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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5-25 来源:互联网

最新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精选”,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1】

令人无法忽视的真实感。仅说明看过第一部的感受。

作品的语言出乎意料的朴素,但给人以沉重的真实感。

在我读来,莱农一直活在莉拉的影子下,这段友情显得并不那么双向。莱农是一个针对莉拉的讨好型人格?“我”似乎对莉拉更加地在意、看重、甚至嫉妒。

书中描绘的这样的算不上单纯的友情格外真实。也许正因为这样的它戳中了我的痛点,才令我有一种不喜欢却不得不承认的真实感。

莉拉是一个超脱的、独特的角色。她有着常人没有的胆量,思维方式独特活跃,学习能力强,并且能嗅到很多别人不懂的苗头。她可以朝男生扔石头,也敢去向堂阿勒奇索要回布娃娃,明明没有上学,可是无论是外语或是其他的学习,都往往领先“我”一步,对权力、社会结构的框架也有一定的认知,并能够通过自我操控导向想要的结果,对于文学书籍也有些更加深层,不一样的观点看法。

莉拉和莱农曾想要离家出走去看海,曾想过逃出那个小城,可是未知似乎脱离了莉拉的掌控,她们失败了,她们折返了。

再后来,莉拉要嫁给斯特凡诺,我在想着是否暗示着她们终身都走不出这个小城,这个混乱、复杂、平庸、无知,甚至肮脏的小城。

小说在婚礼上莉拉看到了索拉拉脚上的鞋子后突然地结束,猝不及防地结束。从这里就可以肯定,其实作品的语言也一直有暗示,莉拉所嫁的其实是一个不怎么样的人。

总的来说,作品传达出极其复杂的信息和情感。仅看完第一部的我并不太喜欢这两个角色,但其中的带来的真实感令人无法忽视,现在要去看下一部了。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2】

那不勒斯四部曲之《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2000字:

把对方的布娃娃互扔向地窖那一个事件起,莱农和莉拉终其一生都甩不开对方的影子。在阅读的过程中,一直惊叹作家从莱农的视角,将其童年一直到晚年的内心世界可以毫无保留地、坦坦荡荡地、用一种极其迷人和真诚地写法展现在纸上。她们互相利用、互相嫉妒、也互相鼓励、互相挂念和帮助。谁也离不开谁,但中途又刻意地保持距离,两个出生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一个充满暴力、绝对男权、动乱和落后的城区的女孩子,一生都在摆脱“庶民”身份,就像书里不止一次的提到“我的整个生命,只是一场为了提升社会地位的低俗斗争。”

女生的隐密心思可跨越种族和国家。在青年时期,莱农笼罩在莉拉的光环下,她迫切追随莉拉又想摆脱她、超越她,通过各种极端的、晦涩的行为来自我证明魅力不比莉拉差。而莉拉的天资聪颖却因家庭逼迫,没有莱农的好运气可以继续读书,但她像一个女战士,要么轰轰烈烈地抗争,要么不动声色地行动。社区的图书馆借阅人的名单前四位占据了莉拉一家人的姓名(莉拉借用家里人身份可多次借阅书籍),放下身段请教莱农帮助她学习外文。在莱农参加社区的家庭舞会时,看到莉拉魅惑神秘的气质吸引了在场的所有年轻人,莱农接受这一现实,有力无心地暗自较劲;而在日后莱农得到更高的良好教育、得到城区里老师的赏识,莉拉去参加莱农老师的家庭聚会,没有成为焦点、被周围遗忘时,莉拉选择肆无忌惮地对着莱农发脾气,用苛刻、带有侮辱性的语句攻击莱农和她的老师家人。

很多次,莱农想拉莉拉出来,那片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城区不应该再捆绑具有过人之处的莉拉。她痛心莉拉的现状却又不希望莉拉再比她强。可是“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就像她们小时候,拉手跑向远方的海边去看海,眼看天气阴沉,穿过黑漆漆的压抑隧道,莉拉说回去吧,莱农变成那个一往无前的女孩。这一刻是她们此后一生的铺垫。

莱农是幸运的,有家庭、老师支持她在学术道路上摆脱“庶民”身份,她有机会去那不勒斯以外的都灵、巴黎甚至美国和文化界名人切磋和交流。而莉拉呢,她“无往不在枷锁”,从能保护她的哥哥到和父亲一起将她推入婚姻深渊,从外表温和却内心变态的原配老公斯特凡诺,她一次次感受到“界限消失”,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第一次提到“界限消失”——“在那种情况下,人和事物之间的界限忽然就消失了”。到了第四部《失踪的孩子》,在那不勒斯大地震中,“界限消失”是“她(莉拉)害怕东西的抖动和弯曲变形,她痛恨任何形式的病痛,她痛恨失去意义的语言。”“界限消失”是莉拉害怕无力的状态,却搭上一生一意孤勇地以身肉搏,是男人和暴力的边界消失、是社会宽容度的边界消失,是人面对自然的自信心的边界消失。莉拉的哭像钢铁流泪,她的坚壮又太另类,让城区的男人女人都会畏惧又敬仰。

“我斟词酌句。有时候我想象,假如我和莉拉都参加了升中学考试,我们一起上了高中和大学,我们息息相通,携手共进,那我的生活、她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的。我们会是完美的伴侣……我们会从对方身上汲取力量,我们会肩并肩进行斗争,那些属于我们的,只会属于我们。女性内心深处的孤独很折磨人。我想,把两个人分开是一种浪费,相互没有参照,没有支撑。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好像自己的思想被切成了两半,很诱人,但有缺陷,我非常迫切地想得到肯定和发展,因为我的这些思想不是很坚定,没有底气。这时我又想打电话给她,对她说‘我想告诉你,我现在烦死的一个问题,我们一起谈论一下吧,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你记不记得,你跟我说过阿方索的事儿?’但我已经永远失去这个机会了,失去它已经有十几年了,我应该学着自给自足。”

在阅读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这个那个女孩,她们是莉拉也是莱农。她们努力学习生活,有的温和、有的激进。我想起初中不甘落后的诗词歌赋,也想起高中雨天在山下等我的瘦小身影,想起对着树皮做的小房子模型傻笑的空调房间,想起没有写完的将寄给我的道歉信,想起凌晨四点半的宿舍楼台阶,想起甜筒和我共吃一个的夏天,想起和我冷静地比划未来闪闪发亮的眼睛……我们彼此汲取能量又互相分享,我们拼命逃出自认为腐朽的小城,我们不愿意又不得不承认对方能激起我们的斗志和想法,我们会买漂亮的高跟鞋为了不把梦想踩的满脚都是。你们是我的天才女友。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3】

起初,我只是因为无聊打开两集电视剧,剧情没有逻辑,让我觉得毫无头绪,但我却被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吸引了。我迅速地明白,这两集剧情里应该含有更多的东西。我立刻放弃电视剧开始看书,但让我懊恼的是,我摆脱不了电视剧给我灌输的人物形象,每当我看到一个名字,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他在剧中的样子,但他们都不符合我的想象。我花了1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他们的脸孔逐渐忘掉,建立起自己想象的角色。而让我更加兴奋的是,剧中果然忽略了很多只有在书本里,用语言才能表达出来的东西。那种心理描写,如此细腻敏感,飘忽不定,是抽象地存在,是无法用画面,动作这样具体的事物表现出来的。一整个下午我都沦陷在角色里,一会儿变得胆小阴暗,一会儿变得勇敢正直,嫉妒,羡慕,欣赏,喜爱的情绪轮番上演,我因此精疲力尽,但我仍然被这些情绪带动,让我的大脑变得兴奋。我常常翻看别人精心写的评论,但大多数人都站在一个客观者的角度去评判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甚至妄图比较莉拉和埃莱娜。我只觉得可惜,他们没有真正融入到这些角色里,去感受他们所处的那个世界。在我看来,她们两就好像只是一个人,彼此融合,无法区分,他们都想脱离那个小镇,远离这个狭小的世界,却又一直都被困在里面,一面挣扎,一面沦陷。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4】

埃莱娜跟莉拉的成长线紧紧缠绕在一起,埃莱娜心思细腻柔软,莉拉理性冷静学习力极强。二者性格有些相似又互补。

两个女孩从前期学习你追我赶,成长中因家庭和对教育做出的不同选择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埃莱娜选择继续读书,莉拉的思维方式跟陪伴给埃莱娜的学习很大的影响,她成为了一名别人眼中的优等生,受到老师的表扬,还遇到了曾经喜欢的男孩尼诺。莉拉放弃继续上学,但是也总在图书馆借书自学追赶埃莱娜。她学习能力极强,极其投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总是胜利,还是那种做好看的鞋子,成为有钱人的渴望,或者是目睹了哥哥的界限消失的愧疚与害怕使她不再参与这场追逐。她选择了结婚,她似乎收获了许多埃莱娜懵懂中渴望的什么或者这只是埃莱娜的一种攀比心。莉拉的界限在慢慢消失。她跟哥哥一样,对于财富的渴望让自己似乎换了模样,但我相信,理性如她,一定会找回自己的界限。

埃莱娜相对于莉拉,总感觉没有那么干脆。她会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只因为莉拉也有了男朋友。她似乎无时无刻不在跟莉拉比,但是谁能说莉拉也不是。在比较中她们的羁绊越来越深,有时候这种羁绊也给人一种不理性的感觉,我感觉在埃莱娜身上体现得更深。总之,还是期待两人在接下来会有怎样的选择。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5】

先看完了电视剧,十分写实的画风,历历在目的感觉。就像光洒到我的身上,暖洋洋的。

剧里的拍摄很美,每一帧都是一幅画,那种美,是压抑的,存在于童年时候总是阴翳的楼与楼之间,争吵声,打砸声,叫卖声中,总是笼罩在空气里,很压抑,难以言说,却又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感,她们的童年时候,惬意又带着苦涩。

剧里印象最深的惬意感是来自于莱侬在海岛的生活,那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是她对于小镇生活的逃避。

莉拉总是似笑非笑的,骄傲着的表情,凌驾于万物之上。

莱侬,更像是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存在。软弱又乖巧的讨好着每一个人,更像是所谓“别人家的孩子”。

莉拉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剧,全篇仿佛一直在通过莱侬的口去叙述,比起莱侬她有多么成功,有多么幸运,有多么完美。

得到了一个爱她的丈夫,对她百依百顺。

可是,是这样吗?斯特凡诺对她的追求更像是投资,以利益为出发点,正如他自己所说“假如不能让我赚到一百里拉,我是不会花一里拉的。”而她连自己的婚礼一个小小的要求甚至都决定不了。最后一幕,当马尔切诺踩着她心爱的鞋出现的那一刻,她一定对丈夫和生活都绝望透顶。

这一切还只是悲剧的开始吧。

那些唾手可得的事情——上学在那个年代,在她们的眼里,显得那么遥不可及。是无论莉拉怎么都反抗不了的命运。最后的一点反抗也只有她说支持莱侬永远学习下去。我想,如果她听了奥利维耶罗老师的话、如果她一直骄傲下去、如果她一直和莱侬竞争,未来会不会不一样?

可是仔细回想,她所做的一切有多少是随着自己的意愿来?她又对生活屈服了多少?

如果她永远做一个“坏孩子”,该多好。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6】

书名对一部作品的影响真的很大,《我的天才女友》听到过很多次,一点儿看的欲望都没有,直到某天译文群很多人在讨论推荐。什么?那不勒斯四部曲?这真的不是甜腻腻的韩国言情小说么?不是的话我也要看!迅速去下了单(结果还是在电子设备上看完了,冻手冻脚的冬天,呵)

莉拉和埃莱娜的个性和大多数讲述友情的作品还蛮像的,一个是果敢乖张的天才,一个是努力招人喜爱的好学生。起初一直以为“天才女友”是指莉拉,生活在乱作一团黑暗中的她毫不费力就能达到埃莱娜和其他人攀不到的高岭,但是命运偏偏要把她拉回黑暗,留下埃莱娜独自前行。婚礼前,莉拉对埃莱娜说“但你不一样,你是我的天才朋友,你应该比任何人都要厉害,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我想莉拉是羡慕埃莱娜的,埃莱娜平凡的之路才是她心之所向,看似人生赢家的她逃不过命运的轨迹,想自由又只能在小小的框内自由。为了逃避马尔切洛的追求就要接受斯特凡诺的爱情,看似活的潇洒不羁,却是让人心疼的小女孩啊。

“你知道什么是庶民吗?”“知道,老师。”在那一刻,我更清楚什么是庶民,要比几年前奥利维耶罗老师问我时更加清楚。当孩子长成了少年,看清了现实,想象化为具象,是要多努力多隐忍才可以防止我们的生命和我们最亲爱的人一起溃散啊。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7】

最后老师的那番庶民言论震耳欲聋。

当莉拉看到那双鞋,当她的眼睛再次如鹰般眯起来。我甚至期待着,当初那个莉拉是不是又回来了。

让我们回到小说的开头,莉拉试图抹去自己存在的痕迹。是否意味着,她也认为那样的不是她,她也在寻找那个无所畏惧的莉拉

小说后半段真的吸引力下降了一个档次。。这里的用词词是我们。我们走向那些年我们害怕的人,审视我们的恐惧。莉拉也是怕的,但作者这次,和莱诺、和我们站在一起,以旁观者的角度,写出了莉拉内心无与伦比的能量。

这种视角每个人都经历过,身边总有这样一个被我们仰望着、惊叹着、羡慕着、害怕又嫉妒着。

此刻,我们每个人都是莱诺。我们每个人都想起了那个莉拉

童年爬楼梯这一段是最喜欢的片段。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8】

《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1500字:

2018年秋季HBO出品了一部美剧《我的天才女友》,豆瓣评分一度高达9.4分,我早早便把它加入了我的百度网盘,并至少三次在独自晚餐的黄金时段尝试看完第一集,昏暗的色调和晦涩的意大利语让我一度想放弃,却又在没课的某一天渐入佳境一口气刷完了第一季的8集。深度的共鸣和震撼让我迫不及待的找出小说,毕竟小说的魅力是无可替代的。

《我的天才女友》是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一部,整个系列主要是描写了Elena和Lila这对好友一生的故事,而《我的天才女友》主要是从Elena的视角描写了她们俩个16岁之前的故事,故事在Lila婚礼那天戛然而止,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而在婚礼之前发生的一切又是那么的耐人寻味。

教育

本书的一大看点就是关于教育的问题,在小学时Elena是传统意义的好学生,她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并以此获得老师的青睐;而Lila却展现了非凡的学习天赋,从最开始的识字算数到后来的写作与绘画,无一不令Elina羡慕,当Elena接受了Lila的“天分”,以第二名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时,这一切却在小学毕业的时候戛然而止。Lila的父母不愿意继续负担Lila上初中的费用,Lila为此激烈的抗争过,最后以被父亲从窗户扔出去摔断了手臂而告终。还记得他们的小学老师说过的关于“庶民”的话题:

