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比特人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27 来源:互联网
最新霍比特人读后感。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别编辑了“最新霍比特人读后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1

看一个胆小鬼如何成长为一位“飞贼”?必须被巫师看中;被逼迫加入“杀龙夺宝”团伙;对战半兽人、食人妖;遇到可怕“咕噜”并得到神奇的“魔戒”;杀死恶龙并功成名就,这就是《霍比特人》中主人公比尔博。巴金斯的经历。
比尔博。巴金斯莫名其妙地遇上了一位小时结识的巫师,13个他不认识的人又突然来到他家中开会,他们都是矮人国的亡国战士,他们的家园被恶龙侵占了,他半主动半被动地加入到了这个团体,并努力成为其中的一员。他勇敢地用“刺叮剑”抵抗着一个半兽人,却与他一起掉入了一个大洞,并目睹了非人非鬼的怪物“咕噜”生吃半兽人,而且捡到了一枚拥有毁灭世界力量的“魔戒”,他本人却不知道在戒指中的超凡力量......
演绎“咕噜”用的是一种新型的动态捕捉技术,电影演员要穿上特制的服装来饰演“咕噜”的动作,在那个特殊的服装里有一个拍摄演员行走的照相机,通过这个照相机可以将身体的活动传达到电脑里。之后,将演员的形象去掉,将电脑制作的形象放进去就可以了。
主人公巴金斯幼儿时是个非常活泼的小孩,可因为种种约束,逐渐被束缚了,热血的战士们唤醒了他渴望冒险的心。他由一个怯懦的人,变成了敢于拿起宝剑,冲向半兽人首领的英雄。
每个人都会有失败,每个人都会有怯懦的时候,其实,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勇敢地战胜自己,才是真正的英雄。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2
这个周末我看了《霍比特人1意外之旅》,是在姐姐的强烈推荐下看的。一开始我没什么兴趣,因为大家都把它看做是《指环王》的前传,而我又没看过《指环王》,应该会看不懂的啦。不过后来因为校园视频上就有,而且昨天忙到12点多还没吃午饭,我就去打饭回来看了。开场了我才发现那是好莱坞电影,那些精美的画面,校园上的又是高清的,那场面格外地恢弘啊。刚看了不到5分钟我就对它非常有兴趣了,以至于后来我明明困到要死却强撑着看完。
勤劳善良爱好和平的霍比特人比尔bo在某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遇到了甘道夫,甘道夫劝说他参与冒险,但是比尔bo拒绝了他,他就在比尔bo门上留下了让矮人们聚集的符号。当天晚上,不请自来的矮人们就一个个地来到了霍比特人的家里,举行了一场欢乐的party,并拿出合约极力说服脚步轻适合当小偷的霍比特人加入他们,帮他们打开大门,助他们从巨龙手里夺回本属于他们的王国,比尔bo还是拒绝签合约,矮人们唱了一首悲伤的歌…第二天,比尔bo看着空空的袋底洞,突然反悔了,带着签好的行李拿着签好的合约狂奔而去…
第二幕,在旅途中的比尔bo逐渐了解了矮人国的历史,精灵国、半兽人和矮人的恩怨、半兽人和矮人之间的恩怨,还意外地从咕噜姆手中的得到了金灿灿的魔戒。期间那精美绝伦的画面多次震撼到了我,那优雅高达的精灵,那苍白恶心的半兽人,最最震撼到我的应该是帅气的矮人国国王索林橡木盾有人吐槽这个名字好奇怪,其实外国人那个名字不奇怪了?那正义偏执的王国守卫者啊!!
其实很多人批这部电影很拖沓,2多个小时却只是交待前奏和他们的旅途,巨龙只在最后出现了个鼻孔和眼睛,而且逃不出小人物改变大世界的老套剧情,但是看完之后真的很震撼,就像看完《加勒比海盗》一样,虽然大剧情有些老套,不过比尔bo的那种呆萌呆萌的表情,真是让人无法抵抗啊,强烈推荐所有没看过的人都看看。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了电影《霍比特人2》,讲的是一群矮人拯救家园的故事,他们历经艰难险阻,终于找到了家园。
我看了觉得这是一部好电影。首先电影里的风景特别优美,在崇山峻岭之间,有着河流、森林、湖泊。高山高耸入云,瀑布银花四溅、蔚为壮观,森林生机勃勃,鸟儿在欢快地鸣叫,让你回味无穷。电影里人物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矮人族王子索林拯救家园坚持不懈、不断努力,最终见到了家园。我缺乏这种坚持,一遇到困难就放弃,很不好。再比如霍比特人比金斯,他的勇敢、善良、聪明,乐于助人,矮人们都很喜欢他,他的精神也同样值得我们学习。
电影的格斗画面极为精彩,森林精灵神箭手一箭射死一个坏半兽人,以一敌百,拿起屠刀刷刷刷,坏人全部杀光。森林精灵骑在马上,金色的头发随风飘扬,与半兽人大战三百回合,终于取得胜利。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4
《霍比特人》特别适合冬天围着被子一边喝茶一边看。这篇和《魔戒》一样,是从小人物视角来的。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意外加入矮人的寻宝复国旅程。《魔戒》群雄争锋,像《伊利亚特》,这本千回百转,像《奥德赛》。
整个旅程非常惊险,被狼围在树上,被食人魔抓住,被龙追逐等等,比《魔戒》更奇幻了。特别有意思的是巴金斯获得至尊魔戒的情节。咕噜为了魔戒身心俱变,巴金斯获得它却毫不费力。这让我想到孙悟空取如意金箍棒……啊哈哈,托老就算没读过《西游记》,也一定看过亚瑟王拔石中剑,就是这样的缘分所在,自然入手。巴金斯也是一直保持悠闲心态的人,没有被魔戒侵蚀。如果说弗罗多·巴金斯是赤子之心,比尔博·巴金斯则是有充分思考和阅历之后选择了悠闲心态。巴金斯和咕噜猜谜很有意思,最后决胜负的是“我兜里有什么”,这不是通过已有知识来思考和猜测,而直接退回到认知了,虽然不完全算“猜谜”吧。但除了这个,咕噜已经几乎忘记了“蛋”这个来自地上的知识,所以无论哪个谜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认知。这让我想到图兰朵的故事,前三个常规的谜语之后,王子出了最终的谜语:“我的名字是什么”,让对方无从下手。再发散一点说,奥德修斯在十年征战十年漂泊之后容颜改变,与妻子相认也是来自他俩共同的认知:床脚是棵树。总之,猜谜这段不仅传奇,还挺哲学。
《精灵宝钻》里大家争夺精灵宝钻,《魔戒》里大家争夺魔戒,《霍比特人》里大家探寻阿肯宝钻,似乎每个传奇故事的中心都有一件宝物。《伊利亚特》里更是上升到人的形态——美女海伦。巴金斯是很罕见的不执着于宝物的人。奥德修斯也是。巴金斯轻易得到阿肯宝钻,用它换了和平。与其说他大义凛然,不如说他并不在意。并不是说生在这个世界就要和大家的追求一致,我想这也是作者一直在写霍比特人的原因。作为身材小,能力平凡的种族,他们热爱的是自己的生活。这个生活更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高楼大厦,子孙满堂,而是享受每天的第一顿早饭、第二顿早饭、午饭、下午茶、晚饭,把家布置得温暖整洁,与巫师或精灵做朋友,慢慢写自己的书。梭林他们经常把家谱挂在嘴边,巴金斯则经常怀念自己的小窝,完全自己建立起来的小窝。前者是抽象的家,后者是具体的家,也就是生活。
大部分人不容易理解霍比特人的生活。电影版新加了很多情节,包括精灵王瑟兰迪尔一家、射龙的巴德、梭林与阿佐格,他们的故事都更像人类行为。好在巴金斯还有朋友,巫师甘道夫、精灵王埃尔隆德,还有一大群矮人,当然后来还有阿拉贡。总之,经过这是一趟上天入地的旅程,巴金斯老爷回到了舒适而有思想的生活,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5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着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6
在地底的一个洞府里,住着一个霍比特人,他的名字叫比尔博·巴金斯。霍比特人的洞府是富丽堂皇的,地上没有一点杂物。霍比特人大概只有我们成人一半身高吧,特别爱串门,他们的门都是圆的,脚上生着一层硬壳,所以从来就不用穿鞋子。
好了,言归正传,巴金斯先生老年的时候非常富有,至于他的这些财产是怎么来的呢,那就要从很久以前说起了……
很久以前,在巴金斯先生四五十岁左右,有一天,他正在吃蛋糕,忽然传来一声“咚咚”的敲门声。他跑过去开门,但发现门的外面不是霍比特人,而是一位穿戴非常奇怪的人。
那人说:“早上好!我叫甘道夫。”
“您来这有事吗?”巴金斯问道。
“有,我是来找您的。”
“什么事?”
