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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喜欢你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我喜欢珍妮。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我喜欢珍妮,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这册语文书中我最喜欢的人为是七色花中的珍妮。珍妮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也是一个胆小、爱哭的小姑娘。一次偶然的奇遇,让她得到了一朵珍贵、神奇的七色花。

每一朵花瓣都发挥了它的功能,黄色的花瓣完成了她带面包圈回家的愿望,红色花瓣让那只被她打碎的花瓶完好如初,更可惜的是,她用两片花瓣把她送到寒冷的北极,尝试了眼泪流下来变成了冰柱子的经历。第五片花瓣她用的更可笑,她召唤来的玩具四面八方向珍妮拥来,警察只好吹着口哨维持秩序。珍妮走到哪,玩具跟到哪,珍妮只好浪费了第六片花瓣。

这时,珍妮才觉得这最后一片花瓣多么的珍贵,她左思右想,决定用这片花瓣让那个腿脚不便,不能跑,不能跳的男孩恢复了健康。

假如我有一朵七色花,我会像珍妮对待最后一片花瓣一样,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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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


王梓琪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歌声,那柔和的晚风和知了打出一声声夏天的节拍,我喜欢宁静的夏,我喜欢那声声歌唱。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淡淡的香味,那百花争艳斗出的清甜,我喜欢那春天的弦,弹起一声声季节的色彩。
我喜欢秋风,那一阵阵风带动着丰硕的果实,生出嫩芽,探望新世界;我喜欢秋天的夜,和着那漫天星星,让月亮不在孤独;我喜欢秋天的雨,一点一滴,都带动着秋天的气息,跳着秋天最绚丽的舞步。
我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那柔和的光,那一缕缕光带着冬天的清风,在风中漫步;我喜欢冬天的梅花,那有着无比奇特,无比动人的孤独,在冬天展现了唯有的风采,有句话说得好,“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我喜欢梅花绽放出出冬天的独有的傲骨和姿态。
我喜欢梦,喜欢梦中起伏的钢琴曲,那一个个个音符带动梦走向辽阔的世界。我梦见我在花丛中展开翅膀,飞向蓝天,我喜欢梦中的自己,让另一个自己说说心声,传播远扬,我还喜欢梦中的世界,在梦中,我用双手拥抱大地。
我喜欢解放军,在那个革命抗战时期,他们用自己的身躯换来和平,他们用热血,染红了国旗,可以说,这是无比高贵的,无比崇高的,我还喜欢他们的精神,那团结有爱,勇往直前的精神揪动着心,那一串英烈的名字我将铭记于心:毛泽东、刘胡兰、雷锋…这些抗战英雄时刻警惕着我们,我也喜欢他们誓死为国的精神,他们付出的心血数不胜数,他们的脚步踏着祖国无比光荣的胜利,他们爱国,我将追随着他们的脚步一路前行。
我喜欢世界,我喜欢每个角落,每个民族都有不一样的风采,“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只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我喜欢......
老师点评
叙述娓娓道来,有详有略,文章很精彩!如果再有深度一些,引用一些历史人物的典故,引用一两句名言或诗句,会更上一个层次!——庄老师

我喜欢镜子


我喜欢镜子。每天清晨,当我刷了牙洗了脸,总是习惯地走到镜子前面整整衣服,结好辫子。可是,有关镜子的历史,我却一无所知。我读了叶永烈先生写的《镜子小史》一文,才知道镜子还有那么一段悠久而又有趣的历史。

叶永烈先生告诉我们:最早的镜子自然就是水面了。在古代,人们常常趴在河边,对着水面照自己的面容。人类制造的镜子,最早的要数青铜镜。在我们中国,它已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了。以后,人们又制造了昂贵的银镜、结实的铜镜、时髦的水银玻璃镜。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镜子的作用也越来越广泛。理发店里装着一面面宽大的镜子,让人们欣赏自己满意的发型;汽车上有反光镜,提醒司机注意行人安全;舞蹈排练厅里有大壁镜,让舞蹈演员选择最美的舞姿献给人们;服装店里有试衣镜,让人们把自己扮得更漂亮

在《镜子小史》这篇文章中,我感受最深的还是这段话:镜子永远是那样忠实,毫不隐瞒地告诉你,你的脸上有没有斑点。在生活中,人们不能没有镜子。我觉得,在思想上,人们也不能没有共产主义道德这面镜子。没有这面镜子,我们的一言一行就没有衡量的标准。古代一位帝王李世民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觉得雷锋叔叔、海迪姐姐及一切品德高尚的人,都是我们的镜子。我们经常照一照这些镜子,就会知道应该怎样做人。

读了《镜子小史》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应该和忠实的镜子交朋友,用它照着我们的一言一行。生活中,我们是多么需要一面忠实地反映我们真实面貌的镜子啊!

