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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读后感9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指尖飘零处生花_《不朽》读后感9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指尖飘零处生花_《不朽》读后感900字,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前不久才读完落落的散文集《不朽》,一本很柔软的书。

诉说的只不过是些细碎杂事,却触及到了我内心的柔软。独树一帜的眼光,捕捉我们每个人的最柔软的角落。堆积在心底已久,无法言喻的心情,无可抑制地爆发冲击出来。世上一定有不永恒的,不那么永恒的,就如那名叫荧光粉的物质。时间把万物煮成雨水,浇灌了它们覆盖旧时的灿烂我甚至现在才开始懂得,什么为不朽。

不朽,永不磨灭。凤凰涅盘,浴火重生算之为不朽吧。身残志坚的人士算之为不朽吧。打破奥运记录的运动员们算之为不朽吧。这些不朽,只是一个对于平常人来说的传奇。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们,那些心底最柔软的心情还有那些物质,同样,亦不啻为算是一种不朽。

你不知道,但我想你一定会知道。你的爸爸还有妈妈,他们一直在向你施着最柔软的法术,让你幸福的法术,让你快乐的法术。然而,他们却消逝了自己的青春人生,耗尽了灵力。当我们咿呀学语,哼着四音不全模模糊糊的歌曲,他们的脸上镀满着笑靥,虽然他们似已疲惫不堪。我们是否看见,他们手忙脚乱的为我们热着牛奶,却又要顾及我们的洗澡水是否烧开。当我们的尿布刚被换完,又被我们无所事事地荼毒。他们明明被我们折磨得如此不堪,却还一直让我们的眼眸映着他们铁一般的身躯。我们永远觉得,他们是最强大的法师。然而,他们才是最需要关怀柔弱的平凡的人。记忆里早已变得模糊不清,我为多少这样的伟大的法术模糊过双眼。我忽然觉得,那些真正不朽的,这些指尖的记忆不就是么?一直在寻找的不朽传奇,早就在指尖飘飘落落过多少。

将老师喻成蜡烛,是土得不能再土的话语。然而,内心却是一种风起云涌地称赞敬仰。老师,不朽。蜡烛,不朽。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无论是窘迫的记忆,还是罅隙里倏然粗鲁地闯进来的,太多的一想起来便盈泪睫眶。或许,很多的很多都是些朋友之间嬉耍着的,三五个围在一起讨论着讨论那,互相回击着揶揄的嘲弄声。然而,现在一切便不复存在了。自己会努力地抽动着脸部的肌肉,然后只有猛吸的声音。被认作平淡的往昔在脑海里刷刷而过,内心的升腾却如惊涛骇浪。努力地平复着内心的翻腾,然,似乎毫无用处。这些,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不朽的拥有。

然,这样就好。指尖飘零的记忆,在内心起起落落,无论是满目疮痍,还是蓦然一笑的记忆,那也是不朽吧。那是平凡人,不!是所有人的不朽。

请你相信,指尖飘零处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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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飘零久》读后感


《我亦飘零久》读后感

森之倩

想买这本书已经很久了,正好书柜里的书需要换新,于是买下了心仪的它。

荞麦写的推荐序,独木舟自序。

每次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便是序,前言,后记等等。因为这些最能代表作者本来的思想。

这本书主要是游记,记录的是舟舟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开篇以一首小诗开头的。一月二月三月、、、、、、十二月。这本书我看总共分五次看完的,时间多的时候便看得多一点,时间少的时间便简单翻阅。因为只看过一次,其实书中很多细节都记不清。

写书评还不够,只是想简单记录下初看的感受。

印象最深的应该是舟舟看到万家灯火的那张照片,真美,美的窒息。

看完这本书也比之前更了解舟舟, 知道以前不知道的一些过往,开心的,难过的都有。

对于我来说,这本书是一个媒介,一个更了解她的媒介。而对于她来说,这是她生命中某个时候切切实实发生的事情,也是当时真实产生的感受。

我记得文中提到过这样一句话:

有些地方也許這輩子都只會去一次,所以和誰一起去,非常重要。

她劝告朋友一起结伴旅行时,她说:"以后你可能会去这里,但是我们这些人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再聚在一起。"同样也是这句话促使了她自己的印度之行。

对于旅行,她曾说:

那时候她很小,很想看世界,可是没有钱。后来她终于有了一点钱,所以她把它全用在旅行这件事上。

大意是如此。年轻时,除非先天条件,大部分年轻人都是贫穷的,都想看世界,而每个人看世界的方式却又大不同。

文中提到的眼神纯净的外国男孩,记得她在大巴车上蒙头大哭,记得她看到月亮时的震惊以及无人分享她喜悦的孤独,这些都是她看世界的过程。

她说,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颗孤独的星球。

这本书中有很多经典,扣人心弦的语句。可是我却没有记住。我记住的都是 那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

比如,她和她母亲之间的联系。

比如,她和她曾暗恋的男孩最后成为了朋友

比如,她在旅舍中遇到的有趣的人

比如,她和她的旅伴发生了龌龊,差点分开,最后又因一场雪,两个人彼此疏远的距离再次靠近。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片段,也许这些以后会在我生命中的某个时刻闪过。

我想,如果说,印度之行是她生命中的一个印记,那么这本书对于我来说,也是我生命中的一个印记。

写字途中,想要摘抄一些书中的经典语录,于是在网上搜索,恰好看到了豆瓣的书评,好的,不好的都有。有人觉得真实好,有人觉得真实不好。

其实我们现在谈的所有感受对于独木舟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没有人能体会到当下她的感受。以及后来生活中,她一个人做手术,只有一只玩偶陪伴着她。她的恐惧,她的担心,她的痛苦,她的难受,她的孤独,她都一一承接下来。

我们的评论,介于自身视野所作出的评价都是主观的。所谓的换位思考在没有遇到实例之前都只是一个假设而已。假设自己能承受,可真实来临时,才知道生命之重。舟舟是如此,湖湖也是。好在她们都挺过来了,带着消极的乐观走过来了。两个都曾有抑郁症的人逐渐像个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感受着阳光,感受着温暖,感受着生命。嗯,其实一切都很美好。

舟舟说,她讨厌的是分离本身,每次都要装作若无其事。我也是,我每次都说没关系,我一个人也可以的。其实我也渴望有个人能陪着我做我想做的一切。

可是我渐渐明白,思想不同的两个人即使看的是同一部电影,也不会产生共鸣。这比独自一人看电影更加难受,一个是无人理解,一个是渴望理解。后者终究是有希望的,只是需要时间来证明。

生活不是辩论,也不是证明题。不是对亦或错。它更像是一道语文题,拥有许多广泛的定义,你可以根据你的理解书写你的看法。

书中有几个片段,舟舟回忆起年少的她,读来是令人心疼的。小小年纪,却要承受那个年纪不该承受的一切。

有人说,文字读来矫情,是的,随着我们年轻阅历的增加,有些文字是无法再打动人,会觉得里面的文字矫情。觉得矫情你可以不看,何必委屈自己还要踩踏他人。

想起文中所说

在人类从猿猴刚进化为人时,我们惧怕很多事唯独不惧怕人,大家抱团一起。

而现在,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我们不再惧怕那些我们不曾知道的事,唯惧怕我们的同类——人。

是怎样的变化使我们惧怕我们的同类,惧怕人性?

键盘侠,利用地震受灾信息诈骗,利用同情心加害帮助她的少女,幼童侵犯案,家暴,虐待儿童老人等等信息层出不穷。

是什么令人变得如此贪婪?

是什么让一个人可以对另一个帮助自己的人下毒手?

又是什么让人可以残害自己的骨肉?

