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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幼儿书籍读后感大全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大全:读《眼珠子在狂奔》有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读后感大全:读《眼珠子在狂奔》有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这不可能,眼睛怎么能狂奔呢?我对这本书十分好奇,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觉得这本书一定很有趣。

噢,原来会让眼睛听他使唤的朱皮皮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爸爸妈妈和杜可都十分喜爱他,他乐此不疲的支使眼珠子东钻西跑,现在让我们来听听《减肥魔法茶,一二三瘦瘦瘦》。杜可是朱皮皮最好的朋友,他什么学习班都不上,天天在家里睡午觉、吃东西,他在短短的一个月里越来越胖,许多衣服都穿不下了,每天在学校里衣服破掉的样子让同学们捧腹大笑。朱皮皮准备帮杜可减肥,他天天研制减肥茶给杜可喝,但是他瘦得跟纸片差不多,如果没有人扶,他总是飘到天空中。这时,杜可又在喝减肥茶了,花巫老妈却回来了,她立马把杜可恢复了原形,给他新研制了减肥茶,便告诉他:要多多锻炼,不要睡懒觉了。朱皮皮,你怎么乱调制魔法茶,罚你和杜可一起锻炼!

哈哈,可爱的朱皮皮,为了帮助同学,乱调制减肥茶,害得杜可白喝了两斤茶。就是这样一个天真又有趣的小男孩,遗传了妈妈也学会了魔法,乐于助人的他总是有一些小失误,但是他的热情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带给我们知识和想象力,我爱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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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读《在人间》有感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可是他,却必须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但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可以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择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这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弃+勤奋=梦想。
着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因此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择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己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读后感大全:读《天使在人间》有感


不知不觉,我已经是小学二年级的一名学生了。在老师的熏陶下,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每天读书是我要做的必不可少的事。

这两天我又看完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里面说的都是关于美德少年的故,我看得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天使在人间》。故事的内容是:有一位小姑娘,名字叫郭琴,她非常的聪明。她很喜欢写作,在她七岁的时候,写童话得了一等奖,还得到了一笔奖金。她原本打算用这些钱买一个她期待很久的绒毛大熊猫的。可是,当她看到电视里面报道儿童福利院的小朋友需要帮助时候,她坚持让爸爸带她去福利院看望那些小朋友。把自己得到的奖金全部捐给了他们。因为她觉得这些小朋友这么小就没有父母陪伴在身边,多可怜啊!她给小朋友们带去了快乐,自己也获得了很多快乐和感动。从此以后,她坚持写童话故事,把得到的奖金全部都捐给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一晃十年过去了,她就像天使一样,把爱洒向了人间。爱心也像一位魔法师一样把人间不美好的事情,变成了美好的事情。

在生活中,爸爸妈妈和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要有爱心。在学校组织的各种义卖和捐献活动中,我们都积极参加,尽我们小小的力量。因为我们知道,还有很多地方的小朋友没有钱上学,没有书看。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后感大全:读《金龟虫在黄昏起飞》有感


今天,我读了《金龟虫在黄昏起飞》1到11张,这几章主要讲了勇纳斯,大卫,和安妮卡是一对形影不离地好朋友,一次机会,这仨人来到西兰德庄园帮忙照看庄园里的花,在庄园的夏天房间里,他们知道了这所房间里藏了埃及雕像,便一次又一次的来到这个庄园里来寻找埃及雕像的下落,但几次都没找到,以后,他们天天来到这里寻找埃及雕像,从这里就说明他们仨个坚持不懈,而我呢,和他们差多了。

一次做数学家庭作业时,有一道题目老是算不对,做了2,3次以后,便不耐烦了,干脆跳过这一题,直接做下一道题了,在我一旁看手机的老爸见了,意味深长的对我说“这样是不行的,你看,那一个科学家不是经过坚持不懈的意志力而取得成功的呢?”我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便开始一次又一次的计算,最后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知道了问题,原来我忘记往前进1了。

我们要向他们一样,要坚持不懈,最后答案就一定会出来的。

读后感大全:读《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有感


昨天,姑姑给我带来了一本书《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因为没事做,我便拿出来细细的品读。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着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作者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生活和命运的描写,展现了俄国十月革命前一位进步青年的成长经历。

小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在父亲去世后,阿廖沙跟随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的这段时间,他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优美故事的熏陶;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还和他所接触到的第一个优秀人士好事情交上了朋友,但好事情却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备受众人排挤。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阿廖沙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这种令人窒息、充满可怕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童年时光。

在他十一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便走向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当过杂工,饱尝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裁缝妻子、玛尔戈王后的帮助下,他在书籍的海洋越游越畅。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五年后,他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十六岁那年,阿廖沙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但现实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以他的条件要上大学只是个梦想,希望破灭后,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奔波:住贫民窟、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他投身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阿廖沙在这所大学里,经历了精神发展的复杂道路,经受住多方面的生活考验,对人生的的意义、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印度狂奔读后感(3)篇


印度狂奔读后感 第(1)篇

如果搁以前,肯定不会读这本书。因为印度在我粗浅的印象中,脏乱差,“开挂的民族”,“不洁的左手”,强奸案频发。甚至以前曾经接待过印度的客户,那咖喱味卷舌的印度发音以及全身甚至连耳朵孔都布满的毛发,对这个国家真的难以抱有好感。

近段时间刚好有同事去印度出差并帮忙买到了给同学妈妈的抗癌药,是印度客户帮忙买的,顿时对印度的印象有了改观。刚好看到这本书,于是想做更多的了解。

任何国家都有好人和坏人。作者在印度旅行的这篇游记中,详细客观且生动。虽然从他的描述中可以想象到一定是经历了许多的困难和阻碍,但是大部分的篇幅还是在着重介绍印度的美景和遇到的善良的人,对偶尔发生的恶也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特别是游览泰姬陵的感受,把那种孤独感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想去看看的冲动。

