好的,大家一起上天做了神仙,多完美。就连一向与他们为敌的法海,都可以和他们和和睦睦的一起站在后院等待天上那道灵光来带领升天。

现在想想,天上的生活,还会有人间的百般种种么?许仙还会和白素贞偶尔调一情说笑么,小青还会拿许仙开玩笑么,白素贞还会甜甜的叫那声官人,而许仙又还会叫一娘一子么?可能,他们只会叫彼此的法号吧?不是都修炼了那么多年,不是都道骨仙风无欲无求了么?

也算是一起到了最后,只是这个终点让现在的我好像吃到饭里有沙子一样,咽不下,吐不出。

许仙和唐僧,曾经都是我恨的男人。恨许仙的懦弱,恨他没有肩膀,恨他会被蛇吓死,恨他最后在雷峰塔外面像女人一样痛哭流涕。

暑假在家无聊,跟着四川电视台一整天一整天的重温新白一娘一子的时候,才发现,我原来不曾懂过许仙。

这样一个男人,把他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给了暮鼓晨钟,给了念经诵佛。

这样一个男人,把他人生中长长的近二十年,给了佛门清净之地,不问世事,不想红尘。

这样一个男人,把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亲人和儿子,关在金山寺那道大门之外,他有没有在某天诵经的时候,恍惚想念他们?我不知道。

我只相信,他选择那样流转他的岁月,只是想要和他一爱一的女人遥遥相望,他只想陪着他的结发妻子,于时光流逝的无情中抵抗命运的摧毁,他想和她一起赎当初水漫金山的罪孽,如果当初他们真的做错了,如果他也认为自己做错了,那么这是他唯一能做的。

在这二十年里,许仙变了,变的坚定,变的执着,虽然妥协,却依然坚持,白素贞走出雷峰塔时一身白衣,依旧是当日分别时的模样,她在金山寺见到了许仙,应着那句未曾叫出口的官人,我发现转身的许仙,鬓角已经有了白发。

这一切都是白素贞用一爱一,用时间教会他的,可是教会他这一切的白素贞在二十年后却已换了一副模样。

她对小青说:以前到现在的事情改变的太多了,我想起年轻的时候和官人的相一爱一,浑浑噩噩之中,一切都无悔。

她是没有后悔,可也没有坚持到底埃

白素贞与许仙三天尘缘一了,一个成仙一个成佛,尘世夫妻转眼就成了天上的道友,纵然天长地久也不及一枕之亲。

我喜欢看他们西湖时的初相遇,喜欢看他游湖借伞时的情意,喜欢看他们一起吃饭聊天,喜欢听小青打趣许仙,喜欢祖师爷圣诞的时候他偶尔的调一情,喜欢看他在西湖边一声声的唤着一娘一子,她却轻声唤道:果然是那个冤家,喜欢她对他说自己是一只1700年前的小白蛇,喜欢听他说他喜欢拉着她的手一起睡觉,喜欢那段传奇:你父亲为人诊病,你母亲为人开药

她为他张罗药铺,平步青云,盗取仙草,直奔一陰一曹,水漫金山,直到最后压在雷峰塔下二十年不见天日,只缘于那一句:我不要再修炼了,我要我官人,我要我儿子,我要我的家。

后来呢?到底是白日飞升,转眼陌路。

红尘中的女子最美丽,红尘里的故事最动人,可一旦离开了尘世这个大背景它就什么都不是,没有挫折失败,没有迷茫困惑,没有聚散离合,没有生老病死,人生又还有什么是可以去争取不懈追逐的呢?

篇四:新白一娘一子传奇观后感

早就想写了,可是想不到推诿了这么多年!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简单却耐人寻味的话在《新白一娘一子传奇》这部戏里面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一爱一情,这部剧完美的诠释了什么是一爱一情。都说戏里有,世上也会有,不是子虚乌有,也不是空一穴一来风。

一爱一情不是付出,不是占有,也不是强求,更不是得失。而是两情相悦,相濡以沫的情比金坚。

白素贞是蛇,许仙是人,小青有情有义,法海无情六根不清。

白素贞因为许仙在一千八百年前救过她,经过观音大士的指点前去报恩。在这个救字上,却引出了很多的事节。白素贞要报恩,法海要报白素贞吃了他仙丹之仇,法海囚禁许仙,白素贞为了救许仙而水漫金山

白素贞虽然是妖,可是她是那么的温柔大方、端庄贤淑、婉约体贴、知书达礼她几乎拥有了中国女一性一所有的优点,在她的身上根本就找不到丝毫的缺点,是那么的完美,是那么的神圣。不可否认,曾经在年少的时候一度认为白一娘一子就是世界上最美、最好的人,以致于成一人之后还是对她如此的迷恋。她虽然是妖,可是却要比世上那些假仁假义的人好了不止百倍,千倍。

许仙则是一个唐僧似的人物,他软弱,他多疑,他意志不坚,他每一次都说一娘一子,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下次我再也不会了。但是每一次都让白一娘一一娘一肝肠寸断,甚至多次差点丧命!许仙多次被蛊惑,以致于让白一娘一一娘一多次逆天行一事。白一娘一一娘一为了许仙,什么苦都愿意吃,什么罪都愿意去受。可以说,许仙就是白一娘一一娘一的孽,白一娘一一娘一因为许仙的敦厚善良甘愿做那扑向烛火的飞蛾,纵然是粉身碎骨也无怨无悔。

小青则是一个敢一爱一敢恨的人物。她因为白一娘一一娘一不杀她而甘心做白一娘一一娘一的丫鬟,终身侍奉她,可以说小青是这部剧中一爱一憎分明的人物。她巧遇张玉堂,跟张玉堂有过一段很短暂的孽缘,虽然短暂,却是轰轰烈烈。而这一切,都是一个缘字!我常常在想,要是没有了小青,那么这部戏将会是什么样?