我喜欢桑桑


我喜欢桑桑
我特别喜欢曹文轩写的《草房子》里面的桑桑。
桑桑是一个很调皮的小孩子。他有着异想天开或着让人出乎意料的古怪行为。
有一次,桑桑想:自己有一个好住处,可他的鸽子却没有所以,桑桑就想改变他鸽子的住处。他趁父母不在时,将家中碗柜里的东西收拾出来,为鸽子做了一个家。晚上,母亲回来了,母亲看着那柜子,把桑桑狠狠的打了一顿。但桑桑不长记性,仅隔十几天,他又旧病复发,他见有人拿渔网打鱼,他便也想有一张网,他把父母的蚊帐做成了一张网,高高兴兴的去打鱼虾,中午吃饭时,母亲便问桑桑哪里来的网,小妹妹柳柳说:用蚊帐做得呗。妈妈走进屋一看,蚊帐没了,而母亲并没有打桑桑,而是惩罚他,母亲把桑桑的蚊帐也摘了。结果是,桑桑满身都是红包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桑桑吗?因为他的想法总和别人不同,他异想天开,做出一些古怪的事。真让人不理解他为什么要那样做。


读《我喜欢我》有感


《我喜欢我》这是主人公对自己的评价,这句极有魔力的赞扬语一直回响在我的耳边。 我喜欢我,因为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高鹏,才开始,妈妈认为路货太大,要把鹏字后面的鸟去掉。可我却非常喜欢我的名字。它即响亮又有个好的意义,那就是前程远大,鹏程万里。这就是高鹏喜欢自己的重要因素。

跟他相比,我可就差远了,我老埋怨爸妈咋给我起了个这名:李梦雅。难道我的梦想就只是做一个淑雅的女孩儿吗?不!我的梦想是做一个享誉全国的知名人士!!!就这个名字就使我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有的同学误解了,给我起了个“李大牙”、“李豆芽”的绰号。我为我没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而常常感到自卑。

我喜欢我,以为我长得帅,用时鬓的话说就是“酷”!我大大的脑袋,乌黑的头发,留下个小平头,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高高的身材,虽略超重,但显得很壮实。这又是高鹏的一个独特之处。而我呢?是个小女孩,个子不高不矮,瘦得跟精灵似的。虽说奶奶说我是个“俊”妞,但有些男生却戏称我为“煤炭局局长”;虽然有些女孩子夸我美若天仙,但脸上那引人注目的黑腥子,总令我愁眉苦脸。每当看到大街上、电视节目上的那些靓女时,我总会用羡慕的眼光望着她们,那种自卑感又会不禁油然而生。

其实想一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只是自己觉察不到而已。那就让我们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吧,去挖掘自己身上的每一处优点,让它发扬光大,但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会吸取别人的优点,来祢补自己的缺点,让那种自卑感从内心世界消失,让自己的自豪感涌上心头!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一)

温暖而又美好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是乔一写的,乔一是很多女生所羡慕的,她说她不是作家,只是平淡生活的记录者。她有一个叫观潮的哥哥,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郝五一的闺蜜,还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乔一的生活很美好,在她笔下更显温暖和感动,但如果要经历乔一经历的那些苦难才能拥有这些,那我宁愿放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如她一般坚强,身处困境依然善良。乔一是做到了最好的自己,才能遇到最好的F君,然后遇到了最美好的爱情。

当初由于朋友推荐看了这本书,看着看着就一发不可收拾。这是一本充满正能量,让你心里暖暖的的书,这是一个让你情不自禁傻笑的故事。书里面有友情有亲情有爱情,每一项都让他人羡慕不已,一个个平凡的小故事,甜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妹妹太坚强,哥哥什么都帮不了,只能帮她哭。看到这句话我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大概每个独生的女孩都幻想过有一个哥哥吧,他长的帅帅的,成绩超级棒,他有时毒舌有时温暖,只允许他欺负你不允许别人多说你一句。这就是乔一的,聪明,最贱,很爱妹妹的哥哥观潮。乔一笑说他们是奇葩兄妹,哥哥爱欺负妹妹,妹妹只能急的跳脚却无力反抗,短短的几篇文字2020,写的不仅是兄妹俩的斗嘴,更是他们之间深深的羁绊和爱。