作者也是个开挂的人,带着几个人的朋友团旅行,从尼泊尔到印度再到巴基斯坦,印度语印巴语英语都会说;文化历史人物典故以及宗教了解的非常透,从与人聊天到砍价,再到讲道理甚至训斥人,都让人佩服不已。

所以无论去哪里,要想真正对游览的地方有深刻的认识,提前做好功课是非常必要的。

印度狂奔读后感 第(2)篇

这是作者第一次去印度,九天行程,流水账游记。旅行经历也许在2008年左右,因为文中反复提到中国的奥运会,但是本书的序却写于2012年。当时可能地图导航还没那么方便,感觉晕头转向的。通篇都是作者用中国式精明,和各路印度奸商小贩&店家斗智斗勇的经历,读完对印度委实没太多好感。我有个女朋友是个摄影师,自己背着行囊和沉重的摄影设备,还穿越了沙漠,她拍的恒河视频加上配乐,让我对这个古老的国度顿时心生向往。用她的话讲:要多有善的眼睛才能看到旅途中的美人美事,要多有爱的灵魂才能真心实意的信任远方。不过在后记中作者盛赞这个古老的国度,可能旅途艰辛,狂奔加穷游中只能诞生心情欠佳的流水帐游记吧。作者是印度语专家,文笔虽平铺直叙了点,可学识的确渊博,他推荐了一本全球畅销书,《The Far pavillions》,据说是印度版“飘”(本书第193至205页),上网搜了一下,居然是个印度酒店的名字,估计还没有中文版。

印度狂奔读后感 第(3)篇

心驰而神往,跟着在北印度狂奔了一趟。最近朋友圈里有人组织驾车进藏,带队的是第三次去了,大家对此的反应无非几种,一是家里最好不愿出门的,二是羡慕着叫喊着却被羁绊着的,三是去过但还是念念不忘期待再次出发的。有些人无法理解,为什么去过的地方还要再去,旅行难道不是打卡完毕吗?走了景点,留了照片不就算去过了吗?如此说来,我俩很多旅行好像都是浪费时间,不去景点,不赶时间,整日随意晃荡,随遇而安。只是现在没有这样肆意的时光,能够肆意的晃荡了,旅行更像是度假,像是逃离,如今连逃离成了奢望。出不了门,只能在文字里跟着流浪,借机游行畅想,想象土地的充实,想象呼吸的厚重,然后在心底留一丝念想,待到春风起,细雨润,又见山花烂漫,星光洒地。

读后感大全:读《橡皮膏大王》有感——《在楼梯拐角》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橡皮膏大王》。从这本书我认识了许多人物:好奇心最强的小康、橡皮膏大王全班成绩倒数第一的项宁宁、知错能改的楠楠等等。我在《在楼梯拐角》这篇文章感悟最深,故事讲了

楠楠向老妈借了小飞鹤自行车。楠楠检查到气门芯都被别人拔走了。楠楠看见别处有辆老飞鹤自行车,就拿了那辆自行车的气门芯按到车上就骑走了。回到楼梯拐角,又看见那辆自行车靠着墙。第二天,楠楠从阳台看见了一个胖叔叔把那辆自行车骑走了,中午回来在楼梯拐角又看见胖叔叔把那辆老飞鹤自行车扛了回来。楠楠觉得那辆自行车和自己的车都压着他呼吸不了空气。晚上就买了两个气门芯外加五角钱用一张写了几句表示向他道歉的话的纸包了起来,夹在书包架上。早上,叔叔把气门芯按了上去,把五角钱用自己写了感谢话包起来用石头放在原地。楠楠跑过去打开纸包一看,明白了一个道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做错了一件事,就得马上改。

我也有一次:爸爸看我的数学作业,发现了三条列式的答案错误。当时我在上网冲浪玩游戏。爸爸叫我马上去改错,我央求爸爸给我玩贰拾分钟后再改错,爸爸心软了,就在一旁一边看时间一边玩他的斗地主。贰拾分钟过去了,我把我的数学本放在一边就去玩了。期中考试来了,数学我才考了捌拾陆分,都因为我不立马改错,导致考试也一样算错答案。

以后,我们要知错就马上改正,否则下一次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爱黑眼珠读后感


【篇一:我爱黑眼珠读后感】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当第一眼看到《我爱黑眼珠》这题目时,第一感觉就是-爱情,以为会讲述一个浪漫动人的黑眼珠的爱情故事,结果看完后,才发现,原来我想多了。这是台湾作家七等生的短篇小说,小说是讲了一个爱情,但却讲的是一个变态的爱情故事,至少在我看来他真的是变态的爱情。

小说讲了一个名叫李龙第的男的,他是一个没有工作靠老婆养家的男人,她老婆叫晴子,是一个特产店的小员工,她有美丽的黑眼珠,他喜欢她。有一天,李龙第买了两张票,等着晴子下班和她一起去看电影,在等的晴子的时候他还买了花,准备送给晴子,也买了晴子最爱吃的葡萄馅的面包。从他的这些做法看来,他是很爱他的老婆的。他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很久,天也下起了雨,可是晴子却迟迟没来,因此他跑去晴子的店去找她,可是老板说她早已经离开了,因此他也就没问什么就走了,他不知道晴子到底去哪儿了。他漫无目的的走着,雨也越下越大,街上的水都淹没了他的膝盖,他看到街上的人们争先恐后的攀上架设的梯子爬到屋顶。后来水淹到了他的腰部,他在人群中救了一个妓女,一起上了屋顶,照顾妓女,让她躺在自己的怀里,她看到妓女有一双似曾相识的黑眼睛。然而当他和妓女在屋顶等待雨水退去的时候,对面的屋顶上晴子在使劲的呼喊着他,然而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他却装作不认识,还说自己不认识那女人,她是个疯子,还在心里诅咒晴子快点消失,他还和妓女接吻。晴子却在对面大声的呼喊,叫骂,最后想渡河过来找他,却被水冲走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到好难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在自己的妻子遇到困难需要他的鼓励的时候,他却漠视不顾,选择了和妓女一起。我不指望他可以他可以渡河去找晴子,但至少可以安慰下晴子孤独害怕的心,然而他却抛弃了做丈夫的责任。真的很鄙视他,我在想,如果我在场的话,我直接把他推到洪水里面去。(呵呵)

