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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1000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互联网

《家》读后感1000字(必备十八篇)。

在读完巴金的经典作品《家》后,我深深体会到家庭与个体之间的复杂关系。这本书不仅描绘了旧社会家庭的束缚,还展现了个体追寻自由与尊严的渴望。通过角色的挣扎,我感受到时代变迁带来的冲击和对理想生活的追求。读后让我思考自我价值与家庭责任的平衡,感受到自由的重要性。

《家》读后感1000

<一> 《家》读后感1000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写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人大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接受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希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五四”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解放,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写了觉非战争性的出走,而至于他走到哪里,那不一定是一部小说所要回答的。不过巴金的一系列青年题材的小说,大概已经回答了觉慧走上社会以后的情况。巴金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地主大家庭,他从小就爱和下人在一起,这让他有可能从受欺压者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家。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便可能比较坚决地背叛家庭,开始追求新的光明之路。

巴金的作品多是对不合理社会现实的控诉、讨伐,于是便有了这篇引发我诸多感想的《家》。《家》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名著,我想我真是爱上它了。

<二> 《家》读后感1000

巴金写的《家》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大家庭,本来充满着欢声笑语,却不断从里面冒出两个邪恶的字:封建。为什么男色儿要留辫子?为什么丫环刚过18岁就被逼的嫁出去?为什么男女不能同等,等等。但这也是社会的封建、自私。不就是把丫环卖给了一个有钱人的老板,赚来能买两个丫环的钱吗?

《家》的主人公为觉新、觉民、觉慧、鸣凤。在我的映象中,有一节是专门写觉新的。觉新是淑华的大哥,自母亲去世后,十九岁的他便大步地走进社会了。承担了这整个家的生活与经济。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当然为了这个家,他也放弃了去德国留学、上海或北方的美丽梦想,始他在痛苦中去上工作,去结亲,去流泪。而鸣凤也算得上是一位值得欣赏的人,她虽然是一个婢女,但她却坚持爱着三少爷觉慧,并在嫁给其他人时,不能和自己的心爱的人在一起,重选择投湖自杀。觉慧是一个负有爱心的,但却满脑子有许多思想,在过节时,人拿炮炸表演人时,其他人觉得很好玩,而觉慧很同情地说:“我觉得他们太可怜了。”而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被别人骂,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开始想:“要是她(鸣凤)外于琴姐那样的环境呢?”

我印象最深的'是觉慧与鸣凤。觉慧的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但他并不孤独,他有着独特的民主思想,这样思想不断的延伸到周围,值得我学习的是他喜欢读书读报,没事就写稿投稿,来假造新的思想。鸣凤是一个很也爱,信念坚定的人,她虽然没有文化,但她和觉慧都有独立的思想,更让我佩服的是她虽然没有文化但是非常好学,很聪明。

不要以封建思想来考虑家庭与孩子的问题,这样会使社会腐败。

<三> 《家》读后感1000

看到书名的瞬间,我最先关注的不是“中国”,亦不是“乡”,而是“土”。我们现在提到“土”,更多的有一种蔑视、看不起的感觉。比如别人说你穿的很土气,没人会以为别人是在夸赞他。但是在阅读完《乡土本色》这一章后,我的态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开篇就点出中国社会的本性是拥有乡土性。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土地的重要性。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

中国社会具有乡土性,在农村生活,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这一阵子疫情有了好转,我们就去后山上挖野菜。现在想想,野菜的出现真的很神奇,你不播种它也能自己生长。我们挖的是荠菜和苦菜,挖它们并不困难,后山的田地里到处都是,拿着小锄头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冲洗一下,蘸豆瓣酱就能直接吃。我想也许没有食物的饥荒年,人们也能从这些田地里的野菜果腹,这也许就是土地给辛勤的人们的馈赠吧。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文明为主,人们被禁锢在土地上,自然也受土地的影响很大,“安土重迁”的性格、“落叶归根”的思想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液中,即使我们换了居住地,也仍然会选择先进行农业生产,文中也举了一个中原人即使到了适合放牧的内蒙古还要进行土地耕种的例子。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耕地是固定的,粮食的富足,人们开始繁衍生息。随着人地矛盾不断激化,同等的土地养不起那么多人,就会出现分家的情况,一些人就要出去寻找新的出路。虽然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重视安土重迁,但是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有一个数量很大的阶级——农民阶级。农村人员流动性差,农民之间互帮互助,一起耕种劳作,一起保卫家园。为了各个方面的便利,聚居在一起。农民因为土地的影响,安土重迁,久而久之,聚居的人们之间变得熟络,形成了所谓的“熟人社会”。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