从Lila最终失去受教育权的那一刻,她们两个的人生正式进入不同的轨迹,印象最深的是当Lila得知Elena的父母愿意让她继续念书时,她提议两个人逃学去看海,却又在半路改变主意返回,最后还是被Elena的母亲发现,Elena挨了一顿毒打,第二天见面时,Lila问Elena:“他们还是决定让你继续读书么?”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感受到Lila的早慧似乎已经让她意识到不同的教育会成为横亘在她们之间最难跨越的鸿沟,她用自己的方式抗争了,也用“卑劣”的手段试图阻止她的朋友,但是最后仍失败了。父母对教育的认知和态度对孩子的影响永远是第一位的,原生家庭必然是教育的永久话题。

Lila的骄傲支撑她走了一段不短不长的路,从胳膊骨折时的那声“我没事开始”,她尝试用自己的方式抗争:Elena说初中会学拉丁语,Lila便在她开学之前就完全学好了拉丁语的语法,并能流利阅读拉丁语的著作;Elena说高中会学希腊语,毫不意外地Lila又早早精通并能熟练使用;在Elena学习遇到瓶颈的关键时期,Lila帮助她度过难关,一跃成为学校的第一名。而Lila的骄傲反过来又成为激励Elena学习最大的动力。

教育的话题一直贯穿了整本小说,而Lila对学习的态度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她的生活环境逼迫着她要考虑撑起家里的生意,考虑应付男生们的追求,考虑自己的结婚对象,这一切都与她要学习的目标格格不入。

还记得Elena努力想让自己的文章登报,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找Lila帮她订正,Lila第一反应是拒绝的,因为那个爱学习的她已经在她体内沉睡太久了,她帮Elena订正好,又认真的抄写了一遍之后告诉Elena,这是最后一次帮她了,因为这太让她痛苦了。放弃自己的所爱太痛苦了,看着Elena的成长也太痛苦了,Lila正式放弃了这条道路,也放弃了在学习方面领跑/追逐Elena的脚步,这一刻,这个人物悲凉的底色终于慢慢浮现了出来。

Lila告诉Elena让她坚持读书,说自己会帮她支付念书的费用,还说Elena是她的天才女友,彼此的“天才女友”。Lila把自己的愿望寄托在Elena身上,她甘愿吗?不,可是她无可奈何。从停止接受教育的那一刻,她的人生就已经被这座小城禁锢住了,她逃不出去,以至于到后来也不想逃出去了。

眼界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词汇,就像在小说的最后,Elena看到婚礼上家人朋友的样子,突然有了强烈的无法融入感,那是一种觉醒的状态,她无法容忍那些低俗的笑话以及那些斤斤计较的言语,她瞬间理解了老师所说的“庶民”,这种厌恶感让她想要马上逃离,而此时Lila却和谐的融入这个环境,扮演者她自己该扮演的角色。相关: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9】

埃莱娜与莉拉,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天才少女。莉拉带着一股天生的才气和邪气,感觉她很像火,刻薄的燃烧着,让周围人对她产生恐惧,但她的性格与美貌又像火炬一样,吸引着周围的人。相较于莉拉,埃莱娜的聪明才智更多的都是靠着刻苦和勤奋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她像水一样很随和,看似一直随波逐流,但是又很有力量,一直默默的在向自己的目标靠近。她们爱彼此超过爱其他人,但是她们又妒嫉这彼此。里面埃莱娜羡慕莉拉的境遇,而不断看轻自己的优点,但同时又不想让对方看轻,不断炫耀着自己在学校里的成绩。让人觉得莉拉是埃莱娜的天才女友,而她则是一直追寻着莉拉的脚步。但是书的名字却是莉拉对埃莱娜说出来的,因为莉拉也一直羡慕着埃莱娜,一直想向她强调着自己不弱于对方的优点。两个人就这么互相促进着,分别用自己的方式想要逃离她们的庶民阶级。结尾给人的感觉相当惊艳,当马尔切洛穿着第一双赛鲁罗牌的鞋子出现在莉拉婚礼上的时候,将之前所有的矛盾都重新摆在了读者面前,新婚丈夫甜言蜜语之后的背叛,以及原以为逃离了困境但又看到五指山落下的压迫感,为后续的故事开创了无数的可能。

通篇的感情描写让人能很爽快地感觉到作者想表达的意思之外稍稍显得有点啰嗦,相较于影视版,略微缺少一些周围环境的变化,1950年左右的意大利是经历了二战之后的意大利,人们的心理与外在很多都是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以及像埃莱娜的母亲,疼爱子女但又保守,索拉拉家族,不断剥削聚敛财富,和像里诺一样渴望改变而狂热的创业者,他们都是那个社会阶段的典型人物,如果有更多的环境描写,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物性格的原因。同时,如果跳出来整个故事看待这两个天才少女,她们的故事就感觉没有想象中那么的出众。但是极其细腻的感情描写,以及人物关系中的复杂感情确实是这本书最为厉害的地方。三星半到四星,因为精彩的结尾所以给了四星。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10】

我想她们是互相爱着的。互相爱着互相欣赏又互相嫉妒互相比较,互相是对方生命里特殊的存在,互相是对方的"天才女友",所以互相吸引。这是一种很微妙很复杂的感情——我承认你的优秀但不想让他人发现你的独特与魅力,我不想你比我更厉害但也绝不愿你受伤害,或许我爱你和你爱我都要比我们以为的深很多。

整本书的文字是很流畅的,作者用细腻平实的文字一点一点揭开了关于那不勒斯的故事。我一直觉得莉拉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存在,好像她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她永远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该怎么办,好像在她身上发生什么令人惊讶的事情都会变得理所应当。让我印象很深的是莉拉在海滩上对莱农说"我会给你一箱子金币,因为我知道跟你在一起值多少钱。

我爱他超过所有人,但我更爱你。"以及在莉拉结婚那天她说"但你不一样,你是我的天才朋友,你应该比任何人都要厉害,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这是在我印象里莉拉对莱农为数不多的直表心意的话语。这也让我更加明白她们之间不只是单线条的,她们早就成为生命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莉拉一直都知道且清楚地知道莱农对她来说有很重大的意义。

另外一点关于那不勒斯的描述,以及对这种生存环境对人的影响的描述,总让人有一种一针见血的感觉。同时这些描述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愈发深刻。"她感觉到整个小区的罪恶都围绕着她,在黑暗中混作一团,好坏掺合在一起,善恶相互助长。那些好人会作恶,恶人也会行善,这种混杂让她喘不过气来。""金钱就像水泥,可以加固我的生命,可以防止我们的生命和我们最亲爱的人一起溃散。""总之,这就是财富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一点光辉,一点荣耀都没有了。"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本书的内容很幼稚很普通,确实它在情节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折,更像是一个女孩以日记的方式剖开的她的内心记录了她和另一个女孩的童年与青春期(事实上它也确实如此)。但这并不代表它没有吸引力,在阅读的过程中每阅读完一章我都很希望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我想知道在"我"和莉拉身上究竟会有怎样的变化,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抵抗这座破败的城以及城里的人。总之作为那不勒斯四部曲的开篇,算不上很精彩,但也成功地让我很期待接下来的故事。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11】

读《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是我给屁儿的生日礼物,主要讲的是两个女孩子的友谊,书就心理方面来说的话写的很细致,也很真实,但是结尾感觉有点单薄,就是刚把两个女孩子的少女时代描述完就没了,简介不是说两个女孩子跨越五十年的友谊?

这两个女孩子学习都很好,一个是乖乖女,一个是叛逆女,叛逆女聪明好学,乖乖女努力学习只不过不想让自己的成绩与叛逆女差太远。到了该上初中的时候,叛逆女的父母不允许她继续上学,她只能在父亲的鞋铺打杂,而乖乖女的老师做通了她父母的工作,她才得以继续上学。从这开始,两个小女孩的人生就开始走向完全不同的道路。两个小女孩都到了花儿开一般的年纪,叛逆女也越发好看,海藻一样的头发,凹凸有致的身材,开始有人去家里提亲了,最终叛逆女选择了与镇里最有钱的小伙子结婚。有天,乖乖女在海滩上看书,看见叛逆女穿着火红色的三点式泳衣和她的未婚夫放肆的笑着,她就知道她最好的朋友变了。

其实,好像你们通过我这流水账的描述得出的无非就是学习的比不学习的好,但是你如果看过这本书,叛逆女那种一点一点的变化真的很可怕。乖乖女刚上初中的时候,每天在学校学的赶不上叛逆女在家自学的,叛逆女办了四个图书证,就为了可以多看些书。后来叛逆女的脑子里只有怎样才能挣钱,怎样才能找一个可以负担她家庭的金龟婿。

印象最深的就是当叛逆女给老师送结婚的请柬时,老师紧闭房门拒绝接受,也拒绝与叛逆女见面,过后老师和乖乖女说:“她小时候头脑的聪慧没有找到出口,最后她的美都展现在脸蛋和胸上,还有大腿和屁股,那些美在这些地方都会昙花一现,就像从来没拥有过一样。”

这本书可能看的还是有点糙,而且看完好几天了,当初的悸动有点忘了。以后还是要多写些读书笔记的。下篇读书笔记预告《穷爸爸富爸爸》。

呼市今天好热呀,今天跑步的时候就一直流汗,胳膊都湿漉漉的,是不我最近有点虚,中午吃个饭感觉全身上下也在流汗。最近几天要找房子啦,嘻嘻嘻,希望以后中午可以吃自己做的盒饭。我要努力工作,想以后养只大狗,再买个投影仪,这样自己在家就能看电影啦,小日子美滋滋。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篇12】

婚姻对生活的影响是什么?最近常用脱离人的视角来看发生在身边的事,过滤掉人自身的一些想象和感情色彩,越来越觉得世间的生活是场荒谬的表演,每个人都沉浸于自身对周边环境的理解,做出的反应,有目的是好的,避免浑浑噩噩,因为很喜欢莱农这个角色,她一直在和自己斗,脱离原生环境带给她的影响,阶级鸿沟带来的影响渗透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善于观察又敏感的莱农,很容易感到自卑和无助,会不自觉地被莉拉散发出的叛逆气质吸引,一个是小心谨慎,一个是放肆不羁。我看了电视接着小说往后看,看完第四部再回到第一部的小说,对于结局早已知晓,因此着重看内心描写,看小时候的一些想法,是否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后来的生活。给我感觉是第一部的人物情绪是和缓的,没有后期那么多的偏见与执着,天才的光环也不是那么浓重,是努力学习让她们与众不同,尼诺看起来也是那么平和与出色。果然生活在缓慢塑造自己,也在改变自己。

对于她们的学生时代的心理还是很感同身受,我很能接受的是莉拉选择结婚,也许那时结婚是她最好的让身边人幸福的方式,明明预感到斯特凡诺的商人本质,也许婚姻就是构建在爱情与金钱的基础上,但我觉得婚姻对女性来说是一桩不平等的交易,无论是从身体情感还是利益来说。说起来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是什么呢?在现代社会用更科学的方式去衡量,应该就是脑回路的不同,但影响一个人的发展是多方面,家庭因素,身体素质,情商和智商。莱农和莉拉就像是天平上的两个极端,我指的是性格上,包括暗藏在表面下的部分,有时候忍不住猜测,这不会是两个人吧!然而我过往的经验告诉我,莉拉是独立的另一个人,因为我也遇到过这样的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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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 篇1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9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要说哪本书能让人读懂女人之间的友谊,那一定是这本 《我的天才女友》。作者埃莱娜·费兰特通过她细腻的笔触讲述了两个女人长达50年的友谊和战争。《我的天才女友》是那不勒斯四部曲中的第一部,主要围绕青少年时期展开。

书中的“我”埃莱娜和莉拉出生于那不勒斯一个破败的社区,从小形影不离,彼此信赖,但又将对方视作对手,暗自较劲。莉拉天资聪颖,从小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天赋。她可以在算数比赛中游刃有余的战胜高年级对手,并且对此还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埃莱娜性格温顺,认真刻苦,从小成绩很好,深受老师喜爱。

在大部分人眼中,莉拉是个性格恶劣、不合常理的存在,好像她生来就具备让人看不惯的能力,她从不按常理出牌,她善于打破生活的条条框框,只要她愿意,总会想办法达成自己的目的,只要她不想,没有谁可以强迫她。埃莱娜就是被莉拉这种与生俱来的力量吸引,虽然在她的光环下,“我”显得黯淡无光,但却仍不由自主的向她靠近。

小学毕业后,莉拉因为父母不同意就不再继续读书,而选择跟着父亲学做皮鞋的手艺。埃莱娜继续学业,始终保持优异的成绩,并在学校中认识了思想前卫的尼诺,对他产生了好感。莉拉面临几个纨绔子弟的追求,最终在十六岁时选择嫁给了肉食店老板,但在新婚之夜却发现了丈夫的背叛。

这本书透彻的刻画了包含喜爱、欣赏、嫉妒、仇恨等复杂情感的女性友谊,那些细腻的文字仿佛诉说着作者内心深处最隐晦的秘密,某些暗涌的情感在不经意间被牵动,勾起一段不为人知的丑陋记忆。这些感情太真实以至于让人很难怀疑不是作者亲身经历的。

我们的生命中或许也出现过这样的朋友。那些无法启齿的想法,难以控制的思绪曾让我们感到困扰,但回过头看,这复杂的情感其实是特殊而宝贵的,它可以是照亮我们人生的'微光,指引我们前进的灯塔。我们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因为那个朋友而做出改变。也许我们在懊恼成为不了她的同时却没有意识到这种无法言说的力量已经促使我们从原地前进了一大步。

作者在前半部分将莉拉塑造成神一样的存在。无所畏惧并且无所不能。但莉拉毕竟不是神,她的力量在家人的禁锢下消失殆尽,即使心有不甘却还是困在自己的世界里。她甚至被追求者的糖衣炮弹所迷惑,嫁给了她其实并不了解的斯特凡诺,过上了令人艳羡的贵妇生活。在那个落后保守的社区,她可能获得了某种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但夜深人静时的孤独落寞却无法欺骗她自己。相比之下,原先那个相形见绌的“我”选择拼命的挣脱那个世界,通过读书一步一步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想作者想明确告诉我们的一点在于,读书的重要。即使强大如莉拉,也因为被迫放弃学业走向了另一条自我消亡的道路。她不得不向那个男尊女卑、充满暴力的社区低头,哪怕这是她从小一直拼命抗争的东西。而埃莱娜通过刻苦的学习,为她将来的人生带来了更多可能以及面对这些可能时自我选择的权利。

生活总是朝着让人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而人生的转折往往总是与我们的选择有关。埃莱娜和莉拉的人生走向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的人生究竟会怎样继续,是值得我们任何人好好思考的问题。也许读书就是让我们的答案多一份可能性,而不是自认为获得了最好的答案或者丧失了寻找答案的权利。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 篇2

我想她们是互相爱着的。互相爱着互相欣赏又互相嫉妒互相比较,互相是对方生命里特殊的存在,互相是对方的"天才女友",所以互相吸引。这是一种很微妙很复杂的感情——我承认你的优秀但不想让他人发现你的独特与魅力,我不想你比我更厉害但也绝不愿你受伤害,或许我爱你和你爱我都要比我们以为的深很多。