后来我想,我以为她爱那个妓女,但我也想错了,他根本不爱的那妓女,因为河水退后那妓女也就离开了,他也准备去找被河水冲走的晴子。我觉得他是一个自私虚伪的人,他爱的只是那个黑眼睛,如果出妓女之外有个女的有一双黑眼睛,也许他也会爱。他救妓女,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存在价值,维护自己男人的尊严,因为他是没有工作,靠晴子养活,当他在妓女柔弱的身体面前,他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把自己比作了道德高尚的亚兹别,他以为他救了一个人,自己就有了人生价值,但他却没有想到,他在救妓女,实现了道德的责任,然而他也就失去了做丈夫应该尽的责任,但他也许没有想太多,只是为了实现自我,他是自私的,妓女只是他实现人生价值的工具,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他是自私的。他对晴子的爱是一种变态。

很多人都认为七等生受西方存在主义的影响,所以李龙第是存在主义的代表,就像加缪的《局外人》,李龙第的做法,不是我们常人所能想象的,因为他是局外人,一个存在于世界之外的人,敢于在荒诞的世界中觉醒的人。就像一句话永远不要嘲笑疯子,因为他只是和你的世界观不同而已这句话应该就能很好的解释李龙第的做法了吧。

对李龙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很多的说法,有说普通人,疯子,哲人,圣徒。但我觉得他是一个疯子,因为我根本就不懂他的世界观。就像开头所说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篇二:我爱黑眼珠读后感】

世上从没有莫名其妙的争议与荣誉,因此一个人被众人争议,那么一定是他做了或者可能做了能引起争议的事。七等生显然是做了让了争议的事--写了小说《我爱黑眼珠》。这部小说赤裸裸地展现绝境中不能理解的人性,勇敢地挑战世俗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除此之外还振振有词,显然不把世俗评判放在眼里。

《我爱黑眼珠》的主人公李龙第在现实生活中是倍受压抑的,用最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吃干饭的。他的妻子承担了他应该承担的一切,勇敢地挑起一个家庭的重担。李龙第不好恩也就算了,可是在洪水来临的千钧一发之际,他居然毫无心肝地否认两者的夫妻关系,甚至连名字都要丢弃,谎称自己叫亚兹别。然后,头也不回地抛弃在洪水中的妻子,救了和自己素未蒙面的妓女。但凡是有一点点良知的人,看到此处哪个能不义愤填膺不恨不得活刮了这个李世美?

如果我们都有这类反应,那估计作者会很有一点开心的。他是秉承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在写的,试想在现实生活中这类事件能存在么?当然按照概率论的理论,任何事情都是有存在的几率的,这件事当然也不例外。讨论其现实性也就似乎没有太大的必要了。然而当我们静下来想一想,作者为什么要刻意塑造这么一个与现实生活中出入极大的人物?仅仅为了博眼球吸睛么?显然,这么肤浅的出发点不能让这部小说到现在在存在于我们的课本推荐文章目录之中。

那么,我就试着揣测一下,作者写这样一个注定饱受争议的作品,很可能是眼引起人们对人性这个玄之又玄的东西的思考与重视。

在作品中被救助的对象是社会地位卑微的妓女,这个社会地位极其低微比李龙第低微得多的人物,一出现就激发了他内心中的被需要感。很可能妻子长期的担当让他成为了行尸走肉般的存在,这个瞬间激发的感觉让他有再生之感,再生的他当然不想再行尸走肉下去,于是果断抛弃了妻子。看似不合情理的情节,这样来解释似乎也能讲通。

作者用精辟简短的语言试图引起我们对深奥玄妙的人生哲学和个体价值理念的思考与重视。他是台湾少有的敢于把人性置于绝境中捶打的作家,那些非议争议与荣誉都应该算作人们对他的致敬。

【篇三:我爱黑眼珠读后感作文】

看着李龙第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撑着雨伞,拿着绿雨衣若是说他雨天是躲在这雨伞下,倒还不如说是他的灵魂一直躲在他的躯壳里,透过眼睛那两个通风口。张望着眷属区里的一切,藏在里面,似乎所有人都看不见他,而他能够悄悄地呆望着这一切,然而这一切都与他无干;偶尔上了公共汽车,偶尔买了一个葡萄面包,偶尔与那有黑郁郁胡须老板的交谈,对他来说,不过是荧幕上发生的事,转瞬即逝,而自己却还依旧藏在那里,淡淡地看着这一切。

因此,这样的感觉,就个人而言,也是能够领悟到它的一些妙处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李龙第这样的角色算得上是一名隐遁者吗?是,也不是。莫说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李龙第与这中隐,大隐的角,多少都是沾不上边的,而之所以我认为他可能算一名隐遁者,只不过是之前所描述的他那种观察人,事的方法,有种看穿世事的倾向而已。那么,更多的应该不是,究竟他是一个失业者,究竟他是一个靠妻子打工维持生计的吃软饭者,这与那些自食其力的隐遁者,修行者还真就差了不知一两个档次。

因此,他妻子整日为家庭操劳奔波,而且还对他存在着深厚的爱,尽管他也同时深爱着他的妻子,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必然不是平衡的。这样的茅盾,特别是双方心理上的阴影,只需要一个细小的导火索,便能够立刻地爆发出来。还好,这个导火索并不细小,因此可以说这对于他们二人还不算亏。