以及各种老人倚老卖老,打骂小辈的信息。有人说,不是老人便坏了,只是坏人便老了。可我依然无法理解人性为何如此。而我的不理解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又是那么的渺小。

我想有人迷恋旅行,有可能也是因为眷恋旅行中少有的开放、包容、理解以及相互尊重。在旅行中我们对他人的敌意与防备会不自觉减弱。在旅行中我们会受到他人的帮助也会帮助他人。

我一直记得我第一次旅行时的忐忑以及路上收获的善意。我记得大理洱海的日出日落,我记得廊桥的月夜,我记得大家的歌声与笑容。记得驴友的帮助。

我记得在武汉时,一位退休老爷爷在我打不到出租车时一直陪我等公交车。

我记得深夜抵达西安时,青年旅社的小哥撑着睡意在前台等我入住。还有许多这样令人感动的片刻,它们都深藏于我的脑海里,在某一个时间,不经意被想起,使我感受温暖,也正因此,我也愿意帮助路上需要帮助的人。

我想,旅行的意义除了让我们能更清楚认识自己以外,也能看到更多不一样的活法以及不同特质的人。

《我亦飘零久》读后感_2100字


《我亦飘零久》读后感2100字

用不同的心境看相同的文字,都会有一番不同的解读。
独木舟的文字让人很压抑很压抑,接触独木舟是在高中时看《花火》里,那时候很喜欢看花火,因为花火里的每一个故事很虐心很虐心,那时候和波斯猫很喜欢在看每个故事的时候都翻到结局那页看了先,不想去猜结局到底有多悲,总想着有心理准备的就不会觉得那么虐心了。庆幸独木舟这本书并没有让那时候的我看到,在那时候如同独木舟的心境去看她的书,大概会窒息到死吧。通过独木舟的旅行随记感受,其实独木舟真的没有那么悲惨,也许是因为那所谓的抑郁,放大了那些悲伤。世界那么大,其实悲惨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有的人选择了放弃生活,但也还是有人选择了坚强有意义的活着。其实过了就好,那些难过的日子真的过了就好。
能放过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是的,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我也是一直这样觉得,但那不代表别人就比你轻松快乐的活着。母亲大人就很喜欢和我说,她压力很大不知道该怎么办。大概我更多理性的细胞,给不了什么感性安慰的话,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压力,包括你们所认为的小孩无压力最轻松,只有死人才不会有压力,你有压力是因为你还活着,你应该高兴。
很喜欢一句话:人做不到的事情,时间能。
对我来讲,最灰暗的日子还是初三吧,我恨为什么是我,不明白我做错什么了,为什么要我经历那些。我好恨好恨好恨,那时候的日记本里都是恨和绝望,几乎接近心死,甚至想过死了也许就一了白了了。我是幸运的,放假后小健从广西回来东莞,忽然出现在我家,给了我一袋苹果,说了句:你只要记住,我只希望你能平平安安的。也正是因为他的鼓励下,我坚持下去了,尽管我依旧不快乐。曾经我以为啊,不管时间过了多久,那些伤痛都没有办法抹去的,时间让我更加记住那些不快乐,我像个刺猬,拼命的扎人,扎得别人疼自己也痛。在书中,总是看到“信仰”,忽然之间明白了什么是信仰。想起高一的时候班上有几个个男生想辍学了,他们都找我聊过,想来,那时候的他们真的很尊重我,他们都怕辍学我会生气会失望。他们总是和我说:班长,我真的不知道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那时候的我即使悲伤,但还是有属于自己的信仰的,只是那时候不知道那就是信仰啊。那时候的我就算熬得很辛苦很辛苦,也会告诉自己,那个人比我还辛苦,他都在坚持着,我有什么理由坚持不下去,就这样走着走着就走下去了。很感谢那时候有他当我的信仰,我很遗憾,没有坚持这个信仰,没有好好和曾经的信仰说再见,但我知道现在的他很好,这就足够了。弟弟的一个朋友一直给我的感觉很像他,前几天他那个朋友碰见我一下子激动的捉住了我的手,那瞬间我的心跳快了一个节拍,倘若真让我们重新相逢,我不知道的心情会如何?其实最好不见,我总是玩笑想,怕是我结婚或是他结婚我们才可能见面吧,但愿我不会被他老婆泼酒水,哈哈。
其实时间真的可以淡忘那些,也许该说时间可以让你想开一切。如果没有放下没有看开,也不过是因为时间不够长罢了。而且真正选择从来就在自己手上,能让自己放下的只有自己,无人能救。谁又能想到现在的我能够看透呢,在最无助的时候站起来了。
那时候的我觉得自己什么都是可悲的,现在的我觉得自己什么都是幸运的。幸运的是不像别的家庭父母离异,我的父母教会我绝对忠贞、相濡以沫爱情;幸运的是我想和父母一起吃饭都是件简单的事;幸运的是我在不管什么时候有人义无反顾的守护,不管我身上的刺扎得人有多疼,都还是勇敢的拥抱我;幸运的是让我爱的人都爱我;幸运的是我在青春里没有爱上过渣男;幸运的是时间沉淀出了现在一路还在陪伴着我的人,亲情、友情、爱情都是。
所以时间会洗礼你的灵魂你的心境,看透很多曾经看不透的东西。
现在更加感谢那些经历,如果没有那些经历就不会造就现在的我啊。如果我没有回去,也许我永远都不会明白,多少留守儿童,多少贫穷的家庭等等。刚上大学的时候,我总是能听到身边的人嫌弃自己的学校,其实我还是挺知足的,换角度想,我又考回了东莞,我能够经常回家陪爸妈了,能够弥补初三和高中三年离开他们的时光。如果没有回去,也许我也不会遇到那些爱我和我爱的人啦。遇到一群猴孩们,在我难过的时候逗我,高一的时候啊,只有我不说话,zwj他们几个啊就怕得要死,一看我心情稍微好一点就激动的和我说,班长,你不开心的时候不要沉默啊,我们都好慌啊,不如你干脆点骂我们发泄一下,我们痛快点。前几天就有个高一的同学忽然说来找我,就是短短的一聚,我也觉得很有心;还有人和我说过啊,其实班长,你知道吗,我都记不住班长的名字。然后我就会问他们,哎呀那你不会只知道叫我班长吧,他们也会很得意的说,不不不,我记得,怎么敢忘。还记得,我发了个定位广州,就有同学打电话过来问我,班长,你来广州啦,来我这里吃饭,不过蛮遗憾的时候我刚坐上回学校的车。
当用什么心态去面对,就会有什么样的感想。而选择权一直都在自己手上,我选择放过自己,选择去爱自己。我相信,想不通的看不透的,时间会告诉你答案

《九州飘零书》读后感1500字


看完《九州飘零书商博良》,不胜唏嘘。只觉得在九州坑里找到这么一本已完结很不容易。看到江南写出这种风格的也很不容易。看完之后觉得大病了一场,陷在里面出不去。

故事从一个写书的人开始,他在青楼里收集关于商博良的故事。一个年老色衰,但风韵犹存的妓女把这个故事婉婉道来。

故事的前半段一直在渲染云州密林的诡异,蛊术,巫民。以及走云荒的危险,九死一生。走云荒,就是毒蛇口里夺金珠。走了十几年的祁烈反反复复这样说着。这些走云荒的汉子还是义无反顾地走进去。马帮的彭黎,苏青,祁烈还有商博良,在密林里一路披荆斩棘,杀蛇,破蛊术,同生共死,似乎是情比金坚。

而故事的后半段却活生生撕破这份来之不易的情谊,把人性最恶的一面展示出来。说着生死患难,却终归是自相残杀,以死绝而终。

祁烈为了向大家介绍云州讲了很多故事。都笑称主人公是小伙计,仿佛和自己毫无关联。那些故事支离破碎,有时还自相矛盾。有些人信了,都死了。有些人看似信了,最后却杀了祁烈。无论怎么看,祁烈都是一个直爽,有毅力,有情有义的好汉子。终了,却发现,他隐瞒了太多的事。那些故事是假的,还是他亲身经历也无从可知。那十二个兄弟的死是他无心之过,还是他刻意设计也难以评判。权当他所说的话全是谎言,至少,有两处他的确发自肺腑地动了真情。一次在他到达鬼头镇,他深深眷恋地看了一眼。一次在他劝商博良离开鬼头镇。