读完《乡土中国》,我对“土”这个字的态度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也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之前我们提到农村,印象可能是破旧、贫穷,人们都是从农村去城市生活,但现在很多城市人返回到农村,去呼吸更新鲜的空气、去体验农家乐……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本色这一章概括总结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人们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在文中提到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整章都是围绕这句话展开的。读完《乡土中国》之后,发现费孝通先生的语言风格将原本晦涩难懂的专业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值得反复回味。

<四> 《家》读后感1000

打开电脑,新建一个文档,随着心意往里面放喜欢的图片和句子,然后在清晨的光线里伸个懒腰,不经保存地点击退出。

于是你就收获了快乐和一个空白文档。

我常想那么多的记忆与我们而言有什么作用。诚然,在一些艰难的时候,过去美好的种种会成为咬牙坚持的动力,但反例显然更多。人们总在尝试着去忘记,无论是药物致幻,迷信还是催眠术,为了封锁一段灰暗的过去,一次次努力接着失败。一个普通而平静的夜晚,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与自己同陷痛苦的沼泽,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忘记而清醒地绝望着。

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记得。

“人之所以要有记忆,也许并不是因为他的`脑子是一个自动的摄影箱。”费孝通先生说记忆是“实用的,是为了生活”。他把时间阻隔分成个人的今昔之隔与社会的世代之隔来解释。如果社会平稳而安定,那每个人的生命就能够早早地写好剧本,而那一点点由于个人而产生的意外和曲折对比起漫长的几十年光阴,也就微乎其微了。反之,若周遭环境如现代社会一样日新月异,世代之隔被无限放大,那剧本无法提前被告知,需要被记住的与众不同出现,也就相应地有了不得不忘记的痛苦。

这样一来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想要去隐居了。三毛一生过着不羁浪荡的生活,行走在无垠的沙漠里。却在挚爱的荷西离开人世后,陷入了自我封闭与挣扎之中,她说“窗外的海,白日里平静无波,在夜间一轮明月的照耀下,将这拿走荷西生命的海洋爱抚得更加温柔。”她背着沉重的十字架,为荷西建造长眠地。她想要振作,所以又一次走向撒哈拉。回忆太深刻以致难以忘记,十年之后,她还是选择以妻子的身份奔向荷西。

你看啊,有些东西连黄沙和十年的时间阻隔都无法将其埋没,更不要说置身繁华的都市。“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这是苏轼忘不了的煎熬;“在这个漆黑的夜里,很多人的愿望是在心里下一场刀子雨,把里面赖着不走的人剁为肉泥”,这是属于张嘉佳的彻夜饮酒的阳台。

安妮宝贝的《八月未央》里有一句话,“遗忘也是纪念”,不如把一切多余尽数删去,留下血液里最深最深的民族信息,像书里说的那样,“花树下酣睡一觉以为度过一生,醒来后拍拍衣袍,起身即走”。

愿岁月不没收你的璞玉,也赠予你一个空白文档。

<五> 《家》读后感1000

寒假有幸拜读了苏联著名的无产阶级作家和优秀的共产主义战士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撰写的长篇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自己,作者出身在于乌克兰一个工人家庭,1919年加入共青团。在革命战争中,他身负重伤,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以顽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创作出了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它生动地描写了一代工人阶级青年在苦难中诞生、在斗争中成长的过程。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我才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对他的一生是有多大影响的,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我们现代的人缺少的就是这种艰苦奋斗的毅力,现在的大多数学生都不肯吃苦把精力用在学习上,而是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玩耍上,所以说我们做教师工作的应该着重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古语说:教不严,师之惰,我们都应该把培养学生毅力和知识的培养都抓好。做为我本人来说,要做好自己本职的工作,把自己的业务搞好,同时也要去和学生做朋友,让他们成为新时代下有用的人才。

再者我认为本书最值得借鉴的是保尔这个主人公正直的人格魅力,也许他刚被瓦西里神甫赶出学校后,与神甫的决战只是他坚持正义的一个起点,人性上谁都痛恨邪恶,势强凌弱,在神甫面前保尔能坚持正义似乎是一个正人君子很容易办到的.事情。所以他能毅然投入到革命工作中,并体现出了坚强的革命意志和伟大的革命理想,这似乎也是一个处在那个年代的一个无产阶级工人子弟所应该拥有的抱负。