“有一个冒险……”
“停!如果是冒险的话,那么请你到河对岸找别人吧!”他非常不礼貌地把门关上了。
被关在门外的甘道夫却笑呵呵的,一点也不生气,他用一根魔杖在门上画了一个图形,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巴金斯又听到有人敲门,他打开门一看,发现既不是霍比特人,也不是甘道夫,而是13个长着红胡子、黄胡子、蓝胡子的小矮人,他们齐声喊道:“我们愿意为你效劳。”“我也愿意为你们效劳。”巴金斯说。这些小矮人也是来邀请他去冒险的。
原来,多年以前,一条贪婪、凶悍、狠毒的龙几乎杀光了矮人,抢走了他们的珍宝。他们的头领梭林站起来说:“要是谁能得到这些珍宝的一部分,就能终身享受荣华富贵!”这句话引起了巴金斯的注意,但梭林的后一句话又使他的眼神黯然失色。梭林说:“宝藏被有史以来最邪恶的恶龙斯毛格看守,一旦发现有人偷东西,他就会用烈火烧死他。”
他们谈啊谈,谈到差不多太阳下山了,巴金斯终于被说服跟他们一起去冒险。
他们在去孤山的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麻烦:躲避半兽人、险战大蜘蛛、逃脱木精灵的大牢……但他们始终没有放弃。后来梭林得到了许多黄金,但人也变得失去理智。孤山上有一颗宝石叫阿肯宝钻,是一颗永远会发光的钻石,为此他们与半兽人发动了一场战争,最后矮人、精灵、霍比特人组成的联队取得了胜利,但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有许多精灵、矮人、霍比特人没来得及享受胜利的果实就死了,非常悲惨。
这本书很精彩,我觉得一个人如果拥有的金子太多了,可能就会失去理智。还有,对待困难要有足够的勇气,要敢于冒险,在冒险中不仅可以收获财富,还能收获友谊。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7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着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着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着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8
在阅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像是一只挣脱了囚笼的小鸟,在自由的文字里翻飞着,起舞着,心中的喜悦如阳光一般涌上心头,洋洋洒洒地沥在肩头,无论身处何种地方,都觉得自己是个自由人,写意地在深幽静谧的森林、平静深邃的湖泊或荒凉广阔的沙漠、湛蓝的天空或深蓝的大海里,好不快活。
在我读《霍比特人》的时候,偶尔,我觉得自己在树袋洞里,读着短短的古诗,纠结着哪一种古朴的发音会为那一个奇妙单晦涩的字眼带来点穿越千古的活力;偶尔,我又觉得我已潜入孤山之中,看着无穷尽无边界的黄金璀璨,在我快要被贪念吞去心神时,我又狠狠地凛然起来,随即提起我古朴的短剑,向恶龙史茅革大步跨去;偶尔,我又觉得我自己已经在五军阵中,百米高的战争巨兽格拉西斯正与恶心的肉虫决斗,远处的变脸人正与不知名的怪物打得不可开交。阳光沥肩头,仿佛自由人,恍惚之间,我已回到夏尔的湖畔,波光粼粼的湖面映着我与一位高大慈祥的老人面对面立着。长久的沉默后,甘道夫轻轻地点了点帽檐,转身上马离去,我向他的背影微微鞠躬,眼中蓄满浑浊的泪水。
回到现实,我久久不能忘却那段美好的旅程,那究竟是托尔金写出的美好幻境还是未被寻得的仙境,那该有多美呀,如果那一切真的存在……
我好似一只脱笼的小鸟,在奇景中肆意地飞着,前人的笔泽成了我栖身的良木,前人的书页成了我翻飞的冒险场。阳光沥肩头,仿佛自由人,我在一面小小的窗前便穿越了古今,去到了其他次元,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再度起飞,去看看,更广袤的世界……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9
今天,我看了一部由英国作家J.D.巴尔金写的小说《指环王》改编的电影《霍比特人2史矛革之战》。
故事讲述的是:在中土世界的夏尔国的一个霍比特小村,有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小矮人,他在矮人王国的山洞里找到一枚魔戒,他带着魔戒和山下国王索林。橡木盾以及灰袍法师甘道夫踏上了一段收复家园的探险旅途,这次他们要去孤山把家园夺回来。他们一开始遇到了熊人霍尔,霍尔告诉他们要想进孤山,就要在杜林之日的`落日余晖前赶到孤山,可是离杜林之日只有两天了,于是他们只好从黑森林走,在黑森林里他们打败了大型蜘蛛,又被木精灵抓走,巴金斯用魔戒的力量和智慧救出了同伴们,他们先坐在桶子里打败了兽人军团,后来又乘船进入了长湖城去诛杀霸占着矮人山下王国的恶龙史矛革,可他们不知道只有黑箭才能杀死史矛革,经过一番恶斗,恶龙逃走了。影片的最后恶龙重又飞回了长湖城,他们的灾难来临了。
全片充满了英国式的幽默,既惊心动魄又幽默生趣,我期待着续集的上映。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10
《霍比特人》原先是英国作家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先生的一部童话故事著作之一,是电影《魔戒三部曲》之后的又一力作。
以前看过魔戒三部曲后,我们都曾为之而震撼,因为它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神奇童话奇幻的中土世界,叙述了一个有关希望与信任,勇敢与执着,恐惧与困惑,背叛与怀疑的故事。我对片中的甘道夫这个人物喜欢,他的身份类似亚瑟王的巫师梅林,感觉他就像中国历史中的姜子牙,他凭自己的能力号召群雄,在第三纪元他以埃斯塔力(巫师)的身分暗反抗的中土黑恶势力。整个片中虽然都在围绕一个魔戒来展开,但主要剧情都在叙述人的故事,在影片的最后,随着魔戒的毁灭,精灵之戒也将失去长生的能力,英雄们回归平民,返回家乡安居乐业,之后,历史变成了传说,传说变成了神话。但是,银幕下的我们始终相信,未来的人皇,在取得统治的中土世界后,仍然会信仰爱与忠诚。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11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霍比特人读后感 篇12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著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著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总之是一本可爱有趣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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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比特人》读后感400字
《霍比特人》可以说是《魔戒》的前言,因为没有它,也就没有《魔戒》,没有这篇读后感。

《霍比特人》也叫“哈比人”。它的主人公是半身人比尔博.巴金斯,他居住在夏尔。半身人指不用穿鞋,他们脚上的毛特别厚,形成了垫子,因此不用穿鞋就能走路。他们还尤其喜欢吐烟圈。
比尔博是图克家族和巴金斯家族之间的混血儿。有一次,他在门前抽烟吐烟圈的时候,巫师甘道夫到这里,把比尔博硬是拉进了冒险,和另外13名矮人一起去山洞,要打败恶龙斯毛格,夺回财宝。路上,甘道夫有事要离开了,所以只剩下了14个人,他们决定还是去洞口。后来,斯毛格被一名弓箭手射死了,却招来了半兽人,发生了五军之战,战斗非常惨烈,最后,半兽人被打的落荒而逃,这场战争,才算结束。巴金斯先生得到了十四分之一的财宝,这个故事就算收场了。
没想到,比尔博有那么大的勇气,参加打败斯毛格的这次探险,而且还成功了!要是换成我,在刚进森林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蹓回去了。虽说他也怀疑过、动摇过,但还一如既往的努力着。毫不怀疑的说:正是这份努力,让他获得了成功,他难道不是我们的骄傲吗?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霍比特人》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团结就是力量。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3篇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一:霍比特人读后感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二:霍比特人读后感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著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著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总之是一本可爱有趣的书。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三:霍比特人读后感
又是周末,今天我呆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可他们不让我出门,实在没事做,所以我读了魔戒的霍比特人。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著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2020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2020(一)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2020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着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着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着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着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思想的小鸟——《霍比特人》读后感
思想的小鸟
博罗中学高一(11)班 刘玮轩
在阅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像是一只挣脱了囚笼的小鸟,在自由的文字里翻飞着,起舞着,心中的喜悦如阳光一般涌上心头,洋洋洒洒地沥在肩头,无论身处何种地方,都觉得自己是个自由人,写意地在深幽静谧的森林、平静深邃的湖泊或荒凉广阔的沙漠、湛蓝的天空或深蓝的大海里,好不快活。
在我读《霍比特人》的时候,偶尔,我觉得自己在树袋洞里,读着短短的古诗,纠结着哪一种古朴的发音会为那一个奇妙单晦涩的字眼带来点穿越千古的活力;偶尔,我又觉得我已潜入孤山之中,看着无穷尽无边界的黄金璀璨,在我快要被贪念吞去心神时,我又狠狠地凛然起来,随即提起我古朴的短剑,向恶龙史茅革大步跨去;偶尔,我又觉得我自己已经在五军阵中,百米高的战争巨兽格拉西斯正与恶心的肉虫决斗,远处的变脸人正与不知名的怪物打得不可开交。阳光沥肩头,仿佛自由人,恍惚之间,我已回到夏尔的湖畔,波光粼粼的湖面映着我与一位高大慈祥的老人面对面立着。长久的沉默后,甘道夫轻轻地点了点帽檐,转身上马离去,我向他的背影微微鞠躬,眼中蓄满浑浊的泪水。
回到现实,我久久不能忘却那段美好的旅程,那究竟是托尔金写出的美好幻境还是未被寻得的仙境,那该有多美呀,如果那一切真的存在……
我好似一只脱笼的小鸟,在奇景中肆意地飞着,前人的笔泽成了我栖身的良木,前人的书页成了我翻飞的冒险场。阳光沥肩头,仿佛自由人,我在一面小小的窗前便穿越了古今,去到了其他次元,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再度起飞,去看看,更广袤的世界……
《霍比特人》观后感300字
寒假里,我看了一场名叫《霍比特人之——五军之战》的电影。

霍比特人比尔博从恶龙史矛格手中夺回了镇山之宝“阿肯”宝石后,一并得到了史矛格遗留下的无数金银珠宝。“矮人”的首领索林·橡木盾面对着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起了贪财之心,贪念将他的理智所吞噬。他不愿帮助人类,连夜建起了城堡。钱财有利也有弊,它引来了邪恶的半兽人。索林渐渐意识到了危险,他与精灵、人类联手,凭借勇气与智慧达到了半兽人。
在这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矮人索林·橡木盾。他虽然有过贪念,最终却因悟出了金钱会害死人而变得理智;他临危不惧,和同伴们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冒着随时可能丧命的危险与半兽王激烈厮杀。最终,他与半兽王同归于尽。这一刻,鲜血将他的贪念完全洗净。
这部电影向我们诉说了一个道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正如现实生活当中,一些不法分子最终都被绳之以法一样。所以,让我们做一个充满正义的人吧!