蛊母说,离开的人,就不要回来。这话或许是说给祁烈听的。

他来过,又走了。所以带着一些人回来了。他没说实话,设计杀了些人,回来看了一眼,死在了这里,却也心甘。

至于彭黎,他所做的一切,都来自于贪婪。毒母说,外乡人把很多不该存在于云州的东西带进来了。她指的是贪婪。蛊母说,金钱,女人,土地,你们不就是为这个进来的吗?苏青说,我们不是,我相信彭黎。可最后彭黎杀了这个跟了他十几年的人,为了一个女人。

其实他们走云荒从来都不是拥有正义的理由。他们想赚钱,想要女人。把绸缎贩卖,带回很多蛊,然后回东陆高价卖出。他们贩卖兵器,金子甚至女人。彭黎太贪婪了,最后死在了女人的手里。

云州本该是一片净土,虽毒蛇毒蝎到处都是,但人与人之间本没有那么多爱恨。但来自东陆的人带来了太多的东西。贪婪,欲望,爱恨,金钱,权力。可全书中写的最狠辣的巫民们,却是人心最纯净的人。就像商博良最后说,你们不懂东陆人的心。

人心是最难懂的东西。而这些巫民不懂,他们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处理所遇见的一切。

商博良的人物塑造极其出彩。可乍看之下,怎么看都觉察不出什么性格。他总是淡淡微笑着,看什么都处变不惊,似乎内心冰冷得像一块石头。故事的最后借由说书人之口,却将他的人生勾勒了出来:

我说他其实早已死了,只不过是一具空空的躯壳,带着那只青玉色的瓶子飘零在九州之间,想要找一个地方埋葬那只瓶子,和他自己。

其实他只是一个人间流浪的无心人与多情客。为情所困太久,渐渐消磨掉了原本多情的心。他和别人讲当年项空月南下五百里直取云中拜访谢玄,又在谢玄门前掉马而去的故事。他说,项太傅在抵达目的地之前已经知道了自己想问的答案。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寻寻觅觅,天涯辗转,没能抵达他的云号山,却在半途明白了什么,最后死去,还带着他淡淡的微笑。

人生其实也是这样。弗吉尼亚伍尔芙说:人生的意义或许永远没有答案。商博良或许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或许没有。祁烈说,你这样的人,经历了人世间最好的事后,就应该找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把命送了。

商博良当时只是笑,没说话。或许他是赞同的吧。在人间流浪的人,又有哪里是最好的归宿呢?

这是一个讲述着极端的故事。极恶与极善,只一念之间。爱与恨,也只是一念之间。

我亦飘零久读后感(读后感)


这不仅是游历,更是时间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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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甘南到泰国,从厦门到印度,遇见的不仅仅是世俗风景,还有触动人心的人事,更是独木舟对生命以及自己的诚恳审视。《我亦飘零久》这本书是作者出道以来,最具勇气的诚意创作。在我看来,好的书籍不必用华丽的词藻装饰,无需批判和讽刺,而是去安抚焦躁的心灵,充实生活,完善自我。

“命运是公正的,它知道你的极限在哪里,它不会把你承受不住的苦难强加给你。”这句话我记忆犹新,因为这本书教会我太多道理。随着时间流逝与时代发展,互联网的影响至深,“丧”不但成为了许多年轻人的主流文化,更成为了许多人负面情绪的代名词。大家的生活被各种碎片化的信息以潮水一般的攻势所占据。快乐虽唾手可得,随之而来的也有“丧”文化的声音。抱怨、浮躁、不安等负面情绪让许多人止步不前,然而这种情况却引起了不少网络人的共鸣。

凡是过往都有序章,所有未来都值得期盼。人们不应该随波逐流倡导“丧”文化的传播,让这种负面文化成为主流。人生的某些障碍,是我们难以跨越的,与其费尽周折选择逃避,不如勇敢克服,或许这会铸就我们人生的新高点。不管前方的路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多么坎坷不平,都比站在原地徘徊不定更接近目标。不用担心路途遥远,近一步也是进一步,同样有它的惊喜。

现如今,越来越少数的人选择去读纸质书,但当我时隔三年再去读这本书时,我依然热爱,依然热泪盈眶。我再一次被它深深吸引,忘记了身旁的喧嚣,所有的烦恼仿佛被我遗弃到孤岛,周围的一切似乎与我毫无关系。我,只是文中最平凡的字眼,但至少也属其中一员,似乎和作者同样历经市井纷繁,见识人生百态。“世界给了我们黑暗,也给了我们星星”。这本书赋予我烦恼存在于过去的理念,教会我缓慢坚定的成长。

风吹落枯叶,枯叶滋润土壤,肥沃的土壤帮助果实,缓慢而茁壮的生长。在阳光的沐浴下,捧着淡淡清香的纸质书,感受书中的故事,聆听书中的声音。虽然时间联合命运将我磨平了棱角,但这不会让我半途而废,放下手中的笔杆,我选择积极向上的生活,平稳坚定的生活。

后记:我认为可能有些人选择删除在这个城市或者这个世界的痕迹,选择逃离。那么或许这些人也还会热爱一些事物,燃起对一些事物的希望,本身就是美好的东西只是被暂时隐藏,不应该被遗忘。那么请读一读这本书,就算不是最闪耀的星星也可以照亮黑夜,相信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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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飘零久读后感1500字(3)篇


41/100 〈我亦飘零久〉n这本书吸引我将它列进书单是因为它的名字n是木心先生的一句诗n好吧不得不承认我骨子里还是有点文艺的n这本书让我差点中途弃书n因为我感到文字里散发的抑郁让我承受不了n强迫症让我还是读懂下去,发现果然作者患有抑郁症n作者因为失去了爱人,仿如失去了一切一样n开始了一段又一段旅行n一开始我是很不能理解的n这世界上那么多人可以去爱n也有很多人可以陪你走完一生n为何要为一个人如此痛苦n后来了解了作者的过往才明白n一个在没有亲情的环境下成长n充满痛苦,敏感尖锐,一点温暖都是她的救赎n而失去了那些温暖无疑再次堕入更黑暗的深渊n最喜欢的是作者在印度穷游的见闻n感谢她用文字将那些我可能这辈子都无法见到的异域风情展现在我眼前n最后一部分从游记转为了言情n大概是初中时看了太多的言情小说n看腻了,已经三四年没有读过言情小说了吧n现在看这类小说时我的内心没有一丝波动……n真可怕我居然已经过了看言情的年龄n每本书都是一次洗礼n至少我明白,不要用现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n有些人他们的过去让他们成了如今的模样n不理解,也要试着去谅解吧n有机会还是要多出去走走n去感受这个世界n

我亦飘零久

十年来 深恩负尽 死生师友

宿昔齐名非忝窃 试看杜陵消瘦

曾不减 夜郎潺愁

薄命长辞知己别 问人生到此凄凉否

千万恨 从君剖

兄生辛未吾丁丑

共些时 冰霜摧折 早衰蒲柳

诗赋从今须少作 留取心魂相守

但愿得河清人寿

归日急翻行戍稿 把空名料理传身后

言不尽 观顿首

读完这本书可能对抑郁症有一点的了解,以前没觉得抑郁症有什么,我都是以主观的思维去考虑一些事情,所以并不人为抑郁症有什么可怕的。但是有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读这本书算是让我对抑郁症有些了解吧,读书的过程中突然想到曾经看到的一句话“岁月有慈悲,天命不由人”是三崎亚记的《消失的城镇》里的一句话。文中作者也多次提到天命的事,确实是应了那句话啊,天命这种东西还真是说不定,玄之又玄啊。但不论天命如何还有岁月里那些慈悲的人在陪着我们啊生活一直在继续,所以我们也要努力生存啊

呼~总算看完了  看这本书并不轻松   书的内容让我觉得沉重  前部分我都是认真的大致看的  因为和作者的生活轨迹不太一样  所以她所说的也不能感同身受 甚至让我有点不耐烦 即使某些地方有共鸣 但是到了后半部分  也不知道是咋了 感觉自己反而看进去了   每次看完像个人传记类的书 都感觉像是和他一起走完人生的一程  人都要变得沧桑不少了  

记得一个高中同学很喜欢独木舟  也很喜欢她的这本书  当时她有纸质版的  不知为何我就是没看~  最近看到一个喜欢的学姐的书架上有这本书  便打算也看看

我亦飘零久   蛮喜欢这个书名   作者对她过去的生活总结得就两个字  到位! 看完书后  才明白  这简单5个字 远比我想象中沉重许多

这次我做了一个决定  哈哈哈  我就这样   不去聊天  不去说话  就这样随缘吧~

《李清照全集》读后感:花自飘零水自流


宋朝,一个一分为二,令人叹息的王朝。

在宋朝那比星河更璀璨的词人群里,注意到你,源于一首小诗——“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这吞梅嚼雪,不食人间烟火的诗句,到底有多么语意超逸才能写出来?