但在后来的革命中,当党内出现分歧,他能坚持正义,唯物,唯事实,坚持真理不动摇,积极地与错误思想做斗争实属不易。而他在经历爱情考验时同样表现出了坚贞不俞的一面。而当她的所爱冬尼亚与他理想不一致时,他又能坚持争议,与冬尼亚分道扬镳。为了正义保尔能在任何事情上坚持,不屈强,不随封倒,这也是他有超人毅力的一个重要前提,因为他拥有坚定的信念。

在筑路工程快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体质越来越坏。1927年,他几乎完全瘫痪了,接着又双目失明。他一方面决心帮助自己的妻子达雅进步;另一方面决定开始文学创作工作。这样,“保尔又拿起了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能做到这一切都与保尔具有坚定的信念不可分割。在教育学生时,我们也应让他们知道正确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前提,也是我们能持之以恒做完一件事情的前提。

保尔的精神实在是令我钦佩,我要好好向他学习,在我自己的生活当中,我无论遇到多么难的困难,我也要自己努力克服,以生活为战场,坚持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向保尔一样战斗,永不放弃!

<六> 《家》读后感1000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它很好看,它的名字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里的保尔是一名红军战士,他在上小学的时候由于老爱搞恶作剧十二岁那年被学校开除了,家里又没钱,只好去失学做工,最后他去了发电厂工作。

保尔的第一次初恋是在鱼塘边钓鱼时遇见了一个姑娘,她的名字叫冬妮亚。有一次,冬妮亚和保尔一起到悬崖边上看风景。突然,冬妮亚开了个有点过分的玩笑说:“保尔,如果你是个真的男子汉,就从悬崖边跳下去。”话音刚落,保尔就纵身跳下悬崖,冬妮亚吓得大叫起来,直到保尔的头从水面上冒出来。冬妮亚从这一刻起就喜欢上了保尔,因为保尔的身上完全具有敢于冒险的'大无畏的精神。

过了段时间,保尔的家乡遭到了五花八门的匪徒和一些军官的攻击,市民们过惯了的安宁日子,已经成为了遥远的往事了。可就在今天深夜,保尔哥哥的朋友朱赫来从保尔家的窗户跳进来。他小声对保尔说:“不要吵醒你的母亲。”“妈妈去姐姐那了。”保尔说。朱赫来稍微提高了嗓音:“那帮匪徒正在追我,我想到你家住几天,不反对吧?”保尔高兴的点了点头。由于保尔和朱赫来是一伙的。所以匪徒先抓住了保尔,审问保尔朱赫来在哪里?不管匪徒们怎么审问,保尔都说不知道。最后保尔逃了出来。匪徒们全城搜捕,保尔决定逃到基辅去。就这样保尔离开家乡,去基辅当上了一名红军战士。

保尔第一次打仗头部受了重伤,不过,保尔并没有放弃,而是等伤好了之后,有返回了红军。就这样,保尔打了无数次仗,吸取了许多经验。最后当上了红军队长。他曾经跟反对派打过交道。得到了许多徽章。

在一个冬天,保尔在为市民们产除积雪,突然,保尔晕倒在白雪上。听倒消息后,救护车火速赶往现场。在保尔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旁边是保尔的上司。保尔说:“不行,我要回队里去。”上司说:“保尔同志,医生说你太累了,有的部位随时都会麻木,要好好休息。”可是,“好了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向总部申请让你休息一个月。”一个月后,保尔终于战起来了。然而,在他的体内还潜伏着另一个病魔。一次战斗中,一块石头在保尔的脊椎上留下了一个大坑。医生告诉他,以后少做剧烈运动。但在最后保尔做了三次手术,死神的翅膀曾经先后三次触到他身上,他都挺了过来。他的双脚已经瘫痪,双眼也瞎了,他已经没有战斗力了。于是,他决定写一部小说,书名定为《暴风雨所诞生的》。经过一番苦战,小说终于写完了便把稿子寄了出去。过了几天,来信了!即将出版,祝贺成功。保尔非常高兴,对生活他又一次振作起来了。

我们也应该想保尔一样不要轻易放弃。

<七> 《家》读后感1000

毅力是成功的基石,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的惊人的一股力量,保尔的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艰难、百折不挠、勇于进取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