对于李龙第,整日生活在妻子的阴影之下,几乎是丧失了自我存在的价值,但他究竟还是个男人,碰到灾难总有挺身而出的冲动。更何况,他抱着珠子想着:如此摸样求生的识人多么可耻啊,我宁愿在站在这里牢抱着这根巨柱与这根巨柱同亡。在这个自然界,死亡一事最不足惧的。这还真有一种看淡生死,大义凛然的感觉,至于后面救下了那个妓女,便是这股冲动所使。然而就算是救了人,他依旧还流露了对他来说过剩的责任心,将这名女子抱在怀中,喂她面包吃,虽是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但对于李龙第来讲,不排除有责任心,情欲等多重心理共同作用的非正常心理。因此,面对对面的妻子,他不是把妻子一起接过来照顾这个妓女,而是不近人情地任对方在那里叫骂,最后被洪水卷走。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感到自身价值存在的时候,似乎找到了人生的意义,而妻子的存在只会对这起反作用,倒还不如远离了好。

然而对于晴子呢?日夜辛勤地工作只为养活着一个在家吃饭的男人,也许,晴子会是一个好人,然而就实际情况而言她并一定不是一个好老婆,毕竟是在这样养活别人,自认为付出很多,自己爱这个男人,也确定这个这个男人爱自己,但是还是如之前所说的,这是一种不平的付出,所以当这样的情况发生时,她只有在一个房顶上隔着洪水,看着自己的男人抱着另一个女人,而自己只有在那哭天骂地也没有任何结果,最后被洪流卷走。

总的来说,这篇小说也还是比较有意思的,无论是李龙第,还是晴子,应该说是都有自己的性格买也正是他们的性格导致了最后的那种结果。而且更有趣的是,李龙第出来接晴子,不告诉他伯母,最后晴子丢失后,他才回去说与伯母知道,然后要等他休息几天,才会去找晴子,尽管他很想念她。

【篇四:我爱黑眼珠读后感】

看着李龙第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撑着雨伞,拿着绿雨衣若是说他雨天是躲在这雨伞下,倒还不如说是他的灵魂一直躲在他的躯壳里,透过眼睛那两个通风口。张望着眷属区里的一切,藏在里面,似乎所有人都看不见他,而他能够悄悄地呆望着这一切,然而这一切都与他无干;偶尔上了公共汽车,偶尔买了一个葡萄面包,偶尔与那有黑郁郁胡须老板的交谈,对他来说,不过是荧幕上发生的事,转瞬即逝,而自己却还依旧藏在那里,淡淡地看着这一切。

因此,这样的感觉,就个人而言,也是能够领悟到它的一些妙处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李龙第这样的角色算得上是一名隐遁者吗?是,也不是。莫说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李龙第与这中隐,大隐的角,多少都是沾不上边的,而之所以我认为他可能算一名隐遁者,只不过是之前所描述的他那种观察人,事的方法,有种看穿世事的倾向而已。那么,更多的应该不是,究竟他是一个失业者,究竟他是一个靠妻子打工维持生计的吃软饭者,这与那些自食其力的隐遁者,修行者还真就差了不知一两个档次。

因此,他妻子整日为家庭操劳奔波,而且还对他存在着深厚的爱,尽管他也同时深爱着他的妻子,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必然不是平衡的。这样的茅盾,特别是双方心理上的阴影,只需要一个细小的导火索,便能够立刻地爆发出来。还好,这个导火索并不细小,因此可以说这对于他们二人还不算亏。

对于李龙第,整日生活在妻子的阴影之下,几乎是丧失了自我存在的价值,但他究竟还是个男人,碰到灾难总有挺身而出的冲动。更何况,他抱着珠子想着:如此摸样求生的识人多么可耻啊,我宁愿在站在这里牢抱着这根巨柱与这根巨柱同亡。在这个自然界,死亡一事最不足惧的。这还真有一种看淡生死,大义凛然的感觉,至于后面救下了那个妓女,便是这股冲动所使。然而就算是救了人,他依旧还流露了对他来说过剩的责任心,将这名女子抱在怀中,喂她面包吃,虽是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但对于李龙第来讲,不排除有责任心,情欲等多重心理共同作用的非正常心理。因此,面对对面的妻子,他不是把妻子一起接过来照顾这个妓女,而是不近人情地任对方在那里叫骂,最后被洪水卷走。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感到自身价值存在的时候,似乎找到了人生的意义,而妻子的存在只会对这起反作用,倒还不如远离了好。

然而对于晴子呢?日夜辛勤地工作只为养活着一个在家吃饭的男人,也许,晴子会是一个好人,然而就实际情况而言她并一定不是一个好老婆,毕竟是在这样养活别人,自认为付出很多,自己爱这个男人,也确定这个这个男人爱自己,但是还是如之前所说的,这是一种不平的付出,所以当这样的情况发生时,她只有在一个房顶上隔着洪水,看着自己的男人抱着另一个女人,而自己只有在那哭天骂地也没有任何结果,最后被洪流卷走。

总的来说,这篇小说也还是比较有意思的,无论是李龙第,还是晴子,应该说是都有自己的性格买也正是他们的性格导致了最后的那种结果。而且更有趣的是,李龙第出来接晴子,不告诉他伯母,最后晴子丢失后,他才回去说与伯母知道,然后要等他休息几天,才会去找晴子,尽管他很想念她。

【篇五:我爱黑眼珠读后感】

《我爱黑眼珠》是七等生重要的作品之一,他的创作受到现代主义文学的影响,他称自己的小说为理念小说。本文主要运用存在主义理论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中的心理结构学说来解读这部作品。

存在主义中的存在意为实在、存在、生存。所以存在主义也可译为实在主义、生存主义。存在主义的先驱是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他从基督教中吸纳了存在一词并赋予它新的含义。代表人物有德国的亚斯贝尔斯、海德格尔以及法国的萨特。存在主义与存在主义哲学有密切的关系。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心理学创始人,弗洛伊德把人的心理划分为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三个层面。它的人格结构相对应着本我,自我,超我。