整本书的文字是很流畅的,作者用细腻平实的文字一点一点揭开了关于那不勒斯的故事。我一直觉得莉拉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存在,好像她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她永远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该怎么办,好像在她身上发生什么令人惊讶的事情都会变得理所应当。让我印象很深的是莉拉在海滩上对莱农说"我会给你一箱子金币,因为我知道跟你在一起值多少钱。

我爱他超过所有人,但我更爱你。"以及在莉拉结婚那天她说"但你不一样,你是我的天才朋友,你应该比任何人都要厉害,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这是在我印象里莉拉对莱农为数不多的直表心意的话语。这也让我更加明白她们之间不只是单线条的,她们早就成为生命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莉拉一直都知道且清楚地知道莱农对她来说有很重大的意义。

另外一点关于那不勒斯的描述,以及对这种生存环境对人的影响的描述,总让人有一种一针见血的感觉。同时这些描述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愈发深刻。"她感觉到整个小区的罪恶都围绕着她,在黑暗中混作一团,好坏掺合在一起,善恶相互助长。那些好人会作恶,恶人也会行善,这种混杂让她喘不过气来。""金钱就像水泥,可以加固我的生命,可以防止我们的生命和我们最亲爱的人一起溃散。""总之,这就是财富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一点光辉,一点荣耀都没有了。"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本书的内容很幼稚很普通,确实它在情节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折,更像是一个女孩以日记的方式剖开的她的内心记录了她和另一个女孩的童年与青春期(事实上它也确实如此)。但这并不代表它没有吸引力,在阅读的过程中每阅读完一章我都很希望知道接下来的故事,我想知道在"我"和莉拉身上究竟会有怎样的变化,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抵抗这座破败的城以及城里的人。总之作为那不勒斯四部曲的开篇,算不上很精彩,但也成功地让我很期待接下来的故事。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 篇3

那不勒斯四部曲之《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2000字:

把对方的布娃娃互扔向地窖那一个事件起,莱农和莉拉终其一生都甩不开对方的影子。在阅读的过程中,一直惊叹作家从莱农的视角,将其童年一直到晚年的内心世界可以毫无保留地、坦坦荡荡地、用一种极其迷人和真诚地写法展现在纸上。她们互相利用、互相嫉妒、也互相鼓励、互相挂念和帮助。谁也离不开谁,但中途又刻意地保持距离,两个出生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一个充满暴力、绝对男权、动乱和落后的城区的女孩子,一生都在摆脱“庶民”身份,就像书里不止一次的提到“我的整个生命,只是一场为了提升社会地位的低俗斗争。”

女生的隐密心思可跨越种族和国家。在青年时期,莱农笼罩在莉拉的光环下,她迫切追随莉拉又想摆脱她、超越她,通过各种极端的、晦涩的行为来自我证明魅力不比莉拉差。而莉拉的天资聪颖却因家庭逼迫,没有莱农的好运气可以继续读书,但她像一个女战士,要么轰轰烈烈地抗争,要么不动声色地行动。社区的图书馆借阅人的名单前四位占据了莉拉一家人的姓名(莉拉借用家里人身份可多次借阅书籍),放下身段请教莱农帮助她学习外文。在莱农参加社区的家庭舞会时,看到莉拉魅惑神秘的气质吸引了在场的所有年轻人,莱农接受这一现实,有力无心地暗自较劲;而在日后莱农得到更高的良好教育、得到城区里老师的赏识,莉拉去参加莱农老师的家庭聚会,没有成为焦点、被周围遗忘时,莉拉选择肆无忌惮地对着莱农发脾气,用苛刻、带有侮辱性的语句攻击莱农和她的老师家人。

很多次,莱农想拉莉拉出来,那片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城区不应该再捆绑具有过人之处的莉拉。她痛心莉拉的现状却又不希望莉拉再比她强。可是“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就像她们小时候,拉手跑向远方的海边去看海,眼看天气阴沉,穿过黑漆漆的压抑隧道,莉拉说回去吧,莱农变成那个一往无前的女孩。这一刻是她们此后一生的铺垫。

莱农是幸运的,有家庭、老师支持她在学术道路上摆脱“庶民”身份,她有机会去那不勒斯以外的都灵、巴黎甚至美国和文化界名人切磋和交流。而莉拉呢,她“无往不在枷锁”,从能保护她的哥哥到和父亲一起将她推入婚姻深渊,从外表温和却内心变态的原配老公斯特凡诺,她一次次感受到“界限消失”,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第一次提到“界限消失”——“在那种情况下,人和事物之间的界限忽然就消失了”。到了第四部《失踪的孩子》,在那不勒斯大地震中,“界限消失”是“她(莉拉)害怕东西的抖动和弯曲变形,她痛恨任何形式的病痛,她痛恨失去意义的语言。”“界限消失”是莉拉害怕无力的状态,却搭上一生一意孤勇地以身肉搏,是男人和暴力的边界消失、是社会宽容度的边界消失,是人面对自然的自信心的边界消失。莉拉的哭像钢铁流泪,她的坚壮又太另类,让城区的男人女人都会畏惧又敬仰。

“我斟词酌句。有时候我想象,假如我和莉拉都参加了升中学考试,我们一起上了高中和大学,我们息息相通,携手共进,那我的生活、她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的。我们会是完美的伴侣……我们会从对方身上汲取力量,我们会肩并肩进行斗争,那些属于我们的,只会属于我们。女性内心深处的孤独很折磨人。我想,把两个人分开是一种浪费,相互没有参照,没有支撑。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好像自己的思想被切成了两半,很诱人,但有缺陷,我非常迫切地想得到肯定和发展,因为我的这些思想不是很坚定,没有底气。这时我又想打电话给她,对她说‘我想告诉你,我现在烦死的一个问题,我们一起谈论一下吧,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你记不记得,你跟我说过阿方索的事儿?’但我已经永远失去这个机会了,失去它已经有十几年了,我应该学着自给自足。”

在阅读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这个那个女孩,她们是莉拉也是莱农。她们努力学习生活,有的温和、有的激进。我想起初中不甘落后的诗词歌赋,也想起高中雨天在山下等我的瘦小身影,想起对着树皮做的小房子模型傻笑的空调房间,想起没有写完的将寄给我的道歉信,想起凌晨四点半的宿舍楼台阶,想起甜筒和我共吃一个的夏天,想起和我冷静地比划未来闪闪发亮的眼睛……我们彼此汲取能量又互相分享,我们拼命逃出自认为腐朽的小城,我们不愿意又不得不承认对方能激起我们的斗志和想法,我们会买漂亮的高跟鞋为了不把梦想踩的满脚都是。你们是我的天才女友。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 篇4

《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800字:很难想象有这么一本书,文字如此简朴,故事也不波澜,却能深深吸引着我读下去。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位有意志力的人,做事容易半途而废。

初拿起这本书,封面很文艺,我猜想文艺书嘛,可能读不进去,可事实证明我错了。事实是,真正的好书,是让人有精力有信心有能力读下去的。这本书真真是有魔力,不管是在地铁上还是公交上,抑或快餐店等各种嘈杂的环境都能让我迅速远离喧嚣,快速归于平静,介入书中的情节。

《我的天才女友》讲述了埃莱娜和莉拉的童年与青春期。莉拉是埃莱娜眼中的天才少女,也确实如此。莉拉从小就记忆惊人,勇敢、美丽,特别是有与常人不同的思想,这些都深深吸引着埃莱娜,埃莱娜也因此小心翼翼地模仿与努力,但既定的生存环境让莉拉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与梦想,继续平民窟底层人民的枯燥生活,幸而其意志力坚定,以一己之力拒绝了家人都认为可以改变现有生存状况的未婚夫,靠着自己的判断转而嫁给了更加富裕更有绅士风度的人。

《我的天才女友》以莉拉结婚典礼为终点,但从其小到大的各种学业、家庭和情感的琐碎中,我们可以窥见,人生的转折和生活背后可以思考的事情真的不少,埃莱娜也慢慢具备了莉拉以前所具有的思考能力,或许这种思考能力不仅仅受莉拉影响,也受到表面严苛的老师、爱好读书的同学、让人受益的书籍的影响,这些影响让埃莱娜慢慢了解到老师曾提到过的“你知道什么是庶民吗”的含义。

读这本书有一种让我想成为“上帝”,让两位主人公逃离她们所处的生活环境的冲动,可是没有办法,我作为读者,只是一种凌驾于书面之上的“上帝”,是不能干涉她们本来生活轨迹的。她们只能靠着自己所具有的知识、思想、行动自行认知和摆脱。

虽然莉拉最终被丈夫“背叛”。可庆幸的是莉拉的好友埃莱娜却了解了全局,埃莱娜是相对幸运的,她具备了思考的能力,克服困难的能力,被爱和爱的权利。

埃莱娜站在了彷徨的人生当口,思想前卫或许让她有些许格格不入,朦胧却逐渐清晰地了解了自己和所处的环境,在于青春期而言未必不是一种好事。

我的天才女友读书笔记 篇5

埃莱娜跟莉拉的成长线紧紧缠绕在一起,埃莱娜心思细腻柔软,莉拉理性冷静学习力极强。二者性格有些相似又互补。

两个女孩从前期学习你追我赶,成长中因家庭和对教育做出的不同选择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埃莱娜选择继续读书,莉拉的思维方式跟陪伴给埃莱娜的学习很大的影响,她成为了一名别人眼中的优等生,受到老师的表扬,还遇到了曾经喜欢的男孩尼诺。莉拉放弃继续上学,但是也总在图书馆借书自学追赶埃莱娜。她学习能力极强,极其投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总是胜利,还是那种做好看的鞋子,成为有钱人的渴望,或者是目睹了哥哥的界限消失的愧疚与害怕使她不再参与这场追逐。她选择了结婚,她似乎收获了许多埃莱娜懵懂中渴望的什么或者这只是埃莱娜的一种攀比心。莉拉的界限在慢慢消失。她跟哥哥一样,对于财富的渴望让自己似乎换了模样,但我相信,理性如她,一定会找回自己的界限。

埃莱娜相对于莉拉,总感觉没有那么干脆。她会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只因为莉拉也有了男朋友。她似乎无时无刻不在跟莉拉比,但是谁能说莉拉也不是。在比较中她们的羁绊越来越深,有时候这种羁绊也给人一种不理性的感觉,我感觉在埃莱娜身上体现得更深。总之,还是期待两人在接下来会有怎样的选择。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精选


有关“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的内容是栏目小编为您带来的。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对其中的场景深深向往。总是感觉想记录什么,那就写一篇读后感吧。如果您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身边朋友喔!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1

《魔戒》,又名《指环王》,这是由《魔戒:魔戒同盟》、《魔戒:双塔奇兵》和《魔戒:王者归来》三部奇幻小说组成的三部曲。三部合起来共有1317千字,是一套极长的奇幻史诗。而这套书却令人百看不厌,无半点枯燥,这对作者是极大的考验,但他做到了,同时,书中又不乏宏大的想像,这套书因此当选“二十世纪之书”。这套书的作家就叫J.R.R.Tolkien,中文译为托尔金。

这三本书讲述的是在比尔博与十二名矮人和甘道夫前往孤山历险之后六十年,比尔博突然在生日宴会上消失,前往瑞文戴尔养老,并将至尊魔戒留给弗罗多。又过了十七年,弗罗多收到来自甘道夫的警告,决定将魔戒带去幽谷(即瑞文戴尔)再商议如何销毁魔戒。等他们到了幽谷,与埃尔隆德商议后,决定让九人组成魔戒远征军。可后来,只有弗罗多·巴金斯和山姆怀斯·甘姆吉成功销毁魔戒,剩下七个人中,来自白城的波洛米尔战死了,而梅里阿道克·白兰地鹿,佩里格林·图克,阿拉贡,甘道夫,精灵莱戈拉斯与矮人吉姆利六人则参加了白城守卫战和进攻巴拉督尔一役。

在弗罗多参加冒险之前,他只是“袋底洞的巴金斯先生”,而甘道夫也只是他的一位特殊朋友,而且甘道夫脾气出奇的坏。

一天,甘道夫来到袋底洞门口,弗罗多久久不来开门。当甘道夫扬言“再不来开门我就把你这袋底洞的破门炸飞,让它飞跃整个袋下路并贯穿你家土丘”,弗罗多才知道这是甘道夫,而不是那个令人讨厌的亲戚洛比莉亚。当甘道夫与弗罗多谈话谈到一半时,园丁山姆怀斯·甘姆吉突然偷听,脾气火爆的巫师甘道夫一把将躲在窗户底下的山姆从窗户揪了进来,弗罗多对山姆说要叫甘道夫把他变成一只蟾蜍。再让花园满是草蛇。这着实吓到了山姆,山姆便慌张地为自己辩解。就在这时,甘道夫决定让他与弗罗多同行,这样,他就不会透露这次冒险的相关信息,又能达到惩罚他的目的,还能了结山姆去见世面的愿望。

我们可以从以上事例中看出,甘道夫的脾气真的极其火爆,于事稍有不顺,便发作起来,再加上他是个巫师,一旦发作起来,谁都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巫术。但巫师甘道夫是光明一方的一股强大力量,人们不得不接触他,所以人们面对甘道夫时都会小心,不过,甘道夫还是很容易打交道的。

虽然甘道夫脾气火爆,但他自始至终都在为光明一方效力。反观投向黑暗的巫师萨鲁曼,萨鲁曼就显得卑鄙,丑恶,不堪入目了。但是,这个萨鲁曼可能也是最可怜的一个。因为这个巫师在观看铂蓝提尔时,就被索隆的意识所污染了,在那之后,他一直在做魔多的事,尽管他认为是他自己在做他想做的事,可他已经被索隆的意志所操控,到死了以后才能解脱。所以,他是最可怜的那一个。

《魔戒》这个故事写的就是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人类世界里的一切,有善恶,有美丑。这就是为什么《魔戒》能当选“二十世纪之书”了。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2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3

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所着的《魔戒三部曲》问世以来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至今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魔戒三部曲》成了英美读者的床头书,并培训了一大群忠诚的《魔戒》迷,我也为它疯狂了好一阵。托尔金说:成年人实际上比孩童更需要奇幻的东西。许多成年人想要寻找离开这个繁忙、吵杂与烦恼不断的真实世界。这种说法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读完这本书不禁惊叹于书中栩栩如生的史前文明背景和整个离奇古怪的魔幻故事。其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且严整紧凑,不由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沉湎于《西游记》的诸多往事,但是那时的我毕竟知道《西游记》是虚幻世界的产物,而《魔》看过之后使我真有些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的,尽管现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早已经在我的大脑里根深蒂固,可我依然无比欣喜于《魔》给我心灵带来的真实撞击,我开始担心主人公的生与死,甚至渗透到了现实生活中也具有同样的期盼和牵挂。

对于我来说,书中涉及的西方中土世纪的文化背景总是让我一头雾水,中土的过去、巴金斯的家谱、霍比特人的迁移史都令我难堪并且摸不着头绪。而精灵的奇怪发音,从字母表、发音规则、语法一应俱全的精灵语言体系又让我不禁想问:神奇的作者托尔金究竟是语言学教授还是上帝的仆人?