读《霍比特人》有感800字
读《霍比特人》有感800字

三十六中 八年级 周昕瑜
书名:《霍比特人》
作者:J.R.R托尔金
出版社:世纪出版社
刚开始接触《霍比特人》是因为电影的缘故,当时看完认为这部电影很震撼人心。但后来买上书才发现书中的内容比电影中的内容画面更真实,更显的震撼人心。
虽然很多人将它当作一个童话故事看待,因为书中出现了许多神奇的生物,比如精灵,矮人,霍比特人等。但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奇妙而又真实的故事。就像历史一样,只不过它是中土世纪的历史。
书中的主人公 比尔博巴金斯是一个霍比特人。他并不像其它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既英俊又勇敢。事实上,他恰好相反。比尔博跟每一个霍比特人一样,又矮又小,喜欢安宁与和平,但是不喜欢冒险。不过在他五十多岁的一天,这一切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那一天,甘道夫和十三个矮人来到他家门前,使他开始了一道意想不到的旅程。在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比尔博总是拖大家的后腿。比如在兽人追他们时,比尔博的跑步速度太慢,于是被矮人们背起来跑;在座狼围攻他们时,所有人都爬上了树,却只有比尔博一个人例外,因为他不会爬树,后来才被矮人们拉上去。除了做饭和干一些家务,比尔博基本上没什么是拿手的。但这些技能在冒险时可就用不上了。 不过比尔博的优点却是一般人再怎么学习也无法得来的。他善良,冷静,对待朋友忠诚,还有用不完的好运气。他在冒险时还捡到了一枚魔戒,那枚戒指一路上帮了他不少忙。
当他独自走在 兽人黑暗的隧道中时,他可以保持冷静,寻找出口。当他在黑森林中发现同伴即将成为大蜘蛛的晚餐时,他凭借着自己的胆量与对朋友的不离不弃将矮人们从大蜘蛛的手中救了出来。霍比特人特别不喜欢争战,当他知道矮人们为了财宝要和人类,精灵开战的时候,便在战争的前一天晚上偷偷的拿着矮人族视若珍宝的阿肯宝钻与 精灵商议,他希望精灵可以通过阿肯宝钻让矮人们停战。虽然他不希望当叛徒,但他更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去打仗。不过战争还是开始了,不过这场战争是矮人,精灵,人类与半兽人的战争。这场战争被人们称为"五军之战".当然,不会打仗的比尔博靠着魔戒的力量隐身了起来。最后,比尔博由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回到了 家乡。
我认为,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我跟着比尔博学会了世界那么大,要多出去走走才能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面对朋友,应该以最真挚的态度去对待。比尔博或许只是一个小人物,但是小人物何尝不会有大作为呢?所以,永远不要小瞧自身的潜力,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体内的潜力有多么巨大。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2017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霍比特人读后感,欢迎阅读借鉴。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1
又是周末,今天我呆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可他们不让我出门,实在没事做,所以我读了魔戒的霍比特人。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
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著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2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
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
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3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著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
原著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
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
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总之是一本可爱有趣的书。
《霍比特人1:意外旅程》读书笔记300字
前几天看了《霍比特人1:意外旅程》,此片是《魔戒》三部曲前传,《霍比特人》的故事大致发生在《魔戒》三部曲之前60年左右,讲述弗罗多的叔叔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马丁弗瑞曼 饰)的冒险历程。他被卷入了一场收回矮人的藏宝地孤山的旅程这个地方被恶龙史矛革所占领着。由于灰袍巫师甘道夫(伊安麦克莱恩 饰),比尔博出乎意料地加入了由13个矮人组成的冒险队伍中。他们要面对成千上万的哥布林、半兽人,致命的座狼骑士以及巨大的蜘蛛怪,变形者以及巫师虽然这支队伍的目的地是孤山,但首先他们必须从哥布林隧道中逃出去。而在这里,比尔博遇见了改变他后半生的奇怪生物咕噜姆(安迪瑟金斯 饰)。在一个地下湖的岸边,谦虚的比尔博不仅发现了自己的狡黠和勇气,也从咕噜姆那里得到了一枚戒指就是这枚金色的简单的戒指,将会改变中土世界所有人的命运

总的来说是一片非常不错的大片!整体沿续了《魔戒》的风格,甚至音乐、画面还略胜《魔戒》一点,制作精良。但也有一些不足,例如:1、故事略微有点卡通味,可能是因为写矮人和霍比特人的缘故吧,也可能是因为前面的《魔戒》太过黑暗、严肃,《霍比特人1:意外旅程》可能照顾一些儿童的口味,2、《霍比特人1:意外旅程》只是第一部,没有什么特别高潮部分,没有多少宏大的战争场面出现,倒像一部卡通版矮人过关游戏一样,最后的半兽人首领也没打完,不过瘾!因为此片还再要出两集,高潮部分可能在后面才能出现,敬请期待!
《霍比特人》读后感作文1200字_初二读后感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看完整本小说,我才留意到小说《霍比特人》封面上这句话,她深深的打动了我。

读小说和看电影是完全不同的心理体验,尽管两者都令人愉悦。没有了那些赏心悦目和惊心动魄的画面,巴金斯的成长历程浮现了出来,牢牢的吸引了我的注意,使我一口气读完整本小说。主人公巴金斯从安于现状、舒适的霍比特人的环境中走出来,参加了一次伟大的探险,在旅途中纠结、犹豫、怀疑自己,到越来越自信,承担领导责任,圆满的完成整个冒险行动,回到故乡。曲折、生动、奇幻的情节已经被电影展示的淋漓尽致,那些内心深处的成长和变化,唯有小说才能呈现。
巴金斯心中有两种力量,来自霍比特人的追求稳定、安逸和舒适,和来自母亲图克家族的冒险精神,追根溯源,它是来自于图克家族某位祖先的精灵夫人。这两种精神在巴金斯身上同时存在,他们此起彼伏,构成了巴金斯的内心力量的源泉。参加矮人们的冒险活动是他身上探险精神的迸发,在行动中遇到困难时,霍比特人追求安逸的力量就蠢蠢欲动。除了冒险精神,巴金斯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对朋友们讲义气、负责任,这也是霍比特人追求安逸、舒适性格另一面的闪光点,它和冒险精神一起支撑着巴金斯完成整个探险旅途。而且帮助他保持冷静,在巨大的财富面前,矮人们已经迷失了心智,巴金斯依然冷静,也充满了爱心和同理心,他能慷慨的拿出自己财富的份额来换取和平。
这两种精神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冒险精神,一颗平常心就沦为平庸,像其他的霍比特人一样,平平淡淡,波澜不惊,甚至于陷于庸俗,像巴金斯某些同伴那样,斤斤计较与巴金斯的一些日常财产。没有了平常心,冒险精神失去制约,会驱动人们走向极端,就像最后疯狂的矮人领袖一样。冒险是探索世界,平常心是固守家园。两者缺一不可。
托尔金写的是巴金斯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我们绝大部分人过着平淡的生活,可是又有谁心中没有一丝探索世界的冒险念头呢?若非如此,我们为啥又要去看这些电影呢?
我们心中的冒险精神往往就像雨打在水面上的涟漪一样,起来又落下,起来又落下,终归于平静。
朋友们,可曾想过,暂时离开那温暖的霍比特人小屋,去探索一下广袤的世界呢?毕竟,我们不会遇到恶龙,不会遇到食人妖,也不会遇到黑森林。
也许,我们心中的梦想就实现了呢?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2019关于《霍比特人》初一读后感400字范文五篇
《霍比特人》是英国作家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创作的长篇小说,1937年首次出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关于《霍比特人》初一读后感400字范文精选五篇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霍比特人》初一读后感400字范文精选五篇(一)
《霍比特人》可以说是《魔戒》的前言,因为没有它,也就没有《魔戒》,没有这篇读后感。
《霍比特人》也叫哈比人。它的主人公是半身人比尔博.巴金斯,他居住在夏尔。半身人指不用穿鞋,他们脚上的毛特别厚,形成了垫子,因此不用穿鞋就能走路。他们还尤其喜欢吐烟圈。
比尔博是图克家族和巴金斯家族之间的混血儿。有一次,他在门前抽烟吐烟圈的时候,巫师甘道夫到这里,把比尔博硬是拉进了冒险,和另外13名矮人一起去山洞,要打败恶龙斯毛格,夺回财宝。路上,甘道夫有事要离开了,所以只剩下了14个人,他们决定还是去洞口。后来,斯毛格被一名弓箭手射死了,却招来了半兽人,发生了五军之战,战斗非常惨烈,最后,半兽人被打的落荒而逃,这场战争,才算结束。巴金斯先生得到了十四分之一的财宝,这个故事就算收场了。
没想到,比尔博有那么大的勇气,参加打败斯毛格的这次探险,而且还成功了!要是换成我,在刚进森林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蹓回去了。虽说他也怀疑过、动摇过,但还一如既往的努力着。毫不怀疑的说:正是这份努力,让他获得了成功,他难道不是我们的骄傲吗?