存在先于本质。人首先得存在然后才能给自己定性。李龙第,一个依靠妻子养活的失业者,在接妻子下班的途中遇上了暴雨。李龙第在这座突然降临灾难的城市中寻找妻子晴子。他完全被那群无主四处奔逃拥挤的人们的神色和呼唤感染到共同面临灾难的恐惧。看到人们为了求生彼此之间的践踏。认为他那些人是可耻的,他宁愿站在这里抱着巨柱与巨柱同亡。这种情况,人的价值如何存在呢?李龙第想得是:首先辨别自己,选择自己和爱自己吗?他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怀疑同时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原因。这个时候的他处在人格结构的自我层面。自我从本我中分化出来,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按照现实原则行动。既要获得满足又要避免痛苦。当他看到一个柔弱的女子趴在阶梯上时,李龙第救了她。来到楼顶的他看到了妻子在对面楼顶上,他却希望妻子已经死了,他们之间的鸿沟完全将他们隔开,在新的环境中,如果她抛下这个女孩,他就丧失了自己的存在。所以,他选择成为新的自己,承担新的责任照顾这个女孩。

人的选择靠自由选择来获取。每一个人的本质是由他自己决定的,是自由选择的。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李龙第在灾难之前是晴子的丈夫承担照顾她的责任,在灾难之后,在楼顶上,李龙第把妻子的绿色雨衣披到妓女身上,把妻子爱吃的葡萄面包撕下来一块一块的喂给她。这时,他的妻子在对面楼顶上哭喊,大骂,妓女问他是对面楼上的人的丈夫吗?他说不是,自己是亚兹别,不认识她,妻子看到他们亲吻时泅水途中被急流带走了。李龙第选择了成为亚兹别,在新的环境中成为新的自己。

人是绝对自由的。这种自由体现在选择的自由,自由选择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支配和决定选择,无论任何环境、任何条件,人总是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选择,任何人无法代替,不能剥夺。李龙第自由选择成了亚兹别。把妓女送走之后,李龙第开始想念自己的妻子晴子,关心她的下落。他得把这件事情告诉伯母然后休息几天再去寻找。找回妻子是他的选择,回家休息是他的决定。他随时都处在绝对自由的状态。

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由于存在先于本质,世界也就无本质可言。世界是荒诞的不可理解的,而人又生活在世界中也就注定了人的荒诞性。荒诞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每个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我们都是被抛到这个世界来的。第二,我们的生命随时面临着未知的死亡的威胁。第三,我们选择的初衷和选择后的结果的对立性更让人感到痛苦。城市中这场灾难是突如其来的,在找寻妻子的途中遇上妓女也是不可知的,在选择拯救妓女还是妻子,他选择了妓女,而且说自己是亚兹别。这一切都显得荒诞而不可理喻。从灾难一开始他就意识到了人类的渺小和不堪一击,更是表现出对死亡的无所畏惧,相比较那些在灾难践踏他人的人他更愿意呆在原地等待死亡。他的一切行动是潜意识的一种体现。所谓潜意识即在意识和前意识之下受到压抑的没有被意识到的心理活动,代表着人类更深层次、更原始、更根本的心理能量,它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内驱力,包括人的原始冲动和各种本能,以及同本能有关的欲望。对应着人格结构中的本我,本能又分为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在看到妻子被水冲走,他在流泪。当妓女问他为什么哭时,他说我对人会死亡怜悯。

人处在这个荒诞的世界,必须时刻面临选择却恐惧选择所要承担的后果,同时,人必须面对死亡,不知它何时降临。他们在死亡的威胁下做出自己的选择,有人选择践踏他人保全自己,李龙第选择拯救妓女,晴子选择泅水。而他们都会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结果。

积极选择,自我设计,并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因为积极选择、自我设计是超越世界荒诞跟人生痛苦的唯一途径。人应该自己的选择负责,哪怕结果与愿望之间差距再大。李龙第本来想要接下班回家的妻子,结果却不认识妻子成为了亚兹别,送走妓女后,他又想要找回妻子却要先休息几天。这一切与他的初衷截然相反,但都是李龙第自我的选择,而且这个选择在他看来是积极的,同时他承担了选择的结果,所以说在某种意义上他又超越了荒诞性。

从这个故事的情节发展来看,这场灾难可以看作李龙第认识自己的过程,李龙第经历了成为亚兹别再成为李龙第的过程加深了对人存在本质的认识,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在潜意识里面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他成为了他自己,确认了自己本质。只有真正的认识了自己,才能开始新的生活。存在主义大师萨特曾说:存在先于本质,人是自由的,无所谓善恶。你的行动决定你的本质而你只需要对自己的行动承担责任。这部短篇小说出世之后引起很大争议,很多人用道德来评价这部作品。这是一部存在主义小说,不是关于道德的小说,也正是在争议中确定了它的价值和意义。相信在后人进一步深入地研究中会对这部作品做更全面的讲解,让我们拭目以待。

【篇六:我爱黑眼珠读后感】

短篇小说《我爱黑眼珠》是台湾作家七等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不光是对爱情的描写,更有对人复杂心理的刻画以及对人自身存在意义的哲学思考。

小说主人公李龙第是一个靠妻子打工而维持家庭升级的失业者,与某种程度而言,他是一个病态的灵魂,他缺乏一个男人在家庭中的必需的尊严,他活得懦弱而沮丧,在没有遇上那场大雨之前他的生活单调而乏味,他自身也难以在这样的生活中发掘出什么生活的意义,他因为自己依赖于妻子由此丧失独立人格而沮丧。