合上《魔》书,想一想它给予了我什么呢?《魔》可以引领我回归自然,《魔》可以教诲我思考人性,《魔》甚至责成我去善待生灵,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评价。书中霍比特人、精灵、侏儒、黑骑士与魔法交相辉映;欢笑与悲伤、疼痛与快乐、忍耐和磨难此起彼伏。巫师甘道夫是一个智者,有着坦荡的胸怀、顽强的毅力,因而领袖群雄,可是魔魇却将他从众人眼前夺走,人和魔的斗争顿显悲壮起来,所有正义的人在为他默默流泪,失去了甘道夫的弗罗多却独自站在河边,泪水滑下脸庞,无助与孤独吞噬着他每一条神经,是前行还是放弃?背叛还是坚守?面对强大的魔戒,弗罗多选择了用自己的一生去挑战,尽管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莫都大地黑影重重。

电影版《指环王》里,同样拥有原着鲜明而厚重的人文底蕴,比如凶残的索荣、选择背叛正义的沙拉曼、贪恋魔戒变成亡灵的9个国王,丑陋使得中世纪壮美的天空不再纯净无瑕,但根德之子的叛而后勇,与魔怪殊死搏斗却让所有善良的人为之泣下,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一样赢得了英雄的地位和人们的尊敬,用付出生命的勇气鉴证了做卑鄙的神不如做善良的人。

或许正是象现在这样平淡地活着,是这个世界能够给予我的最大恩赐。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4

《魔戒再现》是《魔戒》套书中的第一本。这套书可以说已经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是它开创了魔幻故事这个巨大的书种,它是所有魔幻故事书的太爷爷。

本书情节复杂,故事曲折,但也不失浓浓的文学性。它从一个大故事中再引出许多的小故事。我们必须要用点脑子才能明了这个庞大的故事中人与人的关系。这个故事里人物众多,光人名就足够你记半天的了。

本书的语言很有文学感,一句话读了一遍后会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要再读一遍后才能读懂,要不然是无法理解的。

作者托尔金这个人也特别有趣。他自己造了小精灵语,他用这种语言写书,在书中常有这样的语言,让别人看了就昏了头,所以《魔戒》这套书迟迟没有出版。托尔金是个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

《魔戒》是套好书,如果你想看魔幻作品的话,就先看它吧。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5

小人物也能改变历史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却突然间掌握了他人甚至众人的命运,你会怎么做?如果你过着平凡的生活,却突然面临着全新未知的冒险,你会怎么做?

托尔金的著名小说《魔戒》讲述的是一个霍比特人和他的同伴们精力旅途去摧毁大敌的一枚魔戒的故事。那么,什么是霍比特人呢?他们只是小说里中土世界的一支普通的种族,身材矮小,热爱和平。他们没有精灵的智慧,也没有矮人的工艺。当东方陷入战乱,一波一波的魔兵来了又去,一代一代的君王换了又换,他们仍居住在自己的安乐窝——一个名叫夏尔的地方,与战争远远相隔。

可以看出,其实霍比特人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都是住在普通的地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总有人会胸怀大志,创造新的生活,就如同书中的主人公弗罗多一样,他早就想过离开夏尔去冒险——而魔戒的出现从某些方面为他提供了方向。

因此可以看出,机会总是有的。只要发现并抓住它。至尊魔戒虽危险,但若没有巫师甘道夫的讲解,弗罗多可能永远不清楚那个小小的金色戒指的力量。

当然,成功的路上困难重重。虽然在摧毁魔戒的路上,精灵、巫师、还有人类相继伸出援手,但狼和魔兵也是三番五次的阻挠。一路上,有伤痛,又死亡,有悲伤,有绝望,但绝对没有放弃——一旦松手,魔戒落入敌手,就满盘皆输;咬牙坚持,还有一线希望。

故事的结尾,魔戒摧毁,中土世界重新获得和平,生活的重归平静,恐怖的魔影已经消失,光明重新到了。只要努力,不放弃,总会有成功的一天。

《魔戒》的故事曲折动人,引人入胜,同时也告诉我们,普通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奇迹。

如果机会来临,也许你会觉得困难重重,但就如书中所说:“一旦命运降临到你的头上,就没有退缩的机会了,只能去接受它,并尽力做到最好。”人一旦选择了自己的道路,就要不断向前,克服荆棘和坎坷,从平凡走向成功。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6

刚多尔夫是“魔戒队”的核心,他带领着队伍穿过莫利亚,在过断桥时,牺牲自己让其他队员接着向前,最后回到队里说服冈多国王和索隆决一死战。他真正的身份是一名术士而且还是我最崇拜的人。刚多尔夫最大的特点是用他的智慧把他身边的能人集合起来,不让他们争吵,合理的用起来。他组成的“魔戒队”就是团结一心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把魔戒销毁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吉穆利和金霍,如果没有他们俩的比赛和有趣的对话,那整个故事就是死板的。我最喜欢吉穆利的冷静和忠诚,还有对朋友们的友情。我觉得他和金霍不仅是兄弟,还是出生入死的伙伴。他俩为了比赛,杀了许多奥斯克,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让故事充满了幽默。

“魔戒队”里真正改变了整个战局的人是弗拉多和山姆,弗拉多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也是魔戒的携带者。魔戒一天一天的诱惑着他,但他还是把魔戒携带到了毁灭魔戒的那一刻,从这点看出弗拉多是一个内心非常强大,而且还是一个不受诱惑的霍比特人。在弗拉多背后有一个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也是他携带魔戒完成任务的精神支柱,那就是山姆,他同时也充当了弗拉多的保镖。不论有很多个艰难,山姆与弗拉多一起坚持走过去。山姆真是一个很棒的伙伴。山姆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他一路都照顾着弗拉多和保护着他,山姆为什么要拼了命保护弗拉多。也许他心中充满了正义和友谊吧。

魔戒害了很多人,就是魔戒邪恶害才让人们真正的团结起来去反抗他。无论是刚多尔夫还是其他人物都不一定能打败索隆,真正打败索隆的是人们的团结和信念。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7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魔戒》读后感励志故事。

《魔戒》告诉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我看完了《魔戒》,深受感触。

里面讲,弗罗多的叔叔偶然得到了一个魔戒。魔戒一共有九个,合在一起能统治世界,其他八个在半兽人首领索伦手中。为了阻止半兽人统治世界,必需摧毁魔戒。于是,弗罗多与他的朋友山姆去半兽人的巢穴魔多,去将魔戒丢在岩浆里摧毁,两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摧毁了魔戒,使半兽人死亡。

这虽然是个科幻故事,但却表明了一个的道理:有志者事竟成。

弗罗多为了达成目的,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难道我们不能像弗罗多一样,做事不半途而废,将绊脚石变成垫脚石吗?

影片里,巫师甘道夫曾说过: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报怨命不好、命运捉弄人,而是现在该做什么、怎么做。

是的,我们在遇到某些困难的时候,不能怨天忧人,殊不知在怨天忧人时,不想办法解决事情或困难,错过了时间,使事物变得更复杂。

所以不论做什么事,遇到什么困难, 都要想办法克服,只要你肯努力,功夫用到了,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能成功。因为功到自然成。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8

温暖的阳光无私的照耀大地,娇艳的花朵灿烂了整个花季,自在的白云点缀了单调的蓝天,而精采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童年。风靡全球、轰动文坛的科幻小说《魔戒三部曲》,在我灵魂深处,那块童真却又乏味的内心,绘上了动人的色彩。

书中主角佛罗多,从小就被赋予艰困的使命,当他成为魔戒持有者,恐惧、彷惶、不安如阵阵浪潮,贪婪的啃噬着他,终究逃不过踏上血腥、暴力、邪恶交织的旅程,成为史无前例的魔戒远征队队员,他和忠实仆人肩负着使命,成了黯夜中的一盏明灯。一路上,越接近万恶的中心,魔戒的力量也渐渐失去了控制,佛罗多的灵魂被魔戒一点一滴的吞噬,他开始彼此猜忌,历经千辛万苦,拖着饱受寒霜的身躯到达了最终目的地火山口。故事高潮迭起、精采万分,不但魅力无穷,自其中我领悟到许多人生道理。

保持着内心的澄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在任何环境压力之下,心中的澄净总能让我们静下来思考,临危不乱,做出更有决策性的判断;友谊,有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朋友的鼓励,是最坚强的成功支柱;当我们自信的踏上征途,多大的阻碍都将化为乌有,成功定在不远处;以毅力不断迈进的精神,意志力将战胜一切,勇往直前,无畏无惧,世界因我而改变,我将用勇气创造出奇迹,留住生命中那份永恒的光洁。

看完了精彩绝伦的故事后,我竟能体悟身边竟处处都是幸福的甜蜜:一句温暖的话语是感动,一个肯定的微笑是感动,一首完美的诗是感动,一本书的洗礼是感动。尤其这套魔戒,让我自生活中得到更多的省思,反观自己的生活,因此阅读的时光不但是种深层的感动,更是幸福的滋味。

幸福在哪里?在那充满芬芳的空气里﹔幸福在哪里?在那湖畔徐徐轻送的微风里﹔幸福在哪里?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里﹔幸福在哪里?它就在你我的心里、在我手中捧着的书里,只要细心体会,时时品味,刻刻都能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最新的魔戒读书笔记 篇9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找换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小人物改变历史,是历史的推动者。当然,本书中的确讲述了很多有名的大英雄,他们或是拥有超强法力的法师,或是心灵纯净的精灵女王,或是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但是当他们遇到魔戒的诱惑时依然会,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他们唯一与小人物不同之处就是他们有比小人物更多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得到魔戒。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小、好吃好玩、喜欢饮食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特人山姆。山姆一直陪在弗罗多身边,在弗罗多几乎受不了魔戒诱惑时,一次次地把他从危难中解救出来,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了他,靠着这份真挚的友情,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重大使命。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书笔记(精选)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是平江路有一家叫“猫的天空之城”的书店推荐我看的,作者是高铭。该书以访谈录的形式记载了生活在另一个角落的人群视角独特的所思所想,让人们可以了解到疯子抑或是天才真正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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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两篇《三只小猪》和《雨默默的》,前者让我第一次了解到多重人格。作者的语言很严谨,带着恐惧的魅力。虽然后来张一山演的《柒个我》也是关于多重人格,剧里很多笑点,但这本书对多重人格的惊悚描述还是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后者是关于一个小女生可以看见天空不同的颜色,以此知道自己今天的心情。刚开始带着一丝羡慕,然而我忽略了这种“特异功能”给小女生带来的困扰和伤害。那个时候就想到:她们的世界我们理解不了,因此我们不要轻易评论或者是羡慕,看低。

我从来都没想过,竟然可以从一个被外界认为的精神病人的口中,听到很多有见地的话。书里还有一个人觉得细菌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想想真的有道理,所以当我上铺的室友那天突然也提出这个观点,我很是惊讶,因为她没有看过这本书,却有这个想法!其实很少人会静下心来思考这些问题,所以我对我室友带着一丝敬佩。

从她们的视角可以感觉到,她们有一个跟普通人不一样的世界观。要知道世界上绝大部分人的世界观是相同的,但是也有极少部分人的世界观很独特跟一般人很不一样。很大部分人不能理解他们,认为他们疯了,但是,他们就一定错了吗?其实不然,只是他们从不同寻常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而我们依然习惯这个世界是这个样子,不再好奇,看到什么都觉得很正常,认为本来就是这个样子,而他们会打破沙锅问到底,从各个不同方面来看这个世界。

退一步说,也许他们是疯子,但是他们做到了我们未曾做到的事,他们是独特的、唯一的,没人敢说天才不是疯子,疯子不是天才的!有很多的所谓的精神病,只不过是他们的想法跟行为和我们不一样呢?又或者是,他们真的能看到我们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眼前一亮,还有的便是思考。思考他们的存在,他们的思想。我很赞同这句话,我们可以不认同他们的想法,但是我们要尊重!特别推荐感兴趣的同学去图书馆借来看看,开阔眼界也好,丰富内心世界也好。

谈到精神病,很多人脑海里就是这样。有的认为是小说;有的能将人类看成动物;有的人能看到每天的颜色;有的把这一生看做章节里的一章;有的将生活从不同的角度去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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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浮现出一个举止癫狂,胡言乱语的形象。我在没看这本书之前也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让我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原来,这个世界在他们眼中原来,他们的世界这么专一。每天都期盼着发现高级生命;用大块头字典查生僻单词只为“了解四维生物所告诉的”,研究学说到疯狂。

原来,梦中的事也能将现实中的人击垮,整个世界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孤寂,每次都要体会一次死亡的绝望,最后带着不甘离开。

原来,他们也能当我们的老师,一些新的知识通过他们的嘴讲述出来变得通俗易懂,真是讽刺呢,人们苦思冥想也不能理解,自己所看不起的一些精神病人却能用简单的方法讲述出来。你将他看做疯子,他把你当做笑话。

在“永生”中,我体会到了活在当下的满足,永生一直是人们向往的,可它的缺点人们却不能忍受,承认自己只是一个时间过客,看着自己的妻儿子女相继离去,忍受数辈子的碌碌无为,人们总想去打开潘多拉之盒,却没有勇气去承担相应的后果。

我害怕死亡,因为生命太过脆弱,有的人上一秒还在言笑晏晏,下一秒就躺在那冷冰冰的地上,上一秒还温柔的对我微笑,下一秒却在病床上面如土色,。现在我已经不再恐惧,他们,可能进入了一个新世界,可能以新的形式存在,可能.......