保尔·柯察金,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崇高的道德风貌、高昂的革命激情、奇迹般的生命活力和钢铁般的坚强意志,把一切献给党和人民的无私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通过保尔·柯察金的成长道路,我们看到,一个人只有在革命的艰难困苦中战胜敌人,在生活的巨大压力中战胜自己,只有在把自己的追求和祖国、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创造出奇迹,才会成长为钢铁战士。革命者在斗争中百炼成钢。解放战争时期,无数的革命先烈为了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付出了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最终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他们和保尔一样,为了革命不怕艰难困苦,时刻把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看看革命先烈们经历的艰苦岁月,我们现在所受的那些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为理想而献身,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质。

人应该扼住命运的咽喉,人不应该屈服于命运,应该奋斗终生,顽强拼搏。“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段话曾激励了不知多少热血青年,帮助过多少人认识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激励他们去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去体会生命中的最高意义。

人应该有伟大的理想,有了理想就要行动,行动了就要尽力,尽力了才不会有遗憾,为实现理想而拼搏的恒心、决心与行动。才能算得上是真正“活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们了解了历史,让我们铭记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认识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好书,保尔是一个永远的人生强者,一个乐观主义的勇敢者,他的精神永远是不变的向导。

实现理想并不是件容易之事。不过,理想就像空中的风筝,离你再遥远,你手中的线总是牵着它,一切尽在你的掌握中,你得从每件小事做起,哪怕只是捡起一颗钉子,为别人倒水,都是实现理想,培养高尚品格的一小步——因为你的事业一定是要奉献于人的,如果能这样看待,挫折不也只是一小步么?

<八> 《家》读后感1000

放暑假了,妈妈很想自己的爸爸。从妈妈怀孕到妹妹10个月大都没看爷爷了,就这样我们全家人回老家了。看完爷爷之后,返回西安的路上,爸爸特意安排了一次短途旅行————壶口瀑布之行。

还没到那里,我就听见震天的哗哗哗的水声,到那里一看,瀑布真壮观呀,就跟愤怒的.妈妈一样,咆哮着。我们听其他人说以前水一般,今天的好像特别大。我想了想,嗯,可能是前几天下大雨的缘故吧。壶口瀑布的水真大,水流地很快,响声也是震天动地。我从远处看水本身是黄色的,可是靠近一看,当水流下来溅起水花和水雾的时候就变成白色的了。为什么叫壶口瀑布呢?听说因为瀑布的上游很宽,到这里就像水壶的口一样突然收紧,从高处落下来,形成瀑布,所以叫壶口瀑布。

爸爸给我拍了很多照片,拍照的时候,妈妈总是说:“小心点!小心点!”我还骑了小毛驴,头上裹着白羊肚手巾,手上拿着一根小棍,看起来就像是陕北老汉。

太快黑了,我们还要赶回西安,于是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壶口瀑布。

<九> 《家》读后感1000

暑假期间,我和全家人去壶口瀑布游玩。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们来到了壶口瀑布。还没有看见瀑布,就听见了瀑布咆哮的声音,我们加快脚步,向瀑布奔去,响声越来越大,如同龙吟虎啸。我循声望去,黄河水犹如万马奔腾,我站在瀑布边,那声音震耳欲聋,一道道瀑布像是从下定倾泻而下,直冲峡谷。激起的.水花如雾、如尘……那气势磅礴,犹如千万匹战马浩浩荡荡地飞奔而来,壮观极了。

“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这时,远处广播中响起了这首《保卫黄河》。我听着那激昂的乐曲声,看着那滔滔黄水倾泻而下,激流澎湃,浊浪翻滚,狂涛怒吼,仿佛看到了抗日英雄不怕抛头颅洒热血,为了“保卫家乡,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与敌人浴血奋战的场景。爸爸告诉我,抗日战争时期,中华儿女前赴后继,为了保卫祖国牺牲了三千万人,其中有很多人就是听着《保卫黄河》这首歌奔赴前线的。抗日战争时中国有四亿人口,就是说当日每十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为了抵抗日本侵略者而牺牲。

通过这次旅行,让我感受到了黄河的汹涌澎湃,感受到中华民族的无穷力量。

<十> 《家》读后感1000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著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十一> 《家》读后感1000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十二> 《家》读后感1000

寒假里,每在寂静的深夜,在微暗的灯光下,陪我度过寂寞的深夜,每当我翻开新的一页,有一只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使我感到世间“真”,“善”,“美”——是你《大卫科波菲尔》。