法海!这是这部戏里面最让人讨厌,也最让人抓狂的人物。他虽然是方外之人,可是他为了一己私欲,为了报仇,强行拆散白一娘一一娘一和许仙的姻缘。可以说,在他的身上,看不到一点出家人应有的慈悲心肠和宽宏大量。

记得曾经学过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论雷峰塔倒》具体内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可是我想,鲁迅先生应该对这个法海也是深恶痛绝的罢。要不然也不会写出下面的话了:【听说,杭州西湖上的雷峰塔倒掉了,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但我却见过未倒的雷峰塔,破破烂烂的映掩于湖光山色之间,落山的太一陽一照着这些四近的地方,就是雷峰夕照,西湖十景之一。雷峰夕照的真景我也见过,并不见佳,我以为。

然而一切西湖胜迹的名目之中,我知道得最早的却是这雷峰塔。我的祖母曾经常常对我说,白蛇一娘一一娘一就被压在这塔底下!有个叫做许仙的人救了两条蛇,一青一白,后来白蛇便化作女人来报恩,嫁给许仙了;青蛇化作丫鬟,也跟着。一个和尚,法海禅师,得道的禅师,看见许仙脸上有妖气,凡讨妖怪作老婆的人,脸上就有妖气的,但只有非凡的人才看得出便将他藏在金山寺的法座后,白蛇一娘一一娘一来寻夫,于是就水满金山。我的祖母讲起来还要有趣得多,大约是出于一部弹词叫作《义妖传》里的,但我没有看过这部书,所以也不知道许仙法海究竟是否这样写。总而言之,白蛇一娘一一娘一终于中了法海的计策,被装在一个小小的钵盂里了。钵盂埋在地里,上面还造起一座镇压的塔来,这就是雷峰塔。此后似乎事情还很多,如白状元祭塔之类,但我现在都忘记了。

那时我惟一的希望,就在这雷峰塔的倒掉。后来我长大了,到杭州,看见这破破烂烂的塔,心里就不舒服。后来我看看书,说杭州人又叫这塔作保叔塔,其实应该写作保亻叔塔,是钱王的儿子造的。那么,里面当然没有白蛇一娘一一娘一了,然而我心里仍然不舒服,仍然希望他倒掉。

现在,他居然倒掉了,则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欣喜为何如?

这是有事实可证的。试到吴、越的山间海滨,探听民意去。凡有田夫野老,蚕妇村氓,除了几个脑髓里有点贵恙的之外,可有谁不为白一娘一一娘一抱不平,不怪法海太多事的?

和尚本应该只管自己念经。白蛇自迷许仙,许仙自娶妖怪,和别人有什么相干呢?他偏要放下经卷,横来招是搬非,大约是怀着嫉妒罢,那简直是一定的。

听说,后来玉皇大帝也就怪法海多事,以至荼毒生灵,想要拿办他了。他逃来逃去,终于逃在蟹壳里避祸,不敢再出来,到现在还如此。我对于玉皇大帝所作的事,腹诽的非常多,独于这一件却很满意,因为水满金山一案,的确应该由法海负责;他实在办得很不错的。只可惜我那时没有打听这话的出处,或者不在《义妖传》中,却是民间的传说罢。

秋高稻熟时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红之后,无论取哪一只,揭开背壳来,里面就有黄,有膏;倘是雌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鲜红的子。先将这些吃完,即一定露出一个圆锥形的薄膜,再用小刀小心地沿着锥底切下,取出,翻转,使里面向外,只要不破,便变成一个罗汉模样的东西,有头脸,身一子,是坐着的,我们那里的小孩子都称他蟹和尚,就是躲在里面避难的法海。

当初,白蛇一娘一一娘一压在塔底下,法海禅师躲在蟹壳里。现在却只有这位老禅师独自静坐了,非到螃蟹断种的那一天为止出不来。莫非他造塔的时候,竟没有想到塔是终究要倒的么?

活该。 】

是谁在耳边,说,一爱一我永不变,只为这一句,啊哈断肠也无怨西湖的水,我的泪,我情愿和你化作一一团一火焰

曾经为了新白一娘一子传奇笑过、哭过有喜悦,有伤心,有气愤,也有悲叹。可是不管怎样,这部剧都是在告诫世人,要善待感情,要尊重感情,要相信感情。

篇五:新白一娘一子传奇观后感

记不清楚自己是多少次看这部片子,有感于鲁迅先生写的《论雷峰塔的倒掉》,便想写点什么。不是要道出个所以然,否则就亵渎了鲁迅先生了,聊且消遣地谈一谈吧。

剧中特别是许世林的形象最让我难以忘怀。许世林是一个一爱一读书的人,在他那里读书是一种情致。然而当他得知父母亲的悲惨遭遇后,心里充满了无限的痛苦,便立即去拜访他的父母。当得到父亲我儿不必添悲戚功名要紧切莫停此去直上青云路他日双亲重相逢的警示之后,他已下定决心考取功名,解救他的母亲,让全家一团一圆。他把父亲的字条摆放在案,日日夜夜地诵读。此时他读书便不是靠情致了,而是一种责任。他明白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也许这就是司马迁所说的发愤著书吧,由于他心中充满了一种幽愤,便激发了他的无穷的力量。其实我想他自己也是同意这一观点的,在吉祥客栈里他受到老板的冷遇,可是在他考取状元以后,却没有因为老板让他住柴房而怀恨在心,他说这反倒能让我卧薪尝胆。自古贫贱出良才,他身处逆境,却怀着宽广的胸襟。如此宽广的胸襟,我想不仅是他能考取状元的重要前提,也是他后来能够救母成功的重要条件。

是编剧导演改编也罢,是人民的意愿也罢,许世林的反封建意义却是不可否认的, 首先表现在他对媚一一娘一的一爱一情上。在他和媚一一娘一身上我们看到了又一个许仙和白一娘一子。当他得知媚一一娘一是妖并且是来杀他的死,他没有丝毫畏惧。我记得最熟悉的就是他用手去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挺了挺身。后来当他目睹媚一一娘一的义之后,更是更加执着地一爱一着媚一一娘一。然而生命无常,时而惊涛骇一浪一,风起云涌。对于媚一一娘一的死,能抑制住心中深深的一爱一,而活在对她的怀念之中,这是非常不易的。生命是美好的,过去的一去不返。他没有徇情,这就没有对邪恶妥协。从这一角度上说,他就不再是一个多余人、零余者,而是社会的反抗者。他延续了生命也是延续了对媚一一娘一的一爱一。他的动人形象还表现在他为救父母与法海的冲突上。编导借许世林的口强烈鞭挞了法海是人间悲剧的制造者。世界许多人生在苦难中,饥寒交迫,贪一污成风,战乱连连,生灵涂炭。可是他却不去过问,却要来以佛祖的阿弥陀佛,慈悲为怀,来拆散许仙和白一娘一子的美好姻缘,要么是嫉妒白一娘一子的法力,要么就是嫉妒许仙的艳福。后来许仙和白一娘一子一个遁入佛门,一个潜心悔过,这本来可以看着是人一性一的完善,可是却是正义的妥协。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水满金山一案,的确应该由法海负责。许世林有时看来似乎年轻气盛,然而我却很欣赏他的这一点。他雷峰救母一步一跪的是挫折与辛酸一跪一磕的是满心的期待与盼望,怎么不让人感动。也许他的做法有些类似愚公移山,也有点公然对传统的反抗。虽然编导赋予了群众意识和美满结局,然而我们可以看到自古以来,有多少孤傲地反抗社会的仁人志士又有完美的结局呢?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可是我要说人的价值就在于与这世界的一切不平作斗争,这也是我喜欢许世林这一形象的原因。