你的身边一定有一个这样女孩,她外表大大咧咧,内心温暖又敏感,她像男孩义气让人舒服,又在你伤心难过时给你拥抱给你温暖。郝五一就是这样的女孩,她是乔一最好的朋友,是在乔一逃婚时给她跑鞋的人。郝五一是她的同学、闺蜜、伴娘、孩子的干妈,她们一起互黑,调侃,看帅哥,再长的距离,再长的时间也击不垮她们之间的友情。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傲娇又腹黑的F君说句情话太难太难,在乔一的书中也就出现了五次,每次都让人怦然心动,让人瞬间沦陷。F君在乔一的笔下就像小说中的男主一般,完美帅气又把万千宠爱只给了乔一一个人,但在他的采访中他说道,他不完美,他有很多缺点,只有乔一能包容他,换了别人就会受不了。好多人都说乔一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他,但他觉得是他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她。乔一遇见他,走出迷茫,走出自卑;他遇见乔一,学会爱,学会等待,他们为爱成长成更好的自己。16岁时他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她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时她从清晨中醒来,侧头看见他,想与他慢慢变老。这就是她的爱情。从校服到婚纱,说起来太容易,坚持下来太难,在这个善变的世界,她只想和他看看永远。

这本书有哭有笑,温暖感动,乔一用她温暖的笔触描绘了她的生活,给那些像她一样处于迷茫和孤独的女孩送去温暖和鼓励,告诉她们世界很美好,爱情也值得期待。谨以此话送给所有看这本书和这篇文字2020的人,希望能有那么一个人,陪你慢慢走,慢慢学,慢慢爱,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身边的每一个人。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书记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我们常说好的爱情需要经营,但是那也要对方愿意和你经营这份感情才行,在我看来,遇到对的那个人和投胎一样,都是一个技术活儿。

书中的F君是个高冷的学霸,乔一是个没心没肺却善良的小妞儿,不怎么学霸的一个小姑娘,两个人从高中开始互生情愫,最终终成眷属,虽然也有一些小坎坷,但在一起这件事在他们这里并没有那么难。

没有一份爱情是简单的,但是他们的爱情好像没有那么难。F君,一个学霸出国四年却依旧爱着一个人,也没有为了排解孤独而找个人玩儿玩儿;乔一呢,大大咧咧的在大学除了一个只有一月,据说对她没有欲望的男友。而这一个月也使F君很吃醋,他俩的爱情真心应了网上那句话两个人即便长的和 猪一样,也怕对方被别人抢走,真心爱一个人,占有欲真的会变的非常强,优秀如F君,也怕乔一被抢走,而对乔一那个一个月的男友有所芥蒂。

乔一生活在单亲家庭,有一个嘴贱毒舌却和F君一样优秀的哥哥,乔一的哥哥叫观潮,为毛不是看海呢?平时的插科打诨乔一总是败下阵来,而生活中有重大的事情发生时,观潮是那个心疼妹妹、很有担当的好哥哥。虽然这个哥哥大部分给他的是压力还有无尽的补刀,但是有个哥哥是无尽幸福的事儿,生命中有一个和你改变不了关系的人也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事儿。

乔一有一个好闺蜜,叫郝五一,是个编辑,是个富有且善良的人,在高中时期和乔一经历了各种事情之后奠定了绝世好闺蜜的关系,这让我相到了我的闺蜜,一点也不抠的小金牛,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见一些真心对你好的人,这些人或许能一直陪着你,或许在你生命中转了一圈就走了,友情和爱情一样都是缘分,珍惜你读书时期的好朋友,那时的朋友最有可能陪伴你终身,且对你不离不弃,人生并不是只有好的爱情就可以了,也要有好的友情才能让你幸福一生。

实话实说,这本书只要花半天的时间就能看完,但是并不影响这本书是一本好书,一个让人很温暖的书,我之前不知道乔一,但感谢她通过这本书给了我正能量,爱情很美好,美好的爱情要趁早。所以,亲爱的,趁年轻,赶紧谈一场恋爱吧!