在“伪装的文明”中,我们是被欺骗的部分,外星人是受害者,为了限制表象存在的人口而组织二次世界大战和各类疾病发生,假设是真的,那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啊。

在“永远,永远”中,老太太的感情让我泪目,最让我羡慕的爱情从来不是那些抖音里所谓的“狗粮”,而是在过马路时两位银发老人相握的手,而是在午后在藤椅上相靠着闲聊。那些温馨的画面,组成了如今我对爱情的最美诠释。

在读完这本书,我对当精神病医生有了不小兴趣,但正如本文所说,如果你被他们绕进去,就会由精神病医生变为医生精神病。(田坳)

[最新]好书读书笔记精选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不同的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有哪些好的读书笔记范本而资借鉴呢?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好书读书笔记,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好书读书笔记 篇1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1

今天,我看了一篇小说,名字很有趣,叫做《唐克的双重空间》。一看到这个题目便知道这是一篇很有意思的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是讲一个小男孩唐克拒绝完成数学试卷上的小数点加减乘除,而且声称除了这重空间,世界上还有别的空间,在那空间里,他是一名糖果店的老板。老师请来了家长,但是之后唐克不见了,原来他来到了另一重空间,在那个空间里唐克真的成为了糖果店的老板了。在那个空间里,电脑帮助算价钱,所以唐克认为只要懂得怎样数钱就够了。唐克想把刚收进去的百元大钞仔细鉴赏一遍,可是他不知道在没有扫描东西的情况下钱箱是不能自动打开的。在他强行把钱箱往外拉的时候,只听见的“叭”的一声电脑显示屏黑了,电子枪也毫无反应——收银机坏了,这下大事不好了,有一位顾客来买东西,但是他买的那种话梅糖三袋是22块5毛,唐克最讨厌小数加减乘除了。这时唐克使了一点小聪明,成功度过了这一关。

后来,他在准备关门修理收银机的时候,一位姑娘走了进来,天啊,那位姑娘就是唐克的妈妈,唐克说了声:“你的头发真漂亮。”他想要伸出手去,但是却把姑娘给吓跑了。之后又有一大群人来了,他们买了许多东西,但是唐克不会算账,之后又有一个小伙子来帮忙,那个人竟然就是唐克的爸爸。这个空间里,他们三个人又在一起,但都不认识,唐克想撮合他们,但是,爸爸竟然已经和比利阿姨结婚了。唐克十分伤心。地震了,他们赶快逃到了另一个空间,他们又穿越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如果不好好学习,连一个十分简单的糖果店老板都干不成。人们都说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如果都像唐克一样,那么等到我们长大之后,怎么去工作,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那时我们怎么能成为祖国的栋梁,每个人都这样,自己的事都干不好,何谈为国家做贡献。

所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只是一句口号,我们更应该踏踏实实的“好好学习”。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2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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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作《一只离群的蜜蜂》。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一只自以为能干的蜜蜂与蜂群闹了意见,它抱怨大家对它不公平,就去创造自己的天下。可过了几天,它无力地回到蜂群,发现没有它的几天,工作照样进行得很好,便深有感触地说:“无论怎样,‘我’总是不如‘我们’的!”

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集体力量的重要性。动物的世界尚且如此,人类社会当然也是一样。

去年的暑假期间,省城合肥举行了一场省级大赛——“琼花杯”古筝大赛。我与我的许多好朋友在古筝老师刘老师的支持下报了重奏。那段时间的练习实在是太紧张了,大家常常是头天晚上在活动中心排练到十点多,第二天上午继续去和同伴们排练一上午……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不知弹断了多少根弦,不知讨论了多少遍,也不知翻破了多少琴谱,一曲优美动听的《绿岛小夜曲》在我与同伴们的共同努力下,弹奏十分美妙悦耳了。在比赛时,我们八个人齐心协力的演奏,最后获得了“琼花杯”古筝大赛一等奖!

可在这次比赛中,因一位同学不满队员们的安排,硬是让刘老师把她转到独奏去。可结果却如那只离群的蜜蜂遇到的一样,我们重奏的队伍并没有受她的影响,还是取得了好成绩,而她却……看到她失落的目光,我想,如果她参加了重奏,与大家融为一体,在集体中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也就能取得令自己满意的成绩。

所以说,集体的力量总是强于个人的力量。我们要牢记:“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句话告诉我们,融入集体事业,发挥自己的力量,就能收获到许多东西,明白很多道理。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4

看书时我突然看到一篇文章《一只离群的蜜蜂》,被找题目吸引,我不由自主地往下看。看着看着,我明白了,这是一篇讲一只蜜蜂创造自己的世界,离群的故事。

故事一开始就讲一只认为自己很能干的蜜蜂,一直觉得自己功劳,如果没有了他,其他蜜蜂就干不成事,所以就想去外面创造自己的王国。结果呢,我想:“它成功了吗?是不是真的创造了自己的世界?还是灰溜溜的回到家里?还是被其他蜜蜂求着离群的蜜蜂回家呢?”

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三天后,那只蜜蜂扇着无力的翅膀飞回了家,一看就知道失败了,而蜂巢,和他走之前一模一样,感叹道:“‘我‘总不如’我们‘”。

其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例。有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踢足球,我们每队5个人。我队的中卫首先抢到了球,在面临重围的情况下他乘机将球传给了前卫,由前卫来进球,通过这种有机的配合,不费吹灰之力我队抢先进了一球。而另一队跟我们的打法不同,发球后由对方的中卫抢到了球,中卫球技不错,他没有选择传球,而是独自一人往前冲,其他队员跟着球跑,结果球被后卫队员截住了,并赶紧将球传给中卫,中卫接着又传给了前卫,此时对方没有来得及回防,结果我队又进了一球。按着这种通力合作的方式,一场比赛结束,我队遥遥,我们品尝到了合作的胜果。而对手虽然技术不错,但单枪匹马还是敌不过团结协作。

“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大家团结协作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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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草的约定》是我挺喜欢的一位作家写的。她叫庞婕蕾,小读者都叫她阿拉蕾。我看过她写的很多书,大多内容都是很伤感的,比如父母离婚,好朋友分散等。这本书就是有关好朋友的。

和妈妈一起读书,会读得比较细心。夏影和孙晶晶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因为孙晶晶的争强好胜,他们渐渐疏远了,最后,他们提出要分开。妈妈说:“孙晶晶的性格太强了,脾气也很大。”我也有这样的感觉。一次偶然,夏影和杨悦走到了一起。他们都喜欢韩国歌手J,一起谈论他,一起听他的唱片。我很高兴夏影找到了自己的知心朋友,妈妈也是这么想的吧!她们还约好,放暑假的时候,一起去韩国听J的演唱会。可就在这天,发生了一场火灾,杨月不幸被大面积烧伤,住进了医院,不能和夏影一起去听J的演唱会了。伤心的夏影给J写了一封信,希望J能祝福杨悦快快好起来。J收到了夏影的来信,在他的演唱会上,为杨悦祝福。两个人的约定也慢慢降临。

我身边有很多朋友,妈妈告诉我要对朋友真诚相待,互相理解。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叫孙菡,我们从小在一起玩儿,幼儿园、小学都在一个学校,同一个班。四年级时,她转学了,我们还经常在一起玩,有一次来我家,我们玩漂洋过海的游戏,是我们用纸条写下对对方说的话,放在一个不进水的盒子里,把盆子接满水,把盒子放在盆里,过一会儿拿起对方的盒子,拿出里面的纸条看,看完了再写…..我们玩得不亦乐乎,纸条到现在都还保留着呢!

妈妈也有闺蜜呢!他们经常一起出去逛街,买东西,买到实惠的,就让对方也买,常常买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有一个和你说话的朋友很难;由一个和你一起做事的朋友更难;有一个知心朋友非常难。珍惜现在的友情,让友情一直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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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四叶草的约定》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女孩夏影的故事。夏影在住院时收到了孙晶晶诚挚的问候,从此就把孙晶晶视为自己的好朋友。可是,当她们渐渐长大,她们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多。渐渐地,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后来,夏影结交了一个新朋友——杨悦。两人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可是幸福却那么短暂,杨悦因为一次意外,从夏影的生活中消失了。

当夏影在她和杨悦喜欢的歌手在演唱会上鼓励杨悦并唱起她们最喜欢的歌曲时,她不禁泪流满面。她和杨悦有过四叶草的约定,杨悦能守约吗?作者却没有告诉我们答案。

我觉得我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夏影,曾经有一段被深深刺伤的友情。我和我的好朋友曾经形影不离,心意相通。可是到了小学,我却亲眼看见她和她班上的同学一起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地快乐地去洗手,上厕所。偶尔碰见她,也不过是互相打个招呼而已。

后来,我也有了自己的新朋友,有着和我共同的爱好。我这才真正觉察到,我的人生之路还很长,有许多新东西、新朋友。我们不必执着地停留在某一段友情里,而是应该去结交新朋友,不要因为离开了最初的朋友而悲伤。长大,本身就是一个不段结交新朋友的过程。

友谊,是那么的美好,请用心对待每一段友情,珍惜每一段友情。

好书读书笔记 篇2

当年明月说过:“所有伟大的人,都是凡人。千锤百炼,千回万转,矢志不改,仅此而已。”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凡人”“千回百转,矢志不改”后就能成为伟大的人呢?

我想,这是因为坚持。有了矢志不改的坚持,他们就能翻过那座挡在我们前面的大山,看到山的那一边的四季如春,看到山的那一边的浮光跃金,看到山的那一边的风起云涌。当别人只能看到层林尽染时,他们已经知道知道了从天边涌来的是北风如刀,还是和风暖阳。

他们在山的那一边获得了超越他人的力量,因此凡人成了伟人。同时,翻不过大山,看不到山的那一边,不经历风雨交加,不体会鸟语花香,也就无法成为伟人。崇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勤劳实干,有政治头脑,然而在他历史上只是二流人物。他看到了阉党作乱,于是慢药除魏忠贤,快刀斩奸佞余孽。死太监死了,奸佞已铲除,崇祯笑了。他看到山上吃人的老虎杀光了,很高兴,但他没有看到在山的那一边,一群名叫“言官“的豺狼,在山中无老虎后,会回来称大王。言官们在朝廷上逮谁骂谁,阉党在时至少骂人还是有纪律的,然而魏公公死后,言官们骂成一片,逼得内阁只能靠抓阄选人。

抓阄选首辅,好像比阉党选首辅好不了多少。

崇祯很努力,他摸清了山这边的一切,他知道山上有什么树,他知道山上什么地方活着什么动物。

但他没看到山的那一边

帝王一梦终成空,枯枝残躯曳风中。

恐怕崇祯到死也不明白自己的努力为何付诸东流,他了解大山,但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在山后,在山的那一边。

作者当年明月看到了山的那一边。

他看到人们被电视剧误导,对明史认识千奇百怪;他看到人们日益浮躁,远离了历史的厚重沉淀,他决定改变。山上被毒蛇侵占,他并没有简单地杀死山上的蛇,而是,绕到山后,堵上了毒蛇的巢穴。他用真实当利剑,斩杀毒蛇;他用幽默当巨石,堵住巢穴。他看到了其他历史著作作者看不到的东西,因此,他比其他作者更成功。

好像到了这里,就可以解答为什么凡人经过“千锤百炼“就会成为伟人了:因为千锤百炼,让他们的视线跨过大山,让他们获得超越常人的力量。但是,魏忠贤也很努力,他也经历过一次次的失败与成功,为什么他不是伟人呢?

不是因为他努力不够,也不是因为他受的磨难太少,而是因为,他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他本来励志做一个护人性命的盾牌,但当他第一次看到山后的风景时,并没有被春风唤醒百花香所感染,而是沉迷于暴风闪电那狂野的力量。于是,他变了,他不愿意当盾牌救护苍生,而是愿意化为利剑横扫天下。

迷失了方向,即使看到了山的那一边,也不过是让你走到更高的地方,然后,让你更惨烈的摔下去。

哀莫大于心死,最哀莫大于心死而身不知。

谁知道登山时有多少人跌落谷底,谁知道有多少人迷失森林?

谁也不知道。

在山的那边,是什么?伊甸园,还是火海炼狱?无从而知。有人说那边是“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有人说是“万事皆空,万事皆允”的明悟。只有自己攀上险峰,才知道山那边的风景。

让我们一起挑战吗未知的险峰吧,让我们一起去看山那边的风景,挑战人生的高度!

好书读书笔记 篇3

你知道什么狗会写字,会说话地位比主人还高吗?不知道的话就来阅读下载《查理九世》这套书。

本书的作者是雷欧幻象,浙江少年儿童文学出版社的一位作家。故事的主人公叫查理九世,是一条高智商的狗,每次都会受到主人摸多多爷爷或鬼影迷踪的信件。每次都会勇敢的完成一项又一项艰巨的任务,一旦失败就可能丧失性命,但他们都会用自己的智慧和团结力量,一次又一次的从困境中逃出。一直勇往直前,所向披靡。

向我们介绍了团队的重要性和学好数学的重要性,文中有许多惊险的地方,我最感觉到有趣的地方就是他们被一群食人蛇和青蛇追杀时。天上掉下来一个野人,吹响笛子救下他们。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种神秘的解题方法,一片又一片感人惊险的画面。团队协作所带来的重要性,我成长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更加聪明乐观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你想买这本书吗?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令人受益匪浅。

好书读书笔记 篇4

毛泽东同志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没有错,读书太重要了,今天,我向大家推荐《蓝色的海豚岛》一书。

《蓝色的海豚岛》作者是奥台尔,讲的是一个岛上,一群原住民生活在一个岛上,主人公王巴阿勒和她弟弟拉英在海边采集食物时,看见了前来捕海獭的人们,因为和一群白鲈鱼发生误会,导致原居民伤忙性重,不得不去往北方,途中发生意外,把姐弟俩留了下来,拉英被野狗咬死,王巴阿勒独自一人在岛上求生的故事。

其中有三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第一件事是勇捕大章鱼,章鱼是一个潜在的杀手,王巴阿勒使用海象牙长矛将其捕杀,告诉我野外危险重重。第二件事是收养朗图,朗图原是阿留申留的狗,混进了野狗群,被王巴阿勒刺伤,却被收养了,告诉我狗是人类的朋友。第三件事是制作家牙长矛,为了捕大章鱼,王巴阿勒着生命威胁,捕杀海象,获取象牙,惨遭重创,却意外收集到象牙,打破内心恐惧,做出海象牙长矛,告诉我更勇于尝试。

当然,还有许许多的故事,想知道王巴阿勒是怎样和徒托克做好朋友,怎样离开海豚岛,大结局又是什么了快来告《蓝色的海豚岛》吧!

好书读书笔记 篇5

亲爱的同学:

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呢?是科幻书还是漫画书?还是小说?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它是《成长胜经》系列中的《101个影响一生的小毛病》。我经常在中午的时候看这本书。它通过101个经典的故事和深入浅出的道理,讲述了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的一些小毛病,让我们在阅读下载这本书的过程中不断地审视和自问,轻轻松松中克服阻碍你走向成功的一些坏毛病。

比如136页的这一篇————“拖延是对生命的挥霍”。讲的是一个危重病人的最后一分钟,他很后悔,死神向他列了好多浪费时间的账单,但是死神说到一半,他就断了气。死神叹着气说:“要是你生前多留几分钟,你就能听完我的账单了”

你是个喜欢拖延事情的人吗?如果是,不论你多名有学识、能力,若老是喜欢拖延时间,久而久之大家都认识到你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不要等待明天或是明年吧,从现在开始做起,丢掉你手中的冰淇淋和电视遥控器,开始行动吧!人生短暂,正如陶渊明诗中所云: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这本书不错吧,你若喜欢,就快去买吧,相信它能像帮助我一样帮助你的!