《霍比特人》初一读后感400字范文精选五篇(二)
《霍比特人》可以说是《魔戒》的前言,因为没有它,也就没有《魔戒》,没有这篇读后感。
《霍比特人》也叫哈比人。它的主人公是半身人比尔博.巴金斯,他居住在夏尔。半身人指不用穿鞋,他们脚上的毛特别厚,形成了垫子,因此不用穿鞋就能走路。他们还尤其喜欢吐烟圈。
比尔博是图克家族和巴金斯家族之间的混血儿。有一次,他在门前抽烟吐烟圈的时候,巫师甘道夫到这里,把比尔博硬是拉进了冒险,和另外13名矮人一起去山洞,要打败恶龙斯毛格,夺回财宝。路上,甘道夫有事要离开了,所以只剩下了14个人,他们决定还是去洞口。后来,斯毛格被一名弓箭手射死了,却招来了半兽人,发生了五军之战,战斗非常惨烈,最后,半兽人被打的落荒而逃,这场战争,才算结束。巴金斯先生得到了十四分之一的财宝,这个故事就算收场了。
没想到,比尔博有那么大的勇气,参加打败斯毛格的这次,而且还成功了!要是换成我,在刚进森林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蹓回去了。虽说他也怀疑过、动摇过,但还一如既往的努力着。毫不怀疑的说:正是这份努力,让他获得了成功,他难道不是我们的骄傲吗?
《霍比特人》初一读后感400字范文精选五篇(三)
这个学期我们阅读的书是《霍比特人》,它是由托尓金所写,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曾过着舒服生活的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和甘道夫帮助小矮人夺回了他们的家园,可是贪婪的索林不愿与人分享財宝,引发了一场大战,后来,半兽人和座狼来了,大家只好团结在一起打败了半兽人们,战斗结束后,比尔博巴金斯和甘道夫回到了家,
比尔博是故事的主角,他是个身材矮小、长相酷似人类的霍比特人,他通情达理,但过于挑剔,他在舒适地带的洞穴过着平静的生活,与大多霍比特人一样,他喜欢呆在家里的感觉,但是他身上蕴含着巨大的尚未开发的内在力量,巫师甘道夫说服比尔伯加入矮人的团队一起进行一场从恶龙手中夺回财宝的活动,之后,比尔博作为队中的飞贼,最终发挥了关键作用。比尔博的冒险行为唤醒了他的勇气和积极性,同时也证明了他有不竭的能力去完成使命,
在你身上有许多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优点,友善的西域孩子,你智勇双全,我们当中如果有更多人把食物、欢乐和歌曲看得比金山保障更重要的话,世界会出现更多欢乐。这一段话是索林将死时对比尔博说的,索林在将死之时,终于认清了好坏,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不再那么自大了。
我觉得只要认清错误,敢于承认,任何时候都不算晚。
霍比特人真是好看呀!
《霍比特人》初一读后感400字范文精选五篇(四)
此学期班主任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霍比特人》。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的人物是比尔博巴金斯,他原本生活在宁静舒适的夏尔,他喜爱自己的一切,过着悠闲的日子,而甘道夫的到来将他带入了冒险之旅,巴金斯用心中的爱,帮助失去家园的矮人们回到家乡,巴金斯用爱冒着生命危险去救索林,也因此得到了索林的认可。
我最佩服的人是甘道夫,他是勇敢的,他在奄奄一息的时刻,仍旧在与黑暗努力战斗,用自己的力量去拼搏,去为了和平而战斗的精神可嘉。
在某种意义上,《霍比特人》只是一本书,可是我认为这本书能给人带来一种震撼,表达出一种强烈的情感,悲伤亦喜悦。
霍比特人中,每一个角色都是有他们本身的缺点的,即使是主角比尔博巴金斯也不例外,即使是那尊贵的精灵王也会恐惧,也会有点自私。
经历世事,最后巴金斯回到了他美丽的家园夏尔,当他再次见到甘道夫,他已经113岁了,
霍比特人们也夺回了自己的家园,世界也再次沉静。
当我慢慢合上《霍比特人》,我平静的心已经有微微风在催促着海水,打出浪花。
《霍比特人》初一读后感400字范文精选五篇(五)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人鸦最新读后感通用
读后感大全编辑推荐你不妨读一下人鸦最新读后感,作品是作者写的,相信您已经对其中的情节有所思考了。我们需要将自己的感受与外界联想,将其精炼在读后感里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人鸦最新读后感 篇1
《人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他为了不学习让那只乌鸦念咒语互相交换。
当然,在他当乌鸦时也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比如:乌鸦的咒语只有三个月,瑞夏德没法一直记得那个咒语。于是他就去找鲁娜,鲁娜也教了瑞夏德一个咒语让他把记忆力藏在云朵里。可是瑞夏德觉的不太合适,就没有按鲁娜的去办,而还是按自己的办法每天读上一遍,果然这个办法很有效。
在最后,夏瑞德看到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就飞下去问:“你最近还好吗?”那个人说:“一点也不好!我想换回来。”瑞夏德不同意但是最后他还是变成了人。
我觉的瑞夏德会是一个善良,热爱帮助别人的好人,还会是一个好学生!
人鸦最新读后感 篇2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有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瑞夏德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自从和乌鸦交换了身份后,在鸦群里的地位很低,还一直有人在监视他。自从帮乌鸦边人稻草人之后,就没了乌鸦的监视,现在的瑞夏德,开始想家了。之后又当上了乌鸦群里的讲故事能手。他在鸦群中看到了传说中的UFO,接着又冒险救了鸦群的头领高飞,他向高飞询问该怎样找到白乌鸦,白乌鸦告诉他把这根羽毛触碰一下朗多尔夫,让后念出咒语就行了。最终他变回了自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瑞夏德为了能拥有飞行的能力就和乌鸦交换,有点太不值得了。他放弃了好吃的意大利面……为了不作数学题,放弃了学习知识。
其实做人类比什么都好,想想现在的生活,可以躲过猎人的捕杀,可以吃好吃的东西,不用苦苦的寻找食物,生病后可以看医生,而乌鸦呢?哎!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不要让时光白白浪费!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人鸦最新读后感 篇3
人鸦?鸦中的人还是人中的鸦?当然,两者皆是。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什么白云的寄托,彩乌鸦传奇,嘴巴就是方向……一个个奇怪的题目让我有一种渴望和追求,它们迫使我打开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翁瑞夏德与一只乌鸦——朗尔多夫互换了角色,瑞夏德在鸦群中学习到了许多的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他帮助鸦群的大头领罗高渡过了生命垂危的时刻,渡过难关,最后又变成了人的故事。
瑞夏德在变成乌鸦的过程中还看见了UFO,从UFO里走出了几个鸟人,鸟人说:“谁改变了自己,谁就改变了世界。”可是我认为,从根本上讲应该是:“谁改变了心态,谁就改变了世界,”心态是决定一切的,自己的新题号,有自信,相信自己会改变世界,那么世界将因你而改变。瑞夏德在鸦群中更懂得了助人为乐,为别人着想的道理,罗高蒙难之际,他不是只想着自己,而是让宠物诊所的女医生治疗他,让大头领有重新飞上高空的机会。
“顺着嘴巴的方向朝前飞,不要恐惧”,这句话其实是要告诉我们面对困难不要害怕,不要恐惧,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去闯出一片天地,自己要坚信,风雨之后最会有彩虹,总会有无限希望在等着你,经历了困难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
人们曾是多么愚蠢啊,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生命,难道我们不知道吗?人类是什么,人类就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我们其中的一人爱护环境,也可以带动其他的人爱护环境,最后甚至带动全世界,我想说,若人类的欲望继续膨胀,在发迹于智慧的同时,也将因此而毁灭!
人鸦最新读后感 篇4
“飞上高空 箭一般俯冲 天地之间任从容 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 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着奇怪的咒语,一只乌鸦变成了满头金发的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有着一身乌黑羽毛的乌鸦。他们就在这一瞬间完成角色的变换,从此男孩经历了无数次冒险后,他终于变回了儿童。
这就是我最近读的《人鸦》所讲的故事。
一开始瑞夏德把乌鸦的生活想的很美好,他想:谁能像他一样飞翔。可是鸦群中的日子虽然没有算术题,但也必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还要饿肚子。于是,作为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瑞夏德开始用不同的视角去思索问题,最终在很多乌鸦朋友的帮助下,瑞夏德变回了自己,他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遇到了困难,乐观勇敢的面对,人与人之间只要相互帮助,那任何的困难都会克服的,我们也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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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不过是给大脑提供知识材料,只有经过思考,这些知识才有可能变为自己的思想。在读了作品后,我们常常会产生触动。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的一种形式。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必要的方面吗?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整理的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1】
生活中,令我们感动的东西有很多很多。有时是一种声音,有时是一种色彩,有时是一种状态,有时是一种场景......生活中我们会有很多不经意的感动,这“感动”源于亲人、源于朋友、源于老师、源于同学、源于陌生人...