这是我第一次和名著“亲密接触”,也是我第一次感到深深的爱上了名著。我现在才彻底的感受到为什么要把那些内容无聊,无喜剧幽默的这些书堪称为“经典”了。他会使你亲身感受生活,感受现实,感受过去,从而展望未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7世纪创作的。他的创作与时代潮流同步,一生创作了许多的文章。它主要是以写实的比法界漏了上层社会和资产阶级的虚伪,贪婪,他满怀积分和深切同情展示下层社会,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悲惨处境,并以严肃,审慎的态度描写开始觉醒的劳苦大众的抗争。与此同时,他还以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好情讴歌人性中的“真”,“善”,“美”,憧憬更好的社会和美好的人生。但事实却非同他所想要的那样,当时的英国,比中国超前很多,已经脱离了帝王时代,但这只是浮出水面的一片叶子,树根还埋藏在河的底部--地主权衡,强盗横行,尔虞我诈不能说随处可见,但也彼此彼此。

作者通过在文中塑造一个比较上层的人物一生的经历,从而婉转的表现了人物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的不同生活,借助科波菲尔的形象侧面烘托了作者对当时上层社会的憎恶和对下层百姓的凄苦无限同情,从而使我更像身临其境的同作者产生了无限的共鸣。我的感悟:文中大概刻画了三个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

一、生活在下层的凄苦劳动者的形象(我的保姆佩格蒂);

二、猥琐在上层社会,奸诈阴险的希普;

三、穿梭在两者社会之间的我--科波菲尔!这些都是作者或多或少运用深刻的语言和精彩的情节使读者铭记在心的人物。还有一个使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个经常“显谝”自己文采的米考伯。他总是以信件的方式出其不意的在文章中出现,并有种中国韵味的文笔写出来。顿时,我倍感亲切。

我已经阅读过这本书了,不由得失我产生这样的联想:我要做一个“爱”的人,即对需要帮助的人给予的帮助!朋友,是否你也感到这本书不错呢,他可以使我们培养更高的情操和更高的修养!不信?!请打开它看看吧!我相信你会有和我一样的感触的!

她对大卫的教导: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残忍我觉得是这么正确,我想这也是她对自己的一个标准。在我看来,她不是一个为别人家的驴踩在自己的草坪上而气急败坏脾气古怪的老太太,而是一个睿智、善良、慈爱一心为大卫着想的老奶奶。

我想,不管多少年过去,在《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依旧是贝特西小姐,那个的姨婆。

<十三> 《家》读后感1000

大卫·科波菲尔有个不幸的童年。很多作家都习惯让笔下小说的主人公“丧父”,狄更斯也不例外。“父亲”这个名号是每个孩子一生存在的“坐标”,不仅代表着祖宗姓氏的“根”的归属,也是性格稳定、幸福扎根的依托。“母亲”的意义在文学里有一种意义是“浮萍”,在家中失去顶梁柱时,常见的去向是改嫁。父亡母离,对于每个孩子而言是难以言说的悲痛,对孩子人生轨迹的影响是巨大的。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出世,父亲就去世了,自小在母亲及女仆的照顾下长大,拥有专一的母爱,他的日子过得可能不是十分快活,但也绝不至于可怜。不过不久,他的母亲如套路般地“果然”改嫁了,继父摩德斯东凶狠贪婪,容不下大卫,直接把他遣送离家。可是,孩子啊,从来无缘相见父亲,又怎肯再失去母亲慈爱的怀抱?出于对母亲的思念,大卫又回到了继父家。残忍的继父不但常常责打他,甚至剥夺了他母亲对他关怀和爱抚的权利。“弱小的”母亲最终也去世了。大卫幼小的心灵再添一笔重创。“该死的”继父毫无怜爱继子之心,在大卫的母亲死后立即把不足10岁的他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很难想象,这个没有父亲护卫,没有母亲关爱的孩子会在彷徨恐惧中走出怎样的人生道路呢?

“童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注定被虐待的符号,游离于法律,孤立于同情,只有悲惨的剥削。大卫从此过起了不能温饱的生活。如果他后来没有找到姨婆贝西小姐,贝西小姐没有收留他并让他上学深造?那大卫以后的人生会是怎么样的呢?虽然我们知道,作者没有让这种如果发生。阅读的时候,我在想,小说的创作除了贴合作家自身的经历之外,是不是更多的为了写主人公的时候不被太多其他事情牵扯,故而设定父母双亡,这样会减少叙事时候一些情节设定的合理度?因为大卫没有父亲,所以格外渴望待在母亲的身边;因为大卫失去了母亲,所以可以“专心致志”地离家发展自己?父母亲都不在了,就没有一个固定的原生情感羁绊能够妨碍他独立个性的发展,而这种发展是更加任由作者来操控的?