篇六:新白一娘一子传奇观后感

将电视剧《新白一娘一子传奇》(以下简称《新白》)从头至尾看一遍的想法在今年夏天就有了,那时每晚都是在那悠扬婉转的黄梅调中度过的,尤其是那经典的千年等一回常常在宿舍上空飘荡。起初是电视里某台在播放赵雅芝的《新白》剧,后来室友朵颐大概觉得一晚上看两集不过瘾,就用电脑视频看了起来,因其余五个姐妹均无异议,她也就没有用耳机,任那千年等一回的声音在屋内缭绕------美丽的传说,童年的记忆,都一齐追随着我们进入梦乡------可惜我那时似是忙着别的事情,竟没有很专心地看。直到今年国庆,一个多礼拜的假期对一个家在外省的学生来说也确实无聊的很,亦因所学的是有关影视方面的专业,便花了几天时间完了夏天的愿把50集的《新白》完完整整的看了一遍。

童年关于《新白》的记忆是温馨的,也是模糊的。毕竟在九十年代初《新白》刚在大一陆热播的时候,八十年代末出生的我尚且年幼。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是谁在耳边说一爱一我永不变------的缠一绵绝唱,巷子口卖零食的阿婆的柜台上媚一笑的白一娘一子这就是童年有关《新白》的全部记忆。那样的年纪,看什么总是好的,总是美的,又何况是这样一部视听近乎完美的经典剧作?如今再看《新白》,却是在刘涛主演的《白蛇传》和李碧华编剧的《青蛇》问世之后,也多了许多理一性一心境,不知是因年龄稍长的缘故,还是因所学专业之故,又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吧。不过,我倒无意从专业的角度对关于这个传说的各种版本的影视作品做深入的探究,而只想就《新白》单纯地谈谈自己的三点浅显的观后感,因这才是目前我的能力所及。

1.剧中有关因果报应的解说

[范文收藏]《红色娘子军》电影观后心得(篇七)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范文收藏]《红色娘子军》电影观后心得(篇七)”,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在风光秀丽的万泉河边,青山绿水中有一块绿草坪。恰似仙境般的人间佳境,绿树成荫,鸟语花香。这就是娘子军连的驻地,一群花样年华的红军女战士,就在这儿落脚。看了电视中把红军置入如此美丽的地方驻防,真令人羡慕,让人会萌生出去当一回党代表的想法。后来因驻地被南霸天查知,娘子军连再度转移,这一次所到之地更美,俨然一个天然渡假村,阳光、海浪、沙滩,还有一群朝气蓬勃的姑娘。洪常青和吴琼花被姑娘们有意地掇合到沙滩上散步,那碧水云天,佳人作伴的场景,看了以后谁都会为之心动。

《历史的天空》中饰演东方闻樱的演员殷桃,在《红色娘子军》中出演主角吴琼花,给我们带来了一个青春偶像版的红色经典新形象,与电影中的吴琼花有着不同的气质,与样板戏中的吴清华则更是相去甚远,电视中的吴琼花总体表现得更是青春靓丽。

电视中新加入了一个角色,由南洋归来参加革命的姑娘,同伴们称她为南洋女。以我看,这个南洋女才是令人喜欢的角色。南洋女漂亮“洋气”见过世面,知书达礼,心胸宽阔,意志坚定,吃苦耐劳,懂得体贴,把整个娘子军连的姑娘们衬托得土气十足。她告诉姑娘们党代表常作的手势“v”代表着胜利,她理所当然地成为教员教姑娘们识字;她的射击技术因曾经在南洋常玩猎枪而技高一筹,她在南洋是游泳冠军,所以吴琼花与她比游泳技术时只得甘拜下风而“耍赖皮”。

南洋女在电视中虽然只是吴琼花的陪衬,但事实上更讨人喜欢,形象更为高大。当假特派员到来,派工作组把南洋女当作奸细抓了之后,她表现出的高风亮节实为一个女人很难做到的。后来被南霸天俘获,她与一同归来的未婚夫,在父老乡亲面前举行了一场类式于“刑场上的婚礼”而被杀害。南洋女的形象完整谢幕,令人唏嘘不已。

《红色娘子军》比以往的电影和样板戏好看,主要是摒弃了那种时代的“左”的影响。南霸天的角色也很丰满,以我看,如果说南霸天是一个开明绅士的话,则比以前所有影视作品的类似角色更饱满,一方面,他饱读诗书、举止风雅、仗义疏财,简直是不可多得的一个“人才”;另一方面,他财大势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不乏巧取豪夺,有着内心残忍和恶毒的一面,对其他乡绅势力也形成极大威胁。他为了笼络红军家属,施以怀柔政策,竟然能做到开仓放粮。电视中对南霸天的总体形象描述也显得极其自然,很少雕做的痕迹。吴琼花与南霸天结下不共戴天之仇,起因是南霸天的手下放火烧了吴琼花的家,事实上也是南霸天放任手下的所作所为,最终霸占了她家的地,欠下了烧死三个家人的血债。

吴琼花的形象,随剧情的进展,逐渐变得公式化了。开始阶段,她天不怕地不怕,敢作敢为,反叛精神强烈,表现得极为突出,是一个可爱可敬的角色。按南霸天的说法,她“杀人放火,无所不作,非常历害”。后来,在娘子军连表现进步,虽有很多冲动出格之处,但逐渐成熟,“进步”很大,也就磨平了她性格中那种桀骜不驯的棱角,成长起来。不过,由于演员殷桃的长相气质,后来的成熟总觉得缺乏某种成熟的韵味,而更像是难以脱离青春偶像般的表演。

《红色娘子军》在细节上有很多缺陷,特别值得一说的是“假特派员”的情节。也许这是当今所有的革命题材作品都无法逾越过去的原因,所以电视中也只能以“假特派员”来代替。实际上,同时期,全国苏区都在“肃反”。如果真象电视中所述,师长都被假特派员关了起来,那么整个红军独立师则完全被控制在这个“国军袁处长”手中,哪还需要“剿匪”,假特派员完全可以随便发一个命令就毁掉整个红军琼崖独立师。

《板桥三娘子》读书笔记_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板桥三娘子》读书笔记_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书名:板桥三娘子

作者:谢武彰

出版社:天下杂志

出版年月:二零零九年八月

内容大意:

故事在讲板桥三娘子开了一家板桥客栈,她没有丈夫也没有朋友。有一天,一些人在板桥客栈住下来,等客人要离开板桥客栈的时候,三娘子做一些烧饼给他们。客人吃下去之后就变成驴子。供三娘子差遗使用。在板桥客栈投宿的旅客赵季和看到其他旅客吃了烧饼之后变了驴子,他就去调查,之后赵季和又去板桥客栈,途中他买了几个烧饼,先吃晚餐,之后三娘子问他还需要什么,他说明天还要赶路帮我准备点心。隔天一早准备好了点心就端出来,三娘子就去收抬房间,赵季和就趁机掉包一个,三娘子吃下去后变成驴子,最后被一个老人救出来。

读后感想:

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三娘子的心地这么狠毒,所以我们不能学三娘子一样这么坏。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地方是在三娘子做烧饼的时候,我觉得她念咒语很可怕,还有三娘子做烧饼的过程也很有趣,旅客们变成了驴子的时候很恶心。以前我跟三娘子一样心地很坏,常常把别人的东西藏起来,或者是骂别人不好的话。在这本书被面我学到了对人要好一点,不要对朋友很凶,或是动不动就骂人,要当好人,朋友有困难时要帮他忙,朋友东西没带时要借他,朋友功课不会写要教他,把他教到会。

《读后感》 (1000字)


书,如同一座美丽的花园,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我陶醉;书,如同一片碧蓝的汪洋,一下子望不到边,让我迷茫;书,如同一季美丽的新春,洋溢着盎然生机,让我留恋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在生活中,我们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从小衣来张口,饭来伸手,要什么不就有什么嘛?而鲁滨逊呢?他在孤岛上没有人照顾,什么事都要自己动手,他还要用智慧去创造;用勇气去抗争;用坚强去磨练他不照样健健康康的活了下来吗?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鲁滨逊,一个传奇性的名字,深深印刻在人么心中。他是勇敢的化身,冲破所有黑暗;他是坚强的代表,驱散所有懦弱;他是机智的灵魂,洗净所有无知

六年级:453354

读后感1000字


篇一: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1000字

一本《细节决定成败》风靡全国,几乎每个企业家都在谈论细节,强调细节。听说很多老板专门给员工送这本书,偏爱之情由此可见。

然而员工对此是何反应呢?一次和友人谈及此书,她的第一反应是:“老板的说教书”,只是“帮资本家洗员工的脑”罢了,我不禁莞尔。一千人有一千人心目中的哈姆雷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前不久和Andre聊天时,他问我:“你是为自己打工还是为别人?”,突然茅塞顿开。我们常常怪老板不把我们视为企业的主人,我们自己有没有把自己当作企业的主人?为别人打工的人常常梦想做大事结果连小事都做不好,而为自己打工的人却能终小事继而成大事——这是一个自我定位的问题。

我们常常会评估付出是否值得,是因为我们从来不知道每一笔付出最终的受益人是自己。让我们一起来细细品味《细节决定成败》的开篇语:“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何谓大礼?小让方能成就大礼。“胸中有丘壑”固然是一种胸襟,而“不拒细壤”“不择细流”却更显博大。如果我们过份计较个人得失,结局必然是因小利而失大利。汪中求先生一针见血:“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

有意思的是,成功的企业总是一样的(而不成功的企业各有各的故事)。前段时间Jim和华西希望集团陈育新总裁会晤,我有幸旁听。作为中国第一大民营企业集团的领军人之一,陈总的谈话一直围绕着自己如何注重细节,从小事处改良创新展开。每每谈到对细节如何改良如何获益,陈总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离开办公室时,陈总对员工叮嘱道,记得把花园的水龙头关了。看似无心,原来财富数以亿计的陈总却是如此“处处有心,处处留意”。突然我理解到,一直倡导“追求完美”、严于律己的陈总成功的奥秘所在。

都说生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是没有经历过风雨的年轻一代,相对于我们的祖辈和父辈多了一分毛糙和浮躁。一心只想做大事,而不愿意或者不屑于做小事。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说: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所以,我们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细节决定成败。

细节不仅是企业成功的利器,也是我们锻造自我核心竞争力的法宝所在。细节做好了,表面是企业受益,最终是个人得利。我们在严谨的工作中培养了自身的细节意识,这种意识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将支撑我们自身的成功,获得超值的个人财富。细节是自己的终身财富,让我们为自己打工,对自己负责。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使我感触颇深。从表面来看,这是一本关于企业管理精细化问题的书,似乎与我们教育工作者没有太多的必然联系。其实不然,书中所强调的细节问题不仅仅是企业管理问题,而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实践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纵览全书,作者用极为详尽真实的事例和一系列令人胆战心惊的数据强有力地证明了细节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精辟地指出了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也就是细节的魅力。一个人的价值不是以数量而是以他的深度来衡量的,成功者的共同特点,就是能做小事情,能抓住生活中的一些细节。本书意在提示人们:做大事必重细节。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个人每天所做的都是一些重复的琐碎的平凡的小事,能称得上大事的没有多少件。但是能够把小事、平凡事做好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这段话看似平凡,其实蕴藏了许多真挚的哲理。的确,一个连小事都做不好的人,肯定做不成大事。然而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那些小事,太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殊不知,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成也细节,败也细节。细节问题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在读完这本书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也有了一点肤浅的想法。作者所强调的注重细节的理念对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分明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那么,怎样才能把这一理念运用到我们的工作中使它为我们的教育服务呢?

在工作中我认为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把常规工作做到位,以身作则,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例如:在备课之前的研读教材,每行每字都要仔细斟酌它的意思和意图,还要研究学生,准确地把握学生的认知能力;(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根据这些,再进行细致地备课,而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甚至问题的遣词造句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有效地利用课堂的40分钟,让学生得到最大的收获。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太薄弱都有可能导致教学质量的滑坡。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因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老师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的风度和修养,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最后,老师还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教育管理学生。我觉得老师将注重细节的理念传达给学生也十分有必要。作者在第四部分

第二节中谈到,“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认得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应该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抓起,严格要求学生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将会成为他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因为习惯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只有了解自己教育的对象,才能对其进行正确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细心观察学生的言行等细节上的表现,了解他们各自的心

理特点,因材施教。

在工作中我还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你热爱你的工作,你每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而不久你周围的每一个人也会从你这里感染这种热情。书中众多的例子从正反两面说明了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细节在创造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有多大差别?人与人之间在智力和体力上差异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能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台湾首富王永庆就是从细节中找到成功机会的人。

再回过头来看本书的作者,他自己也是一个十分注重细节的人,从一开始的人民教师到公务员再到下海经商成长为现在的首席营销顾问,这一系列成功的蜕变不能不说与他“把小事做细”的精神有很大的关系。我们教育工作者当然不需要像作者那样做那么多转变,但只要我们能接受他对于细节的理念并从中得到启发,我留意了以往自己的一些细节,发现它们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存在的种种不足,给我指出了努力的方向,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何事,我一定要用心筹划、用心去做,凡事未雨绸缪、考虑全面细致,凡事要强烈的责任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内在素养。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