在小说的描写中,可以体会得到李龙第的性格明显是带有某些缺陷的,而这正来自于他无法自食其力,当别的男人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之时,他只能做一些类似接妻子下班之类的事。他照惯例为妻子买了有葡萄的面包,但他内心并不认同这样的生活,他想着她在两个人的共同生活中勇敢地负起维持活命和责任的事。汽车虽然像横扫万军一般地直冲前进,他的心还是处在相见是否就会快乐的疑问的境地。

但这种状态的生活却因为一场自然灾害而被彻底改变了。

李龙第在接妻子的途中碰上了一场暴雨,街道变成了河流,他愈发地单子你自己的妻子晴子,他厌恶人们争先恐后地攀上架设的梯子爬到屋顶上,以无比自私和粗野的动作排挤和践踏着别人。他依附在一根巨大的石柱喘息和流泪,他心里感慨地想着:如此模样求生的世人多么可耻啊,我宁愿站在这里牢抱着这根巨柱与巨柱同亡。由此看出,他的内心是不愿随波逐流的,甚至是有一些气节的,正基于此,他才会在纷繁的生活中找寻存在感,找寻存在的意义。而这场灾难也给了他救赎自己的机会他救了一位受伤的妓女。

在将这位女子从洪水中救出后,李龙第一口一口地喂着她原本是买给晴子得面包,甚至向她否认自己是那个等待救助的人的丈夫,而后,这个女人或是出于感激吻了李龙第,晴子则几乎疯掉,而最后晴子与救生舟一同消失在水流中,在这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李龙第告别了过去的自己。

当李龙第挽救了一条性命之时,正是他找寻到其生存意义之时,当他能够凭借自身的力量挽救他人,并且那名女子也向他示爱之后,他找寻到了久违的自尊,正像他胸前口袋里的花,正因为一直滋润着雨水,依然新鲜地盛开着,而这场大雨,也使李龙第的生命新鲜盛开。

这样略显荒诞的故事彰显了人性的抉择,让李龙第最后做出选择的是他深沉的人格心理追求:独立、自尊使我感到存在的荣耀之责任。而全篇的心理描写和意识流手法更有效地刻画了李龙第复杂的性格。

而晴子是普通大众的代表,在她看到李龙第的所作所为时,她失控咆哮,这是正常人最自然的反应,当凡人失去了原本认为是坚不可摧的东西时,其固有的思维模式固然会坍塌,外在表现形式就是情绪失控,这也表明作者认为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将自己的生存意义寄托在一些不可靠的事物上,换言之,便是没有找到生存的意义。

这部小说更重要的在于人物心理与形象的刻画,在现实的荒诞中提出哲学命题,在情节更迭中寻求生存意义。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命题:在不断发达的社会中,该如何定位自己,如何找寻生存的意义。

【篇七:我爱黑眼珠读后感】

简要的说,《我爱黑眼珠》讲述了李龙第在遇到洪水之后不理会妻子的呼喊却去照顾一个妓女,最后妻子被洪水冲走的故事。

一开始,我就对主角李龙第这个阴郁多思看来不乐的人没什么好感。但他拿着绿色雨衣,买上戏票,买上面包,买上香花,去与妻子晴子会面。多多少少让我觉得这个男人是爱着自己的妻子的,至少心存感激。

当李龙第与妻子错过重新回到倾泄着豪雨的街道时,他看见此时的人们争先恐后地攀上架设的梯子爬到屋顶上,以无比自私和粗野的动作排挤和践踏着别人。在混乱里,李龙第救了一个有着熟识似的黑眼睛的妓女。

狂雨微寂,天亮时他发现一对十分熟识的眼睛--晴子出现了。但是李龙第决定专心照料手边羼弱的女子,假装不认识妻子。甚至心想我但愿你已经死了;被水冲走或被人们践踏死去,不要在这个时候像这样出现,晴子。而眼见自己的丈夫照顾着别的女人而不理自己的晴子由喜悦呼唤继而咒骂到哭泣诉说种种在妓女亲吻李龙第时,晴子嫉愤落水,不知所终。我对人会死亡怜悯。你现在不要理会我,我流泪和现在爱护你同样是我的本性。李龙第哭了,为晴子,可我觉得这泪水太廉价太冷漠太虚伪,人都冲走了,哭有个屁用。

我实在理解不了李龙第的选择。解救陌生的孱弱妓女固然是一种良好道德品质的体现,但保护妻子也是自己的责任哪。难道只有弱者才更值得解救吗?即便如此,他也不应该装不认识妻子甚至咒妻子死啊。我不指望他可以渡河去找晴子,但至少他可以不和妓女那么暧昧亲密,以安慰下晴子孤独不安的心啊。然而他却抛弃了做丈夫的责任。至此,我对李龙第由无好感转变为嫌恶。

最后,我要好好休息几天,躺在床上静养体力,在这样庞大和杂乱的城市,要寻回晴子不是一个倦乏的人能够胜任的人都落水不知所踪了,还休息养好体力,你是存心等着捞晴子的尸体吧?有精力悉心照顾妓女,没精力寻找生死未卜的妻子?我也是醉了。真怀疑晴子的死对他是一种解脱。

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女强男弱的现象越来越多。女人在经济中贡献多于男人,有的男人心理就不平衡了,于是以此为借口外遇、家暴、离婚其实,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最怂。要么你就努力挣钱,要么你就把家里打整好。心理不平衡而情变、动粗的人就凭那么点小家子气的心胸,活该挣钱比女人少。像李龙第那样虽然感激妻子的付出,而危难关头,却把对妻子的感情都抛到九霄云外,假装不认识妻子,诅咒妻子,真是够作的。还一口一个我必须负起我做人的条件,我不是挂名来这个世上获取利益的,我必须负起一个使我感到存在的荣耀之责任是啊,救柔弱的妓女,李龙第就成了道德模范亚兹别,比在晴子面前有存在感多了。不就是虚荣心自尊心作祟么?还整这些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爱黑眼珠,嘿,突然发现晴子和妓女都有黑眼珠,还真是博爱啊,恶心死我了。