当遇到困境时,亲人为你排忧解难;同学朋友给予你帮助;老师寄你“心灵鸡汤”,陌生人助你“一臂之力”,我们不断地收获着每一份甜蜜的幸福与感动。
说心里话,感动在我心中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是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会遇到这一种心灵被震撼的感觉,可能那就是所谓的感动吧。有时候,只有在经历痛苦之后,才会意识到幸福的真谛及意义。
可能许多人内心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丝毫感觉不到幸福来临的人,是因为他们从不会细心留心与观察,更不懂得什么叫幸福。感情丰富的人多多少少容易伤感,这是改变不了的,而我们呢?所以说,要学会珍惜你自己身边每一点每一滴平凡的事物。
现实生活中的人,不懂得平凡的人,不会懂得幸福,所以更无法体会到什么叫做感动。
幸福和感动很简单--学会珍惜你身边每一点一滴的东西,然而只是我们将其忽视掉罢了。从现在起,学会感动,做个快乐的自己,虽然生活中那些事有时总是不尽人意,但至少你是幸福的存在着!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2】
有一个家,里面有好多人,他们性格不同,名字不同,但他们和睦相处,共度美好时光……你猜到了吗?这个家就是我们的班集体-五年级二班。在这个家里,有这样一些人,让它更加多彩耀目。
跑步健将-秦自豪。他跑起步来,有点像机器人,但步伐很快,每次学校举办运动会,我们班都派他出马,参加1500米的长跑比赛,他每次都不负众望,总能取得优异成绩,赢得全班的欢呼与喝彩。
搞笑大王-朱培文。他总能让我们开口大笑,尤其是他那瞪鸡眼做的那才叫逼真,眼睛一瞪,我们都开始狂笑不止,有时候笑得肚子都疼了,还想笑。
音乐天使-裴旋。裴旋的歌声真的十分动听,老师总让她上台唱歌,那声音真像是百灵鸟在歌唱,使我们在美妙的境界中畅游,如痴如醉。
学习天才-翟龙福。他的学习样样都不差,年年考第一。他在我们班,可不是一般的人物哦。各科老师到我们班总会滔滔不绝地表扬他,有些同学都听得有些反感了,但还是很佩服他。
我们这个大家庭里还有许许多多的人,为我们带来快乐,在这个大家庭里,每个人都缺一不可。大家都爱这个温暖的家,更爱家里这些可爱的人。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3】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400字:
《这些人,那些事》的内容主要是吴念真在中国台湾的报纸上专栏文字的结集,每一篇,既可以当做散文读,又可以当做小说读。从写作技巧上讲,吴念真的叙事简约、清晰、完整而生动,而且文章篇篇都是好故事,看完让人回味悠长。其实,这本书好看,更多是因为故事都很真实、精彩、耐人寻味。
书里面的故事差不多是他一生的记事,那些仿佛就发生在你我周围的情节,在他的朴实叙述下折射出不一样的细腻的情怀。有亲友,有同事,有战友,那些凌乱穿插在他记忆中的人物,都有着你我熟悉的轮廓。每读一则短文,都会想到自己过往岁月里遇到的那些人和事。而淡淡的讲来的那种韵味,更是让人觉得特别享受,对父母养育之情的感恩,对兄弟手足之情的牵念,对朋友携手之情的温暖等等都在字里行间呈献在读者面前。
在台湾乡村的田园风光和淳朴民风中,在朴实无华的每一个普通人身上,我们感受到的是浓郁的真情——友情、亲情、爱情。作者用最平实的文字描摹出人世百态,这些淡淡文字融汇出的浓浓暖意,让人感动与温暖。作者|戴弘章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4】
身边总有一些人,会让你感动;总有一些人,让你感同身受;总有一些物质你的心房。在我观看完《2013最美孝心少年》后,有一种名为“感动”的东西,占据了我的整个心房。然而让我受感动染的是这些在困难中任劳任怨,乐观开朗,用青春的朝气来驱赶种种不幸的少年们。
命运对待他们是残忍的,无情的。可他们从未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只是以灿烂如花的微笑回报这个世界。面对逆境,他们用他们的坚强,硬是打败了厄运的痛苦。
第一个出场的便是我们很熟悉的五河小黄凤,6岁时黄凤爸爸意外摔伤高位截瘫,妈妈离开家。11岁时她推着400斤的铁板车把爸爸带到上海治病。连续10年,她独自照顾爸爸,给他喂饭、翻身、按摩、换尿片。风霜雨雪再累再苦也不曾放弃!16岁的她说:委屈时看见我爸笑,就没事了。
12岁,正是孩子们无忧无虑的时候。可12岁的邵帅却面对着一个连大人都会皱眉的抉择。为照顾患有急性髓性白血病的母亲,休学到北京为母亲捐献骨髓。最终在医生劝说下,妈妈同意了接受移植儿子的骨髓。邵帅少年捐髓救母,孝心感动社会!
17岁的龙花是湖南凤凰县的苗族女孩,为了照顾重病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弟弟妹妹,她选择了放弃学业,勇敢担起一个家。然而,龙花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这朵开在吊脚楼里的坚强小花用她的乐观照顾着家庭,用她的坚持守望着梦想。
贪玩调皮,本应是13岁少年的特质,而命运却没有给文龙这样的机会。没有父亲的相伴,他每天扫地、做饭,照顾患有脊椎裂和尿毒症的妈妈。面对生活的艰难,从不抱怨。他说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要让妈妈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
成都女孩路玉婷一边上学、一边骑车送机票以维持家用。这个“奔跑女孩”的高中生上个月迎来变故:母亲离世……坚强独立乐观的玉婷,孝敬长辈,勇担家庭责任,自强不息、阳光向上,看似柔弱却一直迎着苦难坚强飞奔。
在家庭陷入困境时,她搂着妈妈的脖子说:“妈妈,咱家我顶着。”自此,她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了全家人生活的担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生活虽然苦了点,但是,只要我勇敢地往前走,我就一定能走过风风雨雨……”卖烧烤的小女孩高雨欣这样说。
重庆忠县的吴林香六岁时父母离异,2011年母亲被检查出肺癌晚期,继父外出打工,小林香成了唯一的劳动力。小林香本来不爱笑,但是从妈妈病了之后,她便总是用笑容面对妈妈,逗她开心。虽然妈妈最终离开了人世,但她依然微笑着生活。吴林香,逆境中她始终微笑。微笑着坦然面对生活,不抛弃,不失望,坚强地面对逆境。我想说,你们的孝心感天动地,你们的故事如灿烂的小花一样璀璨,听着主持娓娓动听的讲诉,催人泪下,苦难没有压垮你们,你们用脆弱的身躯书写大写的孝字,大写的人字。你们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你们让家庭充满温馨,洋溢着浓浓的爱。你们的孝心虽不惊天动地,但浓浓的亲情,伟大的精神却感动神州,你们都是好样的!爱的指引,带我们众里寻你;孝的承诺,温暖你我的心。
在艰难里他们无怨无悔,坚守清贫。让传统孝道充满每个细节。虽然艰辛,可他们的笑容依旧灿烂如花----最美孝心少年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5】
好久没有这么纯粹地仰望天空了,猛然想起那个离别的夏天。只记得那个季节里,聒噪的蝉鸣一浪高过一浪,穿过浓密树阴,林立的教学楼里传来一阵阵充满童稚的笑语欢声。静静地站立在校园里,我仿佛听见六年的时光似流水般缓缓流过,阳光如点点碎金明晃晃地散落在身上,肆无忌惮地斑驳了我透明的童年。一抬头,飞鸟清脆的长鸣直冲云端,一瞬间,人生恍然如梦……
夕阳西下,温柔的光晕染红了天边的云霞,风掠起我的头发,耳边飘荡着昔日欢呼雀跃的嬉戏声,昨日种种如电影般在脑海中回放,美好的往事在记忆中悄无声息地生根、发芽,离愁别绪的情结亦在心底潜滋暗长。当相机将我们的笑容定格在一张毕业照时,心底的无尽惆怅与忧伤便汹涌澎湃起来。是不是要到离别的时候才会懂得珍惜?于是,我学会了怀念,怀念晨风中的塑胶跑道;怀念小花园里的栀子花香;怀念那些曾经和我一起笑、一起哭、一起疯狂、一起快乐的死党;怀念那对着天空,对未来许下豪言壮语的日子;怀念老班“凡所应有,无所不有,众妙毕备”的“偷袭”、“围剿”“反攻”之神探奇功,神出鬼没的一招一式常常令我们“伸颈,侧目,默叹,以为妙绝”……这一切的一切,都已随风而逝,我们各奔东西,散落天涯。
曲未终,人已散……
时间将往事沉淀下来,终于,我能走出忧伤。与其说毕业是一种伤感的别离,不如说是一种相聚的开始,所以,我要边走边唱,在人生的旅程中阔步前行。童年的身影渐行渐远,青春的喜悦纷至沓来,让我们尽情地感受这个春光灿烂,生气蓬勃的美好年华吧,成长的路上,你我相约,让我们一起振翅高飞,期待青春破茧成蝶!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6】
《这些人,那些事》是一本书的名字,作者吴念真,台湾人。一年过去了,书里的故事忘得差不多了,但看完这本书的感觉还在。淡淡的,不是悲伤甚是悲伤。
这本书是由很多毫无关联的小故事组成,不看则已,如果你一旦开始翻看这本书就会停不下来,因为作者的故事实在太精彩了。一篇不到一千字的文章里也可以描述一个人琐碎而平凡的一生。你看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果。就算你知道了结局,也依然会被故事的过程不可自拔的吸引。奇怪了,明明是简单到如白开水般的文字,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魔力?有时候会笑,有时候会哭,而更多的是思考。这种掺杂着人生戏码的东西确实是令人无法抗拒的。
作为一位台湾人,作者的故事里难免会加入些那个年代的台湾感。台湾人的生活,台湾的街景,台湾的习俗以及台湾人讲话的调调。对于一个大陆读者来说,这些被作者巧妙编制在故事里的气息,都汇聚成读者对台湾最初的感觉。
这是一本已近暮年的人写的一本人生回忆录,回忆着或真或假的事,看书的不知不觉的看成了真实的人生了。作者说:走到人生看到透的年纪,也就了然。因为了然,所以云淡风轻,但你分明可以看到曾经的波澜壮阔。表达方式可以冷静,但情感是无法伪装的。《这些人,那些事》用一种轻轻的手法描写了一个又一个重重的故事,讲述了一份有一份浓厚的温情。
推荐星级:★★★★
总结:一部分人可能比较偏爱这类书,氛围感很强,文艺性。同时,因为氛围感太强,主题较为深沉,不喜欢的也大有人在。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7】
我家有一宝,那就是老妈。老妈一出糗,总以“老糊涂了”为借口,所以叫她“糊涂糗妈”。
事件(一)错拿毛巾
家里总会有五颜六色各种用途不一的毛巾,比如:洗脸的,擦脚的......今早,妈妈帮我打了了一盆水给我洗脸,随手剃来一条毛巾。我接过毛巾,定眼一看,一惊,这不是我擦脚的毛巾吗???