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包养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

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篇三: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时隔近多年后的今天,有多少人能记得孙少平与田晓霞之间的爱情?但我必须得承认,他们的爱情是没有任何的杂质的,是纯洁的、透明的。

“这个?世界?”的时间,是1975年以后,主要是1978年,中国进入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新时代以后;“这个?世界?”的空间,是渭河流域。“这个?世界?”有三部、六卷、一百余万字,写的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为改变自己的命运,努力奋斗所遭受的无穷尽磨难。

在《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卷,作者就写道:“他(孙少平)慢慢懂得,人活着,就得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都要在自己的一生中经受许多的磨难……”孙少平还在给妹妹的信中,写过这样一段话:“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的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亲爱的妹妹,我多么希望你的一生充满欢乐,可是,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平凡的世界》弥漫着苦难意识。小说告诉我们:苦难,作为人对现实非自觉承受,并不单指物质生存境况的艰窘与酸辛,更意味着人在困苦的境遇中对人生的特有的心理感受,意味着现实生活对于人正当、合理愿望的嘲弄与对激|情的压抑;小说告诉我们:苦难的遭遇能磨砺坚强的意志,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炼狱,方能读懂人生,走向成熟;小说告诉我们:苦难导致人生的缺陷与失衡,进而产生追求超越与平衡的反差与张力;小说告诉我们:人生的价值,在于对自身苦难的严峻正视、深刻思考、透彻理解、不懈抗争。路遥是借孙少平的嘴和手,表达了他对人生苦难的认识和思考。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囊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彼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梦魇……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

近二十年过去了,不知道现在年轻的一代读者如何理解与认知省委领导的女儿田晓霞与煤矿工人孙少平之间的爱情。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而今已然完全没有了此类爱情发生与成长的土壤。抑或说,作家连想像的欲|望都不再有。煤矿工人与省报女记者之间有着何等的距离?即便是作家能想到,这样的情节读者与观众能否接受?在这样的问号背后,刻就的是大众对人与人关系的认同与否定。

《平凡的世界》之后,也很少再能看到关于煤矿工人的生活境况的小说。他们在一度的笑语喧哗之后重又归入黑暗、潮湿的地下生活。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生老病死变得那么寂寂无声。偶尔在报纸、网络媒体上看到他们,也只是与死亡名单、煤矿事故相连。想来,这个时代的煤矿工人孙少平们不会再有人关注并敬仰了。他喜欢谁娶哪一个都无关紧要。恐怕还会有人想,只有傻瓜才会把一个煤矿工人当做自己的偶像吧?所以,这一次在翻阅《平凡的世界》时,内心充满着平实的欢喜与复杂的情感。

我必须老实承认,孙少平,这个英俊、纯朴、向上的男青年在当时肯定赢得了不少青年的深深热爱。我甚至因此而热爱他的生活历程——从黄土地出发、建筑工人到煤矿工人。现在,近二十年后的今天,惟以金钱的多寡为成功的惟一指标。在许多公共媒体中,他们,孙少平以及孙少安们注定缺席并命定成为弱势并沉默的群体。走在都市茫茫的人海里,我常常深感困惑,困惑于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平凡人们的退隐,更困惑媒体、大众对金钱、权贵的追

逐与渲染,对凡人生活与生命的漠视。如果活到现在,作家路遥该如何面对这时代的巨变……他的离世,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休止符,是有着现实主义理念的作家用理想主义和人文精神写就的休止符!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也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不幸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指点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书籍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或者说,奇妙的不是书籍二字,而是使得书籍变得有意义、变得丰满的作品本身。不管曾经怎样认真的看,不管曾经有多么深刻的体会,随着年岁的变迁,随着人生的流转,再看的时候,仍旧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不一样的触动,就如同久别重逢的朋友一样,各自在不同的地方经受过不同的考验,再相逢是,还是相同的人,却已经不是当时的模样,更重要的是,不是当时的心境。

看完《平凡的世界》一些感悟后,已将近子夜,脑中已经差不多混沌一片,想不起来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是闭上眼睛便看见孙少平在悟得了人生的意义以后,幸福的向着属于自己的地方跑去,在他的脑海中,是那个美丽而善良的惠英围着红色的头巾带着系着鲜红色红领巾的明明站在山坡上迎接着少平的归来,他们是那样的幸福,那样的安宁,那样的坦然,那样的纯净。

虽然相比于大都市中的一切,以及妹夫吴仲平为他安排的前程那样让很多人憧憬的荣耀,但是,他们的幸福,他们的人生,作为普天下最为简单、最为原是、最为朴实的一种状态也是最为安全最为幸福的一种状态,那里的城堡中的主人就是他们自己,平凡的人生就是如此,没有闪亮的星,但是却因为有了素雅的云,一切仍旧是那样朴实无华的美。

读后感 (1000字)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至于叫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我先给你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资料,然后你来告诉我: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作者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读到了这段话,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这样的好文章,多一字是狗尾续貂,少一字又言犹未尽。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底气,作者不露庐山真面目,没有借助任何名号,学历光环效应,却能仅以文字的魅力脱颖而出。不仅如此,有人说当年明月的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机器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起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以上几点是很多很多写历史的作家所做不到的。这就是我佩服当年明月的原因!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桑但朱允缮咸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

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我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虽然这是人的本性,但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本性,不要在生活中和朋友因一点小小的利益就吵架、或跟那人绝交等,而应该要宽容忍让,因为退一步海阔天空!

五年级:钱俊涛

1000字读后感


1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着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1000字读后感范文二

寒假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哈佛女孩刘亦婷》这本书,封面上是灿烂的刘亦婷,那阳光般的笑容吸引我打开了这本书。当我仔细阅读后,我深深地被震撼了,我被刘亦婷刻苦的学习精神所感动,更被她父母持之以恒的系统教育的精神所感动。我感叹培养出如此优秀的孩子的父母,如果没有良好的素质及对生活的理解、感悟力,是无法在孩子成长的各阶段及时给予各方面的指导和训练的。

《哈佛女孩刘亦婷素质培养纪实》一书是18岁的成都女孩刘亦婷被美国4所名牌大学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威尔斯利学院和蒙特豪里尤克学院同时录取,并获得全额奖学金之后,刘亦婷的父母刘卫华、张欣武写了本书,讲述被哈佛大学喻为具有不寻常的优秀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刘亦婷的培养过程。刘亦婷的父母刘卫华、张欣武都在成都市的某杂志社工作,他们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女儿刘亦婷身上,精心培养。可以说,该书为读者提供了家庭教育如何培养孩子全面发展,提高素质的成功个例。

在如何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上,在各个学习阶段,刘的父母采用的是不同的方法,例如在小学阶段,作者认为这个阶段老 师的态度与评价对孩子学习兴趣的影响最大,来自老师的夸奖和鼓励可以极大地激发孩子的 学习兴趣。同样的道理,来自老师的冷眼和打击也有极大的杀伤力。父母宜每天和孩子聊聊 学校的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尤其是有伤孩子自尊心和自信心的问题,及时为孩子提供 心理支撑,帮助孩子重新振作精神。得不到老师鼓励的孩子,更需要父母多多鼓励。如果老师能想方设法地表扬每一个孩子肯努力、爱学习,要替孩子们谢谢这样的老师!