漫长的岁月长河啊——你是幸运的,生于豪门书香门第。父亲为苏门四学士,并官至丞相,母亲则是状元的孙女,为名门望族。自小你受到了良好的文化教育和艺术熏陶,却不安分守己的当一名名门淑女,而是游山玩水,琴棋书画诗酒花一样都没落下,颇有“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气势。恰恰奠定了你清新明快,风韵优美的格调。

未来在此时的你眼中,应该是一片光明,绮丽多姿吧!

同样18岁,正值妙龄的你,结识了21岁的他——高官世家,酷爱文学创作及收藏的赵明诚。只是一个眼神的传递,便情结今生,娇羞时,你摇扇遮面:“和羞来,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少女那似说未说,欲还还羞的姿态,被你用心雕刻。心悦时,山青水绿:“水光山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平静时,你月下独吟:“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相见时难别亦难的古老年代里,与她被迫一别天涯,音讯两茫茫。从此你将希望寄于酒上:“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但这波澜起伏的挫折,并没有改变你乐观积极的态度。

终于,你思念成真,与他重逢。那时,你的他已官至右丞相,受到万人尊敬。

然而风云变幻的朝堂,从来都不是文人才女所能尽情挥洒的舞台。靖康之变的纷飞战火,烧毁了你一生平安琴棋书画的梦想,同时那一段你再次与他分手相别的经历,更是让你愈加清楚,身为文人的无奈,宋朝陷入了水深火热的境界中,你的心,也就此陷入冰层中。

你忍痛提笔:“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深深的亡国之痛伴随着你,你却只能隐居山林:“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黄道不消魂......”不久,赵明诚死讯传来,而你已经流光了眼泪:“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流露出多少伤感?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在夏夜里谱写的诗句,哀婉悲郁。晚年的你,放下一切,却放不下一支笔。

你却不知道,在你郁郁而终的千年后,宋朝因你的诗而在恢宏壮丽雄浑奔放之外,展现出了轻盈淡远的改变。如果说,苏轼是一涛江水,滚滚不休;辛弃疾,是一棵大树,郁郁苍苍。而你,就是一片秋叶,无论阴晴圆缺,总是流淌着从容与哀伤。

你的改变,恰是宋朝的改变,是国之改变。

合上《李清照全集》,我的心似乎也发生了改变……

作者/八(3)班 陈欣

花自飘零水自流作文1300字_初三读后感


---我读《红楼梦》的感悟

乐极生悲,人非物换,终究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题记

《红楼梦》是我迄今为止读到的最精彩绝伦的古典小说。书中内容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它毫无疑问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旷世奇书”的作者曹雪芹为此“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劳作最终凝成了《红楼梦》这部哀婉缠绵,幽怨凄美的爱情经典。

《红楼梦》可以说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可以说一部《红楼梦》诉尽了华夏女子千百年来的悲惨宿命。它创造了世界上最梦幻的美景,同时也在毁灭着这个美。我是《红楼梦》的痴情读者,是它灵魂的见证者。书中的内容我至今历历在目,躺在椅子上,微闭双眸,脑海里浮现的总是大观园种种图景。特别是《葬花吟》那句“花开花落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真的道尽了林黛玉的一生。花之容花之落。

我在阅读《红楼梦》时,常常会因为林黛玉的爱情和她的人生悲剧而痛感恸哭。书中讲到她本是那西方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因为感念神瑛侍者的甘露灌溉之恩,随后降世为人却因为遇见宝玉经历了一场悲惨凄然的人生,以眼泪还以他的灌溉之恩,最后郁郁而终。

一想到“林黛玉”这个名字,我就会想到“凄然”这个词。她是金陵十二钗之首,在大观园人的眼里她是孤傲的抑郁之美。而宝玉的眼里的林黛玉则是“两弯似蹙非蹙的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外在美。我喜爱林黛玉不仅是因为它的美,更是因为她的那种空灵似不食人间烟火的诗词。因她寄人篱下的身份等种种缘故,造成了她孤僻抑郁的个性-----“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她喜爱作诗,更是她性格的写照,“抑郁成为世人,烦躁成为庸人。”加之大观园人对她和宝钗的不同态度,也促使她更加忧郁的性格。家道的中落,父母的离世,也使她“敢爱不敢言”,只把爱深放心底,等待有人能帮她一把。正所谓爱至深,伤至切,最后直至为爱情付出生命。

书中的最后在宝玉娶宝钗的时候黛玉去世了,或许有人会觉得有些许遗憾可惜,但对于黛玉来说,死未必不是一种解脱,是她一切悲剧的终结,是她灵魂的最终救赎。如果黛玉还活着的话,那迎接她的将是怎样无边无际的痛苦啊!不得不说林黛玉算是幸运的,因为不管当初如何选择,最终都不过是“殊途同归”,只不过要经历更多的伤害罢了。而她的过早凋落,让黛玉一生的悲剧得以完美的收尾,留给我们的是林妹妹站在落花中孤傲清洁的背影,她还是她,没有大观园的衰落,没有宝玉的颓然。依旧是她的清丽脱俗。

此时此刻,想起《红楼梦》,我的心还是那么的疼,眼睛酸酸的想流出点什么,只可惜对于黛玉来说她却早已没有了泪水可流。天妒红颜,使正值花季的黛玉竟香消玉殒,与人世隔绝。而宝钗呢,年纪轻轻就已守寡。当初天真的惜春,如今看破红尘出家为尼。巧姐,嫁到了乡下。妙玉失踪,下落不明。有一个是幸福的吗?不,各有各的不幸罢了。在曹雪芹先生眼里,她们都象春花身不由己地飘零,随着流水消逝而去一样,那个时代的女子都是悲惨的,没有丝毫幸福可言。

在这个四月,我只能用我笨拙稚嫩的语言来纪念心中这永恒的经典。

读散文集《飘零何处归》有感--平淡之美


读散文集《飘零何处归》有感--平淡之美

暑假我借到一本散文集《飘零何处归》,作者是於梨华。这位作家我很陌生,就想先翻看作者的简介,却没想到这本书对作者及其文章风格都没做任何介绍,我只好开始从文章中了解作者,於梨华,旅美学者,二十岁前后留学美国,后来定居美国,一生大概以写作和教书为生,有过两次婚姻,育有三个孩子。

读其文章,初读时只觉平淡,然而渐渐的随着阅读的深入,便从这平淡中品出美的滋味。就像是一位气质优雅的女士,她的外表并不华丽,长相也谈不上俊美,乍一看只觉得她平平常常,但待你仔细审视时却能发觉她朴素,平凡的外表下那份优雅的美。又像是品茶,喝第一口时只觉清淡,再呷一口就感觉这清淡之中醇美异常,慢慢喝下去,就令人榴齿含香,回味悠长。我渐渐喜欢上她的文章,一篇篇美文就像是一条条清澈的小溪在我的心间流淌,那样的轻柔,无声无息,在不知不觉间涤清了心灵的尘垢,我跟随作者的文字,走进了她的世界。