《大卫·科波菲尔》里,大卫经历丧失双亲的悲剧,本就充斥了精神与物质、情感与孤独的矛盾,要么堕落,要么自强。狄更斯从自身的经历出发,选择让大卫在面对逆境中艰难刻苦地成长。人的某些品质,只有在逆境中才更容易形成,更容易深入人心。大卫的成长是追求自身幸福的过程,他很正义,会对不同于主流价值观的行为不满,会对丑恶的事情进行反抗。而这些都是他自己在独自摸索中最深刻也是最可靠的体验,是任何诱惑都无法夺走的。可以说,童年的不幸,未必会导致人生的失败,只是看自己在这些不幸中如何发展而已。

<十四> 《家》读后感1000

狄更斯一生上学不到四年,是英国历史上最优秀的小说家,《雾都孤儿》、《双城记》、《远大前程》等如雷贯耳的名著都出自他之手。他的头像被印在了10英镑钞票的背面,这样的殊荣只有莎士比亚、牛顿、达尔文等人才能与之相比。狄更斯说他的所有作品都像自己创作出的孩子,但只有一个是“心中最宠爱的孩子”,那就是《大卫.科波菲尔》。

创作《大卫.科波菲尔》主人公琢磨取了很多名字,最后是把他自己名字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倒过来写就是DC——David Copperfiel(大卫·科波菲尔),这部小说是狄更斯最涉及到个人情感和记忆的作品。是因为1848年9月,在所有兄弟姐妹和狄更斯最志趣相投的姐姐范妮.狄更斯因病逝世,在悲痛之余,狄更斯决定写一部小说纪念自己的姐姐和自己的童年。所以,这部小说很多地方都是根据狄更斯自己的往事、经历写成的,把自己的童年以来的整个成长历史在这部小说里做了充分的描述,把自己的生平故事讲给大家听,分享给大家。狄更斯童年时,父亲由于负债,被关进了债务监狱,经历非常艰难,但通过个人的奋斗、努力最后变成一个成功的作家。这个是人从自己内心最深处流露出来,表达出来的东西,以情动人,很打动人。这个作品的力量就来自这种地方。

大卫.科波菲尔他是一个遗腹子,后来就和继父一起生活,10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也故去了,他的继父对他非常残酷,把他赶出了家门,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孤儿在世界上成长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个孤儿的成长故事就是这个小说的核心:一个失去了父母双亲的孩子,怎么在这个世界上奋斗的故事。大卫的奋斗史就是一个典型的19世纪欧洲中产阶级的奋斗,它给我们呈现出一个社会面,英国那个时候困窘的下层家庭的困难,从生活非常穷困的家庭里面怎么奋斗成一个成功人士。这个故事里面包含有很多阴谋、有很多倾轧,但是也有人性的美善真,这些东西都包含在里边。

这部小说里有一个大卫的忘年之交:密考伯。密考伯先生生活并不宽裕,却爱慕虚荣习惯挥霍,他的家和他一样很寒酸,同时和他一样弄的很体面的样子,这个说法很妙。当债主逼上门,密考伯哭着拿起刮胡刀往脖子上一抹想一死了之,而债主一走顷刻间又把皮鞋擦得铮亮手舞足蹈有说有笑,狄更斯把密考伯债多不愁的性格凸显出来,使他成为世界文学的一个典型,MI CObO密考伯甚至作为一个单词被收入英语牛津词典中,代表乐观的性格。

在19世纪英国工业革命高速成长到来的道德败坏的时期有很多人是不择手段满足金钱物欲的。而《大卫.科波菲尔》传播的是保持自我尊严、保持对人类的善意但同时又能够自我奋斗获得成功的故事。

它用正面的引导人们要有尊严的奋斗,给世界一个启迪,人如果不善良,其实这个社会并不能生活的愉快,它传递一个重要主旨、座右铭:一个人需要永不卑贱、永不虚伪、永不残忍。

<十五> 《家》读后感1000

看到《斑羚飞渡》这个名字,我不由自主地想:这应该是一群斑羚在活蹦乱跳地玩耍,轻松愉悦会是书的主旋律吧?翻开书,读完这个故事,我却肃然起敬,被它们的精神深深打动了。

狩猎队把一群斑羚赶上了伤心的崖,准备活捉它们。虽然斑羚有“跳远冠军”之称,但在面对6米宽的山涧,也是无能为力。在面临着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它们居然想到了牺牲一命来换取一命的方法,来延续下一代的生命——飞渡!