以激发学习斗志为例不同处境的孩子,要用不同的方法去激励。对处于劣势的孩子而言,最为有效的引导办法是,一步分做几步走,让孩子有机会体验成功。因为处于劣势的孩子普遍比较自卑,特别需要体验我能行的感觉,找到自我肯定的心理依据,从而增强自信心,唤起努力奋斗的愿望和勇气。对处于优势的孩子而言,则要用天外有天来 防止自满,那些不断更新的富有挑战性的要求,比不要骄傲啊这种令孩子反感的空泛敲 打更有吸引力,更能激发继续奋斗的热情和渴望。

做父母的,总喜欢把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相比较。不少父母就是在这种比较中忘记了孩子昨天的基础,恨不得孩子马上赶上或超过别的孩子,以至于失去应有的耐心。这样做的父母不论是出于追求完美,还是出于虚荣攀比,结果都是欲速则不达。这样的家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父母的期望值在山顶,孩子的基础在山脚,即使孩子从山脚攀登到山腰 ,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但离山顶还是差得远,父母还是不满意,不高兴,动不动就用榜样来贬斥孩子,甚至还要打骂。孩子觉得很委屈,觉得再努力也没有用。长此以往,孩子必然厌恶学习,甚至会把兴趣转移到消极或危险的方面去。其实,不论什么基础的孩子,只要立足自己的现有水平,一步一个脚印地朝前走,都能形成富有发展潜力的个性特征,不断地积小胜为大胜。 感觉良好不仅对大人重要,对孩子更重要。父母多让孩子在正面事物上感觉良好,孩子就容易对正面事物感兴趣。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把对孩子的期望值调整为 在昨天的基础上前进,真心地为孩子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喝彩就行了。孩子的心灵舒展 ,才能形成最具发展潜力的好个性,才有机会创建自己的幸福人生。

书中还提到周弘先生的《赏识你的孩子》是教育孩子的一剂良药 。周弘先生不仅让先天耳聋的女儿学会了说话,还把她培养成了少年大学生、留美博士生, 他的秘诀就是:用教婴儿学走路、学说话的耐心和信心对待学习落后的孩子,把你不行 变成你能行!一份10题9错的答卷,在他嘴里竟能变成:这么小的年龄做这么难的题 ,第一次居然就做对了一道比爸爸当年强多了,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多做对几道呢!

我想,做父母的做老师的若能这样赏识激励孩子,再加上用有效的学习方法进行辅导,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一定能一步一步实实在在地向前

《牛虻》读后感1000字


《牛虻》读后感1000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题记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己的良师慈父,而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直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么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只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但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曾经让他无比伤心的地方,在此积极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己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只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助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己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该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责任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曾经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曾经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己内心的声音,坚信自己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面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面对信任和依赖,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知道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现在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么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牛虻》读后感1000字

《牛虻》一部关乎爱与信仰的小说,给人们留下无尽的遐思。看完《牛虻》的那些纠结,让我清楚的明白有些感觉的真实存在。

我希望人们坚定信仰,追求理想,不管你的信仰是红的,白的,棕的,黑的......只要你真诚地信仰它,执着地坚守它,你就会成为一个生气勃勃的灿烂生命。你身处的这个社会就会变得纯净、美好,充满勃勃的生机。反之,这个社会就会充满迷茫、私欲、仇恨、争斗。

-看完牛虻.我有些困惑.这篇小说到底是要表达为爱?还是为信仰?牛虻一书主要围绕亚瑟展开,具体讲述了亚瑟和他担任天主教教主的生父蒙太尼里的故事,以及亚瑟与儿时伴侣琼玛的爱恨纠葛。全文线索简明清楚,故事内容详实生动,旨意深邃而悠远。文中牛虻是一个经种种遭遇,重重磨难的欲火淬炼涅磐的凤凰。爱是疯狂的,她可以让人一夜成长,也能教人学会忍让。当亚瑟历经了被欺骗的痛苦,流亡国外的艰难,孤苦无依的窘境后,日益老练,坚硬和成熟。有人会说这是仇恨爆发的能量,而我觉得这是爱的力量,而且是一种不甘屈服,爱与爱竞赛的一种能量。蜕去幼稚的灵魂外壳,获得成熟的心智实体,也许这场竞赛的结果不如人意,而终究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过程。有一句话说:宁愿悲伤得深刻,不愿快乐得肤浅。

文中有一段这样说:但这美丽平静的湖给亚瑟的印象,无论如何都赶不上那条灰色而浑浊的艾维河。生长在地中海边的他,看厌了那种蔚蓝的涟漪,就渴望看到一种迅流急湍,因为这一条像冰河一般向前急泻的河流,激起了他无比的喜悦。看似普通的一段话却包含丰富的内容安宁的生活,牛虻种种离奇的遭遇,痛苦却仍收获了快乐。文中写到他遭受这么许多的-羞辱、刺激以及绝望的痛苦,原来都是为了这些虚伪而卑鄙的人,和这些不会开口,没有灵魂的雕塑,单单为了有这么一个教士是说谎的东西,他竟差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好像所有别的教士都很高尚纯洁一样!好吧,滚蛋吧,以前的一切,现在他聪明起来了,他要再开始新的生活。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亚瑟的第一次醒悟。爱与信仰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当然文章传达出来的爱的力量,好像一股邪恶的力量,暗地作祟。其实就像俗话说的:打是情,骂是爱。在文本中,这种方式有点欲扬先抑的感觉,就像曹雪芹塑造的贾宝玉形象一样。这一段旨在表达亚瑟的决心和勇气,这并不是对父亲的报复,只是为了从上帝那个虚假木雕,那个莫须有的信仰手中,夺回父爱的一场战斗。一看到河水我就不能控制住我思绪的飘浮这里从文学理论的角度来看,似乎有种异性同构的模式在里面。同时这句又让人产生一些联想。是否这句话也有形无形地告诉了大家,亚瑟注定了一生漂泊,无论是他的经历还是心智,都在向我们演绎律动的人生。文中亚瑟假死的墓碑写到所有你的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了。又一句和水有关的描述,过去那个漂浮不定,茫然单纯的灵魂也消逝了。作者似乎很喜欢通过环境,来向我们传达亚瑟的成熟和变化。这也向读者透漏出一个讯息,景物描写的在凸显个性和渲染气氛的重要性,这似乎也是国外名著的一个普遍特征。