好书读书笔记 篇6

读书可以明智,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而《明朝那些事儿》就是这样的好书。

我阅读《明朝那些事儿》是从小学二年级开始,作者当年明月,此书一共有七本。主要讲述了从六百多年前爆发的元末农民大起义直至三百多年前煤山山上崇祯自杀的关于明朝的一些。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内容丰富,语言幽默风趣。

《明朝那些事儿》描绘了明初的战火,作者当年明月在书中暗喻了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一个王朝就是一个阶段,大人物倒下了,又会有新的人物出现,一个王朝灭亡了,另一个王朝就会诞生,中国五千多年来就是这样的规律。在这本书里,这像是在轮回,在作者看来,其实也是一种进步。原来世界“x”自古就有,弱的迟早被强国征服,所以,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一定要把经济搞上去,增强军事实力,稳固好国防。我的同学们,未来的小政治家们,你们一定要读这本书啊。

这本书讲到了气节,于谦、王阳明、杨涟等人身上就有气节这样的东西,或许别的官员都不知道气节是啥,就是混日子,是欠扁的,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都是欠扁的当年明月就是用这种幽默的语言描写历史的。鲁迅说:“自古以来,我们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hellip;hellip;这就是中国人的脊梁!”臧克家在《有的人》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想:“由这两句话,我终于知道于谦、王阳明、杨涟等人现在还永垂不朽的原因了,而其他官员呢?真是令人深思啊!”而《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令人深思的不止这,它就像一本社会全书,引人深思的地方举不胜举,需要你亲自去品读,去感知,去体验。

明朝,是一个辉煌的时代,而《明朝那些事儿》,是把明朝写得更辉煌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它。

好书读书笔记 篇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看过很多书,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等等,相信你们也看过很多书吧,今天我为你们推荐一本书,它就是《水浒传》。

这本书说了宋朝皇帝很凶残,官逼民反,林冲、宋江等等一个个都被逼无耐,被逼上了梁山,他们一个个上了梁山之后,替天行道,帮助穷苦人民,他们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们有这样的魅力,不是因为他们的相貌,而是因为他们有高尚的人格。

最让我崇尚的是他们都能为一个义字赴汤蹈火,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现今的社会同样需要强烈的正义感,需要我们用正义来维护社会的平安。

《水浒传》这本书从头至尾都流露出一切都为穷苦人民着想的思想,这也是我们正需要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它确实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大家不妨读一读。

好书读书笔记 篇8

自古历史风风雨雨,变化莫测,但一直以来,在我认知里的历史,只存在于教科书中,枯燥、乏味、晦涩难懂,直到我遇见了《明朝那些事儿》,也忘了是怎么知道了这本书,很奇妙的,就爱上了它。

第二部,内容自永乐夺位的“靖难之役”后开始,先叙述了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永乐大帝mdash;mdash;挥军北上五征蒙古,派郑和七下西洋,南下讨平安南,等等,后来永乐于北伐蒙古归来途中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动荡时期。大宦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丧于一旦,幸亏著名忠臣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力挽狂澜,挽救了大明帝国,但随即又在两位皇帝争夺皇位的“夺门之变”后被害身亡。

全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永乐大帝部分。朱棣不是一个好人,但他确确实实是一位励精图治的好皇帝。正所谓事物拥有多面性,人也如此。是的,靖难之役中,朱棣欺权夺位,残忍地抹杀了一切对他不利的证据,甚至蛛丝马迹,他血腥,残暴,杀人如麻。但若从他登基之后的种.种事迹来看:征战蒙古、命郑和七下西洋、修书迁都等等,给后人留下了不朽的财富。“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这就是朱棣统治的时代,是永乐大帝的天下!

自古相权和君权便是统治者们,最在意也最头疼的矛盾,而明朝的相权君权,就像拔河,皇帝和大臣各站在绳子的两边,不断地拔河。朱元璋及朱棣都是运动健将,他们掌握着主动权,但到了明宣宗时期,明显朱瞻基没有继承他祖上良好的运动基因,于是,他找了一个人帮他一起,这个人的名字就叫太监。

好像在大多数人眼中,太监就等同于坏蛋,往往他们的形象都是穷凶极恶的,然后就是朝廷中的忠臣们为了正义和理想与坏蛋们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成功了就是正义战胜邪恶,失败了就是人间悲剧。明朝的坏太监很多,好太监也不少,但十分神奇的是,无论太监如何猖獗,都无法危及皇帝的地位,顾此,太监,不过是皇帝手中的棋子,为他而战,仅此而已。但太监权势太大了,对国家也总是不好的,比如mdash;mdash;大宦官王振,一日之间倾覆二十万精兵,也多亏有一个人,力挽狂澜,这个人就是著名忠臣mdash;mdash;于谦。他不是武将,没有指挥过战争,没有打过仗,可是,因为责任,拯救国家的责任,他背负了这一切,经历了数十年的磨砺和考验,他已无所畏惧。

历史就是这样,曲折充满玄幻,无数无数的人在历史岁月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或者被风尘湮没。

历史,是大家的历史,是千百万人的历史,每个人都可以有探究它、解读它的权利,但历史却不是人人都可以读懂的。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的风霜雨雪,也许更早,更久远,我们早已追溯不完,只有以史为鉴,鉴往知来,通过了解积淀在历史长河中的悠悠文明,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强健我们的国家,复兴我们的民族!相信历史有过的悲壮,未来不会再有,而历史有过的灿烂,明天会更加辉煌!

好书读书笔记 篇9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了明朝从天启年间到明末灭亡的这一段史实。我读后很有感触。

这本书分二十一个章节,第一个章节描写了宁远战役后,努尔哈赤死后皇太极就汗位,袁崇焕派代表团去后金首都沈阳吊丧,皇太极虽然很不爽但是忍了,并且用最高标准来接待了袁崇焕的使者团,最后还挥手告别。

1627年宁锦大战揭开序幕,皇太极分三路大军进攻锦州,但没有成功。一直到满桂率领援兵来到,双方大战,后皇太极撤退,犹豫再三,决定孤注一掷,直接进攻宁远城,他相信自己会迎来辉煌的胜利,但是最后还是失败了。

在这场战役中,袁崇焕展示了丰富的占和战斗素质。虽然一开始误判了皇太极的进攻速度,但后来他先是派援兵,援兵不成后使诈让皇太极相信会有大量援军,使锦州获得了喘息时间。总体来说,袁崇焕的决策是非常正确和英明的。

非常遗憾的是,宁远战役后,袁崇焕被卸职。一直到天启七年,即1627年11月19日被起复。在紫禁城的平台上,他激动的说出了:lsquo;计五年,全辽可复rsquo;的话语。兵科给事中许誉卿找到袁崇焕向他讨教如何“五年平辽”,但是袁崇焕的回答只有四个字:“聊慰上意!”后来他又因看毛文龙不顺眼,觉得他不太听话,寻故杀掉了毛文龙,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袁崇焕虽然在军事上很强大,但是他性格跋扈,以上方宝剑杀毛文龙,就是他做出的一个重大失误决定。因为他的不讲原则,不讲规章的处死毛文龙,为他后来的死亡埋下了伏笔。

在崇祯二年10月,皇太极绕道蒙古进攻重镇遵化,赵率教率领一万大军救援,次日战死。11月5日袁崇焕督师亲率大军来援,并对皇太极发动攻击,只追不击。从11日到15日,开始北京近郊战斗。最后在11月20日,爆发了京城自于谦保卫战后最大规模的战斗。在广渠前列阵迎敌,发生激烈战斗,最后到晚上六点取得了最终胜利。

袁崇焕的最终结局到来,崇祯二年12月2日,袁崇焕被投进大牢,崇祯三年8月16日,定罪,被押西市行刑。

《明朝那些事儿》的读书笔记范文五

爸爸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最近一套叫《明朝那些事儿》的书吸引了我,通过这套书,我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书中写了明朝16位皇帝,在位最长的有48年,而在位最短却只有一个月,其中有一位皇帝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他是谁呢?他不是开创了大明王朝的洪武大帝朱元璋,也不是组织郑和七下西洋的永乐大帝,更不是在位时间最长的万历皇帝,他是被人们评价为“既是一个好人,又是个好皇帝”的明孝宗mdash;mdash;朱祐樘。

虽然他36岁就去世了,但是他为人宽厚仁慈、勤于政事,努力收拾老爸留下来的烂摊子,让大明帝国重新走上了正轨。而且他对老百姓也非常的好,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让老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受到了大家的爱戴。

读了这套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的意义不在于生命的长短,而在于你这一生做了多少对社会有益的事!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精选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精选,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1)

《背影》是一篇朱自清先生写的语言通俗、简洁的亲情文章。作者把事情描写的栩栩如生,令人感觉好像事情就发生在身边。当读到作者的父亲努力地爬上月台为作者买橘子时,令人情不自禁地热泪盈眶。

《背影》主要讲作者因为祖母离世,家中光景惨淡。回家祭拜祖母后,与父亲同行一路去工作。离别时,父亲担心作者照顾不好自己,先是托茶房好生照顾,但踌躇了一会,还是决定自己送作者去车站。上了车,又是嘱咐了茶房一番,作者却是不以为然,认为父亲过于迂腐。将走时,父亲要去买点橘子留给作者吃。月台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走到那边,须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自然要费事些。父亲蹒跚的攀下铁道,又努力的倾斜自己肥胖的身子爬上去。作者看着父亲辛苦地买橘子,泪很快流了下来。

回来后,父亲把橘子放在大衣上,拍拍泥土,便混入人群看不见了。多年后,作者家境更是败落。作者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我们要懂得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要知道回报他们,要知道感恩。就像《鲁宾逊漂流记》中,虽然鲁宾逊的父母一再组织鲁宾逊实现梦想,一再责骂、苦劝甚至是以断绝关系相逼,但那不都是为鲁宾逊好,为鲁宾逊的安全考虑吗。再比如现实中,虽然父母常常组织我们做一些好玩的游戏,比如:跳过小河、跳下石头、蹦极或者玩电脑、看电视,但那也都是为我们的身体健康、安全着想。我们却都很不以为然,认为这些游戏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常趁家长不注意时偷偷玩。这些事家长知道后肯定是一顿打骂,但这不也是家长对我们的担心吗,希望我们记住,不在去做这些事。有些人却口上答应,心里不以为然,依然趁家长不注意玩。这样要是发生什么意外,家长不是会很悲痛吗。

因此我们不要辜负父母的苦心,不要让他们为我们担心,要知道他们在为我们考虑,不要口上答应心里却不以为然,更不要嫌他们啰嗦、烦人,他们都是在为我们着想啊!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2)

汗水奔流在岁月开凿的运河里,激荡着开拓的浪花,突起的青筋是力量筑成的长城,愚公移山的精神从这里延伸。月光滋润着这宁静的夜晚,房前的流水带走了所有的疲惫,我触摸到了鼾声中的祥和,还感觉到了镜中白发的光芒。

被风雨垒起的岁月,刻在父亲的额角,深深地勾勒出智慧与人生,青丝间夹杂着白雪的记忆,心中翻腾。

落花意已去,父亲的风采不再依然,逝去的痕迹盖满了遍地枯叶,萋萋芳草早已销声匿迹。岁月,何故如此匆匆?

朱自清望着父亲孤独的身影,心中不觉一阵酸涩,眼泪划过脸颊,润湿干涸的心田,父亲拙笨地翻过短墙去为自己买橘子,事业的失败,亲人的离去使得已步入老年的父亲更显沧桑,岁月让父亲原本挺拔的脊背,慢慢地弯曲。黄昏,父亲携着我的小手去看夕阳,红霞染着天空,好像父亲期望着我的一个梦想。我心虚得不敢直视父亲期盼的双眸,浩瀚的云彩,好像父亲对我深深的爱,我幸福得想哭了。

小时候,父亲总是对我说:“我是大树,你是小树。”现在,长大了的小树想说:“父亲,你永远是我的大树。”

我默默地读着散文中父亲那模糊的《背影》,含着感恩看着父亲那饱经沧桑的脸,用心的声音吟诵着《背影》里的词句:······于是,我便泪流满面。

“父亲”这个词是沉重的,在孩子的眼里,父亲是高大的,即便孩子长大了,也成了父亲,但也始终忘不了父亲的伟大!在我心里,“父亲”这个词就是给予,就是奉献······

我把“父亲”比作一座山,高高的山梁是父亲挑起责任的双肩;我把“父亲”比做一棵树,儿女围着父亲树干般粗壮的胸膛感到无比的温暖和安全;我把“父亲”比作大海,父亲给予儿女的爱,比大海还要深;我把“父亲”比昨天空,父亲对儿女的无私比蓝天还要广阔······但这些都无法概括“父亲”这两个字的含义。

父亲节的来临,我由衷感谢,感怀父亲节,我飞绪万千,从笔尖流泻的心情,是“我爱你”无法说出口。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3)

“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轻松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知道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

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比巍然的山!

火车轰鸣着驶向远方,但父亲站立在站台上的身影,却永远印在了朱自清先生的心中,而我也是一遍又一遍回味着父亲给我的爱,他在风雨中的身影,永远那么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父亲,我爱你!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4)

我渐渐地、渐渐地掌握到,说白了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是代表着,你和他的缘份便是今生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越来越远,你站起在小道的一端,看见他慢慢消退在小道拐弯的地区,并且,它用背影对你说:不必追。这一段文本在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中发生了2次,开头和结尾。目送既是一篇文章的名称,也是一本书的名字。儿时,我们都是多么的依靠父母啊,她们便是大家的天地,她们那边有溫暖的怀里,甜美的奶水,但这种伴随着岁月逐渐的被抛在了风中。大家觉得自身长大以后,当母亲再度为大家递上纯棉毛巾,嘱咐大家还记得带饭盒的情况下,父亲给大家讲三个小仙女的故事的情况下,大家会厌烦地说:“我已经并不是小朋友了,母亲!”“别再讲这些坑人的小故事啦,父亲!”

她们会静静地点点头,一言不发。有时,她们硬要把大家送至校门口,大家会迫不及待地很早摆脱她们的怀里,跑向校门,分毫没去想身后那双疲倦的双眼。再大一点,大家心急地想拍着自身刚长好的羽翼去翱翔,大家和盆友独立逛街购物,我们与盆友悄悄地聊一些比较敏感的话题讨论,由于大家觉得自身长大以后。

大家感觉爸爸妈妈落伍了,不清楚最红的大牌明星,不清楚最火的游戏,不清楚最时尚潮流的知名品牌。大家想飞,但大家不清楚,每一次大家给父母留有一个背影的情况下,她们是多么的的忧愁。大家想飞,但大家不清楚,身后有一双眼睛,一双温婉地凝视着我们的眼睛,一双饱经风霜的双眼。大家远沒有成长,大家还不大, 大家何曾了解,她们目送大家离开,一直满心期待着大家回首,满心期待着大家给他一个笑容,为此证实自身付出的爱是有收益的。

但大家匆匆忙忙,只给他留有一个轻率的背影。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5)

作为一位文学爱好者, 《朱自清散文集》曾陪伴我走过人生的许多阶段,里面的文章, 有似清茶,有像咖啡,有如美酒……虽然味道不同,但总能给我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散文集里的《背影》,是熟记于心、刻骨铭心的,于记忆深处,那是拭之不去的云天爱语……因为教学的需要,我再一次打开了《朱自清散文集》,打开了《背影》,于是,火车站上,父亲买橘子的背影,爬上月台的背影,复又萦绕在我心间,久久不能弥散! 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地怀念,这一刻,我想起了我的父亲。

一直来,父亲在众人的心中,都是不苟言笑、说一不二、固执苛刻、绝对权威的形象。他的威严,在我们整个大家庭中,是不可逾越、无人能及、无法撼动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哼哼一声,讯息便能收到,立即便会收敛。为此,我们几兄妹甚至于父亲的兄妹对他都是敬畏有加的;为此,我曾经不了解过,曾经惧怕过,甚至于,曾经怨恨过......