事件(二)“怪味”咖啡
老妈的糊涂事件永远不会消停。上周五晚上九点了,我还在做作业,她冲了一杯咖啡给我提神。我一喝,嘴里随即凝漫着苦涩的味道,我的五官扭成了一团。
“妈妈,这是什么咖啡啊?”
“雀巢咖啡啊”妈妈见我半天不语,瞥过脸看着我,满脸不解的,在我的示意,她尝了一口,张大嘴一惊,说:“怎么会是咸的?”接着又是一乍,嘟囔道:“难懂我把盐当糖放了?”
看,我这糊涂老马又出糗了吧!幸好今天不是给客人喝,要不可糗大了!
事件(三)张冠李戴
前晚,我边吃饭边看电视,电视上出现韩红的画面,我兴奋的大喊:“妈妈,快看我的偶像的朋友!”妈妈对着电视盯了好久,漫不经心的说:“这不就是唱《天红》的韩路嘛!”我听妈妈那一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对妈妈说:“反了,反了,唱的是《天路》,名叫韩红”
事件(四)糗妈不马虎
妈妈总在这生活的小细节上犯形形色色的小错误,而在对待我学习上,糗妈可一点儿都不马虎。每次我背课文的时候,漏了一个字,都会被她揪出来,哎,我这个糗妈这时可一点儿也不糊涂,真的是能马虎的马虎,不能马虎的可一点都不马虎啊!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8】
在读这本书之前没有听说过吴念真这个名字,直到有一次女儿拉我去文联书店买书,我闲着无聊也顺手拈来一本,一看书名不错,就买下了。于是就和这位身份多样的台湾最会说故事的作家结下了书缘。
《这些人那些事》是吴念真20xx年的书籍作品。吴念真是说故事的高手,寥寥数笔,文字看似毫无锋机,却在掩书的刹那,仿佛就发生在你我周围的情节,在他的朴实叙述下折射出不一样的细腻的情怀。有亲友,有同事,有战友,那些凌乱穿插在他记忆中的人物,都有着你熟悉的轮廓。如吴念真所说的:这些人、那些事在经过时间的筛滤之后,几乎都只剩下笑与泪与感动和温暖,曾经的怨与恨与屈辱和不满仿佛都已云消雾散。年岁渐长,作者凭藉往昔的人事索取感动,体会到回忆是奇美的,因为有微笑的抚慰,也有泪水的滋润。无论是最挂念的家人、魂萦梦牵的故乡、真情相待的挚友或是其他接触过的故土人情,都在他回忆的放映室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刻。
看完这些以真情滋养我心灵的文章,回过头来,我惊异于为什么这些普通的文章有如此动人的力量,都是普通人啊,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的事啊!可它的确像我们经过岁月洗炼之后过滤掉杂质,沉淀在心里的真情。我们回首过去的岁月时,心里曾多少次感叹过生活中的真情,经过岁月淘汰留下的,只有真情,是我们心里炼出的黄金珍宝。我们多少次想到亲人,平淡生活中不以为然的事情,回忆起来如此动人,事件都已隐去,突现出真情留下;我们多少次想到乡邻,同学,朋友,同事,只有见面没有深交的人,当我们交会时,曾经出现的真情,经过岁月的淘汰,都像钻石般闪闪发亮,构成我们灵魂的重要部分。也许我们自己曾就想写出这些我们的故事,我们的真情,却不料,见到另一位高明的写家,把我们想说的,都纯净、清澈地说出来,我们拨动的是我们自己的心弦。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9】
这本书在介绍里对一句话印象深刻:回忆是奇美的,因为有微笑的抚慰,也有泪水的滋润。如果读者在没有看过这本书之前就看到这样的介绍,会觉得整本书算是半个个人自传。但实际上,这书中写到了许多故事,或许是杜撰、或许是引见,也或许是旁人的故事。
整本书充满了生命的曲折、停顿、包容、大爱,还有能量和支撑,这就是一本说尽了生命的书,如果不是因为生命的曲折和艰难,我们或许就不会体会到它的可贵和难得;如果不是因为生命的包容和大爱,我们或许会憎恨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情;如果不是能量和支撑,我们或许不会一路坚强地走到现在。任何的人事夹杂,都会成为一段段的经历,成为一个个故事。在经过了时间的筛选之后,几乎留下的都是那些曾经让人动容的泪水和温暖,而曾经的那些委屈和困难都成为了可以原谅的事情,烟消云散。
作者说:人生选择什么就必须承受什么,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什么。现在我们或许还不能够未能全理解,只是在日复一日的回忆之中慢慢去体会,或许我们很难找到所谓的自我,但我们一直都在寻找现在轰轰烈烈但却适合自己的道路,那路途中有光明与黑暗、有大爱与卑微、有快乐与痛苦、有认清与迷茫,但最终殊途同归,前往一个平和的终点。
我想,谁的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群人,可能把他们归类在带着相同特性的群体之内。可他们在不同的时空里,拿他们各自的经历和感悟来交换你的成长与体会,用着不同和语气和你探讨 关于生命的微小与宏岸、爱的平凡与伟大。
这种道听途说般的阅读,却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曾经忽略的,现在也快要忘却的温暖。吴念真的文字把岁月的灰尘轻轻拂去,我没法再冷静下来看待这场曲折的旅途。那些在路上和我擦肩走过的脸孔都如影像倒转般,又再次和我相遇,和我握手长谈。
这些人,那些事,不是故事不是小说,它就是我们的 生活,都和我们息息相连。因为它关乎人性,关乎爱,是我们血液里温暖。那些在我们回忆里常驻的人,都还希望在冷漠背后,在失望之后,我们能够有更多的热情不熄的力量,希望我们珍视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记住他们笑容,记住他们带给我们的感动,而不是无情地看待本该厚重与壮阔的生命。
这些人那些事读后感【篇10】
最近,我在看吴念真的《这些人,那些事》,其中有一篇《心意》让我颇有感触。
文章写了一件小事,“我”考上了好的初中,父亲送给“我”一支很贵的钢笔。当我忍着兴奋,在弟弟妹妹羡慕嫉妒的注视之下,小心翼翼地打开纸盒时,传来了父亲冷冷的声音:“那个不便宜哦……要是用坏了,你给我试试看!”当时就觉得很不能理解,儿子考上了好学校,父亲送礼物嘉奖他,但说话的口气怎么这么盛气凌人呢。在我看来,父亲对“我”还是比较疼爱的,只是不善于表达出来。正如前文所说,父亲总是尝试着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却一直不得其门而入。
这篇文章令我想起了我的爸爸,他经常出差回来都会带礼物给我,有时候是精心挑选的,有时候是碰巧看到买下来的。有一次,爸爸去北京出差,回来时给我带了一个礼物。那个包装袋挺大的,似乎装的是软软的东西,我还以为是毛绒玩具。他先让我闭上眼睛,只听到塑料袋摩擦的声音,很快他说可以睁眼了,只见一个黄色的物体在我眼前晃过。爸爸满脸堆笑地问我:“小雨,你看这是什么?”我惊喜地跳起来,哇,是一个小黄人书包。我拿着新书包跑去房间里摆弄,越看越喜欢。
只听见爸爸在客厅边吃饭,边和妈妈聊天。我满心沉浸在收到礼物的喜悦中,他们说话的内容我一个字也没听见。后来,妈妈告诉我,那天中午爸爸结束了忙碌的工作,为了给我挑到合适的礼物,跑遍了南锣鼓巷,脚底都磨破了,终于买到了这个书包。虽然汗湿了衣背,他却连个冰棒都来不及买,又匆忙赶去乘火车。我听了以后,更加珍惜这个书包了。
人鸦的最新读后感收藏5篇
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可以获取很多实用的知识。我们可以用文字记下来这些道理,这就是读后感了,栏目特意为你整理人鸦的最新读后感,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人鸦的最新读后感(篇1)
这学期我们一起共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瑞夏德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经过无数次的冒险,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路线。
主人公瑞夏德是一个不爱学习、没有责任感的孩子。初到鸦群,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学会飞。乌鸦们也都非常的不信任他。不过后来经过:帮乌鸦们识别稻草人、给乌鸦们讲故事、勇救罗高和救助小矮人这几件事中,瑞夏德开始慢慢的有了变化,开始有了责任、担当和爱心,乌鸦们也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些事情中,有一件章给我留了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大头领蒙难记》。当罗高被人用枪打中之后,鸦群都笼罩着惊慌的气息,只有瑞夏德十分的镇定,不顾同伴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医生救助罗高。但是乌鸦们认为瑞夏德背叛了大头领,于是要给他定死罪,瑞夏德不得不离开鸦群,等待罗高康复。终于,在七天后,瑞夏德带着康复的罗高回到了鸦群,乌鸦们从此都开始友好地对待他,信任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先冷静思考再做决定,那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就是瑞夏德,经过变成乌鸦的那些天里,他已经从原来的没有责任感,变成了现在的有担当,非常勇敢和有爱心的孩子。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人鸦的最新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人鸦的最新读后感(篇3)
王彦斐 前几天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人鸦》。老师发下书来的时候,我很兴奋。 回到家我就入迷地看了起来,这本书之所以叫人鸦,是因为它写的是一名叫瑞夏德的孩子和一只乌鸦互换角色的故事。他们互换角色后,瑞夏德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带领的鸦群里生活。 鸦群里有的是保安;有的是发言人;有的是领袖……瑞夏德因为会编故事,讲故事被誉为"故事大王". 瑞夏德很聪明,在捕食的时候,他们的头领受伤了。瑞夏德用他的聪明才智找来了宠物医生,用五天的时间给罗高治好了伤。他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出来了小矮人。 瑞夏德在鸦群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他想家了。于是白乌鸦给了他一根羽毛帮助他回到了家。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气馁,我们要勇敢、坚强的去面对!