作者虽然旅美多年,但她对祖国的一颗赤子之心却始终没变。这份思乡恋国之情常常洋溢在字里行间。在《再探姨母》一文中,作者对祖国的巨大变化感到由衷高兴,文中的年轻人不再是长工,而是一群朝气蓬勃,散发着青春气息的自由飞翔的鸟儿。“几个年轻妇女,戴着斗笠,荷着扁担,边说边笑地从塘上走过,一副宁静安逸而又满足的图画。”在《找到妹妹》中,作者看到小妹虽为普通市民但日子却过得很幸福,“说真的,阿姐,国家经过这个翻天覆地的改变,新社会里,再也不会有贫富不均的现象了。”《我回来了》则是作者直抒胸臆的一篇,作者回到祖国,受到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直接感受到祖国方方面面的新发展,这让作者心潮澎湃,文中的章同志超越工作范围地对旅美华侨无微不至的关照和朴实无华的作风给作者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在中国停留的一个月所得到的印象,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字字句句包含着对祖国的深情。这些文章都表明作者虽远离故土,却心系祖国,对解放后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感到由衷的高兴。

此外,还有对母亲不幸而伟大的一生的追忆,对风流成性的父亲的不满,对小女儿不满周岁就被留在台湾的歉疚,对偶然相遇却成为挚友的晓然的欣赏,对留美生活的所经历的期待,坎坷与重生,这一桩桩一件件不管是高兴事还是伤心事,都像唠家常一样娓娓道来。

她的散文没有“天光云影共徘徊”的气势磅礴,却有“水光潋滟晴方好”的云淡风轻,没有“沙场秋点兵”的豪放,却有“凄凄惨惨戚戚”的忧愁,没有“淡妆浓抹总相宜”的修饰,却有“繁华散尽见真淳”的朴实,没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悠闲,却有“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的凄美,没有“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洒脱,却有“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胆气,没有大家闺秀的美艳,却有小家碧玉的清秀。这样的文笔怎能不令人敬佩呢!

《不朽》读书笔记900字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那么什么是成长呢?当你收获糖果般的甜蜜时,上扬的嘴角;或是当你被误解被欺骗时,一个勉强的微笑, 难道就没有难过到想要哭泣吗?还是有的,只是你必须要坚强。这就是成长了,因为快乐所以叫青春,因为疼痛所以叫回忆。大概成长本身就是一种值得我们回忆的东西。

在这个故事里,作者用细腻婉转的笔触记录了自己在成长的路上点滴、漫长的心情。正如落落所说,时间能在共鸣中不朽。那些被遗忘在某个角落里的人和事仿佛通通在脑海里苏醒了过来。其实他们从来没有真正被忘记过,只是落满了灰尘,无法引起我们的注意而已。

还记得那一年轰轰烈烈的高考吗?还记得被你放在角落里的那一摞厚厚的参考书吗?还记得那本在封面上写着偷看是猪的日记吗?还记得那个常和你拌嘴,关键时刻却不计前嫌的同桌吗?还记得那个对你寄予厚望的班主任吗?还记得那张刻着秘密的课桌吗?还记得最后一堂英语考完后一片空白的脑海吗?还记得在一个感性泛滥的夜晚翻看同学录后红肿的双眼吗。

那些年我们许过的愿望总是那么的美好,尽管它们有的遥远得无法实现,有的却天真的像童话。

那些微笑与疼痛现在在哪呢?是在无数个未知的明天,还是早已淹没在时间的深海里?或许,我们真正能忘记的只有那些疼痛吧!因为时间它会说谎,记忆也总是会省去那些痛苦的片段,把最美好最纯白的章节展示在我们眼前。

小时候的我们总是在憧憬着长大,真正长大后却又会怀念过去。在那时我们的眼中,父母的唠叨和老师的教诲永远是我们急于挣脱的束缚。以至于当我们带上行李离开家门的时候,常常会忽略父母那一双泪眼。直到我们受了伤,绝了望,发现大人的世界远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单纯以后,回家的愿望才会变得强烈。

如果把每个人的一生比作一次次长长短短的旅行,那么我们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都会有离开的旅伴,不论你会不会记得,他们再也无法进入你的生命了。与此同时,会有另一些人进入你的生命,陪伴你走完剩下的旅途。

其实,不论是痛苦的还是美好的回忆,它们都将沉淀在我们心里,化为永恒的不朽,我们的生命也会因此而变得丰盛而富有意义。

请记住维吉妮亚。伍尔芙说过的一句话,记住我们共同走过的岁月,记住爱,记住不朽。因为,一切都值得纪念。

不朽的敲钟人 (900字)


通过学习课文《船长》一课,让我认识了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他笔下的哈尔威船长是一个具有责任感,正义感,忠于职守的英雄船长,我被哈尔威的崇高品质与伟大人格所震撼。我非常欣赏雨果的写作风格,也很喜欢他笔下的人物形象。于是,周末我在书店挑选了一本雨果最富有浪漫色彩的小说《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发生在丑人王卡西莫多和美丽的吉普赛姑娘拉爱斯梅拉达之间的故事。卡西莫多是一个长相极其丑陋的人,他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独眼,耳聋,驼背在这一切丑陋的外表的背后,却有一颗金子般闪光的心灵,它是一个坚强、正直、勇敢的人,他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美丽的姑娘爱斯梅拉达是一个美丽的天使,一位火神的精灵。她能歌善舞,聪明伶俐,是所有男子爱慕的对象。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圣母院的神甫爱上了爱斯梅拉达,命令卡西莫多把爱斯梅拉达带到圣母院,在往圣母院的途中爱斯梅拉达被禁卫队队长救下,卡西莫多因为这件事被判了刑,刑场上可怜的卡西莫多得到了爱斯梅拉达送上的救命水。从此,卡西莫多对爱斯梅拉达的心意发生了改变。后来,卡西莫多把遭受迫害的爱斯梅拉达救到了圣母院细心照料。但是,爱斯梅拉达因为没有接受神甫的求爱最终因为神甫的陷害和出卖死在了绞刑架上。卡西莫多也从此消失了。两年后,鹰山上两具紧紧拥抱在一起的尸骨被人们发现,他们是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

我最喜欢文中的卡西莫多,虽然他的外表很丑陋,但是,他的内心却充满阳光。我要向卡西莫多学习,学习他的善良、乐观、正直、勇敢还有他对爱的执着。

《巴黎圣母院》中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是:宽宏大量,是唯一能够照亮伟大灵魂的光芒。事实也正是如此,文中的爱斯梅拉达对于曾经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选择了原谅,在卡西莫多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他送上了救命水。正是因为她的宽宏大量,使得自己在遭受迫害时得到了卡西莫多无私的帮助,虽然她难逃厄运,但是忠诚的卡西莫多一直在她的身边。一个宽宏大量的人,不但能赢得他人的尊重,也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六年级:王帆

优秀读后感:心灵之花,永不凋零


心灵之花,永不凋零

--读《格林童话选》有感

窗外,下起了漫天飞扬的雪花,纷纷扬扬,宛若一群活泼可爱的小精灵,把世界打扮成一个银装素裹的天地。屋内,我手捧着一本英语阅读书《格林童话选》,正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故事。

《格林童话》是由德国民间文学研究家格林兄弟搜集、加工、整理而成,赞美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孝顺的小红帽,敢于追求的莴苣姑娘批评了那些邪恶、怯懦、嫉妒、懒惰的人。可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呀!