打记事起,父亲就外出工作,逢过年回来一次,每次见着,心里是高兴的,但是却也不敢太靠近。记得那时,半夜睡醒,只要看到自己跟父亲是睡同一个床头,第一反应就会抱着被子起身睡在另外一头;甭管做没做错事,只要父亲一大声,眼泪必定夺眶而出;要是挨了批评,那是会一辈子都记在心里的!

父亲是长子,他孝敬父母,关爱兄弟,他爱整个大家庭里的每一个人。小孩子家,最高兴地要算过年兜红包了,总想着,我们是父亲亲生的,红包就应该会大点。可父亲偏不,他将我们和叔叔家的堂姐堂弟们一一排列,谁大,谁的红包就大,这一点,连母亲也不例外,她的红包跟我两个婶婶都是一样的! 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对自己吝啬,对自己家里人苛刻,但是他却把他的爱毫无保留地给予了整个大家庭,甚至于,把更多的爱给予了两个叔叔家及堂兄妹们,为此,母亲伤心,我也难过,小小的心里总也认为, 父亲是不爱我们的!

我自知自己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所以,打上学起,我就非常的用功。用母亲的话来说是:学习比天大,每天晚上不到她喝令,我是不会停止学习的;若逢上考试,我会紧张得一晚上醒来好几次,就怕错过了时间;除此而外,学校的演讲赛、作文赛、歌唱赛……我总踊跃参与。因此,各科成绩一直名列前矛,各方面一直表现优秀,家里的墙壁上满满地糊着几十张奖状。这一切, 父亲虽然没有目睹,但也有耳闻。

农村重男亲女的现象是极正常的,极普遍的,庆幸的是, 父亲当时没有。小学六年级那年,继将哥哥从农村迁出城市后, 父亲也将我带离了农村,这算是我人生中较大的一个转折点。

离开了母亲,跟着父亲来到城镇,与他的相处,从一年一次,到天天在一起生活,这在当时的我小心眼里是无法承受的变故:生活环境的变化,交往圈子的变化,语言的不通,再加上对母亲的思念,终究使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至今仍记得到新学校的第一天, 父亲和新班主任老师谈话的内容:他们拿着我的期末考试的成绩,敲打着计算器,商量着,以我农村的年级第一的成绩能否考上城市的重点中学,全然不顾我陌生的、怯怯的目光;至今仍记得小学毕业考成绩公布后,父亲那失望的眼神;至今仍记得那天落在我脸上的耳光----这辈子唯一的耳光,落在了我的脸上,更落在了我的心里......

父亲最后还是咬咬牙,找了关系交了赞助,让我以借读生的身份上了重点中学。

懵懂中,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好强的我又开始奋发图强了。宿舍里、教室里、操场上……到处都有我学习的身影,甚至于,晚上宿舍关灯后,我还在被窝里挑灯夜战......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这个云集了全县尖子生的重点中学,我,一个借读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我的成绩在班里稳步上升,最后挤进前三、前二,语文成绩在全县统考获最高分。优越感又重新回到,那个时候,一个更大的目标在我心里悄然而生:像哥哥一样,争取保送重点高中,考上好的大学。

可是那时, 父亲却早有了打算:女孩子家家,考个师范,将来当个老师就很不错了!于是,我的保送资格没有了,我的大学梦破碎了,我的未来,我的前途,我的信念,一瞬间,轰然坍塌......那一刻,我认定, 父亲始终是重男亲女的,他是有意不让我上高中考大学的。于是临近中考,我在自己最热衷、最心爱的语文课堂上,跟我的班主任邓老师处处作对,直至邓老师发现不妥后的一次促膝长谈,我的心里包袱才得以释放:邓老师告诉我,考上师范远远要难于考上重点中学,因为它的录取分数线要高于重点中学,而且它是有名额限制的,达到了分数线还要全方面的考核,所以必须是全市最优秀的学生,才能读上中师......最终,我恢复了正常,也遂了父亲的愿望,以超过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的成绩成为了公费中师生。

中师那三年,对我一生影响是最大的,那是我成长的关键期。在那里,我找寻一切机会锻炼自己,从组织委员到团支书,到最后的老班长及校刊审稿组长,期末总评第一名,一等奖学金......在那里,我学到了知识,掌握了技能,知晓了道理,获得了满满的自信.......在那里,我学会了乐观待己,懂得了真诚待人,....在那里,我拥有了最知心的好朋友......最终,我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毕业,那一刻,我终于庆幸我是一个师范生,而父亲的选择应该是正确的!

毕业那年,我18岁,刚刚成年的我,便开始了闯荡江湖的日子:工作是自己找的,决定是自己做的,困难必须得自己解决,到最后,婚姻也是我自己选择的。工作生活之余,同事们到处潇洒,而我却躲在宿舍为了完成自己大专、本科的自学目标而奋斗,一年到头, 奔忙劳碌,飘荡在外,我心里开始有了怨恨: 父亲是不关心我的,他从来就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从来就没有了解过女儿工作的地方,工作的环境,交往的人群,他应该从来就没有担心过我……那个时候,突然觉得,除了身边的几个好友,自己似乎一无所有......

至今,我的学业目标已经达到,职称已经拿下;已成家,已为人母;妈妈健康着,哥哥是一个医生,弟弟是一个工程师,赴意大利工作,妹妹是军嫂,自己是一个老师;有的知书达理的嫂嫂、体贴入微的弟媳,有活泼可爱的儿子、侄女、外甥。最重要的是,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我们彼此的关系和谐,幸福着、快乐着......但是, 父亲依然对我们严格要求,生活依然简朴甚至于吝啬,依然固执甚至于苛刻,我们依然敬畏他!但是,与往日不同的是,虽然,他的一些想法、做法,我并不认同,可我已经能日益地理解他了.

10月29日,晚上8点,正在跟儿子嬉闹,突然收到父亲的短信,内容很简单,仅有四个字:生日快乐!霎那间,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儿子发现了我的异常,用他的小手揉了揉我的眼睛,说:妈妈,沙子进了你的眼睛了吗?我说:是的,有东西进了我的心里!

是的,生日快乐,这四个字,进了我的眼睛,更进了我的心里......虽然,这只是普通的四个字,虽然10月29日这个日期跟我身份证上的日期、跟母亲所记下的日期不一致,但是,那一刻,我感动了;那一刻, 父亲的不苟言笑、说一不二、固执苛刻、绝对权威,我理解了;那一刻我读懂了父爱!

感谢《背影》,让我明白:父爱如山,头顶着威严,但爱却在心里流倘!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6)

世人总说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我却认为父爱是无声的、父爱如山。在记忆深处,总抹不去朱自清的《背影》,他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令人刻骨铭心,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留下永远拭不去的云天爱语。

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地怀念。在《背影》中,一位父亲对儿女至深的爱,在朱自清笔下却溢着独特的伤感。父亲家境贫寒,又遭突变,却依然像每个父母一样默默地关爱着儿女。特别是在火车站上,父亲买橘子的背影,爬上月台的背影,深深地烙在我每个人的心中。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读了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每个周末,我要去外面读书,爸爸总是风雨无阻的送我,我总是看着他那开着车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远去,但我知道,他总是在我走了几步时离开的,他看着我进学校的背影。我们会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但都透露出对对方的爱,就像朱自清和他的父亲一样。

背影,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无论是大是小,是崇高是卑微,都凝聚了水乳交融般的真挚情感,那是自然赋予人类最美的情感——爱!

背影,在我们的心头荡起那爱的柔波,一圈又一圈……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母亲,在犯错是包容,在失落时陪伴,在落泪时安慰,但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父爱,没有华丽的修饰,没有张扬的表现,但却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陪伴我们,鼓励我们!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7)

坐在窗前看着朱自清的《背影》,“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在朱自清的眼里,父亲的背影显得格外的苍老无劲,每行一步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在我眼里我的父亲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几年之前,那个难忘的夏天,那个炎热的酷暑,那个不堪回首的夏天。正如《背影》里朱自清的祖母去世一样,“那个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回家变卖了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给祖母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边为了办丧事,一边为了父亲的赋闲。”朱自清的父亲忙碌了半生老了,无力了。我的祖母去世了。在外面打工的父亲匆匆赶了回家看祖母最后一眼,那天父亲哭了,显得那么的无助,也是我第一次看见父亲的泪。为了养家,给祖母办完丧事,父亲便立即启程赶回去继续他的工作,这在父亲转身出家门的时候我看到了父亲原来黑油油的头发多了几根银丝,背影是那么的无奈与无助。最终,父亲还是走了,留给我的就只剩下那个无助的背影。

前几个月,父亲还和我有说有笑的谈论着一些问题。可没过几天父亲便出事了,到现在还住在医院接受那些药水了“侵入”。那天学校说要开家长会,父亲二话没说要求我载他去,我争执不过他就答应了。“这时我看到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流了下来了。”看着父亲一拐一拐的走着,我那不争气的泪早已流了下来,父亲由于脸上的皮刚刚张全还不能接受阳光的照耀。如果是个阴天也就没什么了,可老天偏偏喜欢捉弄人,那天阳光特别的刺眼,可父亲还是坚持要我载他去学校。由于这次的经历让父亲在阳光下过久,父亲彻底“毁容了”脸上全起满了红疱看着都觉的恐怖。看着父亲走向学校,从他的背影里我看到了父亲老了,不再像以前一样了。这一刻,父亲的背影深深的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成为了我这生都挥之不去的记忆。

由于上学的缘故,我很少看到父亲了,很少关心父亲的健康,每次见到父亲他总是问我在学校里过的好不好。那天我生日,本来我自己都忘记了的事,父亲还是特地从医院赶回来,亲自做了一桌好菜,打算在我回家的时候的给我一个惊喜。我的眼眶再次湿了,我内心开始内疚起来因为从出生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父亲何时生日。

也许多少年之后,出去工作了一年到头也见不到父亲,也许会忘记父亲的容貌,但是不会忘记父亲那越来越苍老越来越无助的背影……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8)

在《意林》当中看到《背影那么远,眼泪那么近》这篇文章,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我”被生下后,亲生母亲和父亲开始了漫长的刑期,一个傻女人成“我”的养母,那年,她四十三岁,神经失常的她虽然疯疯癫癫的,但有了“我”后,却与别的正常的妈妈一样温柔、细心。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她打过“我”两次:一次是“我”在河里玩,娘用柳条打了“我”,一次是“我”与一个女生说说笑笑,娘打了“我”。“我”上初中后,娘每月都来给“我”送粮,有一次娘来给“我”送粮时,居然轻轻地扶摸了“我”一下。“我”感到了巨大的感动......没想到,就在一个月后的一天,娘与世长辞了......“我”考上师范后,“我”得知:娘原有一个儿子,他上中学后,由于早恋,成绩下降很快,后来由于那个女生感情转移,他的儿子投进河里,淹死了。这时“我”才想到娘打我的那两次。

母爱跨越一切!那感人至深、震撼人心的不正是母爱!我的眼泪再次不由自主的掉下来,我想起了母亲,许多的母亲,所有的母亲!母亲是伟大的职业,是没有薪水、不求回报的职业;是“十八年徒刑”;是日日夜夜风风雨雨的辛勤耕耘。

就如文中的那位感人至深的母亲,她的身上有母爱。是那种东西让她疯掉;是那种东西唤醒了她;是那种东西令她把“我”拉扯大;也是那种东西把她原本普通的白发与背影绘成一副最美的画面......

小时候我患了水痘,由于医院很远,外面又是狂风大作、风雨交加、伸手不见五指,只能等到第二天才能去医院。而当时我身上很痒,就用力去抓,把水痘抓破了,疼的哇哇大哭。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于是把我的手紧紧握在她的手里。我哭得更响了,但没哭一会儿,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发现妈妈还是使劲握着我的手,坐在椅子上,瞪着充满血丝的眼睛——她居然一夜没睡觉!

这不也是那浓浓的母爱吗?

把文章和现实联系在一起,母爱不就是最外大的吗?

在这里,我想说:“好好对待你的母亲吧!”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9)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顿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主要写了:朱自清祖母不幸去世了,父亲也失业了,可见朱自清家里的经济状况,这真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啊!为了给祖母办丧事,父亲到处去借钱。

办完丧事后,朱自清要去xx读书,父亲把他送到火车站,还给他买了一袋朱红色的橘子,并嘱托儿子在路上要小心,看着儿子走了,才放心离去。读了《背影》,我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

就像文中说的:"这时,我看见了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留了下来."是啊!因为作者感受到了父亲的爱,所以他不禁鼻子一酸,留下了泪来,连我看到这里都哭了!对啊!父亲是爱我们的,是疼我们的。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是一位总经理,他的公司有在xx那边,所以他的工作很忙。他每个星期一至星期五都在xx,只有星期六和星期天回来看我,星期一一早便又去了xx。爸爸是爱我的,每次我考的好爸爸就给我买我想要的东西(只要不高于600元)。

一天,我去给xx过她十一岁生日,要走解放碑那边去。虽然路途不远,但是他还是很担心,我看着他那不放心的样子,笑着说:"干吗呀

我已经十岁了,去解放碑算什么,小菜一碟,我还能一个人去xx呢!""别吹牛了,这样吧!爸爸开车送你,行吗"爸爸回答。"干吗呀我说,"锻炼锻炼我嘛!也给你省些油。"爸爸仍然坚持他的意见:"可是……"就在我和爸爸商量的时候,突然,隔壁的xx打来电话,说她也要去给xx过生日,要和我一起去。"这下放心了吧!我和xx一起去。"我对爸爸说。爸爸对我说:"好嘛!但是你要特别注意:你们两个不要分开,连上厕所也要一起去……"突然,我的心里感到非常难受,鼻子一酸,泪马上就要留下来了。我被爸爸感动了!可是我使劲憋着,不让泪水留下来。这一件事里,我真正体会到了父爱。

最新背影读书笔记(篇10)

《背影》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xx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到处借钱办完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朱自清的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教我不会做的题目,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直到凌晨3点多,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的烧完全退去了,妈妈叫醒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母亲的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最新《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精选


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纽约客》的读书笔记。当人们全神贯注的读书时,会感到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不少人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之后能从中收获不少。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见解。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1】

内容简介:如果可以选择,我们会愿意永远像个孩子一样单纯无忧地过。而成长却总是猝然降临,让人不知所措。夏天的夜晚,正安心看书的查理被一场意外打断——远近闻名的坏小子贾斯珀竟来找他帮忙。这突如其来的“信任”,让查理既疑惑也兴奋。可他万万没想到,贾斯珀带他去的,是一片神秘隐蔽的丛林,林中空地的树上,吊着镇长女儿苍白布满伤痕的尸体……平静的日子戛然而止。错综迷离的真相一步步揭开,隐藏在小镇家家户户屋檐下的不堪秘密也逐渐显露。当一切被青涩的怒火无声点燃,纯真少年想要远走纽约的诺言,也已化为永恒的美好幻影。成长的艰辛终于让他们彻悟,勇敢就是怀揣重负继续前行。

我们一起去纽约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故事很简单查理(我)被远近闻名的坏小子贾斯珀找到,他要查理帮忙。这突如其来的“信任”,让查理既疑惑也兴奋。只是怎么也想不到,斯珀带他穿过一片神秘隐蔽的丛林,最后到了一块空地上,林中空地,边上的那棵树上,吊着镇长那苍白的、布满伤痕的女儿劳拉……劳拉悬挂着,像一支熄灭的蜡烛。她死了。谁杀了劳拉? 平静的生活戛然而止。从此,查理就像不劳拉的鬼魂缠住了一样,永远得不到安宁。查理知道,肯定不是贾斯珀,他坏,很坏,但他没有杀人的胆。绝对没有。查理知道,在考利根,任何一家出了任何问题,首先要怪罪的就是贾斯珀;查理知道,无论孩子犯了什么错,哪怕显然错在自己,父母必张嘴就问:“你是不是跟贾斯珀一起混了?”