很多人都认为七等生受西方存在主义的影响,所以李龙第是存在主义的代表。李龙第的做法,不是我们常人所能想象的,因为他是局外人,一个存在于世界之外的人,敢于在荒诞的世界中觉醒的人。就像一句话永远不要嘲笑疯子,因为他只是和你的世界观不同而已。好吧,我承认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李龙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很多的说法,有说普通人,疯子,哲人,圣徒。而我认为:李龙第,变态一枚,鉴定完毕。

【篇八:我爱黑眼珠读后感】

《我爱黑眼珠》是七等生重要的作品之一,他的创作受到现代主义文学的影响,他称自己的小说为理念小说。本文主要运用存在主义理论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中的心理结构学说来解读这部作品。

存在主义中的存在意为实在、存在、生存。所以存在主义也可译为实在主义、生存主义。存在主义的先驱是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他从基督教中吸纳了存在一词并赋予它新的含义。代表人物有德国的亚斯贝尔斯、海德格尔以及法国的萨特。存在主义与存在主义哲学有密切的关系。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心理学创始人,弗洛伊德把人的心理划分为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三个层面。它的人格结构相对应着本我,自我,超我。

存在先于本质。人首先得存在然后才能给自己定性。李龙第,一个依靠妻子养活的失业者,在接妻子下班的途中遇上了暴雨。李龙第在这座突然降临灾难的城市中寻找妻子--晴子。他完全被那群无主四处奔逃拥挤的人们的神色和呼唤感染到共同面临灾难的恐惧。看到人们为了求生彼此之间的践踏。认为他那些人是可耻的,他宁愿站在这里抱着巨柱与巨柱同亡。这种情况,人的价值如何存在呢?李龙第想得是:首先辨别自己,选择自己和爱自己吗?他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怀疑同时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原因。这个时候的他处在人格结构的自我层面。自我从本我中分化出来,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按照现实原则行动。既要获得满足又要避免痛苦。当他看到一个柔弱的女子趴在阶梯上时,李龙第救了她。来到楼顶的他看到了妻子在对面楼顶上,他却希望妻子已经死了,他们之间的鸿沟完全将他们隔开,在新的环境中,如果她抛下这个女孩,他就丧失了自己的存在。所以,他选择成为新的自己,承担新的责任照顾这个女孩。

人的选择靠自由选择来获取。每一个人的本质是由他自己决定的,是自由选择的。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李龙第在灾难之前是晴子的丈夫承担照顾她的责任,在灾难之后,在楼顶上,李龙第把妻子的绿色雨衣披到妓女身上,把妻子爱吃的葡萄面包撕下来一块一块的喂给她。这时,他的妻子在对面楼顶上哭喊,大骂,妓女问他是对面楼上的人的丈夫吗?他说不是,自己是亚兹别,不认识她,妻子看到他们亲吻时泅水途中被急流带走了。李龙第选择了成为亚兹别,在新的环境中成为新的自己。

人是绝对自由的。这种自由体现在选择的自由,自由选择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支配和决定选择,无论任何环境、任何条件,人总是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选择,任何人无法代替,不能剥夺。李龙第自由选择成了亚兹别。把妓女送走之后,李龙第开始想念自己的妻子晴子,关心她的下落。他得把这件事情告诉伯母然后休息几天再去寻找。找回妻子是他的选择,回家休息是他的决定。他随时都处在绝对自由的状态。

世界是荒诞的,人生是痛苦的。由于存在先于本质,世界也就无本质可言。世界是荒诞的不可理解的,而人又生活在世界中也就注定了人的荒诞性。荒诞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每个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我们都是被抛到这个世界来的。第二,我们的生命随时面临着未知的死亡的威胁。第三,我们选择的初衷和选择后的结果的对立性更让人感到痛苦。城市中这场灾难是突如其来的,在找寻妻子的途中遇上妓女也是不可知的,在选择拯救妓女还是妻子,他选择了妓女,而且说自己是亚兹别。这一切都显得荒诞而不可理喻。从灾难一开始他就意识到了人类的渺小和不堪一击,更是表现出对死亡的无所畏惧,相比较那些在灾难践踏他人的人他更愿意呆在原地等待死亡。他的一切行动是潜意识的一种体现。所谓潜意识即在意识和前意识之下受到压抑的没有被意识到的心理活动,代表着人类更深层次、更原始、更根本的心理能量,它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内驱力,包括人的原始冲动和各种本能,以及同本能有关的欲望。对应着人格结构中的本我,本能又分为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在看到妻子被水冲走,他在流泪。当妓女问他为什么哭时,他说我对人会死亡怜悯。

人处在这个荒诞的世界,必须时刻面临选择却恐惧选择所要承担的后果,同时,人必须面对死亡,不知它何时降临。他们在死亡的威胁下做出自己的选择,有人选择践踏他人保全自己,李龙第选择拯救妓女,晴子选择泅水。而他们都会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结果。

积极选择,自我设计,并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因为积极选择、自我设计是超越世界荒诞跟人生痛苦的唯一途径。人应该自己的选择负责,哪怕结果与愿望之间差距再大。李龙第本来想要接下班回家的妻子,结果却不认识妻子成为了亚兹别,送走妓女后,他又想要找回妻子却要先休息几天。这一切与他的初衷截然相反,但都是李龙第自我的选择,而且这个选择在他看来是积极的,同时他承担了选择的结果,所以说在某种意义上他又超越了荒诞性。

从这个故事的情节发展来看,这场灾难可以看作李龙第认识自己的过程,李龙第经历了成为亚兹别再成为李龙第的过程加深了对人存在本质的认识,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在潜意识里面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他成为了他自己,确认了自己本质。只有真正的认识了自己,才能开始新的生活。存在主义大师萨特曾说:存在先于本质,人是自由的,无所谓善恶。你的行动决定你的本质而你只需要对自己的行动承担责任。这部短篇小说出世之后引起很大争议,很多人用道德来评价这部作品。这是一部存在主义小说,不是关于道德的小说,也正是在争议中确定了它的价值和意义。相信在后人进一步深入地研究中会对这部作品做更全面的讲解,让我们拭目以待。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大全)