读着读着,我情不自禁地被《熊皮人》一文吸引住了,文章讲述的是从前有个年轻人,他正走投无路、饥寒交迫之际,在不违背良心的情况下,答应了恶魔做了七年熊皮人。在七年中他一直帮助他人、慷慨奉献,并在最后娶得了一位美若天仙的妻子,气死了当初看不起他的姐妹,并和妻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读完文章,我感慨万千: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我们只要真诚待人,就一定会结交到许多热情的朋友。熊皮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书中最让我深思的一处是小女儿信守承诺,并不像姐姐那样以相貌来评判熊皮人,而是看出了熊皮人内心的善良,并信守承诺、不离不弃,整整等了他三年,最终幸福团圆的片段。读完,我不禁发出了感慨:熊皮人与小女儿可真是一对善良守诺、心灵美丽的夫妻啊!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用心感受他人可贵的品质,才是明智的。

令我久久不忘的是那次乘坐公共汽车的经历,车上,拥挤的人流、闷热的空气,挤得人汗流浃背,我因为晚上车,只好站着,路上颠簸地我不得不抓紧了扶手。这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拄着拐杖,随着人流挤上了公交车,热情的售票员姐姐领着老奶奶到了老幼病残孕专座,客气地向大家询问:有没有人愿意让座给这位老人呀?没有人吭声,大家都各干各的,那位姐姐毫不泄气,领着年过七旬的老奶奶来到了一位阿姨面前,说实话,那位阿姨可真引人注目:水汪汪的大眼睛,白皙的皮肤,长发披肩,可真漂亮呀!只见售票员姐姐向她彬彬有礼地问:您可不可以给这位老奶奶让一下座?漂亮阿姨不吭声,闭上了眼睛,假装休息。大姐姐又追问了一句,那个阿姨突然就愤怒了,她指着一个个座位发怒道:凭什么就我让座?售票员姐姐依旧不卑不亢:因为您坐的是老幼病残孕专座。让一下这位老人吧!不让不让我就是不让,你能把我怎么着?阿姨开始撒泼了。这时,所有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她身上,她一脸尴尬:怎么,没见过美女呀?见是见过,不过心肠这么歹毒的美女我还是第一次见过。旁边一位叔叔小声嘀咕了一句。车正巧到站了,那位漂亮阿姨也听到了议论,脸上挂不住,逃似的走了。望着那位阿姨远去的背影,我感慨万千:原来我看走了眼,那位阿姨纵使她有如此美丽的外表,却掩盖不住她那丑陋的内心。看来我们不能以貌取人,更要善于挖掘他的内心呀!

熊皮人就是一个乐于助人、心灵善良、值得我们学习的典范,好人就有好报,他与妻子终于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让我们每天都净化自己的心灵,学习熊皮人,让纯洁、善良与热情永驻于我们的心间,让心灵之花常开不败,永不凋零!

笔端生花读后感作文500字


笔端生花读后感作文500字

读后感十一我看了一本关于小学作文的书,叫《笔端生花》,《笔端生花》中有一篇想象作文———合美。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遗传学家在流体胎盘上育出了一个完人小女孩—合美,三个月后,她变成了一位可爱的女孩。她的IQ很高,而且从不会犯任何错误,她对1+1=2的陈氏定律的解释和30000个汉字的楷行隶篆书写都让老师佩服不已。合美仅用了四天完成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所有课程。她太聪明了。所有同学都这样认为,跳皮筋她从不跳错,大家只好把她拉下来,下棋时,只需10步就让对方输了。在研究院里,几十名专家对3个月大的合美所问的历史、数学、生物、地理、天文、化学、物理······

任何问题都被解答的清清楚楚,她完全可以做任何专家的老师了!在回家路上,合美独自走着,这时,一辆失控的车子发疯似的冲向她。合美明白此时的危险,她是聪明人,但是她不能犯错,她不可能越出单人通道!就这样,合美死了。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真正含义,人没有做事完全正确的,谁都会犯错,但是同样的错误只能犯一次,而且,有些错误只需一次就不可能再挽回,合美虽然是个完人,但是她犯了常人不会犯的错误。

完人有完人的错误,常人有常人的错误,生活永远没有绝对的完美,所以人们一直在不断的追求。

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篇一: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读《指尖的太阳》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属于少年红色经典系列,讲的是发生在红军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述了一支特殊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特殊的细节描写。几个小红军忍受饥饿和疲惫的考验,克服草地潮湿的环境及随时可以将人吞没的沼泽地。他们凭着永不放弃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一步步走出了这片死亡之地。当最后一章,我看到一个叫得天的小红军把一颗青稞粒放在自己的胳肢窝里。几天后,青稞竟长成了一棵茁壮的青稞苗。我由此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生命的坚强不屈。这本书字里行间为我们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情怀和对生命的崇敬。

和这些红军小战士相比,我感到非常的惭愧。我们现在的生活在物质上是和那时无法相比的。我们有强盛的祖国,安定的住所,美丽的校园。这些也许是那些小红军们梦想的生活环境。而我有时还感到不满足。就拿去年暑假来说,我几乎每天都要在家里开空调,有时室温刚好30℃,我就感到热得无法忍受,每天还喝饮料,吃冷饮。想想长征时那些红军小战士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表现出来的不怕困难、永不言弃的精神,我和他们的差距是多大啊!

《指尖的太阳》这本书教育了我,我需要向红军小战士学习的东西有太多太多。为了我们这一代的幸福生活,他们付出了鲜血和生命。而我们为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应该努力学习,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在学习上,在生活中,我也要付出艰辛与汗水才行。我要学习他们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养成坚强勇敢的品质,树立坚定的信念,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二: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但其中一本书《指间的太阳》最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红军长征是一件非常累的事我们无法做到。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件事,让我们知道了红军胜利的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格守诚信的作风,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红军过草地时粮食非常缺乏,所有的人都陷入断粮的困境中。医官皮文勋想到了许多野生植物都有很大的营养,但他为了部队能吃上无毒的食物,用自己的生命去尝试,最终不幸中毒身亡。这一个个伟大的人物,他们都为了部队,为了人们而牺牲,他们是最棒!的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三:指尖的太阳读后感作文】

一提到太阳,不知不觉会有一股暖流涌入心田,让人感到无比温暖。下面,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个美丽而温暖心扉的太阳,那就是红色经典读物《指间的太阳》,它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段段感人的故事细节,温暖了我,教育了我,激励着我!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翻越草地的故事。故事里长着一颗小脑袋和一张窄脸的医官皮文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脸上有着丰富的表情,他的肚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知识,在荒无人烟的草地里,他就像是一盏灯,给了身边的人希望、温暖和光明。在大伙儿饥饿万分,疲惫无力的时候,他为了给同志们找到一点可以垫饥的东西,义无反顾地冒着危险去试吃野草,最后却不幸身亡。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从医官皮文勋身上我看到了乐观、坚强、勇敢的品行,学到了无私、博爱、奉献的精神。也许生活中的我们并不能像皮文勋一样做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比如说,当我们的团队或班集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多为团队和集体着想,献计献策,而不应该退缩或把个人问题放在第一位;在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我们应时时刻刻争做文明小主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尤其当看到不文明现象时,应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劝阻或制止,而不是听之任之,熟视无睹;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那些不幸的人时,我们不能轻视或嘲笑他们,而是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感受到太阳的温暖。

【篇四: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指间的太阳》讲述了红军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司务耀族老倌、医官皮文勋、团长欧喜洋等成人红军和汤敏吉、坛子、登才、得天等少年红军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军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要学习红军的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五: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印象最深刻、感触最深。这本书的名字叫《指间的太阳》,它是一部少年红色经典,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队伍里有: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为大家尝不知名野菜的皮医官、活泼机灵的小红军、英雄团团长欧喜洋、可爱的白衣战士

作者张品成通过《鲜花和沼泽》、《烂泥下的恶鬼》、《死神之舞》、《花坟》、《食物》、《一种力量》等章节,描写了红军在长征途中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历经千辛万苦,面临着没有食物即将被饿死的困境,面临着被沼泽吞噬的危险,面临着暴风雨的肆虐,面对着这些困难他们没有退缩,没有畏惧,不放过一线生机,最终克服了这种种困难,完成了任务,到达了草原的另一边。

令我印象最深刻、也让我最感动的是在队伍断粮时,皮医官想到了所有植物都有营养,就叫大家去采野菜,但是为了让队伍吃上无毒的野菜,他把摘来的所有野菜都一一尝试了一遍,却不幸中毒一下昏迷了六天,最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啊!是这些英雄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换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要像那些革命战士一样不怕吃苦,要以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克服学习中的种种困难和挑战,刻苦学习,奋起直追,尽自己的力量为国家争光添彩、添荣誉,只有勤奋才能考出理想的成绩。

【篇六: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读《指尖的太阳》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属于少年红色经典系列,讲的是发生在红军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述了一支特殊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特殊的细节描写。几个小红军忍受饥饿和疲惫的考验,克服草地潮湿的环境及随时可以将人吞没的沼泽地。他们凭着永不放弃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一步步走出了这片死亡之地。当最后一章,我看到一个叫得天的小红军把一颗青稞粒放在自己的胳肢窝里。几天后,青稞竟长成了一棵茁壮的青稞苗。我由此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生命的坚强不屈。这本书字里行间为我们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情怀和对生命的崇敬。

和这些红军小战士相比,我感到非常的惭愧。我们现在的生活在物质上是和那时无法相比的。我们有强盛的祖国,安定的住所,美丽的校园。这些也许是那些小红军们梦想的生活环境。而我有时还感到不满足。就拿去年暑假来说,我几乎每天都要在家里开空调,有时室温刚好30℃,我就感到热得无法忍受,每天还喝饮料,吃冷饮。想想长征时那些红军小战士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表现出来的不怕困难、永不言弃的精神,我和他们的差距是多大啊!