我们一起去纽约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如果你够幸运,你的成长会是循序渐进的,但是对于一些不幸的孩子而言,真的可能在一夕之间就遭遇成长。这本书跟《麦田里的守望者》相比,当是各有千秋。麦田赢在那个个性的叛逆孩子,而这本视野更加宽,成长是一个主题,此外还涉及了种族问题、人性的黑暗等,但是绝对不会显得枯燥,因为它整个外衣是悬疑的,让人拿起放不下。反正我是一口气看完了。作者的语言也不乏幽默,情节设置真是称得上“鬼灵精怪”拉。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2】

梦破碎的声音——《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400字: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从第一页说到最后一页。爱与恨,也从开始辗转到结局。

先爱后恨,先恨后爱,边恨边爱,对纽约以及任何一座城市的爱与恨成为了一种不断交织的情绪变化,可能出现在同一天,可能贯穿于一辈子。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最终明白,纽约,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而是战场。在这场战役中,只相信一件事,成功或是失败。

你的爱恨,你的生死,在这个最热闹的地方,不值一提。纽约,依旧来去匆匆,忙忙碌碌,西装革履,金饰香氛。

那天,阿春对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人有了钱,会变。”

那天,初来乍到的王起明说:“不一定吧。我如果有了钱,我不会变。”

那天,在纽约的妻子郭燕还没有疯,在北京的女儿宁宁还平凡但健康地活着。那天,王起明还没有用一生去明白,梦实现的那一刻,原来就是离梦破碎最近的时候。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3】

屠夫、酒保、理发师、酿酒师,这些都是相对来说非常传统的职业,除了酒保之外,已存在了百年,甚至千年,工业化前的社会就已存在,中外皆同。

在人们的印象里,这些职业的功能性很强,但社会地位不高,因为这些都是体力劳动,而体力劳动被视为卑下,低等,难企及律师、教师、科研等职业所达到的社会认同高度;而且从事这类职业的人,可能也不希望自己的子女重走父母的路,而希望儿女能够进阶到律师、教师、科研等这样的社会层次。

但有趣的是,时代正悄悄发生着变化。这本书敏锐地捕捉到了这样的一种趋势,可以酒保为典型例子来解释。

喜欢烈酒和鸡尾酒的人,不可能没有听说过DeathCo,其影响力不仅仅只在美国,也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的酒鬼心里。

DeathCo是美国精调鸡尾酒文化复兴与专业化的代表酒吧之一,虽然其开业时间听起来非常晚近,20xx年。但在1920年至2000年之间,酒水消费仍旧以葡萄酒、白兰地、威士忌、啤酒为主,精调鸡尾酒文化尚未成熟。

鸡尾酒曾经的黄金时代是1870年至知名的禁酒令实行的1920年,在那段时间里,“调酒术”得到了发展,“包括运用精确的度量单位、标准材料、现榨果汁、以及摇、搅与捣拌等各式调饮手法”(本书P47)。DeathCo复兴了这样的调酒文化,整体装修十分低调,甚至很难找到店门(就像过去的speakeasy),店内光线较为昏暗,爵士乐,烛光,为客人提供的是紧张都市生活里的放松、愉悦、舒适又私密独特的饮酒体验,力求材料新鲜、出品稳定、富有特色的酒谱,无不体现着精调鸡尾酒的“专业性”。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4】

云哥似乎一辈子都在找寻自己的寄托。从小寄人篱下,被当成负担的可怜人儿,只好自己学会懂事,按部就班的成长,超速长成然后再也不用寄人篱下给别人添麻烦。

可是肉体的自由不代表精神的解脱,在那样的家庭,处于那样的年代,喜欢同性这样的事情几乎是禁忌,禁忌只能封存,不能有丝毫的流露。可是人心啊,它不是密封瓶可以完全封存的,它是血肉之躯,它也会崩溃。

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家,那么流落成为别的国家的客也是理所当然的。一辈子找不到可以为之安放的地点,一辈子找不到自己的终点,堕落或者死亡,其实也没有多大区别。求死很容易啊,尤其是身患绝症又毫无求生意志的人。

HIV和GAY,多么敏感的一个组合,尤其在大家对这两个概念都没有那么清楚的时候,普通人尚且一边厌恶一边逃离,可是当事人本身要如何逃离。作文或许白先生最终想要给云哥一个善终,终于让他遇到了能够安抚他灵魂的Dannyboy,是他一个人的Dannyboy。而云哥口中的韶华,或许也是作者的另一种善良,是能够让云哥安心讲述自己故事的可以以来的人,也是愿意虔诚的不带任何有色眼镜为云哥和他的Dannyboy祈祷的善良人。

而《Teafortwo》里直接把一群这样特殊的人放在了我们面前。他们也像所有普通人一样的邂逅,动情,生活。找不到自我认同的安哥幸运的遇到了罗先生,安抚了他那颗不能认同自己的心,可是安哥的死亡在我看来其实也是他对罗先生的拯救。如果没有这场痛苦的死亡,他们两人的故事或许也会像大伟和东尼,仔仔、兰诺他们一样,被可怕的AIDS折磨的不成人形,直至各自凋零。

生活在纽约,但都不是纽约人。不敢随意置喙其他,只期待所有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Dannyboy,所有的人都可以有与自己一起唱Teafortwo的人,然后与那人一起,找到一个地方,过着这平凡而又幸福,普通但却满足的一生。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5】

这就是纽约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转)或许不是每个人都会对怀特的随笔感兴趣,毕竟他不是如雷贯耳的大人物。而且怀特本人对随笔这种文体保持他一贯的坦诚:“如果把眼光瞄向诺贝尔奖或其它俗世荣耀,最好去写小说、诗歌或戏剧。”我认为他是对的,但同时相信,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或许也会看怀特的随笔,并为之发笑或深思。如他的随笔中提到那个对红皮蛋有偏见的英国佬时说:“各位不妨想想,英国人何故非得对美国作一番解说,才能心平气和?……但你很少见到美国人因为没能解说英国而坐立不安。”机智而俏皮,令对手莞尔,这种睿智的知识分子气质令我想起伍迪·艾伦——一位同样充满幽默感的老头子,我甚至在勾勒怀特的相貌时也接近伍迪·艾伦:银发,清瘦,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却充满温情。带着对生活琐碎细节的描述,依然能感觉怀特宽广的胸怀、深厚的生活经历和睿智的见解,他并不以为他比你高明,恰恰相反,他觉得你比他更了解一切,所以他从不刻意显示——懂得克制聪明,对写作者来讲,多么优秀而实用的品质。这部随笔集以怀特的一篇著名随笔《这就是纽约》而命名,他笔下的纽约是鲜活、蓬勃的,像流动的水,你只能体会其魅力,却看不清它的形貌,因为它永远都在变化中。“在这么一个浓缩的竞技场上,挤满了角斗士、布道者、企业家、演员、证券商和买卖人。它的西服翻领上浸润的味道,年深日久,洗也洗不掉,结果,不论你身在纽约何处,都免不了与伟大时代、辉煌事功、奇人、奇事、奇闻发生感应。”在这个永不谢幕的大舞台,不同种族、信仰和民族在这里碰撞和融合,每天都上演着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事,给人持续的兴奋。“纽约公民的宽容,不仅是天性,而且是必须。这座城市必须保持宽容,否则应付在仇恨、怨愤和偏执的辐射云中爆炸。”怀特的眼睛扫过这座城市,精准地发现它丰富而单纯的内核:“纽约郁积了种类种族问题,但引人瞩目的不是这些问题,而是大家相安无事。”即使再读三遍,我仍然无法再现怀特笔下的纽约,那是任何……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6】

内容简介:霍默和兰利是一对兄弟,父母双亡。两人住在纽约第五大道高尚地段的一套豪宅中。弟弟霍默十多岁起双眼逐渐失明;哥哥兰利则在一战中为神经毒气所伤,回家后举止、思想异于常人。兰利怀有远大理想:总结人类生活所有经验,办一张可以永远阅读、准确叙述任何一天生活的终极报纸。为此他收集各种报纸,并进而扩展至各种物件:汽车,打字机,防毒面具,电视机,蜡烛……佣人们或走,或死。在繁华喧嚣的曼哈顿心脏地带,霍默和兰利成了自闭于世界的隐士。然而,二十世纪的美国历史依然通过出入这个封闭空间的各色人等,呈现在他们的面前:二战中来此避难又被抓走的日裔美国人,敲诈勒索的警察,被仇敌追杀的黑帮老大,男女嬉皮士,还有藏在兄弟内心深处的那个女孩。故事的结尾令人心碎:“杰奎琳,我有多少天没有吃东西了。我好像听到过一声巨响,整栋房子都震了震。兰利在哪儿?我哥哥在哪儿?”

纽约兄弟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纽约兄弟》是以真人真事为基础的虚构小说。纽约两兄弟霍默和兰利在曼哈顿非常著名,曾经同时惊动过贼和警察。书的作者更是美国国宝级大师多克托罗,擅长编撰战争史诗的他,驾驭起小格局的小说来技巧也毫不逊色,仅仅看了开头几篇,我就能够感受福纳克小说奖得主的气场。 兰利是盲人,作者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来应对失明的世界。声音,是......

纽约兄弟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本书有一个好的主题——“回忆”。那些不存在在我们身上的东西可能没办法引起我们的共鸣,但是情感,这种人类最为廉价也最为宝贵的东西,却最是能够打动我们。“我对去世很久的父母的记忆已经严重地模糊了,他们的形象仿佛掉入了时间的深渊而变得越来越小,视觉上的细节也越来越少,好像时间变成了空间,形成了距离,那些过去的人物,即使是你的父母,都因为离得太远而无法辨认。他们被凝固在他们的时代中,与之有关的一切都一起消失了。我能记起一个相识不深的女孩,好像那个埃莉诺,但关于我的父母,举例说,他们曾说过的话,我却连一个字都不记得了。”我们也许没有失明,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有这样的情感,我们也会在记忆中搜寻那些值得我们珍藏的影像,最后,日渐模糊与苍白。

《纽约客》的读书笔记【篇7】

一本新闻行业的民族志研究,呈现了业内巨头《纽约时报》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生产的探索过程。

书以作者提出的三种新兴网络新闻价值观——即时、互动和参与作为基础,观察了《纽约时报》是如何在新媒体浪潮的冲击下图存求变、革故鼎新的,而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旧有的新闻体制与新闻工作方式、制作方式同数字化所带来的新兴的新闻价值观及由此重构的新闻工作惯例、新闻实践,以及新闻记者的自我角色认知和新闻职责认知等产生了激烈的对抗和碰撞。

一方面要适应时代,技术革新,一方面又要不断面对和解决新旧新闻体系产生的矛盾与激化,《纽约时报》在网络版和纸质版之间力求探索出一条可行的平衡和融合之路,毕竟面对数字化时代变革,即便是如《纽约时报》这样的巨擘,也不得不审时度势,摸着石头过河,因为时代的浪潮滚滚向前,不会为谁停留片刻,如果不去努力适应和改变,就只能被无情地拍死在沙滩上了。

回头看看我国的报业纸媒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然而作为与之休戚相关的业内人士,我们所做的还不及《纽约时报》改革之万一。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精选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我的大学》读书笔记”相关内容。书籍会使人产生探索世界的欲望,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想记住这些优秀的情节,我们需要为此去写一篇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1

暑假期间,妈妈在网上给我买了很多书。快递到的时候,我打开包装纸,第一眼就看到了《我的大学》。我对这本书很好奇:会是什么样的书?为什么叫我上大学?带着疑惑,我期待着打开这本书。

这本书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他是前苏联的作家、诗人、评论家、政治家和学者。1868年出生于俄罗斯,1936年死于莫斯科。代表作有《母亲》《童年》《我的大学》……《在人间》《童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

这本书的主角是阿辽什卡。经过阿辽什卡的不懈努力,他终于来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但他的大学与今天和平社会的大学大不相同。

阿辽什卡在生活中遭受了许多磨难,他没有在课堂上学习知识,而是在社会大学中长大。他住在贫民窟,和社会底层的人住在一起。他必须在面包房和码头工作。16岁的阿辽什卡没有呼吸的余地。然而,它通过接触社会上那些思想进步、人格高尚的人来学习好东西,从不放弃阅读的机会,一点一点地用知识武装自己的身心。我认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珍惜学习的机会,认真学习。

阿辽什卡对周围各种各样的人有着理性而清晰的判断。我们也应该像阿辽什卡一样,看到周围人的本性,小心交朋友,和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阿辽什卡热爱阅读,思想独立。我也想在业余时间多读书,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

正如高尔基所说:青年是一种不断成长和崛起的力量。他们的使命是根据历史逻辑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和条件。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2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店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他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怎能不令人敬佩?

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耍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禁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

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革命,有很大的成就。“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了!

如今是“科学”第一的时代,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而打仗的军费开支也要由各国的科学技术的高低来决定的,科技高的国家,挣的前一定是要比落后的国家多……

总而言之,现代的一切,都与“科技”密切相关,而要“科技”就得日积月累的慢慢学习,学习的内容都在一本一本的书里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永远都会是真理!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 篇3

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渊远流长。在这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着不计其数的传世巨著。读后感又俗称读书笔记,是对于一句话,一段文字,一本书的感想和见解。好的应该是和原著作者在思想上的一次火花交锋,在文学修养上的一次升华。读后感栏目在此为大家提供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高尔基的是渴望读书的那种精神,这让我震撼。所以我喜欢高尔基。他的《我的大学》我已经读完了,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部分说了高尔基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高尔基没钱,所以高尔基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使他想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高尔基饱经了人间的辛酸,高尔基面临的环境相当恶劣,在重重困难面前,他始终坚持读书,坚持追求真理和知识,不放弃,希望就在前方。而且他不论在码头当搬运工还是在面包房做学徒,只要一有空,就会抽时间看书,并且要将自己所学到的一切用到生活中去,这让我敬佩。

这部分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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