人鸦的最新读后感(篇4)
“飞上高空 箭一般俯冲 天地之间任从容 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 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着奇怪的咒语,一只乌鸦变成了满头金发的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有着一身乌黑羽毛的乌鸦。他们就在这一瞬间完成角色的变换,从此男孩经历了无数次冒险后,他终于变回了儿童。
这就是我最近读的《人鸦》所讲的故事。
一开始瑞夏德把乌鸦的生活想的很美好,他想:谁能像他一样飞翔。可是鸦群中的日子虽然没有算术题,但也必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还要饿肚子。于是,作为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瑞夏德开始用不同的视角去思索问题,最终在很多乌鸦朋友的帮助下,瑞夏德变回了自己,他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遇到了困难,乐观勇敢的面对,人与人之间只要相互帮助,那任何的困难都会克服的,我们也会快乐!
人鸦的最新读后感(篇5)
在寒假中,我读了很多故事书,其中有一本名叫《人鸦》的书,留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我特别喜欢文中的小主人公。
文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夏瑞德的小男孩。夏瑞德不喜欢每天去学校上课学习,于是就和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他找到乌鸦群,和它们一起生活。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乌鸦群里也有规矩也有任务,乌鸦们每天都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寻食物,如果没有找到吃的就要饿肚子。到了晚上大家还要轮流站岗放哨。夏瑞德刚来的时候任务是,负责每天晚上给大家将一个故事,为大家解闷儿。他还是一个非常勇敢有爱心的“乌鸦”,当乌鸦头领罗高遇险被打伤时,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它,又飞到城里帮助他找医生,用他聪明勇敢救了头领一命。幼鸟从窝里快掉下时,他送幼鸟回窝……可是他非常想念自己的妈妈,还有以前真正的自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他很想变回去。最后,经过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终于变回了原来小男孩。
通过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和生活,好好学习。无论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到底,这样才会有收获。
最新一家人读后感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最新一家人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一家人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桥下一家人》使我难忘。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他的栖身之处便是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
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他的地盘被一群小孩和一只狗占领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渐渐地改变了自己的态度,还帮他们的妈妈照顾他们,而孩子们也把阿曼德当成了自己的爷爷,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他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找到了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属于他们的家庭。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正真的感受到了一个充满爱的家庭的温暖。孩子们是天真烂漫的,他们用真情感化了阿曼德,使阿曼德改变了对他们的态度,使他最后成为了他们家庭的一员。阿曼德从要把他们该走到成为了他们家庭的一员,是多么有趣,阿曼德一见到孩子们便喜欢上了这群孩子,可见孩子是多么天天真、可爱、无邪。
作者美国的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用这个残破的、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揭示了爱与责任,讴歌了亲情的可贵。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家庭从现在开始去珍惜它吧!
一家人读后感 篇2
《桥下一家人》是一本传统的,优美的,含着泪水与微笑的好书,故事发生在法国的巴黎…
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阿曼德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但在后来与孩子们的接触中,孩子们的可爱和纯真逐渐改变了阿曼德的态度,他接纳了他们。他善良的`心也被孩子们抓住了,他甚至还替孩子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经把阿曼德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
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重新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并和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一股爱的力量,它让流浪汉阿曼德振作起来,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始新的生活;它让孩子们有了幸福的家,阿曼德也因为自己的善良找到了家的温暖。爱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强大呀!它能战胜病魔,它能战胜灾难,更能带来和平和幸福。正如歌中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一家人读后感 篇3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桥下一家人》。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孤独的老流浪汉,名叫阿曼德。他一直生活在塞纳河大桥下。
一天晚上,他回到桥下时,却惊奇地发现在桥下多了三个陌生的,可怜巴巴的小孩和一只可爱的小狗!最大的女孩叫苏西,男孩叫保罗,最小的叫伊芙琳,小狗叫乔乔。
刚开始他非常生气,因为他们占了他的地,想把他们赶走。渐渐地,他们有了接触。
阿曼德带着他们去找“圣诞老人”,又遇到了吉卜赛人,还碰上了警察,最后阿曼德洗了澡,换了新衣服,剪了胡子,找到了一份他喜欢的工作,孩子们的妈妈帮助他干好这份工作,孩子们也有了一个真正的家。
如果我是保罗,我会对阿曼德说:爷爷,谢谢你对我们家的关心,(慢慢从口袋里拿出一些我最喜欢的玻璃珠。)我把这些送给你,我知道你以前为什么不喜欢我们了,因为你怕我们偷走你那善良的心。
我认为保罗去海尔斯打工是一种勇敢的行为,但是我认为海尔斯的人不该取笑他。
就是桥下寒冷的风,也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
一家人读后感 篇4
这学期,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
里面写了…… 主人公是:苏西、保罗、伊夫林和他们的妈妈、小狗乔乔、阿曼德。阿曼德不喜欢小孩,他认为,小孩是郁闷无知的八哥,他怕八哥们有一天,把他善良的心给偷走了。可是,当阿曼德回到自己的桥底时,发现桥底被三个八哥给占了,但是他并没有赶走他们,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成了八哥们的爷爷。他带着孩子们去见“圣诞老人”可是,孩子们都饿了,他让八哥们唱歌,然后,他在一旁要钱,有了钱,他给八哥们买了烧饼,甚至还给了乔乔烧饼,还买了栗子。回去后,他们的妈妈说这是乞讨不让他们这样,赶走了阿曼德。有一天,下雪了,阿曼德担心八哥们,就回去看他们,当他得知有人要把孩子们带到孤儿院,把他们的妈妈送到监狱时,马上把他们带到了安全的地方。但是,他们想要的是一座房子,这样,他们就可以上学了。
阿曼德想:孩子们想要的是一座房子,而不是这样漂流下去,他们想要的是一座能住的房子。经过阿曼德仔细的想过之后,他决定找一份工作,他想起一位朋友说过有一个地方要招工。他就去那了,结果,聘上了,而且,还管住,这样,他们成了幸福的一家。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家人读后感 篇5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每当想起这首《红军不怕远征难》,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正是因为红军不怕困难,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说到歌中的大渡河,我就想起了泸定桥。
让我们回到1935年的5月,红军向大渡河挺进,大渡河水流湍急,两岸都是高山峻岭,只有泸定桥可以通过。国民党反动派早就派了两个团防守泸定桥,阻拦红军,后来又调了两个旅去增援。红四团饿着肚子,冒着大雨前进,终于在29日凌晨到达泸定桥。红军们并没有畏惧那拆掉木板的泸定桥和桥下汹涌澎湃的河水。过桥后,英雄们穿过熊熊大火,冲进城去,和城里的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搏斗,英勇地夺下泸定桥,取得了长征中的又一次决定性的胜利。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潮起伏。“红军”这个响亮的称呼化为一座永远的丰碑留在我的心中。从瑞金到陕北,红军走了二万五千里路,在这漫漫长征中,他们经历了常人无法经受的历程:翻雪山、吃树皮、吃皮带......但是他们没有被困难打倒,是什么使他们坚持不懈地长征呢?是坚定不变的信念!他们用信念和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作为我们——祖国的花朵,更要珍惜红军战士用生命给我们创造的幸福生活,从小学好知识,保卫美丽的祖国,不让历史重演,这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让我们共同期待美好的明天!