《牛虻》读后感1000字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眠》读后感1000字


本来是无心看村上春树的。

我似乎是不太喜欢除开中国以外其他的亚洲文化。拿日本打比方,我既不喜欢符合传统美学的川端康成,也不感冒更现代派的、被各种文艺人士疯狂追捧的村上春树。乔佩最近买了村上的《眠》。对于这样一本不厚而且装帧华丽又不失低调的名家之作毕竟是很适合在实在乏味的古代文学课上看的。于是便拿过来一口气读完了。在经过思维的短暂断篇之后,心中涌上闷闷的万千感慨。不吐不快。

记得把微信取名谭睡睡的时候,总有人问我,你是有多贪睡?,因为经常上课睡觉吧?,你真名是不是叫谭穗穗?甚至有人,睡睡多少钱?。只有朋友们才能了解谭睡睡是实在不堪失眠困扰渴求安好睡眠的无奈产物吧。

是的,对于我的晚睡,和越来越频繁的通宵,大家在各种担忧各种不理解之后也表示习以为常。很多人问我,你到底有什么心事啊,你不睡到底在干嘛啊。其实我真的没什么心事,我真的没乱七八糟想太多事情,如果实在要说,那么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啊,今天一定要早点睡着!我睡不着的时候有时候什么都干,有时候什么都不干,有时候就仅仅是全心全意地装睡。

跟我所知道的夜猫们不一样。他们通常是从恋爱或是从拥有电子设备才开始习惯晚睡。而我却是自小就倍受失眠的苦恼。我是很羡慕表妹瑶瑶的,她总是可以很快的进入睡眠状态,似乎她的大脑里安装了一个睡眠开关。睡着就跟关个灯一样简单。而我总要在黑暗中无奈的睁着眼睛等待意识模糊。

真的,不着觉的时候那种心无所依感和安宁感并存的感觉,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理解的。我记得前不久有一天好不容易早早的睡了。正处于入睡临界点的时候,某曹突然打了个电话过来。即使我知道他之所以打给我是为了帮我,并且是在放着自己快毕业的一大堆事没处理的情况下。可是我仍然跟他发了脾气。人总是在处于不顺心状态时,找个什么东西推卸一下责任。我也一样。那种想哭又想发脾气的情绪找不到出口,最后因极度困倦在天亮之际沉入梦里。大家知道被疲倦席卷的人体像是龙卷风席卷过的土地,荒芜贫瘠,没有尽头不见生气。即使在身边摆上你最想看的书和最想听的唱片,没看过没听过也只能任由它们躺在一边。站在这样的荒野中,马上就失去了斗志和意识,然后昏死过去。

即使与过去相比,我失眠的时间有增无减,也还是要感谢某曹,让我渐渐不再把它看做一种疾病。坦然接受它,如同定期登门拜访的姨妈。即使失眠依旧,至少心态平和了不少。

好吧,让我们说回《眠》。腰封上的图书推荐语写着,卡夫卡的荒诞,爱伦坡的惊悚。像我等浅薄之人,不知卡夫卡的荒诞为何物,甚至不知道爱伦坡是何方神圣。在这里只能就乔同学抛出的问题以及其他,讲一点肤浅的读后感。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情绪仿佛置身一座孤岛。周围是缓缓漫上岸来的黑色海水。让人绝望的保持着安静。

你可能觉得这是一种荒芜,就是那种来自心灵莫名的寒冷感觉。我觉得那是因为对一层不变的恐慌。没有改变的生活就像一个个沙丁鱼罐头,似乎只有生产日期不同。丧失了自我的生活怎能不让人觉得压抑和绝望呢?

主人公不再注视丈夫酣睡的脸,不再期盼在午后阳光下做爱,甚至觉得一日三餐也是多余的当凝固的生活让肉体追不上灵魂的步伐。那么梦魇便随之而来身着黑色运动服的老人向她的脚上浇水,她害怕脚会因此腐烂。可是她害怕的究竟是脚腐烂造成的身体残疾还是因为停滞不前而造成的思想腐烂呢?与其被装在套子里,不如放任自己诡异的不眠,以换取做值得的却违背大众价值观的事的时空。(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书中反复提及到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恐怕也是因为安娜的女性觉醒意识?)

赖明珠曾说,村上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他经常把读者从现实带到无法以常理判断的超现实,那超现实世界是那么栩栩如生、美丽新奇,和现实几乎没有界线,可以随时来去自如。而《眠》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它和大部分现代派绘画以及文学作品一样,构造的是无序的、抽象的、怪诞的、敏感的、私密的世界。这个世界隐晦的反射了现实世界中不那么正面的事物。因此,初看这部短篇的人会一头雾水,并觉得索然无味,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毕竟它不是一个有因有果的故事,不宣扬任何价值,不设置讨好读者的线索机关。

村上在后记里提及他当时的状态。人生低潮,心逐渐变硬变冷,写不出小说来。于是花了一个月时间,驱车去希腊与土耳其旅行了一圈,然后又黑又瘦地回到罗马。不久春天到来,户外的光线渐渐变得明亮,他感觉心中那冻得僵硬的东西,一点点地开始变软溶化,便仿佛倾吐长久以来积蓄的东西。《眠》一气呵成。每当想起这作品,春天罗马街市的光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苏醒过来。人们大着嗓门比手画脚地站着聊天,汽车转来转去地寻找可以停车的空隙,鲜花店前满溢着艳丽的色彩。好啦,今后还得设法混下去。村上说。

在小说的最后,她独自驱车去了治安混乱的码头,被男人们困住。她躲在铁匣子一样的车里,泪如泉涌。这使我想起海明威和他的《老人与海》。老人顽强的生活下去,海明威却用冰冷的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村上把她留在最深沉的黑夜里,也把绝望的无助的自己留在了小说里,然后姿态美好的重回现实。

《活着》读后感1000字


《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

《活着》讲述的是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富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这一切,又一次引起了我对生命意义的思考。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但是似乎作品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人在苦难中坚强地活着。

我们可以说,福贵老人是乐观、达观的,他对生活充满着一丝可怜的希望,他对苦难命运平静的接受,甚至是忍受,但这也悲哀显示他精神上的逆来顺受。他已经被苦难压平了,他的活着几乎失去了活着的价值。但这也使他看淡了苦难,学会同情的眼光看世界,这是一种活着的态度。才会出现最后的福贵花了很多钱却买了一只老牛回来,到风烛残年之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还会和作者平静的讲述自己的一生。

不久前发生的512四川大地震,无情地袭击了一个古老而又顽强的国度中国,在这一瞬间,四川人民曾经栖息的地方成了一片废墟;也就在这一瞬间,多少个鲜活的生命悄然而逝,一个个生命奇迹的创造给了我们太多的惊喜,一个个英雄故事的演绎又给了我们太多的感动。

然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也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当解放军不知疲倦争分夺秒地抢救被埋的群众时,其他地方却又有人自杀了,如此大的反差有说明了什么?