《指尖的太阳》这本书教育了我,我需要向红军小战士学习的东西有太多太多。为了我们这一代的幸福生活,他们付出了鲜血和生命。而我们为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应该努力学习,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在学习上,在生活中,我也要付出艰辛与汗水才行。我要学习他们永不服输的精神。这样才能战胜一切困难,养成坚强勇敢的品质,树立坚定的信念,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七: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

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独特的细节,比如插在藏胞青稞地里面的木桩借条,收容队员给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别致而壮观的花纹,还有那些来历可疑的青稞等。作者在险恶的背景下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的情怀,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的崇敬。

虽是一部感人的作品,却让我读到了故事中人物的幽默和智慧,我如同深陷泥潭,不能自拔了。我有时觉得他们就住在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作者把书中的人物情态描绘得有声有色,有板有眼,我从来没有这么专心致志一心一意地去读一本书。我有时会对党新生敬佩与尊崇,没有他们昔日的浴血奋战,就没有我们今日安逸舒畅的生活。党把祖国和人民视为己出,早已对虎视眈眈的日本侵略者无畏无惧。我有时会对书中人物所经过的穷山恶水之地心生惧怕,有时又会怜悯起已故的红军小战士,有时会被书中人物所做的英明决定心生震撼,赞叹这位英雄,有时又会因读到精彩段落,眼睛久久凝视,脑海里浮想联翩。

我们一定不能辜负党对新一代的恩情与教导,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成为祖国的栋梁!

【篇八: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一提到太阳,不知不觉会有一股暖流涌入心田,让人感到无比温暖。下面,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个美丽而温暖心扉的太阳,那就是红色经典读物《指间的太阳》,它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段段感人的故事细节,温暖了我,教育了我,激励着我!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翻越草地的故事。故事里长着一颗小脑袋和一张窄脸的医官皮文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脸上有着丰富的表情,他的肚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知识,在荒无人烟的草地里,他就像是一盏灯,给了身边的人希望、温暖和光明。在大伙儿饥饿万分,疲惫无力的时候,他为了给同志们找到一点可以垫饥的东西,义无反顾地冒着危险去试吃野草,最后却不幸身亡。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从医官皮文勋身上我看到了乐观、坚强、勇敢的品行,学到了无私、博爱、奉献的精神。也许生活中的我们并不能像皮文勋一样做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比如说,当我们的团队或班集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多为团队和集体着想,献计献策,而不应该退缩或把个人问题放在第一位;在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我们应时时刻刻争做文明小主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尤其当看到不文明现象时,应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劝阻或制止,而不是听之任之,熟视无睹;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那些不幸的人时,我们不能轻视或嘲笑他们,而是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感受到太阳的温暖。

【篇九: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在读了张品成的《指间的太阳》后,我才真正明白长征路上,红军过草地的艰苦情景,得天他们凭着顽强的信念,乐观向上的态度,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里都坚持不懈,他们那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中。

《指间的太阳》讲述的是红军长征路上几个少年红军的小故事,由身经百战的欧团长带领几个老兵、医官和护士,再加上得天、一耘、登才等几个少年红军,组成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时收容掉队的伤残士兵的故事。可那巨大的草地处处都是张着血盆大口的沼泽,到处都是红军战士的尸体,那简直就是一个天然停尸厂,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得天他们一路上不停地为他们合上一双双满是遗憾的眼睛,为他们筑一座座花坟。在他们那匹驮着粮食和枪的马掉进沼泽,为救粮食和枪陷进沼泽的战友消失后,他们断粮了,饥寒交迫和寒风雨雪的摧残,让他们吃尽苦头,草地上连野菜都没有的吃,沼泽地时刻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连同天上的鹰都在等待他们生命消失的那一刻,可他们还是克服了重重困难,凭着永不放弃的顽强信念,努力拼搏的奋斗精神,胜利地走出了那片草地那个可怕的、寒冷的死亡之谷。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在这么艰难、寒冷、饥饿的日子里,得天还用自己的胳肢窝培育了一棵青稞苗,在所有人看不到生的希望,对生命感到无奈和绝望的时候,这样一棵绿色的幼苗在得天的指间散发着顽强的生命力,就像三九寒天温暖的阳光,将生命的暖流注入每个人的血液里,也让大家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最终战胜一切,成功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今天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都是那些经历过前所未有的艰难日子的战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他们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拼搏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在困难面前,我们也要时刻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只要坚持就没有我们克服不了的困难,要知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上的所有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坚持就是胜利。

得天指间那颗幼苗所透出的阳光般坚韧的力量,会时刻在我的脑海里,支持我、鼓励我不怕困难,勇敢向前!我相信那抹阳光也会在我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伴随我一生,鼓舞我一生。

【篇十: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指间的太阳》,它让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是描写红军长征即将结束前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翻越草地的故事。作者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一段段感人的故事细节,温暖了我,教育了我,激励着我!

比如插在藏胞们青稞地里的木柱借条,给死去的红军战士合上眼睛,壮观的花坟,还有那些来历可疑的青稞等等。让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来之不易。知道了红军取胜的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而勇敢战斗。

书中有一个情节令我非常感动,它也给红军战士带来了无穷的力量。小红军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起初战士们发现得天胳膊有点怪怪的,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几天后,也就在战士们饿得精疲力竭时,大家发现得天从胳膊下掏出了一样东西,透过得天的指间,战士们看见得天的脸如同一张升腾的日头,当他们看见是一棵青稞苗,而且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忽然间得到了启发,充满了力量。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我想他们也许明白了一颗种子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居然奇迹般地发芽了,那我们人类就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的力量!

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

故事里长着一颗小脑袋和一张窄脸的医官皮文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脸上有着丰富的表情,他的肚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知识,在荒无人烟的草地里,他就像是一盏灯,给了身边的人希望、温暖和光明。在大伙儿饥饿万分,疲惫无力的时候,他为了给同志们找到一点可以垫饥的东西,义无反顾地冒着危险去试吃野草,最后不幸身亡。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从医官皮文勋身上我看到了乐观、坚强、勇敢的品行,学到了无私、博爱、奉献的精神。

也许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并不能像那些英雄们一样做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比如说,当我们的班集体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多为集体着想,献计献策,而不应该把个人问题放在第一位,退缩或抱着观望的态度;在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我们应时时刻刻争做文明小主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尤其当看到不文明现象时,应勇敢地站出来,进行劝阻或制止,而不是听之任之,熟视无睹;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那些不幸的人时,我们不能轻视或嘲笑他们,而是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感受到太阳的温暖!

读完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今天我们美好的生活是红军战士们以及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却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这样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学好知识,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这样才对得起失去生命的先烈们,才对得起祖国、老师、父母对我们的期望!