珍妮姑娘读后感1100字:珍妮姑娘读后感


德莱塞的小说《珍妮姑娘》这是一本几度让人落泪的小说,总想一口气读完,如饥似渴。

珍妮家很穷,穷得揭不开锅,不言而喻,她的父亲没有能耐不会赚钱,她的母亲只能做些帮佣的活,他们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没有尽头。

珍妮有一个哥哥才参加工作,还有四个弟妹要吃要穿要上学。父亲虽辛勤工作,但薪水不够维持基本生活,生活的重担随即压在珍妮和她母亲的身上,她们在一家豪华的宾馆打扫卫生时邂逅了参议员布兰德。

十八岁的珍妮是个人见人爱的姑娘,她的姿色深深地吸引了富裕而优雅的布兰德。布兰德时不时救济这个贫困的家庭,珍妮不可避免地对他产生了好感。年过半百的布兰德在帮珍妮哥哥免去牢狱之灾并垫付赎金的夜里,将珍妮囊入怀中。布兰德承诺要娶珍妮为妻,他一诺千金,但天不与寿,正因一场伤寒,他一命呜呼。

布兰德不是珍妮的真命天子,失去贞操的珍妮闻此消息如五雷轰顶,她深知自己已有身孕,这些现实不可逆转,一时流言四起,珍妮一家的日子过得暗无天日。灾难深重的日子里,是母亲的坚强和庇护,让珍妮得以重生,生下了维思塔。

珍妮的真命天子出现了,一个汽车经销商的儿子,风流倜傥的莱斯特一眼看中女佣珍妮,他以虎狼之心占据了珍妮。莱斯特是个攻击型的男生,目的性很强。只要珍妮与他同居,他许诺她的家庭丰衣足食,这于珍妮是个诱惑,她和她的家庭都需要金钱度过难关,更糟糕的是布莱特的容貌和气质也是珍妮所热爱的。他们同居了,郎有情妾有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珍妮从此脱离苦海,告别穷困潦倒的生活。

但是莱斯特的家庭不能理解贫贱的带着拖油瓶的珍妮。在六年同居的生活里,莱斯特艰苦卓绝地与他的家庭打着持续战,并不惜与家庭绝裂。他们相亲相爱。

生活总是风云突变,莱斯特的父母相继去世,他的父亲在遗嘱中申明:莱斯特与珍妮同居,他将每年得到一万美金,期限三年;莱斯特与珍妮结婚,每年可得一万美金,终身制;莱斯特离开珍妮,他将获得父亲公司的股份,价值约150万美金。

莱斯特的父亲给了他们足够的生活费,一万年薪,在当年富裕家庭的生活标准,能够拥有马车,也能够去欧洲旅行。

死后的莱斯特父亲给儿子留下一个难题,珍妮姑娘去留问题是离开是同居是结婚?离开得价值150万美金的股份,结婚每年得1万美金,同居得每年1万美金,为期三年。莱斯特不得不在三年之内作出决定,珍妮又该何去何从?三年,莱斯特发奋地想凭自己的才干闯出一翻事业,放下父亲公司的股份。悲哀的是他失败了。

更加悲哀的是此时莱斯特身边出现了才貌性情能够与珍妮匹敌的莱蒂,他再也不甘心与珍妮结婚拿年薪一万美元,虽然他深知一万美金过得也是丰衣足食的生活。他一向过奢侈的生活,他需要舞会需要被追捧需要挥金如土。

这对相濡以沫,名无实存的夫妻最后正因150万的股份和莱蒂这个富婆的出现而分道扬镳。既得股份又得富婆相助的莱斯特在事业上风生水起。

莱斯特迫不得已的与珍妮分手,事后一向耿耿于怀,是他的家庭拆散了他和珍妮,他与哥哥八年不见一面,与姐妹老死不相往来。他不能给珍妮以感情,只得用金钱来补偿。临终前,莱斯特招呼珍妮在身边,他觉得他们的心从来没有分开过。

我最喜欢的词


我最喜欢的词

七一华源二(12)班 田唯熙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来往?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捡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州冷。”这是苏东坡在黄州时所写的《卜算子》。

当时苏轼刚刚从监牢出来,他是作为一个流放犯来到黄州的。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一个寺庙住下,抹了一把汗,喘了口气,四周很是寂静,一个朋友也没有,他摇了摇头。

据史料记载,苏轼在黄州的这段时间,没有一个朋友给他来信,他寄给他们的信也从未回过。人们都知道苏轼朋友极多,可以说苏轼有一半是为了他们而活。这样的情形,实在叫人寒心。