有一位哲人说:生命就是今天,虽然不能预测明天,但你可以精彩。是的,生命就是今天,只有把握住今天,生命才能精彩。然而,如此浅显的道理也许只有到了生命的界点才会有更深切的体会,假如让地震中逝去的生命再来一次,相信他们会创造出生命更多的颜色。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是幸福的,因为我们还拥有人生最宝贵的财富生命。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

无论发生什么事,活着,因为总有爱你的人,总有你牵挂的事。

主人公福贵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在我们这个年纪,现在担忧的无非是现在生活中的琐事罢了,不过是恋人朋友矛盾争吵离开分手,学习成绩工作不理想,别夸张了一点挫折,我们有吃有穿有钱花,没病没痛没灾祸,我们正是青春奋斗的年头,我们凭什么不快乐,我们凭什么整天怨天尤人,我们凭什么说别人幸运我们没他们好彩。其实活着很简单,特别是我们现在这个时候,有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永远无条件支持我们,有那么几个闺蜜好友来分享快乐分担忧愁,我们正可以全心全意奋斗的时候,所以,别总是放大那些琐碎的小事,让他们占据了你生活中心,更应该把自己的心思更多的放在值得的事情上。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虽然不用总把自己的不幸自己的苦难跟别人比较,也没这个必要,可当你意志消沉,觉得活着真辛苦现在的日子不理想的时候,请别放弃,一旦放弃了,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意义了什么都不可能。勇敢活下去,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挺过来,已经是一种很勇敢的活着了。加油,正在挣扎正在纠结的人们,加油!

《活着》读后感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自己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自己,想自己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自己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自己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自己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活着》读后感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是地主家出身,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而且,由于他的丈人是城里一家米行的老板,他竟经常要一个妓女背着他上街,每次从丈人的米行经过,都要揪住妓女的头发,让她停下,脱帽向丈人敬礼:近来无恙?,然后便嘻嘻笑着过去了,其品行之放荡堕落可见一斑。后来他中了别人的套,把家里包括田地、房产的全部家产输了个精光,于是全家一夜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福贵的父亲郁闷而故。这个打击如当头棒喝,亦如一瓢冷水,使福贵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他成了租种过去属于他家的田地的佃户,穿上了粗布衣服,拿起了农具,开始了他一生的农民生涯。

不久,福贵的母亲生病了,他拿了家里仅剩的两块银元,去城里请医生。可是在城里发生了意外:他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辗转两年,最后他被解放军俘虏并释放了,他跟着解放军的屁股后面过了长江,回到了家乡。这时,他的母亲早已故去,女儿凤霞也在一次高烧后成了聋哑人。母亲死前还一遍一遍对他的妻子家珍说:福贵不会是去赌钱的。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如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等等,都通过男主人公的眼睛和亲身经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生动的再现。而在此期间,福贵也经历了与每个亲人、朋友的悲欢离合: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后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一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几年后,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只剩下他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一起生活;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也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取名叫福贵,一个人平静地生活下去。

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看了这样的人生经历,我不禁感到了一种震撼,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沉重,也感到了主人公与命运抗争时不屈中透着的一种伟大的平凡福贵文化水平不高,也不懂得革命的大道理,但是他对生活的挚着、对亲人朋友的爱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而他自始至终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芸芸众生之一,但作为一个人,他是伟大的。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活着》读后感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起,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着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读后感

我只能说,《活着》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挖掘,对活着的价值的挖掘,是我从以前任何一部作品中所未曾读到的。

《活着》是一部悲剧小说,与《雷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同的是,曹禺的戏剧包含着激情矛盾与冲突,而余华的笔触温软细腻,有的地方还有不少诙谐的调侃,可前面的诙谐却为后面的悲哀埋下了伏笔,而前后极大的反差更是加重了悲剧的效果。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40-70年代的故事,就这样一波三折地为余华娓娓道来,让我哭着读完它,等到故事结束,发现书页早被泪水打湿,湿了又干,书页就皱皱巴巴的,这多像故事本身啊,有喜有悲,然而悲去悲来,生活就紧缩几分,缩到后来,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独自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小说中找不到任何华丽的语言,充满着乡土特色的朴实的语言把人很温柔地拉回上个世纪的一幕幕场景,你仿佛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那间小院,那头黄牛,而那些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夕阳里,有一个老人流着汗,汗水从他皱褶的胸膛起伏地流下来,那是年老的福贵在讲着他一生的故事,从与家珍的相遇、成亲,到他败光家产、被抓充军、亲眼看着一双儿女长大又亲手埋葬他们,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这是他从一个富家少年到一个几经打击的潦倒的老农民的一生。在《活着》里,每个人都有他对生活的热爱与义不容辞,他们是那样的纯洁善良,有庆常让我联想到《雷雨》里的周冲,周冲对海天船的幻想是这烦躁夏夜的一个春梦,而有庆对生活的依赖感曾来自他的羊,那样单纯美好的一个孩子,为了救别人,自己死掉了。在后来,凤霞因为生苦根难产也死了,那天晚上福贵坐在凤霞家的灶间欲哭无泪,想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就这么去了,可家珍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告诉她孩子是男是女呢看到这里,早已泣不成声。

小说中始终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命运,始终都在摆布着场上的人儿们,让他们经历生活的凄风苦雨,悲欢离合,仿佛在暗中窥探着这出好戏,用无形的线牵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文章的结尾,垂暮之年的福贵沐浴着金色的夕阳驱着那头黄牛福贵耕着土地,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的令人无法适从,好像是勘破了生死,把一切都看透了,我想,岁月于他,只是云淡风轻的一串声音吧,伴随着赶牛的声声吆喝去了远方,消融在一种人性的光辉里。而那种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竟成了如锥子般可在我们心底的永远的回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书作者曾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可是,我相信这种心情是不会消逝的,而是以它特定的方式,这样刻骨铭心地篡改着我们的青春。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他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就像作者余华说的那样: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什么而活。生活目的的本身就是生活,是作为一个人,尊严地活着。而生命路途中一瞬间的执着,竟赚取了我们去活一生。因为有这份对活着的执着,才有生命意境的深远,韵味的绵长

《活着》的结尾如此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孩子,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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