【篇十一: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这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鲜为人知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不见树木,不见鸟兽,不见人烟的藏族草地上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主要由女人和伢们组成的红军收容队里的故事。

他们是最后一批被通知去过草地的,是全部红军长征队伍中力量最弱的,他们克服着食物的短缺,沼泽的埋伏,天气的变幻无常等一系列困难,可是,最让人痛苦的,是他们需要为前面倒下的战友合上眼睛,将他们用烈士的方式安葬。

欧喜洋,是其中的灵魂人物,他是个硬汉,是个好佬,然而最初他的形象并不怎么高大的。且不说他入队就是图个痛快刺激,图个威风风光,图个能教训以往欺负他的财主,就说他的脾气火爆,思想落后,看不起女人和伢们,给人的印象活脱脱便是一个莽夫。但是后来,他忍着胃病的痛苦,带头咽下难吃的青稞面的场景不禁让人动容。再后来,他忍着恶心,带头吃下前面的战友们泻下的青稞粒粒时,他的形象也达到了一种光辉,做为队长,做为主心骨,他承载的意义,便是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当然,最让人起敬,最让人感动的还是最后他为所有人准备好花坟的那一幕。那时,他的心中充满了绝望,就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挥起大刀,砍下满地的灿烂而狼藉的鲜花。他用尽力气让自己能够活得久一些,这样,便可以用更体面的方式送走更多的罹难战友。全书的灵魂,在这一刻被定格在了这个充满了浪漫主义魅力的瞬间。

濒临死神的一刻,欧喜洋没有考虑到自己,没有考虑到谁给自己合眼,谁给自己安坟他也知道,他是队长,所以不仅要负责带头,也要负责收尾。这就是我们的红军战士。面对敌人,他们同仇敌忾,疾恶如仇,奋勇向前,冲锋陷阵;面对战友,他们却无私而又伟大,不计较得失,不推卸义务,因为他们对集体怀着无限的热爱。

集体,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名词。它使人拥有归属感,使人不再迷茫,使人不再孤单,是支撑困境中的人的力量;它使人拥有使命感,使人感受到人生的价值与意义,是带领人们向正途行进的力量。而我们革命队伍也正是在这样的信念引导之下,完成了伟大的长征与新中国的建立。

一滴水会被蒸发,但无数滴水汇聚而成的大海却不会干涸;一颗石子会被铲走,但无数颗石子垒积而成的高山却能坚守住脚下的土地;一粒沙会被刮跑,但无数粒沙被刮跑后却能形成比风强大得多的沙尘暴。是集体提高了人,也是人造就了集体人和集体本该就是这样的相依相存。是的,白军的人数比红军多得多,白军的军需装备比红军优良得多,总而言之,白军的条件比红军好得多。然而,结果是白军被红军打败了,发挥关键作用的还是那四个字集体主义。

《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篇十二: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在读了张品成的《指间的太阳》后,我才真正明白长征路上,红军过草地的艰苦情景,得天他们凭着顽强的信念,乐观向上的态度,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里都坚持不懈,他们那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中。

《指间的太阳》讲述的是红军长征路上几个少年红军的小故事,由身经百战的欧团长带领几个老兵、医官和护士,再加上得天、一耘、登才等几个少年红军,组成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时收容掉队的伤残士兵的故事。可那巨大的草地处处都是张着血盆大口的沼泽,到处都是红军战士的尸体,那简直就是一个天然停尸厂,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得天他们一路上不停地为他们合上一双双满是遗憾的眼睛,为他们筑一座座花坟。在他们那匹驮着粮食和枪的马掉进沼泽,为救粮食和枪陷进沼泽的战友消失后,他们断粮了,饥寒交迫和寒风雨雪的摧残,让他们吃尽苦头,草地上连野菜都没有的吃,沼泽地时刻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连同天上的鹰都在等待他们生命消失的那一刻,可他们还是克服了重重困难,凭着永不放弃的顽强信念,努力拼搏的奋斗精神,胜利地走出了那片草地那个可怕的、寒冷的死亡之谷。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在这么艰难、寒冷、饥饿的日子里,得天还用自己的胳肢窝培育了一棵青稞苗,在所有人看不到生的希望,对生命感到无奈和绝望的时候,这样一棵绿色的幼苗在得天的指间散发着顽强的生命力,就像三九寒天温暖的阳光,将生命的暖流注入每个人的血液里,也让大家看到了未来的希望,最终战胜一切,成功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今天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这都是那些经历过前所未有的艰难日子的战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他们坚持不懈,永不言弃的拼搏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在困难面前,我们也要时刻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只要坚持就没有我们克服不了的困难,要知道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上的所有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坚持就是胜利。

得天指间那颗幼苗所透出的阳光般坚韧的力量,会时刻在我的脑海里,支持我、鼓励我不怕困难,勇敢向前!我相信那抹阳光也会在我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伴随我一生,鼓舞我一生。

《指尖的太阳》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印象最深刻、感触最深。这本书的名字叫《指间的太阳》,它是一部少年红色经典,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长征即将结束前的故事。它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队伍里有: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为大家尝不知名野菜的皮医官、活泼机灵的小红军、英雄团团长欧喜洋、可爱的白衣战士……作者张品成通过《鲜花和沼泽》、《烂泥下的恶鬼》、《死神之舞》、《花坟》、《食物》、《一种力量》等章节,描写了红军在长征途中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历经千辛万苦,面临着没有食物即将被饿死的困境,面临着被沼泽吞噬的危险,面临着暴风雨的肆虐,面对着这些困难他们没有退缩,没有畏惧,不放过一线生机,最终克服了这种种困难,完成了任务,到达了草原的另一边。令我印象最深刻、也让我最感动的是在队伍断粮时,皮医官想到了所有植物都有营养,就叫大家去采野菜,但是为了让队伍吃上无毒的野菜,他把摘来的所有野菜都一一尝试了一遍,却不幸中毒一下昏迷了六天,最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啊!是这些英雄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换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要像那些革命战士一样不怕吃苦,要以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克服学习中的种种困难和挑战,刻苦学习,奋起直追,尽自己的力量为国家争光添彩、添荣誉,只有勤奋才能考出理想的成绩。

《极花》读后感_900字


《极花》读后感900字

极花已完,虽断断续续,但还算接上了。我读书是囫囵吞枣,尽管自高中大学以来阅书些许,但往往合上书以后会没有太多印象,印象最深的往往是故事梗概,和对作者文字功底的评判。但也如没有剥壳的鸡蛋,碍于硬壳,不知其中滋味。还是记忆力不行了。

此书是我阅读贾老或者老贾的第二本书了。记忆中中学课本上学习过贾平凹的一颗小桃树,当时还对这个凹字念wa还是ao争论,恍惚间已记不清小桃树的内容,但这个名字却记忆深刻。上一本书是废都,沉湎于其中语言的流畅,有明清小说的舒畅感,更喜欢有好多无名雷锋会将删减部分以下划线的形式呈现出来,一边有偷窥的暗喜和成就感,一边如坠云里雾里的迷惑,思索何必描写如此厚颜?但看完废都后对人性和社会有了思考。觉得就像玉蒲团中所描述轮回或报应的理论,庄和周围人物巅峰时期几乎癫狂,但最终没有好下场。

而此极花在我写出此文时,已然读完,思考此书加上后记中作者的讲解,觉得无非是人性的善恶美丑社会的黑暗现实,世人都喜欢看圆满,此书如胡蝶在见到其母后,将兔子一起带走,回到城市,被温柔以待,已是圆满。黑亮在文中已博得大家认可,要是再联系上黑亮,黑亮也到城市一家三口幸福生活更是喜上加喜,读者喜上眉梢。但是社会不是只有喜剧,也不是只有微笑,善良的人也不一定会被温柔以待。在我们家乡农村里适龄男孩子已不好找媳妇,需花销几十万,房子车子票子才能换来媳妇孩子,否则就只有光棍。导致有条件困难者难以娶妻生子,便通过人贩子买一些女子部分是越南女子。少数生活,部分逃逸,部分被骗...

其实最应该反思的是为何导致这种情况出现,正如作者所说,本来没有能力选择投胎的人们,都如文中黑亮猴子之类蝼蚁,本是食物链底层,理应是繁殖能力最强者,但却将面临灭亡?真如城市吞噬了农村,导致农村和农村的人们都讲灭亡?其实城市或者说社会发展,需要太多劳动力,需要大量农村的人力资源。农村的孩子们改变生活环境想走出农村而刻苦努力,无论最终打工还是定居,城市都是他们的第一选择,较好的医疗条件,较好的社会环境,较好的教育资源,无不是吸引你我的东西。但我们只剩老弱病残的农村又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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