一家人读后感 篇6
在这个酷暑炎炎的夏日,我又一次的从书柜中拿出我心爱的国际大奖小说——《桥下一家人》。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在巴黎,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叫做阿曼德,住在大桥底下。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栖身之处被三个孩子,一只小狗占领了——这是一家也在流浪的人,流浪汉对这家人怨声连连,称呼孩子们为“小八哥”,一点也不喜欢他们。但是在后来的接触之中,慢慢地改变了自己的态度,而那三个孩子早已将阿曼德当成是自己最亲的爷爷了。与此同时,他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与孩子们的母亲一起共同支撑起了这个家。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从彼此戒备到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间的扶持、帮助也可以使贫穷变得不再可怕,希望渐渐清晰,这也让我明白了贫穷、疾苦也是可以与诗意、幸福共存的。小小的苏西又让我懂得了一点道理:贫穷与苦难是不会把孩子纯真通透的心弄污的,孩子们的心依旧会如往昔般晶莹、剔透。
读完这本书,浓浓的温暖不禁涌上心头:浪漫、温情、希望,这些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只是因为过路匆匆,从不曾有人去看过、想过,只是因为人们跨越不了那道横沟,但是却令人伤心的愚钝的嘲笑着,觉得这一切都是不存在的.。其实,只要我们撤去心里的设防,敞开心胸,你就能感受到那股浓浓的暖意;所以,请去多看看身边那充满希望的故事,相信你也一定会想我一般心有所感!
一家人读后感 篇7
在这凉爽的金秋,我读了《桥下一家人》,书中描述的亲情与爱让我为之震撼。
《桥下一家人》讲的是一个建立在贫困之中的爱与温暖故事。老流浪汉——阿曼德住在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一天傍晚,他发现自己的栖身的地盘被三个陌生小孩和一条白狗占了,他万分生气。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感受到了孩子们那颗纯洁的心。久而久之,阿曼德当上了孩子们的爷爷。他们亲爱的爷爷,与妈妈一起支撑起了这个家。阿曼德也因此深深地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结束了流浪生涯,承担起照顾孩子的重任。
这个结局多么的美满,多么的动人。阿曼德与四个陌生的,无血缘关系的亲人,组成了一个温暖的家,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的家。并成为家中的一份子,为家庭出了一份力量,哪怕组成家庭的是陌生的亲人也好。文章中的三个孩子十分坚强,父亲的离去并没有是他们那颗晶莹剔透的童心蒙上尘埃。他们仍然很顽强,处处为母亲着想,他们希望有个家,过上安定的日子。这让想起了上幼儿园时的我。那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的怀抱,在还未进校门时,我没有一丝愉悦,我哭、我闹、我哀求、我生气,但无济于事,我还是被送进了幼儿园。渐渐地我熟悉了同学们陌生的面孔,老师的微笑,我平静了下来,融入了这个集体,就像生活在家中一样,我在学校也有了家的温馨,从此我有了两个家。
家无处不在,只是你的眼睛穿越不了眼前的一层雾,《桥下一家人》告诉了我温馨的地方就是家,爱犹如一盏明亮的灯,永远照亮我人生的旅途。
一家人读后感 篇8
当做人情片也好,当做创业片也好,这部由孔笙和李雪在20xx年上映的电视剧在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电视剧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快乐就是一辈子痛苦”
整部剧中戏份最足的就是一家四口遭受各种困难与挫折的剧本,捡垃圾也好,住拖拉机上也好,做苦工也好,创业失败也好,被人逼债也好……我已经数不清导演究竟把人生中的多少苦痛写进了脚本,每一个角色都从从年少无知达到了他们自己应有的高度,历经千辛万苦,那些苦痛与挫折不过是成长历程的一个阶段,回过头来看,都是幸福。
“这辈子最难的就是做一个好人”
小孩子尊老爱幼,讲卫生有礼貌是人之本性,难就难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阅尽了人性的阴暗、残忍、黑暗之后还能保持“善意”。很多年前,在合肥公交车上,我看到一个新闻:被凶手残害的受害者的父亲忍住强烈的伤痛在人性的指引下探望凶手母亲并恳求法庭对凶手进行无罪释放,就像影片中阿雨所说的:爱才是永恒的主题。
“就算全世界都是黑暗,我依然用最朴实的心对待每一个人”
周阿雨的经历可能有些夸张,但事实上,我身边的有识之士的确是用真心待人,没有架子,不会炫耀,面容和蔼可亲,性格温文尔雅,社交网络广泛,并且时刻保持愉快乐观的态度,睁大眼睛,用真诚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痛苦终将离去,而美丽永存”
活了二十多年,没看过一部中国电视剧不是大团圆式结尾的。
在一个与全世界任何国家都不一样的国度中国,有着最强有力的武器,那就是人情,我一直以为我是个念旧的人,现在才发现中国人都念旧,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即使你一无所有,我也愿意不离不弃,父母见不得儿女受半点委屈,毫无保留的奉献着自己伟大的爱。
国外那一套在中国玩不转,因为中国太重人情,总想把最好的留给自己身边的人,从而被贴上自私的标签,几十年不见的亲人,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泪流满面,因为骨子里是亲人,是血脉相承的人,在中国,人情大于一切。
借用贾樟柯导演的一句台词:”每个人只能陪你走一段路,需要我们珍惜“
一家人读后感 篇9
每个人都应该看过喜洋洋与灰太狼之给快了加油这部动画片吧,那里面的懒洋洋就是有超能力,我的梦想就是和它一样拥有着超能力。假如我有了超能力,我会先到百思慕想人人都想去的地方——月球。听说在月球上有嫦蛾和玉兔,于是我带着百思不解的心情来到了月球。可是,到了那里我找了半天也不见嫦蛾和玉兔的踪影。
这时,我说了一句话:“要是能回到地球就会好了,我可不想永远都待在月球上,这里没吃没喝的”。然后我就嗖的一下回到了地球,我怎么忘了自己有超能力了呢?于是我就对着自己说:“我要用超能力帮助别人”。说完我就做了起来,我先说了一句话:“让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来到学校里上学。”果然,那些贫穷落后上不起学的孩子都来到美丽的校园上学了。看到他们天真灿烂的笑脸,我也开心的笑了。这是我做的第一件好事,我一定要好好的保存起来。
于是,我使用我的超能力做了很多很多的好人好事,也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表扬。这次我真正的明白了助人乃快乐之本的意思了。我也感受到帮助别人真快乐啊!我以后也要做更多的好事,也要让我们的地球变成一个美丽的地球!
一家人读后感 篇10
在冬日的寒风中,我阅读了一本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的获文学银奖的名作《桥下一家人》。我在读时,我不禁想起流落街头的人们,假如他们看了这本书,那么,他们心中一定会燃起希望之火吧!
这个故事描述了贫苦与贫苦中的爱与温暖,而这个故事也同样发生在冬日的寒风中。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岁数的流浪汉叫阿曼德,他住在大桥底下。一天傍晚,他回到住处时,发现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孩子与一只狗占了。在于小孩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态度,甚至帮孩子的妈妈白天照顾孩子,而孩子早已把它当成爷爷。阿曼德重新找到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深知孩子最渴望、最需要的是拥有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在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工作,与孩子的妈妈一起撑起这个家。
最后,阿曼德成为一个有工作的人,我认为:人与人之间从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互相帮助、扶持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之火渐渐清晰,渐渐旺盛。在我阅读时,书中一些描写总是让人相信诗意与幸福是和贫穷共同存在的。
在读着这本书时我不禁想起现实生活来。温情、浪漫、希望,还有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在生活中不经意的小小的又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温暖。你发现了吗?
这是一本让你感动的书;这是一本优秀的书;这是一本让你受用终身的书。
一家人读后感 篇11
今天重读“人桥”短文,给了我再一次深刻的印象。
这篇短文主要讲了,解放军某部奉命追击一股逃跑的敌人,眼看快要追上敌人了,却被一条河挡住了去路。这条河有十米宽,水流得很急,河上没有桥,根本过不去。
然而,解放军战士们便搭人桥过去。他们就利用仅有的两架木梯搭桥。搭了好一会儿,人桥终于搭好了。架桥的战士们向岸上的战士们喊:“放心过吧!同志们,过吧!”
机枪连迅速踏上人桥。有的.同志滑倒了,架桥的同志们就用头把他顶住;有的同志踩着架桥同志的肩膀了,架桥的同志就咬紧牙顶着;有的同志滑到河里了,架桥的同志就赶紧把他扶上去。同志们浸在十一月的河流里,冻得牙齿咯咯的响。桥面快要塌下去了,一班长大喊:“同志们,咬紧牙,挺起胸,保证完成任务!”有的战士唱起歌来了,大家也跟着唱起来。
他们踏着这座人桥,冲上对岸,消灭了敌人。
读了这篇短文,我感受到解放军很伟大,如果像我们现在的人,很少会那样做了。