早在小学时便听过《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大家对它的评价大致是“震惊了!”或“也许是我们疯了,他们才是正常人!”等等。对本书的一致好评让我十分想拜读这本“颠覆正常人思想的书”,但由于各种原因,直到最近才阅读完这本书。

对于这本书,我的评价是:作为小说,它是成功的。但作为如作者与书商宣传的“纪实及学术类书籍”,我认为是富有争议的。

从小说的角度看,我认为书中许多角度都十分引人入胜,引人思考。

作者的文字一直令我思考:天才和疯子,是否真的一步之遥?书中很多被送至精神病院的“疯子”,都有着清晰的头脑与逻辑。他们提出的许多观点,作为“正常人”的我,经常被“怼”得哑口无言。

印象很深刻的一段:一位患者被家人和伴侣认作“被附体”了,因为几年前开始模仿他人。她模仿的惟妙惟肖。除了外形,她的眼神、动作和语气等和“附体”的人完全相同。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那些“附体”的人,都是活人。

作者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因为她好奇别人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于是她选择“换个角度”看。

太平常的一句话,完全想象不出这是出于一个“精神病人”之口。这让曾经也这么想过的我被吓了一跳。

但思考过后,我开始明白为何她被认作是“精神病人”。

因为疯的不是这句话,而是为这句话所付出的行动。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曾经的我也这么想过,但我选择的是多看书,去看书中的另一个世界,这是普通人的行为;科学家想看另一个世界,于是去探索宇宙、生物……这是天才的行为。对比之下,精神病人与普通人甚至天才最大的区别不在于他们的奇思妙想,而是他们因为这些奇思妙想而将行为及思想变得诡异起来。

那“一步之遥”,或许指的就是这个。

同时,这本书的另一个成功之处在于能够引发作者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究。

书中的很多观点与常人的观点往往是相似的,因此也能引发常人更多的思考。除此之外,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想去阅读之前毫无兴趣的学科书籍,想去了解更多的知识,看更大的世界。

但不得不说,作为一本“学术类”书籍的话,它并不能被称作优秀。

首先,它的语言并不严谨。全书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是类似“我的一个物理学教授说”、“学心理学的同学说”等。这种语言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第二,全文极少引用专业书籍中的知识来支持,同时缺少对精神病人的病例分析。它只是记录了一个个故事,对学习并无实质性的帮助与参考价值。

第三,里面有许多内容都是误导读者的无稽之谈。如书中《四维虫子》一文曾这样说:三维是长度、温度及数量。但事实却非如此。然而,作者在文中并未指出并纠正。对于科学知识基础不牢固的读者来说,这些“知识”非常容易误导他们。

第四,读者在书中多次使用偷换概念的方法,让读者认为他们是因为有这些想法才被关进精神病院,从而引起了读者的共鸣。但事实却如前文所说的那样。

我认为最“佩服”的地方便是:当你告诉别人上面的观点时,他们会说:

“你跟精神病人说什么逻辑?””

“他抄袭别人的理论?也许是精神病人之前看过这个理论,所以才疯的呢?”

“漏洞百出?精神病人怎么会全对?”

似乎“精神病人”成为一切错误被原谅的理由。而作者也因此不需承担文章错误、误导别人的责任,因为这是精神病人说的。

所以,我更愿意把它当做一本小说来读。也告诉自己:去寻找答案,但不要执着;去质疑,但不要钻牛角尖。

总的来说,我愿意推荐我的朋友去读这本书,但我会告诫他们:千万不能当真。

因为就像那个著名的玩笑说的那样:“如果有天你觉得我疯了,其实是你疯了。”

读后感大全:读你,在雨中


再娇贵的蓓蕾,在贫瘠的荒地上,也一样会失去光彩;再高傲的猎鹰,在巍峨高大的山峰看来,不过是一直妄想的雀鸟;再强大的暴风雨,和彩虹看来只是中途留下的泪水和汗水;再强大的敌人,再不屈的灵魂看来更是不值一提。

题记

在人生的路途中,光阴的客车承载着人们对命运的期望。但命运总是会捉弄人的,他会让人生的挫折和困难无限度的增大,用它放荡不羁的性格去束缚一个个被命运冲昏头脑的灵魂,把他们禁锢在永远的黑暗之中。

与其像兔一样的生活,不如像鹰一样的战斗。要重破命运的牢笼,挣开身上无形的锁链,重新站起来。像个战士一样。要让小巷里没有灵魂的的躯体重新醒悟。在那干涸荒芜的土地上添上一抹新绿。明天,太阳依旧会升起,生活还要继续。真正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深思熟虑的是苦涩的泪水和汗水,是我们曾经战胜的无数挫折。

这样看来,以前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以前,命运将我们玩弄于股掌之间,我们却毫不知情任由他摆布。到最后,陷阱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在最后拥有一线生机的救命稻草,别放弃了,觉得人生总是多么的不称人意,多么充满坎坷,心情消沉极了,在里面呆了好长时间,又见到了太阳,却发现将自己从黑暗中解救出来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思想,人的思想总是会改变的。

而现在我们在重重磨砺中恢复了信心,在人生的路上越走越顺利,以前的荆棘也不见了身影,这证明我们已经成为了命运的主人,真正的战胜自己,在心里曾经毕竟风吹雨打的小苗,如今已长成了参天大树,饱经风霜的含义也正是如此。所以,请相信,无论多么强烈的暴风雨,多么壮大的高山,多么贫瘠的荒地,都是改变自己坚强的意志,一起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后感大全:读《眼珠子在狂奔》有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幼儿书籍读后感大全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