生死存亡就在一念之间,斑羚们没有前进,也没有退缩,而是在头羊的带领下,分成老的`一队,小的一队,划出一道道眼花瞭乱的弧线。老斑羚用它们的生命筑起了小斑羚的生命。小斑羚有两跳,老斑羚只有一跳。老斑羚一跳的意义是成为小斑羚的跳板,结果是死亡!小斑羚在老斑羚的背上完成第二跳,跳的是求生。老斑羚或害怕,或紧张,但它们还是从容地面对结果。在悬崖上用智慧拯救了半个羚群。

接受援助的斑羚没有太大的感激,只是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在它们看来,这没什么感激的,终归有一天,它们也会跟那些老斑羚一样去帮助下一代,进行悲壮的飞渡。

很多群居动物,都会有一位优秀的头领,它们有睿智的头脑,健壮的体魄,镰刀头羊就是如此。它沉着冷静地指挥斑羚们,逃出生天。自己却被猎人打了几枪,在虹光中消失。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深的感触:在一个团队中,我们只有团结一心,听从安排,各自发挥最大的力量,才能创造更多的成绩。镰刀头羊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半个族群,它就象我们生活中那些清洁工、医生、老师……,他们每天救死扶伤,清洁环境,教书育人,为人类的发展默默地奉献着自己,却又不求回报。

反观社会上的一些人,为了一己之利而勾心斗角,损公害民,会不会觉得无地自容呢?爸爸和我说起过1998年长江抗洪抢险的事,那时举国上下捐了救灾款,而那些“鼠虫”竟然伸手去拿。且不说国法不容,天理不容,就是良心也不容!这样的人,在生死面前,要你舍己为人,舍生取义,岂不更是奢想?大义大局面前,人类难道不应该比动物高大辉煌得多吗?

看来,只要有情、有义、有信念,那就“纵然弱小也辉煌”。我也要努力学习,长大用自己的才干为社会多做有益的事,用大写的“人”书写“奉献的伟大”!

<十六> 《家》读后感1000

在取一部分斑羚来繁衍后代,和一起死之间,他们选择了后者。因为不是每只斑羚都能飞渡山涧,它们当中有老有少,要单独跳过去简直是天方夜谈谭。最后,它们的首领镰刀头羊怒吼了一声,斑羚群应声分成老年斑羚和年轻斑羚两拨……所以“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支持着这些老年斑羚,使它们能够这样从容地面对死亡?是一种为了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是一种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的道路的精神!一种我认为连一部分人类都没有的精神活生生地体现在斑羚的身上。“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没有一只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它们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为了下一代,我们有了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自己,完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临危不乱的领导者和一道见证过死亡的彩虹。“镰刀头羊孤零零地站在山峰上,”静静地,一切都变得平静了。它坚定地眺望远方,它在想什么?可能,它在想,要么就跳下去,要么就退回去,做人类的奴隶,做人类的食物。它可能也在想,如果退回去的话,可能还有一线生机——就是为人类做牛做马,做一辈子!但这只有一半的机会。然而,“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没错,它决定了。为了自己的尊严,它决定了;为了种族的尊严,它决定了。它不要做人类的奴隶,做人类的囚徒!

“它走了上去,消失在一片灿烂中。”他这一跃给人们留下什么?是震撼?是内疚?是对自然生命的敬畏?这群可怜、坚毅、悲壮、无畏的斑羚在绝境中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生存的机会。这难道是上天给人们的一记棒喝吗?是的。罪魁祸首难道不是那支可耻的狩猎队,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群无助的斑羚?难道他们连一点人类的同情心都没有吗?没有!一点也没有!他们都是为了一己私利。其实他们大可静静地撤退,就不会酿成这一幕悲壮的斑羚飞渡,但是他们有吗?没有!请静心想一想,除了猎人,还有其他什么是幕后真凶吗?不是什么,就是我们人类!难道人类就不能与动物友好相处吗?难道真的非要杀这些动物不可?都是自私!都是这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良心!人们啊,你们可曾听到风声之中隐藏着的哭声吗?