在这“人初静”、“ 孤鸿影”中,苏轼笔直地站在那里,站在那浩瀚宇宙中,拖着一丝模糊的影子,他在干什么?望月、流泪,痛饮还是弹琴?他在反思:树木靠瘿瘤取悦于人,石头靠晕纹取悦于人,实际上,它们都是靠自己的弱点取悦他人,我不也一样?我身居高官就以为自己对政治的熟悉,向他人炫耀,如今我才知道,我在炫耀自己的无知。苏东坡在《致李端叔书》中如此写道。

很多人认为这首《卜算子》只是单纯地想要表达诗人心中的愤慨,可《致李端叔书》的诚恳而冷静的自我剖析,才是苏轼在这沉静的内心世界中得到的真谛。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话说得真好。东坡何罪?独名太高。亲人的痛苦,朋友的拒绝让苏轼猛然一惊,他带着“有恨无人省”的苦闷,带着“寂寞沙州冷”的伤痛爆发了。他的爆发不是诉苦,不是反抗,而是成熟。

《卜算子》里的伤痛与寒冷孕育了他的成熟。《卜算子》里的愁苦与寂灭给了他一个不被打扰的思考平台,赋予了他冷静的头脑与犀利的双眸,让天真了半个世纪的苏东坡逐渐走向成熟——千古杰作的前奏已经奏响,《赤壁赋》将要诞生。

若问我为何爱《卜算子》,我会这样回答:“悲伤只是表面,人往往只有在寂静与逆境中,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走向成熟,走向成功。”


《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读后感

你注意过吗?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原来还静静地展开着这么多美妙的事物!

读着张晓风的《我喜欢》,我能感受到她所喜欢的事物,这些美好的事物经她之笔,让我也喜欢上了它们。

冬天的阳光,温暖却带着一丝凉意。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读着这些文字,即使不在冬天,我们也能感受到冬日的宁静淡远,令人心旷神怡,心驰神往!

春风拂过,所到之处皆为绿。万物复苏,树儿长出芽,绿油油一片,露水落下,芽儿青翠欲流;草莓如红宝石,如此粉嫩,竟令人不忍摘下。

秋风掠过,田间卷起朵朵金色浪花。秋匆匆走过,带来农家的欢乐。

梦在不经意间来到,在你入眠之时,它带来几多欢喜几多愁。它带来早已逝去的尊长,让他朝你微笑;它带来难忘的往事,让你在梦中过着童年;它带来长辈的淳淳教诲,让你在社会中得到经验,明白为人处世的道理。梦也在不经意间溜走,想抓也抓不到。

花在风中生长,也在风中凋零。菊有坚韧不拔的个性,在风中越开越鲜艳。风儿吹打着花儿,看着它弯曲的枝干,别为它担心,它们在风雨中受苦,是为了更好地生长;折断的花儿,也别为它太动情,就是这么残酷,只有坚韧才能生存,软弱的生命,只能在风中转瞬即逝。

在夜晚看书,风儿吹拂着脸颊,看着一本优美、恬静的书,更能感受到美而凄凉的意境。在书中,历史兴亡浮现眼前,对过去的唐宋元明清,兴亡衰败,仿佛近在咫尺,又好似遥不可及,宫廷纷争,其实历经数百年,又好似只在一瞬间。

在张晓风的笔下,有这么多可爱美妙的事物,值得她去喜欢。在这气象万千的世界上,我也在寻觅更多我的喜欢。

快乐的夏天我喜欢


我喜欢夏天。

 因为夏天有似马拉松一样的暑假,我们不用做没完没了的作业,可以吃各种各样的水果和雪糕。除了这些还有我特别爱吃的西瓜。唉,别题了,反正夏天的滋味可美了。

一到夏天,妈妈从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总会顺便抱一个大西瓜回来,一到晚上,我们一家人就会围在一起吃西瓜,妈妈拿出刀子把西瓜一切两半。哇!里面通红通红的,还嵌着瓜籽,其实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东西了。然后妈妈知道我的心事,就把籽少的那一块给我,可是每当这时我就会把那块推给妈妈吃,妈妈接着又给了奶奶吃。奶奶吃着我们递给她的那块少籽的西瓜,甭提有多高兴了。还说我懂事,是个尊敬长辈的好孩子。这种其乐融融的感觉可真好,笑声总会在夏日的夜空回荡。

每到这个季节我们家的晚上就会重演这个节目,

夏天虽然炎热,可是没有夏天的炎热,哪有秋天的收获。

啊!快乐的夏天我喜欢你!

袁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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