放下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的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

<十七> 《家》读后感1000

相信各位小时候都有这种经历:本来今天是一个美好的周末,却被家长硬生生拖进了各大补习班。美好的周末计划就这么泡了汤。在《朝花夕拾》中少年时的鲁迅也同样没有逃过父亲的魔爪,而他满怀期待的五猖会变成了他至今难忘的噩梦。

在鲁迅所著的《朝花夕拾》五猖会中,题目写的是五猖会,但对五猖会的热闹场景却只字不提,而是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鲁迅如何背书的场景。在晦涩难懂的《鉴略》和父亲的一声令下使小鲁迅之前期待的心情被泼了冷水顿时心情全无。父亲让他背完才能去看五猖会,声音不容置喙,这对年仅七岁的的小鲁迅可以算得上的是晴天霹雳。

恍恍惚惚的背完书,父亲心满意足地点头,虽然在外人眼中是赞赏的眼神,但是对小鲁迅来说根本就不重要,在他眼中这些和让他感兴趣的'五猖会根本就不值一提。可后来他再去五猖会看到热闹的场景,却没有当时的兴趣了,因为自己激动的心情早就被那晦涩难懂的文字给冲刷掉了,即使五猖会再热闹又有什么意思呢?

前文中写道孩子们十分喜欢赛会,年幼的鲁迅也不例外,他也是一个充满童真的孩子,但是父亲的“魔鬼式教育”或许给年幼的鲁迅带来的不可磨灭的印记。即使后来鲁迅先生在文学有了很大成就,或许也无法掩盖那段回忆吧。

时代的背后是无尽的深渊,无尽的深渊之下是那些深陷泥沼苦苦挣扎的人们。当时的教育方式成为了那个时代孩子的噩梦,他们远没有我们现在轻松。我觉得它打击的不仅是一个孩子,更是一个孩子内心深处那种对新鲜事物求知的渴望。一盆冷水浇下去的是孩子的天性,换来的只有孩子的失望。那时候的四书五经对于孩童时代的他们背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但也仅仅是背下,对书的理解也仅仅是一知半解。从书中的另一个故事——百草园与三味书屋中小鲁迅提出了问题,私塾的先生却并不做解释,而是沉默、一言不发,甚至训斥小鲁迅。

五猖会这篇文章也表示了鲁迅先生对教育的批判与失望。而五猖会也只是五猖会,和小鲁迅背《鉴略》一样都是表面的意思。五猖会中没有着重描写五猖会的热闹情景,而鲁迅儿时背诵的《鉴略》到了后来也被鲁迅了几乎忘掉了。读完这篇文章我似乎从年幼的鲁迅身上看到了他的童年,没有像寻常孩子一样的快乐,但是小鲁迅内心是渴望的,渴望自己也能像其他孩子一样。

《朝花夕拾》中“五猖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个孩子都有一颗童心,它像水晶一样美好却又易碎。文章生动的写出了“我”的心理变化,让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童年经历,而我也通过《朝花夕拾》更加深入了解了鲁迅先生。

<十八> 《家》读后感1000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买了一套名著,其中有一本鲁迅先生所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对着这个题目想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鲁迅先生幼年时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仿佛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添加了一种风韵,而那似有似无的清香则更加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很小,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对现实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没有对理想的渴望,没有感情的迸发……只有当我沉浸在对童年的回忆中时,我的全部热情才会真正苏醒,火一般地燃烧起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地踱着步。我的灵魂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了我的脸,快乐,童年的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夏天,在游泳池上泼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场上“欢快起舞”……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嘿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童年,童年中有哭也有笑,但对于我们自己来说都是足以令人回味无穷的。因为在自己的记忆里,童年往往都会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鲁迅先生所写的《朝花夕拾》写的就是他的童年和青年时期在当时的年代留下的最深刻的记忆。

鲁迅先生在这本书中将自己的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事令他回味无穷,以至多年后也一样记忆犹新。小时候,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大人的认可;而父亲也不能理解他。

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我自认为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都极有特色。可能是因为学过的缘故,每每读到这篇文章就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好像我也是这样,渴望自由,而不愿被约束。也能引起我许许多多关于小时候的回忆。那时的我同样无拘无束、无忧无虑地玩耍,这是一篇散文,文章写得极好,是一篇令人叫好的文章。

整本书以记叙自己生活的事,用朴素的语言勾起读者对童年或是故土的记忆,让人回味无穷。

在这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我感到了鲁迅在回味自己一生漫长的路途,从充满欢乐与迷茫的童年时代开始,到少年时期的求学和一系列事件中逐渐把握正义,再到中年更加铿锵有力的生活,无不让我感到鲁迅先生“波澜壮阔”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